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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范文1
廣大企業關心的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日前已經正式啟動了。今天這次會議的召開標志著我市新一輪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全面啟動,也標志著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將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是扶持和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進一步加強認定組織推薦工作和申報材料初審工作,有利于把這項工作長期有效地推進,有利于認定工作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的提高,優化并更好的促進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環境的建設。為了規范我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組織推薦和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我提出幾點意見:
一、 高度重視認定的組織推薦和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
高新技術企業對于任何企業都是一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對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企業是認定工作的主體,企業家們要重視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確定專人,按照要求,一一對照,按照缺什么補什么,差多少補多少的要求,加強基礎和前期工作,認真負責地做好申報工作。希望通過企業自身的努力,市科技局等多部門的優質服務,推動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由“點”到“面”快速發展。
二、切實抓住優惠政策扶持的有利契機,加快我市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發展。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及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有利于幫助企業應對當前日趨復雜的經濟形勢,緩解企業面臨的生產經營和科研上的具體困難。希望各企業家抓住這一有利契機加大科研投入,研究開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提高產品的附加值和市場占有率,把企業做大做強。
三、牢固樹立公仆意識,幫助指導企業做好申報推薦工作。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范文2
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 審計 現狀 建議
高新技術企業是未來市場競爭的主力軍,因而國家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對這類企業的發展提供政策上的優惠。例如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所得稅、房產稅、土地稅等稅費的優惠。地方政府還會給予他們一定的資金補貼。這些政策可以有效地減輕企業的負擔,降低企業成本,提高企業進行新產品、新技術等研發活動的積極性。然而在高新技術企業的內外部審計工作都存在一些問題。接下來本文將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審計工作現狀進行討論。
一、高新技術企業審計工作現狀
由于高新技術企業能夠獲得國家誘人的扶植政策,因此許多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其中存在許多問題,甚至包括虛假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問題。在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過程中,審計工作到底存在哪些方面的困難?
(一)技術領域難認定
審計人員很難認定企業申報的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是否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技術領域。因為審計人員不可能樣樣精通。他們只是財務方面的專家,對于技術領域他們就是外行了。讓在技術領域外行的人去認定技術領域,明顯屬于強人所難。再加上受利益的驅使,高新技術申報輔導機構常常幫助企業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進行過度包裝。這種行為讓人懷疑這類輔導機構提出的專業意見的可靠性,無形當中增加了審計風險。
(二)收入難認定
大部分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內部賬務設置不規范。有的企業沒有設置明細賬,有的企業雖然有明細賬,但與其申報的高新技術產品不匹配。而且,銷售發票開具也不夠規范。例如企業在開具自己的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發票時填寫的名稱往往與其申報的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收入表中PS 項目名稱不統一。企業提供的輔助臺賬,也無法與PS項目收入一一對應。這些不規范因素都加大了審計人員判定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是否匹配的難度。最終導致了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收入確認的難度。
(三)研究開發費用核算方法不統一
企業在核算研究開發費用的過程中受主觀因素的影響很難做到客觀化。而審計人員受客觀條件的限制,很難確定企業的高新技術是處于研究階段還是開發階段。同樣審計人員也很難確定企業資本化標準及研發費用資本化后攤銷期限。
(四)研究開發費用審計不深入
許多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在管理上缺乏規范性。在研發活動方面同樣缺乏規范性。首先缺乏對研發的內控制度或內控制度不完善。其次,相關記錄不完整。最后,企業內部的財務人員對研發活動的了解也不夠專業、不夠深入。企業財務人員僅僅核算研發活動的數據,投入的比例是否符合規定。審計人員對研發活動的審計也往往停留在表面例如形式上是否規范。對于數據背后的內容如費用的真實性、完整性,審計人員往往淺嘗輒止。
二、風險控制措施及建議
高新技術企業審計工作中出現的這些問題給高新技術企業帶來了很大的風險。接下來本文就高新技術企業審計工作當中的風險控制給予以下幾點建議:
(一)提高企業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
審計工作要做好,企業首先在思想上要重視。只有企業的高層領導重視內部審計工作,正確認識到內部審計的職能,為審計工作的開展提供各類保障,才能發揮出內部審計的作用,才能有效地防范市場經濟下的資金風險。
(二)提高企業審計部門人員的職業素質
審計工作對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的要求都很高。不僅要求審計人員有過硬的專業技術,還要求審計人員能遇事冷靜,能有面對困難,不放棄的精神。因此,為了提高審計工作的成效,企業應該定期對審計人員進行業務能力考核,確保他們能夠勝任這些工作。同時企業為了調動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可以在一定程度對審計人員提供保障。例如保證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適當提高福利待遇,工作優秀者給予升遷考慮,改善工作硬件設施等。
