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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影響范文1
關鍵詞:中國;老齡化;現狀;措施;建議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13-0095-02
中國經濟在近三十年取得了飛速發展,但伴隨經濟發展的同時,社會老齡化問題也越來越嚴重。按照聯合國的標準,65歲以上老齡人口占總人口的7%或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0%,即進入老齡化社會。中國1999年就進入了老齡化社會,是較早進入老齡化社會的發展中國家之一。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顯示,60歲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個百分點,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個百分點。從上述數據可以看出,我國社會老齡化的進程在加快。
一、中國社會老齡化發展階段及特征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中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預測研究報告》指出,從2001年到2100年,中國的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01年到2020年的快速老齡化階段。這一階段,中國將平均每年增加596萬老齡人口,年均增長速度達3.28%。到2020年,老齡化水平將達到17.17%。
第二階段,2021年到2050年的加速老齡化階段。中國老齡人口平均每年增加620萬人。到2050年,老齡化水平達到30%以上。
第三階段,2051年到2100年的穩定老齡化階段。這一階段,老齡人口規模將穩定在3-4億,老齡化水平基本穩定在31%左右。
同時我們注意到中國人口老齡化發展呈現出如下特點:
第一,老齡人口數量巨大。據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國60歲以上老齡人口已經接近1.7億,預計到2050年中國的老齡人口將超過4億,約占總人口的1/5,占世界老齡人口的1/4。
第二,老齡化發展迅速。中國65歲以上老齡人占總人口的比例從7%提升到了14%用了27年,而發達國家大多用了45年以上。中國是世界上老齡化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
第三,地區老齡化程度不平衡。由于我國經濟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各地區的老齡化差異也比較明顯。比如上海早在1979年就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而寧夏在2009年才達到老齡化標準。
第四,男性少于女性。目前,我國老齡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少460多萬,據預測,到2049年,男性老齡人口比女性要少2600多萬。
第五,城鄉倒置現象明顯。據統計目前中國城鎮老齡人口比例要比農村低1.24個百分點,而且這種城鄉倒置的狀況將長期持續。這是中國人口老齡化不同于發達國家的重要特征之一。
第六,未富先老。發達國家的人口老齡化基本處于經濟發達時期,而且有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應對能力較強。而中國經過三十多年來的改革開放,盡管經濟發展顯著,但在人均GDP等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仍然有較大差距。預計到21世紀中葉,中國人口老齡化達到峰值時,人均GDP也只能達到目前中等發達國家水平。這也表明我國的老齡化是一個“未富先老”的過程。
二、中國人口老齡化的經濟社會影響
人口老齡化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問題,但對于經濟還不發達的中國,人口老齡化的提前到來無疑會帶來許多不利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人口紅利”的衰退
中國社會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最直接的問題就是“人口紅利”的衰退。最近30年來,中國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價勞動力大軍,創造了令人矚目的經濟奇跡,勞動力對中國經濟增長的貢獻非常顯著。人口老齡化必然會影響勞動力的有效供給。中國正在由勞動力過剩向勞動力短缺時代轉變。最近這兩年,我國很多地方特別是沿海發達地區都出現了“用工荒”現象,招工難、用工難的問題日顯突出。低成本勞動力的優勢正在逐步消失,在不遠的將來,勞動力緊缺會慢慢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瓶頸。我們亟待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社會保障壓力加大
老齡化研究中,老齡人口撫養比是一個重要指標。1990年中國每100個勞動年齡人口撫養13.74個老年人,2000年撫養15.60人,據預測到2025年需撫養29.46人,2050年則達到48.49人。撫養比的急劇上升導致退休金、養老金、醫療保險基金等國家財政支出的急劇上升。
(三)個人消費減少
人口老齡化必然會導致消費需求的變化。一般而言,在老齡化進行的過程中,由于老齡人口數量的增加,消費支出呈逐漸上升的趨勢。但是,進入老齡化社會以后,由于收入降低,老齡人口的消費水平將下降。擴大內需是中央制定的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舉措之一,而總體來看人口老齡化會導致個人消費減少從而在某種程度上抑制了內需增長,對經濟社會的發展有不利影響。
三、我國政府已經采取的應對措施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人口老齡化,已經采取了一些措施來應對不斷加快的老齡化進程。
(一)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制度
1997年,政府制定了《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目前我國正在實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由單一的社會統籌制度轉向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管理方式也由現收現付制轉向部分積累制。當然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制度仍然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覆蓋面過窄、養老保險金收支不平衡、養老保險金投資收益偏低等問題,我國政府也一直在不斷吸取其他國家養老保險政策的經驗并結合自身國情,修改和完善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同時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城鄉之間在經濟發展水平、收入水平、經濟結構等諸多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所以我國城市和農村之間形成了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目前我國也正在積極研究部署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制度涉及社會經濟的方方面面,再加上我國的國情復雜,城鄉二元差異顯著,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將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
(二)研究延長退休年齡
目前我國規定一般男性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性退休年齡50周歲(女干部為55周歲)。相比于西方發達國家,我國的退休年齡偏低。一方面較低的退休年齡加重了社會保障的壓力,另一方面隨著醫療水平和生活水平提高,很多五六十歲的人往往還有精力有能力而且愿意繼續從事相關工作,為社會經濟建設貢獻力量。我國目前人才結構不合理,有多年專業經驗的人士在各個領域都非常匱乏,過早地讓這批人員退休也是對人才資源的一種浪費。我國政府正在積極研究退休年齡問題。很多國家都通過延長退休年齡來緩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問題。但延長退休年齡也在當地社會引起了一些爭議,我國政府正在積極關注和研究這個問題。
四、我國應對老齡化的一些建議
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不僅是關系到老齡人口自身,而且還涉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筆者認為結合我國的現實國情,還需要關注以下幾點:
(一)調整經濟結構,進一步加快經濟發展
發展是硬道理,只有經濟得到了發展,才能解決社會的各種矛盾,包括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難題?!叭丝诩t利”的日趨消失也可能為中國提供一個更平衡和更持久增長的契機。由于低廉的勞動力成本,我國經濟增長長期主要依靠勞動密集型產業驅動,在老齡化越來越嚴重的今天,我們必須進行經濟結構調整,加大創新力度,提高經濟增長的含金量,經濟增長的源泉不應僅依靠人口紅利。
(二)加快相關立法
人口老齡化問題是重大的社會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措施歸根到底要靠法律。1996年國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但總的來說,有關老齡人口保障的法律法規建設還滯后于老齡化的發展。為了維護老齡人口的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必須盡快制定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社會救濟、家庭贍養等專項涉老法律、法規。
(三)大力發展老齡產業
