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的主要形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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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區的主要形態

農村社區的主要形態范文1

2010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把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作為一項重大任務。農村社區建設作為統籌城鄉發展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載體,正在全國各地深入推進。特別是北京、河北、浙江等地率先著手編制農村社區規劃,以新理念、新思路、新標準指導農村社區建設,努力將其打造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北京:新農村社區公共設施和服務將納入城市管理體系

“十一五”期間,北京新農村建設已在該市全面覆蓋,農村通了大路、裝了路燈、安了寬帶上了網。靠近新城和鎮區的村莊中,城市管網和基礎設施、公共交通都延伸到村里。為了將新農村建設在向更高階段推進,北京的設計者和管理者又將目光放到了軟件上。目前,該市正在編制《北京市新興農村社區規劃編制指導意見》,對村落進行社區化管理,與市區水平相同的管理和服務,都將深入村里鄉間。2011年,北京將試點10個新農村社區。

據介紹,新農村社區與傳統農村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人口集聚、基礎設施配套、主導產業、管理體制、社區功能和生活方式6個方面。今后,農村社區的醫療服務、教育、體育、文化設施和服務都將納入城市管理體系,政府相關部門將提供穩定的、統一的、標準的服務。例如農村社區將像城市中的小區一樣,規劃出停車位,社區內設立保安,“片兒警”、“片兒醫”和醫療流動車、社區調解員和清潔工等都將入駐社區。但新農村社區并不是讓農民全上樓,傳統村落中的裊裊炊煙、雞犬相聞、田園牧歌在未來很久一段時間里仍會存在。此外,北京還將在此前大興區進行的“封村”管理試點基礎上,通過更多試點,制定出一套龍頭體系,對于農村中應該怎么規劃、怎么建設、要配套哪些軟件設施都進行規范,實現公共設施管理權的覆蓋。

■浙江:打造15分鐘農村社區生活圈

早在2008年,浙江省在推進農村社區建設時就明確提出,爭取用5年左右時間,在全省建立集管理、服務、教育、活動等功能于一體的1200個 鄉鎮社區服務中心、15000個村級社區服務中心,提供社會救助、社會保障、衛生計生、司法調解、公共安全及證照辦理等服務。為了對每個農村社區范圍、中心進行空間確定,2010年5月,《浙江省城鄉社區建設領導小組關于農村社區布局規劃編制的指導意見》出臺。

對于農村社區的布局,《指導意見》提出,要按照管轄人口適度、區域相對集中、服務半徑合理、資源配置有效、群眾充分自愿為規劃原則,明確農村社區設置的主要類型及次要類型,即“一村一社區”或“幾村一社區”。針對農村社區人口密度較小、道路條件相對較差的實際情況,確定一個農村社區以1000~5000人、農村居民出行15分鐘為宜,這樣既可以防止規模太小、資源配置過于分散,又可以防止人口規模太大、地域范圍太廣,不利于方便群眾辦事?!吨笇б庖姟诽岢?,要利用農村社區現有的村級辦公服務場所、社區衛生服務站、文化室、學校等設施,加以整合利用,建設社區服務中心。相互比鄰或雜居,且人口規模小于1000人以下的村,提倡兩個村或幾個村聯合組成一個社區,以利提高公共財政和基本公共服務配置的效率。

■河北:農村新民居保持傳統風貌避免千村一面

農村社區的主要形態范文2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從無到有、從試點到擴面,在各地如火如荼地推進。尤其不少農業大省、大縣,紛紛以城鎮化理念改造農村,以公共服務社會化覆蓋農村,把若干個村通過規劃整合而建成新的農村集中居住點,引導農民搬遷上樓居住。各地試點探索出了村落自組織、村社合一、企業帶動、移民搬遷、聯村建社等多元模式,積累了一些成功經驗,同時衍生不少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一些地方的農村社區化在“好得很”與“糟得很”的爭議中曲折行進。

在新挑戰、新要求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何去何從?如何走出一條生態、生產、生活契合,就業、服務、管理并舉,自然、文化、歷史和諧的健康發展之路?多地仍在探路,未來任重道遠。

謹防走向“形象工程”

一些地方的農村社區歷經多年發展,確實大大改變了昔日村落的落后面貌和人居環境,然而,也有相當多的地方路子走偏,步子踩空。有的不尊重農民意愿,不遵循鄉村與城市生活空間和文明形態的不同運行路徑和發展規律,盲目規劃,片面模仿,以行政化、運動式、“一刀切”的強勢推進撤村并居,大拆大建,恨不得一夜之間消滅舊式形態的村莊而代之以集中居住、整齊劃一的樓群小區。

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2015年在完成針對全國農村90個社區、1789位農戶的調研后,發出預警:謹防農村社區建設走向形象工程。

調查發現,社區建設上政府主導,農民、社區參與不足,存在“外生強內生弱”的困境;社區發展惠民不足,在促進就業、提高收入方面的效果有限,面臨“重建設輕發展”的困局;社區管理定位不清,面臨“有機構無機制”的難題;社區公共服務欠缺,面臨“重短期輕長遠”的問題。

農村社區建設主要出于“政府政策規劃”的占比為67.42%,出自“農民自發要求”的比重為15.73%,還有“產業發展或公共工程建設需要”占比是16.85%。而對于社區建設的主導力量,主要是政府主導社區建設,占比為57.3%,其次是村集體的占比33.71%,而企業或其他因素作為主導力量的占比為8.99%。可見,當前農村社區建設主要依靠政府主導的“外力推動”,農民參與程度較低,難以匯聚“內生型”發展力量。

從就業機會的變化情況來看,在1789個農戶中,60.67%農戶認為入住農村社區后就業機會沒什么變化,33.64%的農戶認為入住社區后就業機會有所增加,還有5.69%認為就業機會減少??梢姡鐓^建O對增加農民就業機會的程度有限。

此外,集中建設的新型農村社區在當前并不適合所有地區,在山東、河南等平原地區土地流轉比較多的地方,適合搞社區。而在丘陵地帶,農業機械化難以大規模開展,如何實施,有待進一步探索。

不可否認的是,地方政府都有發展的要求,主要領導的任期就那么幾年,要建設新農村,需要看到直觀的效果,形式化的東西隨之產生。但也要認識到,一定要看到新農村建設的趨勢和方向,不能因為有形式化的東西,就全盤否定,一棍子打死。

土地問題不容忽視

近年來,違規占地進行農村社區建設的報道也時常見諸報端。中部省份中,湖北省查處違規用地的力度較大。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多次表示,城鎮化必須依法依規推進,堅決打擊占用耕地進行開發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從2013年起,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就采用衛星圖片執法技術,通過比對衛星圖片的變化及時發現違法建設。但國土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遇到諸多難處,一是違法用地制止難,二是執法到位難,三是處罰到位難。一方面,國土部門沒有強制權力,只能要求對方停工,一旦風頭過后違法建設項目就很快死灰復燃;此外,在查處的違法建設中,違法主體的背后時常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子,處罰起來異常艱難。

實際上,新農村建設中土地問題的實質,是城鄉總體規劃與土地總體利用規劃之間存在不匹配、不協調。城鄉總體規劃是地方政府、規劃部門以及專家學者集體設計的規劃,而土地總體利用規劃是對該地域的土地性質的界定,比如這塊地是耕地還是建設用地。在基層暴露出的一大尷尬現狀就是,地方政府在進行項目規劃時,往往并未與土地部門協調,其中建設用地是否違法只能留待事后追究。

此外,基層普遍反映的土地審批時間過長、流程復雜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盡管一些地方的國土部門正著手研究下放部分權力,減少審批流程,盡量減少其中的矛盾,但效果并不明顯。

自2006年試點,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已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推開,作為解決建設用地緊缺的這一制度創新,被部分地方政府異化放大和突破利用,盲目實施大規模撤村并居。

按照規定,增減掛鉤項目區應在試點市、縣行政轄區內設置,封閉運行,有些地方卻違規有償流轉建設用地置換指標。此外,增減掛鉤周轉指標3年內應歸還,而實際執行中許多地方拖延復墾歸還耕地。據國土資源部調研組對24個試點省份調研,有的地方政府、開發商與國土監管部門串通作假,拖延復墾耕地,有些只是推平了事,其中布滿建筑垃圾,無法耕種。

