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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資產證券化流程范文1
上個世紀80年代,美國最早運用資產證券化技術來解決不良資產。由于資產證券化具有改善企業的流動性、提高銀行資本充足率等優點,不良資產證券化在當時美國以及其他發達國家逐漸盛行。但是,由于人們對于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盲目樂觀,忽略了實踐上的管理,致使不良資產證券化的風險超出了可控的范圍。違約不期而至,最終導致了系統性的金融危機。我國在2008年以前也曾在建行、信達資產和東方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過4次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但在2008年金融危機來臨之時,監管部門出于謹慎考慮,全面叫停了包括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所有資產證券化業務。近一年來,由于我國銀行業的不良貸款余額和不良貸款率的大幅攀升,重啟不良資產證券化的呼聲愈來愈高。2016年5月19日,我國金融監管層重新啟動了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中國銀行和招商銀行分別發行“中譽2016―1”和“和萃2016―1”兩款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目前,我國在不良資產證券化業務方面實踐時間短、經驗有所欠缺,我們還需要分析和攻克不良資產證券化在實踐上的難點,多積累經驗,為將來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普及做好準備。
一、實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的難點分析與解決辦法
不良資產證券化作為解決不良資產的新方法,盡管在美國等發達地區已經有幾十年的發展光景,其各項流程及產品市場都趨于成熟,但是對于中國來說,不良資產證券化還是一個新鮮的外來品,不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存在不足。我們應該謹慎的推行不良資產證券化技術,特別要關注以下幾個難點問題:
(一)關于資產池的設計問題
不良資產證券化的資產池是由多個不良貸款匯集在一起形成的一個資產組合。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本質是以資產池所產生的未來現金流作為支撐而發行新債券的一種證券化方式。所以在設計資產池時應該充分考慮資產池的未來現金流是否能夠被預測。這對于不良資產證券化來說是個難題,因為不良資產的一個特性就是未來的現金流是不確定的,一方面,資產能否收回是不確定的,另一方面,資產能收回多少也是不確定的。如何解決這一關鍵問題?
首先,雖然對于單個不良資產而言未來的現金流是不確定的,但是,當資產以組合的形式出現時,資產組合的未來現金流卻在大數定律的作用下呈現一定的規律性。這就要求資產池的資產達到一定的規模,且具有一定的地區分布。在“中譽2016―1”案例中,我們發現,此次不良資產證券化共有72筆貸款,涉及42個原始債務人。原始債務人分布廣泛,涉及山東省9個地區,包括道路運輸業、其他金融業、電器機械和器材制造業等20個行業,這種篩選入池資產的方法是合理的。
其次,我們分析了解到,銀行的不良貸款分為3類,分別是次級、可疑、損失。另外,根據銀行貸款是否有擔?;虻盅海梢詫①J款分為有擔保貸款和無擔保貸款或者有抵押貸款和無抵押貸款。為了保證資產池的能夠產生未來現金流且能夠被預測,資產池的資產應該為次級貸款和可疑貸款,且應該是有保證貸款或有抵押貸款。從“中譽2016―1”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該項目的資產占比情況,次級貸款和可疑貸款分別占96.69%和3.31%。在貸款擔保方式方面,保證+抵押的貸款占比80.95%,單單只有保證的占比7.14%,保證+抵押+質押的占比2.9%
所以,我們可以通過選擇次級和可疑的貸款,且行業分布和地區分布廣泛的貸款作為入池資產來解決不良資產未來現金流不能預測的問題。
(二)關于交易結構設計的問題
資產證券化具有較多的交易結構類型,但是由于不良資產具有特殊性,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類型都適合不良資產證券化。結合國內外經驗,不良資產證券化采用的交易結構一般有三種類型,分別是:商用房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結構(Commerc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y,CMBS)、抵押貸款債務結構(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CDO)、清算信托結構(Liquidation Trust Structure,LTS)。三種交易結構類型又有不同的適用類型。當資產池由無擔保無抵押的不良資產構成時,采用CMBS結構是合適的。而CDO適合于任何類型的不良貸款的證券化。LT結構則適合于采用變現清算方式來處理的不良的資產。在“資產池的設計問題”的討論中,我們總結出入池資產是次級和可疑的且具有擔?;蛘叩盅旱馁J款,為此,我們應該考慮采用CDO的交易結構類型。事實上,“中譽2016―1”項目也是采用CDO的交易結構(如圖1-1)。
圖1-1
在實踐中,采用CDO結構的最大難點在于如果保證未來現金流充裕,而未來現金流是否充裕關鍵要看資產池的回收率。所以,在實踐過程中一定要安排特定的機構來保證資產池的回收率。“中譽2016―1”就做的很好,項目在結構設計時安排中國銀行設立專門的“貸款服務機構”,其職責在于履行基礎資產池日常管理和維護及處置回收、制定年度資產處置計劃和資產處置方案、定期編制資產服務報告等工作,以保證未來現金流充裕。除此之外,保證未來現金流充裕的另一種做法,就是設立一個“流動性支持機構”,該機構的目的是當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不足以支付當期證券利息和相關費用時,需向該資產池注資,以保持其流動性維持正常水平。
(三)關于資產信用評級問題
不良資產證券化本身具有復雜的交易結構,一般投資者難以獨立地對其進行風險評估,為了能夠實時的對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進行信用評級,需要設立一個專門的評級機構來履行這個職責。在實踐中,這是可以達到的。中國銀行于1999年建立國內機構公司類客戶信用評級體系,該體系能夠準確的評價機構公司類客戶的信用等級,該信用評級結果能夠為資產池篩選合格的資產,是資產準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據,也是管理資產池風險的重要參考因素。中國銀行將PD(違約概率)由低到高劃分為不同區間,分別對應AAA、AA、A、BBB+、BBB、BBB-、BB+、BB、BB-、B+、B-、CCC、CC、C、D等十五個信用等級。在該信用評級體系下,中國銀行設立的信用評級機構可以對入池資產和不良資產證券化新產品進行評級。投資者可以通過該評級機構或者該機構指定的網站查詢到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信用評級變化情況,適時的調整自己的投資策略。當然,這里存在有一點瑕疵,即發起機構和信用評級機構具有關聯關系,信用評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但是,就目前而言,由于中國的信用評級行業發展較晚,目前還沒有專門獨立的信用評級機構,所以,由采用中國銀行的信用評級體系是可以接受的。
(四)關于資產信用增級問題
不良資產池的信用評級很低,必須經過信用增級,發行信用評級高的新證券,才能得到市場的認可。信用增級的主要方式分為兩種,分別是內部信用增級和外部信用增級。外部信用增級操作起來比較簡單,最主要依賴于擔保人的信用。而內部信用增級是資產證券化常采用的方法,其主要通過證券化的交易結構設計來完成。在案例中,由于中國銀行本身資產雄厚,并不需要外界進行擔保,所以這里主要是利用了內部信用增級方法。分別為:第一,設立超額利差賬戶。超額利差是回收現金流減去利息和費用后的余額。項目結束后,如果該賬戶還有余額,那么該余額將歸發起人所有。為了盡可能多的獲得超額利差,發起人努力發揮好自己的管理職能。設立超額利差賬戶的意義在于勉勵機制,與此同時,也增強了項目的信用評級。第二,設立準備金賬戶和現金擔保賬戶?!艾F金流支持機構”通過管理該賬戶保證資產池的現金流充裕。第三,優先/次級分層結構。新債券按照本金償還的先后順序分別設置優先級和次級等多個檔次,在資產出現違約損失時,首先由次級承擔,而優先級排在次級之后。該項目中,中國銀行作為發起機構,將次級新債券作為權益資產,使得優先級證券獲得次級證券22%的信用支持。第四,信用事件觸發機制。當出現一些特殊情況,如資產池的違約率達到一定比例或者超額利差下降到一定水平以下時,信用觸發機制就會生效。本次案例設置了“違約事件”和“流動性支持觸發事件”等觸發機制,為優先級證券提供了一定的信用支持和流動性支持。
二、總結與建議
