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人員安全工作計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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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人員安全工作計劃

圖書館人員安全工作計劃范文1

一、2009年學校下達工作任務

根據學校2009年黨政工作要點的總體要求及2009年學校主要工作任務分解,2009年學校下達工程造價辦公室工作任務:

(1)做好新建工程預算工作,并在工程開標前一天完成;

(2)做好已竣工工程決算工作,并在收到竣工結算資料后,依據工程類別及工程體量,在30-60天內完成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3)做好在建工程的工程造價控制管理工作。

對照學校下達的工作任務,結合工程造價辦公室(以下簡稱造價辦)工作職責。造價辦對2009年工作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任務落實到人,同時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及完成時間與質量。

二、2009年工作任務完成的基本情況

(一)新建工程的工程預算及審核工作

列入造價辦年度工作計劃內的工程預算任務,已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部完成(工程項目共計7項,其中年度工作計劃外一項)。

1、北校區綜合實驗樓工程;

2、北校區圖書館改擴建工程;

3、西校區教師新村(十三棟)工程;

4、校本部行政辦公樓工程;

5、北校區學生公寓13#-18#樓工程;

6、西校區運動場工程;

7、校本部網絡中心改造工程。

上述工程累計的預算總造價為11408.7 萬元(詳見附表三)。

(二)竣工工程結算審核工作

列入造價辦年度工作計劃內及計劃外的工作任務,已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程項目共34項。

上述工程累計的工程結算總造價為7508萬元,經造價辦審核審定數為5980萬元,核減數為1528萬元,平均核減率為20.35%(詳見附表二)。

(三)在建工程的造價控制管理工作

造價辦始終把工程造價全過程跟蹤控制和審核的理念融入到在建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各個環節,合理控制工程造價,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此項工作主要包括:工程月進度款審核和在建工程的造價跟蹤控制和管理。

1、工程月進度款審核工作

依據工程進展,按時完成各項工程的月進度款審核共24項,施工單位累計申報月進度款為8035.64萬元,監理單位審核進度款為6273.45萬元,造價辦審核核定進度款為4805.8萬元,建議項目管理部門支付進度款4654.7萬元(詳見附表三)。

(1)北校區綜合實驗樓工程;

(2)北校區圖書館改擴建工程;

(3)西校區教師新村(十三棟)工程;

(4)校本部行政辦公樓工程;

(5)北校區學生公寓13#-15#樓工程;

(6)北校區學生公寓16#-18#樓工程

(7)西校區運動場工程;

(8)西校區醫學樓工程(已竣工驗收);

(9)西校區圖書館工程(已竣工驗收);

(10)校本部教師新村1#-4#樓工程(已竣工驗收)。

2、在建工程施工過程的工程造價跟蹤控制與管理工作

(1)北校區綜合實驗樓工程;

(2)北校區圖書館改擴建工程;

(3)西校區教師新村(十三棟)工程;

(4)校本部行政辦公樓工程;

(5)北校區學生公寓13#-15#樓工程;

(6)北校區學生公寓16#-18#樓工程;

(7)西校區運動場工程;

(8)西校區醫學樓工程(已竣工驗收);

(9)西校區圖書館工程(已竣工驗收);

(10)校本部教師新村工程(已竣工驗收);

(11)校本部南大門東側圍墻及游園工程(已竣工驗收)。

參與上述項目的工程變更方案確認和施工現場勘驗、工程材料的詢價、招標及工程驗收等工作。

三、其它方面的主要工作

1、加強隊伍建設,注重抓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高。

今年五位同志參加專業繼續教育,其中又有兩位同志獲得監理工程師證書,一位同志通過XX年造價工程師考試。

2、制度建設方面

(1)參與學校《安徽理工大學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工作規程》文件的草擬工作;

(2)為使管理工作逐步達到規范化、制度化。

今年結合造價辦工作制定了以下有關制度:

a、《工程造價辦公室工程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跟蹤控制管理工作規程》

b、《工程造價辦公室工程月進度款審核工作規程(試行)》;

