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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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論文

結構論文范文1

議論文一般分為立論文和駁論文兩種形式。一般來說,立論文的結構一般分為提出問題(文章開頭部分)、分析問題(議論文的主體部分)、解決問題(在分析問題的基礎上得出的結論部分)三個部分(即引論、本論和結論)。駁論文的一般結構方式是:擺出錯誤論點、分析錯誤論點的實質及危害、得出正確的觀點。

初中議論文閱讀對結構把握的考查,主要是對全文結構的劃分和對重點語段的層次劃分。

對全文結構層次的劃分應從文章內容入手,弄清楚各段落層次的內容及其內在聯系,看它是如何提出論點并展開論證的,還要注意文章中起承上啟下作用的過渡段、過渡句、過渡詞等關鍵性的文字。

把握了議論文的一般性結構特點,對全文或重點語段劃分層次就容易多了。如果是主觀答題的重點語段,則要一句話一句話地仔細閱讀,了解每句話的意思,弄清句與句之間的關系,然后再劃分層次。如果是選擇題,可以采用排除法,根據選項來讀全文或重點語段,排除錯誤的選項。

如:閱讀下面的短文,回答問題。

大科學家們對自己所從事的研究工作,都傾注了強烈而持久的感情。天文學家彭加勒說:“我們醉心于探求恒星的巨大軌道,我們熱衷于用顯微鏡尋覓極為細小的東西,我們歡欣于在遙遠的地質年代探求過去的痕跡,這些活動給我們帶來了歡樂?!边@樣激情洋溢的話出自科學家之口,恐怕會讓許多人感到意外。人們總以為科學家多半是只知埋頭研究、情感淡寡的人。人們只注意到了他們作為科學精神的體現的冷靜的一面,而忽視了其詩情的、感性的一面,看不到后者對前者的重要意義。正是這種與獻身藝術的精神相類似的迷醉,才使得他們能夠孜孜不倦地長期投身艱巨的事業,并獲得最終的成功。

非但如此,他們的發現和創造也常常得益于深厚的人文科學素養。他們往往精通文學、藝術、哲學等社會科學范疇的知識。創立相對論的愛因斯坦,對巴赫、莫扎特等的音樂也有深刻的理解。他本身還是一位優秀的小提琴手,曾同物理學家普朗克一起演奏貝多芬的作品。音樂呈現的和諧之美,一定在某種意義上啟發和推動了他對宇宙內在規律的探求。

問題:這兩段文字的中心論點是什么?論證結構是怎樣的?

解析:這道題是對中心論點以及論證結構的考查。要準確地解答,首先得認真閱讀文本,了解各段的內容,然后找出兩段間的內在聯系,用簡潔的語言組織答案。第一段說的是大科學家的成功與強烈的情感有關,第二段說的是他們的發現和創造與人文科學素養有關。了解這些后,我們就可以得出“成就事業需要強烈的感情和廣博的知識”的中心論點?;卮鹫撟C結構這一題目時,還要結合文段,這兩段是從兩個層面上來闡述的,可以說,兩段都有一個明確的中心,這二者之間是并列的、并重的,所以文章的結構形式就是并列式結構。

一、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題。

走別人沒有走過的路

韓 青

“竹林七賢”之一王戎,小時候,曾勸別人不要摘路邊的李子。長在路邊的李樹結了又多又好的果子,卻沒有被別人采摘,那果子肯定是苦的。他的推斷是正確的。這是我小時候聽過的故事,如今舊事重提,不是言其寓意,而是想起了那棵李樹下的路,肯定有很多人走過,也肯定都失望過——因為那李子是苦的。因此要想摘到甜李子,就必須另尋他路。

而人的思維也是一條條的路,那被人經常走的路就是我們所說的傳統思維或思維定式。沿著它走,你往往不會發現令人耳目一新的風景、使人大開眼界的奇思妙想;沿著它走,心情往往不能綻放驚喜之花,生活往往也沒有什么波瀾;沿著它走,往往走不出成功之路、輝煌大道……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詩人的話是正確的:“熟悉的地方沒有景色?!笨梢姡挥辛肀脔鑿?,創新思維,才能找到你夢寐以求的答案。

一位禪師,他寫了兩句話要弟子們參究:“綿綿陰雨二人行,怎奈天不淋一人?!钡茏觽兊玫竭@個話題議論起來。第一個說:“兩個人都走在雨里,有一個卻不淋濕,那是因為他穿了雨衣。”第二個說:“那是一場局部陣雨,有時候連馬背上都是一邊淋雨,另一邊是干的,兩個人走在雨地里,有一個人不淋雨,那有什么稀奇?!钡谌齻€弟子得意地說:“你們都錯了,明明是綿綿細雨,怎可說是局部陣雨,一定是有一個人走在屋檐底下?!本瓦@樣,大家一句、我一句,說得好像都有理,沒個完。最后,禪師看到時機已到,就為大家揭開了謎底:“你們都認為‘不淋一人’是一個人沒有淋雨的意思,其實,換個角度想想,所謂‘不淋一人’,不就是兩人都在淋雨嗎?”

生活中,人們常常犯類似的錯誤,在分析、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喜歡在一條路上直來直去,不懂得拐彎、調整方向,結果我們常常南轅北轍。因此,只有走出原來的老路,打破自己的思維定式,多角度去思考問題,才能得到想要的答案,甚至意想不到的奇跡。

在這個世界上,誰都想讓生活多些幸福、溫馨,誰都想讓夢想早日實現,誰都想讓生命充滿更多價值、意義。如果這些都沒有實現,那就是空想。怎樣讓它的光芒部分地或全部地照進現實,那就必須讓思維不斷地創新。而思維是一條條的路,那么創新思維就是要你走別人沒有走過的路。

凡是路,走起來總需要一些力氣的,但是走這創新思維的路,不僅需要力氣,更需要才氣。在《莊子》中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惠子家里有一個大瓜,他卻因為它太大而發愁,因為不知道拿它做什么用。莊子就批評惠子,把它曬干了挖空當做一條簡易的船,可以方便出行,你竟然擔心它沒有用,真是“夫子猶有蓬之心也”。由此可見,創新思維的路并不是誰想走就能走的,這里還有條件:必須帶上才氣、學識、智慧甚至機遇。當初,要是蘋果沒有落在牛頓頭上,也許他就不會發現萬有引力定律……

走別人沒有走過的路,肯定要比別人多付出。然而,終究會開辟出一片新境界。

(選自《思維與智慧·上旬刊》2011年第12期)

1.文章第一段講王戎小時候的故事有何作用?

