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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經濟學范文1
產權經濟學是經濟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它主要研究產權、激勵與經濟行為的關系,探討不同的產權結構對收益--報酬制度及資源配置的影響,這一理論不但為研究我國經濟體制及企業制度變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鑒,而且與會計學研究也有密切的關系。因為會計學的發展是與產權制度的變遷密切相關的。不同的產權制度對會計信息有不同的要求,會計信息處理過程就是對不同產權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進行調整和計量的過程。目前會計信息失真已成為困擾會計界的嚴重問題,其癥結在于缺少有效的監督,而治理會計信息失真的方法又可歸結為建立有效的產權制度和激勵一監督機制。本文就此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成因
1.產權不明晰是會計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法律上對產權有一個簡短的定義:“主體擁有的對物和對象的最高的排他的權力?!边@里產權等同于所有權。而經濟學中的產權定義外延要寬得多,著名產權經濟學家登姆塞茨認為產權“就是指使自己或他人受損或受益的權利”。因而企業的任何一個利害關系人都有可能成為企業的產權關系人。產權不明晰是我國企業制度變革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也是會計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產權不明晰可分為兩個方面。
第一,產權缺少明確歸屬。產權歸屬明確是確定會計監督權的前提條件,產權歸屬明確也有兩層含義:一是產權必須歸屬于一定的產權主體,二是共有產權必須有有效的。
從第一方面看,只有企業的產權歸屬人才會為企業會計信息失真付出成本,因而才有動力去監督企業的會計信息,并愿意為此承擔一定的代價。所以只有明確企業的產權歸屬,才能明確誰對企業的會計信息擁有監督權。我國目前會計信息失真之所以成為普遍現象,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在企業制度轉型期的企業產權歸屬關系界定不清楚,導致企業會計信息失真的受害對象不明確,因而無法實施有效的監督。
從歷史上來看,在計劃經濟時期,產權歸屬是明確的(盡管缺少效率),國家是企業唯一的產權主體,企業原材料統一采購,產品統一銷售,利潤上交國家,企業本身沒有任何剩余索取權,因而國家對企業擁有完全監督權,國家通過銀行、財政、計劃、企業的主管部門代表國家產權行使監督權,這一時期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相對不突出。會計信息失真問題在放權讓利到承包。租賃經營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改革的過程中才凸現出來,究其原因在于產權主體從一元向多元轉變過程中,產權歸屬不明確,突出表現在企業經營權的歸屬問題。由于這種權利歸屬的模糊現象,導致一方面在強調政企分開、自主經營,原有監督機構的監督職能受到削弱,而代表企業法人財產權的監督機構也未能建立,會計信息失真問題也就比較突出。
從第二方面來看,共有產權由于屬多人所有,在產權主體內無法避免個人成果被集體分享,加之交易費用過高,各產權人之間幾乎不可能就每一問題達成共同協議,因而必須選出代表以他人產權。由于我國市場經濟是以公有制為主體的,所以共有產權的問題就顯得比較突出,目前所說的國有企業產權虛置也正是指產權缺少有效。近年來,我們強調將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和國有企業所有者的職能分開,國家對企業的監督職能大大削弱,而新的國有產權的代表機構又尚未完全建立,產權虛置問題自然顯得比較突出,企業的會計信息得不到有效的監督,會計信息失真也就不足為怪了。
產權歸屬不明導致企業會計監督權的缺位,廠長(經理)把持企業,形成所謂內部人控制的局面,內部人的目的是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往往與利潤最大化的目標背道而馳,而扭曲會計信息正是內部人追求自身效用的手段。
第二,產權界定不明確。產權界定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在產權明確界定的條件下,產權主體擁有的權利明確,當其產權受到侵害時,產權主體之間便可通過交易行為達成協議,以確定損害方應為此付出的代價,從而達到資源的優化配置。
產權界定不明確是會計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理由有二:一是產權界定不明確,將會使部分產權置于公共領域,形成所謂“公共產品”,為謀求公共產品產權利益的企業往往扭曲會計信息。例如承包經營,產權界定是基于短期利潤指標,承包人就傾向于通過少提或不提折;已將費用資本化等手段追逐短期利潤,不顧企業的長遠發展。二是產權界定是確定會計信息監督權限的前提,產權與監督權如不對等就無法有效地實施會計監督。
2.信息不對稱是會計信息失真的直接原因。信息不對稱是指市場活動的參與者對市場特定交易信息的擁有不相等,有些參與者比另一些參與者擁有更多的信息。信息不對稱是會計監督的前提,如果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信息對等,監督也就沒有必要了。
信息不對稱的影響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逆向選擇,一是道德風險。所謂逆向選擇通常是指在信息不對稱的狀態下,接收合約的人一般擁有私人信息并且利用另一方信息缺乏的特點而使對方不利,從而使市場交易過程偏離信息缺乏方的愿望。逆向選擇對會計信息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勞動供給市場的逆向選擇會降低企業聘用經理人員和會計人員的素質,經理人員和會計的低素質是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道德風險是指交易合同達成后,從事經濟活動的一方為了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益而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行動。在我國,國家是委托者,企業的廠長(經理)是人,雙方存在利益不一致、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具體來說國家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而企業經理人員追求的是諸如工資、升遷、休閑等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企業經理人員具有信息優勢,這樣,就存在扭曲會計信息,追求自身利益的條件。另一方面會計人員也存在道德風險,會計人員更有可能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挪用公款、貪污,造成會計信息失真。
二、會計信息失真的治理對策
1.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企業產權制度及相應的產權監督系統。以公司制為主體的現代企業制度是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向,現代公司制的產權結構比傳統企業要復雜得多。西方現代公司制中的產權結構一般為股東會代表出資者所有權、董事會代表法人財產權、經理人員經授權成為法人權的主體。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企業的產權結構要強調以下兩方面:一是國家作為宏觀調控者,需代表社會的利益,使企業目標與社會目標協調一致,國家不僅作為國有企業所有者對企業擁有產權,而且作為社會管理者,也有監督企業會計信息的權力。二是企業職工不僅與企業利害相關,并且其所具備的專業化技能就是一種人力資本,離開這種人力資本,股東所擁有的實物資本就無法增值,所以企業職工也理應構成企業產權制度的一部分,因此必須強調群眾監督的重要性,不能因為企業改革而削弱工會、職代會在監督會計信息中的重要作用。
2.建立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合同安排與政府規章。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可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通過有效的合同安排使委托人與人的利益一致,或促使人主動提供信息。二是通過政府規章強制市場交易者提供信息。
合同安排是指委托人設計最優的激勵合同促使人不會因委托人不能觀察到隱蔽行動而損害委托人的利益。就我國的情況而言,對企業經理的報酬以分成代替固定薪金不失為有效辦法。具體作法是將企業一定數量的股份作為企業經理人員薪金的一部分,并規定其最低持有年限,通過證券市場對公司業績的評價來調節經理人員的利益,使其行為與股東目標一致。
政府規章是指政府利用強制手段直接命令市場交易方必須披露某些重要信息。我國的市場經濟是在政府宏觀調控之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政府規章對解決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會計信息失真應發揮重要作用。具體來說政府規章應包括以下幾點:
產權經濟學范文2
[關鍵詞]產權改革 經濟學 經濟體制改革
一、產權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和概念
