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風險評估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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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風險評估報告

人員風險評估報告范文1

【關鍵詞】 風險評估 法律法規 問題措施

在近代,隨著工農業的飛速發展,人們燃燒煤、石油、天熱氣等,向大氣中釋放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等溫室氣體,使大氣升溫,大氣中積聚的能量增加,雷暴強度和雷暴次數明顯上升。特別在近十年,麗水市地區城市化發展非常迅速,人口和高層建筑密集,精密儀器和電子設備大量增多,致使雷電災害和雷擊事件頻繁,已影響到城市的現代化建設。雷擊風險評估是科學設計防雷的前提和重要依據。由于以前對雷擊風險評估的認識及技術、人才的不足,故這項工作目前正處于探索發展階段。

1 關于雷擊風險評估的法律法規

為了防御氣象災害,避免或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頒發了《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中國氣象局制定了《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和《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為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法律法規依據。

2 加強雷擊風險評估的宣傳工作

雷擊風險評估是防雷裝置設計前所必須取得的技術資料,是防雷工程設計科學合理的關鍵環節,是保證防雷工程設施安全的前提。近幾年麗水地區各級政府加大了招商引資的力度,一系列政府投資項目、重點工程和工業項目陸續建設,為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的開展提供了難得的契機,初步開展了雷擊風險評估工作,但開展評估的項目不多,成效并不顯著,這主要與人們對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覺得沒有必要,因此必須加強宣傳,同時對施工單位要進行及時的溝通和耐心的解釋。可以通過電視、發放宣傳材料和懸掛標語等各種途徑盡可能廣泛的宣傳雷擊風險評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盡快形成普遍的社會共識,使人們重視此項工作。也可以建立自己的網站,把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在網站上,以提高社會對此項工作的重視程度。

3 加強管理和協調

雷電災害與被保護物所處的地理位置、地理環境及被保護物性質等有關,因此對被保護物應采取幾級防雷措施做出判定,對采取這種措施后存在的風險進行雷擊模擬,做出雷擊風險評估報告,為防雷設計的準確可靠提供技術參考,使防雷圖紙設計更加科學合理,防患于未然,以避免防雷裝置設計不科學、不合理而帶來的經濟損失。雷擊風險評估必須是建設項目在出施工圖紙之前完成,才能發揮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加強管理和協調,對需進行雷擊風險評估的項目提出評估的意義及法律法規依據,把形成的書面意見遞交有關主審單位,明確在項目出施工圖紙之前,必須進行必要的雷擊風險評估。利用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把雷擊風險評估納入行政審批程序中,把雷擊風險評估的條款要求加入行政審批規范表、行政審批服務手冊和行政審批指南中,明確雷擊風險評估報告是防雷設計審核前必須提供的申報材料。

4 雷擊風險評估現存在的問題及措施

4.1 雷擊風險評估開展的范圍小,效果不明顯

自麗水地區開始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展開雷擊風險評估以來,只是對高層建筑、大型商場、大型廠房等新建項目進行了評估,因已建項目開展難度大,到目前為止還未大力開展,評估的項目不多,成效不是很明顯。

4.2 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從開展此項工作的法律法規依據來看,雖然《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和《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等都初步規定了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的部門及評估的相關范圍,但對雷擊風險評估的法律制度只是作了概要性規定。故急需加強法律法規的建設,對評估行為的性質及評估的具體項目和具體范圍進一步作出明確的規定。

4.3 雷擊風險評估運行模式不統一

目前麗水地區各縣運行的模式不統一,有按行政許可事項進行運作的,有按政府運轉行為進行操作的,也有按市場行為進行運作的,故造成了收費行為不規范。將雷擊風險評估按行政許可事項進行運作,并納入地方政府考核最為妥當。

