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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審計范文1
一、風險導向審計相關理論發展
審計模式的發展共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詳細審閱財務報表和憑證,核實賬表關系的賬項基礎審計;二是根據內部控制評價進行實質性測試的制度基礎審計;三是根據全面的風險評估制定審計策略,使用分析程序作為輔助,對審計風險進行控制的風險導向審計。1933年,美國做出審計人員有舉證的法律責任的規定,頒布了《證券法》,法律風險的日益增高催生了風險導向型審計的誕生。蒙哥馬利審計學(第八版)在1957年首次將風險引入審計程序的設計過程,這是審計風險與方法研究的融合。上世紀60年代之后,資本市場的審計失敗案例不斷增加,公司管理層發生舞弊的案件層出不窮,風險導向審計更多地開始強調對風險的分析。
關于審計風險模型的描述最早是在1981年的美國第39號審計準則中涉及的。在1983年,美國注協最早提出了風險導向審計,認為審計風險是由檢查、控制、固有風險構成的。2001年,Wallage和Elilifen以畢馬威的一個商業銀行客戶作為研究對象,分析了項目小組的審計人員組成、項目管理情況、審計風險評估過程、審計證據的收集和整理,得出了現階段風險評估時會更注重被審單位的經營戰略和風險,審計過程更多地考慮行業化、專業化的結論。2002年,審計風險委員會成立,開會討論了新的審計風險模型。2001年10月,國際審計準則出新,規定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該做出更加深入的風險評估,將審計風險模型中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放在一起,稱之為重大錯報風險。
我國對于風險導向審計的研究開始得比較晚,在21世紀前后才開展。1994—1999年頒布的35項以及2012年修訂的多項準則中都有風險導向審計相關的要求。我國2006年了推行風險導向審計的新的審計準則,這是一個技術方法的重大創新。安曉蓉(2010)指出,風險審計的指導思想是強調經營戰略的戰略觀。風險導向審計與前兩個階段的審計模式的區別在于,需要更多的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判斷來判斷、降低重大錯報風險;需要對被審計的企業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來確定風險因素、評估風險的等級;審計策略的制定、審計程序的實施都是以風險水平的評價結果為基礎的。鄭子遠(2011)指出,經營風險是風險導向審計的重點,通過風險分析來確定審計重點,會改善原有的審計模式只評估內控而不考慮環境因素對財務報表的影響的缺陷。
楊欣、田蓉(2011)根據實習經驗和研究分析得出,風險導向審計的施行存在很多不足:審計項目相關的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能力水平不夠高,對于風險審計的相關方法缺乏了解應用;被審計的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完整;事務所缺乏相關行業或公司的數據資料統計信息;審計法規不完善導致風險審計缺乏應用指導;審計工作的輔助軟件不能將風險評估的相關因素很好地聯系在一起,電子版的制式底稿不能很好地應用于審計工作,增加了人工導入數據的繁瑣操作,降低了審計效率等。
風險導向審計需要審計工作人員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被審單位的情況、制定相對應的審計程序。羅星(2013)研究了審計人員的職業謹慎相關的問題,風險導向審計運用的風評方法多種多樣,審計程序需要審計人員主觀的根據風評結果進行設計,重大錯報的評判需要注冊會計師有一些經驗判斷的因素,這些都要求,審計人員要有一定的職業謹慎性才能夠很好地實現。施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需要被審計的企業具備全面風險管理的意識和能力。方敏(2014)在研究中指出,風險導向審計應該以分析模型為基礎,對企業日常的經營進行分析和評估。企業的全面風險管理需要明確一個清晰的思路,對風險的偏好程度和承受能力都應該有一些限定水平,對于公司層面的風險因素進行有效的辨別,定時對公司的全面風險管理系統檢測評估,及時發現問題。
二、審計風險模型相關研究
為了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在實踐過程中總結經驗提出了有關審計證據的三方印證理論、經營風險的計量程序等觀點。在具體的業務操作過程中,風險評估很容易被形式化,忽略報表、認定層次的影響,從而導致審計過程的不連貫,不能有針對性地進行測試程序,難以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陳雪梅、石勇(2010)利用層次分析、德爾菲、模糊數學相結合的方法,將風險元素拆分成目標層、準則層以及方案層3個層次,結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對風險量化評價。重大錯報風險的概念提出之后,部分事務所不能完全執行2006版準則中規定的相關內容,依舊按照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風險類別進行認定。郭巧玲(2011)研究了事務所進行重大錯報風險評估的相關問題,總結出了注會在對重大錯報風險進行評估的實際操作中面臨的操作問題:綜合評價重大錯報風險需要考慮的因素更為復雜,操作難度加大;重大錯報風險(單個因素)比控制和固有風險(兩個因素)評價的結果可比性降低,注會的職業素質高低不一,評價結果客觀性降低。
隨著風險評估的方法不斷發展,數學知識和統計學知識也被運用到風險量化評價的領域之中,提升了評估的科學性。模糊綜合評價法得出的評價結果較分析性審核法、風險因素分析法得出的結論更為公允、精確。王風華、梁星(2012)根據模糊綜
合評價的方法,建立數學模型,通過對風險因素的區分,再進一步判斷因素的權重,劃分不同的重要性等級,解決了審計風險的模糊性問題。米寧(2014)在研究中總結出,風險導向審計有內容的廣泛性、風險性、建設性、客觀性、獨立性、合法性以及真實性等特點。作者總結了關于風險評估的方法,包括定性的方法和定量的方法。其中,定性的評估方法包括分析性復核的方法、德爾菲(專家意見)法、故障樹分析法(FTA)、內部控制評價法;定量的分析方法包括模糊層次綜合評價法(FAHP)、模糊綜合評價法(FCE)、數據包絡分析(DEA)、神經網絡分析法、灰色關聯分析法等。董麗虹(2014)指出,根據目標對風險進行識別,梳理風險點、類型、環節等,利用概率論的相關知識,將標準差作為測量指標的方法可以使風險評估的結果更為可靠。作者以概率作為出發點,對于風險因素的權重進行重新評估,同時根據審計經驗進行修正,得出更為貼切的評估結果。 三、高新技術審計相關研究
高新企業對我國經濟轉型有重要的推動作用,政府的扶持會推動企業研發的積極性,推動企業研發更多的附加值比較高的高新技術產品和服務。在這良好的社會背景下,財政部發現,高新認定的虛假情況也時有發生。徐勇慧(2010)對收入的專項審計進行了研究,發現企業將改造的傳統項目工藝生產的產品歸類于高新技術產品,計入高新收入;某些企業對于有混合銷售(高新與非高新產品搭配銷售)行為,在進行高新收入核算的時候沒有扣除非高新產品的收入額。戴立波(2013)在研究高新企業的審計情況的文章中指出,高新收入的技術領域認定比較困難,企業的收入賬戶未按照申報要求設置明確的明細賬,研發項目的費用核算存在很大的人為操作的空間和可能性,對于研發費用的審計不夠深入具體等情況。
