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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管理辦法范文1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2001至2005年,本院先后調入或新聘護理人員近50名。但新進護理人員入院后,發現普遍存在專業知識參差不齊、操作技術不規范、應激能力低、綜合素質不高。因此,加強對新進護理人員專業技能培訓及護理管理尤為迫切。
1.2方法(1)加強護理人員資源管理:合理分工,優化結構,科學配備護理人員是護理管理工作十分重要的內容,也是組織有效護理活動的主要保證[1]。護理部按照“二級乙等”醫院的標準,對各科護理人員從結構到數量進行科學配置,并安排素質好、有5年以上臨床經驗的護師進行帶教。(2)加強新進護理人員的培訓:護理部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進行終身教育的有關規定,制訂了新進護理人員繼續教育計劃、護理人員“三基”培訓計劃。規定新進護理人員在聘用期間,必須參加規范化培訓及繼續護理學教育。鼓勵她們通過不同的形式學習,爭取拿到高一級的學歷。并組織經驗交流會,安排“老”護師介紹工作學習經驗,以便提高新進護理人員的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3)實行崗位培訓與考核:分批安排新進護理人員到上級醫院進修或短期培訓,同時狠抓護理操作技能的培訓。(4)規范護理記錄:護理部根據護理工作實際,按照浙江省《病歷書寫規范》,制訂了護理記錄單書寫規范及檢查標準。對護理記錄的書寫格式、記錄原則、內容要求做到詳細的規定。要求新進護理人員的護理記錄嚴格按規范進行書寫。(5)健全制度,加強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項護理操作常規,是防范護理缺陷的關鍵。因此,護理部根據各科存在的醫療安全隱患,結合醫院護理質量管理標準,健全護理安全防范事故措施的各項管理制度,如查房制度、查對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從而達到了制度明確,操作規范,違制必究,進而把護理缺陷杜絕在萌芽狀態。(6)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增強責任感和慎獨意識:護理部1年2次組織新進護理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和法制教育,同時安排每月一次科室、每季一次護理部安全隱患分析會,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從而使新進護理人員充分認識到護理職責的重要性。并自覺遵守醫護人員道德規范,營造一種強烈的職業安全氛圍[2]。(7)加強護理安全及法律知識培訓,提高護理安全意識:對新進護理人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法律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第一”[2]和依法施護的觀念,組織新進護理人員經常學習《醫療事故防范與處理》、《護士管理辦法》、《護理工作流程再造》及《護理管理與臨床護理技術規范》等護理安全管理的有關文件,使護理人員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讓新進護理人員懂得安全保證對病人來說是優先考慮的問題。提高對護理不安全因素后果的認識。讓新進護理人員知法、守法、依法、護法,為病人提供安全的護理。(8)規范護理過程,提高護理質量:護理部成立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加強基礎質控、環節質控和終末質控[3]。實行護士長夜查房、每月一次護理部行政查房制度和每季一次護理質量大檢查制度。護理部組織質控小組成員及全體護士長進行全院護理質量分析會,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同時,護理部每季度對病人進行滿意度調查,了解護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平時不定期下科室進行考核、提問,以加強新進護理人員的責任性,防患于未然。2效果
2.1提高了新進護理人員專業理論和業務水平。通過有針對性、有計劃地對新進護理人員在職培訓,加速了新進護理人員的成長。2005年以來,本院對近年來新進護理人員進行了專科理論和25項護理技術操作與急救技能考核,結果合格率達90%。大部分護士熟練掌握電除顫、上呼吸機、心電監護、呼吸皮囊操作等搶救操作。2005年6月份ICU病房開設以來,搶救危重病人成功率達95%以上。掌握了護理記錄單的書寫標準及質量要求,使護理記錄單的缺陷明顯減少,書寫合格率達97%。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明顯提高。
2.2提高了新進護理人員的業務學習自覺性。通過嚴格規范的管理,每批調入、聘用的護理人員思想穩定、工作主動,學習積極性高漲,許多新進護理人員正在接受不同層次的繼續教育,為全院護理質量的進一步提高夯實了基礎。
2.3促進了醫院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進一步提高。幾年來,本院通過對新進護理人員培訓及管理,造就了一支基礎扎實、技術過硬、操作熟練、服務態度優良的護理隊伍,病人對護理工作滿意率達97%以上,贏得了病人、醫生、社會各界的贊揚。2003年婦產科護理組被評為市級巾幗文明示范崗。2004年急診科護理組被評為市級巾幗文明示范崗。2005年骨科護理組被評為市級巾幗文明示范崗。2005年護理部被評為浦江縣女職工建功立業標兵崗。同年11月順利通過“二級乙等”醫院的評審。近兩年來,全院業務總收入亦有所增長。取得了社會、經濟效率雙豐收。
【參考文獻】
1林菊英.醫院護理管理學.北京:光明日報社出版社,1990.38.
