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關系都是倫理學的重要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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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關系都是倫理學的重要對象

作者:朱海林 單位:昆明理工大學社會科學學院

毋庸置疑,對任何一門學科而言,把握研究對象都是構建學科理論體系的基本前提。但是,倫理學從成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以來,其研究對象卻一直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這正是古往今來出現形形色色倫理學理論體系的首要因素。目前,我國學界在這一問題上也仍未形成一致意見,認識和把握倫理學的對象仍然是倫理學學科必須面對的現實和必須承擔的責任。

一韓東屏教授在《厘清倫理學的對象與定義》(載于《倫理學研究》2011年第1期)一文中提出:“倫理學是系統研究各種道德問題的學問”。韓教授把從古至今學界對倫理學對象的界說歸納為德性、道德價值、道德行為、道德規范、道德語言、自由、幸福、人生問題和道德(道德現象)等九種,在對這九種觀點進行逐一分析的基礎上,認為“前八種界說難以成立”,而“第九種界說將倫理學的對象直接聚集于道德是值得肯定的,可由此給出的倫理學定義還是不夠準確與周延”,因為“雖然道德是倫理學的基本對象,但并不是倫理學的全部對象”。他認為,“能將倫理學全部對象一網打盡的概念只有‘道德問題’,因而倫理學就是系統研究各種道德問題的學問。”[1](P9)

筆者認為,韓教授的這一成果對以往倫理學對象各種觀點的梳理和評價是全面客觀的,對倫理學對象的進一步考量思路是清晰前沿的,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然而,韓教授僅根據“能將倫理學全部對象一網打盡的概念只有‘道德問題’”,就得出“倫理學是研究各種道德問題的學問”的結論,這一理由和結論筆者都不敢言同。照韓教授這一說法,其他許多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似乎都可如此界定:政治學是系統研究政治問題的學問,法學是系統研究法律問題的學問,社會學是系統研究社會問題的學問……顯然,這樣的界定雖然并沒有錯,但離界定相應學科對象的初衷相差甚遠,學界恐怕也難以信服。因為這些概念與“道德問題”一樣,雖然的確可以將相應學科的全部對象“一網打盡”,但它未能揭示學科的真正內涵,未能如實回答這些學科究竟研究什么的問題。而以往學界關于倫理學的對象的各種觀點,正如韓教授所言,的確不同程度地存在“以偏概全”的嫌疑。因為無論把倫理學的對象確定為德性、道德價值、道德行為、道德規范、道德語言還是自由、幸福、人生問題,都只看到了倫理學研究的一個方面,不能涵蓋倫理學的全部對象。即使是主流的“第九種觀點”———“倫理學是研究道德和道德現象的科學”,這一界定也“無法將當代倫理學對道德文化的研究、對道德與經濟、政治、宗教、文化、科技、社會之關系的研究,和當代倫理學在人類實踐各部門的應用研究”全面覆蓋。其實,韓教授已經清楚地認識到了“第九種觀點”的不足在于未能覆蓋倫理關系(道德關系)這一重要對象,“如果道德或道德現象被說成是包含道德規范、道德意識和道德實踐這三大類,那‘道德關系’的位置又在哪里?”[1](P13-14)這一有力的詰問表明韓教授準確洞徹了“第九種觀點”的缺陷??梢?,對倫理學的對象的界定既要避免以偏概全,做到全面完整,又要避免空洞不實,準確揭示倫理學的真正內涵。據此,筆者認為,倫理學是研究道德和道德現象的科學,也是研究倫理關系及其調整的學問。由于前者是國內學界的主流觀點,國內多數倫理學教科書都持此觀點并從不同角度作了論證,因此,本文主要闡釋倫理關系這一對象。二在當代我國學術界,對倫理關系的界定和使用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道德關系。如羅國杰教授認為,道德關系“是人們基于某種既定的社會道德意識,并遵循某種既定的社會道德準則,而以某種特有的活動方式發生的社會關系。”[2](P62)

二是倫理關系。如宋希仁教授認為,“倫理關系是有精神滲透其中的、主觀見之于客觀的實體性關系”[3](P58);龔群教授認為,“倫理關系是人與人之間體現和合乎倫理規定的關系”[4](P36);高兆明教授認為,倫理關系是一種“用來表示經過反思的、具有必然性的社會關系”[5](P51)。三是主張對倫理關系與道德關系進行區分。如焦國成教授認為,“道德關系是建立在個體的‘道德’基礎之上或通過主體的‘道德’而形成的關系”,而“倫理關系是超越了具體主體‘我’的人與人的關系,或者說是客觀化了的道德關系”[6](P13)。