楊建安(2011)指出,2009年審計署對高新企業稅收的抽查結果令人吃驚,116家被抽查的企業有85家不符合要求。有些高新企業因為沒有進行有效的研發,沒有自主知識產權,研發費用的比例沒有符合《辦法》的規定,從而造成申請失敗或者復核失敗?!掇k法》對于企業僥幸通過認定、逃避繳稅的行為起到了抑制作用。陳素珍(2012)對高新企業的特點進行分析,得出研發項目成果有先進性、無形資產比例較大、市場風險大、同業競爭比較激烈、經費審計流程比較復雜等結論。韓麗娜(2013)總結出,針對高新企業的審計,我們應該有應對措施:審計時要關注宏觀政策的側重點、相關行業情況,確定產品是否符合高新產品的規定和要求;獲取投資活動相關的信息,查閱研發項目有關的儀器設備的折舊是否正確地歸入研發費用科目;獲取研發人員的分布信息,判斷研發人員的工資歸集情況是否正確,判斷外部單位接受委托開發的研發項目相關的費用是否剔除;獲取相關批復、記錄、資格性文件,以審核研發項目的步驟完整;借助專業人員的意見,核定知識產權的核心程度,規避風險。熊玉婷(2014)研究了在風險投資項目中,高新企業的管理層舞弊的相關問題,概括了舞弊的相關理論、風險投資項目的相關審計方法。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產品有很高的科技含量、生命周期比較短;企業所處的產業競爭都比較激烈、風險比較大。高新技術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和內容相對比較復雜,產品的附加值比較高,存貨的保值能力較弱。
喬文暢(2015)對研發項目核算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做出了分析,對研發費用的高效管理提出了一些意見:相關企業要以良好的內部管理制度作為支撐,財務部門和研發部門要進行聯合性的管理,對項目的每一個環節都應進行嚴格細致的管控,及早發現與預算的差異,及時進行調整。
高新技術企業審計范文2
一、企業自我評價報告
(一)企業基本情況。
(二)企業科技創新、高新技術特征總結。
(三)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
(四)對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自我評價。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中主要產品的核心技術,并闡述其與知識產權、技術領域的關聯性。各技術領域如涉及軟件開發及技術服務的企業需提供相應軟件著作權對應軟件產品的運行界面截圖。
(六)企業總收入的構成情況說明。
以上材料須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568948158@qq.com。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網絡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企業依法成立證明材料
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特殊行業的需提供經營行政許可證。
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知識產權證書、專利說明頁、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企業自主研發獲得授權的知識產權可直接附證書復印件、專利說明頁,通過受讓、受贈或并購等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還必須增加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備案證明。
科研項目立項證明
按照立項時間的先后順序,已驗收結題項目需附驗收結題報告,以單個項目為單元進行立項證明和驗收結題報告等資料的歸集整理。
科技成果轉化
附企業成果轉化匯總表(表2),按照匯總表的順序逐次對每一項成果的轉化情況簡要進行說明,同時提供與之對應的該項成果的證明材料和轉化的證明材料。
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
包括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并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明確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四項指標順序提供材料。
八、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
具體文字說明,并附相關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九、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填寫《企業職工情況表》(表3),并提供相應人員的社保繳費憑證。
十、專項審計報告或專項鑒證報告
經具有資質并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同時需提供中介機構資質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營業執照副本、執業資格證、至少6個在冊職工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2018、2019、2020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年檢公告,在職人員花名冊等;企業與中介簽訂合作協議時應要求中介機構作出符合相應資質要求的承諾)。
十一、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
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并提供中介機構的資質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執業證書、至少2個在冊職工注冊會計師資格證)。
十二、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包括主表A表及附表。
十三、企業網絡申請材料上傳附件清單
(一)知識產權
1、知識產權證書(已發放)及最近一次繳費證明,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等;
2、相關專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通過轉讓、受贈、并購獲得的知識產權)、協議和備案證明等;
3、Ⅱ類知識產權未重復使用聲明等其他證明材料。
4、軟件著作權對應的軟件產品運行界面截圖展示。
(二)人力資源
包括: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企業人員花名冊(含人力資源情況表的所有內容)等。