人員管理辦法范文2
一、總則
1.根據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非營利性科研機構用人制度改革的一系列精神,為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人才使用、培養和激勵機制,健全、規范我所的人員聘任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2.流動崗位人員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額定編制中,30%的用于聘用流動崗位研究人員。
3.流動崗位研究人員的聘用要堅持“按需設崗、雙向選擇、擇優聘用、按崗定酬”原則。
4.流動崗位研究人員的招聘可采用推薦和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
5.流動崗位人員不應突破核定編制數額(單位編制的30%)。
二、流動崗位人員的基本條件
6.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為我國科學事業現代化和地球科學事業發展獻身的精神;
7.嚴謹的科學態度,實事求是的科研作風,良好的職業道德、
勇于創新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8.流動崗位的高級研究人員一般應是國內外在相關學科研究中
成績卓著的專家學者;中級研究人員一般應具有大學以上的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博士后研究人員;在讀研究生也可作為流動崗位人員聘用。
9.具有履行研究崗位職責的能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年齡一般應在60歲以下。
三、聘用程序
10.聘用流動崗位研究人員首先由項目、課題組根據工作需要提
出書面申請,并報所科技處、人事處審核。申請中應明確擬聘崗位、崗位職責要求、擬聘用期限、擬提供的工資待遇等條件。
11.推薦聘用:主要指聘用本單位熟習的科技人員、在本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在職研究生(博士、碩士)及本單位其他未進入非營利性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聘人項目(課題)組,應按規定要求提供推薦人選的有關材料,如個人簡歷、工作業績、成果、研究方向等。單位人事部門和科技部門根據本所學科結構、崗位設置情況、項目(課題)組需要程度等提出聘任建議,交所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12.公開招聘:主要指聘用本單位缺乏或不足的專門科技人才。
單位人事部門根據擬招聘崗位和崗位條件要求通過不同形式和渠道進行公開招聘。公開招聘一般要經過信息、資格審查、公開答辯、考察了解、研究決定等步驟。
四、流動崗位人員的管理
13.流動崗位研究人員必須與所簽訂書面聘用合同。合同應明確規定:
(1)聘用合同期限;
(2)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3)工資及福利待遇;
(4)崗位聘用合同變更和終止條件;
(5)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聘用期限應與實際工作任務期限一致,一般不超過3年。
14.流動人員的待遇
(1)流動崗位人員(所定向招收的研究生除外)的人事關系
實行人事;
(2)流動崗位的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的任職標準參
照所固定崗位的相應標準;
(3)流動崗位人員的工資采用協議工資制度,研究員工資一般
不超過3500元/月,副研究員一般不超過2800元/月,助理研究員一般不超過2000元/月,其中50%由所從非營利性科研機構事業費中列支,其余50%由項目(課題)經費支付(其中,50%計入績效工資)。特殊流動崗位人員的待遇由所規定。
(4)如項目(課題)需要,所招收的定向研究生可作為流動崗位人員受聘參與課題研究,博士生工資一般不超過1000元/月,碩士生一般不超過800元/月,其中50%由中心從非營利性科研機構事業費中列支,其余50%由項目(課題)經費支付(其中,50%計入績效工資)。
(5)流動崗位人員的社會保險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國家沒有明確規定時,由雙方協商并寫入聘用合同;
15.流動崗位研究人員應遵守院、所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聘用合同的所有條款。
16.流動崗位研究人員與固定人員一樣,按照所非營利機構科研人員的考核標準參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可終止聘用合同。
17.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的需要和雙向選擇的原則,雙方可續訂聘任合同。
18.連續兩次作為流動崗位聘用,或作為流動崗位聘用三年以上的科技人員可申請轉為所固定人員編制。經所按有關程序討論同意后,由人事部門負責辦理有關調入手續。
五、其它
19.本辦法適用于聘用進入所非營利科研機構的流動崗位研究人員。
20.本辦法自之日起執行。
人員管理辦法范文3
1.根據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非營利性科研機構用人制度改革的一系列精神,為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人才使用、培養和激勵機制,健全、規范我所的人員聘任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2.流動崗位人員是指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額定編制中,30%的用于聘用流動崗位研究人員。
