協調發展原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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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發展原則

協調發展原則范文1

關鍵詞: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評價體系

一、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評價方法研究

交通運輸與經濟之間的聯系性是多樣的,二者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相互促進。只有合理處理交通運輸業的發展,才能更好的發揮交通運輸的基礎性作用,為經濟協調發展創造條件。經濟的快速穩定發展與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是分不開,只有實現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才能保證交通經濟取得又好又快的發展。從交通運輸系統的發展角度看,由于交通運輸有其自身的特點,一方面發揮交通行業公共服務作用,另一方面發揮其經營效益作用,為國家經濟發展創造效益,因此交通運輸系統與經濟系統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存在很多不協調因素。從交通運輸系統的構成因素看與經濟系統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系統內部與外部環境也有一定的區別,所以交通運輸與經濟發展之間不協調的現象明顯,從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角度看存在一定的問題,交通運輸在經濟發展中所起的作用是不能忽視的。只有保持交通運輸與經濟的協調發展才能促進社會和諧,才能充分發揮交通運輸基礎性作用,才能保持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

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評價方法研究可以更好的促進交通運輸系統與經濟系統的平衡穩定發展,從交通運輸與經濟發展的不協調現象分析,只有采取一定的方法對二者發展過程出現的不協調因素進行調整,才能動態、實時保持二者在發展過程中的協調和向前推進。交通運輸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狀況是不斷變化的,二者在向前推進的過程中受到各種外部、內部環境的影響。只有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才能從根本上實現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通過交通運輸與經濟發展的理論分析,可以通過在二者之間建立動態參數庫,二者發展過程中一旦出現不協調的狀況時,通過對動態參數庫進行調整,從而保證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步調高度統一。通過分析可以看出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需要相關的指標參數進行約束。此種約束關系通常為被稱為協調發展指數。協調發展指數是在一定的范圍內波動的,只有通過經濟指標對協調發展指數進行調控,才能促使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評價模式的形成。

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從理論角度可以采取灰色系統協調處理模型對其進行分析研究,可以科學有效的分析交通運輸與經濟發展之間的協調參數,只有在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之間找到協調發展系數,通過協調發展系數數據庫的建立,為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為全面發展交通運輸業,通過交通運輸業的基礎作用帶動經濟發展奠定了基礎。只有通過發展系數數據庫的建立,為建立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參數模型提供了一條重要通道。建立二者協調發展模型需要一系列的調研工作。首先從根本上分析交通運輸系統內部參數,其次對經濟發展系統的參數進行提取,最后找出二者之間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為制定科學有效的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方案提供重要的保障。通過變量分析法同樣可以清除的表達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影響因素。

通過對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評價方法進行研究,可以科學合理的計算出二者的協調發展的參數,為有效支持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發展創造條件。交通運輸系統與經濟系統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如果單獨從一方面去分析對另一方面的影響會出現片面性,只有通過二者的綜合全面分析才能更好的反映交通運輸與經濟發展的作用關系。可以通過數據包絡分析方法對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之間的關系,為找到二者的聯系性奠定堅持的理論基礎,交通系統可以被看成輸入輸出系統,經濟系統同樣如此,所以二者之間存在互為輸入輸出關系,其中一個作為輸入系統的同時,另一個將作為輸出系統。只有實現輸入輸出系統平衡才能保證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才能形成完善的評價體系。

二、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數據包絡分析評價方法研究

通過對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數據包絡分析評價方法研究,可以合理分析二者之間的協調關系。數據包絡分析評價方法主要針對同類型的系統之間輸入輸出關系的評測,通過對同類型輸入輸出系統的評價可以產生決策單元,系統將通過輸出系統效率與輸入系統效率之間對比產生效率差,通過對效率差的評定分析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程度。交通運輸輸入系統與經濟輸出系統之間可以建立一定的函數管理,通過變量的變化可以分析系統的變化,為進一步分析系統的協調性創造了條件。

通過對數據包絡分析方法進行研究,可以對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之間有效性進行分析,才能得出二者的相對論,二者在協調發展過程中的關系總是相對的,沒有一個固定的絕對模式。數據包絡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實用性,只有正確的運用理論分析方法,才能得出有價值的信息,為合理評價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提供平臺支持,為制定科學評價理論和重要決策奠定堅實的基礎。在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評價體系研究中,只有認真分析評價的具體目的、保持目標明確才能得出合理的評價決策信息。只有通過對系統的有效性與相互作用、相互利用的關系進行分析,才能合理評價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關系。從經濟發展特點看,交通運輸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而經濟發展是交通運輸發展的重要保障,二者的關聯性與影響性是分不開的,所以從數據包絡分析方法原理出發可以把二者之間的相互作用看成互為輸入輸出的關系,交通運輸業的發展狀況對經濟發展存在一定的制約關系。

