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審計的含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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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審計的含義

持續審計的含義范文1

一、內部控制的含義

1986年,財政部頒發《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提出內部會計控制要求。經過時代的發展和不斷的改進,逐步完善了內部控制的含義。內部控制是指一個單位的各級管理層,為了保護其經濟資源的安全、完整,確保經濟和會計信息的正確可靠,協調經濟行為,控制經濟活動,利用單位內部分工而產生的相互制約、相互聯系的關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規范化,系統化,使之成為一個嚴密的、較為完整的體系。

二、廣播電視行業加強內部控制建設的必要性

如今,廣播電視行業結合自身行業特點以及時展趨勢,加強內部控制建設是十分必要的。1.加強廣電行業內部控制建設是推動我國文化事業發展的客觀要求。廣電行業具有重要的社會公益作用,以引導社會輿論導向、實現服務社會為目標。通過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可以使廣電行業的市場資源得到優化的利用,從而為大眾提供更好的服務,促進我國文化事業的發展。2.加強廣電行業內部控制建設是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必要途徑。在廣電行業建成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可以提升單位運行的經濟效率、降低行業運營的風險、實現財務信息的真實有效,從而確保資產安全完整、促進行業廉潔自律、正確評價經營業績,最終保證廣電單位既定方針的貫徹執行,促使廣電行業保持持續健康的發展。

三、廣播電視行業內部控制體系構建

內部控制有效與否,直接關系到一個單位的興衰成敗,因此,廣電行業如何構建內部控制體系、如何設計內部控制的各個環節,對廣電單位的長足發展尤為重要。廣電行業的內部控制體系主要包含授權批準控制、組織結構控制、財務制度控制、全面預算控制、績效考核控制、內部審計控制、風險控制、信息技術控制等重要環節。1.授權批準控制。處理經濟業務的過程中,明確審批人的授權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廣電單位節目部門的經費支出,需經辦人、制片人、頻道頻率總監同意,財務部門審核后,報分管業務臺長審批;行政管理部門的費用支出,由經辦人、驗收人、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部門審核后,報分管臺長審批;重大或特殊經費支出,還需經臺長審批。執行上述批準程序,方可支付費用。2.組織結構控制。確定廣電單位的組織結構形式,遵循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按照科學、精簡、高效的原則,合理設置內部部門和工作崗位。明確廣電單位各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衡、相互監督的工作機制。同一崗位人員定期作適當的調整和更換,避免同一人員長時間負責同一業務,嚴格、自覺、規范執行力度。3.財務制度控制。廣電單位須制定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資本運營、成本控制、預算管理、資產管理、風險防范以及財務報告等各項制度,充分發揮財務的監督職能,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此外,加強對各頻道頻率以及下屬單位財務人員的控制,對財務人員進行集中整合與財務委派相結合,財務人員集中納入財務管理中心,利于財務信息的上行下達,委派下去的財務人員參與單位經營決策,嚴格執行本單位財務制度,達到財務監控的目的。4.全面預算控制。建立以全面預算為貫穿主線的控制體系,對頻道頻率和欄目的節目經費、部門和項目的日常費用、下屬公司的業務經費、廣告部門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管理與專項控制,保證經濟業務按計劃進行,實現目標管理。預算的編制要堅持合理性、合法性、完整性、一慣性的原則,既要厲行節約,又要具有前瞻性;預算執行與績效考核相結合,及時統計各部門的預算執行差異情況,查找原因,分析說明,總結經驗,完善預算編制與執行工作。5.績效考核控制。結合廣電行業自身的特點,制定適合廣電行業的分配制度與合理的獎勵政策。以廣告部門、頻道頻率、下屬公司等為責任主體進行考核,建立獎懲機制:分管臺長、頻道頻率總監、部門主任、公司經理等承擔領導責任,將其收入與節目質量、創收等經營情況的考核相結合,挑起發展重擔;對基層員工,建立全面的指標考核體系,加大薪酬與獎勵的檔次,調動積極性。6.內部審計控制。廣電行業要從根本上提高對內部審計的重視,結合本行業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科學有效的行業內部審計制度,組建一支高素質的內部審計隊伍,開展日常審計及專項審計活動。內部審計包括頻道頻率預算執行審計、廣告經營收入審計、公用經費支出審計、大型節目活動專項審計、節目購銷/設備購置/節目落地等專項審計、基本建設項目審計等。7.風險控制。廣電單位資產規模大,資金鏈長,部門與子公司眾多,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越來越大,因此必須實施有效的風險管理控制。要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通過風險預警、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報告等措施,對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進行全面防范和控制。尤其是完善的風險評估機制,對融資項目、電視劇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基建項目等活動進行風險評估,及時防范規避風險,控制廣電行業的整體運營。8.信息技術控制。廣電單位應結合自身特點,建立一套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一體化信息應用系統,能夠在整個信息系統中控制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系統要涵蓋廣電行業的眾多領域,包括財務管理、節目編播管理、收聽收視率調查、廣告管理、資金管理、資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另外,系統還應實現對下屬公司的集中統一管理,增強對公司的實時監控,實現業務的整體化管理。

四、結束語

持續審計的含義范文2

一、關于修訂《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的說明

(一)修訂背景

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以下簡稱“原審計報告準則”),對提高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保護公眾利益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原審計報告準則施行六年來,也暴露出一些缺陷,并在實務中產生一些。從近年來審計報告的質量看,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定性準確,用詞規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定性不準,邏輯不清,表述不當,用詞晦澀,令人難以理解和使用。比較突出的現象是,以拒絕表示意見或保留意見代替否定意見,以保留意見代替拒絕表示意見,以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代替保留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致使審計報告的有用性大為降低。

