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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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管理制度范文1

關鍵詞:勞務派遣 員工檔案 檔案管理

員工檔案管理是企業員工關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加強企業員工檔案管理,1992年6月,原勞動部、國家檔案局曾共同頒發《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要求建立較為完善的企業員工檔案管理制度。但是,《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簡稱《規定》)頒行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初期,隨著市場經濟發展的成熟化,勞動用工制度發生了較大變化,特別是勞務派遣制度對傳統勞動用工制度的沖擊,對企業員工檔案管理產生了重要影響。

一、勞務派遣制度下企業員工

檔案管理面臨的挑戰

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單位(簡稱派遣單位)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再由派遣單位與接收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簡稱要派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將被派遣員工(簡稱派遣員工)派往要派單位工作并接受其領導,派遣單位則從要派單位獲取派遣費,并向派遣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用工制度。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制度的特殊之處在于“工作與關系相分離”,雖然派遣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員工不為派遣單位工作,而為要派單位工作。這種特殊性對企業員工檔案管理的挑戰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一)派遣員工的檔案應該歸誰管理

在傳統勞動用工制度下,檔案管理作為員工關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由用人單位負責管理。根據《規定》第五條規定,“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但在勞務派遣制度下,《規定》中的“所在企業”是否僅指作為用人單位的派遣單位,還是應該包括作為用工單位的要派單位?若理解為僅指派遣單位,那就意味著要派單位不具有派遣員工的檔案管理權。若理解為兼指派遣單位和要派單位,那就意味著要派單位同時享有派遣員工的檔案管理權。

(二)派遣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檔案如何處理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用工單位應履行的義務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由此可見,派遣員工在派遣單位工作期間可能形成的檔案包括:要派單位向派遣員工支付績效獎金所形成的獎勵材料;要派單位向派遣員工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的材料;要派單位對派遣員工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培訓”的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材料;要派單位對派遣員工“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所形成的工資材料等。從法理上說,既然派遣單位被視為用人單位,作為事實上的用人單位是享有檔案管理權的,那么也就意味著要由派遣單位負責收集和保管企業員工檔案。但是從實踐上來看,由于派遣制度的特殊性,給予要派單位暫時性的檔案管理權則更具可行性。

(三)派遣員工檔案如何轉遞

《規定》第六章對“檔案的轉遞”進行了規定,它要求“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轉遞檔案應遵守如下規定:一是“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二是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三是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四是“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后,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并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1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這些規定都是針對企業員工在兩個獨立的用人單位之間轉遞檔案所做出的規定。在勞務派遣制度下,如果派遣員工的檔案需要在派遣單位與要派單位之間轉遞,應該遵守或參照上述規定,還是需要另行規定,并沒有給予明確的解釋。

二、勞動派遣制度下企業

管理層面的應對策略

(一)雙方可以通過勞務派遣協議約定對派遣員工的檔案管理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的內容包括:派遣的工作崗位名稱和崗位性質;工作地點;派遣人員數量和派遣期限;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事項;被派遣勞動者工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勞動安全衛生以及培訓事項;經濟補償等費用;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準;違反勞務派遣協議的責任;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納入勞務派遣協議的其他事項。在這些規定中,派遣員工檔案管理問題并未被列入勞務派遣協議的法定必備事項,但是這并不影響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在勞務派遣協議中約定包括檔案管理在內的其他事項。

(二)派遣單位可授權要派單位暫時管理派遣員工檔案

為避免發生糾紛,勞務派遣協議對授權范圍和事項必須做出明確而具體的約定?!懊鞔_”,是指雙方應有較為明晰的約定:派遣單位依法享有對派遣員工的檔案管理權:在派遣期間,要派單位對派遣員工在派遣崗位工作期間所形成部分檔案材料享有暫時代管權,此代管權僅限于檔案收集與保管;要派單位對其代管派遣員工的檔案無權銷毀,未經用人單位書面同意也無權擅自提供給任何組織或個人利用,否則應承擔對派遣員工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熬唧w”,則指雙方對派遣員工在派遣工作期間所形成的“部分檔案”進行逐項列舉。

(三)雙方可通過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派遣員工檔案轉移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這僅是針對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轉移手續所做出的規定,不能直接解決派遣單位與要派單位之間派遣員工的檔案轉移問題。但是,派遣單位與要派單位可以參照該規定,約定派入單位應當自結束用工之日起15日內將其暫時代管的派遣員工檔案轉移給派遣單位。在派遣期間雙方也可以約定,由派入單位于每月末、每季度末或每半年、每一年將其代管的派遣員工檔案轉移給派遣單位。

三、勞務派遣制度下立法規制層面的政策建議

(一)盡快修改完善《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

參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上位法,盡快對《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一是修改與上位法不一致的內容。如《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關系轉移手續;而《規定》要求,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其所在單位應當“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二是根據上位法,增添必要的內容。如《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第八十四條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對每人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企業職工管理制度范文2