交通運輸本身發展可以產生經濟效益,所以此模式可以被看成是一個系統,如果要評價交通運輸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可以通過交通運輸業的發展來分析對經濟發展作了哪些貢獻,分析過程主要體現在質量和數量方面,只有通過數量和質量角度來分析對經濟的影響,才能得出交通運輸對經濟發展的效率影響。通過分析可以看出交通運輸業投入的過程對經濟發展是否產生真正的效益。從經濟角度分析同樣可以產生一個生產過程,此生產過程可以看成是經濟投入對交通運輸業的促進推動作用,通過經濟投入對交通運輸業的發展生產過程可以看出,經濟投入是否真正促進或者推動了經濟的協調發展。所以交通運輸與經濟之間是互為輸入輸出的關系,只有科學分析才能促進二者的協調發展。

三、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指標體系與決策單元的選擇分析

通過對交通運輸與經濟系統的分析可以看出,只有合理選擇決策單元才能促使二者協調發展。對數據包絡分析系統的數據參考集進行分析是建立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評價體系的重要基礎,其在選擇過程中必須堅持一定的原則。首先交通運輸系統與經濟系統二者必須具有相同類型的特征,如果特征完全不同,就無法選擇決策單元。此相同類型主要包括外部環境相同、任務和目標相同、輸入輸出指標相同等。在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數據包絡分析方法中有幾種選擇方式,其主要可以分為縱向比較選擇和橫向比較選擇??v向比較主要是通過對系統對象不同時段、不同年份的決策控制單元進行分析,最終通過數據包絡分析方法對經濟與交通運輸協調發展的趨向進行分析研究;橫向比較主要從區域角度出發,針對不同區域的決策控制單元分析,通過橫向分析可以看出不同地區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合理性、有效性,為科學決策創造了積極的條件。

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指標體系選擇中必須堅持一定的原則性,堅持不同的原則對二者協調發展所采取的策略是完全不同的,從針對性原則角度分析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關系看,任何評價策略必須能夠從根本上反映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評價內容與根本目的,必須從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的特點和性質出發,制定科學有效的方針政策,才能更好的把握交通運輸與經濟發展的前景與趨勢,為科學有效的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奠定堅實的基礎。簡明性原則是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評價體系中應該堅持的。交通運輸與經濟協調發展必須堅持靜態分析與動態分析相結合的原則,因為交通運輸與經濟發展始終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所以對二者的評價指標選擇一方面能夠準確反映當前的靜態特征,同時還要能夠實時的反映二者的動態變化特征。

參考文獻:

[1]馬軍.交通運輸業發展狀況分析[M].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

[2]高明.交通運輸與經濟發展關系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協調發展原則范文2

[論文摘要] 我國政策明確強調長三角城市群建設,國外經驗表明城市群協調發展依賴法制手段,總結和借鑒國外先進立法經驗,提出構建長三角城市群協調發展法制的建議。

一、長三角城市群協調發展機制的現狀及問題

城市群是在具有發達的交通條件的特定區域內,由一個或幾個大型或特大型中心城市率領的若干個不同等級、不同規模的城市構成的城市群體。長江三角洲地區(以下簡稱長三角)作為中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早在1976年法國學者戈特曼的《世界上的城市群體系》一文中就將其列為世界六大城市群(紐約、北美五大湖、東京、巴黎、倫敦、長三角)之一。但這只是從地理、人口等方面的評價,事實上長三角城市群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仍遠落后于其他五大城市群。近年來我國逐漸認識到城市群建設的重要性,黨的“十七大”報告及“十一五”規劃綱要均明確指出:要以特大城市為依托,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2008年,國務院更是專門通過了《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把長江三角洲地區建設成為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

國家政策層面已明確長三角城市群的建設發展規劃,但城市群的建設涉及到社會經濟發展的方方面面,必然需要國家、城市群、城市、產業等多層面的協調與合作,因此協調機制的建立是城市群建設發展的一個首要問題。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具體的長三角城市群協調發展制度,僅在政策性文件中提及原則性的指導意見。實踐中,長三角城市群雖已形成一套多元化的協調機制,即副省(市)長級別、城市市長級別和各城市政府部門級別的多種協調會。但這種自發“倡導”或稱“聯誼”的磋商模式缺乏效率,無法達到建設世界級城市群的要求。

