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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業審計報告范文1
1、目的
用以規范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的申報工作,促使企業提高辦事效率,提高申報成功率。
2、范圍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漯河經濟開發區范圍內從事高新技術研究、開發與生產的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工作。
3、職責
科技局各職能部門人員積極與企業溝通,收集企業申報需求。綜合科科技管理與服務人員負責服務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全過程。
3.1負責受理企業申請,向企業發放申報表。
3.2負責對企業提出的申報表進行初審,并考察驗證企業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的實際情況。
3.3負責對企業填寫申報表進行指導,協助企業完成申報表的編制。
3.4負責協助企業將申報書報送市科技局或省科技廳,協助上級部門評審。
3.5負責將被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發放到顧客手中。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見流程圖
4.2科技局工作人員深入企業收集申報需求,或通過其他有效媒體向外省科技廳評審高新技術企業、產品信息;企業提出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申報申請。
4.3.1受理企業提出的申請,向企業提供河南省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申報表下載地址。
4.3.2協助督促企業按時填寫申報表、按要求準備相關的申報資料;按要求在指定時間內配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的復審工作。
4.3.3協助指導企業填寫完善申報材料。
4.4完成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審核材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符合標準要求以及產品、企業是否屬于高新技術領域等。
4.4.1申報河南省高新技術產品需要企業提供的資料:⑴產品技術水平和質量評價證明:①查新報告;②檢測報告;③鑒定報告;④用戶證明;⑤產品生產許可證。⑵環保證明。⑶醫藥、食品、通訊、計量等類產品相關法定部門生產許可(合格)證明。⑷獲獎證書。⑸銷售合同。⑹引進技術生產者須提供轉讓合同書。⑺其他有關材料。
4.4.2申報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企業提供的資料:⑴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書(書面文件和電子文件);⑵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⑶經審核的企業上年度年終決算報表;⑷由人事部門出具的科技人員數證明;⑸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證書復印件(或查新報告、檢測報告、鑒定報告、用戶證明、產品生產許可證、可行性分析報告);⑹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R&D)經費投入明細表;⑺獲獎證書;⑻環保證明;⑼GMP、ISO9000等標準認證書復印件。⑼其他有關材料。
4.4.3將初步審核的申報材料作為顧客財產進行登記,并采取預防和防護措施,保證顧客財產不丟失、不缺項、易于識別,按7.5.4要求執行。
4.5.負責就申報事項征得市科技局的同意和支持。
4.6負責將經初審的申報材料報省科技廳審核。
4.7負責與省科技廳保持聯系,跟蹤省廳審核認定。
4.8負責將省科技廳認定結果轉發給企業,并按要求填寫顧客財產收發登記表??萍紡d針對申報企業經審核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證書和高新技術企業后,在從省廳領出和發放到企業手中之前,應按顧客財產對待,并按7.5.4要求執行。
4.9執行《文件管理控制程序》將認定結果存檔。
5、相關文件
5.1《關于印發河南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辦法的通知》豫科〔2001〕61號;
5.2《關于印發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豫科〔2001〕60號;
5.3《文件管理控制程序》
6、記錄
高新企業審計報告范文2
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自主創新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0-0041-02
為了扶持和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2008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按照上述規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2008年聯合制定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進行了規范。截至2010年底,全國各地認定機構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已經突破了3萬家,發揮了高新技術企業政策的導向和推動作用,有效地促進了高新技術產業化。但是,在實際運行中,現行認定方法也暴露出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或加以改進。
一、主要產品(服務)的概念不清晰
《認定辦法》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第一個條件是: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五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但是,以什么樣的標準來界定主要產品,定性還是定量,《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并沒有明確。在具體操作中,各地的理解不一、執行尺度也就不一樣。一方面,有的地方認為主要產品應該是占企業銷售收入比重最大的產品,那么在認定中,企業只有對占銷售收入比重最大的產品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才符合條件。如果企業只是對占銷售收入比重不大甚至很小的產品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但對占銷售收入比重最大的產品的核心技術沒有自主知識產權,則不符合條件;另一方面,有的地方則認為不需要這么嚴格,既然國家沒有規定,就不要加以限制,只要是企業的產品就可以認定為主要產品。那么在認定中,只要企業對自己的任意一款產品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就符合條件,而不管該產品占銷售收入比重是多少。上述兩種理解存在較大差異,從而導致在認定中不同省市認定口徑或執行尺度不一樣,同樣情況的企業,在不同的地方,有的可以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而有的則沒有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這嚴重影響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公平性。
筆者認為,關于主要產品的界定問題,既要達到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目的,又要保持口徑一致、保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公平。從便于操作和科學地角度出發,以產品占銷售收入的比重作為衡量標準是可行的。
具體來說,以產品銷售收入占銷售收入總額50%以上的產品作為主要產品是最準確的說法,但是這樣掌握過于嚴厲或教條??紤]目前企業的產品可能多種多樣的經營實際,可以按照產品銷售收入占銷售收入總額比重最大的產品作為主要產品,再寬松一點掌握,可以按照企業應用了自主知識產權的若干種產品的合計銷售收入占銷售收入總額比重最大的若干種產品作為主要產品。總的來說,不管是按哪種方法或口徑掌握主要產品的界定標準,最關鍵的是全國要統一口徑,避免各地因理解不同而在具體的認定中執行尺度差異過大,人為造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不公平,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對此盡早明確。
二、自主知識產權的規定不合理
