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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工作意見范文1
在做出成績的同時,某同志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
一、在政治理論學習上有待于進一步提高。表現為時緊時松,不能堅持經常。
二、部署工作多,抓落實不夠,從大處著眼多,從小處著手少。
三、工作中有時犯急躁病,開展工作的決心大,信心足,但是有時有急于求成的思想。
四、在廉潔自律上標準不高,有與條件好、收入高的單位相攀比的思想和不平衡心理。
五、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不夠。
六、在關心干警上做的還不夠。
七、與干警溝通聯系少,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還不夠。
針對以上問題和不足,某同志要以此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重點在以下六個方面進行努力:
一是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堅持勤奮學習,更新知識結構,在真學真用真懂上下功夫,通過學習,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鞏固宗旨信仰,增強業務能力和水平,提高綜合素質。
二是堅持嚴抓敢管,鍛造高素質的檢察隊伍。全面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增強班子團結,堅持“多角度、全方位”管理隊伍,鍛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善打硬仗的檢察隊伍。
三是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多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干警中調查研究,集中精力為群眾為干警辦實事。
四是加強思想修養,遵守各項廉政勤政制度,增強防腐拒變能力,真正做到公正執法、秉公辦案、文明辦案,確保執法辦案的公平正義。
紀檢監察工作意見范文2
(一)適時適度進行修剪。在開春后對入秋后應進行輕修剪而未修剪的茶園及時進行補剪,達到蓬面整齊,便于采摘,促發新梢。按照“照顧多數,同園一致”的原則,程度宜輕不宜重,采用“寧淺勿深”的輕修剪方式進行。
(二)松土增溫。春季我縣氣溫回升快,在2月中下旬及時松土,有利于加速空氣流動,迅速提高土溫,促進根系活動,深度10㎝以內為宜,做到盡可能少傷根系。
(三)補施肥料。結合松土補施速效氮肥,管理及肥力水平較高、但秋冬季未施基肥的茶園,每畝補施30公斤尿素加50公斤有機生物肥為宜,較差的可適當增加,對有一定綠葉層的茶園,可增加葉面施肥,以彌補根系供肥的不足。
二、抓住時機,搞好改造
(一)對低產茶園,要在春茶即將結束時,進行重修建更新或挖除重植高標準無性系良種茶。方法是對樹勢嚴重衰老,育芽能力弱,分枝稀疏,產量很低的在春茶稍提前結束的5月上旬,用鋒利的柴刀或籬剪在茶樹離地20-30cm處剪去地上部分,注意留樁不可過高,清除雜亂的地蕻枝。對未老先衰,采摘困難,雞爪枝、對夾葉多,芽葉少且瘦,產量明顯下降但樹體骨架尚好的茶樹,用柴刀或重修剪機在茶樹離地40-50cm處砍(剪)去地上部一半左右。臺刈或重修剪后的茶樹應及時畝補施30-40公斤尿素,促發新梢,適時修剪養蓬,杜絕惡性早采,防治病蟲,經過2-3次修剪或打頂采摘,恢復樹勢。把樹體培育成樹高80-100cm、樹幅110-120cm的標準樹型。
(二)對無公害茶園(有機茶園除外)實行三改
1、改施肥時間。把全年施肥的重點放在10月中下旬的基肥上,提高茶樹吸肥率。
2、改施肥品種。徹底放棄傳統碳銨加磷肥的做法,多施重施有機生物肥,并適當配以尿素。一般茶園(畝產200公斤干茶)基肥畝用有機生物肥80公斤加20公斤左右的尿素。高產茶園適當增加用量。為保證茶樹吸肥的連續性,春茶前2月上旬、夏茶前5上中旬、秋茶前7月中下旬還要畝施配方專用肥20公斤加20公斤尿素作追肥,確保茶樹周年養份供應平衡。去年未施基肥的,春追肥要加大用量。春芽萌動后或夏茶期間,可適度進行葉面噴肥。
