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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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1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 貸款 風險 應對 策略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一項金融業務,其不但具有很強的政策性,還受到區域性影響。由于客戶數量大、貸款金額多、貸款期限長,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很大的風險。伴隨著房貸數量的增加,這項業務的風險也在不斷積累。為了更好地應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就需要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的風險

為了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就需要對其存在的風險進行深入地分析,加深人們對其存在風險的了解和認知。具體來說,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存在如下幾個方面的風險:

國家政策風險。這種貸款風險主要是因為與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有關,主要包括如下兩種情況:其一,住房公積金的政策性,中低收入群體是個人貸款的主要服務對象,這個群體中部分人群收入不穩定,償還能力存在波動,也正是因為如此,使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風險。其二,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性,相較于商業貸款,住房公積金政策性明顯,其遵循的是“強制儲蓄、低進低出、封閉運作”的原則,實行的是“低存低貸”政策,也正是如此,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政策性較強,變動強烈就會產生貸款風險。

個人信用風險。當貸款主體無法繼續償還貸款的話,就會出現貸款風險,我們將這種貸款主體無法繼續償還貸款的行為叫做個人信用風險。之所以產生個人信用風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原因:其一,主觀不履行義務,借款人主觀上不履行業務、拖欠貸款,蓄意欠資賴賬;保證人逃避責任,不承擔連帶責任。其二,客觀不履行義務,受到自然和社會等因素影響,確實無力繼續償還貸款,也會導致個人信用風險。

委托制度風險。金融業務不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范圍,為此,其通過委托運作的方式來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商業銀行負責辦理相關業務,然而風險卻主要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由于雙方是不同的利益主體,很容易在運作過程中出現沖突,具體主要包括如下兩個方面:其一,銀行規避風險,將風險較小的貸款項目留給自己,將更大的風險轉移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從而導致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增大。其二,銀行回收貸款不力。由于銀行本身不承擔貸款風險,在回收貸款方面不予重視,使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處于被動位置。

抵押聯保風險。本單位存在房屋抵押或聯合擔保等兩種公積金貸款方式,公積金聯保額是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合計數。當借款人不能繼續償還貸款,抵押物處置也存在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幾種情況:其一,法律法規不完善,當出現違約狀況時,執法難以到位。其二,抵押物損壞、消失,在某些自然、人為原因作用下,抵押物損壞或是滅失情況比較嚴重。其三,估價不合理,拍賣抵押物尚不能償還剩余貸款,導致抵押物處置風險。

人員操作風險。若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員的操作也會導致貸款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兩種情況:其一,責任心不強,工作人員審查不嚴格,操作失誤而產生的風險。其二,職業操守不強,工作人員礙于人情關系將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納入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范圍,從而導致了貸款風險。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應對策略

作為返還性的住房公益性基金,住房公積金貸款對人們的居住權利、生活幸福權利等都有著重要的保障作用。公積金管理結構必須要加強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認知,并分析導致這些風險的原因,只有這樣才能提出相應的應對策略,預防和化解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具體來說,主要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健全個人信用機制。當貸款主體無法繼續償還貸款的話,就會出現貸款風險,個人信用風險是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一個重要方面,為了有效地預防個人信用風險,應該逐步建立個人信用庫,完善個人信用價值。公積金貸款期限長,變數大,個人信用狀況是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安全的重要保證,為此,應該建立個人資料庫,詳細了解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的基本情況,不但包括身份狀況、收入狀況、家庭背景等信息,還需要對其就業狀況、銀行信譽狀況等進行必要的調查與走訪記錄。當出現逾期苗頭的時候,通過對個人資料的調閱,就能采取相應的措施。

完善風險管理制度。金融業務不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業務范圍,為此,其通過委托運作的方式來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商業銀行負責辦理相關業務,然而風險卻主要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由于雙方是不同的利益主體,很容易在運作過程中出現沖突。為了避免這種問題的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制定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加強對貸款發放、管理、控制、收回的管理,健全內部審核機制,收集和整理貸款臺賬及檔案資料,對其進行分類化、科學化管理。此外,這主要強調的是要落實貸款回收責任,加強貸后的管理和催收,加大清收力度;加強與商業銀行的溝通和交流,建立一個信息共享、高效交流的平臺,加強貸款管理力度。