《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高新技術企業必須有自主知識產權,但是對企業獲得知識產權的途徑比較寬松,無論是企業自主研發獲得的,還是通過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的,甚至通過五年以上獨占許可方式獲得的,都可以視為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
在《工作指引》中關于自主知識產權的具體評價方法中,沒有將自主知識產權的獲得方式作為評價指標,僅僅按照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評價,對企業自主研發獲得的知識產權并沒有任何鼓勵措施。企業為了盡快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往往通過受讓、受贈、并購、五年以上獨占許可方式快速獲得自主知識產權,實際上這些自主知識產權可能對企業發展沒有實質性幫助作用,與企業主營業務也沒有太大關系。
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獨占許可等方式獲得的自主知識產權并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這樣的政策導向不利于企業加強自主研發,不能真正達到刺激和促進企業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的目的。
我們要清醒地看到,只引進而不注重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勢必削弱自主研究開發的能力,拉大與世界先進水平的差距。事實也告訴我們,在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關鍵領域,真正的核心技術是買不來的。因此,筆者建議,為了鼓勵企業自主研發、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一是在具體認定過程中,對于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得的知識產權和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知識產權應該區別對待,在對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得的知識產權賦予更高的分值;二是通過其他方式獲得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初次認定通過后,應要求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在三年后的復核中,對這類企業應要求企業有通過自主研發獲得的知識產權,從而督促企業提高自主研發能力。
三、科技人員和研發人員的條件剛性不足
雖然《工作指引》對科技人員和研發人員均進行了具體的定義,但是在實踐中仍然無法準確衡量,科技人員和研發人員的口徑彈性較大,企業和認定部門之間容易產生爭議。如,《工作指引》中規定研發人員包括的輔助人員是指參與研究開發活動的熟練技工。企業在申報時有的為了湊夠數量,將一些不參與研究開發活動的技工也作為了輔助人員,有時候甚至輔助人員的數量遠遠超過了研發人員,而認定部門在具體審核時既無法把握技工參與研發活動達到什么程度算參與,也無法界定究竟有哪些技工參與了研究開發活動。在具體實踐中,能夠作為抓手的只有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和是否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因此,只要這些科技人員和研發人員和企業簽訂了合同并且有大學??埔陨蠈W歷就可以了,這樣就造成了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和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條件的剛性不足。
筆者建議:有關部門應對進一步細化科技人員和研發人員的口徑,如,可以考慮將專職研發人員占總人數的比例作為認定條件,同時降低10%的比例要求,這樣可以提高認定條件的剛性,便于操作;也可以鼓勵企業增加專職研發人員、從而提高研發實力。
四、中介機構鑒證和專家評審制度的約束機制不健全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不僅是中國一項重大的產業政策,而且還影響著數以百億計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效果,關系重大。為保證質量,《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引入了中介機構鑒證和專家評審制度,但是對中介機構鑒證和專家評審的質量如何進行監督和約束規定得不夠全面。
(一)中介機構管理
目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部門對中介機構出具的關于研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既沒有統一格式,也缺乏對審計質量的監督。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的通知》(會協[2008]83號),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應該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的要求進行專項審計,并出具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規定格式的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但是國家有關部門并沒有明確要求中介機構在進行高新技術企業專項審計時采取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規定的統一格式。在缺乏統一要求的情況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中介機構關于研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格式混亂,審計質量參差不齊。在利益驅動下,有的中介機構在審計證據受限的情況下,仍然會出具標準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甚至幫助企業弄虛作假。
筆者建議:一是統一審計規范和格式。國家有關部門應明確規定中介機構要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的要求進行專項審計,并出具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規定格式的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二是完善對中介機構審計質量的監督制度。國家有關部門應出臺相應的監督制度,要求各地認定部門采取適當方式,如聘請財務專家或其他機構對中介機構的審核結果進行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機構應該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介機構資格,并按規定予以處罰,同時由企業重新聘請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鑒證。
(二)專家評審制度
為了保證認定的公平性,國家有關部門在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中引入了盲審制度,即認定機構在將企業的有關電子材料通過網絡工作系統分發給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的專家時,要在電子材料中將企業身份信息隱去。
但是由于多種原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全國專家庫至今尚未建立,再加上網絡工作系統建設問題,盲審制度一直沒有實施。目前,各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還是由本省專家進行評定,且在認定過程中多數沒有實行盲審制度。由于地域限制和專家數量、研究領域等原因,在專家評審階段可能存在問題,如,可能導致認定受少數專家的影響,而且有些專家可能與企業之間因為在某些研發項目上有過接觸而存在影響客觀公正的因素,不利于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從約束機制來說,據筆者了解,多數省市沒有建立對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復審制度,導致專家的評審意見無人監督。
筆者建議:一是科技部要盡快建立全國專家庫,提高評審專家的隨機性,增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公平性;二是要加快完善認定網站,加緊推行專家盲審制度,提高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獨立性;三是建立對專家評審意見的復審制度,形成對專家評審意見的有效監督。
參考文獻:
[1] 姚和平,徐紅.談改進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J].科技管理研究,2009,(11).
