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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范文1
[論文關鍵詞]少年犯 社區矯正 對策建議
社區矯正是我國刑罰執行制度改革的重大舉措,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即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將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使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在我國,目前接受社區矯正的少年犯主要有以下五類:被判處管制的;被宣告緩刑的;被暫予監外執行的;被裁定假釋的;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由街道、鄉鎮司法所承擔具體日常管理工作。
一、少年犯社區矯正的概念及特征
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過去只包含了社區矯正的一些內容,例如,管制、緩刑、假釋等,卻沒有社區矯正這一法律概念。直到2011年我國《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確提出社區矯正這一概念,確定了它的法律地位,但是《刑法修正案(八)》并沒有對社區矯正進行界定。對于社區矯正的定義,學者們對此概念有不同的詮釋,實踐中也有不同的分類。目前我國大多數學者們普遍接受兩高兩院的《通知》中對社區矯正的定義: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條件的罪犯放在自己家庭生活的社區,由專門國家機關在相關的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社區矯正的適用范圍是:主要包括被判處管制、被宣告緩刑、被暫予監外執行、被裁定假釋、以及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五種罪犯。
我國《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者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且不滿十六周歲者只對《刑法》第17條第二款規定的8種罪行負刑事責任。因此,少年犯是指對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刑法所規定的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的人。少年無論是生理還是心理都還不成熟,他們觸犯刑法與成年人不同,有自己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1.突發犯罪。少年犯罪一般沒有事前的充分考慮和醞釀過程,沒有預謀,其往往是受到某種影響或刺激,一時沖動就容易突發犯罪;2.逆反對抗。少年雖年幼,但在他們心里同樣渴望人格上的獨立和自立,渴望獲得平等的權力和尊重,然而大多數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時往往忽視了少年的這種心理需求,只是一味地壓制不予考慮,反而引起他們的反感、對抗或報復;3.沖動好奇。少年因為年少對于社會上的事物見識不多,所以對許多事物都充滿好奇心。但是由于其思維方式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常常出于好奇之心而實施了一些違法犯罪行為;4.盲目模仿。少年尚未社會化,因此缺少是非辨別的能力無法判斷其所作所為是對或錯,他們的行為大多數模仿他人,少年所模仿的對象都是比他自己年齡大的,他們的模仿性特別強,如果被模仿對象的行為是不法行為,則該少年也會作出不法行為來。
綜上,我們可以給少年犯社區矯正下個定義:將符合法定條件的少年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刑罰執行活動。
二、我國少年犯社區矯正制度的現狀
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并沒有社區矯正的專門法律,更沒有專門的少年犯矯正立法。自2003年社區矯正試點開展至今,我國只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確規定管制、緩刑及假釋適用社區矯正,并沒有出臺專門的《社區矯正法》,僅有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的《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2004年5月司法部制定的《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工作暫行辦法》、2005年1月“兩院兩部”聯合的《關于擴大社區矯正試點范圍的通知》、2009年9月“兩院兩部”聯合的《關于在全國試行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2012年1月“兩院兩部”聯合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及一些地方性法規。