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空間規劃重要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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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空間規劃重要性范文1

1海洋空間規劃體系的基本認知

隨著人類用?;顒拥脑龆?對海洋空間的需求不斷增長,人們逐漸認識到“時間”和“空間”因素在海洋管理中的重要性[1],尤其是在用海程度較高的歐洲,逐漸建立并開始運用了海洋空間規劃[2]。1.1海洋空間規劃。從科學術語定義看,海洋空間規劃是以動態演化著的海洋空間為基礎,以探討海域的特征和規律為依托,協調人與海洋空間之間的關系,對海洋空間的演化提出各種層次的策略,并付諸實施和進行管理的過程性活動[3]。該定義強調策略性,即要達到的目標和愿景;強調過程性,即通過規劃手段變成空間現實;強調尺度性,即從大尺度海洋空間到小尺度微觀海域空間,本質上都是一體的,均屬于人與海洋相互作用的不同尺度部分。從規劃管理定義看,借鑒歐洲區域/空間規劃、歐洲空間規劃制度概要、歐洲區域間計劃對“空間規劃”界定[4],可認為:海洋空間規劃是國家或地區為平衡海洋環境和經濟社會發展,對海洋空間保護和利用結構進行調整和合理布局的管理決策,是海洋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等政策的地理表達;尋求從海洋空間上合理組織人類用?;顒?尋求可持續發展下平衡的區域發展和健康的海洋環境。海洋空間規劃應強調海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用長遠和廣闊的視野來看待海洋空間的開發和保護;強調海洋綜合管理的觀念,綜合考慮政治、經濟、文化和生態環境需求;強調海域或區域海洋的觀念,承認海域差別和區域海洋發展的不平衡,采用相應的措施、政策共同發展,[5]。海洋空間規劃的實質是對海洋空間利用、行業政策協調和政府海洋管制進行超前性的調配和安排[6]。1.2海洋空間規劃體系。《現代漢語詞典》中“體系”的釋義,是指若干有關事物或某些意識互相聯系而構成的一個整體。作為科學術語來講,“體系”泛指一定范圍內或同類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內部聯系組合而成的整體。海洋空間規劃體系是各類海洋空間規劃組成,共同引導、預判、協調并完成人海關系相互作用及海域演化過程,具有邏輯一體性和秩序性的綜合公共管理體系[7],是立足于海洋空間,探索人海關系作用模式,在其基礎上對海洋空間的演化提出策略并付諸過程,同時形成一個完整的策略和調控體系。海洋空間規劃體系不是各海洋空間規劃的簡單加和,而是按照某種結構相互組織、整合,形成層次關系并呈現出特定的秩序,是一系列對海洋空間的作用關系總和。這種內在結構化作用關系是多種多樣的,有的可能是橫向的銜接關系,有的則是縱向的對接關系。海洋空間規劃體系內部各要素、各層次、各分系統之間協同配合,具有整體性、相關性、秩序性和持續性等特點[8]。從制度角度看,海洋空間規劃體系是由各類海洋空間規劃組成的,具有一定邏輯組織關系的管理制度集合,是海洋空間發展與資源環境管制的基礎性機制集合,其本質上也是一種制度[3]。

2海洋空間規劃體系構建的時代背景

一種規劃體系的框架模式可能是歷史總結和歸納的文明產物,也存在對未來發展狀態和時空發展要求的理性假設。構建海洋空間規劃體系,需要認知和探索海洋空間規劃體系存在的時展要求,主要表現在4個方面。2.1落實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空間規劃體系是我國8大生態文明制度之一,是我國規劃改革的主要任務。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首要任務是“強化規劃引導和約束作用,嚴格實施海洋功能區劃,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用海空間”。海洋空間規劃體系的構建是落實和推進“五位一體”生態文明建設及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直接要求和實施載體,統籌各類海洋空間性規劃,全方位、全海域、全過程協調海陸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生態環境保護,是深化海洋資源科學配置與管理、嚴格海洋環境監管與污染防治的根本要求,是我國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2.2實現海洋空間科學開發保護的基礎。海洋空間規劃是各類用?;顒訉徟c監督管理的基本依據和重要工具。海洋空間規劃體系樹立“敬畏海洋、保護海洋”的生態文明理念,構建以海洋空間治理和空間結構優化為主要內容導向,實施全國統一、相互銜接、分級管理的規劃管理體制。理順我國現有多類海洋空間規劃及同一類海洋空間規劃的多級規劃,避免規劃內容沖突,分級落實各級規劃在海洋空間開發與保護中的內容要求,發揮海洋空間規劃對海洋科學開發與保護的基礎性作用,糾正現有海洋規劃側重圍填海盲目擴張和海洋經濟增長的不合理需求,約束和引導海洋空間及海洋資源開發向科學適度有序利用目標發展,保障各類生產、生活、生態用??臻g。2.3推動海洋空間利用協調發展的舉措。海洋空間規劃承認海域差別或區域海洋的不平衡,是國家海洋空間發展的基本指南和全域可持續發展的“藍圖”。海洋空間規劃體系樹立“集聚開發、空間均衡”的發展理念,通過大尺度海洋空間到小尺度微觀海域空間的層層海洋空間規劃協調引導和約束,糾正過去和當前忽視海洋資源環境影響的做法,將海洋環境容量和海洋資源承載能力作為決策的依據和規劃編制的前提條件,以不同海域或區域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社會經濟發展潛力作為海洋空間發展的“指揮棒”,用長遠和廣闊的視野來誘導和倒逼各地海洋經濟發展優化和轉型,實現人海和諧,促進形成全國海洋資源開發和海洋生態安全新格局。2.4提升海洋空間治理能力的途徑。海洋空間規劃是海洋空間治理與決策的重要手段。海洋空間規劃體系樹立“簡政增效”的執政理念,實施海洋空間規劃事權的邊界劃分與再分配,構建明確的海洋空間規劃邏輯體系,包括各海洋空間規劃的地位和作用,避免規劃內容重疊、缺位、“碎片化”及“朝令夕改”,明確各級海洋空間管理事權,理順海洋空間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監管體制,實行海洋空間規劃“一張圖”審批、統一審批依據,簡化行政審批、完善工作程序和方法,從而提升國家海洋空間治理能力和效率。

