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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資產審計范文1
中圖分類號:F275.2 文獻標識碼:A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投資項目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的監督行為。它是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實行監控的一種重要手段,也是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固定資產因其投資金額較大、使用周期較長、投資主體和受關注程度高,所以適時地加強對其審計,是審計工作的一項重要課題,也是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
1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1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覆蓋面不夠廣,審計力度不夠大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基礎設施等公共建設規模不斷擴大,但審計機關能夠進行審計的投資項目占項目總數的比重、經審計的投資金額占投資總金額的比重還相當低。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有:第一,審計機關在國家建設項目投資監督體系中的地位不明確,監管權力分散在財政、基建、審計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手中,審計的監督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二,審計機關受人員、經費等因素的限制,沒有足夠的力量對投資建設項目全部加以審計。
1.2對投資項目的審計不能提前介入
審計的提前介入是指審計人員從項目立項開始參與項目投資全過程,這樣既有利于加強項目建設決策和程序的合法性、科學性,又有利于提高投資效益。目前我們的投資審計大多是事后審計,主要發揮監督作用,缺乏必要的事前預防和事中監控,尤其是對投資項目選擇的決策過程難以施加影響。
1.3現有審計隊伍知識和能力結構不合理,缺乏復合型人才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涉及的審計事項復雜、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審計機關目前具備財務知識的人員比較多,具備工程、計算機、法律知識的人員比較少,而既具備工程知識又具備財務、計算機知識的人員則少之又少。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第一,審計機關平時沒有重視相關人才的培養和儲備;第二,審計專業難以吸引工程造價師等專業人才加入審計人員隊伍。
1.4目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內容側重于微觀層面,有時單純“就項目審項目”
審計著眼于查處單個問題的多,不善于通過對微觀審計所獲得的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從宏觀上提出搞好建設項目的建議和改進審計方法的措施。造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審計內容仍以查錯防弊為主,真實性和合法性審計是重點,沒有將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向效益審計、全過程審計擴展的意識,也沒有樹立“跳出審計談經濟,圍繞經濟搞審計”的觀念。第二,由于投資領域的市場動作、建設管理尚不規范,發現和披露建設過程中的違紀違規問題仍然是投資審計的主要內容。第三,由于建設項目大多具有建設周期長、消耗大等特點,且其投入產出是分階段一次性完成的,因此對建設項目的審計要根據項目建設具體情況,分別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
2對策
2.1高質量的審計來自高素質的審計隊伍,配備充足、合格的審計人員是審計機關有效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基本條件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管理手段的日趨智能化,審計人員的單一財會型知識結構已不能適應經濟的發展,要求在精通財務知識的基礎上,還必須掌握法律、經濟、工程技術、計算機等相關知識。因此,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將向多元化、現代化發展。應采取多種途徑,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可以采取如下途徑來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第一,人才的外部引進,即適當增加編制,用于引進審計機關所亟須的工程技術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術又懂財務審計的復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內部培養,一方面要通過各種培訓,使審計人員能夠更新觀念、知識和技能,盡快適應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則可以通過一定的獎勵措施,鼓勵審計人員自學專業知識,獲取專業資格證書;第三,系統內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級審計機關對于享有審計權限而又人手不夠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權下級審計機關來辦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網絡,即與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詢機構中的技術專家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在必要時可以聘請他們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第五,要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加強職業道德建設。近幾年違法亂紀現象較嚴重,職業道德建設勢在必行,要使審計人員樹立堅守的政治信念,加強廉政教育,做到警鐘長鳴。
2.2創新審計技術和方法
目前審計所采用的審計技術和方法已很難適應新的審計任務。加快審計方法的改進和完善迫在眉睫,必須將審計方法轉變為以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為基礎的抽樣審計,并借助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結果確定審計重點、范圍和方法,同時將風險分析和防范措施納入審計程序各個環節。在審計中充分運用分析測試,以分析測試結果作為擬定審計計劃、實施審查、作出審計結論、表達審計意見的重要參考依據。