(三)企業研究開發活動
包括:科技項目立項報告,結題報告或驗收報告,委托開發或合作開發協議。
(四)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
1、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產品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用戶使用報告、銷售發票等。
2、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其與技術領域的關聯性及對應知識產權對其的支撐作用說明。
(五)科技成果轉化
1、科技成果證明材料,已關聯的IP無需提供。
2、無關聯IP的科技成果證明,科技成果評價報告、經登記的科技成果、經備案含技術指標的企業標準,有技術指標的技術規程、軟件測評報告等。
3、轉化結果證明材料,包含以下內容:
(1)合同、發票、客戶驗收報告等材料;
(2)新產品:新產品證書、生產批文(藥類的)、銷售合同、訂單、銷售發票、檢測報告、企業標準等一種或多種材料;
(3)新設備:設備說明書、設備備案文件、發票等;
(4)新技術應用:多個使用單位的推廣應用證明、解決產品性能質量或生產效率問題情況等;
(5)樣品/樣機:檢測報告、毒理報告、用戶報告、說明書等。
(六)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管理組織
1、《研發項目管理制度》、《研發費用財務管理制度》、研發費用輔助臺賬等。
2、企業研發機構建立證明材料、研發設備清單、產學研合作協議等;
3、《科技成果管理及激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相關制度等證明文件等。
4、《科技人員培訓制度》、《職工技能培訓制度》、《人才引進措施》、《研發人員績效考核制度》等。
(七)企業參與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制定
包括: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等材料(提供封面及主要頁即可)。
(八)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
包括:近三年企業財務審計報表,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審計單位營業執照、執業證書、至少2個在冊職工注冊會計師資格證等。
(九)近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近一年高新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1、近一年的高新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說明、審計單位營業執照、執業證書、至少6個在冊職工注冊會計師資格證、三年年檢公告、員工花名冊、事務所承諾函等。
2、近三年研發項目情況表、近三年的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匯總表、三年研發費用結構明細表,明細表編制說明、情況說明、審計單位營業執照、資格證書、事務所承諾函等。
(十)近三年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包括:2018—2020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頁、《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A100000)、《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小型微利企業可不提供)、《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按規定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企業不提供)、《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老高新技術企業需提供)六張表。
表1
企業注冊登記表
企業名稱
注冊時間
注冊類型
外資來源地
注冊資金
所屬行業
企業規模
行政區域
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稅務登記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
企業所得稅
征收方式
查賬征收核定征收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企業法定
代表人
姓名
手機
身份證號/護照號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姓名
手機
電話
傳真
企業是否上市
是否
上市時間
股票代碼
上市類型
是否屬于國家級高新區內企業
是否
高新區名稱
表2
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
序號
科技成果名稱
科技成果來源
轉化年度
成果轉化形式
轉化結果
證明材料
備注:證明材料應圍繞科技成果轉化鏈條來提供,即科技成果的證明材料和轉化結果的證明材料。
表3
企業職工基本情況表
序號
姓名
職務/職稱
身份證號
社保號
在職、兼職或外聘
是否科技人員
高新技術企業審計范文3
1、目的
用以規范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的申報工作,促使企業提高辦事效率,提高申報成功率。
2、范圍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漯河經濟開發區范圍內從事高新技術研究、開發與生產的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工作。
3、職責
科技局各職能部門人員積極與企業溝通,收集企業申報需求。綜合科科技管理與服務人員負責服務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全過程。
3.1負責受理企業申請,向企業發放申報表。
3.2負責對企業提出的申報表進行初審,并考察驗證企業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的實際情況。
3.3負責對企業填寫申報表進行指導,協助企業完成申報表的編制。
3.4負責協助企業將申報書報送市科技局或省科技廳,協助上級部門評審。
3.5負責將被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發放到顧客手中。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見流程圖
4.2科技局工作人員深入企業收集申報需求,或通過其他有效媒體向外省科技廳評審高新技術企業、產品信息;企業提出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申報申請。
4.3.1受理企業提出的申請,向企業提供河南省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申報表下載地址。
