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律專業的認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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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律專業的認識范文1

1研究對象與方法

(1)研究對象:分別從在貴州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學院、貴州民族學院的體育學院中分層次隨機抽取100名體育教育專業的學生為研究對象。(2)研究方法:文獻資料法、問卷調查法、數理統計法和訪談法。

2研究結果與分析

為了研究的方便,本文主要從貴陽市普通高校體育教育專業學生的法律知識以及對法律的態度兩方面展開調查,調查結果見表1和表2。從表1可以看出,在我們所調查的體育教育專業學生當中,只有40%的人了解我國的法律體系,30%的學生對其的了解比較模糊,而對我國法律體系一點也不了解的學生仍然占30%。同時在我們的訪談中發現,在了解我國法律體系的體育教育專業的學生當中,90%的學生來自城市;而由于貴州省的農村基本處于一種閉塞貧困落后的狀態,同時高中階段又缺少相關法律知識的傳授,因此,90%以上的對我國法律體系缺乏足夠了解的學生主要來自貴州省的農村地區;在調查中還發現,仍然還有39%的學生對《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這一事實還缺少足夠的認識,《民法通則》是我國目前已經實行的一部法律,但是在所調查的學生當中,還有70%的人對此還缺少了解,在“違法”和“犯罪”的概念理解上,絕大部分學生還不能明確的區分其差異?!镀胀ǜ叩葘W校學生管理準則》是每名大學應該了解的一項法則,但是仍然有40%的學生對其了解還不夠。從以上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在調查的學生當中,大部分學生對法律知識的掌握程度還不夠,這種狀況勢必造成這部分學生很難在實踐中用法律武裝自己的頭腦,容易造成學法、懂法和守法的脫節。

當今法制社會,法律對一個人的發展和成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也是構成當今大學生綜合素質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從表2可以看出,90%以上的學生認為法律知識對一個人而言非常重要,這說明絕大部分貴州省貴陽市高校中體育教育專業的學生對法律的價值持認可的態度。而在回答自身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60%的學生選擇采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身的權利,而有30%的學生選擇采用報復的方式。出現這種狀況也許與體育教育專業學生自身所具有好動、好斗的性格特征有關。同時也有10%的人選擇忍的態度,做出這種選擇的學生大部分抱著“退一步海闊天空”的態度;在回答“當你朋友違法了,自身所選擇的方式時”,有90%的學生選擇了視而不見。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對學生進行了訪談,結果發現,絕大部分的學生認為包庇違法的朋友是非理性的,舉報朋友是一種不義之舉,出現這種情況與體育教育專業的學生“重情義、講義氣”的性格有關,這也表明義氣情感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學生對法律的正確態度。在“在擇業過程中,大學生可以隨便毀約嗎?”的回答上,90%的人認為不可以隨便撕毀合約,但也有10%的學生認為可以隨便撕毀,這表明部分學生對法律的態度還存在陰暗的一面,出現這種狀況與目前社會上的不良風氣和自身的價值觀取向有關。

對法律專業的認識范文2

法學教育改革改革思路一、我國法學教育的現狀

法律是維護國家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手段,為滿足社會對專業法律人才的需求,我國的法律教育工作在不斷發展和進步的同時,一直在擔負著為國家培養專業法律人才的重任。然而,隨著社會發展進程的不斷加快,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變得越來越高,現有的法學教育模式已無法滿足社會需求,甚至還曝露出了原有法學教育體制當中所存在的不足。面對如此嚴峻、復雜的發展形式,法學教育工作必須要進行全面的改革,構建起科學的法學教育制度和教學模式,才能夠更好地培養滿足社會需求的高素質專業法律人才,為我國法律事業的發展貢獻出一份力量。

二、我國法學教育存在的不足

從目前狀況來看,我國的法學教育存在著一定不足和缺陷。當然,法學教育工作的這種教學缺陷并不是單純地由高校教育水平而導致的,像我國的社會發展狀態、司法考試形式的設置以及社會大眾的法律觀念等都是導致我國法學教育工作存在不足與缺陷的因素。筆者結合自己對法學教學的認識和理解以及對法學教育現狀的審視,將現階段法學教育存在的不足與缺陷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內容表面化

教學內容的表面化主要是指教師在進行法學課程教育過程中,只將法律、法規的內容教授給了學生,卻忽略了將法學學科的真正內涵以及法律學科背后所潛在的社會、歷史、人文精神傳授給學生的情況。即教學內容趨于表面,沒有將法學的內涵與精神教授給學生,使學生在走向工作崗位后,只是一個知道法律規則的法律工匠。

2.教學方式死板化

教學方式的死板化,始終是我國教育工作所存在的一個問題。以教師為主的應試教學模式使得學生根本找不到學習的樂趣。教師在講臺上照本宣科,學生在書桌前死記硬背的現象,并不是只有初、高中才有;法學教育的司法考試使學生即使走入了大學校門,也依然整天要面對無數的法律知識、條款進行強制性記憶。在這種教育模式下,學生失去了原本對法學學科的興趣,法學教育成為了“應試教育”體制下的犧牲品。