2.3從真實性、合法性審計向投資績效審計過渡
自審計機關成立以來,我國投資審計主要是以工程管理、財務收支為主體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審計。審計署提出“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以效益審計為主,促進提高建設資金的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由于我國尚處于經濟改革和轉軌時期,按發展中國家所經歷的一般規律,這個時期的建筑市場管理、經濟秩序都比較混亂,容易發生違法違紀和腐敗現象。因此,我國投資審計在一個較長時期內以查錯防弊為主要任務,是從實際出發的必然選擇。
2.4從事后審計逐步向全面參與、全過程跟蹤審計轉變
審計人員作為項目管理的監督部門,應將投資控制視為已任,主動全方位參與到項目的管理之中,除定期參加工程例會,收集情況外,在各相應階段,如可行性研究、立項、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監理、竣工決算等各階段,也應廣泛參與獲得信息。唯有把審計關口前移,將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有機結合起來,才有可能做到及時堵塞漏洞、減少損失浪費、提高審計質量和效果。
固定資產投資活動涉及國民經濟各部門,搞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對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加強宏觀經濟管理,提高投資效益,促進綜合國力的增長,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都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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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資產審計范文2
新的更高要求,深入研究審計機關如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對于全面履行法定職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1、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的現狀
回顧過去的二十多載風雨歷程,我國年輕的投資審計事業快速成長,但與飛速前進的社會發展進程相比,投資審計現狀還呈現一些不足:第一審計內容仍以查錯防弊為主,真實性和合法性審計是重點。第二審計方式多是事后審計,投資審計未能真正滲入建設全過程。第三審計仍主要著眼于微觀建設項目,就項目審項目,在宏觀決策和宏觀經濟管理中發揮作用不夠。第四審計手段落后,仍以手工審計為主,投資領域的計算機輔助審計處于滯后狀態。
2、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法律法規不健全,近幾年,審計署頒布了《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管理辦法》等法規,各地方審計機關也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以地方法規和行政規章等多種形式,出臺了建設項目審計管理辦法,但是從全國范圍看,依然缺乏統一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規定,對多元化投資主體的監督管理、國家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審計控制,依然沒有統一明確的法規規定。第二投資審計不完全適應新形式發展要求,這些年,各地審計機關廣泛開展了建設項目審計,主要從工程合同管理、財務核算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了大量的多計工程價款、挪用建設資金等違法違規問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目前工作中,多數審計機關、尤其是地方審計機關,還是停留于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結算和建設資金使用等微觀問題,對國家能源資源、環境保護等政策落實方面涉及較少,對投資宏觀調控政策、管理體制機制等研究不夠,還不適應新形勢發展要求。第三投資審計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在投資審計計劃管理、審計質量管理、效益審計指導和考核體系等方面都還不夠完善,隨意性還比較突出。第四現有人力資源、素質與投資審計需求相比較有較大差距,投資審計隊伍中精通宏觀管理、工程建設、績效評價等方面的人員不多,具備各方面知識的綜合性人才更少,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投資審計工作開展和審計成果的提升。
二、改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的對策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已成為國家審計機關的工作重點,為了改進審計機關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
1、各級政府應重視審計機關在固定資產投資監管體系中的主導地位,通過法規、政策來保證審計機關在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享有足夠的權威,要求審計機關對于所有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全面審計監督,即對于投資額大、關系國計民生項目實施各環節的全面審計,對于其他項目則實施項目竣工決算必審制,并按照突出重點的原則有選擇地實施項目前期審計和項目預算執行審計;對于政府投資項目的績效審計單獨做出規定,為全面推行投資項目績效審計提供了堅實的法制保障。在加強對于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規范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率、促進科學決策、充分發揮政府投資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2、建立政府重點投資項目的審計員派駐制度,實現對于重點投資項目的全過程審計,只有將審計延伸到項目決策、論證、實施、評估、驗收的全過程,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審計機關監督公共資金真實、合法、有效使用的職能。然而,實施這種全過程審計面臨著諸多困難,很難有效協調審計機關的審計活動和投資項目運作過程中大量相關單位的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審計機關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探索實施政府重點投資項目的審計員派駐制度。其基本做法是:由地方政府出臺關于重點建設項目派駐審計員的專門規定,審計機關按照規定派出審計員進駐重點建設項目的工作現場,對建設項目實施從勘察設計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實踐證明,審計員派駐制度有助于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值得推廣。
