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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范文1
第二條占有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對相關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一)整體或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
(三)合并、分立、清算;
(四)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東股權比例變動;
(五)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體或者部分產權(股權)轉讓;
(六)資產轉讓、置換、拍賣;
(七)整體資產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
(八)確定涉訟資產價值;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需要進行評估的事項。
第四條占有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不進行資產評估:
(一)經縣人民政府及其授權部門批準,對整體企業或者部分資產實施無償劃轉;
(二)國有獨資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下屬的獨資企業(事業單位)之間的合并、資產(產權)劃轉、置換和轉讓。
第五條占有單位有其他經濟行為,當事人認為需要的,可以進行國有資產評估。
第六條占有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對相關非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一)購非國有資產:
(二)非國有單位置換資產;
(三)受非國有單位以實物資產償還債務。
第七條占有單位有本規定所列評估事項時,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注冊資產評估師及評估機構對其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承擔法律責任。占有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并對所提供的情況和資料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評估機構獨立執業。
第八條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
第九條經縣政府批準實施的重大經濟事項涉及的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由縣財政局負責核準;縣級重大經濟事項的范圍、標準由縣政府確定。
(一)縣政府批準實施的重大經濟事項包括:
××縣政府批準成立授權營運機構、企業集團;
××國有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
××國有企業整體轉制破產項目和債轉股項目;
××縣級國有資產用于境外或外埠投資的項目,與中央、市級單位合資或合作,并且占控股地位的項目;
××縣政府批準實施的其它重大經濟事項。
(二)占有單位在評估機構進駐之前×××個工作日內,應向縣財政局書面報告有關項目的工作進展情況;縣財政局認為必要時,可對該項目進行跟蹤指導和檢查。
(三)核準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占有單位應于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5日內上報其主管部門初審;
(1)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報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初審;
(2)各委、辦、局所屬企事業單位報各委、辦、局初審。
××經有關部門初審同意后,占有單位最遲應在評估報告有效期屆滿前兩個月向縣財政局提出核準申請;
××縣財政局收到核準申請后,對符合要求的,應在×××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評估報告的審核,下達核準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h財政局認為必要時可組織有關專家參與審核。
(四)占有單位提出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申請時,應向縣財政局報送下列文件:
××有關部門審查同意轉報縣財政局予以核準的文件;
××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申請表;
××與評估目的相對應的經濟行為批準文件或有效材料;
××資產重組方案或改制方案、發起人協議等其他材料;
××資產評估機構提交的資產評估報告(包括評估報告書、評估說明和評估細表及其軟盤);
××資產評估各當事方的承諾函。
(五)縣財政局主要從以下方面予以審核:
××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是否合法并經批準;
××資產評估機構是否具備評估資質;
××主要評估人員是否具備執業資格;
××評估基準日的選擇是否適當,評估報告的有效期是否明示;
××評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是否適當;
××評估委托方是否就所提供的資產權屬證明文件、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管理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
××評估過程、步驟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其他。
第十條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核準項目以外,對資產評估項目實行備案制。
本辦法所稱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是指占有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后,在相應經濟行為發生前將評估項目的有關情況專題向縣財政局、國有資產授權單位(以下簡稱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主管委、辦、局報告并由后者受理的行為。
(一)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的管理。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各委、辦、局直屬企事業單位及無上級主管企業的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由縣財政局負責。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子公司以下企業,各委、辦、局直屬企事業單位以下的企事業單位的資產評估項目的備案工作,由授權單位、總公司(集團公司)、各委、辦、局負責。評估項目涉及多個國有產權主體的,按國有股最大股東的資產財務隸屬關系辦理備案手續;持股比例相等的,經協商可委托其中一方辦理備案手續。
(二)辦理備案手續需報送以下文件材料:
××占有單位填報的《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
××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書、評估說明和評估明細表可以軟盤方式報);
××其它材料。
(三)辦理備案手續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占有單位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應將備案材料逐級報送縣財政局或授權單位等部門;
××縣財政局或授權單位收到占有單位報送的備案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應在×××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手續;對材料不齊全的,待占有單位或評估機構補充完善有關材料后予以辦理。
(四)評估項目備案后,需對評估結果進行調整的,占有單位應自調整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原備案機關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原備案表由備案機關收回。
第十一條縣財政局下達的資產評估項目核準文件和經縣財政局及授權單位備案的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是占有單位辦理產權登記、股權設置等相關手續的必備文件。
第十二條占有單位發生依法應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行為時,應當以資產評估結果作為作價參考依據;實際交易價格與評估結果相差×××(含)以上的,占有單位應就其差異原因向縣財政局做出書面說明。
第十三條建立資產評估項目報告制度,按要求將核準和備案的資產評估項目逐項登記建立檔案,授權單位應于每年6月30日及年度終了×××個工作日內將其受理的評估備案項目情況統計匯總后報縣財政局,由財政局統一匯總,定期上報縣政府和市財政局。
第十四條縣財政局應當加強對資產評估項目的監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資產評估項目進行抽查,確保核準項目、備案項目經濟行為和國有資產評估行為的合法性。