值得肯定的是,《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設立了專條對未成年社區矯正人員的矯正作出了特殊規定,體現了對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保護。這些相關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司發[2003]12號)規章及地方性法規規范了社區矯正領導體制、工作機制、社區矯正工作基本流程以及部門內部日常管理,保障了社區矯正制度運行。但是這些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遠不能滿足現實的需求,亟需對社區矯正的上位立法以及全面立法。
(一)少年犯社區矯正的立法欠缺
從我國《立法法》的精神來看,有關剝奪和限制公民自由的刑罰方法和措施,以及執行活動都應該納入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并通過最嚴格的立法程序在法律中規定。然而縱觀我國現行的法律,就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和《監獄法》對少年犯社區矯正有一些規定,但是這些規定不僅少而且過于原則和籠統,對于少年犯社區矯正制度的規定近乎空白??梢姡覈F行的法律體系中缺少關于少年犯社區矯正的專門立法,導致在對少年犯實行社區矯正的過程中欠缺法律依據。
(二)未建立區別于成年人的少年犯社區矯正制度
在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第13屆學術研討會上,與會代表在研討少年司法制度時,呼吁加快社區矯正立法,完善未成年人社區矯正措施,建立適合少年犯特點的社區矯正管理制度。西方國家都已采取了專門適用于未成年人的社區矯正管理制度和模式,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和不同于成年人的專業化管理人員。②但是,目前我國試點省市中基本上沒有確立適合未成年人特點的社區矯正管理制度,而是不加選擇地與成年人混同操作,既不利于未成年人的矯正,又影響了社區矯正工作的效率。
(三)缺少專業的矯正工作者,缺少適合少年犯的矯正項目
目前,我國少年犯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主要由司法行政人員、社會工作者和社會志愿者組成。而我國的社會工作起步較晚,發展相對滯后,社會工作者的數量和專業化程度都有待提高,志愿者工作也存在著類似問題,專業素質亟待提高。其次,少年犯社區矯正的數量較少,沒有形成專門針對少年犯的矯正項目,隨著社區矯正的推進,這種情形已經遠不能適應現今少年犯的矯正情況。目前,除有一些少年犯參加了職業技能培訓,社區服務等教育外,多數少年犯沒有機會參加更多的適合其特點的矯正項目。
三、對少年犯社區矯正工作的建議
隨著我國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上升趨勢,如何開展少年犯社區矯正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已成為社會關注的話題?;谀壳按嬖诘囊恍﹩栴},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對少年犯社區矯正進行改進:
(一)設計專門針對少年犯社區矯正的法律體系
首先,少年犯社區矯正的立法必須堅持在對待未成年人的問題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指導原則。其次,在設計專門的法律時應設計建立一個完整且能夠互相配合的實施主體機制,公檢法三機關應該配合司法行政機關進行未成年人的社區矯正管理工作,實現相互配合、相互監督、齊力共進把各項具體的實施措施真正的落實到實處。除此,還應吸收其他社會機構例如媒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等的參與,使社會各方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最后,未成年人社區矯正項目應當明確化、多樣化。筆者認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情節的輕重,構建一個梯形結構的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社區矯正項目體系:第一階梯是教育性和非監管性的社區矯正項目;第二階梯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監管性的社區矯正項目;第三階梯是在一定時間內限制人身自由的社區矯正項目。同時,應將對未成年人的引導、教育貫穿到其中,在建立未成年人社區矯正項目時,應當包括但不限于這些內容。
