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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體系建設范文1
關鍵詞: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存在問題;措施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體系是指由建設工程中各參加主體和管理主體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控制的組織實施方式,也就是建筑市場中,政府主管部門、業主、承包商、勘察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咨詢單位、材料、構配件、設備供應單位在工程質量監督控制中各自的控制職能和作用。這種組織實施方式是由構成工程質量監督體系的制度所決定的。建設工程項目質量不僅關系到工程的適用性和項目的投資效果,而且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有控制,保證達到預定目標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中心任務之一。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現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存在如下問題:
第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不夠完善?,F階段,政府監管體系和社會監控體系這兩大體系已成為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的有利保障。但是,盡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工程質量監管工作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卻未能和社會監督力量有機的結合起來。
第二,工程質量檢測行業機制不夠健全。目前,我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仍有相當數量設立在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下或與有行政隸屬關系,客觀上極易產生行敗,不利于工程質量責任的落實。
第三,政府監督工作陷于微觀。傳統的工程質量監督偏重于單一的實物質量監督,而建筑工程相對于工業流水線產品特點的區別在于產品工期長,多專業、多工種、材料設備多品種。單純依靠質量監督機構的幾次到位,難免使監督工作的全面性受到約束,無法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的正確的核驗評定和控制。
第四,政府質量監督方式過于具體。工程質量監督內容要求三部到位,即地基基礎、主體、裝飾等三個分部工程,質量監督人員必須到位核驗。重點是隱蔽工程檢查、分項工程驗收及綜合驗收。為保證質量,一些質量監督機構甚至規定每月定期、定次到工地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個環節質量監督人員都要到位。這種過于具體的管理模式使工程建設規模和有限的監督力量間產生較大矛盾,從而影響監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工程質量監督范圍過于狹窄。當前,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范圍主要局限在施工階段,僅僅依靠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責任主體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只能對施工質量起到監督作用。而對于勘察設計階段的質量監督力度不夠,這不利于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宏觀的、全面的監督控制。
第六,工程實體質量監督模式過于單一。原有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模式,對不同的企業,不同的工程均實施單一的,無區別的質量監督模式,不能起到揚優治劣的作用。
第七,監理單位存在違規行為。目前,監理單位常見的違規行為有:越級監理,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單位名義承擔監理業務,將監理業務轉手給其他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虛假合同,賣圖章,只收費,不監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推銷建筑材料、介紹施工隊伍,謀取非法利益;監理人員執業資格不規范,人員素質不高;監理資料不齊全、混亂,關鍵過程、重要部位、隱蔽工程未及時到位檢查,簽證不齊全;不嚴格按規范、標準及有關規定對基礎、主體工程進行評定、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初驗和評估。
第八,質量監督機構定位不明確。大多數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受政府委托,實施質量監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個別機構是企業性質。因此,造成社會對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執法地位認同度不高。
二、應當完善的措施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為了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必須從如下幾個方面完善措施:
第一,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人員的技能和素質,提高監督管理水平。監督管理人員必須有扎實的專業技術知識,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熟練掌握監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設工程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了解建設工程經濟知識,具有發現質量問題、鑒別質量問題和解決處理質量問題的能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有針對性地加強相關專業基礎教育和在職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把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時,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政策,把知識豐富、水平高、能力強的專業人才吸引到監督管理工作崗位上來,調動專業人員的積極性,增強他們的責任感。
第二,健全建設工程質量相關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增強建設工程質量的社會保障能力,實現建設工程質量政府監督管理的國際化和法制化。借鑒發達國家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成熟經驗,加強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的社會咨詢服務保障體系建設,進一步規范建設監理行為,實施建設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有效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強制性擔保和保險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設工程擔保與保險市場,并加強對市場主體要素的監督管理,推動工程擔保與保險市場和監理咨詢市場的規范有效運轉,充分發揮工程擔保、保險和建設監理在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體系中的社會保障作用,全方位挖掘各專業組織和專業人士從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智能潛力,促進建設工程質量的專業化和社會化。