3.知識體系陳舊

法學教學工作中法學知識體系的陳舊性,使得學生在走到工作崗位后,出現了與社會法制建設相脫節的情況?,F如今,隨著社會體制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我國法制建設每天都在發生著變化,各項法律、法規也在逐漸的豐滿和完善,然而由于學校法學教育的知識體系過于陳舊,使得學生所學習的法學知識很難應用到社會當中,進而形成了與社會法制建設相脫節的情況。學生在走向工作崗位后不得不對法律知識進行重新學習的現象在社會中比比皆是。

4.知識與實踐相脫節

任何教育工作都需要做到寓教與學、教學結合。然而在司法考試的背景下,學校的法學教育更注重學生對知識的吸收,卻忽視了對學生所學實施內容的實踐,以至于學生成為了只會紙上談兵的“趙括”。這種情況的出現,無論是對于學生未來的發展,還是我國法制社會的建設都起到了嚴重的阻礙作用。學生學習法學知識是為了能夠應用到實際工作當中,在以他們的知識水平幫助他人的基礎上,來推動我國法治社會建設的步伐。學校法學教育的這種局限性,使得學生的滿腹才華難以施展,這不僅會對我國法制建設產生影響,更造成了法律專業人才的極大浪費。

三、法學教育改革的思路探討

1.建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

從教育層面上來看,法學教育工作與其它學科在本質上沒有區別,想要實現最好的教學效果,建立起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是必不可少的。在我國傳統的教育模式下,學生更多情況下扮演的是知識接受者的角色,他們只需要對教師所教授給知識進行接收與消化。實際上,在教學過程中學生才是真正的主體,他們是依靠自己對法學知識的興趣和認識,來選擇法學專業進行進修,所以在教學過程中必須要充分尊重學生的學習主動性,使他們能夠真正的認識到選擇法學專業意味著什么,對自己法學專業知識、技能以未來發展方向進行理性的思考和判斷,并在此基礎之上完成自己所選專業的全部學習內容。只有如此,才能在他們腦海中真正樹立起自己的法律觀念,從而在未來的工作崗位上發揮出自己的光和熱。

2.培養學生正確的法治精神

學生在選擇法學的那一刻,就標志著他們深深知道自己未來作為法律工作者的職責和義務,并從心底里發出以正義為潛動力的法律精神和法律職業的崇尚。當他們走上工作崗位以后,他們代表的是正義,他們的任何一個判斷或一個選擇都有可能改變一個人的命運。因此,為了使他們都能夠在將來的工作崗位上發揮出正義使者的作用,在學校教育階段必須要培養學生良好的司法道德和職業品質,樹立起他們對法律、對法治的正確認識,從而讓他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沿著這條正義的軌跡去維護法律的公正性。

3.提高法學辦學的準入資格

法學教育體制的改革,應當從學校法學專業的辦學資格抓起,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法學專業學習的門檻,從源頭上實現對法學專業的改與革?,F如今,各種各樣形式的學習模式充斥著這個社會,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的超低準入資格,將我國法學辦學水平的層次拉低到了一種近乎于“平民化”的狀態。當然,自學考試、成人考試在為我國社會主義的發展和構建當中立下了汗馬功勞,但無論從學科本質還是工作性質上來講,法學都與其它學科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因此想要真正實現對法學教育的本質性改革,就要先從法學教育體制改革做起。

4.通過實踐來實現教學結合

從應用角度來看,法學更像是社會學科中的一部分,因為法律所面臨的一切都是以社會為基礎的。法學教育的根本是為了培養出具有專業法律知識的高素質人才,其擔負的是國家法治社會的建設和對于社會矛盾事件的公正解決。所以,對于學生的法學教育工作絕不能只停留在知識教育層面上,而是要做到教學結合,讓學生能夠通過不斷的實踐來學會對所學法律知識的應用,從而使每一個法學畢業生都能夠成為具有良好道德素質、思想素質以及法律素質的高素質法律人才。

綜上所述,法學教育作為培養具有專業法律人才的基礎工作,其對學生專業法律知識的教育質量,不僅關系著學生未來的發展,更會對我國法治社會的建設產生影響。這就需要法學教育工作者從自身素質建設出發,通過不懈的努力來使我國法學教育能夠實現質的飛躍,進而滿足我國社會主義發展對法制建設的需求,為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構建打下良好而又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對法律專業的認識范文3

關鍵詞 應用法學 法律人才 培養模式創新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On Innovative Path of Legal Talents Training Model

in the Vision of "Applied Law"

FAN Shuilan

(Applied Law College,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hongqing 400031)

Abstract Legal personnel training and social needs of touch is one of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higher education law.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new requirements of contemporary society's legal personnel train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pplication of law" raised new positioning legal personnel training objectives, and discusses the specific path of legal training model innovation.

