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粵港澳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協調發展,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提要]粵港澳大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互動發展對灣區崛起具有十分重要意義,但是互動發展存在的風險負面影響大,制約灣區城鄉融合發展,因此對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風險問題的探究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利用質性研究法對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互動關系及兩者協調發展存在風險的負面影響進行分析,基于風險預警、識別、分析、評價、控制等,構建風險防控模型。最后,從政府、行業協會、企業、城鄉居民方面提出相應的風險治理對策。
關鍵詞:粵港澳大灣區;城鎮化;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風險治理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支撐和橋頭堡,是我國參與全球競爭和建設世界級城市群的重要空間載體。鑒于此,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風險防控與治理對策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應用價值和現實意義。
一、灣區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協調發展的互動關系
鄉村振興與城鎮化協調發展不僅是補齊“四化”短板的根本要求,而且還是推進城鄉一體化、實現區域協調發展的必然選擇。必須堅持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實施城鎮化與鄉村振興雙輪驅動的城鄉融合發展戰略,積極推進灣區城鄉協調發展,最終實現灣區城鄉融合發展。
(一)城鎮化加速鄉村振興順利推進。城鎮化是實現鄉村振興和區域協調發展的有效途徑。實現鄉村振興需要新型城鎮化快速發展的外力支撐。灣區城鎮化就是農村人口和第二、第三產業向城市聚集,以農業為主的傳統鄉村型社會向現代城市型社會轉變的過程。城鎮化過程包括人口城鎮化、空間城鎮化、經濟城鎮化、社會城鎮化。城鎮化健康快速發展,能夠吸引農村過剩農業人口在城鎮就業、購房定居,獲得城鎮居民身份,有序地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使其真正融入城市社會,共享城市公共服務,分享改革成果。同時,城鎮化通過“以城帶村”發展模式,帶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提高鄉風文明程度,進而實現城鄉融合發展。這不僅有助于緩解農村人口過剩和社會穩定壓力,而且有利于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推進鄉村產業振興,發展現代農業和特色產業,建設美麗鄉村。
(二)鄉村振興推動城鎮化可持續發展。鄉村振興有助于進城務工人口返鄉創業或擇業,推進農村就近就地城鎮化。實現農村就地城鎮化必須以現代產業作支撐,產業興旺則是鄉村振興的重點所在,這是逐步實現農民就地城鎮化、就近就業化的關鍵。鄉村振興有助于推動資本下鄉,打破資本單一流向城市的局面。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發力點應是加快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現代產業和特色產業,以產業興旺支撐鄉村興旺。灣區鄉村振興推動灣區城鄉一體化向城鄉融合發展,將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共生,構建一個立體化的產業發展模式,有助于實現農村現代化。這不僅對形成“產業興旺”的現代化農村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而且加速灣區城鎮化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風險的負面影響
灣區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協調互動發展,對灣區的崛起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然而,客觀存在的各種不確定性因素必然降低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成功幾率,兩者發展不協調會給城鎮和鄉村帶來多方面損失,發展不協調致使返鄉創業的農民就近城鎮化變得遙遙無期,城鄉融合發展的目標難以實現。兩者發展不協調導致城鄉關系惡化,其負面效應會抑制當前發展態勢良好的“雙創”局面,甚至演化成危及社會和諧穩定的不確定性因素。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存在風險的負面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弱化城鎮化發展的動力。第一產業的發展是灣區城鎮化的基本動力和第一推力,鄉村振興則是灣區新型城鎮化的基本動力。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發展出現的系列風險,勢必會給城鎮化發展帶來一系列影響。