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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律法規的認識范文1
證明責任是指利用證據證明案件事實的義務。證明責任問題,主要解決對于訴訟進行和案件的實體處理具有重要意義的兩個問題;一是承擔證明義務的主體和條件;二是未能有效地履行證明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經過修改的刑事訴訟法,我國刑事審判程序的基本特征已由職權主義轉變為以當事人主義,但為有效查明案件客觀真實,也保留了法官依職權調查證據的權利。在這種審判制度中,公、檢、法三機關都負有查明案件客觀真實的共同責任,就這個意義上說,均擔負證明責任。這是證明責任的共性。由于三機關職能不同,是不同的訴訟證明主體,因此他們所擔負的證明責任的具體性質和內容也不相同。檢察機關因其控訴職能,對控訴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他必須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以證明其起訴指控。由舉證責任所派生,他也擔負一定的取證責任。為保證偵查取證的效率和效益,這種取證責任部分是由公安機關承擔的。
因此可以說公安機關的證明責任是檢察機關的舉證責任所派生的取證責任。在我國的審判制度中,法院有義務采用法律所允許的必要手段查明案件客觀事實,因此也承擔證明責任,但是這種證明責任因法院擔負的裁判職責而表現為審理義務。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原則上不承擔證明責任,但因某些特殊原因,如追究某類難以證明的犯罪的特殊需要,法律要求被告人在某些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承擔一定的證明責任。如我國法律關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的規定,就要求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就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予以說明,如不能有效履行這種責任,就可能因其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而被定罪。這里所確定的說明責任,應當說是一種特殊類型的證明責任。此外,自訴案件的被告人也承擔一定的證明責任。
對法律法規的認識范文2
立法后評價在提高立法決策科學化水平,改進立法過程管理以及提高立法效益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進行立法后評價,對已完成的立法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立法的經驗教訓,可以檢驗在作出立法決策時所依據的立法項目前期評價中進行的分析和預測是否準確,增強立法者的責任感,促使立法決策更加慎重、科學;可以指導正在進行的立法工作以及未來立法的管理活動,提高管理水平;可以及時發現法律法規制定中存在的不足,比較法律法規實際效果和預計效果之間偏離的程度,提出修改完善意見;也可以通過后評價發現新的立法需求,為啟動新的立法項目做準備。
但在實踐中,立法后評價往往被忽略,立法機關通常將法律法規的頒布施行作為立法工作的結束。目前,從國家到地方,都還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立法后評價制度,沒有法定的立法后評價機構,沒有成型的立法后評價程序和方法。反饋機制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法律法規質量。近兩年,福建、云南、上海等地立法機關陸續開始立法后評價的探索工作,引起了較大反響。在各地紛紛從自身實際出發,探索切實可行的立法后評價方法的背景下,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立法后評價制度將具有實際意義。
一、立法后評價的原則
立法后評價應該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公開公正原則。法律法規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關系到他們的切身利益,他們對法律法規的效果有著切身體會,因此,立法后評價應該廣泛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避免“關門評價”。立法后評價還應該盡量從立法和執法部門以外的第三者的角度出發,獨立進行,特別要避免完全由立法決策者和立法工作者自我評價的情況發生,以便得出客觀公正的評價??陀^公正原則應貫穿從后評價的選定、計劃編制、評價隊伍組成到評價報告的編寫等整個過程;
二是實踐性原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法律法規的質量只有在實踐中才能得到檢驗,只有實踐的結果才能說明立法工作的成效,因此必須認真調查研究,收集第一手資料,保證評估資料的真實性和代表性。
三是科學性原則。正確的數據必須用正確的方法處理才能得到正確的結論,后評價的質量還取決于后評價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評價方法的科學性,因此,需要選擇業務水平高、經驗豐富的評價人員,認真選擇科學的評價方法,在評價報告中注明評價單位名稱和評價者姓名,以增強其責任心,注明使用的評價方法和選擇的依據等,使報告的分析和結論具有充分可靠的依據。
四是實用性原則。進行立法后評價的目的是為了研究法律法規的決策、制定取得的經驗教訓,為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和今后其他立法項目提供參考意見。來自實踐的評價結果必須通過對法律法規的修改再回到實踐中去影響和規范社會關系,因此,后評價報告必須具有實用性,注重時效性、針對性,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更重要的是后評價的結果要建立通暢的反饋渠道,完善反饋手段和方法,及時有效地反饋給立法決策、起草、審議的有關機關,為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和今后立法提供參考。