2.閱讀全文,說說文章的論點是什么。

結構論文范文2

論文關鍵詞:貿易政策產業競爭政策產業結構升級

一、貿易政策與產業競爭政策的協調

產業競爭政策源于產業組織政策,它是為了獲得預期的市場績效,由政府主導制定的干預和調整產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行為的經濟政策。在開放經濟條件下,產業競爭政策的實質是通過協調競爭與規模經濟的關系,在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的基礎上,培育和提高產業的競爭能力。產業競爭政策一方面要鼓勵競爭、限制壟斷,另一方面要避免過度競爭、追求規模經濟。

(一)貿易政策與產業競爭政策的沖突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條件下,原來主要用于調節國內市場關系的產業競爭政策逐漸演變為保證和維持國際競爭環境的一種協調工具。產業競爭政策的內涵與外延遠遠超出了產業組織政策的范疇,已成為包括產業組織政策、貿易政策、投資政策等方面內容的國際性經濟協調政策。

在國家間的經濟聯系不斷加強的情況下,產業競爭政策與貿易政策的關系越來越密切,產業競爭政策已經成為多邊貿易談判中的重要議題。隨著關稅的大幅度降低和非關稅壁壘的減少,貿易自由化的成果越來越多地受到產業競爭政策所管轄的限制性商業慣例的侵蝕;同時,越來越多的貿易政策措施不僅沒有促進競爭反而惡化了國際競爭環境。

從長期來看,對于競爭性產業,其競爭能力在競爭環境中比在保護條件下更容易培養。因此,從培育產業競爭力的角度分析,貿易政策與產業競爭政策應該具有更多的一致性。政府在選擇貿易政策和制定產業競爭政策時,應該盡可能減少二者之間的沖突,構建協調一致的政策框架。

(二)產業集群和產業類別

在開放經濟條件下,貿易政策和產業競爭政策的協同作用領域和政策目標是不盡相同的。國內學者在研究中國競爭政策體系的重點與思路時,將競爭政策的作用領域劃分為三大產業群和六大產業類別。

依據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對產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影響程度,將現有產業分為競爭性產業、準競爭性產業和非競爭性產業三大產業群。競爭性產業是指市場競爭既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又有利于提高社會效益的產業;準競爭性產業是指市場競爭有利于提高經濟效益但不利于提高社會效益的產業;非競爭性產業是指市場競爭既不利于提高經濟效益也不利于提高社會效益的產業。

在三產業群劃分的基礎上,按照市場競爭的對外開放程度和競爭能力的差異,將競爭性產業細分為吲際競爭性產業(如紡織服裝、家用電器、機電設備、船舶制造等)和國內競爭性產業(如輕工、機械、電子、建材等);按照對國家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長遠發展戰略的影響,將準競爭性產業細分為經濟安全性產業(如兵器、航天、航空、核裝備等國防工業,石油、化工、能源、資源等支柱產業)和發展戰略性產業(如汽車、電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技術等);按照規模經濟的顯著性和公共產品性質的顯著性,將非競爭性產業細分為自然壟斷性產業(如電力、通訊、鐵路、民航等)和外部經濟性產業(如港口、機場、城市交通、供氣、供水、廣播電視、氣象、環保等)。

(三)貿易政策與產業競爭政策的協同作用領域和政策目標

對于競爭性產業,產業競爭政策的主要任務是反行政壟斷,促進市場競爭,保證市場機制在產業內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同時,還要反過度競爭,實現行業規模經濟。反行政壟斷與實現規模經濟并不矛盾,因為規模經濟是競爭的自然演化結果,是競爭產生規模經濟,而不是壟斷“制造”規模經濟。與產業競爭政策相配合,貿易政策應該實現競爭性產業的國內市場全面開放,并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借用國際競爭機制來抑制和消除行政壟斷和過度競爭。

市場競爭同樣有利于提高準競爭性產業的資源配置效率,但可能危及整個國家的經濟安全和長遠發展。目前,外資經濟在我國準競爭性產業領域的經濟性壟斷有逐步加強的趨勢。在一些重要行業(如電子產業、汽車產業)或重點企業,外資通過持股控股、技術控制、經營權控制等方式,形成了對當前或未來市場的控制。而國內這些行業的企業規模小,生產經營分散,相互間惡性競爭。因此,在該產業群中,產業競爭政策的重點目標是反對跨國公司的經濟性壟斷,同時限制國內企業間的低水平過度競爭,推動規模經濟的實現和整體競爭實力的提高。貿易政策應該與投資政策相配合,對準競爭性產業給與適度、適時地限期保護。應當注意的是,關稅壁壘基本消除并不等于全面的零稅率,國際慣例也并不是全面的自由貿易慣例。

從總體上看,自然壟斷性產業和外部經濟性產業屬于非市場競爭性領域。但這些產業并非完全、絕對地排斥市場競爭機制,因為在這些非競爭性產業鏈條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市場競爭性部門或市場競爭性業務。對于這些競爭性業務和部門,產業競爭政策的目標也應該是反對行政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對于非市場競爭性業務和部門,應該強化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貿易政策也應該著力于擴大這些競爭性部門和競爭性業務的對外開放。

二、貿易政策與產業結構升級

產業結構升級包括產業間的結構升級和產業內結構升級。產業間結構升級主要指國民經濟增長對三次產業的依賴,從農業向工業再向服務業順次轉移。在宏觀總量上表現為三次產業的產值占GDP的比重不斷變化和調整,即農業總產出占GDP的比例逐漸下降,工業和服務業的總產值占GDP的比例逐漸上升。經驗表明,一個經濟體在實現工業化過程中,工業總產值占GDP的比例逐步提高,同時,還伴隨著服務業總產值占GDP的比例協同增長。隨著中國經濟逐漸步人“重化工業化”時代(自20世紀90年代后期,中國工業化開始進入以電子、能源、汽車、石化、建材等行業為工業經濟增長支柱產業的新工業化階段),工業總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穩步提高,農業總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逐漸下降,服務業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但是,這種產業間結構升級的比例并不協調。首先,區域結構嚴重不平衡。東部沿海地區已經基本實現工業化而成為所謂“新興工業化地區”,廣大中西部地區仍然處于“農工業化時期”,農業總產值占地方GDP的比重還很高。其次,服務業的增長速度滯后于工業化進程,在東部“新興工業化地區”更是如此。第三,由于農業和服務業發展后勁明顯低于工業,這造成三次產業結構比例相對波動幅度較大,反映出工業化進程的不穩定性。

