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梁管理條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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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梁管理條例

橋梁管理條例范文1

關鍵詞:市政橋梁施工;協調性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在黨和國家正確方針的指引下,經濟社會獲得了迅速的發展,這其中的一個極其重要的表現就是城市化的展開和城市經濟的騰飛。截止到2012年的最新數據顯示,我國的經濟總量已經躍居全球第二,僅次于美國,而城市經濟總量占到了七成以上。這一方面反映了城市在我國經濟社會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城市的繁榮。而與之相伴的則是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建設的規模的加大以及城市居民生活要求的增長。

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作為城市公共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市政建設從來都是城市管理者所必須面對的問題之一。如何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做好市政建設的調研,妥善的處理好城市居民的需求,同時關注環保,立足于可持續發展的模式開展富有創新性的城市市政建設,已經成為了當代城市公共事業發展的關鍵所在。市政橋梁建設作為城市公共建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連接著城市的經濟動脈,承擔著城市交通的正常運行,是城市中不可忽視的重要設施。市政橋梁建設施工屬于規模較大的工程,由于施工場所在人口密集的城市,所以施工需要考慮的問題除了一般的工期、技術、結構、安全性等指標,還需要關注環保、合理性等問題。就目前的市政橋梁施工建設而言,經過這些年的經驗積累,已經發展出了一套適合在城市開展的建設方案,但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者自身資質和施工環境的迥異,依然存在著不少的問題,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施工管理中協調性差,無法做到施工工期、材料等因素的合理組織,導致施工出現延期,甚至工程出現爛尾的情況。毋庸置疑,這些問題能否得到解決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市政橋梁建設的成敗。

二、市政橋梁施工建設協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市政橋梁建設協調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導致市政橋梁施工中協調性不強甚至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環境因素,也有工程自身的原因,還可能是施工隊伍的問題。在分析施工管理中協調的時候,需要針對具體的情況,結合施工背景進行客觀的分析,從而得出答案。但一般來說,可以將出現協調性施工管理障礙的原因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技術的進步,施工要求越來越高。隨著新型技術的發展和多學科領域的綜合應用,目前的現代交通施工越來越提倡高科技,技術含量也越來越高。在市政橋梁施工中,包括新型施工設備和材料的使用等對傳統的市政橋梁施工工藝開辟了新的途徑,也更新了工程驗收的標準,這無疑對施工管理的協調性造成了影響。其次是施工專業性強,綜合難度大。就市政橋梁施工而言,其施工內容相對復雜,工序眾多,每一個工序幾乎都可以視為一個獨立的施工專業,需要專門的施工工藝和方法。這使得整個橋梁施工需要更多的協調與管理,使得各工序有機的融合在一起,從而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再次,施工中層層分包,管理漏洞多?,F行的市政橋梁施工多采用分包模式,相關管理者將施工工程轉包給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再層層委托,將施工內容轉包給不同的單位。這種模式一方面使得施工的專業性增強,有利于施工的順利開展,但同時也造成了施工管理上的問題,加大了協調管理的難度[1]。

三、加強市政橋梁施工建設中的協調性管理的對策分析

深刻領會協調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市政橋梁施工建設中的協調性管理是施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不僅關系到工程進度能否順利展開和完成,也影響著工程的質量,更左右著市民對工程的評價,進而對整個城市政府的執政能力產生影響。所以,在具體的施工管理過程中,首先就需要正確認識到協調性管理的重要性,深刻的領會協調管理的內涵,在工作中貫徹協調管理的相關原則,認真的根據工程方案開展施工,協調好各個施工單位的工程進度,妥善的處理好施工中可能出現的技術問題,保證市政橋梁施工的順利進行。

(二)改革施工管理模式,建立科學新模式

協調管理在施工管理中占據著重要位置,要加強協調管理,需要改革現有事施工管理模式,在已經管理水平的基礎上學習新的管理知識,熟悉各個施工專業的最新進展,爭取在技術、人事、監管等層面有針對性,有目的性的建立起合理科學的管理體系,同時明確每一個施工人員的責任,并規定沒有履行責任所需要承擔的后果,并做好監管工作,對每一項工程都到嚴加檢查,對出現問題的工序要嚴加處理,做到管理的精細化和科學化。

