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購年度總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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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購年度總結

集中采購年度總結范文1

關鍵詞:政府采購;問題;對策;財政監督

政府采購是經過200多年發展才逐漸形成的復雜而有效的一種財政支出制度,《政府采購法》的實施對政府采購管理監督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從采購運行的實踐來看,在我國尚處在摸索實踐階段,還存在許多不完善、不規范的現象,其效果無論從采購規模上還是從行為的規范上,還沒有達到預期監督的目的。當前存在著一些必須著手規范和完善的問題,需要我們認真思考。

一、采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采購單位意識不強

出現采購單位政府采購意識不強這種情況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購法》實施時間不久,宣傳力度不夠,而原先出臺的制度又缺乏剛性,對采購人沒有法律約束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國預算編制滯后,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很難實施。有些單位政府采購項目的實施往往是領導說了算,想買什么就買什么,想什么時候買就什么時候買,想花多少錢就花多少錢。一些地方用政府采購計劃代替政府采購預算,很難體現集中采購的計劃性和規模效應。

政府對采購中心組織的開標活動監督意識不強,考核與現場監督流于形式,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方面是對開標現場監督不得力,走形式走過場。有些監管部門限于人手少,只是象征性地走走場面,不參與全程監督,一味地尋找采購執行機構的問題,現場監督失去了應起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年度工作考核不規范、不科學。由于指導能力匱乏,監管部門對采購機構檔案管理、人員考核、進入標準、規章制度建設、糾紛處理措施等等考核內容未作政策上的規定,監管部門考核工作也只能走走形式,是對采購中心工作放任自流與不關心的表現。

(二)具體管理職責不清

多數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都設在財政部門,為了精減機構,許多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與集中采購機構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這種集裁判員與運動員于一身的操作模式,缺乏相互制約的機制,難以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購原則。政府采購行為的執行者往往基礎性工作不到位,在不經意間把政府采購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轉嫁給了采購中心。這種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行政不作為或行政錯位的現象,導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采購體制不順,許多應該事先解決的問題不能約定俗成,使采購中心工作被動。

監管部門采購資金審核不嚴,年度或季度、月度采購計劃不能準確執行,讓許多沒有采購資金的項目進入采購法定程序,致使供應商合同款項被無限期拖延,供應商怨聲載道,采購人卻毫無表情。雖然采購中心沒有直接責任,但項目是由其組織開標的,協調即使很困難卻也是份內事,采購資金不足的矛盾焦點明顯地轉嫁到了采購中心。采購監管部門不從源頭上遏制采購人的不規范行為,卻做起了老好人,贏取當事人好感,獲得行風評議選票,而把采購中心推上了風口浪尖。

(三)雙重標準操作執行不便

對涉及采購中心具體事務性問題,采用雙重標準,令采購執行機構困惑,理性邏輯混亂。對于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甚至超過幾倍的項目,監管部門初次就確定競爭性談判或詢價采購方式,置政府頒布的年度集中采購目錄于不顧。違背采購法規定的采購時限,邀請招標只給3、4天招標定標完成期,故意或變相幫助采購人“愚弄”采購中心,不能及時按規定方式采購完畢的還抓小辮子,而對于一些明顯可以采用詢價采購的配置型號固定的項目又要搞所謂的邀請招標,采購理念混亂。

采購內容審核階段也搞雙重標準,有時根據采購人行政權力權重大小以及與自己關系密切程度,對涉及采購具體內容(如定品牌與不定品牌)設置雙重標準,因人因時因地而隨機變幻,叫人摸不著頭腦。報賬審核把關時,對采購中心出具的付款申請與合同內容有時熟視無睹,如同廢紙,根本不尊重采購中心的勞作,大費周折地仔細查詢各方數據,讓報賬者實實在在地感受到威嚴二字的份量;有時根本不看任何證明材料,對采購中心根據工作實際而采用的比價定標形式不予認可,在供應商已供貨前提下,拒絕報賬;對某些供應商網開一面,約定好的工作機制會隨便更改,事先也不溝通,臨時突變,影響了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四)關注影響采購問題不夠

由于多數集中采購機構為事業單位,且人員大多從財政部門內部調劑使用,因此,這種并非為機構內部崗位設置而定向招募專業人員組成的采購員隊伍,很難達到《政府采購法》規定的要求。對影響政府采購的重大問題與事務不聞不問,任其發展,不能為政府采購事業的健康發展掃除障礙。然而實際情況卻是許多監管機構回避主要矛盾,避重就輕,敷衍塞責,借口種種理由,對影響政府采購的原則問題“顧左右而言他”。

這些問題主要體現在:政府采購的多頭執行體制導致采購市場混亂;會計事務所、造價中心、招標機構等搶占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的采購項目;采管不分;工程采購未能納入集中采購范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制定不完善以及準確執行不力;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無工作陣地,機構納入行政服務中心熙熙攘攘的大廳中,工作保密性、方便性、發展空間嚴重受阻;黨政領導盲目指示與涉足投訴事件的處理;采購人不與采購中心簽訂委托采購協議,未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中心人員素質結構與業務水平制約機構發展,采購中心成為領導安排富余人員的場所等。

(五)采購信息公開程度不高

采購信息不公開,暗箱操作嚴重,對執行機構存有欺騙行為。監管部門把握著政府采購起始與收購階段具體事務,即采購計劃審核和合同款或報賬單的最后簽字蓋章與撥付權,其間將會出現可以預料的腐敗與尋租行為。

監管部門根據領導意見,憑借人情關系網權重,置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于不顧,肆意讓“心儀”的采購人自行采購或變相自行采購(如由監管部門參與所謂現場監督的“議標”行為,不走政府采購程序),反正票據的報銷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集中采購程序都可以跳開了,實際上集中采購機構已失去了作用,成為了監管者手中被任意玩弄與欺騙的對象。