根據供電企業業務特點,制度體系結構設計應遵循以下幾個基本原則:制度應彼此獨立、全無遺漏;制度體系應具有清晰的邏輯框架;制度之間應緊密聯系與配合,形成一個有機整體。根據供電企業的業務特點,劃分了電網企業的三大核心業務,即管理資產、傳送電能和服務客戶。圍繞這三大核心業務,有六項綜合管理職能和五大支持職能。制度的內容通過對供電企業已有制度的梳理,結合同國家標準、法律的比較,制度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制度信息表、總則、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職責界面、管理內容和方法、附則和附錄。同時,還應清晰地展示業務管理流程,對每個流程節點的業務指引和管理要求進行詳細闡述。流程圖和表單中都包含有具體的崗位信息,通過對崗位相關流程的梳理,可形成職責手冊、崗位手冊等。

1.制度體系的風險管控措施

南方電網公司建立了多套比較完善的風險管理體系,如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內控管理體系、廉政風險管理體系等。制度體系建設時,應充分考慮風險防控措施。比較簡便的方法是,將這些比較成熟的風險管理體系融入到制度體系中。具體做法是,在制度編制前,由風險管控部門提示各類制度應防控的業務風險及其應對原則。制度編制完成后,再由風險管控部門來對制度中的管控措施進行審核。

2.制度質量控制

制度過程中,應組織企業負責人、戰略制定部門、制度相關方共同參與制度評審。一方面通過戰略承接性審查,提高了制度質量和可操作性,避免了制度起草人員的專業局限性,確保了制度對企業戰略的承接;另一方面通過評審、討論,協商接口標準,細化橫向協同的業務流程,在制度出臺前達成廣泛共識,確保制度編制時充分考慮多方利益,避免“違法制度”、“尋租制度”、“打架制度”的出臺。

3.制度體系信息化管理

按照無紙化辦公的發展趨勢,紙質版的制度既不方便應用,也不利于及時更新調整。應該用信息化手段對制度體系進行管理、維護,并提供制度的擴展應用。某供電企業建設的制度管理系統,包含了制度總覽、基本查詢、高級檢索、知識庫管理、意見反饋、制度評價以及系統管理七個模塊,具備的功能包括檢索、查詢、日常更新等基本功能,另外,還具備展示制度體系的拓撲結構、形成制度間的引用鏈接關系以及建立制度與風險管控要求的對應關系等高級應用功能。

二、結論及建議

企業職工管理制度范文3

摘 要 文章從供電企業管理制度和企業文化兩個方面論述了供電企業管理,提出了協調這兩個方面實現供電企業目標的建議。

關鍵詞 企業管理 企業管理制度 企業文化 有效融合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以及在“十二五”計劃順利完成的大背景下,我國積極融入到國際經濟大環境中去,對于我國供電企業而言,面對的市場競爭愈加激烈,必須應對來自國內外的各種挑戰。要實現供電企業管理的有效進行,保持供電企業可持續發展,就必須實現供電企業管理制度和企業文化之間的有效融合,達到共生與雙向互動。

一、供電企業管理制度與企業文化概述

供電企業管理是通過計劃、組織、控制、激勵和領導等環節來協調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以期更好地達成組織目標的過程。筆者認為要實現對供電企業的管理,應該重點從供電企業管理制度和企業文化兩個方面著手,首先應對這兩個方面有個整體的了解。

1.供電企業管理制度。供電企業管理制度是對供電企業管理活動的制度安排,包括公司經營目的和觀念,公司目標與戰略,公司的管理組織以及各業務職能領域活動的規定。包括供電企業的人事制度、生產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一切規章制度。它以制度的形式來實現對供電企業中人的約束進而實現對供電企業的管理,是一種不以人的意志而改變的硬性約束,是供電企業和勞動者共同遵守的準則與約束,是供電企業進行正常經營管理所必需的,是實現供電企業目標的有力措施和手段。

2.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指供電企業全體員工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所培育形成的并被全體員工共同遵守的最高目標、價值體系、基本信念及行為規范的總和。通俗地講,就是每一位員工都明白怎樣做是對供電企業有利的,而且都自覺自愿地這樣做,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種習慣;再經過一定時間的積淀,習慣成了自然,成了人們頭腦里一種牢固的“觀念”,而這種“觀念”一旦形成,又會反作用于(約束)大家的行為,逐漸以規章制度、道德公允的形式成為眾人的“行為規范”。企業文化依附于供電企業,隨供電企業產生,隨供電企業消亡而消亡。即使沒有總結或提出外在表現形式,企業文化依然是存在的。也就是說,企業文化是一種軟性約束,不具有強制性。

二、企業文化與供電企業管理制度之間的關系

企業文化與供電企業管理制度并存,共同作用于供電企業中的人,它們互相影響,互相作用。兩者之間有著辯證統一的關系,供電企業管理制度促進企業文化的發展,企業文化又反過來影響和豐富供電企業管理制度。二者內部和二者之間的協調,決定了供電企業的興衰與存亡。

1.企業文化和供電企業管理制度是相互包涵、相互聯系的。兩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首先,供電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文化的構成部分。企業文化涵蓋了供電企業的物質文化、行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不管是供電企業的外在表現,還是內在精神,都是企業文化的構成部分。供電企業管理制度不僅是企業文化的一種外在表現形式,而且體現著供電企業的內在精神。其次,供電企業管理制度本身能體現出企業文化。由于供電企業管理制度中規定了供電企業整體以及員工個體遵循的行為規范,從中我們不僅能看出供電企業信奉的價值理念,而且可以看出這個供電企業的做事方式與風格,所以供電企業管理制度本身能體現企業文化。