第十五條占有單位違反本辦法,向評估機構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評估機構串通作弊并導致評估結果失實的,由縣財政局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上報市財政局核準后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占有單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縣財政局上報市財政局核準后責令改正并通報批評:
(一)應當進行資產評估而未進行評估;
(二)應當辦理核準、備案手續而未辦理;
(三)聘請不符合資質條件的評估機構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活動。
占有單位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縣財政局可以宣布原評估結果無效。
第十七條縣財政局對占有單位在國有資產評估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可以建議其上級單位或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八條資產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在資產評估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有資產評估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第十九條縣財政局、授權單位、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有關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由縣人民政府或所在單位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條對于境外國有資產的評估,另行規定。
第二十一條縣屬城鎮集體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范文2
根據《關于確認中咨資產評估事務所等26家資產評估機構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產評估資格的通知》〔國資辦發(1993)53號〕,下列26家評估機構獲得從事證券業務資產評估資格。各有關評估機構接到本通知后速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評估中心聯系,辦理證券業務資產評估許可證事宜。證券業務資產評估許可證編號如下:
中咨資產評估事務所 No. 0000057
海南資產評估事務所 No. 0000058
海南大正會計師事務所 No. 0000059
南寧市資產評估事務所 No. 0000060
柳州市資產評估事務所 No. 0000061
深圳蛇口信德會計師事務所 No. 0000062
宜賓地區資產評估事務所 No. 0000063
重慶審計事務所 No. 0000064
上海東亞會計師事務所 No. 0000065
上海長信會計師事務所 No. 0000066
上海中華社科會計師事務所 No. 0000067
山東濟南審計師事務所 No. 0000068
無錫公證會計師事務所 No. 0000069
福州資產評估事務所 No. 0000070
黑龍江興業會計師事務所 No. 0000071
山西省資產評估中心 No. 0000072
河北省資產評估公司 No. 0000073
新疆審計師事務所 No. 0000074
北京德威評估公司 No. 0000075
武漢市審計事務所 No. 0000076
天津會計師事務所 No. 0000077
江西會計師事務所 No. 0000078
天津市資產評估事務所 No. 0000079
南昌會計師事務所 No. 0000080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范文3
關鍵詞: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評估
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投資及收益、接受饋贈形成的,或者憑借國家權力取得的,或者依據法律認定的各類財產和財產權利。國有資產管理法是調整國有資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過程中因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大致包括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產權界定制度、產權登記制度、評估制度等。
一、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
清產核資,是指依據一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在既定的范圍內,組織各部門、地區、單位對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界定、估價、核實、核銷、核定等各項活動的總稱。這是為摸清國有資產的“家底”而進行的一項基礎管理工作。
(一)清產核資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
關于清產核資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正如國務院清產核資領導小組1992年印發的《清產核資總體方案》中指出的,在新舊體制轉換期間,由于原有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法已不完全適應新的情況。因而在經濟管理方面存在著國有資產“家底”不清,管理不善,資產價值不實,企業經濟效益較低等問題,國有資產閑置、損失和浪費以及被侵占流失等較為嚴重。這些問題如不及時加以解決,必將制約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對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鞏固和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在全國范圍內有計劃地開展此項工作,不僅能夠摸清“家底”,促進解決占有使用最大化和資產閑置、浪費等問題,而且有利于深化改革,加強國有資產產權管理,促進提高國有資產經營使用效益,同時為宏觀決策提供依據,更有利于解決經濟發展中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
(二)清產核資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通過清產核資要達到的具體目標是:國有資產“家底”清楚,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資產所有權界定明確,把應歸國家所有的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管理的軌道;初步進行占有使用土地的清查,為今后將土地納入企業資產管理創造條件;資產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大體相符,努力解決國有資本補償不足問題;國有資產價值總量真實,為按資本金效益考核企業經營成果提供依據;推動資產優化組合,促進閑置資產有效利用;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促進建立健全各項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度,扎扎實實地提高國有資產經營使用效益。
(三)清產核資的范圍和內容
1、清產核資的范圍包括:各地區、部門所屬的各類國有企業和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各級國有企業、單位以國有資產為主體投資舉辦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國內聯營、合資等企業和單位;各類國有金融企業,含銀行機構和各級政府、各業務部門及企業所舉辦的信托投資公司、投資擔保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證券公司等;各地區、部門和各級國有企業、單位投資舉辦的境外企業和開設的各類境外機構;各地區、部門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投資舉辦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各種經濟實體;軍隊、武警及其所舉辦的企業和事業單位。
2、清產核資的主要內容是:清查資產,摸清“家底”;界定資產所有權,明確國有資產界限;進行資產價值重估,解決價值不實問題;對企業占用的國有土地進行清查估價入賬;核實各種國有資金占用量,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建立健全必要制度,切實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二、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制度
(一)產權界定的含義
產權界定,系指國家依法劃分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明確各類產權主體行使權利的財產范圍及管理權限的一種法律行為。此處所謂產權,系指財產所有權以及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經營權、使用權等財產權,但不包括債權。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國有資產所有權的界定,即界定哪些財產屬于國家所有的資產;二是與國有資產所有權相關的,由國有資產所有權權能分離產生的其他產權的界定,即界定國有資產各類經營、使用、管轄主體行使資產占有、使用和收益權及依法處分權的界限、范圍和關系。
