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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稅收籌劃途徑范文1
一、轉變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價值觀念
對于稅收征納雙方而言,需要及時轉變落后的價值觀念,通過良好的稅務籌劃,可以實現征納雙方雙贏的局面。對于企業而言,通過實行稅收籌劃,能夠降低企業成本,經濟效益也才更高,對于國家而言,能夠實現長遠利益的增長,企業自實行稅收籌劃后,能夠優化生產經營的方法,有效提升內部生產力,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能夠為國家財政長期收入提供可靠保障。并且通過實行稅收籌劃,可以在國家與企業間形成和諧征納關系,避免發生企業漏稅、偷稅等違法行為,從根本上讓國家財政收入規模最大限度得到拓展。
二、協調好企業與相關稅務機關的關系
一是加強與中介機構間的聯系。在稅務中介機構中,稅收籌劃人員通常有著很高的綜合素質,實踐經驗比較豐富,能夠較快全面、準確掌握企業納稅狀況、內部管理情況、生產經營現狀等信息,對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更為有利。因此,企業要加強與稅務中介機構間的聯系,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借助稅務中介機構的豐富經驗;二是要協調好與主管稅務機關間的關系,對于稅務機關要充分信任,在繳納稅收時嚴格以稅務機關設定好的標準為準。當然稅務機關也應給予企業充分信任,與企業間構建起有效稅收信息與溝通渠道,與企業的關系要協調好,這樣才有利于更好進行稅收籌劃工作。
三、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創新設計
一是設置增值稅籌劃,在這個過程中要確認好所選擇的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通常來講,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而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二是企業購進階段的增值稅籌劃。這一時期主要考慮購貨對象與購貨時間。在選擇購貨時間時要對買方與賣方市場加以考慮,而在選擇購貨對象時,因為抵扣制度并不在小規模納稅人中實行,并且有著極大的選擇難度,在購貨環節中,一般納稅人的購貨途徑是同一般納稅人的銷售方。三是銷售過程中的企業增值稅籌劃,必須選擇合理的銷售方式,妥善處理混合、兼營兩種銷售行為的關系,代銷、折扣是兩種最基本的銷售方式。本文以折扣銷售為例,某商城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選擇了兩種不同的促銷方法:
方案一:購滿600元返100元現金。
方案二:八折優惠,扣除折扣后銷售額為500元。
假設該商品成本為200元,問應該采取哪種銷售方案?
方案一:增值稅=600÷(1+17%)×17%-200×17%=53.18(元)
方案二:增值稅=500÷(1+17%)×17%-200×17%=38.64(元)
故而要選擇方案二,同時在設計稅收籌劃時要對方案二加以考慮。
四、增值稅稅務籌劃方案設計保持適度的靈活
由于企業處于不同的經濟環境,再加上稅收政策和稅務籌劃的主客觀條件在不斷變化中,這便要求稅務籌劃方案設計盡量保持適度的靈活性。國家稅收制度、稅法、有關政策的變化,企業稅務籌劃過程中需要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定期更新籌劃內容,采用有效措施降低風險,確保達到稅務籌劃目標。稅務籌劃是一項重要的財務決策,如果無法實現稅務籌劃的目標,稅務籌劃便不會有利可圖,這樣的決策也是不科學的。適時調整稅務籌劃方案的靈活性,及時改變經營決策,防止增值稅稅務籌劃經營風險的產生。
五、完善增值稅稅收籌劃環境
1.經濟環境
稅收籌劃在開展前,企業籌劃者能夠知道生產經營活動是在何處開展的,是在高新技術區、還是沿海經濟開發區、或者是西部開發區。企業在某地區進行投資時,主要對當地基礎設施、勞動力價值、金融環境、外匯管制、技術條件以及原材料供應情況等方面進行考慮,同時也要對各地區稅制的不同進行考慮。對于不同行業領域而言,稅收征收政策有著很大的不同,企業籌劃者在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時,以不同的要求、行業以及政策等為籌劃前提。所以,完善增值稅稅收籌劃經濟環境,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2.法律環境
一般納稅人稅收籌劃途徑范文2
【論文關鍵詞】稅收籌劃實務解析問題與發展方向
【論文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和完善,稅收籌劃也越來越被人們所接受并付諸行動。由于中國對企業稅收籌劃實務的研究才剛剛起步,稅收籌劃的研究在中國尚屬一個新課題,有待于我們進一步加強理論和實踐的探索。筆者就此進行探討。
稅收籌劃(TaxPlanning)也稱納稅籌劃,它是納稅人在遵守稅法、擁護稅法、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針對納稅人自身的特點,規劃納稅人的納稅活動,既要依法納稅,又要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以達到減輕稅負、解除稅負或推遲納稅,最終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經濟活動。一般來說來進行稅收籌劃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式: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策劃,充分利用稅法中關于某些臨界點的規定,轉讓定價法,優劣比較法,利用電子商務進行稅收籌劃,適時節稅法。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稅收籌劃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重中之重,而要進行稅收籌劃,僅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夠的,它還需要借助一定的條件,運用相應的方法才能得以實現。