本文以2016年5月19日中國銀行發行的不良資產證券化項目“中譽2016―1”為案例,深入分析了資產證券化在實踐上的幾個重要問題,包括資產池設計問題、交易結構的設計問題,資產信用評級問題和信用增級問題。本文認為,要解決這些難題可依循下面的方法:首先,在資產池設計方面,應該選擇次級和可疑級別的貸款,且貸款資產的行業分布和地區分布要廣泛。其次,在交易結構設計方面,應該選擇CDO交易結構類型。當然,我們不能生搬硬套該交易結構,而是要靈活變通,適當增加一些中介,如“貸款服務機構”、“流動性支持機構”等,以增加發行的成功率。再次,在信用評級方面,應該充分利用大機構的優勢,利用自己的信用評級體系對資產進行評級。最后,在信用增級方面,可以采用設立超額利差賬戶、設立準備金賬戶和現金擔保賬戶、采用優先/次級分層結構、設定信用事件觸發機制等方法進行。我國的不良資產證券化業務時隔八年后再次重啟,對我國銀行業來說是一份機遇,也是一項挑戰。為此,本文對我國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未來發展做出以下幾點建議:第一,建議國家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指引,建立健全不良資產證券化的相關配套設施機構。第二,建議國家設立有關監管機構,規范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操作,防范風險。第三,大力培養這方面專業性業務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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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資產證券化流程范文2
[關鍵詞]信貸資產證券化;風險;控制
一、資產證券化和信貸資產證券化
1資產證券化的概念。資產證券化(Asset-backedSecurities,ABS),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可預期的、穩定的未來現金流收入的資產組建資產池,并以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撐發行證券的過程和技術。
2資產證券化的起源。資產證券化的起源可追溯到20世紀60年代末的美國。當時,由于通貨膨脹加劇,利率攀升,使金融機構的固定資產收益率逐漸不能彌補短期負債成本。為了緩解金融機構資產流動性不足的問題,政府開始啟動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為房地產業的發展和復興開辟一條資金來源的新途徑。1968年美國推出了最早的抵押貸款債券。1983年針對投資者對金融工具不同的期限要求,又設計發行了抵押保證債券。到1990年,美國3萬多億美元未償還的住宅抵押貸款中,50%以上實現了證券化。當前,資產證券化已成為美國資本市場上最重要的融資工具之一,遍及應收賬款、版權專利費、信用卡、汽車貸款、消費品分期付款等領域。金融管制的放松和《巴塞爾協議》的實施,也大大刺激了資產證券化在世界各國的發展。
3資產證券化出現的意義。資產證券化在很多國家都是政府為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而出現的,這宣告了一種全新融資技術和金融工具的誕生,它在一定程度上激活和豐富了國際金融市場,并且在現代經濟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能成為未來資本市場融資方式的主力軍。
作為一種有效的結構融資方式,它通過對流程進行精妙的設計安排,使融資者和投資者等各利益參與方按照它們各自的承諾所確立的各種合約,能夠相互支持、相互牽制,為發起人和投資者各自開辟了新的融資渠道和投資渠道,進而達到風險分擔、互利共贏的目的。然而,由于收益和風險的伴生性,資產證券化業務在給融資者和投資者帶來收益的同時,整個證券化業務過程每一業務環節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風險。
4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狹義的資產證券化。廣義的資產證券化包括以下四類:實體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證券資產證券化、現金資產證券化。狹義的資產證券化是指信貸資產證券化,即以信貸資產作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消費信貸、信用卡賬款、企業貸款等信貸資產的證券化。本文探討的重點是信貸資產證券化,即狹義的資產證券化。
二、我國實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意義
1增強資產的流動性,提高銀行總體盈利水平。資產證券化的初衷就是使缺乏流動性的資產組合起來變現和出售,以盡快收回資金,增大貨幣的擴張效應。在傳統的信貸管理方法下,短期存款負債與長期貸款資產期限的不匹配,增加了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如果將貸款證券化,使長期被占用的銀行貸款轉化為證券出售給投資者,則整個金融系統就有了一種新的流動性機制,銀行就可較快地回收資金,擴大金融資金來源渠道。資產證券化本身并不意味著收入的增加,而在于釋放資本,以獲得更好的投資機會。把釋放的資本用于其他較高邊際收益的項目,將增加更多的潛在利潤。此外,通過資產證券化,商業銀行可以獲得更多的收入途徑:如利用收取本息與轉交托管人的時間差可獲得浮利收入、附加收入等。另外,銀行可在降低風險的同時保持對地區和行業的相對優勢,擴展其他業務,實現規模經濟。
2增進銀行資產的安全性。證券化的金融制度不但提供了高度的資產流動性,而且導致了大量替代品和投資機會的產生。通過證券化組合、出售、購入,商業銀行的風險被分散給了其他投資機構和單個投資者,加強了銀行系統的安全性。資產證券化也為處理銀行不良資產提供了一個新的解決思路。
3改善信貸結構,優化商業銀行的資源配置。通過建立資產證券化市場,實現貸款等資產的流通轉移,回流資金,獲得新的投資機會,可以在較大程度上盤活資產和轉移信貸風險。同時還能夠刺激居民住房貸款、汽車貸款及耐用消費品貸款,有效地解決消費信貸的資金約束問題??梢?,信貸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典型的金融創新,為貨幣政策更好地發揮作用拓展了空間,為商業銀行配合貨幣政策實施提供了更多的手段。
4開拓銀行業與證券業合作的新領域。資產證券化的推出,改變了傳統銀行以“吸存放貸”為主的角色,使其同時具有“資本經營”的職能。首先,資產證券化帶來了融資方式的創新,貸款資產組合多樣化能滿足不同投資者的要求,從而達到優化資源配置的目的。其次,證券化可以使商業銀行通過在市場中較好地匹配長期和短期的投資者與融資者,真正發揮金融中介的作用。資產證券化同時也可以拓展證券公司的業務領域,在發達國家的證券市場上,已經有許多資產證券化所需的結構化工具被創造出來,如抵押擔保債券,高級或附屬證書結構及過手證書結構等都是最常用的資產證券化工具。這種多元化、合作化的發展趨勢,將有助于國際金融業由分業到混業經營的實現。
三、我國實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存在的風險問題分析
可以把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簡單地分為優良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資產證券化。
1優良資產證券化不存在風險問題。商業銀行的資產可分為優良資產和不良資產。優良資產是指資產按照協議使用,已經及時實現了到期的權益,并有充分的信心和能力保證未來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沒有其他可能影響資產信用的情況出現。
優良資產本身意味著較高的信用和可預見的現金流,通過適當的組合和大量的資產,可以產生穩定的現金流。通過真實出售,可以獲得外界高級別的信用支持,實現信用增級??梢哉J為,采取適當的營銷策略,優良資產的證券化能夠順利進行。
2不良資產證券化存在的風險問題思考。自1999年4月以來我國相繼成立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將資產證券化作為處理不良資產的主要方法之一,標志著國家大規模處理不良資產的決心。但我國商業銀行20%左右的不良資產率,隱藏著很大的風險。因此,不良資產證券化成為廣泛關注的焦點。
按照人民銀行2002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行的貸款五級分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貸款中,次級、可疑和損失可以歸于不良資產。損失是指義務主體不復存在或完全沒有履行義務的可能??梢珊痛渭壥侵复嬖诨蛎黠@將存在違約可能的資產,但未來仍有全部或部分收回權益的可能。次級相對可疑來說,流動性要好,保全的可能性大,違約程度輕。不良資產的證券化和優良資產證券化相比較,存在以下目前無法克服的困難:
(1)如何處理損失。資產證券化的核心在于解決資產的流動性問題,實質是對資產的收益、風險、流動性等的重新組合與分配,不會產生額外的收益,不能用來彌補損失或虧損,因此對于損失,資產證券化是無能為力的,損失必須通過核銷或其他方法處理。
對于次級和可疑類,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在處理這兩類貸款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存在損失。如果通過賬面價值處理,誰將承擔這種一定存在的損失?商業銀行不會承擔損失,因為資產證券化的核心是真實出售,證券對商業銀行沒有追索權。特設交易載體SPV作為一個特設機構,實際上相當于一個“空殼”公司,投有能力承擔損失。外部擔保機構對于這種損失更加沒有動力承擔。
另一種考慮是根據次級和可疑貸款的期望收益進行折價處理。但一方面,商業銀行根本不愿意折價處理,因為次級和可疑貸款以賬面價值掛在賬上時,不必確認損失;但如果在他們在位時確認損失,他們就可能會承擔部分責任,盡管最終總會追究責任,但只要不發生在他們任上就行了。另一方面,商業銀行有動力掩蓋不良資產的資信狀況,通過一些處理減少賬面上的不良資產,把損失轉嫁出去,從一定意義上說存在道德風險。