我們通常情況下把產權理解為在資源稀缺的情況下人們對資源的使用權利,也可以說是人們在利用資源時必須遵守的適當規則。從直觀上分析,產權主要用于表現人與物之間的某種特定的歸屬關系。其實呢,這種人與物之間的關系也從另一方面體現了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由此可知,如果只有一個人或者無限制供給資源的時候,根本不可能出現我們所謂的產權問題。
清晰化以及流動性是產權的兩項重要的基本特征。產權清晰化包含了兩種基本含義:一是產權中所涉及的主體的“人”格化。這主要是指產權的所有者必須是被我國法律認可和承認的人格主體。這些主體通常是指法人或者公民自然人。這一特征是不適合抽象的對象的;二是產權歸屬必須具有獨一性?!耙晃镆恢鳒蕜t”在市場經濟中是維持我國產權市場的正常運行的重要標準。產權制度的第二項基本特征是流動性,產權的流動性有助于提高企業運營效率,有助于實現資源優化合理配置,從而聚集大量社會資本,最終達到與現代的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目的。
二、產權經濟學與經濟體制改革的關系分析
1.產權經濟學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理論基礎
通過總結我國在經濟改革的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產權經濟學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理論基礎。產權經濟學是中國經濟學研究中最基礎的經濟理論之一。無論是在理論認識上,還是在實際工作中都充分表現了產權的復雜性,因此產權經濟學是我國在市場經濟改革過程中遇到的一個重要挑戰。產權不是單一的某項權利,而是一組圍繞人們財產所結成的權利。在經濟改革的過程中建立起有效的產權激勵機制是重中之重,是整個改革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點,產權激勵是經濟改革的價值取向。
2.產權經濟學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主旋律
經濟體制改革是我國市場經濟改革的主體內容,其核心是產權制度改革。產權的明晰以及界定問題是我國市場經濟改革的微觀基礎。產權制度在法律的保護下和政府部門的適當激勵下,才能有助于市場經濟的發展。因為產權是發育市場經濟主體的第一要義。
3.市場經濟中股份制改革的精髓是產權多樣化
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要求以多樣化的產權主體作為經濟的微觀基礎,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通過相互競爭,推動我國市場經濟迅速發展。而在股份制改革的過程中我們找到了這樣的一個有效載體即產權多樣化。同時,這也是是產權經濟學的一項重大突破。因此,股份制被稱為20世紀資本主義的一項重大發明。
三、如何應用產權經濟學促進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
1.以產權經濟學為第一要義優化我國經濟體制改革
通過總結我國早些年間實行計劃經濟所得到的經驗和教訓的,同時針對我國目前國情,不斷的進行探索和改革,我國的經濟體制慢慢的以市場經濟代替了計劃經濟。實踐證明,這確實是一項正確的舉措,在現在的經濟改革浪潮中,我們要銳意進取,不斷開拓新的天地。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注意以下問題:由于全民所有制在產權制度中是模糊飄渺的,更加無從談起所謂的激勵,這就導致了生產效率低下。因此,要將產權所有制改革作為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頭戲。要勇于解放思想,沖破束縛,大膽深化企業經濟改革,促使非公有制經濟的迅速發展,從而建立起多元化的、全方位的產權激勵機制,最終達到優化所有制結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有效推動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
2.在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要重視產權多樣化
只有競爭才能促進發展,然而改革開放前所實施的計劃經濟嚴重阻礙了我國經濟的發展。計劃經濟完全是抄襲前蘇聯的經濟模式,并不適用于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其中全民所有制是一個寬泛而且抽象的概念,它不具備明晰的產權關系,無法形成利益驅動。因此如何在全民所有制中建立起優良的動力機制成為一個難以解決的歷史課題。因此在現代經濟體制改革中很多企業采用了股份制,通過參股、集股、控股多種方式,形成多元化的經營主體,從而滿足了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
3.將產權制度改革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場攻堅戰
產權制度改革是當前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中所遇到的最深層次困擾和較難突破的體制瓶頸。經濟制度是人與人之間經濟關系的體現, 它通常是以政府、企業等單位組織作為支撐點和連接點的, 而產權則是經濟活動的對象以及重要紐帶。運用適當的制度來界定經濟主體的具體責任和相關權益叫做產權的界定。產權的界定主要是為了維護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從而優化配置經濟資源,實現我國經濟有序而且高效的運行。目前有的產權歸屬關系還是很模糊,這一現狀導致部分國有資產所有者的代表疏忽了自己的資產情況,缺少具體人員對國有資產負責。想要盡快改變這一現狀就必須重視產權制度改革。
4.將產權保護作為民法的核心內容
每個公民都希望可以擁有屬于自己的產權并使其不斷增值,因此我們必須將產權的保護作為民法的核心內容。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大量私企和個體商戶應運而生,我們必須通過法律來保護這部分人的私有財產, 這也是產權經濟學制度改革的基本內涵。
結語:通過不斷地研究和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從而進一步完善和豐富我國的產權經濟學理論。在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的基礎上,靈活運用產權經濟學,促進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使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壯大,創造出更多的經濟價值。
參考文獻:
[1]黃少安.產權經濟學導論[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
[2]魏杰,趙超俊.構建新的財產制度[J].國有資產管理,2004,(4).
產權經濟學范文3
關鍵詞:公共產權;產權失靈;經濟成本;市場交易;規制模式
一、引言
毋庸置疑,生態資源環境都是人類享有的公共資源,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的特性。隨著科學技術與社會生產力的迅速提高、工業化進程的突飛猛進,人類在創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質財富和經濟增長奇跡的同時,無償汲取與浪費了大量的自然資源,導致資源攜帶者環境這類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給嚴重匱乏。
出現了一系列諸如:自然資源短缺和耗竭、生態系統圈污染與破壞等危害人類社會生存與全面發展的問題。面對日益凸顯的嚴峻局面,人類必須摒棄以往的高開采、低利用、高排放(兩高一低)為特征的線性經濟模式,放棄使用高成本為代價的工業化發展道路,建立以“3R”甚至“5R”為原則、擬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綠色生態產業網絡循環型經濟形態。對于環境與資源的產權問題,早在1980年末,美國生物學家G哈丁就以此為研究起點,考察人類的資源環境關系并提出了著名的“公地悲劇”的命題。該命題簡要表述為:每個人都陷入一個迫使其無限擴大畜群的系統中。在一個堅信公地自由的社會里,所有的人都搶先行動,追求自己的最佳利潤,毀滅是最終目標。公地的自由給所有人帶來毀滅。正是因為公地是公眾的共同資源,在使用上具有很強的非排他性,導致公眾內部的每個成員寄希望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不約而同將采取擴大養殖規模、增加牲畜數量的行為,致使公共牧場的環境和資源受到極大的破壞。
生態退化現象也愈演愈烈,牧場面臨枯竭并慘遭遺棄,最終形成公地悲劇。從客觀的角度來看,這種悲劇的出發點來自個人的貪欲,欲望的無限是罪惡的開端和最根本的因素,但倘若制度預先已界定清楚,或是財產被私有化,蓋上“不可被侵犯”標志,那么悲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減輕。公共財產的產權分配制度的失效與難以合理界定必將造成社會資源配置失靈,資源的開發和環境的利用又離不開產權的合理分配,主體利益的博弈終究偏向占優一方,無論采用何種手段都將影響經濟、社會系統正常運行的規則,乃至偏離均衡狀態發展。
二、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賦予的經濟內涵與特征
