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與風險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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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與風險管理

合同與風險管理范文1

關鍵詞:投標 風險管理 預控

中圖分類號:TU723 文獻標識碼: A

企業存在的經營風險包括來自企業外部的環境風險和來自企業內部管理的流程風險。而具體在簽訂和履行合同時,除經濟業務本身的風險外,會面臨諸如違法違規招致處罰的制度風險、合同一方違約導致的信用風險以及合同內容約定不明或失誤導致糾紛和損失的條款風險。正確簽訂合同,往往能規避和化解上述風險。

一、企業在投標前對應進行調查,目的是規避經濟風險,實現企業目的。企業中標后,就進入建設施工合同簽訂階段,這時應注意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和合同簽訂形式的確定。建筑施工企業一般以書面形式或公證形式簽訂合同。

1、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或數據電文等記載內容的形式。雙方協商同意的修改,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法律、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或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書面合同在發生糾紛時舉證方便,容易分清責任,是當事人最為普遍采用的一種合同約定形式。

2、公證形式: 公證形式是依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定,以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內容加以審查公證的方式,訂立合同的形式。公證機關一般均以合同的書面形式為基礎,對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確認后,在合同書上加蓋公證印鑒,以資證明。一旦發生糾紛,經過公證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證據力,當事人除有相反的證據外,不能。公證采取自愿原則。

二、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研究合同的條款。合同的條款包括交易性條款和救濟性條款。合同交易性條款規定了合同當事人和具體事項,是完成經濟活動必需具備的條款?!逗贤ā返谑l,合同一般應具備的條款前六項內容,就是交易性條款。

1、合同當事人情況:首先,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合格主體資格。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履約能力能否適合合同內容,符合法律的強制性或指導性的規范,是審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標準。主體不合格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其次,合同如果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當事人授權的經辦人或人代為簽訂的,在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的同時,還應注意審查合同簽訂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證明,并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人的名義簽訂。

2、標的:標的違法是指合同的標的物為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專賣、??匚镔|不是由專業公司或經專門部門批準后經營。涉及知識產權的標的物,應注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合同標的違法,必然導致整個合同無效。

3、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合同的這四項交易性條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經濟性,保證實現企業目的外。還要注意其內容是否有違法及風險所在。如質量標準要遵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的法規規定。如果有國家規定的指令性或指導性價格的,價格條款應予遵守。合同法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條款中的相關法律規定,對于避免違法違規帶來的制度風險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濟性條款是為了保證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針對合同違約的信用風險的條款?!逗贤ā返谑l,合同一般應有的條款后兩項,就是救濟性條款。

1、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違約責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國現行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也就是說只要存在違約事實就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賠償,《合同法》第113條采用了合理預見規則。在違約責任的各種形式中,最常見的是損害賠償。實踐中如何確定損失數額,尤其是如何界定間接損失,這是一個很復雜也很有趣的問題。按照一般邏輯推理,在兩個事物之間找因果關系,并不困難。但只要有因果關系的損失,違約方就應當賠償的話,實踐中就可能發生損失無限擴大的情況。為此,創立了“合理預見規則”,即違約方在訂約時已經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將會發生的損失,才是他應當賠償的損失?!逗贤ā返?19條還規定了防止損失擴大規則。對于合同雙方自行約定的違約金,合同法也確立了適當性的原則。這些規定都有利于限制違約風險的無限擴大。

2、解決爭議的方法:《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解決合同爭議,及根據仲裁協議或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企業應根據法律規定選擇既有利于解決爭議又能保護自身利益的爭議解決方法。并應特別注意訴訟的時效及中止和中斷的規定。

除上述兩個原則性條款,還應注意具體的救濟性條款。違約救濟除了要求全面履行和賠償損害外,還包括:1)定金:定金的特征包括①從屬性,即合同無效,定金約定亦無效。②實踐性,以定金的交付為成立要件。③要式性,應當書面形式約定。④限定性,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可以廣泛應用于多種合同。2)違約金:違約金有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如果太高,訴訟時法院可以在一定范圍適當確定。違約金與定金,當事人只能選擇適用。另外,合同中還常有其他類似條款:3)擔保人和物:為了保證合同的依法履行,擔保法還規定了對于合同可以設立人和物的擔保。4)預付款和訂金等: 和定金不同,訂金不是一個規范的概念,是預付款的一部分,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不具有擔保性質。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定金則是保證合同履行的擔保方式之一。5)合同中標的物的保險條款:實質也是為了保證交易安全,減少合同風險的措施之一。6)履約保證金等:按照私權自治原則當事人可以約定履約保證金、信用金等,也具有保證合同全面履行的作用。根據情況有些就是違約金,有些不符合法律規定,在訴訟中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7)不可抗力條款:不可抗力條款也是保護合同當事人的救濟性條款。

