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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歷史論文范文1
漢代儒家普遍對天文歷法感興趣,并有所研究,這不僅有其方面的原因,也與儒家講“天人合一”有著密切的關系。在漢代儒家中,對天文學頗有研究的,至少有揚雄、桓譚、劉歆、賈逵等。
西漢時期,天文學上有所謂渾、蓋之爭。關于宇宙的結構,中國古代早就有天圓地方之說。西漢初,有《周髀算經》提出所謂“天似蓋笠,地法覆槃,天地各中高外下”的蓋天說;另有一種蓋天說則認為“天員如張蓋,地方如棊局”,“天形南高而北下,……天之居如倚蓋”,也就是說,天有所傾斜地蓋著地平面;并且認為,“天旁轉如推磨而左行,日月右行,隨天左轉,故日月實東行,而天牽之以西沒”;與此同時,渾天說也已出現,這就是后來張衡在《渾天儀注》中所說的“天如雞子,地如雞中黃,孤居于天內,天大而地小。天表里有水,天地各乘氣而立,載水而行。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則半覆地上,半繞地下”。[4]然而,在西漢時期,占統治地位的是蓋天說。
天文學上的渾、蓋之爭引起了當時儒家的注意。兩漢之際,桓譚與揚雄就渾、蓋曾多次交鋒?;缸T(約公元前23~公元56年),字君山,沛國相(今安徽淮北市)人。他“博學多通,徧習五經,皆詁訓大義,不為章句,能文章,尤好古學,數從劉歆、揚雄辨析疑異”[5];著作有《新論》。桓譚對天文學也頗有研究。他曾經在主管刻漏時,發現刻漏的度數隨著環境的燥、濕、寒、溫的變化而不同,因而在昏、明、晝、夜的各個時候,刻漏的度數是不同的。所以,他在白天還參照了晷影,在晚上還參照了星宿,從而得到了正確的時間。[6]此外,在宇宙結構問題上,他反對蓋天說,主張渾天說。
揚雄(公元前53~公元18年),字子云,蜀郡成都(今屬四川)人。他博學多才,在語言學、文學和方面較為突出。曾摹仿《周易》作《太玄》,仿《論語》作《法言》。
揚雄重視對自然的研究,他曾經說:“通天、地、人曰儒;通天地而不通人曰技。”[[7]]揚雄認為,儒家學者應當“通天地”,就是要研究自然,并進一步“通人”。顯然,在他看來,儒家也包容科學,而不是排斥科技,不是輕視科技。
揚雄對天文學很有興趣。在宇宙結構問題上,他起初相信蓋天說,后來因多次受到主張渾天說的桓譚的責難而發生了改變,接受了渾天說,[8]而且,還提出“難蓋天八事”:[9]
其一云,“日之東行,循黃道。晝夜中規,牽牛距北極南百一十度,東井距北極南七十度,并百八十度。周三徑一,二十八宿周天當五百四十度,今三百六十度,何也?”
其二曰,“春、秋分之日正出在卯,入在酉,而晝漏五十刻。即天蓋轉,夜當倍晝。今夜亦五十刻,何也?”
其三曰,“日入而星見,日出而不見。即斗下見日六月,不見日六月。北斗亦當見六月,不見六月。今夜常見,何也?”
其四曰,“以蓋圖視天河,起斗而東入狼弧間,曲如輪。今視天河直如繩,何也?”
其五曰,“周天二十八宿,以蓋圖視天,星見者當少,不見者當多。今見與不見等,何出入無冬夏,而兩宿十四星當見,不以日長短故見有多少,何也?”
其六曰,“天至高也,地至卑也。日托天而旋,可謂至高矣。縱人目可奪,水與影不可奪也。今從高山上,以水望日,日出水下,影上行,何也?”
其七曰,“視物,近則大,遠則小。今日與北斗,近我而小,遠我而大,何也?”
其八曰,“視蓋橑與車輻間,近杠轂即密,益遠益疏。今北極為天杠轂,二十八宿為天橑輻,以星度度天,南方次地星間當數倍。今交密,何也?”