2.企業文化和供電企業管理制度之間是相互促進的。供電企業管理制度化過程是推動企業文化發展的重要手段。如何讓員工認同公司的文化,并轉化為自己的工作行為,是企業文化建設中的關鍵。體現供電企業核心理念的供電企業制度可以強化企業文化,經過長期反復的實踐與完善,最終使企業文化扎根于供電企業,成為員工共同認可的思想。相反,不適宜的管理制度則會使供電企業偏離其核心,與企業文化建設方向背道而馳。

三、實現企業文化和供電企業管理制度融合的建議

通過深入探討供電企業管理制度與企業文化理念之間的相互關系,可以制定相應的供電企業管理體系,從而更好地促進企業文化和供電企業管理制度的有效融合。

1.創造企業文化和供電企業管理制度良好的共生環境。在供電企業中,企業文化和供電企業管理制度的存在有以下幾種情況:企業文化與供電企業管理制度不一致,即是二者方向不一致,相互沖突,根本沒有處于共生的狀態;企業文化與供電企業管理制度一致,即處于共生狀態,但也有高度一致和低度一致的區別。當企業文化和供電企業管理制度較為一致時,二者處于共生的狀態,企業文化和供電企業管理制度良好的共生是供電企業所追求和應該實現的,不良的企業文化和制度則誘使供電企業不當行為,最終導致供電企業的衰敗乃至破產。所以,必須為兩者創造良好的共生環境。

2.在供電企業管理的實踐活動中培育企業文化、豐富供電企業管理體制的內涵。企業文化只有建立在供電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上,與供電企業實踐活動相結合才能真正發揮其作用。供電企業管理制度是供電企業制定的,帶有強制性的行為規范。一個供電企業把自己倡導的理念在長期的實踐活動中持之以恒,積淀成一種特定的文化。但要使這種文化成為供電企業所需要的企業文化,還必須把它制度化,使供電企業的供電企業精神、管理理念及員工的價值觀等都充分地體現在供電企業的各項活動中。

參考文獻:

企業職工管理制度范文4

對工業設計的概念,在國內,也只是近幾年才興起的和流行的,各個企業都逐步建立了自己或大或小的設計部門,工業設計師第一次以獨立的身份登上了中國經濟的大舞臺。各高校為趕上這一潮流,也競相上馬這也專業。

忽如一夜東風來,萬樹沒有梨花開,卻迎來了工業設計的一次嚴冬——大批工業設計畢業生很難謀到工作。也許是世界經濟放緩對此的影響,但仔細研究一下,會發現,原因絕沒如此簡單!

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怪圈——中國很多企業在招聘工業設計人員時,對工業設計人員對軟件的熟悉程度作為一個準入條件來考慮,導致學校教學、學生自己和社會力量都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學習軟件。好像會了幾個設計軟件就可以做出好的設計一樣。

對此,企業當然有企業的理由,但我覺得企業在招聘中明確規定——必須會那幾種軟件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是很嚴重的。這反映了企業用人制度方面的不足,對工業設計缺乏了解。所導致的惡果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影響企業的創新

中國企業的發展在經歷了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轉變后,企業的創新也就被提升到一個至高的境界,國內許多很有影響的傳統企業由于拒絕創新,所付出的代價也是每個人都可以明見的。產品在創新方面,內部技術要素是很重要的,但它是隱性要素,是第二戰線的。而產品的工業設計要素是顯性的第一要素。因此工業設計在企業創新和效益提高等方面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可以做到這一點的靠的是設計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的精誠合作。

問題也就在于此,試想企業要求應聘人員要精通多種設計軟件。很明顯,企業把軟件的作用以大于人的方式量化。而沒有搞明白——軟件只不過是設計人員實現設計創新的一個手段之一,而且是一個有局限的設計手段——因為很多創意靠軟件是無法實現的。而企業正把它提升到了一個高于設計人員的位置,而忽視了在創新上起關鍵作用的人的作用。英國人曾做過一個調查,39%的人靈感來自旅行,23%的人靈感來自工作數小時之后,18%的人靈感來自躺在床上休息時,14%的人靈感來自運動和鍛煉,12%的人靈感來自浴室,僅僅優11%的人認為辦公室獲得靈感。雖然這不一定準確,但它告訴我們一個基本的規律——設計者才是創新的關鍵。

而在國內各大企業的招聘告示上看到的卻是另一番情景——很少有企業領導有意去發展和培養設計人員的靈感和設計創新能力,而是把設計人員作為會說話的工具使用,這其實也是國內設計管理的一大失敗。

如此,導致企業所招聘的設計高手,必定是已精通軟件多少為標準的所謂的設計高手。上面我們提到設計人員和軟件的關系——軟件只不過是實現設計創新的工具之一,一大部分企業把二者關系顛倒,使設計人員把工作重點放在軟件學習與應用上,成為企業老板的應聲蟲,抄襲的堅定執行者——原因是很多精通軟件的設計人員,除了會幾個軟件,別的也就所剩無幾了,他們所能做的,也只有把老板的想法、審美觀點用自己的工具表達出來。事實上他們已經變成了工具的一部分。異化者正是企業的用人制度。這樣,企業在產品創新方面也就很難有很大的發展。可能的話,在只會操作軟件的設計人員的“設計下”,抄著國外的和別人的東西來買。這種企業也只有永遠跟著別人的后面在走,又有何高利潤可言?創新嗎!也就是新的東方夜談了,也永遠沒有領導市場的機會。