(二)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工作方法應進一步豐富
在我國,社區矯正開展不久,因為種種原因,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工作方法還遠遠沒有達到完善的程度。因此,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對未成年犯社區矯正工作方法進行完善:
1.將心理治療應用于社區矯正
對未成年犯進行心理治療,必須首先要對未成年犯的病態心理進行分類。在對未成年的分類治療中,結合相關的心理治療理論,針對不同病態心理的未成年犯進行不同方案的心理治療,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家庭糾正幫助服務
家庭糾正幫助服務是由專業社會工作者通過直接的、面對面的溝通方式,運用有關人員和社會的專業知識和技術,對個人和家庭提供心理調整和環境改造等方面的支持與服務。其目的在于協助個人和家庭充分認識自身擁有的資源和潛能,完善人格和自我,增進其適應社會和解決困難的能力,從而達到個人或家庭的良好狀態。
3.少年犯互助小組的加入
未成年犯涉世不深,惡性較小,本性不壞,引導得當可以產生強大的成長力量。青少年可塑性強,喜歡模仿,易受感化,樂于接觸同齡群體,將他們組成互助小組,挖掘善性,激發彼此的成長動力,正面影響會在潛移默化中悄然發生。
(三)社區矯正中成年人與未成年人應加區分
未成年人有其自身的特點,身心比較脆弱,不與成年人社區矯正加以區別,容易造成“交叉感染”。而且系統的矯正項目并未都適用于未成年人,因缺少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的矯正項目,促使很多未成年人不能參與到有效的項目改造中,極可能出現改造不出效果。雖然未成年人犯罪確實占犯罪總體的小部分,但是未成年人代表著國家的未來,承載著國家的希望,故,不以事小而不為,不能因為一時的疏忽而毀了國家的基石。
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范文2
【中圖分類號】D917.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2095-3089(2016)34-0088-01
近年來,從吉林省長春市砍手門到奶西村暴力事件,校園暴力事件新聞屢見不鮮,已成為全國性的話題。近日,筆者利用假期參與社會實踐的機會,走訪調查了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和赫山區部分鄉鎮,就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一、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特點
1.違法犯罪案件居高不下。
2.違法犯罪領域日益擴大。從以前主要的盜竊、斗毆等罪名發展到了搶劫、故意傷害、聚眾斗毆、介紹等犯罪領域。
3.違法犯罪手段愈顯惡劣。從小偷小摸等輕微犯罪發展到持刀持械不惜傷人性命等重大刑事犯罪。
4.違法犯罪年齡日趨低齡化且大多有不良嗜好。2014年平均犯罪年齡為16.8歲,2015年為16.5歲,2016年平均犯罪年齡為16.4歲。據審判人員介紹,幾乎每位違法犯罪學生,均有不良嗜好,有的喜歡標新立異,穿著打扮與社會混混無異,有的抽煙、喝酒、染發,甚至吸毒,有的喜歡藏匿管制刀具,有的有網癮,徹夜不歸。
5.重新犯罪現象不容忽視。調研中發現,“二進宮”直至“五進宮”的就有3人。
6.單親家庭或留守少年犯罪比例最高。從2014至2016年審結的51人中,父母離異或一方死亡或者父母在外打工由長輩撫養的,就有39人,占全部案件的76%。
二、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1.家庭教育的缺失缺位。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含義是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人,剛剛走上生理心理的成熟之路,也僅有初步辨別是非的能力,既需要父母的關愛陪伴又需要父母的言傳身教。有的家長迫于生計出外打工勞碌奔波,將子女丟在老家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撫養,無瑕顧及;有的家長夫妻長年不和吵鬧離婚不能給子女一個溫暖的家不愿顧及子女;有的家長自身素質不高,既無公德又無私德,子女耳濡目染近墨者黑;有的家長教育方式不當或過分嚴厲或過分溺愛,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或放縱狂野,不知天高地厚。
2.學校教育的偏頗錯位。有的學校過分重視升學率,只關注和培養成績好的學生,對成績不太好的學生不聞不問不管,導致學生厭學逃學,步入社會犯罪;有的學校制度管理不嚴,監管不力,沒有及時發現學生違法犯罪的苗頭,不能及時制止犯罪;有的學校教育方式不當,對有問題的學生或開除推向社會,或缺乏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歧視諷刺差生,導致學生退學犯罪。
