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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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范文1

關鍵詞:農村金融需求 農村金融建設 三農服務

一、農村金融需求的變化

(一)傳統的農業金融需求

傳統的農村金融需求僅僅只是涉及農業的信貸資金往來,細分的話,可分為兩面:一方面,有生活方面的資金需求。農村地區不像城市,房子、汽車需要消費貸款,而在農村,宅基地按每戶人口劃分,宅基地雖屬集體所有,但農民擁有使用權,自建房已足夠家庭使用。只是使用權的歸屬問題,這也是導致傳統金融需求單一的一個重要因素,沒有使用權,即使貧困的農村家庭需要資金產生金融需求時,比如需要購買汽車,但基于沒有可抵押的擔保品,幾乎是不可能從正規的金融機構取得貸款,這時往往第一尋求的對象是親戚和朋友。另一方面,來自生產方面的資金需求,這是主要的金融需求。傳統農業生產的主要特點是季節性強,就會產生季節性小額資金貸款需求,但是農業同時伴隨著規模小,季節性強,科技含量低,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弱等的劣勢特征,農民取得貸款的條件是十分苛刻的。

隨著國家對農業的政策支持,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的轉變和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升級,來自農業的金融需求就不單單是季節性的購買良種、化肥和農藥等,而是逐漸向大規模和專業化生產方面轉變。隨之而來會需要更多的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比如,購買大型農用機器設備,價格昂貴,即便是農村集體聯社也負擔不起,也達不到貸款條件,這時,融資租賃模式就需要引進,隨之也就需要擔保公司這樣的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設立。

(二)農村城鎮化建設帶來的“農村”金融需求

產業經濟學認為,農村城鎮化表現為農業內部的產業轉型和結構升級,表現為勞動力就業結構從以農業( 第一次產業) 為主向以第二、第三次產業為主的轉變,并由此帶動人口和資源的空間結構從分散到相對集中的過渡( 鄭文輝,2008)。這個過程中,新創辦企業、工業園區、涉農鄉鎮企業以及農業現代化專業化等無一不需要大量資金的融通,引致新的金融需求。這些需求具體表現如下:(1)新辦企業、涉農鄉鎮企業(企業類單位)亟需金融機構提供小額信貸擔保;(2)農民(個人類)依托自有住房、宅基地進行創業,除自有資金外,也需要金融機構提供相應的個人創業基金;(2)農業產業化現代化發展促使農業生產形成一定規模,同時預防自然災害的農業保險也需要應運而生;(3)農村居民收入上升,也增加了對金融服務便利性的要求等

(三)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等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帶來的“農民”金融需求

過去,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給農村地區無養老保障的農民帶來巨大的壓力,一輩子勞苦作業,不敢享受。當前,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新型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民“存錢防病養老”的壓力,這在理論上應會降低農村地區“高儲蓄率”,釋放一定的閑散資金。但事實是“高儲蓄率”依然并未有下降趨勢。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農村金融知識教育遠遠沒有普及,即使相應的農民有了理財的想法,想讓儲蓄保值升值,但由于缺乏科學的理財知識和對金融市場的認知,儲蓄依然只是高通脹之下的存款。農村地區的“高儲蓄率”一方面表明,農民大多是厭惡風險的,另一方面說明,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不被大家認知或者理財產品并不符合農村地區人們的理財需求,這對金融機構提出了新的金融要求。

農村地區的金融需求,過去有“農業”、“農村”各項經濟活動產生資金短缺時才產生金融需求的“被動”模式,現在又產生了農民“主動”理財的需求,這些變化都需要更好的完善的金融體系的支持,這也是各大金融機構在農村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的契機。

二、1979年農村金融改革以來,農村金融市場逐漸形成正規的金融體系

我國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形成了以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為主體的正規體系。隨著改革深入、市場環境變化、“三農”問題受到重視及農村金融需求的不斷增長,我國農村金融市場近十幾年來的市場結構也產生了很大的變遷,目前主要以郵政儲蓄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非銀行金融組織為主體的市場結構。

(一)農村金融市場結構的變遷

1. 國有商業銀行的退出

隨著市場經濟運行,改革的深入發展,將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為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經濟實體。由于農村生產勞動率低,盈利少,且市場經濟向來遵循“添花不送碳”的規律,這就必然會使資金從勞動率低下的農村向城市轉移。1997年來,在利潤最大化的驅使以及2001年入世帶來的競爭加劇的市場環境下,國有商業銀行逐漸減少在農村地區的網點。據統計,截至到2003年,國有商業銀行一共撤消了31000多個縣級以下營業網點,其農村金融網點覆蓋率越來越低,逐漸從農村金融市場退出。(農業銀行只撤銷部分縣域農村支行,并未完全退出。)

2. 農村發展銀行的建立

1994年,農村發展銀行成立,作為政策性銀行,其以保障糧棉油流通的業務為主,在農業基礎建設方面很少涉及,對農村金融市場自主性的影響很小,作為農村金融市場結構中固定的一方,并不影響其他金融機構的業務運行,本文在此不作討論。

3. 農村村鎮銀行的興起

村鎮銀行是新農村建設和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產物,旨在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的發展。2006年12月,中國銀監會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允許各類資本參與開設農村機構以來,村鎮銀行已成為農村金融體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07年2月8日,中國首家村鎮銀行——四川儀隴惠民村鎮銀行獲南充銀監分局批準開業。在監管部門的推動、發起行和當地政府的扶持下,村鎮銀行快速成立起來并發展。近3年來,每年村鎮銀行新增數量快速提高。

截止2012年末,我國村鎮銀行數量共計1433家;到2013年3月1日,村鎮銀行成立六年整,又新增69家,共計1502家。村鎮銀行已成為農村不可忽視的新型金融機構。

4. 農村信用社的改制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改革

隨著新農村建設不斷推進,農村金融的深化改革,過去農村信用社實行的集體所有制存在嚴重的產權不清晰、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日益嚴重,改革從2003年開始,改革要方向是股份制改革,向農村商業銀行轉變,目的是明晰產權和改革管理體制。截止2013年3月末,全國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352家,農村合作社141家,縣市統一法人農村信用合作社1795家。改制后的農村信用社也將很大程度上的提高金融服務能力。

中國郵政儲蓄于2007年3月正式掛牌為中國郵政銀行。過去多年來郵政儲蓄“只存不貸”,將農民的儲蓄上交給人行,靠固定利息盈收,造成巨大的農村資金流失。在國有商業銀行推出農村金融市場的情況下,郵政銀行的成立,由于其網點的廣泛分布,極大的促進了城鄉二元金融結構的消除。