Key words applied law; legal talents; training mode innovation

法律人才培養和社會需求脫節是當前我國高等法學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在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發生較大變化的背景下,傳統的側重法學理論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與當前社會對法律人才素質的要求存在較大的差距,亟需變革。我們認為,“應用法學”作為積極回應中國當代社會對法律人才培養新要求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應是當前和今后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的重要方向。

1 當代社會對法律人才培養的新要求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和加入WTO,中國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遷,與此相適應,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也發生了較大變化,主要表現為社會對復合型、創新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加。

1.1 當代社會對復合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在市場經濟和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當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對法律人才的需求發生了兩個較為顯著的變化:一是政府機構、金融機構、企業等非司法部門對法律人才的需求量呈現出較為明顯的增加趨勢;二是社會對國際化法律人才的需求也呈現出較為明顯的增加趨勢。社會對法律人才需求的上述變化,客觀上要求法律人才必須是復合型法律人才。所謂復合型法律人才,是指既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和技能,又具有至少一個其他專業的專業背景或專業知識的法律人才。例如,“法律+外語”型法律人才、“法律+金融”型法律人才、“法律+會計”型法律人才、“法律+計算機”型法律人才、“法律+管理”型法律人才等。實踐表明,復合型法律人才能夠更好地滿足政府機構、金融機構、企業等非司法部門以及國際經濟交往對法律人才綜合素質以及個性化的需求。因此,在法律人才培養過程中,強調法學基礎與相關專業的結合,體現法律人才知識的廣博性、整體性和內在結構性,是時代賦予法學高等教育的重任。

1.2 當代社會對創新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經濟和日益復雜的社會關系網絡,盡管我國的立法正日趨完善,但是各種新型法律問題總是層出不窮,如何認識和解決日益增多的新型法律問題,更多的是需要法律人才的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這就使得當前中國社會發展對創新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加。所謂創新型法律人才,是指具有創新思維,能夠創造性地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法律人才。從這個角度看,創新型人才通常也是復合型人才。因為許多新型法律問題都是從多專業的角度,運用多種知識、理論和方法才得以解決的。

1.3 當代社會對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在經濟較快增長和法律糾紛日益增多的社會背景下,相對于理論型法律人才的社會需求而言,社會對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不僅需求面廣,而且更為迫切。不僅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等傳統法律職業更加青睞法律運用能力和實踐操作能力強的法律人才,而且金融機構、企業等非司法部門所需要的也是應用型法律人才。法律職業的實踐性決定了應用型法律人才終將是社會需求的主流。

2 “應用法學”視野下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

為了適應我國當前社會對法律人才需求的上述轉變,我們認為“應用法學”視野下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應當是培養復合型、創新型和應用型法律人才。這三個目標具有內在統一性,其中,培養復合型和創新型法律人才最終都是為了培養高水平的應用型法律人才。

3 “應用法學”視野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路徑

3.1 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構建科學的課程體系,建立學科交叉培養模式

與當前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正在從單一型法律人才向復合型法律人才轉變的趨勢相適應,法律人才培養應以復合型法律人才為培養目標,建立學科交叉培養模式。正如我國著名法律教育家孫曉樓所指出:“我們研究法律的學生,至少于法律學以外的各種學科,都有些相當的涉獵?!雹俳W科交叉培養模式的一條重要途徑是充分整合高等院校的學科資源。正如法學學科的發展需要與理學、工學、醫學、財經、管理、農學、人文等學科的交叉一樣,復合型法律人才也需要學科交叉培養。這方面,牛津大學法學院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牛津大學法學院目前正在整合法學院和商學院各自在法律金融學、公司法、金融經濟學領域的資源進行研究和課程創新,以培養學生解決21世紀全球新型法律問題的能力,鼓勵學生進行批判性思維。②

在學科交叉培養模式下,應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構建科學的法律專業課程體系。我們認為法律專業課程設置的創新應注重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充分整合高校內部的社會科學學科資源,開設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倫理學、邏輯學、會計學、管理學等專業課程;二是強化法律英語的教學,除了開設基礎性的英語課程之外,還應開設法律英語課程,有條件的還可以聘請外教上課;三是實行核心課程與實務技能的對接,增設民法實務、刑法實務、經濟法實務和訴訟仲裁實務等法律實踐課程。

3.2 促進教學方法改革,建立以能力培養為核心的培養模式

創新型法律人才的培養需要多方面的條件,傳統法學教育所采取的灌輸式培養模式已經難以適應培養創新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因此,法律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應大膽改革教學方法,建立以能力培養為核心的培養模式。傳統法律教育的弊端之一是重知識傳授,輕能力培養。在這種法學教育觀念的影響下,以教師講授為主的灌輸性教學方法成為了法律教學的主要方法,學生的主要任務就是記筆記,背筆記和課本,這種機械化的教學方法雖然有利于知識的系統傳授,但是不利于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也不利于學生創新思維能力的培養和學生綜合能力的提高。

法律人才能力的培養關鍵在于有效的教學方法。近年來,許多高校也在積極地進行法律教學方法的改革,引入了案例教學法、課堂討論法、診所教育法等新的教學方法。但是,從這些教學方法的實施效果與學生能力培養的相關性來看,仍然存在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就案例教學法在法律專業的運用而言,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革:首先是要實現案例教學目的的轉變,案例教學并不是簡單的舉例說明,而是通過案例來幫助學生理解和把握某個法律原理或法律規范,從而達到提高學生解決實際法律問題能力的目的。其次是要實現案例教學方式的轉變,從演繹式的案例教學轉變為歸納式的案例教學。在案例教學中,教師往往事先給定某個特定的法律原理或法律規范,然后由學生運用三段論式的形式推理去得出結論。