(三)引進先進的審計輔助技術和先進的理論方法
電算化和網絡化是時展的趨勢。電腦的普及、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為人類社會的各項活動提供了便捷的方式。在審計工作當中,如果使用電腦、互聯網等技術輔助審計工作,這將大大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和確定性。因此,企業應大力開發電腦、互聯網與審計工作的完美結合。同時,審計人員也應根據這一新的形勢,進行一些改變。例如在思想上,適當地改變傳統的審計觀念,學習先進的審計理論。在行動中,擴大實際審計的規模,充分利用得出的審計結果,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提出有建設性的寶貴意見。
(四)審計人員提高工作效率
審計人員不應固守成規,應不斷拓寬審計思路,改進審計方法。例如在審計人員人工費時,不關要看工資單,還要與相關人員座談、查閱他們的履歷表以此來確認他們是否是研發人員。在審計人員參與研發活動的時間時,可以檢查他們的研發活動記錄表。通過這種方式來核實研發活動時間。在審計研發材料時,審計人員除不是只有核實領料單一種方式。審計人員還可以采取其他更為有效地方式。審計人員可以先了解某研發領用材料可用于哪些產品的生產,然后了解該企業這種產品的產量,對比其理論單耗與實際單耗是否一致來核實賬面領用數量的真實性。
參考文獻: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范文3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的若干意見》(正*)92號)和全國商務工作會議精神,鼓勵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更新改造和研究開發,增強產品國際競爭力,推動優化出口商品結構,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根據《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外經貿部、財政部令二OO二年第26號)和《出口產品研究開發資金管理辦法》(外經貿計財發正2002]527號)(以下統稱《管理辦法》)規定,現將做好*年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術更新改造貸款貼息和研究開發資助項目(以下簡稱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組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原則和申報重點
組織項目應圍繞當前實施科技興貿工作要求,突出重點、規范管理,講求質量,注重效果。發揮政策引導和重點支持作用,以創新為重點,在電子信息、軟件、生物、醫藥、精細化工、新材料領域,支持、推動一批自主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國際競爭力強、國際市場需求大的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的宰施。通過中央和地方共同扶持,重大項目、重點企業示范帶動,不斷夯實自主創新出口基礎,進一步促進產品結構優化升級,實現外貿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
申報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實施項目的產品列入《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年度)》(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務部);
(二)技改項目在:*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間完成,并通過立項部門及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驗收。研發項目具備中試水平,預計一至二年內可形成批量化生產,達到驗收要求;
(三)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程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與財政廳(局)(以下簡稱地方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地方高新技術出9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的組織、審核、匯總和上報等工作。中央管理企業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的組織和申報工作由商務部和財政部負責。
各地方主管部門匯總材料、中央管理企業申報材料請于*年7月20日前報送商務部和財政部。
三、申報材料
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請報告;
(二)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請書(附件1);
(三)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報附表(附件2);
(四)項目實施(可行性)報告,原則上應參照高新技術出口產品項目實施(可行性)報告樣本(附件3)編寫,研發項目還應提供專家論證意見;
(五)技改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六)承貸銀行出具的項目貸款合同、借據和利息結算清單以及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審計報告(僅限技改項目);
(七)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八)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的企業會計報表(須附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
(九)與項目有關的其他必要材料:
l、企業出:報關單、海關統計證明及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出口證明材料;
2、項目技術或產品知識產權歸屬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技術合同等,研發項目還應出具由省級管理機構出具的技術查新報告:
3、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他參考材料,包括列入國家或省級計劃的有關批準文件、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省級以上獎勵證明、產品照片等。
企業申請材料請用A4紙打印,按順序裝訂,于左側裝訂成冊。對于上述(二)、(三)、(四)項所列材料,還應同時報送電子文檔。不符合材料報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各地方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向商務部和財政部匯總上報項目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報的工作、報告,應包括組織審核的情況和專家意見、申報企業及項目的基本介紹等內容;
(二)高新技術出口產品技改、研發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4);
(三)企業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僅送商務部)。
