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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范文1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現狀分析;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273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27-000-01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不以盈利為目標,主要是社會進步發展的物質基礎,對國家強化政權建設,維護社會主義平衡發展,保證國家長治久安有著重要作用。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主要通過《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各地方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管理,由于管理時間較短,各地管理水平不同,其中仍然存在較多問題。
1.國有資產管理體系落后。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處置隨意;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屬于非經營性資產,不能直接投入到生產經營過程中去創造經濟效益,而忽視了對非經營性資產的管理;思想上的輕視,導致這部分資產在利用和管理上出現漏洞;一些單位領導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重視不夠,財務人員對固定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不熟悉,收支不納入財務統一核算;有些部門的職責劃分不規范,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處置權脫節,要進行跨單位,跨部門的調配困難,造成產權虛置、管理缺位;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后所有權關系不清,出現賬面資產與實物資產不相符,出現沒有人向經營者迫索所有者權益的現象。
2.沒有足夠的國有資產管理意識。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現象嚴重,行政事業單位普遍存在“重購置、輕管理”,“重資金、輕實物”的思想,2016年財政部在全國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在清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很多問題,一是有的單位賬面只反映固定資產原值總額,未建立固定資產臺賬或卡片(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日常資產管理工作與賬務管理脫節、有物無賬、賬卡不符、賬賬不符、賬實不符;二是一些單位在專項工程或者專項項目實施中所購置的設備在項目與工程專賬支出中列支,項目結束后,將這部分固定資產放在賬外,形成賬外資產;三是已經損壞或報廢的固定資產未及時申報報核銷,造成有賬無實長期掛賬;四是固定資產賬簿記錄不完整,對單位購置固定資產未按規定在固定資產賬面反映,直接列為支出;五是固定資產流失嚴重,盤虧現象較為嚴重;六是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力量薄弱,很多單位沒有專職的資產管理人員。
3.資產使用效率低下。資產使用缺乏評估與監督,存量資產與預算管理脫節,許多單位存在大量閑置資產。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是由財政撥款單位使用的,而財政撥款決策時,對單位資產不作內容審查,資產盲目購置現象十分嚴重,加之受部門利益的影響,資產被人為地分隔在各部門封閉式運行,而不能隨事業的發展變化作相應地流動,只是資產閑置與資產短缺并存,資產的總體營運質量和效益十分低下。
4.國有資產監管存在缺位。沒有落實會計監督,造成管理國有資產賬目出現消極情況,沒有及時處理購入資產成本資產賬目,導致賬面不符,存在較多的賬外資產。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缺位情況,沒有起到真正的監管職責。財政部門作為國有資產管理的綜合監管部門,由于國有資產情況復雜,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基礎簿弱,造成管理難度大,雖進行監管,但不到位。
二、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建議措施
我國相對而言,行政成本較高,要想建設低成本、高效率政府就必須做好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構建合理的行政性資產管理體制。我國目前行政事業單位需要健全國有資產管理機制。實現從靜態管理到動態管理的轉變,將行政事業單位中國有資產的價值發揮,來促進社會的發展和進步。舊的制度不能滿足現代社會的需求,所以必須要完善舊有制度和法規,提出新的制度文件,保證國有資產管理有充分的制度基礎。
2.加強國有資產日常管理。相關人員必須把國有資產日常管理工作納入日?;幏痘椭贫然恼\壍?,加強資產購置、配置、處置和調劑各個環節的日常管理;建立以政府采購制度為主的資產購置方式,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的相關法規和制度依法實施政府采購;突出資產配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的實物標準和價值定額進行配置,既要從嚴控制,又要從實際需要出發;單位資產處置必須要經財政部門審批,各部門資產凡需進行報損、報廢、出售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都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3.建立產權集中管理體制。按照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原則,變過去單位分散管理為政府授權委托財政部門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統一運籌。利用數據信息系統,清晰地掌握政府資產的構成情況,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同時也為完善財政預算、優化資產配置提供依據。
4.建立國有資產考核評價體系。首先,領導要遵循相關制度和規定,將資產管理工作落實到人頭上,從而提高對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視,形成使命感和責任感。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明確自己保護國有資產安全的責任。其次,將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添加到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的政績考核中,從而促進領導對國有資產加強管理,降低資產管理漏洞,防止資產不明流失,從而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
