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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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范文1

近年來,隨著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逐步實施,我區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逐年提高,農民的飲水條件得到較大改善。為切實加強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農村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供水行為,確保農村飲水安全,保障轄區農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市衛生廳、局有關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的文件要求,結合我區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實際,決定在全區鄉鎮范圍內開展一次為期3個月的農村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圍

臥龍區轄區內全部農村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具體包括各鄉鎮轄區內各類單位自建的自備飲用井水、農村學校集中式供水和近幾年已投入使用的分布在各村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二、重點整治內容

1、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證;

2、制、管水從業人員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3、是否具有飲用水消毒設施,是否能正常使用,飲用水出廠前是否經過消毒;

4、水質是否定期檢驗,是否持有當年度的有效水質檢驗報告;

5、是否制定有飲用水衛生管理組織、衛生管理制度、飲用水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

6、蓄水設施和泵房是否落實專人管理并加蓋加鎖;

三、職責分工

局監督科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定期督導考評工作。區衛生監督所負責對鄉鎮衛生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業務技術指導,各鄉鎮衛生院具體負責各自轄區的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培訓準備階段(4月20日—4月30日)。區衛生監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組織全區鄉鎮衛生監督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等的培訓,加大業務指導力度,各鄉鎮衛生院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轄區的具體整治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責任到人,并及時召開轄區農村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專項整治動員大會,及時啟動專項整治工作。

(二)監督檢查階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開展專項監督檢查,認真填寫監督檢查表和匯總表。摸清轄區內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底數,建立供水單位衛生監督分戶檔案。檔案應詳細記載供水單位的基本信息、各項衛生狀況、監督檢查記錄、監督檢查表、整改情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情況及有關書面材料等內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整改落實。

(三)審核發證階段(6月1日-6月30日)。針對監督檢查階段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驗收。對具備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的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按照程序發放衛生許可證,對經整改仍達不到發證條件的單位要依法立案處罰,直至其達到條件。

(四)總結驗收階段(7月1日-7月20日)。對本轄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總結,于7月10日前將工作總結和附表以紙質和電子版兩種形式,報區衛生局監督科和區衛生監督所。局監督科于7月20日前對各鄉鎮衛生院農村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考評,考評結果以適當方式通報,并納入年底衛生監督目標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農村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是我區今年衛生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各鄉鎮衛生院要高度重視,建立轄區農村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分析當地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實行衛生監督工作責任制,工作成績與年底個人評優掛鉤,確保農村生活飲用水專項整治工作有效落實。

(二)加強監管,強化對供水單位的技術指導。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農村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進行全面監督檢查,掌握單位底數,加強供水單位的衛生監督管理。堅持監督與指導并重的原則,加大對經營者的培訓和指導力度,積極創造條件幫助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切實提高農村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管理水平。同時,加強生活飲用水相關衛生知識的宣傳,強化供水單位經營者的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防范意識,增強其保障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責任感,促進供水單位加大對消毒設施和供水設施的投入,改善供水衛生條件。

(三)推行“六有一規范”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制度。“六有”即:供水單位有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有專職或兼職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負責人,有水質凈化消毒設施,有水質日常檢驗報告和衛生部門抽樣檢測報告(或委托檢驗單位日常水質檢測報告);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員健康查體和培訓合格證明;有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置預案?!耙灰幏丁奔矗阂幏渡铒嬘盟┧畣挝槐O管檔案的管理。建立“標準檔案盒”,其中存有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供管水人員健康培訓證明復印件,衛生管理組織、制度復印件,近年水質檢測資料,衛生行政執法文書,使用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復印件,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處置預案等資料。

附件1: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監督檢查記錄表

附件2:農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況調查表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范文2

第一條為保障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提高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防止傳染病的流行,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衛生監督管理。

前款所稱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含義是:

(一)集中式供水,是指在水源地集中取水,統一凈化處理和消毒后,經輸水管網或容器送至用戶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單位自建設施供水;

(二)二次供水,是指將來自集中式供水的水予以貯存、加壓后經管道或使用容器送至水站或用戶的供水方式,包括客運船舶、火車、飛機、公共汽車等交通運輸工具上的供水,但有獨自制水設施者除外;