公共服務體系亟待理順

在一些地方,鄉村公共服務資源短缺,且更多地向縣城集中,或向少數試點鄉鎮、先進村傾斜,大量新型農村社區被邊緣化、空心化,很難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務,淪為“兩不管”“兩不靠”地帶。

在重慶某地,2011年4個行政村撤村并居后,建立了一個農村社區,戶籍居民有8000多人。這里出現了城鄉福利、公共財政投入“兩不管”的問題:因為不再是行政村,就享受不到國家對農村道路、水窖、農網改造、農田灌溉等資金投入;又由于不是城市社區,因此得不到城市道路清潔、園林綠化、路燈建設等資金投入,成為“上不靠天、下不沾地”的空白地帶。這個社區工礦企業很多,外來的務工人口有1萬多人,但是在撤村并居之后,成了“幾不管”的地方,“懸在半空中”。一些居民點通路、通水的問題長期沒有辦法解決,群眾意見很大,經常上訪。

在一些地區,因為征地、招工等原因,部分農業人口轉成了非農業人口,失去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后,他們在參與村內事務、享受村內公共服務方面面臨種種問題。外來流動人員則更尷尬,雖然為當地農村的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但在身份上始終是個外來人口,難以享受村內居民的福利待遇,子女入學、醫療衛生這些最基本的問題,解決起來都頗費周折。

近些年,一些發達農村社區涌入大量非戶籍人口,原有社區難以提供足夠的公共服務來滿足非戶籍人口需求,這就產生“僧多粥少”的矛盾,造成了“同村不同權”。

新型農村社區對農民有無吸引力,農民進入后能否形成一致的認同感、歸屬感,這些都取決于新型農村社區有形公共服務和無形公共服務的建設。如果新型農村社區的道路交通、水電設施、活動場所、購物商店,以及垃圾處理和通信寬帶等硬件服務都超過村莊社區,如果新型農村社區的孩子上學、看病就醫、衛生防疫、社會保障、就業培訓等軟件服務也與城市社區接近或同水平,那么,農民就會自愿向新型農村社區聚集并主動接受市民化改造。如果說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政府引領農民邁向城鄉一體化的帆船,新型農村社區的公共服務就是驅使這艘帆船破浪前行的動力。

農村社區的主要形態范文3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文化發展總體上呈現兩大特點:一是農村文化發展滯后于農村社會經濟發展;二是農村公共文化滯后于農村私性文化的發展。對于農村文化發展落后于農村社會經濟發展,人們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農村公共文化落后于農村私性文化發展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鄉村倫理道德衰敗

改革開放以后,農民取得了土地的自主經營權,原本依靠強制性集體生產和意識形態教育維持的農村集體主義逐漸消解;尤其是解除城鄉之間的人口流動的樊籬以后,農民開始離開土地大規模進城務工,城市成為他們工作的主要場所。農民逐漸從原有的家庭、親緣、社區的權力下解放了出來。恰如閻云翔所言,“集體化終結、國家從社會生活多個方面撤出之后,社會主義的道德觀也隨之崩潰,既沒有傳統又沒有社會主義道德觀,非集體化之后的農村出現了道德與意識形態的真空。與此同時,農民又被卷入了商品經濟與市場中,他們便在這種情況下迅速地接受了以全球消費主義為特征的晚期資本主義道德觀。這種道德觀強調個人的權利,將個人欲望合理化”。農村社會不僅公德敗壞,農民的私德也出現了危機。近些年,農民的離婚率急劇上升,打破了農民婚姻家庭一貫的穩定形態,農民的性觀念、婚姻觀念、家庭觀念和養老觀念也隨之發生著深刻的變化。原來農民對婚前說三道四,如今外出打工農民婚外同居、農村女孩進城“做小姐”、城市“下鄉”、農民婚喪的脫衣舞表演已屢見不鮮,農民對此也見怪不怪了。農村公共事業無人關心

“無公德的個人”只想獲取不想給予,農民難以在公共事業上形成有效合作。在農村稅費改革之前,農民還因為稅費的關系參與村莊的選舉,如今農民連村莊選舉這樣的公其事務也不愿意去參與了。當人們在行動時,總是要問自己“我能從中得到什么好處?”于是,人際關系也因此變成待價而沽的交易關系。正是因為過分注重這種交易關系,以至于把社會關系也量化為金錢的形式。農村社區鄰里之間曾盛行的互惠性換工、幫工、互助已逐漸消失,金錢成為維續人們之間關系的主要“砝碼”,也是衡量一個人社會地位和社會意義的主要“準繩”。

農民在日漸功利化的同時,也日益原子化、疏離化,使得傳統社區公共生活走向瓦解;由于各種理性計算因子開始滲透到農民的生活邏輯中來,其行為充滿著越來越多的變數而無法進行有效預期?! 稗r民善分不善合”不再是一個爭論不休的價值判斷問題,而是當下農村社會的現實寫照。

村莊公共輿論消解

“輿論壓死人”在傳統的熟人社會發揮著規制人們行為的作用。一旦人們感受到了“人言”的“可畏”,輿論懲罰的威攝力就生效了,個體在公共領域做事情也就有了“分寸”。然而,在一個日益開放、認同日漸減弱的鄉村社會里,村莊公共輿論對于人們行為的影響越發顯得乏力無效。農村輿論形式上似乎在趨向尊重他人的個人權利和隱私而顯得更加包容,實質則是公共道德力量的式微或消解。誠如賀雪峰所言,沒有了公共輿論,也沒有了對村莊公共輿論的顧忌,村莊的公共性和倫理性不但日益衰竭,村莊本身也越來越缺乏自主價值生產能力。人們開始肆無忌憚地做任何事情,年輕人開始頻繁地拋棄父母、虐待老人,村干部可以毫無顧忌地貪污,甚至與鄉村混混勢力聯合在一起。農村社區叢林原則肆虐橫行,成為當下農村治理無可回避的問題。

公共精神瓦解與重建

雖然最近幾年國家逐年加大了對農村公共事業的投資,但即便是這樣,農民考慮是否參與這些公共事業建設也是看它能否從中獲取即時性利益――政府是否給予金錢報酬以及所給的報酬是否高于外出打工的收入,而不是因為這項公共事業給他們帶來長遠的利益。農民村莊生活中的公共精神瓦解,是農村治理必須破除的又一個關鍵性難題。

很顯然,農村公共文化的消解完全悖離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目的和方向。因此,在新農村建設中,重建農村公共文化顯得格外重要和緊迫。

至于如何重建農村公共文化,可以有很多不同的途徑和方法。但是有一點值得注意,農村公共文化建設不是簡單地從鄉村社會之外輸入所謂的先進文化或者城市文化。

過去進行農村文化建設的一個模式,就是把社會主義或集體主義價值觀灌輸給農民,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建構了農民對社會主義國家和集體的認同,但也瓦解了農村傳統婚姻家庭觀、家族認同和道德倫理生活;這種靠外在國家力量植入的意識形態,隨著農村傳統集體性生產的消逝和國家基層治理方式的轉變,很快趨于衰落。

當前每個農村社區的道德準則都是受到他們的生活條件決定的。倘若我們把另一種道德反復灌輸給他們,不管這種道德高尚到什么地步或先進到何種地步,這個社區都會土崩瓦解,所有個人也會痛苦地感受到這種混亂的狀況!也就是說,農村公共文化建設簡單地靠輸入先進文化是行不通的,甚至是事與愿違。

農村社區的主要形態范文4

關鍵詞:農村社區銀行;監管制度;金融發展權;監管標準;非現場監管

中圖分類號:F832.3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3)02-0068-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2.16