(六)采購法規制度保障不力

由于各地在嘗試政府采購初期的認識不是很深,出發點站得也不高,出臺的一些政策制度,難免存在遺漏,甚至與《政府采購法》相左,亟須加緊修改、完善和補充。

比如,原先出臺的政府采購暫行辦法或制度中,很少提及政府采購如何保護民族工業、經濟不發達的少數民族地區的和環保型的企業;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與政府采購機構的職責劃分不是很明確;對政府采購的預算管理要求不高;對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缺乏統一規范等等。

現在普遍有一種傾向,監管部門考慮到制定的法規要具有系統性、縝密性、創造性,勢必有一定難度,因此不敢為人先,怕承擔責任,抱著等待觀望態度,一切事關制度建設方面的工作都要等待上面來了文件再照搬照套,根本不愿創新。

(七)監管機構操作權力不當

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約束,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購操作缺乏規范。招標文件不經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核就擅自發出,中標結果不在媒體公布,采購合同不報監管部門備案;該實行公開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而擅用其他政府采購方式代替;不按規定聘請專家或聘請沒有專家資格的人員充當評委;評委組成人員的比例不符合規定;隨意突破政府采購預算;采購人與供應商擅自改變中標結果等等,讓人懷疑政府采購的公平、公正性。

監管機構越位操作,權力濫用,給采購中心工作制造壓力。有些監管機構卻以領導者自居,指揮著自己的“下屬”———采購中心的工作,涉足太深卻渾然不覺,如擁有定點采購招標時的定標權。

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在設備配備上沒有統一、明確的配備標準,一些單位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相互攀比,也在一定程度上給腐敗行為帶來可乘之機,直接影響政府采購所提倡的公開招標方式的采用和組織實施,使監督管理部門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缺乏有效的制度依據。

二、規范采購操作程序的建議

(一)強化意識,更新觀念

一是縣級財政部門的主要領導應把政府采購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經常關注,專題研究。并利用媒體反映其新情況、新問題,宣傳其新辦法、新經驗,促進其健康發展良性循環。

二是政府采購的根本目標是節約成本、治理腐敗、規范管理。目前,有些人認為“節約了多少資金”、“完成了多少政府采購預算”是衡量政府采購工作的唯一標準,考核工作時作為重要指標,總結成效時大力褒獎。眾所周知:上述指標僅是政府采購帶來的經濟效益的具體體現,而非根本目的,治理腐敗、規范管理且與國際慣例接軌才是最終目標。

三是政府采購是促進財政支出優化的重要手段。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對改善公共支出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實踐證明:在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依靠道德和相互監督不能杜絕小集團與政府部門采購官員之間的謀私和腐敗現象,而公開競爭機制的引入大大降低了合謀的概率。

(二)規范運作,提高效益

一是規范運作是根本。規范運作必須做到“兩制定、兩公布”:第一是制定并公布《縣級政府采購辦法》及《實施細則》,并用專欄、媒體詳細公布政府采購的范圍、目錄、方法、程序和門檻價。第二是制定并公布《縣級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辦法》。凡達到公開招標起點金額的項目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實行公開招標。對招標投標的程序(市場調查———招標公告———制作標書———評標———決標———簽約)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來,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布。

二是提高效益是關鍵。第一要造就高素質干部隊伍。加強廉政建設,教育工作人員不為名所動,不為利所惑,常在河邊走就是不濕鞋。第二要借助專家智慧提升采購質量。建立采購評審專家庫,做到公開征集,嚴格審核,擇優選用,專業齊全,素質權威。在立項源頭、采購流程、現場管理、履約驗收各個環節上充分發揮專家智慧,全方位提升采購質量。

三是運用網絡技術提高采購效益。從標準產品入手,公開招標確定供應商和協議價目錄,并上網公示協議商品和價格,查詢展示樣品,網上定購,網上通知協議供應商送貨上門,縮短采購周期,提高采購效益。

(三)健全制度,強化管理

一是建立審批制度,強化資金控制。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財力情況,向當地財政部門申報年度采購計劃,財政部門根據資金支付能力,并區分輕重緩急提出意見,上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

二是建立操作制度,強化規范運作。依據《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縣情制定《縣級政府采購操作規程》,明確采購機構、采購單位、資金管理部門、供應商的責任和義務,并實行相互牽制制度,采購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公開招標———網上定購或合同定購———驗收———付款———核算———決算崗位的工作人員明確分工,嚴禁串崗、,預防采購風險。

三是建立核算制度,強化財務管理。政府采購應單獨核算,實行“三?!?,即設立專戶,由國庫集中支付;安排專人,實行“四分開”:授權人員與批準人員分開,批準人員與執行人員分開,執行人員與會計人員分開,會計記錄人員與出納人員分開,有效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建立專賬,統一會計核算。

四是建立保證金制度,強化風險意識。建立投標保證金制度和履約保證金制度,有效防止“串標”、“流標”現象和“豆腐渣”工程。增強投標單位、中標單位的“主人翁”意識、風險意識,把政府采購風險降到最低線。

(四)編制預算,推進改革

現有的預算年度即公歷年度,從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由于我國的國情,至每年4月份甚至更晚,因此,應改革現有的預算年度,從每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作為一個完整的預算年度和會計年度。

另外,從財政下達預算控制數到上報正式預算只有不到1個月的時間,在這么短的時間內完成這么多工作,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可想而知。因此,必須從實際出發,延長預算編制時間為一年,即從每年年初即開始編制下一預算年度的預算,以確保部門預算乃至政府采購預算的真實、準確。

(五)深入研究,積累經驗

一是逐步完善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對于實踐中探索出的具有創意新穎、操作可行、方法系統、實踐有效的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要善于歸納、總結、推廣,逐步完善縣級政府采購管理辦法。

二是健全采購機構內部監督機制。第一是合理設置內部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第二是合理安排工作人員,明確分工,定期輪崗;第三是強化內部稽核,做到相互牽制、相互監督,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