法律領域對產權的研究要早于經濟學界,認為產權(Propertyright)是對物品或勞務根據一定的目的加以利用或處置,從中獲得一定收益的權利。環境領域一直也沒有明確地提出產權概念,比較權威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則站在經濟范式的立場上給出產權的定義:“產權是一種通過社會強制而實現的對某種經濟物品的多種用途進行選擇的權利。”并進一步地把產權種類劃分為私有產權、政府產權、非存在產權、共有產權等。而“公共產權”一詞,來自西方產權經濟學家對資源稀缺和交易成本定性研究的領域范疇。美國經濟學家A阿爾奇安認為公共產權和私人產權是相對立的,認為:公共產權是公共體的每一成員都有權分享同樣的權利,都可以使用某一資源來為自己服務,可以排除公共體外的任何成員對公共體內的任何成員行使這些權利的干擾,但每個人都無權聲明這個資源就是屬于他個人的財產。公共產權在公共體內部不具有排他性。作為特殊公共物品的生態資源環境,其產權的內涵表現在每個社會成員(包括繁衍的子孫后代)對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和使用都有同等的權利,公眾和社會共同享有對環境資源的使用。
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的特殊性內涵,充分蘊育了其多樣性的特征。綜合概括起來主要有四個:
1.典型的非排他性
生態資源環境是具有非排他性的,向每個使用者開放,允許其自由進入、平等地分享,每個人都可以利用該資源為自己服務,并獲得相應的收益。但對資源的過度使用,就會造成實際增加的總價值低于增加的成本,社會產品的邊際收益低于每個資源使用者的平均收益。因而,公共產權的非排他性給自然資源的利用帶來了巨大的外部效應。
2.代際共享性
生態資源環境的產權不僅是當代人擁有的,與后代人關系也甚為緊密。這也是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與其他公共產權在使用范圍的不同之處。當代人對此擁有完全所有權,任意的占有、使用、處置,必然會導致資源當期的過度利用。因而,當代人在使用資源時必須考慮后代人的生存基礎和福利,實現資源環境的代際公平分配。
3.國際傳導性
生態資源環境的產權具有一定的國際地理融合性,跨越國界甚至覆蓋全球。作為人類共同擁有的公共物品,個體的行為必定會對他人造成一定的影響。例如,某企業大量排放尾氣和廢氣造成大氣層的嚴重污染,致使當地氣候驟變,乃至影響全球環境惡化,其后果的嚴重.陛難以想象。
4.系統網絡性生態資源環境產權作為一張布局錯落有致的產權網是不可分割的。一個綜合系統是由不同子系統和元素聯網組成的,每個子系統之間都有緊密的聯系。對一個系統的生態環境破壞必然會影響到其他系統的生態資源開發和利用環節,它們的產權關系具有生態聯系性和系統整體性。
三、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及主體界定缺失的經濟學分析
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及其主體一直是學術界爭議的對象,也是眾學者熱議的話題。就我國而言,雖然是資源稟賦豐裕及擁有地理優勢的大國,但對環境和生態資源的主體界定依舊存在多方的紛爭。與環境保護和生態補償機制實施較好的發達國家一樣,我國的生態資源環境也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的屬性。而且我國憲法也明確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庇纱丝梢姡瑖液图w是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者,國家和集體統一行使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權。主體利益如何維護及產權缺失該怎樣彌補?這些都是法律、規章中沒有重點解釋或明文標注的。文章以經濟學中行為主體利益為出發點,形成獨特的分析視角,來首先分析制約產權清晰界定的經濟屏障。
首先,必須承認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本身就具有模糊性與復雜性。以我國為例,盡管擁有豐富的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稟賦,但人口增加及經濟增長的速度不斷上升,無疑加重了資源和環境的承載力度,導致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的稀缺程度急劇惡化。當經濟主體的私人成本遠低于社會成本,甚至私人收益遠大于社會收益時,環境與資源作為我們共有的財產在貨幣形式呈貶值趨勢。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者使用行政權利支配著資源的使用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其他經濟主體(包括企業和個人)既是資源與環境的使用者也是破壞者,外部不經濟給某些經濟主體帶來收益的同時又以其他經濟主體付出的成本為代價。受損害的經濟主體因沒有清晰明確的產權界定而得不到相應的補償和支付,施害的經濟主體借著“搭便車”的行為對資源環境無償使用,而沒有受到相應的懲罰。這正如科斯在其經典著作《弛會成本問題》中提到“問題的交互性質”一樣。如果交易成本為零,初始產權界定清晰了,那么市場機制在最初由法定權利界定下的產權分配之后,能使資源達到最優配置,達到所謂的“在不使一個人情況變化的條件下,也不能使另一個人的情況變好”的帕累托最優的狀態??墒乾F實生活中,各經濟主體之間的交易成本是巨大的,對自然資源與環境產權體系需求的多元化與公共產權的供給呈不均衡狀態,使得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清晰界定的難度較大。
其次,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存在著制度層面上的缺陷。盡管我國上個世紀90年代就引進循環經濟的思想理念,也相繼運用了適當的制度安排支持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的公共產權,可效果甚微。實踐中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的困難、交易成本過高以及信息不對稱等因素,難以實現預期目標。環境治理方面,政府、環保機構、中介組織等經濟主體嘗試做過不懈的努力,例如《環境保護法》中對企業這類經濟主體的排污標準進行了規定,并相應制定了一系列監測與評估制度。但出于各經濟主體的經濟利益沒有得到很好地實施,相應的產權制度只是形同虛設。在生態資源的使用和開發方面,政府集所有權、管理權于一體,而作為經營者的經濟主體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無視相關的政策、法規,對生態資源實行肆意掠奪開采,嚴重扭曲了資源與環境在區域或區際之間的優化配置和分工布局。
如上所述,正是基于經濟體系內部的利益、技術、管理、體制等多方面的內生性或外生性因素,使生態資源環境產權不能分割或無法確定其具體范同。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主體界定的模糊不清造成了其公共產權的失靈,體現公共產權在制度界定方面存在的種種缺陷與約束。深層次地分析影響環境與資源公共產權失靈的原因及內部機理,需要在經濟領域范圍內從微觀、宏觀、市場(中觀)、制度這四個層面人手。
1.微觀主體層面
微觀主體在經濟系統里具體為單個企業和居民。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企業具有典型而理性的經濟人格,單純追求目標利潤最大化。盡量降低生產成本和各項制造費用,從原材料的生產到產成品都未主動自發做好清潔生產、無污染排放和廢品回收這三個環節,甚至部分企業基于主體利益而免除責任,超標排放廢水、廢氣,擴大對環境和生態資源的污染,并以無成本或低成本為代價享有生態資源環境的使用權,缺乏有效的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意識。諸如我國在2003年實施的《清潔生產促進法》里也還沒有具體明確企業的責任和義務。生態資源環境無償使用使企業獲得巨大的收益,而生態環境卻遭到嚴重的破壞。從公民的角度來看,生態資源環境產權是公共的,因而我同個人擁有的自然資源和環境單位產權基本上可以忽略。雖然個人平均下來只是擁有一些零散的自然資源,但不能無視環境污染和資源短缺的現象。我國在自2008年6月初實施“限塑令”以來,提倡用環保型購物袋,但具體到公民個人還未引起重視,并缺乏足夠的生態保護意識,放棄使用對環境污染極大的塑料袋。微觀主體不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是生態資源公共產權主體的基本單元。主體的經濟人格化,必將影響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的合理運行。
2.宏觀主體層面
各級政府是宏觀經濟管理的主體,在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管理中處于主體地位。作為代表社會共同利益的機構,政府的目標定位必須是多重性的。既要強調經濟增長,又要注重社會可持續發展,實現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若“一只手長,一只手短”,就會出現失衡狀態,存在“政府失靈”的可能性。主要表現在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不力、政策具和決策的選擇失誤、運用行政性手段不當、政府干預行為的經濟運行效率低下等。當然政府在利益的驅動下,也可能利用手中的行政壟斷權利,在招標過程中以理性經濟人的思維方式處理具體問題,促使尋租和官僚機會主義行為的滋生。此外,環保機構作為輔助政府執行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和行使環境公共產權的機構,也將成為宏觀主體的組成部分之一。例如,我國的環保機構無強制執行權,法律賦予環保部門執行權偏軟。環保部門與其他部門權責不清,甚至引起職責上的沖突。環保部門較低的能力建設影響了監管效果,其中存在監察執法地位不明確、環境執法能力低、人才隊伍素質不高、執法人員素質較低、環境應急能力薄弱。生態資源環境產權被層層委托,從中央政府到地方環保機構,每一層的委托與利益目標都存在著差異,無法實現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的最優配置。
3.市場體系層面