3海洋空間規劃體系構建的著力點

統一的空間規劃體系具有基礎性、戰略性、綜合性、前瞻性和指導性。海洋空間規劃體系應包括3個基本要素,即長期或中期的海洋空間戰略、不同空間尺度下整合各行業政策的協調方法、處理海洋空間利用問題的海洋治理過程。其構建應滿足海洋空間治理的需求導向,體現國家海洋生態文明意志和國家海洋空間治理現代化。3.1體現海洋生態文明意志。海洋空間規劃體系總體上要對國家海洋總體格局、重要的海洋資源及空間發展問題進行調控。根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健全以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導向的宏觀調控體系,健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格局”的要求,海洋空間規劃體系應體現“海洋資源節約利用、海洋水產品保障、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海洋生態文明意識導向,推進海洋主體功能區建設,突出強調“海洋空間用途管制”和“海洋生態紅線管控”的治理手段,推進實施圍填??偭亢妥匀话毒€保有率的用??偭靠刂浦贫?實施定性(性質)、定用(用途)、定量(規模)、定位(位置)、定序(時序)的“五定方案”治理措施,遵循海洋自然條件的適宜性、海洋經濟發展的可行性、海洋社會制度的可容性、海洋生態系統的平衡性和海洋空間布局合理性的5重約束條件的目標效益最大化[9]和“慎填海、不污海、少占海”的保護意識,合理安排各類生產、生活、生態用??臻g,明確海洋開發和保護“兩個邊界”,實施海洋空間規劃全覆蓋,實現“水清、岸綠、灘凈、灣美、物豐”的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目標。3.2體現海洋空間治理現代化。海洋空間治理現代化包括海洋空間治理組織系統的現代化和海洋空間治理方法方式的現代化,是法治海洋的重要組成部分。海洋空間規劃體系構成應與海洋空間治理組織系統形成對應關系,依據現有海洋治理層級和國家空間規劃層級要求,實行三級行使權責的體制,體現“于事簡便、于法周延”的原則,打破規劃編制和管理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形成海洋空間規劃控制序列。國家以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為主,制定重大發展戰略和空間約束指標,以戰略決策為主;省級以海洋功能區劃為主,較為明確、細致地分配和設定管轄范圍內的生產、生活、生態用海空間以及海洋開發和保護邊界,上落實國家戰略約束指標,下安排市縣微觀管控需求,承擔承上啟下和省級宏觀管理需求;市縣為執行落實者,突出“多規合一”,以“細致化”和“可操作”為原則編制綜合海洋空間規劃,強調規劃的綜合性和實施性,注重海洋公共資源的空間和時間安排,保障上級規劃目標的落實,形成“國家、省、市縣三級規劃,國家、省二級監督,市縣一級執行”的框架組織。海洋空間治理方法方式實行“層層監管、重心下沉、有據可依、各司其職、權責清晰”的現代化行政管理機制。

4海洋空間規劃體系構建的基本路徑

國土空間規劃重要性范文2

關鍵詞 多規合一;改革;空間管控;規劃體系

文/沈遲目前我國有法定依據的各類規劃就有80多種,非法定規劃更是不計其數。

2014年,國家發改委、國土部、環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市縣“多規合一”試點工作的通知》,“多規合一”試點是深化改革的一項要務,旨在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多個規劃的相互融合。這項試點如果廣泛推進,有望強化政府空間管控能力,實現國土空間集約、高效、可持續利用。

多規矛盾由來已久

據城市規劃學會統計,目前我國有法定依據的各類規劃就有80多種,非法定規劃更是不計其數。從分類上看,有綜合性規劃,如發展規劃;有建設計劃型的規劃,如交通運輸規劃、產業規劃;有控制性規劃,如環境保護規劃、生態規劃等。政府、企業的各類建設、管控和治理行為,絕大多數都先編制規劃,規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各類規劃中,發展規劃以及一些地方重要的戰略規劃是由政府甚至是黨代會提出;城市總體規劃由地方政府編制、通過人大審查、再經過有審批權的上級政府組織各相關部門聯合審查后審批;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城鄉規劃管理部門組織編制,當地人民政府負責審批;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則由行業主管部門主持編制和審批。由于各類規劃在實際編制過程中,出發點、實施人、監督者不同,規劃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比較明顯的表現有:不同規劃之間的矛盾,例如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在對城市發展應該占用的土地大小、位置的矛盾;不同地區規劃之間的矛盾,例如京津冀規劃之間的矛盾等。不太明顯但也有矛盾的如環境保護規劃和產業規劃之間的矛盾、水(利)系統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的矛盾、交通系統規劃和城市規劃之間的矛盾等。

由于各種顯性的、隱性的矛盾,法定的、非法定的規劃之間的矛盾,使各實施主體“選擇性”實施規劃的自由裁量權過大,在各地建設當中因為規劃有矛盾而消耗的成本太高。為解決各種規劃的矛盾,國家發改委于2004年就提出在江蘇省蘇州市、福建省安溪縣、四川省宜賓市等六個市縣開展“三規合一”(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試點工作,由于當時規劃在空間上的矛盾不甚突出,上級政府、人大對規劃執行的監督不夠嚴格,使得試點工作并未得到全面推行。直到現在各種規劃之間的矛盾,尤其是各種涉及空間的規劃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成為各地發展建設的普遍障礙。2014年中央新型城鎮化工作會議和新型城鎮化規劃再次提出要開展“多規合一”,在中央高層的重視之下,發改委、住建部、國土部和環保部聯合發文在全國28個市縣開展“多規合一”試點,各地積極響應,“多規合一”的工作才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開。

“多規合一”的新探索和成效

上海、廣州、廈門:幾規合一初見成效

上海實踐的核心是將國土局和規劃局合并,成立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并由其組織編制土地利用規劃,實現“兩規合一”,確保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規劃的銜接。按照堅持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發展方向、空間結構、城鎮布局和重大市政基礎設施安排基本不變的總體思路,依據國家下達的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標,同步實現規劃建設用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落地。