5.加強監督管理。在國有資產管理中,有效的監督機制能夠發揮良好的效力。加強國有資產監督能夠防止賬面不合實際的情況出現。在行政事業單位中,會計監督是針對國有資產的重要監督機構。一定要根據相關規定對國有資產加強核算并建立詳細賬目,保證賬目記錄的連續性,做好會計人動的手續移交工作。另外,要發揮審計監督和業務監督在國有資產監督中的作用,控制國有資產流失。
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范文2
關鍵詞:國有資產信托;權利性質;委托人;受益人
中圖分類號:D922.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1
信托制度源于中世紀的英國,其最早的根源可以追溯到羅馬法中的信托遺贈制度。近年來,在政府政策的鼓勵支持下,市場需求不斷擴大,新的信托產品陸續問世。信托公司在國有資產重組和處置不良貸款的業務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國有資產不同形式的轉換,不僅是深化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客觀需要,而且是公有制的多種有效實現形式推行的必然要求。國有資產信托作為國有資產形式轉換的重要途徑,應當充分予以利用。當前形勢下,如何規范國有資產信托行業的監督和管理,在信托活動中,如何解決國有資產信托中的特殊問題,發揮信托行業在國有資產管理中的獨特功能和作用,卻是理論和實踐當中無法回避和迫切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有關國有資產信托方面的法律法規亟待完善,委托人資格審查、受托人的選任以及合同登記備案等相關法律制度應盡快建立。
國有資產,包括經營性國有資產和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其中管理的重點則是經營性國有資產。經營性國有資產,通常有兩種形式,即實物形式和價值形式。兩種形式隨著國家調控經濟的不同需求,不斷發生著轉換。一些學者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資產管理即價值形式的管理,亦即國有資本的增值和經營問題,而不只是實物形式,使用價值的管理。筆者贊同上述觀點,國有資產管理本質上是一個動態管理的過程,是對國有資產管理形式的轉換過程的管理,而不是單純的靜態的實物管理或價值管理。
我國《信托法》對信托的定義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由此可見,信托的基礎是信任,而在信托活動中,必然存在財產權的移轉和分離,基于實現委托人的意愿而使受益人獲利這樣的制度設計,信托是受托人以自己名義進行的法律行為。
實際上,信托財產的權利性質又不完全等同于民法中的所有權制度,信托財產權的行使是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的。理論上認為信托財產具有所有權的性質,在實踐當中不能被委托人接受。筆者認為,信托財產,不能等同于一般意義上的所有權,不是絕對權。而是具有所有權內容但是受到了一定限制的財產權,其實質只能算作具有形式意義的所有權。該種所有權,受到了信托合同嚴格的限制。關于信托財產全的歸屬問題,也就是信托財產所有權問題,有學者認為信托關系成立后,信托財產的所有權由受托人享有。在國有資產信托當中,這種觀點有待商榷。根據我國《信托法》規定,信托人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由此可知,《信托法》只是明確了信托關系成立之后,財產的占有應當轉移,權利的形式也由委托人轉移給受托人,但是并沒有明文規定所有權的轉移。因此,筆者認為,信托法的上述規定,對于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有益的。
國有資產所有權的主體是全國人民,但在現實生活中,全體人民行使所有權是不可能的,只能由政府作為人,代為行使被人的權利。我國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是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及國有企業和相關的承包人、承租人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有資產信托活動的委托人,沒有任何異議,對于國資委以外的國有資產管理人,是否具有委托人的資格,國家并未出臺具體規定。筆者認為,應當完善國有資產信托中的委托人資格審查,包括委托人的范圍、審查主體、程序以及期限等均應作出規定。
關于受托人選任制度問題,我國《信托法》作出如下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都可以成為受托人。但在實踐當中,對于國有資產信托業務,法人與自然人相比似乎更具優勢。專業的信托投資公司以及國有資產經營機構,大型企業集團等,都是符合國有資產信托受托人條件的,因為這些機構在業務水平以及專業經驗方面,要遠遠強于個人。由于受托人的選任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受益人的利益密切相關,筆者認為,對于國有資產信托受托人的選任問題,應在受托人的范圍、資格及標準方面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對相關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例如國有企業可不可以作為受托人,能夠作為受托人的信托投資公司應具有什么樣的資質,而且對于選任的程序及結果應做到公開透明,這樣才能夠保障國有資產信托的財產安全及成敗。
關于受益人的認定問題,《信托法》規定受益人指的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權的人。由此可知,信托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組織。那么委托人可以成為受益人么?對此法律并無禁止,因此委托人可以成為信托中享有受益權的人,也可以是唯一的受益人。受托人也可以是受益人,但是根據法律原理,其不得是唯一受益人。在一般的信托當中,受益人的范圍并無特殊規定,但在國有資產信托當中,有所不同。在國有資產信托當中,受益人一定要包含委托人,筆者認為,只有限制受益人的范圍,并且強制委托人成為受益人或受益人其中之一,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國家利益不受損失,保障國有資產不受侵犯,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范文3
[關鍵詞]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問題對策