(三)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是指在生活飲用水生產和供水過程中與生活飲用水接觸的有機合成管道、管材和防護涂料、水處理劑、除垢劑、水質處理器等產品。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生活飲用水的供給保障工作,加強對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

用水單位和個人對生活飲用水的供給和水質情況有權監督,并向有關部門反映,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主管范圍內的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h級以上衛生防疫機構負責本級衛生行政部門主管范圍內的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

鐵路、交通和民航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客運企業供給旅客的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部門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管理工作。

地礦、水利、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做好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源水衛生

第五條集中式供水單位應根據水源的水質、水文資料和環境衛生狀況,選擇符合環境衛生標準和水質良好、水量充沛的水源作為生活飲用水水源。

第六條集中式供水單位應對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水質進行定期檢驗,并在保護區邊界設置顯著的防護標志。

第七條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防疫機構應對生活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水源水質和飲用天然礦泉水的水源水質進行衛生監督和監測。

第八條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和保護,按照《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供水衛生

第九條供水單位應建立健全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人員,做好生活飲用水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供給的生活飲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十條供水設施必須定期清洗、排污、消毒和檢修。清水池、過濾池、沉淀池內不得有浮游生物、植物生存。清水池應加蓋封閉,排氣孔要有必要的衛生安全防護措施。

供水設施的選址、設計、施工及所使用的與生活飲用水直接接觸的產品,應保證生活飲用水不受污染,供水設施應便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的貯水箱(池)不得同其他用途的貯水設施混用。

第十一條從事建筑物頂部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作業的單位必須取得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

直接從事供水、管水和建設物頂部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的人員,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復查。

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活動性肺結核及其他影響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疾病患者和病原攜帶者,不得直接從事供水、管水和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工作。

第十二條集中式供水單位應根據水源水水質狀況,采用合理的水處理工藝流程和無毒無害的凈水消毒設施,并配置必要的水質檢驗設備和檢驗人員對水質進行日常檢驗。水質檢驗的項目、頻次按國家規定標準執行,并定期向衛生行政部門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檢驗資料。

第十三條集中式供水單位的生產區應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狀況。生產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修建生活居住設施;

(二)設置畜禽飼養場所;

(三)堆放垃圾、廢物;

(四)修建滲水坑、糞便池和排污渠。

第十四條二次供水的機泵室與貯水箱(池)必須分開建立。貯水箱(池)的溢水管道應設防污染裝置,并不得與排水管道直接相通。

第十五條供水管道不得與排水設施直接相連。

供水管道的盲端和消防水樁應定期放水,觀察井和檢測井應加蓋,井內不得存積污水污物。

第十六條單位自備集中式供水管網系統禁止與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管網系統連接。因特殊情況確需連接的,必須經公共集中式供水單位同意,報市、縣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在管道連接處采取必要的衛生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供水單位發現生活飲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體健康時,應及時報告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發現因生活飲用水污染而發生的介水傳染病或化學性中毒病例時,應及時報告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衛生防疫機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供水單位必須經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取得衛生許可證,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取水許可證后才能供水。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單位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單位,還必須取得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供水企業資質證書后才能供水。

第二十條新建、改建、擴建生活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應符合衛生要求,有關主管部門在組織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必須通知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部門等參加。

第二十一條衛生行政部門、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宣傳生活飲用水衛生知識,督促供水單位建立健全供水管理制度,幫助供水單位對從事供水、管水和清洗消毒工作的人員進行工作技能和衛生知識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當發現生活飲用水污染危及人體健康須停止使用時,對二次供水單位應責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對集中式供水單位應當會同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停止供水。

第二十三條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必須進行衛生安全性評價。與生活飲用水接觸的防護涂料、水質處理器和其他以新材料和化學物質生產的產品,由省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后,報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發給批準文件后才能生產。其他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發給批準文件后才能生產。

在我省銷售省外生產的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已取得批準文件的,應將其有關產品資料送省衛生行政部門備案。未取得批準文件的,應按前款規定辦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或銷售未經批準的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