廣州“三規合一”初衷是解決規劃實施層面的問題,以區為單位進行“三規合一”編制,由廣州市統籌。依據發改委確定的建設項目排序,布局建設用地,確定“三規合一”的建設用地規??刂凭€及相關控制線,形成“三規合一”最終成果。

廈門則由市主要領導親自任組長、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梳理調整了現有的各個涉及空間界限的規劃,逐一協調修改實現各類界限的重合,不僅釋放了50多平方公里的“沉淀”建設用地指標,還進一步結合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實現了從項目立案到規劃許可證階段的審批時間由53個工作日壓縮到10個工作日,用地許可階段申報材料由25項減少至6項,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各地目前的普遍做法

各地目前主要還是關注空間界限的整合,通過各種手段把各種規劃的界限統一起來,實現空間一張圖管理。武漢通過規劃和國土局的合并,實現了“規”“土”在編制機構內部的合一。廣東順德則是合并了發改、規劃和統計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再通過完善規劃編制組織、統一技術方法和規劃邏輯基礎來實現“三規合一”。多數地方還是靠成立“多規合一”的領導小組,協調各部門職能所涉及的空間管理界限,實現“一個規劃、一張圖”。這樣做最明顯的成效一是目前所有涉及空間界限的規劃不“打架”了;二是因為規劃統一了,原有“沉淀”的建設用地指標被盤活了,這是各地最希望得到的效果;三是結合行政審批改革,提高辦事效率有了現實基礎。對“多規合一”前景的未雨綢繆思考

城土環合一, “沉淀”的土地用完后怎么辦?

把因為城、土、環不一致而沉淀的用地潛力挖掘出來是目前大多數城市推進“三規合一”工作最大的動力。“多規合一”實現以后,今后的建設用地指標在土地利用規劃中仍然緊缺,僅僅是規劃同時乃至統一編制,并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如何應對不同規劃的不同彈性?

土地規劃當中建設用地指標由國家分配到省以后,國土部還有一定的指標以應急用;而省國土部門給各地分配指標時大多也留15%左右的機動指標。但城市在編制總體規劃時到某個規劃期時用地規模是個定量,在國土管理部門自上而下確定的規模限定下,城市規劃還要確定每一塊土地的具體用途。城市規劃的剛性如何應對土地利用規劃的彈性仍有待解答。

不同主管部門的規劃主次如何區分?

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都提出要相互協調,但又都有一個誰先誰后,誰實際上服從誰的問題。一般后編制的規劃都要把現在已經有的經過協調和批準的規劃作為前置條件,一個規劃因客觀條件發生了變化需要修改,而屬于不同部門主管的其他規劃大多數時候都是不可能同時修編的,要求經修改(編)的新的規劃去服從一個將來也要修編但目前還沒有修編的既有規劃,顯然也是不合理的。

多規不協調的根源分析

不同部門編制規劃的出發點和目標的不同是多規不協調的根源。簡單表述如下: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由政府的發改部門負責編制,是對地區重大建設項目、生產力分布和國民經濟重要比例關系等作出5年計劃規劃,為國民經濟發展遠景規定目標和方向。

城鄉規劃由政府城鄉規劃管理部門負責,主要是為了規范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

土地利用規劃則是為了落實土地宏觀調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其主要任務是確定耕地保護底線、占保平衡原則、建設用地范圍和規模,是自上而下的嚴格的管控規劃。

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編制辦法的上位規劃法《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提到這兩個規劃需要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依據,而這兩個規劃的編制辦法卻沒有明確這點。

環境保護規劃只是在《環境保護法》第13條里提到,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國家環境保護規劃,報國務院批準并公布實施??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規劃的要求,編制本行政區域的環境保護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公布實施?!彪m沒有編制辦法出臺,但不少地方在2年前已經開始試行。

其他行業規劃多數也是以各自為政,比較典型的是原鐵道部“十二五”規劃,在預計“到2015年我國城鎮化率將達到51.5%”的情景下做出了超乎尋常的鐵路建設規劃。

由于“經、城、土、環”四個規劃的內容涉及發展整體部署,范圍覆蓋行政管轄地區,實施采用“政府負責、部門落實”的垂直管理方式,受編制內容、審批機構和監督方式等環節的影響,容易造成規劃內容交叉、標準矛盾、實施分割、溝通不暢等“失衡”或“打架”的現象。

上述四個規劃如果還不拋棄部門管理的狹隘概念,綜合規劃真正做到統攬全局,部門的行業的規劃做到服從整體,科學定位規劃的地位并輔之以技術手段的進步,規劃“打架”的情景將會再次重演。

變革與創新是“多規合一”的根本出路

樹立系統全局思維,建立國家空間規劃體系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全面的國家空間規劃體系是各類規劃依據打架、目標打架、標準打架的根源。國家的整體目標、近期目標,地方的分區目標都沒有建立一個完整的體系,各項規劃即便想找到依據也很難。因此,“多規合一”的順利實施還有待建立國家空間規劃體系,樹立系統的全局思維,解決各項規劃無據可依的現實需求。

各類規劃要擺正位置,各司其職

在發展規劃方面: 《憲法》中明確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最高規劃地位,但其科學性(尤其是各地和各行業的規劃,如前面提到的原鐵道部“十二五”規劃)由于普遍的下位規劃在制定目標時參照上位規劃平均目標層層加碼廣泛受到質疑、對各類規劃的指導和銜接也很有限,而各地發展規劃內容和深度也沒有明確的標準。需要補充空間規劃內容,加強科學性論證,真正起到統領全局、指導分區和行業規劃的作用。

城市規劃要在如何既有剛性又有彈性,增加科學性,減少主觀性方面下功夫。

土地利用規劃本是行業規劃,層層指標疊加的做法看似嚴密卻禁不住拷問。如2000年以后,進入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盡管城市建設用地和農村宅基地占用農田地面積大幅增長,但糧食產量已經實現了“十一連增”,僅僅從節約土地,保住耕地面積底線的原則出發編制的規劃難以服眾。并且建設用地指標的分配一般掌握在上級政府手中,難免出現以偏蓋全、不合理地分解指標的現象。一旦如此,其他規劃如何與之銜接而又保持科學性呢?