此外,原審計報告準則規定的要素和格式與國際慣例存在一定差異,妨礙了審計報告的通用性。在審計報告國際協調方面,國際會計師聯合會下屬的審計實務委員會(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的前身)做了大量工作。1983年,審計實務委員會頒布的《國際審計準則指南第13號——審計師對會計報表的報告》,對審計報告的要素、格式、報告類型等進行了規范,1989年和1994年又進行了兩次修訂。1994年的修訂主要以1988年美國《審計準則說明第58號——對已審計財務報表的報告》及1993年英國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為基礎。最近一次修訂是在2001年。在2001年6月召開的北京會議上,審計實務委員會批準對《國際審計準則第700號——審計師對財務報表的報告》(ISA700)修訂稿。當前,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及一些家的審計報告在要素和格式等方面,基本上與國際審計準則的要求一致。為遵循國際慣例,并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急需對原審計報告準則進行修訂。

(二)修訂的主要

1、注冊會計師對審計報告承擔的責任更加明確

原審計報告準則規定,注冊會計師應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規定,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是指審計報告應如實反映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審計依據、已實施的審計程序和應發表的審計意見;審計報告的合法性是指審計報告的編制和出具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注冊會計師職業界與界對審計報告真實性的理解存在較大差異。相當部分的執業人士認為,如果注冊會計師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執行審計業務,出具的審計報告就是真實的;法律界則認為,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應是審計結果的真實,不能說審計過程真實就是審計報告的真實。從國內外審計實踐看,由于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存在通同舞弊的可能,即使注冊會計師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執行審計業務,并盡到了應有的職業謹慎,出具的審計報告仍然可能是失實的。在這種情況下,國內外的法律通常為注冊會計師提供了免責條款。因此,修訂后的準則規定,注冊會計師應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但不提及審計報告的真實性,以彌合注冊會計師職業界與法律界的理解差異。此外,對審計報告合法性的定義過于空泛,因此也一并刪除。

2、標準審計報告格式由兩段式改為三段式

將原來的范圍段分解為引言段和范圍段,有助于審計報告使用人更加清楚地了解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的范圍和性質。引言段描述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對象以及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和注冊會計師各自的責任,范圍段描述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目的、審計工作的范圍和發表意見的基礎,并強調了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提供的是合理保證而非絕對保證。

與原審計報告格式相比,修訂后的準則要求,當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應刪除引言段中對其責任的描述以及范圍段,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通常受到了嚴重限制,未能完成重要的審計工作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不應在審計報告中出現審計責任、審計依據和已實施的主要程序等內容。

3、明確了審計報告日期的含義

原審計報告準則規定,審計報告日期是指注冊會計師完成外勤審計工作的日期。由于注冊會計師職業界普遍將完成外勤審計工作的日期理解為撤離被審計單位審計現場的日期,而該日期往往早于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簽署會計報表的日期,這樣就導致在會計責任尚未明確時注冊會計師就已承擔了審計責任,顛倒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因果關系和時間順序。修訂后的準則刪除了“外勤”二字,將審計報告的日期明確為完成審計工作的日期,即注冊會計師完成了所有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足以支持對會計報表發表意見的日期。注冊會計師在界定審計工作完成日時,須考慮:(1)應當實施的程序已經完成;(2)要求被審計單位調整或披露的事項已經提出,被審計單位已經作出或拒絕作出調整或披露;(3)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已經正式簽署會計報表。

4、刪除了審計報告意見段中的“一貫性”

一貫性是指會計處理的選用符合一貫性原則。從審計和實務看,如果被審計單位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不符合一貫性原則,注冊會計師則視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被審計單位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符合一貫性原則,則不用提及。因此,修訂后的準則將意見段中的“一貫性”刪除。

5、嚴格規范了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的具體情形

原審計報告準則規定,當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時,如認為必要,可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這條規定給某些注冊會計師隨意操縱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留下了空間。近年來,在實務中存在著把應當發表意見的事項簡單地放到意見段之后予以說明、以披露代替發表意見的行為,已經給會計報表使用人造成了極大的混亂,嚴重降低了審計報告的有用性。針對這種情況,借鑒國際通行的作法,規定除特殊情況(持續經營問題和其他重大不確定事項)外,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以免會計報表使用人產生誤解同時,準則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強調事項段中指明,該段內容僅用于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關注,并不已發表的意見。這一措施將有助于進一步明確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有效遏制以強調事項段代替發表意見的行為,對規范審計報告,提高審計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6、將“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改為“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

會計報表的編制要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這既符合我國國情,同時也符合國際慣例。但“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規定”內涵尚需進一步明確,是否包括《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能否按照企業性質和規模明確為《企業會計制度》、《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或《小企業會計制度》?由于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是企業編制會計報表的直接依據,也是注冊會計師判斷企業會計報表是否合法和公允的直接依據和重要尺度,而且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已經體現了《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有關財務會計法規的主要精神和重要原則。因此,將“企業會計準則及國家其他有關財務會計法規”改為“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

7、其他方面的修訂

(1)將“拒絕表示意見”改為“無法表示意見”,避免了原來用詞的生硬和主觀印象,要求注冊會計師在意見段之前披露發現的影響會計報表公允反映的重大事項,同時明確了在審計報告基本內容上與其他意見類型的區別。

(2)刪除了被審計單位的定義和審計報告的使用責任。“被審計單位”的定義已經在《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號——會計報表審計》中作了規定,審計報告的使用責任已經在《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號——審計業務約定書》中作了描述,因此刪去。

(3)刪除了有關審計差異的調整、期后事項和或有損失的處理等內容,使審計報告準則的規范內容集中在審計報告的基本內容和意見類型上,而將上述內容放在《審計報告指南》或由其他審計準則項目來規范。

(4)根據法律專家的意見,對結構進行了調整。將原來的“總則”和“一般原則”合并,將適用范圍從“總則”移到“附則”。根據誰制定誰解釋的法律原則,刪除了原來的解釋權條款。