第三,轉變角色,恢復執法地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實施強制性監督。轉變角色就是要實現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工作方式的轉變:由授權執法向委托執法轉變;由實體質量的環環把關向隨機抽查轉變;由“看、問”式現場檢查向采用科學儀器,提供準確可靠的數據的權威性監督轉變;由直接審驗工程質量等級向竣工驗收備案制度轉變;由以施工現場對承包商的監督為主向全面、全過程監督轉變。改變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管的行政職能,促進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專業化和社會化,以經濟和法律相結合為主要手段對建設工程質量所有參與者實施執法監督。
完善制度體系建設范文2
關鍵詞:金融誠信;社會誠信 ;體系建設
近年來,隨著金融體系的逐步健全完善,金融業對于誠信體系的建設愈加迫切。金融誠信體系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在促進金融健康運行,社會和諧穩定等發展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特別是我國參與全球金融行業發展的行為實現常態化,客觀要求我國必須加快健全完善金融誠信體系。本文試圖通過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方法,從金融誠信問題入手,針對目前金融體系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多層次、寬角度提出構建金融誠信體系的建議。
1建議進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制度
法律法規是規范金融誠信行為的有力約束工具,針對現有的金融誠信體系運行情況,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加快誠信立法進程,特別是加大金融誠信方面的立法力度,積極吸收借鑒國外在加強金融誠信體系建設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快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誠信法律體系,重點健全完善金融信用、商業信用、個人信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為金融誠信體系建設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堅持權責利相一致的原則,進一步明確金融機構和服務對象在誠信體系框架內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金融機構各項行為有章可循、有據可查。持續加大金融行業內不誠信的行為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對于已經發現的金融不誠信現象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進行規范限期整改;對于處罰法律法規的不誠信行為,要嚴格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予以懲處。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堅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管理原則,嚴格按照管理權限規范金融誠信體系建設,堅決避免“多頭管理”的現象,確保職能部門依法監管的權威性。
2建議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網絡
堅持大誠信體系建設原則,將金融誠信體系建設有機融入社會信用網絡建設過程中。進一步健全完善金融機構的誠信體系,引入第三方機構信用評價機制,將金融機構的信用等級按照評估結果排出名次。第三方機構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將金融機構的信用等級嚴格區分開來,重點加強針對金融機構的誠信資格認定。進一步健全完善個人的誠信體系,這也是構建金融誠信體系和社會誠信體系的基石和重要組成部分,鼓勵和引導人們珍視自身信用等級。重點加強以金融機構評級、個人信用體制、金融信用管理等為主要內容的信用網絡建設,加快完善個人信用方面賬戶管理、征信機構、評估體系等方面的內容,加快完善金融機構信貸方式、交流平臺、風險防控等方面的內容,加快完善針對不誠信金融機構的曝光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針對金融機構的誠信管理機制,對于金融機構來說要從自身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入手,首先搞好自查自糾,動態掌握金融機構客戶的信用情況,建立完善嚴格的企業貸款制度,從源頭上把好關口。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要建立互相信任的競爭環境,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健康、有序的競爭原則,消除不誠信企業的風險隱患。對于發現的不誠信企業及其行為,要共同抵制其不誠信行為,共同營造互信互利的良好環境。
3建議進一步營造金融誠信環境
加強金融誠信體系建設不能單靠金融行業主管部門的力量,而是需要多部門、多角度、多層次的共同努力,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大力支持。金融誠信環境的營造是加強金融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保障。建議政府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金融誠信環境營造作為有機組成部分,積極構建良好運行的社會信用體系。在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方面,要重點加大對誠實守信金融機構的獎勵扶持力度,充分發揮典型引路和示范引領等重要作用。在社會上,要努力營造誠信經營光榮的濃厚氛圍,在一定范圍內加大對講信用金融機構的表彰獎勵力度,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牢固樹立誠信經營的理念,按照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的財務、審計、資產等有關方面的制度,積極引入社會監督制約機制,確保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在陽光下運行。號召全民參與金融誠信體系建設中來,因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誠信體系建設質量高低直接影響著全民所享受的金融服務質量的高低。加強金融誠信道德約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自覺遵守誠信經營的規章制度,自覺接受來自社會和法律的監督制約。
綜上所述,當前加強金融誠信體系建設已經迫在眉睫,需要政府職能部門、金融機構、大眾的共同參與、齊心協力。現代金融誠信體系建設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趨勢和要求,有利于進一步增強我國金融機構的核心競爭力。各方要充分認識到我國目前金融體系建設方面存在的困難和亟待解決的問題,堅持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始終把誠信作為金融行業健康、有序、快速發展的“生命線”,共同努力營造良好的金融誠信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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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體系建設范文3