一、農村社區銀行的概念界定

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體之一,是近現代各種金融機構中對社會經濟影響最深刻、服務范圍最廣泛、歷史發展最悠久的金融主體[1]。從經濟法的研究角度看,銀行是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設立的法人組織,有權依法獨立開展存款的公開吸收、貸款的審批發放、結算匯兌的辦理等業務。除了政策性銀行,一般都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以其全部法人財產對外承擔民事責任[2]。農村銀行則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批準,在我國農村地區依法設立的,主要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法人。社區銀行是一種資產規模相對大銀行較小的中小銀行,是在一定社區范圍內設立并在當地獨立自主經營的商業性質銀行,有時候社區銀行呈現的是銀行持股公司形態。

所謂農村社區銀行,是指經國家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依法批準許可,由境內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境外金融機構出資,在農村社區內設立并運營的,主要為當地農業產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需要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存在兩類金融:一種是有組織培育的正規金融,另一種則是自然發育而成的非正規金融[3]。其中,正規金融是在官方金融制度安排下產生并接受中央銀行和銀監會監管的金融機構,而非正規金融則是在正規金融外自發而生的,被官方默許或部分認可的部分。在我國,正規金融包含了合作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三種形式,從某種意義上說,由于村鎮銀行是現階段我國廣義上的農村社區銀行的具體實踐形式[4]。因此,農村社區銀行應當歸屬于商業性金融的范疇。

二、國外社區銀行監管制度的經驗借鑒

國際實踐表明,大多數國家會根據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金融機構的具體特點來制定特殊的政策。

(一)監管標準明確合理

在社區銀行的發展歷程中,美國的法律制度對社區銀行的組織形式實行單一制管理,這是因為美國長期嚴格限制跨州業務的開展。通過實施對社區銀行經營地域和經營網點的嚴格控制,實現嚴格限制各家社區銀行的跨州經營,為的是保持社區銀行作為小銀行的優勢和特色,使其能夠甘愿和安心扎根于社區的發展。

(二)監管主體呈多元化

從美國《社區再投資法》(簡稱 CRA)的頒布和修訂開始,美國對社區銀行的監管已久。目前,美國財政部貨幣監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OOC)對CRA進行了五級評估。美國社區銀行的監管主體與方式以銀行自身的內部控制為根本,以金融監管當局的專職監管為關鍵,以行業協會的自律監管和以存款人代表的社會監督為補充。在內部控制上,實行民主管理,隨著社區銀行規模的不斷擴大,美國采用了公司治理模式與股份制產權結構的做法。在監管上,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監管機制,具體分為聯邦特許社區銀行和州特許社區銀行兩種情況,即兩種銀行都要接受美國的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以及各州政府的監督管理。不僅如此,聯邦特許的社區銀行還要受到聯邦儲備銀行以及貨幣監理署的監督管理。并且,在監管分工上,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聯邦儲備銀行加上貨幣監理署這三者各有側重,前者著重監管社區銀行的資產流動,中者主要監管社區銀行的信用情況,后者強調監管社區銀行的業務交易,而州政府則負責監管社區銀行是否遵守了《社區再投資法》等相關的金融法規。在行業自律和中介組織管理上,美國已經形成了多個自律性質的社區銀行行業協會,社會中間層的自律監管和社會監督是理順社區銀行監管各種關系的關鍵和支持,值得借鑒和思考。

(三)監管內容豐富具體

從金融監管的具體制度安排分析,從國外借鑒的主要在于市場準入與市場退出兩個方面,二者相互聯系輔助。首先,市場準入是農村社區銀行監管的首要環節。從一般意義上講,針對農村社區銀行的市場準入無外乎是關于機構設立、經營業務、高管人員的門檻條件規定。就各國針對社區銀行或者地方銀行的監管而言,監管當局都參與其審批過程,即對該機構的注冊資本(營運資本)、資本充足率指標、最低認繳資本額、高級管理人員這些條件進行把關,并給予一定的放松和傾斜。另外,市場退出監管是相對于市場準入監管而提出的概念,即監管當局對農村社區銀行退出金融業、破產倒閉或合(兼)并、變更等的管理,關于退出的監管也是必須引起重視的。美國《金融機構改革、恢復和強化法》等8部重要法律或法律修正案針對銀行的市場退出方式、程序等內容進行了比較全面細致的規定,特別是在債務清償順序、債務重組、有效資產承接、政府及相關部門托管責任等關鍵問題上都做出了系統的規定,以保證問題銀行依法有序退出市場,維護存款人和債權人的利益,最終實現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三、我國農村社區銀行監管制度的設計障礙

設立發展農村社區銀行有利于協調農村金融市場的供求平衡、推動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創新、促進農村社區經濟的發展、保證金融發展權的平等實現。然而,由于農村社區銀行實踐的缺乏、農業產業的高風險性、相關立法的缺失滯后,導致其設立發展的道路上遍布著以監管方面為主的障礙因素,在此進行分析希望通過對現實問題的準確把脈,把握對癥下藥的方向。

(一)在為何監管的問題上,我國還沒有針對農村銀行的標準與目標作出合理性的具體界定

銀監會提出了以商業銀行監管標準為標桿的統一監管語言。可是,這忽略了農村社區銀行在組織和功能上有別于一般商業性銀行的事實。按照商業銀行監管標準對其采用行政手段監管,客觀明確的行為評價標準以及規范合理的獎懲標準的缺乏,導致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降低,使得監管操作具有較大的自主隨意性,也抑制了農村社區銀行的經營活力和可持續發展[5]。

(二)在誰來監管的問題上,我國缺乏有效的監管合力

農村社區范圍內的監管機構協調機制基本缺失,聯席會議僅限于總行、總會之間,監管機構與地方政府之間尚未建立起信息溝通協調系統。另外,從銀行的自律角度來說,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監督約束機制在我國幾乎是空白。2005年末成立的中國銀行業協會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可以算作是我國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自律組織,但是該組織只是將農村信用社劃為主要規范對象,明顯漏掉了如村鎮銀行之類的新型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

(三)在監管什么的問題上,農村銀行的監管制度供給不足,難以充分發揮各監管機構的監管職能

由于實體與程序制度及其配套保障措施的缺乏,導致監管獨立性與公正性的丟失,不利于金融市場透明公開的發展,阻礙了正常金融監管工作的正常開展。同時,金融監管不等于簡單限制資金的流動,其根本宗旨應當皈依于對金融安全的追求。實行靈活的市場利率是農村社區銀行存在的必要土壤,因此要推行適度的金融自由和金融自律[6]。在金融資源配置明顯不均衡的環境下,農村社區中的中小企業和農戶融資相當困難,而有些監管制度在某種程度上卻嚴格排斥或壓制著農村資金的自由流動,無形中排除了農村社區成員滿足自身融資需求的可能性。

四、我國農村社區銀行監管制度的設計探討

為了保證農村社區銀行的穩健運行,為了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應順應農村經濟的現實要求,及時建立完善的金融監管制度體系。

(一)監管標準:安全與效率并重

由于農村經濟結構的特殊性,對于農村社區銀行的監管制度要確定有針對性的特殊標準,體現對農民金融發展權的保護,以促進農村社區的農民和中小企業獲得公平發展的條件和機會作為出發點。 之所以要進行監管,是為了保證農村社區銀行穩定繁榮的發展需要,從而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福利水平的提高,由此必須重新定位農村社區銀行的監管制度價值,轉變一味追求金融安全的價值理念,矯正為將金融安全與效率為天然一體的價值觀。

(二)監管主體:多層次多元化的監管主體

首先,從農村社區銀行的內在因素來分析,加強內控制度的建設,完善審慎監管的授權信貸制度;開展崗位互相交叉檢查工作,通過權力制衡機制和權威的內部監察與稽核制度來實現農村社區銀行的現代化法人治理管理。其次,從銀行業的社會中間層主體來分析,可以考慮成立農村社區銀行行業協會,配合政府和監管部門的監管工作。根據國外成熟經驗和國內現實情況,農村社區銀行業協會可以是全國性的,也可以是一定區域范圍內的組織,這個組織由愿意加入其中的農村社區銀行集合組成,其管理者由組織成員選舉產生,并向各個農村社區銀行負責。再次,從有強制力實權的政府和監管部門來分析,健全多層級的監管體系,向監管薄弱地區投入更多的專項監管力度,監管形成合力。加強基層監管部門的隊伍建設,重視對監管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和監管技術的豐富改進。最后,從社會監管的角度來分析,加快對農村社區銀行的資信評估工作的建設。