在漢代天文學的發展過程中,桓譚對于蓋天說的責難以及揚雄的“難蓋天八事”,實際上促進了渾天說的發展,對于后來渾天說取代蓋天說的地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漢初的歷法基本上是沿用秦以來的顓頊歷。顓頊歷是一種古四分歷,以365 1/4日為回歸年長度,29 499/950日為朔望月長度,十九年七閏。漢武帝時,公孫卿、壺遂、司馬遷等受命議造漢歷;最后,在18種改歷方案中選定了鄧平所造的八十一分律歷,稱太初歷。太初歷以365 385/1539日為回歸年長度,29 43/81日為朔望月長度。西漢末年,劉歆修訂太初歷而更名為三統歷。
劉歆(?~公元23年),字子駿;后改名秀,字穎叔。沛(今江蘇沛縣)人。他集六藝群書,撰為《七略》,包括輯略、六藝略、諸子略、詩賦略、兵書略、數術略、方技略。西漢末年,他建議將《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皆立于學官,移書責備太常博士,遭今文經學家的反對。王莽執政時,劉歆任國師,后因謀誅王莽,事泄而自殺。
《三統歷》的主要是運用“三統”解釋歷法。[[10]]劉歆說:“三統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紀也?!薄吨芤住非蹙牛袈牲S鐘律長九寸,為天統;坤之初六,林鐘律長六寸,為地統;八卦,太簇律長八寸,為人統。劉歆的《三統歷》采用太初歷的日法八十一,并說:“太極中央元氣,故為黃鐘,其實一龠,以其長自乘,故八十一為日法。”
至于一個朔望月的日數,劉歆根據《周易·系辭上傳》所謂“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后掛”,說:“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統三也,四時四也,合而為十,成五體。以五乘十,大衍之數也,而道據其一,其余四十九,所當用也,故蓍以為數,以象兩兩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有歸奇象閏十九,及所據一加之,因以再扐兩之,是為月法之實。”用算式表達:
{[(1+2+3+4)×5-1]×2×3×4+19+1}×2=2,392
2,392÷81=29 43/81 日
這就一個朔望月的日數。按照十九年七閏,所以,
(19×12+7)×29 43/81÷19=562120/1539=365 385/1539日
這就是一回歸年的日數。
劉歆又根據《周易·系辭上傳》所謂“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說:“并終數為十九,《易》窮則變,故為閏法”;“日法乘閏法,是為統歲”,即:
(9+10)×81=1,539年=562,120日
“三統,是為元歲”,即:
1,539×3=4,617年
由于干支記日法60日為一周期,一統的日數562,120除以60,余數為40,所以,若以甲子日為元,一統后為甲辰,二統后為甲申,三統后才又到甲子,因而三統為一元。劉歆說:“歷數三統,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
在這一基礎上,劉歆根據《周易·系辭上傳》所謂“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說:“陰陽比類,交錯相成,故九六之變登降于六體。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變而成卦,四營而成易,為七十二,參三統兩四時相乘之數也?!躁柧啪胖瑸榱偎氖?,以陰六六之,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八之,為八千六百四十,……又八之,為六萬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為十三萬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庇盟闶奖磉_:
{[(3×3)×(2×4)×(9+6)]×8×8}×2=138,240