(一)保險信用法制建設有所加強
一是《保險法》強調了誠實信用原則在保險業發展中的突出地位。修改后的《保險法》著重突出了對誠信原則的保護和運用。在總則中增加了一條“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作為第5條;在分則中也對保險市場的各行為主體圍繞誠信原則進行了規范。二是相關法規充分體現了誠信原則。如《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不得對客戶進行欺騙、誤導和故意隱瞞”;《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中規定,高管人員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投保人、被保險人、損害被保險人利益”等等。保險信用法制建設的加強為我國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保險誠信體系建設初步展開
作為保險業發展的基石,誠信日益受到保險業內的重視,誠信體系建設也已初步展開。2003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強調,“越是加快發展,越要注重誠信,搞好服務,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全國各地保監辦、保險行業協會圍繞保險誠信體系建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三)保險誠信經營理念得到認同
各保險公司在經營理念中,均能突出強調誠信。如中國人保幾十年來秉承“穩健經營,篤守信譽”的經營思想指導業務發展;中國人壽以“誠信負責,穩健發展”為企業宗旨;泰康人壽認為“誠信在保險行業至高無上”;新華人壽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體系建設實施小組”,領導公司的信用體系建設;平安保險公司經國際權威機構認證,獲得了AAA級信用等級證書。由此可見,誠信在保險業發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為保險業界廣泛認同,這為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奠定了基礎。
(四)營銷員的誠信狀況有所改善
保險營銷員曾一度以總體素質較低,誠信水平不高,社會形象較差出現在社會公眾面前。經過近年來的治理,營銷員的誠信水平有所提高,誠信狀況有所改善,誤導、欺瞞現象明顯減少,失信行為初步得到控制。營銷員隊伍數量龐大,且直接面對公眾,因而可以說他們的誠信狀況從某種意義上代表保險行業的整體誠信水平。營銷員的誠信狀況好轉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我國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已初見成效。
二、目前我國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問題
1.造假問題屢禁不止。假數據、假賬本、假報表、假保單、假收據現象在保險經營過程中屢見不鮮。保監會自成立以來,始終將打假作為一項重要工作,2002年甚至開展專項“打假”活動。盡管如此,造假問題并未得到根本性解決。
2.惜賠現象時有發生。一些保險公司理賠手續繁瑣,服務不到位,個別案件拒賠不合理,客觀上表現出惜賠現象,在客戶中造成不良影響,在社會中形成“投保易、索賠難”、“收款快、賠款慢”的惡劣印象。
3.誤導問題并未根治。由于營銷機制的不完善,營銷員誤導問題只能在某種程度上有所減輕,實質上并未得到解決。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風險意識、保險意識、投資意識較差的客戶中,誤導、欺瞞現象并不罕見。
4.道德風險防范困難。近年來,我國保險知識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險后,竟打起了騙保騙賠的主意。投保時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現象屢見不鮮,騙賠手段更是五花八門。2002年以來,發生在全國各地的“車貸險”騙賠案使財產險公司蒙受了巨大損失;而在壽險方面,一些邊遠地區的保險公司被迫停辦醫療險正是因為無力解決投保人無病卻常年稱病住院問題。
(二)原因分析
1.社會信用基礎薄弱影響了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處在剛剛起步階段,征信數據采集困難,數據開放沒有明確規定,信用資料數據庫建立滯后,信用法規缺乏,失信行為得不到有效懲治。薄弱的社會信用基礎勢必影響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
2.保險信用法規建設滯后阻礙了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盡管我國保險信用法制建設有所進展,但與現實的保險經營活動相比仍顯滯后及不完善。高速發展的保險業帶來許許多多新現象、新問題,有些問題是直指誠信的,比如“回傭”。一方不“回傭”,而另一方“回傭”,客戶就會被奪走,從而造成遵紀守法卻遭受了損失,違規失信卻增加了收益的局面。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勢必助長失信毀約的歪風蔓延。
3.保險誠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約了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現為剛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則表現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剛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誠信的制約機制。人性弱點是天然存在的,商務領域僅僅靠道德良心是不夠的。如果沒有剛性的信用管理機制,管理者就不得不為人的素質及品質傷腦筋。如營銷員挪用保費問題,如果沒有制度能保證營銷員不接觸現金,那么這個問題將永遠存在。信息不對稱則客觀上為失信行為提供了條件。對于保險人來說,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資料都是新的,其真實準確與否無從評估。在廣州的“車貸險”騙賠案中,曾經發現一家保險公司的6個支公司同時為一部車辦理了保證保險。廣州保監辦在一份調研報告中指出,“車貸險”騙保之所以能夠得逞,其中一項重要原因是“各保險公司尚未共享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投保人及汽車經銷商的信息,保險公司各自為政,給投保人騙貸或一車多貸以可乘之機”。對于投保人來說,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無法掌握保險公司的真實經營狀況,無法比較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只能道聽途說地片面了解保險。
4.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陳舊落后不利于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目前國內一些保險公司的經營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擴大保費規模上,上級公司對下級的考核體系突出強調保費收入。完成保費收入指標(且不論這個指標是否經過科學測算,是否實事求是)不但有物質獎勵,還可能加官晉爵,否則,就會遭到懲罰,甚至丟掉“烏紗帽”。同時,基層公司可支配的費用也僅僅唯系于保費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這種政策導向驅使基層公司以保費規模最大化為首要經營目標,為達目的,在競爭中任意抬高手續費、降低費率,弱化對營銷員的誠信教育等,無暇顧及公司的社會形象、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