(一)貿易政策與產業問結構升級

就貿易政策如何促進產業間結構升級而言,有三個方面值得注意。其一,由于“重化工業化”的支柱產業屬于“準競爭性產業群”,關系到國家的經濟安全和長遠發展戰略,其投入和產出都應該首先立足于國內市場;貿易政策應該著眼于保障技術和資源性產品的進口需求,同時配合國內投資政策和利用外資政策,確保這些支柱產業的穩定發展,防止外資壟斷和國內市場過度競爭,實現規模經濟。其二,總體而言,服務貿易領域應該進一步擴大開放,但服務業同樣存在一些諸如銀行、證券、保險業的幼稚業,其開放速度和深度要與他們的改革速度和市場競爭能力相適應,既要有足夠的競爭壓力,又要有足夠的成長空間。其三,對于農產品貿易,貿易政策的重點是要維護公平競爭,保障糧食安全。要建立健全農產品補貼制度體系,用足用好世界貿易組織協議框架下的“綠箱政策”和“黃箱政策”,支持農業生產。

(二)貿易政策與產業內結構升級

產業間的結構升級是以產業內結構升級為基礎的。而產業內結構變化是由市場需求結構變化和生產供給結構變化及其相互作用共同決定的。一定收入約束條件下的需求結構決定供給結構,一定生產可能性邊界條件下的供給結構變化誘導需求結構變化。

產業結構是由其內部相互關聯的產業鏈交織而成的產業網絡。產業內結構升級是指價值增值中心沿著產業鏈向新的環節或結點轉移,并伴隨著增值比例的上升。在升級過程中,有的產業鏈條可能收縮,有的產業鏈條可能延展;產業網絡的某些部分可能變得更加密集,某些部分可能更加松散。產業內升級的結果是:投入產出比例提高,產業運行更加富有效率。

在產業內結構升級的過程中,可能有新的富有活力的產業環節和產業分支產生,即出現所謂“產業岐化”。如果資源不斷向新產生的環節或分支轉移或集中,新的環節會不斷“增生”,新的分支會不斷延展,舊的環節或鏈條會逐漸萎縮甚至消亡,那么舊的產業結構會被新的產業結構替代,即出現所謂“產業蛻變”。

結構論文范文3

關鍵詞:品牌授權縱向規制理論獨占交易模型政府規制

問題的提出

2005年4月1日起,商務部、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聯合了《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將從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掇k法》規定,今后汽車銷售都要經過生產商的品牌授權。汽車品牌銷售的核心內容是授權銷售。經營者只要得到汽車供應商的品牌銷售授權,并符合《辦法》有關規定,取得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即可經營該品牌汽車?!掇k法》并沒有限定經營業態,即不限定經銷商成為品牌專營店或是多品牌商。其次,品牌銷售不僅是4S店的模式,在滿足售后服務要求的前提下,采取什么樣的銷售模式由企業自己決定。

對于汽車生產商和經銷商這種通過契約形成的上下游產業鏈關系,《辦法》作為一種政府對市場的規制行為,往往很容易影響博弈雙方的力量對比,對任意一方的鼓勵或限制,都可能造成另外一方壟斷力量的增強。因此,政府對產業鏈上下游作出規制之后,伴隨著政府期望的市場結果而出現的很可能有很多政府不想看到的“副產品”。經歷了這段過程,銷售商的數量是否會大幅度的減少?汽車制造商是否仍然在產業鏈中占據優勢?而消費者究竟是從中獲利,還是受制于產業鏈條的壟斷?對于以上這些規制行為所帶來的市場結果的預測,以及對消費者福利由此產生的變化等一系列研究,都是有著很強的實際意義的。本文擬借助產業組織理論相關原理對《辦法》的實施做一模擬分析,并給出對市場情況的個人預測,以及對《辦法》的實施作出評價和進一步的建議。

對于《辦法》實施作用的評價概述

對于《辦法》的實施,業界表現出兩種明顯相反的態度。一種是贊成派,認為《辦法》有利于規范市場,汽車廠家或者汽車總經銷商可以對下游商家進行很好的控制,改變目前汽車銷售商散亂、游離的狀態,有利于規范市場,統一汽車的品牌形象。另一種是反對派,認為易形成市場壟斷,因為《辦法》限制了汽車商的發展空間,讓經銷商完全聽命于汽車廠家或總經銷商,讓廠商關系不平等;此外品牌銷售管理讓目前很多車商需要向有權的車商申請授權,容易形成有品牌授權車商的壟斷,不利于市場競爭。

汽車品牌特許經營是指汽車生產企業通過簽訂合同,授權汽車經銷商在一定的區域從事特定品牌汽車的銷售活動。其目的是達到汽車生產企業營銷體系的統一運營,實現規模效應和品牌效應。

汽車品牌特許經營方式興起于20世紀初,曾是西方國家汽車銷售的主流模式。在此之前大多數汽車廠家還是在工廠里將產品裝配完以后直接賣給顧客。目前,我國汽車經銷市場呈現以下三個特點。第一,經銷商數目巨大,我國有汽車經銷商兩萬多家,數量遠遠超過汽車制造企業。第二,存在相當一批經營規模較大的經銷商,年銷售額在十億以上,他們的共同特點是多品牌、跨區域、集團化、獨立自主發展。第三,中國的汽車特許經營還是汽車營銷的主流模式。國內主要的汽車生產企業如一汽大眾、上海大眾等公司均采用這種營銷方式。但同時出現了一大批以3S、4S品牌店群為核心的經銷商集團,經銷商多品牌銷售,多品牌,多網點銷售已經形成一種新的發展趨勢。

現代產業組織理論對縱向一體化(VerticalIntegration)的研究較為深入,而有關縱向限制的研究相對薄弱,同時充滿著爭議。從理論上講,縱向限制是縱向一體化的替代形式,所不同的是,前者是一種契約形式的一體化,而后者是一種永久所有權的一體化,縱向限制也可以稱為是“半縱向一體化”。在現實經濟當中,縱向限制往往與零售業有關,它是指生產廠家與零售商通過契約形式來互相限制各自的行為。縱向限制的行為主要有四類,即零售價格維持(ReaslePriceMaintenance)、獨占區域(ExclusiveTerritories)、獨占交易(ExclusiveDealing)、搭配銷售(Tying)。現在汽車銷售市場上的4S店,其實就是一種獨占交易形式,也就是,汽車制造商通過契約的形式來禁止銷售商銷售其他競爭性制造商的同類商品。

政府出臺的《辦法》,使得博弈雙方—廠商和銷售商分別面臨新的決策:一方面,對廠商而言,在具備了頒發授權的權利之后,要做出的決策便是將授權頒給哪些經銷商。換而言之,在近似于完全競爭結構的汽車經銷商市場上,具備何種資質的經銷商才能獲得授權。眾多的銷售商來爭奪有限數目的授權,因此會將一部分銷售商逐出市場。