界定國有資產產權的意義主要表現為:維護國有資產產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深化產權制度改革,便于實現“兩權分離”;為搞好國有資產管理奠定基礎。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應當貫徹“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以及“國有資產依法劃轉”的原則。
(二)國有企業中的產權界定的辦法
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布的《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國有企業中的產權界定依下列辦法處理:
1、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和機構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于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向企業投資,形成的國家資本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2、國有企業運用國家資本金及在經營中借入的資金等所形成的稅后利潤經國家批準留給企業作為增加投資的部分以及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等,界定為國有資產;
3、以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全民單位)名義擔保,完全用國內外借入資金投資創辦的或完全由其他單位借款創辦的國有企業,其收益積累的凈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4、國有企業接受饋贈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5、在實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前,國有企業從留利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和“兩則”實行后用公益金購建的集體福利設施而相應增加的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6、國有企業中黨、團、工會組織等占用企業的財產,不包括以個人繳納黨費、團費、會費以及按國家規定由企業撥付的活動經費等結余購建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三)集體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辦法
1、全民單位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于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獨資(或全民單位合資合同)創辦的以集體名義注冊登記的企業單位,其資產所有權界定按照對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規定辦理,但屬于無償資助的除外;
2、全民單位用國有資產在非全民單位獨資創辦的集體企業(以下簡稱集體企業)中的投資及按投資份額應取得的資產收益留給集體企業發展生產的資本資金及其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3、集體企業享受稅前還貸形成的資產,其中屬于應收未收的稅款部分,界定為扶持性國有資產;集體企業享受減免稅形成的資產,其中列為“國家扶持基金”等投資性的減免稅部分界定為扶持性國有資產,經核定數額后,繼續留給集體企業使用,由國家收取資產占用費;
4、集體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國家借款等借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全民單位只提供擔保的,不界定為國有資產;但履行了連帶責任的,全民單位應予追索清償或經協商轉為投資;
5、對供銷、手工業、信用等合作社中由國家撥入的資本金(含實物)界定為國有資產;
6、集體企業和合作社無償占用國有土地的,應核定其占用土地的面積和價值量,并依法收取土地占用費;集體企業和合作社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時,國有土地折價部分形成的國家股份或其他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辦法
1、中方以國有資產出資投入的資本總額,包括場地使用權、無形資產等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2、企業注冊資本增加,雙方協議由中方以分得利潤向企業再投資或優先購買另一方股份的投資活動中所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3、可分配利潤及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各項基金中中方按投資比例所占的相應份額,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職工獎勵、福利等分配給個人消費的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4、中方職工的工資差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5、企業根據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按中方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的中方職工的住房補貼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6、企業清算或完全解散時,饋贈或無償留給中方繼續使用的各項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五)股份制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的辦法
1、國家機關或其授權單位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現有已投入企業的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構成股份制企業中的國家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2、國有企業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構成國有法人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3、國有股份制企業公積金、公益金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應占的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4、股份制企業未分配利潤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比例所占的相應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中外合資企業的界定原則辦理。聯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股份制企業的界定原則辦理。
此外,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資產以及政黨;人民團體中占用國家撥款等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六)全民單位之間的產權界定
1、各個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應按分級分工管理的原則,分別明確其與中央、地方、部門之間的管理關系,并經有權管理其所有權的人民政府批準或雙方約定。并辦理產權劃轉手續,不得變更資產的管理關系;
2、全民單位對國家授予其使用或經營的資產擁有使用權或經營權,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全民單位之間無償調撥其資產;
3、國有企業之間可以相互投資入股,按照“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企業法人的對外長期投資或入股,屬于企業法人的權益,不得非法干預或侵占;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之間可以實行聯營,并享有聯營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權利;
5、國家機關投資創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應與國家機關脫鉤,其產權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委托有關機構管理;
6、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經批準以其占用的國有資產出資創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其產權歸該單位擁有。