4.3.2協助督促企業按時填寫申報表、按要求準備相關的申報資料;按要求在指定時間內配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的復審工作。
4.3.3協助指導企業填寫完善申報材料。
4.4完成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審核材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符合標準要求以及產品、企業是否屬于高新技術領域等。
4.4.1申報河南省高新技術產品需要企業提供的資料:⑴產品技術水平和質量評價證明:①查新報告;②檢測報告;③鑒定報告;④用戶證明;⑤產品生產許可證。⑵環保證明。⑶醫藥、食品、通訊、計量等類產品相關法定部門生產許可(合格)證明。⑷獲獎證書。⑸銷售合同。⑹引進技術生產者須提供轉讓合同書。⑺其他有關材料。
4.4.2申報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企業提供的資料:⑴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書(書面文件和電子文件);⑵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⑶經審核的企業上年度年終決算報表;⑷由人事部門出具的科技人員數證明;⑸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證書復印件(或查新報告、檢測報告、鑒定報告、用戶證明、產品生產許可證、可行性分析報告);⑹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R&D)經費投入明細表;⑺獲獎證書;⑻環保證明;⑼GMP、ISO9000等標準認證書復印件。⑼其他有關材料。
4.4.3將初步審核的申報材料作為顧客財產進行登記,并采取預防和防護措施,保證顧客財產不丟失、不缺項、易于識別,按7.5.4要求執行。
4.5.負責就申報事項征得市科技局的同意和支持。
4.6負責將經初審的申報材料報省科技廳審核。
4.7負責與省科技廳保持聯系,跟蹤省廳審核認定。
4.8負責將省科技廳認定結果轉發給企業,并按要求填寫顧客財產收發登記表。科技廳針對申報企業經審核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證書和高新技術企業后,在從省廳領出和發放到企業手中之前,應按顧客財產對待,并按7.5.4要求執行。
4.9執行《文件管理控制程序》將認定結果存檔。
5、相關文件
5.1《關于印發河南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辦法的通知》豫科〔2001〕61號;
5.2《關于印發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豫科〔2001〕60號;
5.3《文件管理控制程序》
6、記錄
高新技術企業審計范文4
1 認定管理政策及認定管理工作的簡要回顧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始于1991年。1991年出臺國發【1991】12號文,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開始對國家高新區內的企業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1996年出臺《關于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執行規定的通知》(國科發火字【1996】018號),有關部門開始在更大范圍推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2000年出臺《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科發火字【2000】324號),對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與辦法等進行了修訂。2008年出臺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字【2008】172號)和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字【2008】362號),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辦法與管理細則等進行了再次修訂。自此認定管理工作依照2008版認定管理政策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展開,并步入正軌。
但2008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實施多年后,政策弊端逐漸凸顯,如認定門檻過高、技術領域范圍相對滯后、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不足等。以中部科技大省湖北省為例,2015年年末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15894家,而2015年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僅3300余家。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2008~2015年累計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僅1063家。
2016年,為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特別是中小型科技企業的政策扶持,加大對新興產業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動“雙創”,培育創造新技術、新業態和提供新供給的生力軍,促進國家經濟升級發展,2016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先后出臺,對施行了8年的2008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訂與完善。
2 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必要性
2.1 政府層面
通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管理工作,把中央、地方政府制定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到實處,即通過鼓勵創新和新稅制優化產業結構等政策導向,進一步增強我國高新技術企業以自主研發為核心的綜合創新能力,特別是對核心技術的掌握,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升級發展。
政府培植高新技術企業的配套措施,包括稅收減免、股權激勵、科技計劃、項目用地和金融保險出口信貸等。
2.2 企業層面