筆者認為,倫理關系與道德關系的確存在一定的區別,如社會層面與個體層面、客觀層面與主觀層面的差異等,但假如我們主要從它們都是一種實踐精神,都體現著社會精神的實質,即都是經濟、政治、法律等其他社會關系的價值合理性根據這一視角看,它們都表示可以進行道德評價、具有倫理性的關系。同時,從外延上看,倫理關系是一個與社會關系同等程度的概念,它廣泛滲透在經濟、政治、法律等其他社會關系之中;而道德關系只有在人們的行為和活動涉及到是否遵守道德準則以及遵守何種道德準則的時候才會產生。正因為倫理關系在外延上大于道德關系,而且“倫理”一詞更具關系意味,更能準確表達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因而筆者傾向于使用倫理關系這一概念。筆者曾在《道德與文明》撰文闡述了倫理關系的概念:倫理關系是“由客觀關系和主體意識構成、以倫理權利與義務關系為實質和核心內容的一種相對穩定的社會關系。”[7](P32)這一定義表明,倫理關系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從一般意義上說,倫理關系與經濟、政治、法律關系一樣,都是社會關系的一個方面或一種類型。前蘇聯學者拉契科夫認為,研究社會關系的類型有兩種基本方式,即系統-社會學方式和集體-哲學方式。[8](P33)

根據系統-社會學方式,社會關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它包括經濟、政治、法律、倫理、宗教以及審美關系等多方面的關系。根據集體-哲學方式,可以把一切社會及其發展的一切階段,都劃分出首要的和次要的、決定的和被決定的社會關系。這一方式最初出現在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他們把一切社會關系劃分為首要的、基礎的、根據的關系和派生的、次要的、精神的關系。此后,列寧根據這種方式,第一次把社會關系分為物質關系和思想關系兩種基本類型。其中,物質關系即經濟關系,是首要的、起決定作用的社會關系;思想關系如法律、政治、倫理關系等,通過人們的意識而形成,受經濟關系的制約。可見,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倫理關系都是社會關系的一個重要方面。當我們深入到社會關系的內部,對倫理關系與其他社會關系進行比較時就會發現,倫理關系具有顯著的特殊性:#p#分頁標題#e#

第一,倫理關系具有極大的普遍性。從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來看,倫理關系普遍存在于古往今來的一切社會之中;具體到某一社會,倫理關系幾乎關涉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和各個領域??梢哉f,在人類社會所有的社會關系中,倫理關系最為古老、最為普遍。

第二,倫理關系有相對獨立的特殊的存在領域———“善”的領域,是一種表達“善”的關系,因而比其他社會關系有著更高的價值地位。在人類“真”、“善”、“美”三種把握世界的方式中,善主要關注世界“應該怎樣”的問題。我們說倫理關系存在于善的領域,即是說倫理關系主要是表達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應該怎樣”的問題;倫理關系是一種表達善的關系,或者說它可以抽象到人類把握世界基本方式的高度,即善的方式和善的領域,這是倫理關系在最高抽象意義上的存在領域。

第三,倫理關系的實質和核心內容是倫理權利與義務關系,而倫理權利與義務關系與經濟、政治、法律等權利與義務關系在內容和側重點等方面都存在明顯的區別。從內容上看,經濟、政治、法律權利與義務都十分具體明確,而倫理權利與義務滲透在經濟、政治、法律等權利與義務之中,是從道德的角度對其進行的反思、評價和規定。從權利與義務的側重點看,在經濟、政治、法律權利與義務關系中,權利是考量主體之間關系的出發點;而在倫理權利與義務中,義務是出發點,因為倫理關系在本質上要求的并不是主體為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去履行義務;相反,主體履行義務的前提和出發點是為維護對方的權利。

第四,在調整的方式和手段上,經濟、政治、法律等其他社會關系的調整都要以國家機器為后盾,具有明顯的國家強制性,而倫理關系的調整雖然也要綜合運用道德、經濟、政治、法律、文化等各種手段,但以非強制性的道德調整為主。道德調整是通過輿論褒貶、溝通疏導和教育感化等方式,培養人們的道德責任感和善惡判斷能力,使主體能夠自覺認識到自己在倫理關系中所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從而按相應角色的要求自覺履行義務。