(5)將審計報告的收件人進一步明確為注冊會計師按照業務約定書的要求致送審計報告的對象。

(6)將原來的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條款進一步細化,分別表述了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責任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7)將出具各種類型審計報告的前提條件進行了簡化和完善,使其更加突出了注冊會計師專業判斷的運用。

二、關于修訂《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7號——持續經營》的說明

(一)修訂背景

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7號——持續經營》(以下簡稱“原持續經營準則”),對注冊師針對被審計單位的持續經營能力恰當地發表意見具有明顯的規范作用。但另一方面,原持續經營準則在規定的和執行效果上也有不盡如人意之處。根據掌握的信息,包括政府監管部門、投資者以及證券人士在內的許多會計報表使用人反映,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及其披露并不存在顯著差異,而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的表述(包括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和之后的強調事項段)也不存在顯著差異,但審計報告類型卻差異很大??傮w上講,某些注冊會計師針對持續經營能力問題發表的審計意見存在定性不準的問題,把持續經營能力問題簡單地放在意見段之后,或等同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意見的審計報告,致使審計報告的有用性受到,甚至產生誤導。上述問題,既有審計準則方面的問題,也有注冊會計師執業方面的問題,急需通過修訂審計準則予以解決。

(二)修訂的主要內容

1、明確了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責任與注冊會計師責任

在考慮被審計單位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的合理性時,原持續經營準則并沒有明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責任與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根據財政部印發的《會計準則——財務報告的列報》(征求意見稿),并借鑒國際慣例,修訂后的準則明確規定了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責任與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即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并對持續經營能力進行評價是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責任;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是評價被審計單位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的合理性,并考慮是否需要提請管理當局在會計報表中披露持續經營能力的重大不確定性。

2、明確了注冊會計師考慮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假設合理性的基礎

原持續經營準則僅從原則上要求注冊會計師考慮被審計單位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的合理性,而修訂后的準則明確了注冊會計師考慮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假設合理性的基礎,即充分關注可能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這一變化貫穿于修訂后的整個準則,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

3、明確了出具審計報告的類型

原持續經營準則對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的要求模糊不清,且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不符。例如,原持續經營準則規定,如果被審計單位存在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且管理當局沒有相應的改善措施,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披露,如果被審計單位已在會計報表中進行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后增列說明段,對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的疑慮予以說明。也就是說,即使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且無改善措施,注冊會計師仍然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可能對會計報表使用人產生嚴重誤導。針對原持續經營準則中的問題,修訂后的準則在要求上更加明確和嚴格,對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而被審計單位仍按持續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的情況,要求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對無法確定持續經營假設是否合理的情況,要求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對持續經營假設合理、但存在可能導致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要求注冊會計師提請管理當局在會計報表中適當披露:(1)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當局擬采取的改善措施;(2)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如果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

4、在審計報告中不應使用附加條件的措辭

在準則修訂前的審計報告實務中,普遍存在著使用附加條件的措辭,例如,“如果公司繼續出現經營性虧損,且凈資產繼續出現負數,貴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再如,“截至審計報告日,貴公司對于已經到期的借款協議難以展期。除非能夠獲取財務支持,否則貴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這種表述意味著注冊會計師沒有在審計報告中對持續經營假設的合理性作出實質性判斷,只是一種假設,未對會計報表使用人提供任何有用信息,降低了審計報告的有用性。因此,修訂后的準則禁止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使用附加條件的措辭。

三、關于起草《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8號——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的說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中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現象。這些現象也逐漸引起市場監管部門、學術界、新聞媒體乃至公眾的高度重視。大量的通過經驗證據發現,如果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發表了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上市公司解聘該注冊會計師的可能性顯著增加;而且在更換了主審會計師事務所之后,后任注冊會計師為上市公司發表的審計意見嚴重程度顯著降低。這就從經驗證據上表明,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最主要不利后果就在于上市公司管理當局通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行為規避不利審計意見,或通過提出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威脅影響審計獨立性。這些都有可能降低審計質量,而被審計單位的許多問題也就隨著主審會計師事務所的變更或妥協掩藏下來。因此,有必要關注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潛在不利經濟后果,并加強相關的準則制定和監管工作。

對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監管重點應放在抑制公司管理當局對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影響能力和信息的及時、充分披露上。監管部門應當在制度上確保離任注冊會計師與公司股東、與監管部門、與后任注冊會計師、乃至與社會公眾在實質性信息方面的充分、及時溝通。作為行業自律組織,中注協自2002年初便出臺了一系列監管措施,主要包括:(1)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對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報備規定;(2)《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3)對后任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檢查,對其中執業不規范的事務所分別給予談話提醒、限期整改和通報批評的行業自律性懲戒;(4)制定相關審計準則,即《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8號——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以下簡稱“前后任溝通準則”)??傮w而言,中注協自2002年初開始就一直把上市公司審計中“炒魷魚,接下家”的行為作為行業自律監管的重要內容。而前后任溝通準則作為相關自律和監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提高審計獨立性、加強行業自律和執業質量具有積極而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從國際慣例看,大多數國家都比較重視并要求前任注冊會計師與后任注冊會計師之間進行必要的溝通。例如,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早在1975年10月便了審計準則公告(SAS)第7號“前任與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在1997年10月,又了SAS第84號,SAS第7號同時廢止。與SAS第7號相比,SAS第84號無論在條款數量還是內容及措辭方面都有明顯改進。盡管中注協的《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專門就會計師事務所變更問題進行了規范,但針對的是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行為,而前后任注冊會計師之間的溝通還存在不少技術方面的要求,因此中注協擬訂了前后任溝通準則。起草本準則的過程中,在充分考慮我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主要了國際會計師聯合會的《職業會計師道德守則》,還借鑒了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審計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如美國《審計準則公告第84號——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審計準則公報第17號——繼任會計師與前任會計師間之聯系》、香港《職業道德準則第1.207號——業務委托的變更》以及《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

