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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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書范文1

1、首先,企業需要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2、其次,企業需要具有研發性質,同時,需要申請對應的知識產權并獲得授權。簡單的說,企業有以上領域相關技術的同時,通過知識產權對技術進行保護,并獲得了授權。

3、目前一般來說,除了技術劃分特別明確的企業,傳統企業領域轉型一般有兩個方向:一是在機械和系統中嵌入軟件系統,申請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轉向軟件領域;二是通過研發,大大提升現有設備或者服務的相關技術,轉向先進制造的領域。

(來源:文章屋網 )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書范文2

一、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范圍

根據國家科技部等部門頒發的《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及本市實際情況,確定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認定范圍如下:

(一)電子與信息領域;

(二)生物工程、新型醫藥與醫療器械領域;

(三)先進制造與現代交通領域;

(四)新材料與精細化工領域;

(五)新能源與高效節能領域;

(六)環境保護與循環經濟領域;

(七)文化創意與知識型服務業領域;

(八)現代高效農業與海洋工程領域;

(九)航天航空與核應用技術領域;

(十)其他經市級認定委員會確認的在傳統產業基礎上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上述范圍,可根據國內外高新技術的發展情況和我市實際適時進行補充和修訂。

二、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凡要求認定的市高新技術企業,應是在本市登記注冊2年以上,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產權明晰、管理規范,以開發、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為主的知識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經濟實體,且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從事本實施意見明確范圍內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服務,具有與其業務范圍和規模相適應的人員、場地和設施(單純的商業經營除外);

(二)企業領導班子重視科技,且班子中有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的專職人員;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在冊職工總數的2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企業在冊職工總數的8%以上;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5%以上。

(四)建有相應的技術開發機構或有穩定、可靠的技術依托單位。

(五)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與技術收入(企業的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入股、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技術工程設計承包、技術出口、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及中試產品銷售等技術貿易收入)的總和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農業類高新技術企業放寬到30%以上)。

(六)年銷售額在3000萬元以下的企業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占本企業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5%以上,年銷售額在3000萬元至1億元的企業研發經費比例為4%以上,年銷售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研發經費比例為3%以上。

(七)在研究、開發、生產過程中,“三廢”排放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八)有嚴格健全的生產、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并做到遵紀守法,照章納稅。

(九)原則上要求申報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必須為區、縣(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必須為市級高新技術企業。

三、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

根據《*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的規定,由市科技局會同市經委、市發改委、市農辦、市外經貿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信息辦、市文廣新聞出版局等部門組成認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負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動態管理和考核工作。同時,認定委員會負責對省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推薦、管理和考核工作。*高新開發區和*經濟開發區內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授權兩個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報市認定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市認定委員會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為申報企業提供咨詢意見。

(一)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科技評估機構評估、認定委員會審定、向社會公布認定結果的基本程序。

(二)申請認定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必須提交《*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及以下材料:

1.本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

2.本單位情況簡介(包括科研、生產及銷售經營情況、資產狀況、場地、設備、生產規模、人員組成及內部機構設置情況,產品質量保證體系、財務管理制度情況等內容)。

3.企業上月財務會計報表和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4.本單位技術開發費的提取和使用證明。

5.本單位技術性收入、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證明。

6.本單位專職專業技術人員的證明。

7.本單位研制或生產的高新技術成果、產品或技術的鑒定(驗收、評審、登記)證書、技術標準、測試或質檢報告等。

8.本單位銀行貸款證和信譽等級證明(復印件)。

9.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認定市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書一式12份、其它材料一式3份統一報送到市認定委員會辦公室。

在申報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同時,一并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采用省級企業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見《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實施意見》)。

(三)申報單位應首先委托經市科技局確認的具有科技評估資格的科技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市科技局承擔??萍荚u估機構根據認定條件,組織專家對企業的申報材料、數據進行核實、評估,出具評估意見,并承擔相應的評估責任。企業申報材料必須由其主管部門(無主管部門的單位不要求)及同級財政、稅務部門初審、簽署意見并蓋章。在具有法定資格的科技評估機構確認前,評估由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進行。

(四)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用常年受理,分批評審的方法,市認定委員會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定期審查,對申報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提出認定意見;對同時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在確認同意推薦后,提出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意見,并向社會公示征詢意見。對認定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由市科技局發文公告,授予《*市高新技術企業》稱號,并頒發相應證書。

四、監督管理

(一)市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市科技局負責組織或委托區、縣(市)及相關開發區科技局對經認定的市高新技術企業每2年考核一次。對考核不合格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限期改正”直至“取消資格”的處理。各產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各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培育扶持和服務監督職能。