另一方面,有能力拿到授權的經銷商也要作出決策:是只單一品牌,成為4S店,還是爭取多個授權多種品牌。如果留在市場上的大部分銷售商都選擇了多品牌,將會形成類似于歐洲市場推行的“汽車超市”的形式,則授權無疑是起到了規范競爭和售后服務的作用,而且會使得銷售商獲得了一定的話語權。但是,如果大部分銷售商選擇了做4S店,那么無疑廠商會對同一品牌的銷售商起到領導作用,甚至會強化生產商的壟斷地位。另外一種不太可能出現但是也會存在的可能結果是,廠商按照現在的銷售市場狀況進行授權,即全部銷售商變動不大,僅僅是多獲得了一個授權而以,那么這種情況下,政府的規制無異于形同虛設。

博弈雙方所面臨的決策,也就是本文所要回答的兩個問題:廠商頒發授權會否將一部分經銷商逐出市場?如留存在市場上的經銷商會選擇獨家還是共同?下文將給出模型和答案。

獨占交易模型及預測

為了回答以上兩個問題,筆者首先建立了上游壟斷、下游競爭的“授權爭奪”模型,分析了一部分經銷商在授權過程中是如何被逐出市場的,繼而引用了B.DouglasBernheim和MichaelD.Whinston的獨占交易模型,分析了在獲得授權之后,存活在市場上的經銷商的發展前景,并給出了對《辦法》的評價。

“授權爭奪”模型

第一個問題,從直觀上看,并不難回答。由于我國汽車銷售行業之前不夠規范,從高標準化的4S店到各種三級、四級經銷商參差不齊。很多小規模經銷商在某品牌暢銷的時候哄抬車價,并根本不提供售后服務,造成很多負面影響。這種經銷商多是不具備獲得授權的資格和能力的,從制造商的角度而言,授權發放過多,就可能會造成同品牌產品在不同經銷商之間的惡性競爭,授權發放過少,則可能會造成產品的營銷能力不足。因此廠商的品牌授權數目肯定是有限的,歸根到底還是取決于市場需求。通過授權,制造商必將規范自己的品牌銷售,選擇真正具備實力的經銷商,建立合理的經銷網絡。筆者對此建立了“授權爭奪”模型,來模擬這一過程。

假設上游只有一家汽車制造商A,生產一種品牌的汽車。下游汽車銷售市場有兩家經銷商(經銷商1,經銷商2)。在《辦法》實施后,兩家經銷商針對此品牌的授權展開競爭,假設他們都希望獲得獨家授權,最終沒有取得授權的經銷商則被逐出市場。而且我們假設,只有經銷商掌握市場需求信息,市場總需求函數為,廠商不能獲知市場信息。經銷商i(i=1,2)的單位銷售成本為Si,且兩家經銷商之間不能獲知對方的成本信息。博弈過程如下:

[階段1]生產商首先向下游經銷商提出購買授權的支付K,以及汽車批發價格P0。

[階段2]兩家經銷商在觀察到授權價格和批發價后,根據自己掌握的市場需求信息以及自身成本,假定自己將會獨家,做出最大化決策,確定預期銷售量,并向生產商投標,表明如果自己獲得獨家授權,將承諾銷售Qi。但是經銷商彼此之間不能觀測或預見對手的標的。

[階段3]廠商根據兩家經銷商的投標,選擇經銷商頒發授權。

我們以經銷商1為例,看一家經銷商的承諾銷售量決策過程。根據需求函數和經銷商1的單位銷售成本,經銷商1的利潤函數為:

我們不難得出:

首先如果經銷商1能夠盈利,則其單位銷售成本一定要滿足如下條件:

把這一條件變形一下,可以得到如下表達式:

條件(4)和(5)說明,只有廠商所制定的授權價格小于一定的值的時候,經銷商才有競標的可能,實質上授權價格K相當于經銷商的一個固定成本。換而言之,這也就證明了《辦法》的實施實際上是給予了汽車制造商一定的權利,可以通過調整授權價格K將一部分甚至是絕大部分的經銷商逐出市場。

假設經銷商1,2都滿足條件(4),即有能力進行競標,則如果經銷商1能夠得到獨家授權,確定價格和銷量為:

同理,經銷商2的最大化決策將是:

我們假設Q1≥Q2,亦即s12,廠商在得到經銷商信息后,最初最大化決策,有兩種可能的結果:選擇讓經銷商1獨家,此時經銷商2被逐出市場;如果生產商錯誤的認為兩家經銷商在決策承諾銷售量時考慮了競爭對手的存在,則有可能同時授權于兩家經銷商,期望銷量是Q1+Q2,這樣則有可能會引發兩家經銷商的競爭,然而市場需求量并沒有制造商期望的那么大,從而導致契約失效。

獨占交易模型

回答了第一個問題,我們的第二個問題則可以建立在市場上不具競爭授權實力的銷售商都已退出市場的假設之上,我們要回答的問題是,在這些可能是大量卻已經是有限數量的銷售商中,授權結果將是4S店居多,還是“汽車超市”居多。商的決策結果,則是下文研究的重點。

B.DouglasBernheim和MichaelD.Whinston在1998年發表了ExclusiveDealing一文,對于獨占交易問題作了理論綜述。雖然他們的主旨是從廠商的角度考察獨占交易的動機及均衡結果,但是,對于我們研究經銷商在博弈中的決策,有很大的借鑒作用。作者引用其中一個基本的三階段博弈模型,應用于汽車經銷授權事實,用以探討在授權過程中,生產商和銷售商之間的博弈以及可能出現的結果。

首先,由于汽車制造市場上主導的汽車品牌是十分有限的,所以,我們近似的把上游生產上看作是寡頭壟斷的,我們可以假設市場上只有兩家廠商生產的兩個汽車品牌,且兩品牌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替代性。在逐出了大量不規范的經銷商后,相對于汽車品牌而言,汽車銷售市場可以看作是壟斷競爭的。但是,為了便于研究一家代表銷售商的決策,我們將目光局限在一個區域內,可以假設,再此區域內,有能力獲得授權的只有一家廠商,這種假設尤其在偏遠地區,是合理的。即便不是在偏遠地區,我們不難設想,在一地區范圍內,最終留在市場上競爭的幾家銷售商可以看作是寡頭壟斷的,本文中假設只有一家銷售商,對可能造成的市場結果做一預測。

根據Bernheim和Whinston的模型,假設僅存在A、B兩家生產商,分別生產一種品牌的汽車。在該地區只有一家經銷商。筆者對其模型做一改進,在博弈過程中加入了“授權價格”這一因素,意在模擬生產商在《辦法》的要求下進行授權的過程。博弈過程如下:

[階段1]A、B兩家廠商同時提出條件,條件包括一組變量(Pej,Pcj。其中Pej是經銷商選擇獨家該品牌時給與廠商的支付,Pcj是經銷商作為“汽車超市”,即共同時,給與該品牌廠商的支付。每個支付都是汽車銷售量Xj的函數,這就相當于汽車生產商向經銷商提出了一份銷售支付計劃表,對應于不同的銷量,經銷商的獲利也不同。但是,這份計劃于對手品牌的銷量無關。

[階段2]經銷商根據廠商提出的決策,最大化自身利潤,做出決策,與生產商簽訂合約。此時,經銷商就有可能成為某品牌的4S店,也有可能成為汽車超市。

[階段3]經銷商選擇汽車的銷售水平(XA,XB),(如果某品牌沒有被,則銷量為0),獲得收益為R(XA,XB),然后按照契約向廠商支付。

并且假設在生產Xj的產品,廠商j花費成本Cj(Xj),其中Cj(0)=0。

在Bernheim和Whinston給出的結論中指出,任何博弈的占優均衡中,經銷商的最終選擇都是將生產商和經銷商的整體利益最大化的,不僅如此,除非是完全替代的產品,否則,總會是共同的結果來達到此均衡。這就意味著,經銷商極會選擇多品牌的授權來達到收益最大化。即使是廠商只能向經銷商提供一種支付方案(不區分獨占交易或共同),經銷商仍會選擇共同。

雖然這個模型的主旨是研究期望通過縱向一體化來達到排他目的的廠商行為,但是我們仍然可以看到經銷商的選擇傾向于共同。這從事實上也不難理解。政府規定汽車銷售必須通過授權,汽車經銷商無疑會借此契機進行銷售網絡的調整。在與經銷商博弈的過程中,汽車生產商極有可能表現出縱向一體化的傾向,即希望有實力的經銷商能成為自己的4S店,這樣便可以加強自己市場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排他的效果。眾所周知,汽車生產商對于4S店要求非常嚴格,要成為4S店本身的成本很高,不僅如此,成為品牌專賣店還存在著喪失多樣性的機會成本,因此,即使生產商會在博弈中彌補經銷商由于喪失多樣性而遭受的損失,經銷商也很難愿意把所有的雞蛋都放在同一個籃子里。

結論及建議

根據上面的分析,筆者認為,這次授權風波盡管給生產商帶來了一定的主動權,但是,真正的銷售信息是掌握在直接面對消費者的經銷商手中;在逐出了一大部分不及格的經銷商之后,留存在市場上的這些有實力的經銷商的地位自然提升,爭取多品牌授權,降低風險。因此,今后市場的走向極有可能向著“汽車超市”的模式發展。更進一步,可能會有某些最具實力的經銷商脫穎而出,建立自身的經銷商品牌,類似于家電行業的國美電器這一類具有良好品牌的經銷商。將來,隨著這樣的經銷商由于自身地位的提高,還可能具備和廠商進一步討價還價的能力,扭轉現在生產商嚴格控價的現狀。那么,無疑此次政府頒發的《辦法》不僅起到了規范市場的作用,而且有利于促進汽車銷售市場的進一步成熟。當然,經濟利益驅動下的個體經銷商最終會做出決策,以檢驗政府規制的效率。

而與國內形成鮮明對比的是,2002年10月,歐盟做出了20年來最大規模的汽車銷售改革計劃,取消特許經營,在經銷商之間引入競爭機制,徹底打破汽車市場的行業壟斷。根據該計劃,經銷商可以在任何一個歐盟國家設立經銷網點,并且可以同時銷售不同品牌的汽車,形成“汽車超市”經營。且汽車交易不必提供維修和售后服務,從而使獨立的汽車維修商以競爭價格提供服務。這一改革改變了汽車生產廠家嚴格規定經銷商的銷售區域和限制競爭及售價的現狀,并使消費者擁有更多的選擇。歐洲汽車銷售市場的這一變化,也可以說預示了我國汽車銷售市場結構變革的一個方向。

當然,本文的研究也存在著不足。比如,下游為一家經銷商的市場結構假設與實際情況還存在差異,仍然不盡人意。這一方面的理論目前國內還沒有成熟的研究結果,模型還有待于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1.劉偉.反壟斷的經濟分析[M].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結構論文范文4

關鍵詞:資本結構;自由現金流量

財務彈性是指公司動用閑置資金和剩余負債能力,應對可能發生的或無法預見的緊急情況,以及把握未來投資機會的能力,是公司籌資對內外環境的反應能力、適應程度及調整的余地。長期債務融資與股權融資的比例構成了資本結構安排。

一般來說,一個企業如果完全通過權益資本籌集資金顯然是不明智的,因為其籌集方式使之不能得到負債經營的好處,但是風險隨著過度舉債比例的增大而增加,相應的企業的危機成本及成本的增加,使債權人風險加大,從而使其在債務契約中加入諸多限制性條款,使得公司在投資、融資及股利分配等財務決策方面喪失部分彈性。而保持適度的財務彈性,是靈活適應資本市場變動的必要條件;是合理運用財務杠桿收益的前提;是調整融資規模、融資結構的基礎。本文基于負債的“雙刃劍”及財務彈性為切入點來探討公司資本結構安排。

自由現金流量是指在企業全部投資人擁有的現金流量總和,“自由”的意思是強調它們已經扣除了必須的、受約束的支出,企業可以自由支配的現金“自由”,實際上是一種“剩余”的概念,管理者擁有任意支配權的那部分現金流量,它既可以用來進行未來項目投資,用于支付股利,也可保留為閑置的貨幣資金。公司經營管理者若持有大量的自由現金流量,而同時只有較少的負債(本文所指的債務不包括應付帳款、應付稅金等結算性負債,而僅指公司向銀行或其他機構舉借的貸款和向債券投資者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管理者就能有很大的現金充裕量以緩沖和應付可能出現的失誤。但是,卻沒有來自債權人的約束與監督以保證其在項目選擇、項目營運等方面提高效率。相對于股權資本而言,債務具有利息支出抵稅效應、較低資金成本和適度財務杠桿收益等積極作用。但舉債的消極甚至負面作用是顯著的,一是不管公司經營狀況如何,必須滿足資本付息的剛性要求,因而增加了財務危機成本;另外,因舉債而產生的使債權人與股東和管理者共同訂立契約,而過多的約束性契約(溫和的和嚴厲的)則束縛了公司的財務彈性。

負債經營的首要問題是增加了財務危機成本。發生財務危機有兩種極端的形式:一種是財務管理技術性失敗,一種是破產。前者是指公司到期不能償還債務或支付費用,但它的債務總額并未超過資產總額,其主要問題在于公司沒有足夠的流動性資產立即支付到期債務或費用,但公司仍能繼續盈利和發展。而若公司的價值低于企業凈資產的成本,說明企業已經失去存在的價值,通過變現的凈資產已經無法償還債務,即公司的凈資產為負值,則導致破產。