(二)本準則的主要內容

1、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含義

前后任溝通準則規定,前任注冊會計師通常包括兩種情況:(1)對最近一期已審計會計報表發表了審計意見的會計師事務所;(2)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審計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值得注意的是,“購買審計意見”屬于第二種情況中的特殊情形,通常出現在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審計工作的情況,被審計單位可能與會計師事務所在重大的會計、審計問題上存在著意見分歧,并試圖通過接觸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尋求有利于自己的審計意見,而一旦其他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了有利于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審計意見,被審計單位就會解聘會計師事務所。后任注冊會計師通常包括兩種情況:(1)已經接受委托接替前任注冊會計師執行會計報表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2)正在考慮接受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這種情況就是在典型的“購買審計意見”情形中的后任注冊會計師。此外,如果被審計單位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已審計會計報表進行重新審計,正在考慮接受委托或已經接受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應視為后任注冊會計師,之前對已審計會計報表發表意見的會計師事務所應視為前任注冊會計師。

2、在接受委托前的必要溝通

在以往的審計實務中,后任注冊會計師在接受委托前與前任注冊會計師普遍缺乏必要的溝通。因此前后任溝通準則規定,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必要溝通,并對溝通結果進行評價,以確定是否接受委托。后任注冊會計師向前任注冊會計師詢問的內容應當合理、具體,通常包括:(1)是否發現管理當局存在誠信方面的問題;(2)前任注冊會計師與管理當局在重大會計、審計等問題上存在的意見分歧;(3)前任注冊會計師從被審計單位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其他類似機構了解到的管理當局舞弊、違反法規行為以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4)前任注冊會計師認為導致被審計單位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3、接受委托后的其他溝通

前后任溝通準則規定,接受委托后,如果需要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征得被審計單位同意,并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工作底稿獲取的信息可能影響后任注冊會計師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但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其實施的審計程序及得出的審計結論負責。后任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中表明,其審計意見全部或部分地依賴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或工作。

持續審計的含義范文3

作者簡介:

副教授,碩士,從1992年起開始從事會計職稱考試培訓,從1 993年起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輔導工作,多次參加全國注會考試閱卷工作。中華會計網校(www.chinaacc.com)著名輔導專家。

200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又一天天臨近了。為了幫助考生順利通過審計學的考試,我們對2006年審計的變化及重點、難點進行剖析。

一、2006年審計教材的主要變化

總體來講,2006年審計教材在內容上沒有大的變化,主要是一些小的修改。其具體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第一章審計類別中增加了對按目的和內容分類的介紹;

2.第一章增加了審計方法的內容;

3.刪除了審計目的的內容;

4.第二章增加了其他鑒證業務的內容,使注冊會計師的業務范圍更加完整;

5.刪除了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的內容。

二、重點、難點剖析

根據近三年的考試情況分析,2006年審計考試仍是注重審計理論結合實務,以實務為主的考查方式。為此,我們建議考生關注以下重點內容:

1.明確風險導向的審計思路

在今年教材的第一章中增加了審計方法的內容,明確了審計的方法從賬項基礎審計發展到制度基礎審計再發展到風險導向??忌鷳貏e注意的是在今年的考試大綱中要求考生掌握實施風險評估程序的基本原理,這就意味著考生應明確風險導向的審計思路。

根據有關風險導向的審計準則,我們可以將風險導向審計的基本思路歸納如下:

第一,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以足夠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而在這一過程中,注冊會計師通過實施的詢問、分析程序以及觀察和檢查程序來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風險就是風險評估程序。

第二,注冊會計師應當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以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這里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程序)

盡管我們提醒考生關注到風險導向的審計思路,但考生也不必為此過于擔心,因為審計近三年的命題思路就已經體現了風險導向。例如,我們近年主要考查的分析性復核和內部控制,這都是實施風險評估程序中非常重要的內容。

2.審計質量控制

審計質量控制是近年經??疾榭陀^題的知識點,但也可以考查簡答題。考生應把握好質量控制的含義、全面質量控制的內容以及全面質量控制與項目質量控制的關系。

現行的審計質量控制基本準則將來要被新準則中的《業務質量控制》和《歷史財務信息審計質量控制》具體準則所替代。盡管新準則在內容上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但該準則的本質仍然是保證審計準則得到執行,最終保證審計質量;而且新準則中的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核心內容仍然包括職業道德、審計業務的接受與保持、工作委派、指導監督與復核、咨詢和監控等。新質量控制準則的變化主要體現在:第一,強調了項目負責人對審計質量承擔的領導責任;第二,增加了意見分歧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等內容。

3.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規范

職業道德的內容已經連續4年考查了簡答題。在2006年的考試中考生既要把握好客觀題,也要掌握好簡答題。為此,考生應掌握好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指導意見的內容。應做到根據題目所給的資料,分析判斷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是否違反職業道德。

4.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

2006年的審計考試大綱中要求考生明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由于注冊會計師執行的會計報表審計最終是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發表意見,這也就注定了區分審計責任和會計責任的重要性。應該說,注冊會計師只是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鑒證人,并不是保證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才是會計報表的保證人。考生應特別關注在被審計單位舞弊和違反法規行為中區分管理當局的責任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在這里考生應明確:第一,注冊會計師只有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實施審計,保持合理的懷疑,才能履行好審計責任;第二,注冊會計師無論怎樣努力只能做到合理保證。