3.流動崗位研究人員的聘用要堅持“按需設崗、雙向選擇、擇優聘用、按崗定酬”原則。
4.流動崗位研究人員的招聘可采用推薦和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
5.流動崗位人員不應突破核定編制數額(單位編制的30%)。
二、流動崗位人員的基本條件
6.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為我國科學事業現代化和地球科學事業發展獻身的精神;
7.嚴謹的科學態度,實事求是的科研作風,良好的職業道德、
勇于創新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8.流動崗位的高級研究人員一般應是國內外在相關學科研究中
成績卓著的專家學者;中級研究人員一般應具有大學以上的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博士后研究人員;在讀研究生也可作為流動崗位人員聘用。
9.具有履行研究崗位職責的能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年齡一般應在60歲以下。
三、聘用程序
10.聘用流動崗位研究人員首先由項目、課題組根據工作需要提
出書面申請,并報所科技處、人事處審核。申請中應明確擬聘崗位、崗位職責要求、擬聘用期限、擬提供的工資待遇等條件。
11.推薦聘用:主要指聘用本單位熟習的科技人員、在本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在職研究生(博士、碩士)及本單位其他未進入非營利性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聘人項目(課題)組,應按規定要求提供推薦人選的有關材料,如個人簡歷、工作業績、成果、研究方向等。單位人事部門和科技部門根據本所學科結構、崗位設置情況、項目(課題)組需要程度等提出聘任建議,交所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12.公開招聘:主要指聘用本單位缺乏或不足的專門科技人才。
單位人事部門根據擬招聘崗位和崗位條件要求通過不同形式和渠道進行公開招聘。公開招聘一般要經過信息、資格審查、公開答辯、考察了解、研究決定等步驟。
四、流動崗位人員的管理
13.流動崗位研究人員必須與所簽訂書面聘用合同。合同應明確規定:
(1)聘用合同期限;
(2)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3)工資及福利待遇;
(4)崗位聘用合同變更和終止條件;
(5)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聘用期限應與實際工作任務期限一致,一般不超過3年。
14.流動人員的待遇
(1)流動崗位人員(所定向招收的研究生除外)的人事關系
實行人事;
(2)流動崗位的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的任職標準參
照所固定崗位的相應標準;
(3)流動崗位人員的工資采用協議工資制度,研究員工資一般
不超過3500元/月,副研究員一般不超過2800元/月,助理研究員一般不超過2000元/月,其中50%由所從非營利性科研機構事業費中列支,其余50%由項目(課題)經費支付(其中,50%計入績效工資)。特殊流動崗位人員的待遇由所規定。
(4)如項目(課題)需要,所招收的定向研究生可作為流動崗位人員受聘參與課題研究,博士生工資一般不超過1000元/月,碩士生一般不超過800元/月,其中50%由中心從非營利性科研機構事業費中列支,其余50%由項目(課題)經費支付(其中,50%計入績效工資)。
(5)流動崗位人員的社會保險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國家沒有明確規定時,由雙方協商并寫入聘用合同;
15.流動崗位研究人員應遵守院、所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聘用合同的所有條款。
16.流動崗位研究人員與固定人員一樣,按照所非營利機構科研人員的考核標準參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可終止聘用合同。
人員管理辦法范文4
第二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將其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房屋出租給流動人員居住的,均應按本規定執行。本規定所稱流動人員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跨省、市、縣進入本鎮暫住的人員。
第三條流動人員租賃房屋管理實行屬地原則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及“管理、服務”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___鎮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流管辦)負責流動人員租賃房屋管理服務的監督檢查和協調指導工作,以及負責房屋租賃登記管理工作。流動人員較多或租賃房屋較多的村(居委會)應設立流動人員管理服務站,協助開展流動人員租賃房屋的管理服務工作。公安部門負責租賃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負責流動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城管執法部門負責對未經批準擅自搭建出租的住房、窩棚、工棚查處清理工作;稅務、勞動保障、消防、工商、建設、衛生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流動人員租賃房屋管理工作。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取得產權、經營管理權或其他有效產權證明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權屬有爭議的;