2006年5月30財政部頒布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適用于各類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活動。”而現階段我國的高校除了少數部分是私立性質外,絕大多數都是由國家直接投資或直管的,性質屬于事業單位,所以高校的資產理所當然是國有資產,毫無疑問地應納入國有資產監管范圍,也應嚴格遵守《辦法》的相關規定。然而,目前高校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還處于經濟體制改革和教育體制改革的進程中,各項管理制度尚在探索和轉軌時期,所以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方面中還存在一些需要探討、改進和完善的問題,有必要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
一、目前高校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 管理體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
高校的國有資產包括國家撥付給學校的資產,高校按照國家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主要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由于我國高校的國有性質決定了其資產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三權分離?,F如今,高校的國有資產大多由資產管理部門、圖書館、各院系、房產部門、后勤部門等多頭管理,產權不明晰,運行機制不順暢,管理權分散等問題比比皆是,財務部門只負責資金的核算,而資產管理部門對資產的組織、協調、監督職能被弱化。這就造成了管理上一些無法避免的缺陷,如:某些方面管理上會出現交叉,同時某些方面又會出現管理上的真空,相互脫節,管理不到位等。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的高校長期以來實行的是財政撥款的公有辦學體制和投入機制,使人們形成了一種不講效益、不計成本的觀念,國有資產購置缺乏計劃性,盲目或重復購置現象嚴重,各別部門缺乏對國有資產管理職責意識,難以保證高校國有資產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資產使用效率低,閑置浪費現象嚴重
我國高校自上世紀90年代末期,大量擴招,通過兼并、土地置換、改擴建等方法,均不同程度上擴大了學校規模,增加了資產。高校在改擴建同時,也力求上檔次,辦公樓、教學樓裝修要豪華、體育館設施要先進,同時,各單位不顧自身實際情況,盲目的上項目,上設備,盲目攀比,要求不斷增加投入購置設備,還要求設備必須是最先進的,并且在幾年之內不能淘汰的,功能要多多益善。但這些設備實際上無論是從經濟功能還是實體功能使用效率都極為低下。許多高校各院、系、部占有使用的資產,很難做到資產在全校范圍內調劑,加之高校每年的寒暑假,在此期間設備閑置、無人維護,減少了設備的使用壽命,大大降低了資產的使用效率。
3、“家底不清”,賬實不符,管理松散,基礎工作薄弱
隨著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的深入,國有資產的種類、數量不斷增加,金額日益擴大,國家撥付的或高校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歸高校占有資產以及贊助、捐贈的資產,有的院校的院、系、部對此類資產沒有及時的、全部的進賬,一部分放在部門內部使用,形成了無人管理的真空狀態,資產的具體使用部門在處置資產時也不經過單位領導和資產管理部門,單位不按規定期限進行資產清查,因長期閑置造成功能退化、毀損、報廢而得不到及時清理、保養,資產公購私用或為私有財產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些問題造成了資產的嚴重賬實不符。要管理好這些資產,就必須對這些部門的資產按種類、用途、形態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實。但是目前高校所面臨的局面是:管理部門多頭化,管理標準多重化,管理權限復雜化,一些已經報廢淘汰的資產未按規定的文件執行報廢,已經竣工使用的基建工程未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和驗收。資產確認不及時,計量不準確,記錄不完整等管理上的問題,這顯然與當初國有資產投入的預期目的有較大差距。
4、資產管理意識淡薄
由于我國高校資產購置大多都是國家撥款,在使用中不用計提折舊,也不用計算盈虧,只把人才培養、科研、教學放在首要的位置上。高校的一些領導及教職員工在國有資產管理的各個環節大多都存在意識不到位的偏差。一些院校只注重向上級打報告要錢購置資產,卻不重視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一些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力量薄弱,以對資產的購置、入賬、領用、歸還等手續不全,國有資產被個人或其他單位無償使用,這些問題都造成了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存在著較大的紕漏。
5、國有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相結合困難
我國高校普遍存在一個通病,就是預算是一回事,而實際支出是另一回事。這不僅影響著資產管理工作的開展,也制約了公共預算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困難主要有以下幾點:
(1)預算安排缺乏詳實的基礎信息。多年來,由于資產管理信息體系的不健全,使資產的增量配置與存量管理之間信息不對稱,財政部門與主管部門、高校之間資產信息渠道不暢,致使預算安排缺乏準確的基礎信息,難以有效的控制資產的重復購置和超標準購置。
(2)公用經費預算不夠科學。
(3)國有資產收益管理不到位,部門預算編制無法體現國有資產收益。
(4)對與資產配置相關的預算執行情況缺乏必要的跟蹤監督,不按預算規定的用途和標準配置資產。
二、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的應對思路
1、 立足自身,轉變觀念,強化國有資產管理意識
強化國有資產管理意識,首先必須是學校領導高度重視,學校相關部門配合,廣大教職工必須大力支持。不僅要重視國有資產形成過程的管理和監督,還要重視資產形成后的保值、增值與效益的提高,不僅要重視有形資產的管理,也要重視無形資產的管理,要把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到關系學校教學、科研和產業等工作順利開展、關系學校生存發展的高度來認識。只有全體教職員工國有資產管理意識提高了,才能管好、用好國有資產,使其保值、增值,發揮其最大的使用效益。
2、 建立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規章制度,規范國有資產管理過程