市場是提權交易的場所,有效的環境資源產權結構必須在市場交易選擇中產生。在完全競爭條件下,市場能夠依靠自身的力量調節,自發運行,對社會資源實現最優配置。但是,市場不是萬能的,完全自由的競爭體制已不存在。作為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我國,在生態資源環境領域里,由于多方的干預因素影響,形成“市場失靈”的局面。表現在:市場不能自發界定經濟主體的產權邊界和利益分配,不能保證國民經濟的綜合平衡發展和穩定協調;外部不經濟沖擊價格杠桿機制,導致環境與資源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扭曲,使市場沒有很好地反映出生態資源環境的真實價值;在環境和資源產權的交易方面,環境資源的經營者不能通過市場提供合理的競爭機制來作價和出售資源的使用權,進而無法實現其經營權。
4.制度協調層面
制度不等于法律條文,它是一種非正式的規范,諾斯曾把制度定義為“博弈規則”。此規則分為兩類:正式規則以憲法產權制度和合同為主,非正式規則包括規范和習俗兩大類。他進一步強調即使能從國外借鑒良好的正式規則,如果本土的(Indigenous)非正式規則因惰性而一時難以變化,新借鑒來的正式規則和舊有的非正式規則勢必產生沖突,其結果是借鑒來的制度可能既無法實施又難以奏效。作為資源環境產權這類特殊的公共物品,其制度層面主要是指對公共產權體系的各種權利歸屬作明確的界定和制度安排,包括資源環境歸屬的主體、份額,或是對生態資源環境產權體系的各種權利進行分割或分配。在自然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交易制度里必須要明確產權的所有人要以合法的產權運作程序來獲得產權交易收益。建立良好的交易制度不僅能夠解決無法用價值衡量的資源和環境公共產權價格問題,還將平衡市場中這類特殊公共產權交易的供求與競爭問題,實現帕累托最優狀態。對于我國而言,還沒有可操作性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制度出臺,發達國家也在不斷地探索之中。目前,排污交易權制度作為公共產權制度的~個子系統備受國外學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關注,在實踐中不斷的探索完善。從環境的外部性和資源的交易成本來看,建立一系列較為完善的、協調運作各利益主體關系的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產權制度應是所有國家的題中之義。
四、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建構
全面改變自然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失靈的局面,實現人類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生態的永久保護,必須進行制度層面的全新設計,強化產權的功能效應。除了使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子系統完善以外,更重要的是亟待構建一套適合經濟發展的環境與資源公共產權模式。
1.政府公共產權與企業交易產權的雙重模式
鑒于生態資源環境的公共產權不清晰,市場機制的自發配置難以有效實現,那么政府作為制度的供給者,理應介入到與企業共同設計產權交易中。對降低無法分配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的交易和轉讓費用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政府將通過對資源和環境的主體進行層級劃分,把產權交易較為明晰的主體的所有權通過市場運作拍賣給企業法人單位或個體,充分擴大對這類生態資源環境所有權的主體范圍,使生態資源所有權細化并被主體分享。明確產權界定才能有效保護好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減少個體或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而生態資源環境絕大部分產權邊界比較模糊,諸如空氣、河流、海洋等生態型資源,系統性聯系很強,若能夠把這些公共產權逐步分散,具體分割到區域行政單位,使政府成為類共同產權的虛擬主體,而企業或個體擁有公共產權經濟涵義上的所有權,那么“上游污染上游治理”的局面就能迅速擴散。
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誰污染誰治理”的良好局面。具體實施的企業或個體可以實現多元化的形式,通過市場交易行為來提高對生態資源環境的使用與有效配置,積極引入多元主體,允許不同形式的企業參與平等競爭。在界定主體責任與權限時,不單只有生產領域的行為責任,在消費領域中也應承擔回收利用的義務。
改變企業微觀主體的被動地位,并迅速轉變為主動。政府可制定一些具體的可操作性的監管措施,使企業轉化生產經營方式,提高環境生態保護的觀念。在衡量企業內部生產的成本和社會成本之中,避免過多涉及目標利益,把外部成本盡量內部分解,并適當縮小企業治理環境的內部成本與外部獲利的差距。通過合理的方式引導和支持企業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意識,開展節約型活動充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
2.市場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
市場是商品交易的場所,任何商品的交易都離不開市場這個中介,包括無形商品——產權。市場化產權規制模式的提出是基于我國政府已將生態資源和環境公共產權有效的分配給各個產權主體的假設之上的。處理好產權市場的兩個層級,建立較為良好運作狀態的一級產權市場。公共產權市場化必須具備一個先驗條件:交易的產權價格是基于合理而科學的基礎上,并能真實反應生態資源環境的自身價值。在一級市場上,生態資源公共產權的合理作價能夠保證其順利發行,并到二級市場上進行流通。通過在二級產權交易市場主體行為的集體談判行動和協商結果,決定生態資源環境貨幣價值的正真體現,實現價值流通自發反應生態資源稀缺的程度。不僅如此,生態資源環境的公共產權還可利用多重方式反應產權的流動性,例如租賃、承包、股份合作等把非動態的產權改造為動態性的產權交易,充實在二級市場上公共產權交易形式。
此外,合理建立一套企業排污權市場合法交易是市場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有效探索路徑之一。企業的排污權交易是近幾年西方發達國家在生態資源環境領域里設計的一套遏制污染的模式。該交易權運用新制度經濟學奠基人科斯的理論進行外部設置。政府可設計一系列關聯企業生產污染的評估指標體系,采用發放許可證的方式來實現企業對生態資源環境破壞程度的補償,在公開市場上采取拍賣、股份分享等方式進行排污權交易。一方面有利于那些治理污染成本高的企業,在交易市場上購買排污權放棄采用夜間排放等方式來規避對生態資源環境的間接污染。另一方面,治理污染所付代價低的企業也將受益匪淺。企業可像存款儲蓄一樣把減排獲得的排污權在沒有交易對象時存放在交易市場里,可以在某個時候取出來出售或使用。市場化的生態資源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優點還表現在可使企業在公開市場上進入排污治理設施建設和經營領域,為企業單獨或集中處理污染排放物,從而間接獲得排污權的所有權,并把其在市場上自由出售給企業或返賣給政府。
3.法制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
產權經濟學范文4
論文摘要:伴隨著新制度 經濟 學 的興起,從環境資源的產權的角度出發也已經成為研究和分析環境問題的新方法。通過對環境產權的性質分析可以看出,作為 公共 物品的環境在一定條件下具有強烈的外部性,環境產權也就具有了排他性和競爭性。我國自然資源產權存在的諸多問題都與產權制度安排或制度缺失有關。
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分析范式,新制度經濟學擺脫了新古典經濟學忽視制度的弊端,繼承了制度學派的傳統,把制度作為經濟分析的內生變量,在宏觀和微觀層面對經濟行為進行了深入地研究,從而開辟了一條新的經濟分析道路。伴隨著新制度經濟學的興起,從環境資源的產權的角度出發也已經成為研究和分析環境問題的新方法。環境產權制度主要包括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和排污權交易制度。
一、環境產權理論的經濟學基礎
產權是新制度經濟學中的核心概念。它反映了產權主體對客體的權利,包括財產的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支配權和收益權等。德姆塞茨認為,產權是能夠幫助一個人形成他與其他人進行交易時的合理預期,并引導人們實現將外部性內在化的 社會 工具。羅伯特•考特和托馬斯•尤倫從 法律 的角度,認為“產權是一組權利,這些權利描述一個人對其所有的資源可以做些什么,不可以做些什么;他可以占有、使用、改變、饋贈、轉讓或阻止他人侵犯其財產的范圍。”[1]也就是說,產權既是一種權利,又是一種自由。產權界定的實質是財產權利的配置, 不同的產權界定方式不僅影響經濟活動的效率,而且影響財產分配的公平。產權得到明確界定的意義在于,至少使能夠給他人帶來利益的人能得到受益者的認可和回報,使損害他人利益的人給予受害者一定的補償。因此,科斯在《社會 成本 問題》一文中,強調了權利的界定和權利的安排在經濟交易中的重要性,并認為即便存在完全競爭的 市場 ,也只有在對產權有明確的界定后,才能發揮作用。因此,“權利的界定是市場交易的基本前提”,只要產權不明確,外部害就不可避免,只有在明確界定產權的基礎上,利用市場機制,才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性。
產權理論另外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產權交易。人們進行產權交易的原因就在于不同主體對同一物品的經濟價值會有不同的評價,即它可以給不同的主體帶來不同的收益??扑拐J為,在零交易成本的環境中,產權交易在清晰的產權界定的基礎上可以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優。當然,現實中的交易不可能沒有成本。因此,不同的產權的結構設計可以帶來不同的效率,而作為權利最基本的反映形式,法律的重要性得以凸顯。