5.保險營銷機制不完善困擾著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我國保險營銷員的數量占從業人員總數的80%,這支銷售大軍對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尤其是壽險業的發展具有推動作用。然而,現行的營銷機制隨著市場的擴大,其弊端也日益暴露,主要表現為缺乏對營銷員的保障制度,缺乏長效激勵制度,對營銷員的考核以業績為主、傭金提取不合理等等。這些問題誘發營銷員產生背信棄義、誤導欺瞞客戶行為。
三、進一步完善我國保險業誠信體系的構想
(一)把握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契機,為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奠定基礎
保險業的發展離不開經濟的發展,更離不開社會的進步。建設保險業誠信體系,必須結合強化社會信用意識,改善社會信用環境。目前,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初步展開。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形成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障的社會信用制度”;國家六部委于2003年9月聯合出臺了《關于開展社會誠信宣傳教育的工作意見》;北京、上海、深圳、福建等省市正在進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梢哉f,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恰逢其時。保險業應把握契機,一方面不斷完善自身的誠信體系建設,一方面為全社會的信用建設做出貢獻。
(二)加強保險信用法制建設,為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提供保障
要進一步完善我國保險法律法規建設,從法律高度保護誠實守信行為,嚴厲懲戒毀約失信行為。要在保險業內逐步形成“有信者昌,無信者痛”的氛圍。保險監管部門要統籌全行業的信用法制建設,并制定具體措施促進落實?,F階段,應盡快出臺《保險違規行為處罰辦法》、《保險營銷員管理辦法》、《保險信用管理辦法》等法規。
(三)建立保險誠信管理制度,為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創造條件
1.要建立剛性的誠信管理制度。對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都要考慮制約制衡機制,用制度保證誠信得以實現。在制度建立上,某壽險公司的做法值得借鑒。該公司明確規定營銷員不得收取客戶的現金作保費,必須由客戶將保費存入銀行,公司直接與銀行結算。這種做法從制度上保證了收費環節的誠信行為,大大減少了營銷員挪用、詐騙保費的可能性。
2.要建立信息采集及披露制度。對投保人信息的采集及披露,可以參照英國做法,由行業協會進行。在投保人投保時,保險公司有權通過行業協會獲得該投保人的資信狀況、履約守諾及遵紀守法情況。由于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個人征信數據的管理制度,現階段可由行業協會采集投保人的投保及理賠記錄。對保險人的信息披露,除在指定刊物上定期詳細如實公開其經營管理狀況外,各保險公司還應建立與社會公眾溝通的平臺,如專線服務電話、專業網站等,對投保人提出的有關公司的任何問題,只要不涉及商業秘密,均應如實全面解答。
(四)改革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為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注入動力
經濟主體只有考慮長遠利益,才有積極性建立一個不欺騙的信譽。而要使經濟主體重視長遠利益,必須有明晰的產權。因為產權制度直接決定著信譽的收益權,如果收益權歸別人所有,沒有人會為別人的未來收益而犧牲自己的眼前利益。所以,可以把經濟主體建立信譽的積極性歸結為產權問題。當企業的市場價值與決策者的利益無關時,作為“經濟人”的決策者沒有理由重視企業的信譽。因而,國有保險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和科學的決策機制、高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參照國際慣例建立企業運行機制是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的動力所在。
完善制度體系建設范文4
為了貫徹黨的*全會提出的“加快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精神,落實*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會議以及市政府《關于加強本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市20*年-20*年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滬府發[20*]49號)的要求,積極發揮誠信在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中的作用,不斷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最終實現“誠信*”的建設目標?,F就加強本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擺上重要位置
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是一項十分緊迫的重要任務,也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系統工程。因此,加強*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國家和*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目標和任務,認真落實“科教興區”發展戰略,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大力弘揚“創新貴如金,誠信重于山”的精神,把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深刻認識到誠信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是打造“財富*、智慧*、綠色*”的重要基礎,是把*建設成為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市民生活放心區和實現*的跨越式發展的重要保障。
二、明確目標,堅持原則,高標準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按照*市《關于加強本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和《*市20*年-20*年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的要求,緊緊圍繞政府、企業、個人三大信用體系建設,以開展各類社會誠信活動為基礎,以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機制為核心,以培育信用服務行業為重點,加快信用信息記錄、信用資源整合以及信用需求培育,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分階段、有重點地推進*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20*-20*年,政府、企業、個人三大信用體系建設要深入推進,信用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政府誠信建設:完善公務員工作誠信考核制度,促進信用產品在公務員考核、人才招聘、政府采購、公共財力招投標環節中使用;加強政府部門承諾和服務內容的誠信考核,特別是政府重點工作的考核。企業誠信建設:引導企業自主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檔案;建立區屬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開展信用管理崗位培訓;引導企業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等。個人誠信建設:推動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庫,并逐步擴大個人信用報告的業務范圍和個人信用產品與服務種類。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機制和評估機制;開展信用評估,推動信用產品在經濟和監管活動中的使用;建立社會信用約束機制,懲戒失信行為,組織誠信宣傳和普及教育活動,優化誠信發展環境,逐步把*建設成為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和市民生活放心區。