(二)當前農村金融機構存在的問題

隨著農村金融制度的深化改革,新型金融機構的成立,原有機構的改革,作為金融市場上供給的一方,在數量上的發展都在逐漸的適應農村金融發展的需要,但是在金融服務的層次上,針對不同的對象,卻一直呈現出供求不平衡、不匹配的局面,各家金融機構在市場競爭中也沒有基于市場需求來進行市場定位。

農村信用社雖然按照股份制銀行進行了改革,但其在經營上仍停留在過去簡單的存貸業務上,貸款的投放限制條件高,沒有股份制銀行的產品,也沒有專門的客戶經理服務。

村鎮銀行成立的數量在增長,但大都基本各自一體,不成規模,在面對市場上不同對象的需求方面,其農村金融的供給在各項產品研發上成本偏高?,F實生活中,在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背景下,村鎮銀行將目光鎖定在大型銀行的客戶群體,卻提供不了相當的服務水平。

郵政銀行成立以來,擁有營業網點37000多個,其中縣及縣以下農村網點占總數的2/3以上,但郵政銀行在業務和產品設計上卻一直模仿大型商業銀行,而大型商業銀行主要的服務對象是城市居民。

三、金融機構適配農村金融需求的多層次金融體系完善

(一)大力普及金融知識,讓金融需求更加明確

各方金融機構宣傳和服務方面的“軟成本”的增加,才能使得金融市場上的需求和供給平衡。需普及的金融知識包含支農惠農政策、借貸政策、理財產品的更新等。農民是農村金融需求的主體,他們最切實了解農業生產、生活發展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只有有力的宣傳相關金融知識,農民們才能更好科學的做出決策,更好的享受金融服務。

(二)明確金融需求,找準各方市場定位

針對傳統農業的金融需求,農村信用社和郵政銀行應在他們網點廣泛,儲蓄客戶扎實的優勢基礎之上,在農資借貸方面做好貸前需求挖掘和貸后跟蹤的服務。對于城鎮化帶來的農村產業升級引致的金融需求,村鎮銀行應以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等小微客戶作為業務發展主要目標,發揮自身靈活、快捷的優勢,在其他金融機構顧不到、看不上的地方提供自己獨特的金融服務。

對于農民們儲蓄資金理財保值增值的需求這一方面,農村信用社的改制成果并未見效很快,村鎮銀行規模小和成本高的劣勢,他們都不具有這塊市場需求的供給能力。郵政銀行由于鄉鎮一級網點的存在,使得其能夠以漸進式的發展逐步深入廣大農村,利用網點和人員的廣泛覆蓋,以較低的成本發展客戶,了解挖掘客戶的金融需求,這樣郵政銀行在農村理財產品的設計和營銷上具有規模和成本優勢,而應抓住這樣的契機,在完善金融體系的過程中也先嘗得這塊蛋糕。

當然,農村金融需的動態變化仍在進行中,供給方要以前瞻的視角關注金融需求變動的趨勢,使得農村金融供給開放、靈活,農村金融體系多層次、差異化發展。

參考文獻:

[1] 葉美玉. 試論傳統影響下的農村金融需求[J].全國商情(理論研究), 2010(7).

[2] 劉芬華. 適配農村城鎮化進程的最優金融結構理論研究[J].金融教育研究, 2004(2).

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范文2

關鍵詞:農村 金融 體系 問題

一、我國當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

1.1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基層的工作人員對于反洗錢的能力和知識比較薄弱,尚不能根據農村金融服務的資金交易數據,綜合人員信息進行分析和判斷當事人是否有洗錢行為等。導致引發對行政管理的不嚴,造成金融市場的形象受損。于是就要求,對反洗錢的人員要有高素質,專業性的理論和實踐能力。要具備有銀行、證券等相關的金融理論知識以及對當前金融先進技術的管理熟練了解。否則也無法發現其中存在違規的問題。其中反洗錢的問題主要是存在在銀行、保險、證券、信托等的金融業務上。

1.2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存在的洗錢行為主要表現在,進行的各種手續的不規范和完善,各種有關的文書和資料,簽字以及蓋章都沒有進行相關的規范,按照規范要求辦理。工作人員對自己工作在行政管理中所承擔的責任和重要性認識不清。從事反洗錢工作的工作人員對依法辦事的法律意識認識不到位。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依然是以辦理業務為主要內容,在進行檢查工作時,工作人員至少要兩人在場,同時在工作中,對現場進行檢查工作時,忽略了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工作證件等程序規范上的要求。為此存和遺留下來的關系傳統工作的觀念和工作的方法不能使之發生轉變,就會使得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對執法力度存在執法風險。

1.3農村的金融服務體系對反洗錢的行政能力薄弱,不能有效的行使監管的主動性和能動性。農村金融服務工作人行監管行政能力逐步被弱化,對反洗錢的監管行使權利的認識不到位。其具體的表現在對反洗錢日常管理中,檢查出的問題不能反映實際問題,同時對于查出的問題有的不進行報告,在處罰上也存在很多的問題。

二、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應該采取的措施

2.1對重點的企業尤其是產能資源過剩的企業,以及資產投資的信貸行業進行壓縮和調整。對市場進行壟斷的行業和房地產等企業進行壓縮。企業不合理的生產投資結構有市場經濟的風險,為此銀行企業要對企業進行投資結構的調整,提高信貸的制約限制,對房地產的限制,因為農村的住房問題已經是城鄉二元結構的重要矛盾。不斷的調整大眾群體的消費結構,同時加強對市場投資的結構進行調整,提供企業生存和進行良好投資市場經濟環境。對城鄉的結構進行調整,降低房價,縮小房地產泡沫化,房產居高不下以及制約了城市的發展。

2.2對企業的產權進行調整,不斷的對股份制進行推進,加強對農村信用等金融服務體系的改革和創新。不斷的努力,使得股權的結構多樣化以及投資多元化等的發展。國家在政策上要放寬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管理,正確的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建設做正確的引導。同時金融政策,要考慮不斷的滿足農村不能通過公平的競爭的部分群眾,滿足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的需求。加強對農村基礎公共設施的建設等。不斷對農村貧困區域進行扶貧開發建設??梢越M建適合農村經濟發展的地方性銀行,以及由農村人民聯合發起的農村合作銀行等,不斷的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進行完善和創新,在組織的形式上,不要受到傳統方式的影響和制約。

2.3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立的合作銀行等,當產生經濟贏利時,可以進行逐年的分紅,甚至是進行股份的轉手,進行多種的方式進行回收,最后并且贏利,對于那些沒有產生經濟贏利的政府的投資項目,應該不斷的吸引群眾資本和企業資本進入,對項目進行重新的管理,最終產生贏利。建立一個廣大的平臺,使得民間的資本和企業資本都能夠及時不斷的對各種需求的項目進行投資,然后不斷的產生贏利,不斷地發展,不斷的提高民眾的生活條件,改善公共設施建設。同時建立的平臺,要有明確的監管部門進行監管。資金等數據的透明化等。同時還要不斷的鼓勵相關部門出資,對當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各類信用提供擔保,不斷的開闊農村金融市場的業務,促使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的不斷完善,走出一條適合于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政府政策性的扶持下,民眾市場經濟投融資為主體,可以彌補企業和政府在投資上的不足,使得很多優質項目的擱置等,可以進行重啟擱置項目。建立這樣的投資平臺,可以使得擁有平臺的公司有良好的形象和充足的資金進行穩定的投資,同時擁有穩定的現金流量和贏利。