城市群的建設發展是一個長期復雜過程,需要協調多方利益關系。我國現今的行政區劃模式,城市首先是省(直轄市)的組成單位,然后才是城市群中的成員,一種是上下級的行政隸屬關系,一種是平等的合作關系,兩種身份利益產生沖突的情況下必然優先滿足前者。這就導致城市群內部各城市之間出現一堵看不見的墻,阻礙經濟自由交流。因此要實現各方利益的均衡發展,必須建立相對穩定和強有力的協調制度,只有法律的穩定性和強制性才能滿足這一要求,因此須盡快將長三角城市群協調發展政策通過立法上升為國家意志并強制執行。

二、國外城市群協調發展法制的經驗借鑒

綜觀世界各大城市群發展的經驗,城市群的協調發展離不開法律的建設和支持。各國城市群協調發展法制在立法結構上主要由縱向調控法律制度、橫向合作法律制度和特別區域促進法律制度三部分構成;立法內容上主要包括城市群開發建設、協調機構、產業政策、公共服務制度等方面。具體而言,以下幾個方面可供我國借鑒。

第一,世界級城市群所在國家大都制定了區域協調發展方面的基本法。這種基本法又分為兩種立法模式。其一為制定綜合的國土開發法,在其中規定城市群協調發展的一些基本原則和制度。如日本的《國土綜合開發法》、法國的《領土整治與開發指導法》、英國的《城鄉規劃法》等。其二為制定專門的區域協調發展法,如美國的《示范城市和大都市發展法》、德國的《改善區域經濟結構(共同任務)法》等。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在《國土綜合開發法》的基礎上,2003年又實施了一部《構造改革特別區域法》,也是專門的區域協調發展法,可見兩種立法模式在日本并存。在這些基本法中一般均對城市群協調發展的基本任務、組織、管理進行界定,作為編制城市群建設和發展規劃的依據,并在實施中制定相關的具體法律制度作為保障。

第二,一些世界級城市群所在的國家或地區還制定了某個特定區域協調發展的專門法律。這些特定區域有些是經濟發達的城市群,有些是經濟欠發達的貧困地區。如日本的《首都圈整治法》、英國的《新城法》、《內城法》、法國的《巴黎大區總體規劃》(議會通過的法律文件)等。這類法律往往是城市群協調發展最重要的制度保障,規定了城市群協調發展的各項制度,內容廣泛而具體,是城市群協調發展最直接的法律依據。

第三,很多國家都建立了專門的城市群協調管理機構。如法國的巴黎城市群建立了“地區整頓委員會”,英國的倫敦城市群則創建了“大倫敦管理局”,北美五大湖區城市群也成立了“五湖聯盟”等。這些機構都是依法設立的專門性獨立機構,就城市群內部的開發建設、產業競爭、環境保護、公共服務等重大問題協調各方利益,確保各方實現共贏,促進城市群整體經濟的發展。

三、長三角城市群協調發展法制的構建

長三角城市群的協調發展機制亟待法制化,可借鑒國外立法經驗構建長三角城市群乃至整個中國城市群協調發展普適性的法制體系。

首先,完善我國區域協調發展的基本法律,雖然我國已制定《國土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等國土開發建設方面的基本法,但在這些法律中沒有體現區域(城市群)協調發展的任務、組織、管理等基本制度,應盡快修改補充。在條件成熟時,制定專門的“區域(或城市群)協調發展法”,將更加有利于城市群的發展。

其次,盡快出臺《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綱要》,并在此基礎上由國務院制定“長三角城市群協調發展條例”,將長三角城市群協調發展的各方面具體制度通過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其中應當包含協調機構、議事規程、權利義務、成果分享、責任承擔等核心制度。

最后,依法成立“長三角城市群管理委員會”。該組織應屬獨立的專門性政府機構,而不能下掛于國家某個部委。我國早已有類似區域協調機構,如“西部辦”、“中部辦”等,但均屬國家發改委的內設機構,導致有名無實,效果不明顯。該機構應由一名國務委員(以上)負責,各部委、城市群內各省市主要負責人兼任成員,下設專門機構,有獨立的工作人員和經費來源,對長三角城市群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各項具體事務進行協調管理。