三、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是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政府對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產權狀況,依法確認產權歸屬關系的法律行為。
(一)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分類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兩類。前者的法律依據是1992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部門的《關于1992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的請示》的通知,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三部門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以及1996年1月國務院正式頒布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后者的法律依據是1995年2月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二)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持有國家股權的單位以及其他形式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應當依照規定,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占有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注銷產權登記。同時,實行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占有產權登記適用于所有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企業。變動產權登記適用于:企業發生名稱、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改變的;國有資產占企業實收資產比例發生變化的;企業分立、合并或者改變經營形式的;等等。注銷產權登記適用于企業發生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情形。
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適用于辦理了占有產權登記的企業,其主要內容是:出資人的資金實際到位情況;企業國有資產的結構變化,包括企業對外投資情況、國有資產增減變動情況等。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主管機關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企業產權歸屬關系組織實施。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級企業單位的產權登記。對極少數特殊類別的國有資產,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可委托有關機關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也可分為設立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撤銷產權登記。同時,實行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其各自的含義與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各類型含義相差不大。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單位基本情況和資產狀況兩個部分,前者包括單位名稱、地址、單位負責人、開戶銀行及賬號、成立日期、編制人數、單位性質等;后者包括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國有資產總額、主要財產情況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情況等。
四、國有資產評估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是由評估機構根據特定的目的,按照法定的原則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國有資產的現時價格進行評定和估算。國有資產評估應當遵循獨立性、真實性、科學性和可行性原則。國有資產評估的范圍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一)國有資產的評估項目
1、法定評估情形?!秶匈Y產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的,必須進行資產評估,即法定評估情形:(1)資產拍賣、轉讓;(2)企業兼并、出售、聯營股份經營;(3)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或者中外合作經營企業;(4)企業清算;(5)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2、自愿評估情形。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當事人認為需要的,可以進行資產評估,即自愿評估情形:(1)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2)企業租賃(整體租賃除外);(3)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此處所謂可以進行資產評估,是指發生上述情形時,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資產進行評估或者不評估,但屬于以下行為時則必須進行資產評估:(1)企業整體資產的租賃;(2)國有資產租賃給外商或非國有單位;(3)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占有的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4)國有資產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應當評估的其他情形。
對于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情形沒有進行評估,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立項、確認的,該經濟行為無效。
(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限,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國有資產評估組織工作,按照占有單位的隸屬關系,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不直接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業務。
國家對國有資產評估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的資產評估工作。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規定,負責管理本級的資產評估工作。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下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資產評估管理工作中不符合規定的做法,有權進行糾正。
國有資產評估組織工作,具體由各級政府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的資產評估立項和評估結果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對本行業的資產評估工作負責督促和指導。
(三)國有資產評估機構
資產評估機構,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并持有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含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證書的單位。只有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資產評估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等單位,才能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業務。資產評估機構是社會公正機構,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不受地區、行業限制,實行有償服務。
國家對資產評估機構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資產評估機構的工作,并直接管理中央級的資產評估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經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授權的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管理和監督本級的資產評估機構。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1993年修訂的《國有資產評估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申請資產評估資格: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有與開展評估業務相適應的資金和固定的辦公地點;