20*-2009年,基本形成相應的信用制度,有效地對信用行業進行規范管理,使信息管理和征信活動做到有章可循;扶持和培育規模型信用中介服務行業,既有權威的聯合征信服務機構,又有為不同領域、不同行業和不同經濟行為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務的企業群體,信用服務成為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環節;基本形成較為活躍的信用市場需求,信用系列產品在政府監管、社會中介和企業交易等各種社會、經濟行為過程中得到廣泛使用,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費在誠信體系的支撐下得到健康、快速發展;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社會制約機制,對偷逃稅款、惡意合同違約、拖欠債務、商業欺詐和假冒偽劣等不良行為,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制約”的局面,使誠實守信成為市場主流和社會規范,“誠信*”框架基本建立。
到2010年,基本建立滿足市場經濟和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社會誠信體系。
加快推進本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確立市場規則和建立社會信用制度,營造公平競爭的社會誠信環境,按照市場化運作的方式,規范、有序地開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信用信息的整合、加工和信用產品的開發、服務,必須交由獨立、公正的第三方征信機構來實施,實現社會信用信息資源的市場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長遠規劃,分步推進。要貫徹“著眼長遠、立足當前、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方針,借鑒其他地區建設社會誠信體系的先進經驗,結合本區實際,周密制定發展規劃,統籌安排各項工作,分階段穩步推進。
(三)應用先導,社會參與。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要與本區經濟社會各方面的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政府部門帶頭先行,金融行業要重點推進應用。在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中,鼓勵應用信用信息,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授權第三方服務機構或行業組織開展信用咨詢服務、信用等級評定等,并將有關信息納合征信數據庫。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加強協調,緊密配合,共同推進。
三、明確任務,精心組織,確保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各項任務落實到實處
(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信用管理制度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基本保障,信用管理體系是引導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正確開展的必要條件。必須抓緊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法制部門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臺和制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記錄歸檔及使用管理規定,企業信用征信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必須加強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征信管理部門要做好本區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和指導推進工作,協調公共信用信息的依法公開和共享,加強對個人和企業聯合征信活動的監督管理,支持聯合征信機構和其它信用服務機構依法開展征信業務,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保證各項建設任務的順利實施;協調各行政管理部門采取法律、行政和經濟等多種手段相結合的管理措施,對企業和個人的失信行為給予必要懲戒,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被動。各行政管理部門要制訂優惠或方便性規定,對擁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記錄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公共財政項目招投標、中小企業貸款、監督管理等方面給予鼓勵。金融、商業和社會服務機構對擁有及保持良好信用記錄的個人,要在授信額度、還款方式等金融服務和有關社會服務方面給予優惠和便利,促使市場主體的信用行為逐步走向規范。
(二)加強行業信用管理和企業信用管理。行業信息管理和企業信用管理是社會誠信體系的重要支撐。各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和行業組織機構要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統一框架下,加強對本領域、本行業信用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的領導,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建立針對市場主體和經營行為的信用管理和服務體系。積極參與*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促使誠信活動中形成的信用信息和評價信息及時記錄到區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政府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待共享平善后再逐步納入市征信服務系統。征信管理和檔案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企業信用管理試點工作,研究制訂企業內部信用管理條例和措施,逐步完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聯合征信服務機構要開辟信用調查渠道,鼓勵各類組織機構向區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提供信用信息。各類企業和中介機構和社團組織要增強“信用為本”的意識,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做好信用檔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完善信用風險防范機制,定期查驗自身的信用記錄。鼓勵重點企業和國有企業設立信用主管和信用管理制專職部門。