第二十四條凡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取得衛生批準文件的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經日常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衛生許可證頒發條件或不符合衛生許可批準文件頒發要求的,原批準機關有權收回有關證件或批準文件。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員,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h級衛生行政部門可聘任生活飲用水衛生檢查員,負責鄉(鎮)生活飲用水衛生檢查工作。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持有行政執法證件,應忠于職守,秉公執法,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并可按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供水單位供應的生活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處20000元以下罰款;

(二)生產、銷售或供水單位使用未取得批準文件的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的,處30000元以下罰款;

(三)未取得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證擅自供水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從事清洗消毒作業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

(五)新建、改建、擴建生活飲用水供水工程項目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參加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而擅自供水的,處5000元以下罰款;

(六)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使用未取得健康合格證的人員直接從事供水、管水或清洗消毒作業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七)將供水管道與排水設施直接連接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可按下列規定罰款:

(一)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網系統連接的,處2000元以下罰款;

(二)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單位或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單位末按規定進行日常性水質檢驗工作的,處10000元以下罰款;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范文3

區轄區面積1727.07平方公里,人口21萬余人,有14個鄉鎮及1個街辦,飲用水類型分為:市政供水(自來水)、鄉鎮集中供水、學校自備供水、分散式供水。鎮、前進鎮、金江鎮、五十一街辦、總發鄉政府及學校使用市自來水公司供應的自來水;生活飲用水采用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兩種方式;除鎮、五十一街辦外,其他各鄉鎮偏遠村社均存在分散式供水的情況。截止目前,全區共有鄉鎮集中供水單位10戶、學校自備供水單位6戶,合計供水人口近2萬人。各鄉鎮集中供水、學校自備供水及分散供水水量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干旱的影響。

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情況

區衛生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結合本區實際,組織區衛生監督所依法開展了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今年1-4月,我局多次組織衛生監督所對全區鄉鎮集中供水、學校自備供水進行衛生監督檢查,共出動衛生監督員146人次,車輛64臺次,監督鄉鎮集中供水、學校自備供水72戶次,監督頻次達4次/戶以上,對鄉鎮集中供水與學校自備供水衛生許可證持有情況、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的建立、管水人員的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衛生設施的完善及使用、水源保護飲水消毒凈化處理等方面進行了檢查。針對各供水單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供水單位相關責任領導進行了通達,并下達了衛生監督整改意見書72份。

三、本區當前生活飲用水存在的問題

本區除使用自來水的鄉鎮、街辦、學校外,其它鄉鎮、學校因受地理位置、天氣、地方經濟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均存在如下衛生問題:

(一)水源地衛生防護差: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飲用水水源地必須設置水源保護區。保護區嚴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質衛生的設施及一切有礙水源水質衛生的行為”。本區務本鄉供水站、啊喇鄉政府供水點、大龍潭鄉政府供水站、大田鎮集中供水工程、鎮供水站、平地鎮集中供水站、太平鄉供水站、鎮供水站、中壩鄉政府供水點及啊喇校區、大龍潭校區、中壩中心校、民族中學中壩教學點、鎮中心校、務本中小學校集中式自備供水采用的水源水主要是山區巖層水、水庫水,取水點的水源水周圍為自然山地,無衛生防護帶,也無任何警示標識,鎮供水站還存在水源地(雙河水庫)周邊有農田、農戶的情況,很容易導致水污染事件的發生。

(二)飲水消毒處理不到位:國家《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第十六條規定“集中式供水單位配備的水凈化處理設備、設施必須滿足凈水工藝要求,必須有消毒設施,并保證正常運轉”,但全區各供水點均無完善的凈化、消毒處理設施,水質未經任何有效凈化和消毒處理即提供飲用的單位有:務本鄉政府供水點、布德鎮供水站、大龍潭鄉政府供水點、鎮供水站、平地鎮供水站、中壩鄉政府供水點、大龍潭鄉校區自備供水、中壩中心校自備供水、區民族中學中壩教學點自備供水、鎮中心校自備供水、務本中小學校自備供水。