三是公布招標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從分散采購到集中采購,人們最擔心的問題是會不會出現分散腐敗轉化為集中腐敗,為了消除人們的疑慮,必須將采購機構、采購人員、采購項目、招標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所有供應商和社會的監督,杜絕不良行為的產生。健全法律體系要根據國際經驗,政府采購的立法工作不僅僅是制定一部《政府采購法》,而是要建立以“政府采購法實施細則”為核心的制度體系。

(六)完善體系,硬化指標

采購過程耗用的時間也應當作為衡量采購制度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指標,來考核采購機構的采購效率是否更高,是否能夠在時間上滿足采購人的需求,有無故意推諉,消極怠工現象。

應建立采購質量反饋信息制度,提高采購服務質量,便于對采購結果進行考核。增強“國貨”意識,購買國貨是政府采購制度的內在要求,在國際上,政府利用納稅人的錢購買外國產品沖擊本國企業,是不符合納稅人利益的。

我國《政府采購法》明確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因此,有關部門要抓緊時間制訂國貨的認定標準以及車輛、辦公家具等的配備標準。為了盡快將《政府采購法》落到實處,有關部門應當出臺原則性的認定標準,以指導實踐工作,方便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到有章可循,執法有據。

參考文獻

[1]王文新。集中采購機構急待解決的五大問題[j].政府采購指南,2005(12)。

集中采購年度總結范文2

【關鍵詞】人民銀行 集中采購 效益 思考

隨著人民銀行系統內、外部集中采購相關規定的逐步細化和完善,對于強化人民銀行集中采購管理、規范集中采購行為提供了制度保證。但是,由于人民銀行業務固有特點及采購項目的特殊性,基層行在部分采購項目的實際操作中,面臨效益、便利、合規三者難以平衡的問題,影響集中采購作用的有效發揮。因此,研究探索基層行如何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基礎上便于實施集中采購且更好地實現效益目標,對促進集中采購管理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一、影響基層人民銀行集中采購效益的因素

(一)職責履行不到位

一是職責分工不明確?;鶎尤嗣胥y行由于機構設置的綜合性,使采購部門職責難以準確劃分。實際運作中存在以行長辦公會代替采購管理委員會,采購辦公室大多由會計、后勤、科技、辦公室、內審、紀檢等部門人員兼職的現象。這種多向交叉的狀況造成了職責分工不明確,履行不到位的問題。二是采購運行不獨立。集中采購過程中,由于采購領導小組實行行政領導(行長或副行長)負責,因此相對弱化了采購管理委員會作為采購領導機構的作用,使運作缺乏獨立性,職能形式化。三是部分基層行未嚴格執行“財權與事權分離、管理與操作職能分離”的內部控制制度,導致集中采購各環節之間職責不清、權責不明、協調機制不順。

(二)監督機制不完善

一是采購監督機制不夠完善。《辦法》中對內審、紀檢部門的監督檢查職責作了相關規定,但并未明確各自的監督重點及檢查的方式方法,可操作性不強。二是采購部門與驗收部門未分設,難以有效發揮監督作用?,F實中存在集中采購的具體操作者兼任驗收者的現象,很難發揮監督檢查職責。

(三)專業管理人才缺乏

集中采購是一項貫穿計劃、采購、管理、驗收等各環節的系統工作,對采購管理人員專業知識有較高要求。目前,基層行采購管理委員會、采購辦公室、評審庫的人員主要由業務、后勤、法律等部門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組成,其專業技術職稱大都是經濟師、會計師和工程師,缺乏其他領域的專業知識,且大部分都沒有經過專家評審工作的系統培訓。

(四)集中采購環節多,突發性需求難滿足

一是采購過程長。集中采購須經過采購申請、需求論證、編制計劃、匯總申報、采購實施、簽訂合同、采購驗收和款項結算等一系列程序,整個過程需要幾個月時間,有的工程項目甚至跨越年度,極大地影響了集中采購工作任務的全面完成。二是核批環節多。規定要求計劃外的臨時性應急采購要實施報審核批。在實際工作中,突發性事件并不鮮見,如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大宗商品的突然報廢、新系統的上線等都形成臨時需求。由于核批環節多,可能會影響基層行的正常工作開展。

(五)參與競爭供應商少

一是采購招標公告范圍小。有的基層行從方便維修和售后服務等角度出發,不向外地招標公告,使外地的許多客商無法獲得招標信息,不能參與采購招投標。二是采購招標規模小。一些客商雖然獲悉了招標信息,但出于招標規模、成本費用等多種因素的考慮,不愿參加投標,造成參加競標的單位較少,以至于有的基層行在組織部分集中采購項目時,出現了投標單位不達3家,出現流標現象。

二、提高集中采購效益的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組織,保證職責履行

基層行應建立獨立的集中采購部門,改變目前采管不分的狀況,使管理機構與執行機構、財權與事權相分離;管理者、執行者、使用者相分離;招標人、評標人、使用人相分離;采購、驗收、付款相分離,從源頭上切斷商業賄賂的渠道。

(二)完善監督,加大檢查力度

一是規范集中采購行為。建立請購、審批、確定采購方式、制定采購方案、實行公開采購、簽訂采購合同、驗收、付款等一系列操作程序,使各個環節相互監督、相互制約。二是加強對集中采購的監督檢查力度。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的職能,對采購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上級行要定期對下級行集中采購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計,確保采購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大采購活動透明度。對采購事項、采購價格、中標單位在全行范圍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杜絕暗箱操作。

(三)加強培訓,提高隊伍素質

一是應建立穩定的專業隊伍。基層行要建立并保有一支相對穩定、責任心強、素質較高、能夠吃苦的采購隊伍,努力提高采購工作質量。二是對評審專家庫人員進行分類管理,哪些人員精通法律、哪些人員懂得談判技巧、哪些人員熟知電子設備、哪些人是基建工程師、哪些人是計算機網絡工程師等,當需要對某采購項目進行評審時,可以有重點的抽取專家進行評審。同時,可考慮擴大專家庫成員選取范圍,適當邀請外部有經驗有能力的專家進入專家庫。