二、環境產權的性質
人們一般傾向于環境產權是典型的公有產權,所以環境產權應該表現出非排他性。但是從現實生活中,我們不難發現環境產權并非是完全的非排他產權。例如,清新的空氣,在鄉村和城郊是完全非排他、非競爭的,任何人都可以 免費 享用,阻止其他人享有沒有必要,也是不可能的,并且增加一個人的享用也不會影響其他人的效用;但在擁擠的城市,隨處呼吸到清新的空氣就不是人人都可以免費享受得到的,特別是在大氣污染較為嚴重的大都市,只有居住在生態環境較好、 人口 密度較低的社區才能自由呼吸到清新的空氣,因此,清新空氣在大規模人群中具有了排他性和競爭性。簡言之,環境作為一種自然——人工復合生態系統,必須受到自然法則的約束。一旦超過環境容量,環境的排他性則明顯表現出來。因此,我們可以說環境產權的排他性源于稀缺,一旦清潔的空氣、潔凈的水源、安全健康的生存條件成為稀缺,環境資源就會表現出強烈的排他性,環境產權的排他性和競爭性也由此產生。
三、產權理論對環境問題的解決范圍
作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經典之作的《社會成本問題》對產權的研究就是從環境問題入手的。文章通過對許多環境問題的案例展開經濟學分析,最后得出了學界非常熟悉的科斯定理。產權理論是用經濟學方法研究外部效應問題制度根源的一條重要思路,而環境問題正是經濟活動外部不經濟性的具體體現,因此,環境問題是產權理論研究的起點和重要的應用領域,而產權理論又為分析導致環境破壞的權利安排過程提供了理論基礎。但由于對科斯定理在理解上的不同,導致了理論界對環境資源產權的許多不同觀點。市場理性學者對科斯定理的實用性深信不疑,他們認為所有的資源與環境問題,都可以通過產權途徑去解決,其代表人物有安德森、利爾、史密斯和古帕塔等。安德森和利爾合著的《從相克到相生——經濟與環保的共生策略》一書是市場理性學者的代表作。該書的基本思想是環境是一種資產,圍繞環境資源是可以建立界定完善的產權制度的。環境資源的所有者可以通過自由市場機制來確保經濟與環境的共生。因此自由市場機制是替代環境 管理 中“專家戰略”與“政府控制戰略”的有效途徑。
有的學者對產權制度完全解決 環境 問題表示懷疑,主要原因就在于有些環境資源的產權是難以界定的。環境產權的界定不同于一般物品的產權界定。環境產權是一種十分特殊的財產權利,其與一般財產權是有嚴格區分的。一般財產權利強調財產所有權人對財產的所有、使用、處分及收益權,集中反映財產主體的權利;而環境產權則既強調權利主體對環境資源的權利,同時還必須強調權利主體對環境資源的 管理 責任。其原因是:
1.環境資源存在著嚴重的外部性問題,而一般財產不存在外部性問題。 環境污染一旦形成,公眾就會遭受損害。因此,環境資源的權利主體可以放棄對環境資源的利用權利,但不能推卸管理環境資源的責任。
2.環境資源是一種十分珍貴的自然財富,它具有不可再生性和不可逆轉性。 環境污染之后形成的某些物種的滅絕,人類無法使其再生,每一種物種的滅絕都意味著人類失去了一筆寶貴財富。
3.對環境資源的破壞或保護不僅對整個 社會 的 經濟 實現可持續發展產生重大影響,而且對于整個人類的生存環境、人類健康及其生活質量的保障都具有極端重要的意義。從長遠來看,任何一個國家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都是得不償失的。我們可以失去發展機會,但卻不能失去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
四、我國環境產權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方向——以自然資源產權為例
1.自然資源產權主體虛置
現行 憲法 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 法律 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除外并進一步對基礎性自然資源—土地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范圍作了明確界定。但名義上的集體所有在實踐中逐漸為國家所有吸收。國家所有看似產權清晰,實則不然。在資源的管理和利用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關系是委托—,所有者與經營者職能發生了分離。但是,這種公有制基礎上的委托—關系與私有制基礎上的委托—關系是根本不同的,前者缺乏明確人格化的所有者,自然資源及其收益從理論上講屬于全體人民或有關集體,但它們卻沒有支配、轉讓等產權所有者所應有的任何權利。 產權界定即產權關系的不明晰。
產權經濟學范文5
[關鍵詞] 知識產權 弱保護 強保護 經濟增長
決策者們對更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否有利于一國經濟增長存在爭議。如果創新是經濟增長的主要發動機,并且企業除了通過創新而別無他法來獲得部分市場,那么,或許知識產權保護可能會促成經濟的長期增長。這里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知識產權保護是否總是與創新和較高的增長相一致。
一、知識產權保護
正是因為知識產品具有典型的非競爭性,所以知識產權法試圖緩解個人收益和社會福利的天然的緊張關系。也就是說,一旦某種知識產品生產出來,它在能夠被多方使用的同時幾乎不產生或完全沒有額外成本。為了激勵創新,政府試圖確保創新者能夠從創新中獲益。但如果過于迫切地保護創新者可能會限制新思想的傳播,因而會限制經濟增長的機會。所以,這里的焦點就集中在知識產權的保護水平上。并且,我們也注意到,幾乎所有國家都對專利的保護設定期限。一個有趣的現象是,通常發展中國家比發達國家為專利提供更短的保護時間。
1.弱保護的理由。理由之一是企業或個人有權自由獲得信息而非付費。另一理由是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容易引致壟斷行為。已經有證據表明在一定條件下,一個壟斷企業可能會通過專利的“休眠”累積專利數量來維持其壟斷地位(Gilbert and Newbery, 1982)。
企業通過創新部分地來確保壟斷力量的觀點對發展中國家的政策來說有特別重要的含義。Chin and Grossman(1990)證明了全球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程度條件并不必定使每個國家福利極大化。這里再次說明,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會減少競爭并可能由壟斷行為替代競爭。在創新凈消費國,壟斷成本會超出為激勵更多成本節約型創新的目的而設計的更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所帶來的貢獻。
類似地,在Diwan and Rodrik(1991)所展示的條件下,創新凈消費國只有在其需求的創新類型與創新生產國需求的創新類型不同的情況下,它才有動機去保護知識產權。如果消費國與創新國的需求一致,則不管消費國有無知識產權保護,創新國都將會研發該技術。另一方面,如果消費國的需求和創新國完全不同,則創新國在消費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條件下將會代表消費國的利益進行創新。
從那些希望鼓勵國內創新的消費國角度來看,另一個反對強保護的觀點與制度結構有關系。Vessuri(1990)認為,位于巴西的跨國計算機企業不會有興趣研發或吸收當地技術,因為他們會嚴格地將研發限制在位于母國的公司中。因此,與保護知識產權相反,巴西試圖通過為本地企業保留一定的市場來發展本地創新。
另一個反對強保護的觀點是,在消費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執行成本非常高(Primo Braga, 1990)。外國人擁有發展中國家的大量專利,因此,實施成本所帶來的僅僅是增加了外國人的專利使用費收入和本國人更多的專利使用支出。
2.贊成強保護的理由。為何要為知識產權提供高保護呢?調查表明,至少在美國是這樣,保護刺激了創新(Mansfield),并且保護的社會回報率明顯高于對創新者的回報率(Mansfield et al.1977)。在一份對巴西377家企業的調查中.約80%的企業表示如果得到更好保護,他們愿意對國內的研發投資更多,也愿意為員工提供更好的培訓(Sherwood,1990)。Mansfield(1994)發現,美國企業,特別是化學品和藥品制造企業,會限制在知識產權弱保護國家的直接投資。
此外,盡管有人認為強保護會極大地提高市場壟斷力量,但是有人研究發現發達國家的專利保護并沒有長時間地阻止競爭者進行市場(Evenson, 1990; Levin et al., 1987)。Mansfield(1985)研究發現,在他所選取的創新樣本中,約有一半的專利保護阻止競爭者的模仿時滯僅僅只有幾個月。這些發現并沒有否認有關壟斷的觀點,但是某種程度上將其削弱了。Schankerman(1991, P.28),在對法國專利的經濟計量研究中(包括對來自德國,美國,日本,英國和法國的申請者授予專利)發現,由專利制度生成的產權賦予了權利人以相當大的經濟租金。平均而言,這些租金大約相當于15%的對于研發的補貼額。因而,專利保護是創新活動的重要回報途徑,但是它似乎不是最主要的渠道。
另一個贊成強保護的理由是,如果沒有保護,則獲得技術的成本會較少,但是技術會變老而更新較慢(Maclaughlin et al., 1988, P.106)。一個不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創新消費國會影響其企業購買技術的能力,即使企業愿意付錢購買。當同這些國家的企業打交道時,外國的技術供應商會非常謹慎地出售技術,因為他們擔心這些潛在的購買者會免受懲罰地違背購買協議。
最后,值得一提的觀點是,創新消費國進行保護的動機是,創新生產國可能會對實施弱保護的國家進行貿易報復。實際上,很多發展中國家對知識產權提供更強保護的原因直接來自于美國的貿易報復或貿易報復威脅。
二、結論