加強抵押貸款管理。為了避免產生抵押處置風險,應該加強抵押貸款管理,預防抵押風險的產生,主要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其一,審查抵押房屋產權,存在產權不清或是不具備抵押條件的住房不予貸款;期房抵押要實時追蹤、審查開發商社會資信狀況。其二,及時辦理產權過戶,要求售房單位及時辦理產權過戶,預防抵押處理風險。

提高人員專業素質。工作人員不但需要提升自身的操作技能,避免錯誤發生;還需要嚴守自己的職業道德,不能礙于人情關系,而忽視了正常的貸款流程和制度。

三、總結

由于客戶數量大、貸款金額多、貸款期限長,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很大的風險。伴隨著房貸數量的增加,這項業務的風險也在不斷積累。本文主要對當前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的國家政策風險、個人信用風險、委托制度風險、抵押聯保風險、人員操作風險,進行了分析,針對如上風險提出了健全個人信用機制、完善風險管理制度、加強抵押貸款管理、提高人員專業素質等策略。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2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F830.5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5-000-01

前言

由于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存在著一系列潛在的風險,并且風險處理中心應對機制不太完善,近些年來,我國公積金貸款的規模和范圍越來越大,不穩定的風險防范機制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的穩定發展構成了很大的威脅。為了保證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的穩定而有效地運作,就應正視各種風險,并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機制。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及成因

1.政策性風險。政策性風險是指由于國家相關政策的變化而給住房公積金貸款帶來的風險。首先,有些地方為了拉動地方房地產消費,公積金管理中心會下達貸款的增長的目標,在這種業績支撐的形勢下,勢必會影響貸款發放的質量,增加了不良貸款的發放量。其次,公積金貸款期限一般比較長,最長可達30年。在還款的期限內,國家對房產的政策發生了某種變化,例如限制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引起按揭項目停止,房價下降,對個人住房的貸款帶來了一定的還款風險。

2.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貸款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護而引起的風險。由于我國現在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的法律還不太健全,以及國家和地方的政策不配套,使得法律風險成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中的突出風險。在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時,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處置抵押房產時可能會受到司法、公安等部門的制約;除此之外,由于我國的關于住房公積金法律在對抵押房產進行估價和處置時的操作性不強,難于付諸實踐,這就導致了管理中心由于法律原因面臨巨大的損失風險。

3.借款人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指由于貸款人由于種種原因無力或者不愿履行借款合同,給雙方的利益造成損失。信用風險主要是源于以下三方面的原因:在還款期限內,由于貸款人的經濟狀況、社會因素或者自身原因引起貸款人還款條件惡化而造成的風險,比如貸款人由于自身所處行業經濟狀況不佳而使貸款人失業導致的收入下降,無法償還貸款;由于國家信用信息系統不健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法全面了解貸款人的信用狀況,一旦貸款人違約而造成的風險;一部分的貸款人信用意識淡薄,在貸款時只想著貸到資金給自己帶來的好處,而沒有還款的意識,因此在貸到資金后就不去償還或者在償還一段時間后,就會有違約的行為發生。

二、現階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貸款風險防范的現狀

現階段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關于住房公積金的法律法規,在這些規章制度中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公積金管理的中心,管理中心應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業務以及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歸還等手續。

有些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經在法律法規的約束下,制定出適合自己城市住房公積金的發展模式,比如某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完善了貸款的“三查”制度,建立了嚴密的風險應對機制,進行全方位的風險管理。

首先,建立嚴格的貸款審核制度。

其次,建立貸款逾期風險管理制度:對逾期貸款實行分類預警;建立積極有效的逾期貸款催收方法;加大訴訟和執法力度。

最后,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部工作管理。

但是,由于法律法規的限制,就形成了由銀行辦理貸款,而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風險的現狀,在操作過程中造就了一些問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確認貸款資格,貸款審核等工作由銀行完成,這就形成了貸款的執行中心—銀行不承擔風險,因此,不免會擔憂銀行會不會像對待自己業務那樣來對待公積金貸款業務;一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意識到上述風險,開始著手嘗試自己管理貸款資產。但是由于管理中心非專業的金融從業人員,風險意識淡薄,在風險的預警和處置方面經驗不足。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防范對策