(3)結合造價辦的具體工作,進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實施細則。

上半年對《工程造價辦公室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實施細則(修訂)》進行了修訂。

3、依據地方政府部門公布的常用建筑材料價格信息,建立常用建筑材料價格信息庫,有利于工程結算審核;

4、為做好與社會溝通及宣傳學校,XX年上半年建立造價辦網頁;

5、繼續認真做

安全保衛與消防安全及保密工作。

(1)依據《安徽理工大學安全保衛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書》、《安徽理工大學消防安全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書》、《工程造價辦公室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實施細則(修訂)》中的有關要求,結合造價辦工作任務與性質制訂有關規章制度。如《工程造價辦公室安全保衛與保密工作制度》、《工程造價辦公室安全保衛與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2)進一步修訂安全保衛及消防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3)逐級逐崗簽訂安全保衛、消防安全與保密工作責任書;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竣工工程驗收已投入使用,但施工單位的結算書仍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直接影響工程竣工結算時間。尤其部分工程中的分包工程(消防、幕墻等)在主體工程已審核結束后,分包部分的結算仍遲遲未報送我辦,造成整個工程不能進行完整決算。

2、在審核過程中與施工單位遇到工程材料簽價、變更手續不完善,重大問題的爭議等,雙方為各自的利益相持不下。為了維護學校利益,據理力爭,造成工程結算審核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附件一:造價辦XX年工程預算任務完成情況一覽表

圖書館人員安全工作計劃范文2

一、將認真抓好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切實保證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作為本單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本人將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將指定一名消防管理人或兼職消防員具體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將建立健全逐級的崗位防火責任制(包括領導責任制),切實作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三、將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嚴格執行各項法律和校規,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和保衛處消防科的指導、檢查和督促。主要做到:

1、 要制定消防工作計劃,要組織落實各項消防管理措施,要認真作好消防工作的年度總結。

2、 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檔案。對重點防火單位和部位要建立健全專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墻張掛。要建立專項的消防安全工作檔案,日常的防火安全檢查要有記錄,并裝進檔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3、 要認真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消防培訓,做到本單位師生員工熟悉“二知三會”,即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會報警、會疏散自救和會協助救援。

4、 要加強對師生員工(含聘用的臨時工)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到不拘形式、反復強調;做到愛護消防器材、學會使用、維護和保養;重在經常性教育和管理,嚴禁未經批準的明火作業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和在禁煙區吸煙等。

5、 要指定專人做好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和管理工作,保證各類消防器材及設施能夠正常使用。

6、 凡是在公共聚集場所開展各類大型活動,舉辦單位應按《集美大學大型公共活動報批表》的規定進行報批,并制定詳細的應急處置方案,要確保安全出口暢通無阻,保證應急時人員能夠及時疏散,

7、 要加強本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特別要重視節假日期間的防火安全工作,節前要認真抓好安全檢查工作,尤其要查找消防安全方面的漏洞和火災隱患。要求主抓的重點部門、部位包括:校部大樓電梯、各片區食堂的油爐、煤氣、建筑或裝修工程的易燃材料、違章用電、電焊設施、電機供電,各類文件、財物、資料倉庫、學生宿舍[含各院(系)、學生在校外租賃的宿舍]、廚房餐廳、圖書館、檔案室、工商院報告廳、藝術學院音樂廳、財院小禮堂、體育場館、教學大樓實驗室、國交和財稅接待中心、網絡中心、以及校內印刷廠等人員集中的場所。要做到經常而全面的防火檢查,力爭早發現早整改,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實消除火災隱患,確保萬無一失,共創“平安校園”。

圖書館人員安全工作計劃范文3

第一條學院消防安全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院長領導下的逐級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院長為學院消防安全責任人,分管院領導為學院消防安全管理人,院內各二級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第二條依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成立學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院領導任組長,機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消防辦”),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消防法規和省、市、學院的有關規定,擬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與院內二級單位責任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三)組織和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學院及院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向存在火險隱患的單位下達《火災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四)組織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有計劃地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消防滅火技能,做到“四知”,即:知火警電話,知重點部位,知消防水源,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五)組織學院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的配備、更換、維修和保養,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檢查,保證消防設施、器材、標志的完好。