3、改施肥方法。改撒施為開溝施入后蓋土,提高肥料利用率,基肥開30cm深溝,追肥開20cm淺溝,施后及時蓋土。
二、常規管理技術
(一)以保苗促苗為重點抓好幼齡茶園管理,為高產穩產打基礎。
一是抗旱保苗。種子直播的茶園,在出苗后的次年春季進行間苗和補苗,保證每穴2株,去弱留強,去劣留優。無論是直播茶苗還是移栽茶苗,遇有干旱必須在旱季到來之前進行灌溉。在“伏旱”季節,可在茶苗根頸兩旁寬20-30cm的根系分布區蓋5-10cm厚的農作物秸桿,上面再壓碎土,防止夏季高溫灼傷和曬死茶苗。
二是施肥促苗。茶苗移栽成活后有白嫩新根長出并且萌發一季新梢停止生長后開始追肥;茶籽直播出苗生長3~5片葉,形成駐芽后可開始追肥。新植茶園第一次追肥畝用尿素4公斤或稀桶子糞6~8擔,以后生長季節每月一次,用量適當增加。施肥方法:離茶苗10~15厘米或者在窄行中間開淺溝(或打洞)施肥。一足齡到投采前的幼茶園每年施肥四次,即2月下旬,5月上旬,7月下旬三次追肥,10月一次基肥。年施純氮15~20公斤,氮、磷、鉀的比例為2∶1∶1。幼齡茶園不用碳銨以防燒苗,并禁止施用含氯離子的肥料。
三是行間鋪草、合理間作。采用山草或地邊、地角的雜草鋪蓋,要在野草未結籽前進行,以防草籽帶入茶園,增加雜草生長量。野草要經過暴曬,防止病蟲帶入茶園。鋪放時要均勻,厚度以不見土為好。不鋪草的茶園可進行適度間作,植茶后第一年夏季可在寬行間種一行苞谷,給茶苗適當遮陽,秋冬季間作白菜、蘿卜等,第二年夏季寬行應間作黃豆或者綠肥。兩足齡后茶園應停種其它農作物,但還可種植綠肥,翻耕入茶園以改良土壤。
四是防除草害。茶園行間覆蓋、種植綠肥、耕作等都能有效地抑制和消除雜草。利用雨后初睛及時扯除雜草,除早除小除凈,切莫造成草荒苗。
五是定型修剪。我縣定型修剪的最好時期為2月中旬。修剪方法:茶樹要進行3次定型修剪才能形成符合投采標準的樹型。在正常的管理條件下,當年的茶苗秋后一般能長到35cm以上,翌年2月底3月初進行第1次定型修剪。如果茶苗不到30cm,要推遲到5月下旬待春茶生長結束后修剪,用枝剪離地15-20cm處剪去主干枝,留下側枝,讓茶苗自行生長。第三年的2月下旬至3月初進行第2次定型修剪,在第一次剪口上提高15-20cm處進行水平修剪。剪后讓茶苗自行生長。第四年的2月下旬至3月初在第二次剪口上提高10-15cm處進行第3次修剪,到春茶結束,樹冠骨架初步形成。每次修剪后生長的新梢不能采摘,這是幼齡茶樹定型修剪成敗的關鍵。到夏秋茶時,可堅持留低采高,留邊采中的原則,打頂采2-4次,第五年春茶前在第三次定型修剪的剪口上提高5-10cm處進行輕修剪,把茶樹剪成弧形或平形,樹冠便可形成,投入正常生產。茶樹定型修剪,必須選擇晴朗的天氣,雨天不能修剪。修剪時,剪口必須平整、光滑,不能以采代剪、以折代剪。剪口離下位腋芽約3-4mm,保留外側芽,使所發的枝條向外擴張。修剪后要加強肥培管理,使傷口早日愈合、發芽。進入正常采摘期時,幼齡茶園必須達到樹高、樹幅50-60cm,每株茶樹生產小枝數20個以上,綠葉層25-30cm。
(二)推行機剪、機采,實現節本增效。
手剪、手采不僅勞動強度大,而且費工費時,不利于集約經營。機剪、機采提高工效10倍以上,可大大降低生產成本和體力。一家一戶茶園面積超過5畝的,可配備單人修剪機和單人采茶機,承包或租賃茶園面積超過100畝的,可配備雙人抬式修剪機、雙人抬式采茶機。一年一度的輕修剪既可放在10月下旬,也可放在春茶采摘后進行。春季名優茶對鮮葉要求高,不適宜機械采,但在高峰期或大宗茶生產期間,可用機采。機采前,要對樹冠進行一次機械修剪,平整樹冠面。
(三)綜合防治病蟲,降低農殘,確保茶葉安全質量。
一是禁止使用1605、甲胺磷、三氯殺螨醇、氰戊菊酯、氧化樂果、樂果、滅掃利、優得樂、殺蟲脒、呋喃丹等高毒高殘農藥,有限制地使用低毒低殘農藥。防治茶尺蠖選用10%氯氰菊酯4000倍液或2.5%的氟虎2000-3000倍液,茶小綠葉蟬選用2.5%的天王星加10%吡蟲啉可濕性粉劑1500-2000倍液或綠浪800-1000倍液,角蠟蚧、黑刺粉虱可選用40.7%的樂斯本1000倍液,青蛾蠟蟬選用80%敵敵畏1000倍液。注意農藥交替使用,用藥7天后再采摘茶葉。二是推廣茶園安裝害蟲誘殺燈,以減少用農藥次數。三是推廣11月上中旬用100倍晶體石硫合劑液清園消毒,降低病蟲基數。四是勤采早采,減少害蟲對幼嫩芽葉危害。
紀檢監察工作意見范文3