(三)人畜飲水工程:全區各鄉鎮村社飲水除分散式取水外,已開展人畜飲水工程,但各村社飲水工程點同樣存在水源地無防護帶、無警示標識,水質未經消毒處理。

(四)水質衛生檢測情況令人擔憂:監測工作處于被動態勢,飲水監測往往是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監測要求后,相關單位才提出申請,缺乏主動性,造成水質監測率不高。同時,由于飲用水未經有效消毒處理,多數供水單位水質檢測不合格,主要是大腸菌群超標(見附件2)。

(五)飲用水衛生管理不到位:根據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集中式供水單位必須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簽發的衛生許可證”;第九條“供水單位應當建立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章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第十一條“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必須取得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等條款之規定,飲用水的凈化、消毒及管理是一項長期不懈的工作,必須要時時做、天天做,若堅持不好,則會出現安全隱患,嚴重威脅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甚至出現飲水安全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和社會的不穩定。但我區目前多數鄉鎮屬偏遠山區,市政供水無法覆蓋,多數自備供水單位因受水源地選擇條件和經濟條件的限制,衛生及防護設施簡陋、不完善,甚至沒有,根本達不到基本的衛生要求,不具備辦理衛生許可證的條件,因此多數供水單位無衛生許可證;且無專人負責飲水衛生管理工作或管水人員未辦理健康證明;也未按照衛生要求進行水質處理等。

(六)飲水安全意識差:部分村民、學生有長期飲用生水的衛生習慣,衛生意識較低,缺乏安全飲水觀念。在我區有的鄉鎮還出現村民投訴當地飲用水中投加消毒劑進行飲水消毒,影響飲水的“口感”等問題。另外,部分村民甚至鄉鎮干部由于長期(一代仍至幾代人)飲用當地未經消毒處理的水,對飲水存在的衛生問題熟視無睹,對衛生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更是不以為然,毫無飲水安全意識。

四、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下步打算

(一)在現有的基礎條件下,克服困難,繼續加強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力度,逐一排查供水不安全隱患,做到一個不漏,全面徹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出責令整改意見并及時上報信息。

(二)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宣傳生活飲用水安全的重要意義,宣傳普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知識。

(三)積極向上爭取專項經費,為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五、工作建議

區除市政供水管網覆蓋的區域外,其余鄉鎮、學校飲水主要以地下淺表水為飲用水水源,部分村民直接飲用水庫水或山泉水,所有的水源均無有效防護措施,且飲用前都未經過完全處理就直接飲用,這部分飲用水實際上只能算是“方便水”,無安全可言。故建議:

(一)農村村民及部分學生缺乏飲水安全的健康意識,沒有水源保護的意識,在目前農村飲水改造工程投入經費尚未到位,不能全面飲用經有效消毒、凈化供用自來水的情況下,應注重鄉鎮、學校飲用水水源位置的選擇和保護,大力開展飲水健康的宣傳,在各鄉鎮和學校廣泛持久的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對飲水水源的衛生防護,防止水源受污染,尤其是糞便的污染,提高村民和學生自覺保護水源意識,提倡飲用開水的習慣,是當前改善農村飲水衛生的重要措施。

(二)各鄉鎮政府、農村中小學校應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把飲水安全作為第一要務,提高飲水安全意識,建立并完善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指派專人辦理健康證明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全面負責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

(三)各鄉鎮政府、農村中小學校應加大對本地居民、學校供水系統的資金投入,認真及時落實衛生監督整改意見,盡快完善相關衛生設施,最終達到從水源地到村民用戶、學校管網末梢水全過程的衛生規范處理,飲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確保廣大群眾身體健康。

(四)建議區政府責成各鄉鎮、學校投入經費,嚴格按照《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進行工程化治理,確保各轄區內人民群眾和學生的生活飲用水安全。

(五)各鄉鎮、學校在工程化治理未完成前,要提出確保各轄區內人民群眾和學生的生活飲用水安全的臨時解決方案和措施并及時加以實施。

(六)建議區政府建立部門-鄉鎮協作機制。由區水務農機局牽頭,環保、衛生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指導并協助各鄉鎮、學校做好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范文4