(四)創新方式,增強采購效益

一是要實行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基層行采購工作特點實行“抓大放小”的采購模式,對基建維修等大宗項目,嚴格實施集中采購,對數量少、金額小、時間要求緊的采購項目可以靈活選取分散采購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要靈活選用集中采購方式。具體是優先使用公開招標采購方式、謹慎使用邀請招標采購方式、靈活運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限制使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規范使用詢價采購方式。通過幾種方式的綜合應用,更好地實現提高采購效益,節約資金成本的目標。

(五)加強教育,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集中采購的工作人員,無論是作為管理層的領導者還是最終執行者的基層操作人員,若風險防范觀念淡薄、防范意識較差,就極易形成風險隱患,因此需要強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六)建立完善的采購工作評價機制

開展采購工作績效評價有助于總結經驗教訓,改進采購工作方法,有助于提高采購人員的工作責任心。目前我國還沒有統一的政府采購績效評價方法。為進一步提升采購效益,人民銀行應探索建立適合于本單位實際情況的采購管理工作績效評價機制。要研究制定采購績效評價的指標體系和工作方法,定期對已完成的采購項目進行“回頭看”,分析采購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綜合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

參考文獻

[1]張曉哲.基層人民銀行集中采購效益的分析和研究[J].財經界,2016(9):30-31.

集中采購年度總結范文3

一、目標

緊緊圍繞局黨組中心工作,以部門預算為主線,以規范管理為手段,以嚴格制度為保證,以實現全局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為根本。繼續加大對重點環節的管理,進一步壓縮各項非生產性支出。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使系統財務管理水平上新的臺階。

二、措施

(一)加強收入管理,保證收繳規范。加強房屋出租管理,對所有的房屋出租,應按規定納入政府公開招標,任何人不得私自出租房屋。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不得自立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有關部門批準,保證收入的合法性與合理性,不得通過往來帳戶進行“體外循環”。罰沒收入要按照規定的時間繳入財政指定的專戶,不得截留和延期緩繳。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收入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確保全年完成收入310萬元。

(二)加強預算編制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按照精細化管理的要求,不斷提高部門預算的編制質量,合理、真實、科學地編制部門預算。繼續實行“二上二下一決定”的預算編制辦法,即由局財務審計處提前要求機關各處室及所屬單位,按照年度工作計劃和局中心工作提前思考下一年度工作與部門預算。然后財務處收集匯總后,再次征求各處室意見,修改后向局黨組匯報,由黨組研究決定。同時加強對申報項目的可行性、合理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分析,做到依據充分,測算合理,材料齊全,內容翔實,保證項目申報的可靠性和質量。

(三)加大預算執行力度,增加資金投入總量。以市政府131號文件和部門預算為主線,吃透政策、把握政策、落實政策,全力推進預算執行進度。重點加強資金調度和執行,主動了解各處室、所屬單位的重點工作和資金需求,統籌考慮,提前準備,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及時申請、安排、撥付資金,確保了防疫、監管、監測等工作的順利開展。按季度開展預算執行進度自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研究對策,改變上半年預算執行率不高,年底突擊花錢現象。加強與業務處室及財政聯系,把握政策機遇,及時對養殖業獎補項目進行檢查驗收,及時公示,及時申請資金,盡可能地增加養殖業資金投入總量。

(四)加強支出管理,降低行政運營成本。大力弘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重點加強對辦公、車輛維修、會議費、招待等費用的控制。對辦公用品及維修耗材的使用繼續采用按月申報制,經辦公室匯總并報分管領導審批后,統一有辦公室按規定進行定點采購和集中采購。嚴格執行定點維修,繼續實行車輛維修申報制,維修前對車輛需維修的部件、金額、時間進行申報,經批準后方可修理。嚴格車輛加油卡的使用,辦公室要按季度將每輛車的加油卡加油的明細情況及車輛行程公里數進行公示。嚴格招待“三單”制度,控制招待范圍,嚴格招待程序,嚴格招待標準,實行定點招待。嚴格控制會議費,進一步控制和精簡會議,實行綜合會議制度、會議預算和結算制度,控制會議標準。努力降低行政運行成本,確保公用支出經費比上年下降5%。

(五)加強大宗物資管理,保證國有資產安全。貫徹財物并重原則,防止重采購輕管理傾向現象。繼續實行物資采購計劃的審批制度。所有的大宗物品應有專人管理,建立大宗物資明細賬或備查賬,進出均需辦理出入庫手續,做到往來清楚。認真貫徹政府集中采購制度,嚴格執行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相關規定,需政府集中采購的一律實行政府集中采購,不需政府集中采購的,根據金額大小,內部實行詢價或招投標辦法,做到公開、公正、透明。對貴重儀器設備,要專人負責并建立崗位責任制。建立大宗物品定期盤點制度,對庫存大宗物品每年進行盤點一次,并將庫存情況進行公開。

(六)加強支農項目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本級支農項目進行全程監督,現代農業獎補結果情況實行“三榜”公示,保證支農項目獎補政策的公平、公證。加強對向上爭取的項目管理。重點加強對上爭取項目的事前論證和事中監管,年中開展一次支農專項重點檢查。確保資金用到項目上,讓資金與使用者相結合,增強資金使用者的責任感,切實提高支農資金的使用效果并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積極開展支農專項支出績效評價,對財政經費投入成效進行評估和分析,為日后的項目資金投放提供依據,為養殖業發展多爭取資金。

(七)加強所屬單位財務管理,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是局財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繼續加強對所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的指導,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和會計工作基礎規范的要求,提高所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質量;加強對所屬單位財務人員培訓,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嚴格執行國家票據管理辦法,保證所屬單位票據使用的合法合規;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所屬單位財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年初對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內審,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通報情況,及時進行整改。

三、要求

(一)主動服務。要加強上下左右的協調溝通,積極爭取項目,完善政策,落實資金,強化管理;要清晰每個項目資金和機關各項經費的使用情況,做好年度預決算,加強財務分析;要牢固樹立和強化財務工作為基層服務,為各處室和單位服務,為領導決策服務,為養殖業發展服務的意識。