(六)建立和規范學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檔案。

(七)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學院內發生的火災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全院各二級單位要按照轄區范圍,積極主動地抓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確定本單位及各崗位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組織和協同保衛處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定期檢驗和維護,保證其完好、有效。

(四)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組織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技能;制定消防和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熟悉其內容和要求。

(五)若發生火災要及時報警并全力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六)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

(七)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的消防檔案。

第四條院內各單位應當按下列分工,對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一)消防給水管網、地下消火栓由保衛處負責。

(二)公共場所、教室和職工住宅區、學生公寓的消防設備(消防箱、水帶、水槍等)、滅火器材由后勤集團負責。

(三)配備到各單位的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由使用單位負責保管。各單位要愛護消防器材和滅火工具,不得挪用或它用,對無故損壞的要按價賠償。

第五條學院內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要按照如下要求及規范,認真負責地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一)學院動力和照明用電必須由持證電工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二)除教學、科研、生產必須外,禁止單位和個人使用電爐和大功率電器。

(三)職工住宅區和學生公寓是防火工作的重點,有關管理部門應經常檢查電線、插座的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嚴禁在樓道內堆積雜物和生火做飯,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嚴禁在學生公寓存放和使用大功率電器及其它燃器具,違者予以收繳。

(四)辦公室、實驗室、食堂等場所的電器設備要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人走電斷。

(五)嚴禁在計算機房、高精密儀器實驗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實驗、生產用氣體鋼瓶必須遠離火、電和其他熱源。

(六)嚴禁在院內任何地方焚燒廢紙、樹葉等雜物。

(七)圖書館、檔案室、資料室是收藏各類圖書報刊和檔案資料重地,是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備齊滅火器材,加強安全巡視,嚴禁明火、吸煙。

(八)食堂的廚房內必須設排煙、通風設備,及時清除排煙通道內的廢油;食堂工作人員油炸食品時必須有專人看守,鍋內油不得太滿,防止溢出遇明火燃燒。

(九)鍋爐必須經專業機構審驗合格后在核準使用期內使用,落實專人定期維護保養,鍋爐工必須持證上崗,規范操作,嚴禁無證上崗。

(十)生產、印刷、修理車間可燃物品多,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明火作業,焊接操作必須在指定地點進行。

(十一)學院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裝飾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的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審批手續要齊全,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十二)院內禮堂、體育館、活動中心、舞廳等公眾聚集場所的主管單位是防火責任單位。上述場所必須設有兩個以上安全出口,保持消防安全通道暢通,并配有應急照明燈和明顯的疏散標志;電氣設備有專人負責;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公開張貼,嚴格執行;舉辦大型的集會、舞會等活動,主辦單位應事先向保衛處報告,并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按規定配足滅火器材。

(十三)院內商店、餐廳及其他經營網點的主管單位或出租單位是防火責任單位。主管單位或出租單位必須與使用單位或個人簽訂防火責任書,報保衛處備案,并對其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各經營網點必須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第六條若不慎發生火災,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為報警提供便利。失火單位和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做好撲救工作。校衛隊是學院的專職消防隊,在保衛處的領導下負責全院范圍內的防火和火災撲救工作。

第七條獎勵和處罰:

(一)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院消防辦提出意見,院防火責任人審批后給予表彰獎勵,發給證書和獎金。

1、及時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發生的。

2、認真落實公安、保衛部門下達的火災隱患整改意見,采取有力措施,在規定期限內整改,防止火災發生的。

3、發現火險或初起火災,迅速撲救,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4、積極開展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各項防火工作都達標的。

5、在滅火戰斗中,表現突出的。

(二)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問題的單位或個人,由院消防辦責令其雙倍賠償被損毀的消防設施或器材。

1、故意毀損消防設施、器材的。

2、消防器材保管不善,丟失、損壞的。

(三)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問題的單位或個人,對單位主要責任人、消防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經濟處罰由院消防辦提出意見,報學院防火責任人審批后由計財處執行。