3、采取多種途徑,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配備充足、合格的審計人員,是審計機關有效開展固定資產投資效益審計的基本條件。為了緩解目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人才短缺的不利局面,審計機關可以采取如下途徑來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第一,人才的外部引進,即適當增加編制,用于引進審計機關所亟須的工程技術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技術又懂財務審計的復合型人才;第二,人才的內部培養,一方面要通過各種培訓,使審計人員能夠更新觀念、知識和技能,盡快適應開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則可以通過一定的獎勵措施,鼓勵審計人員自學專業知識,獲取專業資格證書;第三,系統內部的人才整合,即上級審計機關對于享有審計權限而又人手不夠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可以委托或者授權下級審計機關來辦理;第四,建立外部人才網絡,即與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其他中介、咨詢機構中的技術專家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在必要時可以聘請他們參與對于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
村級資產審計范文3
一、切實做好村級會計工作
(一)強化村級會計基礎工作。村級組織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開設銀行賬戶、統一憑證賬簿、規范財務流程,并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全面核算反映經濟活動和社區管理的財務收支、結算、分配等會計事項。村級組織只可開設一個基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除土地補償費專門賬戶外,一般不準開設其他專用或臨時賬戶。對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民委員會分開單獨記賬核算的,可根據情況分別開設基本賬戶。要在縣級或縣級以上范圍內統一制定會計憑證、票據和賬簿,統一建立財務操作流程。有條件的地方,要抓緊構建農村財務管理信息化服務平臺。
(二)規范村級會計委托。實行村級會計委托必須尊重農民群眾意愿和民利,必須保持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確保財務審批權以及經濟活動監督權由村級組織行使。機構要切實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明確崗位職責,嚴格操作流程,強化內部監控,落實責任追究。要以村級組織為獨立會計核算主體,分設銀行賬戶;要加強檔案管理,以村級組織為單位,單獨整理,歸類造冊,妥善保存。要探索創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級組織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獨立自主能力。
二、完善村級財務民主監督機制
(一)落實村級民主理財。村務監督委員會或其他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村級財務的民主監督,充分發揮民主理財的作用,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村級組織發生各項財務活動、制定各項財務計劃以及重大財務事項決策都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實行民主理財。民主理財人員要按照規定程序產生,具備財會、管理知識,并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變更和撤換。民主理財人員應根據業務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開展民主理財活動,對重要財務事項要隨時發生、隨時理財。
(二)完善村級財務公開。村級組織的財務計劃、各項收支、各項資產資源以及債權債務和收益分配等內容要全面公開;土地征用補償費、直接補貼給農民的“四補貼”資金等要逐項逐筆公開;“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農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等撥付到村使用的財政資金要全程公開。村級組織要定期在固定設置的公開欄進行財務公開,也可通過電視、網絡、電子觸摸屏等形式進行公開。要探索建立財務公開定期抽查制度,及時糾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漏洞。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公開難、監督難等問題,不斷研究探索切實可行的公開方式。
(三)規范村級民主評議。與村級財務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包括財務主管、村會計(含報賬員,以下統稱村級財會人員)、民主理財負責人等,都應當接受集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對其履職情況的民主評議。民主評議由鄉鎮黨委、政府統一組織,村務監督機構主持,每年至少一次。民主評議要按照規定程序開展,民主評議的結果要嚴肅運用。
三、加強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