3.3 加強實踐教學環節的建設,建立分類培養和聯合培養模式

面對社會對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大量需求,我國高等院校長期以來所采取的以傳授理論為主的法律教育模式顯然已經難以適應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因此,為了更好地適應當前社會發展對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律專業人才培養應當加強實踐教學環節的建設,建立分類培養和聯合培養模式。

分類培養模式,一方面是要突破目前單一的司法實踐教學模式,另一方面旨在探索多樣化的法學實踐教學方式。首先,針對非司法部門亟需大量復合型法律人才的社會新需求,實踐教學不應當僅僅局限于傳統意義上的司法實踐,還應當包括金融機構、企業等非司法部門的法律服務的實踐。為此,可以嘗試適當降低傳統司法職業能力培養與訓練的比重,相應增加金融、房地產等社會經濟領域非訴訟法律服務方面的能力培養。例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推行“分類培養”模式,因材施教,針對本科高年級學生,該學院按照其興趣專長,設置側重實務類、理論類、涉外類等方面內容的人才培養模式,實踐性也不再僅僅局限于狹隘的司法業務性,還包括法學研究、法律服務、涉外服務等。③其次,探索和完善多樣化的法學實踐教學方式,通過設立模擬法庭、開展診所法律教育、組織學生到法院旁聽庭審、庭審進校園、組織學生到實務部門現場觀摩學習以及開設法律援助中心等方式,培養法科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

聯合培養模式旨在有效地聯合高等院校和社會實務部門的資源,有利于加強法科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指出,應構建合作培養、實踐育人的資源平臺,推進各級各類學校之間、學校與科研機構和用人單位之間以及中外教育機構之間聯合培養人才。在聯合培養模式下,通過國家司法機關和社會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到法學教育中來,可以有效促進我國法學教育所追求的素質教育和法律職業教育相結合的目標的實現。例如,將法律實務界人士納入到法學教育體系,在學校教學中請法官、律師、檢察官進課堂,講授司法實踐課程,指導學生實踐學習,可以有效地拉近法科學生與法律實踐的距離。

重慶市教委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一般項目《基于國家重點學科的創新型研究生培養機制研究》(課題編號:YJG133 027)階段性成果

注釋

① 孫曉樓.法律教育[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對法律專業的認識范文4

一、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現狀

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應該通過完善培養機制的方法來不斷增強大學生的法律觀念,根據大學生的實際情況出發,在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過程中應該從法律意識的組成結構到法律意識所包含的作用等等方面入手,目前的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機制還是存在許多的問題,所以需要高校去進一步的完善想出比較系統健全的措施方案,以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目前大學校園中的法律教育機構都沒有設置專門的部門進行管理,在課程安排上也不盡合理,大部分的高校在法律教育上都沒有專門的教學領導來管理,所以法律教育就經常得不到重視,在法律課程安排上一般最多的就是《思想道德與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其他課程都很少涉及,所以在大學校園中并沒有作為一個必修的課程來分配,教師在教學時經常會將教學的課時進行縮減,這樣教學的內容也就得到了限制,許多法律教學教師并沒有足夠的法律專業知識,所以教授給學生的知識也必然是有限的。對于大學生法律教育專業的教師應當具備專業性的法律知識,但是目前的形式與結果卻不盡如意,高校中擔任法律專業的教師并沒有具備較高的專業知識,有些高校甚至在法律專業安排上沒有采取特定的教師安排,教師在教學時也是完全的照搬課本進行講課。如今高校并沒有將學校的規章制度以及學校的管理機制進行明確的列出并頒布,所以高校許多學生對法律意識并沒有做到人人參與,而大學生的責任意識也并沒有真正的實現,高校管理者在管理上首先應當給學生做好示范的榜樣,做好一個帶頭的工作,嚴格遵守法律規定這也是多數高校管理者需要努力培養的法律意識精神。如果高校管理者都不能嚴格的遵守法律規章,自然學生也不會去主動地培養法律機制意識。高校在法律專業上的考核方式也較單一,考試的內容也多為一些理論性的知識,所以對于高校大學生而言他們更加注重的就是考試的成績,這樣的做法完全將法律知識的學習放在了一個比較尷尬的位置上,而且學生也并沒有從內心深處感受到法律制度的重要性,還有許多的教師在教授法律專業知識時也沒有足夠的熱情,對待工作也就不會付出太多的心血。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路徑探討

(一)將大學生的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一手抓

對于大學生的行為思想來說除了法律制度是一種約束了,道德規范也是對學生的一種約束力,只是法律制度是強制性約束力而道德規范是人自發性的約束力,要想增強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他們的法律機制首先應當讓大學生對法律有個深入的了解,在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同時教師應當為大學生灌輸正確的法律知識,并且要讓大學生學會法律的自我保護,現如今網絡發展如此迅速而在迅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的網絡危機,大學生如果不能有一雙公正嚴明的法律約束力必然會迷失自我。高校在進行思想政治教學時不僅僅需要對學生的法律制度進行教授還需要對其進行道德教育,這樣大學生才能建立起法律機制意識,教師需要教給學生正確的道德素養,讓學生的道德意識增強并且形成一個理性正確的道德觀念,才能幫助學生建立起良好的道德行為習慣。