2.4國家不斷的通過法律手段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進行規范性,從各種政策上給予不斷的優惠,減少稅收和下調匯率等,不斷的對農村進行監管體系進行法律完善。同時對金融服務的監管在成本要控制,適當的建立地方行的金融管理與監管體系,不斷的促使形成在政府的參與過程中對市場中的金融金融機構進行市場運營的全部過程的監控,以避免和減少金融市場風險,長期有效的對農村金融市場進行管理。

結束語:我國地貌廣大,農村大眾是我國群眾的主體,在城市化快速的發展過程中,對于農村的建設是需求的資金量是巨大的。而要長期有效的對農村提供巨大的資金用于建設,就需要有不斷的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進行扶持。建立一個長期市場經濟環境良好的投資環境。只有從政府政策的合理把握和相關工作人員的不斷努力,才能夠不斷的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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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范文3

關鍵詞: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10-0235-02

1 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現狀

我國的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主要由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三大金融服務市場構成。中國農業銀行是中國最大的涉農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主要業務是辦理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農村信用社是農村最基層的金融機構,直接向農戶提供貸款,滿足農村的資金需求,是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主力軍。除以上三個正規金融機構外,還有郵政儲蓄、農村扶貧社和民間私人借貸等非正規的金融服務機構。

2 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

2.1 農村金融機構功能缺失,定位不明確

功能缺失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策缺失。表現在中國農業銀行商業化運作,大量收縮農村的營業網點,扶貧的政策實施不理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功能單一,政策功能不全;農村信用社存在產權不清晰、治理結構不完善、殘缺等問題。二是商業缺失。四大國有銀行的商業化運作導致農村網點大幅度減少,直接面向農村的涉農業務減少,對農村的信貸只限于大型的基礎設施建設,對農戶、農業生產的金融服務處于萎縮狀態。

各大金融機構定位不清,農業銀行支農功能“邊緣化”。農行在農村的機構大幅減少,被撤并的機構主要是面向農村、服務農民的基層營業網點,因此,貸款業務逐漸遠離農村,農業銀行的大部分貸款投向了城鎮工商企業,而農業貸款投入較少。

2.2 農村金融服務機制落后,金融機構數量不足,金融服務品種單一

我國農村金融機構主要是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實行戰略調整,縣級商業性金融機構逐漸成為“儲蓄所”。農業發展銀行只限于糧棉油的收購和加工,而無法滿足農村生產和農民生活等資金需求。目前在大部分農村已經形成農村信用社一家獨撐的局面,然而農村信用社仍停留在手工操作階段,科技含量低,效率十分低下。由于受技術、人才、資金、交通等因素的制約和影響,農村金融機構結算資金時間長,資金到帳不及時。農村金融機構支農信貸的品種單一,主要以小額貸款為主,而且中間業務欠缺。農村金融功能弱化,金融產品少,金融服務種類單調,基本上只有傳統的存貸業務,中間業務和外匯業務種類很少。

2.3 農村信貸資金投放不足,資金外流嚴重

隨著國有商業銀行撤離農村,為郵政儲蓄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形成了與信用社兩足鼎立的局面,據統計在新增的存款中信用社約占2/3,郵政儲蓄約占1/3,但郵政儲蓄只存不貸,隨著存放資金的增多,這些資金又回流到城市,同時農業銀行存多貸少,吸收的資金倒流到城市,使得農村資金供給缺口加大,加劇了農村資金供求失衡。

2.4 農村經濟補償機制缺失

我國農村的保險業發展緩慢,目前只處于初創階段。農業保險還不適應農業發展的需求。由于農業生產受自然條件和市場環境的影響較大,使其賠付率較高,商業保險公司的目的是盈利,所以保險公司不太愿意開展農業保險業務。此外,由于農民的金融知識不足,缺乏主動投保的意識,故農業保險的覆蓋率低。我國農業目前仍主要是靠民政主管的災害救濟為主的農業保險保障。補償性質的災害救濟,受國家財力的限制,不適應農村經濟市場發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培養農戶參與保險的積極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農業保險的發展。同時,我國還沒有建立相對完善的擔保機制,缺乏相應的風險補償機制,導致農業投資缺乏高效的風險分散渠道和農業風險保障機制,一旦遇到自然災害和市場價格波動,農戶就無力償還貸款,風險轉嫁給銀行,進而制約了金融機構支農信貸投放的積極性,導致農村信貸資金投放不足。

3 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存在問題的產生原因

3.1 政府對農村金融市場缺乏有效監管

國家將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卻沒有給予相應的監管職能,使其只負責經營活動,風險和成本仍由國家承擔,這種制度安排有可能會導致信用社新一輪的虧損。

3.2 資金結構失衡,農村資金匱乏

我國缺少專門面向單個農民的政策性扶持的金融機構,農民也沒有得到真正的資金資助,農民的經營活動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金融體系外。而國有銀行的體制改革,大量撤并農村鄉鎮的營業網點,向縣城和城市收縮,導致農村基層金融機構欠缺??h域的金融機構不僅不能發揮“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為資金的“抽水機”,大量資金抽離農村市場。農村市場資金匱乏,影響了農民擴大在生產開拓市場和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推廣優良品種,進而影響了農民的收入。

3.3 農村保險嚴重缺失,農村經濟補償機制不健全

一是農業保險的風險損失率較高,農戶分散,展業成本高,使農業比其他財產保險費用高很多,而農民又是低收入的投保者,自愿購買保險幾乎不可能。二是要分散農業風險必須大面積的建立保險制度,由于國家的扶持力度有限,目前我國農業保險只能進行試點,尚未大面積展開。三是農戶和農村企業缺乏有效的擔保手段。四是通過財政手段對支農信貸的風險補償有限。

3.4 其他金融組織發展不規范

盡管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存在著各種形式的民間借貸,但這些金融組織并不受國家政策上的鼓勵和保護,使得大部分非正規金融組織走向地下經濟化,沒有實現規范發展。相當一部分的民間借貸采用口頭約定等簡單形式,利率高,制約了資金的需求,使信用社成為農村金融市場上唯一正規的金融組織,沒有其他組織對其產生競爭威脅,其相互間也沒有競爭。