1.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規。我國現階段住房公積金的風險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國家的法律、政策所造成的,降低這種風險的途徑是通過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比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處置逾期房產時,司法和公安等部門應給與在規律規定下的配合,并且增強住房公積金法律的實用性。

2.建立完整的個人貸款資料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限一般比較長,在貸款的期間,貸款人的社會情況的變化會引起貸款回收的風險。因此,有必要建立貸款人個人信用資料庫,將貸款人的工作就業情況,收入情況以及住房公積金變動情況納入資料庫。一旦貸款人的還款能力發生變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通過資料庫了解相關情況,及時制定措施,防控風險的發生。

3.嚴格審批制度。在住房公積金發放之前,要嚴格對貸款人的貸款資格進行審核,這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貸款人是否正常繳納公積金;貸款人的貸款是否屬于個人住房的消費;擔保措施是否到位;貸款人是否具有還款能力;購房行為是否有效等。此外,要加強審貸的透明度。

4.強化貸款擔保。傳統的貸款擔保方式為抵押和購房綜合保險擔保方式。因此,強化貸款擔保,首先就要繼續強化這種傳統的擔保方式,將抵押房產在貸款期限內存在的風險而有可能造成的損失交給保險公司。其次,借鑒國外模式,發展專業的房地產擔保中心。通過上述兩種方式,來轉移貸款風險。

四、結論

現階段,人們對改善住房條件需求旺盛,我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處于一個高速發展的時期。在這種情形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方面要簡化相關貸款手續,提高辦事效率,另一方面要對貸款進行嚴格、有效的管理,降低貸款的風險,減小不良貸款的產生。認識風險,制定出應對措施,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逐步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對我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良性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呂繼承.關于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的思考[J].紅河學院學報,2010(4).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3

關鍵詞:公積金貸款 風險管理 規避方式

公積金貸款是我國城市居民選擇改善住房條件的首要貸款方式,并且隨著我國城市化改革進程的不斷深入,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規模也在不斷的擴大。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不斷繁榮的背景之下,住房公積金作為城市化發展和房地產市場繁榮的重要支柱,其自身的風險管理至關重要。而且公積金貸款規模越大,意味著其自身的風險也就越高,債務的規模也就越大,如果沒有給予相應的風險管理以高度的重視,則很有可能會造成十分嚴重的后果,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提高對于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管理力度,確保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能夠發揮其積極有效的作用,促進我國房地產市場的進一步繁榮和公民居住條件的進一步改善。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分析

(一)運行體制方面的風險

根據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并不能夠直接的參與公積金貸款業務,需要通過委托相應的商業銀行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只能夠起到監管的作用,而且需要承擔相應的風險。這就造成了商業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的權責分配不明,商業銀行必然會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為目標而有選擇性的進行貸款業務,將風險較小同時利潤較高的業務作為首要業務,而將風險較大同時利潤較小的貸款業務交由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商業銀行所造成的風險

很多商業銀行為了更進一步的追求利益,而有意的回避公積金貸款業務,對于房地產開發單位,只接受商業貸款為主的開發商,而對于只做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開發商則不予按揭簽約。這樣雖然沒有違反相關的規定,但是卻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同時也增大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

除此以外還有很多商業銀行在面對公積金貸款低利率的沖擊時而選擇了有意的將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手續繁瑣化,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門檻。因為如果購房者選擇商業貸款,則毫無疑問貸款所獲得的利息收益全部歸商業銀行所有,而購房者選擇公積金貸款則商業銀行只能獲得利息收益的5%作為手續費。所以很多商業銀行刻意的回避購房者的公積金貸款請求,采取消極拖辦或者是誤導購房者的手段。

(三)購房者方面的風險

由于公積金貸款主要面對的是低收入的購房者人群,因此這也就決定了公積金貸款者的還款能力本身就是一種風險,而且隨著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的快速發展,房價不斷的推高,在繁華的背后隱含著城市生活成本提高以及可能出現退城市化發展的風險,過高的城市成活成本使得很多中小企業的生存面臨著極大的困難,這就勢必會造成很多購房者的經濟情況并不是很穩定,還貸的能力受到影響。