(三)從技術、組織、管理著手解決協調性管理難題

市政橋梁施工中協調性管理的解決,最終還需要落實到具體的施工過程中。根據橋梁施工的一般邏輯,協調性管理包括了技術、組織和管理三個大的方面,我們在分析協調性管理問題時,也可從技術、組織、管理等三個維度展開。

首先,在技術上的協調性管理的涵義包括了兩個互相聯系的方面。一是作為被管理對象的技術人員需要具有相關的技術能力,要熟悉橋梁施工的基本知識,并且有一定的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出現了施工故障時能及時、準確、高效的解決。對于不同的施工環節的技術人員,要將其整合成一個施工整體,從整體施工進度出發,妥善的安置好施工流程,防止因為技術故障出現的工期延誤等現象。另一方面是指施工技術。橋梁施工技術要求較高,尤其在城市施工,需要格外注意安全、環保等因素,故而在技術上需要考慮更為妥善的施工工藝。為此,管理者需要實現做好準備,對橋梁施工所需要的各項技術有一定的了解,從橋梁設計、橋梁施工、橋梁驗收等過程入手,協調好不同環節和部門的施工技術,保證橋梁施工的順利進行[2]。

其次,需要考慮管理上的協調性。所謂管理上的協調性,是指在市政橋梁施工過程中,要通過有效的、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模式,高效的整合施工資源,并根據工期和施工技術的要求妥善的配置資源,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大化。要做到管理上的協調性,首先需要有過硬的管理技術和經驗。要通過建立專門的管理團隊,使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技術,對施工中出現各種問題進行協調和整合,使問題得到合理及時的解決。此外,建立切實可行的問題責任制度,在責任制度的基礎上建立獎懲制度,提高施工人員的責任心和積極性;建立嚴格的隱蔽驗收與中間驗收制度。要抓好各個關鍵環節,比如在工程從圖紙階段進入實施階段時,各專業之間的問題會比較形象直觀,這時候問題更容易被發現,同時也最容易解決和補救。

再次,還需要在組織上加強協調。要在組織上加強協調,就需要定期舉行專門的施工會議,將各個施工程序的負責人聚集在一起,商討施工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并就問題的解決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法。要做好工地會議的記錄,對于施工中已經出現的問題做好記載,在下次出現類似問題時就可以減少解決問題的時間。此外,還需要建立起相關的執行機構,對于施工管理組織所決定的各項施工任務和命令予以執行,并獎優懲劣,將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人,保證市政橋梁施工安全、穩妥、高效的完成。

參考文獻:

橋梁管理條例范文2

一、超重的概念

對于超重的概念,目前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超重即為超載,只要超過行駛證核定載質量數額即為超重。另一種觀點認為,超重應為超過城市道路橋梁限制通行的重量,或超過城市道路橋梁設計承載能力所要求的標準。對這兩種觀點,在目前尚沒有關于“超重”一詞的司法解釋的情況下,筆者贊成第二種觀點。因為,查處超重車輛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城市道路橋梁,確保道路橋梁不受損壞,而超過城市道路橋梁限制通行重量或設計承載能力的車輛上路行駛,對城市道路橋梁的損壞極大。因此,從保護城市道路橋梁的角度去認定超重的概念,是比較適當的。

二、超重車輛對城市道路橋梁的損害

隨著城市房地產開發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加大,大型運輸車輛不斷增多,超重車輛違章上路也日漸增多。特別是一些大型運輸車、渣土車等超重超限車輛,受經濟利益驅動,為了自己通行方便,無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利用夜間執法空隙在城市道路橋梁上違規通行。而超重大型車在道路橋梁上通過,不僅大大縮短道路橋梁的壽命,而且會增加橋梁突然倒塌的可能性。2009年7月24日,天津市開展治理超限超載行動。截至9月2171,天津市治超指揮部共攔檢車輛192449輛次、超限車輛達19422輛次、教育勸返16940輛次、卸載551輛次、交警處罰542輛次、投入治超人員23516人次。據統計,天津市因車輛超限超載造成的道路橋梁維修,2003年至2007年累計投入7.2億元之多,其中僅橋梁維修一項直接經濟損失就達3.2億元。