高新企業審計報告范文3
一、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審計風險
1.創業板上市公司注冊會計師方面的風險形成因素
因為我國的經濟制度是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混合發展的,所以原來我國的經濟發展是以計劃經濟為主導的,后來開始漸漸的進行經濟改革,開始以市場經濟為主,因此我國金融市場起步較晚,發展很不完善,目前股票市場同樣如此,國家管制的因素較多,各種規范和規章制度較為欠缺,所以我國企業在上市的過程中規避風險的主導作用不能靠完善的金融市場制度來解決,而主要的責任在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作用。而我國創業板上市企業更是具有特殊性,因為我國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進入門檻低,審計的風險就更高了。而創業板上市公司注冊會計師方面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注冊會計師缺乏專業勝任的能力。因為創業板上市公司的企業能否上市要主要的依據就是就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而且注冊會計師對于已經上市公司的業績也有著直接的影響,如果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現實企業不能夠上市,存在很大的上市風險,或者注冊會計師評估已經上市的企業上市的業績較差,那么這些上市的企業可能面臨退市的風險,而尚未上市的創業板企業也可能無法上市,所以這些上市公司或者打算上市的企業就會干涉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可能阻止注冊會計師一些不利于企業上市的報告等,而一些注冊會計師會因為企業的壓力以及自身的利益,在缺乏專業能力的情況下,會對審計工作進行違規操作,從而造成做出的審計報告與實際的情況并不相符的情況,而且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目前來說,創業板的上市公司一般都是一些高科技公司,或者是具有自主研發能力,自我創業的公司,這些公司的未來發展和核心業務成長等都會受到多方面的影響,而且因為是屬于高新企業,市場上并沒有先例進行借鑒,因為他們的成長軌跡和成長潛力無法預測,而且注冊會計師也會因為不了解創業板的上市公司所在的行業,而做出不準確的判斷,注冊會計師這種不準確的判斷可能會對企業的上市造成不良影響。這些高科技公司的審計因為沒有先例存在,很可能注冊會計師本身無法勝任這些企業的審計工作,但是為了爭奪市場而強行進行審計,往往會做出不準確的審計報告,如果注冊會計師受到來自市場競爭方面的干擾,更有可能做出不利于企業的審計結果,從而影響企業的上市。
二是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方面存在的問題。由于我國金融市場起步較晚,在發展的過程中很不完善,雖然我國針對企業的上市制定了一些規章制度,這是這些規章制度并不完善而且基本上都是表面上的規章,不具有實際操作性,因此企?I的能否上市還是要靠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分析,而且根據企業上市監管部門的要求,公司能否上市最終還是靠注冊會計師的無保留意見為主,這就使得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存在很大的風險,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注冊會計師很可能為了爭奪市場,對于那些存在資金薄弱、實力不強、甚至存在偷稅漏稅等現象的公司進行包庇,也為他們出具了無保留以意見的鑒定報告,從而幫助這些本來有問題不具備上市資格的企業上市。而且因為注冊會計師在企業的審計過程中起到主要的責任,因此一旦企業上市之后,因為經營問題面臨退市的風險,那么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就難逃其咎,所以出于各方面壓力,注冊會計師會不顧及自身的職業道德,而選擇繼續包庇上市企業,做出不準確的審計報告。
2.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管理部門的風險形成因素
除了注冊會計師方面的主要因素之外,還有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管理部門存在的問題,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管理部門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審計部門的管理水平較低。我們知道創業板上市公司的一個特點就是高新企業,這些企業集中在技術研發領域中,對于這些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對于其持續經營方面的要求不高,因此,對于這些企業而言,未來的發展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為這些以高新技術為主要的企業可能未來會出現高盈利高回報的情況,同時也可能存在很大的風險,出現高風險甚至是破產的情況,而且企業重視的不僅是長遠的企業生存,而是新興行業中根據市場時機的高盈利性,所以上市公司的管理部門對于這些企業的上市標準要求也比較低。二是上市公司本身的管理水平較低,因為這些企業處于創業板,所以作為基本上是剛成立不久的企業,這些企業沒有豐富的管理經驗,資本方面也沒有雄厚的積累,而之所以能夠在創業板上市,或者說被市場看好,主要是因為廣泛的市場前景,以此企業就有較大的經營方面的風險,常常存在的問題是創業板上市公司的企業在交易方面存在著舞弊等行為。
二、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存在風險的原因分析
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之所以存在較大的風險,經過上述分析我們知道是因為我國金融市場的特殊性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本身的特殊性,而且我國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上一直存在較多的問題,因此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存在風險的主要原因有:1.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利益關聯性較大