【關鍵詞】檢察機關;司法警察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7-103-02
最高人民檢察院于二〇〇二年了《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工作規范化建設標準》(以下簡稱為《規范化建設標準》),就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工作的規范化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目的在于建設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裝備良好、紀律嚴明、作風過硬、廉潔高效的檢察機關司法警察隊伍,然而基層檢察機關由于各種原因,其規范化建設步伐相對滯后,要抓好司法警察工作仍面臨著不少的困難和問題,具體表現為“五個不夠”和“兩個偏低”。
一、當前基層司法警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領導重視不夠
部分基層院領導執法觀念陳舊,只重視檢察業務工作,而忽視司法警察隊伍建設?!度嗣駲z察院組織法》盡管提出了依法配備司法警察的要求,但由于歷史和習慣上的原因,目前相關的法規并沒有得到充分落實,司法警察工作一直沒有受到重視,突出表現在編隊管理上和裝備保障上。就衡陽而言,據了解,13個基層檢察院中有12個院沒有進行司法警察編隊管理,大部分司法警察被安排到各業務部門,有的當書記員使用,有的從事行政管理,有的作專業司機對待。沒有司法警察的部門,檢察官直接行使司法警察權力和職責。領導重視司法警察工作只表現在執法質量檢查前在完善法律文書上的重視,如補辦派警令等。
(二)司法警察素質達標不夠
《規范化建設標準》要求,通過培訓等手段,提升現有司法警察素質,到2005年,90%以上的司法警察要達到大學??埔陨衔幕潭龋?0%左右達到大學本科文化程度。而在基層,要現實這一目標容易,如某基層法警隊有7名法警,他們都有大專文憑,而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只有1人。他們通過函授等手段拔高了學歷,然而這種做法在提升素質上并未取得多大實效。
為提升司法警察素質,高檢院要求對授銜、晉升的司法警察進行培訓,對授予、晉升一級警督以上警銜的司法警察培訓時間不少于10天,側重學習有關法律理論、檢察業務及警務知識;省級院對授予、晉升三級警督以上警銜的司法警察年培訓時間不少于15天,著重進行法律知識、檢察業務及專業技能培訓;分市院對授予、晉升警司以下警銜的司法警察采取集中與分散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年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20天,重點進行檢察業務和專業技能培訓。這些僅僅是對司法警察晉升前的培訓要求。對沒有晉升的是不是也要進行培訓?多久培訓一次?一次培訓多久?沒有明確規定。而各種培訓,由于各種原因,其實際效果與理想效果存在著一定的差距。如《規范化建設標準》中明確要求,司法警察要“一熟、二懂、三會”即:熟悉法警職責,懂檢察業務,懂辦案程序,會使用槍械具、會擒拿術、會微機操作。我們現有的司法警察隊伍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沒有達到這個要求。
(三)檢警職責不夠明確
根據《規范化建設標準》要求,司法警察依法在檢察官的指導下參與辦案,履行相應的法警職責。而在基層檢察機關,“檢警混用”,“以檢代警”,“以警代檢”的情況的現象很普遍存在。從實踐的角度來看,“以檢代警”可行但不符合規定,“以警代檢”的后果則更為嚴重,有的對業務不熟,造成辦案成案率低、辦案質量差。而目前,一些地方在檢察官人手不夠的情況下,司法警察直接行使了檢察官職能的現象相當普遍,從辦案程序來看,這是不允許的。
(四)司法警察辦公設施、裝備不夠