4.4 雷擊風險評估報告格式不統一

從各縣完成的報告來看,格式不統一,內容的表達形式多種多樣,評估標準也不一樣,故很難體現報告的嚴肅性以及權威性,急需采用統一的格式和標準。在評估時盡量使用更多的雷電探測資料,以保證報告內容的科學性和客觀性。

4.5 雷擊風險評估報告易流于形式

雷擊風險評估是為防雷裝置的設計提供科學依據的,故其工作應在項目方案初步設計階段完成,才能真正在施工圖中得以引用。但現在情況是在施工圖紙防雷審核時才去補辦雷擊風險評估報告,故易使雷擊風險評估流于形式。這就需要氣象部門加強宣傳的同時及時與業主和施工圖設計單位溝通,要求其在出施工設計圖前就要到氣象局申請進行雷擊風險評估,只有這樣雷擊風險評估業務才能真正被人們認識和接受,才能廣泛的開展下去。

4.6 加強人才的培養

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目前正處于摸索發展階段,因此專業人才較為缺乏。雷擊風險評估業務目前由防雷中心圖紙審核人員兼任,專業人員不足,任務繁重。應加大雷擊風險評估業務的專業技能培訓,培養一批優秀的雷擊風險評估專業人員充實到業務中,為雷擊風險評估業務的開展提供人員技術支撐。各級氣象部門應加強技術交流,加強科技創新,避免雷擊風險評估報告脫離實際、流于形式的情況。

5 結語

開展雷擊風險評估工作,是履行氣象法律法規的需要,也是增強氣象部門公共氣象服務能力的需要。要推進雷擊風險評估業務跨越式發展,必須加強宣傳,加強管理和協調,加強科技創新,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切實增強科技服務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優化環境和政策。

參考文獻:

[1]中國氣象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2005:6.

人員風險評估報告范文2

關鍵詞:網絡安全;風險評估;實施流程

中圖文分類號:TP393.08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3044(2008)29-0366-02

Research on Network Security Risk Assessment Appraisal Flow

XING Zhi-jun

(Railway Wagon Transport Branch Co. of China Shenhua Energy, Yulin 719316, China)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network information age development, the Internet becomes people’s work gradually and lives the essential constituent, but also let the people face the multitudinous secret network threat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network security problem is not allow to neglect. 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network security risk assessment appraisal flow in detail.

Key words: network security;risk assessment;appraisal flow

1 引言

網絡安全風險評估就是通過對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狀況進行安全性分析,及時發現并指出存在的安全漏洞,以保證系統的安全。網絡安全風險評估在網絡安全技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基本原理是采用多種方法對網絡系統可能存在的已知安全漏洞進行檢測,找出可能被黑客利用的安全隱患,并根據檢測結果向系統管理員提供詳細可靠的安全分析報告與漏洞修補建議,以便及早采取措施,保護系統信息資源。

風險評估過程就是在評估標準的指導下,綜合利用相關評估技術、評估方法、評估工具,針對信息系統展開全方位的評估工作的完整歷程。對信息系統進行風險評估,首先應確保風險分析的內容與范圍應該覆蓋信息系統的整個體系,應包括:系統基本情況分析、信息系統基本安全狀況調查、信息系統安全組織、政策情況分析、信息系統弱點漏洞分析等。

2 風險評估的準備

風險評估的準備過程是組織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是整個風險評估過程有效性的保證。機構對自身信息及信息系統進行風險評估是一種戰略性的考慮,其結果將受到機構的業務需求及戰略目標、文化、業務流程、安全要求、規模和結構的影響。不同機構對于風險評估的實施過程可能存在不同的要求,因此在風險評估的準備階段,應該完成以下工作。

1) 確定風險評估的目標

首先應該明確風險評估的目標,為風險評估的過程提供導向。支持機構的信息、系統、應用軟件和網絡是機構重要的資產。資產的機密性、完整信和可用性對于維持競爭優勢、獲利能力、法規要求和一個機構的形象是必要的。機構要面對來自四面八方日益增長的安全威脅。一個機構的系統、應用軟件和網絡可能是嚴重威脅的目標。同時,由于機構的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對基于信息系統和服務技術的依賴日益增加,一個機構則可能出現更多的脆弱性。機構的風險評估的目標基本上來源于機構業務持續發展的需要、滿足相關方的要求、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等方面。