另外我國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政策性幫助居民改善住房條件為目的,在評價購房者是否具有公積金貸款資格的時候審核也相對較松,并不關注公積金購房者對于公積金的貢獻率,雖然這一舉措非常有利于改善和解決居民的住房問題,同時也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刺激購房者的購房消費,有利于房地產市場的繁榮,但是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這樣無疑會造成住房公積金缺口增大的可能性,會導致住房公積金的長期融資風險。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的規避措施分析

(一)確立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導地位

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風險規避的最為主要的途徑就是確定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整個公積金貸款過程中的主導地位,從體制上消除風險因素,采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營的模式,避免商業銀行在公積金貸款過程中的干預,這樣一方面能夠有效的保證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同時也能夠有效的劃清購房者在商業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之間的界限,讓購房者在選擇貸款方式的時候能夠更加的自如。

(二)建立有效的貸款風險監管體系

在進行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過程中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風險監管體系,這套體系既包括對于購房者的信用審核體系,同時也包括監管和預警體系,確保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透明和安全。

(三)加強貸款抵押的審查力度

嚴格審查抵押也是住房公積金貸款運營管理的重要環節,是降低貸款風險的重要保障,也是保證資金安全的重要措施。要嚴格的審查抵押房屋的合法性以及被抵押的合法性,房屋出售單位要及時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并對抵押權的合法性做出連帶保證,協助進行抵押權的登記。同時也要控制抵押率,避免由于市場波動而造成抵押房屋的價格變動。而且要加強擔保法的執行力度,對于不能夠按合同規定償還貸款的房屋要堅決予以拍賣,降低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確保公積金能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積極發揮公積金貸款推動城市化改革和改善居民住房條件的重要作用。

三、結束語

住房公積金是我國城市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之一,是改善公民住房條件的重要環節,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管理是進一步促進我國城市化發展和房地產市場健康繁榮發展的重要舉措。

參考文獻:

[1]葉萍.芻議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及應對[J].商情;2014(8):63-63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4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制度;個人住房貸款;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F830.58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5)02-0182-02

引言

目前,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飽受詬病,各界要求住房公積金制度進行改革的呼聲不斷。我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在實際操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要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銀行對需要購買住房、并且繳納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以較低的利率發放貸款,幫助其購買住房。住房公積金制度對我國的城鎮化建設起到了重要作用,幫助了許多沒有能力一次性付清購房價款的工薪族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來購買住房?!蹲》抗e金管理條例》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專指針對職工的個人住房貸款。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以及城鎮化建設的推進,從農村出來進入企業或者公司工作的人不斷增加,由于住房公積金具有強制性,我國住房公積金的總規模不斷增大,同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人也不斷增多??傄幠5臄U大以及貸款人數的增多、貸款規模的擴大,都為住房公積金風險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尤其是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管理。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成因

(一)借款人自身原因形成的風險――信用風險

所謂信用風險,又叫做違約風險,是指借款人在未來沒有能力或者沒有意愿履行合約即無法償還本息或者不按時交納利息的風險,并由此給貸款人造成損失。在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一般來說,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會導致借款人信用風險的出現。

1.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的一方面是住房貸款公積金中心與個人信用信息的不對稱。由于我國對個人信用問題的重視不如歐美等發達國家,我國公民存在較多的所謂“老賴”,他們不是沒有能力償還而是鉆空子故意拖欠或者故意不償還。我國尚未建立起完備的個人信用備查系統,對于這些“老賴”而言,他們違約對他們未來的借貸或者是其他方面并無太大影響,他們只需要選擇不再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或者換個地方進行貸款即可,違約成本很小。

2.借款人沒有能力進行償還。當借款人向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的時候,可能其自身所處環境不錯,有穩定的工作或者是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但是,隨著時間發展,可能是市場狀況變差導致公司大量裁員,或者是借款人自身的原因包括生病或者其他,導致借款人的經濟狀況不像借款時那么好,所以無力對債務進行償還。雖然其本身有著很強烈的償還意愿,但是缺乏償還的能力。