5.審計具體目標

(1)管理當局對會計報表的認定

這部分內容屬于重要的審計理論??荚囶}型也多樣化,既可以考查客觀題,也可以考查簡答題甚至綜合題。但近年的考試中,單獨考理論的內容比較少,對這部分知識的考查主要是理論結合實務,也就是要求考生應做到將認定目標理論與重要項目的實質性測試程序相結合,融會貫通。例如,2005年考查的第四個簡答題針對所列示的各項認定,代注冊會計師列示出為實現各認定的審計目標應實施的最常用的實質性測試程序。

在新的《審計證據》準則中將原來的五認定改為按各類交易和事項、期末賬戶余額以及列報和披露進行區分。這部分新準則的內容,在教材中以國際準則的形式來反映的,并在2005年的考題中已經進行了考查。

(2)審計具體目標

審計目標是基于審計總目標和管理當局的認定推論得出的。要實現審計目標,必須實施具體的審計程序,最終才能對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忌鷳獙徲嬆繕死碚撆c會計報表各業務循環的具體審計實務(10~14章)相結合,融會貫通。這部分知識可以考查各種題型。例如,在近幾年的客觀題中經常針對注冊會計師要實現的審計目標,列示若干審計程序,要求考生指出其中恰當或不恰當的審計程序等。

6.明確注冊會計師的計劃審計工作

在2006年的考試大綱中要求了計劃審計工作,這是新審計準則中的一個具體準則,以替換現行的《審計計劃》具體準則。根據《計劃審計工作》準則,注冊會計師在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時應當計劃審計工作,使審計業務以有效的方式得到執行。該準則的主要內容包括:初步業務活動;總體審計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等八個方面的內容,充分體現了風險導向審計的要求。

7.執行分析性復核程序

該內容是近年考試的重點,各種題型均可能涉及,特別是近年在綜合題中涉及分析性復核具體的運用??忌鷳莆赵趯嵤╋L險評估程序時如何通過分析性復核確定審計重點領域。例如,在2003年和2004年的綜合題中都考查了結合利潤表及其相關資料,要求考生指出審計的重點領域。注冊會計師通過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及其相關資料進行分析性復核,從而發現異常趨勢或波動,進

而確定為重要審計目標,制定有針對性的測試程序,以合理發現會計報表中重大的錯報和漏報,最終發表適當的審計意見。新審計準則中《分析程序》具體準

則與現行的《分析性復核》具體審計準則在本質上沒有重大的變化,新準則體現了風險導向審計,在內容上較原準則也更細致。

8.審計重要性

屬于重點、難點和考點,各種題型均可能涉及??忌鷳莆眨旱谝唬瑢徲嬛匾缘暮x;第二,審計重要性的運用。尤其是在編制審計計劃時如何確定會計報表層重要性水平和賬戶交易層的重要性水平。在評價審計結果時如何考慮重要性。該審計準則沒有重大變化。

9.審計風險

新審計準則將風險模型改為:審計風險=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該模型雖與現行的審計風險模型(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有一定的變化,但考生在今年的考試中可以將現有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合并視為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風險。

考生應掌握:第一,審計風險的含義(客觀存在的簽發不恰當意見的可能性和可接受的簽發不恰當意見的可能性);第二,會計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也就是實施風險評估程序;第三,檢查風險的評估。

考生還應明確重要性與審計風險的反向關系。重要性水平越高,會計報表使用人能容忍的錯報越大,則注冊會計師審計后,已審會計報表中有重大錯報未被發現的可能性就越小。

10.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理論知識屬于重要的知識。考生應明確內部控制要素,應將內部控制理論與各業務循環內部控制的實務結合起來,融會貫通。同時,考生還應把握好對內部控制的測試與評價。例如,2005年的第二個綜合題,資料中描述了注冊會計師所了解的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情況,要求考生能夠指出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提出改進意見,進而確定控制測試程序,指出涉及的相關認定等。應該說,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設計有重大缺陷和執行失效的地方,就是會計報表存在或很可能存在重大錯報漏報的領域。內部控制及其測試的相關新審計準則與現行準則相比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11.審計抽樣

2006年考試大綱要求考生掌握審計抽樣。而且在近幾年的考試中客觀題和綜合題均涉及了審計抽樣的知識。考生應掌握好注冊會計師如何在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中確定樣本量,如何選取樣本,以及對抽樣結果的評價。

12.各業務循環主要賬戶的重要實質性測試

屬于重點、難點和考點,各種題型均可能涉及,近幾年所占分數較多,充分體現了突出實務的命題原則。考生應注意:第一,將主要賬戶的認定目標理論與實質性測試程序結合;第二,掌握好函證、監盤、截止測試、分析性復核等程序;第三,還要特別注意掌握好有關的會計知識。

13.特殊項目的審計

特殊項目在歷年的考試中都作為重點進行考查,各種題型均可能涉及。考生應掌握期初余額、關聯方及其交易、或有事項、期后事項、持續經營等特殊項目的審計程序以及對審計意見的影響。同時,對特殊項目中涉及的會計知識考生也應掌握好。

在新審計準則中《首次接受委托時對期初余額的審計》、《持續經營》、《關聯方》這幾個準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镀诤笫马棥肪唧w審計準則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但其中資產負債表日到審計報告日期問的期后事項變化不大。

14.審計報告

(1)差異調整表和試算平衡表的編制??忌鷳莆蘸谜{整分錄的編制。

(2)審計報告內容??忌鷳莆諏徲媹蟾娴幕疽睾透鞣N類型審計報告的格式。

(3)審計報告類型??忌鷳貏e要掌握好綜合題,最終應能夠確定意見類型,草擬審計報告??忌鷳莆崭鞣N審計報告類型出具的條件及專用術語。

在歷年的考試中審計報告類型的確定都是綜合題必考的知識,例如,2003年和2005年均考查了調整分錄的編制和審計報告的草擬;在2004年的簡答題和綜合題中也考查了審計報告類型的確定。