創業板上市公司和其他板塊上市公司不同的地方在于,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利益相關者更多,在創業板上市公司中關注其能否順利上市的有發起人、企業管理層、企業的潛在投資人以及外部審計和管理部門,這些不同方面的都在密關注企業能否上市,因此對于注冊會計師出示的審計結果都是否準確、公正等都存在著自己的態度。而且這些來自不同方面的關注中,希望企業順利上市的壓力很大,除了外部審計和管理部門對于企業能否順利上市持有中立態度之外,發起人、投資者以及企?I的管理層等都是希望創業板能夠順利上市的,因此,對于創業板上市公司能否上市的關注希望順利上市的力量明顯大于不支持或者是保持中立態度的力量,因此,注冊會計師這方面存在著很大的壓力,往往會在審計上被相關的利益者所干涉,因此工作難度和工作風險都很大。
2.我國創業板上市制度設計存在問題
按照我國創業板的設計初衷,為了保護投資人的利益,要求投資人的持股比例不少于35%,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投資人這么高的持股比例卻給企業增加了上市風險,也帶給了審計注冊會計師較大的壓力,這是因為一般而言,創業板上市公司的投資人因為占有較多的股權,也是公司的管理層,對于公司的管理起著重要的作用,所以這些投資人會干涉公司的上市,而這些審計公司因為是為創業板上市公司所進行審計的,所以審計費用、管理費用等都是有公司進行支付,因此,對于這些直接的客戶,注冊會計師不得有些時候會對其妥協,導致企業在經營中存在較大的風險。
3.審計行業本身的不規范操作
我國的審計行業與歐美等資本發到國家相比較,建立的時間很短,但是市場成長卻是很快的,目前市場上會計公司的競爭非常激烈,而且我們可以看到,在我國改革開放之后,還有很多國外的知名會計公司入駐中國,也在積極搶奪中國的市場,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本土會計企業的生存壓力很大,而且注冊會計師作為一個具有很高含金量的職業資格,考取很不容易,在我國本土還是比較稀缺的。在這種情況下,會計公司面對的市場競爭很激烈,如果企業能夠接受審計工作,常常因為生存和競爭方面的壓力,而不遵守業內的行業規范,在以客戶為主導的市場中,注冊會計師的地位低下,常常為了滿足客戶的需要而自行調節企業資本的審計標準,從而使得上市公司本身存在很大的風險,而且不僅如此,因為我國注冊會計師的行業不規范,而且起步時間很短,使得我國的注冊會計師本身存在的行業經驗和行業能力不足,面對的又是高新企業的上市審計工作,他們常常并不能勝任這些工作,但是迫于生存勉強審計,這些注冊會計師往往工作壓力很大,每次審計的時間都相對較長,對于身心都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因此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鉆研會計審計方面的業務,對于最新的創業市場進行研究,因此就工作上常常力不從心,在對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的時候也就很難做出公平并且準確的決定,導致創業板上市公司審計方面存在的風險。
三、創業板上市公司獨立審計的風險防范措施
針對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獨立審計的風險來自內部和外部等多個方面,但是我國的創業板上市公司必須應該盡量克服這些困難,規避創業板上市公司存在的風險,具體可以采取的風險防范措施如下:
一是加強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和職業能力建設。注冊會計師作為影響企業上市的主要方面,本身的責任重大,注冊會計對于上市企業的審計工作,不僅僅涉及到企業未來的發展問題,還對于投資者以及市場上的普通股東有著重要的作用,因為市場的投資者和一些普通股東對于企業本身并不了解,他們并不知道企業內部的資金財務狀況是什么樣子的,也不知道企業未來的成長潛力如何,所以他們基本上依賴的是靠企業內部的審計報告,如果注冊會計師違反職業道德,或者為了利益而做出了和企業實際情況不相符的審計報告,那就會干擾股東的投資決策,而且長遠來看也會影響到上市企業在股市的收益情況,所以注冊會計師要正確看待本身的工作,應該有較強的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感。除此之外,注冊會計師還應該要加強自身能力的建設,尤其是創業板的上市公司,他們所在的行業一般是新能源、高科技等行業,這些新興行業的對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難,因為缺乏相關的行業知識,就會影響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除此之外,我國的審計工作起步較晚,所以和國際上相比,我國的審計工作也存在不規范的情況,注冊會計師和會計事務所應該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相關的培訓,努力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能力。
二是積極尋求外部幫助來規避審計風險。我國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獨立審計工作除了會計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本身的問題外,還有其他方面存在的問題,因此審計管理部門應該積極營造適合審計,降低審計風險的外部環境,首先要完善創業板市場的法律法規,我國創業板市場的法律法規存在不健全、不合理的情況,導致我國創業板市場上存在很多的問題,也使得注冊會計師在對創業板上市公司進行審計的時候缺乏具體的參照標準和操作規范,使得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審計主觀性較大。其次,針對創業板上市公司涉及的行業高、精、尖的情況,注冊會計師應該聯絡相關領域的專家等讓他們作為第三方參與到對于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審計工作上來,這樣有利于對于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做出合理準確的審計,避免因缺乏行業知識而研判失誤的情況。