協調發展原則范文3

科學發展觀對于農村教育的指導意義,我初步理解,感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堅持以人為本,認真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培養造就大批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是農村教育事業的本質要求和根本任務。人類社會的發展既是由人所推動,又是為了人的發展。教育的本質是培養人,促進人的發展無疑是教育發展的內在驅動力。促進人的發展,就是要將人的個體的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統一起來,將個體的人文精神與科學精神的養成統一起來。當前,我國正在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其根本目的就是通過教育的可持續發展,造就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數以千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從我們省來看,當前,要加速推進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產業化進程,關鍵之一,是要加快農村教育發展。農村教育的根本任務是培養人,就是要加快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培養大批創新人才和大批高素質勞動者。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一個經濟、政治、文化等全面發展的目標,它包括了人口素質的提高。黨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這就要求我們的農村教育要適應從精英教育向普及教育轉變的需要,進一步改革我們教育管理的方式和內容,使之體現人本化、人性化的要求,促進每一位學生素質的提升。因此,堅持以人為本,著眼于促進全體人的發展,著眼于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應該成為教育發展的終極目標。這是我們抓好農村教育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堅持教育的均衡公平發展、全面協調發展和持續、適度超前發展,是農村教育發展必須堅持的重要原則。一是均衡與公平發展的原則。教育的均衡發展首先是指教育資源的配置均衡,既包括社會總資源對教育的分配,也包括教育資源在各級各類教育間的分配,各級各類學校間的分配,各地區教育之間的分配。教育的公平是指孩子接受教育的機會和權利是平等的。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省區域之間、城鄉之間、校際之間教育的發展條件和水平差距還比較大,不同條件的學齡兒童受教育機會差別也比較大。即使在同一所學校里也不公平。有的學校按成績編班,好的師資、好的設備都投向重點班,這就是不公平。這與我們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和社會主義國家的教育目標是相違背的。在新的發展階段,我們必須把均衡與公平發展擺在重要的位置。二是全面、協調發展的原則。全面協調發展,一是指導教育發展的充分性。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要在全面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加快發展各種形式的非義務教育,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成員多樣化的教育需求。二是指教育內部各個層次、各種類型教育的發展應是協調的。否則,就會影響教育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服務功能的發揮,人民群眾也不會滿意。三是持續、適度超前發展的原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整個社會的教育需求必然持續增長。實踐證明,教育事業適度超前發展,是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前提。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人才的培養需要有一個周期。所以將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這是由教育自身的發展規律決定的。教育在促進經濟、社會、人和自然的可持續發展的同時,其自身也要實行可持續發展。一是要合理配置和利用教育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實現教育的良性循環發展,充分發揮現有教育資源的規模效益。二是要尊重教育規律,實事求是,求真務實,防止不切實際的發展,切實防止教育資源的浪費。

(三)抓好六個統籌,是農村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也是對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

這六個統籌,是為前面三個原則服務的,也可以說是三個原則的具體化。從教育發展的實踐看,堅持和實踐科學發展觀,需要通過教育政策和教育制度的制定與完善,以及教育資源的優化組合與科學配置得以具體落實。當前,要促進農村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從我們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看,必須抓好以下六個方面的統籌:

第一,要統籌教育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加速農村教育的發展,整體提升農村教育質量和水平,對于實現全面小康。農村教育的發展是以人口、社會、經濟、科技和資源為外部環境,必須在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保持良性循環的關系中才能得以實現。同時,農村教育在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作用,必須為農村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因此,統籌農村教育與農村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是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要任務。

第二,要統籌教育與人的協調發展。長期以來,我們在如何發揮教育的功能方面,更多的是強調教育的政治功能和經濟功能,相對忽略了教育對于人的個性發展、精神需求等方面的作用?;A教育存在的問題是應試教育傾向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近十年來,我國實施素質教育在一些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但從總體上看,素質教育在實踐領域并沒有取得實質性突破。統籌教育與人的協調發展,就要求我們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打破把人單純作為工具來培養的傳統教育模式,使教育回歸到讓受教育者獲得知識與能力,形成現代公民意識,具有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上來。特別是加強學生創造能力和創新意識的培養,不斷改革農村教育體系,發展多樣化的農村教育形式,逐步提高農村教育層次,不斷增加農村居民接受教育的機會。

第三,要統籌城鄉教育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求城鄉教育、區域教育共同發展、共同進步。

第四,要統籌公辦教育與民辦教育協調發展。從世界教育發展的情況看,辦學主體多元化已經成為適應人們對教育選擇的多樣化需求的一種普遍趨勢。在我國,隨著《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相繼出臺,民辦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更加明確,民辦教育迅速發展壯大。民辦教育辦學機制比較靈活,有利于激發教育活力。我們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在工作措施上切實做到民辦教育與公辦教育“一視同仁”,盡量為民辦教育創造好的發展環境和條件。引導、鼓勵和支持民辦教育進一步加快發展。

第五,要統籌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許多同志把工作重心放在“普九”鞏固提高上,這是對的,“普九”毫無疑問要抓實、抓好、抓到位。但同時其他類型的教育也要下功夫抓好。不然,農村教育發展就會出現缺陷,從而影響整個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協調發展原則范文4