三、超重車輛管理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第九十二條以及《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等已明確規定,超限車輛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即交警管理查處。超重車輛在城市道路橋梁上行駛,既屬于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又屬于交警部門管理。由于執法權原因,違反《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行為一般都是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查處。

四、超重車輛管理現狀及對策

說到超重車輛管理,人們首先想到的是公路,城市道路橋梁并未引起人們的充分重視。城市道路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對超重車輛的查處。另外,因限載標準且缺少統一的規范,城市道路橋梁上很少有設置限制質量的標志牌,給查處帶來一定困難。因此,一些地方在超重車輛行駛城市道路橋梁方面的管理上幾乎是空白,即使有,查處力度也不是很大。筆者建議,應從如下兩方面加強城市道路橋梁上超重車輛的管理:

1.規范限載標準城市道路橋梁設計規范中僅包含設計荷載,并沒有規定限載標準,同樣汽~2O的新建橋梁,有標限載20噸的還有標限載3O噸的,又如城市主干路橋梁設計荷載為城一A級,該限載多少噸呢?誰也說不清,有的標30噸、有的t,~4o噸,很不規范。城市道路橋梁限載標準問題,已經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上海市市政管理處在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經過荷載模型復核計算,制定了《上海城市橋梁限載標準》(SZ—C—E02—2007),為合理規范地設置限載牌提供了依據,也填補了我國在城市橋梁限載技術規程方面的空白。不同荷載對應的限載值見下表:

2.部門重視,聯合執法城市道路橋梁相關管理部門重建設、輕管養的錯誤認識一時難以改變,再加上超重車輛的管理涉及交警、城市執法、市政等多個部門,在沒有綜合執法授權的前提下,各部門只能各司其職、各執其法,很難進行有效管理,建議成立聯合治理超限管理機構,對超重車輛進行查處。

橋梁管理條例范文3

【關鍵詞】道路橋梁;施工;質量管理

中圖分類號:U448文獻標識碼: A

一、道路橋梁施工出現的主要問題

1.1 收縮引起的裂縫原因

在建筑中由于混凝土配置的比例不一樣會出現兩種縫隙,塑性收縮以及干性收縮。塑性收縮是在混凝土最開始凝固的時候,因為水泥自身會進行水化,釋放出熱量,這樣混凝土內部的溫度就會慢慢的變高,外部的溫度單純隨著周圍環境溫度發生變化,內外部溫度存在很大的差異,產生縫隙,混凝土拉以及壓應力都要在標準范圍內。

1.2 檢查井周出現的塌陷現象

公路上很多地方都會看到不同種類的公用的井下管線等輔助作用的設備,因為井口直徑不大,造成了井口周圍壓實的困難度加大。還有,因為工作人員并沒有重視這些方面的細節,使得檢查井周圍與路面接觸的地方出現塌落的現象,這樣車輛在經過這個地方的時候,容易有跳車的情況,嚴重的話還會造成交通事故[1]。

1.3 局部區域出現了蜂窩、麻面以及氣泡現象

如果局部區域出現了蜂窩、 麻面以及氣泡現象,就有可能降低混凝土的嚴密性,并導致混凝土疏松時具有的結構強度減少到最低點,這就使得混凝土在實際的使用過程中,比較容易遭到損傷或者腐蝕,大大地降低了城市道路橋梁的承載力以及耐用性[2]。通常情況下,造成局部區域出現了蜂窩、麻面以及氣泡現象的主要原因如下:①在具體施工過程中,沒有依照實際標準進行混凝土的配比,施工的工藝比較差,沒有依照程序進行操作,極易進行隨機性的調整;②在對混凝土進行澆筑以后,振搗的不太規范,并且振搗不均衡,導致有些振搗部位所具有的結構比較疏松;③對混凝土模進行加工過程中,其精度較低,周轉的次數較多,使得局部發生變形漏洞。由于接縫不夠密封出現了漏漿現象,使得骨料的間隙沒有漿,當骨料干硬以后就會出現蜂窩現象。