(二)強化責任。加強財務管理不僅僅是財務部門的事,全體人員都要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局辦公室、財務審計處是財務管理的主要責任部門,要按各項管理制度嚴格把關。機關各處室、中心、所主要負責人也是加強財務管理的重要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局領導更要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率先垂范,從自己做起,從點點滴滴做起,做規范管理的帶頭人。

集中采購年度總結范文4

一、圍繞新的醫改政策,積極開展相關衛生經濟政策研究

根據出臺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案,深入研究新時期、新階段加快推進衛生強省建設的重大經濟政策。突出強化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質,研究公立醫療機構可持續發展的財政投入政策、價格政策和內部經濟管理政策;突出建立與完善衛生應急反應的財政保障機制;突出抓住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和公共衛生等重點衛生領域,研究使廣大群眾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的支持政策和實施方案;突出堅持中西醫并重的方針,深入研究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扶持政策;突出關注和研究基本藥物制度改革及藥品耗材招投標工作。

二、圍繞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劃”,扎實有效地推進項目建設

(一)按照重大項目建設行動計劃要求,科學合理地制定在*省市兩級醫療機構的資源配置與建設規劃。按照“建成一批、推進一批、儲備一批”的要求,做好省級醫院建設

項目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其中,新華醫院住院樓、省醫高??蒲袠?、**醫院醫療輔助綜合樓、省人民醫院門急診樓項目在20**年底前交付使用;省腫瘤醫院2號病房樓、省中醫院下沙院區科研樓、省兒童醫院濱江院區、省婦保院醫療科教樓、省醫科院科研醫療樓要爭取開工,在建項目要加快進度。

(二)實施“欠發達地區縣級醫院建設”項目,緊密結合醫改新動向和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重大戰略決策,積極爭取中央及省財政支持,加大對縣級醫療機構建設的扶持力度,充分發揮縣級綜合性醫院在農村三級醫療服務網絡中的龍頭作用和指導地位。

(三)實施“公共衛生建設”項目,全面開展縣級衛生監督機構業務工作用房的標準化建設,爭取用3到5年的時間,基本完成縣級衛生監督所的房屋建設任務。其中今年的主要工作為出臺《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實施方案》,推進在建的14家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新開工5家以上,完成投資1億元以上。

(四)圍繞“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行動計劃,大力推進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20**年爭取新建(含改擴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00家以上,新建(含改造)業務用房10萬平方米,計劃投資2億元。

(五)按照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行動計劃要求,落實縣及縣以上重點用能醫院的節能措施,制定醫院綜合能耗定額,加大節能技術改造,努力創建節約型的綠色醫院。

(六)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項目,協調做好青田縣舒橋鄉8個低收入農戶集中村的幫扶工作。

(七)強化“200強中心集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繼續抓好在建項目的評估驗收和項目督導工作。

(八)開展基層衛生機構建設項目督查工作。我廳將會同有關廳局一起開展項目督查,特別是中央和省級安排資金的建設項目。

三、圍繞內涵建設,加強預算控制和財政性資金管理,著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一)認真組織完成20**年預算編審和20**年決算編審工作,加強衛生財政資金的監督檢查工作,針對存在問題,研究修定《**省衛生廳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管理職責、要求、規范使用,并注重績效評價,完善評價工作體系、考評辦法和考評指標體系。

(二)加強衛生系統內部審計機構建設及內部審計工作。貫徹落實衛生部《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研究制定《**省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加快建設一支業務精、素質高、相對穩定的內審隊伍,爭取全省三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均配備專職內審工作人員,有條件的要建立獨立的內審機構。今年將選擇2—3家省屬醫療衛生單位開展經濟責任、財務收支、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基建工程等審計工作。

(三)加強財務管理,提升人員綜合素質。加強省級醫療衛生單位委派會計隊伍建設,進一步探索會計委派的管理辦法和外部監督的有效辦法,通過培訓、經驗交流等多種形式,不斷完善制度、規范經濟活動,努力提高省級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推進全省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深入開展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測算工作。積極爭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理順價格體系。開展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檢查工作,規范收費行為,切實維護患者合法權益。

四、圍繞降低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的熱點問題,著力抓好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工作

(一)積極推進以政府為主導、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貫徹落實衛生部、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意見》,制定推進全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具體意見和措施,加快形成統一領導、統一規則、統一平臺、統一監管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格局。推進縣級以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及時總結臨安、建德等地的工作模式與經驗,努力降低群眾藥品費用負擔。

(二)進一步推進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試點,加強高值醫用耗材規范化管理,逐步建立起符合**醫療機構實際和需要的高值醫用耗材名錄、編碼、以及采購供應等制度規范;認真總結鎮痛泵集中采購試點工作經驗,逐步擴大試點品種和范圍。

(三)加強醫用設備準入和全過程監督。組織編制全省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按照衛生部下達的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控制數,嚴格大型醫用設備的準入管理,強化配置許可管理,繼續加大對違規裝備使用大型醫用設備的查處力度,切實規范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使用和全過程監管;編制全省縣級綜合性醫院基本設備配置指導意見,優化資源配置。

集中采購年度總結范文5

中圖分類號:F25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13-0381-01

政府采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采購單位意識不強

出現采購單位政府采購意識不強這種情況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購法》宣傳力度不夠,另一方面是有些單位政府采購項目的實施往往是領導說了算,想買什么就買什么,想什么時候買就什么時買,很難體現集中采購的計劃性和規模效應。