2、具備一定數量能勝任工作的專業評估專職人員,其中會計經濟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不少于10人(其中土地、建筑、機電設備、會計、經濟等各類專業人員分別不少于2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占50%以上;專職的評估人員不得少于40%,最低不少于8人;資產評估專職人員只能在一家評估機構專職從業;
3、直接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人員必須有30%以上經過省以上國有資產管理行政部門認可的培訓;
4、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財務咨詢公司等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應在機構內設立專職的資產評估機構,配備專職評估人員;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備以上條件的社會服務機構,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后,按其所屬關系向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資產評估的資格,申請時須提交規定的文件資料。國家或者省一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單位報來的以上文件資料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其自身的條件認真組織審查,通過審查進一步確認申請單位是否具備資產評估工作的條件,對具備條件的機構,發給《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四)資產評估的規則及程序
1、資產評估的規則。根據規定,資產評估機構開展資產評估業務,應遵守以下規則:(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1)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3)按規定的期限完成評估工作并及時提交資產評估報告書;(4)對委托單位提供的數據材料以及評估結果負有保密責任,并應有完善的評估檔案保管制度;(5)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如與委托單位或其他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委托單位或其他當事人也有權要求其回避;(6)資產評估機構在執業中發現當事人和有關單位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及時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反映,否則,視同評估機構弄虛作假或營私舞弊;(7)資產評估機構應以良好的服務質量贏得客戶,不得采用不正當的手段承攬業務;(8)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其他有關規定和行業自律性的其他規則。
2、資產評估的程序。依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資產評估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申請立項。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依法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情形時,應于該經濟行為發生之前,按隸屬關系申請評估立項。資產評估立項原則上由被評估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申報。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應經其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應由申報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蓋章,并附該項經濟行為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文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準予資產評估立項的決定,通知申請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超過10日不批復的自動生效,并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補辦批準手續,國家決定對全國或者特定行業的國有資產進行評估的,視為已準予資產評估立項。
(2)資產清查。申請單位收到準予資產評估立項通知書后,可以委托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資產。評估機構依據批準的評估立項通知書接受評估委托,按其規定的范圍進行評估,對占有單位整體資產評估時,應在資產占有單位全面進行資產和債權、債務清查的基礎上,對其資產、財務和經營狀況進行核實。
(3)評定估算。評估機構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在核實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評估目的和對象,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考慮影響資產價值的各種因素,運用科學的評估方法,選擇適當的評估參數,獨立、公正、合理地評估出資產的價值。資產評估機構在評估后應向委托單位提交資產評估結果報告書。
(4)驗證確認。委托單位收到資產評估報告書后,提出資產評估結果確認申請報告,連同評估報告書及有關材料報其主管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批準立項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資產評估結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確認工作,分為審核驗證和確認兩個步驟,即先對資產評估是否獨立公正、科學合理進行審核驗證,然后提出審核意見,并下達資產評估結果確認書。資產評估報告不符合要求的,分別情況作出修改、重評或不予確認的決定。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的資產評估價值,作為資產經營和產權變動的底價或作價的依據。
(五)國有資產評估的法律責任
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無論被評估單位、資產評估機構,還是資產評估管理機構,若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國有資產占有單位違反規定,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資產評估機構串通作弊,致使資產評估結果失實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以宣布評估結果無效,可根據情節輕重,單處或者并處下列處罰:(1)通報批評;(2)限制改正,并處以相當于評估費用以下的罰款;(3)提請有關部門對單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3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2、資產評估機構作弊或者,致使評估結果失實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以宣布資產評估結果無效,并可根據情節輕重,對該評估機構給予下列處罰:(1)警告;(2)停業整頓;(3)吊銷國有資產評估資格證書。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利用職權牟取私利,或者,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并可以處以相當于本人3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的,由有查處權的部門依法追繳其非法所得。
上述機構和人員違反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1]謝次昌著:《國有資產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呂建永主編:《國有資產管理學》,上海三聯書店2003年版
[3]黃達著:《宏觀調控與貨幣供給》,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范文4
關鍵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資產評估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6)23-0048-02