(二)市場環境變化造成的風險――抵押物價值變化帶來的風險

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時間期限較長,大多在十年以上。市場是在不斷發展的,各種創新層出不窮,同時,市場環境也在不斷變化。在個人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會為自身的貸款提供抵押物。但是,隨著時間的變化,市場環境也在改變,這就會帶來抵押物價值的變化。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與一般貸款區別最大的就是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都是把已付首付的住房作為抵押物,所以在抵押物風險方面,主要的風險就是住房面臨的價格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的風險以及房地產存在法律方面糾紛的風險。在我國,最近兩年許多專家都在“唱衰”房地產市場,認為我國的房價太高,處于不理性的價格區間。雖然不敢說專家們的預測是否正確,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從2013年開始,我國的房價就開始沒有繼續上漲甚至有些地方出現了下降,房地產市場的春天已經過去似乎是大家的共識。所以,在未來多變的市場上,住房價格的變化會對抵押物的價值產生較大影響。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的擔保方式帶來的風險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方式就像上文提到的,一般都是用要進行貸款的住房進行抵押,在這個過程中會出現風險?,F在,開發商對住房都是采取預售的模式,即房屋尚未建成或者正在建設中即對住房進行銷售,消費者購買住房。在這個過程中,由于住房尚未建成,購買時采用住房進行抵押貸款就可能會出現在未來住房出現問題時,加重風險。并且,從風險分散的角度來看,使用要進行貸款的房屋進行抵押貸款是不符合這一原理的。

此外,公積金中心由于自身的原因,不可能了解每一個借款人的詳細情況以及準確衡量借款人提供的抵押品的價值,會存在在錯誤估計的情況。而每一個申請貸款的個人則十分清楚自身的情況以及提供的抵押物的情況,故可能存在公積金中心無法掌握的會導致未來借款人違約的風險。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中,飽受詬病的就是那些為美國公民提供住房貸款的商業銀行為了自身利益在住房貸款之前根本不進行盡職調查,為那些未來沒有能力進行還款的低收入群體提供貸款,導致最后他們的違約。而對于這些個人的情況,目前也沒有強制性要求進行擔保,因此,客觀上存在著個人違約的可能。

(四)開發商方面的風險

其實所謂開發商方面的風險,主要就是指由于開發商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未來出現可能不能償還而導致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銀行損失的風險。由于現在的住房基本是采用預售的形式來進行住房銷售,所以購房者在買房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其所購買的住房并未真正建成。所以,在未來的建設中,由于開發商的建筑材料違規或者建筑高度、建筑格局或者其他原因,導致開發商無法按時交房,從而帶來購房者不能按時入住。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一般就會選擇不再支付公積金貸款的還款,那么由此帶來的損失就只有承擔貸款的銀行負責。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管理及防范措施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5

關鍵詞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防控

隨著住房改革的不斷深入,百姓對住房需求的不斷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數量飛速增長,截至到2011年底,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已累計發放523915筆,金額1634.49億元,回收金額769.14億元,余額865.35億元 ①。住房公積金貸款對滿足城鎮居民住房需求、支持政府保障性住房項目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住房公積金貸款作為一種金融信貸活動,本身蘊含著較大的風險,同時,隨著貸款發放筆數和金額的不斷增加,風險發生的概率也隨之擴大,特別是2008年美國發生了次貸危機,更是給住房公積金管理者敲響了警鐘。如何從理論和實踐上掌控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中的風險點,建立科學的貸款風險管理體系,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其風險

1、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是指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托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貸款②。

2、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風險并非現實的損失或危機,而是一種損失或危機的可能性。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是指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偏離的可能性。狹義上理解,是指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而使貸款蒙受損失的可能性。

3、認識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的意義

住房公積金貸款直接關系到繳存人的切身利益,作為管理者,必須未雨綢繆,全面了解、分析貸款中存在的風險,提高風險防范和化解能力,保障住房公積金的安全,對促進住房建設,促進經濟發展,保證政策性住房金融體系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主要風險及成因

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著諸多風險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借款人風險。借款人是指申請貸款的自然人③。作為貸款主體,主要存在以下風險:

(1)借款人信用風險。借款人信用風險直接取決于借款人的資信程度, 借款人的資信度越高,貸款風險越低,二者成反比關系。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群體是全體公積金繳存人,基數巨大,而我國還沒有一個對全體公民進行信用評級的統一平臺。信用中心對借款人的資信調查只限于借款人受教育程度、是否是公積金繳存人、是否在中心申請過貸款,貸款后是否發生違約等有限的信息來判斷其信用狀況,很難做出一個非常準確的信用評判,勢必會給公積金貸款帶來風險。(2)借款人經濟狀況風險。住房公積金貸款屬于中長期貸款,如果借款人或其親屬發生失業、殘廢、重大疾病等狀況或借款人發生重大財產損失等等,導致借款人經濟狀況惡化,影響其還款能力,直接影響公積金貸款的回款。(3)借款人發生意外風險。在貸款還款期間內,借款人可能會出現死亡、失蹤、喪失民事權利等意外,很可能使公積金中心蒙受損失。