2) 確定風險評估的范圍

機構進行風險評估可能是由于自身業務要求及戰略目標的要求、相關方的要求或者其他原因。因此應根據上述具體原因確定分險評估范圍。范圍可能是機構全部的信息和信息系統,可能是單獨的信息系統,可能是機構的關鍵業務流程,也可能是客戶的知識產權。

3) 建立適當的組織結構

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機構應建立適當的組織結構,以支持整個過程的推進,如成立由管理層、相關業務骨干、IT技術人員等組成的風險評估小組。組織結構的建立應考慮其結構和復雜程度,以保證能夠滿足風險評估的目標、范圍。

4) 建立系統型的風險評估方法

風險評估方法應考慮評估的范圍、目的、時間、效果、機構文化、人員素質以及具體開展的程度等因素來確定,使之能夠與機構的環境和安全要求相適應。

5) 獲得最高管理者對風險評估策劃的批準

上述所有內容應得到機構的最高管理者的批準,并對管理層和員工進行傳達。由于風險評估活動涉及單位的不同領域和人員,需要多方面的協調,必要的、充分的準備是風險評估成功的關鍵。因此,評估前期準備工作中還應簽訂合同和機密協議以及選擇評估模式。

3 信息資產識別

資產是企業、機構直接賦予了價值因而需要保護的東西,它可能是以多種形式存在的,無形的、有形的,硬件、軟件,文檔、代碼,或者服務、企業形象等。在一般的評估體中,資產大多屬于不同的信息系統,如OA系統、網管系統、業務生產系統等,而且對于提供多種業務的機構,業務生產系統的數量還可能會很多。

資產賦值是對資產安全價值的估價,不是以資產的帳面價格來衡量的。在對資產進行估價時,不僅要考慮資產的成本價格,更重要的是要考慮資產對于機構業務的安全重要性,即由資產損失所引發的潛在的影響來決定。為確保資產估價時的一致性和準確定,機構應按照上述原則,建立一個資產價值尺度(資產評估標準),以明確如何對資產進行賦值。資產賦值包括機密性賦值、完整性賦值和可用性賦值。

4 威脅識別

安全威脅是一種對機構及其資產構成潛在破壞的可能性因素或者時間。無論對于多么安全的信息系統,安全威脅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物,它是風險評估的重要因素之一。

5 脆弱性識別

脆弱性評估也稱為弱點評估,是風險評估中的重要內容。弱點是資產本身存在的,它可以被威脅利用、引起資產或商業目標的損害。弱點包括物理環境、機構、過程、人員、管理、配置、硬件、軟件和信息等各種資產的脆弱性。

6 已有安全措施的確認

機構應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進行識別并對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進行確認,將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繼續保持,以避免不必要的工作和費用,防止控制措施的重復實施。對于那些被認為不適當的控制應核查是否應被取消,或者用更合適的控制代替。安全控制可以分為預防性控制措施和保護性控制措施兩種。預防性控制措施可以降低威脅發生的可能性和減少安全脆弱性;而保護性控制措施可以減少因威脅發生所造成的影響。

7 風險識別

根據策劃的機構,由評估的人員按照相應的職責和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威脅評估、脆弱性評估,在考慮已有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利用適當的方法與工具確定威脅利用資產脆弱性發生安全事件的可能性,并結合資產的安全屬性受到破壞后的影響來得出資產的安全風險。