財務危機包括了從技術性失敗到破產以及處于兩者之間的各種情況。由于資金管理技術性失敗而引發的支付能力不足,一般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補救,如通過協商,求得債權人讓步,延長償債期限,或采取其他債務重組形式;或舉新債償舊債。這樣雖然可以避免破產但企業已經走向終端,但公司也要為此付出因債務展期而導致利率提高、因資產抵押而增加經營風險的代價,即最終將增加債務成本,這將使公司的價值降低。財務危機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直接成本通常是指破產成本,一般指公司破產時直接的現金流出,有時在一些高公司也包括公司破產而引致的無形資產損失,如公司的技術優勢、發展機會、人力資源等隨之喪失。財務危機間接成本主要是指公司被察覺陷人財務困境后而產生的后果。

通過公司經營性現金凈流量與債務支付現金流量的相對比率,現金債務的總額=經營現金凈流入/債務總額。這個比率越高承擔債務的能力越強,則發生財務危機的概率就越小,反之則增大;假設債務支付現金流量相同,則具有穩定可測的現金流量的公司發生財務危機的可能性,要比具有相當水平經營性現金流量但現金流量波動程度較大的公司小得多??芍F金流量波動較大的公司要比現金流量穩定的公司使用較少的債務,若公司在進行債務規劃時,可以使得用于債務支付的現金流量與經營性現金流量同步增減變動,則不僅降低了財務危機發生的概率,而且提高了舉債能力。公司生產的產品要求具有長期售后服務和支持的公司,與產品不具有這些特點的公司相比,前者的財務杠桿率應較低。當公司的資產不易細分及出售時,發生財務危機的概率比較高,應降低其負債率。

為了實現財務管理的目標——股東財富的最大化,公司必須協調好股東、管理者和債權人三者之間的關系。為正確處理股東與管理者之間、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管理者與債權人之間由于關系所產生的成本(即成本),本文假設股東與管理者之間的利益已得到最大的協調和趨于一致(如通過股票期權等管理者補償手段),與公司外部的債權人相對應,而成為公司內部實質決策及經營管理方。在這一假設下,成本主要指債權人為保護自身利益而對公司股東或管理者的融資、投資及股利分配行為進行限制所引發的各種監督管理費用。這種監督成本最終都將由公司股東來承擔,從而降低了公司的價值。股權投資者對現金流量有剩余索取權,因此傾向于采取能增加其持股價值的行動,而此種行動可能意味著會增加債權人無法收到公司所承諾的償付的危險。另一方面,債權人希望保持或增加其索償權的安全性。由于股權投資者和管理者通??刂浦镜墓芾頇嗪蜎Q策權,所以股東和管理者的利益會高于債權人的利益,除非債權人采取必要的保護行動。雙方的沖突表現在:債權人將資金讓渡給公司使用時,是根據對公司所承接項目的風險水平的預期,相應地確定利率水平。如果承接的項目變得比預期的風險更高,則邏輯上利率應上升以反映出更高的風險,但利率一經確定,則難以更改。債權人的損失就是股東的收益,也即股東從債權人處獲得了財富轉移。為此,債權人試圖使自己免受投資決策帶來的風險轉移,就會在債務契約中寫人限制公司增加投資的條款,甚至要求給予債權人對投資決策的否決權;或規定資金的用途;及當公司或企業新項目需要融資時,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更加明顯。如果任憑股東和管理者自行其是,以公司的資產作為保證借入新的債務,或為降低利率,給予新的債權人優先于原有債權人的索償權,顯然這將會置原有債權人于更大的風險之下。債權人可能采取的保護是在債務契約中加入不得發行或限制發行新債的數量的條款,同時若發現公司有剝奪財產的意圖時,將會拒絕進一步合作,不會再提供新的借款人或采取提前收回貸款的措施,若公司有大量現金充裕量,但沒有可行的投資項目,此時,如若將現金用于派發股利,股東將獲利;而債權人則希望公司保留充足的現金,以備用于債務的償付,從而減少違約風險。股利政策變動具有信號傳遞效應,所以公司進行股利分配時不僅要考慮行動方案本身,還要考慮給債權人所傳達的信息,債券價格會隨著股利增加的宣布而降低,而當股利減少,債券價格相對不受。與此相反,股票價格會隨著股利增加的宣布而上升,債權人可在債券或貸款契約中,將股利支付限制在收益的一定比例內,或限制股利增長的幅度,或將債券在某種時機下轉換為股票(如可轉換債券)。

如果債權人認為,股東和管理者的行為很可能使債權人的情況惡化,他們或者會將這種預期損失考慮進債務的定價中去,即要求其債權有更高的利息率;或者通過限制性條款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限制性條款的制定會產生兩種成本:一是債權人監督這些條款執行情況的直接成本,當條款更加具體和嚴格時,成本還會增加,該種成本由債權人直接承擔;二是股東和管理者失去部分財務決策彈性的間接成本,因為遵照契約規定,公司將不能承接某些投資項目,無法采取某種形式的融資,或者需改變其股息的支付等等。

從實質來看,成本是由于債權人與股東和管理者之間因風險轉移而產生的,即,股東及管理者傾向于承接超過債權人期望風險的投資項目。對于投資不易被監督、投資期限長、方向難以預測以及需要經過多年后才能見效的公司,其成本是顯著的。為降低公司的成本,應保持較低的負債率,盡管有時其現金流量可支持更多的債務。

結構論文范文5

結構試驗是研究和發展結構理論的重要手段。文中從沿革、任務、分類、加載設備與測量方法、一般過程等方面了解工程結構試驗。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應用,結構試驗仍然是發展結構理論和解決工程設計方法的主要手段之一。在結構工程學科的發展演變過程中結構試驗本身成為一門真正的試驗科學。

引言

工程結構試驗是一項科學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是研究和發展工程結構新材料、新體系、新工藝以及探索結構設計新理論的重要手段,在工程結構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等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

1沿革

最早的結構試驗是意大利科學家伽利略在17世紀完成的懸臂梁試驗,其梁強度理論經由其后的胡克的材料彈性說明,貝努利、歐拉等的構件變形問題,庫倫的中性軸假想,打下了今天彈性理論材料力學的基礎。我國十分重視工程結構試驗學科的建設及其發展。1956年起在高等院校中設置“建筑結構試驗”課程。在直接為生產服務方面和工程結構系統科學研究方面,對結構的材料性質,基本構件和結構整體工作性能等,進行了大量的實物或模型的靜、動力試驗,獲得了許多試驗成果,提出了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設計參數、工藝標準、計算公式、設計理論、施工工藝,為制訂各種規范、規程提供了基本依據。