二、道路橋梁工程的質量控制措施

2.1 建立和完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想要讓道路施工項目的質量有所保障,并且讓項目施工中各個環節能夠得到有效推進,這首先有賴于完善的路橋項目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目前在我國路橋項目施工管理條例中仍然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相關企業可以依據自身情況,同時參照借鑒西方國家完善完備的項目管理條例,從而對施工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各個部門進行有力約束[3]。路橋項目管理條例中要明確落實責、權、利的各方分配。首先對于承建商和原材料供應商的甄選要有充分說明,為后期選擇提供依據。對于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是承建商、供應商和施工管理部門要一同承擔的責任,對于施工過程中承建團隊和施工人員的管理,則是質量管理中心的權利,路橋項目建成后后期各相關合作單位的利益分辨條例中也應當有明確說明。

2.2 對工程設計的質量進行控制

一般情況下,對工程建設產生影響的最重要的階段是工程的設計階段,所以,在對城市道路橋梁的工程設計質量進行控制的過程中,需要開展設計招聘工作,提高施工單位的信譽度,對于那些需要進行較高水平施工的工程項目來說,需要適當地增加工程項目的設計費用,利用限額設計確保工程的設計質量。與此同時,還可以建立有關的獎勵以及索賠制度,邀請專業設計人員對設計方案實行科學地評審,優化設計方案,審查設計施工圖紙[4]。

2.3 加強道路橋梁的結構和混凝土的質量管理

施工企業應該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材料的采購,并且要一直保證混凝土的質量的不變質和穩定性。在項目施工的過程中,項目的施工人員必須按照一定的比例調配混凝土,并且對混凝土的溫度也要進行嚴格的控制,可以在混凝土的表面蓋上草來降低溫度的適應,以免混凝土出現裂縫;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也要做好精確的測量工作,不能出現一點錯誤[5]。在橋臺和橋墩完工之后,要完全確定好橋梁平面的位置;橋梁結構的形式具有多樣性,施工的技術和程序較為復雜,對施工的技術要求也極高,所以,施工企業必須嚴格依照設計圖來進行施工,從混凝土的各個方面都要做到嚴格的管理和控制,從而來保證道路橋梁的承載能力。

2.4 加強施工工地的監管

首先要保證落實施工計劃,工程的負責人員就要做好督促和動員的工作,工程的負責人員要常常進入施工現場,及時幫助施工人員解決在生活中以及工作上的問題,召開定期的工作會議,制定施工計劃;其次施工隊伍應該做好周密的部署,做好質量的要求,在最后驗收合格之后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從而調動施工人員的施工積極性,保證施工項目按時完成。再次,應該加強施工隊伍的環保意識使管理呈現規范化[6];第四,應該加強對施工材料的質量控制,合格的施工材料是保證道路橋梁施工建設順利完成的重要基礎。因此在進行材料采購時,一定要要求供應商出示相關的技術、出廠證明等保證書。最后,應該加強對項目完工階段質量的管理。對完工項目的質量管理主要是對以往施工工作做出一個整體的考核和檢查,對其不足和缺陷能夠盡量補救或是重新建設。

2.5 提升各方工作人員的素質

我們知道,建筑行業的施工都是以人為本,因此,要想提高施工工程的質量,就需要提升工作人員的素質。道橋項目品質想要獲得提升,就一定要提升建筑施工工作者的整體建筑水準以及道德思想,按時對項目的建筑管制工作者以及建筑技術專業工作者開展專業的教育以及培訓,增強建筑人員的建筑水準以及道德意識,對建筑項目的整體要進行全面的掌控以及管制,并且還要貫徹落實工程責任制,將職責具體的劃分到每一個工作者身上,共同建筑文明項目。其具體做法如下:①提高工作人員的施工質量意識,使所有的工作人員都能夠重視施工的質量,并且在他們心中樹立起質量第一的心理意識;②完善崗位的責任制度,提高工作條件,平等公平地激勵工作人員的勞動熱情;③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對他們進行技術水平以及人員資格相關方面的認證。

三、結束語

路橋工程的施工質量對于整個項目的影響是非常大的,某種程度上工程質量將直接決定整個工程的價值,想要讓工程質量有所提升,除了要從制度、人員配置、成本核算及安全管理等方面來綜合管理與控制,更應當深化所有人員的工程質量意識,只有這樣才能讓路橋項目的工程質量有所保障。就整個工程施工時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第一時間找到誤差的情況,對其進行管理并減少影響到施工質量的多種情況,盡量避免危險的情況發生,這就需要施工方給予高度的重視,在有合理方法的情況下,施工的辦法可以有標準的控制,這樣就能夠確保施工過程的安全性,對路橋工程的施工過程有個全面的控制。

【參考文獻】

[1]唐榮明. 淺談道路橋梁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質量問題[J]. 四川建材,2013,(5).