在目前的有關知識產權保護和內生經濟增長中,有關中國這樣經濟轉型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經濟增長方面的實證研究還不夠充分。在所涉及的模型中,大都把創新等同于技術的獲得,但實際上,技術的取得有非正式途徑,這意味著即使不創新,通過非正式渠道也可獲得技術,既而有助于經濟增長,這種增長也有著微觀基礎。各國在知識產權保護與否,是給予強保護還是弱保護,是鼓勵創新還是鼓勵模仿及其對經濟增長問題的考量實際上是一個動態博弈的過程,因此有必要在今后的模型中將這一多重博弈甚至演化博弈考慮在內。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研究經濟增長中的國內收入分配效應對知識產權制度的反作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信息不對稱如何影響一國經濟增長。
參考文獻:
[1]Barro, Robert J., 1991, Economic growth in a cross section of countries,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06, 407~443
產權經濟學范文6
費用,有學者從索取權出發進行了分析,本文則從控制權的角度進行了討論:為了遏制經理的“特定控制權收益”,政府擁有了會計準則的制定權,而經理僅擁有了在會計準則框架內作出會計判斷的權力。本文認為控制權角度的解釋在以股份公司為主的經濟環境中是更加有力的。
【關鍵詞】會計準則 企業所有權 索取權 控制權 經濟解釋
傳統觀點認為會計準則制定是緣于企業內部和外部兩方面的信息要求。從內部要求看,會計是一個信息系統——將原始交易數據加工為信息的過程,因此必須為會計信息的取舍建立一整套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準則等。從外部要求看,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和政府機構等對會計信息的有用性和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最終促成了會計準則的建立(paton&littleton,1940;hendriksen,1965;watts&zimmerman,1986)。但是這種基于信息經濟學的解釋缺乏企業行為經濟理論的支撐,無法更進一步地分析在制定會計準則的時候所要深入考察的各項與企業行為有關的要素。對于會計準則的深層次理解需要從企業理論人手,這逐漸引起了會計學術界的關注,已經有一些文獻對此做了探索(劉峰,1996;葛家澍,劉峰,2003;謝德仁,2001)。本文在回顧并歸納已有觀點的前提下,從新制度經濟學出發,試圖借鑒企業所有權理論,來進一步完善會計準則的產生及其制定權歸屬的經濟解釋。
一、降低交易費用與會計準則產生——啟發與深化
coase(1937)提出了交易費用(exchange cost)的概念,他認為企業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企業內部的交易費用比市場更低,從而開創了企業的契約理論。張五常(cheung,1983)完整地分析了企業的本質就是一系列契約的聯結。
各個契約簽約人在與他人訂立契約的時候,勢必要擬定各項條款來保護自身的利益。實證研究發現,這些契約條款絕大多數都與會計信息特別是會計盈余信息有關(chandler,1962;williamson,1985;coase,1990)。這樣,各個契約簽約人關注會計信息生成的相應規則,就成為在訂立契約的時候首先需要決定的內容。
葛家澍、劉峰(2003)認為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企業中利益各方對于“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關注程度是不一樣的。當企業的簽約方數量有限,并且所有簽約方在企業中的利益份額較大時,簽約方會為每個相關的問題(包括制度)進行談判。對他們來說,是否存在一套既定的會計信息生成規則,不會顯著地降低其交易費用。但股份公司的產生及其規模的擴大,使得企業的契約關系人(特別是股東)數量迅速增加,同時各契約關系人
在契約中的利益份額迅速降低。在這種情況下,由成千上萬但份額很低的契約關系人在一起討論并形成約束各自契約的會計信息生成規則,既不經濟,也不可能。而沒有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契約關系人對自己利益就無法形成合理的預期,將可能退出企業的契約關系,從而降低股份公司以及整個社會的效率。因此,當股份公司出現以后,預先給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可以有效地節約交易費用。這種被普遍公認的會計信息的生成規則就是會計準則,因此,會計準則是一種宏觀制度安排。
這種解釋將會計準則的制定與企業理論聯系了起來,使我們可以更深刻地分析企業組織形式的改變對于會計準則的影響。但是降低交易費用是一個很大的理論,對會計準則的理解還需要更精細的分析。一個關鍵性的問題是:由誰來制定會計信息的生成規則更為有效?為什么由這些個體來制定會計信息的生成規則能夠更好地降低交易費用?
二、剩余計量悖論與從剩余索取權出發的解釋
有學者從企業所有權理論對上述關鍵性問題進行了解答(謝德仁,2001),其思路是從剩余索取權的配置開始的。經濟學上對企業獲得的收入的要求權稱為“索取權”(claimancy)。而企業所有權理論中更加關心的是“剩余索取權”(residual claimancy),即對從企業全部收入中扣除生產中固定的支付后的余額(凈剩余)的要求權,通俗地說就是參與企業利潤分配的權力。
(一)剩余計量悖論的提出
謝德仁(2001)認為企業的剩余索取權契約安排至少包括兩份子契約,其一是關于企業剩余分享安排的子契約,其二是關于企業剩余計量規則制定權安排的子契約。前者具體涉及企業的利潤分配比例;后者提供了剩余計量規則——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即計算出到底有多少剩余可供分享。不同的會計信息生成規則足以使剩余分享安排偏離其本來的契約安排,從而徹底改變整個剩余索取權契約安排。有趣的是,在有關的經濟理論研究中,人們把重心主要放在剩余分享安排的討論中,而將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制定權安排視為外生,認為利潤的計量自然是準確的。該文將這種現實與理論的背離稱為“剩余計量悖論”:經濟學家只重視利潤怎么分配,但是不重視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制定,這是為什么?是經濟學家遺漏了,還是經濟學家事實上不用為這個問題而操心?
(二)從剩余索取權出發的回答
該文從剩余索取權出發進行了討論。
1.為了節省交易費用,應當由政府和經理來享有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制定權。在現實世界中,股東、債權人以及政府變成了外部人,而經理和員工則成為內部人。這樣,有關企業剩余的原始信息在不同的對象之間分布就極為不對稱。會計作為唯一發展得比較成熟的正式信息系統,對緩解這種不對稱狀態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會計信息生成規
則制定權契約安排能夠在企業內部解決嗎?顯然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制定權契約安排具有公共契約的性質。從交易效率的角度來看,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制定權授予政府或經理遠優于另外三類人——股東、債權人和職工。因為后三類人的人數遠遠超過經理,更加超過政府,從而一方面難以達成一致——協調的成本太高,另一方面又可能因為“搭便車”行為導致會計信息生成規則供給不足——olson(1965)的集體行動的邏輯。因此,應當由人數較少的政府和經理來享有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制定權。
2.二者的分工:政府享有會計準則制定權,經理享有會計判斷權。如果將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制定權由政府和經理承擔,二者之間的分工是一目了然的。政府具有暴力比較優勢,從而具有規模效益,是最適合的制定者(當然我們這里的政府不一定是政府行政機關,也可以是政府授權的組織,例如1938年美國sec授權給美國會計師協會aia)。但是由于合約固有的不完備性,政府制定的合約雖然具有公共契約的效率優勢,但它依然是不完備的,勢必存在剩余的特定權力分享問題。由于各個企業具體情形不一,將剩余的特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也安排給政府制定必定是低效率的。因此政府享有的應是“一般通用的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制定權,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會計準則的制定權。經理比政府擁有更多關于企業的信息,決策速度也遠快于政府,能夠保證剩余的特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及時與準確,比政府的效率更高。因此,經理享有的應是剩余的“特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制定權,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會計判斷的決定權。例如當政府制定的會計準則規定應當對應收帳款計提壞帳準備的時候,經理作出具體計提范圍和比例的會計判斷。
這樣這篇文獻就回答了自己提出的剩余計量悖論:經濟學家不需要考慮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制定權的問題,這個問題由政府和經理在市場條件下按照最優效率的方式完成——政府制定會計準則,經理作出會計判斷。但是從企業剩余索取權出發的討論對前述的關鍵性問題進行的回答是否完整呢?在這個討論過程中是否隱含著一些前提呢?本文將提出自己的觀點。
三、遏制經理的(特定)控制權收益與來自特定控制權的解釋