接著,“以乘章歲,為二百六十二萬六千五百六十,而與日月會。三會為七百八十七萬九千六百八十,而與三統會。三統二千三百六十三萬九千四十,而復與太極上元”。用算式表達:
138,240×19×3×3=23,639,040年
“太極上元”實際上是5,120元的大周期。
《三統歷》在運用“三統”解釋歷法時,還涉及歷法,有節氣、朔望、月食及五星等的常數和運算推步,還有基本恒星的距度。與以往的歷法相比,《三統歷》包含了不少新的內容。它提出了所謂“朔不得中,是為閏月”的設置閏月的方法,即以沒有中氣(二十四節氣中,從冬至起,奇數的為中氣,如大寒、雨水、春分、谷雨等十二節氣)的月份為閏月。《三統歷》還提出以135個朔望月為交食周期,其間有23次月食,并且給出了月食發生的月份的推算方法。此外,《三統歷》所測的五星行度和會合周期的精度都較前有明顯提高?!度y歷》在中國古代歷法的發展中具有很高的地位,被認為是“我國古代流傳下來的一部完整的天文學著作”,“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年歷的雛形”。[11]
三統歷施行一百多年后,“歷稍后天”[12]。東漢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三統歷“失天益遠”,于是,章帝“召治歷編訢、李梵等綜校其狀”,并下詔改行四分歷。在修訂東漢四分歷的過程中,任左中郎將的賈逵與治歷者進行了多次的討論。因此,東漢四分歷實際上是賈逵會同編訢、李梵等人集體討論修訂的。
古代歷史論文范文2
【關鍵詞】中國古代 民事立法 立法薄弱
一、關于“中國古代民法”的定義
要研究關于中國古代民事立法的相關問題,本來應當開章明義直接切入,先引經據典,諸如中華法系的代表《永徽律疏》《大明律》《大清律例》等等關于民事的立法,描述下古代民事的立法概況,總結出我國古代民事立法先天發育未齊、后天營養不良的發展狀況,之后可以就經濟原因、制度原因、政策原因等進行分析成因,最后得出一個較為合理的結論。
但是每個問題的論證都應該是遵循邏輯的,邏輯學里有一個著名的論證方法,即三段論,先后順序為:大前提,小前提,結論。在文中,大前提就是中國古代民法。所以我們首先研究的應當是我國古代的民法究竟如何定義的問題,這一步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少了這一步的論證,之后的因果關系就無法論證。
眾所周知,所謂“民法”這一說法,不是自古有之的,是從西方法律文化中取來的舶來品,我們現在討論這個問題好像已經理所當然的,其實我國古代到底有無“民法”本身就是一大爭議。就我所搜集的資料,就這一問題大體有以下四種學說,即即:肯定說、否定說、民刑合一說和民法與禮合一說。
肯定說對我國古代“民法”的存在持肯定態度。我國春秋之世,禮與刑相對立。禮所規定之人事與親屬二事,周詳備至,遠非粗陋的羅馬十二表法能望其項背。禮為世界最古最完備之民事法規。商鞅變法以后,禮與刑之間的分界泯滅了,中國古代的民法都只是殘留在律典的戶婚、雜律中。故中華舊法以唐律為最完備,其民事部分,唯戶婚、雜律中,能見其梗概。
持否定說的學者認為,由于民法所規范的身份關系和財產關系在中國古代的農耕社會中不夠發達,國家傾向以刑罰維持社會秩序。一些簡單的社會關系則付與習慣加以調整,所以并沒有嚴格意義上的民法一說。
民刑合一說。持此說者眾。其論證大致為:以調整對象為界限,古代律典中存在民事和刑事之間的實質區別,盡管民事規范較簡略,但仍可將中國古代的成文律典看作民刑合一的法律體系。此說實際上與梁啟超一致,但又認為在現在應該算是私法典規定的事項也包含在這些公法典里面,從來沒有以為是特種法典而獨立編纂的。民法與禮合一說。有學者指出:“中國古代沒有民法,只有禮?!钡@只是為了強調中國古代民事糾紛的處理是運用禮的精神,其實質是表明這樣一個立場:不應該用西方意義上的民法來套中國古代的情況。但是,此說被認為是缺陷在于把禮與法對立起來,認為禮不具備法律性質,因而是片面的,從而未能成為通說。80年代后大陸學界普遍認為:從廣義來看,無疑在我國古代是存在調整民事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民事法律規范的,亦即是存在民法的。