(三)加強信用信息的歸集和管理。經濟活動中的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和管理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基礎。各行政管理部門、公共服務機構和行業組織要在行使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務或行業服務的過程中,全面、準確、及時地記錄企業和個人在經濟社會活動中留下的“痕跡”,實行歸檔管理,并按照規定,把依法可以公開的與個人和企業信用有關的公共信用信息,向區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并做好相關數據的維護和更新工作。聯合征信服務機構可向掌握信用信息的司法機關、仲裁機構、行政管理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采集,也可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收集方式,歸集個人和企業信息用記錄。尤其要將企業和社會中介機構違法犯罪以及提供虛假信息的記錄納入區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記錄,也要納入區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要鼓勵企業主動提供自身真實的信用狀況,并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四)擴大各類信用產品的使用范圍。信用產品的使用是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關鍵。各行政管理部門、公共服務機構和行業組織,要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逐步對信用產品的使用作出必要的制度性安排,先在政府采購、公共財政項目招投標、公務員考核和錄用、各類先進評選中使用信用報告,再逐步向登記注冊年檢、行政事務審批、資質認證管理、小企業貸款擔保以及金融、保險中的信用交易、信用消費、信用擔保和租賃等領域中延伸。
(五)做好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教育、培訓和宣傳工作。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性、經常性和社會性的工作,要發動各方力量共同推進。新聞、廣播電視、報刊等機構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要求,大力開展誠實守信知識的教育,廣泛開展社會誠信的宣傳,加大輿論、社會監督力度,增強社會各階層的信用意識和遵紀守法觀念,營造“有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社會氛圍。相關培訓機構要按照統一規范標準,組織開展面向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的信用知識講座和專業崗位培訓,促進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加強領導,扎實推進,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協調發展
完善制度體系建設范文5
1、完善和整合現有征信系統。以人民銀行牽頭,將人民銀行現有的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為依托,整合各部門的信用信息以及企業之間的商業交易信用信息,盡快建立起國家級統一的征信平臺。其實質是建立一個公共數據庫,主要負責以信貸信息和企業信用銷售信息為主的數據采集、歸集、分析等,并根據政府部門行政管理職責需要,有限度地提供公共信息共享,以強化管理的協同。同時,數據庫應逐步向信用中介機構和企業開放,以應用促采集,降低信息使用成本,提高數據庫使用效率,擴大征信系統的影響力。
2、盡快推進信用法規建設。信用交易活動涉及授信人(債權人)、受信人(債務人)、信用工具、征信、信用服務等諸多關系主體,其信用活動的規范,必須以法律為準繩,依托法律為支撐。因此,應盡快建立和完善一套以“信用交易行為”為核心的信用法律體系:一是信用交易行為規范,對授信人、受信人行為,以及各種信用工具的開發和使用進行規范,強化對債權人的法律保護,為打擊信用交易中的惡意失信行為提供法律依據。二是征信行為規范,通過立法,規范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使用行為,規范征信機構的監督管理和業務運作,合理保護授信人、受信、征信機構三方的權益,既促進信用信息的合理傳播,又保護好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三是信用服務行為規范,規范債權保障服務、商賬追收服務、信用管理咨詢服務等信用服務行為,規范各類信用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合理保護信用交易中債權人、債務人、信用服務提供者三方的利益,促進信用服務行業發展。
3、推進信用中介服務體系的建設。積極培育包括信用調查、信用登記、信用評級、信用擔保、信用保險、商帳追收、信用管理咨詢等機構在內的中介機構,為信用交易提供服務。將征信系統向他們開放,在降低信用中介機構獲取信息成本的同時降低信用交易的成本。
4、理順信用服務體系的監管體制。目前,信用服務體系多頭監管、監管不到位、市場不規范的問題十分突出。如信用評級機構由人行、證監會、發改委三家管理;信用擔保機構由經委管理;信用管理咨詢等機構暫無人管理;商帳追收的機構不允許成立。因此,應理順政府部門的管理職能,建立起規范的行業準入與退出機制,規范信用中介機構的行為,維護信用市場的正常秩序,提高信用服務行業的公信力和服務水平。隨著法規和市場的逐步完善,信用服務體系的監管可逐漸向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相結合過渡。
5、大力推進行業監管體系建設。督促有關企業和個人市場行為管理的政府監督部門,圍繞強化管理職能推進信息化建設,推進分類管理機制的建設。建立起征信系統與行業信息數據庫的信息共享機制,各部門將本行業監管對象的評價信息報送到征信系統,征信系統為行業管理提供信息支持服務。
6、加大信用宣傳教育的力度。開展多層次的信用宣傳活動,針對不同的對象,如社會公眾、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政府部門等制定不同的宣傳計劃和方案,積極探索信用宣傳的長效機制。開展信用專題研究,采取職業教育和國民教育相結合的方式,培養信用行業專業人才。
7、推進企業、銀行類金融機構等市場主體自身的信用建設。推進企業等市場主體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在于推動信用信息在企業信用交易中的應用,探索企業商業信用信息采集的途徑,夯實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基礎。企業信用制度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完善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對于提高企業競爭力,拓寬企業直接融資,防范信用銷售風險,強化信用激勵和約束機制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理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各方面關系,推進“金誠”工程建設
1、理順人民銀行與政府部門的關系,建設與各部門互聯互通的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人民銀行作為牽頭部門,要有效履行職責,推動工作開展,關鍵是要處理好與政府部門的關系。人行應在發展規劃的指導下,制定詳細的建設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具體分工、實施步驟及建設標準。特別是督促與信用體系建設密切相關的有關部門,如工商、公安、商務、發改委等部門,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為其重要職責來抓,納入議事日程,取得各部門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配合,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形成合力。同時,應建立相關工作考核機制,督促工作落實,增強工作實效。
在技術層面,人民銀行應繼續推動金融業統一平臺建設,并在此基礎上建設“金誠”工程共享平臺。以公安、工商管理、環境保護、質量監督、商務、海關、稅務等部門建立的本行業全國聯網的管理信息系統為基礎,利用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建立一個比較完善的全面的信用信息記錄、登記、展示、共享的平臺,實現“金誠”工程目標。