[2]王磊. 道路橋梁施工質量分析及控制探討[J]. 科技創業家,2013,(17).

[3]薛文杰. 對道路橋梁施工質量問題的探究[J]. 門窗,2013,(7).

[4]何平. 論城市道路橋梁施工質量的控制與管理[J]. 公路交通科技(應用技術版),2013,(7).

橋梁管理條例范文4

第二條 國家對生產下列重要工業產品的企業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

(一)乳制品、肉制品、飲料、米、面、食用油、酒類等直接關系人體健康的加工食品;

(二)電熱毯、壓力鍋、燃氣熱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

(三)稅控收款機、防偽驗鈔儀、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等關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質量安全的產品;

(四)安全網、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勞動安全的產品;

(五)電力鐵塔、橋梁支座、鐵路工業產品、水工金屬結構、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等影響生產安全、公共安全的產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其他產品。

橋梁管理條例范文5

第一條為加強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公路路政管理,是指為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為發展公路事業所進行的行政管理。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領導。公安、土地、水利、規劃、城建、環保、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依照各自的職責協同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破壞。

第五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國道、省道、縣道和鄉道的公路路政管理。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公路路政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市、縣(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是同級人民政府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

市、縣(市)、區公路路政管理機構依照有關規定負責分管區域內路政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七條公路路政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管理和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

(三)實施公路路政巡查,制止各種違法利用、侵占、污染、毀壞和破壞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的行為;

(四)對影響安全暢通的公路自然損壞和出現的險情,應及時設置標志,并督促養護單位修復和排除;

(五)控制公路兩側建筑紅線;

(六)負責公路標志、標線的設置和管理;

(七)審理從路面、上空或地下穿(跨)越公路的設施的建筑事宜;

(八)核批公路的特殊利用、占用和公路超限運輸,負責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九)維護公路養護、施工作業現場的正常秩序;

(十)為處理違反公路管理法規的行為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查、詢問取證、查閱有關文件、檔案、資料和原始憑證;

(十一)對損害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拒不接受查處的車輛,可責令其暫停行駛,就近停放,接受處理。

第八條公路路政管理人員應當盡職盡責,秉公執法;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三章路政管理

第九條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設置電桿、變壓器及其他類似設施;

(二)擅自設棚、攤點、維修場等臨時設施;

(三)堆放垃圾、建筑材料及其他物品;

(四)采礦、取土、種植作物、燒窯、制坯、漚肥、任意引水灌溉、排放污水及其他類似作業;

(五)打場、曬糧、燃燒物品;

(六)違章利用、侵占、損壞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的其他行為。

第十條在大型公路橋梁上下游各二百米范圍內不得采挖砂石、修筑堤壩、傾倒垃圾、壓縮或擴寬河床、進行爆破作業等妨礙橋梁安全暢通的行為。

在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圍內不得任意取土、采石、伐木、燒窯、刷坡、爆破等妨礙隧道安全暢通的行為。

第十一條在公路兩側從事開山、采石、伐木和施工作業,不得危及公路和公路設施的安全。有危及可能的,從事作業的單位和個人應在作業前報告當地公路路政管理機構,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已發生危及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聽候處理。

第十二條興建鐵路、機場、電站、水庫、水渠,鋪設管線或者進行其他建設工程,需要挖掘公路或占用、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的,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事前征得公路路政管理機構同意,簽訂協議,并承擔按原公路技術標準修復或商定按其規劃標準改建公路的費用,方可施工。影響交通的,還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同意。

修建跨越公路的橋梁、渡槽、架設管線時,應當考慮公路的遠景發展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并事前征得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同意。

第十三條在公路上增設平交道口,應征得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同意后,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批準。

在國、省道上增設平交道口,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在縣、鄉道上增設平交道口,由縣(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公路平交道口設計、修建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規定。