(2)不良資產的穩定現金流問題。宜于證券化的資產最關鍵的條件或者最基本的條件,是該資產能夠帶來可預測的相對穩定的現金流,而銀行不良資產能否產生未來現金流或者產生多大的現金流就是一個疑問。按照我國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的認定方法,能夠按期付息的貸款都是正常貸款,是銀行主要的利潤來源,自然不會被列入剝離范圍。列入剝離范圍的不良貸款中,損失貸款由于不可能產生現金流因而不可能證券化,有可能進行證券化的只是次級貸款和可疑貸款,但其中相當大的一部分因為體制方面的原因造成了長期“沉淀”。根本不可能產生現金流??梢哉f,不良資產本身就意味著存在極大的違約風險,現金流是極不穩定的,資產證券化其本質上只是一種交易手段而已,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風險而不可能消除風險,更不能挽回實際上已經形成的損失。
(3)信用擔保問題。資產證券化,尤其是不良資產的證券化,必須有信用擔保才能使該證券為市場投資者接受。由于銀行不良貸款已存在有明顯風險,因此擔保主體的尋找將極為困難,雖然國家財政在特定時期必須承擔保證責任,但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畢竟是有限的。
(4)道德風險問題。不良資產的處理,需要高超的技巧,但SPV沒有這種能力,也沒有相應的信息;不良資產和商業銀行有很大的關聯,但真實出售后,變得與它無關,它將不會花精力去處理有關問題,有時甚至會損害投資者的利益,例如商業銀行可能要求債務人將用于歸還證券化資產的款項轉移到非證券化的資產上;商業銀行如果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處理不良資產,則對放貸質量也更加漠視,反而使不良資產有膨脹的危險;債務人原先可能為了不破壞與銀行的信任關系,盡力履行義務,現在權利義務關系轉到與之沒有關系的SPV上,債務人更有動力賴賬;如果投資者預期到這種情況,將不會購買這種證券,存在“逆選擇”問題。
(5)商業銀行的“舊車市場”效應。再考慮這樣一種情況:市場上同時存在兩種證券,一種為優良資產證券,一種為不良資產證券,因為信息是不對稱的,信息的披露也是有限的,投資者不能充分了解證券所依附的資產的資信狀況或者了解的成本很高,更重要的是可能存在虛假信息。在一個劣質品充斥的市場里,根據著名的“舊車市場模型”,劣質產品將把優質產品趕出市場,但根據上面的分析,只制造劣質產品對商業銀行的意義不大,優質產品對商業銀行更有意義,因此,商業銀行為了樹立只生產優質產品的聲譽,必須放棄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想法。
四、我國不良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風險控制
根據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四家資產管理公司(AMC)可以綜合運用催收、轉讓與出售、資產置換、債務重組及企業重組、債權轉股權、租賃、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手段處置接收的不良資產。為了提高回收率,已經開始運作的AMC把接收過來的企業債權大體上分三類處理:一是對既無還款意愿又無還款能力的企業(主要是中小客戶),采取破產清算進而核銷債權的方式一次性處理;二是對于有能力還款但不愿還款的企業,采取提起法律訴訟的方法,通過法律手段追回債權;三是對于愿意還款但目前沒有能力還款的企業(大多數為這種企業),采取債轉股、分拆重組、行業重組、資產置換、債務置換等方法處置,其中國家經貿委推薦的技術先進、制度不存在問題、產品有市場,只是財務成本高的該類企業,采取債權轉股權的方法處理。
不良資產證券化流程范文3
風起于青萍之末,截至5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率已經突破2%,達到2.15%。
7月7日,銀監會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于學軍在新浪論壇上披露了最新數據,“截至今年5月末的最新統計,全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余額已經大大超過2萬億元,不良率突破2%,達到2.15%?!?/p>
五個月時間,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增加2800多億元,不良率提高0.16個百分點。攀升速度之快,讓身為監管者的于學軍也坦承,中國銀行業面臨自2004年國有銀行核銷處置不良資產、改制上市以來最嚴峻的經營壓力,并且這種壓力短期內難以扭轉。
在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加快處置不良資產顯得越發迫切。一系列創新舉措頻出。
隨著5月19日中國銀行“中譽2016年第一期不良資產支持證券”(以下簡稱“中譽一期”)和招商銀行“和萃2016年第一期不良資產支持證券”(以下簡稱“和萃一期”)的發行,暫停八年的不良資產證券化重啟。
然而業內普遍認為,由于經濟下行,以及投資者有限,此輪不良資產證券化的總體規模不會太大,無法擔當不良資產處置的主渠道。
此前的4月28日,銀監會下發《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通知》(下稱:82號文)將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納入合規渠道試點。然而,部分專業人士對于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是否真正能夠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同時轉移,尚存疑慮。
與此同時,不良資產處置的傳統機構AMC在地方大量涌現,成為接盤不良資產的主力軍之一。但據中投證券以四大AMC截至2015年末的平均資本充足率15%推算, AMC全行業資本能夠承接的不良資產規模將在2017年四季度至2018年三季度之間達到上限。
與處置手段有限相對應的,是中國金融業不良資產的快速激增。國泰君安此前的估算數據顯示,2016年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將達到2.1萬億元,信托業不良資產規模將達4700億元,非金企業不良資產規模將達6.3萬億元,并且預計2016年不良資產的市場化投放規模達1.5萬億元左右。 不良資產證券化重啟
在中行和招行各自發行3.01億元和2.33億元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后,農業銀行發公告表示在積極籌備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6月中旬,建行行長王祖繼在香港透露,建行首單75億元規模的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也有望在9月推出。
“各行(中行、農行、工行、建行、交行、招行)在試點階段至少會做一筆,總量會完成。如果今年做得好的話,明年可能會再擴大,也可以擴大到更多的銀行。”中國銀行戰略發展部副總經理宗良對《財經》記者表示。
“下半年可能會有更多產品推出,但是規模有限,預計以10億元以內規模為主?!币晃辉泤⑴c過發行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的銀行業人士告訴《財經》記者,“監管層的一個授意是,先保障投資人收益,保證投資者信心,以確保試點成功?!?/p>
重啟之后,在不良資產證券化業務實際推進中,由于不良資產的回收存在不確定性,如何保證基礎資產穩定現金流,如何對產品進行評級、估值和定價是關鍵點也是難點?!斑@些難題從2008年第一單到現在,一直存在,尚待解決?!睒I內人士也表現出對不良資產證券化的擔憂。
時隔八年,不良資產證券化重啟,被認為是開拓了一個新的途徑,希望能成為加速盤活存量資產的渠道,但也面臨重重挑戰。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資產證券化的前提是基礎資產具有穩定的現金流。因此,對入池資產的盡職調查以及不良資產的估值和回收時間的評估就顯得非常重要。
“一般來說,項目資產池估值的操作流程是從資產池中選出一定數量的樣本資產,對樣本資產逐項進行盡職調查并預測資產回收現金流的規模和回收時間分布?!币晃粎⑴c今年重啟后證券化產品項目的銀行業內人士表示,“然后再將經辦行對樣本外資產的估值結果匯總到整個資產池,最終預測出資產池的回收現金流規模和回收時間,完成整個資產池的估值。”
即便如此,在很多專業投資者看來,不良資產證券化確實比正常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更難。
在一創摩根投資銀行部執行總經理王學斌看來,不良資產證券化產品并不是不良資產,但不良貸款估值主要涉及到不良資產的打折問題。如果折扣過低,對銀行成本和利潤會產生很大的影響,甚至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如果折扣過高,市場對資產的接受程度和認可程度則存在不確定性。這是交易雙方的博弈過程。
其次是風險識別能力?!耙驗槿氤刭Y產是不良資產,即便是優質+不良組合模式,但是投資者對風險識別,還是沒有準確把握。投資人很難看懂資產包的實際情況,想要甄別風險要較高成本,所以也就很難給資產定價?!鄙鲜鰠⑴c過產品發行的銀行業人士表示,所以就造成能夠接盤的合格投資者比較少。
中債資信結構融資一部副總經理呂明遠認為,能夠引入包括銀行、基金、券商、資產管理公司、外資機構等一系列投資者,有助于進一步拓展不良處置市場的資金來源、提高不良處置市場消化和容納能力、降低及分散銀行業系統性風險。
以招行“和萃一期”為例,當天發售僅僅用了半天時間就全部發行完畢,其中優先檔獲得2.28倍認購,次級檔也是獲得2倍認購?!罢行邪l行的項目還有私募基金在其中參與?!币晃皇袌鋈耸扛嬖V記者。