針對高校目前國有資產多頭管理的現狀,要建立一套“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三級管理體制。國有資產一級管理機構是黨委領導下國有資產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國有資產二級管理機構為國有資產管理處和財務處分別從產權和價值兩方面管理全校的的國有資產。國有資產三級管理機構為資產的使用部門,學校的二級財務機構及校辦產業的財務機構受校一級財務部門的監督指導。高校既要有完善的宏觀管理體制,又要有適合各高校實際情況的科學的、嚴謹的內部規章制度,只有這校樣才能確保高校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良性運轉,使國有資產處于全方位的有效監控之中。還要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完善國有資產從購置、驗收到保管、使用全過程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 定期開展清產核資工作
清核資產是高校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重要措施,通過開展清產核資,可以全面摸清學校各個部門資產入賬情況,資產取得方式,新舊程度,以及利用效率等情況,這樣才能全面掌握學校財政資產使用效益及資產管理的真實情況,為加強和促進學校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奠定了基礎。
4、 加強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能 ,實施國有資產信息化管理
當今時代是一個網絡化、信息化的時代,建立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網絡,是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在管理方式和手段上的發展方向。高校國有資產管理是一項龐大而復雜的技術工作,必須建立完善的會計核算制度,嚴格執行經費支出管理辦法和財產管理制度,加強對財產使用情況和效益情況的監督檢查。并使用現代計算機技術,借助校園網、局域網等信息平臺,實現資源共享,以便高校各部門及時登記,掌握財產變動狀況,避免重復購置,合理組織閑置資產的調劑使用。
5、 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
《辦法》總則第四條規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活動,應當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推進實物費用定額制度,促進事業資產整合與共享共用,實現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的緊密統一”,所以高校申請用財政資金購置資產,必須先編資產購置計劃,并將資產購置計劃納入部門預算。單位應嚴格按預算和政府采購辦法來購置資產,并建立預算監督機構監督預算執行情況。財政部門安排資產購置資金必須根據單位資產存量、資產配置標準、單位工作需要等情況綜合考慮。
6、 強化資產配置優先從現有資產中調劑
《辦法》第七條規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長期閑置低效運轉和超標配置資產的調劑工作,優化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推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共享、共用”。所以對于高校長期閑置低效運轉和超標準配置的資產,財政廳和主管部門有權進行調劑,高校提出的所有資產配置申請,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應首先考慮調劑解決,只有在不能調劑的情況下,才允許購置。強化調劑優先,旨在充分提高在存量資產的使用效率,減少資產閑置、浪費現象。
7、規定單位資產配置標準,嚴格按照配置標準進行資產購置。
高校進行資產配置時,要嚴格按照配置標準進行配置,沒有規定配置標準的,要從嚴控制,合理配置。中央和省政府已制定了資產配置標準的,按規定標準執行;中央和省政府沒有制定的,由省財政廳和主管部門制定。相關部門制定的資產配置標準應應該是一個動態的標準,將視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每年作適當的更新調整。通過建立和完善資產配置標準,強化增量資產按標準配置,逐步解決單位之間資產配置不均問題。
綜上所述,高校國有資產是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物基礎,管好用好國有資產對高校今后的生存發展起著至關要的作用。要充分認識到高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更新國有資產的管理觀念,樹立新形式下的國有資產管理思路,切實做好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以保障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穩定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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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范文4
關鍵詞:國有資產 行政事業單位 管理模式
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一般屬于非經營性資產,是政府履行其職能的重要物質基礎,如何盤活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成為推動公共財政改革的重要力量。國外的資產管理模式分為“三層次模式”和“兩層次模式”兩種。而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數目巨大,對采取何種模式進行管理,一直是討論的焦點,盡管也進行過一些改革和創新,但由于各地實際情況的差異,國有資產的管理理念和模式也有所不同。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現狀
據統計,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總額為17.35萬億元,扣除負債后凈資產總額為10.7萬億元,行政事業單位的凈資產大約占全部國有凈資產的三分之一。近年來,財政部先后第35號、第36號令,進一步明確國有資產各管理部門的管理職責,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全面的規范。在此基礎上,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其精神實質,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與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的管理辦法和規則,進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設,也初步形成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體系。按照當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框架,逐漸形成了縱向五級,即中央、省、市、縣、鄉,以及橫向三級,即財政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局面。