【關鍵詞】生活飲用水 微生物污染 調查

中圖分類號:R12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5-0515(2012)2-367-01

水是人類賴以生存的重要資源, 也是病原微生物的主要載體。生活飲用水的衛生質量好壞, 直接影響到人們的身體健康。如今飲用水安全問題已成為國家重點解決的問題之一。微生物學指標是評價飲用水生物性污染的重要指標, 是水質在流行病學上安全的重要保證。為了掌握本地區飲用水衛生狀況, 了解生活飲用水微生物學指標在不同季節、不同類型水中的變化特點,為今后加強本地區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我們于2008-2009年對本地區生活飲用水微生物污染狀況進行了監測和調查,現將結果分析如下:

1 材料與方法

1.1 樣品來源 以無菌手續采集水樣共 650份, 其中市區水廠供水 240份,鄉鎮集中式供水 410份。

1.2 試劑 實驗所用培養基試劑均購自青島海博公司,由本實驗室配制,在有效期內使用。

1.3 檢測項目 菌落總數、 總大腸菌群、 耐熱大腸菌群。

1.4 檢測方法 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檢驗方法(GB5750-2006 )進行檢驗。

1.5 評價標準 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執行,即市區水廠菌落總數≤100 CFU/mL,農村集中式供水菌落總數≤500 CFU/mL,總大腸菌群、 耐熱大腸菌群每100mL水樣不得檢出。其中有 1項不合格則判定為不合格水樣。

2 結果

2.1 2008-2009年生活飲用水微生物污染狀況

2年共監測650份水樣,合格 608份,總合格率為 93.5 %。其中菌落總數的合格率為 98.3 %, 總大腸菌群的合格率為 94.5 % ,耐熱大腸菌群的合格率為 98.8%。 2009年合格率為 92 .0%, 2008年合格率為 97.0 %, 高于2009年。

2.2 不同地區的生活飲用水微生物污染狀況

市區水廠供水總合格率為 100.0%,鄉鎮集中式供水總合格率則相對較低, 為89.8%, 兩者合格率比較差異明顯。表明縣城供水水質好于鄉鎮。其中鄉鎮水廠的菌落總數、 總大腸菌群、 耐熱大腸菌群都低于縣城, 尤其是總大腸菌群, 差異更為顯著。

2.3 不同季節的生活飲用水微生物污染狀況 枯水期共監測410份水樣,合格 401份, 合格率為 97.8%; 豐水期共監測水樣240份,合格 207份,合格率為 86.3%。表明枯水期水質明顯好于豐水期。

3 討論

本次監測結果表明,本地區生活飲用水微生物指標總合格率高于其他地區的報道[1], 但還有些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市區水廠供水的出廠水及末梢監測點2年共監測 240份水樣,微生物 3項指標檢測全部合格, 說明市區自來水水質良好, 消毒處理到位, 供水衛生狀況較好。但平時仍應加強監督監測, 并做好管網維護等工作。而且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 本地區高層建筑將逐漸增多, 二次供水的衛生安全問題也應引起我們的重視。

農村經過一系列改水工作以后,生活飲用水水質較以前有了明顯的提高, 但鄉鎮集中式供水的合格率仍明顯低于縣城,主要是大腸菌群超標,特別是豐水期合格率明顯較低。究其原因, 由于鄉鎮水廠多為私人企業, 管理制度不健全, 衛生及法制意識淡薄, 技術力量薄弱,操作隨意性較大,且由于經濟條件限制, 缺乏必要的消毒凈化設備, 自身又缺乏檢測手段, 客觀上造成了合格率較低。我們經調查發現有些水源地周圍存有污水溝、 雞舍、 豬圈、 生活垃圾等雜物, 如不及時清除, 在夏秋季節經大量雨水沖刷及滲透到井水中造成污染, 導致豐水期合格率降低, 更易造成腸道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對飲用水的水質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人為的水環境污染也越來越嚴重。有關飲用水污染的報道也日趨增多[2,3,4]。特別是發生在2009年鹽城水污染事件[5]更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將提高飲用水衛生質量作為控制腸道傳染病的一項重要措施,將飲用水的微生物檢測結果作為當地腸道傳染病流行的重要預警指標。