(一)加強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負責對農村集體財務、村干部經濟責任等進行審計監督;國家審計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地方黨委、政府的要求,對取得財政資金的有關鄉村和項目接受、運用財政資金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以及對有關村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縣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內設專門的審計科室,組織對村級財務會計工作開展審計。各省級農業部門要盡快制定統一標準的農村審計文書,切實規范農村審計程序。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根據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審計工作的重點,在做好日常財務收支、預決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審計的基礎上,開展對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集體資產和資源、農民負擔、村級債權債務等專項審計,對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涉農財政資金進行重點審計。
(二)加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力度??h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依法依規進行審計監督,其作出的審計結論和處理決定,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必須執行。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要責成責任人如數退賠;涉及國家工作人員及村干部違規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對于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農業部門要聯合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研究建立審計查處事項的問題移交、定期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審計結論一經核實要立即移交,確保審計處理結果的落實。
(三)加強審計隊伍建設。縣鄉兩級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指定具體人員并明確工作職責。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業務上受國家審計機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導。要為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條件。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農村集體財務審計工作人員的培訓、資質認定、招錄和解聘工作,由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作出規定并組織實施,審計證由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核發。
四、穩定和加強農村財會隊伍建設
(一)全面加強村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穩定的專業財會隊伍是做好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基礎和保障。要確保村級財會人員具備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經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崗,如無違反財經法紀行為應盡量保持穩定,不宜隨村干部換屆選舉而變動。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地方,村級財會人員必須在中心登記備案以接受監督和考核。村級財會人員應享有穩定的補貼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參照享受財政補貼的村干部標準確定。
(二)切實加強鄉鎮村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已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鄉鎮,要尊重歷史和現實,保持現有工作格局不變。具體工作人員必須掌握財會專業知識,熟悉財經法紀,具備從事財會工作的素質和能力,并按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要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持證上崗。未實行村級會計委托的村,要加大對其財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確保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三)繼續加大農村財會人員培訓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財會人員定期培訓和繼續教育機制,組織做好對村級財會人員、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和民主理財人員等(統稱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要切實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記備案、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
五、強化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村級資產審計范文4
1 農村財務管理的涵義
農村財務管理是對直接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支配、管理的各種資產所發生的一切收入及其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的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農村財務管理的核心是要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是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的現實需要,還是加強村級干部隊伍建設的制度需要。
2 農村財務管理的有效模式--村級會計委托