從剩余索取權角度出發進行討論的主要局限在于,分析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時候,直接把邏輯起點放在了企業凈剩余(凈利潤)上;那么對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制定權的思考,就必然沿著對參與凈剩余分配的諸多個體是否最適合享有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制定權的角度而進行下去,這可能就會過于強調凈剩余的分配,而忽視凈剩余分配之前的內容。新制度經濟學的企業所
有權理論的發展過程中,事實上包括兩個大的分支——索取權理論和控制權理論,并且人們愈來愈意識到控制權的重要性。控制權的經濟理論就成為了本文討論的基礎。
(一)索取權理論和控制權理論著眼點的差異
企業所有權理論沿著兩個形式上獨立但是內容聯系緊密的分支在發展:索取權理論和控制權理論。無論哪個分支,其要解決的內容是一致的:如何更好的讓經理為全體分散股東的利益服務,如圖1所示。
索取權理論(alchian&demsetz,1972開創)研究的目標是通過設計企業的收入分配契約,吸引經理按照股東和債權人(員工)的利益行事,來保護分散股東的剩余索取權和債權人(員工)的固定索取權。因此索取權理論研究的可分配資源僅僅包括企業的貨幣性的增量收入。
正式的控制權理論(grossman&hart,1986;hart &moore,1990正式開創)基于不完全契約理論,認為交易各方無法在事前就各種未來的可能情況下的責權利完全界定清楚,從而導致契約的內容無法完全,但是契約的功能必須是完全的——即當出現了契約中沒有規定的情況的時候,契約中至少要規定由誰來解決。此時,控制權就有了意義。
控制權理論的全部可分配資源除了包括企業的貨幣收入以外,還包括經理個人可以用傷害股東為代價而獨享的精神收益(例如奢華的辦公室和為了個人聲望而進行的過度多元投資等)。因此控制權理論研究的目標就是通過設計分散股東應當擁有怎樣的剩余控制權以及如何去實現這些剩余控制權,債權人應當擁有怎樣的或有控制權以及如何去實現這些或有控制權的各項機制,以遏制經理的“(特定)控制權收益”,來保護分散股東和債權人(員工)的索取權。其中,“剩余控制權”是指契約中約定的哪些終極控制權力,例如任命和解雇經理、決定經理報酬、決定重大投資、合并、發展戰略等。擁有剩余控制權的個體,在企業正常經營情況下是代表全體股東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盎蛴锌刂茩唷本褪侵钙跫s中約定在破產重組時,由債權人擁有的接替原有股東與經理職責的權力。擁有或有控制權的個體是代表全體債權人的債權人大會。
可以看到,雖然最終的目標是相同的——保護股東的剩余索取權和債權人(員工)的固定索取權,但是索取權理論和控制權理論的思路和最終的解決方法是完全不同的,而這些不同也為我們理解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制定權提供了不同的視角。
(二)控制權理論下建立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思想試驗
為了說明控制權理論是如何促使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制定權的歸屬,我們嘗試做一個思想試驗。為了進行有趣的對比,我們
的邏輯起點不是從凈剩余(凈利潤)開始的,而是從享有凈剩余的權利——索取權是否得到控制權保護開始的,因為這是一個更基本的前提條件。
起點:在一個沒有政府稅收,沒有借貸活動(包括賒購賒銷),只有古典資本主義企業(股東和經理為同一個人)的環境中,由于全部索取權和控制權都由股東(即經理)所有,索取權得到了控制權的良好保護,因此股東(即經理)獨享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制定權。
放松假設:在具有政府稅收,允許有借貸活動,但是只有古典資本主義企業的環境中,由于拖欠的政府稅收、借入資金以及工人的工資等最終都會成為企業的債務,因此這些債權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固定索取權,而獲得了在企業無法清償債務時候的或有控制權。債權人的事后或有控制權必然要在事前反映出來,這樣這些不同性質的債權人將要求分享本來由股東(即經理)獨享的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制定權。
放松假設:在現實世界中,古典資本主義企業變成了現代股份公司,為了更好地利用各自的資源優勢,經理和分散的股東由不同的個體擔任。在這種情況下,經理為了自身的(特定)控制權收益,可能制定有利于經理,但是對分散股東、債權人、政府稅收等不利的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即使分散股東獲得了剩余控制權,債權人擁有或有控制權,但由于分散股東、債權人等一方面在公司外部處于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狀態,一方面個體數量眾多難以組成有效的集體行動(olson,1965),這樣就會使經理制定的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無法得到有效的矯正。這種情況長期發展下去,將會危及整個資本市場和借貸市場。
政府具有暴力比較優勢,由政府來制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將可以有效地遏制經理利用會計信息生成規則來謀求(特定)控制權收益的行為,有助于整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政府應當享有會計準則的制定權。當然,政府制定的會計信息生成規則不可能是完備的,對于其不完備的內容,應該由比政府擁有更多關于企業的信息,決策速度也遠快于政府的經理所決定。由于會計準則已經控制了經理所能決定的空間,因此經理希望利用會計信息生成規則謀求(特定)控制權收益的彈性就非常低。
此時,經理享有的僅僅是會計判斷的決定權。這樣,從控制權角度出發,為了遏制經理的(特定)控制權收益,我們同樣得到了政府制定會計準則,而企業經理做出會計判斷的結論,也同樣回答了剩余計量悖論。
四、會計準則制定與企業所有權理論——索取權與控制權的綜合
(一)索取權觀點與控制權觀點的融合
事實上從索取權角度提出的對會計準則制定權安排的理解,與本文從控制權角度提出的
經濟解釋,是無法割裂的,二者必然在企業所有權理論下得以融合。
索取權觀點和控制權觀點都可以得到同樣的關于會計準則的結論:政府擁有會計準則制定權,而經理擁有會計判斷的決定權??梢哉f這是企業所有權理論的殊途同歸——企業所有權理論的最終結果都是提高分散股東和債權人(員工)的索取權的效率。索取權的對象是貨幣收入,同時會計準則所能規范的只能是貨幣計量的部分,因此將理解會計準則制定權的著眼點放在貨幣收入——也就是凈剩余的計量上面,是二者共同的落腳點。
(二)索取權觀點與控制權觀點的差異
1.解釋的范圍。索取權出發的觀點,只能解釋為什么應由政府來制定會計準則——因為所有擁有索取權的個體都來參與會計準則的制定是不經濟的,由政府來制定則是交易費用最低的;但是對于政府應當制定怎樣的會計準則,卻較難繼續解釋下去了,“應當制定交易費用最低的會計準則”似乎難以具體把握。而控制權的觀點,不僅可以解釋為什么應由政府來制定會計準則——因為要遏制經理的(特定)控制權收益,保護股東的索取權;同時可以解釋政府應當制定怎樣的會計準則——應當制定可以較好地保護分散股東的會計準則(例如提高穩健性),這是一個可以更加明確判斷的標準。
2.對政府建立會計準則的激勵。從索取權觀點來看,政府建立會計準則具有公共契約的性質,從而有助于整個社會交易費用的節約。但是政府為什么要建立會計準則呢?政府耗費大量的成本建立會計準則,政府有怎樣具體的收益?僅僅是讓政府來享受經濟繁榮的結果?利用抽象的“交易費用的節約”,索取權觀點無法完全解決政府的激勵問題。但是控制權觀點卻可以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由于經理的(特定)控制權收益威脅著廣大分散股東和債權人的索取權,對這個問題的放任自流,將使投資者和債權人的信心受到巨大打擊,從而導致整個資本市場和經濟的崩潰,甚至威脅現任政府。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有充分的動力來建立會計準則。
3.美國政府建立會計準則的激勵驗證了本文的觀點。
(1)美國鐵路企業的經理(特定)控制權收益侵害分散股東導致政府參與會計準則的制定。19世紀末,美國鐵路工業快速發展。由于需要大量的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式便正好適應了這種需要。但發起人(經理)在企業營運的早期,利用其特定控制權,任意制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用資本來支付巨額股利,給投資者造成一種假象,從而導致了股票價格
的暴漲。當分散股東意識到這一點后,便引起了股票價格的大幅度下跌。美國各州政府都試圖保護自己的居民免受鐵路公司活動所帶來的損失。但后來發現,由于鐵路的范圍已跨越了各州的界限,超出了各州所能進行規范的權力范圍,于是1887年,美國國會決定成立“州際商務委員會”(icc,interstate commerce commission),以專門管制鐵路工業。1906年赫普本法(hepburn act)授權icc建立統一會計制度,用以確立恰當的鐵路收費率和報酬率。從而正式拉開了美國20世紀會計規范的序幕。