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獲得國家和地方政府多項配套政策扶持,主要包括:(1)可以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企業研究開發投入可以在通過研發費用確認后,享受所得稅加計扣除;(3)獲政府項目資金優先支持。
此外,近年來“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已成為企業投標、在資本市場上融資上市以及吸引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介入等的重要籌碼。
3 對認定管理新規的解讀
2016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較之2008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政策,在組織實施、認定程序、認定條件、監督管理等方面都進行了相應的完善與修訂,本文僅就與認定條件的相關問題對新規進行重點解析。
3.1 高新技術領域
較之2008版認定管理政策,高新技術領域變化較大,既有增加,也有刪減。
在電子信息領域,增加了大數據處理技術、云計算技術、物聯網技術等;生物與新醫藥領域,增加了質量控制技術、食品安全檢查技術等;在新材料領域,增加了納米材料、特種材料制造技術等;在高技術服務領域,新增了檢驗檢測認證、知識產權與成果轉化、智慧城市等服務業支撐技術;在資源與環境領域,增加了生活垃圾處理與資源化、非常規污染檢驗檢測技術等。此外,將2008版《認定辦法》中“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調整為“先進制造與自動化”,并增加了新能源汽車試驗測試及基礎設施、高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設計等。
此外,2016版新規為新興產業在諸多技術領域中設定了技術方向,如文化創意產業在電子信息技術領域的字體設計與生成技術,在新材料領域的文化載體和介質制造技術,在高技術服務領域的數字電影生產制作技術等。
新規剔除了如環保用高性能多空陶瓷材料制造技術、農產品深加工與現代儲運等落后或業已成熟的技術領域。
3.2 知識產權
新規調整了2008版認定條件中對知識產權的要求,包括:取消了原有“近三年內”獲得知識產權的年限限制;取消了以獨占許可獲取知識產權方式;將外觀專利納入知識產權計數;將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檢測方法等作為知識產權成果,拓寬了知識產權評價范疇。
新規明確要求,“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該條款厘清了企業主要產品與其自有知識產權的“關聯性”。
新規還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了類別劃分: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此類條款體現了對知識產權“先進性”的認可。
3.3 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
新規部分調整了“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指標,即年銷售收入5千萬以下的企業,研發費用占比,由6%調降至5%。中小企業顯然可以從新規中獲益。
3.4 科技人員
新規取消了科研人員的學歷要求,降低了“科技人員占比”指標,由過去的30%降至10%。此條款的修訂降低了科研人員在人數、學歷等方面硬性條件的門檻。
3.5 研發費用
新規提高了研發費用中“其他費用”占比,限額比例提高到20%,同時要求企業申報高企認定時需增設研發費用輔助賬。
3.6 主要產品(服務)占比
新規規定,主要產品(服務)收入占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超過50%。此為新規新增加的要求,此條款明晰了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概念及其與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關聯性。
3.7 研發管理水平
新規對研發管理水平,不論在制度層面還是在實施層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在企業對人才培養、人才引進與激勵,對產學研合作創新平臺建設等方面要求更加細化、更加明晰。
3.8 企業成長性
新規由對企業原總資產增長率指標考核改為對凈資產率增長率指標考核,條件更加嚴苛。
4 相關建議
對照新規,企業申請認定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下面僅就以下三個重難點工作提出建議:
4.1 高新技術領域歸屬
2016版《認定辦法》明確規定,“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即不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技術領域的企業將無法通過高企認定。
科技部統計數據顯示,至2015年底,全國高新技術企業共7.9萬余家。按2008版《認定辦法》進行技術領域歸類,其中:電子信息28.79%,新材料15.37%,生物與新醫藥10.15%,航空航天0.65%,高技術服務5.2%,新能源與節能5.79%,資源與環境5.33%,先進制造與自動化28.39%,其他0.33%。
上述經驗數據表明,即使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技術領域的企業,不同的技術領域,認定通過率也可能有較大差距。所以分析企業現有產業基礎,把控企業科研投入方向和強度,對企業技術領域進行合理歸類既是企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也是企業申請認定工作的方向性任務。
4.2 知識產權管理
新規要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須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當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這些條款要求企業必須明了知識產權的時效性,同時也必須明晰其權屬性。
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主要工作,也是企業申請認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較之2008版認定政策,新規更注重知識產權的“先進性”以及企業產品(服務)與知識產權的“關聯性”。這些政策變化需要企業根據自身情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知識產權儲備與管理,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或龍頭企業可以在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方面做一些工作。
4.3 科技成果轉化
高新技術企業審計范文5
關鍵詞:新三板資本市場;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對策