目前各地的環境保護規劃還是由各地自行組織編制,除了涉及生態紅線、環境分區界限以外尚未和其他規劃有其他交叉.但實際上并非如此。例如環境保護目標的確定,就不能從當前的水平推導是不是繼續改善,而要以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出發預測未來可能的碳耗、污染物排放等,環境保護規劃如果不結合發展規劃,環境目標可能就是一句空話。一旦用環境目標反饋到發展規劃,則產業負面清單的編制可能就隨著發展規模的擴大而更加嚴格,這樣又會影響到城市的產業結構,要求其他規劃調整發展速度或結構。

其他行業,如水利規劃、交通規劃等不僅要考慮本行業的發展,更應該考慮投入與收益、社會與生態的正負效益之比,以及與當時地方的發展水平匹配的問題。此外,各類規劃技術和方法也要進行大幅度地創新,彌補各自的不足。結語

當前,“多規合一”雖然取得了良好的開局,但僅僅靠近期空間上的統一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尤其是城市建設用地不足的問題。5年后,甚至不到5年,老的問題依舊會產生。真正的“一本規劃”不僅僅是“一張圖”,而是成系統的對未來的不斷修正的、進步的、細化的謀劃。

主要

參考文獻

[1]徐祥民,從立法目的看我國環境法的進一步完善[J].晉陽學刊,2014(6):114-127.

國土空間規劃重要性范文3

關鍵詞:新形勢;城鄉規劃;空間發展;策略

1 新形勢下城鄉規劃發展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1.1 城鄉用地結構問題突出 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一方面提高了人們的生活水平,而另一方面也嚴重的加劇了用地的緊張程度。人口的分布與建設用地的差距引發了一系列的問題:第一,農村建設用地的不斷擴張對耕地和農民的生存空間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極大的激化了城鄉的矛盾,不利于社會的穩定。第二,粗放型的用地方式,造成了大量土地資源的浪費。第三,用地結構的不合理加重了城市的交通擁擠情況,從而使得能源的利用率降低、人們的休憩空間減少,嚴重的降低了人們的生活質量,進而直接的影響到城市土地對產業與人口的吸引力。

1.2 生態環境日益緊張 制約生態環境發展的因素主要有兩個,即我國資源分布不均、結構不佳和環境污染破壞兩種因素。從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我國的缺水問題便已經出現,隨著工業化與城鎮化的快速發展,我國的水資源短缺的情況日益的嚴重,水資源不足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我國土地資源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人多地少,而且平原少、山地多,人均耕地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后備資源明顯不足,因此可以成為建設用地的耕地非常的少。

1.3 城鎮化發展的路徑存在問題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使得區域競爭成為正常的現象,其可以使得生產要素實現優勢積聚,但也會引發收益不均,拉大人們之間的貧富差距。在我國,地方政府的工作表現是與同等級的外部行政單位進行的比較,因此容易存在地方保護主義。這種觀念的存在,很容易阻斷技術和資本的流入,從而限制了當地經濟的發展。除此之外,我國的城鄉土地二元結構的存在也使得地方政府以低價征收農村土地成為可能,城市對農村的圈地運動便由此而展開,而農民為了保護自身的土地權益,便會采取各種的手段,進而引發了城鄉的土地權益爭奪戰,非常的不利于社會的穩定。

事實上,不管是城市之間還是城鄉之間的博弈,或者是區域之間的博弈,都是為了爭取發展的主動權而引發的。這是因為不管是土地還是其他的資源,城市的增值空間永遠都比農村大。

2 新形勢下解決城鄉規劃發展中存在問題的具體策略

2.1 科學合理的利用土地 在2010年年末的時候,我國的《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終于問世,其從宏觀上對我國城鄉空間的開發格局進行了新的部署,依照開發的內容對全國主體功能區的意義,主要有以下特點:首先,城市化的發展要以都市區為重點,同時要包含一定的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第二,農產品生產區要以區域性農產地為重點,同時需要包含限制開發區;第三,重點生態功能區是比較固定的,名錄也非常的詳細。

依照《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基本規定,省級的主體功能區需要覆蓋其所管轄的所有國土面積與海域,同時需要以縣級的規劃為基本單位。由于是以縣級地域進行的規劃,因此其主體功能區與城鄉的規劃上存在很大的沖突。

主體功能區規劃對城鄉規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其區劃的范圍內產業結構的選擇,其主要存在兩種可能性,一方面是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滯后所導致的建設結構布局的不合理;另一方面是主體功能區劃對空間結構的調整與布局。由于主體功能區的規劃編制涉及到評價因素“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展潛力”以及“現有的發展密度”,因此,不同時期的評價結果不可能一樣。由此可知,為科學合理的利用土地,需要制定明確的發展目標,最大限度的減少對新增建設用地的依賴程度;同時兩種不同類型的規劃編制要適當的進行交叉,擴大新增用地的使用范圍和規模??傊?,城鄉規劃在制定編制階段如果能夠對規劃內的建設用地進行集約化評價、實現集約利用,那么就可以有效的指導土地的利用,充分的發掘土地資源的潛力,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

2.2 實現區域城鄉的協調發展 在區域城鄉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為解決發展的不協調問題,必須制定與之相關的政策,并在保護生態環境、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等方面嚴格的遵循。除此之外,還需要創新經濟發展的思路,明確城鄉建設用地的基本標準。當前我國的人均城鄉建設用地呈現了一種基本的擴張趨勢,導致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狀,即新增人均城市用地超過了實際的現實需要。為此,在進行城鄉建設用地規劃時,不能實施一刀切的做法,這種方法不適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們可以通過抑制新增人均城鄉建設用地的數量來實現有效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的目的。

目前,我國的人均建設用地基本上都處于高用地水平,造成了大量的土地資源的浪費,這種用地方式是與當今我國土地資源緊缺的現狀背道而馳的。為改變這種用地現狀,需要對城鄉建設用地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以集約用地為原則,按照不同的人均用地水平對城鄉建設用地進行規劃、設計。