第二:扼殺了優秀設計師的誕生

我們知道,當前這個以信息爆炸為特征的社會。人們個性要求的因素越來越多,胃口越來越難得到滿足。企業在滿足他們需求方面的努力變得愈來愈力不從心,也變得不知如何下手。如何滿足消費者需求變成企業的一大難題。

而作為為企業服務,為消費者服務的設計師,其面臨的壓力也就顯而易見了。他們要在企業有限的技術、資金、設備等硬性條件的制約下來滿足不斷變化的消費需求變化。除要具備各種生產工藝、技術、材料等與生產有關的一系列知識外,還必須了解消費者的心理在不同年齡、地域、職業、性別、氣候等條件下的變化規律及他們的審美需求。再有就是份內專業知識了——造型能力呀、色彩感受能力呀、平面審美能力呀、立體創造能力等一大堆相關知識。

一件產品,看上去也許沒有多少東西,但它的每一個細小的部位和地方都是設計者對各種條件和知識的運用和綜合的結果,在這件產品上,觀者可以找到設計者對各種技術的了解,對各種條件的適應,對造型語言的運用,對消費者心理的解讀、對時展的前瞻,對——我們叫這為產品的文化性和內涵。也只有這樣的產品,才真正算得上是設計產品。只有這樣的設計者,才配稱為是設計師!

當然這種設計師也是企業所需要的,而現實中這樣的設計師真的很少見到了。多數設計從業者迫于企業的要求,在企業把他們錯誤的定位的同時,自覺不自覺地也走向這條錯誤地認識軟件和自己角色的道路,很多人認為只要精通企業所要求的幾個軟件,就是鐵飯碗了。于是把大部分時間用在與設計能力無關的一個工具的學習上,而無暇或不愿去提高真正的設計創新能力,淪為工具的一部分。

許多企業對設計者不滿意,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他們缺乏創新和創造美的能力。究其原因,作俑者正是企業自己。正是他們的招聘信息上錯誤要求,誤導了設計者產生重視軟件學習而忽視設計能力的訓練和提高的發展方向。一大批設計者在企業錯誤的用人制度下步向這一歧途而不能成為真正的設計師,充其量也就是一個電腦操作員。

審美水平的提高和創造美的能力,我覺得應該是不斷學習和鍛煉的結果,好像不是先天的本能。設計者對軟件學習的目的是為了用它把頭腦中的東西表達出來。本質上它和雕刻家手中的刻刀是沒有區別的,對創新起關鍵作用的是設計者本身水平的高低。而衡量水平高低的標準是設計者審美能力和創造美能力的高低,和他們所使用的工具是沒有直接關系的。因為我們知道,除軟件這一工具可以表達設計外,設計可選的手段是多樣化的。可以畫草圖、效果圖、工程圖,可以做模型、手板、樣機等。

總之,軟件只是設計者可使用的眾多工具中的一個。

時下開始盛行于國外的逆向工程,就是對軟件的一大否定。因為它整個工作過程更多的是以設計創新為重心來運作的,這也是國內企業界設計者從新定位的一個機會。

很多設計者都有此言論——中國設計沒有自己的風格。風格是學校創造的嗎?風格是一兩個人說了就搞定的嗎?顯然不是,它靠的是主流和大多數的共同性,體現者當然是企業。試想,以現在有著錯誤對待設計者角色和使用設計者為主流得企業來實現我們的設計風格,可能嗎?

當然并不是說國內的企業都如此,也有一些是不同的,其實在招聘廣告中也可以看到——就是那些注重手繪功夫和實際動手能力的公司。在這方面,TCL手機要算做得很好的了,聽說他們老總就把他們的設計人員專門送出去旅游,這不能不說是國內設計界的一大亮點和一個很好的前兆。

由上分析可見,企業在使用工業設計人員的問題所犯的錯誤是扼殺優秀工業設計人員成長誕生的深刻根源。設計者得不到良性發展,企業找不到滿意的設計人員。抄襲、模仿也就順理成章了。企業自然覺得工業設計人員沒有多大用處,如此惡性循環下去,中國的企業想走向世界,中國的產品想有自己的特色,難呀!

第三:扭曲教學方向

學校教育是以滿足社會需求為己任的,而企業的要求往往是學校教育的燈塔。很自然現下企業在對設計人員錯誤的要求下,學校教育的實際操作也偏向這一方向,與真正的素質教育的方向脫軌。

大學期間,老師們一般要求學生用電腦完成各種作業,傳達給學生的信息就是必須會操作電腦,電腦好重要!與企業的招聘信息上的信息正好相符。

看看現在的工業設計在校大學生,幾乎是人手一臺電腦。而它在實際中又發揮了多大作用?據我觀察,學生買電腦,真正用于學習的時間和他們用于玩游戲、看影碟、聽音樂的非學習時間之比,一般約為1:10,這還是一個保守的數字。而這里所講的學習時間,也僅指是學習一些設計軟件而已。造成的情況就是學生除一周16節的專業課外,根本沒有人認真鉆研專業問題。也就是說,操作電腦占用了他們的大部分有效學習時間,而這些時間又被非學習的內容所占據。如此,所導致的教育效果也就不言而喻了,大學四年的工業設計教學也許只培養出了一大批電腦操作員而已。

我不能說這是電腦的錯,但我覺得這應該是企業的一種錯誤要求所導致的錯誤傾向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或惡果。試想,企業如果?穩瞬歐矯媯幼罡鏡難杓拼蔥攏ㄉ竺濫芰痛叢烀賴哪芰Γ芰Τ齜⒗醋魑既胩跫?,很蟿蚧所汽R降牧夾雜跋焓竅約?,也将仕N藪蟮???贍芑岫緣縋韻?、游伔软件销售等有影蠚e怪泄撓判閔杓剖Φ某魷趾橢泄牟沸緯勺約旱奶厴晌贍堋?

