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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處分條例范文1
第一條根據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文件精神,"高等職業院校要保證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參加頂崗實習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遵紀守法,文明安全,圓滿完成教學任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頂崗實習是指學生在完成了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專業知識學習和專項實踐訓練,并原則上完成了畢業設計或畢業綜合訓練之后,到企業等用人單位的實際工作崗位進行的現場實習;是教學計劃中的必修環節;是工學結合的一種重要形式。頂崗實習從三年一期開始安排,因特殊情況可以安排在其他時間進行,原則上要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有半年以上在企業頂崗實習的時間。
第三條頂崗實習前必須按教學計劃完成全部理論課程和實踐課程的修讀并考核合格,且須按照學校規定交清學費。除因學校特殊安排外,任何人不得在課程考核結束前提前頂崗實習。學生因自主聯系實習單位要求頂崗實習的,學生須提供單位接受證明(說明實習崗位,薪酬,實習時間,實習單位人事部門聯系電話等)以及學生家長簽署的同意實習的書面意見,經系部和招就處查實確認后可以頂崗實習。頂崗實習學生有重修科目的以自修方式重修,返校參加重修考試合格才能具備畢業資格。
第七條頂崗實習必須保證實習質量,保證實習時間和效果,保證師生實習安全。實習前學生必須簽訂統一制定的實習協議書(一式三份),實習單位,學生各執一份,一份交系部統一保存,同時應統一辦理師生人身意外保險。
第八條同一實習單位,有三人及以上實習學生的應成立實習小組,設實習小組長,由熱心社會工作,具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表現優秀的學生擔任,對實習學生進行嚴格考勤。學生請假首先須經實習指導老師同意,實習單位批準。
第九條學生實習期間遇到問題或發生重大事件,由實習小組長(或本人)及時向實習指導老師報告,由系與實習單位協商解決。實習學生不得直接與實習單位發生沖突,若無理取鬧,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學校將按《學生管理規定》和《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學生代表主要職責
1,學生代表主要由班委和實習小組長組成。
2,負責實習期間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
第十九條頂崗實習組織工作基本程序
1,由招生就業處和系部落實實習單位,明確頂崗實習的崗位,目的,現場指導教師人選,系部必須安排專業教師或聘請企業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擔任現場指導。
2,指導教師填寫《頂崗實習任務書》,對頂崗實習的時間,任務,提交成果要求等做出明確的規定;《頂崗實習任務書》一式三份,學生,現場指導教師,系部各一份。
3,學生按學保處有關規定辦完離校手續后,攜帶《頂崗實習任務書》,
二則頂崗實習學生守則
頂崗實習的學生具有雙重身份,既是一名學生又是頂崗實習單位的一名員工,因此,頂崗實習的學生應做到:
一,遵守國家法律。
二,樹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牢記"安全第一",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發生故障不慌張,正確處理后立即報告;遵守交通法規;嚴禁下河游泳。
三,不得參加傳銷活動和其他非法活動。
四,認真學習頂崗實習的有關管理規定,端正實習態度,明確實習目的,以保證每個學生能有明確的實習項目;細心觀察,認真記錄,深入思考,勤學好問,總結提高。
五,自主聯系落實實習單位的學生須填寫《湖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自主聯系頂崗實習申請表》,并負責將頂崗實習計劃書送至實習單位。實習期間主動與校內指導教師保持聯系,保持通訊方式的暢通。
企業員工處分條例范文2
關鍵詞:事業單位小金庫領導
隨著我國經濟的起飛,國庫收支范圍逐步擴大,各行政單位的可支配資金縮水,因此部分單位的部分領導以小部分人的利益為主,設立“小金庫”,給單位和國家帶來不好的影響,國家雖然三令五申不許設立,但是止不住一些人的巧立名目,小金庫在全國范圍內不斷的擴張蔓延。
一、“小金庫”的來源和危害
從已被報道出的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出事業單位為設立“小金庫”真可謂用心良苦,有存在社團組織賬上的,也有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派專人保管的,還有財務人員另外設賬管理的,甚至有將單位改為簡稱后存人銀行的賬戶。
(一)“小金庫”的來源
分析“小金庫”的來源,主要有以下幾種途徑:
(1)勾結付款單位及有關人員,將單位應收的各種收入,如技術轉讓、服務費、管理費等收入,打到指定的“小金庫”賬戶,或者,直接付現金,使企業合法的收入,變成部分人的小金庫。
(2)隱匿處理殘次品、邊角廢料的,以及報廢固定資產得來的收入,將其直接存放于賬外。
(3)將收取的回扣等灰色收入直接存入小金庫。
(4)從單位零星創收、存款利息和超期押金等中轉賬或者提取現金,進而轉入“小金庫”。
(5)私下另設賬戶專門存放聯營、投資的所得,并單獨收支。
(6)通過各種會計失真的手段,如多報、虛報開支,冒領現金,將其轉入單位賬戶之外的賬戶,就形成了“小金庫”。
(7)將應付賬款中的呆賬,通過假賬的形式核銷,然后進行資金轉移,達到公款私存的目的。
(二)“小金庫”的危害
“小金庫”,游離于單位的合法賬戶之外,沒有納入單位的預算,也沒有列入財務會計的賬內,是單位中部分人私自存放的各項資金,而它的危害性也是非常嚴重的,不僅是單位財務會計信息失真,還嚴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如《會計法》,國家的財政資金和稅收流失不說,滋生了貪污、賄賂等經濟犯罪,成為腐敗的溫床。最近一段時間,紀檢機關通過深挖細查各單位的“小金庫”,查處了眾多與經濟有關的違法違紀案件,因此單位“小金庫”成為案件的重要線索或者突破口。