“與2008年發行的一單證券化產品一樣,當時那個項目發行當天中午12點就銷售完畢,從表面上看,市場對不良資產證券化的需求是旺盛的,有廣闊的市場。”一位參與過這一單不良資產證券化發行工作的銀行業人士坦言,這種旺盛的需求某種程度上有虛假成分存在。原因是,從2008年發行的幾單證券化產品到現在,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證券化不能回避的一個問題是,政府“隱形擔保”。
事實上,在資產證券化增信過程中不可避免地使用外部增信,包括政府擔保、保險公司開具保函、銀行開具信用證等。從長遠角度看,政府將來必然會撤出,如果剔除政府“隱形擔保”的因素,不良資產證券化很顯然是需求不足的,通過資產證券化來化解不良貸款多少會受到阻礙。
于學軍則坦承,中國銀行業面臨自2004年國有銀行核銷處置不良資產、改制上市以來最嚴峻的經營壓力,并且這種壓力短期內難以扭轉?!巴瑫r商業銀行逾期90天以上的貸款也呈現同步增加之勢。在這樣情況下,銀行風險控制壓力、撥備壓力、盈利壓力也將持續加大?!?/p>
但更值得關注的是關注類貸款也快速增加。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關注類貸款余額攀升至接近3.2萬億元,占比突破4%,達到4.01%。與之相應的則是銀行撥備覆蓋率的不斷下降,至2016年一季度末已經降至175.03%,較2014年一季度末的273.66%下滑一倍之多。
“這說明,商業銀行通過騰挪的手段把實際上已經可以歸到‘不良’的貸款轉化成關注類貸款,比如調整貸款合同使其暫列關注類貸款科目?!币晃粐秀y行人士表示,或者用非常規方式轉移已經事實成為不良的貸款,比如借新還舊、與金融機構做通道,包括信托、基金公司幫銀行將不良轉移到表外,以后銀行再回購。而這樣做法之后造成,使不良余額和不良率出現緩慢上升的表現。
此時造成一個不得回避的問題是,商業銀行實際不良本應該提取撥備,但是轉化為關注類,造成撥備提取不足,監管部門從而無法把握經濟形勢。“這是一個潛在風險隱患?!倍嗝y行業人士表示。
所以在工商銀行城市金融研究所趙幼力看來,監管層與其坐視或懲戒商業銀行騰挪不良貸款的行為,還不如千方百計拓展商業銀行處置不良資產的正規渠道。而商業銀行如何能夠合理處置不良貸款是現階段監管層需要解決的重要議題。
國泰君安此前的估算數據顯示,2016年末商業銀行不良余額將達到2.1萬億元,信托業不良資產規模將達4700億元,非金企業不良資產規模將達6.3萬億元,并且預計2016年不良資產的市場化投放規模達1.5萬億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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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監督管理辦法》中明確了企業財務公司是可以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金融機構之一。財務公司在依托集團,服務集團的基礎上,將給成員單位發放的貸款形成的信貸資產信托給受托機構,由受托機構向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以該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收益的結構性融資活動。
近年來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迅猛,從三方面可以看出:
第一,政府的政策引導。2015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 2015年3月人民銀行公告【2015】第7號宣布“推行銀行間市場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注冊發行制度”指出在注冊有效期內符合條件的受托機構和發起機構可自主分期發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形成一次注冊多次發行的機制安排。此舉大大簡化了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行流程。同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進一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起機構也從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轉到城市商業銀行、農商行、信托公司和財務公司等。
第二,宏觀經濟形式的推動。資產證券化是一種創新金融模式。過去幾年,中國經濟以高速運轉的狀態發展,帶來產能過剩的負面影響。調整是必要的,央行提供了寬松的資金和市場環境。寬松的環境為金融機構投融資的創新提供了豐厚的土壤。
第三,市場參與表現出空前熱情。在政策引導和宏觀形式的推動下,發起者的范圍由銀行擴大到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郵儲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及事業單位的公積金中心等。基礎資產的“多元化”使得基礎資產的范圍擴大到不良資產、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信用卡分期及事業單位公積金。
二、集團財務公司資產證券化模式
(一)集團財務公司資產證券化的收益
財務公司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來源于對企業集團成員單位的貸款,據中國財務公司協會統計數據,截至2015年三季度,行業貸款存量總額為1.45萬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06%,資本充足率達到22.82%,撥備覆蓋率為1913.46%,信貸資產規模大、質量高,具備同質性,現金流穩定。通過對符合條件的基準資產實施證券化,財務公司能夠將這類貸款置于資產負債表之外,及時獲取現金,加速資金周轉。在不改變負債總額的情況下,有效改善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資產流動性。
(二)集團財務公司資產證券化存在的風險
1、行業風險
目前我國的財務公司大多數為單一行業的集團附屬的財務公司,各個成員單位的最終控制人為集團,從而造成入池資產的行業風險度集中度高,也會出現一個實際控制人的資產證券化現象,不符合入池資產行業和地域分散性。
2、定價風險
為了提升集團資金的集中管理程度,財務公司往往會給予成員單位優惠的貸款利率和高于市場利率的存款利率。這無疑與利率市場化這種由市場供需決定存貸利率的發展趨勢向背離,縮小成員單位的存貸利差,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定價受到限制,存在不能滿足信貸資產在市場上發行價格的可能。
3、自留風險
資產證券化產品通常采用結構化方式發行,例如分為優先檔和次級檔,優先檔又分為優先一檔和優先二檔。以上海汽車財務公司發行的總規模10億元的資產支持證券為例,其優先一檔為8.3629億元、優先二檔為1.137億元。該公司認購全部次級部分5000萬元。央行和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起機構風險自留行為》的公告中指出發起人持有最低檔次資產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該檔次資產支持證券發行規模的5%。該要求對資本的大量占用削弱了資產證券化產品調節財務公司報表的功能。
三、財務公司信貸資產證券化存在的問題
(一)資產池資產質量存在不合格現象
入池基礎資產的信用風險來自于資產池的質量,體現在債務人不能按時或者不能對資產池進行清償,投資者便無法按時獲得預期的收益。有時財務公司對成員單位的貸款存在審批流程簡單、條件寬松,成員單位對外部金融機構債務清償優先于對財務公司債務清償。一旦財務公司將這些資產證券化后,這就成了財務公司的行為,風險便轉移到了投資者身上。
(二)債務人提前償付給財務公司增加現金流管理的難度和再投資風險
債務人有按時還款、提前還款和延后還款的可能,按時還款是最佳,延后還款屬于信用風險,提前還款便出現提前償付風險。當市場利率下降時,債務人存在借新貸還舊貸的情況,以降低債務成本。當債務人提前還款時,財務公司的現金流就會改變,收回的現金面臨再投資的風險,資產證券化產品往往要求入池資產具有穩定的現金流,一旦發生早償會對財務公司、中介機構和投資人造成損失。
(三)對財務公司信貸資產證券化的信用評級體系不完善
權威的信用評級機構獨立客觀的評級是對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的重要部分,目前由于市場上財務公司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不多,對于信用評級機構的存在機制不完善,缺乏獨立性和透明性,體系不健全及評級方法和技術還得不到投資者廣泛認可的現象。
四、針對財務公司信貸資產證券化存在的問題的應對措施
(一)優化入池資產質量,加強對成員單位貸款的審核
由于證券化后將信用風險轉移到了投資者身上,因此財務公司應該加強對貸款的審核和監督,減少不良資產證券化,應對成員單位貸款的嚴格審核標準,規范審核流程。在選擇入池資產時,嚴格審核債務人的信用狀況,按期償付的能力,保證入池資產的優質性,最大程度降低財務公司的違約風險。
(二)制定對提前償付的處罰措施和建立提前償付的測算模型
財務公司應該根據自身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特點,制定提前償付應對措施。例如收取提前償付的罰金,借款人需要支付一定的罰金以補充提前償付帶來的風險及損失,積累歷史數據及經驗,選取關鍵指標,完善增信系統,建立提前償付測算模型。