貴州省委、省政府要求“十三五”決戰決勝時期,要深刻認識協調是持續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正確處理速度與質量、經濟與社會、城市與農村、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等重大關系,促進“四化同步”發展,不斷增強全省各個方面、各個領域發展的整體性。以辯證思維彈好“鋼琴”,努力處理好局部和全局、當前和長遠、重點和非重點的關系,把富民與強省、改革與發展、嚴管與善治、履職與用權結合起來,破解發展難題,培植后發優勢,助推貴州均衡發展,使全域發展的整體實力不斷提升。

在做強長板中培育發展優勢,在補齊短板中促進發展平衡,這是貴州協調發展的組合拳。適應新常態、貫徹新理念、開創新局面,關鍵在于把長板做強做優、把短板補齊補全。省委、省政府千方百計做強做優大數據、大旅游、大生態“三塊長板”,全力以赴補齊脫貧攻堅、基礎設施、教育醫療事業“三塊短板”,以此推動解決區域發展不平衡、城鄉發展差距、經濟與社會發展不協調等問題,并在全國“一盤棋”的大局中,培植后發優勢、奮力后發趕超。

統籌城鄉區域民族地區協調發展,構建發展新格局,這是協調發展的有力抓手。貴州區域地理迥異、區域條件不一、區域資源互補,同時區域發展不平衡現象也比較突出。如今,貴州正按照“黔中帶動、黔北提升、兩翼跨越、協調推進”的原則,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構建要素有序自由流動、主體功能約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務均等、資源環境可承載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當前,現代山地特色高效農業、山地旅游等山地系列產業如火如荼,以此為支撐,貴州特色的山地新型城鎮化建設風生水起,“四在農家?美麗鄉村”等六個小康行動計劃深入推進,堅持以人為本、道法自然的城鄉新畫卷徐徐展開。

在統籌城鄉發展的同時,協調推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省委書記陳敏爾明確指出,聚焦所有民族脫貧,不讓一個民族掉隊;聚焦三片六山地區脫貧,不讓一個地區掉隊。加強少數民族地區和世居人口較少民族扶貧開發工作,加快實施民族地區重大工程,優先安排少數民族貧困群眾脫貧致富項目。

協調發展原則范文5

[關鍵詞] 發達國家和地區;區域協調發展;區域經濟

[中圖分類號] D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671-0037(2015)06-11-3

The Enlightenment and Experiences on Promoting Region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European Union

Qin Changjiang

(Depart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Party School of Henan Committee of CPC, Zhengzhou Henan 451000)

Abstract:Region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is conducive to the optimization of spatial resources configuration, to changing the pattern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accomplishing rational distribution of regional economy, to narrowing the gap among regions, to realizing the common prosperity, and to creat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Lessons from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on promoting region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in our country it can be done from making clear strategic targets and planning, building multi-level regional development coordination system and legal system, well dealing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 and market in regional coordination and so on.

Keywords:developed countries and regions, region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regional economy

近年來,為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我國政府制定實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大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然而,目前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仍將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特別是在經濟新常態下,對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進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關于區域協調發展的研究,歐盟的經驗能夠為我國的區域協調發展提供理性借鑒。

1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意義

1.1 推動空間資源的優化配置,實現區域經濟的合理布局

我國的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區域之間在產業布局、產能布置、資源配置等方面存在盲目性和隨意性,缺少統一規劃,區域之間產業分工協作機制和體制不完善;傳統行政區經濟色彩濃厚,行政干預嚴重,阻礙了生產要素和資源在各區域之間的自由流動,交易成本居高不下,部分產業產能嚴重過剩,區域內優勢資源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并且帶來巨大的資源浪費,究其原因就是因為空間資源的配置不夠合理,其更深層次的原因是區域發展不協調和區域政策滯后。近年來,在東部經濟產業升級和中西部產業承接的過程中,由于缺乏整體性的戰略規劃和協調,忽視本地區實際,盲目照搬經濟發展經驗和模式,造成區域間的產業同化現象嚴重,低水平重復建設突出。重視區域協調發展,完善區域協調發展政策和體制機制,有助于在我國整個國土范圍內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形成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發展均衡的區域經濟體系。

1.2 改變經濟發展方式,為經濟運行提供新動力

經濟新常態下,中央政府創新了宏觀調控思路和方式,調整了經濟增長速度從高速到中高速,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必須尋找新的動力,以實現國民經濟可持續性發展。區域協調發展追求的不是區域經濟總量的簡單增長,而是在保證增長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區域的經濟結構優化、民生得以改善、環境更加美好、社會更加公平和諧等科學的發展理念。這對于我國經濟發展轉變而言,可謂恰逢其時,在傳統經濟動力逐漸疲軟的形勢下,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在政策層面提供指導,為經濟發展提供新的動力和新的經濟增長極。珠三角城市群、長三角城市群、長江流域經濟帶、中原經濟區構成我國區域發展的傳統著力點,而國家最近陸續實施的上海自貿區、絲綢之路經濟帶、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區域協調發展新戰略,都會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新的增長點和動力源。