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1.資產配置不合理。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在資產的配置和配備方面,缺少合理的制度及規范的標準,資產配置較為隨意,大多是由于臨時需要才進行購置,這就容易導致在臨時需求過后產生資產閑置,而其他事業單位因為經費緊張出現資產配置不足甚至嚴重匱乏的情況。在資產使用過程中,大部分單位缺乏執行的標準和監管的措施,其資產配置不合理的問題日益突出。
2.資產使用效率較低。由于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配置不合理,導致了大量國有資產被閑置。由于在使用管理過程中缺乏統一、科學的規范,其使用效率十分低下。
3.資產價值管理亟待加強。近年來,對于國有資產的管理,國家行政事業單位一直在嘗試改革和創新,一些國有資產也相繼投入運營,但是在轉軌過程中,也暴露出相當多的問題。例如國有資產價值被低估,造成大量國有資產的流失,更有甚者將之據為己有。這些行為都嚴重降低了國有資產原本的價值,國有資產的管理亟待加強。
(二)成因分析
1.認識誤區。在我國一般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為非經營性,與能夠直接創造效益的經營性國有資產有所差別,所以大多數人重視經營性國有資產而輕視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這種認識誤區,直接影響了相關人員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認識,進而導致我國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諸多問題。近年來,國企不斷改革,然而行政事業性單位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改革落后于國企改革,也落后于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步伐。傳統意識認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只局限于滿足行政事業單位辦公所需,例如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固定資產,不屬于資產的范疇,因而也就沒有價值可言。這種認識上的誤區,不僅導致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的虛置與懸空現象屢次出現,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同時國有資產分配的不合理所導致的各單位互相攀比的現象屢見不鮮,更進一步加重了對國有資產認識的偏差。
2.管理體制不順。一直以來,國有資產管理機構設置不規范,職能交叉現象普遍存在,進而造成多頭監管或監管真空。在管理過程中,很多單位都沒有設置專門的崗位,更沒有配備專門的管理者,職責不清、管理混亂的局面時常出現,各單位各自為政,缺乏統一的標準和管理,也沒有統一的協調,使得國家相關政策的實施不得力。
3.管理制度不健全。完善的制度能更好地約束管理過程中的行為?,F階段,我國針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還不夠健全,在國有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等一系列環節中還面臨諸多問題,落后于其他經營性的國有資產管理的改革步伐,一些新出臺的政策也常滯后于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發展之現狀。在實際情況出現變化時,相應的制度沒有得到及時的更新和進一步的完善,從而造成了制度和實際情況的諸多不符,導致其無法執行。加之一些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對國有資產管理不夠重視,甚至對所在單位的國有資產基本情況也大多處于一種忽略不見的狀態,因此難以制定出符合本單位具體情況的管理制度。
4.管理法制化建設方面嚴重滯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有效和規范管理,應當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作為后盾,進而保障其轉讓、出售以及處置等環節均能順利進行。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國有資產所有者,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并沒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報請相關部門審批,更未對國有資產進行評估。而是采取交易雙方私下協商的做法,將國有資產低價轉讓、出售、處置,從而使國有資產在產權變動過程中被大量侵蝕,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雖然我國相關法律也明文規定私自侵占國有資產的責任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實際情況是很少有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5.核算不規范,賬外資產數量大。在對資產進行會計核算過程中,部分單位忽略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屬于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固定資產列入明細賬這一問題,致使很多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成為賬外資產。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三、國外國有資產管理經驗借鑒
由于各國具體國情的差異,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并不存在統一的模式和標準。本文以美國、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亞為代表,分析了其在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