二、政府采購行為有待規范

在采購過程中,采購行為尚欠規范,不依法采購的現象時有發生。主要表現為:一是把關不嚴。有的單位不按程序申報,“先斬后奏”,搞既成事實,政府采購部門不便追究,只有默許;二是采購方式選擇隨意性大。政府采購部門由于自身原因對部分專業設備缺乏認識了解,只好口頭批復由單位自行采購,而沒有形成有效的書面控制,從而使得有關單位在已批復自采項目的基礎上,擅自擴大自采范圍或增加自采數額。三是采購程序不嚴密。在采購活動中,擅自簡化采購程序,縮短采購周期,不按規定采購信息。四是招標、投標、評標不規范。招標、投標運作有的不完全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在評標與定標過程中,民主評議不足,公開不夠,程序不嚴密等。

三、政府采購隊伍專業人才有待加強

政府采購涉及面廣,對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有很高的要求。目前,政府采購管理隊伍的政策水平、思想理念、理論素養及專業管理能力整體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集中采購機構雖然配備了素質較高的人員,但是,由于從業時間短,對政府采購所必備和掌握的有關知識和技能仍有待提高,所承辦政府采購工作也有不規范之處,創新不夠。

規范和完善政府采購的建議

一、 統一思想,更新觀念

做好政府采購工作的首要條件是統一思想,更新觀念。只有認識上去了,思想才能統一,只有思想統一了,才能揚棄舊的觀念。

1、領導重視是搞好政府采購的前提。政府采購是“源頭治腐”的新舉措。一項新的改革措施只有在困境中實施,在探索中創新,在實踐中完善,才能適應不斷變化的新的經濟環境并被社會認同。地方政府及財政部門的主要領導應把政府采購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經常過問,專題研究。并利用媒體反映其新情況、新問題,宣傳其新辦法、新經驗,促進其健康發展良性循環。

2、治理腐敗規范管理是最終目標。目前,有些人認為“節約了多少資金”、“完成了多少政府采購預算”是衡量政府采購工作的唯一標準,考核工作時作為重要指標,總結成效時大力褒獎。眾所周知:上述指標僅是政府采購帶來的經濟效益的具體體現,而非根本目的,治理腐敗、規范管理才是最終目標。

3、政府采購是公共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對改善公共支出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實踐證明:在公共資源配置過程中,依靠道德和相互監督不能杜絕小集團與政府部門采購官員之間的謀私和腐敗現象,而公開競爭機制的引入大大降低了合謀的概率。實行政府采購制度,就是將公開競爭機制引入財政管理,一方面形成了采購機構、供應商、資金管理部門不易合謀的外部環境,另一方面有利于上述三者內在目標的一致性。

二、健全制度,規范管理

制度是行為的規范,也是做好政府采購的重要保證。制定一套嚴密、科學的管理制度,是確保政府采購健康運行的前提。

1、建立預算制度,強化計劃控制。地方財政部門務必將政府采購預算納入財政預算并單設明細,目的在于增強單位執行政府采購的約束力,擴大政府采購規模,發揮規模效益。

2、建立審批制度,強化資金控制。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財力情況,向當地財政部門申報年度采購計劃,財政部門根據資金支付能力,并區分輕重緩急提出意見,上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

3、建立操作制度,強化規范運作。依據《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地方政府采購操作規程》,明確采購機構、采購單位、資金管理部門、供應商的責任和義務,并實行相互牽制制度,采購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公開招標――網上定購或合同定購――驗收――付款――核算――決算崗位的工作人員明確分工,嚴禁串崗、,預防采購風險。

4、建立保證金制度,強化風險意識。建立投標保證金制度和履約保證金制度,有效防止“串標”、“流標”現象和“豆腐渣”工程。增強投標單位、中標單位的“主人翁”意識、風險意識,把政府采購風險降到最低線。

5、建立審計制度,強化跟蹤問效。將政府采購支出審計納入審計部門年度審計計劃,實行一年一審制。審計時要嚴格執法、秉公辦事,不得搞形勢、走過場,對查出的問題不得姑息遷就,要依法及時處理。

三、積極探索,開拓創新

政府采購支出作為財政支出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沒有什么現成的模式照抄照搬,尤其是地方政府采購,更是摸石頭過河,因此,務必積極探索,開拓創新。

1、逐步完善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對于實踐中探索出的具有創意新穎、操作可行、方法系統、實踐有效的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要善于歸納、總結、推廣,逐步完善地方政府采購管理辦法。

2、健全采購機構內部監督機制。一是合理設置內部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二是合理安排工作人員,明確分工;三是強化內部稽核,做到相互牽制、相互監督,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

3、公布招標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從分散采購到集中采購,人們最擔心的問題是會不會出現分散腐敗轉化為集中腐敗,為了消除人們的疑慮,必須將采購機構、采購人員、采購項目、招標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所有供應商和社會的監督,杜絕不良行為的產生。

四、規范運作,提高效益

實施政府采購陽光工程,只有規范運作,才能將集中腐敗、暗箱操作消滅在萌芽狀態;只有提高效益,才能維持政府采購的生命力。

集中采購年度總結范文6

關鍵詞 政府采購 預算編審 質量

政府采購預算是部門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政府采購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預算單位編報政府采購預算的能力參差不齊。本文擬就如何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和審查水平的問題提些建議。

1 認真做好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的三點準備工作

1.1對上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認真分析。著重分析各主管部門及預算單位的資產情況、管理情況、遵守財經紀律情況及需購物品、工程、服務情況,總結上年度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編制和執行方面的經驗與不足。

1.2搞好國有資產合理調配與利用,盤活存量資產。在當前財力十分有限、公共財政建設壓力加大、市場競爭加劇的情況下,要注意挖掘存量資產潛力,對閑置資產實行統一收繳、統一調配,或者實行租用,鼓勵閑置的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盤活存量資產,既可彌補政府采購預算資金的不足,又可以騰出資金加快新一輪基礎設施的建議和高新技術的產業化。

1.3學習上級有關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的要求。為了保證預算編制的統一性和規范性,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前,要組織主管部門、預算單位、資產管理部門認真學習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的有關規定,熟悉政府采購目錄,正確領會編制預算的有關要求。同時,要求預算單位實事求是地提出采購項目,并進行論證。申請專項撥款的單位,要提出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2 嚴格政府采購預算的“兩上兩下”的編制程序