15.驗資

(1)審驗程序

屬于重點、難點和考點,各種題型均可能涉及。考生應掌握出資者以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出資時,注冊會計師應執行的審驗程序。在此要注意產權轉移手續、利用前其他注冊會計師和專家的工作、以前的出資情況等問題。

(2)驗資報告

持續審計的含義范文4

關鍵詞:信息系統審計信息技術現狀

國內外學者對于信息系統審計及其相關概念缺乏統一的認識,因此有必要厘清信息系統審計及其相關概念?,F代審計的主流是以財務報表審計為代表的對信息的檢驗,對信息系統審計研究的文獻極其有限,且缺乏對信息系統審計研究的文獻的梳理與評說。同財務審計相比,信息系統審計在審計目標、審計內容等方面存在著不同之處。

一、信息系統審計

信息系統審計(Information System Audit,ISA)是目前常常提到的概念,一般理解為對計算機系統的審計,信息系統審計的國際權威組織――國際信息系統審計和控制協會給信息系統審計作了如下定義:信息系統審計是收集和評估證據,以確定信息系統與相關資源能否適當地保護資產、維護數據完整、提供相關和可靠的信息、有效完成組織目標、高效率地利用資源并且存在有效的內部控制,以確保滿足業務、運作和控制目標,在發生非期望事件的情況下,能夠及時地阻止、檢測或更正的過程。信息系統審計是一個獲取并評價證據,以判斷信息系統是否能夠保證資產的安全、數據的完整以及高效地利用組織的資源并有效地實現組織目標的過程。對信息系統合法性、可靠性、安全性、有效性和效率性進行審計,對被審單位的信息系統做出科學、合理的評價。

信息技術在社會生產各個領域的廣泛應用,也使得審計理論界與實務界出現了一系列相關術語。(1)計算機審計,國內學術界對計算機的叫法多種多樣,例如信息系統審計、審計信息化、EDP審計等等;有的文獻認為計算機審計包括:對計算機管理的數據進行檢查;對管理數據的計算機進行檢查。根據國內對“計算機審計”一詞的使用情況,可以把計算機審計的含義總結如下:計算機審計是與傳統審計相對稱的概念,它是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而產生的一種新的審計方式,其內容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審計和對計算機系統進行審計。由此可見,計算機審計的內涵和IT審計的內涵相似。(2)電子數據審計,電子數據審計是目前審計實務界使用較多的一個術語,對于電子數據審計,目前還沒有給出明確的定義,根據目前對該術語的使用情況,電子數據審計一般可以理解為“對被審計單位信息系統中的電子數據進行采集、預處理以及分析,從而發現審計線索,獲得審計證據的過程?!保?)電子數據處理審計,電子數據處理(Electronic Data Processing,EDP)審計和電子數據審計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電子數據處理審計是信息系統審計的初級階段,它是指對計算機信息處理系統的開發及其軟件、硬件和運行環境進行測試,并評價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處理是否準確、真實、安全、可靠、高效,滿足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對于電子數據審計和電子數據處理審計這兩個不同的概念,在實際應用中,一定要加以區分。(4)持續審計,持續審計(Continuous Audit,CA)是指在相關事件發生的同時,或之后相當短的時間內產生審計結果的一種審計行為。持續審計是同傳統期間審計相對應的概念,其本質是審計方法的創新,它強調審計過程的持續性、審計實施的即時性和審計活動的整合性,并且基于例外審計和戰略系統審計的理念,要求審計師運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手段,對審計對象做出合理的專業判斷。(5)計算機輔助審計,如同CAM(Computer-aided Manufacturing,計算機輔助制造)、CAD(Computer-aided Design,計算機輔助設計)等概念一樣,計算機在審計領域中的輔助應用被稱為計算機輔助審計。中國國家審計署把計算機輔助審計理解為:“計算機輔助審計,是指審計機關、審計人員將計算機作為輔助審計的工具,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其計算機應用系統實施的審計”。

通過以上的分析,筆者認為計算機審計覆蓋了計算機輔助審計和信息系統審計兩項內容,信息系統審計是計算機審計的組成內容之一。

二、國外信息系統審計研究現狀

隨著信息技術與審計理論的發展,國外信息系統審計大致經歷了萌芽、發展、成熟和普及期四個時期。

20世紀80年代,計算機犯罪率急劇上升,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范體制仍很不充分。為適應信息系統審計實務發展的要求,美國EDP審計師協會1981年舉辦了首次注冊信息系統審計師(CISA)資格認證考試,1984年的《EDP控制的目標》提出了信息系統的系列控制標準,1987年了《信息系統審計的基本準則》(General Standards for 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ing);日本通產省在1982年設立了“計算機安全研究會”,而后發表了《有關計算機安全對策》,1985年發表了《IT審計標準》,提出了“隨著信息系統網絡化的進展,僅僅是系統內部的審計是不充分的,有必要盡早地引入由具有專門知識與技術的、與系統沒有直接關系的第三方(信息系統審計師)對信息系統的安全、可靠等進行全面檢查……”等觀點,并在日本的軟件水平考試中增添“系統審計師”考試,培養從事信息系統審計的專業隊伍。上述審計理論與實務表明,國外信息系統審計發展已經進入成熟期,并走上了正規化和專業化的軌道。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國外信息系統審計研究進入普及期。1994年, EDPAA正式更名為信息系統審計與控制協會(ISACA),ISACA成立后主要致立于信息系統審計準則體系的制定工作。ISACA的信息系統審計規范類似于CPA審計準則體系,它由基本準則、審計指南和作業程序構成,其顯著特點就是以COBIT為基本工具,并借以與ITGI的指南相聯系,以彌補ISACA規范在審計細節方面關注的不足。截止到2010年12月,ISACA已經了16項基

