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方案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治理方案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范文1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依法行政,大力開展多部門聯合的城市管理綜合治理活動,集中解決轄區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長效管理機制,著力構建整潔、優美、暢通、有序的城市市容市貌,提升轄區群眾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

組織領導

根據大同街道轄區綜合整治的需要,成立市容綜合整治領導小組。

整治主要路段或區域

1、西安路(中山路與南門路交叉丁字口至舊西橋中橋手機城)主干道兩側嚴禁擺攤設點、跨店經營和違章停放車輛。

2、原同新路(同新北路步行街內)南段全程嚴禁擺攤設點、跨店經營、違章停放車輛(此路段設為嚴管示范街,應特別注意燒烤店外擺攤及南段兩側路口機動車輛亂停放行為)。

3、城西路與西安路丁字路口的綠化三角區周圍屬嚴管區,嚴禁擺攤設點及停放車輛。

4、城西路嚴禁主干道占道經營和違章亂停放車輛。

5、三秀路與中山路、黨校路交叉口及周邊區域。

6、梵天寺廣場。

整治重點

1、嚴禁流動擺攤設點、跨店經營。

2、嚴禁違章亂停放車輛。

3、嚴禁違規銷售假冒、偽劣產品。

整治方式

(一)日常常規整治。各相關成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大力開展日常專項整治。

(二)部門協同整治。各相關成員部門在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日常專項整治過程中要加強部門間的溝通,為提高協同整治效率,便于直接互通聯系解決臨時協助整治問題,各成員部門指定專人,通過強化部門間協同整治,確保整治的同步進行。

(三)聯合集中整治。街道辦視情況適時牽頭組織各成員部門對重點、難點開展集中整治。

措施要求

1、統一思想,務求實效。各成員部門要統一思想,既要各負其責,又要分工合作,使轄區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全面改觀。

2、依法治理,強化措施。各成員部門要有專人負責,整治時保證人員到位,做到依法整治,嚴格執法。對于在整治中存在的一些屢教不改的違法現象,要堅決從嚴從重處罰,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確保執法活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治理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上級部門的文件精神,對人員密集型場所、出租房、可燃物品生產儲存企業等重點場所進行集中排查,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推動社會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提高公眾自防自救能力。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整治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特成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街道主任鄔志堅任組長,分管政法工作的張良君書記和工業主任張建仁任副組長,成員由武裝部長葛東、派出所所長任斌、工貿辦主任蔣雨龍、綜治辦主任謝福庚、安監所所長王自力、一社區書記毛彭年、二社區書記樊志其和三社區書記何葵飛組成,負責督促和指導全街道開展專項整治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安委辦,王自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驟

從4月25日開始至5月31日結束,分宣傳發動、檢查整治、驗收總結三個步驟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25至4月30日)。利用各類媒體宣傳消防法律法規知識,普及消防常識,宣傳消防工作先進典型和經驗,營造消防宣傳氛圍。各單位要按照大檢查的工作方案,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

(二)檢查整治階段(5月1至5月20日)。按照專項行動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結合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各單位邊組織檢查邊督促對象整改,對檢查發現的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對整改不力的單位立即處罰。

(三)驗收總結階段(5月21至5月31日)。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各村(社區)、各單位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年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狀考評。各責任部門將總結于5月30日前上報至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整治重點及職責

1、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檢查(責任部門:派出所)。對商場、車站、娛樂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確保消防設施齊全、完好,疏散通道樓梯和安全出口暢通。督促相關的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人員控制、疏散措施。

2、加強對“三合一”企業的檢查(責任部門:派出所)。有廠房、倉庫中設有員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家庭成員除外)的民用建筑中從事生產儲存活動,且住宿人數3人或3人以上,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堅決予以取締。