老齡產業是以年齡以及由年齡決定的消費特征為標志而劃分的產業。發展老齡產業是應對老齡社會、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老齡產業化水平還很低,因此要制定老齡產業發展規劃,實施國家對老齡產業的扶持保護政策,建立老齡產業發展管理體制。立足城鄉社區發展老齡服務業,培育老齡服務中介組織,培養專業化的服務隊伍。同時我們也要大力研制開發老齡消費品,培育老齡用品市場。
(四)根據我國的現實國情,制定科學合理的控制生育率的方案,逐步調整人口結構
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對控制我國人口過快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地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一味地控制人口數量,會進一步加劇目前我國的老齡化趨勢。我們需要根據現實國情,既要控制人口增長又要防止人口老齡化速度擴快和老齡人口比重過高。因此,我們需要制定一個相互兼顧的人口發展規劃,合理控制生育率,優化人口結構,為社會經濟更好更快的發展提供優質的勞動力資源,為國家的長期穩定繁榮提供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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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影響范文2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農村養老;養老服務業
中圖分類號:C913.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0751(2015)11-0084-03
隨著新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青壯年人口大量向城鎮轉移,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明顯加劇,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社會化養老發展不足,農村養老面臨較大壓力。在新的歷史背景下,發揮新型城鎮化對農村養老的積極作用,化解新型城鎮化伴生的農村養老不利因素,加快農村養老服務業發展,從根本上提高農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的社會福利和獲得感,成為一個緊迫而重大的難題。本文以我國第一農村人口大省――河南省為例,分析新型城鎮化對農村養老的影響并提出相關對策,試圖為解決這一難題做出初步探索。
一、新型城鎮化下河南省農村養老的發展狀況
我國農村養老發展變化與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城鄉人口格局緊密相關。從河南省的情況看,改革開放初期,該省處于農村人口在城鄉人口結構中占絕對主體、青壯年人口在人口年齡結構中占絕對主體的傳統型社會,農村居民以家庭養老為主體形態,以屬于社會保障范疇的集體“五保”供養等作為補充。改革開放后,隨著工業化、城鎮化不斷加速,大量青壯年農民進城務工,城市人口不斷增加,農村人口、青壯年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不斷下降,農村人口老齡化特征凸顯。1990年至2014年,河南省城鎮化率由15.3%提高到45.2%,提高了29.9個百分點,而人口老齡化率由8.8%提高到14.9%,提高了6.1個百分點,其中農村人口老齡化率提高了7.5個百分點。近年來,河南省常住人口總體緩慢增長,農村人口呈現逐年減少的趨勢,2010年至2014年,全省年均增加7.8萬人,農村人口則年均減少153萬人。①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10年,河南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1197萬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為12.7%;其中,農村60歲以上老年人口有802萬人,占農村常住人口的13.9%;②根據抽樣調查數據推算,2014年河南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1407萬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為14.9%;其中,農村60歲以上老年人口為858萬人,占到農村常住人口的16.6%,比全省老年人口比重高出1.7個百分點。③
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河南省農村的養老狀況在全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為應對快速老齡化挑戰,滿足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河南省高度重視農村養老服務,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和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不斷擴大傳統集體公益養老機構和社區、居家養老等新型服務設施、服務組織規模,初步實現了以家庭養老為主、集體“五?!惫B等為補充的傳統農村養老模式向現代社會化養老模式的初步轉型。目前,河南省有農村敬老院、福利院、光榮院等公辦養老服務機構3315個、床位26.17萬張,“五?!崩先思泄B率達到39%,以農村幸福院為主體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有7706個,覆蓋率達16.8%。④但是,由于農村人口基數大、經濟基礎薄弱、社會化養老服務處于初創階段等因素的影響,河南省農村養老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現代型居家養老模式尚未建立。在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同時,農村家庭傳統養老功能日漸弱化,現代型居家養老卻由于體制機制、配套體系不完善等問題沒有建立起來。二是農村社區養老服務不完善。以農村幸福院為主體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雖已初步建立,但經費來源嚴重不足,服務對象覆蓋面窄,服務內容過于簡單。三是公立養老機構作用發揮有限。公立養老機構在硬件上雖然有了較大改善,但管理模式落后,服務內容單一,人員隊伍不專業,大多只提供“五保”老人的集中供養服務。四是民營養老機構發育程度低。近年來,河南省農村出現了一些民辦養老機構,但服務設施不完善,缺乏專業護理人員,服務內容只是簡單的生活照料,在發展中存在許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五是社會養老保障水平低。目前河南省已經建立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并實現了城鄉統籌,但資金來源有限、保障水平較低,每人月均養老保險金僅有78元⑤,遠低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水平,無法滿足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
二、新型城鎮化對農村養老的多重影響
1.新型城鎮化加速了農村老齡化進程
新型城鎮化加速了農村人口老齡化的進程,使農村養老問題更加凸顯。一是農村人口老齡化進程早、發展快。隨著城鎮化加快,農村青壯年大量流入城市,減緩了城鎮人口老齡化進程,加速了農村人口老齡化進程。從河南省的情況看,1998年,河南省農村與全省同步進入老齡化社會。進入21世紀以來,河南省農村人口老齡化率年均提高0.4個百分點,比城市高0.1個百分點。⑥隨著農村加快進入老齡化社會,農村勞動適齡人口減少、收入相對減少,農村居民養老、醫療等支出大幅增加,農民生活負擔明顯加重。二是農村居民“未富先老”。城鎮化帶來的農村勞動適齡人口外流和計劃生育“少子化”的雙重影響,使農村越過發達國家或地區“先經濟發達、后人口老化”的歷程,在人均收入較低、公共服務不發達的基礎上,提前進入老齡化社會,出現了人口老齡化與經濟發展階段不匹配的現象,呈現出明顯的“未富先老”特征。三是農村人口老齡化對家庭社會影響更加明顯。農村大量青壯年人口進城務工,多數已落戶城鎮并成為城鎮常住人口,造成農村留守老人問題突出,村莊“空心化”、家庭“空巢化”現象普遍,嚴重削弱了我國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也削弱了農村經濟發展的“造血”功能。
2.新型城鎮化嚴重弱化了傳統農村養老模式
新型城鎮化改變了傳統農村的人口結構、家庭經濟結構和社區組織管理模式,對農村傳統養老模式造成了較大沖擊。一是新型城鎮化加速了農村家庭人口和經濟結構變化,弱化了傳統農村家庭養老功能。隨著農村居民在城鄉、地區間的流動加快,農村家庭生育率不斷下降,“少子化”“空巢化”、小規模成為農村家庭人口結構的新特征,家庭成為經濟單元,人口生產功能被逐步剝離,出現了農村老年人口經濟上的養老供給和實際贍養中的生活照顧的分離,嚴重弱化了傳統農村家庭養老功能。二是新型城鎮化加速了農村生產要素外流,弱化了農村基層公共服務提供能力。新型城鎮化加速了農村勞動適齡人口和資金等生產要素向城鎮的單向流動,城市規模不斷擴張,農村土地資源不斷減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經濟實力和對經濟資源的掌控能力不斷下降,弱化了農村基層的公共服務提供能力,弱化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傳統農村養老中的作用。三是新型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增加了農村養老保障壓力。與城鎮化快速發展有關的體制機制不健全,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制度,仍然固化著業已形成的城鄉利益失衡格局,造成城鎮化嚴重滯后于工業化,城鎮內部出現新的二元結構矛盾,大量農村轉移人口難以融入城鎮社會,在“碎片化”的養老保障制度背景下,返鄉養老人口退出勞動大軍后缺少養老保險的保障,額外增加了農村養老壓力。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農村傳統養老模式難以為繼,需要建立新的農村養老服務模式,解決農村養老問題。
3.新型城鎮化有利于形成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新的制度安排