在美國,國有資產的管理體制通過立法的形式實現。以“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為原則,將政府資產分為動產和不動產兩大類。對于房產的管理,由隸屬于聯邦事務服務總局的公共建筑服務處進行管理;對于地產的管理,由聯邦事務總局依法監管。在加拿大,各級政府均有設置專門的機構來進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聯邦政府與各省政府的產權明晰,權責分明,政府有專門的機構對辦公樓等行政性動產及不動產進行集中式管理。對于政府資產的處置,相關法律做出了嚴格規定,處于閑置狀態的資產都必須由專門的機構進行集中管理,同時在處置過程必需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進行,從而確保了其公平性、公開性及公正性。在澳大利亞,采用政府辦公用房及設施設備商業化的管理模式。其中,經過政府授權的管理機構澳洲工程局,對政府資產進行完全商業化的管理,為政府的辦公樓宇及辦公設備提供維護、維修和相關的操作服務,通過這種專業化的服務方式進而實現政府資產的保值及增值。
四、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的措施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及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也面臨著新的問題及考驗。筆者認為,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各地都有自己的優勢,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方面,應當在堅持“三級體系”的同時,采取其他輔助措施,進而打造更加成熟的新管理模式。
要完善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首先,應當建立健全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政府實現其政府職能的重要保障,也是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確保其優化配置的前提。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為實現政府經濟管理總目標而服務的,是對我國國有資產管理和國有資產運營的計劃,是國有資本保值和增值的重要基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結合了盈利性與公共性,從理論上,國有資本一方面可以作為國家的“私財”,另一方面也可以作為一種社會公共財產,進而為整個社會提供服務。因此,健全的資產配置預算制度的探索,便成為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其次,在國有資產的管理過程中,還應當追求一定的效益。由于國有資產的特殊性,在其管理過程中,需要借助一系列的指標進行衡量,科學設計指標體系并適當運用,進而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提高其管理的效益水平?;诖耍匈Y產績效評價體系便顯得尤為重要。此外,還需建立高效的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在有健全的規章制度之下,配備專門的管理人員,還應當配備更加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從而將管理思想、制度及規范數字化,進而實現精細化管理。當然,在國有資產管理過程中,由于其涉及的面廣,要想實現更加科學、規范、動態的監管,強化外部監督也必不可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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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范文5
摘 要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國家關于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斷更新與實施,關于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會計監管的問題又被提上日程,也成為企業進一步發展不可忽略的重要問題 ,對目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中會計監管的現狀和發展方向進行探討和必要的研究,逐漸成為國家企業管理監管部門 、企業的管理決策層以及企業財會部門共同努力地課題之一,同時也是本文討論的重點所在,旨在與行業內人士進行交流和共同學習。
關鍵詞 國有資產 管理 會計監管 問題 探討
企業內國有資產是企業在經營范圍內所占用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生產經營用的資源的總稱,隨著企業現代化的管理建設與企業發展的要求,對于國有資產管理問題也越來越重視,其在會計監管上的問題也被明確,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和規避,這就要求我們對于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監管問題進行高度的關注和快速的改善。
一、關于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會計監管的作用和重要性的簡單論述
要想讓企業和國家的相關管理部門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管理中的會計監管的力度和解決其中所存在的問題,就需要對它的作用和重要性給予充分的說明,只有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才能更好的執行和完成它的相關工作,企業國有資產管理中會計監管的作用和重要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企業國有資產的所有權是屬于國家的,是人民的共同資源,對它濫用、隨意處置甚至破壞是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的,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會受到國家法律制裁,企業內的國有資產是企業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企業對其只有使用的權利,并沒有處置變更的權利,這一原則是企業實施會計監管的重要前提和基礎。
(二) 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成本核算離不開對國有資產的會計核算,作為企業的生產經營用資源,國有資產在企業的生產經營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企業要想穩定的經營發展就必須處理好國有資產的會計核算和監管問題。
(三) 企業做好國有資產的會計監管工作,才能更好維護企業利益和國家利益,并逐步實現企業的現代化經營管理戰略,企業的經營離不開國有資產,對國有資產進行合理的會計監管是充分發揮國有資產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作用的重要前提。
二、企業國有資產會計監管所存在問題簡析