3、加強可燃物品生產儲存企業的安全檢查(責任部門:工貿辦)。要加強對生產儲存塑膠制品、竹木制品、印刷制品及服裝針織的企業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經營單位落實安全責任,建立消防安全制度,確保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安全疏散通道、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完好。同事,掌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4、加強出租房的安全檢查(責任部門:綜治辦)。對轄區內的所有外來人口租住的房屋、拾荒人員自建簡易住所等居住場所進行全面消防安全檢查。檢查出租房內電路、電器安全情況和老化損壞的情況,加強外來人員用火、用電、用氣的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責任部門認真負責,高度重視大檢查工作,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增強安全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履行好相關職責,切實抓出實效。

治理方案范文3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穩患排查治理年”活動,著力整治安全隱患,落實安全責任;創新監管是段。強化安全措施,建立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及部門的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發生;全面完成安全生產目標任務。

三、對象和范圍

區域范圍內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市有關部門開展相關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開發區實際重點針對建筑施工、冶金、機械制造等生產經營企業。

四、實施步驟和工作措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區域、本行業特點,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方案,成立領導小組,精心組織、廣泛動員,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時間安排、排查范圍、隱患治理要求等向社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整改隱患的自覺性。

(二)全面排查階段(2008年全年):對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落實情況、安全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安全投入和風險抵押金繳納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急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等。要根據不同時段安全生產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隱患排查工作。通過排查,完善隱患排查臺賬,對安全隱患進行認定、分類梳理、建檔,建立事故隱患庫。

(三)隱患整改階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邊查邊改;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治理的要排出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控,嚴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要加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充分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隱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對重大安全隱患單位,要逐級上報,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四)督查驗收階段(2008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認真做好準備迎接市政府安全生產督查組檢查和督導,主要內容包括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情況、隱患排查監管機制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治本之策落實情況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狠抓工作落實,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進一步完善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廣泛發動,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從業人員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充分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緊緊依靠技術管理人員和員工,發揮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組織職工全面細致地查找各類事故隱患,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治理。

(三)突出重點,強化督導。結合本區域、本行業、本領域實際,突出工作重點,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切實消除事故隱患。要強化安全生產執法,創新監管機制,嚴厲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要把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與落實安全生產治本之策結合起來;全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四)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為契機,既要治標,著力解決當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安全隱患。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加強應急管理。

治理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標

在2011年開展安全隱患集中攻堅活動的基礎上,繼續深入排查安全隱患,狠抓隱患整改,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全面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為實現到2010年全市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全市各行業(領域)及所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包括:

1.非煤礦山、化工、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礦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

2.道路交通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站點、場所及設施,以及城市基礎設施等;

3.農機、水利等行業(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

4.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

5.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6.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電、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

7.近年來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單位。

(二)排查治理內容:在繼續落實2011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有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8.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0.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1.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

一是堅持與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是堅持與日常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結合起來,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設、生產、經營)、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治“三超”(生產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運輸企業超載、超限、超負荷)工作力度,消除隱患滋生根源;

三是堅持與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四是堅持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三、工作安排

“隱患治理年”活動共分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3月份):圍繞確保全國“兩會”及春季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一是抓緊整改2011年重大安全隱患集中攻堅活動中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凡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務必于3月31日前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控。

二是向社會公布重點整治的安全隱患。市安委會公布2012年全市重點整治的安全隱患,明確責任單位和整改期限;各單位也要確定本單位2012年重點整治的安全隱患,并向社會公布,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三是認真組織好運輸、電力等企業的安全生產,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違”、治“三超”,嚴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第二階段(4月???1日—7月31日):圍繞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治理易由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雷電、地震、地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點。按照不放過每一個水庫和湖泊,不放過每一條河流和城市防汛通道,不放過每一個橋梁、涵洞,不放過每一個企業和崗位,不放過每一臺生產設備和建設工程,不放過每一處人員密集場所“六不放過”的要求,深入開展“拉網式”檢查,摸清底數,建立隱患整改監控檔案。

二是對排查出來的病險水庫大壩、河道堤岸、橋梁、涵洞、危險路段和尾礦庫等隱患,加快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確保汛期到來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無法完成的,要加強監測,制定預案。

三是認真檢查各部門建立的防范嚴重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工作機制、應急預案和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檢查落實各企事業單位應急處置預案的實用性和搶險救援物資的準備情況。