四、只要合同的條款完善,出現數量,質量,價款等爭議時,雙方比較容易通過和解、調解解決。即使仲裁或訴訟,也可以按照合同條款確定是否違約和那方違約,并合理確定如何補救和賠償。但是有時即使違約也不負補救和賠償責任,象前面提到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在合同履行時,合同法還規定了兩個情形,應充分注意。

1、預期違約: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就構成了預期違約。預期違約構成后主要的救濟,《合同法》規定了:1)“……,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除了對另一方的保護,其實對于提出方,也是一種保護?!逗贤ā芬幎ā爱斒氯艘环竭`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逼髽I在確定不能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非常不利時,及時表明自己將不履行,利用該減輕損害規則,可以減輕損失。注意預期違約和不可抗力導致的不能履行合約是不同的,后者可以免除違約責任。2、不安抗辯權:《合同法》規定,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時,可以中止履行。當然應當通知對方,并在對方提供擔保后恢復履行。不安抗辯權可以保護那些對方喪失履約能力的當事人。但是,“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币蚨斏髯⒁庑畔⒌目煽啃浴?/p>

合同與風險管理范文2

關鍵詞: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管理合同主體的目標應該是降低合同風險、提高競爭力等,為此應該尋求一個有效的途徑來解決和避免合同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如何解決合同爭議、進行科學的合同管理,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問題。本文針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風險如何進行防范與控制作了一定的淺析。

一、什么叫合同管理風險

合同風險指的是人們對意外存在的危險進行辨識和評估,并且采取一定的措施和行動進行補救和處理。而合同風險則是指合同中存在的危險性進行控制,爭取將威脅和危險降到最小。合同風險存在于工程合同的各個方面,它指的是產生損失后果的不確定性,比如說合同的建立、簽訂、履行等都會涉及到風險問題。合同管理風險有些可以控制,有些卻不能控制。按風險產生的原因進行分類,它又被分為社會風險、政治風險、自然風險、技術風險。

合同的風險管理關系到工程的正常運行,一些建設工程的領導常常因為忽視了風險管理或是對風險管理的判斷錯誤,導致了工程無法進行下去,甚至遭受巨額損失。只有做好了合同的風險管理,才能避免許多不必要的損失。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如果不對建設工程的合同進行風險控制與管理,就會造成很多財務上或者技術上的問題,導致工程無法繼續進行下去。甚至出現巨額虧損等現象。因此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顯得尤為重要。只有做好了它,才有利于工程修建的順利進行。

工程建設行業是一個高危險行業,它涉及的資金很多,牽扯的范圍很廣,并且在修建的工程中很容易導致一些問題。如果出現了高危事故和風險,這就需要一個合理的工程合同管理體系。合同風險的表現形式有業主(甲方)違約,拖欠工程款的風險、先定價后成交的價格風險,履約過程中出現的變更風險等等。

三、合同出現風險的原因

(一)不可抗力因素,外部的經濟環境、市場的變化、政策的調整,甚至地震、海嘯、泥石流等自然災害都屬于不可抗力因素。2008年的金融危機和風波就導致了市場和經濟的動蕩,從而影響和波及到了各個行業。所以這些外部原因會不可避免的導致合同風險,如果預測到有風險會發生,就應該及時的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造成不良后果。

(二)公司內部因素,公司從業人員專業能力不高,或者是本身對工程合同的不了解,或者公司領導對合同風險的不重視,都有可能導致合同風險和隱患。

(三)沒有建立合理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一些工程建設公司對合同的重視程度似乎不夠。僅僅只是將它作為一個形式,沒有考慮到它的風險會對工程建設的進度造成脅迫。甚至沒有一個好的合同管理體系,沒有制定管理制度,也沒有相關的人員來協助管理。