(四)未經批準擅自新建、改建、擴建、搭建的建(構)筑物;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居住使用安全標準的;
(七)不符合公安、消防、環保、衛生、計生等方面有關規定的;
(八)已抵押的房屋,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并未告知承租人房屋抵押情況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出租人在租賃合同簽訂、變更、解除或終止后15日內必須攜帶房屋租賃合同、房地產產權證書或證明其權屬的其他有效證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到所在地房屋租賃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手續。
第七條房屋租賃登記管理機構應在收到房屋租賃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房屋出租條件進行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并發給《房屋租賃登記證》和出租屋須知;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書面答復。
第八條出租人應在租賃合同簽訂后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出租人收訖房屋租金或出具收入憑據的當天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房屋租賃稅費按月繳納,納稅人應于月終后15日內在扣稅帳戶存足當期稅費。由于扣稅帳戶存款不足導致無法扣收稅費的,視作逾期申報納稅。
第九條房屋租賃稅費按照屬地征管原則,由流管辦協助當地稅務機關征收,具體辦法由稅務機關會同流管辦另行制定。
第十條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房屋租賃經紀服務時,應督促房屋租賃當事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或村(居委會)應配合房屋租賃管理機構開展房屋租賃檢查,發現本服務區域或本區內有房屋出租但未辦理租賃登記
手續的,應及時報告房屋租賃管理機構。
第十二條流動人員租賃房屋的,出租人應履行下列責任:
(一)不得將房屋出租給來歷不明、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流動人員;
(二)出租房屋必須具備基本的生活和安全設施,提供的居住面積必須達到單獨1人居住不小于5平方米、2人以上居住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的面積;(三)在承租人入住后24小時內,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戶口所在地、職業或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在3日內帶領或督促承租人按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擬暫住30日以上且年滿16周歲的,應同時申領《暫住證》;
(四)發現出租房屋內有違法活動或者有犯罪嫌疑人的,應及時制止、檢舉或報告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五)協助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做好育齡婦女的計生管理工作,查驗育齡婦女的《流動人員婚育證明》或《計劃生育服務證》,承租房屋的已婚育齡婦女沒有婚育證明的,出租人應在承租人入住后15日內將其情況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不得隱匿違反計劃生育對象,發現出租屋有懷孕婦女的,應及時報告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并協助動員政策外懷孕人員落實補救措施;對在出租屋居住的已婚育齡婦女,應督促其到所在地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接受孕情檢查;
(六)定期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落實防火、防盜措施,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七)委托人管理出租房屋的,應報房屋租賃管理機構備案,人不得再行委托。人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八)出租房屋居住人數達到30人以上的,應聘請專職人員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九)按規定申報房屋租賃登記,繳交房屋租賃稅費;
(十)督促承租人搞好出租屋及周邊環境衛生,做好各類傳染病預防工作;
(十一)承租人退租后,應在3日內報告房屋所在地出公安派出所。
第十三條流動人員租賃房屋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承租房屋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二)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明;
(三)持有本人合法有效的婚育證明,已婚育齡婦女應在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后15日內向暫住地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交驗婚育證明或辦理臨時證明,并自覺實行計劃生育與接受暫住地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管理;