企業職工管理制度范文5

2012年是信陽華祥電建集團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復評換證審核的一年,同時也是集團公司質量管理體系依據《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和《GB/T 50430-2007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實施轉換審核的一年。一、《規范》是什么? 《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GB/T 50430-2007)(以下簡稱《規范》)是2007 年10 月23 日建設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的針對我國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貫徹質量管理體系的國家標準。二、為什么要進行《規范》認證?建筑業企業通常進行的是《質量管理體系要求》(ISO 9001標準)認證,2010年6月1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認監委聯合了《關于在建筑施工領域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中應用〈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的公告》(2010年第21號)?!豆妗芬笞?010年11月1日起,在中國境內對建筑施工企業實施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時,應當依據《規范》和《質量管理體系要求》(ISO 9001標準)開展認證審核工作。換言之,也就是明確要求所有的建筑施工企業要按照《規范》和《質量管理體系要求》(ISO 9001標準)的要求建立和保持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按照“1+1”的模式來進行認證審核活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認監委首次在體系認證方面聯合發文,體現了我國政府在加強行業監管、促進企業加強質量管理、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決心和能力。同時,《規范》的實施為提高我國建筑施工企業質量管理水平,提升建筑工程質量,滿足建筑施工領域質量管理工作專業化要求,增強企業的知名度和競爭力,提供了良好的契機。三、《規范》的特點是什么?《規范》作為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的第一個國家標準,也是施工企業質量管理的第一個管理型規范,具有以下一些特點:1、《規范》的基本思想與ISO9000系列標準保持一致,在內容上全面涵蓋了ISO9001標準的要求;2、《規范》在條文結構安排上充分體現了施工企業管理活動特點,突出了過程方法和PDCA思想;3、結合施工行業管理特點,《規范》在ISO9001標準基礎上又提出了諸多進一步的要求;4、《規范》本土化、行業化特點突出,語言簡潔明了,便于企業貫徹實施。5、《規范》與我國施工行業現行管理模式保持一致,施工企業在貫徹時不僅不會增加負擔,反而減少了由于企業對ISO9000標準的誤解產生的形式化操作,而減輕負擔。四、《規范》有什么要求?1、《規范》中要求形成管理制度16個(1)質量目標管理制度;(2)文件管理制度;(3)記錄管理制度;(4)人力資源管理制度;(5)員工績效考核制度;(6)施工機具管理制度;(7)工程項目投標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8)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管理制度;(9)分包管理制度;(10)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管理制度;(11)施工質量檢查制度;(12)試驗、檢測管理制度;(13)質量問題處理制度;(14)質量事故責任追究制度;(15)質量管理自查與評價制度;(16)質量信息管理和質量管理改進制度。2、《規范》要求形成的文件(1)施工企業應結合自身特點和質量管理需要,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形成文件(3.1.1)。(2)施工企業應建立文件化的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應包括:a.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b.質量管理體系的說明;c.質量管理制度;d.質量管理制度的支持性文件;e.質量管理的各項記錄(3.3.3)。(3)施工企業應明確質量管理體系的組織機構,配備相應質量管理人員,規定相應的職責和權限并形成文件(4.1.1)。(4)施工企業應規定各級專職質量管理部門和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形成文件并傳遞到各管理層次(4.3.2)。