4 完善農村金融市場服務體系的對策措施

4.1 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深化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改革,明確產權關系,強化支農職能,充分發揮信用社直接服務農業、農村、農民,覆蓋面廣的優勢,把農村信用社培育成真正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擴大郵政儲蓄的功能,加速建立郵政儲蓄的支農機制。在保留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定位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其政策性支農領域,應該把農業開發、扶貧貼息等政策性業務轉給農業發展銀行,使其信貸重點由流通領域轉向生產領域,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在抓好農業銀行改革的同時,克服其偏離農村的傾向,強調其服務對象是涉農企業,要為農村和農業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降低農村金融市場的準入門檻,放寬民間資金進入金融業的限制,通過制定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實現非正規金融組織合法化,要建立農村金融監管體制和破產保護制度,強化民間金融市場的退出制度,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和擔保補償制度,保護中小貸款人的利益,為民間金融的發展提供保障。

逐步形成競爭性、多樣性的金融體系,構建符合農村需要的商業性、政策性、合作性和其他形式并存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實現各金融組織合理分工、優勢互補、正規與非正規金融機構有機互動,更好地支持三農、服務三農。

4.2 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國家應充分考慮金融機構在服務農村經濟過程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大政策扶持,實行積極的支持和保護政策,進一步完善農業銀行的扶持和指導功能。對農村信用社給予財政補償和金融政策扶持,可以考慮給予一定的免稅政策,適當減免農村信用社接受抵債資產收回不良貸款征收的相關稅費,促進信用社落實債權。改變農業政策性資金來源渠道過于狹窄、資金來源不穩定的現狀,通過發行農業金融債券、建立農業發展基金面向農民籌資、境外籌資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進一步調整農業政策性金融信貸結構,進一步拓寬支農領域,逐步將支持重點由農產品流通領域轉向農業生產領域,改善農業生產環境。

4.3 創新農村金融服務,增加金融產品種類

根據我國農村金融需求的多樣性,探索更適合中國國情的金融組織形式,鼓勵金融產品和業務品種創新。引進國外農村金融產品,結合中國國情,使其滿足農村金融需要。創新業務流程,對超過支行授權的業務,可直接提交地市行決策。擴大服務領域,發揮農村金融機構在項目評估、產業信息、理財等方面的優勢,為農村企業出謀劃策,幫助規避投資與經營風險,努力實現“多贏”目標。

4.4 減少農村資金分流。建立農村資金回流機制

首先要以法律形式規定國有商業企業將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農業或涉農領域,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資金保障,應修改資金上存制度,以減少和解決農村資金繼續流入城市的問題。其次,完善郵政儲蓄功能,開辦貸款業務,將吸收的部分存款在一定限額內,允許發放小額貸款業務,將信貸業務鎖定在廣大農村地區。國有商業企業還應縮小鄉鎮的營業機構,把有限的農村信貸份額轉給農村信用社,可減少農村資金通過合法途徑流向非農業區域。其他金融機構在縣以下農村吸收的存款應直接轉存到農村信用合作社或農業發展銀行,統一安排在農村使用,避免資金的流失。對支農貸款進行財政貼息,引導資金流向農村,從而加大對農業的信貸投入,降低農民貸款成本。

4.5 加快建立農業風險保障機制

第一,要完善財政補貼和風險補償機制,建立農業貸款擔保機構,配合銀行和農村信用社開展信貸業務,多渠道籌集農村信用擔?;?,有效解決當前農村抵押擔保難的問題。農村金融機構要加強與保險部門的合作,大力開辦農業貸款保險,分散農業貸款風險。并逐步建立風險防范和補償機制。第二,政府部門出資組建農業風險投資基金,用于對高科技農業項目的投資,并引導社會資金融入。第三,保險公司要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開發適應農村經濟發展要求保險產品,擴大農業保險覆蓋率,提高農業抗災和補償能力。第四,各地政府部門應引導農民和農村合作經營組織建立農業保險合作社,形成以農業保險公司為主導,多元化的農業保險組織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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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范文4

關鍵詞:農村; 金融服務; 體系建設

一、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的成果

自20世紀70年代末期以來,我國就已開始進行現代農村金融改革,在圍繞政府進行改革的同時,也要求農村金融機構的展開要圍繞“三農”為中心,分別包括改革與轉型農業銀行、改革農村信用社、建設農村新型金融機構等。經過改革開放三十年的發展,伴隨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逐步成長,以正規性金融為主導,非補充以正規金融的金融體系也由此形成,并共同服務于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1)主要的金融機構

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是我國1979年為了在農業生產、農產品銷售上給予一定支持而建立,同時經營著商業性、政策性業務。并且在貸款中,有絕大部分資金是被鄉鎮工業企業以及國有農業經營機構吸收。

農村信用合作社:在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僅有其在業務上直接涉及農業農戶,因而它在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向農村、農業經濟提供金融服務當中處于核心地位。另外,在目前的金融機構當中,農信社擁有的全國法人機構和從業人員是最多的,同時其城鄉分布也相較其他金融機構更為廣泛。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1994 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正式成立,是在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中的一項重要措施,目的是分離農村政策性金融與商業。與農信社一樣,農發行的業務同樣對于農業農戶也沒直接涉及,對于國家規定的政策性金融業務的承擔和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的工作是其主要任務。

農村郵政儲蓄:在之前,只吸收儲蓄的農村郵政儲蓄機構,是通過將儲蓄資金轉存入中央銀行,根據轉存利率與吸儲利率的差額獲取收益。這一資金運行格局一直持續到2003年8月。并在2007年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成立,存貸業務也由此展開。

(2)金融機構服務創新

各地金融機構在提供服務過程中針對農村市場實際開展信貸產品創新,主要是信用貸款創新、擔保方式創新、聯保貸款創新、保險種類創新等幾個方面,是針對不同服務對象的產品和業務創新。其中,在近年來國家近在農村金融改革中的擔保方式的創新,即是一項重要成就,央行和銀監部門對于金融機構因地制宜的研究如何擴大農戶和農企抵押品范圍進行探索予以鼓勵。

二、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金融服務力度不足

農村信用社的分支機構在廣闊的農村中,基本上都有所覆蓋,然而,由于其受商業因素的影響較大,農村信用社為最大化利益,因而采取了選擇性貸款的方法。同時,也嚴重局限了其在放貸范圍,最終使得一般農戶越來越難以獲得貸款。類似于其他國有商業銀行,利潤也是農村信用社同樣追求的目標,并且,在加強風險控制上也有著同樣的剛性需求,因而,農村信用社的貸款的流向也有逐漸趨向于的向城市及大型鄉鎮企業。

(2)農村金融服務缺乏競爭機制

近年來,政府對于農村金融在主體數量、種類及功能上的缺失已經有所察覺,為此,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經將農業金融機構帶回農村,對大型商業類銀行以及保險公司在農村設立分支機構采取鼓勵措施,然而道路還很長。應注意到在現有農村金融市場的多種金融組織中,有效、完善的競爭機制缺乏,并且,在大部分農村地區,農村信用社是其唯一正規的金融組織,壟斷了農村金融市場。