二、立法后評價的時機
立法后評價的時機最好選在法律法規實施后已經開始顯現對經濟社會的規范作用,積累了足以進行后評價的的數據資料,具備了后評價的條件后進行。時間選得太早,法律法規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尚未顯現出來,無法進行科學的評價;時間選得太晚,立法過程的經驗和教訓不能及時總結,法律法規中存在的不足不能及時改正,新的立法需求不能及時發現,后評價起不到及時反饋的作用,評價的作用將受到影響。由于不同的法律法規規范經濟社會關系顯現效果需要的時間不同,如交通管理、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在一、兩年后就可以通過事故率、人口出生率等指標反映出效果,而經濟、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法律法規一般需要較長時間才能發揮作用,因此應該根據具體情況研究決定進行后評價的時機。
實踐是不斷發展的,各種經濟社會關系也是動態的,處在不斷變化之中,過去能夠有效規范和調節經濟社會關系,解決存在的矛盾,并不意味著現在和將來也能始終有效地發揮作用,因此,還需要隨著實踐的發展和需要,建立對法律法規進行定期評價的制度。
三、立法后評價的程序
立法后評價主要應包括以下程序:制定后評價計劃、收集信息資料、進行綜合評價、形成后評價報告和報告的反饋。
制定后評價計劃應該包括確定后評價目標、項目干系人分析、確定信息收集和綜合評價的方式方法、落實人員和責任、制定工作日程、確定報告格式和反饋方式等。
在制定計劃時需要認真分析法律法規的項目干系人,也就是與法律法規相關、受法律法規影響的人或機構。法律法規能否發揮作用取決于項目干系人,尤其是執法部門和管理相對人,在法律法規的引導下采取的行為是否與制定法律法規時預期他們將要采取的行為一致,法律法規效果的好壞取決于項目干系人的實際行為與預期行為之間的偏離程度。通常情況下,項目干系人包括立法工作者、立法機關組成人員、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相對人等,以《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為例,涉及的項目干系人眾多,條例適用省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公民,地方政府負責實施,縣以上計生、計劃、財政、工商等十多家政府部門負有管理職責,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居委會,各級計劃生育協會,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社會團體,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部門,學校,計生技術服務機構,醫療、保健機構等都有涉及。這就需要正確分析判斷各項目干系人對條例影響或受條例影響的大小,決定應該向哪些項目干系人、采用何種方式、就哪些方面了解法規的實施效果和存在問題。
信息資料的收集可以采取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聽取匯報、書面征求意見、發放調查問卷、開展網上評價等多種途徑。需要注意的是,既要注意進行后評價時信息資料的收集,也要注意平時的信息資料收集。從長遠看,需要在法律法規頒布實施后就參考后評價指標體系建立法律法規后評價管理信息系統,通過在網上長期收集意見反饋,將平常的執法檢查、調研、聽取匯報、代表視察等有關資料及時分類保存,將已經進行的法律法規后評價資料存入等方式不斷充實和更新信息系統,為立法后評價積累資料。由于法律法規之間往往存在交叉領域,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既可為待評價法律法規后評價提供資料,也可為相關法律法規提供參考信息。
四、立法后評價的評價方法
盡管國內目前對立法后評價的評價方法研究才剛剛起步,但在投資領域和經濟社會其他領域中已經有一些比較成熟的思路和方法可資借鑒。立法后評價可以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是對法律法規的作用和效果作出定性評價,主要包括前后對比法、有無對比法和邏輯框架法。定量分析法是運用數學方法對法律法規的質量進行量化評價,可以采用成功度法。
前后對比法(Beforeandaftercomparison)是指將法律法規制定實施前的情況和實施后的情況進行對比,以確定法律法規產生的作用。對比時還需要將決定制定法律法規時進行的研究報告中預測的效果與實際效果相比較,以發現差距,分析原因。通過這種對比,可以揭示法律法規計劃、決策和制定的質量。
有無對比法(withandwithoutcomparison)是指將法律法規制定后出現的實際情況與如果沒有制定該法律法規應該發生的情況進行對比,以度量法律法規的真實效益、影響和作用。由于從法律法規頒布實施到進行后評價期間,經濟社會中很多因素發生了變化,對法律法規規范的領域產生了影響,因此,簡單的前后對比法不能對法律法規的效果得出準確結論,需要運用有無對比法,剔除其他因素的影響,確定法律法規的作用。
邏輯框架法(Logicalframeworkapproach,LFA)是一種國際上通用的項目評價方法,它應用問題樹、目標樹和規劃矩陣三種輔助工具,分析和分解問題,找出問題間的因果關系、目標--手段關系和外部制約條件。邏輯框架法通過建立宏觀目標、具體目的、產出和投入四個層次的目標及因果關系,形成垂直邏輯關系,確定立法的各個目標層次、層次之間的因果鏈和重要的假定條件及前提。通過比較原預測目標、實際實現目標并分析變化與差距,形成水平邏輯關系。垂直邏輯關系和水平邏輯關系生成矩陣式框架結構--邏輯框架表,用來進行目標評價、立法效果大小的原因分析和今后的趨勢分析等。
成功度法是依靠評價主體的判斷對與法律法規質量相關的各項指標進行單獨評價,并采用一定的評價方法進行綜合,得出對法律法規質量的總體評價。法律法規的質量涉及到法律法規的運行成本、實施效果以及法律法規本身的合法性、協調性和語言文字水平等多個方面,錯綜復雜的因素相互交織,從單個方面難以得出質量高低的結論,因此需要建立數學模型,運用一些數學上的分析方法對各指標得分進行整合得出綜合分值,確定質量等級。成功度法包括三大要素:一是評價指標體系,二是指標權重,三是綜合評分方法。