2.3 優化空間結構 城鄉的空間形態體現的是一種價值的追求,同時也具有一定的服務價值。城鄉內部空間結構不但能支持價值取向,同時也能阻礙價值取向,最主要的是要對城鄉空間結構進行科學合理的布局。

事實上,優化環境和降低能源消耗的重點并不一樣,但它們之間卻存在著非常重要的聯系,只有充分的考慮到兩者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實現城鄉空間結構的優化。城鄉空間結構的規劃與城鄉的用地規模、交通布局以及市政基礎等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合理的設施安置既能實現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同時也會避免資源的浪費;城市建設用地的合理規劃能夠有效的降低人們的交通出行,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城市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等問題。

3 結語

綜上所述,新形勢下我國的經濟發展面臨著一系列的空間發展問題,為此,國家出臺了各種的空間規劃策略來應對,但卻沒有取得很好的效果。這說明我國的城鄉規劃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改善,雖然城鄉規劃存在著各種的問題,但是只要我們把握好城鄉規劃的目標與發展趨勢,制定科學合理的城市發展戰略與目標,對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解決,并不斷的完善各種法律法規,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就一定能夠實現空間結構的優化。

國土空間規劃重要性范文4

0.前言

人防工程的一般定義為:在戰爭時具有能抵抗一定武器效應的殺傷破壞,能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防護工程。只有居安思危,才能長治久安。人防工程是提高國家整體防衛能力,提高城市抗御自然災害和防空抗御能力的生命線工程;同時人防工程又是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國內外形勢的發展,人防工程在保留自身特色的前提下,正在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方向發展,逐步融入到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中去。

1.人防工程建設現狀

為適應經濟發展和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過去單純以對空防御的人防工程正在向抗災救災的民防工程轉變。20 世紀60~70 年代,以戰備為目的的人防工程,因在組織上采用“群眾路線”,在技術上強調“群眾創造”,而導致缺乏整體規劃與設計,功能單一,質量低劣,布局與城市建設脫節;人防工程約占地下建筑總數的一半以上。改革開發后,各行各業的工作重點逐步轉移到經濟建設,人防部門于80 年代初開始以平戰結合的形式,或對一些早期人防工程進行改造,或新建一些具有商機的人防工程,發揮人防工程的經濟效益。事實上,早期人防工程因建造年代久遠,質量差,或棄之不用,或因地下環境惡劣,在防漏、防火、通風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某些問題,使用功能難以發揮。新建的人防工程在整體規劃方面與其它地下建筑物協調性差,某些地下建筑物所有者人防意識淡薄,人防工程在地下空間規劃上所占的地位在下降,從某種程度上說,人防工程建設已難以適應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的熱潮。

2.人防工程建設現存問題

2.1 加強人防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目前,人防工程主要歸屬于國家人防委下的各級人防辦管理。在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初期,地下建筑以人防工程為主,地下空間資源開發的經濟利益不明顯,甚至被認為為無利可圖,地下資源管理權之爭矛盾較小,人防工程管理工作較為單純。隨著城市經濟的快速增長所帶來的城市地面空間擁擠,地下空間資源的重要性和優越性越來越明顯,人防部門和其它地下建筑管理部門在地下空間的規劃設計、功能、投資、經營管理等方面或多或少會發生矛盾。人防部門應從國家長遠利益出發,遵守相關法規、條例,堅守人防陣地,在綜合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的前提下,積極發揮自己的行政管理職能。

2.2 提高公民的人防意識人防建設是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增強國家整體防衛能力的重要措施。在和平時期,堅持走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道路,增強城市整體防災救災能力,是人防部門的職責所在。人防部門應通過有關新聞媒體或教育、宣傳等途徑,廣泛宣傳人防工程是城市發展不可或缺的生命線程,增強公民防災救災的自我保護意識,尋求公民對人防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幫助,消除人們對人防工作的某些誤解。

2.3 提高人防部門的自身素質人防工程的開發利用要納入到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中去,是人防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這就對人防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者的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人防部門只有培養自己的專家,加大對地下空間規劃設計、施工、新型建筑材料等科研、新技術開發和教育等的投入,廣泛引進愿為人防事業獻身的科技、管理人才,造就一批高素質的科研和施工隊伍,擁有自身的強大技術支持,才有權利和能力在綜合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資源的領域中對人防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等提出自己的方案而擁有發言權;才有能力搞好人防工程建設,才有能力逐步深化對人防工程的管理和對已建的人防工程進行改造和實施功能轉換。不提高自身素質,沒有強大的技術作后盾,人防部門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的綜合利用領域是很難有所作為的。

2.4 加強對已建人防工程的管理60~70 年代大量興建的人防工程,因選址隨意,規模小,施工質量差等原因,在某種程度上是對地下空間資源的破壞,對后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造成了不良后果。建議人防部門積極開展人防工程的技術經濟研究,建立一套合理評價人防工程質量、功能、經濟效益和平戰結合效果等系統的科學的分析方法和實施軟件,大力開展人防工程改建、拆除等技術研究工作和試驗。有條件的地區和城市,應建立人防工程數據庫,加強人防工程的信息管理和為地下空間資源的開發利用提供信息服務。

2.5 加強人防工程規劃根據各自城市自身發展方向及戰略目標,人防工程規劃應長遠考慮,高瞻遠矚,面向世界,面向現代化,應堅持高起點綜合規劃。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確保人防工程規劃的合理性、科學性和經濟性,從而達到提高城市在災害和戰爭條件下的穩定性和災后城市功能的恢復能力。人防工程規劃還必須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思想,更新觀念,樹立環境價值觀。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正處于經濟高速發展的時期,在這樣的歷史時刻,迅速實現人防規劃等發展戰略的轉變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2.6 廣泛合作既然人防工程是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的一個組成部分,人防部門就應開展與城建、國土、規劃、交通等部門的廣泛合作,積極參與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活動,處理好人防工程與其它地下建筑物相交、相匯、相容等關系,真正貫徹執行平戰結合方針,使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既能保證近期經濟效益、城市功能作用,又能方便地實現功能轉換,保證災時戰時的人防功能這一長遠目標。人防部門還應充分發揮自身長期從事地下空間開發已積累了一定的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經驗等優勢,與相關單位和部門緊密合作,敦促政府加快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的法規建設,制定出權威性的統一規劃。在新的歷史時期,人防部門應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再立新功。