二、“小金庫”的形成原因
(一)利益的驅動
“小金庫”產生的根本原因是一些單位的主要領導工作中,不能正確處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三者之間的關系,為了小集團的私利,假公濟私,在公帳之外設立自己能做主的賬。因為很多單位每年獲得的財政撥款是由單位的基本人頭決定的,其中單位職工各種福利和獎金需要單位自籌,這成為一些領導向外收費,向內挪用財政收入,侵占公款的借口。
(二)監督機制的不健全
現如今,我國的各項法律法規中對小金庫沒有一處法律定義,在查處方面也沒有一處明確的的規定和條例來規范其程序。因此,就造成了在查處“小金庫”這一問題的隨意性和主觀性。這也是因為財政支出的范圍界定本省就比較模糊,不科學,且沒有具體針對對象。
財政部門的預算管理監督機制并不健全,這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①隱瞞某些單位無預算開支事實、超預算開支行為和嚴重追加預算情況;②不同的單位有“貧富”不均現象,是監督處查力度不夠,沒有有效地阻止逃避預算監督行為造成的;③個別單位的工作存在漏洞,沒有完全落實“收支兩條線”這一規定,“罰繳分離”制度并沒有得到嚴格執行。
(三)處罰查處的力度不夠
查處處罰不力,“小金庫”極易死灰復燃,為“小金庫”的存在留有生存空間,并且其隱蔽性會更強,而查處的難度變得更大。
“小金庫”處罰查處不力的主要原因有兩方面:首先,查處單位的思想認識比較模糊,不明確。很多單位領導,甚至執法監督單位認為,“小金庫” 的錢并沒有進私人腰包,還是單位的錢,是為領導服務的,是為單位服務的,進而也是為國家服務的,只是其存在形式不太正規。所以,執法監督單位在處理時沒有發現特殊情況,一般會從輕處理,有時僅僅收繳違規資金而不處罰。其次,相關領導的干預?!靶〗饚臁钡拇嬖谂c領導有著有千絲萬縷的聯系,查出小金庫之后,雖然有些監督檢查單位雷聲大,雨點小,存在嚴格批評,寬松處理的態度,而本應得到重處的違法違紀部門和領導,結果只處罰單位,輕罰領導或者不罰領導,在客觀上縱容了,甚至包庇已違規違紀的領導,但即便是這樣,經常會有領導出面講情、打招呼,礙于人情面子,處理“小金庫”這一問題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這一系列行為的結果就是有些單位違法違紀行為不止,私設“小金庫”是屢禁不止。
(四)單位領導在思想上有誤區, 欠缺法制意識
很多單位的“小金庫”長期得不到清除,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領導,他們認為是為了維護本單位的經濟利益才設立小金庫,并不是為某個人的私利設立,只要沒有將“小金庫”內的錢據為己有,沒有放到自己私人的口袋里等違法違紀行為,最多只能算做不正之風。這樣的思想意識存在一定的誤區,沒有正確的法制意識,沒有正確認識到“小金庫”的危害性,也沒有意識到小金庫會腐蝕單位的其他領導,這也是犯罪的一種。
(五)難以制止腐敗
經過改革開放30年的發展,我國經濟已實行市場化運作,與之對應的是,腐敗到處。許多單位的領導的行為時常出現,與此同時,更多的單位為了一己私利,與這種腐敗現象同流合污,使用大量公關費用。而按照相關規定,這種公關費用國家是不予報銷的,這時小金庫的作用就凸顯出來,即幫助解決單位和部分領導的不法支出。
三、對“小金庫”的治理策略
(一)加強對領導的法律觀念和思想教育
加強所有領導的思想教育,尤其是法制觀念的加強要時刻不放松,組織單位領導和財務人員認真學習《會計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增強事業單位員工遵守法律法規、黨紀和本系統的各種條例等的自覺性。另外,財務人員在自覺遵守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還要牢記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規范會計核算行為,同時要自覺抵制不符合財經制度的收支行為。讓他們深深地認識到“小金庫”的存在對于國家的財經制度和反腐敗的危害性,這樣才能真正的教育與“小金庫”行為有關的人員,讓他們能夠從內心樹立起廉潔自律的觀念,把握好國家利益與單位利益、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
(二)加強財經制度的完善
現在我國市場經濟當道,但是市場經濟絕不是腐敗的代名詞,也不是離開金錢腐敗就無法運轉了,因此,需要嚴格控制單位物資、職工工資、基建等方面的管理,要堅決實施“收支兩條線”,消滅“小金庫”可能產生任何土壤,此外,可以考慮向職工或群眾公開單位財務收支情況,以便使事業單位財務得到更完善的監督。
(三)不斷完善監控機制
發揮財務部門的職能和作用,對各種專項資金實行全程跟蹤監控,對采購資金進行適時監控,在收費方面加以監管,比如嚴格收費資格審批,票據繳銷管理。同時,改變以往以行政領導為主的審計方式,發揮相關部門的內部審計對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還可以變離任審計為任中審計,變定期審計為不定期審,將單位資產的租賃、出借、處置和變賣,以及管理納入統一管理,杜絕將國有資產變成“小金庫”的現象。
(四)強化懲處機制
《會計法》有規定,要嚴格處理授意、強命財務會計人員做假賬單位的領導進行嚴格處理。要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加大舉報,加強效能監察,高舉先免職再追責的利劍。對私設“小金庫”單位的主要領導要予以重罰,從嚴查處,可以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及性質,先對有關人員進行免職,然后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該處以刑罰的就處于刑罰,該組織處理的就組織處理,該給紀律處分的就給紀律處分。另外,要終身取消涉案的財務管理人員的財會工作的資格,從懲處上形成對私設“小金庫”的行為真正威懾。
(五)加大查處的力度
對目前來說,清治“小金庫”是一項艱巨而長久的任務,需要紀檢、審計及銀行等部門互相協調,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進行綜合治理,并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大力查處各單位“小金庫”,進而營造出一種對“小金庫”違紀行為進行全社會監督、治理、防范的氛圍,讓“小金庫”難以容身。
(六)吸取其他單位關于“小金庫”問題的教訓