法律法規的后評價指標體系可以通過專家調研法征求專家意見匯總而得。也可以借用邏輯框架法的問題樹和目標樹工具,幫助立法后評價人員理清思路,建立科學、完備、符合待評價法律法規具體情況的評價指標體系。指標體系可以從法制統一性、可操作性、立法績效、立法和運行成本、文字結構合理性等方面著手,其下再細化設立相應的二級指標。
評價指標體系中的各指標對法律法規質量影響的大小不同,因而重要程度不同,應該使用一組不同的權重值來描述。指標權重指每個評價指標在指標體系中所占的比重,體現了每個評價指標在整個指標體系中的重要程度。確定指標權重可以采用經驗判斷法,通過設計相應的調查表,請評委對指標權重作出評價,打出相應分值,取平均值代表集中意見決定指標權重。為了提高科學性,也可以采用其他確定權重的方法,如Delphi法、層次分析法、秩序法等。在實踐中層次分析法(TheAnalyticHierarchyProcess)應用較廣,它是美國著名運籌學家Satty,T.L.提出的一種處理復雜指標體系權重的系統分析綜合方法,通過將復雜問題層次化,用將指標成對比較的方法構造比較判斷矩陣,或者由多個專家構造比較判斷矩陣,然后綜合給出評估結果,確定指標權重。
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和人們認識水平的不斷提高,指標體系和指標權重必然需要不斷調整以期更符合客觀實際,因此,需要不斷研究新的方法并對指標體系和權重定期修正。
在確定指標體系和相應權重后,設計調查表,請各評價主體對法律法規相對于指標體系中的每項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進行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個等次的評價,為了克服系統誤差和利于數據處理,五個等次可分別對應設定為一定的量化分值。
對每個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的質量高低評價只代表了法律法規某一方面的情況,還需要對數據進行處理得出最后的綜合結論。由于立法后評價指標體系具有層次性、模糊性的系統特點,在進行綜合評分時,為了克服系統誤差,可以采用模糊綜合評價法。模糊綜合評價法是對受多因素綜合影響的模糊的、不確定的事物和現象做出總評價的一種定量化的數學方法,它以模糊數學為運算工具,在確定各指標和子指標的權重系數的基礎上,構建單因素評價模糊矩陣和模糊綜合評價矩陣,根據模糊數學的合成原理,計算出最后綜合評價得分,從而確定法律法規的質量高低等級。
對法律法規的認識范文3
今天是2013年4月3日,我認真聆聽了題為《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的講座。教授淵博的知識、豐富的閱歷、幽默詼諧的語言以及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讓我深受啟發,感受頗深的是“依法治校,勢在必行”。依法治校已經提了很多年了,什么是依法治校?所謂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礎上,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規的規定,運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等來治理學校、管理學校的各項事務,使學校的各項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季教授講座中重點向我們闡述了法制的三種含義。其中第二種含義“立法、執法、司法、普法和法律監督等活動和過程”,是對法制內容的概括,并對五部分內容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闡述了立法是最重要的法制內容。此外,還結合校園發生的傷害事件向我們詳細的闡述了教育的法律關系,為我們正確分析校園傷害事件的責任問題指明了方向。季教授采用漫談的形式為我們進行了一場法律常識的教育,使我們受益匪淺,引發了我們深深的思考:依法治校是當今學校管理的必由之路。
毋庸置疑,隨著我國法制化進程,人們的法制觀念增強了。學校的管理不能只滿足于“平安”,必須法制化、民主化。學校管理中的“人治”行不通了,不懂得法律,不遵守法律的管理也是行不通的。一天的學習,自己對教育法律、法規的概念有了更清晰的理解,講座讓我明確了學校教育中涉及的法律法規文件。認識到學習法律、法規的重要性,一定要認真組織教師進一步加強對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深化對法律知識的理解,準確把握教育法律、法規的內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積極建設民主校園、和諧校園、平安校園。
那么,我們又如何依法治校呢?我覺得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實施:
1、樹立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
2、加強宣傳,增強法制觀念。
3、健全學校規章制度。
4、實行崗位責任制。
對法律法規的認識范文4
一、提供規范性文件與提供事實證據的關系
筆者認為,規范性文件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具有證據的效力,在審查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時,規范性文件起著重要的證據作用。因為《行政訴訟法》第54條規定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前提是“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是否適用了正確的法律規范是判斷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一個重要標準。判斷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不僅要有充分的事實依據,還要有恰當的規范性文件根據。在某些行政案件中,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只要舉出規范性文件,無須舉出事實證據即可說明具體行政行為合法而完成舉證義務。