2.1各預算單位編制部門預算時,要同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提出預算建議數。由主管部門審查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一上)。對預算單位匯總上報的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政府采購預算),由財政部門的主管處室初審并送預算處(有的地方財政部門成立了預算評審小組)審核后,向各單位下達預算控制數(一下)。各單位根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結合本單位預算年度的收支情況,特別是財政補助(撥款)數變動情況,本著“量人為出、不留缺口”的原則,對相關收支項目進行調整,包括調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正式的單位預算。單位在調整政府采購預算時,應根據事業發展和工作計劃,提出具體采購項目的實施時間。正式的單位預算編制好后,各單位按照規定時間將正式預算報送主管部門審核匯總,由主管部門報財政部門審批(二上)。財政部門將各單位包括政府采購預算在內的部門預算匯總編入本級財政預算,按法定程序批準后,隨單位財務收支預算一并下達各單位(二下)。單位預算一經批準以后,即成為預算執行的依據,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不得任意調整。

2.2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根據財政批準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匯總確定各單位具體采購項目的實施時間和實施方法(如集中招標采購、定點采購或分散采購)。按規定程序報批后;將政府采購計劃批復下達各單位。

3 加強政府采購預算四方面的審核

3.1審核采購項目的完整性。

3.1.1審核是否存在漏報的行為,以防止采購單位有意逃避政府采購。由于在過去的預算體制下,人們長期以來形成的采購管理習慣,對目前實行的政府采購程序很不適應,在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過程中容易出現預算歸預算,執行歸執行的問題,從而使有些部門對政府采購預算編制不重視;在部門預算中出現一些明顯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不納入政府采購預算漏報現象,從而使采購計劃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增加了采購工作的難度,制約了采購優勢,降低了采購效率,增加了采購成本。

3.1.2審核采購項目是否具體明確,以防止采購項目的糊涂不清而導致將來產生各種“偷梁換柱”等舞弊行為的發生。明確采購項目應包括:貨物類商品采購項目要明確購置物品的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市場單價、總價、資金來源、供應時間等情況;裝飾修繕工程要明確到每一個工程項目的名稱、地點、面積、設計費、監理費、管理費、招標費、各種材料數量、單價及金額、工時費、門(窗)費、施工管理費、稅金、分項目金額、總金額、資金來源等;基本建設要劃分基本情況、相關費用、土建、內(外)裝修、空調系統、電梯系統等部分;網絡工程要明確網絡設備購置、軟件開發、機房裝修、網線布置、月租費等,其中設備購置部分還應列出設備的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市場價、總價、資金來源;其他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列明采購資金的來源依據及其項目清單。

3.2審核采購項目的合理合法性。

3.2.1要審核項目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資金保證,以防止濫用財政資金,擾亂公共財政支出計劃。在實際工作中,有些預算單位在編制采購預算時,為多爭取資金,編報一些不需要的采購項目。

3.2.2要審核采購“檔次”是否合理合法。一方面要審核采購項目是否量“財”而行,只有根據其財力的狀況科學地安排項目的采購“檔次”,才能夠最大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可能產生的舞弊行為;另一方面要審核采購項目有無屬于國家限制購買的商品,是否合乎國家的法紀條規,有無違反國家政第規定,只有多方把關,才能有效地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的規范運作。

3.2.3要審核采購價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況。有些預算單位在編制項目的采購預算時,不以“市場價”作為參照依據,把預算價格估算過高,造成實際結算支付價相差得過多,直接影響采購操作工作的客觀評價。還有些單位為了“多上項目”,把預算價格估算過低,造成采購不到或資金不足等等問題。采購預算的審核部門要加強市場行情的調查研究工作,掌握需購商品的價格行情,質量及售后服務情況、技術參數等,結合現行的市場價值,來確定采購項目的預算金額,以更加貼近市場實際,做到預算準確。

3.3審核采購項目的真實必要性。審核項目具體內容的真實性和必要性,以防止采購單位將來截留、挪用財政資金。在實際工作中,常常有一些預算單位以糊涂不清的采購項目來誆騙或套用財政資金,如有的單位把采購項目簡單地寫成“裝飾修繕”工程,而這筆采購預算究竟是否真實存在,是否必要,是用于辦公樓裝飾修繕,還是僅用于會議室的裝修,還是用于其他方面等等,都不夠具體。這就需要采購預算審核時要對采購項目,尤其是大額項目,進行深入、具體的審核和檢查,對不存在、不適用、不需用的采購項目堅決予以”砍除”,從預算編制上確保財政資金的使用更具合法性、合理性,達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并能從源頭上節約財政資金,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3.4審核采購項目的關聯性。審核采購預算的編制是否存在著人為肢解和拆分采購項目的問題,避免采購單位化整為零規避政府采購或公開招標等問題的發生,審核是否存在無關項目人為整合的問題,避免采購單位利用混淆采購項目界線套用財政資金。在編制政府采

購預算時,有些單位往往以細化預算為借口,將一個整體的采購項目人為地分割成幾個看似相對“獨立”的小項目,再分別編制其采購預算,不但使政府采購喪失了整體性、連續性和計劃性,而且也容易使采購單位利用分散的、不規范的”采購預算”進行采購操作,達到其化整為零規避政府采購或公開招標等目的。另外,有些單位則將幾個看似有從屬關系的無關項目合為一整體編制其采購預算,如購買電腦和打印機兩個項目,編制采購預算時卻統報為購買電腦一個項目,購買新車和新車裝飾裝演兩個項目,編報采購預算時統報為購置新車一個項目等等,不僅人為地增加了政府采購的難度,擾亂政府采購計劃,使得政府采購部門難以有效地規范和完善政府采購市場的秩序,同時,也為采購單位誆騙或套用財政性資金留下了空間。

4 預算編制六點注意

為避免過去采購預算編制項目不全、變相利用技術指標“指定”品牌等不良現象的發生,更有效地規范采購行為,切實提高采購預算的源頭監管功能,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應格外注意六個核心問題。

