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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購重組范文1
不少技術派的投資者都對9月16日的中陰線比較擔心,倒不是因為跌幅有多大,而是因為成交量的關系,當天上證指數成交2377個億,而深圳成交了2617個億,加起來近5000個億的成交量,這個應該是滬深股市的歷史天量,而根據天量天價的原理,是不是天價就在眼前呢?我們應該抱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去看待,現在市場每天都有新股上市,自從2009年以來,新股已經發行了幾百個,而且個股與2006年比已經翻倍。這么多股票的情況下,并且都全流通了,我們的交易量是會不斷放大的,不久的將來,兩市如果出現6000億,甚至更多的交易量都很正常,不用過于擔心。
行情這么好,投資者該如何賺錢呢?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首先要弄清楚7月份以來這輪行情的大邏輯。其實創業板指數從13年初起就開始走強,盡管上證指數在13年2月份就出現了回落,但創業板指數卻一直創新高,并且在今年2月創了1571點的歷史高點。而主板指數卻一直在2000點附近徘徊,直到滬港通的測試開始時,才開始走強,這個充分說明了,本輪行情是滬港通的預演,并且還沒到,因為銀行股還沒有發力呢。
從最近的熱門股看,低價股和軍工股受到了市場很大的關注。其實在這些個股的背后,往往有資產注入或者國企改革的題材在里面,這個才是真正推動行情走高的因素。國企改革,從長遠的角度看,意義不下于2005年開始的股權分置改革。因為改革后的企業將更有活力,同樣的資產能夠創造出更大的價值。
并購重組范文2
在過去的一周,部分亞太市場出現了暴跌,印尼股市跌幅高達8.7%。這一動蕩顯示出美國QE退出預期的影響正處于風聲漸起之勢。A股市場盡管也有所下跌,但是跌幅較小,不足1%,創業板更是創出了新高,TMT繼續領漲。這似乎顯示出了中國股市或可獨善其身的氣勢。即便如此,我們在維持周期與成長分道揚鑣觀點的同時,也對QE退出所帶來的風險溢價提升保持著充分的警惕。
雖然新興市場出現貨幣危機的概率在上升,但中國發生金融危機的概率較低。理由在于三個方面:一是,中國的基本面明顯優于印度、印尼,中國的經常項持續處于順差的狀態,二季度中國的經常項順差為482億。二是,中國實行了嚴格的資本管制;更重要的是,中國擁有龐大的外匯儲備。
事實上,5月底QE退出的預期,曾疊加6月的流動性危機,早已引發過市場一系列波動。這或是QE退出的一次預演。然而,自6月錢荒之后,流動性依舊吃緊。正是以此為鑒,央行近期釋放出的一系列貨幣政策信息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在周一,周小川行長表示貨幣政策仍將保持穩健 ,這與央行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觀點一致,顯示未來貨幣政策將“以穩當先”。近期雖逢月末,但出于維穩的考慮,央行逆回購或會放量,所以流動性異常緊張局面的概率較低。故而關鍵要看9月。屆時,資金市場將面臨如下沖擊:節日因素、常備借貸便利到期,及季末因素。因此,短期內的資金狀況仍值得警惕。目前我們的預測是,為了避免“錢荒”的再現,大量的短期資金提供(逆回購、SLF)或僅是第一步。若還不能保證貨幣市場的穩定性,降準絕非沒有可能。
行業方面則是重組并購的風聲漸起。過去一周,上市公司并購重組預案37起,涉及金額近130億元,金額較大的行業包括煤炭、建筑、計算機、電子等。定增預案17起,涉及金額近420億元,金額較大的行業是交運、煤炭、房地產、有色金屬等。很明顯,并購重組向兩端分化,一邊是化解產能與杠桿壓力,另一邊則是新興行業擴張發展,而二者都契合未來增長的大邏輯。
既然如此,我們與其糾結于成長與周期,不如把視野放開一些,看一看還有沒有第三條道路。而并購重組是周期與成長分道,成長中的中心與揚鑣后的必然結果。
并購重組范文3
12月10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明年經濟工作的重點任務共五條,其中第三條提出,要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增強三次產業協調性為重點,優化產業結構。著力突破制約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關鍵技術,精心培育一批戰略性產業,加快企業兼并重組、支持重點企業技術改造,加快發展生產型服務業和生活型服務業,加強鐵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要全面加強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突出抓好節能減排、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程建設。這里,明確提到要加快企業兼并重組。
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大致的并購珞線包括五個方向。第一,可以通過并購實行產業結構優化和優勝劣汰;第二,有助于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在國際分工中具有長期競爭優勢的企業;第三,有助于增強大企業戰略地位;第四,鐵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公司;第五,環保、節能和高科技企業;第六,可以帶動最終消費需求、帶動中間需求,內部治理結構完善、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企業。