(二)大學生應增強自身對于法律知識學習的重視程度

要想讓大學生具備法律意識首先需要讓大學生對法律有個正確的認知,教師需要讓大學生對法律產生一種認可,并且讓學生認為法律是可以幫助生活和學習的,國家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機制是前提,這樣大學生才可以在法律面前產生一種信賴依靠的心理,并且認為法律是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的。就目前而言我國在法律上已經有了比較全面的立法,但是不可否認還是存在一定的問題需要解決,許多大學生其實內心深處是很具備法律觀念的,但是他們往往表現出的法律知識卻又是貧乏的,所以作為高校教師一定要注重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并且教授專業的法律相關知識,其根本就是希望讓大學生對我國的法律制度永遠保持一種信任與認可。

(三)優化教師隊伍,依法治教

法律教育涉及到的知識內容是眾多的,而其所包含到的面也是很廣泛的,所以法律專業的教師除了具備法律意識外還應當在理論知識方面有一定的了解,教師的教學關系到學生學習的質量和學習的熱情,所以選擇一個好的教師也是教學的關鍵。教師在具備專業知識的基礎上還應當有一定的實際操作經驗,學生在與教師學習的過程中自然會受到教師潛移默化的影響,一般對法律知識掌握的比較全面自身也很遵守法律規章制度的教師教出來的學生也會相對的優秀些,所以教師在教學中應當對每個學生盡可能的保持一種平等的態度去對待,這些也都會影響到學生日后對法律制度的判斷與實施。作為高校的教育工作者首先應當從自身做起,在管理學生的時候做到公平公正一視同仁,并且在學生學習之余讓學生建立起法律意識,在教學時保持堅持依靠法律制度來管理的方針一定可以讓大學生的法律機制得到進一步的培養。

(四)建立有效的法律教育滲透機制以及考核激勵機制

法律教育的滲透機制是高校法律教師需要遵守的教學原則,通過這種滲透的方法采取非直接的方式讓每個大學生都能接觸到了解到法律機制,讓學生在學習中以及平時的生活中都能對法律知識有個大概的了解,要想讓大學生建立起法律意識單純依靠課堂時間是不夠的,其實法律意識可以滲透在其他的大學學科課程中,作為大學生大多數的時間都是在學校中度過的,所以高校的教學與管理是影響大學生行為習慣的重要因素,高校在教學時需要反復不斷的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的滲透除了課堂時間還可以充分利用課后時間甚至是組織學生參加一些課外的拓展活動等等。對高校大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的考核制度可以讓大學生的法律意識進行自我增強,這種途徑是不需要教師的監督的,學生會自發性進行法律教育的學習,通過這種評價的考核方法會讓學生更加理性與深刻的面對法律教育教學,但是教師在這一評價考核中需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系統甚至是考核的方法標準等等內容,這些都是保證法律教學正常開展的前提。對于法律專業的教師而言為了提高工作的熱情與積極性,高效也可以適當的開展獎勵制度,除了精神獎勵還可以適當增加物質上的獎勵,這些都是促進教育工作者更加努力工作的途徑,在這種激勵政策下教師會更加認識到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也會更加肯定大學生法律意識機制培養的重要性。

三、結語

對法律專業的認識范文5

[論文關鍵詞]法律教育;中職學生;法制觀

在當前的中等職業教育中,學生的法制觀念的薄弱是影響中等職業學校發展的重要因素。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承擔著培養社會人才的重要使命,是國家教育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培養中職學生的法制意識,能夠幫助學生的法律意識的完善,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一、中職學生法律教育現狀分析

(一)中職學生法律意識薄弱

在中職學生的一次問卷調查當中,提及對法律的理解和法律的認識上。中職學生對法律的認識模糊,其中青少年的犯罪率近年來呈現上升的趨勢。并且根據公安部門的統計,在青少年的犯罪當中,中職教育背景的學生比重較高。這就是中職教育當中弊端的體現,沒有正確灌輸相應的法律意識和樹立正確的法制觀。在實際的中職教育當中案件的發生大多是因為意氣用事。例如:中職學生的家庭狀況各不相同,偷盜行為較嚴重;還有因為意氣用事,召集人員打架斗毆,致使流血事件的發生等等。這樣的現象和行為在學校當中發生,對學校產生著嚴重的影響,同時也體現出學生的法律意識淡薄,道德底線較低,導致最后的違法犯罪的情況發生。

(二)學校對法律教育不夠重視

在中職教育當中,學校領導對法律教育的不夠重視也是影響學生法制觀樹立的影響因素。一些中職學校領導認為中職學生的素質低,就進行放任政策,導致學生的法律意識更加淡薄。法律教育的格局不斷地受到沖擊,造成了學校的法制建設模式坍塌。同時學校的教育工作中的德育工作也是重中之重,但是法律教育的模式簡陋,教學思想陳舊,已經不能夠適應現代社會法制教育的發展,缺少相應的創新模式,對學生的約束能力較差。還有就是受到我國的傳統教育思想和中職教育就業思想的影響,一些學校只重視對學生進行專業課的教育工作,沒有對法律的相關教育進行重視。導致中職學校的法律教育問題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逐漸的邊緣化,不被列入重點的課程講解當中。學生對知識的掌握來源于教師的傳授,教師的素質和對法律教育的重視程度尤為重要。在進行法律教育過程中一些教師備課不積極、不認真,造成了法律課程的缺乏,長期的忽略,造成法律意識的惡性循環,導致法律教育在中職當中逐漸被丟棄。