我們單位各級領導和財務應在這個問題形成之前就采取相應的對策,加強對本單位財務運行過程的監管,杜絕“小金庫”或賬外賬等情況的出現,為我單位事業的快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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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姜柳洲,丁磊.“小金庫”形成原因及查處對策[J].北方經貿.2007(12)
企業員工處分條例范文3
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各項政策措施。以服務民生、擴大內需、發展經濟、吸納就業為宗旨,堅持以企業為主體、政府引導支持、社會多方參與,促進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從事家政服務的原則,實現“財政政策引導,商務組織資源,工會打造平臺,家政拓展就業,促進社會發展?!?/p>
二、工作目標
從年開始,通過實施技能培訓等措施,每年扶持一批城鎮下崗人員、農民工從事家政服務,逐步形成規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務體系。年計劃全省扶持5000名城鎮下崗人員、農民工從事家政服務,建立20個家政服務培訓基地。
三、培訓對象、內容及方式
(一)培訓對象。男性年齡16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女性年齡1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準備從事家政服務工作的人員。
(二)培訓內容。與家政服務工作相適應的人文社會知識、自然科學知識、醫療保健知識、職業道德基本知識及專項技能等。培訓時數和教學內容詳見《家政服務員培訓大綱》(見附件)。
(三)培訓方式。采用集中培訓與自學、統一考試相結合的培訓方式。
四、實施步驟
(一)確定承擔培訓任務機構。全省家政服務工程的培訓工作主要依托工會培訓機構和大型家政服務企業承擔。符合條件的單位,可在月日以前向所在市級商務部門提出申請,市級商務部門會同財政、工會部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單位資格進行審查,并向省級商務、財政、工會部門推薦。省級商務、財政、工會部門通過專家評審方式在推薦單位中確定可承擔培訓任務的單位,報商務部、財政部、全國總工會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1、承擔培訓任務的工會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1)有法定的辦學資質,有1年以上的家政服務培訓經驗;(2)有3名以上具有專業資格的教師,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培訓場地和培訓所需的設備設施,年培訓能力在500人以上;(3)有多媒體教學設備、自動化辦公設備;(4)能為學員建立詳細檔案,并能為家政服務員提供后續跟蹤服務。
2、開展自主培訓的大型家政服務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自主招收員工;(2)有實施培訓師資、場地、設備設施,有不少于1000人次的培訓經驗;(3)能夠為所培訓人員安排就業,有全程跟蹤家政服務員服務情況的能力;(4)能與家政服務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建立專門檔案。
(二)組織開展相關培訓。各承擔培訓任務的機構月日開始組織開展培訓工作。一是由工會培訓機構進行培訓。不具備自主培訓能力的中小企業,可將用工需求報當地商務部門(或其委托的有關機構,下同)并簽訂承諾安排就業的相關協議后,委托地方工會組織進行人員招募,由確定的工會培訓機構按《家政服務員培訓大綱》(見附件)組織培訓。二是由大型家政服務企業自主培訓。大型家政服務企業按照市場需求自主招收員工,到當地商務部門登記備案,依托自身資源,按照《家政服務員培訓大綱》組織培訓。
(三)組織驗收和就業。工會培訓機構培訓的學員,考試合格并經當地商務、財政、工會部門驗收(具體驗收標準另文,下同)后,由提供用工需求的企業按承諾安排就業。大型家政服務企業自主培訓的學員,考試合格并經當地商務、財政、工會部門驗收后,由企業優先安排就業。
五、資金支持方式及標準
(一)中央財政對家政服務人員培訓經費予以全額補助。按照培訓大綱在指定機構完成家政服務人員培訓并安排就業的,經當地商務、財政、工會部門驗收合格,均可享受補貼政策。
(二)培訓經費標準。家政服務人員培訓標準每人800元。
六、補貼資金的申報及下達程序
(一)補貼資金的申報。培訓機構應于每季度結束后10日內持有關材料到所在地市級商務、財政部門申報。申報材料包括:補貼資金申報表、申請者培訓資質證明、商務部門備案記錄、包含學員個人信息和培訓記錄的培訓檔案、驗收合格憑證、家政企業與學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申請者銀行賬戶等。
(二)補貼資金的劃撥。財政部會同商務部根據各省經濟發展水平、家政服務市場發展情況等,測算年度補貼資金規模。財政部將補貼資金預撥到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按需求進度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市級財政。
(三)補貼資金的審核及兌付。市級商務部門對企業的補貼資金申請進行初審后報送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下達補貼資金。財政部門在接到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審核及兌付工作。對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接到申請后的6個工作日內與商務部門或申請者溝通答復。實際補貼資金超出中央財政預撥資金的,由省級財政先行墊付。