各地方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應將企業電子文檔進行整理匯總,連同上述(一)、(二)項所列材料以光盤形式提交。
四、其它事項
(一)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應按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完善規范的事前計劃、過程監督、事后檢查的工作制度,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申報項目的審核,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和監督檢查。
(二)凡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與產業發展規劃的項目,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對生態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實施周期過長或者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低水平重復和一般加工工業的項目,不予受理。對于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應當取消申報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根據預算安排和上年度技改、研發項目立項情況,各地還要對項目申報實行總量控制,原則上項目申報數不應超過本地區上年度核準支持項目數的120%。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范文4
企業認定的通知
各區、縣(市)科技局、錢塘新區經發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科技型初創企業成長,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助推我市數字經濟、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重點產業創新發展,根據《杭州市“雛鷹計劃”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意見》(杭科高〔2020〕71號)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杭州市“雛鷹計劃”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注冊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法人,符合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導向要求。
2.企業注冊成立時間在2015年3月11日-2020年3月10日之間,具有良好的成長性,且申報時企業上年度銷售額在5000萬元(含)以下。
3.企業上年度職工數不少于10人,且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5%。
4.企業研發經費單獨建帳,上年度研發投入不低于50萬元,上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上年度銷售收入小于3,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上年度銷售收入在3,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5.企業具有一定的創新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獲得至少一項Ⅱ類及以上知識產權),且企業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支持作用。
6.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或嚴重失信行為。
二、申報流程
1.企業申報。通過杭州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d.zjsti.gov.cn/ccphangzhou/)進行網上申報。推薦使用Chrome瀏覽器或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打開,企業用戶點擊“法人登錄”,使用浙江政務服務網賬號登錄,無政務服務網賬號的請先注冊。登錄系統完善基本信息后,進入“市認定類--杭州市‘雛鷹計劃’企業認定”模塊填寫《杭州市“雛鷹計劃”企業認定申請表》,并上傳佐證材料。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28日。經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將《杭州市“雛鷹計劃”企業認定申請表》和佐證材料一式一份(加蓋公章),報各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留存,申報材料可通過郵寄方式送達。
2.審核報送。各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對申報企業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企業申報條件、運營狀態以及上年度是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或嚴重失信行為等進行審核,并通知企業完成網上補充完善材料。各地科技管理部門網絡推薦截止時間為5月20日,推薦截止后,不設材料補正環節。經主要領導簽字后,各地科技管理部門于5月21日前,將紙質推薦函和《杭州市“雛鷹計劃”企業推薦匯總表》(均加蓋公章)報送至市科技局。
三、其他事項
1.為有序推進杭州市“雛鷹計劃”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根據當年市財政預算,“雛鷹企業”認定數量為800家左右。
2.本次評審采取網絡評審,擇優認定,請各申報單位認真核實網絡填報數據。
3.為避免在申報截止日由于企業同時申報而造成系統無法提交材料的情況,請各申報企業早做準備,盡量提前提交網絡申報材料。
四、聯系方式
(一)業務咨詢
市科技局高新處: 康智勇 聯系電話:87060184
王立華 聯系電話:85394613
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業務咨詢電話:
序號
區、縣(市)
聯系人
聯系方式
1
上城區
陳 峰
87099631
2
下城區
金信軍
28910613
3
江干區
汪珠亮
86972240
4
拱墅區
林佳霖
88259497
5
西湖區
伍海舟
85112750
6
濱江區
金 鑫
88162553
7
蕭山區
吳穎芳
82898281
8
余杭區
馬田園
86242942
9
富陽區
李露茜
63323730
10
臨安區
陳文奇
63758628
11
桐廬縣
劉偉秋
58508190
12
淳安縣
葉麗琴
64824524
13
建德市
徐炎敏
64733644
14
錢塘新區
屠佳陽
82985357
15
西湖風景名勝區
朱琦偉
87173417
(二)網絡技術咨詢
陶 礫 聯系電話:87054113
附件: 杭州市“雛鷹計劃”企業推薦匯總表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杭州市“雛鷹計劃”企業推薦匯總表
區、縣(市)科技局(蓋章) :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企業名稱
區縣(市)
注冊日期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技術
領域
銷售收入(萬元)
主營業務收入(萬元)
研發投入(萬元)
研發費用占比
企業職工數
科技人員數
科技人員占比
I類專利
Ⅱ類專利
推薦意見
申請數
授權數
申請數
授權數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范文5
一、申報范圍