1.3 縮小區域發展差距,實現共同富裕創建和諧社會目標

與我國的地理地勢“西高東低”完全相反,全國區域經濟地圖呈現明顯的“東高西低”,西部地區明顯落后于東部地區和沿海地區。同時我國還存在大量的連片特困地區,這些地區生產條件惡劣、經濟發展乏力,亟須國家政策性支持,需要通過上層推動減少區域發展差距,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只有通過政策支持,發揮地方優勢,才能讓欠發達地區經濟盡快發展起來,群眾生活不斷好起來,最終實現共同富裕創建和諧社會的目標。社會和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取決于發展的協調性,區域間發展失衡勢必減緩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只有落實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才能有力地解決我國發展不平衡的問題。

2 歐盟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做法與經驗

2.1 明確的政策目標和區域發展戰略規劃

由于歐盟內部的各國發展水平參差不齊,為了提升歐盟的整體實力,歐盟采取了相當多的區域協調政策。歐盟區域協調政策的第一個特點就是確定明確的政策目標,根據歐盟內部不同的區域狀況,將歐盟整體劃分為七大類區域,針對不同類型的區域采取不同的區域政策,并進行嚴格的戰略規劃,通過規劃安排資金和項目,并且將這種做法形成制度。到目前為止,歐盟先后實施了1994-1999年的“六年規劃”、2000-2006年的“七年規劃”和2007-2013年的“七年支出計劃”[1]。

2.2 多層次的區域政策協調體系

歐盟為了保證其區域政策得以有效貫徹落實,構建了“多層次的區域政策協調體系”[2]。所謂多層次,是在縱向上形成了超國家、國家、次國家、地方等多個層次的區域協調體系,并通過體制機制的完善實現了各個層次之間信息和利益的平衡。在超國家層面,除了有歐盟委員會、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等三個重要機構,還針對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問題設置了專門的職能機構和顧問機構;在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有歐盟各個國家內部的區域協調機構及大量的區域和地方性政府,它們之間通過不同的渠道建立廣泛的聯系和緊密的合作,不僅在歐盟總部有派出的協調機構,而且彼此之間組成不同類型的區域間協調組織,對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橫向上設立了眾多的區域協調組織,不僅僅是政府的獨角戲,更是公共部門、私營機構和第三部門組成的協力關系,包括區域間的組織、銀行、利益團體、政策聯盟、媒體等。

2.3 及時有效的區域協調法律體系

歐盟從最初的自由貿易一體化開始,就非常重視制度性一體化建設,在歐盟一體化過程的每個階段都制定相關法律,通過法律的形式要求成員國實施一致的對外政策,同時對歐盟內部的合作提供制度保障。歐盟的最初設立是為了促進歐洲的經濟一體化發展,所以歐盟在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方面,更是不遺余力地通過頒布各種法律鞏固談判結果。其中,《巴黎條約》《羅馬條約》《單一歐洲法案》《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等條約的逐步建立,也是歐盟逐步邁向完全的經濟一體化的過程,并在此過程中對各種經濟政策通過超國家機構進行統一規劃部署和協調實施。

2.4 完備靈活的區域發展金融工具

歐盟區域政策之所以能夠得以貫徹落實,離不開其完備靈活的區域政策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基金工具和貸款工具兩個方面。其一,基金工具方面:一是結構基金,由各成員國按照國民生產總值的一定比例繳納,并納入歐盟財政預算統一管理,近年來其額度一直占歐盟總預算的1/3。結構基金中1/4用于縮小地區差距、支持工業地區的發展;二是聚合基金,該基金覆蓋的國家主要是人均GDP低于歐盟均值90%的成員國,用于這些國家的環境保護和跨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是歐盟團結基金,主要用于成員國的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四是預備接納基金,專門針對準備加入歐盟但尚未被正式接納的國家。其二,在貸款工具方面,主要措施是通過成立歐洲投資銀行,為歐洲經濟一體化提供資金支持。歐洲投資銀行成立之初就把支持落后地區經濟發展,促進歐洲經濟和社會的融合作為其優先考慮的重要目標,目前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多邊優惠貸款提供者。正是借助于以上金融工具的組合使用,歐盟有效地實施了區域協調政策,扶持了落后地區的發展,促進了區域協調發展。