(3)農村金融保險服務業發展滯后

在市場和自然的雙重壓力下,農業沒有很好的抗風險能力,同時,在產業化創利的能力上低于社會平均利潤率,使得農業金融具有了較高的風險。在農業險的高風險性下,農戶和保險公司由此進入了一種惡性循環,在高賠付與高保費間形成了矛盾,促使農民缺乏對農業保險的參保意識。目前,民政主管進行財害救濟仍是對于農業風險進行保障的途徑還,對于政府來說,這形成了一個巨大的負擔,同時,在農村市場發展商業保險也越來越困難,農業保險的發展也由此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探究如何建設趨于完善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1)擴大農村金融的服務范圍

對農村金融服務范圍進行擴大,既是對于提供農村金融服務的種類、層次的增加,同時還要對服務的地域進行擴大。在現階段,各級政府對于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紛紛予以了重視,扶持力度也有所增加,因而,在金融體系上看,有了較為齊全的的種類。但是從地域上來,經濟發展較好的東南部沿海各省比較容易去推廣金融體制改革,有著數量較多的各種金融網點;但是,在中西部有些地區和鄉鎮,金融服務機構極為少見,甚至是沒有。

(2)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首先,要對農村金融市場實行開放政策。政府對于扶持農村經濟發展的要制定一個完善的優惠政策,對于農村中的各類金融機構,對于其有效信貸投入的加強和金融服務進行引導。實現并存多種金融機構,市場競爭才能更好的進行,同時,市場效率的提高也是為多樣化的農村金融服務。

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范文5

關鍵詞:“三農”發展;金融服務;“功能”視角;體系構建

一、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演變的特征

中國現行的農村金融體系是伴隨著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而逐步形成的,大致經歷了1951-1957年的創建階段,1958-1978年的動蕩階段,1979-1983年的恢復調整階段,1984-1993年的全面改革和1993年至今的完善階段。長期以來,中國農村金融改革的舉措很多,主要圍繞著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等正規金融機構的調整、完善以及非正規金融組織的清理整頓,注重的是農村金融機構的存在形態,忽視農戶、農業生產、農村經濟對金融資源多層次、多元化的需求和農村金融體系整體功能的發揮,走的是一條典型的“機構路徑”。該改革路徑有兩個重要特征:農村金融體系的每一次變動,都是圍繞著金融機構的合、分、起、落等調整來進行;金融機構的調整基本上屬于一種自上而下的政府強制,這與中國農村經濟制度自下而上、誘發性改革不相一致。其結果是,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業務范圍的界定和職能的定位非常模糊且收效甚微,難以真正體現農戶的意愿和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并提高農村金融自身的經營效率。

“機構路徑”的改革思路,其實是長期以來在理論上指導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演變的“金融機構觀”的產物。金融機構觀的分析隱含一個基本前提,即假定金融體系的內部金融機構與組織結構是既定的,公共政策的目標就是要找到這一結構,并幫助所有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生存和發展。

二、對農村金融體系演變“機構路徑”的反思

金融機構改革的舉措很多,但固有的、根本性的問題卻一直得不到有效解決,這是中國農村金融體系演變依賴“機構路徑”的問題所在。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經過多年的調整和完善雖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從單一的國家銀行系統逐步發展為以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組成的主導型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并存的多元格局,但這一體系及其中的金融機構是否有效地發揮了為“三農”服務的金融功能?中國農村金融“機構路徑”改革的實踐表明,不基于農村經濟發展現實以及由此決定的對農村金融的需求來構建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而僅僅從機構調整入手人為架構金融體系是難以達到經濟金融發展的最終目的的。

第一,忽視了金融功能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農村金融產生于農村經濟的土壤,農村經濟發展及農村經濟主體的金融需求決定農村金融的服務功能,農村經濟決定農村金融;反之,農村金融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兩者之間存在著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但是,從現行農村金融體系的服務功能來看,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這種聯動關系遠沒有建立。農業發展銀行日益成為單純收購糧棉油的政策性銀行;農業銀行撤離農村區域,逐步脫離農村金融體系;作為支農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一社難支“三農”。為何農村金融機構越改革、越調整,農村金融需求反而越難以滿足?問題在于目前的改革仍然是基于部門利益制定的改革方案。

第二,忽視了金融功能的完善是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的核心內容?!叭r”發展,沒有功能健全的農村金融支持體系是難以想象的。金融的本質決定了金融體系的功能主要有3種:投融資功能、金融服務功能和風險管理功能。其中,投融資功能是金融業最基本的功能。隨著經濟貨幣化、信用化的進一步發展,金融體系的支付結算等服務功能、動員儲蓄資源配置功能日益突出,風險管理功能和經營監管功能越來越重要。根據金融功能觀,執行農村金融服務功能的載體可以是各種金融機構,一項金融業務可以是幾種功能的組合體,同一金融功能也可以由不同的金融產品來實現。

第三,忽視了競爭機制的培育對農村金融體系構建的關鍵作用。有效運轉的農村金融體系離不開農村金融競爭機制的培育。農村金融競爭機制的完善,不僅需要規范發展現有的金融機構,而且還要注重培育新的農村金融競爭主體,使不同所有制性質的金融機構之間適度競爭,共同發展。但長期以來,基于“金融機構觀”的中國農村金融改革忽視了金融競爭機制的培育,缺乏完善的農村金融市場準入機制和以競爭為基礎的監管機制,無法促進農村金融同業的良性競爭;缺乏有效的市場退出機制,使資不抵債、虧損嚴重的金融機構無法退出,引發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缺乏存款保險制度,無法在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同時,使農村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成為可能。

第四,忽視了金融創新對農村金融體系完善的促進作用。長期以來,中國農村金融服務范圍狹小,而且品種少、結構單一,根本無法滿足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究其原因是,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產權制度、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力度不足,沒能真正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使金融創新缺乏內在動力。另一方面,忽視金融法律、監管、信用擔保、信息、技術和人才等方面的建設,嚴重制約了農村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

第五,忽視了政府扶持對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的重要作用。實際上,中國農村金融市場是一個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系統性風險、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的存在,導致農村金融市場失靈的現象比其他市場更為嚴重,完全依靠市場機制無法培育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農村金融體系,因此,政府的適當介入十分必要。在中國,計劃經濟時代的政府干預完全采取第一種路徑,由中國人民銀行代表政府直接經營農村金融。步入市場經濟軌道后的相當一段時期,中國人民銀行成為專門的中央銀行,政府被迫放棄第一種路徑,但同時仍然沒有很好地建立起其他路徑,政府介入要么陷于嚴重缺失狀態,要么干預過度。鑒于中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現實,政府應將政策著重于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從邏輯上說,基礎設施建設是農村金融體系的起點,是構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農村金融體系必不可少的條件。從內容上看,農村金融基礎設施主要包括法律體系、稅收優惠體系、監管體系、信用擔保體系、資金支持體系、信息和技術支持體系、人才儲備體系等。