4.1“過高”、“太低”均不宜。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編制不能偏離市場參考價太遠。不少地方的財政部門,在編制財政支出預算時,往往習慣用“整數”,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時,很少或根本不考慮采購項目的市場參考價。采購預算“過分”偏離項目市場參考價,導致政府采購執行過程中,出現采購節約率“奇高”的不正?,F象。試問這樣的采購節約率算是誰的“功勞”?筆者認為只能算是預算編制脫離實際,浪費財政資金,降低資金使用效率的“不踏實”表現。當然,預算金額也不能定得低于市場參考價太遠,以至于將來采購項目無法采購到位。因此,編制采購預算必須要密切注意采購項目的市場參考價,不要離其太遠,要讓采購預算在其執行過程中真正具有較強的競爭性。

4.2技術指標須規范。編制采購項目的主要技術指標必須“規范”,不能變相“指定”品牌。不同采購人職能不同,即使采購同一采購項目,各自的技術指標要求也會有不同的側重點,因而,對采購項目的技術性指標一般會提出特殊要求。而任何一個采購項目,也會有多個不同品牌,他們在技術、服務等方面也各有優缺點。誰能“合”采購人的意,就看公平競爭下,誰能提供出更加適合于采購人優先選擇或優先考慮的技術指標,而不是違背市場規律變相“指定”。在具體研究和編制這些要優先考慮的指標因素時,必須要注意到指標的考慮不能“太具體”、“太死”,以免造成非某某供應商中標不可的變相“指定”品牌行為,從而直接侵害了其他品牌供應商參與市場競爭的正當權利,同時也給將來的采購監督管理工作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和弊端。

4.3“相融性”不可缺。編制的采購預算必須要與財政預算具有“相融性”,不能脫離財政預算的約束。目前,絕大部分地區都已實行了部門預算,財政資金的分配基本上都已細化到了部門重要和主要的支出項目。因此,在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時,無論是采購項目,還是采購金額等都必須要將其與財政支出預算有效地結合和銜接起來。因為財政預算主要是解決財政資金的科學分配問題,而如何規范使用這些財政預算資金,則就必須要通過編制政府采購預算來實現。同時,財政預算是經同級人大和政府審核批準的,具有法律約束力,一經批復,不得隨意更改。因此,作為進一步細化財政支出預算的政府采購預算,在其編制時就必須全方位服從財政預算的約束,不能脫離人大批準的財政支出方向而另搞一套支出計劃,更不得變相逃避人大的監督。

4.4隨意變更遭約束。編制的采購項目必須要具有“確定性”,在預算執行中不得隨意變更。大家都很清楚,財政預算一經地方人大部門批準,就具有法律約束力,在預算年度就必須要嚴格地執行到位,不能隨意更改,因此,作為其支出預算中的具體組成部分的政府采購預算,一經確定,同樣也就不得隨意變更。這就要求采購人在編報政府采購項目時,必須充分考慮本單位的實際需求,本著從嚴節約、財力許可的前提,不能為了“爭取”財政資金麻木“上項”,更不能亂列項目,指望執行中“偷換”、更改。

4.5端正認識嚴肅思想。編制采購預算的態度必須要具有“嚴肅性”,要突出和體現采購預算的源頭監管功能。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是實施政府采購的源頭性工作,對政府采購的宏觀監管起著決定性的指導意義和規范作用,因而必須要嚴肅認真對待。而在實際工作中,一些政府采購工作人員對編制采購預算重要性的認識沒有到位,編制不夠慎重,致使出現簡單地照搬財政支出預算,采購預算有金額沒具體項目;簡單地摘錄采購項目,缺少采購預算金額等現象。這些不規范的預算編制,使采購預算喪失操作性,給監管制造了不應有的麻煩和弊端。因此,采購預算編制必須嚴肅認真、科學對待,切不可搞形式主義。

4.6“透明”編制重質量。編制采購預算的過程必須要具有“透明性”,以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評議和監督,提高預算編制的質量和效果。政府采購的目的是要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促進廉政建設,因此,編制采購預算時,必須注意公開透明。甲部門為何能采購某些貨物或服務,乙單位為何就不能,對這些敏感的問題只有將其公諸于社會,才能增強部門和單位之間的相互監督力度,切實提高采購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達到和實現采購預算的源頭監督管理職能。

5 狠抓采購預算的五方面執行工作

5.1采購資金的歸集。實行集中采購項目的采購資金,應通過財政部門開設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進行歸集。屬于財政預算安排的行政事業費和屬于財政專戶撥款用于政府采購的資金,由采購單位根據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在政府采購活動實施前,提出采購申請,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按規定組織實施。采購活動結束后,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根據實際確定的合同金額,通知國庫部門將采購資金直接劃人”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屬于單位留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用于政府采購的資金,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根據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在政府采購活動實施前,通知采購單位將采購資金直接劃入“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單位預算執行中,財政追加的專項經費和中央下達的專項撥款用于政府采購的資金,原則上均應實行集中采購,也應按照上述要求,將政府采購資金及時劃入“政府采購資金專戶”。達不到集中采購額度或經特例審批的采購項目,由預算單位自行組織招標、談判、詢價、采購。

5.2采購資金的支付。集中采購結束后,采購單位應按照招標文件或臺同約束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組織專業人員對所購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進行驗收,據實出具政府采購驗收報告。供應商供貨完畢,提出政府采購資金支付申請,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審核無誤后通知財政總預算會計向供應商付款。定點采購和分散采購的資金,屬于財政專項追加的經費安排的采購項目以及大型會議、大宗印刷等,按照集中采購的要求,由國庫集中支付,其余采購資金暫由預算單位直接支付。

5.3采購資金入賬和結余資金的處理。項目資金支付完畢,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填列《預算單位政府采購資金入賬通知書》,采購單位、總預算會計、主管業務處室據此作相關賬務處理。項目資金如有結余,按照政府采購資金來源返還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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