(三)自身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中職教育當中的法律教育沒有正確普及,導致中職學生掌握的法律基礎普遍薄弱。對法律的專業知識的理解水平不高,認知程度也比較低下,對法律的約束力度沒有足夠的認識。遭遇到事情之后,不能正確地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這是學生對法律的理解相對不足的現象。在自身的利益受到侵犯和損害時,通常會采用不正當的手段進行維護,導致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并且給學校的管理帶來了嚴重的影響。在中職學生當中遇到的大多數情況之下都是較小的問題,這樣的問題完全可以通過學校的政教部門進行協調并且解決,意氣用事的結果就是觸碰法律的高壓線,給法律的科普帶來一定的危害。學生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自身權益的維護,針對嚴重的事件交由警方進行處理,合理的維護權益。

二、中職學生法律教育出現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學生自身素質

中職學生的文化層次相對較低,這就表現為中職學生在教育管理當中的困難。目前的我國中職教育主要表現為素質較差,自由散漫的特點。其中學生的思想理念也是一個相應的問題,就是普遍認為中職教育當中的法律教育沒有作用,認為相應的違法犯罪與自身沒有關系,這就造成了學生的素質較差的問題,其對于法律意識也相對淡薄,并且在教師的教育當中不夠重視授課的方式,導致學生對知識的接受程度低,缺乏對法律的正確認識。這就導致學生對于法律教育的忽視,使其在中職教育開展時面臨較大困難。

(二)學校教育模式

在課程設置的過程中,過于重視專業課程和基礎課程的傳授。這樣的教育方式能夠保證學生畢業之后正常就業,而沒有將德育工作進行課程的設置,很多的中職院校沒有將德育教育的工作進行開展。其中存在的很多問題沒有進行有效的改革,大多數中職院校沒有開展法律教育的課程。中職的教育就是制造人才的工廠,與企業進行訂單式培養的政策進行相應培訓和教學,忽視了學生對法律意識的理解。導致學生在社會的實踐過程中不懂得法律的運用,缺乏法律意識。同時也是造成中職學生忽視法律教育的重要原因。

(三)缺乏法律實踐

在中職學生的法制教育當中,教師只是針對法律知識進行理論上的講解。法律是一個相對枯燥的概念形式,只進行理論表面上的理解會失去法律的相關效應。教師在進行講解的過程當中,應該重視實踐的重要性,將法律的理論知識與實踐進行結合,使得學生能夠對法律加深理解,增強法律意識并且掌握法律的基本內容,加深法律教育給學生帶來的深刻印象。其中有具體的表現形式進行課程的設置。第一點,在實際的課堂上模擬案件的處理過程。通過安排學生扮演警察和罪犯,進行模擬審問,并且針對案件當中的犯罪事實進行講解,明確構成犯罪的臨界點,這樣的模擬場景能夠促進學生對法律的理解程度。第二點,多媒體的應用能夠提升學生對于法律知識的掌握,教師可以組織學生收看一些法制節目,明確犯罪危害的嚴重性。

三、中職學生法律教育的有效措施

針對上述現狀和中職教育當中應該重視法律的重要性,想要解決上述的問題,就應該在素質教育和科學的課程管理上下功夫,只有這樣才能夠推動中職法律教育的不斷的提升。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一)學校重視把法制教育納入德育工作計劃

在實際的中職教育當中,加強素質教育是關鍵。中職院校應該將提升法制教育力度,將法制教育作為中職管理當中德育工作的重點。學生自身的素質教育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在教育的過程當中應該重視學生的素質教育,在校園當中進行法律教育的宣傳工作,使得教師和學生充分認識到自身具備法律教育的重要性,理解法律教育當中的重要內容。將法律教育作為整體學校教學大綱上的重點內容進行推廣,提升德育工作的教育力度。同時提升學生的素質教育工作也尤為重要,針對法律教育,學校應該開展針對法律教育的主體宣傳欄,將法律常識進行普及。并且應該開展相應的法律教育工作,班會以及學校的普法活動能夠有效提升學生對于法律的理解。

(二)從教師素質上提高

師資隊伍的綜合素質充分反映了學校的教育水平和具備的能力。因此,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尤為重要。目前,在中職教育當中,學校的法制教育相對落后,表現出來的效果也不是相當理想。這就造成了中職學生對法律理解的淺薄,這也是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針對學校的師資水平,在法律教育當中,多數教師缺乏法律意識,只是針對書本上的知識進行理解和講述,使得學生在課堂上的理解程度較低。在課程開展的過程中,沒有重視關于法律項目的活動的開展,這就導致學生的法制觀無法樹立,因此加強學校的師資隊伍建設尤為重要。學校應該在法律建設的過程中聘請專業的法律教師進行法學教育,其中的教師創新能力也是教師在教育當中應該重視的問題。同時教師還要重視學生的心理變化,進行相應的心理輔導,促進學生對法律的正確認識,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念。