三筆者非常贊同韓教授提出的“一個確當的倫理學定義,應該既能包容整個倫理思想史,即倫理學在歷史上的各種理論形態及其研究內容,也不會限制倫理學的現實發展和未來發展”[1](P13)的觀點。那么,倫理關系這一對象在倫理思想史和倫理學的現實發展中的地位如何呢?從倫理思想史看,倫理關系是倫理學理論中一個非常古老的話題。倫理關系作為歷代倫理思想家們關注、思考和討論的重要對象而在中西方倫理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在西方,古希臘時期人們的道德生活是和政治生活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個人與城邦的關系既是一種政治關系,也是一種倫理關系。這一時期思想家們圍繞個人與城邦的關系對智慧、公正、勇敢、節制等基本德目所作的不同解釋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倫理關系問題。比如,普羅塔戈拉用神話的方式說明道德是為調節人與人的關系而產生的;柏拉圖對智慧、公正、勇敢、節制等四德目的論述,反映了他所追求的理想倫理關系和倫理秩序;亞里士多德把倫理關系歸于政治關系,在一定程度上認識到了倫理關系與政治關系的關系問題。中世紀神學倫理學把人與人的倫理關系完全歸于人與神的關系。近代以來,西方倫理學家雖然大多都是從人性論觀點出發來尋找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理論依據,其中仍然包含了許多關于倫理關系(道德關系)的論述。比如,培根在對人的職責和義務的分析中直接論及倫理關系問題,他強調要在人對人、人對職業、人對社會和國家的關系中研究職責和義務。這在很大程度上切中了倫理關系的實質。洛克在考察道德法和道德行為的過程中論述了道德關系問題。在洛克那里,道德關系有兩層含義:一層含義是指行為與道德規則的關系:“行為與道德規則相比較就進入一種關系,這就是道德關系。”[9](P97)

另一層含義是指在一定道德規則下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以邊沁、密爾為代表的功利主義思想家們所研究的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系問題,從倫理學角度看,也是個人與社會之間的倫理關系。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從人的自愛與愛他人的本性中思考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系;孟德斯鳩在觀察人類社會歷史和風俗禮儀的過程中,認為道德關系主要通過君臣、主仆、親子、夫妻、朋友以及人類之間的關系表現出來的;盧梭認為道德來自對自己和對他人的“雙重關系”之中;愛爾維修和霍爾巴赫所考察的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問題也倫理關系的一個重要層面。在西方倫理思想史上,真正從正面直接論述倫理關系最全面最深入的是黑格爾。黑格爾把他的倫理學稱為“法哲學”,把倫理視為獨立并超越于個人之上的外在力量,進而強調倫理關系的客觀性和實體性。當然,黑格爾對倫理關系的論述存有明顯的局限性。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他把“客觀精神”作為包括家庭、市民社會、國家等一切社會現存的本質所在,而一切社會關系都是這種精神理念的外化和顯現。對此,馬克思予以了深刻的批判。馬克思雖然沒有給倫理關系下過明確的定義,但他的《黑格爾法哲學批判》、《論離婚法草案》等著作中都包含著豐富的倫理關系思想。比如,在《論離婚法草案》中,馬克思曾多次使用了“倫理關系”的概念,對“倫理關系”、“倫理制度”和“倫理理性”等進行了論證。在中國,重視倫理關系是中國傳統倫理思想的一個顯著特點。中國古代早有“人倫”的概念,用來表示人們不同類型、不同等級的關系及其應該遵循的準則。孔子對各種人倫關系從理論上進行了總結,歸納出君臣、父子、夫婦、昆弟及朋友等五類最基本的關系。孟子繼承孔子的人倫理論,把人與人的關系歸納為父子、君臣、夫婦、長幼及朋友“五倫”,并提出了協調這些關系的基本準則。荀子主張用兩種辦法來維護“分”、“辨”、“別”:一是按血緣關系把人分為父子、兄弟、夫婦等;二是按社會地位把人分為農、商、工、士大夫、公侯及君主等。這實際上就是封建等級倫理關系。西漢時期,董仲舒明確提出了“三綱”的概念,肯定君臣、父子、夫婦是社會上最基本的倫理關系,并以“五常”作為調整這些關系的根本準則。宋明理學的產生和發展,特別是作為理學集大成者的朱熹把封建道德夸大為神化的絕對,從而使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封建等級倫理關系日益僵化。自明中葉以后,一些具有市民色彩的思想家如何心隱、李贄、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唐甄等試圖突破上下尊卑的界限,提倡人與人之間相互平等的觀念,對封建等級倫理關系形成了巨大沖擊。近代以來,龔自珍、魏源、洪秀全、康有為、譚嗣同、章太炎、孫中山等許多思想家對以“三綱五常”為核心的封建等級倫理關系和倫理秩序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批判。“五四”新文化運動特別是它的后期,一些初步具有馬克思主義思想的知識分子如等人,對封建等級倫理關系予以了全面否定,主張用新的倫理關系取代舊的倫理關系。當然,從總體上看,中西方倫理思想史上思想家們對倫理關系未能做出科學的闡釋。中國古代思想家們對倫理關系的認識,大多不是從社會生活中去尋找倫理關系的基礎,而是從人與人、人與天、人與物的統一秩序中去探尋倫理關系的根據,帶有明顯的經驗性特征;而西方思想家對倫理關系的關注,由于受到基本立場和理論取向的限制,也不可能對倫理關系作出科學的說明。盡管如此,我們仍然不能否認倫理關系作為倫理學的重要對象,在中西方倫理思想史上占有的重要地位。#p#分頁標題#e#