(5)施工企業應規定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和崗位的質量管理職責和權限,形成文件并傳遞到各管理層次(4.3.3)。(6)施工企業應以文件的形式公布組織機構的變化和職責的調整,并對相關的文件進行更改(4.3.4)。(7)施工企業應以文件的形式確定與質量管理崗位相適應的任職條件,包括:專業技能;所接受的培訓及所取得的崗位資格;能力;工作經歷(5.2.1)。(8)施工企業應將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的結果形成文件并在實施前批準。策劃的結果應按規定得到發包方或監理方的認可(10.2.4)。(9)施工企業應明確施工設計的依據,并對其內容進行評審。設計結果應形成必要的文件,經審批后方可使用(10.3.2)。(10)施工企業應按照要求配備檢測設備。檢測設備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4 對國家或地方沒有校準標準的檢測設備制定相應的校準標準(11.5.1)。(11)施工企業應收集工程建設有關方的的滿意信息,并明確這些信息收集的職責、渠道、方式及利用這些信息的方法(12.2.6)。3、《規范》要求形成的記錄(1) 施工企業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價,并保存相應的記錄。評價結果應用于提高培訓的有效性 (5.3.3) 。(2) 施工企業應明確施工機具供應方的評價方法,在采購或租賃前對其進行評價,并收集相應的證明資料和保存評價記錄(6.2.2)。(3) 施工企業應對施工機具進行驗收,并保存驗收記錄(6.2.4)。(4) 施工企業應通過評審在確認具備滿足工程項目要求的能力后,依法進行投標及簽約,并保存評審、投標和簽約的相關記錄(7.2.2)。(5) 施工企業應使相關部門及人員掌握合同的要求,并保存相關記錄(7.3.1)。(6) 施工企業應及時對合同履行情況分析和記錄,并用于質量改進(7.3.3)。(7) 對供應方的評價、選擇和再評價的標準、方法和職責應符合管理制度的規定,并保存相應的記錄(8.2.4)。(8) 施工企業應對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進行驗收。必要時,應到供應方的現場進行驗證。驗收的過程、記錄和標識應符合有關規定。未經驗收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8.3.1)。(9) 施工企業應按照規定的職責、權限和方式對驗收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進行處理,并記錄處理結果(8.3.2)。(10) 施工企業應明確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發放要求,建立發放記錄,并具有可追溯性(8.4.4)。(11) 施工企業對發包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在驗收、施工安裝、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向發包方報告,按照規定處理(8.5.2)。(12) 施工企業應按照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標準和評價辦法,根據所需分包內容的要求,經評價依法選擇合適的分包方,并保存評價和選擇分包方的記錄(9.2.1)。(13) 施工企業應對分包方的履約情況進行評價并保存記錄,作為重新評價、選擇分包方和改進分包管理工作的依據(9.3.3)。(14) 施工企業應明確設計變更及其批準方式和要求,規定變更所需的評審、驗證和確認程序;對變更可能造成的施工質量影響進行評審,并保存相關記錄(10.3.3)。(15) 施工企業應按規定將質量管理策劃的結果向項目經理部進行交底,并保存記錄(10.4.3)。(16) 施工企業應建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記錄。施工記錄應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記錄應包括:1施工日記和專項施工記錄;2交底記錄;3上崗培訓和崗位資格證明;4施工機具和檢驗、測量及試驗設備的管理記錄;5圖紙的接收和發放、設計變更的有關記錄;6監督檢查和整改、復查記錄;7質量管理相關文件;8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結果中規定的其他記錄(10.5.5)。