事業單位改革是國家重要的體制性改革之一,從曾經的若明若暗,到如今的脈絡清晰,在改革發展進程中明確了事業單位管理體制的發展方向,截至2020年,嶄新的管理制度將會在中國形成。事業單位的轉企改制包括很多部分,其中生產經營類是非常重要的改革之一,它的核心是產權制度的改革,這部分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過程中的國有資產處置無法回避。經數據分析,我國大約有130個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為大約4萬億元,占國有資產11萬億元的35%。怎樣合理積極地管理這樣一個價值量非常大的國有資產,尤其是在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過程中資產處置等環節,增強與資產評估行業的合作互動,強強聯手,實現監管協力 ,有效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使國有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得到更好地保障,是我們應該深入思考的一個命題。
1 轉企改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的重要性
一些國家部門頒發的法律文件指出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的重要之處,它們提出了許多明確的要求,針對增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水平展開剖析,同時,各個級別的資產管理部門針對怎樣行之有效地促進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這一問題,展開了深入的討論并達成共同意見,取得了較樂觀的成果。大部分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水平在其的鞭策下有了相應程度的提高。雖然在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多可觀性成效,但是這當中還有眾多不可忽視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特別地,一些事業單位對國家制定的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采取無視的態度,而且也沒有按要求對國有資產進行審計和評估,怠忽了它的重要性,更甚者私人任意處理國有資產,這就造成了國家及人民財產遭受損失,國有資產流失嚴重的不利局面。在不斷推進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積極作用下,其轉企改制進程中多種經濟活動的方式紛紛呈現,包括:改制、改組、兼并、出讓和出售等。
轉企改制事業單位資產流失有兩點特別顯著的原因:
其一,價值估量不足。在轉企改制進程中,事業單位需辦理“非轉經”審批手續,但是許多單位并沒有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辦理,漠視對國有資產的評估,單位的投資沒有取得應有的利益;對國有資產的處理方式不正確,任意估價,不嚴謹客觀,使得單位資產流失嚴重,從而無法達到足夠的價值量。
其二,產權歸屬不清。部分單位未評估入賬其本身具有的專利權、著作權、知識產權、商譽、名譽、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導致了同樣的后果。
客觀形勢要求事業單位在轉企改制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產權分明、權責明確、政企分離、管理科學”的原則,加強資產的審計評估管理,因而充分發揮資產評估的評價評值功能,促進國有資產的有序流動,防止流失尤為重要,資產評估勢在必行。提到社會經濟層面上來,資產評估的地位凸顯地更加重要,它有益于強化國有資產管理、保障各個領域及個人的合法權益。
資產評估行業進入中國的20多年里,已經廣泛參與到中國經濟發展的各個領域,成為了服務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體系。
2 轉企改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的理論依據
2.1 資產評估的定義、要素及范圍
資產評估是一種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士(專家)根據所掌握的數據資料(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資產評估準則),對資產價值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估計測算并發表專業意見的行為,以及這樣的一個過程。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有8個基本要素:資產評估的主體、客體、目的、標準、程序、方法、基準日和價值類型。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涉及的范圍主要有:事業單位改制、兼并、分立、清算、投資、轉讓、置換、拍賣及知識產權等。
2.2 轉企改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的法規依據
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五項規定了按國家要求的情形要進行資產評估;《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記載,無論是部分還是整體改制,都要對國有資產進行評估;《遼寧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對行政事業類單位國家資產是否進行資產評估和如何開展制定了標準。
以上等法規明確了資產評估情形、資產評估程序方法、責任義務歸屬以及主體單位的資產管理、資產處置等具體要求,有利于維護資產評估涉及的各個領域的合法權益,趨使產權交易健康運行。
3 轉企改制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的程序
嚴格規范國有資產處理程序,資產評估過程全面兼顧,才能更具體地體現國有資產處置在轉企改制中重要環節這一地位。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中需要牢牢把握如下列出的五個關鍵環節。
3.1 資產清查
所有的清查工作都要遵循法規,無論是有形還是無形的財產都要合法清查,做好登記審核工作。根據組織的主體不同,資產清查工作有各自不同的清查程序,應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6]1號)執行。
3.2 財務審計
地方財政部門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轉企改制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按照相關規定核準審計結論,并按照程序備案。
3.3 資產評估
為了保證評估結果的合理精確,有豐富經驗的資產評估機構、具有合法資質的評估人員評估國有資產,簽訂委托評估合同。轉企改制事業單位應該向資產評估機構據實地提交合法完整明確的材料文件等,隨后評估機構對應評估的資產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必須公平公正
資產評估報告中需要記明許多嚴謹的細節,如鑒定轉企改制事業單位有無無形資產,嚴格按照估價標準,選擇恰當的方法,考慮各方面可能涉及的因素,計算出資產評估價值,并納入轉企改制范圍。轉企改制事業單位出售、轉讓、出讓及置換土地、房屋、車輛和設備等,應報請財政部門,通過法定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屬于罰沒物資的,土地、房產、車輛及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非專管、專營物品以及一般性物品,應由執法、執紀機關分別列出物品清單,報送財政部門并與之協商之后,有評估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委托并據實制定價格。
3.4 評估核準
根據《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采取以下程序:
其一,轉企改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初步審核資產評估報告,通過后,要向財政部門提出核準申請,時間限制為報告的有效期滿前兩個月內;
其二, 財政部門要盡快結束核準,時間限制為20個工作日以內,必須要發送審核文件。
提出批準申請時,轉企改制事業單位需要履行以下程序,報送下列文件:
①主管部門按相關規定對有關文件實行審查制度,通過后,報送財政部門申請批準;
②資產評估核準申請表;
③轉企改制方案(必須通過法定部門的審批);
④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書、評估明細表的紙質及電子版等);
⑤資產清查審計報告;
⑥各當事方的承諾書(函);
3.5 資產處置
資產評估報告等相關文件經執法、執紀機關和財政部門核準和備案,之后的辦理產權登記、股權設置、產權交易、工商登記等行為都是以核準備案為基礎的。評估資產可委托產權交易機構,采取招投標、拍賣、出售、轉讓、置換等方式公開處置,或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 舉例說明轉企改制事業單位資產評估流程與方法
以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的無形資產評估為例,簡要介紹轉企改制前無形資產的評估狀況以及部分無形資產評估的基本流程和方法。
4.1 評估狀況
轉企改制是新鮮事物,并沒有本來已有的模式,在持續發展的過程中需要摸索出很多細節。無形資產在國有資產中占據了重要地位,其價值比想象的要大,有形資產的價值和無形資產相比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漠視對無形資產的評估,誘發了無形資產流失這一嚴重問題。部分文化事業單位在轉企改制進程中,經常忽略無形資產的價值,無視無形資產在社會經濟各方面的重要作用,只重視有形資產的價值評估,但對于無形資產則很少評估,甚至不進行評估敷衍了事。這使得國有無形資產喪失了其應有的重要地位,從而嚴重損害了國家的經濟利益。因此,無形資產評估在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中是至關重要的。以無形資產中的專利權評估為例,進行下列要點的分析論證。