設置平交道口,占用、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的,道口建設方應承擔費用。

原有平交道口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侵占、損害公路的,由原道口建設方負責整治。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利用、堵塞公路排水設施和改變其排水走向。需要改變公路排水設施及排水走向的,應當向公路路政管理機構申請,經批準并簽訂協議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條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和隧道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運輸車輛不得擅自通行。

超限運輸車輛,確需通知本市管轄國道、省道的,承運單位和個人應在車輛起運前向市公路路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跨市(地)的,應通過市公路路政管理機構向省公路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通過縣、鄉公路的,向縣(市)、區公路路政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應附有關資料、證件。公路路政管理機構應協助承運單位和個人選擇運輸路線,制定通過方案,與承運單位和個人簽訂協議后簽發《超限運輸車輛許可證》。承運單位和個人應承擔公路損失補償費或采取技術保護措施和修復損壞部分所需費用,并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六條履帶式車、鐵輪車以及可能損害路面的其他運輸機具,不得在鋪有路面的公路上行駛;必須通行的,應經所在地的縣(市)、區的,應經市公路路政管理機構批準,采取有效的技術保護措施,并應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制造、修理機動車輛的單位和個人需在公路上試車,應向所在地的縣(市)、區公路路政管理機構辦理試車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繳納公路損壞補償費。試車車輛應懸掛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核發的試車號牌,在設有試車標志的公路路段試車。

第十八條嚴禁亂砍亂伐、損毀、隨意剔剪公路行道樹和損毀公路花草綠地;不得在公路行道樹上懸掛廣告牌、電源線及其他類似物品。

因建設需要零星砍伐公路行道樹,在國、省道上的由市公路路政管理機構批準;在縣、鄉道上的由縣(市)、區公路路政管理機構批準。批量砍伐和更新砍伐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公路管理權限批準。

第十九條未經公路路政管理機構批準,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廣告牌、招牌、非交通安全宣傳牌(架),對擅自設置的,應限期拆除。

第二十條公路界牌、測樁、標號志、護欄、護樁、護墻、雕塑以及養護、服務、通訊、監控等公路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移動、損壞和改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運輸易遺漏拋撒物資的車輛,應按有關規定采取防護措施,不得污染公路。污染公路的應負責清除或承擔清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在公路上進行施工作業,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維持交通;當影響車輛正常通行時,應在作業處或施工路段兩端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需中斷交通的,由當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會同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事前共同通告。

第二十三條在公路兩側修建永久性工程設施,其靠公路一側的邊緣與公路邊溝(坡腳護坡道、坡頂截水溝,下同)外緣的控制間距為公路兩側建筑紅線,其間距:國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縣道不少于十米,鄉道不少于五米。公路彎道內側及平交道口附近還須滿足公路長遠發展規劃標準的行車視距或改作立體交叉的要求。

第二十四條規劃、城鄉建設和土地管理部門,在公路沿線進行城市、村鎮規劃、建設和批準用地時,應征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意見,在公路兩側建筑紅線內不得批準永久性工程設施和建筑用地。

第二十五條一九八四年五月十日至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違反《河南省公路管理條例(試行)》規定,在國道、省道邊溝外五米內,縣道、鄉道邊溝外三米內修建的建筑物,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以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規定,在公路兩側建筑紅線內修建的建筑物,均屬違章建筑,應限期無償拆除。

公路兩側建筑紅線內的建筑物,除按上款規定應當拆除的外,不得原地改建、擴建;確需改建、擴建的,必須易址在公路兩側建筑紅線以外。因公路擴建、改建需要拆除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公路兩側建筑紅線以內設置集市貿易市場。

第二十七條對涉及公路路政管理的各種申請,公路路政管理機構應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答復。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由市、縣(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和《河南省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造成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損壞的單位和個人,由公路路政管理機構責令其歸還原物、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賠償標準按省有關規定執行,未作規定的按照損壞的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的現行工程造價計算。

第三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行為,觸犯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觸犯其他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一條對違反本條例的同一行為,不得重復罰款和沒收非法所得。