2工程結構試驗及其一般過程

2.1工程結構試驗的任務工程結構試驗的任務是在結構或實驗對象上,以儀器設備為工具,利用各種實驗技術為手段,在荷載(重力、機械擾動力、地震力、風力等)或其他因素(溫度、變形沉降等)作用下,通過測試與結構工作性能有關的各種參數(變形、撓度、位移、應變、振幅、頻率等)后進行分析,從而對結構的工作性能作出評價,對結構的承載能力作出正確的估計,并為驗證和發展結構的計算理論提供可靠的依據。

2.2工程結構試驗的分類根據試驗研究目的,主要分為生產鑒定性試驗和科學研究性試驗。

2.2.1生產鑒定性試驗生產鑒定性試驗以直接服務于生產為目的。以工程中實際結構構件為對象,通過試驗或檢測對結構作出技術結論,通常解決以下問題:①檢驗或鑒定結構質量。對一些比較重要的結構,建成后通過試驗,綜合性地鑒定其質量的可靠度。對于預制構件或現場施工的其他構件,在出廠或安裝之前,要求按照相應規范或規程抽樣檢驗,以推斷其質量。②判斷結構的實際承載力。當舊建筑進行擴建、加層或改變結構用途時,往往要求通過試驗確定舊結構的承載能力,為加固、改建、擴建工程提供數據。③處理工程事故、提供技術依據。對于遭受火災、爆炸、地震等原因而損傷的結構,或在建造使用中有嚴重缺陷的結構,往往要求通過試驗和檢測,判斷結構在受災破壞后的實際承載能力,為結構的再利用和處理提供技術依據。

2.2.2科學研究性試驗科學研究性試驗的目的是為結構的理論計算和研究服務。它按照事先周密考慮的計劃來進行。試驗的對象是專為試驗而設計制造的。突出研究的主要問題,消除一些對結構上實際影響的次要因素,使試驗工作合理,觀測數據易于分析和總結,達到理論研究的目的。①驗證結構設計理論的假定。在結構設計中,人們常對結構構件的計算圖式和本構關系作某些簡化假定,通過試驗來加以驗證,滿足要求后用于實際工程中的結構計算。在結構靜力和動力分析中,本構關系的模型化則完全是通過試驗加以確定的。②提供設計依據。我國現行的各種結構設計規范除了總結已有的大量科學實驗的成果和經驗外,為了理論和設計方法的發展,還進行了大量的結構試驗以及實體建筑物的試驗,為編制和修改結構設計規范提供試驗數據。對于特種結構,應用理論分析的方法達不到理想的結果時,用結構試驗的方法確定結構的計算模式和公式的系數,解決工程中的實際問題。③提供實踐經驗。一種新材料的應用,一個新結構的設計或一項新工藝的施工,往往要經過多次的工程實踐和科學試驗,從而積累資料,使設計計算理論不斷改進和完善。

2.3工程結構試驗加載設備與測量方法

2.3.1加載設備一般供試驗用的加載裝置除實物加載外,可用千斤頂、液壓試驗裝置、計算機與加振器聯機系統、模擬地震振動臺、人工爆炸等,以模擬對結構或構件的實際的各種作用。在全部試驗承力裝置中有支座、支墩、反力架、反力墻及試驗臺座等。

2.3.2測量方法①機測法。利用機械儀表測量所需的數據或參數,機測法適應性強、簡便、可靠、經濟,是結構試驗中最常用的測量手段。②電測法。通過傳感元件把試驗需要測量的數據或參數,轉換為電阻、電容、電感、電壓或電流等電量參數,經放大器放大,然后進行測量,由指示記錄設備記錄和顯示,這種轉換和測量技術稱為非電量電測技術,具有準確、快速測量、自動控制、連續記錄和遠距離操縱等優點。與計算機聯機,還可根據測量結果自行判斷和運算。③光測法。利用光的準直性對測量參數放大、轉換、實現連續記錄,阻尼小、響應快(如光線示波記錄儀)。也可利用光敏材料的物理化學原理和力學特性在偏振光作用下產生的光學效應,測定應力場(如光彈儀),簡便、可靠、直觀性好;及激光測量位移和激光全息的應用。④其他方法。利用光、電、磁、聲等間接物理量與材料或結構構件某一性能間的關系為基礎進行測量。如超聲波探測儀利用超聲波在混凝土中傳播速度測定混凝土強度。分析處理結果,再還原成某種模擬量并顯示出來,使數據的采集、測量和分析處理自動化。

2.4工程結構試驗的一般過程工程結構試驗大致可分為試驗規劃、試驗準備、試驗加載測試和實驗資料整理分析四個階段。

2.4.1試驗規劃階段試驗規劃是指導整個試驗工作的綱領性技

術文件,因而試驗規劃的內容應盡可能地細致和全面,規劃的任何一點疏忽可能導致試驗的失敗。

科學研究性試驗的規劃,首先應根據研究課題,了解其發展現狀和前景,并通過收集和查詢有關文獻資料,確定實驗研究的目的和任務,確定試驗的規模和性質;在此基礎上決定試件設計的主要組合參數,并根據試驗設備的能力確定試件的外形和尺寸;進行試件設計及制作;確定加載方法和設計支承系統;選定量測方法;進行設備和儀表的率定;作好材料性能試驗或其他輔助試件的試驗;制定試驗安全防護措施;提出試驗進度和技術人員分工;編寫材料需用計劃,經費開支及預算,試驗設備、儀表及附件清算等。

2.4.2試驗準備階段試驗準備階段是將規劃階段確定的試件按要求制作安裝與就位,將加載設備和測試儀表安裝就位,并完成輔助試驗工作。試件制作完畢后,要進行實際幾何尺寸的測量和外觀質量檢查,達到設計要求的才能安裝就位。加載設備和測試儀表安裝就位前,應完成相應的設備調試與儀表標定工作,性能正常的才可正式安裝。輔助試驗完成后,要及時整理試驗結果并作為結構試驗的原始數據,對試驗規劃階段確定的加載制度控制指標進行必要的修正。

2.4.3試驗加載測試階段對試件施加外荷載是整個試驗工作的中心環節,參加試驗的每個工作人員應各就各位,各盡其職,做好本崗工作,試驗期間,一切工作都要按照試驗的程序進行。對試驗起控制作用的重要數據應隨時整理和分析,必要時還應跟蹤觀察其變化情況,并與事先計算的理論數據進行比較,如有反?,F象應立即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否則不得繼續加載試驗。

試驗工程中除認真讀數和記錄外,必須仔細觀察結構的變形,混凝土結構的裂縫出現、走向及寬度,構件的破壞特征等。試件破壞后要繪制破壞特征圖,有條件的可拍成錄像,作為原始資料保存,以便研究分析時使用。:

2.4.4試驗資料整理分析階段通過試驗準備和加載試驗階段,獲得了大量數據和有關資料后,一般不能直接回答試驗研究所提出的各類問題,必須將數據進行科學的整理、分析和計算,做到去粗取精,去偽存真,最后根據試驗數據和資料編寫試驗報告。

以上各個階段的工作性質雖有差別,但它們都是相互制約的,各階段的工作沒有明顯的界限,制定計劃時不能只孤立地考慮某一階段的工作,必須兼顧各個階段的特點和要求,做出綜合性的決策。

3工程結構試驗在工程結構理論發展中的作用

現代科學研究包括理論研究和試驗研究,理論的發展需要試驗來驗證。受彎梁斷面的應力分布的研究,經歷了由假設—簡單試驗—理論分析—試驗檢驗的階段,前后二百多年的時間,說明了試驗在理論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

科學的發展都是以技術的突破為轉機的。試驗驗證理論,而理論的發展又將試驗推向更高的階段。結構試驗與結構理論的發展是聯系緊密,相互促進發展。理論分析的方法雖然給出了結構應力分析的基本方程式,在解決實際問題時,采用解析方法常會遇到計算方面的困難,只能對有限的一些簡單問題得出精確解。如幾何形狀、邊界條件、承受荷載復雜的結構,常需要進行一些假設,而假設與實際影響的大小,要通過試驗驗證。因此,所得結果為近似的,還要用試驗證實能否用于實際工程。對于一些三維問題、應力集中和非勻質材料結構,僅靠理論解析方法求解十分困難,有時得不出結果,需要用試驗的方法得出計算的公式。

結構試驗是研究和發展結構理論的重要手段。從確定結構材料的力學性能到驗證梁、板、柱等單個構件的計算方法及至建立復雜結構體系的計算理論,都離不開試驗研究。鋼筋混凝土結構和磚石結構的計算理論大都是以試驗研究的直接結果作為基礎的。工程結構都是以各種工程材料為主體構成的不同類型的承重構件相互連接而成的組合體。為滿足結構在功能及使用上的要求,必須使得這些結構在規定的使用期內能安全有效地承受外部及內部形成的各種作用。為了進行合理的設計,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掌握在各種作用下結構的實際工作狀態,了解結構構件的承載力、剛度、受力性能以及實際所具有的安全儲備。在應力分析工作中,也可以采用實驗應力分析方法來解決。特別是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它不僅為用數學模型方法進行計算分析創造了條件,同樣為結構試驗實現自動化提供了有利條件如:實現荷載模擬、數據采集和數據處理,使結構試驗技術的發展,產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計算機也加強了人們進行結構試驗的能力。因此,結構試驗仍然是發展結構理論和解決工程設計方法的主要手段之一。在結構工程學科的發展演變過程中結構試驗本身成為一門真正的試驗科學。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茖W實踐是人們正確認識事物本質的一個源泉,可以幫助人們認識事物的內在規律。在工程結構學科中,人們為了正確認識結構的性能和不斷深化這種認識,結構試驗也是一種已被實踐所證明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參考文獻:

[1]王天穩.土木工程結構試驗[M].武漢:武漢理工大學出版社.2006.

[2]易偉建,張望喜.建筑結構試驗[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5.

結構論文范文6

現代公司分類模式的理論與實踐

國家在制度供給的過程中處于壟斷地位,為市民社會的經濟活動提供適宜的制度安排是國家經濟職能的應有之義。投資者的投資規模大小不一、經營管理水平高低不同,對公司形式的需求也就存在種種差異。國家通過公司法設置不同范式的公司架構滿足投資者個性化的需求,能夠充分鼓勵民眾采用公司制度創造財富,民強則國富,國家也將因此而提升整體實力。最近十年公司法現代化浪潮席卷發達國家。這場公司法現代化浪潮突出了兩大特點,一是改造有限公司制度以更加適合中小企業的發展,減少針對有限公司的強制性規定;二是突出了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制度區分。所謂現代公司分類模式,在英美法系語境下指封閉公司與公開公司的分類,在大陸法系語境下則指有限公司與股份公司的分類,兩者大體對應。我國的公司分類屬于大陸法系,以公司資本是否劃分為等額股份區分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但細究之下,無論是否稱為股份,股東都會將其持有的出資額或股份折算為股權比例,因此是否劃分為等額股份并非兩類公司的本質區別。反觀英美法系,它們以股權轉讓是否受到限制作為區分公司類型的主要標準,并為封閉公司和公開公司設置了功能各異的規范結構,具有極強的科學性。

未來我國公司法的結構變遷

(一)公司法結構變遷的取向選擇

目前我國公司法提供的公司法律形態存在的最大問題是制度功能的區分度不夠,從而使得某種公司法律形態的功能指向與商業實踐相脫離。王保樹教授指出,“公司形態結構的改革是使公司形態的區分真正有意義。換言之,這種區分應最有利于公司法的實施,最有效地調整公司社會關系。為此,必須消滅公司形態結構中的模糊狀態甚至混亂狀態?!蔽覈痉ńY構變遷的取向應當建立在科學地架構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制度功能的基礎上,合理設置具體的公司法規范,有限公司以任意性規范為主,股份公司則設置較多強制性規范,以維護股份公司周圍的利益相關人的合法權益。

(二)公司法結構變遷的具體路徑

1.整合現有公司法律形式。目前我國公司法提供的公司法律形式包括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的股份公司、私募設立的股份公司及公募設立的股份公司,其中有限公司還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及一人有限公司。我國目前的公司法律形式并不符合商業實踐的需求。未來公司法的結構變遷應以股權轉讓是否受到限制為標準,區分公司的封閉性與公眾性,將發起設立的股份公司與私募設立的股份公司整合進有限公司的框架,構建符合封閉性公司要求的新的富有制度彈性的有限公司制度,而將公募設立的股份公司改造為更符合現代公司法要求的公眾公司。德國商法學家羅伯特•霍恩在《德國民商法導論》中指出,“在有限責任公司的成員之間,存在著某種個人關系,這種關系很像合伙成員之間的那種相互關系”,新的有限公司制度是一種合伙式的治理模式,應以自治為理念,奉行股東會中心主義,加強股東自治和章程自治;而新的股份公司制度則是一種兩權分離的治理模式,應以管制為理念,要求構建完善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監事會三者相互制衡的治理結構,加強對財務公開及投融資的監管。公司法的規制對象重在股份公司,故規范結構應以股份公司為先,創設多種類型的股份公司模式,為民眾投資提供更多的制度選擇;有限公司的法律規范若與股份公司類似,則可通過準用技術,除此以外再設置僅適用于有限公司的個性化規范,以使整部公司法具有嚴密的邏輯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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