而在此前一天,12月9日,媒體披露了銀監會的《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允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開辦并購貸款業務。12年禁令一朝解除,之前法規明令禁止銀行為股權投資提供貸款。
并購重組是市場永恒的題材,但因此前的宏觀緊縮政策,受制于緊繃的資金鏈,重組方也面臨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尷尬。時過境遷,當前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的貫徹落實有望幫助企業打破資金瓶頸,積極有效地快速推進并購重組工作。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認為,銀監會的(《指引》對銀行、證券業,對收購方與被收購方,對上市公司重組兼并是重大利好。過去十年里,發達國家上演了一出又一出巨額并購、兼并重組,加快了產業調整,形成了一批世界級的巨無霸企業,與銀行、銀團、財團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中國企業這些年兼并重組不多,第一是資金短缺,靠自有資金規模難以擴大,第二是股權分置改革沒有完成,并購的動力不足?,F在全流通正在進行中,提供并購貸款,使得并購從政府主導變為市場主導,市場化程度更高。李大霄同時指出,未來兩年到三年,上市公司兼并重組的案例會明顯增加,這還能減緩大小非減持對股市的沖擊
雖然銀監會給貸款銀行與并購企業設立了高門檻,但畢竟是打開了一道閘門,大型企業與大型銀行又多了一條并購貸款的合作渠道。讓人感興趣的是,債權、股權收購將成為并購重要手段,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大宗交易市場的并購將頗具看點。
所謂“并購”,是指境內并購方企業通過受讓現有股權、認購新增股權,或收購資產、承接債務等方式以實現合并或實際控制已設立并持續經營的目標企業的交易行為。根據中央經濟會議的精神,哪些企業最有可能步入首批并購重組行列呢?一些分析師提出鋼鐵、電力等行業的機會相對很大,投資者可以關注。
煤電一體化帶來機會
近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旗下的國投電力和國投新集同時停牌,宣布實際控制人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國司)正在籌劃重大無先例資產重組事例,并開始向相關部門進行政策咨詢及方案論證,因此開始停牌。有市場人士表示,國司作為我國最大的國有投資控股公司,旗下擁有上億元的資產,國投電力和國投新集兩家公司的停牌,似乎也顯露出并購整合開始提速的信號。
今年8月國司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王會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國司打算把上游煤礦企業和交通運輸線、港口設施及下游發電廠合并起來,組成一體化的能源生產企業,這樣就能更好地應對煤炭價格的上漲。在國投電力停牌前,東北證券行業分析師吳江濤10月底到公司調研后表示,短期內資產注入似乎沒有可能,因為公司在風電、水電等再生能源建設開發方面不斷加大力度。在更早的2007年12月國投新集上市時,日信證券的分析師任憲功勞就預計,實際控制人可能進行資產注入,國司通過國投煤炭公司(國投新集大股東)還控制12家從事煤炭生產和經營的企業,其中7家為在產企業,4家還處于探礦或建設期,1家為煤炭銷售公司。
國司公司目前的資產總規模達到1664億元,2007年實現凈利潤48億元。旗下的業務領域涵蓋了能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礦產和農業等,包括4家控股上市公司國投電力、國投新集、國投中魯、中紡投資。
產業資本頻頻出手
在中央經濟會議閉幕當天,證監會召開會議表示要積極推動市場并購重組,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近年來,國家通過采取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推動我國產業升級,行業重組不斷深化,國有大中型企業、地方性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并購重組活動日趨活躍。攀鋼系和上海電氣之后,目前因央企整合或重大資產重組而停牌的上市公司已達22家,產業資本頻頻出手,央企整合悄然提速。
回顧攀鋼鋼釩、攀渝鈦業、長城股份三家公司的整合進程,以及市場對上述三只股票和鋼釩GFC1中明顯套利機會的反復質疑,最終的結果對證券市場各類投資者來說可謂較為圓滿。攀鋼系的重大資產重組始于2007年8月份,攀鋼鋼釩、攀渝鈦業、長城股份集體停牌,11月7日重組方案揭曉,三家公司復牌,于是市場各方圍繞該重組方案能否獲得股東大會通過、能否獲得國資委批準、能否在證監會獲批展開了持續的博弈。即使在上述三大懸念均被破解后,攀鋼鋼釩還一度出現極端的高達50%的套利空間,而市場對此似乎無動于衷。甚至鞍鋼集團出資從二級市場增持攀鋼鋼釩的股票后,攀鋼鋼釩還存在顯著的套利機會。