3.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應考慮人防功能

3.1 確保必要的人防工程建設按照國家長期堅持、平戰結合、全面規劃、重點建設的人防建設方針和有關規定要求,人防工程必須在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中保持一定的地位,占有一定的數量。應在確定災害背景的情況下,根據城市留城人口數量,測算各類人防工程的總數量;再根據核襲擊條件下的城市危險區的劃分,以及戰備、社會、經濟、環境等綜合效益的優化,提出合理布局各類人防工程的方案。

3.2 城市建設與人防工程建設相結合對于城市中心、居住區中心和機場、碼頭、車站等城市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心,對外交通樞紐和人群相對較為集中的地區的開發建設,要堅持地上、地下綜合規劃,統一施工,必須考慮防空、防災的地下人員掩護空間,避免自然災害和空中襲擊所造成的人員大量傷亡。在規劃建設城市生命線工程時,如地下水庫、地下輸配電站、地鐵工程、主干輸水管道等,應保證它們有足夠的防災抗震、防空抗毀等防護能力,提高城市綜合抗御災害能力。

3.3 加強地下工程平戰功能轉換的研究工作要積極開展地下建筑工程的平戰轉換規劃、設計、建筑材料和施工等技術的開發和研究工作,做到非人防工程在戰時、自然災害情況下能順利、限時、安全地轉換為地下掩護體。

國土空間規劃重要性范文5

關鍵詞:“四規融合” 實踐創新 經驗總結

中圖分類號:F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2)12(c)-0190-02

多年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之間存在內容重疊、標準矛盾、實施分割、溝通不暢等“打架”的現象。“三規共存,各自表述”使相關聯的政府部門及下屬機構不易適從,降低了規劃實施效能?!叭幒弦弧钡母母锖袈暫芨撸阂皇菍W術界從完善國家規劃體系、明晰規劃邊界和內容、統一數據和規范標準、強化規劃審批和協調制度等多方面,對建立“三規合一”規劃的編制體系、內容、方法和技術標準進行了深入的研究[1~2]。二是我國的一些地方也開始“三規合一”的改革實踐[3~4]。

2004年,蘇州市被國家發改委列入“三規合一”試點市(縣)[5]。在“三規合一”的探索和城鄉一體化實踐中,蘇州市結合地區實際,創新規劃理念,走出了富有蘇州特色的“四規融合”的規劃改革之路。蘇州的規劃創新走在了全國的前列,具有示范意義。

1 “四規融合”的主要內容

所謂“四規融合”,即通過制度創新,加強各類規劃間的融合與協調,充分發揮規劃在區域發展和城鄉建設中的龍頭作用。具體就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依據,將土地利用規劃、城鎮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生態建設規劃有機融合,通過部門之間互通信息,鎮村布局、村莊建設、農業發展、鄉村旅游、水網水系等規劃緊密銜接,促進國土管理、城鄉建設、產業和生態建設的協調發展。

“四規融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指標銜接。規劃前期對經濟增長和人口增長趨勢、土地資源和能源需求平衡、環境影響評價、公共服務需求等進行了深度分析,結合空間容量、環境容量、保障平衡等問題,明確市(區)主導功能定位和重要功能區,做到規劃成果共用、規劃指標有機銜接。

二是項目對接。對產業發展規劃提出的產業結構、經濟發展指標等內容,在城鎮總體規劃修編時落實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用地,同時根據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和地均產出,反過來校核產業發展規劃中經濟發展指標的合理性,通過雙向的校核、銜接,使得規劃中的重大項目實現無縫對接。

三是空間協調。注重與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結合,在確?;巨r田的前提下,按照城鄉建設用地總量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科學布局城鄉各類建設用地;對城鄉空間劃定了禁建區、限建區、適建區和已建區,作為城鎮空間布局的前提,對禁建區原則上禁止任何城鎮建設活動,禁建區包括基本農田、重大湖泊及周邊用地、山體、水源地、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生態濕地等生態敏感區。

2 規劃編制中的創新做法

2.1 加強頂層設計

規劃編制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從統籌城鄉發展全局的高度系統謀劃,加強頂層設計。

首先,蘇州把“四規融合”的編制作為實現城鄉規劃全覆蓋,深入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手段,強化規劃的龍頭地位。其次,明確了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原則、規劃重點和時序,要求四規做到“同步開展、同步完成、同步驗收”和“相互銜接、相互融合、相互協調”。第三,構建規劃編制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縱向上強調“一級政府、一級規劃、一級事權”的規劃層級,橫向上明晰各規劃編制主體部門的分工和定位。第四是試點先行。2009年,蘇州了《蘇州城鄉一體化發展綜合配套改革三年實施計劃》,要求23個先導區首先修編產業發展規劃、城鎮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生態建設規劃,做到“四規融合”,為市域層面實現“四規融合”積累經驗。

2.2 構建協調機制

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綜合配套改革的總體要求,成立由發改委、規劃局、國土局、環保局等三位及城鄉一體化發展綜合配套改革領導辦公室組成的規劃協調小組,由一位副市長擔任組長,負責總體協調;發改委、國土資源管理局、規劃局和環保局等四部門牽頭分別調整修改既有的產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鎮規劃和生態建設規劃;各部門在專項規劃修編過程中,注重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吸納大專院校專家參與前期研究,委托規劃設計研究院等機構參與“四規融合”綜合實施方案編制工作。通過各部門的協調,使得規劃的編制過程成為規劃共識的形成過程。根據“相互銜接、相互融合、相互協調”的工作思路,進行補充調研,階段成果征求各部門意見,使規劃更加符合實際,為功能分區、土地資源利用、城鎮規劃、產業布局、空間管制等規劃內容得到多方認同奠定基礎。