三、基于“功能”視角的農村金融體系設計

結合中國農村的實際,默頓和博迪提出的“金融功能觀”可以為中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構建提供一個新的視角,即金融體系框架的設計,首先應明確具備的經濟功能,然后據此來設置或建立可以更好地行使這些功能的金融機構組織形態、市場競爭機制和政策支持體系,促進農村金融體系能夠更有效地降低交易費用,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從而更好地支持“三農”的發展。

按照“金融功能觀”的要求,一國金融體系的建設要考慮金融機構及其調整,但更要研究如何發揮金融機構的經濟功能,這是構建與完善基于“功能觀”的金融服務體系的一個核心內容。在重構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的過程中,應當立足于“三農”經濟運行的特點,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加快建立健全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包括構建農村金融組織體系、農村金融市場體系、農村金融產品體系和農村金融監管體系,顯著增強農村金融為新農村建設服務的功能。

(一)改革農村合作性金融

合作金融是以合作經濟原則為準則,以金融資產的形式參與合作,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一種合作經濟形式。中國合作性金融組織的實踐表明,合作性金融不僅是適應中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實際需要的金融制度安排,也是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中國農業和農村經濟領域的基礎性金融。因此,新一輪農村信用社改革要按照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原則,因地制宜地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形成多種產權形式相互競爭和功能互補的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體系。

(二)完善農業政策性金融

農業政策性金融是一國政府為了滿足農業生產、流通與服務的融資需要,通過設立農業政策性銀行進行金融資源有效配置的一種金融形式。農業政策性金融融財政與金融優勢于一體,在一國農村金融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既充當政府貫徹農業政策的工具,又補充、糾正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的不足與偏差,通過增加農村金融資源供給和有效再配置資源,實現政府宏觀調控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政策效應。

(三)重構農村商業性金融

目前,政策性金融囿于國家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政策的限制,存在支農范圍狹窄和支持對象鎖定的局限;合作性金融則由于信貸結構和信貸規模的不足,使其支農對象偏重于農業種植業,對其他涉農組織和農村第二、三產業支持相對不足,因而,從建立合理分工、富有效率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目標出發,亟待調整與完善農村商業性金融。按照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原則,加快中國農業銀行轉軌改制步伐,要在對農業銀行進行全面外部審計、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穩步推進不良資產處置、國家注資等財務重組和設立股份公司,并實現業務經營戰略轉型。

(四)優化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構建的外部環境

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具有涉及領域多、影響面廣的特點,它不僅是金融領域的改革,而且涉及農村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因而改革的難度大、復雜程度高、影響深遠,既需要加快農村金融改革與發展,還要求改善農村金融運行的外部環境。具體措施:改善農村金融政策環境,加大財稅政策、貨幣政策、市場準入政策的扶農宏觀調控作用;完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創新動產抵押擔保方式;大力發展農業保險,開發適合“三農”發展需要的保障型產品、投資型產品和衍生型產品及服務;建立農村存款保險制度,探索合適的組織結構、投保方式、賠付金額和監督職能;完善農村金融立法與金融監管,依法保證金融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依法實施對農村金融機構市場準入、經營風險和市場退出的監管,確保農村金融業持續健康安全發展,從而顯著增強其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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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范文6

內容提要衡量農村金融服務狀況的國際通用指標主要是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農業貸款數量這兩個指標。本文基于農業貸款數量這個視角,剖析了造成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低效的原因,提出應在強調提高覆蓋面、增加貸款和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性發展之間尋求一個合理的平衡點的政策建議,以期達到推動我國農村金融改革順利發展的目的。

關鍵詞農業貸款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效率

農村金融是以信用手段動員、配置和管理涉及金融資本運行的活動,對農村經濟發展起著極大的推動作用。然而,受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制約和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滯后等因素影響,目前農村金融仍然是整個金融體系中最薄弱環節和領域,農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城鄉金融資源配置不平衡,農村金融的整體服務水平遠不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因此,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加強農村金融服務建設,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廣大農民群眾的強烈愿望,對加快農村的發展,實現全面小康的目標,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為解決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少、服務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2008年銀監會會同人民銀行聯合下發《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組織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研究實驗可復制、易推廣的創新模式。由此。農村金融服務的創新與改革進入了系統性的探索階段。

一、現階段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基本狀況

農村金融體系主要發揮提供支付服務,動員積蓄和分配信貸,限制、分擔由這些活動而生的風險等作用,因此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效率高低的評價,一般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配置效率和運行效率。配置效率是指農村金融體系將從盈余部門動員的資金分配到最有效率的資金赤字單位,配置效率的提高主要是依賴資金的市場價格的指引;運行效率是指金融體系以盡可能小的資源成本,實現資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但就整體而言,作為一個體系,對其評價往往側重于是否具備提高資金運行效率的能力上。

鑒于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的支持主要體現在信貸資金的供給上,農業貸款作為一種貨幣資金,對農村的產出應當具有促進作用,即農業貸款投入的規模越大,農村社會產出的規模也應越大,兩者呈正相關。因此,本文選用農業貸款作為衡量指標,而且,該指標的選擇正好契合了國際上對農村金融體系評價指標的選擇。通過對該指標的分析,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效率、主要是運行效率做一個簡要評價。

(一)農業貸款增長速度加快,但效率不高

1、現狀描述

近5年來,全國金融機構農業貸款增幅為124%,比同期各項貸款增幅高25個百分點。農戶貸款余額達到1.16萬億元,戶數超過7819萬戶,占有貸款需求且符合貸款條件的農戶數的73%。不論按照農業貸款總量還是類別,農業貸款投入的不斷快速增長是近年來農業貸款現狀描述的基本寫照(表1)。

進入2008年,涉農貸款更是出現了加快發展的勢頭,2008年前3個月,各地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業貸款累計投放1998億元,比上年同期多投放251億元,余額達到15177億元,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累計投放299億元,余額達到2098億元,農戶聯保貸款累計投放300億元,余額達到1415億元。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投放的貸款力度增長速度也很快,與2007年同時期比,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比同期增長了16.2%,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增長速度是17.3%,比全國的平均水平要快。

2、效益分析

從表1不難看出,農業貸款上升幅度迅猛,從2001年到2007年增長了近24%,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也逐年上升,已經達到62.57%。這說明,農業領域對金融資源的消耗是巨大的,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資金流動中的不經濟滲漏,已成為農村金融發展中應當引起高度重視的問題。