(四)按規定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或者申領《暫住證》,暫住期滿或者移居時,要申請續期或者申報變更注銷;
(五)留宿他人的,應在24小時內將留宿人的基本情況告知出租人,擬留宿3日以上的,應在3日內向出租屋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
(六)發現承租房屋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消除或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七)發現同屋居住人員有違法活動或者犯罪嫌疑,應檢舉、勸止;
(八)集體承租或者單位承租房屋的,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在公安機關檢查或有關管理人員巡訪出租屋時,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積極配合,并出示有關證件,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檢查;執法人員或有關管理人員不依法辦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可向其所屬部門或主管機關投訴。
第十五條聘用流動人員較多的單位,應統一建設或租用職工宿舍,并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做好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一)出租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外,可以處不繳或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房屋出租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流動人員的,由公安機關處月租金3倍以下罰款;
(三)出租人不落實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發現安全隱患不及時排除的,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責令暫停出租3個月,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文秘站:](四)出租人發現出租的房屋內有違法活動或者犯罪嫌疑人不檢舉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責令其暫停出租3個月,并處月租金3倍以下罰款;
(五)出租人不履行第十三條規定的治安責任,致使出租的房屋內發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治安災害事件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暫停出租6個月,并處月租金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六)承租人不按規定申報暫住戶口登記,責令限期申報,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承租人不按規定辦理《暫住證》,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的,依照《廣東省流動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處以50元以下罰款;
(七)承租房屋的已婚育齡婦女不按規定辦理或交驗計劃生育證明的,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責令限期補辦或交驗,逾期仍不補辦或交驗的,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給予警告,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八)出租人、承租人利用出租或者承租的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對未經批準擅自新建、改建、擴建、搭建住房、窩棚、工棚進行出租的,由城管執法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十)違反計劃生育規定,擅自將房屋出租給無婚育證明或無效婚育證明的流動人員,由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按規定予以處理;
(十一)出租屋存在臟亂差等嚴重環境衛生問題,由市城管執法部門責令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進行整治。對長期不進行整治或整治未有明顯成效的,屬承租人責任的,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究房屋租賃違約責任,收取違約金或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不執行本規定,、、包庇犯罪、的,應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閱讀全文qman20__發表于20__-09-0509:32編輯評論(0)引用(0)
關于我鎮流動人口摸底調查的情況請示-[發展錢途]
關于我鎮流動人口摸底調查的情況請示
鎮政府:
人員管理辦法范文5