以上四種學說是我搜集而來,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院長俞江教授對這幾種學說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論證,很受其啟發,在此我就不一一贅述他的論證過程。
雖說如此,還是“強制”引入一個概念,即“廣義的民法”?!皬V義民法”的特征是主體自己設定權利和義務,核心是契約自由。這顯然不是一個完整意義上的定義,但有了這個基本概念之后,我們就可以進行下一步的論述了。
二、淺談中國古代民事立法薄弱的原因
我國古代的民事立法確實是相當薄弱的,從戰國時李悝著《法經》起,直到封建末世的《大清律》,歷代具有代表性的法典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中國古代并沒有出現一部單一的民法典。這話雖不失絕對和武斷,卻也一針見血地道出了中國古代國家對私權益的漠視和民事立法的薄弱這一無法回避的事實。是什么原因制約了中國古代民法的發展?筆者試從以下角度來探討其原因。
首先,中國古代民法文化不發達的根本原因,是經濟上的農業自然經濟。秦統一以來,不僅封建地主階級的莊園是一個自給自足的經濟單位,甚至作為封建社會基本細胞組織的一個封建家長制家庭,也是彼此孤立的自給自足的經濟單位。由于生產在一定程度上不依賴于市場,因此,商品經濟不發達,從而束縛了民事法律關系的發展,沒有也不可能制定出一部獨立的民法典。禮恰恰填補了這一空白,身份關系和財產關系特殊性,使禮由從前的祭祀儀式躍而成為治國之本。相反,作為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和財產關系的民法文化,就受到壓抑而極少發展的機會。
其次,封建專制主義,是禮的政治基礎,是民法文化不發達的直接原因。法律固然是經濟條件和社會條件的反映,但畢竟法律是由統治階級直接制訂的。建立在農業自然經濟基礎之上的專制主義,王權至上,一般的社會秩序不是靠法來維持的,而是靠宗法、靠綱常,靠下層對上層的絕對服從來維持。于是,人治與禮治便被宣揚來代替法治。這樣,由當事人自己設定權利義務關系的民法文化,在專制主義的土壤中發育不良就毫不足怪了。
再次,封建國家推行的重農抑商和海禁政策束縛著商品經濟和對外貿易的發展,是制約中國古代民法發展的經濟因素。從商鞅變法時起,便推行以農為本的重農抑商政策,并對商人的活動多方限制。商人轉而經營土地,以地租剝削為可靠的財富來源,并得到商人兼地主的社會地位。但是,商業資本的利潤轉化為地租,妨礙了商業資本投向擴大再生產,必然栓桔了商品經濟的發展。這是中國封建時代民事法律關系得不到充分發展的基本原因之一。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本文我們先通過邏輯演繹想要明確中國古代民法的定義,引出了四種不同的主張,接著比較艱難的得出一個“廣義民法”的概念,得出我國古代民事立法較為薄弱這一結論,在此基礎上淺談了造成此種局面的原因。
參考文獻:
[1].中國民法總論[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2]張晉藩.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古代歷史論文范文3
論文關鍵詞:“茶飲”史話
茶與可可、咖啡并稱為世界三大飲料。在這三大飲料中,只有茶的故鄉在中國。種茶、制茶和飲茶都起源于中國。但茶葉在中國成為一種普遍的飲料,并進而走向世界卻經歷了一段漫長的歷史歲月。
中國對茶的飲用可以追溯到傳說中的神農氏時代。相傳在公元前三千年左右,先祖神農氏創立了醫學。為了幫助人們戰勝疾病,他通過遍嘗百草來識別和了解藥性,尋找治病的藥草。有的草會含有毒性。據說有一日他嘗了72種毒草,中毒72次。但是他都通過飲用一種神奇的藥草而化險為夷。這種神草名叫“荼”。“荼”就是后來的茶。茶在古代還被稱為“茗”,“皋蘆木”。從這個傳說看,中國人開始認識茶樹及其藥用功能已經有5000余年的歷史了。
從文字記載的歷史來看,我國先民發現茶也有二、三千年的歷史了。在我國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