(三)監管方式: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并用

加強農村社區銀行監管的法制化和程序化建設,建立一套具體、完整的監管程序,包括從監管的主體、客體、流程、期限及被監管方的權利救濟等方面做出標準化、常態化、可識別的監管操作體系,提高監管效率,凈化農村社區銀行的監管環境。金融監管包括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兩種形式,現實中不能僅僅依靠類似突擊性“大檢查”的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和持續性的實時跟蹤研究也確有必要,提高監管技術手段,適應金融市場監管的要求。由此,加強農村社區銀行非現場監管制度和監管指標體系的建設,強調與現場監管的相互配合和互補。另外,注重實時監管和社會監督方式,通過電子監控網絡等現代科技手段對農村社區銀行的資產負債、資金流動、資金效益等情況進行實時、詳細、動態化的收集與監控,對農村社區銀行日常經營、高管的人動等重要信息進行持續、全面地了解與掌握。

(四)監管內容:以日常運營監管為主

由于農村社區銀行的特殊性,在進行對該機構注冊審批時,要注意注冊資本金問題的靈活掌握,要結合各地的金融服務規模、業務復雜程度、內部控制等因素綜合考慮,合理確定新設農村社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注冊資本,使其足以抵御一定的金融風險,能夠適應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為今后的金融市場發展預留足夠的空間[7]。在日常運營監管上,包括對業務經營的合規性、資本充足性、流動性、資產質量、盈利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監管。與此同時,通過對銀行單戶貸款最高額度、重大事項備案、股東貸款比例、高管人員離任的監管限制,保證農村社區銀行能在金融市場中正常有序地運作。加強風險提示工作,搜集、整理農村社區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流動資金頭寸、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等重要運營參數,在出現風險趨向時予以及時提示[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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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杰,黃星華,國效寧.我國農村金融監管制度法理思考[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1(2).

農村社區的主要形態范文5

一、以發展型社會政策為依托的內源發展觀

“內源發展”概念早在20世紀70年代末就已出現,而作為一種新的發展理念進入社會發展的理論和實務領域,并引起各國關注的原因,是20世紀的80年代初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一項研究計劃:“對促進適應各國社會實際和需要的內源發展和多樣化發展過程的社會文化條件、價值體系以及居民參加的動機和方式進行研究”。這一研究從歷史和現實兩方面總結二戰以后新獨立的發展中國家現代化發展的經驗教訓,對各種關于社會發展的現代化理論和實踐進行梳理,對它們的局限進行分析批判,特別是在各種現代化的話語系統下,后發現代化國家追趕型社會發展模式帶來的不良后果進行反思而提出的新發展戰略和政策思維。按照這種新發展觀,“一個社會不能完全照搬另一個社會的發展模式,每一個國家都應根據本國的資源、需求、文化特性、思維結構和行動方式”,“找到適合其發展的模式和風格”[1]來確定自己的發展道路和政策路徑,運用內源發展戰略來解決自己發展中的問題。而所謂“內源發展”的理念強調的是“發展是人民的發展。人民的發展最核心的是人民的創造力和自主性的提高,它們必須是來自于人民的生活、自己的文化和從中形成的知識體系和價值觀?!保?]因此,“內源發展”的理念,是把發展看作“生長的人自己的一種行動(一種努力、一種創舉等等)”[3],強調各民族在解決發展時,應該是一個“由人自己并為自己來完成的發展過程”,“把發展的各種目標、道路、方法和所使用的技術等方面的考慮都歸集到人的整體和統一體中去”[1]。內源發展觀的提出,將解決社會發展問題的焦點,集中到了人的主體性在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上,為發展中國家開展反貧困行動提供了重要的哲學理念。對發展中國家擺脫他們對西方現代國家的依附性,探索自主發展道路產生了重要啟示。但是,過于哲學化的討論,使這一理念往往陷入邏輯應然的理想狀態,而在實踐上限制了內源發展理論對人們開展政策思考的社會想象力。隨著20世紀90年代末阿馬蒂亞•森的《以自由看待發展》一書的出版,以發展人的真實自由為目標的“可行能力”理論,使內源發展的抽象觀念能夠具象為由各種“工具性自由”,即政治自由、經濟條件、社會機會、透明性保證和防護性保護所組成的個人主體性所需要的實質自由,使這一發展觀念的內涵得到了極大充實,其外延也擴展到實現人的主體能力的獲得所需要的條件。在他看來,“這些工具性自由能幫助人們更自由地生活并提高他們在這些方面的整體能力?!保?]而獲得了這些“工具性自由能直接擴展人們的可行能力”,并通過它們的“相互聯系及互補性”而“相互強化”[4],能夠增強人們應對現代化背景下市場經濟體系不斷擴張挑戰的主體性。這將使我們在考慮發展政策時具有更廣闊的視野,并在建構以內源發展為內涵的反貧困行動體系時具有更深刻的實踐意義。在整個20世紀90年代的發展中,發展型社會政策形成了由眾多理論觀點和實際行動支持的研究譜系。這個譜系既包括了前面所提及的阿馬蒂亞•森的可行能力理論,也包括了安東尼•吉登斯的社會投資戰略、詹姆斯•梅志里(JamesMidgley)的可持續生計理論、邁克爾•謝諾登(MichaelSherraden)的資產建設理論、艾倫•沃克(AlanWalker)的社會質量理論等一系列具有重大社會政策創新意義的研究方式和方法論。這些理論的焦點都集中在以積極的社會政策干預窮人的生計過程,圍繞著社會資本和人力資本的培育進行投資,消除對窮人的社會排斥,減少其脆弱性,以增加他們的機會,增強他們的能力,形成可持續生計能力來促進他們的社會發展。在發展型社會政策研究的譜系中,以梅志里為代表的整體性社會政策思維,在關于農村發展模式的探索方面提出的可持續生計發展政策框架,“把那些在傳統上一般被主流現代化政策忽略的鄉村群體的利益置于優先考慮的位置”,將“焦點集中于老百姓身上……以更好地解決農村人群的迫切需要?!保?]這是一種把民眾置于政策議程中心的思路,但又不是那種目光短淺和為實用主義所驅使的“民眾需求第一”[5]的民本主義(或許某種意義上的民粹主義)。它是一種基于整體性社會政策思路的社會投資行動,這一政策思路不同于傳統的意識形態支配下的規范性社會政策的國家主義、市場主義或平民主義思路,而是融合這三種思路,針對個人、家庭和社區面臨的困境,建立國家、公民社會、民營商業部門和國際發展機構等政策行為人結合的共同行動,去增進他們的福利,提升他們的人力資本和勞動力的競爭力,增強社會凝聚力和抗擊社會排斥的能力[5]。按照這樣的政策思路,農村發展中的可持續生計策略應統籌考慮“所有與生計維持相關的機遇與制約因素”。既要強調受益人的參與,也要協調政府部門、營利性機構、發展機構、社區和志愿者組織等的行為。要采取社會投資的方式去發展農民的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為他們增加各種資產性積累創造條件?!耙虼?,從社會政策的角度來講,這一過程可以通過實行傳統的福利項目(諸如教育、健康和住房)或者以在關鍵性的非福利部門(諸如農業和資源保護部門)進行社會投資的方式來實現?!保?]在農村可持續生計發展框架的陳述中,梅志里也特別提醒到,盡管整個解決問題的過程“不能寄希望于依靠單一機構來解決農村發展問題,而必須將多重行動者考慮在內?!钡?,“善加組織”,注意協調不同機構、不同參與者的行為,以產生“整體大于部分”的結構性效果,也是實現這一戰略目標的關鍵。歷史的經驗證明,由于利益分配和責任分擔的問題,不同的參與者和發展政策往往會相互競爭,彼此抵牾,導致農村發展計劃的失敗。譬如“有關受益人(或稱‘利害關系人’)參與的說法常常有高估現實的問題?!薄耙氚涯切┰谏鐣用嫔厦苤刂?、在空間上七零八落的人群納入發展工程和項目之中,會存在很多操作上的困難?!薄耙欢褭C構不恰當地湊在一起,各個組織以一種惡性的方式進行競爭并且毫無必要地重復行動(就像在‘整合性農村發展項目’的案例中經常發生的那樣)”,不僅會使扶貧計劃失去預期的效果,更重要的是會破壞人們對發展的信心和對各種發展計劃及其行為者的信任,使農村發展失去社會基礎。因此,在可持續生計計劃的工具性運用中,既要充分肯定國家在農村可持續生計發展中“獨一無二的作用”,也應注意發揮非政府組織在服務供給領域“容易與草根階層打成一片”,調解他們與政府關系的作用。同時也應該看到,地方社區“經常擁有極有價值的社會資本和人力資本以及關于地方生態和自然資源的地方性知識”,發揮他們的作用對實現發展目標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國際發展組織對地方社區所提供的財政支持和服務起到的工具性作用,也推動了社會政策的變革。而私人部門作為可持續生計戰略的“一個重要的合作伙伴,可以為農產品拓展營銷渠道,也可以通過特殊的安排為小農產生者提供貸款?!笨傊M織協調各個行為體之間的行為,與受益人進行充分的協商,“確定正確的先后順序和建立最為恰當的制度安排,都是通向成功的關鍵環節。”[5]