(四)補貼資金清算。年月底前,省級財政部門核實匯總本地區年度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報財政部審核清算。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認識實施家政服務工程重要性。家政服務工程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實施家政服務工程,運用財政資金支持開展家政服務人員培訓、供需對接、從業保障等工作,扶持城鎮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從事家政服務,不僅有利于增加就業崗位,解決當前就業困難,而且對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生活服務需求有著重要意義。各級商務、財政、工會部門,要高度重視,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將這項工程作為一項緊迫而又長期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確工作任務。商務、財政和工會部門要各司其責,加強配合,密切協作,切實做好家政服務工程培訓工作。商務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家政服務工程培訓工作;負責研究和協調家政服務工程培訓工作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財政部門負責家政服務工程補貼資金的管理、監督和審核發放工作。工會部門負責招募家政服務人員并組織工會培訓機構對其進行培訓。
企業員工處分條例范文4
第二條在惠州市行政區域內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實行新聞媒體公示曝光制度、安全檢查責任簽字制度、安全員制度和問責制度等四項制度。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時,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新聞媒體公示曝光制度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示曝光,接受社會監督。
惠州日報社、惠州電視臺、惠州人民廣播電臺及各縣、區電視臺等新聞媒體應支持重大事故隱患公示曝光工作,免費刊播應公示曝光的重大事故隱患情況。
第五條在新聞媒體上公示曝光事故隱患的種類: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
(二)消防設施未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驗收或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驗收不合格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
(三)經檢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依法應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經檢查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應關閉或取締的生產經營單位;
(五)其它需要公示曝光的重大事故隱患。
第六條公示曝光的內容:
(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名稱(全稱);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詳細地址;
(三)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四)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種類;
(五)依法處理的種類,包括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依法關閉、依法取締;
(六)跟蹤整改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責任人;
(七)其它需要公示曝光的事項。
第七條在新聞媒體公示曝光的程序:
(一)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落實公示曝光;由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公示曝光,并應在公示曝光后的3日內,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二)由各縣、區人民政府或各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落實公示曝光;由各縣、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各縣、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公示曝光,并應在公示曝光后3日內報當地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各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在重大事故隱患公示曝光5日內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三章安全檢查責任簽字制度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時應使用安全生產檢查表,安全生產檢查表分別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
第九條安全生產檢查表的內容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名稱、地點、主要負責人,檢查時間,發現的事故隱患,整改的措施、時限,落實整改的責任人,跟蹤整改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是否在新聞媒體公示曝光的意見等。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檢查表一式叁份,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后,一份留給生產經營單位,一份留給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一份報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第十條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帶隊負責人、檢查人員及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分別在安全生產檢查表上簽字。按照“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負責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跟蹤整改情況。