1稅收籌劃的理論假設
假設是在總結業務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合乎邏輯的推理得出的判斷,是對研究對象所處環境約束因素的總結。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研究所包括的實務理論假設主要有以下2個方面。
1.1“經濟人”假設
首先,利益主體從事經濟活動的動機是自利的,即追求自身利益是驅逐利益主體經濟行為的根本動機;其次,“經濟人”能夠根據具體的環境和自身經驗判斷自身利益,使自己追求的利益盡可能最大化;最后,在有效的制度制約下,“經濟人”追求個人利益的行為可能會無意識或有意識地促進社會公共利益的發展。在這一假設下,“經濟人”特有及特定的行為方式是:在給定條件的約束下,盡最大可能實現最有效的預期目標。
1.2納稅理性假設
假定納稅人是理性的,即自利的、清醒的、精明的,其行為選擇是主動的,對自身行為的經濟后果和利害關系是清楚的、明確的,其行為目標是以較低的風險取得盡可能大的效用。納稅理性是一種支撐納稅人行為與心理的自主意識,是驅動納稅人應稅組合的一種動力源。納稅理性為納稅人所指向的途徑是:在特定稅收環境(包括立法環境、政策環境、管理環境等)的約束下,最大限度地實現投入(納稅、其他納稅支出)的最少和產出(即稅后可自由支配效益)最大的均衡。
2稅收籌劃的實務解析
稅收籌劃貫穿于納稅人自設立到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在不同的階段,進行稅收籌劃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2.1企業設立的稅收籌劃
企業設立環節的籌劃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第一環,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其籌劃點主要有企業投資方向、注冊地點、組織形式的選擇等幾個方面。
2.1.1企業投資方向的稅收籌劃
國家為了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經常會利用稅率的差別和減免稅政策來引導企業的經濟行為,來促進國家的產業發展,地區發展,科技發展,保護國內工業。對于納稅人來講,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的重點在于如何合理運用稅收政策法規的規定,適用較低或較優惠的稅率,妥善規劃生產經營活動,使其實際稅負最低,以達到節稅效益。
2.1.2企業注冊地區的稅收籌劃
國家為了促進某些地區的發展,在制訂稅收政策時對該地區進行了適當傾斜。正是由于稅收待遇的地域性差異,使企業設立時注冊地點的籌劃成為可能。因此,企業應充分利用現行區域性優惠政策,選擇稅負較輕的地區作為注冊地址,以減輕稅收負擔、謀求最大稅收利益。
2.1.3企業組織形式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組織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別,有公司制企業、合伙制、獨資企業。企業內部也往往有多種形式可供選擇,選擇適當與否會直接影響投資者的利益。如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選擇: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納稅規定上就有很大不同。子公司為獨立法人,母、子公司應分別納稅,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稅后利潤中才能按照股東占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子公司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包括免稅期內的許多優惠政策;而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享受稅收優惠,但分公司與總公司是一個納稅主體,其收入,成本、損失和所得可以并入總公司納稅,分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最終與總公司的損益合并計算,總公司因此可免交部分所得稅。一般來說,企業創立初期,受外界因素的影響較大,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宜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以使分公司的虧損轉嫁到總公司,減輕總公司的所得稅負擔;當企業建立了正常的經營秩序,設立子公司可享受政府提供的稅收優惠。
2.2企業籌資的稅收籌劃
企業經營所需的資金,無論從何種渠道取得,都存在著一定的資金成本?;I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使資金成本達到最低,由于不同籌資方案的稅負輕重程度往往存在差異,這便為企業進行籌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2.2.1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的選擇
按照稅法規定,負債籌資的利息作為稅前扣除項目,享有所得稅利益,從而降低負債籌資的資金成本和企業所得稅稅負;而股息、紅利支付不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企業稅后利潤中分配。這樣,企業在確定資本結構時必須考慮對債務籌資的利用,即考慮負債的財務杠桿作用。一般而言,如果企業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負債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負債利息必須固定支付的特點又導致了債務籌資可能產生的負效應,如果負債的成本率超過了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收益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從而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因此,即使在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時,負債經營也應適度。2.2.2融資租賃的利用