它不僅弱化灣區城鎮化的發展,而且農業人口向城鎮轉移進程就會延緩和遲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就會受阻。那么,灣區城鎮化將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灣區新型城鎮化質量的提升是以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為依托的,沒有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城鎮化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功能和作用無法充分發揮。如果鄉村振興進程受阻,鄉村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就會滯后,無法吸引更多的生產要素向鄉村流動,勢必阻礙農業農村發展。一方面農業農村的生產效率低下,農民被束縛在土地上,難以加入城鎮化的進程;另一方面農民收入較低,農民進城成為市民的物質基礎不夠,難以在城鎮安居樂業。同時,農業的落后難以保障不斷增加的城鎮人口的生活需要,并難以保障相應的工業生產及其轉型升級的原料需求。由此可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發展存在的風險給灣區城鎮化發展帶來極其不利的影響,導致灣區城鎮化發展的動力減弱,阻礙城鎮化健康發展。
(二)削弱鄉村振興發展的條件。灣區城鎮化是工業化發展的土壤,為工業化發展提供基礎,工業化是城鎮化發展的基本動力,加速城鎮化發展。城鎮化與工業化的互動發展為灣區鄉村振興創造了良好的發展條件。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發展存在的系列風險,勢必影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資,惡化城鎮的生產生活條件,影響工業的發展及其轉型升級,為城鎮化人口提供了更多更高層次的就業崗位將大大減少。城鎮不完善的公共服務和政策也使得他們難以并定居下來成為市民,延緩農業人口轉向城鎮定居和生活的進程。農業人口滯留在農村,守護自家一畝三分地,主要從事農業生產活動。農業的產業化規?;洜I難以有效推進,農業產業結構升級優化推進受阻,農業效率難以提高,市場化進程受到阻礙。社會資本和生產要素向農業農村轉移力度降低,影響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農村經濟發展質量難以提高,延緩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削弱鄉村振興發展的物質基礎。
(三)阻礙灣區的崛起。灣區的崛起,受到制度、創新、協調發展、產業布局等多種因素疊加影響,其崛起面臨最大的挑戰就是“一國兩制”下的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以“一國、兩制、三幣、三區、四核城市”的格局構建的灣區,其社會制度、人文、協調管治、實施機制、物流等方面的問題頗為復雜,跨區域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成為灣區崛起的重點考量。灣區的崛起與發展需要深刻理解區域一體化的真正內涵概念。灣區區域一體化發展過程中依然存在區域分化、無序開發現象,地區分割、地區間非良性競爭、產業結構同質化仍然很嚴重,越來越多的跨區域管治問題成為灣區區域一體化發展的瓶頸。打破灣區崛起與發展的瓶頸,最重要的是需要城鎮化與鄉村振興保持良性發展,協調推進城鎮化與鄉村振興發展,推動產業興旺與鄉村振興,加速城鎮化進程,實現灣區城鄉融合發展,這是灣區崛起的重要根基。
三、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風險防控體系及機制分析
基于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中存在的各種風險,結合各種風險的衍生機理,考慮城鄉發展在產業屬性、項目進程、區域分布、資源稟賦等因素方面的差異性,從風險預警、識別、分析、評價、控制等方面,構建結構上環環相扣、功能上步步耦合的風險防控模型,形成預警、識別、分析、評價、控制等完備的風險防控體系,最終構建系統的風險防控機制。
四、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風險防范建議
(一)政府———發揮適度引導者角色
1、提供政策支持,適度干預。作為政策的制定者,政府應適時出臺相關政策,為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提供政策支持。政府應該合理把握政策尺度,不能積極介入全過程、包辦一切,要保持克制態度,進行適度干預。如果政府在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過程中積極介入全過程、包辦一切,就可能導致城鄉居民在預期和行動上形成對政府的嚴重依賴。因此,政府在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過程中的角色,不是包攬一切,也不是什么都不管,而是適度引導。