(三)大力發展獨立公正權威的信用評級機構,建立適合財務公司資產證券化的評級標準
加快培育廣大投資者普遍接受和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為財務公司的資產證券化建立一個規范、公正、透明的信用評價體系。一是加強行業競爭,提高評級機構的工作透明度。二是提高評級機構的獨立市場地位。三是加強與國際著名的評級機構的合作,學習先進的信用評級方法和技術,建立適合財務公司資產證券化的評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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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貸資產證券化;資產池;SPV;銀行風險管理
一、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背景
銀行風險控制是一個古老而年輕的話題,隨著時代的變遷,利用金融創新來進行風險控制已經是一個全球性的共識。信貸資產證券化是近年來國際金融市場上最為重大的金融創新之一。由于它具有改善銀行資產負債比率、提高金融資產的流動性、分散和轉移信貸風險等多方面的優勢,因此近年來在許多國家獲得迅猛發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在我國雖然才剛剛起步,但其作用已受到各界的廣泛關注。2005年4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正式獲準進行信貸資產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工作。2005年12月15日,建行、國開行同日發行了首只信貸資產支持證券(ABS)和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其中,建行發行總額約30億元,國開行發行總額為41億余元。因此,加強對貸款證券化相關問題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含義
信貸資產證券化(LBS:Loan-backedSecuritization),是將缺乏流動性但其未來現金流可預測的銀行信貸資產進行重組建立資產池(AssetSpool),以資產池內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作為償付基礎,通過風險隔離、資產重組和信用增級,在資本市場上發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的結構性融資行為。其核心在于對貸款中風險與收益要素的分離與重組,使其定價和重新配置更為有效,從而使參與各方均受益。對于單個貸款,其現金流是不確定的,但對于一組貸款而言,盡管整個組合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組合中每一貸款現金流的特性,但由于大數定律的作用,整個組合的現金流會呈現出一定的規律性。
三、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特征
美國是資產證券化的起源地。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當時受國際石油危機、拉美債務危機、《巴塞爾協議》關于資本與風險資產比率(即資本充足率)規定等因數的影響,銀行信貸資金存量普遍下降,國際資本供求嚴重失衡。不少擁有風險權數較大的信貸資產的銀行將貸款出售給資產負債表上顯示的信貸資產風險權數較小的銀行,以減少貸款風險、規避法律管制。與此同時,一些商業銀行開始涉足證券投資業務,希望通過將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來盤活資金。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貸款證券化日漸興旺起來。美國是世界上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最早的國家,在美國,貸款證券化發展十分迅速,從20世紀70年代末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開始到現在不僅證券化資產的范圍大大擴展(包括汽車貸款信用卡貸款、機器設備貸款、消費貸款等),而且證券化市場規模迅速擴大。到2005年底,美國的資產證券化規模已達到7.1萬億美元,為該國同期國債市場規模的2倍。亞洲證券化市場也呈現快速發展勢頭,1998年,亞洲資產證券化市場僅80億美元規模,2004年迅速上升到680億美元,短短六年時間擴張了7.5倍,其中,香港是整個亞洲證券化市場的中心。
四、資產證券化的操作過程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與企業發行股票、債券等直接在金融市場上籌措資金不同的新型融資方法,與傳統的證券融資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的特點:
1.信貸資產證券化屬于表外融資
從發起人的角度看,信貸資產證券化融資不屬于負債融資也不屬于股權融資,其實質上是一種表外融資方式。這是因為,利用資產證券化技術進行的融資不會增加發行人的負債,也不顯示在“資產負債表”中。
2.信貸資產證券化屬于收入導向型融資
傳統融資方式是憑借資金需求者本身的資信能力來融資。外部的資金投入者在決定是否對資金需求者投資或者提供貸款時,主要依據的是資金需求者作為一個整體的資產負債、利潤及現金流量情況。在對資金需求者發放資產抵押貸款時,投資者可能會更多地關注抵押資產的情況,并且關注的也只是資產本身的控制和處置問題,資產抵押本質上是對資金需求者資信能力的一種補充。
3.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風險和融資成本較低
雖然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融資方式需支付諸如擔保費、評級費、托管費、服務費、承銷費等眾多費用,但其總的融資成本低于其他融資方式。這是因為:第一,資產以真實出售方式進行交易,實現了破產隔離,一旦發起人發生破產清算,資產也不列入清算范圍,所發行資產證券的安全性得到保證,降低了風險補償收益的期望值;第二,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信用增級手段,改善了證券的發行條件,使發行的證券有較高的信用等級,不必用折價銷售或提高利率等手段來吸引投資者;第三,證券化支出費用的項目雖多,但各費用與交易總額的比率卻很低。資料表明,資產證券化交易的中介體系中收取的總費用比其他融資方式的費用率至少低50個基本點。
4.信貸資產證券化適用范圍廣泛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將發起人目前已有的資產進行證券化融資,還款來源是該資產所帶來的未來收益,但所獲資金可作其他用途,即可用于其他項目貸款或投資,而不受被證券化的資產項目限制,此外凡是有可預見的未來現金流收入的金融資產經過適當的結構性重組,均可進行證券化,這更為證券化廣泛的推廣和運用創造了條件。
五、我國發展信貸資產證券化對銀行風險管理的影響
信貸資產證券化(LBS:Loan-backedSecuritization)是指銀行通過一定程序將貸款轉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并據以融通資金的市場創新業務。其程序一般是首先由銀行將所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貸款予以組合,形成若干資產池(AssetSpool)并出售給特設機構(SpecialPurposeVehicle,簡稱SPV),然后由特設機構向投資者發行以該貸款組合為擔保的證券,這種證券通常稱為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Securities,簡稱ABS),發行證券所收回的資金則可作為銀行新的資金來源再用于發放貸款。證券化的運作流程一般包括構造證券化資產、創設特設機構并真實出售(TrueSale)資產、設計交易結構并進行信用增級(CreditEnhancement)、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實施資產管理等基本步驟。其交易結構嚴密,而且法律關系復雜。
六、我國商業銀行在開展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資產證券化使貸款成為具有流動性的證券,有利于盤活金融資產,化解初始貸款人的流動性風險,改善資產質量,降低融資成本,增強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對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和業務創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資產證券化為商業銀行提供了有效的風險控制手段,使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大大增強
商業銀行的負債以中短期存款為主;而資產,尤其是貸款資產則出現長期化傾向。對此,我國商業銀行也不例外,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在銀行資產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同時,普通貸款項目也出現長期化的趨勢。這使得商業銀行本金回流期限被長期合約所框定。這就使得資產與負債期限結構的不匹配。