如在某些不作為行政案件中,只要行政機關舉出規范性文件證明自己不負有作為義務即完成舉證責任,法院不需要考慮其他因素,就應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即使在行政機關需要提供事實證據的行政案件中,提供規范性文件對事實證據的證明也有重大影響。對相對一方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就是將規范性文件設立的行為——結果模式與相對一方的情況進行印證以適用法律規范的過程,證明相對一方行為的事實證據必須是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法定要素的事實根據,否則其證明力就受到懷疑。因此,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時只有審查規范性文件才可以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作出全面判斷,提供證據的規范性文件構成我國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舉證的重要內容。
二、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與行政審判的法律依據之比較
對規范性文件證據屬性的認識因長期以來未將它與審判依據的法律法規區別開來而一直處于被遺忘的角落,導致將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替代了規范性文件證據效力的審查。筆者認為,規范性文件是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它與行政審判的法律依據至少有三點區別:
1、適用的主體不同。被告提供的規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在行政程序中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乃至決定、命令等,行政行為的法律適用主體是行政主體。審判依據的法律規范是人民法院按法定程序審理行政案件、判斷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時適用的法律法規或參照適用的規章。在行政案件中,只有人民法院有權適用法律,行政機關作為被告在行政訴訟中無權適用。行政審判中的法律規范,適用的主體是人民法院。
2、內容及范圍不同。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的規范性文件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決定、命令,它是規范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一方權利義務關系的規范性文件,主要規定行政機關的職權責與行政程序、相對一方行政法律關系中的權利義務。行政審判中適用的作為法律依據的是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等(規章可參照適用),除了行政實體法、行政程序法外,還包括行政訴訟法、法院組織法,內容上廣于前者,它調整的是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過程中與原、被告之間的關系問題,主要有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序與組織問題、原告方的訴權、原被告雙方的訴訟義務問題等。同時,行政審判的法律依據中也有規定原、被告實體權利義務的法律規范。
3、法律效力不同。被告提供的規范性文件是法院審查的對象,是行政機關對法律規范的法律適用,包括作為法院審理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規章,也包括規章以下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其效力需經法院審查后加以認定。而審判依據的法律規范,人民法院原則上不審查其內容,只審查其適用形式是否合法,對規章認為合法時人民法院才予以適用,對規章以下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其本身的效力即是否合法,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認為不合法的在本案中不作為定案依據采用。當然,人民法院經審查認定被告適用的規范性文件正確,就會以被告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依據為審判依據對案件進行判決,這時二者達到統一。
三、人民法院審查規范性文件時應注意的問題
《行政訴訟法》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對被告的舉證范圍、舉證期限、舉證內容和要求等作了較詳細的規定。筆者認為,在審理行政案件時,人民法院在審查規范性文件時要注意和處理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要注意審查被告提供規范性文件的范圍和時間。
被告必須提供規范性文件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在被告不能舉出證明其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規范性文件時,人民法院應判決其敗訴,而不得代尋法律依據。同時,被告提供規范性文件只是為了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以外的問題應由人民法院自己適用法律,不應由被告舉證。被告提供全部規范性文件的時間原則上應在法定的答辯期限即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日內。實踐中,有些被告在無法定根據作出行政行為后,在訴訟中要求上級機關頒布規范性文件或倒作文件授予其行政權,人民法院除應否定其證明力外,還應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促進被告更好地依法行政。