第三階段(8月1日—9月10日):圍繞夏季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一是針對這一時期高溫天氣和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對非煤礦山和其它地下設施,存在山體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脅的露天采場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潰壩潰堤危險的病險水庫、河流、尾礦庫等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進行再檢查、再整治、再落實,確保防洪防汛、防高溫、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嚴防引發事故災難。

二是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種設備等夏季事故易發的行業領域為重點,抓住容易引發事故的重大隱患,加大治理力度。非煤礦山要防冒頂、防爆破傷害,化工廠、加油站、危險物品運輸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限超速超負荷。

第四階段(9月11日—10月20日):圍繞“十一”黃金周期間安全,做好重點領域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一是認真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活動,以學校、醫院、居民區、車站、商場、賓館、娛樂場所、風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和供水、供電、供氣、水庫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礦山、化工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深入查找事故隱患,認真整改。

二是把旅游、交通及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組織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好大型公眾聚集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妥善制定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游船等游客運載工具及帶有危險性的旅游項目和設備安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刂坪霉珗@、游樂園高峰時段游人數量,嚴防擁堵、踩踏事件發生。

三是針對重點行業和領域的突出問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凡節日期間繼續生產的企業,要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活動,嚴格領導干部帶班作業制度。節日期間停產放假的企業,要做好設備檢修和維護工作,同時加強跟蹤檢查,嚴防私自違法生產引發事故。

第五階段(10月21日—12月31日):針對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的特點,扎實開展隱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是堅決查處生產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的“三超”行為,加大對無證勘查開采、以采代探、以掘代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火工品、煙花爆竹等的力度。

二是指導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霧、防碰撞等措施。

三是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健全企業、政府兩個層面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鎮政府)及安監、公安、城建、國土、交通、衛生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各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轄區、行業實際,迅速制定下發具體實施方案,并于3月31日前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電話:)?!半[患治理年”每個階段結束后一周內,要報送工作小結及《2012年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匯總表》。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訂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治理各類隱患。隱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個重點:一是非煤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二是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地區;三是安全管理基礎薄弱的重點企業;四是全國“兩會”、汛期、“奧帆賽”期間、“十一”黃金周、第四季度等重點時段,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治理方案范文5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城市機動車輛清洗行業規范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大局出發,通過有效的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改變我市機動車輛清洗行業經營管理現狀,努力創造優美城市環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環保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整治范圍

主要是四個行政區、四個開發區、濱湖新區、政務文化新區、巢湖市轄區內所有機動車輛清洗站(點)。

(二)整治內容

1.車輛清洗站未執行環保法律法規行為。

2.車輛清洗所產生的油污未按處置要求進行處置,污水、

淤泥和其它污物未按有關規定處理,任意在路面排放、堆放和傾倒的。

3.在居民區住宅樓(含以居民居住為主的商住樓)內從事機動車輛清洗業務,噪音污染超標的。

三、整治步驟

根據我市機動車輛清洗行業具體現狀,本次機動車輛清洗行業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和調查摸排階段(11月1日至20日)

1.宣傳發動。各市、區環保部門突出抓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省環保保護條例》、《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市城市機動車輛清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各市、區市環保部門通過上門發放相關宣傳材料,闡明規范機動車輛清洗整治工作的現實意義和必要性,動員從事機動車輛清洗業務的單位和個人自行整改,自我約束。

2.調查摸排。各市、區環保部門根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負責向違法機動車輛清洗站(點)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其限期自行進行整改。

第二階段:整治實施階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從事機動車輛清洗業務的單位和個人自行整改的基礎上,圍繞整治重點內容,集中整治。