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出現,則為解決上述矛盾提供了一個較為圓滿的辦法。商業銀行可以根據自身戰略規劃,積極開展各種貸款業務;同時,針對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風險管理需要,將不具有流動性的中長期貸款轉化為證券,并銷售出去,從而有效緩解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壓力。因此,資產證券化過程實際上也是商業銀行的風險分散過程。
2.資產證券化可以擴大商業銀行的收益來源,增強商業銀行盈利能力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間業務已成為西方國家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品種和收入來源,在總收入中的占比達到40%~50%,有的甚至超過70%。而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起步較晚,目前中間業務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的比例大約只有6%~17%,也就是說,我國商業銀行的收益仍嚴重依賴利差收入。
資產證券化的推出,給商業銀行擴大收益來源提供了機會。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原貸款銀行在出售基礎資產的同時還可以獲得手續費、管理費等收人,另外,還可以通過為其他銀行的資產證券化提供擔保及發行服務等而獲得收入。通過該項業務,銀行的贏利能力大大提升,由此對抵抗風險的能力也能迅速提高。
3.資產證券化可以促使商業銀行加強管理約束,增強業務的規范化和透明度
商業銀行為促使其資產(主要是信貸資產)證券化,必須全面增強信貸業務管理約束,建立健全較好的產品定價和信貸管理基本機制,將信貸資產標準化、規范化,鎖定風險、簡化信息含量,增強證券化資產信息的透明度,以降低SPV為基礎資產信用增級所花費的成本,同時增強投資者對證券真實價值的認可程度,進而降低商業銀行融資代價、提高基礎資產的銷售價格。
因此,可以說商業銀行實施資產證券化的過程實質上就是促使其主動增強業務的規范化和透明度的過程。
4.資產證券化可以幫助商業銀行有效進行資產負債管理,改善資本充足率
資產證券化為商業銀行有效地管理資產負債提供了一種嶄新的方式。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將缺乏流動性的信貸資產,如某一攬子貸款或部分應收款,組合成資產池,轉入流動性較好的資本市場,同時,轉出的資產也從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移出。于是,商業銀行可以加速將金融資產轉化為現金,資產負債結構隨之得到改善,資產負債的期限也趨合理。
同時,貸款的風險權重常常高于債券的風險權重,因此,善于管理的銀行可以通過對其貸款進行證券化而非持有到期,來改善其資本充足率的大小。這對我國資本充足率普遍較低的商業銀行而言,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5.有利于增加消費熱點、分散銀行信貸風險
目前,我國實行擴大內需的信貸政策來刺激經濟增長,具體措施有發展住房抵押貸款、汽車消費貸款、耐用品消費信貸等多種消費信貸辦法。通過資產證券化,可以將各種貸款科目進行組合和分散,有利于銀行風險控制。
證券化還可以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新途徑。中小企業由于信譽和資金的約束,往往難以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同樣,銀行出于風險控制的考慮也很少將之作為主要的貸款對象。通過進行資產證券化,提升了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使之間接地進入證券市場,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然后將這些分散的小額的貸款組合打包,并據之發行證券,從而發揮了紐帶作用,提供了讓若干企業共同融資的途徑。
6.貸款證券化與不良資產的化解
不良資產問題一直是中國銀行業的最大問題,并已經成為中國銀行業下一步改革和發展的沉重包袱和障礙。商業銀行存在較高的不良資產,會直接導致銀行資產流動性降低和清償債務能力下降,影響銀行的贏利能力和水平,同時侵蝕資本充足率,進而阻礙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進程。中國于1999年成立了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s),開始大規模處置近1.4萬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截至2005年5月底,中國已累計處置銀行不良資產7008億元(不包含政策性債轉股),其中近70億美元(約600億元)的不良資產為國際投資者所購買。最新統計數據顯示,目前中國有總額達1.8萬億元的商業銀行不良資產需要在未來幾年里處置。而且據專家估計,未來三年中國還有約1320~3520億元新增的銀行不良資產將逐漸顯現出來。如此龐大的不良資產如果沒有規范的可延續性的方式來化解,將會給中國銀行業留下巨大隱患。
各國的經驗與教訓表明,不良資產證券化不失為一種可行的方式,在美國對于儲貸機構不良資產,美國清產信托公司采取直接證券化的方式來處理;在日本也有把壞賬貸款銷售給合作銀行信貸購買公司的做法。1998年7月日本設立過渡銀行以化解高達100萬億日元的不良貸款,因此對于貸款證券化的研究或許會給我們以啟示。
7.資產證券化有助于我國商業銀行增強競爭力,應對外資銀行的挑戰
目前,我國金融領域已經向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為此,我國商業銀行正在積極進行改革,工行、中行、建行已經成功在A股或H股上市。筆者認為,上市只能說是商業銀行改革成功的市場表現,而銀行盈利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核心競爭能力的提高才應是商業銀行改革的目的之所在。資產證券化的應用,可以很好地改善銀行的治理結構,控制信貸風險。
從以上幾方面看,資產證券化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和豐厚的收益水平,有助于我國商業銀行深化改革、增強核心競爭力和盈利能力,提高抗風險的能力,應對我國金融領域全面開放后來自外資銀行的挑戰和全球性的金融風險。
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具備了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條件,并已有初步嘗試。但總體而言,現階段我國對于資產證券化,無論是理論知識準備還是實際操作經驗,都還十分欠缺,在社會環境、制度建設等方面尚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我國在開展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加以注意。
1.評級成本問題
我國國內資產在國際市場上的信用評級并不高,而較低的信用評級也就意味著較高的融資成本,同時,為評級而聘請國際專家所需成本也比較高。所以,從商業角度考慮,我國現階段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還不適宜廣泛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實施。但隨著該項業務在我國的廣泛開展,走出國門是必然趨勢。因此,我國應加快信用體系及相關機制建設,提高企業及其資產信用等級,并加強商業銀行風險控制,規范信貸業務操作,提高信息透明度,以應對全球化后銀行業的激烈競爭。
2.會計、稅收、法律問題
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所涉及的會計、稅收、法律等方面的問題,是資產證券化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這些方面涉及證券資產的合法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與各方參與者的利益息息相關,并直接關系到資產證券化的動機和結果。因此,我國應加快對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有關會計、稅收、法律等方面問題的研究,并盡快出臺相關規定,以規范該項業務在我國的應用。
3.風險問題
商業銀行在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風險,如聲譽風險、戰略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等。因此,我國在積極研究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過程中,還應加強對其中有關潛在風險的化解對策研究,以求得收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
當然,上述問題的解決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國應加快相關問題的研究,積極完善各方面條件,邊摸索邊實踐,正確引導資產證券化業務在我國的廣泛開展。
參考文獻:
[1]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跨國收購的法律背景,.
[2]李志輝.商業銀行業務經營與管理[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
不良資產證券化流程范文6