(二)市高新技術企業應在每年1月底和7月底前按時、如實填報《*市高新技術企業報表》,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經所在地的區、縣(市)及相關開發區科技局核實匯總后,由企業報市認定委員會辦公室。

(三)市高新技術企業發生變更經營范圍或合并、分立等情況,應報請市認定委員會重新認定;如企業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遷移或歇業等,須書面通知市認定委員會。

(四)申報企業在申請認定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詐手段騙取市高新技術企業稱號的,取消高新技術企業稱號,收回證書,并在3年內不得再申請認定。

(五)對相關的科技評估機構,由市科技局視其評估申報企業的業績,在一定時期內給予適當的評估經費補助。市科技局對上述科技評估機構的評估工作實行監督管理。如發現科技評估機構所出具的評估意見與申報企業的實際狀況不符,甚至弄虛作假的,可暫停其評估業務直至取消評估資格。

(六)鼓勵各區、縣(市)積極培育、扶持、認定區、縣(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同時,要加強對區、縣(市)培育發展各級高新技術企業的考核,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區、縣(市)黨政領導科技目標責任制考核、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目標考核和區、縣(市)科技局工作考核。

五、政策措施

(一)根據市政府《關于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杭政〔*〕5號)精神,對研發資金占銷售收入比例達到規定比例且經認定的區外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從其對當地財政所作貢獻中拿出一部分資金,獎勵給該企業用于從事研究開發活動。

(二)加大對市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力度。設立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項目,專門對各級高新技術企業承擔的火炬計劃項目、新產品開發等高新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項目進行支持;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承擔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工業技改項目、工業企業信息化項目的資助金額可適當上浮;各級財政資金,包括科技資金、工業資金、產業化發展資金要根據確定的項目,優先向高新技術企業傾斜。

(三)積極鼓勵企業成長為國家、省、市高新技術企業。對入選*市科技創新“十佳科技型初創企業”、“十佳高新技術企業”的初創型科技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表彰獎勵。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書范文3

第一條為了扶持和鼓勵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根據國家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17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362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市區域內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其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依據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依照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五條*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市財政局、*市國家稅務局和*市地方稅務局(以下分別簡稱為“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負責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第二章組織與實施

第六條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和市地稅局組成“*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導小組(以下簡稱為“認定指導小組”)”,負責指導、管理和監督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工作。

第七條認定指導小組下設“*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以下簡稱為“認定辦公室”)”,由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相關人員組成。認定辦公室設在市科委,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認定辦公室主要開展下列工作:

(一)負責本市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復審工作。負責受理本地區企業提出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申請,組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審查。

(二)負責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核實并處理有關舉報。

(三)負責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專家庫的建立和維護。根據《工作指引》所規定專家的條件和要求,選擇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專家,輸入專家庫,并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建立認定信用制度。對認定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企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和參與認定的專家等相關人員予以記錄,并作出相關處理。

(五)建立并管理“*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六)負責組織全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等事宜。

(七)與認定(復審)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申請條件與申請材料

第八條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在全球范圍內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在中國內地得到中國法律保護的自主知識產權;

(二)產品(服務)屬于《認定辦法》的附件《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內地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滿一年但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第九條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應提供如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工作指引》附件2);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復印件);

3、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復印件);

4、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以及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和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及情況表(實際年限滿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并附研究開發活動以及高新技術產品(和服務)收入的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滿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7、其他需報送的材料。

第四章申請認定程序

第十條申請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企業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條件,進行自我評價。

(二)準備申請材料

企業自我評價后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可按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準備申請材料。

企業自行選擇符合下列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研究開發費用以及高新技術產品(和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內無不良記錄;

(2)機構中注冊會計師占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0%,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相關政策。

符合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相關證明材料在企業申報時一并附上,但根據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在有關網站

(三)網上注冊登記

在“*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登錄,按要求填寫注冊登記表(《工作指引》附件1),并通過網絡系統上傳。根據注冊獲得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網上認定管理系統,按要求提供申請材料。企業在網上成功提交后,應在網上打印具有“stcsm”水印的材料,并與相關的復印件,一并提交給各區(縣)科委、高新區各個分園有關管理部門。具體受理時間、地點在*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四)審查認定

各區(縣)科委、高新區各個分園有關管理部門分別對各自區域內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核對電子文本和書面文本,核查復印件原件等,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復印件、掃描件與原件一致”印章,經審查確定材料完備、真實后,出具正式受理證明,同時將通過形式審查的書面材料及其正式受理證明報送認定辦公室。