在此,我們選用彈性系數作為分析工具,分析和判斷農業貸款與農業總產值的增長是否同步,以及協調程度如何。當農業貸款的彈性系數大于1時,反映農業貸款的增長快于農業總產值的增長,反之,則相反。如果彈性系數為1時,表明農業貸款與農業總產值增長同步;當彈性系數大于1時,表明農業貸款的增長快于農業總產值增長,當彈性系數小于1時,表明盡管農業貸款絕對量可能增大,但農業貸款的增長速度慢于農業總產值的增長速度。我們從近6年的農業貸款彈性系數分析發現,在發展趨勢上,我國農業貸款的增長速度高于農業總產值的增長速度,這也反過來進一步證實,我國農業貸款的使用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表2)。

(二)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初步形成,但覆蓋率有待繼續提高

金融體系特別是銀行組織機構體系的發展的經濟增長有正相關關系。任何一種交易行為都只有在與之相應的制度約束條件下才能發生,即不同的交易方式,與之相對應的制度約束框架也應該不相同。從這個意義上說,判斷某種金融組織體系完善與否,首先看其是否具備一定的經濟適應性,也就是這種金融組織體系是否與特定的經濟形態、交易方式和市場結構相吻合。為了適應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帶來的農村金融需求的多元化要求,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開展了以政府主導和自發創新兩種方式推進的制度變遷,這種制度變遷促進了農村金融體系多元化的建設,政策性金融機構、商業性金融機構、合作性金融機構和其他金融機構等多種形式并存、合理分工、功能互補、有序競爭的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已初步形成,特別是與這種制度約束框架相適應的主要交易方式——小額信貸的發放蓬勃發展起來。

目前農村小額貸款政策措施不僅僅在農村信用社中得到了很好地貫徹實施,而且已經拓寬到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以外,在農村地區經營的金融機構陸續在探索開辦各種形式小額貸款業務,對農戶貸款的覆蓋率已達30%多,基本能夠滿足農民小額貸款和生產的需求(表3)。

但是,在滿足農村金融需求上,現有的農村金融體系還存在明顯的不足之處。銀監會2008年公布了農村金融分布圖局,數據顯示,全國3萬多個鄉鎮,平均每1萬農民擁有的金融機構是154個,2007年是1.26個。只有1個銀行營業網點的鄉鎮有8000多個,什么都沒有的鄉鎮達2868個,此外,有2個縣(市)、8901個鄉鎮僅有1家金融機構。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現實情況是:一是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人均金融網點的資源占有率低;二是金融服務資源難以延伸到鄉鎮一級的農村地區,每個鄉鎮的銀行業網點平均不足3個;三是鄉鎮的金融市場沒有形成有效競爭;四是人均貸款水平差距極大。當然,這一方面是與農村金融有效需求不足,農村金融業務成本高、風險大和收益低,農村金融機構難以實現商業可持續發展有關,但同時也說明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農村金融市場的本領還有待于繼續加強,農村金融機構覆蓋率有待繼續提高。

二、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面臨的困難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還存在諸多問題:農村合法的金融機構設置不完善,缺少可以向農民提供正規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主體;金融政策對農村支持少,有的甚至還帶有歧視性色彩;農村金融不為農村服務,甚至成為農村資金外流的主渠道;農村金融功能嚴重退化,既不足以支持農村的可持續發展,也不足以使農村金融機構獲得效益等等;需引起我們高度關注。

(一)機構資源配置上的“馬太效應”

農村金融體制變遷始終是以強制性制度變遷為主,而以誘致性制度變遷為輔,這是由政府強大的控制力決定的。雖然1979年經濟進入轉軌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開始逐漸替代計劃經濟體制,但政府實施的一系列農村金融深化措施,諸如成立農業發展銀行及其商業化運作和經營、農業發展銀行的新建及其業務的調整、農村信用社的隸屬關系調整及其規范化運作商業化、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及關閉農村合作基金會等等,均采取了政府供給主導的、自上而下的、強制性變遷方式。嚴厲的金融管制和半封閉的金融環境,又使得這種強制性制度變遷向一種非需求導向性的機制演進。政府是金融制度的主要供給者,這些措施均是政府從實現自身目標的角度對農村金融市場所做出的制度性安排,它僅僅從滿足制度供給者和制度生產者本身的需求出發,不能適應農村金融需求者的金融需求,從而多方面表現出制度供給上的錯位和不足,再加上農村經濟發展的相對滯后以及特殊的小農經濟模式孕育了一個孱弱的缺乏活力的農村金融市場,小農經濟對資金需求的細小化,以及小農經濟本身所蘊含的風險陸與現代金融機構經營目標所追求的資金運營規?;桶踩灾g存在著巨大差異,農業貸款的天然高風險陸,分散、小額和季節性強,缺乏資產和抵押品,以及信息搜集難、交易成本高等原因,導致一般金融機構不愿涉足農村信貸市場,造成農村金融網點的收縮和農村金融業務的萎縮。

明顯的市場化的收縮效應,使得農村地區金融機構覆蓋率雖然達到90%,但是其中包括了基本已經只存不貸的農業銀行、和剛開始提供信貸服務的郵儲機構。在金融業效益萎縮的情況下,農行、信用社等機構不得不大規模撤并農村網點,即使放寬其他資本的準人限制,如果單純以市場手段進行調節,在資本與效率嚴重不對稱的情況下,也可能造成市場失靈,出現機構布局資源配置上的“馬太效應”,導致農村資金外流。

(二)貸款對象選擇上的“錦上添花”現象

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缺乏足夠的抵押資產,是世界性的普遍問題。由于農戶可抵押物少,貸款數額少,致使擔保機構經營風險和成本都較高,商業性擔保幾乎不愿介入;風險分散機制的缺失使農村金融風險幾乎都由銀行來承擔,造成收益和風險的不匹配;為避免出現新的不良貸款,各金融機構實施貸款追究責任制,對無抵押的貸款申請,銀行自然就選擇了拒絕放貸。即使介于政策特性和經濟理性的小額農貸設計,也并非農村信用社自身所愿,因為它同樣面臨監督成本、搜尋成本和利益最大化的綜合審度。因此,盡管中國人民銀行在《農村信用社改進和加強支農服務的十條意見》中提出改進貸款管理方式的要求,放寬農戶小額貸款條件,對信譽較好、無拖欠貸款記錄的農產可采取信用貸款的方式,不必擔保抵押,并且提出,就全國而言,農村信用社新增農戶貸款占各項貸款的比例不低于40%,對社員發放的貸款不低于50%等強制性要求,但對于講究績效的農村信用社,仍然會選擇把貸款發放給個別“大戶”,貸款對象選擇㈩現“錦上添花”現象。即使目前我國的農戶信貸覆蓋率達到了34%,從比例上看已然不低,但是還應看到剩余近70%的農戶未能申請到貸款。而且剩余的農產大多為弱勢的農戶,農戶若有為生產生活所需的資金,只好選擇民間金融乃至地下金融。