中就有了“采荼薪樗”的詩句了。意思是說農夫們采摘茶葉,砍柴為薪。世界上飲茶,種茶起源于中國,那么中國的茶樹栽培和飲用又起源于那里呢?研究表明,它起源于巴蜀地區人文歷史論文,即今天的四川一帶。明末清初的大學者顧炎武認為:“自秦人取蜀,而后始有茗飲之事。”東晉《華陽國志·巴志》上記載:“就丹、漆、荼、蜜……皆納貢之。”意思是說古代四川向中原地區交納,丹藥,油漆、茶葉、蜂蜜等當地特產。從地名學來看,蜀國在古代又稱為葭萌郡。葭萌是古蜀人對茶葉的一種稱謂。因此葭萌郡的意思是茶郡之意,即生產茶的地方論文服務。歷史記載,西漢時巴蜀一帶便已經飲茶成風。市面上有各種各樣的茶具出售。茶具的市場化正是茶飲普及化的表現,也是茶飲民間化、群眾化的結果。
三國兩晉時期,飲茶之風在中國的范圍日漸擴大。特別是當時的文人更是把以茶待客作為交往的一種重要方式。正是由于文人們的參與,中國的茶飲很快發展演變成茶藝,并進而形成獨特的中國茶文化。到了南北朝時期,隨著佛教的盛行,和尚坐禪破睡,飲茶發揮了獨特的功效。因此各地的寺院開始大量種茶和飲茶。飲茶之風也就隨之盛行開來,當時的人們稱“茶佛一味”。唐朝時中國封建社會發展到頂峰,社會經濟的空前繁榮也推動了茶飲之風在世界范圍的流行和傳播。世界歷史上第一部,并且也是最重要的一部有關茶飲的學術專著,陸羽的《茶經》就在這一時期問世。為了紀念陸羽在推動中國茶文化方面的獨特貢獻,人們把“茶神”的桂冠送給了他,并將他供奉在官府的茶葉庫和民間的茶肆之中。自唐以后,茶飲之風不但在中國大行其道,并成了人們一種流行的生活方式,而且隨著各國商人,使者紛紛前來唐朝進行商貿和文化交流,而將茶飲之風也帶到了世界各地。中國通往西方的絲綢之路確切講來應該稱為“絲茶之路”,因為茶葉也是當時商貿交流的重要商品。中國的近鄰日本茶道之風更是盛行。據說唐朝時日本高僧最澄來中國求佛,回國時將中國的茶籽帶回日本,進行種植并獲得成功人文歷史論文,從此日本人也開始有了飲茶的習慣,并將中國的茶藝技術發揚光大,形成了在今天仍然風靡全日本的具有大和民族特點的日本茶道文化。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現在中國人飲茶已不但是為了解渴、保健和提神,而是將茶飲當作一項高雅而又精致的藝術生活來看待。茶除了它的實用功效外同時也富有欣賞情趣,可以陶冶一個人的情操。中國人飲茶注重一個“品”字。品茶不但能鑒別茶的優劣,更帶有神思遐想和通過茶因所產生的情趣。在百忙之中泡上一壺或濃或淡的茶,擇雅靜之處自斟自飲,或與朋友對飲,不但能消除疲勞滌煩益思,振奮精神,還可以在細啜慢飲之中,得到美的享受,使精神境界提升到一種高雅藝術境界之中。正因為茶飲的這種功效它特別受到歷代文人墨客們的青睞和追捧。也正是他們的參與,使茶飲已變成了國人的一種文化行為。品茶待客成了我們生活中一項高雅的娛樂和社交活動。
古代歷史論文范文4
關鍵詞:歷史學科 學習習慣 學習效率
良好的學習習慣,是掌握知識、形成技能、培養能力、提高自我素質的重要前提。要想在歷史學習中取得優異成績,那就得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對其今后的學習顯得尤為重要。初中階段是各種習慣諸如生活習慣、衛生習慣尤其是學習習慣養成的最佳時期,良好的習慣一旦形成,就會變成人生道路上前進的巨大力量,終生受益。錯過了最佳時期,再想改掉惡習,更是十分艱難。我想結合歷史教學實踐,對如何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談談自己粗淺的看法和體會。我認為作為七年級學生來說,應重點養成如下良好習慣:
一、課前認真預習,做到有的放矢
預習是求知過程的一個良好開端。認真的預習,可以提高課堂的學習質量,可以提高學生的自學能力,改變學習的被動局面,可以作好接受新知識的準備。歷史課預習要通過看書本,了解文章的內容、概要和觀點等實質性問題;要掌握文章的中心思想,并能用自己的話來復述,達到靈活運用的程度。為此,教師必須對學生提出明確的預習要求,檢查、了解學生的預習情況,指導學生掌握預習的方法,如要求學生在預習時學會圈點批注、摘抄、編寫閱讀提綱等。另外,為了能夠讓學生有針對性地復習,教師還可以在課前精心設計預習提綱。如我在講授七年級歷史下冊《燦爛的宋元文化》這一課時,主要就是通過自主學習提綱,讓學生自主來進行學習的。
首先設計學習提綱:
1.同學們都知道我國古代的四大發明,宋元時期有幾項重大發明呢?
