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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執業相關管理制度范文1
一、活動范圍及主題
(一)活動范圍:各級各類民營醫院,重點是二級以上民營醫院。
(二)活動主題:“規范促發展、質量提內涵”。
二、活動原則
(一)堅持完善制度與規范行為并重。健全的管理制度是醫療機構良性發展的基礎,是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保障醫療質量安全的根本。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嚴格按照管理制度規范醫療行為,為依法執業、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二)堅持全面梳理與重點整治相結合。全面梳理和排查民營醫院臨床科室、輔助科室、實驗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門的質量和安全隱患,查找醫療質量管理漏洞、薄弱環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突出工作重點,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治理整頓民營醫院、查處虛假宣傳是整治違法違規執業行為的重點內容。特別是社會辦醫活躍、社會關注度高的??漆t療機構,要進一步加強規范化管理和專業隊伍建設,促進民營醫院醫療服務水平的整體提高,消除醫療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
(三)堅持專項活動與長效機制相結合。民營醫院要按照本方案對本機構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進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認真落實。
三、活動內容
(一)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1.建立健全內部質控制度。按照《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要求,健全完善本機構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強醫務人員培訓、教育和考核,強化日常督導,確保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建立并實施病案質量控制體系和病歷質量管理制度,以科室環節質控為基礎,以終末病歷質控為重點,注重病案首頁填寫質量,保障病歷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規范。
2.完善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制度。按照《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各民營醫院全面梳理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情況。包括目錄管理、手術分級、醫師授權、質量控制、檔案管理、動態評估等制度,審定本機構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目錄和手術分級管理目錄并及時調整,目錄必須覆蓋已開展的所有技術和手術,開展目錄之外的技術、手術必須符合新技術、新項目制度的要求,并對國家級、省級限制類醫療技術進行重新評估和備案,全面保障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質量和安全。
3.完善醫療安全管理制度。關注用藥安全,建立健全臨床藥師和處方點評制度,充分發揮臨床藥師和處方點評的作用,以抗菌藥物、抗腫瘤藥物、中藥飲片為重點,規范臨床用藥行為。對醫務人員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等行為及時采取干預措施,保障患者診療措施安全、有效、經濟。加強中藥飲片采購驗收、養護、煎煮等重點環節管理,保障中藥飲片質量。關注院內安全,有針對心跳驟停、昏迷、跌倒等高風險意外事件的應急措施和救護機制,保障全院任何區域內均能及時提供緊急救治和生命支持服務。
4.完善醫院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各民營醫院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修訂完善機構內部醫院感染管理制度、職責、流程、預案。加強醫院感染監測工作,及時發現醫院感染隱患并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全面檢查和梳理有關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的各方面工作,重點加強產房、新生兒病房、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血液科等重點科室的醫院感染管理工作;醫療廢棄物處理及時,程序合法。定期開展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和防控知識的全員培訓和教育工作,規范中醫醫療技術操作,落實好中醫醫療技術相關性感染防控指南。
5.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民營醫院要在就診大廳張貼或懸掛醫療機構的依法登記的主要事項、診療料目、職能科室設置,在相應的位置公布服務信息,包括主要衛生技術人員依法執業注冊基本情況、服務指南、服務流程、服務規范和服務承諾等以及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患者就醫須知等。要在顯著位置公示藥品、醫用材料和醫療服務價格信息,或擺設可以查詢的相應設備,其中藥品價格公示的內容應當包括:藥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劑型、規格、計價單位、價格、生產廠家,主要的中藥飲片產地等有關情況;醫用材料價格公示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用材料的品名、規格、價格等有關情況;醫療服務價格公示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服務項目名稱、項目內涵、除外內容、計價單位、價格、價格管理形式、批準文號、實際執行價格等有關情況。
6.健全后勤管理制度。民營醫院要有后勤保障管理組織、規章制度與人員崗位職責。后勤保障服務能夠滿足醫療服務流程需要,能夠及時迅速、保質保量地組織好醫院的水、電、氣、物資供應、設備維修、房屋修建、院容衛生等工作。為保障節假日及夜間醫療機構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及時有效的處理突發醫療事件,提高醫療工作的內涵質量,確保醫療安全,民營醫院應建立健全全院性醫療值班體系,完善醫療機構總值班制度,包括臨床、醫技、護理部門,以及提供診療支持的后勤部門,明確值班崗位職責、人員資質和人數,并保證常態運行??傊蛋嗳藛T需接受增訓并考核合格。
(二)嚴格依法執業,規范診療行為。
1.強化執業行為管理。嚴格落實相關制度規范,結合醫療機構實際情況細化工作要求,規范執業行為。嚴格按照核準登記的執業地址和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使用規范的診療服務項目名稱。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配備相關崗位人員,所有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專業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執業資格,并按規定及時辦理注冊、變更登記、多點執業手續。不違規對外出租、承包科室,定期開展依法執業自查整改,切實落實依法執業主體責任。加強民營醫院藥事管理,改善藥學服務模式,推進民營醫院抗菌藥物科學管理,規范抗腫瘤藥物合理使用,重點加強民營醫院品和的管理,保證品和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2.嚴格遵循臨床診療指南、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和行業標準及醫學倫理規范等有關要求,參考相應疾病病種的臨床路徑,合理進行檢查、用藥、診療。建立各??瞥R娂膊〉呐R床診療規范和技術操作流程,由具有法定資質的醫務人員按照制度、程序、規范和流程對患者進行疾病診斷、評估,并制定診療計劃。對疑難危重患者、惡性腫瘤患者,實施多學科評估和綜合診療。
3.規范醫療宣傳行為。民營醫院在各種媒介或者形式中直接或間接的醫療廣告,必須嚴格遵守《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范使用醫療機構名稱并標注《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對在自建網站、公眾號等自媒體上的宣傳內容進行審核把關,規范宣傳用語,避免誤導患者。
4.開展診療活動應當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則,履行告知義務,尊重患者的自主選擇權和隱私權,尊重民族習慣和,并對患者的隱私保密。完善保護患者隱私的設施和管理措施。
(三)加強日常管理,構建長效機制。
1.加強醫院醫療質量的管理與控制。醫療質量是醫院管理的核心內容和永恒的主題,醫院必須把醫療質量放在首位,質量管理是不斷完善、持續改進的過程,要納入醫院的各項工作中,構建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醫療質量保障體系,即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職責明確,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職能科室要充分運用醫療質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開展日常醫療質量管理和控制。對醫療質量管理要求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評估,對醫療質量信息數據開展內部驗證并及時分析和反饋,對醫療質量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干預措施,評估干預效果,促進醫療質量的持續改進。
2.加強醫療安全風險防范。民營醫院要建立健全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記錄和報告相關制度和激勵機制。有對本院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及管理缺陷進行統計分析、信息共享和持續改進機制。落實《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條例》,加強醫療風險管理,完善醫療風險的識別、評估和防控措施并定期檢查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隱患。規范投訴管理,設置統一的投訴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在醫療機構顯著位置公布投訴管理部門、地點、接待時間及其聯系方式,實行“首訴負責制”。投訴人向有關部門、科室投訴的,被投訴部門、科室的工作人員應當予以熱情接待,對于能夠當場協調處理的,應當盡量當場協調解決;對于無法當場協調處理的,接待的部門或科室應當主動引導投訴人到投訴管理部門投訴。