認定辦公室將企業的申請材料按技術領域分類,從專家庫中隨機選擇不少于5名相關專家,并將電子材料通過網絡工作系統分發給所選專家進行網上評價。

專家按照獨立公正的原則進行評價,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評價表》(《工作指引》附件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工作指引》附件5),并按要求上傳給認定辦公室。

認定辦公室收到專家的評價意見后,對申請企業提出認定意見,確定擬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報請認定指導小組審定。

(五)公示與公告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科技網”、“*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和“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認定辦公室對舉報的有關問題進行核查,核查屬實的,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公示無異議的,在“*科技網”、“*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和“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并由認定辦公室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印章)。

第五章復審及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所在年度起有效期為三個年度。企業應在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第十二條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須提交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經符合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與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復審時應對照《認定辦法》第十條進行審查,重點審查第(四)款。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四)款進行公示與公告,并由認定辦公室重新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印章)。

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重新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之日所在年度起有效期為三個年度。有效期滿后,企業再次提出認定申請的,按初次申請辦理。

第十三條高新技術企業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等發生重大變化(如并購、重組、轉業等)的,應在15日內向認定管理辦公室報告;經審查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自當年起終止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需要重新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按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辦理。

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的,由認定辦公室確認并經公示、公告后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

第十四條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依照《認定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稅、免稅手續。

享受減稅、免稅優惠的高新技術企業,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同時,主管稅務機關在執行稅收優惠政策過程中,發現企業不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提請認定管理辦公室復核。復核期間,可暫停企業享受減免稅優惠。

第十五條經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和稅務師事務所,可以向認定辦公室提供相關證明,經認定辦公室核實后,在有關網站

第六章罰則

第十六條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述情況之一的,應取消其資格: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二)有偷、騙稅等行為的;

(三)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

(四)有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認定機構在5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認定申請。

第十七條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工作的各類機構和人員對所承擔認定工作負有誠信以及合規義務,并對申報認定(復審)企業的有關資料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違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工作相關要求和紀律的,3年內不得從事認定相關工作。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書范文4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若干意見》(正*)92號)和全國商務工作會議精神,鼓勵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更新改造和研究開發,增強產品國際競爭力,推動優化出口商品結構,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根據《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外經貿部、財政部令二OO二年第26號)和《出口產品研究開發資金管理辦法》(外經貿計財發正2002]527號)(以下統稱《管理辦法》)規定,現將做好*年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術更新改造貸款貼息和研究開發資助項目(以下簡稱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組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原則和申報重點

組織項目應圍繞當前實施科技興貿工作要求,突出重點、規范管理,講求質量,注重效果。發揮政策引導和重點支持作用,以創新為重點,在電子信息、軟件、生物、醫藥、精細化工、新材料領域,支持、推動一批自主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國際競爭力強、國際市場需求大的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的宰施。通過中央和地方共同扶持,重大項目、重點企業示范帶動,不斷夯實自主創新出口基礎,進一步促進產品結構優化升級,實現外貿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

申報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實施項目的產品列入《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年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務部);

(二)技改項目在:*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間完成,并通過立項部門及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驗收。研發項目具備中試水平,預計一至二年內可形成批量化生產,達到驗收要求;

(三)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程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與財政廳(局)(以下簡稱地方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地方高新技術出9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的組織、審核、匯總和上報等工作。中央管理企業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的組織和申報工作由商務部和財政部負責。

各地方主管部門匯總材料、中央管理企業申報材料請于*年7月20日前報送商務部和財政部。

三、申報材料

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請報告;

(二)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請書(附件1);

(三)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報附表(附件2);

(四)項目實施(可行性)報告,原則上應參照高新技術出口產品項目實施(可行性)報告樣本(附件3)編寫,研發項目還應提供專家論證意見;

(五)技改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六)承貸銀行出具的項目貸款合同、借據和利息結算清單以及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審計報告(僅限技改項目);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八)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的企業會計報表(須附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

(九)與項目有關的其他必要材料:

l、企業出:報關單、海關統計證明及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出口證明材料;

2、項目技術或產品知識產權歸屬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技術合同等,研發項目還應出具由省級管理機構出具的技術查新報告:

3、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他參考材料,包括列入國家或省級計劃的有關批準文件、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省級以上獎勵證明、產品照片等。

企業申請材料請用A4紙打印,按順序裝訂,于左側裝訂成冊。對于上述(二)、(三)、(四)項所列材料,還應同時報送電子文檔。不符合材料報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各地方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向商務部和財政部匯總上報項目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報的工作、報告,應包括組織審核的情況和專家意見、申報企業及項目的基本介紹等內容;