按照要求,司法警察要有專用的警務辦公區,有固定的辦公用房和必要的訓練場地;有完成司法警察任務所必需的槍支、警棍、警繩、手銬等基本械具和警車、通信、電腦等交通、辦公設施;還要有放置警械具、資料、檔案的文件柜。由于客觀條件的制約,如一些基層檢察院辦公房緊張,辦公場地有限,加之辦公經費不足,要另外劃出警務辦公區和訓練場地,顯然非常困難。多數基層院普遍存在“三缺”問題:即缺訓練場地,缺基本械具,缺辦公設施。特別是缺基本械具,這對于高危行業的司法警察來說,無疑又加大了風險。如祁東縣檢察院法警隊有九人僅有手槍六支,手銬四副。如果遇到緊急情況要全部出警,就很可能難以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五)規范化管理不夠
由于多數基層院的司法警察還未進行編隊管理,大部分司法警察分散于各個科室,有些檢察院雖已進行了編隊,但專職司法警察少,兼職司法警察多,如有的司法警察兼任辦公室人員、有的兼任司機,甚至隊長和指導員也由綜合部門或業務科室的負責人兼任,導致司法警察隊伍的整體管理難以到位,不能真正做到警有所用,警有所歸,編隊管理便流于形式,形成“空殼式”管理,徒有其名。部分基層院的司法警察隊伍仍然由所在檢察院實行分塊管理,沒有落實雙重領導體制。由于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沒有真正落實,無法實現上級院對下級院司法警察的垂直管理,導致司法警察無法接受專業管理和訓練。多數基層院的司法警察工作制度完善不夠,落實到位不夠。少數基層院在司法警察工作制度方面沒有相關的規定。
(六)司法警察地位偏低、待遇偏低
由于領導重視不夠,司法警察的待遇往往落實不及時或不到位。如多數基層院的司法警察就沒有領到相關文件規定的出警補助;司法警察的服裝長期沒人管,有的基層院以困難為由,也不按文件規定予以配發。司法警察待遇落實不到位,足以說明其地位低下。這是導致司法警察隊伍不穩定的一個很重要原因。據了解,在司法警察當中,文化層次較高的年輕干警都希望通過考試等方式跳槽,能力強的也在想方設法地轉行,符合條件的不愿意來,愿意來的有某些方面的不足,于是嚴重影響了司法警察隊伍建設。
二、對當前基層司法警察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消除認識上的誤區
基層院司法警察工作的現狀,雖然是由來已久的客觀實際,但是最根本的一點,還是認識不到位,沒有從執法高度認識人民檢察院依法配備司法警察的重要性。若要徹底改變這一現狀,關鍵是要根除思想上的誤區。一要徹底消除司法警察可有可無的觀念?!度嗣駲z察院司法警察條例》指出,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是中華人了共和國的警種之一,其主要任務是通過行使職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維護檢察工作秩序,維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妨礙檢察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檢察工作的順利進行。因此藐視司法警察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說是對檢察工作的不負責。二要高度重視“檢警分離”工作機制。領導要大力支持和關心司法警察工作,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理順工作關系。要象對待“偵、捕、訴分離”一樣對待“檢警分離”,通過檢警分離,促進司法警察圍繞其職能開展工作,徹底消除“警檢不分”的現象,這也是檢察機關完善內部制約機制之必需。
(二)依法完善司法警察入口機制
《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執行職務規則(試行)》、《規范化建設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對錄用司法警察的條件都作了相應的規定。要真正抓好司法警察隊伍建設,必須根據上述規定完善司法警察入口機制。