第十一條對不屬于本部門處理的事故隱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檢查單位負責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移交;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拒絕,同時必須落實跟蹤整改負責人。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按時完成整改任務,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十三條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和檢查人員必須積極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整改措施,跟蹤整改情況,履行政府安全監管職責。
第四章安全員制度
第十四條在惠州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落實安全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員責任制,落實安全員崗位職責。按照規定的要求,配備專(兼)職安全員。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配備、培訓安全員,落實安全員制度的,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整改落實。
第十五條安全員按照不同的行業,分別配備如下數量的專(兼)職安全員:
(一)建筑施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每個工作班(組)配備不少于1名專職安全員;
(二)歌舞(卡拉OK)廳、影劇院、沐足(桑拿)、商場(超市)、酒吧、網吧、E城信息站等公眾聚集場所,經營場所的每個樓層、每個班次配備不少于1名專職安全員;經營場所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增加1至2名專職安全員;
(三)其它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配備1名專(兼)職安全員。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員進行定崗、定位、定職責,落實安全員崗位責任制。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配備的安全員,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登記造冊,由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負責業務培訓。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員的職責是:
(一)負責日常的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或及時報告事故隱患;
(二)協助安全管理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
(三)協助安全管理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
(四)協助安全管理負責人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體員工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和技術訓練。
第五章問責制度
第十九條上級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跟蹤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實行問責制度。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實行問責:
(一)按照公示曝光制度的要求,沒有對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予以公示曝光的;
(二)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過程中,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沒有落實安全生產檢查簽字制度的;
(三)在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過程中,沒有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整改的主要負責人、整改具體措施、整改時限及跟蹤整改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的;
(四)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對事故隱患沒有跟蹤落實整改或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不力的;
(五)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責任人對責令限期整改的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逾期不整改,依法應予停產停業或關閉而未實施停產停業或關閉的;
(六)各級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帶隊負責人、檢查人員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依法關閉或依法取締的;
(七)檢查單位未將不屬于本部門處理的事故隱患移交給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拒絕接受移交的;
(八)各級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沒有依法組織檢查或在檢查中未能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明顯重大事故隱患的;
(九)其它需要問責的情形。
第二十一條落實問責制度,由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實施:
(一)以市人民政府或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需要問責的,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市監察機關負責調查處理;
(二)以各縣、區人民政府或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中發現需要問責的,由縣、區人民政府決定,縣、區監察機關負責調查處理。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按照《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實施責任追究:
(一)批評教育;
(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三)通報批評;
(四)調離工作崗位;
(五)辭退;
(六)責令辭職;
(七)免職;
(八)處分。
企業員工處分條例范文5
關鍵詞:事業單位 貨幣資金內部控制 資金使用效率 問題 監督
全面深化改革正在向縱深發展,我國改革已進入攻堅和深水區,涉及各方面體制機制的完善都是難啃的硬骨頭。財政部印發[2012]21號《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說明我國近年來越來越重視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建設,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是單位建立系統、規范、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的關鍵,是事業單位適應新形勢,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的重要手段。
一、貨幣資金內部控制重要性
(一)事業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目標
事業單位貨幣資金常常是違法犯罪分子挪用、貪污、盜竊、舞弊行為的溫床,在第一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中央就提出以“為民、務實、清廉”櫓魈?!罢甄R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黨的十以來提出了依法治國的治國理念、“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中央八項規定、六條禁令、《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等,為管好權用好權,建設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政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各事業單位應合理合法地使用貨幣資金,促進公共資金安全和使用績效的提升。建立完善有效的貨幣資金內控制度,可以從根源上減少,拒絕浪費,合理保障國有資產完整,提高資金保用效率,從而增強政府職能,更好地打造出讓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二)事業單位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重大意義
內部控制是企事業單位管理效力提升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由單位主體責任人及相關管理人員共同實施,涉及到事業單位每一位員工,建立起的一套統一的風險防控體系。通過對各項業務全面控制,確保經濟業務順利進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確保企業資產安全,確保會計信息記錄真實、完整,可靠,促進企事業單位盈利能力和管理效率不斷提升,最終實現企業發展戰略。建立高質量的內控體系有利于提升企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有助于加強防范管控制風險能力。
內部控制對企業管理作用重大,對事業單位管理中具有同樣重大意義。事業單位是中國特有的經濟體制產物,不以營利為目的,宗旨是為社會服務,其資金來源多為財政撥款,我國近年來越來越重視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建設,于2012年11月29日財政部印發[2012]21號《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我國事業單位經濟來源目前已呈多元化,但國家撥款在經費來源中仍占較大比重。貨幣資金是事業單位日常經濟活動物質經濟資源的重要形式,一切事業活動都離不開物質基礎,因此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是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國改革現已進入攻堅和深水區,涉及各方面體制機制的完善都是難啃的硬骨頭。建立完整有效的貨幣資金控制制度及流程,對關鍵業務,關鍵風險點實行監管,才能合理保證國有資產完整,內控體系健全有效實施。
二、目前我國事業單位存在的問題
事業單位的貨幣資金主要形式有現金、銀行存款。貨幣資金具有較高活躍性,存在事業單位經濟活動的每個環節,是內部控制的核心,控制風險也比較高。很多事業單位沒有對單位內部控制給予足夠重視,相關的制度建設更是缺失,或者制度已形成制度框架,卻沒有嚴格執行,使制度成為擺設,嚴重阻礙了日常資金管理工作,漏洞百出。
(一)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近年來我國開始逐漸重視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仍有部分事業單位沒有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有些單位負責人不能引起足夠重視,認為制度是上級管理下級的制度,“一支筆”現象廣泛存在;印章支票由一人管理;“小金庫”現象屢禁不止;超標準公務接待、公款旅游等、形式主義現象普遍存在,都嚴重影響了政府職能發展,對事業單位貨幣資金安全性產生極大威脅。
(二)預算控制意識不強