(一)國有資產核算的隨意性和賬實不符.企業的經營者缺乏對國有資產的管理意識,大多數的企業經營者和管理者,普遍認為企業內部的所有資源全部歸企業所有,企業可以任意的調遣、使用,而國有資源的取得方式多為一次性的租賃和伴隨著與政府部門簽訂的合同而來的,它在形式上的隱蔽性往往使得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忽略了國有資產的影響。由于企業對國有資產的認識不夠,或者是進行隨意的處置與更改,致使會計部門在核算時無力考察其所涉及數據的真實性,出現賬實不符;或者是企業的管理者為了達到某種財務上的目的弄虛作假,擾亂了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
(二)企業內部的財會部門工作人員素質低下,不能對國有資產的核算進行全面真實的監督、管理、核算,致使國家和企業的利益受到損失。
(三)企業沒有完備的內控制度,不能有效的對國有資產實施完整的會計核算和監督管理,缺乏相應的管理制度和具體的工作計劃安排.由于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 ,企業更加關注的是企業的經營利潤,往往缺乏綜合性的管理措施與方案,難以顧及到國有資產的財務監管,使財務監管的工作有形無質,根本起不到什么實質性的效果?,F代化企業的管理和發展對我國的大部分企業來說還只是個概念,是任重而道遠的艱巨任務。
(四)企業國有資產的會計信息不明確或者是缺乏.企業的會計信息是會計核算的基礎,企業財會部門的工作需要其他部門的配合和支持,企業本身對國有資產觀念的淡薄致使員工和部門更是忽略了國有資產的相關會計信息,致使監管無以為據,更談不上什么具體實施了。
(五)國家法律法規缺乏和監督監管工作乏力.國家新會計準則實施以后,舊的會計準則仍然為不少企業所采用,致使企業在國有資產的會計監管中擁有兩套標準, 混亂了監管的正常秩序,國家在監督工作中也沒有相關的審計部門和審計方案對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必要的審計和評估,造成了管理監督上的真空狀態。
三、關于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管理中會計監管的對策
(一)建立企業會計電算化制度,加強對企業會計信息的收集和會計核算能力。企業的核算離不開信息的支持,會計電算化的建立對于加強企業的信息收集能力、數據處理速度和核算進程上有著巨大的幫助,這就有效填補了因為對國有資產的信息收集不全或者是沒有信息所造成的核算空缺。
(二)建立合理的企業內控制度,完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監管制度。沒有明確的制度就不能讓任務很好的完成,建立合理有效的企業內控制度和會計監管制度對企業的管理發展也是意義重大的有效措施之一,更是企業國有資產的會計監管工作更好進行的有力保證。
(三)提高企業財會部門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培養公司所有人員的國有資產管理意識,公司員工是進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及會計監管工作的重要實施者,是監管的主體,對他們的專業素質進行培養,更加有助于監管工作的完美進行與實施。
(四)加強國家監督職能,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國家的法律法規是企業實施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監管的有力保障,是國家對企業工作的合理性進行有效的審查審計的主要依據。
綜上所述,為了滿足國家的經濟發展和企業的發展需要,保證國家和人民的整體利益不受到損害,我們應該共同致力于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監管工作的研究,以此完成國家的企業監管與扶持計劃和企業盈利經營發展計劃,但是國有資產的管理一直都是薄弱環節,目前也缺少相對應的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經驗進行借鑒,希望行業從業者和國家相關部門工作者一起努力,加大對這項工作的研究力度,為國家和企業的共同發展盡到自己應盡的義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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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范文6
關鍵詞:社團組織 國有資產 問題剖析 完善措施 保值增值
一、社團組織歷史背景及中央級社團組織中國有資產管理的現狀
具有現代特征的中國民間社團產生并初步發展于20世紀的最初10年,隨后逐漸沉寂,到1978年的改革開放為社團組織提供了復蘇的機遇和社會條件。國家與社會的關系由原來的“大政府、小社會”轉變為“小政府、大社會”,政府職能因此發生轉變,政府的許多經濟和社會職能剝離給社團組織,給社團組織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時機和條件。社團組織借助行政力量開展業務活動,成為名為社團組織實際上是政府組織的“準”行政機構。在眾多的社團組織中有一些社團組織是有財政撥款且按事業單位性質管理的社團組織,這些社團組織中的資產按財政部相關規定被定義為國有資產。目前此種性質的社團組織中的國有資產管理普遍存在著資產購置審批,日常使用保管及置管理等相關制度欠缺,管理混亂等現象,社團組織缺乏強有力的內外部監督和自我約束機制。部分社團組織對社團定位認識模糊,認為不是政府機構且沒有行政職能,對社團組織的資產管理未進行嚴格核算及采取相應控制措施,而且社團本級與下屬專委會、下屬中心之間的行政管理關系松散,各層級之間權利、責任不明,造成對國有資產管理,尤其是有財政撥款的社團組織中的國有資產的減值或流失現象。
二、社團組織在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內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制度上的缺陷
主要體現在社團組織尤其是有財政撥款并按事業單位管理的社團組織中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缺乏。諸如:財務管理制度、費用報銷制度、預算管理制度(收入及支出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及資產購置、使用、處置制度及實物資產定期清查制度等。導致實際管理無制可依、無章可循。一級社團與下屬各專委會、各中心之間存在國有資產閑置、流失等現象層出不窮。
(二)對自用的國有資產在購置、保管使用及處置措施方面落實不到位
以2006年《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為依據,財政部相繼頒發了《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三個文件,有財政撥款的并按事業單位管理的社團組織中的國有資產實行國家所有。以該體制為基本框架,形成三級星形管理即“財政部門-主管部門-社團組織”三條鏈。但此類社團組織在實際工作中卻存在如下問題:
1、在固定資產購置方面,未將臺式電腦、便攜式手提電腦;復印機、一體機等資產進行嚴格驗收并合理分類入賬,導致各類資產難以清查,難以分類管理。