2.3 鼓勵基層創新

加強頂層設計,必須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鼓勵地方大膽探索。規劃政策的生命力源于實踐?!八囊幦诤稀钡木幹品浅W⒅匚』鶎觿撔陆涷灐?/p>

以“鄉鎮十五分鐘上高速”為例,1996年滬寧高速公路蘇州段全線貫通前,沿線鄉鎮就把握機遇,在規劃建設中注重基礎設施特別是交通規劃與滬寧高速銜接,抓住了“道口效應”和“高速經濟”,增強了鄉鎮的競爭力?;诨鶎拥倪@一創新,蘇州提煉了“鄉鎮15分鐘上高速”交通規劃理念,為之后蘇嘉杭高速、沿江高速、滬蘇浙高速、繞城高速沿線鄉鎮的交通規劃提供了借鑒?!八囊幦诤稀本幹萍橙×恕班l鎮十五分鐘上高速”的理念,從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的高度要求所有鄉鎮15分鐘上高速,實現中心城市30分鐘到達各縣級市城區,60分鐘到達上海邊界,120分鐘內到達長三角地區任一城市,逐步完成公路網從適應型向功能型的轉變,從而促進資源要素在城鄉之間、區域之間流通、集聚和優化配置。

此外,像“15分鐘文化圈”、“15分鐘健康圈”“農村社區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等規劃理念都是蘇州基層實踐的生動總結。

2.4 強化規劃落地

規劃龍頭作用能否得到凸顯的關鍵在于規劃能否落地?!八囊幦诤稀钡木幹品浅V匾曇巹澋穆涞貑栴}。

首先,組織機構上要有保障。成立了由副市長掛帥,由發改委牽頭的專門負責規劃銜接、協調和監督的機構,為規劃落地構建組織保障。第二,“四規融合”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依據,強調空間對接,在規劃界限、功能區劃、用地指標等空間指標上實現無縫對接,確保規劃在空間上落地。第三,“四規融合”實現由技術型規劃向綜合型政策規劃轉變,將關注點轉向促進和維護社會的公平、和諧、可持續發展上來,實現城鄉發展效益的最大化、最優化,促進城鄉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另外,“四規融合”擴大了公眾參與的廣度和深度,充分發揮社會各群體的參與作用,把不同利益群體的發展需求落實到具體地塊和具體項目的規劃制訂管理之中,增強了規劃的兼容性和適應性。

2.5 突出產業支撐

規劃引領產業發展,產業支撐規劃落實。蘇州“四規融合”規劃編制的另一創新做法就是突出了產業對規劃的支撐作用?!八囊幦诤稀币試窠洕蜕鐣l展規劃為依據,突出了產業發展規劃的中重要性。《三年實施計劃》要求各先導區必須編制產業發展規劃,沒有編制產業發展規劃的先導區在績效評估中將一票否決。其他各類規劃編制中必須協調好與產業發展規劃的關系,沒有產業支撐的規劃無法通過審批。

3 規劃實施中的創新做法

3.1 制定實施路徑

“三分規劃,七分實施”。首先,加大“四規融合”的宣傳力度,提高對規劃實施的認識,切實解決好“重規劃制定、輕規劃實施”的問題。其次,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八囊幦诤稀钡膶嵤┦且粋€長期的過程。不僅要制定近期建設規劃,還要將近期建設規劃分解成一個個年度實施計劃,將藍圖式規劃轉變為滾動式規劃,將技術文件轉化為管理文件,從而使規劃通過年度實施計劃安排予以落實。第三,完善相關政策法規體系。蘇州制定的《蘇州城鄉規劃條例》和城鄉一體化綜合配套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為“四規融合”的實施提供了政策保障。第四,理順“四規融合”實施管理的體制。完善規劃委員會的決策機制,堅持規劃集中統一管理,設立規劃管理機構,充實必要的人員并將“四規融合”編制和實施管理所需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為“四規融合”實施管理提供堅強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

3.2 健全鄉鎮規劃管理機構

“四規融合”在實踐過程中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鄉鎮規劃管理方法,提高規劃管理人員素質,加強規劃隊伍建設,強化規劃實施,確?!八囊幦诤稀庇行蛲七M,服務城鄉一體化綜合配套改革的大局。

鄉鎮管理普遍存在著人員編制少且流動性大、年齡結構老化、專業素質不強等現象,規劃人才嚴重缺乏,不能適應“四規融合”新規劃方法的管理要求。同時,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邊界逐步向鄉村擴展,在征地、拆遷過程以及行政審批和行政訴訟案件中,由于缺乏規范的管理手段和專業化的人員,導致極大的資金浪費和工作效率的低下。蘇州以“四規融合”規劃編制為契機,加大了對鄉鎮規劃機構的改革力度?!度陮嵤┯媱潯分幸蟆俺青l一體化發展綜合配套改革先導區在年內(2009年),一般鎮在2010年底前,將鎮級管理機構配置到位”。

3.3 目標考核管理

2006年7月,蘇州正式運行“城鄉規劃效能電子監察系統”,在新的平臺上建立了領導和督察推進機制,實現全市上下聯動,推進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在城鄉一體化全面推進的新形勢下,蘇州組織專家以“四規融合”的新理念編制考核指標體系,加大了對規劃編制、實施效果的評估力度?!八囊幦诤稀弊⒅匾巹澋膭討B性,在規劃期內確定目標、任務,逐步實施,分步推進。通過對各項目標年度完成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監測預測,評估規劃實施效果及各項政策落實情況,找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明權確責,推動規劃實施。

參考文獻

[1] 張偉,徐海賢.縣(市)域城鄉統籌規劃的實施方案探討[J].城市規劃,2005(11).

[2] 郭耀武,胡華穎.“三規合一”?還是應“三規和諧”—— 對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規劃的制度思考[J].廣東經濟,2010(01).

[3] 余軍,易崢.綜合性空間規劃編制探索—— 以重慶市城鄉規劃編制改革試點為例[J].規劃師,2009(10).