2.5 規范科學的區域協調運行機制

規范的運作機制、完善的工序流程構成了歐盟區域政策的一大亮點。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通過強有力的立法,明確規定歐盟的預算收入和支出的范圍、用途,為區域發展基金的籌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為了避免區域政策影響競爭公平,歐盟制定了嚴格的區域援助規制。三是嚴格的項目報批程序,每個欲申請資助項目的國家或地區都要提交一份申請計劃,對所需資助的理由進行充分論證。四是科學合理的決策程序,每項區域援助計劃需要經過區域總司、歐盟專門委員會、歐盟理事會、歐盟會議等多個機構的論證和批準,最后由歐盟委員會執行。決策、執行和監督進行了有效的分工和相互制約,形成合理的治理結構。

3 對我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啟示

通過與歐盟的區域政策比較,可以發現我國區域政策在發展目標、法律基礎、組織結構、政策工具、區域發展理念、監督和評估機制等方面需要進一步完善。

3.1 堅持全國統籌與分類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區域協調發展的政策制定要堅持統籌規劃和分類指導相結合的原則。由于我國國土面積大、人口多,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條件差異大,這就決定了我們的區域協調政策不能夠一刀切,全國一個標準。而應該根據地區之間的實際條件和現狀,充分發揮地區優勢,堅持合理分工、突出重點、分類指導,進而提高區域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也要注意全國區域政策的統籌性,在主體功能區的制定上,要考慮國家整體意志,考慮國際競爭形勢,把握國家戰略方向和執行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的前提。

3.2 制定合理可行的區域協調發展規劃

首先,制定的發展規劃要符合當地實際。確定區域發展規劃,必須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充分考慮本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強度和發展潛力,體現出明顯的獨特性和唯一性,避免重復雷同和資源浪費。其次,增強區域規劃實施的有效性。建立完善的工作機制和有力的保障體系,加強區域規劃和政策的評估,把實施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評價和干部考核機制,充分發揮部際聯席會議的協調促進作用。

3.3 立足主體功能區戰略,精細化區域發展目標

目前我國主體功能區雖然確定了,但是在國家層面的規劃下地方層面的細化做得不到位,同時主體功能區的落實措施和執行方法不到位。下一步的重點工作,首先應該放在完善區域協調發展衡量標準體系的設計上。在現有的衡量區域協調發展的標準基礎上,考慮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體系相銜接,提升其全面性、分階段性和計量性;其次,增強區域政策精準性和整體性,進一步把握好不同地區區域規劃間的整體聯系;再次,更加注重政策組合和空間優化,在細化區域政策的空間尺度的過程中。

3.4 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構建促發展長效機制

我國區域協調發展方面缺乏全國性的法律法規,管理機構上存在部門的碎片化現象,決策體系、管理體系和利益協調機制等不健全。首先,要加強相關立法,特別是全國性的立法;其次,成立權威的全國統一的協調機構,專門負責區域協調發展事宜;第三,健全橫向協調與合作機制,區域間協商制度和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第四,完善監督機制,對區域發展進行跟蹤評估與監督檢查,確保相關法規、政策文件、規劃方案等得到有效落實。第五,加強區域行政管理體制創新,推動行政區和經濟區融合,促進資源要素在跨行政區范圍調動、配置和流動。

3.5 正確處理區域發展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也是區域協調發展必須遵循的原則。我國目前在區域協調發展中存在職能錯位、越位和缺位,過度干預區域內的微觀經濟活動的現象,結果導致區域內資源配置的低效率或無效率,甚至使區域間的發展差距進一步拉大。因此,各地政府應切實轉變職能,發揮政府在統籌規劃、宏觀調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而不是直接干預區域內市場主體的經濟活動。加強立法工作,為區域協調發展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從宏觀層面制定區域發展規劃,發揮協調功能,為跨區域的交流協作搭建平臺;運用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等宏觀調控手段,引導和支持市場主體開展經濟活動;提高區域內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水平,保障和改進民生等。

參考文獻:

協調發展原則范文6

[關鍵詞] 程序理性 非理 區域發展 協調性

一、程序理性與區域發展的協調性

程序理性是著名經濟學家西蒙(Simon)提出的。他認為,“人是有限理性的”,在有限理性的基礎上,他明確區分了程序理性與結果理性。程序理性強調的是行為過程的理性,而結果理性則注重行為結果是否符合既定的目標,并不注重產生這一結果的行為過程。在不確定的環境下,人們無法準確地預測未來,從而也就無法按照結果理性的方式采取行動,因此應以程序理性替代結果理性來進行經濟學研究。