1、火災隱患整改不力而造成重大損失的。

2、忽視防火安全工作,發生火災事故的。

3、新建、擴建、改建、裝修工程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驗,隱瞞不報發生火災,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圖書館人員安全工作計劃范文4

【關鍵詞】消防安全 高校 現狀 預防對策

【中圖分類號】D63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810(2013)20-0196-02

高等院校作為培養高等人才、開展教學科研的重要場所,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院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運行、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以及廣大師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都依賴于良好而又安全的校園環境。尤其是近年來,在國家大力發展教育產業的背景下,中國高等教育不斷發展,高校的規模和人數不斷擴大。

但是,高?,F在的消防安全環境和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卻與日益擴大的高校校園不相適應,高等院校的消防安全問題日益凸顯。在高校,一旦發生火災事故,不僅僅只是攪亂學校的教學秩序,同時也會對廣大師生甚至是國家的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當今高校消防安全的現狀,指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幾條預防對策。

一 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現狀

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高校消防安全作為高校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高校的安全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與此同時,高校校園的和諧穩定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消防安全是建設和諧穩定、平安健康的校園的重要環節。近年來,盡管高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引起了不小的重視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和發展,但是發展背后也存在著較多不足,仍存在薄弱環節,現狀堪憂。

1.高校老式建筑多,設施老化現象嚴重

許多高等院校建校久遠、歷史悠久,老式建筑較多且年代久遠,存在著較大的火災隱患。這樣的老式建筑大多是磚木結構,設計布局上存在著明顯的不合理性,不僅沒有完善的防火技術,也沒有暢通的消防安全通道而且房屋建筑內多為明線鋪設的電源線,設備老化嚴重,這樣的環境下一旦發生火災,火勢將會快速蔓延和傳播。

近年來,隨著中國高等教育不斷發展,在學校不斷擴大招生規模的同時,眾多高校也在通過不斷修建新校舍來容納日益增多的師生。高校在修建學生公寓、教學樓或實驗室時有很多建筑并沒有達到消防安全的標準,竣工后使用前也沒有經過相關消防部門的審核、驗收,因此使得新建筑留下了眾多安全隱患:防火間距不足、易燃材料大量使用在內部裝修上等。與此同時,很多教學樓和學生公寓在修建時,為了節省成本,只有一個樓梯和安全通道,走廊里和樓梯間也沒有設立安全通道的指示牌和應急照明燈。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學校還采取了眾多不利于安全疏散的措施,如安裝防盜門窗,這將嚴重影響著火災事故后的安全疏散和救援;人為的在走廊里增設隔墻或在樓梯口處增設鐵門,直接導致疏散通道減少。上述的這些行為在發生火災的情況下,將很大程度上阻礙受困人員的疏散和救援。

2.高校超負荷用電現象嚴重,學生用電管理混亂

新時期,高校的辦學規模不斷擴大,同時伴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科技的日新月異,為了最大限度提高學生在校的生活、學習質量,學校在學生公寓內增添了許多電器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等,學生現在也是幾乎每人一臺電腦。學生公寓內,學生為了使用電腦、電熨斗、電吹風、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的現象也十分嚴重,將多個插頭同時插到一個電源座上,在插頭上再套插座等。這些現象在造成用電量猛增的情況下,也使得電力設備處于超負荷的狀態,加之老化的電器線路,極容易造成火災。

除了學生公寓,學校還有眾多微機室、實驗室,室內基本采用的都是幾十臺電腦共用一個插座,這使得電路、插座等都處于一種超負荷運轉的狀態。同時,學校食堂用火、實驗用火等,如果不能妥善管理這些火源,就會釀成火災。

3.消防意識淡薄,消防安全知識不普及

根據調查顯示,近幾年來高校頻發火災事故,而這些火災的發生許多都是由于廣大師生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違章使用電器等造成的。多數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淡薄,缺乏關于火災撲救的常識和逃生自救的技能,在火災發生時,驚慌失措,不懂逃生技巧,盲目逃生,甚至于忘記報警,從而喪失了滅火救援的最佳時機。