首先,要因地制宜擴大人才選拔的范圍,檢察機關選拔司法警察要打破圈子觀念。司法警察作為國家公務員,完全可以按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方式面向社會進行招錄,不一定非得在檢察院圈子里解決。要深刻認識到司法警察不是閑職,而是肩負重要使命的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對提高司法警察整體素質將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其次,要優化編制結構,要根據檢察機關辦案實際需要確定司法警察的人數比例、男女比例、年齡結構比例。工作實踐證明,46歲以上的司法警察普遍存在體力相對不足的問題,在完成追捕、追逃等任務上難免有不盡人意之處。但相關法規對司法警察編制有明確規定,即司法警察人數占檢察機關總人數的8-12%,而46周歲以上的司法警察就在這個比例以內,建議對46周歲以上的司法警察不計算為編內指標。同時,要確保35周歲以下的司法警察占法警隊的55%以上,要有1――2名女性司法警察。在錄警與編制相沖突時,應該側重法警隊伍建設的需要。
(三)加強隊伍建設,建立穩定隊伍的長效機制
一是要加強對司法警察教育和培訓力度,提高司法警察的綜合素質。首先,政治教育要到位。要注重對司法警察的政治理論教育和“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教育,以增強為人民檢察事業服務的信念,提高廉潔自律的能力;要及時進行時事形勢和政策教育。教育形式要多樣化,要注重實效,要確保受教育面達到100%。其次,思想工作要經常。要及時掌握司法警察的現實思想,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疏導,深入做好思想工作。在組織司法警察完成訓練、參與辦案等各項工作中,堅持進行宣傳動員,開展多種形式的爭先創優和競賽活動,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和斗志,立功受獎面不低于本單位的平均比例。第三,業務培訓要落實。堅持分級、分類搞好初任培訓、業務培訓、晉升警銜培訓。采取集中與分散培訓相結合的方式,使每個司法警察年累計受訓時間不少于20天,重點要放在檢察業務和專業技能培訓上。同時要注重學歷培訓,不斷更新司法警察的知識結構,提高司法警察綜合素質。第四,崗位練兵要加強。要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專業技能比賽,通過崗位練兵,要確保隊伍活躍、戰斗能力增強。
二是要切實解決基層司法警察“地位偏低、待遇偏低”的問題。這里首先要解決領導干部思想上對司法警察工作的不重視的問題,要摒棄那種視司法警察為附屬物和“擺設”的錯誤觀念,擺正司法警察位置。要積極發揮司法警察的作用,充分提升司法警察的地位。要因地制宜地適當提高司法警察待遇,解決部分地方司法警察待遇偏低的問題。對司法警察享有國家規定的警銜津貼和其他津貼、補貼以及保險福利待遇等不能打折扣;司法警察因公致殘、犧牲或病故的,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惠政策等不能打折扣。
三是要妥善解決大齡司法警察的出口問題,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從司法警察實踐的角度看,46歲以上的司法警察年齡的有些偏大,如何把他們從司法警察崗位上分離出來,有兩個途徑:一是內部消化:安排他們進綜合部門,讓他們承擔事務性工作;安排他們在本系統相關部門做調研工作,發揮其參謀助手作用。二是橫向交流:與縣、市組織、人事部門協商,安排他們進政府機關相關部門工作。
(四)完善司法警察辦公設施,改善司法警察辦公條件
紀檢監察工作意見范文4
為認真貫徹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開展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試點工作的通知》、省人口計生委、財政廳關于《印發省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優生促進工程的意見》,結合縣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服務項目內容
1、享受對象:我縣領取《一孩生育證明》和《再生育證》的待孕婦女、取得《省臨時居住證》一年以上或持有《省居住證》以及生育證明的外來待孕婦女。