高新企業審計報告范文4
【關鍵詞】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對策
一、前言
近年來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得到一定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很大質量問題。相關部門在對一些會計師事務所檢查中發現,有多家事務所出具了嚴重失實的的審計報告,涉及金額之大,給社會和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損失。這些都說明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存在很多問題。出現這些問題,主要是由于低質量的審計報告主導了市場,社會公眾對高質量獨立審計服務的需求不強烈,使得一些企業和事務所串通起來,進行財務造假,誤導投資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對已經查明的虛假的會計信息進行隱瞞不披露,和企業存在會計舞弊、造假而注冊會計師沒有查出來兩方面。
二、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現狀分析
2012年,中注協繼續組織開展對證券資格事務所的執業質量檢查工作。此次檢查以實施會計審計準則、鞏固準則國際趨同成果為目標,加強對上市公司、金融保險機構、國有大型企業審計業務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等新業務領域審計業務的監督檢查。中注協直接組織檢查了14家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總所及其38家分所,15個地方協會按照中注協的統一部署對33家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分所進行了檢查。檢查中,中注協抽調檢查人員110名,共檢查了320份業務底稿,其中上市公司業務底稿72份,其他業務底稿248份;地方協會共檢查了業務底稿184份。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中注協對2家會計師事務所(含1家分所)和14名注冊會計師進行了懲戒。這次檢查結果表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業務質量令人擔憂。檢查中發現有多家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造成財務會計信息虛假,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經檢查發現,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質量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對已經查明的財務會計信息虛假問題隱瞞未披露,另一方面沒有查出會計信息存在的虛假問題,存在重大疏漏。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低下將會造成嚴重危害:損害會計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客觀、公正、中立形象,損害投資者的切身利益,破壞信用機制,導致企業信譽下降,誤導投資者。
三、改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對策
(一)加快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體制改革,改善注冊會計師執業環境
完善執業環境,首先要進行注冊會計師審計體制改革。注冊會計師協會應該發揮其作用,通過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監督管理和稽查力度,防范會計事務所之間不正當競爭行,創造公平的執業環境。注冊會計師協會還需要制定出對注冊會計師行業切實可行的監管措施,建立完善的行業監管體系。只有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才能夠有效防范注冊會計師審計違規行為。同時中注協應加強行業自律建設,制定評判標準來評價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情況。
(二)加強對注冊會計師職業市場準入的監管,規范市場競爭,規范審計收費
加強對注冊會計師職業市場準入的監管是指對進入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個人和機構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通過嚴格篩選,淘汰那些不符合給行業條件機構和個人,以確保其執業水平。由于目前我國的注冊會計師行業市場準入門檻較低,會計師事務所數量過多,容易形成惡性競爭;另一方面,相關部門對事務所的審查往往形式化,如對會計師事務所的法人代表資格審查不嚴,導致整個行業水準層次不齊,審計質量根本得不到保證。通過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提出更高、更嚴的要求,加強對注冊會計師職業市場準入的監管,控制會計事務所的數量,可以提高整個行業執業水準,同時又可以規范市場競爭。