3.做好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堅持“四早”,落實預檢分診制和首診負責制,所有進入醫療機構人員均應佩戴口罩、測量體溫、詢問流行病學史,切實提高疫情防控的敏感性、主動性。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在相對獨立的區域規范設置發熱門診和留觀室,對發熱患者實行閉環管理。發熱患者、住院患者和陪護全部進行核酸檢測。發熱患者等待核酸檢測結果時一律予以留觀。對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按規定及時上報。加強疫情相關醫用耗材、藥品、防護裝備、消毒用品等物資儲備,保障滿足正常醫療服務需要。
4.加強業務培訓。對全體員工進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相關規范、常規的培訓,提高員工規范執業的意識。建立院內人才培養機制,開展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前培訓,積極支持和鼓勵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和進修培訓,切實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
5.加強醫療機構文化建設。按照“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建設和培育單位文化,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弘揚救死扶傷精神,努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誠信服務,提高核心競爭力,構建長效機制,為醫療機構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四、活動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0年12月)??h衛生健康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各項活動內容。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1月-2022年9月)。
1.第一階段。主題為“依法執業、規范診療”,組織實施時間為2021年1月-2021年6月。本階段民營醫療機構要在依法執業方面嚴格進行自查自糾,并對自查的問題逐條進行整改,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診療行為,為“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夯實基礎。
2.第二階段。主題為“提升質量,保障安全”,組織實施時間為2021年7-12月。本階段重點任務在依法執業、規范診療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醫療質量和醫療技術的發展,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建立民營醫院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加強臨床??品漳芰ㄔO,有效保障醫療安全
3.第三階段。主題為“長效管理、樹立典型”,組織實施時間為2022年1-9月。本階段重點任務為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形成民營醫院管理的長效機制。對在“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中服務質量、履行社會責任、群眾滿意度等方面成效突出的民營醫院給予表揚,樹立模范和典型,帶動和促進民營醫院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醫療服務。
(三)總結交流階段(2022年10-12月)??h衛生健康委對各地“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組織召開活動經驗交流會,宣傳、推廣好的做法和先進經驗,進一步建立健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對我縣樹立的民營醫院管理典型向市衛生健康委推薦。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民營醫院要制定實施方案,全面梳理自身工作,以本次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管理,改進醫療質量,提升自身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狠抓落實,務求取得實效。各民營醫院要全面梳理自身工作,以本次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管理、改進醫療質量,提升自身服務能力和水平。要在狠抓落實上下功夫,把各項工作要求落實到位,確保實現民營醫院醫療質量和服務能力提升。要精準、有效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要以對工作負責的態度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實到位、見底見效,確?!懊駹I醫院管理年”活動取得實效。
依法執業相關管理制度范文2
一、職責任務
開展集中打擊“兩非”專項行動,查處一批“兩非”案件,依法嚴懲涉案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員,確保年底前查處的“兩非”案件不低于人口總數的十萬分之一。嚴格執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終止妊娠藥物銷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出生實名登記制度和計劃生育手術實名登記制度。加強具有超聲診斷、終止妊娠手術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及相關科室的職業道德教育,健全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重點報道典型案件的調查和懲治情況,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確保今年出生人口性別比逐步回落到正常范圍。
二、專項活動重點范圍和內容
(一)專項行動的重點單位及地域范圍
全縣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含民營醫療機構、個體診所,下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藥品醫療器械批發銷售機構。
(二)專項行動的重點違規行為
1、利用超聲診斷以及其他技術手段、使用藥物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行為;
2、未經審批許可或超范圍執業,開展超聲診斷、助產技術、終止妊娠和計劃生育技術的行為;
3、未經審批許可或備案,違反B超使用管理制度,非法購置或使用B超機,執機人員無執業資格等行為;
4、違反終止妊娠藥物銷售、管理和使用制度,違規銷售和使用終止妊娠藥物的行為;
5、違反計劃生育手術實名登記制度,未按規定查驗、登記相關證明,違規為妊娠十四周以上婦女施行終止妊娠手術,以及違規實施輸卵管(輸精管)吻合術、取出宮內節育器、假結扎手術等行為;
6、違反出生實名登記制度,末按規定查驗、登記相關證明,違規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等行為;
7、違反新生兒出生、死亡登記和報告制度等行為。
三、實施步驟及方法
(一)實施步驟
1、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前,牽頭部門與配合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據省、市、縣有關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同時成立縣年度集中打擊“兩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啟動專項行動。
2、全面檢查,集中打擊。底前,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以及醫藥器械批發銷售機構要盡快進行自查自糾,邊自查邊整改,進一步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層層簽訂責任狀,廣泛開展系列宣傳教育活動,營造濃厚工作氛圍。各有關部門要對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以及醫藥器械批發銷售機構進行明查暗訪,全面開展清理整頓。堅持邊查邊改、邊規范邊完善,在各鄉鎮(含街道,開發區,下同)各單位自查自糾基礎上,縣有關部門將聯合組織督導檢查,對檢查出的一般性問題由被查單位及時整改,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涉及“兩非”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懲涉案單位及有關責任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3、總結評估,考核驗收。底前,各有關單位要落實整改措施,鞏固專項行動工作成效,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工作總結,實現性別比綜合治理經?;?、制度化??h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聯合組成督導組對各鄉鎮、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評估驗收,形成書面總結向縣委、縣政府匯報。
(二)工作方法
1、加強學習、廣泛宣傳。在全縣范圍內組織學習《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縣年度集中打擊“兩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對相關從業人員的警示教育,增強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醫藥器械批發銷售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執業的自覺性,做到人人皆知,自覺遵守。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加大政策宣傳和案件曝光力度,及時將專項行動進展、重大案件查處情況進行通報,形成強大的社會監督氛圍和打擊“兩非”行為的高壓態勢,震懾不法分子,有效減少“兩非”行為發生。