2、要把審查規范性文件與審查事實證據相結合。
人民法院既要審查被告認定事實的證據是否確鑿、充分,又要審查所提交的證據是否是證明法定事件的材料。如對事實性質的認定是否合法,是否忽視了規范性文件中規定的有關行為情節、對法律法規中事實的認識是否正確。
對法律法規的認識范文5
【關鍵詞】核特色;安全工程;安全法律法規;教學改革
一、課程的性質、任務及特點
《安全法規》是安全工程專業本科生的一門重要專業基礎平臺課程。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法的基礎知識,了解安全生產立法的重要意義及必要性、安全生產執法的原則;熟悉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掌握安全生產主要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的主要內容及基本要求,并能綜合運用于對安全實際問題的分析,培養學生運用安全法律法規知識來解決安全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南華大學安全工程本科專業自2004年創辦以來,建設過程中一直以“核”為特色,培養熟悉輻射防護與核安全相關知識,具備安全工程扎實專業知識的安全技術與管理專業人才[1],主要為核工業企業及核電建設企業等輸送人才?!栋踩ㄒ帯氛n程既涉及法理學的知識,又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內容,具有多學科交叉性、綜合性和較強的工程應用性等特點。為提高該課程的教學質量,結合專業方向和辦學特色,按照我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要求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培養目標,以學生畢業能力達成為核心任務,聚焦學生解決復雜工程問題能力的培養,教學過程中從教學內容的把握、教學方法及考核方式的優化等方面進行了改革探索與實踐。
二、課程教學改革實踐
(一)精心組織、及時更新教學內容,增設核特色教學內容模塊。課程教學要達到培養目標要求,首先必須選擇合適的教材,對教學內容進行精選,科學合理組織教學內容。目前南華大學安全工程專業采用的《安全法規》課程教材《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2011版)是由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出版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教材,其中部分內容已經陳舊,部分法律、法規和標準是需要更新的。因此,在教學過程當中,必須利用好網絡資源對教學內容更新。該教材教學信息量大,且與《安全管理學》《職業衛生與防護》《建筑安全工程》等課程教材存在內容交叉和重復。全書共七章內容,而教學課時有限(24學時),因此必須依據專業的培養計劃和目標科學合理組織教學內容,及時更新相關內容,并通過系室教研活動與相關課程進行銜接,避免內容的重復,同時結合專業方向和辦學特色加以補充完善。課程講授的主要內容包括:第一章安全生產法律基礎知識,主要介紹法的概念、特征、分類和基本內容、安全生產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義、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的基本框架等;第二章《安全生產法》,主要介紹安全生產法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宗旨、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的意義、安全生產法的基本框架以及重要條款內容等;第三章安全生產單行法律,主要介紹《礦山安全法》和《消防法》;第四章安全生產相關法律,重點介紹《刑法》中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責任以及《職業病防治法》;第五章安全生產相關行政法規,主要介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章安全生產相關部門規章和第七章安全生產標準體系以及第一至第五章未在在課堂上講授的內容要求學生自學。在介紹完上述內容后,根據學校安全工程專業的專業方向和辦學特色增設核特色教學內容模塊,即增加一章內容:第八章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講授的內容主要包括:國際主要核能源國家的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我國現行的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的發展歷程、國家核安全局歷史沿革和職責;我國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架、范圍;我國目前有關核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導則以及核安全與輻射安全監督管理依據的主要法律和法規;核安全國際公約及有關文件;核與輻射安全有關的重要國際組織等,重點介紹《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二)精選事故案例,采用案例討論式教學法。傳統的教學方法是“滿堂灌”,教師講、學生聽,聽沒聽、聽懂多少要到最后的測試時才能見分曉,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較差。在人們生產、生活及生存的空間領域中,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各個環節都能體現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內容。大量的事故案例統計分析表明:事故原因大多都是“三違”所引起的,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沒有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去做。