新型城鎮化可以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村社會福利水平,促進農村養老服務業發展,形成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制度安排。一是有利于破除城鄉二元體制,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養老難題。新型城鎮化發展到一定程度,將進入城鄉一體化發展階段,縮小城鄉經濟發展、收入水平、社會發展和公共服務差距,化解城市內部戶籍人口與非戶籍人口二元結構矛盾,現代文明成果將由全體人民共享,從根本上解決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中形成的農村養老難題。二是能增強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反哺能力,有利于提高農村養老水平。新型城鎮化加速發展,城鎮經濟實力不斷提升,推動了我國在21世紀初期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具備了城市反哺農村的實力,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進步,增強農村養老服務能力,提高農村養老社會化水平。三是有利于逐步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提升農民社會養老保障水平。隨著新型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不斷推進,我國建立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并逐步過渡到城鄉居民養老制度,實現了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和轉移接續,在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人口大規模流動中,農村居民和外出務工人員養老得到了社會保險制度的最終保障。四是有利于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條件,推動農村養老服務業發展。新型城鎮化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范圍,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逐步實現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城鄉聯網、共建共享,實現教育、衛生、文化、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向農村全覆蓋,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這些均為農村發展養老服務業奠定了必要的公共服務基礎。
三、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解決農村養老
問題的對策選擇
1.著力推進城鎮化相關體制機制改革,形成有利于減輕農村養老壓力的制度安排
積極實施《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推進城鄉戶籍制度改革,大力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使產業集聚與人口集聚同步,城鎮化與工業化同步,使農業轉移人口能在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到城鎮居民基本公共服務。同時,逐步使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從根本上解決戶籍人口與外來人口的城市內部二元結構矛盾,保證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住得下、能融入、不返鄉,從根本上減輕農村養老壓力。
2.充分發揮政府與市場雙重作用,促進農村養老由剩余型福利模式向混合型福利模式的根本轉變
適應機構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一體化發展趨勢,從根本上改革以家庭為主、對特殊困難群體進行保障和救助的農村養老制度,根據農村老齡化的現狀和我國財政實力,建立基于混合型福利模式的新型農村養老制度,重新確定政府、市場、家庭、社區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在農村養老中的合理分工,由政府承擔特殊困難群體養老救助和全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運轉,由市場承擔營利性的商業養老服務,由家庭、社區和公益性組織相互結合、共同承擔非商業性農村居民養老服務,形成合理分工、有機合作的混合型養老模式。
3.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積極作用,完善農村養老社會保障政策
城鎮化進入新階段后,政府應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公共財政對農村的全覆蓋,提高農村基礎設施保障水平,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為養老服務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積極規劃、扶持引導,逐步建立完善以居家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以機構為支撐、醫養結合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政府還應積極構建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為主體,與農村“五?!?、優撫孤老供養、最低生活保障、高齡老人生活補貼相配套的農村養老社會保障制度。
4.充分發揮農村社區、機構養老的重要作用,完善農村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適應小型化、專業化、社區化、連鎖化養老機構發展趨勢,加快發展農村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與農民居家養老相結合,形成農村社會養老服務的主力軍。加快發展農村社區養老服務,建設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完善社區養老服務功能,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等服務。以農村幸福院為載體,大力發展農村互助養老,不斷探索農村養老新模式。開展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改制試點,重點發展供養型、養護型、醫護型、醫養結合型等養老服務機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各類民營養老服務機構,不斷提高農村養老服務專業化水平。
5.充分發揮家庭、居民在農村養老中的作用,營造養老敬老的社會氛圍
高度重視農村家庭在養老中的作用,改造傳統農村家庭養老功能,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村三級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充分利用農村社區的養老設施,大力發展農村居家養老,為農村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生活護理、家政服務、精神慰藉等服務。積極引導農民形成自我養老的觀念和意識,發揮農民個人在養老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勞動年齡農民通過積蓄、理財、參加商業養老保險等方式,自我儲備進入老年后的養老資金。在城鎮化加速推進、市場化不斷深入的背景下,繼續弘揚我國尊老愛老、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為發展養老事業、發展農村養老服務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注釋
①2014年以前數據來源于河南省統計局:《河南統計年鑒(2014)》,中國統計出版社,2014年;2014年數據由河南省統計局提供。
②數據來源于河南省統計局2011年5月的《河南省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
③數據來源于河南省統計局2015年7月的報告《全國及河南人口現狀及發展趨勢》。
④⑥數據來源于河南省民政廳2015年7月《關于報送河南省老年人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有關材料的報告》。
⑤數據來源于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5年7月的報告《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情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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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影響范文3
摘要:近年來,在日本一直流行著“少子高齡化”這一說法,即“出生嬰兒減少,老年人口的比重不斷增加”。這一現象自20世紀70年代就已出現,且愈演愈烈,不僅僅在醫療、福利、養老金等社會保障方面,而且在經濟成長、產業的良性發展等方面也帶來了非常大的影響,已成為日本政府和國民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文章從少子高齡化的現狀、成因、社會影響等三方面,對此問題進行探討。
關鍵詞:高齡化;日本;經濟
一、日本高齡化的現狀
一般認為,當一個國家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超過7%的時候,被稱為老齡化社會,如果這一比例再翻一番,超過14%的話,就被稱為老齡社會。日本從1994年就進入了老齡社會,目前是世界上老齡化現象最嚴重的國家之一。走在日本的街頭,老年人的痕跡隨處可見,顯然,日本是一個老齡化非常明顯的國家。超過65歲的人在日本的總人口中比例已經超過了20%,也就意味著每5個人當中就有一個老年人,于是,在街上你可以看到,開出租車的都是老年人,上下班高峰時,地鐵里頭發花白、西裝筆挺的老年人與年輕人一樣步履匆匆;在鄉村,田地里開著拖拉機往來耕作的人往往也是老者居多。種種現象會讓每一個在日本生活的人覺得:原來少子高齡化問題就在身邊,而且越來越嚴重。