在固定資產來源方面,一是用財政資金采購的國有資產在財務賬面上能夠準確體現并及時移交給資產管理人員登記實物賬;二是外單位捐贈的及主管部門調撥的國有資產,對于后兩個渠道新增的國有資產,均應及時登記實物賬和財務賬。但由于此種資產與資金使用無關,往往被忽視了與財務的銜接,導致財務賬面上未能及時增加此部分資產,從而造成了“賬賬不符”和“賬實不符”的嚴重失控現象。
2、在固定資產日常保管、使用方面,未執行嚴格的資產定期清查與盤點制度,社團從領導及工作人員普遍存在“重使用,輕管理”的心理。對閑置、毀損、丟失的資產無專人統計報告,導致賬實不符的現象突出,閑置現象嚴重、使用效率低下。
3、在固定資產處置方面,主管部門對下屬社團組織中資產處置的要求在審批額度、審批程序等方面要求過于嚴格,社團組織在實際操作中難以準確遵照執行,報廢銷賬意識淡薄,廢舊資產長期掛賬現象明顯。加之其中一些社團組織未執行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制度,造成社團組織固定資產價值虛高。部分社團組織還有擅自變賣國有資產,甚至低價轉讓國有資產,私設“小金庫”等現象出現,造成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三)社團組織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及出借等方面存在管理薄弱環節
社團組織中的國有資產如果得到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審批和審核,原則上可以外投資,出租及出借。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許多社團未對控股及參股企業進行系統性的可行性論證,也未對其進行風險評估。對其控股及參股企業的管理流于形式,國有資產私有化現象嚴重。甚至由于參股企業違規經營,社團組織承擔了極大的社會和法律風險,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團組織的穩定發展和社會公信力。對出租及出借的國有資產未進行備查登記和跟蹤控制措施,導致相關資產的賬實不符。
三、社團組織對國有資產進行規范管理的具體措施
(一)構建社團組織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
目前社團組織國有資產管理規范和制度尚未出臺,使得社團組織對國有資產管理無法可依。但財政部已經出臺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相關文件對企業的日常國有資產管理做了明確規定。社團組織可以參照上述文件做適當變通,從而建立起具有社團組織特色的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內控制度。社團組織不僅負責對占有、使用國有資產實施具體管理,還必須依據資產分類及單項資產金額利用財政部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操作系統》向主管部門報告本社團國有資產各類資產事項。對此,社團組織應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國有資產三級管理體系。管理體系如下:
第一級:建立社團組織本級層面的獨立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配備專職人員對本級國有資產上報主管部門國有資產信息進行操作并辦理相關報批手續。
第二級:二級專委會、中心建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對資產進行歸口管理。
第三級:使用部門,應配備資產管理員,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負責本部門提出維修保養申請,配合歸口管理部門完成清查、統計、處置等工作。
(二)對自用的國有資產購置、保管使用及處置方面的管理措施
社團組織尤其是有財政撥款的社團組織在用財政資金購置國有資產時一定要遵照《政府采購法》依法進行資產采購。在用自有資金購置國有資產時也要依照貨比三家及通過正規渠道購置等原則進行采購。對購進的符合《會計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標準的資產,驗收入庫并登記實物賬、財務賬及備查賬。在保管使用方面,社團組織資產管理部門對資產的領用一定要經過相關部門的授權和審批,做好實物臺賬登記工作,定期盤點,對關鍵資產要進行財產保險以降低和轉移風險。在處置方面,社團組織對資產數量較多或者單項價值較高的國有資產,應當依據《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通過拍賣等市場競價方式公開處置。社團組織應當根據理事會的授權,組成臨時專項處置小組,依據相應報批程序進行實物處置和財務賬務處理。對其處置收入及時入賬,防止形成“小金庫”。社團組織還要建立嚴格的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動用和處置固定資產等一系列的固定資產保護控制措施,為國有資產的高效使用和保值增值保駕護航。
(三)以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及出借的管理措施
社團組織對外投資、出租和出借國有資產在報主管部門審批后,可以用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投資。但是在投資之前一定要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簽訂書面合同,還要經過理事會的集體討論決策,形成書面決議。同時,充分評估投資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在所投資資產尚未收回前務必安排專項監督和備查登記。社團組織中的閑置資產也可以對外出租和出借,但是在操作過程中首先要經過主管部門和理事會的批準;其次要簽訂出租、出借書面合同,形成檔案材料;最后租金收入和使用費要及時入賬,防止形成“小金庫”。在出租、出借資產尚未收回前一定要派專人進行監督管理和備查登記,以避免國有資產私有化。
四、建立社團組織國有資產績效考核機制
目前社團組織尤其是有財政撥款的社團組織尚缺乏成系統、成體系的國有資產使用效益的標準體系。也正是這個原因,導致社團組織長期以來“重資金管理,輕資產管理”的現象嚴重。社團組織領導對國有資產的重視程度不高,社團組織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社團組織的工作人員對國有資產的責任不明。這些因素嚴重地影響了社團組織中的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高效使用。社團組織應加快建立國有資產績效考核體系,從制度執行情況、資產質量和結構、資產使用情況、管理水平情況等方面考核社團組織中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保證社團組織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社團組織中國有資產的管理需要上至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單位領導的正確領導和高度支持,下至普通工作人員全心全意的配合,更需要中層部門領導的百分之百的耐心和用心。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