《安全法規》課堂理論教學都是單純的法律條文,如單純采用“說教”式的教學方法,學生學習起來比較枯燥,易產生疲勞心理,教學效果難以保證。教學中如果把法律條文與具體案例結合起來,則學生對法律條文就會有更深刻的認識和理解,才更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案例討論式教學法是在該課程教學中采用的很重要的一種教學方法。教學過程中先由主講教師講授具體的法律法規條款,然后通過精選國內外典型案例,并以課堂討論的形式來展開,加深學生對知識點的理解。選擇案例時注重案例的真實性、典型性和價值性,可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網站上通報的安全生產事故案例,這樣學生查找起來也比較方便。如介紹《安全生產法》時,對一些重要條款則結合具體案例來學習,并配以適量課堂練習題,由學生討論后回答,邊學習邊消化,加深了學生對法律條文的理解與記憶,教學效果較好;介紹《消防法》時,精選《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案例[2],運用安全管理學的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并對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指出違法之處,即分析討論各方責任主體,包括事故直接責任方瑞海公司、相關政府監管部門及相關中介服務機構———如安全評價公司等,具體違反了《安全生產法》和《消防法》哪些條款?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介紹《職業病防治法》時,通過精選國內典型塵肺職業病危害事故案例,如“張海超開胸驗肺塵肺事件”、“深圳塵肺門事件”等,讓學生依據安全管理學的知識來分析其事故產生的原因,并對照《職業病防治法》指出違法之處,提出預防控制措施。加深學生對《職業病防治法》的認識和理解,從而重視對職業病危害的防治,并增強對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能力。又如介紹《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時,教學過程中結合身邊發生的事故案例———“湖南衡陽特大建筑火災事故”,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相關責任方的違法之處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采用案例討論式教學法時,教師提前一周將案例布置給學生,讓學生先就案例進行消化,要求學生查閱相關法律法規及文獻資料,加深對理論知識的理解,然后采用課堂討論的形式,由教師進行啟發式提問,引導學生對事故產生的原因及存在的違法問題進行思考,緊接著由學生發言,分析其事故產生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指出事故各方責任主體有哪些違法之處?即具體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的哪些條款?并提出預防對策及措施,最后由教師進行點評和總結,加深了學生對相關法律法規內容的理解。通過對案例教學法和討論式教學法的有機融合,增強了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教學效果明顯提高。
(三)運用視頻、圖片資料,寓實踐教學于理論教學中?!栋踩ㄒ帯氛n程內容多為枯燥的文字條款,純理論教學不能使學生充分掌握這門課程的精髓,容易造成學生課堂注意力不集中,教學質量和效果欠佳。在教學實踐中,根據教學內容精選一些視頻和圖片資料,理論聯系實際,生動形象地反映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便于學生理解和掌握。如介紹《安全生產法》時,對一些重要的條款配以圖片或視頻,簡單直觀、通俗易懂,教學效果好;又如在介紹《消防法》時,課堂上組織學生觀看《湖南衡陽特大建筑火災事故的剖析》典型案例視頻資料,并結合《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圖片資料,使學生認識到火災的嚴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學習《消防法》的重要性,增強其安全責任感。此外,還利用課間組織學生觀看消防安全系列片《火場逃生與自救》,使學生感受火災現場的緊張氣氛,并學習一些火場逃生的知識,使學生終生受益[3]。通過相關視頻影像及圖片資料的展示,讓學生輕松自如地學習,很好地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付諸于實踐。
(四)采用多樣化考核方式,以案例分析為主要考核內容。《安全法規》課程是一門應用性較強的課程。因此對該課程成績的考核,主要依據我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標準要求以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培養目標,以學生畢業能力達成為落著點,聚焦對學生解決復雜安全工程問題能力的培養。即既要考核學生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條文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又要考核他們初步運用安全法律法規知識來解決安全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為此采用綜合考評的方式,進行多樣化的考核,即將到課考勤、課堂表現、平時作業、課堂討論與期末考試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考評。其中將到課考勤、課堂表現、平時作業、課堂討論四個方面作為平時成績占40%;期末考試采用開卷方式占60%,精選二至三道案例分析題,對于每道案例分析題均提出兩個問題:第一,要求學生依據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指出相關責任方的違法之處,并說明理由;第二,要求學生依據相關專業課程(如安全管理學等)知識提出預防控制措施。這樣既考核了學生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條文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初步應用的能力,同時通過對相關專業課程知識的滲透,培養學生綜合運用相關知識來解決安全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實踐證明,采用多樣化的考核方式,提升了教學效果。