廣大師生消防安全意識的淡薄在很大程度上緣于學校對消防安全教育及工作的忽視。一些高校將更多的精力放在科研、教學上而忽視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很多消防工作也都是流于形式。還有很多高校沒有消防滅火器材,也缺乏專職的消防人員,義務的消防組織之間聯系不緊密,消防活動和消防安全教育也很少開展。高校的消防檢查也并沒有深入貫徹落實,對于發現的隱患也經常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還有許多高校的相關部門管理人員也缺乏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認識。大多數管理人員僅僅將消防安全工作和掌握滅火器的使用聯系在一起,認為熟練使用滅火器就是落實了安全消防工作,并且對防火安全檢查、用電管理、安全通道的使用等工作缺乏必要的認識,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也缺乏警惕性和察覺性。

4.消防設施配備不足,消防安全通道不暢通

伴隨著高等教育的不斷發展,學校的辦學規模不斷擴大,在校師生人數遞增,隨之而來的就是火災隱患的增加。但是,高校的消防設備和器材的配備卻滯后于高校規模擴大的速度。許多建筑,尤其是老式建筑內缺乏必要的消防警示標志,滅火器和消防栓的配備數量也不足,有的建筑內甚至沒有消防水源,一旦發生火災,即使室內配備消火栓,也往往會因水源不足的原因,從而耽誤了最佳滅火時間。

學校的一些重要建筑場所,如圖書館、計算機中心、實驗室等,往往用電量大、人員密集。這些場所本應按照相關的消防安全要求安裝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但是由于各種原因卻沒有安裝設置。有的是因為安裝的年代較為久遠,已老化,無法正常使用,基本上都處于癱瘓狀態。學校為了節省開支,不愿意在消防設施上投入太多資金,導致這一系列的安全隱患始終威脅著消防安全。

有的高校為了便于對學生的管理,關閉了消防安全出口,同時為了防止夜間偷盜情況的出現,晚上往往會將安全門上鎖并加設安全防盜門。一旦發生火災,這些少數的安全疏散通道會嚴重影響人員的疏散,同時也使得滅火救援工作很難順利開展。

二 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幾點對策

積極營造一個良好的安全消防環境,即使保證學校正常有序地教學、工作秩序,廣大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需要同時也是構建和諧校園的需要。高校校園一旦發生火災,將會對學校甚至是國家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將其納入自身的工作計劃和管理中,從而更好地構建和諧校園。

1.擴大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施配備

想要杜絕火災的發生,避免重大事故的出現,首先要保證消防安全設施配備的完善。高校應將消防安全工作所需的經費列入學??傞_支計劃中,設立消防專用基金。在用電量大、人員密集的場所,如圖書館、實驗室、學生公寓樓等地應設置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并做好這些消防設施的日常保養工作:定期檢測消防設備、做好自動滅火器等設備的維修,保證應急照明燈、安全通道等指示設施的完好無損。在新建宿舍樓或辦公大樓時,在頂層設計建立消防水池,從而有效地解決滅火救援時水源不足的問題。只有保證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才能真正做到人力、物力、財力有所保障,才能最大限度上保證高校的消防安全。

2.加強消防安全宣傳力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

高校在抓好教學、科研的同時,應加強對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宣傳工作作為防火工作的重要環節,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高校在做好消防宣傳工作的同時,要將學生的消防知識教育和學生的能力教育聯系起來,同時還要與學生的文化教育結合起來,使得消防知識能真正深入課堂教學中去,從而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消防意識,增強師生的防火、滅火以及現場逃生能力。

同時,高校應充分發揮眾多學生社團的力量,成立專門的消防安全協會,定期開展講座、攝影展等活動,讓學生真正置身于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中去,落實到實際當中,在行動和實踐中提高自己。通過開展一系列消防知識競賽、演講比賽或播放消防宣傳片、參觀消防中隊、逃生演練等活動,將宣傳工作進一步深入下去,從而提高廣大師生的科學知識、消防技能,不斷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質。