(四)合同本身的不合理,一些合同沒有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來執行?;蛘吆贤锏囊恍l例存在不規范的現象,這就大大的增加了合同的風險性。所以,合同管理人員應該仔細的檢查合同的規范性與準確性,避免出現不公平條例或者不合法的地方。

四、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

(一)建立風險預警的制度是有效降低合同風險的途徑之一,因此,在合同進行審閱和簽訂的時候,就應該對合同內的風險進行評估。如果發現有風險隱患,應該果斷采取措施來防止與控制。風險預警就是在風險發生之前,讓人采取一定的方法來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防患于未然。不但要預防,還要及時進行反饋,以防止錯誤的再次發生。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合同管理人員的知識、技能、素質等都對合同的風險有一定的影響。缺乏對局勢的觀察,就不能及時的發現合同中的隱患和問題。或者發現了問題沒有上報領導,更沒有提出合理的建議,導致合同中的風險最后都成了大問題。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是要普及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知識,讓他們熟悉合同簽訂和變更、索賠程序,同時,管理人員還要具備工程管理、造價管理知識和實際運用能力。

(三)對合同進行仔細的檢查,防止合同中出現不規范、不合理的條例,甚至有些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如果發現了,要及時的采取措施。要把合同中每一條、報價、預算和核算的結果結合起來,每一個細微處都要檢查,包括蓋公章處,要在源頭上防止合同中出現不合理的現象。對合同風險進行預測與評價,只有預測了風險,才能更好的認識風險。要將目標規劃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一切依照實際來進行,盡量將風險和損失降到最小。

(四)實行風險轉移、中斷風險源、損失控制和風險回避的方法,進一步將這些決策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中,要記住風險管理的最大目的是讓實際損失降到最小。實際的投資不能超過計劃投資,實際的工期不能超過計劃工期,質量一定要達到預期的質量要求,這樣才能降低風險。

(五)通過保險或者保險轉移來進行風險管理,具體做法是為工程購買保險,從而降低自己的財務危機和其他危機。業主可以將會造成傷害和危險的部分轉移至建筑承包商,而建筑承包商可以通過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又將這一責任和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

(六)規范合同文本,將合同的文本統一,全部使用國家推薦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這樣才能保證合同的規范和整齊。另外,要嚴格管理印章,合同專用章要有專人來管理,合同中的免責條例要仔細的查看,避免合同簽訂后出現問題。

五、合同風險管理具有哪些好處

(一)對合同的風險進行分析,并且對合同中可能出現的一些問題進行控制,采取措施削弱它的力量,能夠最大程度上的使工程項目的成本預算更加合理,進度安排方面更加實際和可靠。

(二)使管理者能夠更好、更準確的認識風險,并且及時的制定更完備的應急計劃,減少風險對工程項目的影響,提高工程的效率和進度。

(三)提高領導者的風險管理水平,加強他們的風險意識,讓他們的決策變得更具有可行性和實際性,對風險采取相應的措施,爭取將損失降到最小。

(四)把執行合同上的條款時會發生的危險盡量降到最低,切實保護好自身的利益,避免出現工程糾紛案。萬一產生了糾紛,也要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六、總結與體會

所以,只有用科學和完善的管理方法來管理合同,才能保證工程合同的合理與全面。規劃、標準的合同才有利于工程順利的進行下去。所以,合同的風險管理和控制是很工程建設中很重要的一項工作。正常的履行了工程合同中的條例,才能夠使工程建設隊伍的權益得到保障和維護,并且最大限度的減少危險和問題,將風險降到最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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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與風險管理范文3

一、煤炭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分析

在煤炭企業的經營過程中,合同管理風險指在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利益損失或損害存在的可能性。風險貫穿于合同管理的整個過程,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各個方面,既存在合同自身產生的風險,也包括外部因素導致的法律風險,這些風險的存在嚴重制約著合同標的的實現,同樣也制約著煤炭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