對在居民區住宅樓(含以居民居住為主的商住樓)內從事機動車輛清洗業務,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未辦理“三同時”驗收手續、無污水治理設施超標排放和環境噪聲排放超標等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行為的機動車輛清洗站(點),依法給予處罰。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市、區環保部門先進行自查,自查情況于12月15日前報市環保局。12月20日至24日,為迎接市環保文明辦的驗收檢查,市環保局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市機動車輛清洗站點的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驗收。對整治工作力度大、成效明顯的給獎勵表彰;對工作不力、相互推諉的予以通報批評,并實行責任追究。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市、區環保局要圍繞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制定實施方案,嚴肅工作紀律,切實將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治理方案范文6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涉重金屬、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企業為重點,對全縣所有存在環境風險隱患的企業進行排查整治,督促企業提高環境風險防范意識、整治環境污染隱患、建立環境風險管理臺帳和信息檔案、制定環境風險防控措施,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有效防范環境風險。

二、排查整治對象

(一)河庫沿岸地區、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區域內可能產生或排放汞、鎘、鉻、六價鉻、砷、鉛、鎳、氰化物、黃磷等特征污染物的環境風險隱患企業,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產生、處置危險廢物企業(醫療危廢除外)。

(二)廬山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集中區內已投入運行及在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三)工業集中區和地處偏僻、工藝簡單、設備簡陋、規模小、季節性生產的化工企業。

(四)鉻鹽行業、多晶硅行業、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設施運行企業、電子廢物拆解利用單位、污水處理廠及污泥處置單位。

(五)年以來排查發現存在環境風險隱患的企業。

三、排查整治內容及要求

(一)企業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情況。檢查企業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企業環評、審批和“三同時”驗收文件是否齊全、實際生產工藝是否與環評驗收文件相符;企業環評文件是否包含環境風險評價內容,環評文件及批復是否對特征污染物監測提出明確要求;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是否包含環境應急預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并提出明確結論,是否存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投入生產的情況。

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準入條件、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等重污染土小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以及其他應予取締的企業和項目,依法責令停止生產;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產的,一律停止建設、生產和經營,限期整改到位并補辦手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無針對化學品特性或特征化學污染物要求、環境風險評價內容不完善的,限期補做或補充完善環境風險評價,并報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審核;已完成環境風險評價和驗收的,必須嚴格按照環境風險評價和驗收要求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對未落實“三同時”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執行不到位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產。

(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及污染物排放情況。檢查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包括在線監測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或增建),污染治理設施是否完善、運行是否正常,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是否達標排放(以監督性監測或委托有資質監測單位的監測報告為依據)。

對治污設施不完善或運行不正常、超標排污的企業,要停產治理;未開展特征污染物監督性監測及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進行處罰,并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責令關閉;對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的,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處罰;對沒有按期落實整改要求的,責令停產整治,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三)危險廢物處置管理情況。結合污染源普查、排污申報登記、環保專項行動和日常環境監管情況,重點加大鉻鹽行業、多晶硅行業、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設施運營企業排查、整治力度。

1、鉻鹽行業重點檢查內容:(1)列入《鉻渣污染綜合整治方案》中的歷史堆存鉻渣治理情況。截止年年底歷史遺留鉻渣累計處置量、現有堆存量,年年底前所有歷史堆存鉻渣無害化處置任務完成情況。(2)現有鉻鹽生產企業年后產生鉻渣治理情況。年以來歷年鉻渣的產生量、處置量、現有堆存量,年年底前處置任務完成情況。(3)鉻渣貯存、處置相關標準規范執行情況。鉻渣堆存方式及堆存場所是否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鉻渣處置方式及是否符合《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T301—),對鉻渣解毒效果的監測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委托或提供給其他單位處置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執行是否到位。(4)鉻鹽生產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執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情況。新建鉻鹽生產項目情況,包括是否通過環評,環評文件中是否包含鉻渣處置方案;是否配套建設鉻渣處置設施;技術工藝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是否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2、多晶硅行業重點檢查內容:(1)產生四氯化硅的多晶硅生產企業四氯化硅產生量、貯存量、自行利用處置量和轉移量;四氯化硅綜合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情況;委托或提供給其他單位利用處置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執行及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落實情況。(2)利用四氯化硅為原料的生產企業四氯化硅的來源、接收量、貯存量及利用量,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持有及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執行情況。對年新建企業同時檢查是否符合《多晶硅行業準入標準》要求。(3)多晶硅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執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3、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設施運行企業重點檢查內容:(1)危險廢物管理情況。主要包括危險廢物的種類,貯存、管理、利用、處置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及達標情況。(2)處置選礦、冶煉、電鍍、電路板生產企業灰渣、污泥和廢液的涉重金屬企業是否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