2、扮演好“引路人”角色。以市場為主導,構建系統性、穩定性和有效性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和服務作用。政府在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過程中,明確界定自身作用邊界,逐步引導各類企業通過市場磨礪培育競爭力。對于創業企業,政府應從項目、資金、土地、稅收等方面給予適時適度的支持。政府應扮演好“引路人”角色,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3、構建風險防控體系與機制。針對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各類風險,政府應建立風險防控體系與機制。妥善應對鄉村振興面臨的風險挑戰,構建風險防范機制,規避與化解鄉村振興進程中存在的耕地消耗過大、鄉村文化傳承受阻、空心化問題突出等潛在風險。如,城市二元矛盾突出、環境承載壓力日趨增加、投資債務風險凸顯、耕地資源消耗大、農村勞動力“斷代”現象日益嚴重、鄉村文化傳承弱化及鄉村空心化問題顯現等風險,政府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掌控應對。在應對城市二元矛盾突出的問題時,政府通過建立以人為本城鎮化推進機制,逐步實現每個人在城鎮中自由、公平和全面發展,逐步化解風險。針對城市環境承載壓力日趨增加的風險,政府倡導綠色、低碳、共建、共享理念,引導人類活動與生態環境和諧共生。應對日益凸顯的投資債務風險,政府構建投資債務風險預警機制,不斷化解投資債務風險。針對耕地資源消耗大的風險,政府應建立土地流轉科學決策機制,規避耕地資源流失和浪費風險。應對農村勞動力“斷代”風險,政府要強化鄉村振興人才培養機制,培養大量新型職業農民。針對鄉村文化傳承弱化及鄉村空心化風險,政府應構建鄉村振興布局因地制宜機制及政府基層服務能力提升機制,使鄉村傳統文化得以傳承與發展,留得住鄉愁鄉情,農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公共需求得以滿足。
(二)行業協會———發揮積極疏導者角色。行業協會作為聯系政府、企業與城鄉居民的橋梁和紐帶,在政策宣傳、項目推介、矛盾協調、權利維護、協管治理等方面應該發揮積極疏導者角色。在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過程中,行業協會的合理介入,避免政府因過多干預而弱化產業的自主成長性和企業、城鄉居民因缺乏組織性而陷入個體疲于應對諸多風險的困境,具有重要意義。行業協會應發揮好橋梁和紐帶作用,完善行業自律、行業自覺和誠信監督機制,建立獎懲機制,對違反行業自律與誠信機制的企業給予批評教育、警告或者處罰,對合法合規的企業進行嘉獎。針對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城市二元矛盾突出、耕地資源消耗大、農村勞動力斷代、鄉村空心化等風險問題,行業協會應在政府與企業、城鄉居民之間,積極扮演疏導者角色。依據政府構建的風險防控體系與機制,做好企業及城鄉居民的疏導工作,提高企業與城鄉居民的風險防控意識。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的建立和發展給農村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已成為振興農村經濟的一支重要力量,應充分發揮農村經濟協會在鄉村振興中的重大作用。在鄉村振興過程中,鄉村相關行業協會的疏導,不僅提高農民的耕地資源保護意識,保障農民合法權益,而且提高農民對鄉村文化傳承、鄉村空心化及勞動力“斷代”現象的重要認識,增強農民建設美麗鄉村的自覺性。在城鎮化進程中,通過城鎮相關行業協會的疏導,深化工商企業、城鎮居民對城市二元矛盾、環境承載風險、投資債務風險等問題的思考,增強工商企業、城鎮居民風險防范意識,為規避和化解風險提供智力支持。
(三)企業、城鄉居民———發揮真正主導者角色。灣區城鎮化,核心是人的城鎮化;灣區鄉村振興,核心是產業興旺。沒有人氣聚集與產業支撐的灣區,其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就會失去靈魂,缺少根基。在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過程中,應重點關注兩大核心因素,即:既要關注人的城鎮化又要關注產業興旺。在兩者協調發展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作為人的因素的城鄉居民,應發揮在兩者協調發展中的主觀能動性,積極參與到城鎮化與鄉村振興發展進程中。面對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中出現的風險,城鄉居民應該發揮真正主導者角色,敢于直面風險與應對風險挑戰,果斷采取規避風險與化解風險的相關措施。既要堅持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地位,保障農民權利;又要堅持城鎮居民在城鎮化中的主體地位,保障居民合法權益。灣區的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需要現代產業集群作支撐。企業作為產業集群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中要發揮主導者的作用。企業應不斷加強創新能力,提高品牌質量意識與風險意識,加強標準化建設。無論是鄉村振興還是城鎮化,離不開產業和企業的發展,離不開產業集群的支撐。灣區企業在直面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的風險時,應樹立風險防范意識,制定應對風險的預案、方案及措施,具備應對各種風險挑戰的能力。
綜上所述,粵港澳大灣區在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過程中,既要看到兩者的良性互動關系,又要認識到兩者協調發展存在風險的負面影響。基于風險預警、識別、分析、評價、控制等,構建完備的風險防控體系及風險防控機制。對于在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政府、行業協會、企業及城鎮居民應根據自身實情提出應對之策,以期應對風險挑戰、規避與化解風險,推動灣區城鎮化與鄉村振興協調發展,為最終實現灣區城鄉融合發展而努力。
作者:嚴雪晴 毛克寧 單位:廣東理工學院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