2.活字印刷術是誰發明的?這項發明較原來的發明有何重大的進步意義?今天這一領域有何重大發展?
3.指南針的發展歷程是怎樣的?何時開始用于航海事業?對世界文明有何重大貢獻?
4.火藥是如何發明的?何時開始用于軍事上?想一想古代用于軍事上的“火箭”與現在航天發射的火箭有何異同?
通過設計這樣的學習提綱,使學生的認知結構呈現出“接受史實——理解史論——掌握歷史方法”的梯次變化,然后,引導學生在寬松的思維氛圍中自主思索,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加深對歷史知識的理解、把握,實現認知的重組和思維創新。
二、上課專心聽講,做學習的主人
歷史學科普遍不被學生重視,在此背景下要想提高學科成績,必須提高課堂教學效率。所以在課堂教學過程中除了傳授知識,還要培養學生上課專心聽講的習慣。
1.幫助學生克服分心。在教學中要時刻注意學生的學習狀態,使學生聽課學會思路追著老師的話轉,時刻不離老師的講話或板書,盡量當堂掌握所學的知識點。
2.積極思考,敢于提問。思維是智慧的源泉,沒有思維就沒有知識的理解、消化和升華。積極思考、敢于提問是提高學習效率的重要因素。新課程重視學生是教學的主體,在課堂教學中要重視師生互動,通過各種教學手段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參與性,從而提高教學效率,實現教學目的。
3.要求學生做好課堂筆記。要使學生明確做課堂筆記并非指把老師所講的、所寫的一字不漏地記下,而是要記錄老師所講的重點、難點,當遇到不懂的地方,要隨手記下來,以便課后再去問老師。
三、課后及時復習,消化重難點
心理學研究表明:人的遺忘是先快后慢的。識記后的兩三天,遺忘速度最快,然后逐漸緩慢下來。因此,要求學生對剛學過的知識要及時復習,忌在學習之后很久才去復習。這樣,所學知識幾乎會遺忘干凈,就等于重新學習。及時復習的優點在于可加深和鞏固對學習內容的理解,防止通常在學習后發生的急速遺忘。
四、主動閱讀歷史課外書籍,激發學習興趣
歷史課外書籍具有知識性、趣味性、可讀性等特點,學生可以通過對課外歷史書籍的閱讀,激發對歷史學習的興趣。這是促使學生學好知識、發展思維、提高全面素質的重要途徑。如教師在講完《春秋戰國時期的紛爭》這一課時,可以布置學生閱讀《東周列國志》、《上下五千年》等書籍,也可以通過組織撰寫相關歷史論文的活動,讓學生自由閱讀與自己撰寫的論文有關的歷史書籍,從而激發對歷史的學習興趣。
五、認真對待考試,訓練考試策略
古代歷史論文范文5
關鍵詞:陳侯三敦;銘文;文字
中圖分類號:K8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5312(2012)11-0188-02
陳侯三敦是戰國時期齊國陳侯午及陳侯因齊父子兩代所鑄造的祭器,分別是十年陳侯午敦、十四年陳侯午敦、陳侯因■敦,都是齊系著名的青銅禮器。本文擬從陳侯三敦的概況、銘文內容及三敦銘文殊的文字現象等幾大方面簡要分析它們的名稱、收藏、著錄、銘文、敦文中的特殊文字現象。
一、陳侯三敦概況
十年陳侯午敦是戰國晚期齊桓公時器,該器先為容庚先生所得,形制與十四年陳侯午敦同,蓋丟失,后歸華南師范學院?!兑笾芙鹞募伞?、《商周金文錄遺》、《商周青銅器銘文選》均有著錄。