(一)合同準備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策劃風險,主要體現在:合同策劃的目標與企業戰略目標或者業務目標不一致;故意規避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如將需要招標管理或需要較高級別領導審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標的金額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二是確定合同對象的風險,主要體現為:將不具備履約能力的對象確定為準合同對象;將具有履約能力的對象排除在準合同對象之外。三是談判風險,主要表現為:對合同標的、產品的數量與質量、技術標準、價款的確定與支付方式、履約期限、地點及方式、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爭議的解決方式和地點等涉及合同內容和條款的核心部分,乃至關鍵細節等忽略或做出不當的讓步,可能導致企業權益受損;對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要求之事項的忽略。

(二)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文本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內容和條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嚴密、不完整、不明確或表述不當,可能導致重大誤解等問題;合同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國家產業政策等。二是審核風險,主要表現為:合同審核人員未能發現合同文本中的內容和條款不當的風險;雖然發現了問題但未提出恰當正確的修訂意見的風險;合同起草人員沒有充分考慮合同審核人員提出的改進意見或建議,導致合同中的不當內容和條款未被糾正等。三是合同正式簽署風險,主要表現為:超越權限簽訂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當,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蓋了合同印章;簽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三)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

一是合同相對方履約能力降低或喪失的風險。在煤炭經營中,由于受到市場經濟形勢、政策法規、客觀環境的變化與影響,與其相關的合同相對方的履約能力是不斷變化的,往往會出現對方履約能力下降或者喪失的可能性,從而對煤炭企業的經營造成影響。二是合同變更或轉讓造成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應當變更合同內容或條款但未采取相應的變更行為;合同變更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變更行為不當或無效;合同轉讓行為未經原合同當事人和合同受讓人達成一致意見,使合同轉讓行為無效;合同轉讓未經相應的管理程序,導致合同轉讓行為不當或無效等。三是瑕疵履行帶來的風險。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市場、價格等因素會發生變化,但由于違約責任約定不明或責任較低,違約所獲得的利益大于違約責任的代價時,對方就可能降低履約質量或者直接違約,從而給合同履行帶來風險。

(四)合同履行后的風險

一是履約完畢后對合同相對方及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存在的風險。對合同相對方分析評價客觀真實的缺失,給以后合作埋下長期的法律隱患;在合同執行評價中未進行全面與重點相結合,造成評價失真。二是合同歸檔保管的風險。合同保管不善或丟失,涉及當事人在訴訟中可能面臨提供證據不充分不足、不能提供原始證據、非原件證明力不被采信等舉證風險,導致不利甚至敗訴的后果。

二、內部審計參與企業合同管理的責任

內部審計,作為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完善企業合同管理、控制風險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應該充分發揮這一優勢,積極參與企業合同管理,擔負以下具體責任:

(一)監督防范責任

內部審計通過參與合同談判、審核合同文本以及查閱合同履行結果,充分發揮其監督職能,分析判斷合同管理各個階段的風險,在準確及時識別合同管理風險的基礎上,堅持原則,反映問題,規避防范,扎實做好本職工作,擔負監督責任。

(二)總結評價責任

無論是管理審計還是經濟效益審計,內部審計都會圍繞著經濟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開展工作。對于煤炭企業合同風險的階段構成、形成原因、損失程度作出分析,根據不同風險嚴重程度逐級排序,為下一步的風險處理提供決策基礎。內部審計須加強自身人才隊伍建設,具備專業化系統化的評價方法,科學有效地擔負起風險評價的責任。

(三)咨詢服務責任

咨詢服務是現代企業內部審計的創新功能,也是內部審計轉型的重要方向。由于企業管理的最終目的是要對風險的相關因素采取措施,識別、化解和轉移風險,規避防范,分擔和降低風險損失的影響,合同管理風險的應對也同樣如此。煤炭企業內部審計應抓住這一轉型機遇,積極拓展企業內部咨詢服務業務,關注并參與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應對工作中,積極主動地在合同管理中提供幫助、健全管理,更好地履行咨詢服務責任。

三、內部審計參與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的路徑

(一)重大合同審計制度化

無論是煤炭生產企業還是煤炭貿易企業,其經濟活動大都以合同的形式予以體現和實現。重大合同涉及企業的戰略規劃、發展策略以及經濟效益,合同條款眾多、金額巨大,稍有異動就會對企業的發展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建立重大合同審計制度,內審部門既擔負起了監督的責任,也發揮了參謀的職能,能夠更好地實現內部審計由事后審查到事前預防的職能轉變。