(二)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4);

(三)企業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僅送商務部)。

各地方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應將企業電子文檔進行整理匯總,連同上述(一)、(二)項所列材料以光盤形式提交。

四、其它事項

(一)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應按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完善規范的事前計劃、過程監督、事后檢查的工作制度,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申報項目的審核,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和監督檢查。

(二)凡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與產業發展規劃的項目,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對生態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實施周期過長或者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低水平重復和一般加工工業的項目,不予受理。對于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應當取消申報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根據預算安排和上年度技改、研發項目立項情況,各地還要對項目申報實行總量控制,原則上項目申報數不應超過本地區上年度核準支持項目數的120%。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書范文5

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要求

結合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方法》和《管理工作指引》的文件要求,當前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需要技術部門、財務部門、人力資源部門相互協作,提供有效的申報資料。便于政府部門進行審核,判斷該企業是否符合申報標準。企業技術部門應該向政府部門提供申請書,財務部門同時要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以及稅務登記證等不同信息,有效整理不同的企業文件,規范企業申報流程。人力資源部門應該將研發部門組成人員整體花名冊進行整體,判斷該企業是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認證標準。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需要遵守一定的技術規范,確保提供的資料完整且準確,符合政府部門審核的需要。當前政府部門對于企業申報的材料審核較為嚴謹,申報企業不同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該提高重視,確保申報資料完整且真實。財務部門應該結合省財政廳下發的文件,及時整理企業三個會計年度的費用情況,并且財務工作人員應該按照企業領導的要求,及時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系,并且出具符合要求的審計報告,對于現階段企業銷售收入與研發費用進行明確。

財務在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前的關鍵作用

1.確保申報財務報告符合要求財務工作人員應該重視對財政廳下達的文件學習力度,在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按照政府部門的要求,提供正確的文件,確保申報材料符合相關要求。當前政府部門對于企業申報活動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在提供的材料中,應該包括企業的財務報表以及相關財務數據,這些文件需要財務部門或者配合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編制,作為評判高新企業的重要資料?,F階段國家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力度較大,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于企業未來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對于高新技術企業而言,對于技術性的收入要求較高,通過對財務報表的分析,可以判斷該企業是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財務管理人員結合省財政廳下發的文件,在企業申報活動中,對于企業的材料進行有效管理,便于企業管理人員制定有效的工作計劃,確保各項資料收集到位。財務工作人員在企業申報活動中有著重要作用,能夠結合政府部門的要求,確保企業申報各項資料整理到位。2.財務指標達到預定標準當前政府部門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要求較高,其中技術性收入與研發資金投入比重一直是判斷該企業是不是高新技術企業的重要標準之一。針對這一點,政府部門出臺了相應文件,對于申報高新技術型企業提出了細致的要求。政府部門要求申報企業提供三年的經營材料,在三個會計年度中,對于不同規模的企業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例如:政府部門對于最近一年銷售總額小于五千萬的企業,該企業的研發資金占比應該不低于現階段企業總支出的5%。至于銷售總額更高的企業,研發資金占比略有降低。在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前,財務管理人員應該重視對企業各項支出的統計,尤其是技術部門的費用,需要專人管理,并且將各項費用進行標注,避免在會計師事務所統計階段出現遺漏等問題。政府部門除了對于企業技術部門的投入提出要求,還需要財務人員對于企業技術性收入進行統計,確保該數值不低于企業總收入的60%。財務管理人員需要不斷細化企業財務工作,對于不同種類的支出與收入進行管理,有效規范當前企業財務工作,確保企業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能夠有效出具相關財務資料,便于技術人員進行審查。3.研發費用等科目內容完善現階段企業發展,需要企業不同部門之間協調管理,制定有效的應對措施,逐步提高企業管理工作質量。在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前,財務管理人員應該結合自身專業知識,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在企業內部設置有效科目,為后續財務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支持。目前,財務工作人員應該將研發費用在整體財務報表中有效設置,并且將其作為二級科目,對于現階段企業的各項支出進行核算,發揮財務管理人員自身重要作用,便于企業在申報工作中,準確提供各項財務報表。例如:某企業技術研發部門與財務部門之間存在溝通問題,技術研發部門研發人員名單并沒有與企業管理人員進行有效溝通,造成企業薪資核算中存在偏差,并且財務管理人員對于研發部門的費用支出跟進存在問題,對于研發部門的辦公費以及折舊費等問題缺乏有效歸類,造成企業的各項支出存在賬面不符的現象。這些問題的出現,造成該企業財務工作人員難以發揮自身重要作用,并且在隨后企業申報過程中,由于數據不達標,企業并沒有通過申報。該企業管理人員針對當前企業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有效的對策,加強財務管理人員的重要地位,對于各項費用進行統計。在企業內部,管理層制定了合理的管理制度,對于研發費用支出進行專項管理。通過企業管理層的改革,財務管理人員能夠有效參與到企業經營中,對于不同費用進行核算。3.企業開展專項外部審計在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前,部分企業設立了內部審計部門,能夠對于企業的不同支出進行管理。由于政府部門對于企業申報材料的要求,企業需要進行外部審計,由具有該資質的第三方中介機構,對于企業的研發資料進行審計。公司財務部門工作需要與第三方審計機構之間進行有效交流,提供有效的數據,便于第三方審計工作能夠有序開展。通過企業的外部審計,能夠對于現階段企業的各種財務數據進行客觀展示,及時發現財務工作中存在的異?,F象,便于企業管理人員提出改進措施,從而改善企業發展質量,及時將相關材料上報給財務部門。目前,第三方審計機構結合稅務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對企業的財務活動進行審計,整理出符合申報規范的文件。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書范文6