8 風險評估結果記錄

根據評估實施情況和所搜集到的信息,如資產評估數據、威脅評估數據、脆弱性評估數據等,完成評估報告撰寫。評估報告是風險評估結果的記錄文件,是機構實施風險管理的主要依據,是對風險評估活動進行評審和認可的基礎資料,因此,報告必須做到有據可查,報告內容一般主要包括風險評估范圍、風險計算方法、安全問題歸納以及描述、風險級數、安全建議等。風險評估報告還可以包括風險控制措施建議、參與風險描述等。

由于信息系統及其所在環境的不斷變化,在信息系統的運行過程中,絕對安全的措施是不存在的。攻擊者不斷有新的方法繞過或擾亂系統中的安全措施,系統的變化會帶來新的脆弱點,實施的安全措施會隨著時間而過時等等,所有這些表明,信息系統的風險評估過程是一個動態循環的過程,應周期性的對信息系統安全進行重新評估。

參考文獻:

[1] Solomon D A, Russinovich M E. Inside Microsoft Windows 2000[M]. Microsoft Press, 2000.

人員風險評估報告范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大洼恒豐村鎮銀行風險管理,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承受度和風險應對策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行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我行經營活動中與我行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包括信息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等。

本制度所稱風險評估是指通過對基于事實的信息進行分析,就如何處理特定風險以及如何選擇風險應對策略進行科學決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各部門為我行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責任機構,具體職責:

(一)對我行經營活動中的風險進行識別;

(二)

對識別的風險進行評估,辨識評估出風險等級并將中、高風險以書面形式上報我行管理層,上報內容應包括:風險發生地、發生原因、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三)

執行審批后的風險應對預案,并及時反饋風險的應對、解決結果;

(四)

對識別的風險進行監控,發生變化時重新評估,并根據新辨識評估的風險等級進行相應的處理;

(五)

年中、年度對風險評估管理工作進行總結。

第四條

我行企劃部門為我行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具體職責:

(一)負責制定我行的風險評估方案;

(二)負責組建風險評估工作小組;

(三)負責審核風險清單、應對預案;

(四)擬定我行風險評估報告,上報我行管理層。

(五)負責建立經營環境監控體系,切實監控并記錄內、外部經營環境和條件的變化,以修正風險識別與評估。

(六)負責建立風險預警指標體系,要求各具體部門定期提供數據,進行指標分析;

對于超過風險預警值的指標,應確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第五條

財務部門的風險評估

(一)負責建立流程識別和應對會計法規、準則、制度的變化,評估對會計信息的影響。

(二)負責建立溝通渠道和流程參與我行業務操作流程的變化,評估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第六條

我行管理層主要職責為:

(一)審定我行各部門風險管理工作職責;

(二)批準風險應對預案;

(三)研究、確定我行重大風險事項及應對預案;

(四)審定內部審計部門提交的我行風險管理方面的報告,并報董事會審議。

第七條

董事會負責審議我行管理層提交的我行風險評估報告報告,批準風險管理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章

風險評估的頻率

第八條

風險評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根據實際需要增加評估的頻率。

第九條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應考慮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一)企業經營模式發生重大變動;

(二)企業所使用的信息技術發生重大變動;

(三)關鍵人員變動;

(四)企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發生重大變動;

(五)購并的發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等涉及到復雜的會計處理要求的事項發生;

(六)其他。

第四章

控制目標的設定和傳達

第十條

企業董事會應當按照戰略目標,設定相關的經營目標、財務報告目標、合規性目標與資產安全完整目標,并根據設定的目標合理確定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的風險水平。

第十一條

我行董事會應定期更新和修正我行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風險管理目標;

第十二條

我行管理層應向各部門清晰傳達了我行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和風險管理目標(如通過工作準備會等),并進行目標分解。

第十三條

我行企劃部負責風險評估方案的制訂,風險評估方案須經我行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風險評估工作由企劃部組建風險評估小組負責風險評估的具體工作。

第五章

風險識別

第十四條

我行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評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準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