2、全面清理,排查案源。對全縣范圍內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以及醫藥器械批發銷售機構逐一進行清理,全面掌握所有機構的B超機底數以及開展助產技術、終止妊娠手術和計劃生育手術情況。建立舉報獎勵制度,設立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廣泛發動群眾進行舉報,多渠道、全方位挖掘“兩非”案源,認真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3、依法查處,集中突破。專項行動期間,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要密切合作,及時溝通,形成合力,聯合負責“兩非”案件的深度調查取證、依規依紀查處、依法打擊、案卷規范歸檔等。所有案件卷宗中均需注明涉案當事人的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案件相關證據和基本事實情況以及協查單位名稱和辦案人姓名等。
4、規范檔案,分類歸檔。集中打擊“兩非”專項行動結束后,各有關單位要集中對“兩非”案卷認真審核,補缺補差,加以完善規范,及時加以分類歸檔,以備考核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單位要把集中打擊“兩非”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靠上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落實到具體責任科室和責任人,扎實推動專項行動的開展??h里成立由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衛生局、監察局、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人口計生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縣集中打擊“兩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各鄉鎮、各單位也要成立組織機構,確保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并取得成效。
(二)明確工作職責。衛生行政部門作為牽頭部門,在其他部門配合下,負責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定期督導,整體推動全縣打擊“兩非”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重點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線索,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確保完成縣委、縣政府確定的職責任務。紀檢監察機關要積極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從嚴查處“兩非”行為,依法依規對涉案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做好“兩非”專項活動的督查工作,對工作不力的單位要及時問責。宣傳部門要積極協調媒體、大力宣傳打擊“兩非”專項行動的意義和成果,對查處的典型案例和懲治情況及時進行曝光,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公安部門要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線索,依法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接收和查處工作。人口計生部門要加強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管理,做好人口數據統計分析,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搜集“兩非”案件線索,聯合衛生、公安等部門組織查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嚴厲打擊非法購進、銷售、違規使用B超機和終止妊娠藥物的行為。各成員單位要嚴格履行各自職責,落實措施,密切配合,相互銜接,綜合整治,形成打擊“兩非”的強大工作合力。
縣衛生局、各醫療保健機構、縣衛生監督所作為具體落實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各自職責任務,做到齊抓共管。各級、各單位要建立崗位責任體系,各級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以及醫藥器械批發銷售機構要與相關科室、科室負責人與科室人員層層簽訂責任狀和承諾保證書,依法執業,自覺杜絕“兩非”等違規行為。要組織專業執法監督機構開展專項行動,切實抓出成效。
(三)完善管理制度。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終止妊娠藥物銷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出生實名登記制度和計劃生育手術實名登記制度、懷孕14周以上終止妊娠手術憑相關證明審批制度、新生兒出生死亡登記報告制度等)。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購置、使用超聲診斷儀必須分別向所在地縣級衛生、人口計生部門備案,嚴禁違規購置和使用B超機行為。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以及其他有關工作場所應當設置“嚴禁兩非”和“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B超室內”的醒目標志,張掛宣傳標語和宣傳圖片。要按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的有關規定,嚴格診療科目、母嬰保健技術和計劃生育服務的審批、執業登記和監督管理,規范服務行為。
(四)嚴格責任追究。嚴格按照《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規定》,依法嚴肅處理涉案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對涉案單位一經查實,依法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主管人員給予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對進行“兩非”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資格)直至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組織、介紹、包庇“兩非”行為的有關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非法行醫人員,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及相關醫療器械,從重給予經濟處罰直至依法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虛報、瞞報、拒報、偽造、篡改出生人口信息,出具虛假身份證明和醫學證明等行為,依照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對單位負責人、直接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各單位要把此項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標體系的重要內容,認真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起層層抓落實的考核評價機制,一級抓一級,一級考一級,對工作成效不明顯的給予通報批評,問題嚴重,影響考核成績的,實行“一票否決”。
依法執業相關管理制度范文3
為進一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網信辦、公安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郵政局、國家藥監局、國家中醫藥局定于2021年6月-12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多部門聯合專項整治,進一步提高美容醫療機構(含中醫美容醫療機構,下同)依法執業意識,強化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管理,防范醫療糾紛和安全風險,嚴厲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活動。嚴格規范醫療美容服務相關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流通和使用監管,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和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器械等行為。依法規范醫療美容服務信息和醫療廣告行為,嚴厲打擊虛假醫療美容類廣告、信息以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以查辦案件為抓手,查處并曝光一批違法機構,懲戒和震懾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工作機制,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工作任務
(一)嚴厲打擊非法開展醫療美容相關活動的行為。醫療美容活動涉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須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才能開展執業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具備法定條件,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不得違法采購、使用醫療美容類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醫療廣告或變相廣告。重點加強生活美容服務機構監管,查處生活美容服務機構及其他機構和個人未取得相應資質開展醫療美容服務,以及醫師到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行為。重視投訴舉報線索,鼓勵有獎舉報,嚴肅查處利用賓館酒店、會所、居民樓違法開展醫療美容行為。
