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留守兒童行為失常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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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留守兒童行為失常初探

摘要:近段時間,未成年人犯罪現象逐漸增多,犯罪者年齡逐漸降低,集中在十一二歲。對比以前的青少年犯罪現象,很多犯罪者大多是留守兒童,父母缺失其幼年時期的成長,成長環境復雜。

關鍵詞:留守兒童;0~14歲的成長;父母的缺位;行為失常

近年來,留守兒童問題不斷增多,并且向低齡、影響惡劣方向發展。近段時間內突發幾起低齡兒童殺害親人案件,都是常年缺乏父母約束的留守兒童在面對大人的嚴厲管教時心生殺意,并且在作案時表現出超過年齡段人該有的冷靜。幾起案件間隔不足一個月,犯罪者年齡之小,讓人細思極恐。

一、行為失常的影響因素

(一)父母缺位的影響

全國留守兒童超過2300萬,在成長過程中心理發育不健全,是留守兒童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并且不太容易被覺察,但對孩子的一生有很大的影響。6~12歲是兒童在一般領域、學業領域、日常領域、社會領域、道德領域中自我決斷、自我行動、自我負責形成的重要階段。據調查,這階段中學業領域的自立相對較高,道德領域、社會領域的自我決斷、自我行動、自我負責相對欠缺,也正是兒童需要父母對其教導的階段。而留守兒童在這個過程中父母的缺失會造成很多問題。1.缺乏愛心。留守兒童幼年就離開父母,雖由直系親屬撫養,但與父母無法時常見面,父母的關愛嚴重缺乏,兒童的情感也無法得到正常表達。長此以往產生無助感,進而變得孤僻,在同齡人中不合群,和父母產生代溝、隔閡,對父母的概念陌生,長大后對自己社會中的定位產生偏差,難以適應社會。2015年6月10日下午五點多,在湖南省衡陽市衡陽縣一個名為界牌的小鎮上,女孩湯某倒在離學校不足一千米的山坡草叢中,當場死亡,兇手是鎮上12歲的留守女孩陳某,而湯幾乎是她整個童年唯一的朋友。2.行為偏差。留守兒童行為上的偏差,父母無法及時糾正。據調查,6~12歲是一個人性格形成的重要階段,也是三觀形成的一個重要時期,父母的作用十分重要。父母作用的缺失,會導致孩子人格不全,以至于步入成年社會后,不能順利融入社會,融洽地與他人溝通,甚至對社會安定和諧產生威脅。3.情感的缺失。留守兒童往往大都是由爺爺奶奶等直系親屬撫養。來自隔代的愛大多是物質上的給予。親情的陪伴是孩子成長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留守兒童大都處于可塑階段,對很多事物有自己看法,在成長過程中也面臨許多問題和壓力,需要有人傾聽心聲,需要親人開導。但是留守兒童父母常年外出,缺乏與孩子面對面的溝通,不能及時傾聽孩子心聲,給予孩子更多的關心,有些父母多年與孩子不曾見面,使孩子親情淡漠。前面所講陳某殺害湯某事件起因僅僅是玩伴跟母親告狀,導致陳某被脾氣暴躁的爺爺懲罰。陳某認為好友背叛了自己,這讓這個從小孤僻怕生、不愛說話,幼年就沒了母親庇護的她,沒有途徑表達自己心里的委屈,或許在她的認知世界里殺死對方是唯一的解決辦法。通過后來走訪了解到,在校期間老師也曾經試圖打開陳某的內心,但是直到案發時也沒能奏效。

(二)教育方式造成的影響

留守兒童父母常年在外,平時缺少溝通交流,見面機會少,偶爾回家發現孩子有惡習,一般就是拳腳相向,本來留守兒童的父母親情就缺失,習以為常的習慣突然被制止并被暴力教育,使孩子與父母更加疏遠。有一份關于兒童家庭教育問題的測驗調查問卷,“當父母打你的時候,你心里在想什么”選項A.改B.怕C.恨,設計者的想法是:若有50%的兒童在父母打自己的時候,心里想“我再也不犯了,一定改”,那么,“打”這一教育手法就可以保留,但是800份調查問卷,選“改”這一項是0,選“怕”是40%,選“恨”是60%??梢?,用打罵的方式來懲罰孩子,只能幫助他們產生更強烈的反抗意識。并且,現在的孩子接觸復雜的社會環境,比父母更頑強,更有耐心,辦法更多、心思更多!父母越是打罵懲罰,他就越報復,以暴制暴的后果可能就是孩子對父母“痛下毒手”!