不編制預算或者編制預算不具體,不按預算執行,任意修改預算,認為預算只是走形式,隨意性很強,使預算難以執行。預算控制是通過編制預算并以此為基礎,通過對事業單位經營活動執行和控制預算執行,并在活動過程中比較預算和實際的差距及原因,然后進行差異處理,是單位管理控制中運用最廣泛的一種控制方法。目前事業單位中還廣泛存在經濟活動中不按規定預算的收入與支出標準執行,不能嚴格監查控制事業單位各部門活動預算執行情況,難以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影響公共服務水平,不利于職責履行,加大了貨幣資金管理控制的風險。
(三)職責權限不明晰
沒有授權審批制度及嚴格的復核制度,關鍵人不簽字或代簽字,特殊事項沒有遵循報告審批流程,崗位設置不合理,容易發生挪用、行為。對各審批人員職責不明確,容易發生越權審批行為。
(四)信息溝通不暢
各部門間工作不協調,缺少溝通機制。貨幣資金業務各個環節業務較為復雜多變,大多只有涉及項目的少數財務人員掌握業務的全部信息,各部門間由于受人的業務屬性等因素所限,彼此內部信息并不透明,無法實現信息共享,會出現虛假信息或信息有誤的情況發生,大大降低管理效率。另一方面我國并不要求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狀況對外公開,有障于內部與外部對事業單位貨幣資金的監管。
(五)內部監督機制弱化
企業員工處分條例范文6
一、加強領導組織,齊抓共管
加強組織領導,制定2020年法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落實普法責任。為抓好本年度普法工作,鎮政府根據實績情況成立了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任副組長,政府各站所成員為小組成員,負責法治建設工作研究和決策,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司法所,負責處理領導組的日常工作,制定本年度法治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將法治建設工作納入每年工作計劃,使法治建設工作與本鎮各項工作有機結合,緊密相連,完善各項工作制度,明確各部門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大力推進“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做到普法和法治建設工作和活動開展有人負責、職責清晰,有序開展,落到實處。同時確保每村法律明白人落實到位,為各村法治建設宣傳工作順利推進提供了隊伍保障。
二、深入開展普法活動,營造和諧社會
我鎮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宣傳法治思想,加大全民普法宣傳力度,通過開展法治宣傳活動,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維護法律權威,推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促進全面依法治國。
(一)針對不同群體開展普法宣傳,深入開展“法律六進”和“法律進鄉村”活動。一是加強領導干部法制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決策能力和依法執政能力。鎮黨委很好地堅持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公務員法》、《黨的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法律法規和的重要講話精神為重點的宣傳教育工作;二是加強公務員法治宣傳教育,著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鎮政府工作人員利用每周二上午學習時間進行相關學習,內容為與本階段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三是送法進鄉村,著力提高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開通“400-0356-148”免費法律服務專線,線上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咨詢。線下充分利用好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每周二免費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咨詢,解答群眾疑惑,對于農民工討薪問題實行優先受理、優先指派、優先辦理的“三優先”法律援助服務。在全鎮26個村張貼《縣司法局關于開展“農民工討薪法律服務專項行動”的公告》,為農民工討薪難提供新渠道。深入村、村開展《民法典》大講堂,針對村民關心的問題積極進行解答,引導廣大村民依法行使權利、依法履行義務、依法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和依法解決各種矛盾糾紛;四是全面普法宣法,通過“6.26”禁毒日、“三零”創建活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有利時機,大力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五是切實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司法所開展法律知識講座、疫情期間“法治體檢”等多項送法入企活動,在杏林磚廠法律小分隊專門為企業農民工講解了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遇到法律問題如何走法律援助程序。在煤礦由村法律顧問本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芬為煤礦中層以上領導干部講解了企業如何和職工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職工的五險一金企業應該如何支付,如何鑒定工傷以及煤礦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規定。為本轄區內中小企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減輕企業負擔、解決企業難題、保障企業和員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依法平穩有序復工,為其發展保駕護航。