(二)嚴格規范醫療美容服務行為。美容醫療機構對本機構依法執業承擔主體責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并落實依法執業自查工作制度,加強投訴管理,排查執業風險,消除安全隱患。機構要加強醫療美容項目管理,認真落實醫療質量核心制度,規范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嚴禁機構聘用非衛生人員、超范圍開展診療活動,嚴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醫療器械和消毒器械;嚴禁虛假醫療廣告以及服務資訊類信息;嚴禁違規分解手術項目;嚴禁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項目名稱和標準收費。
(三)嚴厲打擊非法制售藥品醫療器械行為。加強我國境內上市的藥品和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管理,未取得注冊批準的產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合法資質的,嚴禁從事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要按照《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加強管理,依法生產、守法經營。美容醫療機構應當向有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購買藥品、醫療器械,落實進貨查驗制度,按照適應證依法合理使用醫療器械,嚴格醫療用毒性藥品和麻醉用藥品使用。
(四)嚴肅查處違法廣告和互聯網信息。醫療美容廣告屬于醫療廣告,非醫療機構不得醫療廣告。美容醫療機構醫療廣告,嚴格按照《廣告法》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依法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并按規定醫療廣告;未經依法審查取得批準,嚴禁醫療廣告,或以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專題(欄)、健康科普等形式變相醫療廣告、虛假信息。
三、職責分工
(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中醫藥主管部門。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牽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專項整治各成員單位相關工作。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其監督機構要結合《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綜合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國衛辦監督發〔2020〕4號)、《關于印發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監督發〔2020〕18號)開展醫療機構依法執業監督檢查,加強美容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綜合監管,規范醫療美容服務,防范醫療糾紛和安全風險,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中醫藥主管部門配合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做好專項整治工作。
(二)網信部門。依法處置相關部門認定的互聯網醫療美容相關不良信息,查處違法違規網站。
(三)公安部門。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依法嚴厲打擊醫療美容領域制假售假、非法經營、非法行醫等犯罪行為。
(四)海關。加大藥品和醫療器械進口監管力度,嚴厲打擊走私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
(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生活美容機構涉嫌未取得合法資質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及時通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對醫療美容行業價格違法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加強醫療美容廣告監管,依法查處違法虛假醫療美容廣告。
(六)郵政管理部門。督促寄遞企業嚴格落實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項制度”,配合相關部門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類物品查驗力度,嚴防相關禁寄物品流入寄遞渠道。
(七)藥品監管部門。依職責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行動階段(2021年6月-11月)。各地區按照本方案內容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集中開展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把該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回頭看”。
(二)總結鞏固階段(2021年12月)。各地區全面總結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各省(區、市)專項行動牽頭部門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包括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下一步工作安排、長效機制建立運轉情況以及匯總表)和典型案例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醫療美容消費者眾多,社會關注度高,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站在服務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對人民群眾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準確把握專項整治重要意義,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建立專項整治聯絡員制度,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溝通信息、通報進展、研究工作。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緊組織實施,扎實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專項整治四項工作任務環環相扣,各有側重,缺一不可,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職,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對于工作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案件線索,要及時通報相應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有關規定,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并提供鑒定檢測支持,各級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宣傳,正面輿論引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宣傳,制作多種形式的宣傳材料,利用傳統媒體、新媒體等多渠道進行宣傳,協調手機運營商推送公益廣告,廣泛開展科普宣傳,警示信息,宣傳專項整治進展,按月曝光轄區醫療美容執法案件或典型案例,揭示違法違規行為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費者辨識能力,引導公眾理性認知,倡導消費者自覺選擇正規美容醫療機構接受醫療美容服務。各地要通過設立舉報電話等方式,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有關投訴舉報及時核查,對核查屬實的依法嚴肅處理,營造社會共治氛圍。
(四)標本兼治,健全長效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和管理制度,加強監管。通過專項整治,不斷健全部門聯合、區域協作、社會共治、打建并舉的工作機制。各部門對嚴重違法犯罪的機構或個人依法依規建立“黑名單”,并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美容醫療機構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管理辦法》對本機構及醫務人員的依法執業情況定期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將自查和整改情況報告屬地衛生監督機構。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宣傳相關知識,維護行業信譽,促進醫療美容服務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附件:1.醫療美容專項整治工作匯總表
2.典型案例報送模板
附件1
醫療美容專項整治工作匯總表
?。ㄗ灾螀^、直轄市)
處理情況
非法醫療美容
非法制售使用
藥品、醫療器械
違法
醫療美容廣告
違規
互聯網信息
違規開展寄遞業務信息
無證行醫
醫療機構
藥品
醫療器械
檢查對象數
案件數
機構
人員
機構
人員
機構
人員
機構
人員
責令改正數
警告數
責令停業整頓戶數
罰款戶(人)次
罰款金額(萬元)
沒收違法所得(萬元)
吊銷行政許可資質
移送司法機關
投訴舉報情況:投訴舉報 件;辦結 件;實施行政處罰 件;反饋 件;舉報人滿意 件。
備注:機構和人員處罰數據部分可合理缺項。
附件2
典型案例報送模板
一、XXX?。ㄗ灾螀^、直轄市)案件材料報送目錄
序號
機構
名稱
處罰時間
違法事實
違反法律及處罰依據
行政處罰
具體內容
1
××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超范圍開展二級手術項目(隆胸術等)
違反了《醫療美容管理辦法》第XX條;
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XX條進行處罰
警告,(罰款
: 元);行政強制及其他措施:責令改正
2
二、案情概述
1.XXX醫療美容門診部超范圍開展二級手術項目案(樣例)
依法執業相關管理制度范文4
一、加強領導 ,明確職責 ,落實措施
xx中心衛生院擁有一個團結的領導班子 ,他們對公共衛生婦幼工作非常重視,將公共衛生婦幼工作各項保健指標任務當成重點來抓,院長親自抓 ,副院長具體抓,下設主任 、辦事員等各級領導,落實專人負責日常具體工作,每人定任務目標 ,各有分工。給衛生室主任簽署責任狀,主任給成員定任務 ,這樣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責任到人。同時衛生院也制定了公共衛生婦幼工作相關管理制度和處理辦法,使公共衛生婦幼工作有法可依,有度可查,故此衛生院公共衛生婦幼工作穩步前進,為確保公共衛生婦幼工作指標落到實處打下夯實的基礎。