(三)學校教育的影響

學校是青少年社會化的主要場所,是從家庭走向社會,加快個人社會化的重要場所。留守兒童尤其是個別男生在日常生活學習中,很難約束自己行為,經常違反校規校紀,又缺乏家庭教育的有效配合,學校、老師也經常感到力不從心。學校教育中,學校更看重學生的成績,存在重才輕德的現象,留守兒童學習的自覺性相較其他學生較差。缺乏家長監督,留守兒童學習成績較差。為了保證班級的正常教學,在不影響班級成績的情況下,老師大多會選擇放任自流。在學校學業狀況的不良,導致留守兒童輟學、退學,與學校的聯系減弱,反之與不良伙伴關系就得到增強,這就更容易使留守兒童感染不良習慣。留守兒童特殊的成長經歷本來應該得到學校更多的關注,但是因為當前的教育方式,重視教育結果和部分教育者素質欠佳的原因,留守兒童被當作負擔,放任自流,使留守兒童喪失了在學校完善人格的機會。鄉鎮是留守兒童相對比較聚集的區域,多數鄉鎮教育資源匱乏,無論在師資軟實力還是設備硬件上都不能給留守兒童學習、心理健康上保障。

(四)社區支持系統不完善

目前,中國留守兒童大多集中在鄉鎮。當學校對其“放任自流”后,其他學生家長擔心會把自己小孩帶壞,不讓孩子與之接觸。人為的隔離,使留守兒童被邊緣化,長此以往,被貼上“壞學生”標簽的留守兒童只好對被貼上的標簽的身份作出行為回應。同伴群體是由一些年齡、興趣、愛好、態度、價值觀、社會地位等方面較為接近的人所組成的一種非正式初級群體,在頻繁的交往聚集中,彼此有著很大的影響。網吧、游戲廳成了被邊緣化的留守兒童聚集地,他們情況相似、成長經歷相同,他們通過網絡游戲、QQ等宣泄自己情緒,擺脫孤獨,獲得更多的認同感。在這樣的環境中,留守兒童之間建立的情感關系在他們認知里是超過親子關系和師生關系的。在這樣的關系群體中,留守兒童感覺到安全,但是在具有諸多暴力元素的網絡游戲和網絡媒體暴力事件交織的網吧環境中,他們容易對暴力亞文化產生依賴,形成“習慣性思維”,當他們感覺受到威脅時就會效仿,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來進行自我防御,形成防御機制。

二、緩解留守兒童問題

(一)減少父母和子女分離

留守兒童數量龐大的原因是農村的收入不高,收入來源單一。城市的快速發展也需要更多的建設者,各行各業對人力的需求量極大。加之多數農村家庭不止撫養一個孩子,經濟壓力大,所以選擇背井離鄉外出務工。在健全保障機制的同時,應該加強農村的發展,減少農村人口不斷流向城市,加快農村的工業化,進而加快農村的城鎮化,政府加強對回鄉創業者提供更好的平臺,因地制宜,結合自身特點發展,增加鄉鎮就業崗位。如果父母就近工作,增加和子女的溝通交流,了解子女的思想狀況,對子女所產生的問題能及時糾正,那么留守兒童問題會得到很好的解決。

(二)增強教育資源的公平性

一部分外出務工的父母會考慮把孩子帶在身邊,小孩在居住地所在片區讀書,接受質量較高的教育。但是大部分人從事的是體力工作或在工廠上班,居住條件并不是很好,把小孩帶在身邊無法照顧,在經濟上也是不小的壓力。很多外出務工父母就不愿意把小孩帶在身邊,想的是自己生活差一點多寄點錢回家,至少在經濟上讓子女過得好一點。另一方面異地讀書的學生,雖然現在義務教育年限里異地就讀辦理相關手續即可,但是在中考、高考這樣的關鍵點,異地讀書的學生只有回所在戶籍地參考,所以大部分把孩子帶在身邊的父母一兩年后又會把小孩送回老家。面對課本教材的不同,各地教育水平、深淺的差異,回戶籍地學習、考試的絕大多數學生未必適應,授課教師對插班生也會有偏見,因此,留守兒童群體數量依然龐大。

(三)加強普法教育

留守兒童的教育是讓老師和監護人“頭疼”問題,學校教育在留守兒童思想道德、社會規則、日常學習等起著主渠道作用,各地派出所等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留守兒童或者留守兒童相對多的學校、社區、村的普法教育,增強兒童、青少年對犯罪懲罰、代價的認識,對思想上、行為上對有“越軌”傾向的留守兒童及時警示,必要時組織部分行為過激的留守兒童身臨其境地感受監獄生活、與真正“罪犯”進行零距離接觸?,F行的《刑法》第十七條規定,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分三個階段,將“已滿14周歲”作為追究刑事責任和適用刑罰的起始點,即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任何危害社會的行為,不管危害后果的嚴重程度,情節惡劣程度,都不認為是犯罪,排除了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實施嚴重危害社會行為構成犯罪從而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以后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犯罪都不予計較,有監護人進行民事賠償和監管,有必要時政府機構進行監管。未成年殺母案中的吳某正是因為未滿14周歲,而被釋放,當地教育局建議讓吳某換個學校就讀并進行心理輔導。

(四)建立社區支撐系

留守兒童本應受到更多的關注,但是在學校、社區,留守兒童實則是被忽視的群體,社區應該因地制宜,讓留守兒童融入社區,被更多的家長理解、接納。對“越軌”行為較為嚴重,如出現犯罪行為的留守兒童,可以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國外相對成熟的制度、辦法加以教育。比如日本的少年院。針對青少年犯罪行為、年齡、性別智力程度劃分等級,集中進行管理,其中包括了觸犯刑法但未成年人員,和我們的少管所有所不同,少年院更傾向實施矯正教育,讓有“污點”的少年更好地適應社會,個別少年院能達到1:1的比例,即1個少年犯配1個管理人員,并且和管理者及其家人生活在一起,就是為了讓這部分孩子能有正常的生活環境,更好地融入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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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杰軒 單位:西南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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