(三)建立完善的科學教育課程體系

法律教育的相關課程沒有在中職教育當中被重視,主要原因就是學校沒有針對法律教育開設相應的課程設置,沒有將法律教育納入課程的管理體系當中,使得法律課程的發展受到影響。同時也沒有相關輔助教材,使得法律課程的開設成為擺設,沒有實質的意義。法律教育是一個單獨的學科,在進行建設時應該將自然規律與實際課程結構相結合,形成一個重要的課程體系。因此,相關教育部門應該重視法律建設的重要意義,將法律教育作為一項重要的學科納入實際的中職教學大綱當中。這樣在課程的開設過程中就不存在忽略的狀況發生。并且要結合實踐進行法律教材的編撰工作,制定適應中職發展的相應教學材料,這樣在實際的教學當中就能夠明確教學思路,正確進行法律教育的實施,確保學生理解法律的重要性,減少學校當中的不良影響,促進中職的教育水平的整體提升。

(四)重視實踐程度

在進行法律教育的工作當中,應該重視法律教育與學校的德育工作協調發展。不能只重視專業知識的灌輸,應該將實踐與理論知識進行結合,將重心放到學生的素質教育上。在授課過程中應該重視課堂上法律知識的實踐演練,明確違法犯罪的過程,明確學生對于違法的理解。并且可以在教學當中實行小組討論的過程,針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法律的理解。學校同時也應該加強宣傳力度,確保和諧校園的建設,將校園文化的整體水平不斷的提升,促進學校與社會的平衡發展。

對法律專業的認識范文6

【關鍵詞】法律職業共同體 信仰 利益

前 言

在現代西方法學著作中,對法律職業的定義是:“從事直接與法律相關的各種工作的總稱”。從這一定義不難看出,法律職業包含全部直接與法律相關的職業,是一個廣義的概念。雖然,各國對法律職業具體范圍的界定或規定都不盡相同,但對于法律職業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職業,即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三職業的界定和規定是大體相同的。

德國現代社會學大師斐迪南?滕尼斯的著作――《共同體與社會》是最早研究共同體的。他在書中指出,共同體是一種有機的、渾然天成的整體,是一種“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種“原始的或天然狀態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統一體”。①共同體的三種基本形式為血緣共同體、地緣共同體及宗教共同體。隨著法治社會的來臨,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越來越大。法律邏輯與社會生活的邏輯明顯區別開來,法律職業也逐漸在社會中凸現其地位和作用,最終形成在社會上發揮巨大作用的法律職業共同體。

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形成

對于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含義,季衛東先生認為,職業法律家群體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堅決維護人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奉行為公眾服務的宗旨,其活動有別于追逐私利的營業;二、在深厚學識的基礎上嫻熟于專業技術,以區別于僅滿足于實用技巧的工匠型專才;三、形成某種具有資格認定、紀律懲戒、身份保障等一整套規章制度的自治性團體,以區別于一般行業。②法律職業共同體是一個無形的共同體,不存在有形的統一的組織機構和統一的明確的組織原則和規定。筆者認為,法律共同體主要是由以下三種內在的要素所構成。

法律知識共同體。法律職業人員(或稱法律人)是法律知識和技能的載體,這種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特殊的法律技能在法律人與法律外行之間樹起了天然屏障。由于知識背景相同,法律人之間有一種天然的親和力,構成共同體的基礎。一般他們在走向法律職業之前,首先要經過相同或類似的法律學歷教育,然后通過統一的法律資格考試。這種考試非常嚴格,通過率非常低。如日本考試通過率為2%,被人稱為世界上最難通過的考試。這種考試不是評定式的考試,而是一種選拔社會精英的機制。在不少國家如日本、德國、法國等,不僅要求通過統一的資格考試,而且還要求經過同樣的職業培訓。憲法、法律等是法律人的基本語言,權利、義務、責任、權力是他們的核心觀念。正是由于法律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在美國有這樣的說法,“法律是另一門語言”。法律人有專業的法律語言,運用共同的法律邏輯,有自己獨特的思維習慣,有專門解決法律問題的模式以及共同的職業傳統。“在現代國家中,職業法律家之所以享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不僅在于他們掌握了法律專業的知識技術,尤其重要的是他們通過法學教育和實踐體驗所形成的獨特的思考方式適應了時代的需要?!狈扇说乃季S非經專門訓練無法獲得,它是區別于其他職業的內在的質的規定性。法律人的基本社會作用就是通過解釋法律,填補法律條文與社會現實之間的縫隙。在適用法律的過程中,對同一法律案件,法律人按照同樣或類似的步驟,依據同樣的邏輯進行解釋和分析,所以他們又被稱為“法律解釋共同體”。這種訓練強化了法律人對法律的忠誠,使其敢于實踐法律至上的理念。在法律人看來政府是不完美的,法治是完美的,他們試圖通過批判政府使其與法律一致。

法律信仰共同體。法律職業共同體不僅僅在于知識背景上的共同,這種共同是形式上的,更主要的則是實質上的共同,即法律信仰上的共同。這種信仰上的一致使他們成為一個精神上高度統一的群體。這種共同體既非血緣共同體,也非地域共同體,而是屬于滕尼斯所劃分的宗教共同體的類型。法律人具有共同的職業意識和職業理念,它們在系統的培訓中形成并且在長期的職業生涯中不斷強化。其中,職業意識表現在法律職業者群體對法的社會價值、人文價值及法律職業自身的認同感;職業理念表現在法律職業者群體對職業責任、社會責任的認同感和自覺的追求。