由于市場對于攀鋼鋼釩套利機會都存在顯著的質疑,對于其衍生產品鋼釩GFC1更是疑慮重重,其主要矛盾在于,如果鋼釩GFC1持有人能夠參與重組,享受現金選擇權,鞍鋼集團需要多付出數十億人民幣的現金,這對于金融風暴下的任何一家公司,都不是一個小數目。而且,這筆“額外支出”鞍鋼集團是完全可以回避掉的。但最終,鋼釩GFCl的持有人也獲得了意想不到的收獲。此次攀鋼系的重組,也讓很多不相信“天上會掉餡餅”的投資者后悔不已。
把握兩條投資主線
并購重組范文4
【關鍵詞】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銀行;并購重組
1引言
由于我國正處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時期,各行各業的發展都受到了國家發展戰略的影響,對于金融行業更是深化改革的深水區,所以國內各資產管理公司對于相應的發展業務更加需要進行符合新時代潮流的戰略性重組與適當的結構性調整。近來對于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更是如此,并購重組業務可以使企業得到快速的擴張,有效提高企業實力、增強利用資金的效率、節省企業發展成本,本文中就對于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的發展進行研究。
2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概述
資產管理公司的并購重組業務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兩種運作模式:一是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并購重組參與方,利用自有的現金、債權或其他資產投資于被重組對象,或向其提供重組所需資源(如上市公司殼資源),從而獲取重組收益。從廣義上講,資產管理公司在進行不良資產處置時經常運用的債務重組、資產置換、債轉股等操作方式都可以歸入這一范疇。這種模式的本質是為被重組對象提供融資服務,無論是直接投入現金、免除債務轉為持有股份或是以債權置換取得股權,均是為被重組對象注入或提升流動性,且一般是以被重組對象的股權為運作目標和獲益手段的。二是資產管理公司發揮金融中介作用,為客戶提供并購重組相關的咨詢、顧問類增值服務。投資銀行業務的實質是為客戶提供融資中介服務,即根據客戶的戰略規劃,針對其現有財務狀況和資產結構,為其設計最佳融資組合方案,促使企業價值達到最大化[1]。并購重組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為目標,深刻反映了投行業務的實質,因而是投資銀行具有戰略意義的核心業務之一。總而言之,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本質上是一種融資或融資中介服務。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最基本功能是融通資金。因此,并購重組業務從本質上完全契合了資產管理公司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戰略要求。
3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發展現狀
在成立之初,資產管理公司一直按照國家政策,有效利用債轉股,資產置換、債務重組、破產清算等多種并購方式重整不良資產,使眾多家企業走出經營困境,重新步入健康發展軌道,數萬名從業人員免于失業,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特別是通過政策性債權轉股權使一批國有企業調整了資產負債結構,減輕了債務負擔,完善了公司治理結構,轉換了經營機制,提高了經營效益。隨著近年來市場環境、政策環境的變化以及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轉型的內在需求,依托不良資產經營管理主業,積累了數量和金額龐大,地域分布廣泛,覆蓋多種行業,具備不同形態(債權、物權、股權、應收款)、屬性(政策性資產、準政策性資產和商業化資產)、規模和質量的金融及非金融資產,以此為基礎開展了一系列具有市場影響、社會價值的并購項目,并購重組業務在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比重逐漸鋪開。
4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存在的問題
4.1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發展受限制
由于中國的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發展歷史短、范圍較窄,政府就必須在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中進行股權分置改革,為其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且當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已成為經濟體制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內容,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與政府關系更加明確清晰,這些都為其并購重組業務發展提供了條件。但是中國的資本市場對于并購重組業務的探索還不夠完善,國內的資產管理公司很難達到在成熟資本市場資本運作過程的相應條件與要求,因此在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進行的過程中常常會有信息滯后等情況出現,而且在并購過程中時常還有政府的影響,這些因素都導致了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銀行并購業務在市場上較難占據主導作用,影響了資產管理公司投行并購業務的發展。