在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下,農村經濟主體基于利潤動機,也存在自發的、誘致性的農村金融制度創新需求,內生于農村經濟的非正規金融一直長期存在,甚至在局部地區或某些特殊時期還出現了地方政府發起或推動、中央政府默認或支持的準正規金融如農村合作基金會、金融服務社等,尤其是在外生的農村正規金融制度供給嚴重不足或缺乏效率的背景下,這種內生金融便會自發生成,這是民間金融存在和發展的必然。但這些自發的、誘致性的農村投融資制度變遷與創新,非但沒有能像農村經濟制度那樣幸運地得到政府的承認和支持,而轉化為政府推動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反而最終總是被政府強制性地升級、取締、打壓,而處于地下和非法狀態。政府始終盡力壟斷著農村金融制度供給,不斷使農村金融外生化,誘致性的農村內生金融制度供給這種方式雖然降低了制度變遷的時滯及磨擦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農村金融體系的脆弱性,穩定了農村金融市場,卻未必能較大程度地體現農民群眾的意愿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因而金融效率總是難以提高。

(三)政策目標操作面臨“兩難局面”

農村居民居住分散,人口密度低,因此農村信貸無論是貸前調查還是貸后管理及催收,工作量都很大。同時,由于農戶貸款額度較小,而家庭儲蓄又很少,一個信貸人員往往需要管理幾百戶甚至上千戶農民貸款戶,才能維持自身的收益水平,金融機構在付出比城市貸款戶多得多的工作量和成本的情況下,獲得的綜合收益卻要少很多,甚至面臨長期虧損的局面。農村小額信貸費時、費事、費人、費車,成本過高,不符合商業化經營目標,信貸人員和金融機構的積極性不高。

再看我國農村金融運行的現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增加農業貸款、培育和發展農業小額信貸又都與可持續性之間存在矛盾,強調提高覆蓋面、增加貸款意味著公平,但卻可能影響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性。如果金融機構在財務和經營上不可持續,那么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增加貸款將是一句空話?!叭卞X”的確是欠發達縣域或農村地區面臨的一大難題,但是,單純的投入又會導致兩大后果:一是農村金融機構在財務上很難真正具備可持續性,原因很簡單:投入產㈩不成比例。二是農村金融投入在很大程度上成為可依賴的補貼,這將造成農村金融的惡性循環:一方面需要持續的資金注入,另一方面補貼又加劇了資金回收效率的低下。因此,在這兩者之間需要尋求一個合理的平衡點,這也是未來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改革和發展的關鍵所在。

三、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幾點建議

國農村金融因為面臨經常性的市場缺陷、機構剛性、金融產權模糊、信貸歧視、政治干預等諸多因素的制約,造成了農村金融“規模不經濟”的低效率現象。根據我國農村金融需求的特點以及國家農業政策的目標,未來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定位應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農村經濟成長的貢獻,即其金融產品應能夠滿足多樣性的有效金融需求;二是對社會公平目標的貢獻,重點在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方面。為此,我們應創新農村金融政策,著手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注重農村金融體系的覆蓋面建設

農村金融服務水平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提供農村金融服務的機構較少。發展多種形式的金融組織,不僅有利于增加農村金融供給,有效緩解農民貸款難的問題,而且還有利于打破農信社在農村大部分地區“一社獨大”的壟斷局面,加大各類金融組織之間的競爭度,從整體上提高農村金融業的經營效率。要逐步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全方位、深層次的金融支持。農業銀行應定位于主要服務于農業和農村的商業銀行,鞏固和穩定在縣域的分支機構,賦予縣域支行更大的經營自。農業發展銀行應借助網點優勢,拓寬信貸服務領域,增加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中長期貸款,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作用。農村信用社要深化改革,發揮支農主力軍的作用。還要放寬農村金融市場準入條件,在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鼓勵各種經濟主體積極興辦直接為“三農”服務的金融機構??傊?,要適應農村多層次金融需求,在發揮農村政策性金融作用的基礎上,形成多種形式的金融機構并存、分工合理、功能互補,適度競爭,并且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二)識別有效需求,細分農貸市場

農村信貸涉及多領域、多層次、多類型的金融需求,既有一般農戶的小額信貸需求,也有產業集群化龍頭企業的大規模資金需求;既有普通的存貸款服務需求,更有各類銀行卡等支付結算和理財等服務需求,客觀上要求金融服務品種更加豐富,服務手段更加多樣,服務方式更加便捷。為此農村金融機構應積極拓展和創新中間業務,針對不同的貸款需求,特別是要識別有效需求,即在各種金融需求中,要識別哪些是資金運用有效益、產生未來現金流可以彌補全部投入的項目,給予信貸支持。據此設計不同的信貸產品,經濟發達地區要在債券市場上有所突破,把國債、金融債、公司債、項目債推向農村市場,把金融產品(包括信貸衍生產品)轉換為農村市場能夠接受的債券產品。另外,在各種抵質押品的登記評估、收費上,政府要給予一些相應的減免稅費的條件,使農村金融機構能夠降低成本,防范風險。

(三)創新金融工具

強化支農金融產品創新應堅持便捷性、高收益和低風險相平衡的原則。便捷性就是使農戶在理解、使用創新產品時,容易理解、容易獲取、手續簡單;高收益和低風險相平衡原則就是在市場經濟規則下使客戶的需求得到滿足,也能給銀行帶來利潤增長點,使兩者達到均衡。這就需要支農金融產品創新不能只局限于產品本身,而應抓住市場導向,仔細研究農戶需求,以客戶定位為基點。

支農金融產品創新應結合農村金融市場特點,找準商業化與支持新農村建設的結合點,實現支農與自身發展的良性循環,力求在新農村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從農村金融市場需求角度出發,進行市場調研,對反饋回來的信息,經過適當篩選,確定新產品的特性,創新出符合農民需求、適應市場發展的金融產品,這樣才能實現金融機構盈利和農民獲益的雙贏,才能提高創新產品開發的預期效果。當然,創新并不意味著要完全拋棄現有產品,應根據農民的需求在整合現有產品的基礎上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對現行產品的整合往往能夠產生一系列包含多種功能、成本節約的新產品。

改善服務方式要根據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和需求,不斷開發新的金融產品、新的金融工具,豐富產品供給,充實服務內容;優化服務模式,使服務的方式和模式能夠更加貼近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對金融服務的需求;要提高服務技能,包括提高從業人員的服務能力、不斷更新服務設施及加快各種金融新技術、新系統,新設備在農村的推廣使用等,金融機構應圍繞發展農村社會公共事業來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四)豐富抵押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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