我們來看一些數據,2009年5月29日內閣府公布發表了《平成21年版高齡化社會白皮書》,書中指出:截至2008年10月,日本的總人口達1億2千769萬人,其中未滿15歲的兒童人口約1740萬人,占全體人口總數比例的13.6%,65歲以上的高齡人口達2822萬人,高齡者占總人口的比例達22.1%,也就是說每5個人中就有一個老年人,高齡化比例比上一年提高了近一個百分點,再次刷新了歷史記錄。統計還顯示,越是高齡,女性人口越多,其中,65歲到74歲的前期高齡者約1500萬人,其中女性比例比男性多出大約88萬人,75歲以上的高齡者多出大約1270萬人,其中女性比男性多317萬人,白皮書還對日本未來社會進行了預測:大約到2020年,日本的后期高齡者將超過前期高齡者。2055年,高齡化率將上升到40.5%,屆時將有1.3個年輕人負擔一個老年人的福利費用。
二、日本的“高齡化”現象的成因
1.思想意識、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各方面的變化
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在思想意識、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等方面給日本的女性帶來了深刻的影響。要求男女平等的呼聲日益高漲,經濟的發展、教育的普及使得女性有更多的機會了解社會、了解世界,進而更加激起了她們要與男子一起參與社會發展的強烈愿望。隨著男女平等意識的增強和社會地位、經濟地位的提高,新一代的日本女性已不再滿足傳統的生活方式,不再甘心做專職的家庭主婦,在封閉的家庭生活中度過一生。
2.“大男子主義”的世俗觀念加深了女性對結婚育兒的恐懼感
日本社會的大男子主義思想仍然存在,他們一心忙于工作和應酬,不愿意幫助妻子共同分擔家庭和育兒事務,導致妻子身心一直處于疲憊的狀態,從而使越來越多的女性對婚姻產生恐懼。同時,日本是一個“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里,女性要想在工作中獲得同等成績,必須付出更多的努力,加上許多用人單位對有孩子的女性職工存在偏見,因此,很多女子不甘心為結婚育兒而失去自己為之付出心血的工作,從而導致晚婚晚育甚至終生不結婚的現象屢見不鮮,這是少子高齡化產生的重要原因。
3.經濟不景氣使年輕一代對育兒倍感壓力
近年來,日本經濟持續低迷,失業率上升。尤其是在泡沫經濟崩潰之后,日本長期受不良債權、通貨緊縮、內需不足等問題困擾,經濟幾乎處于停滯狀態。收入的不穩定使人們不得不降低消費。同時,對于已婚的年輕一代,更是倍感壓力。我們可以作一個估算,且不談從幼稚園到高中所需費用,僅大學一項就是一筆很大的開銷,如果是私立大學,四年的學費將要花費300萬~400萬日元,醫學類專業會更高,而一個普通的職員,年收入也不過如此。高額的教育費用使年輕的夫婦在孕育下一代時會面臨很大的經濟壓力。
三、高齡化帶來的社會問題
1.看護問題嚴重
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特別是70年代以來,日本以超過歐美發達國家倍數的人口老齡化速度進入了高齡化社會,老年人口的比重持續上升,據日本厚生省人口問題研究所預測,到2020年,老年人口的比重將上升至25%左右,而且在 戰后第一次生育高峰(1947~1949)出生的人也將于2020年加入老年人的行列,屆時,老年人口指數將接近40%,必然會使老年人醫療費用膨脹,退休金預算激增,伴隨而來的是社會勞動人口的負擔加重。從日本老齡化發展的趨勢看,85歲以上的第一代高齡老人的孩子近60歲,孫子近30歲,四代人中有兩代人正在同時衰老,這就帶來了高齡老人誰來照顧的問題,因為照料者本身也面臨著老齡化的問題。
2.政府財政負擔加重
(1)養老金負擔加重。日本的財政支出很大一部分用來支付社會保障費用,主要是養老保險和醫療費用。日本的養老金體系包括所有國民參加的國民養老金,另外還有一部分私人經營的養老金,統稱為公共年金。隨著高齡人口的增加,領取養老金的人數也不斷增加。養老金保險制度的改革,進一步加重了本來已陷入困境的日本財政負擔。
(2)醫療費用負擔加重。日本政府自60年代以來就采用全民醫保制度,80年代初,進一步加以完善,建立了獨立的老年保險制度,規定70歲以上或65歲以上70歲以下身體有殘疾的老人所需醫療費用的70%由中央財政負擔,其余30%由地方政府負擔。老年人的不斷增加必然會使政府的財政難以為繼。
3.勞動力不足
由于少子高齡化現象的日益嚴重,日本勞動力的供給將以中老年人為主。在農村,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農村人口日益減少,農業生產后繼乏人。而且老年人在體力上力不從心,在觀念上更顯滯后,這會大大阻礙農業的發展。在工業上,隨著少子高齡化的加劇,日本實現了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也遇到了勞動力不足的問題,而勞動力的供需問題又使得工人工資上漲,從而導致產品成本加大,企業不得不加價出售產品,最終喪失了國際競爭力。
綜上所述,少子高齡化問題是日本今后必須應對的戰略性難題,少子高齡化問題的解決,對日本今后的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日本政府已充分認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對策,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緩解的作用。當然,要想徹底解決這一問題,任重而道遠,日本政府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這一問題也會給有這一傾向的發展中國家帶來啟示。 (作者單位:渤海大學文理學院外語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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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影響范文4
[關鍵詞]江西新農保;必要性可行性;對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C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426(2011)03-0062-03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為“新農?!薄P罗r保是繼取消農業稅,實施農業直樸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項重大惠農政策。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社會和諧的重大決策。2009年開始在全國10%的縣(市、區、旗)試點,江西作為欠發達地區有11個縣區參與試點。
一、建立江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目前,從全世界范圍來看,人口老齡化現象正在以一種前所未有的高速度、大規模、普遍性的狀況出現。中尉也是如此,據統計,截止2008年底,我國總人口132802萬人,其中65歲以上的老年人達10956萬人,占總人口的83%,老年扶養比為11.3%,農村人口占54.32%。江西農村人口數占全省的58.64%,高于全國比例。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也明顯高于城鎮,江西已進入“老年型”地區的行列。
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之所以是必要的,首先是應對老齡化社會的需要。由于計劃生育國策的長期實施、現代社會人口流動性增強等因素,家庭養老已無法解決老齡化社會的渚多困境。為了緩解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壓力,我國進行了一系列養老保險體制改革。新型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初步構建,但是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還比較薄弱,與城鎮居民普遍享受社會保障的情形不同,農村居民享有的社會保障是極有限的。在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之后,“老有所養”成了農民群眾的企盼。江西是一個農業大省,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大多數。如果這部分人口的養老得不到保障,會給江兩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造成巨大的影響。其次,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統籌城鄉發展。江西是一個典型的城鄉二元結構地區,因此,統籌城鄉發展,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們當前的重要任務。第三,國家正在下大氣力全面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全國10%的縣區從2009年開始試點,并要求到2020年前建立全覆蓋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江西作為欠發達地區在推行新農保方面要闖出一條路子。第四,有利于完善農村穩定機制,構建和諧社會。隨著農村人口平均壽命的延長,江西農村人口老齡化的打快,其速度超過了城鎮,加上城鎮化的推進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等因素,江西省實際的人口老齡化帶來很多實際的問題,影響和諧社會的構建。資料觀示,江西每年都有大約三分之一、500多萬的農村勞動力輸出到沿海發達地區,再加上農村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家族觀念的淡化等原因導致農村養老問題十分嚴峻。因此,加快完善江西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特別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已成為江西省加快經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