(二)合同風險預警及時化

在對煤炭企業合同進行內部審計的過程中,當發現重要的合同風險比如合同主體不具備履約資格、合同相對方財務狀況不佳以及誠信缺失、合同個別條款變更后致使合同目標無法實現等情況,內部審計部門應按照審計制度及時提醒業務負責人及公司高級管理者,并在預警的同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應對方案,將損失降低到最小,以保障企業的經濟利益。

(三)合同風險總結常態化

合同與風險管理范文4

1.合同條款不規范、不完整

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經驗,未充分考慮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簽訂的合同條款不完整、內容不明確、甲乙雙方職責界定不清晰等,未將合同雙方的責、權、利關系全面表達清楚??赡軐е轮卮笳`解,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如:缺少工期拖延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條款或限額太高;缺少工期提前的獎勵條款;缺少對承包方權益的保護條款等。

2.合同條款不平等

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是隨著園林企業不斷增加,加上目前園林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致使業主在工程發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方身上。使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

3.違反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在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實質上這種合同是無效合同,在產生了合同糾紛后,造成的損失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體制

園林企業,特別是中小型園林企業合同管理力量薄弱,輕視施工合同管理,不重視合同管理體制建設,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合同管理工作。或者雖然建立了合同管理體制和合同管理機構,但是制度執行不力,在管理過程中出現不少問題,如: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超越權限簽訂合同;合同管理機制不健全,不按規定履行相關手續,缺少必要的合同審查和評估;合同印章管理不當,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蓋合同印章或簽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控制。

二、加強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已成為經濟活動正常、有序進行的依據。工程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涵蓋了合同策劃、簽訂、實施、風險管理、索賠及信息管理等多個方面。

1.合同準備階段

要深入調查發包人的資格、信譽、實力,特別是工程的資金到位情況。招標工程應在投標之前,對招標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確理解招標文件,把握發包人意圖和要求,詳細勘察現場,審查圖紙,復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條款,制定相應投標策略,以減少合同簽訂后的風險。

2.合同簽署階段

簽訂合同時,要根據園林工程的特點,選擇恰當的承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標準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招投標文件以及發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的意愿,做到合同條款完整、合同內容明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正式簽訂前應對合同進行嚴格的審查。應注意:合同的合法性,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的完整性,包括合同組成文件的完整和合同條款的完整,是否采用了標準合同文本,與標準合同文本對照有無差異;責權利的對等性,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對等;預計合同實施結果,合同實施后會有什么后果,未履行合同的法律責任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3.合同履行階段

在合同簽訂后,應對項目相關人員進行合同交底,使相關人員熟悉合同簽訂的背景、條件、合同主要內容、各種規定、合同各方的合同責任、義務和權力范圍、合同存在的風險和履行中應注意的問題、各種行為的法律后果,提高相關人員合同管理的意識,為合同順利履行打好基礎。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日常工作有序地進行,使合同履行處于受控狀態,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加強合同變更管理。合同變更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因此對合同變更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合同管理人員應記錄、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種文件,如圖紙、各種計劃、技術說明、規范和業主的變更指令,并對變更部分的內容進行審查和分析。經常檢查與業主往來的各種工程文件、記錄、指示、信件等資料,以確認它們對合同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作為工程變更調整工期、索賠費用的基本依據。

三、加強合同風險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制

企業在建立合同管理機構的同時,還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套合理、完善、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管理組織、程序以及合同起草、談判、審查、簽訂、履行等每一環節做出明確規定。

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合同管理人員首先應是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時還必須熟練掌握和運用相關法律、法規,精通合同業務和工程索賠管理。企業應重點培養堅持原則、知識面廣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合同管理工作。在人才選拔上,可以選擇本單位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公開招聘和競爭上崗的方式;在使用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把優秀人才放在合同管理崗位上。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或選送到有關院校深造。

3.加強合同評審工作

在投標之前應就招標文件所附合同條款進行評審,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在招標答疑時予以解決,避免盲目投標,給中標后的合同談判制造障礙。工程中標后在合同談判時,要根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書的內容用專用條款來明確風險范圍。范圍越明確越詳盡,企業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承擔的意外風險就越小。