區行政區域內注冊并生產經營的法人企業。
二、申報時間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常年受理。
三、申報材料
符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企業,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見附件);
2.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企業管理章程;
4.經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
5.企業工作場所證明復印件(企業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6.相關資質證書(例如: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CMM、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IT服務管理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ISO質量體系、人力資源能力P-CMM以及其它認證證書);
7.企業上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以及離岸外包收入表,企業上年度銷售/服務合同、合作開發合同、委托開發協議書等材料,其中離岸外包業務需提供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等外匯收入證明(需提供總額占企業當年總收入50%以上的票據)、在岸外包業務需提供銷售或服務發票(需提供與外匯收入核銷證明總額之和占企業當年總收入70%以上的票據);
8.企業員工花名冊(注明員工學歷結構、從事離岸服務外包人員情況),企業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單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企業前5位高管簡歷;
9.其它佐證材料。如:企業采用先進技術或研發能力佐證材料、企業或產品的獲獎證書、知識產權證書、客戶評價證明等。
四、申報要求
1、企業登錄“科技信息網”,按要求填寫《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加蓋公章并提供相關附件。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范文6
各有關單位:
按照市級科技專項資金組織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就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2021年度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請各申報單位及項目申報人在填寫項目申報書前務必認真閱讀本申報要求。
一、總體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資格條件
1.申報單位應在長春市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的場所,實行獨立經濟核算,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其中,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的中小企業,須通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系統評價,并于當年取得入庫編號。
2.申報單位應具有較好的前期工作基礎、完善的科研項目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較好研發條件。
3.項目申報單位、項目參與單位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到本次申報項目截止日期時沒有無故拖期的項目。
4.各項目申報單位須對本單位申報項目進行涉密自查,并承諾項目不涉及國家秘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科學技術保密規定》及《吉林省涉密科研項目保密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5.企業作為申報主持單位,2020年度R&D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應不低于1%(科技服務類企業不做R&D投入要求)。
6.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近三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優先支持納入長春市“十四五”科技項目儲備庫項目;優先支持圍繞長春市主導產業鏈延鏈、補鏈項目;優先支持創新型縣(市)申報的項目。
(二)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條件
1.各類科技計劃項目設1名負責人,應為所在單位正式職工,且在項目執行期內為在職人員,項目執行期內除極特殊原因外應保持穩定,鼓勵青年科技人員申報和承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2.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團隊成員應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記錄,在科研誠信禁止申報處罰期內的人員不能申報及參與申報 2021年度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無拖期項目;有到期應驗收未驗收項目的及因主觀或人為因素終止、撤銷項目的,不能申報2021年度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
3.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復立項,確保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課題研究,2021年度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
(1)項目申報單位限項。企業作為申報單位的,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有在研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的不得再申報本年度新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作為申報單位的,按照各個計劃類別具體要求執行。
(2)項目負責人限項。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有在研的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本年度新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3)其他限項情況。同一申請人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或改頭換面多頭申報;項目申請人需在《項目申報書》中明確列出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各級各類科研項目情況(填報2017年以來獲得的項目),包括項目名稱、資助機構、資助金額、結項情況、研究起止時間等;不得將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凡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有較大關聯的,須在《項目申報書》中詳細說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個項目結項;對同一項目重復申報且獲得多項資助的,或者同一申請人多項申報且獲得超項資助的,一經發現,取消相關立項并收回項目資助經費,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二、申報材料要求