(17) 施工企業對質量檢查記錄的管理應符合相關制度的規定(11.2.2)。(18) 施工企業應保存質量問題的處理和驗收記錄(11.4.4)。(19) 3按照規定的周期校準檢測設備,標識其校準狀態并保持清晰,確保其在有效檢定周期內方可用于施工質量檢測,校準記錄應予以保存(11.5.1)。(20) 施工企業應建立和保存監督檢查和審核的記錄,并將所發現的問題及整改的結果作為質量管理改進的重要信息(12.2.5)。(21) 施工企業應按規定保存質量管理改進與創新的記錄(13.3.3)。4、《規范》要求的策劃、規劃(1) 施工企業應對質量管理體系中的各項活動進行策劃(3.1.2)。(2) 最高管理者應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策劃的內容應包括:1質量管理活動、相互關系及活動順序;2質量管理組織機構;3質量管理制度;4質量管理所需的資源(3.3.1)。(3) 施工企業應根據質量管理長遠目標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規劃(5.1.2)。(4) 施工企業應按照規定的職責實施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包括:1質量目標和要求;2質量管理組織和職責;3施工管理依據的文件;4人員、技術、施工機具等資源的需求和配置;5場地、道路、水電、消防、臨時設施規劃;6影響施工質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7進度控制措施;8施工質量檢查、驗收及其控制措施;9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10對違規事件的報告和處理;11應收集的信息及其傳遞要求;12與工程建設有關方的溝通方式;13施工管理應形成的記錄;14質量管理和技術措施;15施工企業質量管理的其他要求(10.2.3)。(5) 施工企業進行施工設計時,應明確職責,策劃并實施施工設計的管理。施工企業應對其委托的施工設計活動進行控制(10.3.1)。(6) 項目經理部應對施工過程質量進行控制。包括:6根據有關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并進行相應的策劃和控制(10.5.1)。(7) 施工企業應按規定的職責對工程項目的服務進行策劃,并組織實施。服務應包括:1保修;2非保修范圍內的維修;3合同約定的其他服務(10.6.2)。(8) 施工企業應對施工質量檢查進行策劃,包括質量檢查的依據、內容、人員、時機、方法和記錄。策劃結果應按規定經批準后實施(11.2.1)。(9) 項目經理部應根據策劃的安排和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實施檢查(11.2.3)。(10) 施工企業應按規定策劃并實施施工質量驗收(11.3.1)。(11) 施工企業應對工程資料的管理進行策劃,并按規定加以實施。工程資料的形成應與工程進度同步。施工企業應按規定及時向有關方移交相應資料。歸檔的工程資料應符合檔案管理的規定(11.3.3)。(12) 施工企業應策劃質量管理活動監督檢查和審核的實施。策劃的依據包括:1各部門和崗位的職責;2質量管理中的薄弱環節;3有關的意見和建議;4以往檢查的結果(12.2.4)。5、《規范》要求制定的計劃(1) 施工企業應識別培訓需求,根據需要制定員工培訓計劃,對培訓對象、內容、方式及時間作出安排(5.3.1)。(2) 施工企業應根據施工需要配備施工機具,配備計劃應按規定經審批后實施(6.2.1)。(3) 根據規定施工機具需確定安裝或拆卸方案時,該方案應經批準后實施(6.2.4)。(4) 施工企業應根據施工需要確定和配備項目所需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并應按照管理制度的規定審批各類采購計劃。計劃未經批準不得用于采購。采購計劃中應明確所采購產品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交付期、質量要求以及采購驗證的具體安排(8.2.1)。6、《規范》要求訂立的合同(1) 施工企業應依法與施工機具供應方訂立合同,明確對施工機具質量及服務的要求(6.2.3)。(2) 施工企業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變更,應以書面形式簽認,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7.3.2)。(3) 施工企業應根據采購計劃訂立采購合同(8.2.5)。(4) 施工企業應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依法訂立分包合同(9.2.2)。7、《規范》要求進行的交底(1) 施工企業應在分包項目實施前對從事分包的有關人員進行分包工程施工或服務要求的交底(9.3.1)。(2) 項目經理部應按規定接收設計文件,參加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并對結果進行確認(10.2.2)。(3) 施工企業應按規定將質量管理策劃的結果向項目經理部進行交底,并保存記錄。施工企業應根據項目管理需要確定交底的層次和階段以及相應的職責、內容、方式(10.4.3)。8、《規范》要求進行的評價(1) 施工企業應對培訓效果進行評價,并保存相應的記錄。評價結果應用于提高培訓的有效性(5.3.3)。(2) 施工企業應明確施工機具供應方的評價方法,在采購或租賃前對其進行評價,并收集相應的證明資料和保存評價記錄。評價的內容包括:1經營資格和信譽;2產品和服務的質量;3供貨能力;險因素(6.2.2)。(3) 施工企業應對供應方進行評價,合理選擇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供應方。對供應方的評價內容應包括:1經營資格和信譽;2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3供貨能力;4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價格;5售后服務(8.2.2)。(4) 施工企業應在必要時對供應方進行再評價(8.2.3)。(5) 施工企業應按照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標準和評價辦法,根據所需分包內容的要求,經評價依法選擇合適的分包方,并保存評價和選擇分包方的記錄。對分包方的評價內容應包括:1經營許可和資質證明;2專業能力;3人員結構和素質;4機具裝備;5技術、質量、安全、施工管理的保證能力;6工程業績和信譽(9.2.1)。(6) 施工企業應對分包方的履約情況進行評價并保存記錄,作為重新評價、選擇分包方和改進分包管理工作的依據(9.3.3)。(7) 施工企業應按照要求配備檢測設備。檢測設備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a)根據需要采購或租賃檢測設備,并對檢測設備供應方進行評價;b)在發現檢測設備失準時評價已測結果的有效性,并采取相應的措施(11.5.1)。(8) 施工企業應對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年度審核和評價。施工企業應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原因提出書面整改要求,并跟蹤其整改結果。質量管理審核人員的資格應符合相應的要求(12.2.3)。(9) 施工企業各管理層次應按規定對質量信息進行分析,……分析結果應包括:4與供應方、分包方合作的評價(13.2.3)。(10) 施工企業最高管理者應按照規定的周期,分析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狀況,提出改進目標和要求。質量管理體系的評價包括:1質量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有效性;2施工和服務質量滿足要求的程度;3工程質量、質量管理活動狀況及發展趨勢;4潛在問題的預測;5工程質量、質量管理水平改進和提高的機會;6資源需求及要求的程度(13.2.4)。9、規范中對人員資格的要求(1) 施工企業應按照崗位任職條件配置相應的人員。項目經理、施工質量檢查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持證上崗(5.2.2)。(2) 施工質量檢查和驗收活動應由具備相應資格的人員實施。施工企業應按規定做好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11.1.1)。(3) 5 對檢測設備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保養,保持其完好狀態。設備的使用、管理人員應經過培訓(11.5.1)。(4) 施工企業應對質量管理體系實施年度審核和評價。施工企業應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原因提出書面整改要求,并跟蹤其整改結果。質量管理審核人員的資格應符合相應的要求(12.2.3)。

五、如何貫徹實施《規范》首先,各層次管理人員、內審員及各個部門的推進人員要認真學習《規范》,并比對《規范》的要求,評審現有質量體系文件,針對不符合之處進行修改、完善。其次,各層次領導應組織員工學習新的標準和體系文件,根據新的標準和體系文件運行質量體系,并保持有關運行記錄。最后,公司根據新的標準和體系文件要求組織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持續改進體系運行中發現的問題。

企業職工管理制度范文6

在國家“廠網分開”的政策實施以后,近年來各大發電公司打破地域限制,紛紛走出家門,跨地區建電廠,各發電集團規模急劇擴張,于是許多新電廠如雨后春筍般發展起來。其主要特點包括跨流域廣,涉及的行業較多,前期(或基建期)項目多且所處發展階段不同,地區差異大,母公司對各子公司的控制情況各異。