村級會計委托形象地說就是會計在鄉(鎮)里,出納在村里。 2009年云南省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鄉鎮成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免費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記賬,實行村級財務和資金委托的管理方式,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財務收支、會計檔案和提供會計信息。以筆者所在的縣為例,全縣統一模式,鄉鎮掛牌設立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按照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的管理方式開展委托工作。村級財務在堅持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不變的前提下,按照民主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則,在對村級進行全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由村集體和鄉鎮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將會計核算、資金管理委托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代管,中心以村為主體分設賬套、獨立會計核算,取消村會計和出納,設立村報賬員。制定了縣級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具體規定了現金和銀行存款、票據管理、集體資產臺賬管理、債權債務管理、財務審批、財務結報、民主理財及財務公開、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務審計、會計檔案管理等十制度、明確規定中心主任、會計、出納、審核、微機檔案員和村報賬員崗位職責等六職責,明晰賬務處理流程和報賬流程兩流程。做到全縣統一模式制度上墻,統一配備財務軟件及相關設備,全面實行會計電算化,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提了基礎保障,截止2015年末全縣代管村集體資產4660萬余元,其中貨幣資金1883萬余元、固定資產及林木資產2688萬元,2015年度代管村級收入3419萬余元,支出2081萬余元。
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8年來,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從根本上得到了改善。特別是長期以來村級缺乏專業會計人員,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債權、債務不清等問題基本得到了解決,有效解決了村集體賬務不健全的問題,結束了過去那種農村財務白條抵賬、回憶賬、多頭賬、包包賬的歷史,使村級賬務由糊涂賬變成明白賬。
3 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3.1 村級會計委托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3.1.1 機構不健全
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是在整合鄉鎮農經站現有人員基礎上設立的,但鄉鎮機構改革撤消了鄉鎮農經站,中心不再單獨掛牌,致使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在管理體制上存在著主管部門、單位性質不明確的問題,導致工作中經常出現扯皮推諉現象,直接影響著村級會計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3.1.2 人員素質不高
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直接影響農村財務管理的質量和效果。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沒有專門的人員編制,工作人員基本是農經員兼職且部分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造成工作人員不穩定,且難以適應村級財務工作質和量上的要求,如一個有33個村包含5個社區的鎮,村級會計服務中心只有3名兼職工作人員,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只有2人,目前全縣中心工作人員33人,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只有17人,僅占51.51%。
3.2 村級資金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3.2.1 賬外賬和私設小金庫。村集體雖然簽訂了委托記賬協議,但沒有將全部財務收支交服務中心核算和管理,由村直接收取的資金如房屋租金、山林承包款、捐贈收入等未進入服務中心統一開設的銀行存款賬戶,以村干部個人名義儲存。資金收支管理、使用混亂,形成賬外掛賬,村級資金安全完整得不到保障。
3.2.2 資金收支缺乏有效監管。實行委托加強了核算職能,但對各村的經濟活動內容不掌握,只能以賬論賬。村開支隨意性大,村干部人人收錢,人人管錢,形成誰收錢,誰花錢,再加上審批手續不健全,個別村干部管錢、花錢、批錢自己一人負責,會計核算成了記賬員,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報賬不及時,白條列支現象普遍存在。
3.3 村級財務公開不規范
3.3.1 公開存在走過場,搞形式的問題。村級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在公開內容上輕描淡寫,沒有涉及實質性的問題,甚至出現內容與形式不一致的情況。部分村的財務公開就是直接復印幾張賬頁粘貼在公示欄,財務公開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
3.3.2 無監督,不透明。有些村賬務一年或幾年不與群眾見面,使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管理制度成為一紙空文,使村級財務管理失去了應有的監督和約束力。
3.4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
3.4.1 制度不健全,無章可行。有的村在財務管理方面沒有制度,財務管理無章可循。
3.4.2 執行不嚴,有章不循。雖然制定了相關制度,財務人員卻聽之任之,財務手續混亂,內部制約失控。村報賬員未按結報制度及時報賬,報賬手續不全,部分村大量列支會議費,但無相關會議記錄材料;部分工程建設未進行公開競價或招標,未簽訂施工合同,工程完工沒有結算,支付款項未按規定取得合規的票據等。
3.4.3 集體資產產權登記管理缺乏統一完善的操作程序。清產核資工作滯后,臺賬不清,資產處置不報告、對外發包不向群眾公布。
3.4.4 村級一事一議籌資捐資管理制度不完善,籌資捐資管理工作難于規范。在一事一議 公益事業項目建設籌資捐資管理中,村、組對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交會計委托中心管理有顧慮,給資金管理及工作帶來了困難。
3.5 各方監督不到位
3.5.1 重核算、輕監管。村級會計委托工作中只注重核算,缺乏行使村級財務監督職能的積極性。
3.5.2 村級報賬員缺乏財務知識,對村財務監督不夠,管理不嚴。