4.2 基本流程
第一,評估對象界定。
其一,了解確定專利權的各項狀況。
①專利名稱。
②專利類別。
③專利的法律狀態。
④專利申請日。
⑤專利授權日。
⑥專利權權利要求。
⑦專利使用權利。
其二,對專利權是否有效進行核實。
①核實該專利是否為有效專利,著錄項目是否屬實。
②核實該專利是否具有專利性。
第二,評估數據和資料。
第三,核查數據,綜合評定。
第四,完成資產評估報告,詳細明確地進行說明。
4.3 基本方法
無形資產中對專利權的評估方法都是由比較成熟的有形資產的評估方法發展而來的,主要有三種方法: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場法。這三種方法在實例中都有應用,但是收益法為主要方法,大多數都使用收益法。超額收益=銷售利潤×銷售利潤分成率×(1-所得稅稅率)
銷售利潤分成率
4.4 評估案例
某文化事業單位于2007年12月取得了一項工藝技術的專利權,2009年由于該事業單位要進行轉企改制,準備將該專利技術作為出資投資到企業當中,現委托某評估機構在2009年12月31日對該項專利資產進行評估。評估人員根據提供的2008年和2009年的有關經營數據資料以及對未來市場需求的分析,預測出該專利技術今后五年的收益額分別為450萬、600萬、750萬、900萬、1 000萬。根據相關實例和資料的分析,測算出銷售利潤分成率為15%,根據當期的市場投資收益率,確定該專利資產進行評估時的折現率為10%,所得稅稅率為33%。計算該項專利技術在評估基準日的評估價值。
答:2010年:年收益額:450萬元
年超額收益:450×15%×(1-33%)=45.225萬元
2011年:年收益額:600萬元
年超額收益:600×15%×(1-33%)=60.3萬元
2012年:年收益額:750萬元
年超額收益:750×15%×(1-33%)=75.375萬元
2013年:年收益額:900萬元
年超額收益:900×15%×(1-33%)=90.45萬元
2014年:年收益額:1200萬元
年超額收益:1000×15%×(1-33%)=100.5萬元
評估價值
=41.11+49.83+56.63+61.78+62.40
=271.75萬元
所以,該項專利技術的評估值為271.75萬元。
5 結 語
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時絕對不能忽視對國有資產的評估,這部分資產在國家經濟中占據了極其重要的位置,評估好這部分國有資產是必須要完成的任務。而且目前我國的資產評估體系也在逐步完善,體系更加完整,資產評估更能在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中扮演好重要的角色。處理好這方面的問題,充分發揮資產評估的重要作用,對提高事業單位管理水平將有很強的鞭策作用,從而更穩定地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保證國有資產有序流轉,維護其運行安全,促進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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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財政部第36號令,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S].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范文5
一、國有專利資產占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進行專利資產的評估:
(一)轉讓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的;
(二)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作為法人在變更或終止前需要對專利資產作價的;
(三)以國有專利資產與外國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合資、合作實施的,或者許可外國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合資、合作實施的;
(四)以專利資產作價出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五)需要進行專利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二、非國有專利資產因作價出資、轉讓等情形需要進行評估的,其所有人或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應當委托具有資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對有關專利資產進行評估。
三、專利資產評估可由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或綜合評估機構進行。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機構,必須按照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及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有關規定,取得資產評估資格,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國有專利資產占有單位進行專利資產評估時,應按上述有關規定辦理立項確認手續。
四、國務院各部門申請設立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的,應經中國專利局審核同意,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組織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設立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的,首先應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專利管理機關審核同意,再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組織審批。地市級不設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成立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應當報中國專利局備案。
五、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從業人員應經過由中國專利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共同組織的專業培訓。
六、評估機構在進行專利資產評估的實際工作中,應當按照規定的評估辦法,采用中國專利局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共同制定的有關參數及標準,對被評估專利資產的現時價格進行評定和估算,評估結果應報中國專利局備案。
七、委托對專利資產進行評估的當事人,應當向受委托的評估機構提交由省級或部級專利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當事人是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以及該項專利權為有效專利權的證明文件。
八、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機構,可以接受有關專利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的委托,對專利侵權糾紛或者專利侵權訴訟雙方當事人的非法獲利和損失做出評估。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范文6
第一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中國專利局《關于加強專利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國資辦發〔1996〕49號)(以下簡稱《通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專利資產的評估,適用《通知》及本辦法。
第三條《通知》及本辦法中所稱的專利資產是指專利權、專利申請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資產。
第四條專利資產占有單位發生《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情形的,應當委托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進行專利資產評估。
專利資產占有單位發生《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以外情形需要進行專利資產評估的,可以委托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進行專利資產評估。
第五條中國專利局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認為必要時,可以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對重大的專利資產項目進行評估。