另一方面,隨著江西在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目標的實施,經濟一直保持著比較好的增長勢頭,江西省從2007年至2009年連續三年GDP實現13%以上增長,2009年全省生產總值達7589,2億元,全年財政總收入達928.7億元,比上年增艮13.7%,財政收入較快增長為大力實施新農保等提供了強有力的財力支持,江西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初具條件;加上近年束我國農村實行稅費改革,農民的負擔在減輕,收入在增加,農民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2009年,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5075元,比上年增長8.0%,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為45.6%,比上年下降3.8個百分點最低檔次的個人繳費標準(100元/年)占2009年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97%,這一比例也低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8%個人繳費比例,除農村特別困難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外,大多數農民能夠承擔;再次,隨著江西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得到了較大的發展,經濟條件較好的村集體有能力對農村養老給予一定的補助。最后,隨著江西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和不斷完善,也積累了有關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豐富經驗。因此,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具備可行性。
二、江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
1.農民的參保意識差。長期以來,中國農村采取的是父母撫養子女、子女贍養父母,“反哺式”的養老方式。由于受封建思想和傳統養老觀念的影響,家庭養老、土地養老、儲蓄養老還是江西農村的主要養老形式,社會養老所占比重很小,覆蓋的范圍也很窄,大多數農民游離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之外,缺乏社會養老意識,對新農保認識不足。
2.農民收入水平低,農村經濟發展緩慢,資金籌集困難。盡管江西近幾年經濟發展縱向比有很大的進步,但是橫向比還是有差距。2009年,江西省農民人均純收入5075元,低于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153元的平均水平,江西省農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費支出占消費總支出的比重45.6%,而全國的比例為41.0%。從中可以看出,江西農民除去生活必需品以及教育醫療開支以外,可用的錢并不多。江西省還屬中部經濟欠發達地區,人均財政收入在全國排名靠后,各地市經濟發展也不平衡,大多數村級集體經濟較弱,村級集體沒有實力對農民個人繳費給予補貼。
3.基金管理水平低,保值增值能力差。社會保障制度的管理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但是,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踐中,由于缺乏專業人才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之機構設置不健全,便出現了很多漏洞,其中最嚴重的是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上的問題。過去,江西省的農村養老保險一直停留在縣級統籌層次上,運營風險較大,大多數地方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是由當地的民"政部門獨立管理的,征繳、管理和使用三權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監控、監督。有些地方運營出現了虧損,甚至流失嚴重。因而,如何對江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進行有效的管理,使其保值、增值,是當前政府特別應該重視和解決的問題。
4.保障水平低,會一定程度影響農民參保的積極性。新農保規定,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已年滿60周歲的農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55元?;A養老金標準低于江西省農村低保的補助標準,加上現行的高物價水平,對農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不夠,將影響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5.缺乏強有力的法律約束,制度推進困難。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中存在的資金來源不規范、投保賬戶混亂以及擠占挪用養老保險基金等違規現象,無不與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養老保險法規有很大關系。這不僅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的問題,同時,也是城鎮社會養老保險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
三、推進江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政策建議
1.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提高農民收入,這是推進江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的根本。影響農民繳費檔次的主要因素有:農民年人均純收入、農村家庭收入結構、家庭收入增長的預期、農民年人均消費支出、農民消費支出傾向、家庭平均預期壽命、本地區的財政補貼、農村集體經濟水平等等。一般來說,農民收入越高,其保障水平越商。在農民的收人中,用于各種生產、生活消費之外有較多的剩余的情況下,農民才有可能更多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而隨著農村經濟發展,集體經濟實力增強,才有財力對農民參加新農保進行補助。這充分表明,只有農村經濟發展了,農民收入提高了,農民具備一定的承擔能力,才能繳納更多的保費,以提高保險水平,保障老年的生活水平。
2.加大宣傳力度,增強農民養老保險意識。目前,各種商業保險宣傳力度比較大,已經滲入到全省各地農村,部分農民認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保險差不多,甚至等同于增加農民負擔,是政府為了政績強迫命令式的投保。因此,要廣泛運用各種媒介宣傳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宣傳不留死角,不僅要對政策法規進行宣傳,而且也要強調參保能使農民從中得到的好處,讓農民實實在在地感受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惠,讓他們能積極地投入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中來。
3.確定適當的目標模式。江西是中部地區的一個欠發達的省份,經濟發展水平比較低,農民的承受能力也十分有限,因此,選擇廣覆蓋、低保障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是符合江西實際情況的。根據江西經濟發展的形勢,應適時穩妥地調整新農保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在全省范圍內進行新農保統籌。
4.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建立靈活多樣的資金籌集模式。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堅持的原則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由于農民是一個收入不固定的群體,因此,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要求十分靈活,繳費金額也可分為幾個檔次,以適應不同收入層次農民需要。加大資金籌集力度,嘗試以農村土地換保障。據統計,2009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達1.59萬億元,比上年水平翻了一番,占全部財政收入比例在25%左右。對廣大農村,將縣內政府土地收益按一定比例劃出建立本級政府新農?;穑瑢⒋蟠蠼鉀Q新農保資金不足的問題,為提高新農保補貼水平創造條件。另外,當農民不愿耕種或沒有耕種能力的時候,把土地承包經營權交給集體經濟組織,在征求農民意愿的情況下將土地出讓金變成農民的養老保險金。
5.拓寬基金投資渠道,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巨大的基金如果不能有效地保值增值,就不能保證養老金的充分給付,但根據現行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只能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國家尚無關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增值運營的保護性和優惠性政策。在保證基金的安全,購買國債的前提下,要適當地放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領域,比如允許有部分基金投資企業債券和股票。據國際勞工組織提供的資料,允許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的國家,其保險基金的投資比例一般為:公司股票60%,公司債券17%,政府債券6%,短期貸款3%,抵押貸款11%,房地產投資3%。根據江西省的實際情況,建議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方向可適當調整: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的比例為60%左右,各類債券的比例10%左右,證券、股票投資20%左右,其他投資不超過10%。近年來,各地處于快速發展期,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明顯加快,政府的城司在資金缺乏時,往往會以高于銀行利率向外借款,因此可以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將其作為部分養老金的增值渠道。各地的房地產業蓬勃發展,特別是地方政府大量建設城市經濟適用房、安置房、廉租房等,將少量的新農?;鹜度敕康禺a建設,可以以較少的風險獲得較高的收益。