3.5.3 村財務公開制度形同虛設。村集體對財務公開隨意性很大,什么時間公開,公開什么內容,怎樣公開很大程度取決于村干部對財務工作和民主監督的認識,村民難以監督。
3.5.4 村務監督委員監督不到位、不完全。從監督內容來看,主要是對村支出的監督,對支出是否合理合法進行審核,但是對收入是否入賬并不能加以有效監督,另外由于村務監督委員缺乏財務知識,要想監督到位是很難的。
3.5.5 審計監督缺失。會計委托中心工作人員基本上由鄉鎮農經員兼職,農經人員對村集體進行審計形成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縣、鄉農經管理部門審計監督弱化。
4 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建議
4.1 強化委托中心機構建設,完善工作機制
村級會計委托是實現村級資金、資產、資源規范管理,促進農村穩定和諧發展的有效措施,其作用的發揮,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首先要從明確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管理體制入手,明確縣級管理機構、細化責任、強化措施,規范對鄉鎮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的監督與管理工作,適當增加人員編制,相對穩定工作人員,從體制和管理上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其次是在工作人員調配上引入競爭機制,對現有人員難以滿足工作需求的適當考慮政府購買服務,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培訓,切實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再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積極配合,廣大群眾的監督認可。形成思想認識統一、機構人員到位、工作措施具體有力、責任明確的村級財務管理體系,為農村財務健康運行提供強大的機制保證。
4.2 建立健全制度,規范財務行為
4.2.1 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各級部門特別是縣級財政、農業部門對所制定的相關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和報賬流程等規定中,已不適應當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定、條款,進行全面梳理完善,鄉鎮要結合實際對各項具體實施辦法和工作流程進行梳理完善,推進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4.2.2 完善村級資金管理制度。明晰村級資金撥付流程,強化資金支出審批,從源頭上治理賬外賬和小金庫問題,對不按資金管理程序撥付資金,造成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混亂和流失的,明確追究其責任相關規定,確保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全部納入鄉鎮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2.3 完善村級一事一議 籌資捐資制度。建立完善一事一議管理制度,規范議事、籌資、建設等程序,財政、農業部門做好事前引導、事中指導、事后審計,保證一事一議制度執行中的公開透明,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4.2.4 完善村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規范資產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拍賣行為,使集體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完善村級資產臺賬,所有資產上報委托中心登記管理,三年一屆的村兩委換屆工作中,要認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進行資產產權登記規范管理。
4.3 健全財務監督管理機制
4.3.1 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機構,規范村務監督委員的職責、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的作用,貫徹落實農民群眾依法行使的民主權利,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4.3.2 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中心監督機制。建立中心工作考核責任制,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業績突出的,按《會計法》規定給予一定獎勵。提高中心工作人員的綜合業務水平,充分發揮委托中心的監督職能,加強對村集體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監督。
4.3.3 主管部門和鄉鎮配備專職或兼職財務審計人員或審計小組,切實履行財務審計監督職責,對農村財務進行常規性審計和村干部離任審計,必要時由縣審計部門直接進行審計。
4.3.4 堅持村級財務一年一審,村干部任期屆滿或離任時按規定進行審計。審計工作結束,形成書面審計報告,由審計負責人簽名后,報縣、鄉經管部門備案,審計結論在財務公開欄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公開。
村級資產審計范文5
關鍵詞:村級;負債;成因;防控
近年來,隨著會計異地任職,村賬實行鄉鎮代管等有關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在一定時期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了村級財務管理混亂、村級負債增加的現象,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新問題,尤其村級負債又有些抬頭,其成因也有所變化,筆者經過幾年的觀察總結,發現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村級負債的成因
(一)為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進行借貸,增加村級負債。由于有些村干部對黨的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加之部分農民對黨的政策認識不足,村干部無法短時間內從農民群眾那里收足上交資金,如每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的征收,農村治安保險費的征收,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征收不足,少則萬元、多則十幾萬元不等,為完成任務只好向個人或銀行借貸,有的村甚至向民間高息借貸。