(三)控制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的控制可以從審計前、審計中著手。審計前,與客戶簽訂業務約定書作用,明確會計師事務所和被審單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重要文件,分清審計責任和會計責任;謹慎選擇客戶是會計師事務所防范審計風險另一措施,選擇管理較好的被審計單位,放棄陷入財務和法律困境的被審計單位以及內控制度不完善的被審計單位;審計前做好審計計劃,是控制審計風險的基礎,通過分析審計風險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審計計劃。審計中,審計人員要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執行,遵守相關的審計準則、規章和法律,要嚴格履行應有的審計程序,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和懷疑態度;出具謹慎恰當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實施一系列審計程序后對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的最終結果,應當真實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出具的報告應當謹慎恰當??刂屏藢徲嬶L險,審計質量也得到保障。
(四)進一步完善會計事務所內部質量控制制度
會計事務所內部控制制度是指為實現其審計目標、保證審計質量,而設置的公司治理結構、公司人事制度和內部質量控制制度等。完善的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控制制度,是保證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規范化、高質量的基礎。會計事務所建立一個健全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需要有完善的全面質量控制體系和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體系。注冊會計師在負責某個審計項目時,應當執行全面質量控制政策和審計過程中適用于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程序,并考慮整個團隊人員的的專業勝任能力等因素;建立完善的監控程序需要授權專門的小組或人員執行內部監控,并且相關人員要保持一定的流動性;制度化的監控方案需要將監控的目的、范圍以及程序等基本問題形成文件,并保證有效實施;同時建立一套反饋系統,規定在檢查報告中發現的問題與控制執行人一起修訂,然后由具備決策權的人員對質量控制方針和程序的進行修改。通過建立和完善會計事務所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進一步規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行為,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降低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1]田光大.關于審計獨立性的思考.財會通訊,2010(9):25
高新企業審計報告范文5
安徽銅陵華誠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中國注冊會計師、注冊評估師、注冊稅務師、高級會計師,上海財大、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會計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協會“資深會員”,在《中國注冊會計師》、《中國資產評估》、《財會學習》、《中國稅務》等期刊上多篇。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規定: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應提供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以及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豆ぷ髦敢芬胫薪闄C構“專項審計”制度,其目的顯而易見,中介機構對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實施專項審計,并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審計結果應當成為評判申報企業是否符合高新技術條件的關鍵性證據。為了指導、規范注冊會計師執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業務,確保執業質量,降低執業風險,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為此專門制定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遺憾的是:從審計署抽查的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的116戶企業,竟有85戶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這些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36.31億元。一方面,這些“假”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直接導致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也造成企業之間不公平性競爭;另一方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引入“專項審計”制度出發點是好的,但未能有效地防止虛假的高新技術企業出現,在一定程度上,中介機構難辭其咎,發人深思。
一、高新技術企業在認定過程中“專項審計”制度形同虛設