一、新三板市場發展現狀分析
新三板是我國近十年發展起來的重要資本市場,是掛牌企業數量最多的一個資本市場。截止2020年4月30日,新三板掛牌8626家企業,其中創新層658家,基礎層7968家,總股本5472.89億股。中小型高新技術在新三板掛牌融資,拓寬了企業外部融資渠道,為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良好的直接融資平臺。
二、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掛牌新三板作用
(一)提升企業品牌宣傳效應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投資者可以在股轉統系查詢掛牌企業信息,宣傳了企業品牌,提高了企業社會知名度,讓社會投資者更多了解企業,強化了客戶和潛在客戶對企業的認識,表明企業市場發展潛力巨大,企業具有非常高的成長性,提升了消費者對企業產品及產品系列的認知程度,對企業拓展市場具有明顯的宣傳效應。
(二)提升企業價值發現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后,企業和股東的股票可以在全國股轉系統進行報價交易轉讓,實現非限售股份在交易系統內以較高的價格進行流通,增強了企業股票的流動性,企業的全部資產的市場價值被社會投資者認可,從而充分體現創業者團隊及個人的價值,企業非限售股股東可以將自己所持有的股票出售套現,實現了財富的增值,為企業股東帶來較為豐厚的回報。
(三)提升企業綜合融資能力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掛牌新三板,拓寬了企業融資渠道,有助于解決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困境,借助新三板資本市場進行融資,能夠獲得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幫助企業改善資本結構,使企業資本結構最優化。依據企業戰略布局的需求向投資者定向增發股票,引入合格投資者,進行股權融資,這一塊資金不需要支付利息,是企業的股本,進而降低了企業的融資資金成本,為企業發展注入了新的血液,增強了企業發展后勁。
(四)完善企業治理結構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掛牌新三板之前,首先要找準企業市場定位,把脈企業發展優劣勢,分析在國家宏觀環境、行業環境的位置,讓企業發展布局戰略清晰化。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在新三板掛牌過程中,企業要接受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協助,將企業產權關系明晰化,納稅行為規范化,創建符合企業發展要求的現代企業治理制度,完善企業的治理層架構。在新三板掛牌后,券商會常年對企業進行業務督導,企業發生的重大事項要及時在全國股轉系統進行披露,會計師事務所會對企業半年或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督促企業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架構明晰,權責合理的現代企業治理結構,規范企業治理能力,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
三、掛牌新三板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企業研發項目資金管理風險較大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掛牌新三板后,企業處于企業生命的初創期和成長期,呈現蓬勃發展良好態勢,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具有引領市場前沿,技術創新快,科技含量高等特點。企業研發新產品項目是個較漫長的過程,從研發新產品市場可行性調研,到報批立項,從高新科研人才的引進,原材料、研發設備的源源不斷的投入,整個研發項目都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持和保障,甚至出現資金長期被新產品研發項目占用的情況。對于部分新產品研發項目的投入會有研發失敗的風險,一旦研發新產品項目沒有成功,那么企業就會承擔較高的資金損失壓力,有資金鏈斷裂的風險,從而會造成企業日常經營性資金流動資金嚴重不足,對企業生存發展造成危脅。
(二)企業籌資策略不完善實際控制人及其家族的資金投入是不少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在設立階段股本資金的主要來源,這部分資金有限。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信用體系沒有權威機構進行評估,企業發展前景具有不確定性,導致企業融資能力有限,為了保證企業生產經營資金流的連續性,隨時有流動資金可用,中小型高新企業經常采用借新債還舊債方式進行債務償還,為了獲得一筆新的銀行貸款,甚至到民間借貸市場借上一筆15天期的高息過橋資金,用過橋資金把到期貸款還上,過橋資金的利息費用較高,隨著借新債和還舊債的次數逐增多,融資越發困難,籌資的風險和難度在不斷加大。
(三)企業財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合規性審核是內部控制問題最為關鍵的一項,尤其是財務內部控制問題,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在準備掛牌新三板之前,會由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牽頭,對企業整體業務進行合規性審核,查找企業的不足之處。1.財務內部控制體系流程控制不完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之后,會按照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要求,多方面對財務制度進行流程優化設計,對以財務管理為核心的內部控制體系進行了全方位的疏理、重構,但財務制度流于形式的問題仍然存在,財務內部控制體系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聯系不緊密,進而造成企業管理上出現漏洞。一些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自身規模較小,資金審批流程過于簡單化,甚至有些企業資金使用決策仍是由實際控制人一個人決定、自己說了算,“一只筆”的問題仍然存在,財務人員盲從于實際控制人。過于簡化的審批流程會帶來舞弊的風險,給企業的資金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財務內控制度流于形式。2.財務內部控制運行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加強不相容財務職務崗位設計,堅持財務部門定期輪崗制度,在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財務內部控制體系構建中,要從企業頂層設計,確保實現財務管理全過程的控制,目前財務內部控制運行制度不健全,在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仍然普遍存在,企業沒有設立相應的內部審計稽核部門,沒有建立明晰執行監督管理機制,財務內部控制運行監督機制不健全。3.審計稽核監督機制不完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財務內部控制的運行是否有效性,除財務崗位定期輪換外,內部審計稽核等職能部門的組建要得到管理層重視。出于成本的考量,目前,不少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沒有成立審計稽核部門,有些企業雖然設立了審計稽核部門,但審計稽核部門工作覆蓋面不廣、審計廣度、深度不夠,審計稽核部門工作體系建設不完善,沒有充分發揮審計稽核部門的監督功能,不利于改進完善企業的財務內部控制體系建設。