第十五條

我行各部門在進行風險識別時,可以采取座談討論、問卷調查、案例分析、咨詢專業機構意見等方法識別相關的風險因素,特別應注意總結、吸取企業過去的經驗教訓和同行業的經驗教訓,加強對高危性、多發性風險因素的關注。

第十六條

各部門及子我行應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本我行風險和風險管理相關的內外部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

第十七條

我行識別內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2.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開發、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4.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5.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6.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十八條

我行識別外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經濟形勢、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2.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4.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5.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6.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六章

風險分析

第十九條

我行各部門應當針對已識別的風險因素,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方面進行分析。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風險類別確定科學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標準。具體如下:

表一: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程度

描述

說明

I

大致確定

事件可能在多數情況下發生

II

可能

事件有時可能發生

III

可能性不高

事件只在少數情況下可能發生

IV

罕見

事件僅在很少的情況下發生

V

極不可能

事件極少的情況下發生

表二:

風險的后果或影響

程度

描述

說明

1

微不足道

沒有經濟損失

2

輕微

輕微經濟損失

3

中度

可以得到控制,經濟損失不大

4

高度

經濟損失較大

5

災難性

經濟損失巨大

第二十條

企業應當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依據風險的重要性水平,運用專業判斷,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對企業影響的嚴重程度進行風險排序,確定應當重點關注的重要風險。

風險程度定性分析表

可能性

后果

微不足道

1

輕微

2

中度

3

高度

4

災難性

5

大致確定

I

C

C

D

E

E

可能

II

B

C

C

D

E

可能性不高

III

A

B

C

D

E

罕見

IV

A

A

B

C

D

極不可能

V

A

A

B

C

C

注:

E

=

極高;要立刻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在風險減低前有關工作須完全禁止進行。

D

=

高風險;要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如有關工作現正在進行中,須提供有效監控及緊急應變程序。

C

=

中等風險;須規定有關管理職責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進一步減低風險,如有關風險可能產生嚴重的危害,應作進一步危害評估及加強控制。

B

=

可接受的風險;按正常運作程序管理,在不影響成本下可作進一步改善。

A

=

微不足道的風險;無須作任何行動,按慣常運作。

第七章

風險匯總及應對預案

第二十一條

企業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分析情況,結合風險成因、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風險水平,確定風險應對策略。風險應對策略主要包括風險回避、風險承擔、風險管理和風險分擔經營。

第二十二條

我行各部門應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編制風險清單,并制訂相應的應對預案,風險清單、應對預案須報我行風險評估工作小組審核后,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八章

風險評估報告及執行

第二十三條

我行風險評估工作小組負責編制風險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報告經我行總經理辦公會審核后,報我行董事會審議。

第二十四條

風險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1、風險評估的范圍;2、風險評估的方法;3、風險清單;4、風險應對預案;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應根據董事會批準的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實施,對風險應對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并及時反饋風險應對、解決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六條

內部審計部門(或協同風險管理部門或小組)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具體部門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整改情況,形成檢查記錄。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行章程的規定執行;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我行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我行章程的規定執行,并及時修訂本制度,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我行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我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大洼恒豐村鎮銀行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人員風險評估報告范文4

一、高度重視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

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是確保防雷安全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之一,是運用科學的原理方法,對可能遭受雷電災害的概率及雷電災害產生后的嚴重程度進行分析計算,提出相應技術防范措施。因此,組織開展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是依法履行防雷減災管理職責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防雷工程設計和施工最基本的科學依據。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各級氣象和安全監管部門應把開展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作為日常安全生產檢查的重要內容,科學有效地預防和遏制雷擊事故的發生。

二、全面做好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

雷擊風險評估作為社會公共安全保障的一項重要工作,涉及面廣、責任重大,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監督管理和指導,依法履行雷擊風險評估工作的組織管理職責。各級發展改革、規劃建設、安全監管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氣象主管機構做好雷擊風險評估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的機構,必須根據委托單位的需要,客觀、科學、準確地提供評估結果。評估范圍內的業主單位、項目設計單位應主動配合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機構做好雷擊風險評估工作。