就發展環境而言,區域發展不僅受經濟環境的影響,而且還受到政治、法律、文化等因素的影響,所以發展環境的不確定性更為顯著。在這種不確定的發展環境下,追求結果理性是不現實的。所以,我們應以程序理性替代結果理性。就區域協調發展而言,程序理性是協調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實施過程的理性。

二、非程序理性在區域協調發展規劃中的行為分析

1.協調發展規劃制定過程中的非理

從技術層面看,協調發展規劃是明確區域整體定位、發展目標;圍繞規劃區內各區域共同關注、單一省市又難以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提出統籌協調發展的思路和布局方案。通過發展規劃規范性指導各區域發展,使區域發展具有協調性。但因協調發展規劃仍是制定行為的結果,所以發展規劃是否科學合理將取決于其制定過程是否理性。在復雜多變的環境下,我們所說的理性是一種“有限理性”。就協調發展規劃的制定而言,在對區域發展領域的認識上至少受以下因素的制約:

(1)能夠充分表達經濟發展之實質的知識存量不足。人們對區域發展領域的認識與對其他領域的認識一樣,也是一個由淺入深的過程,經濟發展知識對新領域、新經濟事項的掌握和積累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隨著發展因素的變遷,出現認識滯后,不符合理性的要求,與客觀實際發生背離。

(2)現存的經濟發展知識運用不足。在現有的經濟發展知識存量中只有一部分用于協調發展規劃的制定,而另一部分卻仍停留在理論上。

(3)區域發展與各地具體情況的有效結合難以實現。不同國家和地區,其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等存在較大差異,由此導致了同一規劃在某一國家或地區是可行的,而在另一國家或地區則是不可行的。

2.協調發展規劃執行過程中的非理

高質量的協調發展規劃是否能在提高區域發展協調性方面發揮作用,關鍵在于該規劃的執行過程是否理性,而執行過程的理性又取決于執行人員對協調發展規劃的理解與運用是否恰當。對協調發展規劃的理解而言,不同的經濟發展人員對同一協調發展規劃的理解存在較大偏差。此外,協調發展規劃對新出現的經濟發展事項等卻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協調發展規劃沒有明示的情況下,就需要經濟發展人員進行決策,而決策是主觀的。

3.協調發展規劃監督過程中的非理

在經濟發展中普遍性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現象。信息不對稱將會帶來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問題,會使經濟資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就技術層面而言,監督程序不可避免地存在非理性:首先,因存在信息傳導機制的缺陷,極易產生信息丟失、歪曲和過濾,如下級對上級隱瞞不利信息、虛報、假報等。其次,在監督機制的設計和運行上,受成本與效益原則制約,監督機制通常對一些新出現的特殊的協調發展問題缺乏有效控制。

三、區域發展程序理性模式的建立與運行

1.完善協調發展規劃的制定程序,制定高質量的協調發展規劃

就我國的協調發展規劃制定而言,首先應加強區域發展理論的學習與研究,提高對區域發展的理解與認識水平;其次是規劃制定者要更加注意對我國國情的研究,把握我國政治、經濟、法律、文化等環境的特殊性;再次,規劃制定機構應采取各種“選擇性激勵” 措施,激勵各區域政府積極參與規劃的制定過程,提高規劃制定過程的透明度。

2.設計和保證遵守協調發展規劃的監督程序

高質量的協調發展規劃只為區域發展的協調提供了一套行為約束機制,但不能保證區域發展因此而協調,因此,治理區域發展不協調還必須設計一套監督程序,該程序應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政府監管程序,它應是從宏觀的立場,通過立法、司法程序及行政手段來規范與監督區域發展。

(2)社會公眾監督程序,該程序是一種輿論監督,是一種非專業性監督形式,在政府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發揮社會輿論的力量對區域發展的監督作用。

3.明確能降低區域發展費用的道德與倫理行為規范

遵守協調發展規劃的成本較高,包括了摩擦成本、執行成本、監督成本,以及無效規劃所帶來的損失等,其中,對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的程序包括了政府,以及社會的監督在內,形成了一個嚴密的監督體系,但監督程序越嚴密,監督成本就越高,不可避免地會產生逃避義務、機會主義和問題。著名經濟學家諾斯認為,意識形態就是降低區域發展費用的機制(諾斯,1981)。因此應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為區域發展規劃制定過程更加理性提供意識形態上的保證,這既有利于降低協調發展規劃的監督成本,又有利于區域發展協調性的進一步提高。

參考文獻:

[1](美)魯賓斯坦著,倪曉寧譯.有限理性建模[M].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10

[2]楊耀坤:科學理性的沉思(上卷).科學創造理性的探求[M].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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