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存在著巨大利益沖動,企業一旦通過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可以在三年內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從而獲得一筆現實的或潛在的稅收收益;另一方面,企業冠以“高新技術”的頭銜,也是一種無形資產,它將會給企業帶來其他的經濟利益,如廣告效應、地方政府對高新技術企業資金扶持等。一部分企業在這種多重利益驅動下,將不符合高新技術條件的經過人為包裝,讓其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從而加大了審計的風險。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專項審計”業務競爭異常激烈,中介機構為了爭取這項業務,一方面不惜犧牲執業質量,低價競爭;另一方面中介機構一味地迎合客戶要求,對于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在專項審計過程中睜一眼閉一眼,不符合高新技術條件的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不足為奇了。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門如:科技部門、財政部門、稅務部門等,為了完成當地考核目標任務,以及地區之間相互攀比,這些政府主管部門縱容或默許一些不符合高新技術條件的企業通過人為調整數據,讓其達到符合高新技術條件的各項指標。由于上述主觀、客觀上的原因造成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的“專項審計”制度形同虛設,中介機構的專項審計工作只不過是走過場,完成必要的程序,為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一種必備材料。
二、中介機構在實施專項審計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
(一)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與非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劃分缺乏標準和必要依據,注冊會計師難以準確做出劃分
目前,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沒有明確的一一對應產權關系,各地還沒有建立一套高新產品(服務)認證管理辦法。注冊會計師要對企業申報的高新技術以及高新產品(服務)的性能、特征、技術特點、應用的領域等全面了解、掌握,做出專業判斷,在某種程度上超出了注冊會計師專業勝任能力。如何判斷申報企業的產品(服務)能夠歸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對于注冊會計師來說也是個難題。注冊會計師只能依賴于某些領域的專家,而這些特殊領域的專家往往來自于申報企業。
另外,部分申報企業收入核算不夠明細,企業未專門設置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賬,一些高新產品技術(服務)收入與非高新產品技術產品(服務)存在相互交叉,如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生產技術或工藝改變了,產品(服務)沒有明顯改變,這類產品(服務)收入是否屬于高新產品(服務)收入?在專項審計過程中,申報企業將產品(服務)收入分為高新產品(服務)與非高新產品(服務),人為因素較大。
(二)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歸集、分配不規范,人為調節因素過大
由于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大部分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企業會計制度》,也有部分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對“研發費用”歸集內容、分配方法不盡相同,特別是“研發費用”資本化條件、內容區別相當大;《小企業會計制度》沒有相關“研發費用”歸集、分配規定,因此,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采用會計制度不盡相同,從財務核算上講,“研發費用”歸集內容、分配方法無法有統一的標準。
《工作指引》要求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目核算,并提供《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歸集明細表》及相關憑證。注冊會計師在研發費用專項審計過程中發現:大部分企業財務上通過“研發費用”科目歸集的研發費用支出與企業申報的研發費用支出差異很大,且前者遠遠小于后者。申報企業“研發費用”輔助賬目所反映研發費用支出是從“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中剝離出來,且將其分攤到每個研發項目上(研發項目少的有6個,多的有13個以上),申報企業在研發費用剝離、分攤過程中,人為因素難以避免。注冊會計師在審核輔助賬目核算“研發費用”剝離、分攤時,無法與財務上“研發費用”歸集、分配結果相互核對,且很難反證,其歸集、分攤缺乏合理性、準確性。
申報企業財務上通過“研發費用”科目核算發生額(包括費用化和資本化研發費用),與“研發費用”輔助賬目核算發生額存在重大差異,主要表現以下幾方面:
高新企業審計報告范文6
關鍵詞:工程造價審計;風險與防范;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723.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在目前來說,工程造價這個名詞已不再陌生,然而在工程造價管理界對此有不同的定義??墒窃诠こ淘靸r管理的經濟過程中,不應該出現一詞多義混用的現狀。在建筑市場尤其是建筑產品作為一種非常特殊的商品來說應該研究產品特有的規律。然而我國工程項目出現與建筑市場規范需求相違背的現象真是屢見不鮮,如“三算三超”。由此,如何提高工程造價審計質量已成為拭目以待的事情了。
一、工程造價審計風險的種類
做好工程造價的審計工作重要前提是注重并加強工程造價審計風險的防范,在工程造價的審計工作實際操作過程中,加強對相關的審計風險防范是必須的。目前有很大的風險存在于我國工程造價審計領域,因為工程造價的審計風險受很多因素影響,比如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被審計的內容,審計工作采取的技術以及審計環境等多個方面。按照成因,工程的造價審計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1、由于審計單位缺乏內部嚴格的質量控制制度或者管理體制不夠健全所帶來的一種審計風險。審計之前,可能存在部分的審計人員不能充分把調查和查證等這些前期的準備工作做好,審計資料沒有進行及時整理和收集及歸檔,或者沒有執行三級審核的制度,或沒做好審計的記錄等情況,這些都可能誘導工程造價的審計風險發生。由于管理的體制不夠健全,不能規范管理工程項目,實際操作中,執行力度顯得非常不夠,很多情況是應付外部的檢查,這都是給工程的造價審計帶來較大風險的因素。