二、堅持依法執業,依法管理
xx中心衛生院為了提高整體服務質量,經過院委認真研究出臺相關政策規定,嚴格控制執業人員的準入制度,禁止無執業證人員從事婦幼工作,加強相關執業人員管理,認真做好基層婦女兒童兩項保健工作。衛生院不斷組織公共衛生婦幼人員,結合衛生室負責人和信息員,入村逐戶逐人隨訪督導和開展婦幼保健工作,宣傳國家和地方關于孕產婦和兒童保健工作相關政策,向農村孕產婦免費發放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使廣大農村孕產婦能平等的享受安全、有效、規范和便捷的孕產期保健服務等基本服務項目,篩查“兩個”高危人群(高危孕產婦和兒童)進行個案追蹤管理,入村逐戶隨訪孕產婦和新生兒情況,及時指導鄉村醫生作出危險情況的干預措施,準時上報,確保高危孕產婦及兒童得到及時救治服務。多次給孕產婦和兒童開展健康知識講座,讓廣大婦女和兒童充分了解婦幼保健的好處,有效降低了xx鎮的“兩個”(孕產婦和兒童)死亡率。維護了xx鎮廣大婦女兒童的健康權益,把黨的惠民政策全面均等地惠及與民。
三、抓住亮點 鞏固成效
依法執業相關管理制度范文5
第一條為了規范律師事務所的設立,加強對律師事務所的監督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下簡稱《律師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設立并取得執業許可證。
第三條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加強內部管理和對律師執業行為的監督,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活動,不得侵害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司法行政機關依照《律師法》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律師事務所進行監督、指導。
律師協會依照《律師法》、協會章程和行業規范,對律師事務所實行行業自律。
第二章律師事務所的設立條件
第五條律師事務所可以由律師合伙設立、律師個人設立或者由國家出資設立。
合伙律師事務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設立。
第六條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師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且在申請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
(四)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數額的資產。
第七條設立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書面合伙協議;
(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為設立人;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四)有人民幣三十萬元以上的資產。
第八條設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書面合伙協議;
(二)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為設立人;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四)有人民幣一千萬元以上的資產。
第九條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二)有人民幣十萬元以上的資產。
第十條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除符合《律師法》規定的一般條件外,應當至少有二名符合《律師法》規定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需要國家出資設立律師事務所的,由當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籌建,申請設立許可前須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核撥編制、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可以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律師業發展需要,適當調整本辦法規定的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和個人律師事務所的設立資產數額,報司法部批準后實施。
第十二條設立律師事務所,其申請的名稱應當符合司法部有關律師事務所名稱管理的規定,并應當在申請設立許可前按規定辦理名稱檢索。
第十三條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人選,應當在申請設立許可時一并報審核機關核準。
合伙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應當從本所合伙人中經全體合伙人選舉產生;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由本所律師推選,經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同意。
個人律師事務所設立人是該所的負責人。
第十四條律師事務所章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律師事務所的名稱和住所;
(二)律師事務所的宗旨;
(三)律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
(四)設立資產的數額和來源;
(五)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職責以及產生、變更程序;
(六)律師事務所決策、管理機構的設置、職責;
(七)本所律師的權利與義務;
(八)律師事務所有關執業、收費、財務、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九)律師事務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辦法;
(十)律師事務所章程的解釋、修改程序;
(十一)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設立合伙律師事務所的,其章程還應當載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律師事務所章程的內容不得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
律師事務所章程自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作出準予設立律師事務所決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合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合伙人,包括姓名、居住地、身份證號、律師執業經歷等;
(二)合伙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三)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四)合伙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職責以及產生、變更程序;
(五)合伙人會議的職責、議事規則等;
(六)合伙人收益分配及債務承擔方式;
(七)合伙人入伙、退伙及除名的條件和程序;
(八)合伙人之間爭議的解決方法和程序,違反合伙協議承擔的責任;
(九)合伙協議的解釋、修改程序;
(十)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合伙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
合伙協議由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并簽名,自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作出準予設立律師事務所決定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律師事務所設立許可程序
第十六條律師事務所的設立許可,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受理設立申請并進行初審,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進行審核,作出是否準予設立的決定。
第十七條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立申請書;
(二)律師事務所的名稱、章程;
(三)設立人的名單、簡歷、身份證明、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人選;
(四)住所證明;
(五)資產證明。
設立合伙律師事務所,還應當提交合伙協議。
設立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核撥編制、提供經費保障的批件。
申請設立許可時,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報《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登記表》。
第十八條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設立律師事務所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按要求補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明顯不符合法定條件或者申請人拒絕補正、無法補正有關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受理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在決定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查。
在審查過程中,可以征求擬設立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意見;對于需要調查核實有關情況的,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也可以委托縣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核實。
經審查,應當對設立律師事務所的申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材料是否真實齊全出具審查意見,并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