3.不良社會風氣的蔓延腐蝕。有的學校周邊環境不佳,電子游戲廳等遍布四周,給一些學生極大的誘惑。有的學校管理不嚴,導致一些社會上的小混混和一些對學習不感興趣的學生走得很近,使這些學生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淵。網絡、電影、電視等媒體和自媒體刊登播放的對青少年有負面影響的電影電視和新聞給性情不定的學生極大的誘惑力,導致學生模仿犯罪。
4.社區矯正和社會治安綜合管理不到位。一些少年犯刑滿釋放后,或無家可歸,或無處可學,或無事可做,導致重新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說明社區矯正還跟不上,監管不到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不力,沒有對其對癥下藥,給予及時的關愛和幫助,給予其社會的溫暖,消滅社會對他的歧視。
5.未成年人發育階段的生理、心理變化。由于其正處于青春期,生理、心理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敏感沖動好刺激,缺乏理智冷靜,既需家庭社會的關愛,又充滿了叛逆獵奇心理,喜歡標新立異以引人注目,其認知結構、情感結構、和理智結構等方面均不成熟,容易沖動,構成犯罪。
三、對策
1.提升家長的責任心。我國盡管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這僅僅是粗線條的法律,具體落實到家長的責任,則約定不明,規定不清。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師,我們一定要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和做法,以立法的方式,來加強家長對子女的教育義務,督促家長盡心盡力,盡職盡責。以法律的方式,規定對未成年人子女,家長應盡的職責與義務,以及未盡責,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法律規定家長對子女的陪護,關愛與教養。讓關愛教育孩子從家長的一種本能上升為法律要求,國家意志,這是法律對家長的他律。同時,家長也要搞好自律,做好子女的表率,給子女一個溫暖的家,寬嚴有度地教育好子女。愛孩子,就請陪孩子一起成長。我是高中生,我清楚的知道我們需要什么,媽媽的慈愛、爸爸的關懷勝過錦衣玉食,勝過一切靈丹妙藥。這是未成年人的心聲,也是家長應盡之責!徹底改變未成年人要么無愛,要么溺愛的不健康的情感獲得狀況。
2.改革落后的戶籍管理制度。我相信,大多數家長是愛孩子的,是希望盡責任的。可他們要靠打工掙錢來撫養孩子,被迫離開孩子??伤麄兊暮⒆訁s因戶籍在本地不能到父母打工之處讀書。對于關系到祖國未來的大事,關系到中華民族復興的大事,有關部門應盡快研究出一套切實可行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已經暴露這么久了,有關部門就不能改變這個落后的戶籍管理制度,實行人人平等嗎?世界上只有中國、朝鮮、貝寧三個國家實施戶籍管理制度,這樣落后的制度應盡早改變,沒什么比下一代成長更重要。要創造條件讓打工者的子女能隨父母讀書生活,這樣方可徹底改變留守少年“學習上無人輔導、生活上無人照顧、心里話無人訴說”的境況。
3.改變教育理念。教育的目的是為了讓每一個孩子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學校要不歧視、不冷淡、不放棄每一名學生,讓學校成為一個溫暖的家,讓教師成為每一個學生可依賴的家長。同時要開展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指導、法制宣傳工作,要加強對學生青春期教育寄心理健康教育,使其自覺控制自己的言與行。要加強與社會的合作,與家長的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形成合力。只有改變教育理驗,才能使老師擔負起育人的重任,只有改變教育理驗,才能使學校嚴格規范學生的日常管理,切斷學生與社會不良風氣、不良人物的接觸,減少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范文3
10月24日,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和區社會福利院共建的“心港灣未成年人觀護基地”正式啟動,這是該院未成年涉案人員“重返社會”公益服務項目的組成部分,也是拓展司法幫教與社會關愛相結合的社區矯正新路的又一有益嘗試。
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是困擾世界各國的一個現實的社會難題。起源于歐美的社區矯正,受到世界上許多國家的青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03年7月的《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是我國第一個關于社區矯正的國家層面的規范性文件,其中明確將“罪行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作為重點對象。但由于社區矯正中沒有確立適合未成年人特點的社區矯正管理制度,不加區分地與成年人混同操作,既不利于未成年人的矯正,又影響了社區矯正工作的效率。