十四年陳侯午敦也是齊桓公時器,傳世共二器。據徐中舒先生考證兩器形狀不同而銘文相同,磨滅處可互相補足;其中一器原藏熱河故宮,現藏北平古物陳列所之武英殿,載于武英殿彝器圖錄,另一器原為海豐吳氏(子)所藏,現歸建德周氏(季木),銘文著錄于古。該銘文《殷周金文集成》、《三代吉金文存》、《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商周青銅器銘文選》均有著錄。
陳侯因■敦是戰國晚期齊威王時器,據徐中舒考釋,該器原為濰縣陳氏(齊)所藏,現歸廬江劉晦之所有。銘文著錄于《齊集古錄》、《周金文存》、《商周彝器通考》、《殷周金文集成》、《三代吉金文存》、《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等。
二、陳侯三敦銘文
十年陳侯午敦銘文共八行三十八字,大意是公元前365年,陳侯午群集諸侯于齊,諸侯向陳侯午進獻青銅器,陳侯午將其做成敦,用以祭祀以保佑齊國。銘文主要點明作器的時間、材料來源及器物的用途、作器的目的。
十四年陳侯午敦銘文共八行三十六字,大意是公元前361年,陳侯午用諸侯進獻的青銅器作了為其皇妣孝大妃做祭祀的敦,以保佑齊邦。銘文與十年陳侯午敦十分相似,也是點明作器的時間、材料來源、器物的用途、作器的目的。
陳侯因■敦銘文共八行七十九字,大意是六月葵未這天,齊威王想起齊桓公的卓著功績,想要頌揚他,同時表明自己遠繼黃帝之業近繼父親之業的決心。因此在朝聘時,和諸侯們談起了該事,諸侯們都同意要答揚桓公的德行,于是便進獻了青銅,因齊就用它制成了祭祀桓公的敦,希望能保佑齊國城邦永固,同時警示世代子孫永遠以桓公為榜樣。銘文首先點明作器的時間,后講到作器的原因,這是前二敦銘文中所沒有的,接下來也講到作器的材料來源、器物的用途、作器的目的。
三敦銘文內容有一定的相似性,且銘文格式都一樣:先點明作器時間,后說明作器材料來源、器物用途、作器目的,只是陳侯因■敦多了作器原因。
三、三敦殊的文字現象
縱觀陳侯三敦銘文,筆者發現其中存在一些比較特殊的文字現象,分別淺述如下:
(一)文字異形現象
戰國文字最顯著的特點是文字異形,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諸侯割據局面的出現,文字有了顯著的地方色彩;戰國文字刻寫材料、用途的不同造成文字的異形;戰國時代文字不同的簡化方式導致文字的異形;戰國文字有無飾筆、飾筆的多少也會造成文字的異形;文字形體的訛變也會造成異形。戰國時期的文字異形不僅出現在不同國家、不同書寫材料的文字之間,即使是在同一國家的同一種文字系統中也存在,如同屬于齊系青銅禮器銘文的陳侯三敦之間也存在文字的異形現象。陳侯三敦之間的文字異形現象可以大致分為以下幾類:
1.增減筆畫
指同一個字,出現在不同的銘文中,會發生筆畫數量不等的情況。筆畫或增或減,或增減一筆,或增減幾筆。如:
齊■十年陳侯午敦 ■十四年陳侯午敦
邦■十四年陳侯午敦 ■十年陳侯午敦
2.增減偏旁
指同一個字,出現在不同的銘文中,發生偏旁增減的現象。偏旁的增減,有些是無義的;但有些是有義的,或用以標音,或用以標義。如:
保■陳侯因■敦 ■十年陳侯午敦
■是由■加注同音音符而成的(保、缶同在幽部),這里所增加的偏旁是用以標音的。
3.偏旁的移動