二、“精準扶貧”中的內源發展戰略

“精準扶貧”是中國政府根據到2020年國家實現“全面小康”的戰略目標,以及“到2020年讓7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的既定目標”①的要求而提出的扶貧政策新思路,也是國家在總結以往扶貧工作的經驗,針對目前扶貧開發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問題,如對貧困人口的“底數不夠清、指向不夠準、針對性不夠強”,“不同程度存在‘大水漫灌’的現象”②而提出的工作方針。它把“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必須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的問題,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真脫貧,切實提高扶貧成果可持續性,讓貧困人口有更多的獲得感”③作為現階段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基本方略之一,明確了“精準扶貧”的目標和方法,成為各地開展“脫貧攻堅”行動的指導原則和行動綱領。在這一政策方針的推動下,全國各地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大量機關干部“入村包戶”,訂立目標責任制,舉地方財政之力,實施“脫貧攻堅”的“三年計劃”、“五年計劃”,掀起了聲勢浩大的“精準扶貧”攻堅行動來落實中央決策,并取得了一系列明顯的效果。但是,在這一重大的國家行動戰略的落實上,如何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的問題,實現“扶貧成果的可持續性,讓貧困人口有更多的獲得感”的目標,一些地方的做法卻需要進行反思。比如“誰來扶”和“怎么扶”的問題,許多地方采取的是領導干部做表率,干部職工總動員,入村包戶,一對一,面對面地開展扶貧行動。這些措施以強有力的政治動員和行政干預為特色,以政府機構為主體和行動者,在精準扶貧的力度上也顯得非常有力,體現了黨和國家對貧困人口的關心和負責任的態度。然而,我們知道,貧困是一種復雜的社會現象,它既有經濟和政治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歷史文化和社會環境的影響,尤其是到了脫貧攻堅的階段,貧困程度深,脫貧難度大的中西部地區,又是少數民族聚居區。復雜的社會文化因素絕不僅僅是靠政治行動和經濟干預措施就能解決貧困,需要廣泛的社會動員和包括貧困群體在內的更多的行動者參與,以復雜的方式去應對復雜的問題,才能切實提高扶貧效果的可持續性,實現現有貧困人口全面脫貧的目標。因而,所謂“誰來扶”的問題,實質是誰是扶貧的主體和行動者的問題,而“怎么扶”則是如何進行廣泛的社會動員,讓包括貧困者和專業發展工作者在內的相關主體也參與到“脫貧攻堅”的行動中來的問題。按照發展型社會政策的分析框架,反貧困行動是由多個行動者組成的行動體系。其中,政府和行政體系固然是居于不可或缺的主導地位,專業人員和專業隊伍的參與也是重要的保證。但是,“真正的扶貧是以小的增量投入激活巨大的存量,是幫助貧困者提升‘自主性’的一個過程”,要在增強“貧困者的主體性上下功夫”④。從這一基本的方法論要求來理解精準扶貧,我們必須明白,過多的政府干預,過大的物質、技術和資金投入而又缺乏貧困者在脫貧過程中的責任擔當,可能帶來的后果是使貧困群眾、貧困家庭、貧困社區產生依賴性,削弱他們自主解決問題的主體性和意愿。因此,“堅持群眾主體,激發內生動力。繼續推進開發式扶貧,處理好國家、社會幫扶和自身努力的關系”的原則①,對于解決好“誰來扶、怎么扶”的問題,具有從戰略到實踐的政治意義和社會政策指向性。從內源發展的觀點看,“精準扶貧”應該瞄準貧困者的主體性培育,通過激發他們的內生性動力,培育可行能力,形成內源發展的主體,使之能夠參與到脫貧行動中,才能以內源發展的社會政策思維助力“精準扶貧”——最終實現可持續的脫貧發展。從發展可行能力的視角來理解“增強貧困者的主體性”,我們首先要把主體看作是一個由個人主體和社會系統組成的社會主體。它的內核是由個人的知識、經驗和思想觀念與價值觀組成的主觀世界。然而,這種主觀性又是來源于它所處的生活世界:一個由它所生活的環境、文化、習俗、教育、制度和體制組成的社會系統。個人主體由這個社會系統所形塑、改變和再造。因而,任何主體的發展,能力的改善和提升都應從其所處的生活世界的改變入手,通過制度體制的改革、教育的完善、社區的移風易俗和文化創新、社會關系的調整和社會資本的培育等一系列的活動來實現。也只有如此,“增強貧困者的主體性”才不是單純樂觀主義的浪漫理想,也不是唯意志論的主觀意念,而是可望可及之事,脫貧攻堅和精準扶貧也才能成為貧困地區通往全面小康社會可持續發展之路?!霸鰪娯毨д叩闹黧w性”又是和“扶持誰”這一前提性問題聯系在一起。為此,我們還需要進一步分析當前我國農村的貧困問題和貧困人口的構成及其特點。這是在精準扶貧中培育貧困者主體性,推進內源發展的前提。在我國的經濟高速增長和城市化快速推進的過程中,資源、機會和財富的分配不公帶來的城鄉差別、地區差異和個人家庭收入差距擴大變得越來越嚴重,農村貧困格局也發生了新變化。李小云最近提出,農村貧困格局的新變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城鄉二元結構的限制下,快速的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催生大量的貧困人口,從貧困特性上看,可見這種貧困稱之為轉型貧困”。這一部分貧困人群中的一部分有機會在轉型中獲得發展機會而擺脫貧困,另一部分則會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而避免陷入貧困,還有一部分則會落入貧困陷阱,形成貧困的增量。“二是原來一直沒有擺脫貧困的,而且處于貧困代際傳遞狀態”[6]。這兩部分貧困人群構成當前農村貧困人口的主體,增強他們的主體性,激活他們的內生發展能力,就成為精準扶貧的關鍵議題。在增強貧困人口的主體性、實現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內源發展過程中,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和發展貧困人口的可持續生計能力是兩項彼此關聯的實踐性議題。改革開放以來,在市場經濟和城市化、工業化的沖擊下,農村社區的原子化和空心化使農民失去了社區依托,變成脆弱群體。近年來,國家加大對農村開發扶持的力度,出臺大量涉農政策解決農村發展問題,極大地改善了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遏制了農村社區衰落、農業生產力的下降和農民增收乏力的趨勢,一些區位、交通和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村社區,在城鄉一體化的推進中甚至反超城市,成為富裕農村。但是,在中西部脆弱程度較深、貧困人口存量較大的地區,社區衰落、勞動人口流失、資源匱乏,且社會保障與公共服務體系不健全等方面的問題,仍然是困擾社區發展和農民生活改善的基本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通過社區建設來夯實基礎,借助“脫貧攻堅”計劃和“精準扶貧”措施,通過扶持農民合作組織、建立社區發展機構、發展農村教育、豐富農村文化生活、建立和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與社會保障體系等社區重建措施,激活社區潛能、整合社區資源,重建農村自組織體系來推動農民的組織化,增強社區、家庭和個人抗御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和各種生活風險的能力,形成以“社區能力建設為基礎的內源發展”[7]新格局。在這個過程中,貧困者的主體性將由個人主體聯合為社區主體,生存方式也將由原子化的個體生存轉變為組織化生存,自主性及主體能力將得到極大的提升。在農村反貧困的行動中,通過發展生產、增加農民收入來提升貧困地區農民經濟能力,一直是扶貧工作的主要議題。從以往的經驗來看,通過提供政策、資金、技術,以項目化的方式扶持產業,建立專業合作社等方式來激活農業生產潛力,發展農村經濟,開發式的扶貧政策在實踐上取得了較大的成效。但是,隨著技術進步和國民經濟中第二、第三產業的不斷發展,“經濟增長的主要領域越來越遠離貧困人口所能從事的產業……長期以來一直具有很強的減貧效應的農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不斷下降”[6],發展農業產業的減貧效果逐漸降低,靠開發式扶貧政策解決那些受脆弱性影響較大的貧困人口的問題,變得越來越困難。在這樣的背景下,以解決貧困人口生計能力不足為主要目標的“可持續生計發展”政策框架就成為一個有用的工具。作為發展型社會政策主要支柱之一,可持續生計的發展思路,“其具體的工作一直集中在諸如貧困、脆弱性、農場體系、參與性和可持續發展等問題上?!保?]它的基本觀點是:一個生計維持系統包括人們所擁有的能力、資產和維持生活的各種活動。對于可持續的農村生計而言,它追求的目標是多重的,既追求人們收入的增長,也要考慮增加他們受教育的機會、減少脆弱性和規避風險的社會保護與能力提升。而要實現這多重目標,就必須對人們進行社會投資:投資于教育、健康、從事各種農業和非農業生產的技能,以及改善環境和改變生活態度的能力與方法。通過這種社會投資,形成對他們有實際意義的可行能力,即擁有自主開展生計活動的財政資本、人力資本、物質資本、自然資本和社會資本等資產性資本,為推動他們的內源發展提供支持。但是,內源發展并不是僅僅由社區和個人單獨的行動構成的,尤其是處于困境中的貧困人口和貧困社區,其資源的短缺和能力不足,需要有外部力量的介入來激活內生動力,也需要有政策體制的支持幫助他們擺脫困境。因此,內源發展戰略并不排斥外部力量的介入來幫助貧困人群和他們的社區改善環境,為他們的生計發展提供支持。通過外因激發內部活力,為農村社區的內源發展提供協助,就構成關于內源發展戰略的完整內涵。