2、增加工程造價審計風險的另一種原因是審計人員的素質較低。由于審計人員業務水平不高,而且缺乏執業經驗。一般情況下,審計人員知識面要廣、經驗要豐富,這樣有利于降低審計的風險。還有的審計人員由于欠缺職業道德、責任心不強,對審計過程中很容易發現的問題可能知情不報或者是視而不見,這給工程造價的審計也會帶來風險。另外,基層的審計機關缺乏人員,大多數人員工作任務較多,遇到復雜問題,不夠專業的審計人員較難做出一些合理的、準確的判斷,工程的造價審計的風險就會增加。
3、增加工程造價的審計風險還與工程造價審計的方法有關。如果實際方法不合理,需要對工程造價計價的規范進行不斷修改,很容易發生施工方和建設方的利益沖突。目前在我國,工程造價的審計依賴于送審的資料,經常是事后的審計。如果業主資料不夠完整,或者不真實、合法,不能及時的對工程造價設計進行變更的報審和簽證,也會導致審計的結果和實際造價出現較大的偏差,從而影響工程造價的審計工作質量。因為,一般情況下,施工方是想得到較高的利益,建設方又是為了盡量的把建設成本降低,所以,雙方在合同和相關的簽證上出現不一致的理解,就會導致審計方對出現的問題作出一些錯誤認識和計算。
二、工程造價審計風險防范
1、建立健全相關的造價審計制度
首要任務是要對造價文書進行充分的確定,完善造價審計文書在司法和財政工作部門的鑒定程序,確定造價文書在鑒定系統中所擁有的法律地位,這是對工程項目造價審計的制度性規范;其次,要明確工程造價與成本管理制度,工程項目部門與造價審計部門在工程施工的過程中全方位配合,建立和健全有關工程項目建設與工程造價審計結合的制度管理,明確每一個施工流程中的建筑支出與成本分析,明確造價審計中所負有的責任情況,強化對造價審計部門的監督和管理;第三,是要完善造價審計制度在建筑施工方面的運行機制,以造價審計與成本控制二者緊密結合,并對造價審計問題在具體工程成本控制過程中的管理方法進行科學界定,充分約束不規范的回宮成本管理手段,降低造價審計過程中的風險成本。
2、提高工程造價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工程造價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和技術性都很強的工作,建立一支復合型工程造價審計隊伍是確保工程審計質量的重要前提。首先,繼續加強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合理地規避審計風險;其次,工程造價審計人員必須具備技術、經濟、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識;最后,必須具有一批年輕的、高學歷和高素質的工程審計人員,并對他們進行教育培訓。
3、創新造價審計的工作方式
革新工程造價審計方式方法,提高審計效率,用更科學合理、更利于防范風險的方式方法來開展工作。鑒于工程造價確定的特點和近年來審計工作新趨勢,工程造價審計在審計方法上,應當突出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相結合的審計模式,做到及早發現并解決問題,真正發揮審計監督與服務相結合的職能。還要善于總結經驗,加強行業間工作交流,研究工作中的難題,分析取得成績的原因,推廣先進審計方法。
4、加強行業規范化建設
完善的行業規范和相關的法律制度的健全,可以降低工程建設中存在的不確定因素,約束工程建設的不合理行為。首先,完善工程建設行業規范。明確的、合理的、有效的工程建設行業規范,可以使得工程建設的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不但有利于企業內部的監督和企業之間的監督,同時更加有利于審計部門對工程建設企業的審計監督;其次,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完善的法律法規是對工程建設的最大外在約束力,能夠確保企業在工程建設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對于降低審計風險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5、完善審計主體內部運行機制
它能夠保證審計主體的各項工作有序、合理、科學地進行,更加有利于不斷修正審計主體自身存在的不合理狀況。完善此機制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首先,不斷完善現有的審計制度。根據外部環境的變化,不斷改進和完善現有的審計規章制度,建設科學的.合理的新的審計制度,才能在新情況、新問題出現的時候找到合理的依據;其次,做好審計質量檢查工作。
6、規范審計報告的完整性
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終止的書面說明,能夠指出審計過程中發現的不合理工程造價問題。但一般的審計報告只是單純注重報告審計結果,而不標明所采用的審計方法、審計建議和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審計工作自身存在的問題,導致對于其他審計工作的借鑒意義不大,更加不利于改正審計工作自身存在的不足。因此必須首先完善審計報告書寫制度。審計報告書寫制度能夠規范審計報告的結構和內容,對于其他審計工作有借鑒意義;其次,把切實有用的信息納入審計報告中來,這樣不但可以幫助防范審計風險,還可以促進其他各項工作的不斷完善。
結束語
總之,工程造價審計是實施工程造價控制的一種重要途徑,它是一個復雜、綜合的過程,它構成了我國審計監督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加強工程造價審計風險防范是做好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的重要前提,在工程造價審計實際工作過程中,必須要注意相關風險的防范。審計工作人員要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及時了解有關的新法規、新工藝,努力學習先進施工管理辦法,掌握相關的政策與業務知識,不斷豐富自己的審計經驗,從而及時發現并加以防范各種潛在的工程造價審計風險,提高我國工程造價審計工作質量。
參考文獻
[1]張建剛.論工程造價審計風險分析及對策措施[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