2、檢查項目及免費標準:主要包括優生健康教育、病史詢問、體格檢查、臨床實驗室檢查、影像學檢查、風險評估、咨詢指導、早孕及妊娠結局追蹤隨訪等,具體內容共21項(見附件1)。按照浙人口文件規定的的檢測項目,結合優生檢測工作,對再生育對象增加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每對330元;對新婚夫婦擬生育一孩的對象,在原來婚檢的基礎上,增加國家規定的其他項目,經費增加每對95元。
3、工作流程:符合條件的新婚待孕對象及新婚時未接受檢查的對象在衛生部門婚前醫學檢查的基礎上,需要增加的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部分檢驗項目由縣計生部門委托縣婦保所開展,檢查資料信息由婦保所提供。電子檔案錄入,檢查結果的評估建議、隨訪表收集整理工作、一般人群及高危人群的個性咨詢指導工作及整個項目的統計工作由縣計生指導站負責完成。
再生育待孕對象及流動人口符合政策待孕對象憑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告知書、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券及身份證到縣計生指導站接受檢查。
4、實施單位:縣衛生局、縣人口計生局。
二、經費申報及撥付
調整享受對象和增加免費服務項目所需經費,按照實際使用人數和服務券撥付給計生、衛生部門。承擔優生促進工程項目的技術服務機構每半年(6月10日、11月10日前)把匯總表上報縣級業務主管部門,經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在每年的6月、11月20日前將各類檢查服務券及申報清單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將專項補助資金直接撥付給相關技術服務機構。
三、監督管理
紀檢監察工作意見范文5
論文摘要:文章從激勵與約束兩方面,分析了建筑施工企業紀檢監察工作的一些方法和原則。
國有企業的紀檢監察作為企業活動一個特有和必不可少的部門(或行為),在確保企業的健康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從思想教育方面來看,它通過持續地、強化地教育,保證著企業黨員干部思想的先進性、純潔性。從企業作為一個經濟組織的特點來看,紀檢監察通過它的特殊功能,保證和引領著企業的經濟活動有序規范地開展。但是,客觀來講,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朝著更深層次地發展和前進,企業的經濟組織特點(特色)更明顯甚至說幾乎唯一的情況下,企業的紀檢監察效能在萎縮,作用在下降,功能不突出,沒有較好地起到或發揮出應有的能量來。當然,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客觀與主觀的原因,一個細微的因素都會導致全局的變化。反觀近年來我們企業發生的一些違法亂紀的事件,我們又感覺到有不少問題,這些問題不簡單是紀檢監察工作本身所要涉及的層次,甚至更多于是企業在發展進程中不斷完善和解決的管理問題。下面僅就自己所想到的一些問題與方面談談個人看法。
一、陽光原則
單從字面都不難理解,陽光原則就是要透明,公開,因為除了躲在角落里,陽光都是能照射到的。在我們這樣的建筑施工企業,我認為陽光原則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陽光下的作業;二是陽光下的收人。
監督促進陽光下的作業。隨著企業改革與發展,不少傳統建筑施工企業正朝著管理型建筑企業的方向前進。今后(現在也如此),企業的大量項目都是以一種技術管理的方式開展,多數項目都是以專業合法分包形式展開,因此項目的管理應該更多地體現出“陽光作業”來。比如分包工程的簽訂怎樣來體現既維護企業利益,又能促進項目的正常運行。當然我們也有民主集中原則,也有“三重一大”的等方式來保證,問題在于在執行過程中是否體現出了這些好的方法。從現實情況來看,較多是流于形式和走過場,因此在這個環節我認為紀檢監察的效能在于保證這些好的方法的執行上,貫徹上。如果我們把很多已有的好的辦法好的形式都發揮好效能與作用,應該說是包容了項目管理的方方面面,能促使項目管理處于陽光之下。