三、規范實施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大型建設工程、重點工程、危險易燃易爆環境等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同步做好雷電風險評估工作,設計單位應當把雷電風險評估報告作為施工圖的設計依據,根據報告要求、防雷技術規范和標準進行防雷裝置設計,切實從源頭把好防雷安全關,以確保社會公共安全。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應進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的建設項目包括:

1、城市橋梁、燃氣、軌道、供水、供熱等公共設施;

2、輸電線路、變電站、發電廠等電力設施、電氣裝置;

3、石油、化工、礦山等易燃易爆物資和劇毒物質生產車間與倉儲設施等爆炸危險環境;

4、醫院、商場、學校、影劇院和體育館等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

5、城市火車站與鐵路樞紐的主體工程;

6、重點建設項目及高層建筑(建筑高度≥米的建(構)筑物),建筑面積萬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區;

7、高速公路的高架橋、Ⅱ類以上的機場;

8、其他應當進行雷擊風險評估的重大建設工程。

承擔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的機構,必須依法取得相應資質證書,并嚴格執行建設工程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技術規范等相關標準,對評估結論負責。

(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建設項目概況;

2、基礎資料來源及其代表性、可靠性說明,通過現場探測所取得的資料,還應當對探測儀器、探測方法和探測環境進行說明;

3、評估所依據的標準、規范、規程和方法;

4、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的氣候背景分析;

5、雷擊風險性的評估,極端雷電事件出現概率;

6、預防或者減輕影響的對策和建議;

7、評估結論和適用性說明;

8、其他有關內容。

四、切實抓好防御雷電災害安全責任制落實

各縣、區政府要加強對防御雷電災害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安委會成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氣象主管機構督促各單位完善和落實防雷電災害安全措施,監督有關單位主動做好雷電災害風險評估工作,認真落實防雷設施安全檢測的有關規定,及時排查治理雷擊安全隱患。

人員風險評估報告范文5

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分公司對于風控監督的工作要求,督促、推動各主責部門、各經營單位對風控工作執行到位、取得實效,根據國壽人險蘇風函(2019)29號《關于下發<中國人壽>的通知》中對風險評估的要求,分公司擬開展主責條線自評工作。

一、時間安排

2021年1月20日-1月27日。

二、主要內容

主責條線自評:主責條線(含本部各部門、各經營單位)風控聯系人在1月27日前,對本單位、本部門風控履責情況開展自評估,編制履責情況評估表和評估報告,并發送至風險管理部指定郵箱。

人員風險評估報告范文6

食品風險評估是以保障安全為目的,按照科學的程序和方法,對系統中固有的或潛在的危險及嚴重性進行預先的安全分析與評估,為制訂基本的防護措施和安全管理提供科學的依據,并在預測事故發生可能性的基礎上,掌握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做出定性、定量的評價,以便提出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減少并控制事故的發生。

一、風險評估

(一)危害識別

危害識別采用的是定性方法。對于化學因素(包括食品添加劑、農藥和獸藥殘留、污染物和天然毒素)而言,危害識別主要是指要確定某種物質的毒性(即產生的不良效果),在可能時對這種物質導致不良效果的固有性質進行鑒定。實際工作中,危害識別一般采用動物和體外試驗的資料作為依據。動物試驗包括急性和慢性毒性試驗,它們必須遵循廣泛接受的標準化試驗程序,同時必須實施良好實驗室規范(GIJP)和標準化的質量保證/質量控制(QA/QC)程序。