四、完善掛牌新三板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對策
為進一步提升掛牌新三板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管理水平,解決企業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企業管理層應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對策,減少企業在全國股轉系統披露半年報、年報財務信息產生的不利影響。
(一)建立完備企業研發項目資金管理風險規避機制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本身具有較強的風險性,研發項目具有不確定性,在企業內部要建立完善的研發項目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研發資金使用辦法,統籌研發經費管理,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嚴把研發項目預算、決算,資金劃撥和支出審批,對研發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管理,逐級審核、審批,力求節約使用,確保研發經費申請、使用暢通,為研發新產品項目保駕護航。對市場不明朗的新產品研發項目,減少資金預算投入,確保研發資金高效使用,同時為研發項目購買商險保險,降低資金使用風險。
(二)完善融資戰略和提升融資效率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融資并非一項獨立的財務管理活動,是企業發展過程中重要一環,它是支撐企業戰略管理、驅動投資增長所需財務資源的保障機體。企業融資方式應多樣化,強化融資風險管理機制。隨著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半年、年報財務數據在全國股轉系統定期披露,企業的發展成果會在全國股轉平臺得到展示,會受到更多合格投資者和銀行界的青睞,融資渠道多樣化,融資方式選擇多樣性,間接降低了融資成本。
(三)嚴格遵守企業各項財務管理制度首先,《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是企業財務管理的行為準繩,財務報表及附注要真實反應企業的經營狀況。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應從規范會計原始憑證做起,拒絕做假賬,確保財務報表和賬目準確、完整、真實。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應單獨設置研發費用明細輔助賬,對研發費用支出進行詳細核算和歸集。其次,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股東會、監事會,加強督促企業董事會、經理層尊重財務部門獨立會計核算,遵守會計法規,不得授意財務人員篡改財務資料,給財務部門核算施加壓力,優化審批控制流程,杜絕“一字筆“現象。最后,中小型高新技術企要加強內部審計稽核部門建設,對會計核算進行嚴格稽核審計,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財務部門要依據審計部門提出的意見,及時自查自糾,需要追溯調整的事項,要和審計部門溝通確認后及時調整。
(四)建立財務風險防控機制財務內部控制作為內部控制制度的核心,企業管理層應從制度源頭建設抓起,讓財務內部控制運行順暢。一是財務人員要樹立風險防范意識,對潛在的財務風險能夠迅速處置,提高管控財務風險的能力;二是建立財務人員融入營銷業務機制,讓財務人員為營銷部門提供專業財務建議,將財務控制活動貫穿于各個經營環節,從研發新產品項目到銷售終端;三是提升企業財務內部控制監督力度,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培養復合型財務人才隊伍。
高新技術企業審計范文6
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稅務風險;風險防控
近年來,國家稅收體制改革逐步推進,為了使企業的負擔有所減弱,增強經濟實力,國家不遺余力實行減稅、降息,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通過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找出在稅務風險管理中的問題和風險,其目的是幫助企業發現與避免日常經營中現有的稅收風險,同時依照稅收政策與企業的經營現狀,對企業的稅收風險制度進行持續不斷地優化。
1高新企業和稅務風險概述
1.1高新企業的概念
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泛指為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通過持續調研、研發同時構成自主知識產權,高新技術產品和服務是主要業務,進行日常經營,在中國境內(除港、澳、臺地區)注冊滿一年的居民企業。
1.2稅務風險
站在企業的角度來看,風險著重在企業日常經營里面臨的無法確定的原因,企業稅收中存在的不明確性是稅務風險所重視的,特別是由于稅收耗費造成的無法確認性。稅收風險與常見的商業風險有所不同,收入是隨著商業風險的變大而增加,但是企業損失會隨著稅收風險的變大而增加。所以,企業的稅收風險在于日常經營中稅務活動和相關政策存在著差異,并且該活動不符合規定,以致而喪失經濟利益的不確定性。
2高新技術企業存在的稅務風險
2.1企業缺乏稅務人才儲備
現存的大部分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關稅務的工作主要交由財務管理,企業很少有成立稅務部,同時企業也不具備專業性強的主要從事稅務工作的員工。也有一部分的高新技術企業雖然設置了財稅部門,但是缺少對于從事稅務工作的專職人員,有關稅務方面的工作主要是財務部的資金財稅員工進行管理。稅務部有關稅務的工作僅為計算和繳納企業稅金、填寫納稅申報表,還有和稅務機關進行咨詢與交流等,工作只是為稅務基礎業務。以全面管理控制角度來看企業,員工不能夠準確了解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也無法及時更新相關的稅務知識,導致企業對稅務案件的處理方面不夠專業,這致使了風險點的出現,使得企業在面臨稅務風險時無法有效規避,也不可能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風險產生的損失。