橋梁管理條例范文6

關鍵詞:橋梁工程 安全控制 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97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公路建設的飛速發展,公路通車里程迅速增多,橋梁數量也隨之增加。而橋梁施工管理的嚴謹有序、節能降耗、有法可依、勞資雙方的和諧對于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成功與否在重要性上很有位置,具有普遍意義,對于一般的施工單位來說更是必修課。工程進度和質量是所有工程的重抓項目,公路橋梁建設工程中另一個的核心問題是安全,工程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行生產活動,貫徹“安全發展”、“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梢姲踩┕な枪こ探ㄔO中最讓人關心的問題。質量管理與安全管理息息相關,質量松懈將引發質量安全事故,其損失和造成的維護也巨大。

一、我國橋梁事故發生的特點

橋梁工程有別于其它工程施工安全影響因素較多,危險系數也較大.尤其是在一些大跨度、高橋墩的橋梁建設中,安全隱患到處存在。橋梁工程因為其自身的特殊性,其主要的安全事故特點表現如下。

(一)復雜性

受橋梁施工工藝及技術復雜的特點影響,橋梁工程的危險因素也較為復雜,同一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可能是由于多種原因造成。所以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多樣性,導致安全事故存在一破格的復雜性。

(二)嚴重性

在橋梁工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般比較嚴重,所造成的社會影響也較大,一些重大的安全事故往往會造成非常嚴重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所以橋梁工程安全事故的嚴重性不可輕視。

(三)多發性

橋梁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會在不同階段、不同作業環境下和不同的施工部位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發生的頻率較高是橋梁工程安全事故的突出特點。

(四)可變性

在橋梁工程中許多安全隱患具有一定的可變性,它可能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不斷地發展和惡化,所以在施工過程中對于潛在的安全隱患.要具有一定的危險意識。

二、橋梁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基坑開挖安全措施

基坑施工是橋梁施工的基礎,不論是陸地橋梁還是海上橋梁的架設,都應該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基坑施工,設置科學合理的施工計劃并提交施工規劃書;在施工的過程中應該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例如在使用吊車時應該保持在安全距離以內,在使用之前仔細的檢查設備各部分是否完好;對于基坑施工后期的拆除工作應該在工程負責人監督下完成,一旦出現塌陷應該及時的撤離施工現場,保證自身的人身安全。

(二)加強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橋梁工程施工的一線操作人員大多為農民工,他們大多沒有經過相關的技術和安全方面的培訓,安全意識差,操作水平低,是安全事故發生的主要對象。所以橋梁施工單位應加強對一線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培訓,盡管在這方面會增加一定的費用開支,但做好了安全管理工作也會減少相關安全事故損失帶來的費用支出。安全教育培訓可安排在雨天等不能施工作業的間歇期,這樣還可減少對工期的影響,并使工人在雨天有事可做,提高他們的積極性。還可借助安全競賽、現場安全標語、圖片等形式,達到隨時隨地提醒注意安全,提高施工人員安全生產自覺性的目的。此外,還應強化現場監督機制,以促進安全防護工作的開展。

(三)加強施工企業與政府安全監管部門間的信息溝通

施工企業與政府安全監管部門,應改變傳統單一的靜態的安全監管方式,要結合計算機技術、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建立橋梁工程施工建設全方位、全壽命周期的動態監管體系。另外,施工企業應加強與政府安全監管部門間的信息溝通,配合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展開全面的施工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真正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工程安全高效的建設發展。

(四)加強施工現場設備及安全設施的管理

橋梁施工過程中常用到大型起吊設備等設施,這些設備設施的性能和質量往往會影響到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所以設備管理人員應做好相關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工作,施工現場技術人員、質量管理人員也應嚴格執行相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充分重視起吊過程的安全管理。施工企業還應經常性地對橋梁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校驗,平時做好保養工作,減少由于安全設施損壞所導致的人員傷亡等事故的發生,達到安全防護目的,確保施工人員安全。

(五)制定完善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施工企業應根據《橋梁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相關安全技術條例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相關工程施工建設實踐經驗,建立完善系統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由項目經理直接擔任組長。由現場施工技術員、安監員等共同組成。一旦施工現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時有效控制安全生產事故的擴大,有效降低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損失。

三、結語

安全生產管理是一門新的科學,橋梁施工安全問題更是五花八門,而且隱蔽復雜。我們在生產過程中,要以科學的態度和高度負責的精神,熟悉和遵守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與科學知識,以便更好地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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