企業注冊登記方面

1、程序更簡化。凡高校畢業生(畢業后兩年內,下同)申請從事個體經營或申辦私營企業的,可通過各級工商部門注冊大廳“綠色通道”優先登記注冊。其經營范圍除國家明令禁止的行業和商品外,一律放開核準經營。對限制性、專項性經營項目,允許其邊申請邊補辦專項審批手續。對在科技園區、高新技術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經濟特區申請設立個私企業的,特事特辦,除了涉及必須前置審批的項目外,試行“承諾登記制”。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書、驗資報告等主要登記材料,可先予頒發營業執照,讓其在3個月內按規定補齊相關材料。凡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高校畢業生的人力資本、智力成果、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為投資的,允許抵充40%的注冊資本。

2、減免各類費用。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工商部門自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收其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包括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補照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各種證書費。對參加個私協會的,免收其1年會員費。對高校畢業生申辦高新技術企業(含有限責任公司)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如資金確有困難,允許其分期到位;申請的名稱可以“高新技術”、“新技術”、“高科技”作為行業予以核準。高校畢業生從事社區服務等活動的,經居委會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后,1年內免予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免收各項工商管理費用。

提醒目前有關政策已經執行,大學畢業生在辦理自主創業的有關手續時,除帶齊規定的材料,提出有關申請外,還要帶上大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等有關資料。

金融貸款方面

1、優先貸款支持、適當發放信用貸款。加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貸款支持力度,對于能提供有效資產抵(質)押或優質客戶擔保的,金融機構優先給予信貸支持。

對高校畢業生創業貸款,可由高校畢業生為借款主體,擔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親屬家庭成員的穩定收入或有效資產提供相應的聯合擔保。對于資信良好、還款有保障的,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適當發放信用貸款。

2、簡化貸款手續。通過簡化貸款手續,合理確定授信貸款額度,在一定期限內周轉使用。

3、利率優惠。對創業貸款給予一定的優惠利率扶持,視貸款風險度不同,在法定貸款利率基礎上可適當下浮或少上浮。

提醒:在福州的中行、農行、建行、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銀行相關人士均表示,目前沒有開辦大學生自主創業貸款業務,這種尷尬情況主要緣于此類貸款的高風險。中信實業銀行福州分行辦公室有關人士表示,銀行在追求資金收益性、流動性的同時,也要考慮其安全性。大學畢業生自主創業貸款相對其他貸款風險高。大學生剛畢業,缺少社會工作經驗,又沒有合適的抵押物或擔保,銀行一般不會輕易貸款。而且即使大學生有合適的項目,也只是個別現象。作為企業,銀行發放的貸款投入成本和收入不成正比。

事實上,大學生創業貸款,難就難在無法提供有效資產作抵押或質押。記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多家銀行開辦了針對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民身份,年滿18周歲自然人的個人創業貸款。此類創業貸款要求個人采用存單質押貸款,或者房產抵押貸款以及擔保貸款。

稅收繳納方面

凡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當年安置待業人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免納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后,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企業運營方面

1、員工聘請和培訓享受減免費優惠。對大學畢業生自主創辦的企業,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可在政府人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的網站免費查詢人才、勞動力供求信息,免費招聘廣告等;參加政府人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舉辦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勞務交流活動給予適當減免交費;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免費為創辦企業的畢業生、優惠為創辦企業的員工提供一次培訓、測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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