以上種種新情況,也給發電集團財務部門帶來不少新問題。本文將主要探討分公司制度下的經營,特別是財務管理模式。

一、分公司財務負責的主要工作

在分公司管理模式下,分公司統管所屬各電廠的財務工作,分公司財務不插手各電廠具體財務業務,更不能沉溺于日常業務的處理之中不能自拔。具體業務由各電廠財務自己去辦,分公司財務主要負責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負責組織各電廠預算編制、預算審批,并監督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績效考核;(2)負責與電網協調,統一行動,及時回收電費;(3)負責全分公司范圍內貸款合同的審批簽訂工作;(4)負責全分公司范圍內的資金調度管理工作;(5)負責全分公司統一財務制度的制定及監督執行工作;(6)負責組織全分公司范圍內的財務報告編制、審批工作;(7)負責全分公司財務基礎工作檢查及審計工作;(8)負責全分公司范圍內的財務分析工作;(9)負責全分公司范圍內財務人員的考試考核工作。

二、分公司的資金管理模式

根據分公司發展歷程,分公司的資金管理可分三個階段:

(一)分公司籌備階段

此時不僅分公司本身還處于籌備階段,其所屬的項目公司還都處于電力建設前期階段,主要表現在沒有獨立的資金來源,前期費主要由母公司代墊或者是就近的一個已投產的發電廠代墊;財務人員較少或不設財務,從代墊款的電廠借款后,支付各種前期費用,然后憑報銷單據回有關電廠財務記賬,沖銷借款;沒有工商執照,沒有國稅、地稅的稅務登記,由于處于籌備階段,所以一般不能取得工商執照,因為按《公司法》有關規定,籌備處是不能核準登記的。正是基于以上原因,以及母公司工資,保險等管理的實際需要,分公司人員的各種工資,工資附加費由有關電廠代管?;攫B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等(簡稱“五險兩金”)由有關電廠核算,按屬地原則繳納。

這樣情況下,會產生種種弊端,其一是分公司資金調度受電廠限制,不能獨立運作、自主調度資金,常常出現資金調度不及時情況。其二是資金管理與前期工作進展脫節,無法真正實現財務的核算監督職能。其三是分公司支出,由有關電廠代墊,這樣處理的合理合法性受到質疑。其四是如果分公司及各項目部不能完全獨立核算,由有關電廠代墊費用,代為核算,不符合會計準則的“會計主體”假設。

(二)分公司所屬項目核準,正式成立公司,即處于基建階段

在此階段,分公司已經至少有一個項目公司獲得國家發改委核準,取得工商登記,正式動工,就可以取得銀行借款了。工程建設,需要大量的建設資金,除了用資本金以外,其余建設資金全部靠貸款解決。所屬項目公司有了資金來源,就相當于分公司有了自己的資金來源,可自主調度資金。

(三)電力項目投產后,即進入生產階段

在此階段,分公司下屬的項目公司投產發電,資金來源除了資本金及銀行貸款以外,資金來源方面又增加了電費收入,分公司根據需要,負責與電網的協調工作,催收電費,設立電費專用賬戶,每月收回的電費先在電費戶歸集,然后再根據需要撥付各電廠(或項目公司),按照資金計劃(或預算)及貸款合同,歸還銀行長短期借款。如果資金還有剩余,可通過和銀行做工作,提前歸還一部分長期借款、這樣可以減少企業財務費用,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增加企業利潤總額及凈利潤。

三、分公司的會計機構設置及核算方法

分公司體制下,分公司不是法人,只是一級派出機構,負責管理境內各發電公司。我們常說“企業管理以經營管理為核心,經營管理又是以財務管理為核心”,因此我們若想實現分公司的管理職能,必須在分公司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各電廠的經營管理工作。要實現分公司對各電廠經營工作的領導,就必須施行分公司對各電廠(項目籌備處)財務工作的統一領導。我們不妨建立一種“大財務”管理方式,即各電廠在分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執行分公司統一的財務規定,統一調度資金,統一編制預算及依據預算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這種財務管理體制,主要的優勢就是:

首先是各電廠的財務工作由分公司財務部統一領導,對各發電廠能實施有效的監督和監控。在該體制下,各電廠的主要財務業務,都在分公司財務的實時監控之下,可以充分發揮分公司的管理效能,加強內部控制,極大的減少各電廠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

其次是能夠整合企業資源,更好的發揮整體實力。統一調度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業財務費用,降低企業財務風險。

最后是可爭取合并計算增值稅,合理降低分公司稅負。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企業之間不得合并交納企業所得稅。按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以企業為單位繳納企業所得稅,分公司一般不能合并交納所得稅,但特殊情況,國務院另有規定,就可以這樣處理。分公司可以向所在省(市)稅務局申請,請求其所屬所有企業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這樣如果部分電廠有虧損情況,按盈利企業和虧損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合計金額計算應納稅額,這樣盈虧相抵后計算的應納稅額,小于單個企業交納的所得稅合計,可以合理降低整個分公司的稅負。特別是分公司所屬企業,多元化經營涉及行業較多,個別企業受國家宏觀政策影響出現虧損時,分公司合并繳納所得稅,比各企業分別計算繳納所得稅,可以依法合理降低分公司整體稅負。目前已有某國有大型化工企業取得此項優惠政策,其所屬所有境內子公司合并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

四、分公司的財務人員人事管理模式

(一)實施內部正常輪換制度

在分公司范圍內,財務干部正常交流,對財務人員進行正常換崗,既能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能力,又能減少舞弊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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