國土空間規劃重要性范文6

【關鍵詞】土地管理;城鄉規劃;影響分析

國家經濟建設環境的穩定,其與內部城鄉空間規劃體系的健全密不可分,在這個過程中,城鄉規劃建設體系是一種重要的模式,為促進我國的現代化經濟建設的穩定有序發展,我們需要進行城鄉規劃建設系統的健全,從而實現與土地管理環節的有效協調,以此促進國家經濟建設的穩定推動,保證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

1、關于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環節的分析

隨著經濟的快速有序發展,我國城鄉規劃建設也在迅速發展。我國在建設現代化鄉鎮、城市的過程中對土地管理方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財產和生產資料,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離不開土地管理。我們可以通過分析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影響,找出如何統籌推進土地管理和城鄉建設的方法,以此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

城鄉規劃是各級政府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是以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根本任務、促進土地科學使用為基礎、促進人居環境根本改善為目的,涵蓋城鄉居民點的空間布局規劃[1]。所以說,這是一項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的工作,涉及了政治、文化、經濟等各個領域,是城鄉建設的基礎。土地資源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是經濟發展的保障,是和城鄉規劃建設密切相關的。

首先,在當代城鄉規劃建設過程中,由于相關內外因素的影響,不能確保該規劃系統環節的穩定運行,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不利于城鄉規劃系統的健全。在實際工作過程中,越來越多的人追求利益,甚至為求利益不折手段,而他們往往看到的只是眼前的利益,比如對環境的污染、對土地的破壞等。對于土地這一無形資產來說,它的價值基礎是比較大的,往往開發商需要投入很大一筆資金,加上資金的周轉期比較長,就使得很多開發商不顧氣候和土質等問題,直接進行開荒,不予環境的適應性全面考慮。一邊退耕還林,另一邊卻毀林開墾,導致占補不平衡,從長遠來看會嚴重影響生態環境,破壞我們的生存要素。

其次,城市規劃建設過程的深化,離不開對其土地管理環節的優化,這是城鄉規劃建設系統得以穩定發展的需要,由于其土地管理環節的缺乏,就不能確保其城鄉規劃體系的健全,就容易導致一系列的難題的出現,目前來說,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的素質存在一定的問題。土地管理是一項十分復雜的工作,涉及很多方面的內容,當中使用到的技術也很多,這也就使的一些開發商為節約開發成本而偷工減料,使用不合理的技術,導致了土地管理質量的降低,影響了城鄉規劃建設的進程和質量。

第三,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影響土地管理環節的因素是比較多的,比如土地管理的投資主體過于單一。在我國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的投資主體是政府,其在我國土地開發的整理工作中發揮著向導和主渠道的作用。我國政府投資力度有限,難以包攬土地開發這筆龐大的資金,所以需要拓寬資金來源,多元化投資主體。

第四,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的規劃管理缺乏靈活性和穩定性。在不同的時期、 不同的環境,土地利用的側重點是不同的,這需要依據實際情況和對未來的科學預測進行適當地調整,但事實上很多只是在原來的基礎上做表面文章,實質上一成不變,與現實脫節[2]。但靈活性不代表可以隨意調整,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需要的是穩定,而這正也是現實中所缺乏的,規劃的不穩定既損害了規劃的權威性,同時也無法達到保護耕地及發展經濟的目的。

2、完善城鄉規劃建設中土地管理的對策

首先,土地開發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需要較高的技術支持與人員的專業素質。而構建一支高素質的土地開發專業技術團隊是確保土地開發建設工作高效率、高水準完成的必要條件。針對于我國的這種現況,應該通過不斷地加強新技術應用培訓,來提高專業土地開發管理人員的專業性,以此保障土地開發的科學性與先進性。與此同時建立一套嚴格的、專業的考核與認證制度,定期地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核與認證,從而使專業人員不斷充實提升自己的能力與水平。

其次,在進行城市規劃時,對于已有的土地規劃要綜合地、全面地考慮當地的實際環境情況,進行合理的規劃與開發,建立生態型的開發管理制度。深刻地分析土地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中的問題與矛盾,相應地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站在全局的高度上,充分地認識到土地與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積極做好相關的工作。結合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預測對城鄉規劃進行相應的調整,保持好城鄉建設土地規劃管理工作的靈活性與穩定性。

第三,構建多元化的投資主體,拓展資金的來源,以確保土地開發的前提條件。根據不同投資者的不同心態、目的,以土地為結合點有效地融合政府、企業、個人這三個投資主體。

第四,對于土地管理工作,要做好土地的利用規劃,做好一切編制規劃的事前工作,編制規劃報告,使其有效地解決城市規劃與市場脫節問題,解決信息不對稱、更新不及時等問題,以保證土地的正常使用,保證國家相關政策的有效落實,實現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

第五,從系統的角度加強和完善土地規劃功能,使其與城市規劃建設的方向、速度相協調,以促進土地資源的節約利用,并尋求集約緊湊的布局模式,強調內涵發展,杜絕形象工程。從城市的科學合理布局、交通運輸功能之間的聯系出發合理確定城市化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土地規劃[3]。

3、結論

城鄉總體規劃是較長一段時期內城市、鄉鎮發展的總藍圖與總部署,其中包括規劃中所需要的土地數量、用途及位置分布。這需要土地規劃管理工作的全力配合,給予數量和結構上的保證,并且盡量使有限的土地發揮出其最大的效用,達到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從而避免指標的浪費。當然隨著目前城鄉規劃建設的飛速發展,我國的土地管理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這些都將直接影響到城鄉總體規劃的進程,影響到土地的使用效率,影響到空間資源的合理利用及其配置的優化。所以,我們還需要不斷地探索,不斷地改進,以使城鄉規劃建設與土地管理工作協調發展,促進社會的經濟發展與進步。

參考文獻:

[1]于精杰,劉志麗. 城鄉一體化建設中土地管理問題思考[J].技術與市場.2012, 19(9);

[2]田純.土地規劃存在的問題與發展探討[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2,3

[3]賈莉.淺談城鄉規劃建設與土地管理[J].國土資源.2012,1(46);

作者簡介:

朱雪妍,女,遼東學院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專業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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