指同一個字在不同的銘文中,相同的偏旁處于不同的位置。如:
祭■十四年陳侯午敦 ■十年陳侯午敦
(二)文字的通假現象
在陳侯三敦銘文中還存在著文字的通假現象,如:
臺以十年陳侯午敦、十四年陳侯午敦、陳侯因■敦
母毋十年陳侯午敦、十四年陳侯午敦
■皇十四年陳侯午敦張桂光在《漢字學簡論》中認為■是往的簡體,十四年陳侯午敦銘文作■,絕大多數研究者將其隸定為皇,本人猜測此處應是由往通皇。
■十四年陳侯午敦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即,助也。器是求神助之器,即祭器。”
又有十四年陳侯午敦銘文作又,但據十年陳侯午敦、陳侯因■敦都作有,所以此處又應通作有。
■齊陳侯因■敦 ,從肉,次聲,是臍的異體字;因■即陳侯午之子齊威王因齊,故此處■通作齊。
■桓陳侯因■敦■《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字史籍作桓,音同通用。”
慕謀 陳侯因■敦 《戰國銘文選》:“慕,通謀?!?/p>
弭 陳侯因■敦 《商周青銅器銘文選》:“與彌音近可通?!浗杂邪擦x。彌,通弭。”《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讀為弭,節之弭,低也。”
■嗣 陳侯因■敦 《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即之古文,讀為嗣。”
(三)文字的增繁或簡化
指的是陳侯三敦銘文與我們今天隸定的楷書相比較,有些銘文字體存在著增加或簡省偏旁的現象。
1.增加偏旁
十年陳侯午敦、十四年陳侯午敦、陳侯因■敦,該字隸定為陳,在三敦銘文中作■,陳字下部都增加了土旁,其實,不僅在三敦銘文中陳字下部會加土旁,在齊國金文中,土旁得到了廣泛的使用。田齊是,在與土有關的字上添加土旁,成為一種風氣,除此之外,田齊還將一些本與土義無關的字也改造成從土的樣子,如年在《齊侯盤》中作■、齊在《齊陳曼》中作■。
■該字隸定為登,在傳世典籍中又作或蒸,是一種祭祀名,但在十年、十四年陳侯午敦,陳侯因■敦銘文中作■、 ■。
■該字隸定為世,但在十年、十四年陳侯午敦,陳侯因■敦銘文中作■、■。
■該字隸定為哉,但在陳侯因■敦銘文中作■,在哉字的左下方增加巴旁。
■該字隸定為惟,但陳侯因■敦銘文中作■,在字的左上角增加了口旁。
■該字隸定為帝,但在陳侯因■敦銘文中作■,在字的下面增加了口旁。
■該字隸定為寅,但在陳侯因■敦銘文中作■,在字的下部增加了皿旁。
2.簡省偏旁
隹,該字隸定為唯,但在十年、十四年陳侯午敦,陳侯因■敦銘文中,作■、■或■,比現行楷體少左邊的口旁。
者,該字隸定為諸,但在三敦銘文中作■或■,比現行楷體少左邊的言旁。
乍,該字隸定為作■,但在三敦銘文中作,比現行楷體少左邊的人旁。
且,該字隸定為祖,但在陳侯因■敦銘文中作■,比現行楷體少左邊的示旁。
合,該字隸定為答,但在陳侯因■敦銘文中作■,比現行楷體少上部的竹旁。
尚,該字隸定為常,在陳侯因■敦銘文中作■,比現行楷體少下部的巾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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