現實中主要是對未成年矯正對象進行職業技能培訓或者組織在一定的社區、街道參加一般性的學習教育,大多數情況下他們都是無所事事。即使是為他們介紹了一定的工作,往往是嫌工作辛苦且待遇過低,干不了多久就會自動放棄,之后又會和以前的團伙成員或社會上一些不良少年混在一起。對此有些社區矯正工作者就加大與他們的聯系,讓他們每個星期都來社工點報到并交思想匯報,同時進行思想教育。然而他們都是表面應付,回去以后又恢復到原來狀態。社工也與這些少年的家長取得聯系,試圖得到他們的配合,然而往往是得不到配合或者就是家長無力管教。這就導致對這些未成年人監管太嚴甚至借助警察的威力,會有悖于社區矯正有利于社會化的理念,若監管的松散,又會使這些少年“放任自流”,達不到矯正的目的。目前的這種境況已經成為現實中社工們對未成年矯正對象最“無可奈何”的難點。
對未成年人社區矯正是挑戰我們人類智慧的一項“事業”。在最高人民檢察院2015年7月的檢察機關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事)例中,北京市門頭溝區檢察院依托社會單位,建立多元化的“觀護基地”,發揮多元化觀護基地文化教育、軍事訓練、社會公益實踐、勞動教育、法治教育、心理疏導等功能,對未成年涉案人員的心理和行為進行全方位的觀護幫教,“德、智、行、規、勞”五育結合,提升幫教效果,應該是做好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工作中值得借鑒的做法。(文/鄭佳婧)
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范文4
少年宮管理細則一一、鄉村少年宮以理念為先導、以知識創新為基礎、以能力實踐為核心、以活動體驗為特色,面向學校、面向社會、面向孩子創辦。
二、在上級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辦宮方向,努力把鄉村少年宮辦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少年兒童教育陣地。
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少年兒童,堅持依法執教、廉潔從教,愛崗敬業,嚴謹治學,團結協作。
四、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培養和提高校內教師及校外輔導員的綜合素質;堅持社會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強鄉村少年宮對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為未成年人的活動陣地。
五、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為未成年人創造良好健康的成長環境,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鄉村少年宮要成為少年兒童校外教育的活動中心、藝術教育與德育教育的活動基地。
六、豐富全鎮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臺;認真組織和舉辦各種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活動。
少年宮管理細則二1、鄉村少年宮是依托學校建設,由政府財政保障為主的農村少年兒童公益性活動陣地,全體工作人員要本著增產節約、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艱苦樸素的原則,做到精打細算,勤儉辦宮。
2、嚴格掌握經費開支,購物要有計劃,經領導批準方可購買,減少不必要的開支,??畋仨殞S?。
3、嚴格財經紀律,合理使用經費,鼓勵節約辦宮,多方式、多渠道籌資開展活動。
4、嚴格報銷手續,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必須憑購物發票由經手人(證明人)簽名,負責人批準方可報銷。白紙發票和不合理的支出一律不得報銷。
5、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對發票、暫付款的使用和對現金、記帳、報表、核算等必須嚴格執行財會規定,杜絕一切不合理的開支和漏洞。
6、實行民主理財。加強財務領導,宮主任親自抓財務工作,會計每月結帳一次,定期公布賬目,年終清賬一次。
少年宮管理細則三1、鄉村少年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愛護宮內財物,管好宮內財物,反對一切損壞本宮利益的行為。
2、鄉村少年宮所有財物均有專人保管,并建立進、銷登記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3、凡購進物品,必須先由總務驗收,登記,統一進賬后方可領用。領用人需本著節約的原則填寫登記,反對大手大腳,反對化公為私。