從倫理學的現實發展和趨勢看,當前倫理學已從道德哲學向理論與應用相結合的方向發展,形成了包括倫理學原理、中外倫理學史、應用倫理學在內的多層次、多分支的學科體系,倫理學研究的觸角幾乎延伸到了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在各門應用倫理學研究中,倫理關系都是一個不可缺的重要對象。從某種意義上說,各應用倫理學研究的一個基本任務就在于認識和處理相應的倫理關系,如經濟倫理關系、政治(行政)倫理關系、科技倫理關系、人與自然之間的倫理關系、醫患倫理關系等。為協調這些倫理關系提供道德原則、道德規范甚至具體對策,不僅是各應用倫理學研究的重要內容,也是其發展進步的顯著標志。四綜上所述,從倫理學的歷史和現實看,倫理關系都是倫理學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范疇,它與道德和道德現象一道,構成倫理學的完整對象。但是目前,學界對倫理關系并未予以足夠的重視,部分學者對倫理關系所作的零散研究,還遠未上升到倫理學對象的應有高度,與倫理關系在倫理學理論體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倫理學發展的客觀要求都相差甚遠。事實上,作為倫理學的重要對象,倫理關系在倫理學理論體系的建構中具有基礎性意義。

第一,回答和解決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必須研究倫理關系。目前,學界在倫理學的基本問題上也還存有很大爭議,代表性的觀點主要有:“人己關系是倫理思想所研究的中心問題”[10](P63);“倫理學的基本問題,就是道德和利益的關系問題”[11](P128);倫理學的基本問題是“道與德、義與利、群與己的關系問題”[12](P17);倫理學的基本問題是道德與社會歷史條件的關系問題;是“應有”和“實有”的關系問題;是人的存在發展要求和個體對他人、對社會應盡的責任義務關系問題[13](P67),等等。其之所以如此,首要原因仍然在于對倫理學的對象的不同理解。但即便如此,不管是哪種觀點,都仍不同程度地包含或涉及了倫理關系問題,把握倫理關系是理解倫理學基本問題的一把鑰匙。

第二,回答和解決道德原則問題必須研究倫理關系。道德原則是倫理學理論中一個具有重大理論和實踐意義的問題,它憑借對個人與集體關系的不同回答而成為區分各種倫理學體系的基本標志之一。這里的個人與集體都是哲學范疇。作為哲學范疇的個人與集體的關系,在具體的現實生活中,既可以表現為個人與他人、個人與集體的關系,也可以表現為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因而涵蓋了倫理關系的人際、群體和社會各個層面。因此,道德原則對個人與集體關系的回答,實際上也是對各個層面倫理關系“應該怎樣”的回答。從這個意義上說,道德原則也是認識和處理倫理關系的基本原則。

第三,研究道德選擇、道德行為、道德價值及道德評價等倫理學基礎理論問題也都離不開倫理關系。道德選擇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選擇,道德行為是自主自愿、具有社會意義的行為。道德選擇和道德行為的社會意義在于與他人和社會利益之間的本質聯系,即選擇和實現一定的道德價值,實現相應的倫理權利與義務。道德評價則是對個體或群體的行為和活動作出善或惡的價值判斷。在這一系列道德活動中,道德選擇是道德行為的前奏,也是道德價值產生的起點和道德評價的基本對象。而道德選擇既要在多種可能性中進行,也要在價值沖突中進行。價值沖突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主體的道德責任和義務沖突,而這正是倫理關系的核心內容。因此,只有把握倫理關系,才能洞徹道德選擇、道德行為、道德價值及道德評價的實質和意義。

同時,從實踐上看,倫理學可以說是一門使人向善、使人光榮的學問。“向善”、“光榮”既是一種主觀愿望或體驗,更是一種處理社會關系的態度。從某種意義上說,任何社會關系都可以被抽象為客觀實存的關系和應然的、具有善價值的關系兩部分。倫理關系就是定位社會關系應然性的因素,而這正是倫理學完成“使人向善、使人光榮”的使命的關鍵所在:只有把握這種應然性因素,把握道德的“應該”,按照這種“應該”來認識和和處理各種社會關系,并使之成為一種習慣,才能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質,成就“向善”與“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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