(2)1929~1933年的經濟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后的會計規范。始于1929年的這場經濟危機,在短短兩個月里,私人投資下降了90%,生產下降了56%,失業率增加至24%,稅收難以維持學校教師和政府雇員的工資,9000家銀行倒閉。到1933年3月9 t3,全美所有銀行關門歇業。其中一個重要原因被歸咎于資本市場上投機欺詐盛行,企業財務報表嚴重失實——這事實上就是擁有特定控制權的經理為了謀求(特定)控制權收益,而任意決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惡果。這迫使1933和1934美國國會相繼通過了《證券法》(securities act)和《證券交易法》(exchange act),規定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須提供統一的會計信息。1933年《證券法》授權“聯邦貿易委員會”(ftc,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成立于1913年)制定統一的會計準則。1934年《證券交易法》授權成立了“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專門監管資本市場,并代替ffc制定統一的會計準則。sec成立后,就是否由自己親自來制定會計準則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最終于1938年將會計準則的制定權轉授給會計職業界——美國會計師協會aia,但sec保留了監督權和最終否決權。從而開始了美國20世紀最重要的會計規范行動。
3.美國政府建立會計準則的激勵驗證了本文的觀點。
(1)美國鐵路企業的經理(特定)控制權收益侵害分散股東導致政府參與會計準則的制定。19世紀末,美國鐵路工業快速發展。由于需要大量的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式便正好適應了這種需要。但發起人(經理)在企業營運的早期,利用其特定控制權,任意制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用資本來支付巨額股利,給投資者造成一種假象,從而導致了股票價格
的暴漲。當分散股東意識到這一點后,便引起了股票價格的大幅度下跌。美國各州政府都試圖保護自己的居民免受鐵路公司活動所帶來的損失。但后來發現,由于鐵路的范圍已跨越了各州的界限,超出了各州所能進行規范的權力范圍,于是1887年,美國國會決定成立“州際商務委員會”(icc,interstate commerce commission),以專門管制鐵路工業。1906年赫普本法(hepburn act)授權icc建立統一會計制度,用以確立恰當的鐵路收費率和報酬率。從而正式拉開了美國20世紀會計規范的序幕。
(2)1929~1933年的經濟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后的會計規范。始于1929年的這場經濟危機,在短短兩個月里,私人投資下降了90%,生產下降了56%,失業率增加至24%,稅收難以維持學校教師和政府雇員的工資,9000家銀行倒閉。到1933年3月9 t3,全美所有銀行關門歇業。其中一個重要原因被歸咎于資本市場上投機欺詐盛行,企業財務報表嚴重失實——這事實上就是擁有特定控制權的經理為了謀求(特定)控制權收益,而任意決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惡果。這迫使1933和1934美國國會相繼通過了《證券法》(securities act)和《證券交易法》(exchange act),規定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須提供統一的會計信息。1933年《證券法》授權“聯邦貿易委員會”(ftc,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成立于1913年)制定統一的會計準則。1934年《證券交易法》授權成立了“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專門監管資本市場,并代替ffc制定統一的會計準則。sec成立后,就是否由自己親自來制定會計準則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最終于1938年將會計準則的制定權轉授給會計職業界——美國會計師協會aia,但sec保留了監督權和最終否決權。從而開始了美國20世紀最重要的會計規范行動。
3.美國政府建立會計準則的激勵驗證了本文的觀點。
(1)美國鐵路企業的經理(特定)控制權收益侵害分散股東導致政府參與會計準則的制定。19世紀末,美國鐵路工業快速發展。由于需要大量的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式便正好適應了這種需要。但發起人(經理)在企業營運的早期,利用其特定控制權,任意制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用資本來支付巨額股利,給投資者造成一種假象,從而導致了股票價格
的暴漲。當分散股東意識到這一點后,便引起了股票價格的大幅度下跌。美國各州政府都試圖保護自己的居民免受鐵路公司活動所帶來的損失。但后來發現,由于鐵路的范圍已跨越了各州的界限,超出了各州所能進行規范的權力范圍,于是1887年,美國國會決定成立“州際商務委員會”(icc,interstate commerce commission),以專門管制鐵路工業。1906年赫普本法(hepburn act)授權icc建立統一會計制度,用以確立恰當的鐵路收費率和報酬率。從而正式拉開了美國20世紀會計規范的序幕。
(2)1929~1933年的經濟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后的會計規范。始于1929年的這場經濟危機,在短短兩個月里,私人投資下降了90%,生產下降了56%,失業率增加至24%,稅收難以維持學校教師和政府雇員的工資,9000家銀行倒閉。到1933年3月9 t3,全美所有銀行關門歇業。其中一個重要原因被歸咎于資本市場上投機欺詐盛行,企業財務報表嚴重失實——這事實上就是擁有特定控制權的經理為了謀求(特定)控制權收益,而任意決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惡果。這迫使1933和1934美國國會相繼通過了《證券法》(securities act)和《證券交易法》(exchange act),規定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須提供統一的會計信息。1933年《證券法》授權“聯邦貿易委員會”(ftc,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成立于1913年)制定統一的會計準則。1934年《證券交易法》授權成立了“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專門監管資本市場,并代替ffc制定統一的會計準則。sec成立后,就是否由自己親自來制定會計準則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最終于1938年將會計準則的制定權轉授給會計職業界——美國會計師協會aia,但sec保留了監督權和最終否決權。從而開始了美國20世紀最重要的會計規范行動 3.美國政府建立會計準則的激勵驗證了本文的觀點。
(1)美國鐵路企業的經理(特定)控制權收益侵害分散股東導致政府參與會計準則的制定。19世紀末,美國鐵路工業快速發展。由于需要大量的資本,股份有限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式便正好適應了這種需要。但發起人(經理)在企業營運的早期,利用其特定控制權,任意制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用資本來支付巨額股利,給投資者造成一種假象,從而導致了股票價格
的暴漲。當分散股東意識到這一點后,便引起了股票價格的大幅度下跌。美國各州政府都試圖保護自己的居民免受鐵路公司活動所帶來的損失。但后來發現,由于鐵路的范圍已跨越了各州的界限,超出了各州所能進行規范的權力范圍,于是1887年,美國國會決定成立“州際商務委員會”(icc,interstate commerce commission),以專門管制鐵路工業。1906年赫普本法(hepburn act)授權icc建立統一會計制度,用以確立恰當的鐵路收費率和報酬率。從而正式拉開了美國20世紀會計規范的序幕。
(2)1929~1933年的經濟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后的會計規范。始于1929年的這場經濟危機,在短短兩個月里,私人投資下降了90%,生產下降了56%,失業率增加至24%,稅收難以維持學校教師和政府雇員的工資,9000家銀行倒閉。到1933年3月9 t3,全美所有銀行關門歇業。其中一個重要原因被歸咎于資本市場上投機欺詐盛行,企業財務報表嚴重失實——這事實上就是擁有特定控制權的經理為了謀求(特定)控制權收益,而任意決定會計信息生成規則的惡果。這迫使1933和1934美國國會相繼通過了《證券法》(securities act)和《證券交易法》(exchange act),規定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須提供統一的會計信息。1933年《證券法》授權“聯邦貿易委員會”(ftc,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成立于1913年)制定統一的會計準則。1934年《證券交易法》授權成立了“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專門監管資本市場,并代替ffc制定統一的會計準則。sec成立后,就是否由自己親自來制定會計準則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最終于1938年將會計準則的制定權轉授給會計職業界——美國會計師協會aia,但sec保留了監督權和最終否決權。從而開始了美國20世紀最重要的會計規范行動。
為什么建立會計準則以及會計準則制定權的歸屬本身有著不同的解釋,本文從企業所有權理論的控制權角度提出經濟解釋,希望能夠對于當前中國會計準則建設提供有益的啟發。
主要參考文獻
葛家澍,劉峰.2003.會計理論——關于財務會計概念結構的研究.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劉峰.1996.會計準則研究.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謝德仁.2001.企業剩余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