3.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實施安全責任制度

大火無情,一旦發生火災,將會對學校甚至是國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各高校一定要加強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并有效地逐級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最近幾年來,上至國家,下至地方各級政府都在消防安全工作上投入了大量精力,出臺了一系列關于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的出臺為我們的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提供了準則和依據。高校要積極建立起分工明確、責任到位的安全責任制,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責任。通過逐層建立的責任制,真正達到在其位、履其責的效果。

4.加強高校用電制度管理

高校大學生為了使用電腦、電熨斗、電吹風、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的現象十分嚴重。這些現象除了造成用電量猛增外,也使得電力設備處于超負荷的狀態,加之老化的電器線路,極容易造成火災。因此,加強高校的用電制度管理尤為重要。

高校應建立起完善健全的用電用火制度,同時還要定期對校內的線路進行檢查,防患于未然。禁止師生私自使用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電器設備,教育學生要自覺地遵守相關的用電管理制度,不私自接拉電線,不超負荷用電,不破壞消防設施,真正做到人走斷電。學校要進行定期檢查,檢查的重點應放在學生公寓、圖書館、實驗室、餐廳等用電量大、人員密集的地方。與此同時,還要定期檢查、維修老化、存在故障、有安全隱患的線路,從而解決存在的這些安全隱患。

火,是一把雙刃劍?;鸬恼Q生推動了社會的進步與發展,為人類帶來了溫暖與光明。如果一旦利用不好,就會釀成火災,不僅會給國家和公民的財產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還會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安全。高等院校作為培養高等人才、開展教學科研的重要場所,是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人才儲備庫的各高校,應充分認識到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復雜、系統的工作,需要各部門的配合與協調。學校管理部門要將消防安全工作放到重要的位置上,加大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施配備,同時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做到消防安全責任制。相信通過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校園的消防安全工作一定會取得滿意的效果。

參考文獻

[1]張力、于霞.淺論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J].濟南職業學院學報,2007(5)

[2]東方文慧、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手冊[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12

圖書館人員安全工作計劃范文5

護林防火員職責保證書

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森林火災,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萬載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第1號令的要求,特制訂鵝峰鄉護林防火員職責:

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

2、刷新保護好本村內的森林防火宣傳標語、標示牌等。

3、對本村內的重點人員(精神病患者、聾、啞、癡呆人員)進行重點看管、教育。

4、森林防火期,嚴格執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嚴禁在林旁山邊燒田塍、燒土坎、燒火土灰,發現情況,及時制止,對出現上述情況,護林防火員可對當事人罰款500,野外用火罰沒所得可提取10%作護林防火員工作經費。對形成火警和火災的要及時向鄉林政辦匯報,并協助林政辦依法查處。

5、森林防火員晴天每天上午9至11時,篩鑼一次,并到較高地方觀察本村內有無起煙、冒火情況,確實把事故苗頭控制在萌芽狀態。

6、護林防火員每月工資150元,時間從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7、鄉政府將加強對護林防火員的嚴格管理,鄉林辦實施對全鄉的護林防火員進行工作督查。每發現一起野外用火,未造成損失的,扣工資10元,發生一次火警、火災,在5畝以上,扣工資50元,6至50畝以內,扣工資100元,50畝以上,扣工資150元。

8、護林防火員每月30日實行例會制度,匯報當月護林防火工作情況。

附:消防安全保證書范文

為貫徹《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和《集美大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條例》的有關精神,切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扎實推進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保證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將認真抓好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切實保證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作為本單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本人將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將指定一名消防管理人或兼職消防員具體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將建立健全逐級的崗位防火責任制(包括領導責任制),切實作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三、將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嚴格執行各項法律和校規,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和保衛處消防科的指導、檢查和督促。主要做到:

1、 要制定消防工作計劃,要組織落實各項消防管理措施,要認真作好消防工作的年度總結。

2、 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檔案。對重點防火單位和部位要建立健全專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墻張掛。要建立專項的消防安全工作檔案,日常的防火安全檢查要有記錄,并裝進檔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3、 要認真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消防培訓,做到本單位師生員工熟悉二知三會,即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會報警、會疏散自救和會協助救援。