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會計業務的特點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特殊歷史背景下成立的一種特殊金融機構,其在運營中始終圍繞著國家賦予的三大使命:化解金融風險、保全國有資產、支持國企改革。其獨特的業務范圍和經營方式,使之在會計處理上都具有與其他行業不同的特點。
(一)會計核算內容的特殊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核算的都是從各大銀行剝離的大量不良資產,這些不良資產具有流動性差、回收困難且形成時間較長等特性,所以在進行財務核算時應充分考慮其特殊性。
(二)會計處理方法的多樣性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資產不僅積極運用了債務追償、折扣削債等常規資產處方式的同時,還大膽采用了對沖拉直、打包處置、債轉股、證券資本化、信托等多種資產處置方式,不同的處置方式都對應有其固定的賬務處理方法。如債轉股就是參照著債務重組的原則進行核算,而對證券化資產業務進行表內或表外處理,主要取決于證券資本化資產是被當做“真實出售”處理還是擔保融資處理,不同的處理方法會對財務報表的核算產生不同的影響。
(三)會計科目設置的不同 由于其核算內容的特殊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會計科目主要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損益類、備查財簿,而一般的財務會計科目分為:資產類、負債類、共同類、所有者權益類、成本類、損益類。在資產管理公司財務會計的明細科目相對較少,而且比一般財務會計明細科目多了許多專業科目,如:購入貸款、待處置貸款、貸款余額準備、向人民銀行再貸款、待處置資產、抵押及質押品、代保管物品等。
(四)具體業務處理過程的不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先按原值收回各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然后從形態上將其劃分為債券類資產、股權類資產以及物權和實物類資產,針對不同的資產再通過催收、打包處置、債務重組、裝讓、資產置換等方式盡可能的收回不良資產的現實價值。而一般企業就是購買原材料,經生產加工成產成品,最后銷售給顧客。
(五)信息披露的嚴格化 處置不良資產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的金融工程,體現了高度的組織分工,選用不同的處置方式還會涉及不同的經濟實體,處置方式的復雜性也涉及到了信息的披露,如何充分、真實的披露處置不良資產的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有效投資,監管者進行監督管理的重要依據和要求。所以,資產管理里公司的財務報表需要進行嚴格而準確的披露。
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主要業務的會計處理
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有很多方式:積極催收、債券出售、資產重組、債轉股、資產證券化等。在上述諸多不良資產處置方式中,債轉股和資產證券化可以說是理論界與實務界關注的焦點,會計處理方面更是各具特色:
(一)債轉股的會計處理一是債轉股會計核算的原則。債轉股實質是一種債務重組,是債權人的債權變成股權的過程。債轉股發生在企業發展的特定時期,而債權人又是特定的資產管理公司,因此其會計處理有其特殊性,不僅應參考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準則來處理,同時也要參考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投資》準則的相關規定。債轉股的會計核算:資產公司接受不良貸款時的核算,為全面反應不良貸款的處理情況,資產公司對購買的貸款本金及利息按“原值”入賬,并分別列入“收購貸款本金”、“收購貸款應收利息”??紤]到資產公司收購的不良貸款并非全額債轉股,“原值”與收購價之間的差額作為“收購貸款呆賬準備金”、“收購貸款壞賬準備金”處理。
[例1]某資產公司購入某商業銀行一批不良貸款,該批貸款的本金賬面價值為59400萬元(貸款本金60000萬元,已計提貸款呆帳準備金600萬元),應收利息賬面價值14925萬元(應收利息15000萬元,已計提壞賬準備金75萬元),共計74325萬元,資產公司3年內分批付款。會計處理:
借:收購貸款本金60000
收購貸款應收利息15000
貸:收購貸款呆帳準備金600
收購貸款壞賬準備金75
長期應付款74325
債轉股時的核算:轉股日的會計處理,資產公司應按協議投資額作為對企業的長期投資,沖減轉股貸款本息“原值”,同時將轉股貸款呆賬準備金和壞賬準備金作為遞延債轉股損益,在轉股存續期內平均攤銷。
[例2]假設例1中的不良貸款有本金40000萬元及其應收利息10000萬元按照1:1的比例轉為對企業的投資,占企業70%的股權,約定3年內由企業自身回購,資產公司會計處理:
借:長期投資50000
貸:收購貸款本金40000
收購貸款應收利息10000
同時,
借:收購貸款呆帳準備金400
收購貸款壞賬準備金50
貸:遞延債轉股損益450
3年內,每年將450÷3=150萬元轉作收益
借:遞延債轉股損益150
貸:債轉股損益150
資產公司持股階段投資損益的核算,由于轉股后資產公司占企業股權通常超過 50%。按《企業會計準則――投資》準則的規定,資產公司理應采用權益法確認投資損益。
[例3]如果企業第一年實現凈利潤2000萬,則資產公司的權益為2000×70%=1400(萬元),會計處理:
借:長期投資 1400
貸:投資收益 1400
資產公司退出股權的核算,資產公司是階段性持股機構,對企業持股不是目的,最終要退出企業股權。資產公司退出股權的方式很多,如將企業股權轉讓給原企業 (由企業自身回購 )將股權上市轉讓、拍賣、證券化等,但目前主要采取前兩種方式。資產公司一般是分期分批退出股權,股權回購價格有三種:原始價值、退出日的市價、股權的賬面價值。資產公司退出股權的方式、時期、回購價值等均應在債轉股協議中明確。
[例4]接上例,如果債轉股協議載明以市價退出,從第2年每年由企業收購25000萬元資產公司股權,該股權當時市價為30000萬元,資產公司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30000
貸:長期投資 25000
投資收益 5000
(二)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處理 資產證券化就是將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持有的流動性不強,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其風險和收益進行重組,創設可以在金融市場上銷售和流通的產品。其業務流程為:組建資產池――設立特殊目的實體(SPV)――把資產真實出售給SPV――對資產證券化產品進行信用增級――信用評級――發行證券。其中,設立SPV和將資產出售給SPV是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核心,因為這直接關系到交易的性質(真實銷售或擔保融資),從而帶來不同的財務后果(表內或表外融資)。資產證券化涉及的基本會計問題有:會計確認、會計計量和會計信息披露。
(1)資產證券化的會計確認。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的關鍵是,發起人把該項交易視同銷售(表內處理)還是作為擔保融資(表外處理),不同的處理對會計報表影響不同,如表1:
目前主要有三種會計確認方法:風險與報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后續涉入法。風險報酬分析法是以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作為確認真實銷售的標準,轉移則視為銷售,否則視為擔保融資。金融綜合分析法以資產控制權是否實質轉移作為確認真實銷售的標準,轉移則視為銷售,否則視為擔保融資。后續涉入法運用了“部分銷售”的思想,只要轉讓方對被轉讓資產的全部或部分存在任何后續涉入,與此相關的這部分資產作為擔保融資處理,而不涉及后續涉入的那部分資產作銷售處理。隨著《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和《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等規定的頒布,我國對于“真實銷售”的會計處理原則進入了風險報酬分析法為基礎,金融合成分析法為補充的階段。
(2)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計量。如何對發起人因資產證券化交易所獲得的新的資產和負債,以及所保留的資產或負債以及損益進行計量,是資產證券化會計計量的難題。根據金融合成分析法,證券化資產真實銷售以后,發起人新增的、且與資產證券化交易有直接關系的資產和負債,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初始計量。對于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產生的新的資產、負債以及損益的確認,國際會計準則和美國會計準則均要求以公允價值計量,我國也采納了公允價值作為資產證券化會計計量的標準。
(3)資產證券化的會計披露。資產證券化交易中,需要通過設立SPV(特殊目的載體)來實現法律和會計上的“真實銷售”,實現其法律上的“破產隔離”和會計上的“移表”的作用。而SPV是否屬于發起人的合并報表范圍,是能夠實現會計上“移表”作用的關鍵。如果特別目的載體被視為發起人的子公司,那么,就應被納入發起人的合并會計報表編制范圍。這時,分別作為獨立法人實體的發起人和特別目的載體,將被視為一個經濟實體;兩者之間的交易將成為經濟實體的內部交易,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必須作抵消處理。其結果是,不管發起人將資產證券化業務作為真實銷售處理,還是作為有擔保的融資處理,對合并報表結果都不會產生任何影響。這將與資產證券化發起人的設計初衷相違背。