本準則,41項審計指南和11項作業程序,為信息系統審計人員開展審計活動提供了指引。

三、國內信息系統審計的研究現狀

隨著我國信息化進程的推進,國內理論界與實務界也開展了針對信息系統審計的相關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京津冀特派辦于2005年了《計算機審計操作規則》、《審計中間表創建和使用管理規則》和《數據分析報告撰寫規則》等操作規則之后,又于2006年9月了《信息系統審計操作規則》、《網上審計操作規則》以及《審計數字化應用規則》等信息系統審計的規則。中國審計協會為了規范組織審計機構及人員開展信息系統審計活動,保證審計質量,于2008年根據《內部基本審計準則》的精神制定并頒布了《審計具體準則第28 號――信息系統審計》。盡管28號審計準則的出臺受了很多學者的評論,但20號審計準則卻是我國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信息系統審計準則,也為我國信息系統審計人員開展信息系統審計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在政府或相關機構頒布信息系統審計準則的同時,國內學者也對信息系統審計開展了研究。對我國開展信息系統審計已經迫在眉睫,而開展信息系統審計將面臨審計觀念的轉變、信息系統審計的專業人才以及行業準則與實務指南等問題,應加快行業準則與實務指南的制定??梢越梃bISACA的做法,也采用三個層次體系結構,以基本準則為核心,統領審計指南和作業程序,從而使整個準則體系不斷擴展。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審計機關計算機輔助審計辦法》,1997,第二條.

持續審計的含義范文5

一、風險的涵義

風險,是存在于客觀事物中的一種不確定性狀態,是指發生傷害、毀損、損失的可能性。在風險發生的全部過程中,一般有風險因素、風險事故、損失三個概念。風險因素是指增加或產生損失頻率和損失幅度的要素,包括物理風險因素、道德風險因素和心理風險因素等,是風險發生的間接因素。風險事故是指風險因素作用的最終后果,它是風險發生的直接原因。在風險管理中,損失是指非故意、非計劃的和非預期的經濟價值的減少,減少的數量必須以貨幣單位來衡量。風險因素、風險事故和損失三者之間的關系可作如下解釋:風險因素增加或產生風險事故,風險事故引起可能的損失,從而導致實際結果和預期的差異,形成風險。

二、審計風險的涵義

將風險引入審計這一研究領域,便被賦予了一種全新的涵義。對于審計風險這一涵義的解釋,國內外許多學者作了積極的探索。但由于其理解的角度和思維方式的不同,因此結論也并非完全一致。

(一)狹義審計風險觀點

目前我國和其它各國獨立審計準則體現的就是狹義審計風險的觀點。持狹義審計風險觀的代表有:1)《Kohlers Dictionary for Accontants》對審計風險的解釋:一是已鑒證的財務報表,實際上未能按公認會計原則公允地反映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可能性。二是被審計單位范圍存在一個重要錯誤,而未被審計人員覺察可能性。2)1983年,AICPA在SASNO.47中提出:審計風險是審計人員無意地對含有重要錯誤的財務報表沒有適當修正審計意見的風險。3)《國際審計準則》第6號《審計評估與內部控制》中對審計風險的表述是: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實際上誤報的財務資料可能提供不適當的意見的那種風險。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中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誤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以上各定義,雖然對誤報的界定范圍有所不同,但對審計風險的基本含義的表述是一致的,即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存在重大錯報和漏報的財務報表,審計后卻認為該重大錯報和漏報并不存在從而發表與事實不符的審計意見的風險。持該種觀點的國內學術界代表是張龍平教授。

(二)廣義的審計風險觀點

國內代表學者徐政旦、胡春元(1998年)等持該觀點,認為審計風險,不僅包括審計過程的缺陷導致審計結果與實際不符而產生的損失或責任風險,而且包括營業失敗可能導致公司無力償債或倒閉所可能對審計人員或審計組織產生傷害的營業風險。可見他們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人員與會計師事務所存在著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持該觀點的還有謝志華(1990年)閻金鍔、劉力云(1998年)吳勝生(1995年)。該觀點的特點是將客戶置于一個大的經濟環境中,運用立體觀察的理論來判定影響企業持續經營的因素。從企業所處的商業環境、條件到經營方式和管理機制等構成控制因素的內外部各個方面來分析評估審計風險水平,把客戶的經營風險植入到本身的風險評價中去。

(三)兩種觀點評析

筆者認為將審計風險理解為廣義審計風險概念不恰當,贊成將審計風險定義為狹義審計風險,即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針對會計報表不能夠形成和發表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理由如下:

第一,審計風險產生于具體的審計過程之中,是基于審計人員在開展審計工作時,產生于審計項目、審計范圍與重點等具體的過程與職業判斷方式、統計抽樣方法等審計本身所帶來的不確定性,它的邊界僅僅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與檢查風險這三項風險,而不是指審計人員與會計師事務所可能承擔的損失,因為該損失可能游離于審計過程之外,是在審計發生之后才可能發生的事情,即廣義審計風險觀點的根本錯誤在于把審計過程的技術性程序風險當作了事務所自身面臨的商業風險。審計風險概念理應界定為屬技術性程序的狹義風險范疇。

第二,廣義審計風險概念的外生性使審計風險無法評估。我們知道,眾多因素造成審計人員和會計師事務所承擔可能的損失,而且這些損失是無法預先評估的,帶有很大隨意性。審計人員在開展審計之時,無法預測客戶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將采取何種行動,從而無法確定風險的性質,判斷風險的程度。而狹義審計風險觀可根據審計風險模型計算評估審計風險。