三、通過農村社會工作推動“內源式”精準扶貧

農村社會工作是以“促進農村社區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和發展,改善村民的生活品質,增強社區凝聚力,提高村民的發展能力,達到農村社區的公平、公正、生態、和諧的可持續發展”[8]為目標的社會工作樣式。專業化的農村社會工作是在社會工作專業價值觀引導下,以社區為基礎,以促進農村人們的自主發展為目的,運用社會工作的方法技巧去協助村民以自我發展的方式,解決他們面臨的問題和困難,實現農村生產方式和人們生活方式在社會現代化變遷中的轉變與發展。在近二十年的探索中,我國的農村社會工作發展出一系列以反貧困和社區能力建設為基本議題的社會工作實務模式,并在實踐中開展了以促進社區參與、改善社區治理、提升社區能力、發展社區文化、推動社區建設為內容的策略和方法探索,圍繞扶貧、生計發展、能力建設、文化建設、城鄉互助、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社區服務、農村生態與環境保護等不同議題,為個人、家庭、社區提供服務,在所開展服務項目的農村社區產生了積極影響,極大地改善了這些社區的狀況。在這些實踐經驗中,堅持以人為本的社區內源發展,激活人的潛能及其身邊資源,支持村民自主發展,作為農村社會工作的基本經驗與核心價值,對反貧困及社區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實踐價值。總結這些經驗,發展農村社會工作,將對“精準扶貧”戰略的實施產生積極促進作用。在“精準扶貧”戰略的實施中,以促進農村社區內源發展的理念為指導的農村社會工作,首先將人置于戰略的中心地位,把精準扶貧的重點放在人身上,以培育和激發貧困社區、貧困家庭和貧困者的主體性與自我發展責任能力為基本著力點,關注他們的生活形態,了解他們的所思、所想、所愿,發現他們的優勢及局限,分辨和澄清他們的真實需要,用專業化的社會工作助人方法去影響、改變他們的觀念和行為,促進其發展動機的形成。我們之所以強調以人為中心的精準扶貧的重要性,是因為在以往的“扶貧”實踐中,盡管也談“以人為本”的原則,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只是把貧困群眾的物質需要當作工作的重點,把技術、項目和資金的投入當作主要的措施,而忽視受助者的想法和內心感受,忽視生活環境對他們的影響和制約,以及他們在面對自然和社會的變化中所表現出來的智慧與知識,在各種壓力和挑戰中所形成的策略和技巧。因而,在扶貧行動中,農村社會工作從優勢視角的觀點出發,“致力于動員村莊及村民的力量(資源、智慧、知識、能力等)來實現他們目標和愿望,以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保?]而社會工作者則以協助者、陪伴者的角色開展服務,運用助人自助的方法去培育和發展貧困者的主體性,通過發掘他們的潛能,活化社區、家庭及個人的資源,來促成貧困社區的內源發展格局。農村社會工作在反貧困中的另一個基本策略和方法,是以能力建設為重點開展精準扶貧。按照阿馬蒂亞•森的“可行能力”觀,真實的自由是建立在人們所具備的可行能力基礎上的行動自由,即對生活中的挑戰和風險能夠做出積極的回應,從而使他們擺脫困境,得到發展。在這里,社會工作所倡導的能力建設,不是簡單地培養和發展某種適應現代社會需要的技能的問題,它也是一種態度、一種價值觀和一種理解力及批判精神的培育與發展的過程。它是一個新的技術、方法和技巧的掌握與人的生活態度、生活方式、行為模式和世界觀的轉變相結合的整體成長過程。因而,在反貧困行動中,農村社會工作必須把“精準”放在人的轉變上,以“助人自助”為出發點,“自助助人”為歸宿,把“授人以漁”和“授人以魚”結合起來,開展以能力建設為重點的精準扶貧,把扶貧的著力點放在社區能力、家庭能力和個人能力的激活培育上,針對貧困社區的社會環境、文化特質、生計方式、生活習俗、經濟狀況,以及貧困人群個人和家庭的具體困難,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技巧,不僅給予他們資金、技術、信息、生產經營、市場營銷等技能層面支持、輔導和培訓,也針對他們的生活方式、行為方式和價值觀念等方面存在的不適應農村發展和現代化的缺陷和不足,開展觀念更新和行為改變的社區教育、個別輔導。增強他們應對困難和挑戰的能力,提升他們抗御生活風險、發展生計的個人家庭能力和社區集體行動的能力。農村社會工作推進精準扶貧的第三種策略和方法,是針對當前農村社區組織化水平低,生產的個體化和社區生活的原子化導致的社區衰落,開展農村社區的組織建設。組織是人類應對自然和社會壓力與挑戰的最有效方法。通過組織化,人類擺脫了自然生存的狀態,以各種形式的組織聯合起來,進行合作交往,建構出形態多樣的社會生活方式。對于貧困社區和貧困人群來說,組織化或再造組織化的社區及其個人的生產、生活形態,對實現他們的脫貧發展及政府實施的“精準扶貧”目標,具有關鍵戰略的意義。誠如德魯克所說,“現代社會,經濟和社區的核心不是技術,也不是信息和生產率,而是作為‘生產’成果的社會器官的管理有方的組織機構。”[10]然而,隨著中國經濟不斷融入全球經濟體系,市場經濟不斷向農村擴張,農村地區個體化的生產方式和原子化的社會狀態與經濟發展和社會建設要求不協調、不適應的矛盾愈加突出,社區的組織化也愈加迫切。在這樣的背景下,貧困地區的農民不組織起來,會使他們“在面對有組織的市場力量和變化莫測的市場風險與社會風險時,變得非常脆弱和無能為力?!保?1]因而,推動農村貧困社區的組織化,以有組織的方式去解決貧困問題,也就成為農村社會工作介入“精準扶貧”工作,協助農民脫貧發展的重要內容。從以往農村社會工作的實踐來看,運用社區組織的社區工作方法和溝通協調、互助合作的技巧去組織農民開展自助互助活動,幫助他們建立專業合作組織和社區協調組織,引進社會組織為村民提供解決他們生產和生活問題的協助和支持,對凝聚社區共識,激發社區活力,完善貧困治理結構,實現社區的內源發展,將起到積極的作用。除了上述三方面的策略和方法外,農村社會工作在參與“精準扶貧”的攻堅行動中的另一個重要使命是移風易俗,推動貧困社區的文化建設。