4.投標報價策略

在投標報價中應根據風險大小、發生的概率考慮風險費用,風險大、發生概率高,風險費用相應越高。但是,風險費用必須有一個合理的幅度,對于承包方來說,風險費用不宜定得過高,定得過高必然會提高投標價格,從而降低投標報價的競爭力。因此,要結合企業的技術水平、管理水平,通過研究競爭對手和其他相關資料來確定風險費用的幅度。

5.合同談判

合同雙方都希望所簽合同對自己有利,盡量少承擔風險,但是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作為承包方,應該充分考慮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并通過談判把這些因素體現在合同中,完善合同條款以減少風險。

6.施工中采用的措施

合同與風險管理范文5

關鍵詞:建筑工程 合同管理 風險控制

在建筑建設組織過程中,在法律環境內,圍繞建設工程合同的一系列行為,按照施工合同,建造師是管理團隊核心,需具備較強合同管理能力,掌握建設工程法律與法規,保證工程管理按照法律程序進行,確保承包商的合法權益。隨著我國建筑市場國際化發展,承包商不僅面對國內激烈競爭,需考慮國際層面競爭。筆者根據自身多年的從業經驗,分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風險控制要素,旨在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重要性

對于合同管理概念,它是一種權責利的規定,利用程序性條款內容,制定雙方工作程序,限制雙方不法行為,利用責任條款形式,分析雙方工期與造價責任。若發生建筑行為問題,例如,地質勘查異于勘查報告,發生設計變更時,設計單位不能及時出圖,建筑業主的特殊施工隊進度較為滯后,供應商提供設備、材料檢測不合格等問題,根據合同相關條款,可給予相關處理。通過合同管理,能明確合同可操作性,防止雙方深陷矛盾糾紛中,當建筑材料、建筑設備出現不合格問題時,根據相關條款,可給予相應處理。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職能要點

首先,針對工程項目管理,必須以合同管理為起點,仔細分析項目合同,進而控制整個建筑項目的管理。

其次,合同管理的工作過程、管理職能。合同管理由合同“分析—資料—網絡—實施控制—索賠管理”等所構成,形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網絡化、子系統化。

第三,加強合同管理,實現管理職能。例如,工程計劃管理、項目成本管理、建筑信息管理、組織計劃管理等,它們之間具有密切聯系,該類聯系即可作為工作流程,解決工作的順序關系,也可作為信息流,進行信息流通、信息處理。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風險因素

建筑工程具有規模大、工期長、材料設備消耗大、產品固定、施工生產流動性強、受自然條件、地質條件和社會環境因素影響大等特點。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建筑合同管理中風險因素主要包含客觀因素與主觀因素。

首先,客觀風險。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客觀性風險是由合同條件與法律法規確定,風險責任由合同雙方共同承擔,是無法回避的,當合同形成之后通常無法改變。實施清單報價時,建筑商中標之后,綜合單價的建筑企業無法改變,只能根據合同條件內容,承擔一定的市場價格風險。

其次,主觀風險。這種風險主要是人為因素所致,利用人為因素也可規避合同風險,國內大多數建筑合同中,業主通過競爭地位、起草合同條款形式,以苛刻條件形式,在合同條款中隱含風險,有些承包商著急承攬工程,不注意自身權利,使得合同簽訂呈不平等狀態,合同簽訂具有隨意性、盲目性特點。同時,某些承包商受到業主限制,合同平等性原則難以體現,進而增加了合同風險性。

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風險控制對策

首先,樹立利益原則,重視合同管理重要性,強化合同作用認識。簽訂建筑合同時,合同經辦人必須全面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對于合同的質量、違約責任、計量、支付、變更處理、合同期限等內容,必須明確表述與解釋,嚴格合同可操作性、嚴密性,避免發生歧義。另外,簽訂建筑合同時,應提倡利益指導原則。在法律上,合同雙方處于平等地位,承包商簽訂“平等互惠”條款,以利于承包商降低合同風險。同時,承包商可勸服業主,修訂部分嚴重苛刻性、不合理的合同條款,以提高承包商權益,通過對比、平衡合同雙方的權責關系,盡可能降低單方面、苛刻性與約束性的合同條款。