融資租賃是現代企業籌資的一種重要方式。通過融資租賃,可以迅速獲得所需的資產,保存企業的舉債能力,更重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折舊計入成本費用,減少了企業的納稅基數,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規定在所得稅前扣除,進一步減少了納稅基數。因此,融資租賃的稅收抵免作用非常顯著。
2.3企業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2.3.1加強企業采購的稅收籌劃
企業采購的稅收籌劃是建立在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以及應納稅額總體的分析和把握上。所以企業要求把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轉變為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降低采購成本。例如:某鋼鐵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下設原料部,除負責采購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原材料外。還負責向社會收購廢鋼,購進廢鋼經過加工、挑選整理后可以直接使用,挑選、整理、加工工程中的費用計入廢鋼成本。向社會收購的廢鋼一部分是從廢舊物資公司購進,可取得廢舊物資發票,抵扣10%的稅金,降低了成本。一部分是從個體散戶中購進,無發票,增加了成本。若企業設立控股的廢舊物資公司,將廢鋼收購及挑選整理業務交由廢舊物資公司承擔,廢舊物資公司按照廢鋼收購價加上挑選整理費的價格將整理好的廢鋼買給該企業,并開具廢舊物資發票,則企業購入的所有廢鋼進項稅額均可以抵扣。可見,通過設立廢舊物資公司將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化為可抵扣的進項稅,降低了廢鋼的成本。
2.3.2加強會計核算的稅收籌劃,降低稅收負擔
企業應納稅額是以會計核算為基礎,以稅收政策為依據計算繳納。實踐中,有些經濟事項可以有多種會計處理方法,即存在不只一種認可的可供選擇的會計政策,但由此造成的稅收負擔卻截然不同。因此企業可以采取不同的會計賬務處理手段,將成本費用向有利于節稅的方面轉化,以降低稅收負擔。
2.3.3加強稅收籌劃,降低企業應納稅額
影響應納稅額的因素有兩個,即計稅基數和稅率,計稅基數越小,稅率越低,應納稅額也越小。進行稅務籌劃可從這兩個因素入手,找到合法的辦法來降低應納稅額。例如,某企業2005年12月30日測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02萬元,則企業應納所得稅33066元(100200×33%)。如果該企業進行了稅收籌劃,支付稅務咨詢費200元,則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100000元(100200-200),應納所得稅27000元(100000×27%),通過比較可以發現,進行稅收籌劃支付費用僅為200元,卻節稅6066元(33066-27000)。
2.3.4加強稅收籌劃,權衡整體稅負的輕重
增值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對企業來說,增值稅納稅人的身份特點具有很大的稅收籌劃空間。人們通常認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重于一般納稅人。但實際并不完全如此。例如,很多籌劃方案中都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選擇的籌劃。因此,企業在選擇稅務籌劃方案時,不能僅把目光盯在某一時期納稅較少的方案上,而要考慮企業的發展目標,選擇有利于增加企業整體收益的方案。
參考文獻:
[1][美]邁倫•斯科爾斯.稅收與企業戰略[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
一般納稅人稅收籌劃途徑范文3
【關鍵詞】 納稅籌劃 判定標準 現金流量
隨著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增強,如何交稅,如何合理避稅,進行納稅籌劃成為當前熱點。一項納稅籌劃案例是否成功,其判定標準的設定非常重要。只有合理設置籌劃結果判定標準,才能讓納稅人在籌劃過程中真正合理避稅,實現預期目標。
一、納稅籌劃及納稅籌劃結果判定標準種類
1、納稅籌劃的含義及理論依據
(1)納稅籌劃的含義。納稅籌劃是納稅人依據所涉及的現行稅法,遵守稅收國際慣例,在遵守稅法、尊重稅法的前提下,運用納稅人的權利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籌資和分配等涉稅活動進行籌劃,以期降低稅收成本、價值最大化的經濟行為。“納稅籌劃”一詞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和接受,納稅籌劃活動正在不斷地深入社會經濟生活當中,不少納稅人已經將納稅籌劃列為企業的日常管理工作,納稅籌劃的積極作用也逐漸顯露出來,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通過納稅籌劃這一正當途徑規劃經濟活動的納稅人越多,采取偷、漏、逃、抗等非法手段逃稅的納稅人就越少,這已是不爭的事實。
(2)納稅籌劃的理論依據。亞當?斯密提出四大賦稅原則,即公平、確定、便利、經濟。公平:一國國民應盡可能按其能力以支持政府,亦即國民應按其在政府保護下所享有的利得比例納稅。確定:各國民應當繳納的稅捐,須確定并不得隨意變更,繳納時期、繳納方法、應付稅額,都應對納稅人清楚宣示。便利:一切稅捐,都應在最適合于納稅人的時間與方法收之。經濟:每一稅捐都應善加設計,務使公民繳付國庫以外,在他的財力上受到最少可能的損失。