鼓勵陽光下的收人。當前建筑業員工的平均收人在全社會來比應該說是較低的。但客觀來說建筑業內部“社會”的基尼系數恐怕也是全社會比較高的了吧。少數人的暴富與整體的低收人十分不協調。如果作個不恰當的比喻,把我們建筑企業比作社會的話,我認為在收人上應該體現和朝著這樣的方向與目的去發展,那就是鼓勵少數人(職業經理人)合法致富,讓大多數人收人提高,讓另外的少數人只能有低收人或出局。致富的少數人應該是高技能高水平的管理人才,讓他們為企業盡智盡力,付出有所回報(當然我們不回避在企業困難時期講奉獻),而且付出與回報盡量成正比。讓他們合法地坦然地富裕。通過他們的勞動與致富,讓企業的大多數人富裕起來,充實企業的“中間”部分,促進企業員工的整體富裕。同時讓那些不學無術,混日子過的人只能有低收人或直接出局。當然這些方法或道理誰都知道,并且問題的關健肯定在于如何去達到這樣的目的,通過什么樣的辦法去實施(這是另外一個方面的問題,本文不作討論)。我只想表達的一個觀點就是應該通過更靈活更符合建筑企業特點的辦法,讓我們的每一個員工的收人都是陽光下的收人,讓我們都追求陽光下的收人。
二、烙鐵法則
經濟學上的烙鐵法則很簡單,一塊烙鐵是通紅的,誰去碰誰都會被燙。但是從中國幾千年的傳統與文明,“刑不上大夫”,“法不責眾”等我們不難感覺到,從人治到法治是個多么艱難的過程??s小到我們一個企業來看,從人管人到制度管人又是一個多么不好解決和實踐的問題。我們經常談企業的管理都是說的,首先建立健全制度,體現以人為本等等。不錯,我們確實也做了很多制度,而且都很不錯,似乎很能夠完美,如果我們都照章去做,我們的企業絕對是一年一變樣,三年大變樣??山Y果似乎也不是如此,不是我們的領導才能不夠,也不是我們的員工不想為企業拼搏奉獻,問題出在執行這些制度的本身機制就出了問題。
誰來燒這塊烙鐵。如果我們把我們的制度比作烙鐵,首先的問題就在于誰在燒這塊烙鐵。是用這塊烙鐵來檢驗大家的人呢還是被檢驗的人自己在燒。但無論誰來作,都只有兩個結果,一是燒得太燙了,溫度過高,鐵會融化,制度流于形式,會變形。二是溫度不夠,大家都可以去摸一下,還好像在烤火,人人從鐵中還得到溫暖。所以說我們首先要解決誰來制定制度的問題,同時要解決制度本身既不能溫度過高(會變形),又不能溫度過低袍不了作用)。
紀檢監察工作意見范文6
一、登記階段
普查入戶登記工作在11月1日至10日間進行。各級人普辦、普查指導員都要精心組織、合理安排登記工作,加強檢查指導,保質保量完成普查登記。
入戶登記要把握好先慢后快的工作節奏。第1-2天普查入戶登記之初,普查員要控制進度,多檢查登記質量,每天登記戶數控制在5-8戶;第3天以后普查員登記業務熟練了再逐漸加快登記進度。爭取在8日前基本完成入戶登記,9日至10日查漏補缺、攻堅克難,全面完成普查登記任務,按時轉入復查階段。
各級普查機構要組織巡查指導,對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解決,本級普查機構把握不定的,要及時向上匯報。同時,要及時總結登記中的工作經驗和好人好事,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加大宣傳力度。普查指導員要每天組織所指導的普查員集中,交流入戶登記情況,指導普查員互審互查普查表,每天匯總工作進度;各級普查機構都要按上級規定表式及時、準確、完整上報工作進度表(具體表式見嘉人普辦字[2010]97號文件)。
要嚴肅普查登記紀律。普查登記必須嚴格按照入戶查點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嚴禁入戶而不入戶照抄相關資料完成普查登記任務。鎮級人普辦必須將普查員手中的戶口整頓資料、清查摸底表等分戶分人資料集中保存在鎮(街道)人普辦,縣(市、區)人普辦應加強對各鎮(街道)分戶分人資料集中保管工作的檢查,確保不發生應入戶而不入戶照抄相關資料現象。一旦發現應入戶而不入戶照抄相關資料問題,各級應嚴肅處理。
二、登記復查(11月11日—15日)
復查工作是提高普查數據質量的重要措施,各級領導務必給予高度重視。登記結束之后,應立即組織登記復查工作。
復查工作從11月11日開始到11月15日結束,在復查階段對登記普查表長表、普查表短表、死亡表、境外人員表全面組織復查,把差錯降低到最小程度。各縣(市、區)人普辦要切實加強復查工作的指導和督查,鎮(街道)人普辦要加強對普查區復查工作的指導和檢查,普查指導員集中精力組織普查員認真搞好復查,決不能走過場。