農村社區的主要形態范文6

構建村級組織設置新格局的重要意義

以統籌城鄉為目標,以鎮街規劃為龍頭,以“轉并聯”為基本方式,順應城鎮化發展趨勢,進一步改革創新村級組織的設置模式,努力實現由傳統的村級組織構架向新社區結構模式轉變,為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推進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是我縣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推進城鄉統籌綜合改革。加快新型城市化進程,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動我縣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總抓手。城市化進程往往伴隨著農村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的深度調整,勢必對農村基層組織設置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時,農村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市化的重要方面,大量的人力物力往農村投入,項目落地、工程推進等都離不開村級組織。就我縣實際來看,一方面,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后,行政村還有906個,村布局“多、小、散”特征明顯,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共享程度低,制約了經濟社會的發展。另一方面,一些村莊的存在形態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有的變成了城中村,有的成為了農村新社區,有的因村民搬遷成了“空殼村”,以行政村為單位設置基層組織的傳統模式顯然與當前城市化進程不相適應。如何順勢而為,因勢利導,推進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理應成為統籌城鄉綜合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推進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需要。農村是社會管理組織體系中的最基層。農村穩則社會穩。城鎮化改革發展在給農村帶來巨大活力的同時,也給農村社會管理提出了新課題、新要求。在加快農村建設的過程中,各種新問題、新矛盾時有發生,如土地征用、房屋拆遷、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等引發的不穩定因素明顯增加,農村社會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有利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有利于提高農村社會管理整體水平。社區是基層社會管理的基礎平臺,通過推進村級組織“轉并聯”,最終形成城鄉一體的社區治理模式,能夠促進社會管理資源整合,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進一步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管理。

推進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是務實基層打牢基礎的需要。我縣農村社情復雜,特別是農村政治生態比較落后,“三宗勢力”(宗教、宗派、宗族)盤根錯節,干擾農村基層工作的問題比較突出。近年來,雖然我縣抓基層組織建設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較明顯,但村級層面存在的問題和矛盾還很多。特別是每到村級組織換屆選舉時,競爭異常激烈,這種強烈的政治意愿很大程度上是政經不分、權力與利益結合所致,包括征地拆遷、項目招標施工、安置房分配、新農村項目分配、各種公共資源的配置等都是有利益關聯度的。這些問題長期困擾農村建設。影響了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開展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目的就是為了推進農村資源公平分配,逐步強化社區的管理服務功能,逐漸弱化村級組織的管理服務功能,從而達到進一步打牢農村基層基礎的目的。

構建村級組織設置新格局的主要舉措

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的基本目標,就是實現農村社區化。要在全縣構建起以“鎮(街)一社區”兩級為主體的基層組織架構和治理體系。實現農村社區全覆蓋,使農村新社區真正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關鍵要做到“四個”注重。

注重抓好服務工作。強化服務,便民惠民,是農村新社區建設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一定要把對社區群眾的服務放在首要位置和作為前提工作來抓。社區服務中心要具有綜合服務功能。把相關的服務功能集聚到聯村社區平臺上來。真正方便群眾辦事。讓廣大群眾切切實實感受到村級組織設置改革以后帶來的新變化。在便民服務事項上,要做到“下放”、“上提”相結合。這項工作由縣紀委牽好頭、擔起責,縣審管辦全力配合。將全縣所有縣直部門和功能區、鎮(街道)的服務審批項目進行全面的梳理,對可以“下放”的項目全部實行下放。各功能區、鎮和街道要把目前屬于村級組織的服務項目進行梳理整合,除了涉及土地征用等必須使用村委會印章的事項外,其他的都“上提”到社區進行辦理。

注重整合各方資源。重點要整合好人員、資金和辦公場所等三方面的公共資源:一要整合好人員資源。要充分利用鎮村干部資源,選好配強聯村社區組織帶頭人。選配堅強有力的聯村社區組織班子和工作人員。要繼續抓好縣直機關農村指導員下派工作,選派優秀干部指導幫助聯村社區工作。二要整合好資金資源。本著“統籌兼顧、集約高效”的原則,各級各條戰線的資金投入都要按規劃來辦,對各級財政用于中心村、聯村組織辦公場所、社區服務中心建設等方面的資金要進行通盤考慮。在設施建設和項目安排上,突出合力共建、功能互享、工作共擔、活動共管,避免浪費,預防重復投資。今后對農村集體項目的補助資金,也要進行有機整合,由聯村社區進行統籌支配,不能搞“低、小、散”,要徹底改變資金“天女散花”現象,做到“雪中送炭”或“錦上添花”,充分發揮資金的“濃縮效應”、“放大效應”。三要整合好公共辦公資源。在充分利用中心村、城鄉社區現有辦公場所的基礎上,整合撤并鄉、中小學校、衛生院所的原有辦公場所,以修建、置換、租賃等方式。解決聯村社區組織辦公服務場所問題。

注重講究工作方法。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本身是一項全新工作,困難多,經驗少,再加上每個地方情況千差萬剮。因此,在具體推進時,各鎮(街道)要按照“方向堅定不移、方法因地制宜”的總體思路,堅持從實際出發,講方法講創新。一要善于學習借鑒。橋下是全市試點鎮,在這方面有著很好的基礎,也做了很多探索,試點工作經驗是各鎮街的學習材料,各鎮街也結合實際探索適合本地的載體和制度。二要注重典型引路。要按照“今年樹一批、明年帶一批、逐年上一批”的目標,每個鎮(街道)今年至少都要創建1個社區示范典型,對每個典型社區都要派專人蹲點指導,精心做好培育。爭取培育一個,成功一個,帶動一片。縣委組織部要加強對典型示范創建的指導,并組織開展“互學互比”活動。三要加強考核評價。縣委把村級組織設置改革工作列為《考績法》的重要內容,把考

績結果作為考察干部工作實績特別是黨(工)委書記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各功能區、鎮(街道)也要將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納入村級基層黨建考核評價體系,明確相關干部的工作責任,積極建立起引導支持各個社區之間良性互動和服務競爭機制,推進村級組織設置改革工作深入開展。

構建村級組織設置新格局的組織保障

村級組織設置的“轉、并、聯”工作搞得好不好,關鍵就看各地、各部門有沒有重視,有沒有傾全力去抓,有沒有全縣上下的通力合作、齊心協力。各功能區、鎮(街道)和縣有關部門必須結合各自職責,加強領導,強化指導,狠抓落實,確保村級組織設置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強化領導。為切實加強對村級組織設置改革工作的領導??h里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擔任組長,縣長擔任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組織部長牽頭負責。各功能區和鎮(街道)也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黨(工)委書記要任組長。對這項工作,各功能區、中心鎮黨委和街道黨(工)委責無旁貸、義不容辭,尤其是黨(工)委書記更要把這項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到實處,做到親自研究部署工作、親自調配各種資源、親自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形成合力。開展村級組織設置改革需要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功能區、鎮(街道)及有關部門要主動對接,密切協作。齊抓共管。組織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聯合紀委、農辦、民政、財政、規劃建設等部門力量,定期召開協調會,進行協商。統籌決策,確保這項工作整體有序推進。特別是在場所建設、功能確定、規劃設置等方面,相關部門一定要加強協調溝通,做到統一部署、統一推進,不能各自為政,各搞一套。鎮(街道)層面需要哪個部門指導和幫助的,相關部門不能推諉,要拿出具體舉措,幫助鎮(街道)解決難題。