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范文5
近年來,新建縣人民法院涉少刑事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的態勢,且暴力型犯罪居高不下。該院反映,新建縣轄區未成年暴力型犯罪呈現以下特點:
1、暴力犯罪案件逐年上升。從該院審結的未成年犯罪案件情況來看,2010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件70人,其中暴力犯罪人數為19件44人。2011年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35件83人,其中暴力犯罪人數為28件76人。2012年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44件107人,其中暴力犯罪人數為35件90人。
2、罪名所涉及范圍有所擴大。搶劫和故意傷害犯罪仍占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絕大多數。2010至2012年新建縣法院處理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中,搶劫、故意傷害犯罪案件分別為13件30人,16件29人,33件75人,所占當年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的比例分別為68%,57%,94%。同時未成年暴力犯罪的范圍進一步擴大,呈現出罪名多樣化的趨勢,除搶劫、故意傷害外,還涉及綁架、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殺人、非法拘禁等罪名。
3、以共同犯罪為主要形態。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絕大部分是以共同犯罪的形態出現的,他們結成或大或小的團伙,成群結幫地實施犯罪。這種情況較成年人更為常見,雖然未成年人犯罪團伙沒有成年人犯罪集團那么嚴密的組織和計劃,但一般也有首要分子、積極參與者,而且他們的糾合過程十分簡單,對象一般為老鄉、同事、同學、共同租住的室友等。從新建縣法院2010年至2012年受理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來看,共同犯罪所占比例仍居高不下,分別為63%、76%、 87%。
4、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高。當前我國刑法及相關司法政策對未成年人犯罪所持的態度是從輕或減輕,因此對相當一部分未成年人適用緩刑或輕刑的較多。因種種原因,這些未成年人在服刑期滿后或緩刑期滿后又犯罪的現象較多,不少未成年人屬于二次或三次被追究法律責任。比如一搶劫案的被告人萬某在16歲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緩刑考驗期內,又參與聚眾斗毆。
二、未成年暴力犯罪的原因分析
1、未成年特殊的心理因素。從未成年人本身來看,未成年人特別是十三四歲左右的少年正處于心理斷乳期,這一時期也是最容易偏離正常軌道的“多事之秋”,由于孩子成長的需要,會有一段“離經叛道”的心理歷程。這個年齡段,是孩子成長的敏感期,在處理事情時往往憑身強體壯,易沖動,好動感情,自制力能差。他們和成年人一樣有各種各樣的需求,如果這些需求不能通過正常的渠道獲得,很可能會不計后果,鋌而走險,踏上違法犯罪之路。他們自我意識增強,行為趨同于成人,喜歡表現自己,渴望得到別人認同,自控能力弱,逆反心理強、情緒易偏頗,容易受到各種不良風氣影響和侵蝕,尤其是在內心郁積的困惑或憤怒得不到釋放時,就有可能采取暴力方式。另外,由于現在的未成年人大多是獨生子女,受家長的過度寵愛,在性格和心理上極易染上心胸狹隘、自私、任性、凡事以自我為中心的毛病,并表現在日常學習和生活中,一旦遇到沖突和挫折就會把這種不良心理表現出來,最終有可能釀成校園暴力。
2、家庭因素,尤其是家庭暴力的影響。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一言一行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孩子的成長。有的家長由于自身素質低,不注意對孩子進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并把自己不正確的觀念施加于孩子身上,對孩子產生了不良影響。有的家長迫于生計,忙于工作,無暇顧及孩子的教育,往往只從物質上滿足孩子的需要,對孩子過于溺愛、嬌慣,卻沒有從精神上對孩子進行教育。尤其是家庭暴力日益嚴重,主要是夫妻暴力和家長暴力。這種家庭主要表現為吵罵、指責、揭短、廝打,大聲呵斥、打耳光、打屁股、推推搡搡等,而自幼生活在暴力環境中的孩子,其經歷教會了其攻擊行。正是因為家庭的不睦,父母的離異,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缺少了父愛或母愛,對孩子健康心理的形成和健全人格的養成帶來了極其消極的影響,最終導致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