2、貸款業務操作風險。操作風險是指因操作流程不完善、人為過失、系統缺陷等外部事件造成的風險④。貸款業務操作風險是指由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制度不健全、不科學或不落實,管理不夠規范,給貸款留下漏洞、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而造成風險。具體表現為:

(1)貸款政策風險。貸款政策規定不周密;流程設計不科學;操作彈性過大,職工責任不清;合同條款不嚴謹等都可能給貸款帶來操作性風險。(2)業務人員素質風險。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部職工業務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違規操作、內外串通騙取貸款等導致的風險。

3、貸款所購房屋風險。

(1)房屋權屬問題。由于某種原因所購房屋不能作為貸款抵押物,比如:重復抵押;所購房屋不合法或必要的證件不全等。(2)房屋貶值風險。由于市場波動、房屋折舊等因素都會影響到房屋的價值。(3)期房風險。由于期房要經歷一個較長開發周期,存在一系列不確定因素,也可能會給住房公積金貸款帶來一定的風險。(4)房屋損毀風險。由于各種不可抗的原因及人為原因造成抵押物的毀損或滅失給貸款帶來的風險。

4、政策和法律風險

(1)經濟政策風險。為實現經濟的平穩增長,政府在宏觀調控過程中,會根據情況采用不同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當采取穩健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時,貸款政策從嚴、利率提高,雖化解了部分外部風險,但會增加借款人的還貸壓力,另外,還會影響期房項目進度和房地產價格波動,也會加大借款人違約的可能性。(2)抵押物處置及其在司法解釋方面的風險。對借款人的抵押房屋進行拍賣時,由于抵押人不到場無法判決拍賣,拍賣過程不夠公開透明,指定評估機構設定拍賣底價不合理等造成的風險。另外,依照“被執行人屬于低保對象且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人民法院不應強制遷出”的司法解釋⑤,對于低保家庭貸款抵押的房屋處置存在障礙。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防控措施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如下圖所示,筆者認為應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借款人的信用管理——建立統一的信用評測體系

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⑥,但我國信用體系建設起步晚,需要盡快完善信用評級制度和信用法律體系;制定出國家信用標準;出臺全國信用體系建設總體方案;扶持有實力的現有信用評級機構,鼓勵強強合作,在此基礎上逐步建成全國性的、權威的、公正的信用評級體系,以保障貸款的事前安全。

2、對貸款還款期進行全程跟蹤管理

貸款還款期間管理是指還款期間對借款人和貸款資產實施的管理,重點是客戶關系管理、動態數據管理和過程風險管理。貸款還款期間可以委托住房貸款擔保中心進行管理,擔保中心負責動態采集借款人的變更信息和抵押物的市場價格變動信息,及時動態維護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數據庫。同時,在動態數據庫的基礎上,定期地對貸款資產進行風險等級分類,或當借款人主要信用指標發生變化時及時調險等級。通過風險等級分類,揭示貸款資產的風險程度和風險分布,并根據資產風險分布情況,有針對性地實施全過程的風險管理。

3、建立健全貸款風險管理制度

因貸款數額大、期限長,為了有效地防止風險,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應建立健全各項風險防范管理制度。一是政策制度和執行部門分開,避免“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二是按比例提足貸款風險準備金,并嚴格按程序及時核銷壞賬死賬;三是貸款額度與繳存額掛鉤,將借款人月還本付息額控制在其家庭月收入的50%以內;四是制定具體操作規范和實施細則,規范貸款的發放、管理、控制、回收程序;五是加強日常貸款業務管理,提高經辦人員的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

4、強化貸款抵押管理

完善抵押登記工作。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制定有關工作標準、收費標準、獎懲機制等,委托銀行等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辦理抵押登記工作,作為防范貸款風險的有效手段。