(二)危害描述

危害描述一般是由毒理學試驗獲得的數據外推到人,計算人體的每日容許攝入量(ADI值);對于營養素,為制定每日推薦攝入量(RDI值)。

(三)暴露評估

暴露評估主要根據膳食調查和各種食品中化學物質暴露水平調查的數據進行,通過計算,可以得到人體對于該種化學物質的暴露量。進行暴露評估需要有有關食品的消費量和這些食品中相關化學物質濃度兩方面的資料,因此,進行膳食調查和國家食品污染監測計算是準確進行暴露評估的基礎。

(四)風險描述

風險描述是指就暴露量對人群產生健康不良效果的可能性進行估計,暴露量小于ADI值時,健康不良效果的可能性理論上為零;同時,風險描述需要說明風險評估過程中每一步所涉及的不確定性。在實際工作中,這些不確定性可以通過專家判斷和進行額外的試驗(特別是人體試驗)加以克服。這些試驗可以在產品上市前或上市后進行。

目前全球食品安全最顯著的危害是致病性微生物。CAC認為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是迄今為止控制食源性危害最經濟有效的手段。HACCP體系確定具體的危害,并制定控制這些危害的預防措施。在制定具體的HACCP計劃時,必須確定所有潛在的危害,而這些危害的消除或者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是生產安全食品的關鍵。

二、建立食品安全風險預防體系

(一)建立食品安全風險教育體系

世界衛生組織(WHO)要求所有成員國把食品安全問題納入消費者衛生和營養教育體系,尤其是在教學課程中,開展針對食品操作人員,消費者、農場主及農產品加工人員進行的符合文化特點的安全衛生和營養教育規劃。我國是WHO成員國,也是發展中國家,國民安全C合素質和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更應該構建安全風險教育體系。應在現有開設的食品科學技術相關課程的基礎上,增加食品道德與倫理學和食品相關法律法規課程。應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道德與倫理方面的教育,培養其規范的倫理道德,增強其法律意識。

(二)建立食品安全風險預防體系

1.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加強執法力度。為了解決如上所述的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的系統性,完整性和協調性問題,政府的當務之急是盡快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完善整合現有的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盡快頒布實施《食品安全法》。

2.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食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為了實現與國際接軌,防范進口食品給我們帶來的食品安全風險以及不合格的食品流出國門,政府應積極建立在科學分析和風險分析基礎上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和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對涉及食品安全的標準和檢測方法全部強制采用國際標準;積極參與國際技術標準的制定、修改和協調工作,跨越技術壁壘,實現與國際接軌。

三、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

食品的風險評估就是評價食品中存在的添加劑,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機體對人類的健康產生的潛在不利影響,通常包括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情況交流這三個環節。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辦法,國際上公認的原則只有一條,那就是危險性分析的框架,或者是叫風險分析的框架。但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個法律規定的、有權威性的風險評估機構。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食品營養與安全所研究員陳君石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總工程師馮平都認為:第一、應該把風險評估納入法制軌道,用法律的形式來保證風險評估的實施;第二、培養專門從事食品安全評估的人才;第三、要有專門的機構來從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第四、要積極進行國際交流,及時了解國際上的先進經驗,逐步建立、完善我國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制。首先,應建立具有完全法律地位的風險評估機構,賦予其法人資格,使他們能獨地做出行為,擁有準公共權力,保障它們的獨立性。權威性、公正性;同時也對其成立資格做出明確的規定,保證它的專業技術性;其次,建立對風險評估機構的監督約束機制,包括自律機制、互律機制和外部監督機制。

風險評估機構的運作機制可采用以下幾種方式:a.風險評估機構負責對食品安全進行基于準確、客觀、科學、全面的數據的評估,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食品中可能存在及已被評估的風險信息,并提供各種可供選擇的降低風險的行動措施,以及編制風險評估報告;b.為降低評估成本,提高社會資源的利用率,風險評估機構可委托經過依法設置和依法授權的、已獲實驗室認可和計量認證的、能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等技術服務的法定技術機構或組織為其提供風險評估的數據依據;c.風險管理機構根據風險評估報告,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風險管理措施,并監督執行。

四、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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