第二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受理申請機關報送的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予以審核,作出是否準予設立律師事務所的決定。
準予設立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不準予設立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第二十一條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辦公場所懸掛,副本用于接受查驗。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應當載明的內容、制作的規格、證號編制辦法,由司法部規定。執業許可證由司法部統一制作。
第二十二條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人應當在領取執業許可證后的六十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辦理稅務登記,完成律師事務所開業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將刻制的律師事務所公章、財務章印模和開立的銀行賬戶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作出準予設立律師事務所決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撤銷原準予設立的決定,收回并注銷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一)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準予設立決定的;
(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或者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設立決定的。
第四章律師事務所的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四條律師事務所變更名稱、負責人、章程、合伙協議的,應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審查后報原審核機關批準。具體辦法按律師事務所設立許可程序辦理。
律師事務所變更住所、合伙人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報原審核機關備案。
第二十五條律師事務所跨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變更住所,需要相應變更負責對其實施日常監督管理的司法行政機關的,應當在辦理備案手續后,由其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將有關變更情況通知律師事務所遷入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
律師事務所擬將住所遷移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應當按注銷原律師事務所、設立新的律師事務所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六條律師事務所變更合伙人,包括吸收新合伙人、合伙人退伙、合伙人因法定事由或者經合伙人會議決議被除名。
新合伙人應當從專職執業的律師中產生,并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但司法部另有規定的除外。受到六個月以上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處罰期滿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被除名的,律師事務所應當依照法律、本所章程和合伙協議處理相關財產權益、債務承擔等事務。
因合伙人變更需要修改合伙協議的,修改后的合伙協議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報批。
第二十七條律師事務所變更組織形式的,應當在自行依法處理好業務銜接、人員安排、資產處置、債務承擔等事務并對章程、合伙協議作出相應修改后,方可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申請變更。
第二十八條律師事務所因分立、合并,需要對原律師事務所進行變更或者注銷原律師事務所、設立新的律師事務所的,應當在自行依法處理好相關律師事務所的業務銜接、人員安排、資產處置、債務承擔等事務后,提交分立協議或者合并協議等申請材料,按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執業律師的合伙律師事務所,可以設立分所。設立分所,須經擬設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審核。律師事務所分所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條律師事務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一)不能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經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條件的;
(二)執業許可證被依法吊銷的;
(三)自行決定解散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終止的其他情形。
律師事務所在取得設立許可后,六個月內未開業或者無正當理由停止業務活動滿一年的,視為自行停辦,應當終止。
律師事務所在受到停業整頓處罰期限未滿前,不得自行決定解散。
第三十一條律師事務所在終止事由發生后,應當向社會公告,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算,依法處置資產分割、債務清償等事務。因被吊銷執業許可證終止的,由作出該處罰決定的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公告。因其他情形終止、律師事務所拒不公告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公告。
律師事務所自終止事由發生后,不得受理新的業務。
律師事務所應當在清算結束后十五日內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提交注銷申請書、清算報告、本所執業許可證以及其他有關材料,由其出具審查意見后連同全部注銷申請材料報原審核機關審核,辦理注銷手續。
律師事務所被注銷的,其業務檔案、財務帳簿、本所印章的移管、處置,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律師事務所執業和管理規則
第三十二條律師事務所應當依照《律師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規范,建立健全執業管理和其他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本所律師執業行為的監督。
律師應當接受律師事務所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
律師事務所受理業務,應當進行利益沖突審查,不得違反規定受理與本所承辦業務及其委托人有利益沖突的業務。
第三十四條律師事務所組織開展業務活動,應當指導本所律師依法執業,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建立承辦重大疑難案件的集體研究和請示報告制度,對律師在執業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規章,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第三十五條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收費,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及時查處有關違規收費的舉報和投訴。
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和實行合理的分配制度及激勵機制。
律師事務所應當依法納稅。
律師事務所不得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合伙律師事務所和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為聘用的律師和輔助人員辦理失業、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
個人律師事務所聘用律師和輔助人員的,應當按前款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
第三十七條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執業風險、事業發展、社會保障等基金。
律師參加執業責任保險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三十八條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律師事務所賠償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的律師追償。
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律師事務所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師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律師事務所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個人律師事務所的設立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負責對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活動和內部事務進行管理,對外代表律師事務所,依法承擔對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的管理責任。
合伙人會議或者律師會議為合伙律師事務所或者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的決策機構;個人律師事務所的重大決策應當充分聽取聘用律師的意見。
律師事務所根據本所章程可以設立相關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協助本所負責人開展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十條律師事務所應當加強對本所律師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組織開展業務學習和經驗交流活動,為律師參加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提供條件。