首先,要加強本地區的水源防護, 尤其在夏秋季節要加強對水源的管理。其次, 各級政府部門要高度重視, 落實經費加強鄉鎮水廠的硬件配套設施,特別是消毒凈化設備及管網的維護。加強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發揮基層網絡的積極作用。有條件的可實行并網供水、聯村供水等供水方式。加強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 強化預防性衛生監督, 對于新建、改建、擴建的供水設施要嚴格審查驗收,消除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的隱患。最后, 要加強鄉鎮群眾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 強化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飲食衛生安全意識, 形成良好的飲食習慣。

參考文獻

[1] 鐘金群, 馮賢惠. 清遠市 2003-2006年生活飲用水衛生細菌學監測狀況 [J].職業與健康,2008,24(6):567-568.

[2] 王淑梅. 一起生活飲用水污染造成多人腹瀉的事故調查 [J].職業與健康, 2008,24(14):1426- 1427.

[3] 周天榮.1起生活飲用水污染引起的痢疾暴發[J].預防醫學論壇,2007,13 (11):1038- 1039.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范文5

根據我市農村集中式供水現狀,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轄區的實際情況,開展了轄區內農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專項監督檢查,通過開展專項監督檢查行動,基本摸清了轄區內的集中式供水的基本情況,認真查找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存在的安全隱患,同時指導供水單位依法經營,進一步規范供水單位 經營活動,防范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針對檢查時出現的問題情況總結如下:

一、農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況

1、我市現有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x家,位置分別分布在x個鄉鎮,供水覆蓋x個鄉鎮,安全巡查覆蓋率100%。

2、農村集中式自備供水單位的水源水基本為地下水,通過管道直接供給用戶,有沉淀、過濾設施但消毒措施實施不到位。x家集中供水單位均無水質檢驗室,水質情況得不到保證,雖然有管理人員,但缺乏相應的衛生制度,供水單位沒有水質檢測報告。

二、檢查發現的問題

對轄區農村集中式供水檢查后,發現的問題基本一致:

1、消毒頻次少,使用的管道、閥門未能提供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

2、不能提供出廠水消毒記錄。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范文6

省衛生計生委部分

根據省政府《甘肅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編制方案的文件精神和素材編寫提綱的相關要求,結合省衛生計生委的工作職責和實踐體會,提出以下部門意見:

1、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飲用水安全

地方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必須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落實水源地保護區,加強水源水質監測和水質在線監測,健全水質安全預警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持續加強從水源到居民用水的全過程監管,著重落實集中式供水單位開展日常性水質檢驗的責任,探索、引進第三方監測機制,合理整合各部門之間的監測資源來彌補監測能力的不足,科學設置水質監測點和監測頻率,做到2016年起,地級及以上城市每季度向社會公示監測結果,做到2018年起,縣級及以上城鎮每季度向社會公示監測結果。

2、依法公開水質衛生信息

省衛計委根據定期開展的水質監測數據,對地區水質合格率考核排名后3位的市州每年予以公布,對水質存在重大衛生隱患的城市,責令限期整改落實,連續三年整改仍不達標或期間發生重大飲用水污染公共衛生事件的,暫緩受理其創建文明城市和衛生城市的申請,并向社會公告。

3、方案建議

(1)、鑒于水源水質的優劣,直接影響居民飲用水的衛生安全(蘭州市連續兩年水源水氨氮超標所引發的飲用水公共衛生事件就是典型),建議結合城市供水人口,分近期、中期和遠期目標,設立工作指標:100萬人口以上水源地水質(含地表水和地下水)必須達到全年Ⅱ類水水質;50萬-100萬人口地表水水源地水質必須達到半年以上Ⅱ類水水質、地下水水源地水質必須達到全年Ⅱ類水水質;10萬-50萬人口地表水水源地水質必須達到全年Ⅲ類水水質、地下水水源地水質必須達到半年以上Ⅱ類水水質;10萬人口以下水源地水質(含地表水和地下水)基本達到全年Ⅲ類水水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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