三、結語
對法律法規的認識范文6
關鍵詞: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
作者簡介:陳永壽(1975-),男,河南新密人,新密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米村信用社主任,經濟師,研究方向:金融。
中圖分類號:F830.61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7.34 文章編號:1672-3309(2013)07-76-02
一、農信社資產保全問題
我國農信社發展過程中面臨很多企業改制問題,造成企業逃廢債問題突出,農信社在資產保全工作過程中面臨很大的困難。我國企業在改制過程中缺乏有力的法規約束、法律約束,很多企業有意采取兼并、破產、參股、資產重組、合資等模式,為企業實現逃廢債留下空間。很多企業存在債務敢借、敢用、不敢還的思想,因此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并不是采取相關措施建立適合企業發展的現代企業制度,而是想通過各種方法逃廢稅,從而達到消除金融債務的根本目的。企業在制定改制策略過程中,需要制定改制方案、產權界定和資產評估,但是在實施過程中阻止最大的債權人參與,農信社在發展過程中會失去維護債券的良好機會。其次企業在運行過程中自行解體,企業的債權處于懸空狀態,導致企業在借款到期的情況下不能有效還款,農信社的債權同樣處于懸空狀態。三是企業在轉制過程中會出現債權損失、破產等問題。很多企業在破產之后,所剩余的資產很少,農信社在如此的境況下所得到的補償會很少,導致農信社的資產損失嚴重[1]。四是我國企業發展過程中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嚴重,對金融維權活動的正常開展產生了重要的影響。當前很多地方政府擁有保護主義思想,很多企業都是想借助股份制改造這個機會逃廢金融機構的債務,因此造成企業借改制、破產、兼并、租賃、重組等機會逃避債務,懸空農信社債務現象嚴重。在當前很多法律法規不健全情況下,農信社對企業逃債問題很難采取有效的方法解決。
我國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過程中法律法規不健全、不完善,因此對改制企業債務處理問題上沒有明確的規定。我國金融相關法律發揮不健全,導致金融維權過程中產生很大的難度。從政策和法規角度看,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很多時候不受政策法律法規的制約,因此隨意對農信社的債務進行處理,農信社在發展過程中很難利用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自身的權利。其次是現階段我國已經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處于不完善狀況,導致農信社想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無從下手[2]。相關的法律規定,企業處于解散破產的時候,需要成立清算小組,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清算小組卻沒有債權銀行人員參加,嚴重損害了農信社的權益,企業債務最重要的對象就是債權人,但是農信社作為債權人連最起碼的參與破產清算的資格都沒有,這種模式對農信社來說是不公平的,因此只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才能從根本上維護好農信社的權益。
我國企業貸款過程中存在無效擔保和抵押現象,因此實施過程中造成債權無法得到真正的落實。農信社在給企業發放貸款過程中,存在審核把關不到位、不嚴格等問題。未能按照抵押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策略進行,因此在以后的工作實施過程中債權無法得到落實。比如說鄉政府在辦理實體貸款過程中,需要由鄉財務部門進行擔保,但是在借款日期到達的時候,農信社財務扣收貸款的時候,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擾,因此企業的債權無法得到有效的落實。抵押權在實施過程中不能得到全面的保護,對農信社的發展產生重要的影響。
金融同行業之間的無序競爭對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產生重要的影響,給企業逃債產生了很多可以實施的機會。金融業內部發展過程中由于受到利益影響,無序競爭是一種客觀現實情況。很多經營存在困難的企業對原貸款銀行實施不付息、不還本、不存款、不往來等策略,而出現金融業務的時候可以選擇其他銀行開戶,在其他銀行資金結算,導致原貸款銀行收貸收息工作不能得到有效的開展。而其他銀行卻在利益的作用下與其進行金融合作,從根本上縱容這種競爭模式的存在,對客戶逃避金融監督和不正當行為提供了很大的方便。這種模式產生的效果是很明顯的,企業可以很方便的逃避金融債務,同時能夠騙取銀行信用。
我國基層農信社工作人員法律意識不強是導致資產保全問題產生的又一重要原因。農信社主管部門對基層農信社知識體系培訓方面的力度不夠,在培訓過程中主要是對其專業知識進行培訓,而忽視對法律法規的培訓。農信社相關人員對法律條款的認識程度不夠,因此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手段對信貸資產保全。從知識角度看,農信社基層信貸人員長期以來形成了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服務的特點,對企業財務方面的管理方法很熟悉,但是對企業生產經營策略缺乏相應的了解,這方面需要農信社工作人員在具體工作過程中能夠跟上。
二、我國農信社在信貸資產保全中的策略