4、 要加強對師生員工(含聘用的臨時工)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到不拘形式、反復強調;做到愛護消防器材、學會使用、維護和保養;重在經常性教育和管理,嚴禁未經批準的明火作業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和在禁煙區吸煙等。

5、 要指定專人做好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和管理工作,保證各類消防器材及設施能夠正常使用。

6、 凡是在公共聚集場所開展各類大型活動,舉辦單位應按《集美學大型公共活動報批表》的規定進行報批,并制定詳細的應急處置方案,要確保安全出口暢通無阻,保證應急時人員能夠及時疏散;

7、 要加強本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特別要重視節假日期間的防火安全工作,節前要認真抓好安全檢查工作,尤其要查找消防安全方面的漏洞和火災隱患。要求主抓的重點部門、部位包括:校部大樓電梯、各片區食堂的油爐、煤氣、建筑或裝修工程的易燃材料、違章用電、電焊設施、電機供電,各類文件、財物、資料倉庫、學生宿舍[含各院(系)、學生在校外租賃的宿舍]、廚房餐廳、圖書館、檔案室、工商院報告廳、藝術學院音樂廳、財院小禮堂、體育場館、教學大樓實驗室、國交和財稅接待中心、網絡中心、以及校內印刷廠等人員集中的場所。要做到經常而全面的防火檢查,力爭早發現早整改,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實消除火災隱患,確保萬無一失,共創平安校園。

四、將建立健全由本人領導下的義務消防隊(組)組織,積極組織人員參加保衛處組織的防火知識學習和滅火演練,特別是對新上崗人員要進行防火安全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努力使所有人員做到會報警、會用滅火器、會救初起火災。

五、將抓好逐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正常做到班前班后檢查;營業點、工作室、科室等要周檢查;單位要月檢查;兼職消防員要經常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解決,短期內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送保衛處消防科并采取臨時安全措施?;馂碾[患整改或消除后,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做好文字記錄,及時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案。

六、將加強值班巡視工作,堅持防火重點部位的24小時值班制。將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范圍,做到下班后要拉閘斷電,切斷火源和電源,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切斷電源、火源、氣源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對發現和處理的各種險情,將做好值班記錄并及時向消防安全員報告。

七、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將嚴格執行《關于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規定》。

八、用電線路、用水管道的安裝、維修,將根據后勤集團的規范進行。

九、將加強對火源、電源、氣源的管理,嚴格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的管理和審批。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機房、實驗室等場所應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志。生產、科研、生活用的明火將做到定人、定點、定措施。在禁火區動火將嚴格報批手續。

十、對從事電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保管易燃易爆化學等工作的人員,將進行消防知識和技能等專項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方可從事該項工作。

十一、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及施工,將嚴格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驗收時將通知保衛處消防科人員參加。任何單位的二次裝修,保證符合消防安全規范要求,基建部門要報請公安消防部門審批,并將消防安全驗收合格書復印件呈送保衛處消防科存檔備案。

十二、將努力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火災,將按照《集美大學消防工作管理條例》(集大保[XX年]3號)第四節第十四~第十七條規定的滅火工作預案進行。

十三、對防火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將給予表彰;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將進行批評教育或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四、本防火安全保證書一式兩份,由單位和保衛處各存一份。本保證書自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簽字人若有變動要辦理交接手續,并送到保衛處消防科備案。

單位負責人(簽字):

總支書記:

圖書館人員安全工作計劃范文6

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高等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學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 學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 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消防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作業;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 手續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

(十二)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十一條外,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在學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招生和就業咨詢等大型活動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學校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 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學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校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⒐ず?,建筑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生產、經營、儲存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學生宿舍等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 利用地下空間開設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 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購買、儲存、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 發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場并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二十五條 學校及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 學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 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校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三十二條 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 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等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四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五條 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三十七條 學校二級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二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 學校、二級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四十條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七章 消防經費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證消防經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 學校日常消防經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四十四條 學校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專用給水管網、消防專用供水系統、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監控系統等消防設施。

第四十五條 消防經費使用堅持??顚S?、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費。

第八章 獎 懲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前款涉及民事損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者發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消防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學校應當依據本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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