第一條為促進金鵬通信實業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事業的發展,加強客戶服務部渠道系統的自律和科學化管理,規范外派人員的工作行為,廣州金鵬通信實業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以下簡稱客服部)在《廣州金鵬通信實業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條例》和《廣州金鵬通信實業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外派人員管理規范》的基礎上特制定“外派人員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所有客服部的外派人員,包括在當地招聘從事金鵬通信實業有限公司客戶服務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客服部將會依據外派人員對本章程所規定的職責的完成情況,按《廣州金鵬通信實業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外派人員工作績效考核制度》對外派人員進行量化考核并為渠道優化做相應而適當的崗位調整。
二、外派人員崗位職責
第一條售后網絡的規劃、維護及優化。
第二條協調運營商、商、授權站點以及廠家之間的關系。
第三條收集、反饋市場信息,包括產品質量跟蹤、競爭對手市場運作情況等信息。
第四條指導培訓站點運作、備件運作、技術支持等。
第五條處理投訴,在惡性事件投訴中能應付危機事件。
三、外派人員具體工作指導
(一)、工作態度方面
1、外派人員是金鵬公司為了更好地開展當地客戶服務工作而設立的人員安排,其職責是代表客戶服務部在一定的區域范圍內進行金鵬小靈通售后客戶服務的相關工作。外派人員是金鵬公司為了更好地進行當地客戶服務工作而設立的人員安排,其職責是代表客戶服務部在一定的區域范圍內進行金鵬終端產品售后客戶服務的相關工作,代表著金鵬公司的形象。外派人員任何的言行舉止將和公司的形象息息相關。因此,外派人員要嚴格要求自己,不得做出任何如工作散漫、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消極抵觸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從事與本公司利益沖突的兼職等等這些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或散播如抱怨等這類有損公司利益的言論。
2、外派人員必須對各地市的站點運作狀況保持良好的監督管理,外派人員的通訊工具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周一至周日8:00-24:00),必須保持暢通。便于站點有重要信息時能迅速反饋給外派,而公司有任何指示也同樣可以及時傳達。避免因信息反饋不暢通而導致重大事件的發生或錯過了最佳處理時間。
3、外派人員都遠離總部在全國各地開展著我公司的售后工作,而公司對外派人員進行有效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外派工作周報表。工作周報是外派人員具體工作內容和安排計劃的體現。為了讓總部對外派的工作計劃做一定的合理性指導,每一位外派人員應該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地填寫工作周報,并要求每周一中午1點前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上報給渠道工程師并抄送渠道經理,渠道會按照外派人員的工作報表給予適當的指導并監督。
4、由于外派人員工作的特殊性,公司在多方面給予適當的補助。外派人員在每月規定的時間內將上月差旅補助方面的單據郵寄回公司報銷。因公司財務有規定的時間受理報銷事宜,因此,外派人員必須在我部門規定的次月10號前將上月相關報銷憑證及時寄回。另外,外派人員提交的差旅費報銷必須是經過總部批示產生的差旅費用,如發現外派有做假行為,將在報銷和考核中給予處罰。
(二)、授權站運作管理方面
1、授權站代表著金鵬企業進行當地售后服務工作,直接決定著客戶對金鵬公司的形象,而服務態度是客戶服務中的重要一環。通常許多服務投訴是由于用戶對授權站的服務態度不滿意而產生的,因此,授權站的服務態度管理和培訓將直接影響到我公司的售后質量,外派人員應該以給予高度的重視。適當地周期性對授權站點的服務態度進行了解,培訓。
2、維修工單是總部和授權站之間進行勞務費結算的重要依據。外派人員必須指導好服務站正確規范填寫并及時郵寄,以便減少回訪和核算時的工作量,提高結算工作效率。同時,應該周期性對站點對勞務費結算進行溝通,教育站點別做假,確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損害。同時,如發現站點有做假行為,應當搜集站點有效證據并向公司舉報,并對該站進行一定的教育。
3、授權服務站正常的運作過程中,應當申請適量的備機備件而不能通過私自向局方借用銷售機器做為售后周轉,更不能未經過公司允許私自拆機(包括拆銷售機/備用機/故障機)以獲得維修備件。如果出現上訴事實,外派人員應及時上報給渠道工程師。授權站不得將無申請備件返廠,外派人員也應該周期性地對授權站進行備件培訓。
(三)、關系處理方面
1、與運營商間的關系:由于小靈通銷售市場的特殊性,外派人員必須高度重視與運營商之間的關系,與之保持良好的業務關系,隨時了解運營商對本司售后服務的評價以及要求,及時做出相應的對策和反饋信息。
2、與授權點的關系:處理好與授權站之間的關系,是開展當地客服工作的關鍵。外派人員必須協調好與授權站的關系,使授權站與外派人員的溝通渠道保持暢通和及時。避免授權站因無法與外派人員聯系或沒有協調好而導致售后問題的產生。
3、與銷售部門之間的關系:售后的工作是為銷售服務的,因此,外派人員的工作與市場銷售息息相關。外派人員必須經常與當地的銷售人員保持密切的溝通,每周從銷售人員處獲得必要的銷售信息,這些信息是客服部制定服務網絡的分布,申請備件的數量以及機型的故障率等重要的依據。同時這些信息也要提供給當地的銷售人員制定必要的改進措施。
(四)、推廣支持方面