我國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過程中需要盡快健全法律法規,從根本上保護農信社信貸資產安全,最終達到依法保護金融債權的目的。我國在農信社信貸資產處理過程中需要盡快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約束企業行為,保證相關法規能夠發揮規范性、操作性和指導性作用,保證農信社信貸資產問題有規可循、有法可依,保證各項策略能夠走上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針對轉移資金、惡意改制、隱匿財產等逃廢金融債務行為需要嚴肅處理。針對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問題需要向偷稅漏稅一樣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增加此類企業的違法成本,從根本上保護農信社信貸資產安全。針對違反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法律法規的行為,地方法院需要加大法律制裁力度,按照公正執法的原則,對違反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的企業依法處置。針對企業逃債者需要立案判決,促使其強制還債,對討債者給予相關的經濟處分,這樣企業在信貸資產上無利可圖,從根本上保全農信社信貸資產。
我國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過程中需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規,從而達到保全信貸資產的根本目的。如果企業不能按時償還到期金融債務,債權農信社有權讓企業申請破產,并且對其債務進行清算。如果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于經營不善導致嚴重虧損問題,無力償還貸款本息,農信社為了能夠對損失進行挽回,完全可以按照債權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企業破產申請。企業保證人如果被提出破產申請的時候,債權農信社應該積極參加破產程序的實施。債權農信社應該按照企業破產程序實施好各項工作,從根本上保護自己的債權。
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過程中需要因戶制宜,把信貸資產保全的各項措施實施好。首先需要對借款收回無望的關停企業,需要按照實事求是的基本原則,客觀上對各種信貸資產保全業務進行落實,按照科學處置的思想,保護農信社信貸資產安全。針對改制企業的貸款問題,需要在改制前落實好各項債務,針對暫時無法清償的改制企業需要在轉制過程中運用好各項策略,按照共同協商的方法,把各項債務真正落實到新組建的企業中,并且需要對貸款手續進行重新處理。針對一些借助改制之機惡意逃廢農信社債務的企業,需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程序處理,對債務進行強制收回。財產抵押貸款在農信社信貸過程中比較常見,具體實施過程中需要按照法律條款的具體要求,逐步辦理產權公證手續和產權登記手續。抵押物登記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如果是缺乏法律效力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分清責任,從根本上完善貸款手續,確保貸款過程中各種抵押能夠合法有效。針對可以變現的資產需要進行特殊處理,通過法律裁決和協商等方式對資產進行回收,從根本上達到快速收回資產的目的。存量擔保貸款在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針對擔保不實的貸款需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逐步完善擔保各項手續,通過簽訂符合相關法律效力的合同對資產進行保護,如果擔保人不具備擔保資格,需要對擔保人進行更換,保證擔任人能夠具備相關資格。通過采取不同的方式對農信社信貸資產進行保全。
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過程中需要不斷延續法律時效,從根本上達到保護農信社資產的目的。為能夠有效保障農信社信貸資產的安全,農信社需要采取有效的雙保策略,把法律時效性作為一項重要的策略,把其作為信貸資產擔保的一個環節進行處理,重點對農信社資產保全進行法律保護。針對法律時效范圍內的貸款,需要采取有效的途徑找到相關的貸款戶下落,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保證法律時效延續?;鶎由缳Y產保全工作需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從根本上維護好各種合法權益。對基層信貸資產需要按照貸款臺賬模式,依法做好各項收貸工作,從根本上維護好農信社權益。針對基層提高的農信社資產信貸貸款,需要嚴格把關,全權受理好各種業務。農信社需要為各個基層社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詢服務,按照依法經營的模式,保全農信社各項信貸資產,從而達到收回各項不良貸款的根本目的。
我國農信社信貸資產保全工作中,需要加強對相關人員法律法規的培訓力度,從根本上提高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信貸經營管理過程中關鍵因素是人,通過全面實施人才教育工程,提高農信社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是做好農信社信貸保全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條件。因此各級農信社需要加強對管理人員和信貸從業人員的各項業務和法律法規培訓工作,培訓過程中需要把法律知識培訓和信貸業務知識緊密結合起來,促使法律知識能夠更好的為信貸業務服務。我國農信社需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護好信貸資產安全,需要從放貸、管貸、收貸等環節采取措施,從根本上維護好農信社的各項信貸資產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