法律職業者是法律的捍衛者。德國法學家拉德布魯赫認為:“法律家階層必須感到自己作為龐大的人權聯盟超越于一切黨派,必須具有一致的憤怒感,去反對不管由誰或針對誰的任何違法,反對一切總想去違法的人;這不是為了受害人,而是為了受害的法本身,整個法律家階層正是在法上安身立命的。”③他們既為弱者服務不畏權勢,也為強者服務不避嫌疑;他們對為兩毛錢而打官司的錙銖必較者大加贊賞,對“知假買假”的“刁民”王海之流佩服有加;他們小心翼翼地解釋那些枯燥的法條,堅信“信守偉大的傳統比媚俗更符合時代的精神”。對他們來說,法典就是圣經,世界上再沒有比法典更崇高的東西了。由于具有同樣的法律信仰,他們對法律的性質、作用和目的、價值有同樣的認識和理解,對案件事實和法律的適用有共同的評價標準。這不僅使得他們在對外界的交涉中站在同一立場上,采取一致的行動,同時在內部工作中也易于消除認識和解決法律問題上的分歧和澄清相互間的誤解。

此外,擁有共同的信仰自然也就意味著擁有共同的倫理(法律職業共同體同時也是法律職業倫理共同體)。法律職業內部具有共同的職業榮譽感,他們之間具有一致的評價體系,彼此之間有合理的期待,他們在工作中處于一個共同的氛圍中,相互鼓勵、贊揚,相互批評、監督。他們把贏得同行的贊譽作為衡量自己成就的重要標準。

法律利益共同體。利益問題在社會中,尤其是當前的市場經濟社會中是一個不能回避也無法回避的問題。法律職業共同體從根本上講是以共同的利益為紐帶而聯系在一起。社會越重視法律,法律中的程序性、技術性因素作用越強大,法律運作的專業化程度就越高,社會對法律的需求也就越強烈,人們對法律制度的依賴因此而形成。這導致法律職業有了現實的物質價值,促進了法律職業的繁榮。美國聯邦第七巡回法院首席法官波斯納認為法律職業的興起源于一種卡特爾組織,這種廠商組織關注的是自己提供的產品(法律服務)的市場價格,所以會想方設法提升產品的服務品質?!霸诤艽蟪潭壬?法律職業界的歷史就是這一職業的各個部門――包括法學教授和司法部門――努力保證自己財政權力和社會地位的權力顯赫的歷史?!雹芊陕殬I階層的出現無疑和這種職業在現實社會結構里的利益驅動有很大的關系。律師的收入在我們社會的收入結構里是比較高的,這種職業利益的驅動也有利于職業共同體形成,他們會努力地改變自己在社會結構中的地位。在依法治國的當代社會里,法律職業與法律榮辱與共。法律的地位發生變化,對法律職業在社會上的地位產生影響。不僅政治地位受到影響,也包括經濟地位。不同的法律職業者都以法律作為自己的謀生工具。在共同利益的驅使下,他們自然在工作中就會自覺維護共同體的榮譽和尊嚴,自覺約束自己和監督共同體內他人的行為,以達到共同進步和發展的目的。共同的利益也使得他們能夠在內部分歧面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而不是相互職責和攻擊,以維護共同體的發展。

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建立任重而道遠

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形成是由眾多因素所決定的。從現實角度來看,我國目前還很難構筑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基礎。西方法治國家的經驗表明,只有當包括行政力量在內的所有社會力量出現均衡的時候,才有可能構筑一個專屬于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基礎,否則,即使從制度層面上構建了這一基礎,也不會穩固,隨時可能會被另一種更為強大的力量摧毀。關鍵是要堅持司法獨立的原則,只有在法治社會中,法律職業共同體才能真正形成。我國于2002年3月底舉行了第一次全國司法統一考試。這一制度的實施不僅僅是司法改革中的一項重大舉措,同時更意味著“法律職業共同體”開始在實務界初見端倪。首先,統一了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基礎,改變了司法人員和律師之間的某種失衡,有利于司法人員提高職業素質,樹立良好形象。司法考試嚴格的通過率,大大提高了邁入司法界的門檻。其次,擴大了選才面,讓最優秀的法律人才報國有門。鼓勵和選拔社會精英加入法律職業隊伍是快速提高中國法治水平的重要措施。第三,最重要的是,司法考試使民間法律職業與官方法律職業之間親合力增強,這對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出現奠定了基礎。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建設法治國家的偉大實踐中,法律職業者無疑將發揮重要的作用。法律人在社會上構成了一個專門的法學家階層。法律職業者不僅僅代表個人,他們還被譽為“人格化的法律本身”。法律職業者是法律秩序的載體,是法律價值的衛士,是推動法治社會不斷進步的強勁力量。(作者單位: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注釋

{1}[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體與社會》,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年,第54頁。

{2}[德]拉德布魯赫:《法律智慧警句集》,舒國瀅譯,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第1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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