亞當?斯密是經濟學說史上第一個應用“經濟人”假設的經濟學家?!敖洕恕本哂袃蓚€特質:一是自利,二是理性。所謂自利,指人們行為動機在于實現自身利益。所謂理性,指人們的行為具有目的性,同時也內涵人具有對目的和手段關系進行分析和比較的能力。所以納稅人首先會作出有利于自我的選擇,但是納稅人又是有理性的,會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選擇,進行合法的稅收籌劃。綜上,可以看出亞當?斯密已經為納稅籌劃確定了理論基礎。
2、納稅籌劃結果判定標準種類
納稅籌劃的基本目標,概言之,就是減輕稅收負擔、爭取稅后利潤最大化,其外在表現是納稅最少、納稅最晚,即實現“經濟納稅”,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判定一項納稅籌劃是否經濟,就需要確定合理的結果判定標準。在納稅籌劃中,判定其是否經濟有以下標準。
(1)稅負最小化。稅負是指實際計繳的稅款占相對應的應稅銷售收入的比例。在納稅籌劃中采用稅負最小化,就是通過對幾個選擇方案中稅收負擔進行比較,選擇稅收負擔最小的一個做為最優選擇方案。
(2)稅后利潤最大化。利潤是指用收入減去成本費用后的余額,稅后利潤是會計利潤減去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后的余額。在納稅籌劃中采用稅后利潤最大化,就是通過對幾個備選方案中的稅后利潤進行比較,選擇稅后利潤最大的一個做為最優選擇方案。
(3)成本費用現值最大化。現值是指對未來現金流量以恰當的折現率進行折現后的價值。當存在分期扣除的成本費用時,將未來成本費用流出量通過恰當的折現率折現。在納稅籌劃中采用成本費用現值最大化,就是對幾個備選方案中成本費用的現值進行比較,選擇成本費用現值最大的一個做為最優選擇方案。
(4)現金流出量最小化?,F金流出量就是貨幣資金流出數量。在納稅籌劃中采用現金流出量最小化,主要是在多項方案選擇中,以現金流出量的大小判定納稅籌劃結果的好壞,此標準經常與貨幣的時間價值相結合判定納稅籌劃的結果。
二、納稅籌劃結果判定標準在不同形式下的運用
在不同的納稅籌劃案例中,應該根據具體稅種、具體業務及企業實際情況的不同采用相應的納稅籌劃結果判定標準。
1、增值稅納稅籌劃結果判定標準
增值稅是具有轉嫁性的流轉稅,增值稅的最終負稅人是消費者,在增值稅納稅籌劃中,若以稅負大小判定一個方案是否可行往往會得到相反的結果,達不到納稅籌劃的預期目標。
(1)增值稅納稅籌劃稅負判定結果悖論。方案一,本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別從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購貨,均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率為17%,3%。從兩方購買的含稅價均為117000元,該批貨銷售含稅價234000元,從哪一方購進貨物更有利于企業呢?
方案二,本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別從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購貨,均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率為17%,3%。從兩方購買的不含稅價均為100000元,該批貨銷售含稅價234000元,從哪一方購進貨物更有利于企業呢?
以上兩個方案最大的區別在于方案一購買含稅價相等,而方案二購買不含稅價相等。比較這兩個方案均采用稅負率可知,方案一中從一般納稅人購進的稅負率為8.5%,從小規模納稅人出購進的稅負率為15.3%,根據稅負判定標準,應該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方案二中從一般納稅人購進的稅負率為8.5%,從小規模納稅人出購進的稅負率為15.5%,根據稅負判定標準,應該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
但如果以上兩方案從現金流出量及資金的時間價值角度看,不一定會選擇從一般納稅人處購買貨物。方案一從一般納稅人及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買貨物時現金流出量均為117000元,銷售時現金流入量為234000元,繳納稅金現金流出量為從一般納稅人購進的是17000元,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的現金流出量是30592元,總計現金流出量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的是134000元,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的現金流出量是147592元,所以方案一中選擇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可以使現金流入量相等的前提下,現金流出量更少。方案二中從一般納稅人購買貨物時現金流出量為117000元,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時現金流出量為103000元,銷售時現金流入量為234000元,繳納稅金現金流出量為從一般納稅人購進的是17000元,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的情況下現金流出量是31000元,總計現金流出量均為134000元,但是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時現金流出量要少于一般納稅人的14000元,在繳納稅金時恰好是高于的14000元,從資金的時間價值上看,現金流出量相等,現在流出少,未來流出多會更節約資金,占用資金的時間價值。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以現金流為評判標準,從小規模納稅處購進貨物更加有利于企業。
在增值稅購進貨物渠道選擇過程中,不要單純以增值稅稅負率為納稅籌劃的判定標準,還應綜合考慮現金流量及貨幣的時間價值。
(2)增值稅納稅人在不同情況下的選擇。一般情況下,作為一般納稅人的購買方,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得貨物是不劃算的。這里所謂“一般情況”是指來自納稅人與來自小規模納稅人的價稅款總額相同時。因為,在以含稅價購進貨物以后,價款中支付了增值稅款,但卻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不能得到抵扣,直接增大了自己的實際稅負。但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將商品的價格降得低一些,并能提供由其主管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買也是可行的。這僅從稅收角度考慮,在實際中購買方還應將小規模納稅人的信譽、產品質量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以做出最優的判斷。