3、學校教育因素,尤其是近年來凸顯的教師暴力影響。長期以來,我國的學校教育一直偏重于應試教育,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學校和教師被沉重的教學任務和升學率壓得喘不過氣來,忽視了對學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的培養和教育,尤其是忽視了對“雙差生”的幫助、溝通和交流,使得這些學生產生了自卑心理和不平等的感覺,從行動上自然而然地游離于“好學生”群體之外,并與之站在對立面,尤其是在老師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時,行動上易出現攻擊性。特別是教師的暴力行為,由于沒有完成作業、上課說話、或由于種種原因沒有按老師的要求行事,同時又有激怒老師的行為,有些老師很可能壓抑不住怒火,采取一些過激行為,如摔作業本、扔粉筆頭、扯拽學生、毆打學生等等。最近媒體報道老師往孩子臉上刺字、用刀劃學生的手心,虐待甚至女學生的事件。學校本是一方凈土,但有些教師的暴力行為卻潛移默化地誘導著孩子,當孩子在與他人特別是比自己弱小的人交往而不順利時,很可能仿效教師的暴力行為。另外一些學校不注重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使許多未成年人不學法、不懂法、進而不守法,稀里糊涂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4、社會因素。目前,我國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對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為帶來了極大的沖擊,金錢至上、貪圖享受、爾虞我詐、弱肉強食等錯誤觀念和思想深深影響著未成年人,使得他們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擇手段,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未成年人為了滿足自己吃喝玩樂的目的,不顧一切地勒索同學的錢物,如果得不到錢物,就實施暴力行為。還有,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為也受他們所處的社區環境的腐蝕和影響,一些未成年人更是由于交友不慎,結交了不良朋友,潛移默化、耳濡目染,與之效仿,結果走上了暴力犯罪的道路。
5、媒介暴力的影響。文化傳媒的誤導也是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重要因素。影視、報刊、網絡等文化傳媒是未成年人了解社會、學習知識、接受社會思想觀念的一個窗口和重要途徑。由于未成年人的價值觀、世界觀和性格正處于形成時期,故文化傳媒的信息質量如何會直接影響未成年人的思想、觀念的發展方向。隨著城市化的日益發展,我國未成年人接觸到媒介暴力的機會和條件越來越多。未成年人可輕而易舉從成人節目、錄像、電影、報刊、電腦游戲中接觸到暴力。電子游戲中的射擊游戲、動作游戲、冒險游戲、多重角色扮演游戲等均充滿了暴力。這些游戲誤導孩子們漠視生命,以游戲的態度來應對生活中諸如生命、尊嚴等很嚴肅的問題。媒介暴力對孩子的影響是巨大的。首先,未成年人心理發育還不成熟,在其接觸了大量的暴力節目后會儲存在記憶里,然后,在合適的時機模仿練習學習到的暴力行為。有些意志力不強的未成年人若回憶到暴力行為可以解決問題,那么,在遇到相同境遇時,便會不顧后果模仿暴力行為來解決問題。其次,未成年人觀看過多的暴力表演,容易造成一種錯覺,即以為現實世界充滿了暴力,單純認為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是使用暴力使對方屈服。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備足夠的辨別能力和免疫能力,難以抵擋住誘惑和影響,結果他們的頭腦受到了嚴重的腐蝕,使他們喪失了意志、泯滅了良知,埋下了犯罪的隱患。
三、解決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問題的對策
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不理問題如果得不到根本解決,對國家的前途、社會的穩定具有極大的潛在破壞力,因此應當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對此,筆者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強化家庭的教育職能。家庭教育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線,每個家庭都要重視對子女的思想品德教育。家長要注重自身素質的提高,要品行端正,注意言傳身教,為孩子樹立一個榜樣,幫助孩子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孩子方法要得當,要懂得孩子成長發育的規律,對孩子發育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生理和心理問題給予正確引導,教育孩子時,既不能百般溺愛,也不能簡單粗暴,要注意循序善誘,避免使孩子產生抵觸情緒,真正做到與孩子進行心靈的溝通。創造一個和諧的家庭氛圍,使孩子能夠感受到來自父母、親人的愛,學會愛父母、愛親人、愛朋友,使孩子對人、對社會有愛心,心理得到健康發展。