我國目前尚未對SPV合并問題制定特殊的規定,合并財務報表準則中規定的合并范圍也是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因此我國對于SPV的合并要求與其他子公司是沒有區別的。
三、我國與國外資產管理公司會計處理的比較
通過和歐美資產管理公司相關業務會計處理的對比,分析我國資產管理公司執行新準則的會計處理特點。
(一)美國 購入貸款時,公司初始確認為“持有可投資”、“持有可出售”。持有可投資類按攤余成本計量,還要進行減值測試。持有可出售類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賬面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購入與貸款有關的證券,公司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分別計入當期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其中,其他綜合收益屬于資產負債表中的權益類項目。抵債資產,公司以“擁有房地產”、“取得的資產”等項目列示,初始按照公允價值扣除處置費用后的金額計量,后續按照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
(二)歐盟購入貸款時,一般計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中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或“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類,該類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少數歐盟投行將部分從二級市場購入的不良貸款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或是計入“貨款和應收款項”,采用攤余成本計量。抵債的非金融資產,多將其作為持有待售資產,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資產”項目,初始以當日扣除處置費用后的公允價值和扣除減值準備后的賬面價值之間較低者計量;后續不計提折舊,按照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扣除處置費用后的金額中較低者計量,賬面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三)中國購入債權類資產時,資產公司應根據持有的目的和意圖,在初始確認時一般將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少數劃分為 “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并按照相關準則對其進行初始和后續計量。購入股權類資產,如果公司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分為兩類:該股權類資產符合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定義及確認條件的,應當將其作為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處理;該類資產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則將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處理;如果公司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該股權類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應當根據持有股權的意圖和目的,將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收購的物權或事物類資產,符合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定義及確認條件的,應當作為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處理,按照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扣除處置費用后的金額孰低計量,賬面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不符合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定義及確認條件的,應當根據資產的屬性,以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等相關準則處理。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歐美公司將購入的貸款或是以貸款為基礎的證券多作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少數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幾乎沒有;而在我國多數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少數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
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型面臨的會計挑戰
從1999年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立到今天,已經歷了整整十年的發展。盡管資產管理公司對政策性不良貸款處置的歷史使命已接近尾聲,但資產管理公司并未因此退出歷史舞臺,在最初確定的十年期限即將結束之時,資產管理公司紛紛改制轉型,踏了上市場化運作的軌道。2010年國新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無疑對市場會有巨大影響。國新資產管理公司將更偏重政策性國有資產的處置,而原有的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將更趨向商業化轉型。國際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有兩種比較典型的發展模式:韓國模式――轉型為商業性綜合資產管理公司,瑞典模式――轉型為投資銀行。國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成功模式,為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鑒,但最終還要考慮我國的具體情況,探索符合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展的轉型模式。隨著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轉型,會計方面也面臨一定的問題和挑戰:
(一)改革與資本運行難 現行的經營模式,沒有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與財務基本面(盈利模式、現金流和發展預期),由內及外的修煉不夠,難以直接進行股份制改革及資本運行。
(二)歷史包袱沉重 四家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之初,各自的注冊資本金只有100億元,而他們卻按賬面價值收購了1.4萬億元的不良貸款。這些資金全部來自央行的再貸款和財政部擔保的債券發行。這些都是資產管理公司的歷史包袱。這些包袱如何解決,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
(三)稅收存在問題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從成立到現在,享受了國家很多政策上的優惠。以不良資產處置的稅收為例,凡是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理的銀行剝離下來的政策性不良資產過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稅收,均是可以享受免稅政策優惠的。而對比其他的資產管理公司,他們的處置成本顯然低很多。而轉型之后,勢必這種優惠都會取消,同時在營業中的各種風險需要資產管理公司自己承擔。
可見,我國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管是轉為商業性綜合資產管理公司抑或是投資銀行,財務會計方面都面臨著巨大的挑戰,我們應積極借鑒國外資產管理公司的會計處理經驗,努力尋找適合我國的資產管理公司的財務會計對策。
參考文獻:
[1]劉德福:《不良資產管理處置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
[2]周兆生:《中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置問題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