授權站的維修質量直接關系到金鵬企業的聲譽。外派人員必須和客服技術部門保持密切的聯系,取得相關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支持,有計劃地對授權站的維修人員實施技術培訓和指導工作,提高當地授權站的維修技術水平,確保維修質量。避免由于外派人員的技術支持不到位而導致授權站產生有關技術問題的投訴。
(五)、信息反饋方面
1、質量問題反饋:外派人員對質量問題的反饋應及時到位,以免造成售后工作被動。
2、相關信息反饋:外派經理負責區域的授權站如有相關信息變更或外派人員本身通訊信息方面有所變更,應及時通知渠道負責人。以免信息反饋不及時而造成公司的損失。
3、局方故障機庫存信息反饋:外派人員應在每月工作月報表中上報所負責地區的局方故障機庫存數量,避免造成大量積壓。避免因外派人員沒有及時上報該地區的這類故障機庫存信息而滯后了問題解決的最佳時機,導致公司承受更大的損失。
(六)、突發事件處理方面
如果出現有關投訴涉及到技術監督局、消協以及新聞媒體等影響重大的部門,外派人員必須本著維護金鵬企業形象為宗旨,采取主動,積極跟進,及時匯報的方法,對事件全程跟蹤,將解決方案落實到位。避免因工作方面的疏漏令本公司的產品出現在技術監督局、消協以及新聞媒體等曝光的事件。
(七)、業績體現方面
1、備機管控
備用機是決定公司售后投入成本大小的一項重要因素。外派應該自覺適量地申請備用機來解決問題,并迅速周轉這些備用機以達到更高效的利用,同時,要注意租用期限,及時歸還。
2、負責區域換新量控制
各區域換新問題也是決定公司售后投入成本大小的另一項重要因素,因此,各區域外派人員應對各站點的運作保持監控狀態,適當適量地對其進行指導,減少因站點運作不規范售后服務沒及時到位解決問題而出現的換新問題。
三、外派人員崗位優化調動規定
為了平衡好外派和總部的人員需求,合理分配勞動力,避免出現某些地方人手盈余而另一些崗位則人員緊缺的情況,同時也是為了提高各崗位的工作效率,外派人員崗位優化調動將根據地域情況和銷售情況分配人員數目。另外,為了更有效保持外派人員的對工作崗位的積極性,進一步推進外派人員的科學化管理,外派人員實行定期崗位輪換制。外派在同一區域任職過久、外派月度考核分數低于60分或其他原因而不適合在原區域繼續留任,總部將考慮將其調離原負責區域。
(一)、以上規定的遵循以下三條原則:
1)、外派在某地區任職未滿半年,無重大失誤崗位不調整;每個季度根據外派績效考核平均分進行一次季度排名,排名結果作為調崗的依據。
2)、全國區域性崗位調整每半年進行一次;每月外派績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相應做崗位調整;同一地區任期滿一年者,原則上都要進行區域調整。
3)、銷量較多的地區由一個外派和渠道助理重點管理;銷量適中的地區由一個外派人員進行管理;若干個銷量較小的地區由一個外派統一管理。
(二)、具體內容如下:
1.以上規定適用對象:所有外派人員
2.外派人員的劃分(包括一站通):
一類—外派客戶經理員
二類—外派備件管理員
三類—外派技術人員
3.地區劃分原則:
一類地區—銷量達20萬或該地區銷售機器10萬以上且所銷售主要為高故障率機型的地區
二類地區—銷量介于10~20萬之間的地區
三類地區—銷量少于10萬的地區
4.外派分配原則:
一類地區—由一個外派人員管理,同時,渠道助理重點協助
二類地區—由一個外派人員管理
三類地區—由一個外派人員管理多個相鄰的三類地區
注:建立了一站通的區域,因為一站通的職能已經大部分取代了外派的日常工作,所以,外派人員的分配按三類地區原則分配。
5.外派人員定期崗位輪換周期:每半年1次
在以上規定的執行過程中,外派人員崗位調整中的工作交接必須嚴格按“外派調動或離職工作交接規定”執行!
人員管理辦法范文6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
第三條新增離退休人員辦理程序:新增離退休人員須由原單位持市機關社保局核發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發放管理手冊(以下簡稱管理手冊)和市人事局開具的《離退休人員通知》和《退休審批表》,于當月三十日之前到市機關社保局辦理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審核手續。由原單位通知新增離退休人員上交一張2寸近照,到市機關社保局進行照相存檔并填寫個人基本情況信息認定表。
第四條離退休人員死亡減少辦理程序:火葬須憑單位報告和火葬證明;土葬須憑單位報告和死亡診斷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各單位必須在當月三十日之前帶相關證明和管理手冊到市機關社保局辦理相關
核減養老金手續。
第五條離退休人員增減資辦理程序:由原單位帶管理手冊和市人事局開具的《離退休人員增減資通知》,于當月三十日之前到市機關社保局辦理離退休人員增減資手續。
第六條參保單位必須在每年3月10日前將管理手冊送市機關社保局年審簽章,市機關社保局審核后方可辦理下年度單位離退休養老金撥付手續,對未按規定進行年審的,停發其應享受的社保待遇,直至年審為止。
第七條市機關社保局要督促各責任單位適時對離退休人員實行年度資格認證,對不配合認證或逾期不提交相關資料的,將停發其應享受的社保待遇。
第八條鄉鎮站所離退休人員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統一管理,教育代管和民政代管及軍隊離退休人員分別歸口教育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管理。
第九條各單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事工作的股室負責人為各單位執行本辦法的責任人,單位人員變動,當月不及時上報機關社保局,發生多領、重領工資或致使養老保險基金流失的,限
期由責任單位負責強制收回;對已上報機關社保局,但仍發生多領、重領工資或致使養老保險基金流失的,限期由機關社保局負責強制收回。逾期未追回的,由財政部門從該單位財政下撥資金中予以扣繳,并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十條對舉報冒領養老保險金屬實的,由市財政給予舉報人500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