第三,廣義審計風險觀沒有正確區分與審計風險相關的一些概念。商業風險(經營風險)有兩個含義,一是指企業(被審計單位)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種種不確定性,如經濟蕭條、決策失誤或同行之間意想不到的競爭等。二是企業沒有達到預期經營目標的可能性。商業風險的極至是經營失敗,經營失敗是指被審計單位破產或者無力償還債務。審計風險的極至是審計失敗,審計失敗是指審計師由于沒有遵守公認審計準則而形成或提出了錯誤的審計意見。審計失敗往往是因為審計人員缺乏職業勝任能力、疏忽大意、舞弊欺詐等情況所至。

持續審計的含義范文6

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在于增加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它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管理過程的有效性,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該定義明確了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增加企業價值和改善經營,使內部審計成為實現企業目標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不是僅發揮可有可無的“協助”作用,通過對董事會、企業管理機構提供咨詢等服務,內部審計能夠與其他工作一樣為企業增加價值,實現企業目標。

那么,如何測量內部審計部門的績效,以何種指標來衡量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就成為困擾企業的一大問題,也成為內部審計發展道路上的一大障礙。目前,隨著平衡計分卡的出現,這些問題有望得到解決。1992年,美國學者羅伯特·S·卡普蘭、大衛·P·諾頓設計出了“平衡計分測評卡”。這是一套能使高層經理快速而全面地考察企業的測評指標:它擺脫了以往單純關注財務指標的限制,主張從多維度、多視角把握企業的價值創造機制。這種新的績效測評理念一經推出,就得到了企業界廣泛的認同和推崇。因此,筆者以為,將平衡計分卡應用于內部審計工作,是對內部審計部門的服務工作進行評價的一種有效工具。本文以平衡計分卡的整體績效管理理念為基礎,從客戶、內部業務、創新和學習、財務四個角度對內部審計績效管理進行闡述,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資源利用的最大化,使內部審計工作不在“隱形”,而真正成為企業組織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客戶角度

通過客戶,我們可以了解客戶對于內部審計服務的滿意程度。這里所提到的客戶含義比較寬泛,既可能指企業內部的其他部門,也可能指內部審計所涉及的其他相關實體,而前者的比重相對而言要更大一些。事實上,我們通過對內部審計定義的修訂,看到咨詢這一服務功能已經擺在了一個重要的位置,而咨詢的首要環節就是要與人溝通,因此,客戶的感受應成為審計人員關注的焦點。一般來說,客戶關注的主要方面在時間、質量、性能和服務四個方面,與之相對應的審計工作的具體指標就應該包括時效性、服務質量、合作關系、客戶滿意度指數等。

通過具體指標的設置,一方面使內部審計機構重視與客戶的相互溝通,同時也使客戶了解內部審計的目的和職能,消除誤解,為企業營造一個誠信的文化氛圍。所以,在一個企業中,內部審計要與客戶成為伙伴關系,要讓管理層意識到內部審計的結果即使是批評性的,也是有價值的,而不是具有威脅性的,從而促使企業管理層更加重視審計工作。

三、內部業務角度

內部業務著眼于內部審計部門的核心競爭力。回答的是“我們依靠什么去服務客戶”的問題。即內部審計部門是否擁有一支多元化、業務嫻熟的工作隊伍?是否能夠合格履行內部審計的基本職能?在這個維度,通常考察的指標有工作環境質量、工作隊伍質量、領導能力和實際工作狀況等。作為一個企業,一方面,企業要對內部審計機構在高技術的軟硬件等方面給予足夠的支持,使內部審計機構在技術條件上能夠與相關部門“對接”;另一方面,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要充分利用技術設備,不斷改進、升級,以適應企業發展。在工作環境質量指標中,可以通過審計人員對自身發展機會、與部門管理層溝通情況、福利水平等滿意程度加以測量;而工作隊伍質量指標可以考核企業是否擁有一支有素質、多元化、專業化、勇于挑戰的工作人員,從而發現問題,對審計資源進行合理化調整,提高審計績效;領導能力關注的是部門管理層是否培育出了有助于促進組織合作、團隊建設、資源共享和員工發展的部門工作環境;而實際狀況則考察審計部門基本職能的履行情況。

四、創新和學習角度

在當前激烈的競爭環境中,企業或部門的可持續發展潛力十分關鍵,而本維度關注的就是“審計部門是否能繼續提高并創造價值”的問題。內部審計工作在增加公司價值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如何在激烈競爭的環境中,使價值的創造具有可持續性,則需要審計人員自身素質的不斷提高。只有持續不斷地對自身加以改進,審計部門才能滿足客戶日益復雜的要求,鞏固并提高客戶滿意度。審計人員可以根據外部環境和服務客戶的差異,確定不同的學習目標,同時,管理層應設置一定的培訓完成指標以考核審計人員。例如:每個審計人員每年應有幾次業務培訓、幾次相關知識學習等具體指標,通過在工作中的創新以及工作效率反映指標的完成情況。

五、財務角度

對于內部審計部門,財務維度主要考察的是“審計部門工作的成本有效性”問題。審計部門的工作與其他經營業務部門一樣,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則。因此,在信息技術突飛猛進發展的今天,如何將信息技術運用與審計工作降低審計成本,如何有效合理地利用審計資源成為一個關注的焦點。平衡計分卡財務指標的意義就在于考察審計部門是否已經或正在通過技術改進、組織結構調整、資源配置等方法來降低成本、降低審計風險,而不是一味的運用傳統審計技術經驗進行審計工作。

六、結語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看到,企業將平衡計分卡應用于內部審計的管理,一方面,可以更加有效地發揮內部審計對于企業的增值效用,改善經營的服務功能;另一方面,通過績效管理,可以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效率,促進審計資源的不斷優化。因此,將平衡計分卡應用于企業內部審計的績效管理,可以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職能,對企業整體經營管理,制度建設將會起到促進作用,使企業管理中的不足及漏洞,盡早發現,及時加以調整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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