2、理順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實現“金誠”工程與地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對接。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過程中,中央應在統一規劃、協調法規建設和數據庫系統建設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在中央層面,國家主要負責制定全國性的發展規劃和行動綱要、制定法規和相關行業標準、建設全國統一的數據庫系統。而地方則按照相關法規和標準,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推動信用中介服務行業的發展,協調信用服務行業的監管,推進市場主體信用建設,以及推進信用宣傳教育。當地人民銀行作為地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牽頭部門,應在中央的統一規劃指導下,協助當地政府,協同有關部門,共同推進信用體系建設。
地方政府既可以通過自身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匯集轄區內各政府部門的信用信息,并通過“金誠”工程的共享平臺實現信息共享;也可直接依托“金誠”工程實現信用信息的匯集和共享。以此滿足地方政府公共管理需要,并推動地方信用體系建設。中央各部門在建立和完善本行業的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行業內的全國聯網和數據集中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地方的實際情況,滿足地方信用體系建設和信息共享需求。
3、理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各行業分
類管理體系建設的關系。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以“共同建設、信息共享、互為補充”為原則,完善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立跨系統、跨行業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建立管理部門對管理對象的業務資質、行政處罰信息及行業協會自律評價信息的共享機制。如與最高人民法院合作,采集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為商業銀行全面掌握信貸客戶的信用狀況服務、同時緩解法院執行難服務;與教育部合作,推進信息共享工作,為更好地執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服務;與勞動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信息產業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環??偩衷谄髽I信用信息共享方面展開合作,采集各部門掌握的企業違法和企業分類監管信息,更全面地掌握企業信用風險狀況,為上述部門對企業進行分類管理和行政執法服務。從而形成行業分類管理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之中,社會信用體系為行業監管和行政執法服務,相互促進互為補充的良性合作關系。
三、抓緊完成籌備規劃工作,盡快形成規范有序的日常工作機制
國家應從組織機構、人員隊伍、工作制度、工作機制等方面著手,為盡快完成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前期籌備、規劃等工作提供保障。
1、完善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機制,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組織保障。人民銀行牽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這一職責是在國務院對總行的三定方案中明確的,對牽頭工作沒有具體的意見和安排,同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涉及部門多,協調任務重,工作難度大,對人員隊伍要求十分高。因此,應盡快搭建部際聯系會議的工作機構,確定聯系會議的部門、人員組成;應界定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形成由部際聯系會議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人民銀行牽頭組織協調、各部門分工協作的工作格局。
2、研究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為牽頭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目前許多地區、行業根據自己的理解,把信用體系建設作為“政府工程”、“行業品牌”甚至是“創收工具”,這種不講科學、沒有統一標準、違背市場經濟規律的短期行為將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埋下極大的隱患。國家應從戰略發展的高度,科學規劃,統籌安排,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制度先行、統一規范,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統籌規劃、分部實施”的總體思路,制定短期、中長期發展目標,穩步實施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同時,應大力推動《征信管理條例》等基礎制度辦法的出臺,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加強征信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3、完善配套機制措施,為牽頭工作提供政策保障。一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考核機制,對數據采集、更新、共享等進行考核,對工作推動、效果進行跟蹤。根據部分地方實踐表明,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文明建設等工作中具有較好的推動效果。二是提供資金支持。應出臺相關的資金支持政策,督促各級政府切實保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各項開支。三是確保技術支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是信息化建設,需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平臺,加快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因此,應出臺相關的技術保障措施,為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創造條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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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繆曼聰、王一兵、王地寧等。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2004年十佳材料匯編――關于湖南省社會信用體系規劃的研究
完善制度體系建設范文6
關鍵詞:風險預控;安全工作;落地應用
DOI:10.16640/ki.37-1222/t.2016.22.185
1 傳統電力安全生產管理與風險預控體系建設的關系