2.2企業風險控制意識較弱
對于高科技公司來說,大多數內部管理者都有較強的避險意識。但是,從組織機構的成立和風險的識別和計算可以看到,在經營管理的過程中,存在著過度規劃造成的稅務風險,企業仍然把利益放在首位,仍然是基于實現戰略的利益目標。企業的稅務風險依然只存在于表面,從而對潛在的稅務風險的管理和控制有所疏忽,由此看出,企業仍對有稅收風險防控和管理存在局部性,不夠全面,對于其可能會造成的危害缺乏深入的了解。根據調查了解到大部分企業很久沒有對員工進行專業的稅務培訓,負責稅務工作的員工的稅務風險意識較差。有所涉及的其他部門一些員工也不具備專業的稅務知識,他們的風險防控意識非常薄弱。高技術企業對稅收風險控制普遍存在認知比較薄弱的問題,企業需要強化對稅務知識的培訓,讓員工能夠意識到稅務風險的重要性。
2.3企業缺乏對研發要素的涉稅管理
高新技術企業必不可少的是研發要素,同時作為規避稅務風險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財務風險規避不能夠點明關鍵以及不夠專業化的稅務風險規避工作,這會導致企業在業務處理工作中造成一系列不利的影響。企業還未建立一套從研發項目的管制到其產生的費用的核算與整理的全面、合理的計劃,導致企業缺少對研發項目管制足夠的稅收防控,不能夠精準地核算和整理研發的有關費用,研發費用受到其核算流程復雜、審批時限過長等限制,可能會對企業造成更大的稅務風險。
2.4企業未創建風險評估體系
根據研究分析得出,高新技術企業雖然對其稅務工作擬定了相關計劃,可是企業依然存在著較嚴重的稅務風險。企業產生風險是因為自身并沒有創建有效的風險評估系統,可能會導致自身的稅務工作存在于風險的旋渦里。大部分的高新技術企業,既沒有設立專門的風險評估體系,也沒有專業性強的員工所組成的風險評估小組,致使企業無法對自身與稅務有關的數據實行專業性量化的工作,企業也不能及時地規避相關風險。
2.5企業內部監管力度不強
稅務風險的內控體系受到外部條件影響的可能性較大,所以企業應該設立全面、有效的監控體系。大多數企業創建了審計部,可是由于該部門員工的職責不明確,還未具有專業的稅務水平,企業也沒有一套完善的風險預警體系,導致企業無法及時、有效地規避稅務行為帶來的風險。部分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形同虛設,并未起到其在稅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導致企業未能有效評估其將會面臨的稅務風險,不能監控稅務風險管控的關鍵點,這可能會影響企業內部監管力度,導致企業未能在合理范圍內有效的控制其風險。審計部門在工作時常常會大意、敷衍工作上,使得企業的內部審計在發生重大稅務問題時方才生效。
3高新技術企業稅務風險防控措施
3.1加強對企業稅務人員的培訓
對高新技術企業來講專業的稅務人才是必不可少的。人才儲備的重點取決于涉稅員工的專業能力的高低,需要持續對涉稅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水平。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不僅是企業的違規,還有辦稅員工無法完全明白稅務方面的相關政策,從而造成企業出現不必要的損失。企業從事稅務工作的員工需要緊跟國家有關稅務方面的政策更新,積極參與企業組織的稅務培訓,使得稅務工作更合規和準確。以達到不會因自身的業務能力不足而造成企業有所損失,同時及時規避稅務風險。企業也可通過在進行稅務培訓的過程中擬定激勵制度,以調動員工學習的積極性。
3.2提高全體職員稅務風險意識
對企業稅務風險意識的提高是在對完善內部控制環境的過程中最為關鍵的一步,這不但需要強化企業管理層的風險內控意識,也要使企業各部門工作人員的稅務風險意識有所提升。企業文化對于一個企業來說是十分重要的,管理層的風險意識決定了這個企業的意識氛圍。企業風險意識的淡薄會導致經常出現不確定因素,提高管理層與所有員工的稅務風險內部控制意識迫在眉睫。設立問責制是企業內部所需要的,問責制所涉及的是企業的全部員工,當然也包括企業的管理層。企業也應該具備科學、有效的內部激勵制度與績效考核,企業實施獎懲制度需要依照考評結果。根據制定的獎罰制度用來調動企業全體工作人員對于稅務風險的主動性,以達到強化企業全體員工增強風險意識的目的。
3.3強化管理企業的研發要素
高新技術企業的基礎是其開展研發活動,包含高新技術企業是否有被認定的資格與其是否可以享受到優惠的稅務政策,這兩點使得高新技術企業會對其自身的經營狀況受到影響。所以,要想對內部控制稅務風險進行及時規避工作,就要強化管理企業的研發要素。企業需要通過對前期工作采取合理的措施、健全項目后期的監管工作來達到優化研發項目管理的目的,以此來管理研發項目。企業不僅需要通過加強研發前期預算的工作,還要合理完善研發費用核算的體系,以實現研發費用科學核算和歸集工作的準確性。
3.4建設稅務風險評估數字化
依據高新技術企業對數字化轉型的不同應用程度,使用的數字化推進方式可采用“探索式”“協調式”“集中式”“嵌入式”這四種。其關鍵點在于企業是否需要一個中心化的數字化的管控組織。在數字化的轉型初期,高新技術企業尚未確立好整體的相關推進方案,但是局部試點的條件還是具備的,這時需要采取探索式的推進;之后,隨著企業對數字化的應用拓寬和加深,跨部門的協調需求在加劇,向著協調式、集中管理式進行過渡。最終實現的是嵌入式管理模式,整個企業需要在頂層規劃下的數字化進行轉型。資源層面則是通過內外的IT力量的整合運作方式上,從項目制模式向產品制模式轉移;從人員上,初期重點旨在強化IT團隊中的產品經理、數據分析、業務架構類等的隊伍建設。不同類型的高新技術企業在轉型過程中所面臨的難點也是不一樣的。對于規模較大,業務較復雜的企業,在其轉型的初期,需要建立適合的轉型推進機制,這將是比解決自身技術上的難點更重要的事情。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風險評估前,首先,制定合理的風險評估制度;其次,根據自身定位和發展的特點,選擇對企業評估方法最適合的方案;最后,總結其對企業的影響程度與風險出現的概率,可用S、A、B、C、D等級對應從高到低的順序分類評級自身稅務風險,對于企業準確地把控眾多稅務風險中的嚴重風險,企業還可以有效地降低稅務風險產生的成本,這都是有利的。
3.5企業內部嚴格監督稅務風險
企業的管理層應該主動配合審計部門工作,企業需要做到嚴格監督其內部產生的稅務風險,審計部針對企業的財務工作與經營管理進行實時的檢查和監督。在自我監督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審計部門,審計部必須定期評估和審核內部的稅務風險并進行有效的控制。審計部在提出有關建議后,企業應確定好內部監管的稅務風險的重點,著重于管理對企業影響大和發生概率高的風險點,責令有關部門整改。整改后,審計部門需要對修改后的內部控制進行檢查與測試。
4結論
國家制定的稅收優惠,幫助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科學調研和創新工作。企業需要全面學習并充分利用稅收政策帶來的優惠,落實國家政策指導,提前做好稅收籌劃,使企業盈利能力有所提高,規避風險,實現科研活動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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