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影響范文5
隨著中國社會進入轉型的質變時代,隨著經濟進入新常態,企業面臨的發展環境有很大的變化,經濟為什么下行?中國經濟會硬著陸嗎?宏觀經濟政策是什么?中國經濟未來可持續增長的希望在什么地方?不久前,由北京大學匯豐商學院、北京大學匯豐金融研究院主辦的“中國經濟新常態與企業發展”論壇上,知名專家學者和來自企業一線的實踐者就這些熱點話題進行了探討與交流。
“新常態”需要新思維
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李劍閣認為,為了解釋中國經濟增速下滑的原因和內在的規律,“新常態”作為一個外來詞匯頻繁被決策層采用。一個重要特點在于投資增速的明顯下滑。同時,中國人口結構也已經發生了趨勢性轉變,并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他介紹,為應對短期的經濟回落,政府會采取“穩匯、降息、增支、減稅”的政策組合,進一步完善房地產政策,為改革設置過渡期。具體來說,就是在經濟下行中,政府提出落實保增長措施,進行結構改革,改善總供給,同時保持寬松的貨幣政策,加大基建投入,改善總需求。從長期看,政府則要通過重大區域性發展戰略、財政體制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金融體制改革等方面著手,保持中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在中國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曹遠征看來,目前中國經濟只是告別了“老常態”,還沒進入“新常態”,還處于過渡區間,可能會持續兩三年。在這個階段,宏觀調控政策難以把握卻更顯必要。過渡階段會出現很多“嫩芽產業”。宏觀調控的意義就在于給這些“嫩芽產業”遮風擋雨。而所謂“改革”就是改良土壤、改良品種。如果這些“嫩芽”今后長成參天大樹,中國的經濟就會取得重大的發展。
他指出,由于世界進入了長時期“低通脹、低增長、低利潤”的“新常態”,加之中國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人口老齡化加劇以及“節能減排”政策的實施,造成了中國宏觀經濟的下行。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經濟會不會“硬著陸”,其核心的問題在于房地產。中國經濟的短期“穩增長”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是確保宏觀經濟的長期“可持續”,從而需要調整經濟結構,而這必須要通過改革推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宏觀經濟政策就需要在短期“穩增長”與長期“調結構”中間取得一種平衡。
中國企業應如何行動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以“水落石出”為比喻分析了當前的經濟形勢。他指出,當經濟增速下降,以前“淹沒”在經濟高速增長下的“成本”“債務”“產能過?!焙汀啊彼膲K“石頭”就會露出水面。面對當前嚴峻的經濟形勢和既有的問題,企業家應下大決心,以“手起刀落”的精神全面改正之前的錯誤,不要心存僥幸。
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影響范文6
關 鍵 詞:城鎮養老保險;部分積累制;現收現付制;基金制
中圖分類號:F84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2972(2007)03-0028-06
社會養老保險不僅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一個具有豐富經濟內涵和廣泛社會影響的政策問題。一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選擇,應該與其經濟發展水平、收入分配結構、要素市場發育程度、稅費征管體制、人口結構等現實條件相適應。因此,根據本國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來制定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方案,是一項重要的政策內容。
近年來,在多方論證的基礎上,我國初步建立起了一個部分積累制的城鎮養老保險體系。然而,現行養老保險體系的實際運行卻不盡如人意,其中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值得引起理論界和政策制定者的反思。本文在對當前我國城鎮養老保險體系存在問題及其根源進行分析的基礎上,認為我國應當更加務實地對現行的城鎮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
一、改革歷史的簡單回顧
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起步于20世紀50年代國家頒布的《勞動保險條例》和《國家工作人員退休條例》,其保障對象是城鎮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主要特征是由國家規定基本統一的養老待遇,由各類單位和企業支付養老費用。由于國有企業的經營由國家統負盈虧,因此這實際上是一種享受對象經限定的由國家統一管理并保證養老金發放的養老體系。
到了80年代,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要求國有企業成為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這樣,養老包袱的輕重就嚴重地影響到國有企業的盈利水平和競爭能力,養老基金由企業統籌向社會統籌方向發展勢在必然。1991年《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標志著我國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的開始。這實際上是一種現收現付制的養老保險體系。
1995年《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確定了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簡稱“統賬結合”)的模式,強調建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性。1997年《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模式。該模式要求我國的養老保險體系從傳統的現收現付制向部分積累制過渡。事實上,我國采納了世界銀行倡導的“三支柱”模式,即強制性的現收現付制作為第一支柱,強制性的個人賬戶作為第二支柱,自愿的補充養老保險作為第三支柱。第一支柱按照繳費工資的13%由企業在稅前支付,它將保證繳費15年以上的職工在退休時獲得20%的替代率;第二支柱由個人和企業共同負擔,按繳費工資的11%繳納,當職工退休時每月可得到個人賬戶基金積累額的1/120。作為第一支柱的統籌賬戶和第二支柱的個人賬戶,可合計提供58.5%的目標替代率。①
概括起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體系改革的內容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從企業統籌走向社會統籌;二是從單一的現收現付制走向現收現付制和基金制相結合的統賬結合模式;三是擴大了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將非國有企業納入養老保險體系;四是適當調整了繳費率和養老金的替代率,糾正了養老保險體系在精算上的失衡。而改革的目的在于順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解決養老保險的可攜帶性問題,疏通勞動力流動障礙;應對人口結構不利變動對現收現付制的挑戰,削減養老保險制度的代際再分配功能;等等。
二、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
盡管已有的研究從理論上論證了多支柱模式的優越性,以及通過模擬研究②論證了我國從現收現付制向基金制轉型的現實可行性(World Bank, 1997;Yan Wang,et al.,2000),[1-2]但現行養老保險體系在運作過程中還是出現了許多預期之外的問題。
1. 個人賬戶“空賬”規模巨大,部分積累制名存實亡
由于現行的部分積累制是在現收現付以及沒有任何基金積累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這就要求當前工作的一代不僅要承擔上一代的養老責任,還要為自己積累養老金,由此帶來了巨大的轉型成本。
對于改革之時已經離退休的“老人”、工作期間經歷制度轉換的“中人”以及改革之后才參加工作的“新人”來說,目前的養老保險制度采取“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③進行區別對待。即已經離退休的“老人”的養老金待遇保持不變,他們的養老金用每年收繳的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對于“中人”, 新制度規定將其在改革之前的工作年限視為繳費年限,他們所享受的養老金待遇與他們在改革之后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差額也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這樣,“老人”和“中人”的養老金來源就成為一筆“歷史債務”(即轉型成本),如國務院體改辦2000年測算的結果為67145億元(何平,2001)。[3]