(1)發電企業生產環節較多,設備種類繁雜,自動化程度高,生產過程中使用了大量的高溫高壓設備、易燃易爆物質和有毒有害物資,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問題復雜,安全管理工作難度大。傳統電力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目標、安全組織機構、安全規程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基礎的綜合性安全管理,其按照“事前預防”、“事中應急”和“事后調查處理”三個維度進行管理,并通過安全檢查和安全獎懲實現安全管理的閉環控制。
(2)隨著發電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電力以往安全管理模式已經逐漸難以適應新常態下發電企業對安全績效的更高追求,導致發電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和績效的改進出現“瓶頸”,為了解決這類問題,發電企業必然選用更加先進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更加科學的安全管理模式。風險預控安全管理體系就是基于“本質安全”理念和“閉環管理、持續改進”的思想而建立的新的管理體系,不但繼承和發展了傳統的安全管理方法的精華,與傳統安全管理的方向一致,沒有對現有安全管理方法進行全面性地顛覆,不需要做全面、大幅度的轉變。
(3)風險預控體系建設是以風險管理為靈魂,以閉環管理為手段,以持續改進實現體系的不斷更新,通過技術與管理的綜合措施管控風險,實現“一切意外均可避免”、“一切風險皆可控制”的風險管理目標,進而實現人員無違章、設備無故障、管理無漏洞,環境氛圍好的目標。風險預控體系建設既是現代企業安全管理發展的必然方向,也是實現安全生產“可控”、“能控”、“在控”的客觀要求,是在傳統管理體系基礎上的系統化、程序化、科學化的補充與完善,實現的是管理的提升。
(4)風險預控體系建設就是實現“人、機、環、管”的和諧統一和本質安全。人的本質安不僅指人的知識、技能、意識素質,還包括人的觀念、倫理、情感、態度、認知、品德等人文素質。首先,應建立科學、合理的人才選擇與任用機制,基于人的生理、技能等因素,搭建穩定的人員結構,以保證企業的長遠穩定發展;其次,開展長期的人才綜合培訓戰略,一方面是業務素質的訓練與提高,另一方面是價值觀和思想的引導與培養;其三,實施人文管理,將人員管理的重心由傳統的行政命令向情感管理、文化管理轉變,這也是企業文化建設的中心策略。
設備的本質安全就是質量的可靠性。設備質量是關乎安全表現的最基礎條件,設備質量直接影響生產管控的策略與結構,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本質安全的進程。其次,在生產過程中通過實施設備改造和設備替代,提高設備和系統可靠性。
環境的本質安全就是應用科學的、先進的隔離閉鎖裝置和安全防護設施,控制危險源,降低風險,同時,使人員能夠遠離危險源,不承擔風險,保證生產環境的安全可靠。
管理的本質安全是貫穿整個生產過程的樞紐,是將人、設備、生產環境、生產技術統一協調的綱領。管理是多層面的,包括安全管理、技術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物資管理、信息管理、檔案管理等等。開展科學安全管理理論的研究,深入認識企業發展全過程中人、設備、生產環境、生產技術等要素的本質和相互關系,建立和完善發電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使之具備本質安全的特質,達成發電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均衡發展與協調。
此外,對于發電企業的生產系統,生產技術認識與技術控制是伴隨整個生產過程的核心工作,安全的最終績效是要以技術能力的形式表現出來。生產技術的本質安全就是組織在存在安全隱患的條件下,應用科學的安全技術,運用系統理論,實施全過程、全方位、多角度的技術管理,對隱患進行技術認識和超前的技術控制和消除,保證安全局面的穩定。
2 風險預控體系建設不能有效落地的原因
風險預控體系建設作為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在哈密煤電有限公司大南湖電廠推行三年以來,還沒有完全和傳統安全生產管理有效結合,呈現出“兩張皮”現象,成了一種管理上的負擔,究其原因,主要是被動運用了體系,沒有主動去做。
(1)個別領導認識不到位,沒有認真學習風險預控體系建設相關知識,不能把風險預控體系建設重要性的理念灌輸到員工中去,致使部分員工一方面認為風險預控體系建設是一套新的管理體系,內容繁雜而難懂;另一方面在思想上不重視,把體系建設當做一種負擔,甚至認為只是安監部或者是安全員的事,沒有將體系建設和日常生產工作有效結合。
(2) 職責劃分不夠清晰,造成體系建設任務分工不能有效落實。首先,安全監督體系和保證體系職責分工不明,兩個體系在職責履行、執行中還不能完全到位,特別是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主體作用未能有效發揮,設備管理、定期工作、技術監督、可靠性管理、缺陷分析、事件分析等工作不能有效納入風險預控體系建設當中;二是職能處室之間存在推諉扯皮,針對體系建設過程中新的管理內容和要求,沒有結合實際工作去學習、理解、消化和吸收,反而推三阻四,致使體系建設不能有效推進。
(3)職工素質參差不齊,新老安全管理文化還不能有效融合。一是一些年齡偏大的職工,對新的安全生產管理念不易接受,加上不能有效掌握自動化辦公系統,影響了體系建設和落地;二是一些年輕職工,工作時間短,對存在的風險隱患不能及時發現,對現場較復雜的故障不能及時進行分析解決,技術技能不能滿足現有的安全生產需要,不具備承擔體系建設的重任。
(4)規章制度雜多,制定隨意性大,造成體系文件不能有效落地。集團公司下發的風險預控體系建設制度本身比較多,加之企業本身的補充規定和細則更是又多又長,延長了記憶和掌握的過程、遵循和落實的時間;而有的部門在編寫體系文件時,沒有結合企業工作實際,直接套用其他單位的管理制度,導致執行上扭曲和不到位。更有甚者,隨意制定規章制度,產生了一個將軍一個令的現象,使制度缺乏連貫性和一致性,員工無所適從,體系建設相關制度無法有效落地。
3 解決風險預控體系建設工作不能有效落地的方法
風險預控體系建設解決了傳統電力系統安全管理方面的諸多問題,有效提高了電力系統安全管理的科學化水平,但是如何在大南湖電廠有效落地,如何與傳統安全生產管理融合在一起,是各級領導干部和每一位職工都應該認真思考、努力完成的工作。
(1)公司領導分別掛帥,任務逐級進行分解。制定年度風險預控體系建設工作方案,進一步細化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將風險預控體系各項管控要素分解、細化、量化工作任務、措施,明確時間進度、工作目標,落實到各級領導、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和員工崗位。同時,將體系建設情況與干部職工績效獎勵以及年終評先相掛鉤,使各級人員能夠高度重視風險預控體系的建設,營造企業主要負責人親力親為、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干部員工人人重視的氛圍。
(2)加強各級人員培訓,提高對本安體系的認識和理解。通過聘請專家講課,駐廠指導以及到其他單位學習等方式,讓全體員工知道并且做到風險預控體系的各項要求,對照《火力發電企業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考核評級標準》,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體系文件,將安全生產工作全部納入風險預控體系建設中,通過不斷改進工作方法,使生產各系統、安全管理各環節、工作各崗位更加完善可靠,使安全基礎管理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3)完善安全技術體系建設,為風險預控體系落地提供保障。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要按照風險預控體系建設要求,把技術監督工作貫穿于工程設計、設備選型、技術改造、運行、檢修、試驗工作的全過程,從源頭控制隱患和危險源;通過修訂、完善技術監督標準,健全技術監督臺帳,提高各項技術監督現場診斷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實現安全生產風險控制;根據設備、技術發展和崗位變動,及時修訂運行規程、檢修工藝規程等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技術管理工作,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