深化宣傳。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是一項全新的舉措,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宣傳部門要通過電視、廣播、網絡、報紙等多種形式。深入廣泛地宣傳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的目的意義、內容要求和措施步驟,使廣大黨員干部群眾深刻理解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的重要性,消除鎮村干部的畏難情緒和基層群眾的各種顧慮,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營造良好的改革工作氛圍。構建村級組織設置新格局/盛秋平

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是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夯實農村基層基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迫切需要。根據溫州市委“一年搭框架、二年抓深化、三年全面達標”的總體部署,緊扣“三分三改”,按照分步實施、逐步推進的工作思路,今年5月開始永嘉縣在橋下鎮開展先期試點,同時鼓勵其他各鎮街選擇條件成熟的村莊先行開展社區建設。至7月底止。全縣已有906個村完成了社區規劃布局,117個村進入新社區運行階段,實現了農村社區全覆蓋的新格局。

構建村級組織設置新格局的重要意義

以統籌城鄉為目標,以鎮街規劃為龍頭,以“轉并聯”為基本方式,順應城鎮化發展趨勢,進一步改革創新村級組織的設置模式,努力實現由傳統的村級組織構架向新社區結構模式轉變,為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推進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是我縣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推進城鄉統籌綜合改革。加快新型城市化進程,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動我縣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總抓手。城市化進程往往伴隨著農村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的深度調整,勢必對農村基層組織設置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時,農村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市化的重要方面,大量的人力物力往農村投入,項目落地、工程推進等都離不開村級組織。就我縣實際來看,一方面,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后,行政村還有906個,村布局“多、小、散”特征明顯,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共享程度低,制約了經濟社會的發展。另一方面,一些村莊的存在形態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有的變成了城中村,有的成為了農村新社區,有的因村民搬遷成了“空殼村”,以行政村為單位設置基層組織的傳統模式顯然與當前城市化進程不相適應。如何順勢而為,因勢利導,推進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理應成為統籌城鄉綜合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推進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需要。農村是社會管理組織體系中的最基層。農村穩則社會穩。城鎮化改革發展在給農村帶來巨大活力的同時,也給農村社會管理提出了新課題、新要求。在加快農村建設的過程中,各種新問題、新矛盾時有發生,如土地征用、房屋拆遷、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等引發的不穩定因素明顯增加,農村社會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有利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有利于提高農村社會管理整體水平。社區是基層社會管理的基礎平臺,通過推進村級組織“轉并聯”,最終形成城鄉一體的社區治理模式,能夠促進社會管理資源整合,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進一步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管理。

推進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是務實基層打牢基礎的需要。我縣農村社情復雜,特別是農村政治生態比較落后,“三宗勢力”(宗教、宗派、宗族)盤根錯節,干擾農村基層工作的問題比較突出。近年來,雖然我縣抓基層組織建設力度很大,成效也比較明顯,但村級層面存在的問題和矛盾還很多。特別是每到村級組織換屆選舉時,競爭異常激烈,這種強烈的政治意愿很大程度上是政經不分、權力與利益結合所致,包括征地拆遷、項目招標施工、安置房分配、新農村項目分配、各種公共資源的配置等都是有利益關聯度的。這些問題長期困擾農村建設。影響了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開展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目的就是為了推進農村資源公平分配,逐步強化社區的管理服務功能,逐漸弱化村級組織的管理服務功能,從而達到進一步打牢農村基層基礎的目的。

構建村級組織設置新格局的主要舉措

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的基本目標,就是實現農村社區化。要在全縣構建起以“鎮(街)一社區”兩級為主體的基層組織架構和治理體系。實現農村社區全覆蓋,使農村新社區真正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關鍵要做到“四個”注重。

注重抓好服務工作。強化服務,便民惠民,是農村新社區建設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一定要把對社區群眾的服務放在首要位置和作為前提工作來抓。社區服務中心要具有綜合服務功能。把相關的服務功能集聚到聯村社區平臺上來。真正方便群眾辦事。讓廣大群眾切切實實感受到村級組織設置改革以后帶來的新變化。在便民服務事項上,要做到“下放”、“上提”相結合。這項工作由縣紀委牽好頭、擔起

責,縣審管辦全力配合。將全縣所有縣直部門和功能區、鎮(街道)的服務審批項目進行全面的梳理,對可以“下放”的項目全部實行下放。各功能區、鎮和街道要把目前屬于村級組織的服務項目進行梳理整合,除了涉及土地征用等必須使用村委會印章的事項外,其他的都“上提”到社區進行辦理。

注重整合各方資源。重點要整合好人員、資金和辦公場所等三方面的公共資源:一要整合好人員資源。要充分利用鎮村干部資源,選好配強聯村社區組織帶頭人。選配堅強有力的聯村社區組織班子和工作人員。要繼續抓好縣直機關農村指導員下派工作,選派優秀干部指導幫助聯村社區工作。二要整合好資金資源。本著“統籌兼顧、集約高效”的原則,各級各條戰線的資金投入都要按規劃來辦,對各級財政用于中心村、聯村組織辦公場所、社區服務中心建設等方面的資金要進行通盤考慮。在設施建設和項目安排上,突出合力共建、功能互享、工作共擔、活動共管,避免浪費,預防重復投資。今后對農村集體項目的補助資金,也要進行有機整合,由聯村社區進行統籌支配,不能搞“低、小、散”,要徹底改變資金“天女散花”現象,做到“雪中送炭”或“錦上添花”,充分發揮資金的“濃縮效應”、“放大效應”。三要整合好公共辦公資源。在充分利用中心村、城鄉社區現有辦公場所的基礎上,整合撤并鄉、中小學校、衛生院所的原有辦公場所,以修建、置換、租賃等方式。解決聯村社區組織辦公服務場所問題。

注重講究工作方法。村級組織設置改革本身是一項全新工作,困難多,經驗少,再加上每個地方情況千差萬剮。因此,在具體推進時,各鎮(街道)要按照“方向堅定不移、方法因地制宜”的總體思路,堅持從實際出發,講方法講創新。一要善于學習借鑒。橋下是全市試點鎮,在這方面有著很好的基礎,也做了很多探索,試點工作經驗是各鎮街的學習材料,各鎮街也結合實際探索適合本地的載體和制度。二要注重典型引路。要按照“今年樹一批、明年帶一批、逐年上一批”的目標,每個鎮(街道)今年至少都要創建1個社區示范典型,對每個典型社區都要派專人蹲點指導,精心做好培育。爭取培育一個,成功一個,帶動一片??h委組織部要加強對典型示范創建的指導,并組織開展“互學互比”活動。三要加強考核評價??h委把村級組織設置改革工作列為《考績法》的重要內容,把考績結果作為考察干部工作實績特別是黨(工)委書記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各功能區、鎮(街道)也要將村級組織設置改革納入村級基層黨建考核評價體系,明確相關干部的工作責任,積極建立起引導支持各個社區之間良性互動和服務競爭機制,推進村級組織設置改革工作深入開展。

構建村級組織設置新格局的組織保障

村級組織設置的“轉、并、聯”工作搞得好不好,關鍵就看各地、各部門有沒有重視,有沒有傾全力去抓,有沒有全縣上下的通力合作、齊心協力。各功能區、鎮(街道)和縣有關部門必須結合各自職責,加強領導,強化指導,狠抓落實,確保村級組織設置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強化領導。為切實加強對村級組織設置改革工作的領導。縣里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擔任組長,縣長擔任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組織部長牽頭負責。各功能區和鎮(街道)也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黨(工)委書記要任組長。對這項工作,各功能區、中心鎮黨委和街道黨(工)委責無旁貸、義不容辭,尤其是黨(工)委書記更要把這項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到實處,做到親自研究部署工作、親自調配各種資源、親自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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