(二)利用多種形式開展普法宣傳。我鎮組織各村、各部門分別采取會議、標語、橫幅、發送普法小冊子等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普法,利用“趕集日”走上大街小巷進行普法宣傳,解答群眾疑問,進一步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引導廣大群眾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過“互聯網+法治宣傳”,關注相關公眾號,開展憲法、社區矯正法網上知識競賽和線下學法考試活動。司法所定期發放普法宣傳資料至各村宣傳欄進行張貼。
(三)開展專題法治宣傳活動。本年度我鎮陸續開展“三零”創建活動、“憲法宣傳周”系列宣傳活動、“農民工討薪”專項活動等,派出所、綜治辦、司法所、法庭、工商所等部門聯合開展宣傳活動,為我鎮群眾送上“普法大餐”。
三、多措并舉化解基層矛盾糾紛
一是落實調解機制,多方合力化解矛盾。對受理和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進行梳理歸類,并組織司法所、法庭、村干部、村調解委員會成員開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的目標。同時加強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門信息聯通共享,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快速反應化解矛盾,共同維護轄區和諧穩定。
二是加大法律服務力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鎮政府針對轄區內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加強綜合治理,落實法律服務措施效果明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充分發揮村法律顧問、人民調解組織作用,逐步建立完善相關制度;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實現“應援盡援”,尤其是針對農民工討薪難、孤寡老人維權難等群體,通過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據統計自2020年年初以來,共排查矛盾糾紛65件,調解成功56件,村法律顧問參與各村重大事項決策3起,充分利用法律顧問和調解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經驗加大對重大疑難糾紛和案件的處理,努力打造基層人民調解品牌,為群眾提供新的糾紛化解渠道。法律顧問走進民營企業開展法律宣傳、法律體驗,助推民營企業發展,為我鎮經濟發展、社會穩定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三是積極開展學習培訓,增強調解能力。組織村調委主任以及人民調解員積極參加本鎮、縣級組織的調解知識培訓;由村法律顧問對鎮、村兩級干部講解如何調處矛盾糾紛及有關法律知識,尤其是與群眾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重點集中于土地糾紛、婚姻糾紛、鄰里糾紛、道路交通糾紛等方面,不斷增強法制觀念,拓寬工作思路,提高調解能力。
四、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切實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為此我鎮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管理機制。我鎮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權力類別,對現有權力進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規范,建立了鎮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管理制度,要求全鎮各站所嚴格按照清單內容開展自身工作,對于超出自身權限違反規定的行為,將按規定給予相關責任人處分。
二是嚴格執行行政決策制度。依法規范行政決策行為,凡是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決策事項,向社會及有利害關系的群眾公開征求意見。
三是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我鎮結合各站所自身職能特點,為各站所制定相應的職責規范,并有針對性地在重點領域改進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工作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
五、推進依法管理
為充分發揮法治在社會建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針對各村婚姻家庭糾紛、重大變故事項等存在安全隱患問題進行排查,重點做好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等人員學法和依法管理情況,預防高危人群違法犯罪。綜治辦以“三零”創建活動與掃黑除惡相結合,從各村、各企業為切入點,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司法所聯合村調委主任年底開展“兩類人員”摸底排查活動,將重點放在鎮轄區“兩類人員”中,對刑滿釋放39人,社區矯正解除97人,社區矯正11人,共計147人進行摸排調查,掌握“兩類人員”在村表現、現工作情況、有無家庭矛盾、重大變故、經濟糾紛等情況,做到早發現早介入,快速反應化解矛盾,維護轄區穩定。
六、存在的問題
2020年法治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不可否認的也存在著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普法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總體工作發展不夠平衡,流動人口密集區和個別行業法治教育還有待加強;二是宣傳方式有些單一、片面、覆蓋面不廣;三是法治工作點多面廣,工作量大,工作人員少,任務重,難免有時候顧此失彼,特別是對于如何進一步提高法治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如何讓更多的人民群眾能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待于進一步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