一般情況下,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購買方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貨是劃算的。這里所謂“一般情況”是指來自小規模納稅人與來自一般納稅人的“價款”相同、“稅款”不同時。因為小規模納稅人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用于抵扣,如果從一般納稅人購買貨物,其購進貨物的總支付額中已包含了一般納稅人收取的銷項稅額,而自己又無法進行進項抵扣,直接增大了自己的實際稅負。但考慮到其他因素,比如一般納稅人信譽較好、貨物質量有保證、供貨及時、能夠提供信貸支持等,則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也可考慮。
通過圖1可以看出,當購進時含稅價相等時,一般納稅人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更加有利。而小規模納稅人由于不能抵扣進項,無論從一般納稅人處還是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的結果是一樣的。
通過圖2可以看出,當購進時不含稅價相等時,從資金時間價值及現金流量上看,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買獲取更加有利,小規模納稅人由于不能抵扣進項,從小規模納稅處購買貨物在含稅價相等的情況下,現金流出量更少。
2、其他納稅籌劃判定標準的使用
(1)現值比較法的使用。成本費用存在費用化與資本化問題,存在分配期間劃分及各個期間金額劃分問題。如一項固定資產在凈殘值一定的情況下,折舊年限的不同,折舊方法的不同都不會影響其折舊總額,但是會影響各個期間折舊數額,從財務管理的角度看,折舊是企業現金流入量,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折舊的多少直接影響企業所得稅的繳納數額,直接影響企業現金流出量。判定使用何種折舊方法、折舊年限更有利于企業,應該將各期折舊金額換算為現值進行比較,哪個現值更大就選擇哪種方案。所以對于稅前扣除總額不變,存在分期問題時,應考慮使用現值比較法。
現值比較法也要和企業的經營狀況結合使用,通過減少或增加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折舊方法的選擇和折舊年限的選擇,企業一定程度上可以對固定資產的折舊金額進行籌劃。如,企業處于盈利期,在稅法范圍內,選擇加速折舊方法,縮短折舊年限,加大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增加稅前扣除金額,折舊越快,企業早期納稅就越少,相當于獲得一筆無息貸款。若企業處于虧損期,應盡量使固定資產前期折舊少,使其后期折舊費用扣除加大而減少納稅。
(2)稅負比較法的使用。直接稅比較難轉嫁,對于此類稅種進行稅收籌劃時,在收入不變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稅負比較法進行選擇。在收入不變的情況下,稅負大小直接決定本期現金流出量的多少,稅負越小代表本期現金流出越少,越有利于企業。
對于直接稅,若各個方案中收入水平不一致,有高有低,不建議使用稅負比較法。因為基礎不同,不具有可比性,對于此種情況可以使用稅后利潤率法,其更能體現每份收入所帶來的利潤的大小,應選擇稅后利潤率更高的方法。
三、納稅籌劃中要注意的問題
1、納稅籌劃的整體觀
納稅籌劃具有整體性與前瞻性,企業各項活動息息相關,企業設立組織形式選擇、籌資活動、生產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利潤分配等相互影響,因此在現實納稅籌劃中不能以某個環節或者某個稅種為籌劃對象,而應在籌劃中建立起整體觀,從而達到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2、納稅籌劃結果判定標準的綜合使用
每個稅種其性質不同,對企業影響不同,在納稅籌劃中判定一項籌劃方法是否合理,要考慮到各個稅種之間的關聯性,選擇最有利于企業的方法。其結果判定標準不能生搬硬套,而應更多地從企業價值角度、現金流量角度思考。因為會計處理方式不同會得到不同的會計利潤結果,會計利潤有時候并不能真正體現企業的實際情況,但是現金流出量卻是真切的資金流出,所以納稅籌劃結果判定標準應該綜合使用。
【參考文獻】
一般納稅人稅收籌劃途徑范文4
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后,都為稅收籌劃創造了有利的環境,稅收籌劃開始引起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重視,中國稅務報開辟籌劃周刊,人民大學開設了籌劃選修課,一些稅收籌劃書籍陸續出版,納稅人中的先行者已經運用稅收籌劃獲得稅收合法權益,嘗到了甜頭,為數不多的稅務師事務所敏銳地感到稅收籌劃的發展潛力,著手開辟這個領域的業務,受到納稅人的歡迎,取得了初步效果。種種跡象表明,我國的稅收籌劃正悄然興起,已進入發展的初級階段。
我國稅收稅種多,政策規定變動頻繁,不少計稅方法選擇余地較大,地區、行業之間稅收政策和征管上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國家政策導向和直接間接的稅收優惠的存在,以及中國即將加入WT0,都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強大而持久的推動力。在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前提下,針對納稅人自身的特點,對比分析,綜合考慮,借鑒國內外成功做法,稅收籌劃是有所作為的??梢哉f,不論企業個人、生產流通、內稅外稅、各個稅種都有稅收籌劃的文章可做?,F從以下:三方面進行探索,供參考。
一、在投資稅收籌劃方面,可著重考慮以下途徑:
1、運用區域性、行業性的稅收優惠做好稅收預測,以利于更好地投資決策。
2、閑置固定資產投資或轉讓、對外投資合資或合作,合伙制或公司制,通過選擇,減輕稅負。
3、分析對比直接投資或間接投資、收購虧損企業或新建企業的稅收負擔,確定投資員佳方案。
4、比較投資資金組成方式和運作方式對稅負的影響,選擇節稅方法。
5、從設立母子公司、總公司或聯營企業中,考慮尋求減稅途徑。
6、在同等盈利水平下,生產經營對象選擇個體私營企業達到節稅目的。
7、通過稅前收益和負債成本對比,選擇稅負較輕者。
8、對技術改造方案進行稅負比較,節約稅收成本。
9、在資產評估增值、匯總實現損益、股利轉增資本、購買免稅債券等項目上做節稅文章。
10、用好再投資退稅政策,節約稅收成本。
二、在生產經營稅收籌劃方面,可著重考慮以下達徑:
1、利用稅收選擇權,包括混合銷售、兼營非應稅業務、娛樂和職務等不同經營方式,實現避高從低納稅。
2、從工程承包方式、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轉讓或入股的不同稅負中做出節稅選擇。
3、選取最佳促銷方式縮小稅基,降低稅負。
4、創造條件或兼營減免稅項目,降低適用稅率。
5、分設關聯分支機構,做好節稅籌劃。
6、利用匯率在空間、時間上的差異,如外匯折合率的選擇、資產銷出租回等,謀求稅收利益。
7、在公允價值的基礎上,租賃業務對出租、承租雙方都有減輕稅負的好處。
8、從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比較中,選取節稅方案。
9、在購進貨物抵扣中選取有利方法,實現貨幣時間價值。
三、在理財稅收籌劃方面,可著重考慮以下途徑:
1、利用貨物交貨、工程交付、臨界時間交易、合同生效期、工程合同完成進度、推遲獲利年度、合理申報經營期等不同結算方式和時間差,延緩交稅時間,獲取利息收益。如預先了解某個稅種停征或減征政策即將出臺,應合法地推遲計稅實現時間。
2、在存貨計價、折舊方法、費用攤銷、差異分配等方面進行分析,選擇會計政策,節約稅收支出。
3、從壞賬損失財務處理中考慮稅收成本。
4、確定所得稅預繳最佳方案;避免超額預交。
5、利用集團內部企業間轉讓定價轉移利潤,減少總體稅負。
6、用好稅前扣除標準限額或比例,節約稅收成本。
7、爭取企業內部連續性加工,同一縣(市)分支機構產品移庫,縮小稅基。8、分次發放獎金補貼,增加稅收扣除,達到節薪節稅。
一般納稅人稅收籌劃途徑范文5
[關鍵詞]稅收籌劃 技術手段 問題
稅收籌劃在西方國家早已是普遍存在的經濟現象。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成熟和發展,理論界和實務界對稅收籌劃越來越關注。稅收籌劃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如何在恪守稅法和不違背企業發展目標的前提下,充分用好現行的稅收政策,以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節約費用,這是每個企業管理者必然關心的重要問題。對于納稅人而言,搞清它們的學科范疇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明白如何通過對稅收政策的合理運用來策劃企業的經營行為,以達到節稅之目的,為此我們必須認清如下問題。
一、稅收籌劃的內涵與意義
稅收籌劃(Taxplanning),是納稅人在實際納稅義務發生之前對納稅負擔的低位選擇。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事先安排和籌劃,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從而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
目前,理論界和實務界對稅收籌劃的理解有相當大的差異,關鍵在于對稅收籌劃實質內涵的認識分歧。
1、稅收籌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客觀必然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國家與企業的利益分配關系規范化,稅收秩序正常化,國家不能隨意侵占企業利益,要依法行政,依法征稅;而企業納稅意識提高的一定階段后,減輕稅負不再靠偷、逃、欠、騙稅等手段和方法,企業實現稅收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才能提升到稅收籌劃的層次。
2、稅收籌劃是合法的納稅運作行為
稅法體現著國家對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意向,國家利用稅基與稅率的差異及稅收優惠來鼓勵或限制經濟行為。企業為實現稅后利潤的最大化,必然充分考慮國家政策導向,選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方向進行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的運作。從這個意義上講,企業稅務籌劃是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導向的產物,體現著國家市場宏觀調控的方向和力度。
進行稅收籌劃研究,應特別注意合法的稅收籌劃與偷稅、避稅的區別。偷稅與稅收籌劃在合法性上,有著明顯的區別,在此不做贅述。避稅是指納稅人通過鉆稅法上的漏洞,利用國家、地區稅法的差別和征管制度的不同,用改變經營方式、經營地點等方式降低或拖延納稅義務的行為。它表面上合法,實際造成了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違反了稅法的精神,需要國家通過完善稅收立法、加強稅收征管加以治理。避稅直接導致政府當期預算收入的減少,且無助于國家財政收入的長期增長。而稅收籌劃有利于促進資本的流動和資源的合理配置,有助于提高企業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水平,有利于國家財政收入的長期、穩定增長。
稅收籌劃是在稅法規定許可的范圍內,是在對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充分理解的基礎上,通過對企業組織結構,籌資形式、投資方向及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等途徑,或通過對納稅人具體情況的分析,為納稅人提供合理的納稅建議,以合法減輕納稅負擔。