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件申報并行的方式,網上申報材料與紙件申報材料應一致,所有申報項目不接受個人報送,均由推薦單位統一匯總報送至長春市科技局對應項目管理處室。
推薦單位報送材料主要包括: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申報書等5類紙質材料(一式4份,膠裝成冊),具體要求如下:
1.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申報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報書的研究內容、考核指標等應合理、明確、可考核;如果項目列入計劃,將作為簽訂任務書、驗收的依據,原則上不得更改。項目組現有研究基礎中,不能填寫與本課題無關的成果,其中論文成果按照《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國科發監〔2020〕37號)要求執行。
2.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經費預算書(后補助類項目不需要提交)。依照《長春市財政局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加強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通知》(長財教[2017]1345號),項目預算書中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科目不超過直接費用10%,不需提供預算測算依據;超過10%的,提供必要的測算依據,無需對每次會議、差旅做單獨的測算和說明。
3.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科研承諾書。按照《關于建立科研誠信承諾與審核制度 加強科技計劃項目誠信管理的通知》要求,分別簽訂項目承擔單位誠信承諾書、項目參加人員誠信承諾書,其中,項目承擔單位誠信承諾書(I類)適用于申報非驗收類且給予一次性財政資金補貼項目的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誠信承諾書(II類)適用于申報驗收類且分階段給予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承擔單位;項目參加人員誠信承諾書適用于申報驗收類且分階段給予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參加人員。
4.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不涉及國家秘密承諾書。各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在項目申報系統中上傳項目不涉及國家秘密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加蓋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本人簽字。
5.各專項(計劃)單獨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各專項(計劃)單獨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須按照項目申報系統要求為準,原則上不在各專項(計劃)指南中單獨列出。
三、申報注意事項
1.資金支持方式和撥款方式。本年度項目支持方式分為前補助和后補助兩種方式。前補助類項目采取事前立項、先期撥付70%項目資金,事后驗收、驗收合格后撥付30%項目資金的方式(科學家工作站專項除外);后補助類項目采取一次性撥付。
2.配套資金要求。以前補助方式支持的項目,企業為申報單位或合作單位的,企業須為本項目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資金。
3.項目執行周期。除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執行周期為1年外,其他項目執行周期時間統一為2年。
4.知識產權要求。研究成果產權歸屬不明確的、項目申報人或參加人有不良信用記錄且在懲戒期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項目和申請人的,不能申報本年度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
5.申報材料的時效性。申報材料所附知識產權歸屬證明、中外合作協議書、技術標準、產品檢測(驗)報告、科技查新(檢索)報告、咨詢報告、產品用戶定性、定量使用意見(報告)等證明材料,須在有效期內。沒有標明時效期的,按有效期為 2 年界定。
6.認真核對申報材料的準確性。申報單位應認真核對申報書及其他相關申報材料內容,確認無誤后再提交。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7.答辯要求。項目申報負責人必須本人參加評審答辯(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答辯的需要提前提供本單位相關證明),無特殊原因不參加評審答辯的,不予立項。
四、申報流程及時間
(一)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申報項目
1.受理網址:cckjxm.com/
2.受理項目類別:市院科技創新合作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科技成果轉化計劃、創新平臺與人才計劃、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技術創新引導計劃中的市屬高校創新能力提升項目。
3.受理時間:網上申報受理時間為本指南之日起至7月30日17:00截止(科技成果本地轉化引導專項、技術交易服務機構后補助專項除外),推薦審核時間為8月2日17:00截止,紙件受理時間為8月2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書模板可在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下載,待系統調試結束后正式網上填報(系統預計7月8日開通)。
4.申報流程圖:
5.綜合業務咨詢電話:發展規劃處 88777251(具體項目問題請與指南中各項目類別對應的咨詢電話進行聯系)。
6.網上申報操作技術支持電話: 88777251 孫洪江
7.受理地址: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長春市南關區華新街700號)
(二)長春市政策服務網上大廳申報項目
1.受理網址:116.141.0.164:8800/hqw-bsdt-web/static/home
2.受理項目類別:技術創新引導計劃中的企業創新主體培育專項(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項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補助項目、長春市科技型“小巨人”認定后補助項目)及科技金融專項(科技企業貸款貼息后補助項目)。
3.受理時間:申報系統預計7月初開通(具體詳情關注長春市政策服務網上大廳的通知或咨詢技術支持電話)。
4.網上申報操作技術支持電話:長春市政策服務網上大廳 趙艷玲 88779404
5.受理地址: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長春市南關區華新街700號)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 長春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