現行部分積累制的養老保險制度在實際操作中,由于養老保險費的實繳數額未能達到預期的目標,統籌賬戶的基金不足以支付現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因此個人賬戶的基金幾乎全部被挪用來支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從而形成個人賬戶的“空賬”現象,即個人賬戶只是一個名義賬戶。在名義賬戶下,資金的回報率是由政府規定的,而不是實際的投資回報率。這樣,從根本上看,現行養老保險體系仍然是現收現付制。
2. 繳費率相當高,企業和工薪階層負擔沉重
我國養老保險繳費率(平均養老保險費與平均工資的比率)目前已經達到比較高的水平,從1991年的16%增加到目前的24%,遠遠高于世界平均繳費水平(為10%),甚至高于國際警界線(20%)。根據對OECD 24個國家社會保障繳費率的統計,只有丹麥(24.55%)、意大利(29.64%)、荷蘭(25.78%)、西班牙(28.30%)和葡萄牙(34.75%)等5個國家的社會保障稅高于中國(孫祁祥,2001)。[4]
盡管企業可以通過降低工資基數的方式向職工轉嫁部分社會保險費(轉嫁能否順利實現取決于勞動力的供給和需求彈性),但過高的繳費率無疑將提高企業的經營成本,并形成繳費企業與未繳費企業之間的不平等競爭。而在現行制度下,企業職工除了須繳納“四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以外,還須繳納不菲的個人所得稅。在這種情況下,實現現收現付制養老保險體系再分配功能的資金來源和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實際上大部分來源于工薪階層。這種狀況對于培育中產階級,改善我國居民的收入分配結構是不利的。
如果說西方國家的高繳費率主要緣于提供了過高的社會福利,即所謂的“福利病”(同工資一樣,社會福利水平具有很強的剛性),我國的高繳費率則主要在于龐大的轉型成本――企業拖欠、逃避繳費現象嚴重,覆蓋面、參保率難以提高,以及過高的替代率等原因造成的養老保險資金缺口。理論界熱衷于探討的老齡化問題,事實上并非造成高繳費率的重要因素,而這恰恰更增加了人們對于老齡化將帶來的高贍養率的擔憂。
3. 企業拖欠、逃避繳費現象嚴重,擴大覆蓋面舉步維艱
當前企業拖欠、逃避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情況非常嚴重,近幾年來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率呈逐年下降趨勢。1992年至1998年,收繳率分別為96%、92%、91%、86%、90.7%及82.7%,此后一直徘徊在90%以下(龔秀全、黃勝開,2002)。[5]截至1998年底,企業共欠繳養老保險費302億元,到2000年底上升到414億元,相當于當年養老金發放金額的20%。而且,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的工作進展也乏善可陳。1999年,國務院了《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加速把非公有企業職工和外來勞動力包括到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中來。但直到2005年底,養老保險參與率一直徘徊在50%~60%之間(見表1)。覆蓋面未能順利擴大,直接帶來了兩個問題:一是企業之間的不平等競爭。到1997年底,93.9%的國有企業職工參加了養老保險,而城鎮集體企業職工的參與率為53.8%,其他所有制企業只有32.0%,事實上造成了企業之間的不平等競爭。二是養老保險體系的負擔率大幅上升。如表2所示,從1993年到2005年,我國養老保險體系參保職工人數上升了78.8%,而參保離退休人員則上升了168.2%,負擔率提高了50個百分點。
在現實中,企業逃避繳費的行為是不可避免的;但過高的繳費率、有效征管體制的缺失,則大大增強了企業逃避繳費的動機。從我國的國情來看,逃稅漏稅現象本來就非常普遍,更何況是以“費”的形式進行征集的養老保險基金。
從職工個人方面來看,由于當前的工薪階層不僅成為轉型成本的主要承擔者,而且現收現付制本身所具有的再分配功能、④個人賬戶的“空賬”現象和過低的投資回報率等因素,也都抑制了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積極性,難以有效形成職工對企業繳費的監督機制。
地方政府(縣或地、市級政府)在統一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值得注意。地方政府曾是養老保險體系的管理者,且在大部分地區至今仍然是實際的管理者,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將使它們失去對養老基金的控制權。顯然,在它們擁有對養老基金控制權的時候,它們有積極性向企業收取養老保險費;而在它們喪失對養老基金的控制權之后,它們的積極性將相應降低。此外,在省級統籌的運作中,省內地區之間的交叉補貼也會對地方政府的積極性產生嚴重的影響。例如,如果一個縣(或市)的養老基金盈余被拿去與其他縣(或市)分享,這個縣(或市)將不會有實現盈余的積極性;反之,如果一個縣(或市)的養老基金赤字可以得到來自統籌基金的補貼,這個縣(或市)也不會設法去消減赤字。
4. 其他存在的問題
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在運行中出現的其他問題還有很多,如社?;鹞茨塬@得令人滿意的收益率、省級統籌進展緩慢等。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的年報為例,其歷年的投資收益率(如表3),在所有年份均低于五年期定期儲蓄利率。而自1997年國務院要求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以來至2000年底,真正實現省級統籌的只有5個省,17個省通過省級調劑金進行上繳下撥,8個省還沒有建立省級調劑金或者雖然名義上建立了但沒有運作(趙耀輝、徐建國,2003)。[6]過低的投資回報率大大打擊了職工對于養老保險體系的信心,甚至使個人賬戶的繳費異化為某種稅負(由于資金回報率低于其機會成本);省級統籌難以實施,則不利于調節省內地區之間的收入分配以及控制養老基金管理中的道德風險和腐敗行為。
綜上所述,個人賬戶空賬、繳費率過高、拖欠及逃避繳費現象嚴重是當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從這些問題之間的關系中可以看出,它們是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養老保險基金的拮據表現為個人賬戶空賬,并產生了提高繳費率的要求;過高的繳費率又大大增強了企業拖欠、逃避繳費的動機;而企業拖欠、逃避繳費的行為,反過來又影響了養老保險費的順利征收,并使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的工作難以實施;最終導致個人賬戶空賬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從而使整個養老保險體系的運作陷入惡性循環之中。
當前我國養老保險體系在實踐中遭遇的嚴峻形勢所折射出的現行制度設計的不合理,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過于執著養老保險體系自身的財務平衡。面對巨大轉型成本的現實,政府沒有必要拘泥于養老保險體系自身的收支平衡,以致于造成個人賬戶的“空賬”現象而失信于民。事實上,從世界各國的實踐來看,社會保障稅并不是社會保障資金的惟一來源。除少數國家(如德國)的社會保障稅能夠完全滿足社會保障支出的需要以外,多數國家的社會保障稅收入只占社會保障支出的較大比重,個別國家(如加拿大)的社會保障稅收入占社會保障支出的比重尚不足50%。而從社會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來看,我國的社會保障支出仍處在相當低的水平上。因此,增加其他資金來源(如國有資產的變現所得、稅收收入、國債籌資等)用以支付轉型成本是完全合理的。
第二,養老金的替代率偏高?,F行制度設計中養老金的目標替代率為58.5%,而“老人”和“中人”的替代率更高。從實施情況來看,目前我國各地基本養老金替代率的平均水平已超過80%,遠高于西方發達國家的水平(見表4);部分地區如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安徽、江西、山東、河南等省(自治區)的養老金替代率均超過了100%,甚至出現了一些在崗還不如退休的情況。從人均產值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來看,我國與西方發達國家的差距仍十分巨大,現行制度如此之高的替代率未免有些自不量力。
第三,養老金領取條件過于寬松。主要表現在對提前退休領取養老金的政策把握和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上。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以達到減員增效目的。此外,80年代初期,我國27個產業部門相繼制定了1800多個特殊工種名錄,規定特殊工種職工可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但是,隨著現代化科技的應用,繼續沿用這個20年前制定的標準并不完全合適。不僅如此,為了順利實現減員的目的,地方政府和企業還有意放松了對提前退休審批的管理,從而導致一大批產業職工提前退休,過早地加入領取養老金的隊伍。從養老保險制度設計來看,新制度中繳費滿15年、舊制度中工齡滿10年即可領取養老金這一政策標準,在世界上已建立起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中也是相當低的。
第四,對制度實施方案的操作難度缺乏充分的估計?,F行制度設計不僅建立起了一個擁有較高目標替代率的部分積累制養老體系框架,而且還指望由當前工作的一代承擔起巨大的轉型成本,但對于企業和職工能否承受由此帶來的高繳費率以及收取養老保險費的難度,卻似乎缺乏應有的思想準備。部分積累制的強制性個人賬戶客觀上也加重了企業和職工的負擔,事實上并不是一種比原有的現收現付制更優的選擇。
由此可見,過于簡單、理想化而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方案設計,是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面臨困境的根本原因?,F行制度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諸多問題,暴露出政策設計者過于迷信理論模型的論證而缺少對現實國情的深入了解;忽視對我國政府和企業之間,以及政府上、下級之間博弈行為的考察。
三、反思與相關政策建議