3、稅收籌劃促進了納稅人依法納稅。
稅收籌劃要求納稅人必須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籌劃納稅義務,這就要求納稅人要學習稅法,并依法納稅。同時,稅收籌劃將避免稅收違法作為籌劃的具體目標,可使納稅人從理性分析中解決對稅收違法行為的正確認識,進而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的自覺性,稅收籌劃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抑制偷逃稅等違法行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初衷的確是為了少繳稅或緩繳稅,但企業的這種安排采取的是合法或不違法的形式,企業對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進行稅收籌劃正是利用國家的稅收調節杠桿來獲得成效。
4、稅收籌劃促進稅制的不斷完善。
稅收籌劃從總體上講是尋求低稅點,而低稅負制度在有些情況下會隨著客觀情況的變化而變得不適應,有些低稅負制度本身就存在不完善的問題,這些不完善的稅制,往往通過納稅人稅收籌劃的選擇才能暴露出來,國家通過對納稅人稅收籌劃行為選擇的分析來判斷,有利于發現稅制存在的問題,進而促進稅制的不斷完善。
二、稅收籌劃的技術手段
1、納稅人差異手段
納稅人差異手段是指利用納稅人的區別進行納稅籌劃的手段,稅法中的納稅人是根據具體的稅種來加以確定的,不同的稅種有不同的納稅人,即使同一個稅種,納稅人也是有區別的。如增值稅的納稅人可以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所得稅中有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之分。納稅人不同其適用的稅收政策就不同,從而會導致稅收的差異。
2、稅率差異手段
稅率差異手段是指在合法的情況下,利用各個稅種在稅率上的差異而籌劃的技術。稅率差異是普遍存在和客觀存在的,在開放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企業完全可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決定自己企業的組織形式,投資規模,投資方向等。從而利用稅率上的差異少繳納稅。
3、稅對象差異手段
課稅對象差異手段是指利用課稅對象的不同進行稅收籌劃的手段,不同的種類有不同的課稅對象,即使是同一個課稅對象,其計稅依據也存在差異,如所得稅是以應納稅所得額作為課稅對象的,而流轉稅是以商品或者非商品的流轉額作為課稅對象,其具體的計稅依據也有全額計稅和非全額計稅的區別。
4、納稅環節差異手段
納稅環節差異手段是指納稅人利用從生產到消費的環節不同作為稅收籌劃的手段,不同的稅種在不同的環節納稅,同一個稅種也有不同的納稅環節,如消費稅,有的應稅消費品在生產環節納稅,有的應稅消費品在委托加工環節納稅,而有的應稅消費品則在商業零售環節納稅,不同的納稅環節計算稅金的方法不同,就可能導致稅收負擔不同。
5、納稅人義務發生時間差異手段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差異手段是指納稅人利用發生納稅義務在時間上的差異進行籌劃的手段,不同的稅種有不同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同一個稅種不同的銷售方式或者結算方式,會使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不同,時間價值在該方面的體現是納稅人進行籌劃的主要選擇。
6、納稅地點差異手段
納稅地點差異手段是指納稅人利用納稅地點的不同進行納稅籌劃的手段,納稅地點是生產經營所在地還是勞務發生地,是機構所在地還是居民所在地,是境內還是境外等,很可能會選用不同的稅收政策,從而導致稅收負擔的差異。
三、進行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要正視稅收籌劃的風險性
稅收籌劃需要在企業經濟行為發生前做出安排,由于環境及其他考慮變故有時錯綜復雜,且常常有些非所能左右的事件發生,這就使得稅收籌劃帶有很多不確定因素,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充分考慮其風險性。
2、要了解理論與實踐的差異
在理論上,偷稅、避稅,稅收籌劃有不同的含義,容易區分,但是在實踐中要分清某一種行為究竟是稅收籌劃還是偷稅行為,或者是避稅行為都是比較困難。因此納稅主體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不但要掌握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還必須了解征稅主體的可能看法。
3、要關注稅收法律的變化
稅收法律是決定企業納稅權利與義務的依據,是處理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稅收分配關系的主要法律規范,也是企業安全的保障。由稅收法律規范本身的特點及作用決定正常隨經濟情況的變動或者為配合政策需要而不斷修正和完善,因而稅收法律規范較其他法律規范變化得更頻繁。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不僅需了解各種決策因運用已有法律的不同而產生的法律效果或安全程度有異外,還必須注意稅法的變動,適時調整稅收籌劃方案使稅收籌劃達到預期效果。
4、要樹立正確的稅收籌劃觀念
一般納稅人稅收籌劃途徑范文6
關鍵詞:稅務籌劃;財務管理;稅收優惠
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事前選擇稅收利益最大化的稅務方案處理自己的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的一種企業籌劃行為。這個概念說明了稅務籌劃的前提條件是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及稅收法規;稅務籌劃的方向應當符合稅收政策法規的導向;稅務籌劃的發生必須是在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活動之前;稅務籌劃的目標是使納稅人的稅收利益最大化。稅務籌劃是我國稅收法制日臻完善情況下企業的必然選擇,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必然要求。稅務籌劃對于企業財務工作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作用。 立足企業財務實際,通過科學合理的稅務籌劃,降低企業面臨的稅務風險,從而保證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一、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加強稅務籌劃的必要性