(二)有些村干部缺乏領導能力和工作能力而導致班子不穩定,村級負擔加重。有些村干部缺乏組織能力,團結協作能力,戰斗力、凝聚力不強,致使村級各項工作被動落后,不到一年被迫換三個村支書,因班子變動頻繁凈增負債幾十多萬元,嚴重增加了村級負擔。
(三)村級經濟發展不足,經濟來源缺乏基礎。多數村無村辦企業,有的村礦產資源承包費上交不足,甚至欠交,加上土地承包費收繳力度不夠,造成村缺乏經濟來源,村級正常運轉需要經費而借貸。
(四)村級財務監督管理不力,非生產性開支居高不下。1、計劃生育支出費用高。近年來,由于農村住城打工人數增加,致使流動人口增加,從而加大對育齡婦女的管理費用,加上部分村民計劃生育政策意識淡薄,導致村級計劃生育費用支出較高,有的村甚至占總支出90%以上,有的村甚至虛列計劃生育支出,無形增加村級負債。2、“兩節”福利發放過高。有些村借春節、中秋節之際,以發放老黨員、退休村干部福利為由,虛增開支,少則幾千元,多則幾萬,嚴重增加村級負擔。
(五)有些村干部在換屆前私自變賣資產、虛列開支等,嚴重增加了村級負債。有的村干部思想素質差,害怕下屆很難當選,為尋求心里平衡,在換屆前秘密處置集體資產,或虛列支出等將集體資產囊為私有,造成集體虧空,負擔增大。
二、村級負債的防控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是防控村級債務的有力保證。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負債防控的重要性,把防控村級債務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鄉鎮要成立防控村級債務領導小組,由分管鎮長任組長負總責,成員由副鎮長、工作區負責人、財政經管審計部門負責同志組成,具體負責村級負債防控工作,村級也要成立相應防控村級債務領導小組,村主要負責人任組長,負總責,成員由理財小組、村會計等村干部組成。實行目標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切實把防控債務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村級領導班子建設、轉變村級工作作風,是防控負債的根本。1、要加強村級班子政治思想教育,加強對黨的政策宣傳工作,提高村級領導班子凝聚力和號召力。一個團結務實的領導班子是開展各項工作完成各項任務的有力保證,是防控負債的根本。2、加強黨的農村惠農政策宣傳工作。要利用廣播、黑板報、發放明白紙等形式大力宣傳黨的惠農政策,把黨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既能密切黨群關系、干群關系,又能打消農民的顧慮,足額完成各種任務的征收,從而減少村級墊付款,有效控制村級負債的發生。
(三)發展集體經濟,增強經濟實力,是預防負債發生的經濟基礎。導致負債的原因很多,但根本原因是集體經濟基礎差,無收入來源,因此必須大力發展集體經濟,壯大經濟實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發展特色農業,興辦各種林木或蔬菜、種植基地,壯大集體經濟。通過市場調研,興辦村級企業,盤活村級資源,增加村級收入。搞活流通,加強服務,切實為農民提供科技、信息、銷售等各種服務,在社會化服務中壯大集體經濟。
(四)規范農村借貸行為,是預防負債發生的根本措施。首先要建立嚴格的借貸款管理制度,村級原則上不準向單位或個人借貸,確需貸款的必需經”三支隊伍”討論通過,報辦事處、包點領導、經管站審批通過后才可進行,且利率不準高于國家銀行同期利息,否則鎮經管站不予審批,金融部門不得辦理借貸手續。其次,鄉村干部一律不準參加高利貸活動,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繼續進行高利貸活動的,可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性質惡劣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第三、要把債權債務列為財務公開的內容,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群眾的查詢、監督,聽取群眾的意見,形成有效的群眾監督氛圍,有效控制不良債務的發生。
(五)建立債務管理責任制度,是預防負債發生的有效措施。經管站要加強村級債務的審計監督,建立嚴格的債務管理責任制,鎮政府把村級債務的管理情況作為考核村干部任期目標和工作實際的重要內容之一,并與村干部工資獎懲掛鉤,對村集體資產經營狀況較好的,債務逐年減少,甚至無負債增加的村,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管理不善,債務逐年增加的村,要給予通報批評并罰款;對于因村干部失職行為,造成集體資產重大流失的村,要追究其法律責任。此項制度實施提高了村干部的思想覺悟,增強了村干部對債務管理的重要性的認識,有效控制了村干部因亂上項目而增加負債的行為。
(六)工作方法到位,防患未然,是換屆前防控負債的有力措施。針對有些村干部在換屆前私賣資產,虛列開支行為,鎮政府要派審計工作人員在換屆前做好兩件事:第一、讓村負責人寫下保證書,保證換屆前的所有單據全部審完并記入賬簿,無虛報、漏報、瞞報現象,否則甘愿受黨委政府的懲罰。第二、在換屆前將所有村集體資產,包括辦公場所及其附屬設備、機械設備、運輸設備、水電設備、果園汪塘、機動地、科教文衛、福利設施全部登記造冊。并由村負責人、會計簽字一式二份,村、鎮經管站各執一份,這兩件事的實施將有效地阻止村負責人在換屆前亂開單據,私自變賣資產的行為,有效防控不良債務的發生。
村級資產審計范文6
【關鍵詞】農村財務管理;對策;建議
隨著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稅費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發展迅速,但管理弊端亦日益顯露,主要表現在村級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等。
一、調查結果表明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會計基礎工作薄弱。主要表現在:會計職務設置不規范;交接手續不完善;財務公開流于形式。
2.會計人員的素質偏低。調查結果表明,當前農村會計人員普遍存在文化素質偏低的情況,絕大部分會計人員沒有經過專業知識的培訓,業務生疏,隨意處理賬務。記賬不日清月結,編制報表不及時。
3.財務管理混亂。亂收亂支現象時有發生,財務管理處于無人負責、誰都負責的混亂狀態。
4.違法違紀現象比較嚴重。由于監督不力,財務管理失控,村級存在著比較嚴重的違法違紀現象:收入不入賬;一些村干部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公款,鋪張浪費。
5.財務制度流于形式。國家對村級財務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但執行力度較差,有的村級雖然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但為的是應付檢查。多數村干部既管錢又管賬,缺乏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