(一)復查的組織形式。普查登記結束后,各鎮(街道)于11月11日應組織普查指導員集中交流登記工作情況,并布置復查工作、提出復查要求,及時返回清查摸底表、戶口整頓資料等相關調查摸底資料,供普查員核對。復查工作原則上以普查區為單位集中進行,普查小區數量多的普查區可分片組織復查;普查員是登記復查工作的直接責任人,普查指導員是復查工作的組織者和參加者,鎮(街道)人普辦對復查工作負有指導和檢查的責任,縣(市、區)人普辦對復查工作負有領導和督查的責任。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切實搞好復查工作。
(二)復查的方法。復查采取三種方法,即自查、互查和議查。
1、自查。從11月11日至11月12日,安排二天時間進行自查。
(1)普查員首先要根據《普查小區地圖》和《戶主姓名底冊》檢查校對是否應該登記的戶已全部登記,有無遺漏和重復,特別要檢查可能有外來人口居住的地方是否查到。
(2)檢查自己登記的普查表有無差錯、漏項。普查員對自己負責登記的《普查表》(長表或短表)、《死亡人口調查表》和《境外人員普查表》要逐戶、逐人、逐項地進行檢查。
(3)項目之間的邏輯關系,按“人工邏輯檢查規則”進行核查,發現差錯或疑問應重新入戶核對,要據實更正。
(4)認真比對摸底等相關資料。普查登記戶數、人數特別是戶籍人口、常住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外來人口要與摸底等資料一一比對,差異原因要逐個說明。
(5)要認真清點本調查小區普查表有無丟失,清理正確無誤后,普查員應將自己登記的普查表填寫完封面后,裝入規定的包裝袋中。
2、互查?;ゲ樵?1月13日至14日進行,由普查指導員組織普查員對普查表進行相互檢查?;ゲ橹饕础叭斯み壿嫏z查規則”進行,普查指導員將普查員分成若干組進行專項檢查。
長表檢查組:主要有鎮(街道)人普辦同志組織長表普查員集中進行互查,主要檢查長表的戶記錄與底冊是否一致;長表人記錄中的基本項目填報是否準確,分不同年齡段填報的項目是否漏填和多填;
短表檢查組:以普查區為單位,由普查指導員組織本普查區集中審查,主要檢查短表的戶記錄和人記錄;
死亡表檢查組:檢查死亡人口調查表;
境外人員表檢查組:檢查境外人口普查表;
普查員在互查中發現的差錯或疑問,要認真做好記錄,由普查指導員與原普查員聯系核實或再入戶核對,據實更正。自查和互查結束后,普查指導員對每個普查員登記的普查表抽取10戶進行審查。對互查中發現差錯較多的調查小區,要組織重新核查后無誤后才能進入數據匯總。在核實過程中要注意入戶的次數,做到既保證普查登記和復查的質量,又不干擾住戶。
3、議查。在自查和互查結束后,安排一天時間進行議查,由普查指導員組織普查員召開由基層干部、群眾積極分子、老村(居)民或熟悉情況的其他人員參加的座談會,議查的重點是核實戶數、人口數、有無重、漏、特別是普查對象外出人口、空掛人口、出國境人員是否已經進行了登記,出生和死亡人口有無重登或漏登。對議查發現的問題,應經過核對據實更正。
復查的時間安排只是一個大致時間,具體時間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條件具備的普查區可結合登記工作進行復查工作。
(三)復查的內容。檢查是否完整覆蓋普查小區的地域范圍,本普查小區的總戶數、人口數、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是否準確,檢查普查表中每個項目的填寫是否有錯漏,各項目之間的邏輯關系是否合理等。應重點核查:
1、集體戶有無漏登;
2、外來人口有無漏登和重登;
3、戶籍外出人口有無漏登;
4、全戶外出的戶和空掛戶有無漏登;
5、境外人員有無漏登;
6、沒有戶口的人,特別是超計劃生育的孩子有無漏登;
7、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后不久即死亡的嬰兒,特別是在醫院出生后隨即死亡、醫院未發出生證的嬰兒,是否漏登了出生和死亡人口;
8、全戶死亡、特別是孤寡戶死亡是否漏登了死亡人口;
9、普查表中的跳填項目是否錯填、漏填和多填;
10、按人填報的項目是否嚴格按普查表所規定的性別和年齡界限填寫;
11、普查時點居住地和戶口登記地地址的填寫是否完整正確;
12、普查表上除按戶和人填報的項目外,其它應填的項目(如簽字、日期等)是否填寫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