第六條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中國專利局共同管理專利資產評估工作。
第七條專利資產評估操作規范及有關參數、標準,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中國專利局共同制定。
第二章專利資產評估機構管理
第八條申請設立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的有關規定;
(二)符合《通知》第五條規定的專職人員不少于3人。
其他評估機構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應當擁有符合《通知》第五條規定的專職或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
第九條申請設立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資格申請表;
(二)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的組織章程;
(三)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專職人員名單、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和專業培訓證書復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的簡歷;
(五)兩個以上專利資產評估模擬案例;
(六)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中國專利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國務院各部門申請設立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的,首先應將申請文件報中國專利局。
地方申請設立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的,首先應將申請文件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利管理機關。
中國專利局和專利管理機關自收到完備的申請文件之日起,兩個月內做出審核決定,并轉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批,對符合條件的頒發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統一印制的資產評估資格(專利)證書,并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與中國專利局聯合公告。
第十一條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后30個工作日內報中國專利局備案:
(一)獲得專利資產評估機構資格;
(二)終止專利資產評估機構資格;
(三)機構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符合《通知》第五條規定的專職或兼職人員發生變更;
(四)中國專利局要求備案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依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備案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資產評估資格證書復印件;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機構法人代表有關證明材料;
(四)中國專利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條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專職評估機構應接受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中國專利局的業務指導和年度檢查。
第三章專利資產評估人員管理
第十四條《通知》第五條規定的專業培訓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中國專利局共同舉辦或委托省級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專利管理機關,國務院各部門國有資產管理機關、專利管理機關承辦。
第十五條《通知》第五條規定的專業培訓應包括有關資產評估知識及相關專利知識的培訓。
第十六條《通知》第五條規定的從業人員應當具備財政、會計、金融、經濟、工程技術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從事資產評估、專利管理、專利工作兩年以上。
第十七條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中符合《通知》第五條規定的從業人員應經過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中國專利局共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中國專利局頒發專利資產評估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其他評估機構中符合《通知》第五條規定的從業人員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中國專利局頒發專利資產評估培訓合格證書。
持有專利資產評估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有權依法申請開辦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專利資產評估人員考核合格證書是申請開辦專利資產專職評估機構的必備文件。
中國專利局對培訓合格和取得專利資產評估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人員應定期接受有關的專業培訓。
第十八條《通知》第五條規定的從業人員不應同時在兩家以上評估機構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
第四章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管理
第十九條委托對專利資產進行評估的當事人應當向受委托的評估機構提交專利管理機關出具的有效專利證明文件。
當事人不能提交有效證明文件的,應按專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專利管理機關或主管部委的專利管理機關辦理確權手續。
第二十條委托對專利資產進行評估的當事人按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確權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或本人簽署的確權申請;
(二)專利資產確權登記表;
(三)被評估專利資產的專利證書、受理通知書、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四)單位營業執照、登記證件或個人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五)專利管理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條專利管理機關自收到完備的確權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應做出確權決定,下達專利資產確權通知書及有關證明文件。
專利管理機關應將下達的專利資產確權通知書報中國專利局備案。
第二十二條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應當在專利資產評估結束后1個月內,將評估結果報送中國專利局備案,中國專利局負有對備案資料保密的義務。整體資產或其他形式的資產評估中涉及專利資產的,適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報送評估結果備案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專利資產評估結果備案報告;
(二)加蓋評估機構公章的專利資產評估合同復印件;
(三)專利資產確權通知書復印件;
(四)有直接從事該項評估工作的符合《通知》第五條規定并取得專利資產評估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評估人員簽署的專利資產評估結果報告書;
(五)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評估結果確認通知書復印件。
第二十四條中國專利局收到專利資產評估結果備案登記資料后對提交的資料進行核查,資料齊備者,予以備案。
第二十五條專利管理機關在委托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對專利糾紛的標的進行評估時,應出具專利糾紛標的評估委托書。
第二十六條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應當保證其出具的專利資產評估報告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保證其評估結果的真實、可信、公正、合法。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七條專利資產占有單位和從事專利資產評估業務的評估機構及從業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專利資產評估實行有償服務,評估收費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專利資產評估收費實行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