第四十一條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投訴查處制度,及時查處、糾正本所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調處在執業中與委托人之間的糾紛;認為需要對被投訴律師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行業懲戒的,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會報告。
對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嚴重違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的律師,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其解除聘用關系或者經合伙人會議通過將其除名,有關處理結果報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備案。
已擔任合伙人的律師受到六個月以上停止執業處罰的,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至處罰期滿后三年內,不得擔任合伙人。
第四十二條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制度,按照規定對本所律師的執業表現和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情況進行考核,評定等次,實施獎懲,建立律師執業檔案。
第四十三條律師事務所應當于每年的一季度經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向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上一年度本所執業情況報告和律師執業考核結果,直轄市的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情況報告和律師執業考核結果直接向所在地區(縣)司法行政機關提交,接受司法行政機關的年度檢查考核。具體年度檢查考核辦法,由司法部規定。
第四十四條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對所承辦業務的案卷和有關資料及時立卷歸檔,妥善保管。
第四十五條律師事務所應當妥善保管、依法使用本所執業許可證,不得變造、出借、出租。如有遺失或者損毀的,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向原審核機關申請補發或者換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遺失的,應當在當地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
律師事務所被撤銷許可、受到吊銷執業許可證處罰的,由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收繳其執業許可證。
律師事務所受到停業整頓處罰的,應當自處罰決定生效后至處罰期限屆滿前,將執業許可證繳存其所在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
第六章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六條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活動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履行下列職責:
(一)監督律師事務所在開展業務活動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
(二)監督律師事務所執業和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
(三)監督律師事務所保持法定設立條件以及變更報批或者備案的執行情況;
(四)監督律師事務所進行清算、申請注銷的情況;
(五)監督律師事務所開展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和上報年度執業總結的情況;
(六)受理對律師事務所的舉報和投訴;
(七)監督律師事務所履行行政處罰和實行整改的情況;
(八)司法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規定的其他職責。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在開展日常監督管理過程中,對發現、查實的律師事務所在執業和內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應當對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或者有關律師進行警示談話,責令改正,并對其整改情況進行監督;對律師事務所的違法行為認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向上一級司法行政機關提出處罰建議;認為需要給予行業懲戒的,移送律師協會處理。
第四十七條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機關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
(一)掌握本行政區域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活動和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的情況,制定加強律師工作的措施和辦法;
(二)指導、監督下一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律師事務所的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對律師事務所重大投訴案件的查處工作;
(三)對律師事務所進行表彰;
(四)依法定職權對律師事務所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對依法應當給予吊銷執業許可證處罰的,向上一級司法行政機關提出處罰建議;
(五)組織開展對律師事務所的年度檢查考核工作;
(六)受理、審查律師事務所設立、變更、設立分所、注銷申請事項;
(七)建立律師事務所執業檔案,負責有關律師事務所的許可、變更、終止及執業檔案信息的公開工作;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負有前款規定的有關職責。
第四十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
(一)制定本行政區域律師事務所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定律師事務所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二)掌握本行政區域律師事務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和業務開展情況;
(三)監督、指導下級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對律師事務所的專項監督檢查和年度檢查考核工作;
(四)組織對律師事務所的表彰活動;
(五)依法對律師事務所的嚴重違法行為實施吊銷執業許可證的處罰,監督下一級司法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工作,辦理有關行政復議和申訴案件;
(六)辦理律師事務所設立核準、變更核準或者備案、設立分所核準及執業許可證注銷事項;
(七)負責本行政區域律師事務所有關重大信息的公開工作;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九條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律師事務所實施監督管理,不得妨礙律師事務所依法執業,不得侵害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律師事務所及其律師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五十條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實施許可和管理活動的層級監督,按照規定建立有關工作的統計、請示、報告、督辦等制度。
負責律師事務所許可實施、年度檢查考核或者獎勵、處罰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有關許可決定、考核結果或者獎懲情況通報下級司法行政機關,并報送上一級司法行政機關。
第五十一條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律師協會的指導、監督,支持律師協會依照《律師法》和協會章程、行業規范對律師事務所實行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政管理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協調、協作機制。
第五十二條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定期將本行政區域律師事務所的組織、隊伍、業務情況的統計資料、年度管理工作總結報送上一級司法行政機關。
第五十三條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律師事務所設立許可和實施監督管理活動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章附則
依法執業相關管理制度范文6
一、工作目標
依據法律法規,開展整治“兩非”行動,嚴厲查處“兩非”案件,建立完善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效機制。確保全縣出生人口性別每年下降1個以上單位值,力爭2-3年內趨于正常。
二、工作內容
(一)整治重點對象。以縣鄉醫療機構、縣鄉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民營醫院、個體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藥品批發企業和零售店為重點場所,以農村已生育一個子女和兩個女孩的育齡婦女為重點(特別是這類人口流出的育齡婦女);以孕情管理B超檢查、終止中期妊娠手術、終止妊娠藥品的銷售使用為重點環節,開展拉網排查。
(二)嚴查“兩非”案件。各單位要抽調人員組成專班,由整治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統一開展活動,工作專班于8月25日報縣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于無證診所和無證B超窩點堅決取締,對于清理發現的“兩非”案件和非法銷售使用終止妊娠藥品行為進行嚴厲打擊,且依法嚴厲處理單位及有關責任人。