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的抵押管理。一是認真審查抵押房屋的合法性。二是用期房設置抵押的, 嚴格審查開發商的資信狀況;對開發項目進行跟蹤管理,確保抵押住宅按時竣工交付;要求售房單位承諾到期及時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不履行承諾的,負連帶責任。三是抵押率嚴格控制在70%以內,避免抵押物的變現風險。

5、切實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在處理抵押房產前,為維護社會穩定,往往要對借款人進行妥善安排。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通過調換住房、縮小面積、調整住房位置等方式,使借款人既有房屋可住,又能重新具有償債能力;還可以通過借款人放棄住房所有權改為租賃住房支付租金的方式解決清償債權問題 ;再者,還可通過支持政府廉租房建設獲取部分廉租住房的配置權,給借款人一個周轉之所,以方便處置抵押物。

結論

總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只有全面、準確認識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加強貸款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建設,扎實有效地做好風險防控工作,才能切實保證住房公積金的資金安全,維護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和切身利益。

參考文獻

[1]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1年工作總結

[2]《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

[3]2004年《巴塞爾新資本協議》

[4]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5】14號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范文6

目前,全市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已進入最重要的實施階段,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切實發揮住房公積金的職能作用,是有效解決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短缺問題,強力推進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的有效措施。各縣區政府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等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職能,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全力支持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作為當前一項十分緊迫而艱巨的政治任務,按照市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全面落實省、市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各項政策,優化管理機制,加快自身建設,不斷增強服務功能,切實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主力軍的作用,進一步為全市災后城鎮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提供貸款支持,全力推動全市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有序開展。

二、強化工作措施,切實加大住房公積金在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中貸款支持的力度

各縣區政府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等有關部門要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工作管理的原則與要求,密切結合本縣區實際,認真分析研究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辦法與措施,及時高效地開展貸款支持工作。

(一)加強住房公積金統籌,保障城鎮居民住房重建貸款資金需求。各縣區政府及財政、住房公積金、委托發放貸款的金融等部門要按照城鎮居民住房公積金征繳辦法和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公積金貸款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資金統籌征繳,壯大公積金歸集總量,合理調度縣區間資金配置額度,有效保障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貸款資金需求。

(二)堅持原則與靈活統一,適當放寬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公積金貸款條件。市縣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從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大局出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堅持原則與靈活相統一,適當放寬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全力支持重建工作扎實開展。

1、放寬貸款范圍。一是對因地震造成自有住房中等破壞或嚴重破壞、倒塌,災后已領取政府發放的住房毀損補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按照“屬地、自住”原則,在重建自住住房,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含限價房)時,將領取的住房重建補助資金全部用于購(建)房首付款后如有缺口,可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二是對因地震造成自有住房受損,經專業鑒定機構鑒定為維修加固后可以居住,已領取當地政府發放的住房加固補助資金并對房屋實施維修加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可申請用于加固維修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

2、放寬貸款額度和還貸期限。符合上述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城鎮居民住房重建戶,重建自住住房,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含限價房)的,可申請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最長期限為10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加固維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請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最長期限為5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放寬貸款優惠政策。一是將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由連續24個月方可申請貸款的規定,放寬為連續繳滿12個月。二是購買自住住房的將購房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40%放寬為30%。三是對即將退休的職工,根據其信用和收入狀況,將貸款期限放寬至退休后五年,同時將擔保人的擔保期限延長至退休后五年。

(三)堅持集中突破,將有限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用于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一是要堅持集中有效突破的原則,在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最后實施階段,適當限制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正常貸款,將有限的住房公積金資金用于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確保重建工作全面完成。二是要嚴把重建戶貸款審核關。為提高城鎮居民住房公積金效率,使有限的住房公積金支持城鎮居民住房重建困難家庭,各縣區政府要對重建戶貸款嚴格審核把關,對家庭經濟狀況好,完全有能力開展重建住房的重建戶,原則上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家庭經濟狀況一般,但具有一定的住房重建能力的重建戶,應給予適當數量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家庭經濟狀況較差,但有住房重建意愿的重建戶,應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給予傾斜照顧。三是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的城鎮居民住房重建戶,只能以家庭為單位在原住房所在地購買或自建自住住房時,享受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四是由各縣區政府最終審核把關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供申請貸款的城鎮居民住房災后恢復重建戶花名冊及貸款額度(市直單位貸款的職工花名冊及貸款額度由武都區政府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按照貸款程序予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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