4.2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存在劣勢
并購重組本身存在風險較大、失敗率較高的特點,因此正反兩方面經驗的積累對于業務的可持續發展非常重要[2],包括摩根士丹利、高盛等著名投行也是多年來汲取經驗和教訓才走到今天的。資產管理公司開展并購重組業務的時間相對較短,接觸的項目絕大多數是不良資產,在多元化方面非常有限,因此,與投資銀行相比,在經驗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另外并購重組業務對從業人員的知識儲備、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要求很高,并需要盡職調查、交易結構設計、融資安排、財務預測與籌劃、資產評估等核心技術的有力支持,而涉及資產管理公司的并購重組在上述技術的運用中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人才儲備和核心技術的提煉與完善方面仍顯不足。
5改進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的措施
5.1明確自身定位
在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大環境下,只要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中更好地把握市場前景的方向,就能在資本市場不斷持續發展的良好態勢下促進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的開展[3]。投資銀行處于資本市場的核心位置,如何做好在愈加成熟的資本市場中為并購重組業務創造更加廣闊的平臺也是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銀行業務中必須要重視的工作。
5.2明確政府職責
明確在并購重組業務進行中政府所扮演的角色,避免政府對于并購重組業務的過度干預影響到并購重組業務的開展,既要對并購重組業務展開相應的監督工作,又要在進行監督工作中保持分寸感,不能為并購重組業務造成制度上的困擾,并且還要在政府監管實踐中不斷明確自身對于并購重組業務的責任范圍,以更好地促進并購重組業務的開展[4]。
5.3完善相應法律
在促進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的過程中,政府應制定有針對性的法律政策來促進并購重組業務的發展。在當前我國關于并購重組業務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在監管范圍規定中具有較大欠缺,使得在進行并購重組業務的過程中缺乏相應法律的保障,限制了并購重組業務的發展,因此,政府應對于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的發展中完善并建立更多的法律法規來為并購重組業務的發展做出相應貢獻。
5.4完善內部制度
首先在進行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的過程中,完善投行內部的制度缺陷,適當減少傳統業務在投行建設中的比重,增加對于并購重組業務的開展數量,這樣才能通過在組織制度上的創新來提高投行的經濟效益,并在并購重組過程中實現收益的最大化。最后還要注意對于并購重組業務的專業人才培養與并購重組業務執行團隊建設,對于相應發展過程中施行不同的激勵制度,從而有效提高并購重組業務開展的專業化,并提高并購重組業務的成功率。在中國金融體系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中,相應的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的開展與施行也要進行相應的調整,本文中筆者就對并購重組業務中存在的相應問題進行了分析與討論,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希望能對中國資產管理公司并購重組業務的發展提供更好的建議與幫助,從而更好地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與制度的完善。
【參考文獻】
【1】周立妍.我國投資銀行在企業并購中不足與改進[J].經營管理者,2012(04):82.
【2】周漢兵.資本并購風險管理[J].現代商業,2017(24):86.
并購重組范文5
【關鍵詞】企業并購重組 文化整合 動態創新原則 優勢互補原則
一、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
對企業并購財務風險來源的分析。不確定性和信息不對稱性是導致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的主要因素。那么,不確定性和信息不對稱性在哪些環節導致了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呢?