其次,清晰風險責任意識,轉移、限制合同風險,合理安排合同策略。針對承包商而言,在合體管理中,必須善于轉移、限制風險,力求合理分配風險,當業主處于何種情況時,需認真分析免除責任條款,對于業主請求的免責條款,應仔細考慮后再接受。不然,在合同履行期限內,業主極可能引用合同依據,拒絕補償承包商損失,利用免責條款推卸責任,給承包商帶來重大損失。所以,針對業主風險條款,必須明確、具體規定合同責任。

第三,堅決簽訂“書面式”合同,在合同簽訂、實施過程中,不能相信口頭承諾,拒絕口頭保證,合同管理時,必須做到“少說多寫”,注重“一字千金”,經過雙方商討之后,再確定合同結果,只有將對方承諾“寫”入合同,并經過雙方簽字署名之后,才可算合同確定。

第四,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保證合同管理質量。針對大型、中型的建筑合同,通常均由業主起草,聘請專業法律專家、咨詢顧問進行合同起草,合同中可能隱含了許多對承包商不利的風險責任條款,甚至反索賠條款。所以,針對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與能力,掌握合同簽訂、合同索賠、合同變更的相關程序,具備造價管理與施工管理能力,方可確保合同談判過程中,雙方處于智力均衡與信息對稱狀況,進而提升風險合同管理能力。

第五,選擇多樣化措施,實現風險轉移。風險轉移主要呈現保險與索賠、擔保與聯營等方面。保險作為風險轉移的重要方法,是風險風險里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一般由建筑工程與安裝工程的所有險,第三方責任險等。同時,針對合同管理可能發生的不可預測風險,通過索賠方式,承包人可給予合理轉移。另外,利用分包、聯營等方式,分包單位可承擔部分風險。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建筑市場作為發包方市場,建筑公司承擔承包方角色,處于被動地位,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受到社會、自然條件的制約,隨時可能發生各種風險,同時因不確定性、客觀存在性,施工合同必須強化合同管理,只有熟悉和掌握這些法律法規,才能加強用法律保護自己利益的意識,依法控制工程風險,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風險管理意識,有效控制合同管理風險,防止建筑工程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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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俚.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和風險控制探討[J].中國電子商務,2012,(16):249-249.

合同與風險管理范文6

本文首先根據不同的劃分方法,將合同管理風險劃分為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內部管理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并詳細說明了各種風險的具體概念。然后從外部環境因素、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因素、合同管理制度因素、人員素質因素四個方面入手,說明了造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的各種原因。最后提出了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簽訂完善的合同、簽訂完善的合同、評估合同風險、轉移合同管理風險這五項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

關鍵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

1引言

建設工程是一個大且復雜的項目,它的建設周期長,而且涉及到多個市場經濟主體。各經濟主體之間容易為了獲取更大化的自身利益而發生矛盾糾紛,而合同是聯系各經濟主體的重要紐帶,能夠較好地約束各經濟主體的行為,也能權衡和保障各各經濟主體的權益。做好合同的風險管理可以化解各經濟主體的矛盾糾紛,使得建設工程項目可以順利開展,還可以有效預測風險,采取相應的措施來防范風險,可以有效保障各經濟主體的權益。

2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2.1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

根據風險防范和控制等級,可將合同管理風險分為可控風險和不可控風險??煽仫L險是指在管理合同時,對流程進行管理,對風險進行評價,對風險評估結果進行執行,對合同爭議進行解決等,即盡可能地規避或者降低風險。不可控風險是在宏觀環境下,即受經濟、法律法規、政策、政治、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的影響,導致不能正常地確立、執行合同。

2.2內部管理分險和外部環境風險

根據風險防范控制范圍,可將合同管理風險分為內部管理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內部管理風險是在不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不到位的監督、不規范的流程管理、素質較低的參與人員等因素的影響下,在合同簽訂、履行、變更或轉移、解除過程中存在著導致企業經營決策失誤或帶來巨大損失的風險。外部環境風險是在合同對方財務狀況不佳、不正當競爭以及信用等級較低等因素的影響下,存在著違約或蓄意欺詐導致合同管理風險。

2.3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

根據風險防范控制的責任,可將合同管理風險分為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直接管理風險是在合同評審、履約、變更或轉移方面的不規范管理、不健全制度機制、不到位監督等因素的影響下,在企業直接參與合同管理的全過程中存在著直接風險。間接管理風險是在合同中的聯合體成員、分包方和第三方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下,在企業間接參與合同管理的全過程中存在著管理風險。