4、電子廢物拆解利用單位重點檢查列入名錄(包括臨時)的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單位以及家電以舊換新定點拆解處理單位。在拆解利用過程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拆解后的危險廢棄物種類、產生量、處置量以及最終處置去向。

5、污水處理廠及污泥處置單位重點檢查建立污泥管理臺帳情況,污泥轉運聯單制度執行情況;工業污水比例較高的污水處理廠污泥是否開展危險廢棄物鑒別工作;污水處理廠污泥產生量和轉移量,污泥接收處置單位處置量及最終去向。

對年年底前未完成年后新產生鉻渣治理任務的,一律停產整頓;對家電以舊換新定點拆解處理企業騙取國家補貼資金的,一律永久取消補貼資格;對存在沒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危險廢物處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不規范、無危險廢物標識、未嚴格落實危廢轉移聯單制度、危險廢物的產生與處置臺帳不符等情況,以及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轉移等進行規范化管理的企業和單位,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發生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事件的,按照危險廢物實際轉移、傾倒批次,依法從嚴從重分別予以處罰;未按要求完成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任務、建成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限期整改到位;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或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給予高限處罰,責令停止違規經營行為;對鉛蓄電池行業不能達到防護距離要求的,一律停產整治。

督促各相關企業每年定期向社會企業年度環境報告,公布危險廢物產生、儲存、去向、處置等情況。對未按要求公布相關信息的,縣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暫緩審批其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向其提供各類環保專項資金支持,不得受理其上市環保核查申請,不得為其出具包括信貸、生產許可證等各方面的環保合格、達標或守法證明等文件。

(四)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分布及數量,是否依法履行區域環評手續;化工園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數量、名稱及所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情況;園區內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轉情況、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及污泥產生和無害化處置方式。采用焚燒、填埋、堆肥處置污水處理廠污泥的,應分別提供相應文件。

工業園區未履行規劃環評手續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補做規劃環評;未配套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的,限期整改;園區內建設項目違法建設和不達標排放的,限期整改到位。

(五)環境風險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在歷次檢查和日常監管中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對存有重大環境風險、不能有效控制的企業和建設項目,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強的,責令限期改正。

四、責任分工

(一)對轄區內所有存在環境風險隱患企業進行排查,監督整治到位,確保轄區生態環境安全。各鄉鎮、經濟開發區要于11月19日前對本所轄區域內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整治,排查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縣環保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組織協調、督導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現場檢查并對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核查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發放情況,組織環境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糾改。責任單位:縣環保局。

(三)監督各有關部門落實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依法開展執法監察,依據《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縣人民政府行政問責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違紀違法人員責任。責任單位:縣監察局。

(四)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節能辦。

(五)加強對廢舊物資回收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六)加強對各企業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指導及時完善安全生產措施,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責任單位:縣安監局。

(七)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危險化學品的違法行為,監督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產品質量。責任單位:縣質監局。

(八)加強劇毒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對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嚴厲打擊劇毒化學品非法流通等行為。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九)加強對危險運輸化學品運輸企業及運輸工具的行業監管,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規定,依法查扣非法營運危險化學品的車輛。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十)嚴格營業證照管理,對未辦理環保審批、安全審批等前置手續的企業不予辦理營業執照;對被關閉取締的企業,依法責令其變更、注銷直至吊銷營業執照。責任單位:縣工商局。

(十一)全面進行環境風險隱患自查,完善環境風險和安全防范工程;未進行環境風險評價的,限期補做環境風險評價,并落實環境風險和安全防范工程。在擬建、新建、改(擴)建項目時,必須進行環境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嚴格落實環境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三同時”制度。責任單位:各企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h政府成立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有關政策規定和工作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領導機構,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環保部門統一監管、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的企業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格局。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