(三)完善管理制度。衛生、計生、藥監等部門對清理清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且進一步完善有效的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兩非”行為發生。
一是強化制度落實。計生部門全面實行包村鎮干部、村干部、村計生干部“三包一?!必熑沃疲鋵嵲星殡S訪服務;衛生部門要落實好孕檢、引產、分娩、終止妊娠藥品使用實名登記制度和有關證明查驗制度。
二是建立“黑名單”制度。縣衛生局、縣人口計生、縣藥監局分別在全縣醫療服務市場、計生服務機構、藥品購銷市場建立并實行“黑名單”制度。凡涉嫌“兩非”行為并查實的機構和從業人員,一律禁止其再進入醫療衛生和藥品銷售市場,禁止其涉足計劃生育手術、婦產科和藥品銷售業務。
三是建立B超實時監控制度??h衛生局、縣人口計生局分別在醫療保健機構和計生服務機構的B超檢查場所、婦產科建立電子監控設施,建立監控管理制度,對B超檢查行為、終止妊娠手術實行24小時實時監控,監控錄像資料須保存1年以上。
四是建立B超和終止妊娠手術從業人員備案登記制度??h衛生局、縣人口計生局,分別對經過批準的醫療機構和計生服務機構所有從事B超和終止妊娠手術的醫護人員的信息進行全面詳盡的登記備案,建立含有從業人員照片等資料的從業人員信息庫,為今后指認和確認“兩非”行為人等案件查處工作提供支持。
五是嚴格《終止妊娠手術證明》查驗制度。縣衛生局和縣人口計生局要共同確定定點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保健機構或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嚴格審查出具《終止妊娠手術證明》?!督K止妊娠手術證明》要按統一規定格式,統一編號,標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定點醫療保健機構、計生技術服務機構手術前必須嚴格核實查驗《終止妊娠手術證明》。
六是實行公開承諾制度。各級醫療機構、計生服務機構、藥品批零企業及其內設機構、從業人員層層簽定承諾書,公開承諾遵循職業操守,嚴格地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不實施“兩非”,每半年對其履行承諾事項組織一次檢查活動。
三、職責分工
為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縣成立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安排部署和督導檢查;負責對年10月1日以來查辦的“兩非”案件逐一進行全面復查,同時牽頭組織對新發生的“兩非”案件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對計生服務機構B超檢查、施行終止妊娠手術以及相關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和清理整治;負責對孕情進行清理清查,獲取“兩非”案件線索;負責查處實施“兩非”行為的育齡婦女;負責查處計生服務機構的“兩非”行為;負責向衛生部門通報、移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兩非”行為的案件線索和證據材料;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協調建立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部門協調機制;組織開展宣傳活動,及時向社會相關信息。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本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整治“兩非”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涉嫌非法節育手術罪等犯罪行為;負責查處棄嬰溺嬰行為;依法查處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行為。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本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整治“兩非”專項行動;負責對醫療服務市場出生實名登記、B超檢查、施行終止妊娠手術以及相關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和清理整治;負責加強對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的管理,完善相關制度,嚴厲查處醫療服務的“兩非”案件;根據管理權限,依法對涉案的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進行嚴肅處理;與人口計生部門共同建立整治“兩非”專項行動信息共享機制。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組織本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整治“兩非”專項行動;負責組織對藥品批發和零售企業、醫療單位個體經營戶終止妊娠藥物的銷售、使用、管理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和清理整治,加強對終止妊娠藥品銷售、使用單位的監管,完善相關制度,嚴厲查處非法經營銷售終止妊娠藥物等行為。
縣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參加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對、包庇縱容涉嫌“兩非”人員以及“兩非”案件查處不力、“兩非”問題嚴重的地區和單位的相關責任人依紀依法進行責任追究;負責牽頭組織查處涉及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兩非”案件。
四、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行動于年8月至2012年3月集中開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年8月至9月)
1、宣傳發動。8月縣召開集中整治動員會,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全面工作。計生、衛生、藥監、公安等部門反復播出有獎舉報公告和舉報電話。計生、衛生、藥監分別組織相關人員反復學習法律法規,向社會承諾不從事“兩非”活動。
2、清理積案。衛生、計生、公安、藥監、紀檢等單位,對年10月以來已查處的案子,逐一進行復查,對未處理的或未處理到位的依法處理到位。此項工作9月10日前完成。
3、集中排查。各單位按照歸屬管理和職能分工原則,集中力量、集中時間組織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治。人口計生部門會同衛生部門對今年以來的出生人口情況、孕情監管情況、終止妊娠手術審批發放情況、計生服務機構B超、終止妊娠手術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對今年以來信息共享平臺和全員人口信息庫反映的引產信息逐一核實比對,對今年以來出具的《終止妊娠手術證明》進行清理復核,加強《終止妊娠手術證明》的管理。對符合生育條件規定,尚未生育的婦女,實行實名化管理。衛生部門、人口計生部門分別對醫療保健機構、計生技術服務機構今年以來的B超檢查、人流、引產登記以及相關病歷檔案進行清查。藥監部門對終止妊娠藥品銷售市場,終止妊娠藥品進、銷、存的登記管理和銷售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理。
(二)綜合治理階段(年10月至2012年2月)
1、整改規范。針對清理清查中暴露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各單位進一步強化措施,整改落實到位。進一步建立健全B超備案登記使用管理、終止妊娠藥物管理、終止妊娠手術審批、有獎舉報、案件查處、出生實名登記等各項工作制度。衛生、藥監、計生等部門分別按規定建立和實行“黑名單”制度、B超和終止妊娠從業人員備案登記制度、B超和婦產科實時監控制度、定點終止妊娠手術制度等制度。
2、集中查案。在清理清查、群眾舉報取得線索的基礎上,集中查處“兩非”案件,依法嚴肅處理涉案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對涉案的公立醫療保健機構和人口計生服務機構,一經查實,依法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主管人員給予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對進行“兩非”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資格)直至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涉案的非公立醫療保健機構、個體行醫人員,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及相關醫療器械,從重給予經濟處罰;對情節嚴重的機構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對進行“兩非”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機構,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對非法行醫人員,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及相關醫療器械,從重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督查評估階段(2012年3月)
2012年3月20日前,縣政府將對專項整治活動情況進行評估,通報全縣,且對各部門行動情況通報市主管部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部門要主動結合本部門職責要求,精心組織本次專項整治行動。
(二)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領導和組織協調職責,進一步落實完善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形成打擊“兩非”合力。要加強協作配合、互通信息、交流證據,不允許隱瞞線索,各自為陣。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專項行動期間,各單位集中開展輿論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各單位加大有獎舉報工作力度,在電視、廣播、網站等新聞媒體反復刊登和流動播出有獎舉報電話,指定專人接聽、處理和落實有獎舉報信息,暢通群眾舉報投訴渠道,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支持集中整治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