(一)增強企業的財務管理能力
企業要想獲得較高的稅務籌劃能力,就要求企業的財務會計人員既要具備良好的會計理論知識,又要熟練掌握稅收法律知識,并靈活運用會計制度同稅收法律之間經濟業務處理的差異之處,科學合理的進行稅收籌劃,從而有效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能力。
(二)增強企業的債務償還能力
企業通過有效的稅收籌劃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應納稅額,縮減了企業現金的流出,有效避免了企業資金不充分問題的出現,從而在一定意義上增強了企業的債務償還能力。
(三)健全企業的財務管理機制
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稅收法律制度也得到不斷的完善,這就要求企業財務管理部門應當把稅收籌劃作為健全企業財務管理機制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
二、企業財務管理過程中稅務籌劃策略分析
(一)籌資過程中的稅務籌劃
企業進行籌資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來實現: 一種是負債籌資,一種是權益籌資。 企業通過負債的方式來進行籌資,需要在納稅前扣除其負擔的利息,從而實現降低應納稅額的目的;而權益籌資方式則不用支付利息,也就不能實現降低應納稅額的目的。 如此看來,權益籌資方式比負債籌資方式的稅收負擔要重一些。
(二)投資過程中的稅務籌劃
企業在進行投資決策時,應當充分考慮到不同地區的稅收法律規定的差異,并科學利用不同地區稅制的差異以及政府稅收政策方面的優惠,向那些整體稅負水平偏低的區域進行投資,從而實現應納稅額的降低,最大限度的保證企業的經濟利益。按照投資過程中資產的形態, 可以將投資方式分為以下三種類型:以有形資產形式投資、以無形資產形式投資和以現金形式投資。 一般情況下, 企業通常選擇以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形式進行投資,這是因為:第一,以有形資產形式進行投資的固定資產所提折舊額以及無形資產的攤銷額能夠在納稅前予以扣除,從而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第二,以有形資產形式和無形資產形式進行投資必須要經過評估程序,通常情況下資產都會被高估,這樣不僅能夠降低企業的投資成本,而且能夠通過多提折舊和攤銷額的方式來降低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按照投資期限的長短,投資形式還能夠分成一次性投資和分期投資兩種形式。 采用分析投資形式,能夠取得更多的資金時間價值,短缺的資金可以通過其他渠道融資獲得,其所產生的利息支出能夠在稅前予以扣除,有助于企業應納稅額的減少。
(三)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稅務籌劃
1、物資采購環節的稅務籌劃
第一,購貨單位的稅務籌劃。 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是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注明的稅額為依據的,而這種專用發票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資格取得,小規模納稅人則不能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從一般納稅人處進行物資采購被作為一項稅務籌劃措施。第二,結算方式的稅務籌劃。 采購的結算方式大致有兩種:賒購和現金采購。 其選擇權往往取決于購銷雙方談判,如果所購產品趨向于買方市場,且采購方實力強、信譽高,那么在結算方式的談判中,采購方往往容易獲得話語權,占據主動地位。 一般而言,我國企業結算方式的稅收籌劃通常采取以下幾種措施:其一,在支付貨款之前,先取得發貨方開具的發貨票;其二,選擇托收承付或者委托收款的方式進行結算;其三,選擇賒購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結算。
2、銷售環節的稅務籌劃
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等是我國企業當前普遍采用的銷售方式。 我國稅法明確規定,貨物的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列示的,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否則,則應當按照沒有扣除之前的銷售額繳納增值稅。
(四)企業兼并和收購中的稅務籌劃
企業在進行兼并和收購過程中,可以通過兼并和收購有累計虧損的目標公司達到隱散利潤,減少所得稅的目的,或者這家虧損企業可能會考慮兼并和收購一個盈利企業以充分利用自身的虧損抵稅的優勢。除此之外,選擇不同的收購方式也會產生不同的稅收結果。具體來說,我國常用的收購形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1、現金收購形式
當被收購企業的所有者獲得其所持有股份的現金支付時,就不再享有其對該企業的所有者權益了。 這樣一來,被收購企業的股東就必須在其股權轉讓的時候就其所得到的收益納稅,以轉讓股權所得扣除股權投資成本后的凈收益作為計稅依據。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倘若選擇現金方式進行收購,就必須要把被收購企業股東的稅收負擔納入考慮范圍之內,這樣一來,就會導致企業收購成本的增加。 在現金收購形式下,倘若選擇分期付款的方式來進行,就能夠為被收購企業的股東提供一個安排期間收益的彈性空間,有助于緩解被收購企業股東的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