未成年人的管理制度范文6
【關鍵詞】未成年犯;矯治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6-148-01
一、我國現階段對在押未成年犯矯治存在的問題
(一)未成年犯在押時的教育和出獄以后適應社會之間存在脫節
我國對在押未成年犯監獄里的改造著重強調的是思想、勞動、制度一體化,沒有與外面的社會有過多的交集。未成年犯在監獄里沒有什么文化課,技術技能的培訓也沒有太大的吸引力。監獄里的書籍和偶爾看看電視是不能讓他們對外面社會有更新的了解,他們擔心被外面的世界所拋棄,他們渴望新生,但是他們又害怕面對出獄后的社會。監獄矯治這種封閉式的模式與正常社會生活的差距極大,有些未成年犯刑滿釋放后,由于跟不上社會的節拍,難以適應社會需要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有些未成年犯因為長期與社會隔離,與外界信息溝通和交流出現障礙進而出現心理障礙。即監獄改造和回歸社會之間存在脫節,這種脫節是可怕的,它說明在押未成年犯的矯治工作還是沒有完全做到位,并不能夠完全防止未成年犯出獄以后重新犯罪,也不能很好地促進未成年犯回歸社會后積極地生活態度。
(二)在押未成年犯對社會歧視存在恐懼
未成年犯對自己身份的焦慮,害怕出獄后不被社會接納,遭到社會的歧視。未成年犯無論在心理和生理上還都處于成長期,心理承受壓力的能力遠遠低于成人。如果在監獄矯治的時候沒有充分考慮未成年犯出獄后的心理預期,那么很容易出現更加嚴重的問題。未成年犯會一直帶著“蹲過牢”的犯人的標簽在社會上壓抑地生活。
即使刑滿釋放也無法抹去,社會其他成員往往自覺或不自覺地排斥和疏遠他們。不管他們如何努力的去融入這個社會,社會成員也覺得他以前有前科,有劣性,是危險人物,大都避而遠之。由此,罪犯就會在其心靈上打下恥辱的烙印,產生“自我降格”的心理,進而順應社會對自身的評價,犯罪甚至會被“合理化”,從而演變為行為人難以改變的生活方式。①
未成年犯在刑滿釋放后也同樣面臨著“蹲過牢”的犯人的問題。因為我們知道監獄矯治本來就面臨一個困境,就是哪怕管教人員極力地在監獄里幫未成年犯樹立信心消除心理上的陰影,未成年犯本人也恢復了信念,盡管如此,這些未成年犯也許發現真正的噩耗是在他們走出監獄之后才開始的,社會排斥他們,周圍鄰里不理解的眼神和避而遠之的行為,使他們的全部生活都由犯罪打上了烙印,無法翻身。
二、對在押未成年犯矯治提出幾點建議
(一)監獄設置合理化
借鑒國外的經驗,著手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分類監管體系,即將監獄劃分為若干不同的片區,分別關押不同類型的罪犯,實行不同程度的監管,采取針對性強的改造方案。當前,各國的開放式監獄都實行以罪犯自覺自律為基礎的教育管理制度,沒有物質和人員方面的強制措施,獄內生活條件同正常社會接近,從而大大降低了監禁狀態對未成年人罪犯身心健康的傷害,有利于未成年人重新適應社會。
從我國目前情況來看,從行刑社會化、科學化的目標出發,有待建立一定數量的開放式或半開放式監獄試點,將那些罪行較輕、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收容于其中進行管理改造,使開放式監獄不僅成為對輕刑未成年人犯或表現良好的未成年人犯的寬松措施,而且成為罪犯回歸社會前的中途訓練場所。這一點對于未成年人犯的管教尤顯重要。
(二)完善適合未成年犯的社區矯正項目
目前在社區矯治的管理上沒有區分未成年犯與成年犯,因此矯治項目也比較單一,缺少與未成年犯特點相適應的矯正項目。我國學者王順安通過對國外未成年犯社區矯正的項目分析指出,未成年犯社區矯正的項目應包含以下內容:1.服從父母或者監護人以及矯治機構的監管;2.遵守各種社會制度,例如學校的規章制度;3.參加經矯正工作人員認可的工作項目,接受職業和就業的培訓;4.遵守矯正工作人員的指令;5.在指定的時間向矯正機構或其工作人員做出報告;6.參加心理矯正項目;7.參加和酒精的防治;8.參與各種個人、集體以及家庭項目;9.參與矯正機構提供的教育項目。②全面實現尚不現實,但可以根據我國國情和我國的司法現狀逐步的引進和學習國外先進的經驗,進而完善具有我國特色的未成年犯社區矯正體系。
國外的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制度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其中所包含的具體設計都是連環相扣的。而我國正處于社區矯正的初級階段,需要從思想理念上正確對待社區矯正的法律關系,構建合理可行的社區矯正體制,讓未成年犯在陽光般的社區矯正中心重拾新生的信念,健康快樂的接受教育改造。
注釋:
①侯鈞生.西方社會學理論教程[M].2004.
②王順安,甄宏.試論我國少年犯社區矯正項目體系之構建[J].青少年犯罪問題,2005(1).
參考文獻:
[1]康樹華.青少年犯罪于治理[M].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