3造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的原因

3.1外部環境因素

國際經濟動蕩、國家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發生等這些外部環境因素,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了不可控制的風險。因此開發商在開始建設工程項目之前,要對國際形勢以及社會環境及時做出準確的分析和評估,盡最大的可能把開發風險降到最低。但是,通過合同管理卻無法對這類由外部環境引起的問題做出有效的控制措施。

3.2風險防范與控制意識因素

在合同管理過程中對合同的風險認識不足,也不夠重視,因此缺少必要的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這也導致了合同中經常會出現權責不平衡的情況,使建設工程合同的承包方在苛刻的條件下,被動地承擔質量、付款、索賠等多種風險。有一些建設工程項目是在開工后再補簽合同,這也會造成較大的風險。

3.3合同管理制度因素

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評審制度、成本核定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結算管理制度等。沒有建立健全相應的合同管理制度,那么合同管理工作就會不到位,合同管理風險系數就會隨著大幅度增加。違約、偷工減料、拖欠建設工程款等事件也會隨著發生。一旦出現事故,責任劃分也會不清楚。這些都會嚴重影響工程項目的開展,最終損害企業的利益。

3.4人員素質因素

建設工程項目公司的負責人和合同管理的有關部門不熟悉也不重視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對合同相關的法律意識也比較淡薄,因此沒有設置專門的職工對合同進行整理管理,也沒有建立健全相應的合同管理機制,從而使合同的風險性增大。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

4.1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能既具有服務性,還具有監督性。在建設工程合同談判之前,承包人應該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來負責訂閱、監督、管理、控制合同。合同管理機構的職員應該包括項目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管理人員、法律顧問。在合同簽訂之前,要詳細了解審核合作對象;訂立合同時要表達清楚、用詞準確,避免產生歧義;合同簽訂應該采用書面的形式。

4.2簽訂完善的合同

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嚴格履行各自法律責任的重要依據。在施工前,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要在平等自主、公開透明的環境下進行合同洽談,對合同中的各項條款進行商議,避免遺漏相關條款,保證合同的完整性,這樣可以減少和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從而能夠平衡好雙方各自的利益。在合同商榷時,承包人應該從風險分析與風險管理的角度研究每一個條款,要在合同中限制自身承擔過多的風險,并盡可能地轉移風險。認真研究合同規定的條款,做到心中有數,使得雙方能夠合理分配風險。

4.3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因為擬訂和管理合同的相關工作都是由合同管理人員來完成的,所以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十分有必要的。要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普及合同法制教育,讓他們熟悉合同概念和掌握合同管理相關的知識,使他們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并能夠及時應對和處理突發狀況。還要培養合同管理人員對國家政策法規和國際經濟變化趨勢的了解,并讓他們掌握信息化的科學技術,如微機信息系統。并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監督考核,確保其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這樣才能擬定出最合理合法的條款,并能有力防范和降低合同管理的風險。

4.4評估合同風險

在合同簽訂之前,要對建設工程項目整體風險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來決定是否簽署合同。在合同簽訂時,要對合同條款仔細查看,一旦發現超出企業承受和控制范圍的風險隱患,雙方要第一時間進行溝通協商,制定出合理的解決方案。若是遇到實在解決不了的并會對建設工程造成嚴重影響的問題,應該及時采取相應的有效的措施或者直接中斷,盡可能地把風險降到最低。

4.5轉移合同管理風險

企業可以通過購買商業保險來轉移合同管理風險。若是日后出現了風險問題,則可以將企業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使企業可以正常運行,建筑工程項目也可以有序地開展。一旦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發生違約或建設施工中的技術問題等風險時,將會導致建設工程項目發生事故或者中斷擱置。如果企業早期購買了商業保險,可以將受到的部分損失和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身上,避免可能遇到的企業資金危機和合同管理風險危機。

5結論

綜上所述,企業應該加大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并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使其能夠熟悉相關的國家政策法規和國際經濟發展趨勢,熟練掌握合同管理的相關知識和技術,做好合同管理風險的評估和預防工作,及時轉移合同管理風險,減少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管理風險,從而保證建設工程項目可以順利開展,使企業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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