一項完整的企業并購活動通常包括三個基本流程:計劃決策、交易執行、運營整合。在企業并購市場成熟的國家里,這三個流程具有較為規范的操作規程,買賣雙方具有相對透明的信息,并且并購協議包括了整個交易行為的法律框架及涉及到的交易各個方面和時間段中詳細的雙方權利義務約定,因此,通過一個完善的并購流程設計和并購合同約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降低風險的作用。
然而,從財務的角度看,無論多么完備的合同協議都不可能完全回避財務風險。因為,一切財務風險都與決策有關,一切財務風險首先起始于并購的計劃決策階段,然后生成于并購的交易執行階段,最后延續并表現在并購的整合期。在計劃決策階段,并購戰略是公司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并購戰略又是并購實施的依據,如果并購戰略制定脫離公司的實際財力而將自身發展定位過高,或者可行性研究對目標企業估計過于樂觀,就會導致并購規模過大以至在并購實施階段無力支撐。過大的規模和錯誤的投資方向,如果在交易執行階段又對目標企業定價過高,融資和支付設計不合理,必然導致收購方債務負擔過重。過重的債務負擔必然使得經營整合階段資金流動發生困難,并最終引發財務風險。
二、企業重組的風險
政策風險管理是現代企業資產流動、產權重組的主要方面,也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企業在資產重組中可能會因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抵觸而造成損失,因而加強政策風險管理,對于企業資產重組至關重要。企業在對政策風險進行管理時,首先要提高對政策風險的認識。對資產重組過程中面臨的政策風險應及時地觀察分析和研究,以提高對政策風險客觀性和預見性的認識,充分掌握資產重組政策風險管理的主動權。其次要對政策風險進行預測和決策。為防止政策風險的發生,應事先確定資產重組的風險度,并對可能的損失有充分的估計,通過認真分析,及時發現潛在的政策風險并力求避免。在風險預測的基礎上,合理安排資產重組計劃,搞好風險項目的重點管理,提出有利于資產重組的最佳方案,正確作出處理政策風險的決策,并根據決策方案,采取各種預防措施,力求降低風險。對政策性風險管理應側重于對潛在的政策風險因素進行分析,并采用科學的風險分析方法。通過對政策風險的有效管理,可以使企業避免或減少各種不必要的損失,確保資產重組工作的順利。
三、企業并購財務風險的控制
企業完成并購行為后,如何通過及時、有效的整合,使并購雙方在各方面實現一體化融合,提高整體企業的共同業績,達到整合后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是擺在并購企業面前的一個艱巨任務。具體措施如下:
(1)并購方向被并購方委派財務負責人。為了更好地執行并購方制定的財務資金管理制度,移植并購方的管理模式,并購方應向被并購方委派財務負責人??稍囆袑⒇攧肇撠熑肆袨椴①彿截攧詹块T的編制人員,由并購方直接委派并接受并購方公司的考評、負責被并購方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參與被并購方的經營決策。
(1)并購方對被并購方的資產經營活動,實行嚴格的產權控制。①并購方應該規定被并購方的一系列報告制度。例如,被并購方在進行下述經營決策時,應事前向并購方報告:有關公司資本的增加或減少;新的事業計劃和設備投資;年度預算和決算;公司章程的變更;重大合同的簽訂;其他重要事情。②并購方母公司與被并購方公司之間應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流制度:如每年一次的年度計劃研究會議,中期計劃報告會。③并購方對被并購公司應建立一整套業績評價考核制度,其中包括定量指標考核和定性分析??己嗣堪肽昊蛞荒赀M行一次。
四、企業重組的財務風險控制
(1)資產的財務風險控制。在聘請中介機構開展盡職調查后,主重組方還要采用多種方法交叉檢驗,進一步核實資產的實有存量,以構筑重組資產基礎,從源頭上扼制財務風險的發生。在中介機構提供評價數據的基礎上,主重組方還要組織由財務、工程、設備及各主要生產工序專業人員構成的專業工作組,對被重組企業的資產逐一進行現場驗證,逐項核對落實。例如:對每一項固定資產都要求有結算發票為依據;關注被重組方是否存在為追求短期利潤而拼設備的情況;設備的完好程度、設備增值和減值的實際情況是否與中介機構出具的報告相一致;設備準修是否到位;等等。此外,還要檢查土地出讓金是否已足額繳納以及在建工程的完工程度與結算情況。
(2)負債的財務風險控制。被重組的公司負債率往往都比較高,過高的負債率將給重組后的公司繼續融資造成較大的障礙。因此,可按照“負債隨資產走,資產負債相配套”的原則,參照主重組方現有的資產負債率設置資產負債結構,通常以不高于60%為宜。在確定合理的負債比率后,優先考慮納入銀行貸款等優質負債,不足部分再以少量應付款項補充。超出比率的部分則要求原控股股東自行分流消化。分流債務時要優先考慮將關聯企業的債務剝離。對于涉及到雙方或多方的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等債務的轉移,均應簽訂關于同意債務轉移的協議,并要求相關公司出具董事會同意債務轉移的決議。對于確實無法一一取得債權人書面同意的小額債務,則要求原控股股東提供對等金額的有效擔保措施,以防范將來出現債務糾紛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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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春媛.如何加強企業財務風險控制[J].價值工程,2010,(32).