如上所述,即使經過貌似嚴格的理論論證和數據模擬,一個制度的設計如果缺少了現實的可操作性,它也難免會在實施中遭到失敗。這是值得我國理論界深刻反思的。總的來看,過去的理論研究更多的是從純粹理論的層面對現收現付和基金制進行比較,或探討人口老齡化來臨的福利效應及應對措施;而在運用數學模型和數據模擬方法進行論證的過程中則多少顯得有些一廂情愿,對于從假設條件引出的結論與現實的差距缺乏客觀的分析,表現出熱衷于理論探討而疏于關注現實國情的傾向。
在對現收現付制和基金制的比較中,學者們較傾向于認為現收現付制對國民儲蓄具有擠出效應,減少了資本的形成,從而不利于長期經濟增長(Feldstein,1974);[8]難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危機,并認為從現收現付制逐步向基金制過渡乃是大勢所趨。
事實上,到目前為止,現收現付制對國民儲蓄的擠出效應以及這種擠出效應有多大,在國內外學術界尚未得到嚴格的論證。而且,國民儲蓄率也并非越高越好。在過剩經濟的條件下,降低儲蓄率、擴大有效需求反而有利于解決當前我國經濟的動態無效率問題(袁志剛、宋錚,2000)。[9]對于現收現付制另一個常見的質疑是,它難以在一個不利的人口結構變化趨勢中得以維系。但從根本上看,現收現付制和基金制兩種養老保險體系只不過是退休一代采用不同的方式索取當前的產出。在現收現付制下,退休一代憑借過去繳納養老保險費獲得分享來自當前工作一代的轉移支付的權利;在基金制下,退休一代憑借資本所有權證獲得分享當前工作一代提供的產出的權利。兩者的物質基礎是完全一致的。可見,經濟增長和充分就業才是解決老齡化問題的根本,基金制并不是解決老齡化問題的靈丹妙藥(Nicholas Barr,2000)。[10]在老齡化問題上,基金制與現收現付制的區別只不過是基金制將問題拋給社會,而現收現付制則由政府承擔起責任而已。
實際上,現收現付制和基金制在實踐中各有利弊?,F收現付制的最大弊端是由于其再分配功能而導致企業和職工逃避繳費,養老保險覆蓋面難以擴大;基金制則缺乏再分配功能,難以抵御通貨膨脹等缺陷,使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無法得到保證。從這一點來看,基金制已基本喪失了“社會保障”的功能。
老齡化趨勢對養老保險體系的考驗也是學者們所關注的問題。但是,如上所述,從實際運行的情況來看,造成我國養老保險體系負擔率較高的主要原因并非老齡化問題,而是養老保險覆蓋面難以擴大、職工參保率難以提高以及下崗和提前退休高峰的來臨等問題。這些問題對現行養老保險制度構成的壓力,顯然遠大于老齡化問題;而老齡化問題只不過是使入不敷出的養老保險體系)上加霜罷了。
在有關養老保險的理論探討中,學者們大多借助于代際交疊模型(Samuelson,1958; Diamond,1965)來進行分析,如對現收現付制與國民儲蓄關系的論證、人口結構變動的福利效應分析、繳費率和統籌比例的參數設定,等等。[11-12]但是,代際交疊模型的論證依賴于退休一代不留遺產的強假設,而這與現實情況是明顯不符的。在現實中,人們有種種理由在死亡時留下遺產,例如:(1)遺產動機是普遍存在的;(2)人們無法準確知道自己何時會死亡;(3)住房和耐用品的殘值一般會成為遺產等。在養老保險體系設計的數據模擬研究過程中,學者們為了論證自己的觀點,往往在模型中設定有利于自己結論的假設條件和參數值。例如,支持基金制的學者往往過分強調養老基金的投資回報率(Feldstein,1999),[13]似乎認為養老基金的投資回報率理所當然地將高于真實工資的增長率。事實上,在古典經濟模型的理想狀態下,兩者應該是一致的;而從我國的統計數據來看,在1986-2002年的大部分時間內,真實工資的增長率高于五年期國債的實際利率(袁志剛、封進,2004)[14],從而基金制是比現收現付制更好的制度選擇;而支持現收現付制的學者則忽視了收取養老保險費的難度,隱含了養老保險費能夠順利收取的假設。
綜上所述,在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中,政策設計者不應無主見地人云亦云或照搬國外的經驗,而應更多地對公共養老保險體系的存在意義是什么、中國的現實國情適合什么樣的制度安排,以及設計方案能否得到順利實施等問題進行深入的思考。
一般認為,政府介入養老保險主要基于三方面的理由。一是政府強制保險可以糾正由逆向選擇或道德風險所導致的市場失靈;二是社會養老保險具有再分配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財富在不同的收入階層和代際之間再分配;三是政府強制保險可以幫助人們克服短視行為,即所謂的“家長主義”。但從市場失靈和家長主義的觀點來看,政府介入養老保險的理由顯然不如醫療保險充分;特別是對于基金制來說,除了具有家長主義的含義之外,政府幾乎再沒有介入養老保險的理由,而事實上這種家長主義的強制儲蓄是否必要也是值得商榷的(在沒有公共養老保險體系的情況下,人們也可能會為自己的養老積極儲蓄)。相比較而言,現收現付制由于具有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之需的再分配功能,而更加適合作為政府介入養老保險的方式。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的經濟發展仍處在相當低的水平上,且貧富兩極分化相當嚴重,缺乏一個人口數量龐大的中產階級。在這種經濟條件下,面對顯而易見的人口老齡化趨勢,一個較低水平、廣泛覆蓋的養老保險體系,對于我國來說可能是更加合適的選擇。較低水平的養老金可以降低當前工作一代的負擔,有利于養老保險費的收??;而養老金水平也反映了政府介入養老保險的程度。從我國當前的現實情況來看,公共養老保險體系的首要目標理應是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之需;如果人們希望在退休以后過得更寬裕一些,他們有責任在工作時期為自己進行更多的儲蓄。
根據以上的分析,政策設計者可以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現有的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更為務實的改革。
第一,降低企業和職工的負擔。政府應更多地考慮通過減持國有股、發行國債或稅收來支付轉型成本。為此,政府有必要重新審視當前的財政支出結構,應向社會保障、教育、國防等有關國計民生的項目傾斜,逐步縮減以至取消大量不必要的財政支出(如大量的形象工程項目、對競爭性國有企業的財政扶持、民間力量完全可以實現的投資項目,等等)。對于工薪階層的負擔,可以考慮以個人所得稅作為社會保險費的來源而取消社會保險費,或者取消個人所得稅而保留社會保險費。另外,可以考慮取消養老保險強制性的個人賬戶(即取消部分積累制)和“四金”中的住房公積金,⑤以進一步降低職工的負擔。
第二,建立一個較低水平的現收現付制養老保險體系。養老金的給付可以考慮采取DB模式而不必按目標替代率進行設計。養老金發放水平可參考當地的最低工資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設定(如以當地的最低工資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乘以一定的系數)。對于部分養老金待遇過高的“老人”和“中人”,考慮到養老金待遇的剛性,可以保持其原來的養老金發放水平不變;但如將來出現通貨膨脹,則不對養老金待遇進行調整,直到與其設定的養老金發放水平相當為止。
第三,取消提前退休領取養老金的權利,重新制定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標準并嚴格其審批管理;適當提高領取養老金所需的繳費年限標準。對于因下崗而提前退休者,可以考慮將這部分人納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失業保險制度之中。
第四,在保留一個較低水平的現收現付制公共養老保險體系的基礎上,鼓勵企業年金的發展以及個人為養老儲蓄。為此,必須為企業年金和個人年金提供稅收優惠政策。例如,企業購買企業年金可在稅前列支,個人購買養老金的支出部分可免繳個人所得稅(這些政策已為世界上相當多的國家所采用)。這樣不僅有利于降低政府的行政負擔,杜絕地方政府挪用養老金和腐敗行為的發生,而且有利于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的成熟和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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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①這個目標替代率的計算方法是:假設預期壽命為70歲,實際工資增長率等于名義利率,職工按繳費工資的11%向養老保險體系交費35年,這樣退休時個人賬戶可以提供 38.5%的替代率,統籌賬戶提供20%的替代率。二者合計共提供58.5%的替代率。
② Wang, et al.的模擬顯示,在2000年到2010年間,每年的轉型成本占GDP的0.6%左右,到2050年將下降到0.3%。轉型成本的補償可以通過稅收進行融資,這樣,支付第一支柱相當于工資20%的養老金所需交納的費用率只需10%~12%。
③ “老人老辦法”是指對已退休者繼續實行以前的退休金發放標準,退休金替代率為60%~90%,退休金計算基數為退休時的工資額;離休者離休費為離休時工資的100%。“新人新辦法”是指1997年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后參加工作的職工,他們的退休金相當于當年職工平均工資的20%,有35年工齡的職工,目標替代率為58.5%左右?!爸腥酥修k法”是指中人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新制度建立以后個人賬戶上積累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及將統一制度建立以前的工作年限視為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120+過渡養老金,過渡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0%-1.4%)×視為繳費的年限]。
④ 現收現付制的再分配功能包括從工作一代對退休一代的轉移支付、從高收入群體向低收入群體的轉移支付、從短壽者向長壽者的轉移支付,以及從男性向女性的轉移支付。
⑤ 我國現行的住房公積金制度缺乏再分配功能,而且人們顯然會為了購買住房而自覺地儲蓄。所以,這種強制性儲蓄幾乎是毫無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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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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