6.農村財務監督渠道不暢 。群眾監督乏力,對村級財務的管理職能有所削弱,尚未形成一個系統有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影響農村改革發展、社會穩定的鞏固。
要解決上述村級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筆者認為,須從以下幾方面著手:(1)建立和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確保其有章可循。嚴格村級財務活動程序,建立和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依照有關制度加強對原始憑證的審核,對于不符合規定的開支,要拒絕報賬;對于合理的開支,必須審查相關票據上的印章是否齊全,若不齊全者,則不予辦理。(2)完善村級財務公開制度,健全民主監督機制。使村級財務公開不流于形式;充分發揮民主監督機構的職能,否決不合理開支,審查財務收支狀況,真正做到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3)加強會計隊伍的管理,提高其理財能力。會計人員的任免和調換必須由上級財務管理機構考核同意并審核;加強村級會計隊伍的管理;監督村級會計人員遵守財經法規,廉潔公正;保障村級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保護和支持其依法行使職權;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單位和會計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完善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建立健全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和保障正常運轉的監督機制,使財務工作規范有序,逐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加強對農村基層財務管理的組織領導,以規范制度、夯實基礎、強化監督、落實公開、抓好業務培訓等為重點,切實加強農村村級財務管理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農村基層財務管理工作,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建立區(區)鄉財局業務指導制度,明確職能職責,落實村級財務室人員、經費、設施設備,保證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轉。
2.健全農村財務會計隊伍。通過舉辦業務講座、法制講座、學歷教育、繼續教育等提高財會人員的道德素養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穩定財會人員隊伍;實行農村會計選聘制、實行會計委派制;加強對農村會計的監督,建立農村會計崗位責任制。
建立良好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是搞好農村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為使農村村級財務會計實務有章可循,必須按照農業部、財政部頒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的相關要求,完善各項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即財務預決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財務審計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民主理財監督制度、財務公開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等。要從農村的實際出發,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村級財務會計制度,使農村財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各項工作邁向規范化、制度化。
3.強化村級財務民主管理與監督。
一是各村成立民主理財組織。村民民主理財由村民民主理財小組代表村民進行。村民主理財小組向村民會議負責并報告工作,負責對本村集體財務活動進行民主監督,有權檢查、審核財務賬目及相關的經濟活動事項,有權否決不合理開支。年終要組織村民會議進行1次民主評議。對工作不認真、職責履行不到位的,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可罷免其資格,并進行調整。
二是規范公開內容。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項和群眾普遍關注的集體資產去向、大額資金管理使用、土地征用補償費到戶明細等,根據需要隨時公開,接受廣大村民的監督。發揮村民主理財小組、財政所和經管站的三級會審作用。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制度、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村民理財制度,健全“村務管理章程”和村規民約,使各方面的工作在陽光下運行。
三是公開時間及時。按時公布村級財務收支情況,每季度至少公布一次。財務往來較多或條件許可的村,應每月公布一次,對于重大財務活動應隨時逐筆公布,并做到程序規范、內容具體、通俗易懂。
四是公開形式要多樣化。公開方式要以公開欄為主,同時,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明白紙”等其他形式做好公開工作。
五是公開程序要嚴格。財務公開前,應有村主任、村支書雙審雙簽,再由民主理財審核簽章,最后由村級賬務室會計做賬并形成報表。村級財務報表形成后,室開出財務公開“雙聯函”,由村主任、村民主理財小組簽字后,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六是建立并落實問詢和責任追究制度。村民有權對本村集體的財務賬目提出質疑,對村民的質疑和質詢,由村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受理,對涉及村集體的由理財小組答復,涉及個人的要求當事人做出解釋。同時,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未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擅自以集體名義借貸、以集體資產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以及變更與處置村集體的土地、企業、設備、設施等均為無效,村民有權拒絕,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強化村級財務審計監督
一是政府出臺加強農村審計方面的文件,明確農村審計的機構以及審計范圍、任務、審計程序及職權、獎懲等,提高農村審計的可操作性和權威性,促進農村審計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