并購重組范文6
隨著企業面臨的內外部環境的發展變化,為了增強市場競爭力,企業合并與分立等重組現象比較普遍。企業并購重組是市場運作的結果,這會打破企業原有的邊界,同時會使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改變企業產權關系與產權結構,這些變動對企業未來的發展及納稅負擔均有重大影響。納稅籌劃與企業重組的結合使企業重組的運作更具效益,如虎添翼。在并購重組中尋找納稅籌劃的節稅空間極為重要,這也是優化企業財稅管理,實現價值增長的重要方式之一。
企業重組中發生的稅負不但涉及流轉稅還要涉及所得稅及其他稅種,無論是哪種方式下的企業重組對應的納稅籌劃,要想取得預期效果,前提都必須堅持以下幾條原則:一是合法性原則,二是總體利益最大化原則,三是事先預測原則。 在企業并購重組過程中,根據企業并購重組流程,將納稅籌劃主要劃分為四個主要環節:選擇并購類型的納稅籌劃;選擇并購目標的納稅籌劃;并購中支付方式的納稅籌劃;融資方式選擇的納稅籌劃。
一、選擇并購類型的納稅籌劃
根據目標企業所處行業不同可分為橫向并購、縱向并購和混合并購。橫向并購可以達到消除競爭、擴大市場份額、增加壟斷實力、形成規模效應的目標。從納稅角度看,由于并購后企業的經營行業不變,橫向并購一般不改變并購企業的納稅稅種與納稅環節的多少,但由于納稅的協同效應,小規模納稅人可能會因規模的擴大而轉變為一般納稅人,中小企業可能會擴張為大企業,從而產生降低稅負的效應??v向并購是指企業若選擇與企業的供應廠商或客戶等上下游企業合并,以達到加強各生產環節的配合進行協作化生產的目的。對并購企業來說,由于原來向供應商購貨或向客戶銷貨變成企業內部購銷行為,其增值稅納稅環節減少。另外由于目標企業的產品與并購企業的產品不同,縱向并購還可能會改變其納稅主體屬性,改變其納稅稅種與納稅環節。并購企業若選擇與自己沒有任何聯系的行業中的企業作為目標企業,則是混合合并。這種并購將視目標企業所在行業的情況,對并購企業的納稅主體屬性、納稅稅種、納稅環節產生影響。
二、選擇并購目標的納稅籌劃
1.目標企業經營狀況在納稅籌劃中的運用
并購企業存在較高的盈利水平時,為改變其整體的納稅負擔,可以選擇一家有凈經營虧損的企業作為并購目標。通過并購后盈利與虧損的相互抵銷,可實現免除部分企業所得稅。并購虧損企業一般采用吸收合并或控股合并的方式,原因在于為新設合并的結果是被并購企業的虧損經營核銷,無法抵減并購企業的利潤。
2.目標企業所在行業在納稅籌劃中的運用
我國新所得稅法實施后,現行所得稅優惠主要集中在行業性優惠上。并購企業如果從納稅戰略角度考慮,在選擇并購的目標企業時,應充分重視行業優惠因素,在最大范圍內選擇并購這種類型的企業可以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同時由于稅收優惠政策在地區之間存在差異,并購企業可選擇在享有優惠政策的地區譬如西部地區的企業作為并購對象,從而降低企業的整體納稅負擔,使并購后的納稅主體能夠享受到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稅收收益。
三、并購中支付方式的納稅籌劃
實踐中,企業并購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現金并購、股權并購、承擔債務式并購和綜合債券并購。以上各種并購支付方式不同,相應的稅務處理各異,也為企業并購的所得稅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的空間。并購企業接受被并購企業的資產計入成本費用的價值基礎不同,而使并購后并購企業的所得稅負不同。從折舊角度考慮,就并購企業而言,如果并購企業采用股權并購方式,并購中取得的資產其折舊基礎是資產原賬面價值,如果并購企業采用債券或現金支付方式,并購取得的資產其折舊基礎是支付價格,一般情況下支付價格高于原資產賬面價值。并購企業的資產價值總額增加,計提折舊也隨之增加,從而使并購企業增加折舊額而節稅。
四、融資方式選擇的納稅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