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密集場所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人員密集場所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人員密集場所

人員密集場所范文1

關鍵詞: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監督

引言

隨著社會的發展,城市日漸繁榮,會堂、商場、娛樂場所等各類人員集中的場所遍布城市各處。這些場所是人們日常工作、生活活動較為集中的地方,具有人員、物資密集、流動量大的特點,在滿足、改善人們物質文化需求的同時也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由于其自身特點原因,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較多,是火災事故的高發區域,消防監督管理難度很大。實際工作中,人員密集場所一直都是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環節。作者結合自身工作實踐經驗,就如何做好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提高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水平,強化火災防范意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見解。

1 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監督工作的重要意義

人員密集場所之所以據有人員密集的特性,根本上是由其服務功能決定的。比如在生產性地段,進行大規模生產的企業以及承擔為職工提供住宿服務的員工宿舍就是人員密集場所。在生活性地段,居民樓、學校、醫院等負責人們生活基本保障的場所就是人員密集場所。在服務型區域,大型商場、電影院、賓館飯店等娛樂消費場所就是人員密集場所。上述場所無論具體情況如何,都具有一個相同的特點,即人員密集。一旦發生火災,上述場所相較于其他人員稀少的區域,逃生壓力更大,產生的損失也更為嚴重,在社會上造成的負面影響也更為重大。因此,各級政府和消防機關一直把人員密集場所作為消防安全管理體系中的重要環節和日常工作中的重點任務來抓。

2 人員密集場所火災事故特性及原因分析

人員密集場所之所以成為消防監督工作的難點和重點,除了發生火災損失和影響大的原因外,自身還存在許多消防安全隱患,使得發生火災的幾率較其它場所更大。大量事故調查顯示,人員密集場所之所以成為消防事故的高危區域,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2.1 常閉式防火門失靈

防火門是公共場所中最為常見的消防安全設備之一。關閉后的防火門可以阻擋火勢和濃煙蔓延,從而在很大程度上起到控制火情,保障人員逃生通道的作用。但實際檢查中經常發現,公共場所的消防門因為疏于管理維護,發生破損,無法發揮阻絕火勢的作用。而有的消防門或者因為故障,或者因為消防門周圍堆積大量雜物,導致火災發生后不難正常開啟或關閉,導致消防門失去隔絕火勢的目的,也使得建筑內的人員不能利用消防門、消防通道順利逃生。

2.2 使用不合標準的裝修材料

出于美化環境等目的,公共場所都會對建筑內外進行必要的裝修、裝飾。鑒于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上的要求,消防機關都會要求此類場所采用防火材料進行裝修,但實際工作中,場所管理者為了降低成本或美觀等原因,采用達不到防火標準的材料,這些材料阻燃、耐燃性差,甚至有的具有易燃屬性。大量使用達不到防火等級的裝修材料,會大幅提高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同時,依照我國消防法規,建筑內部改造、裝修的施工方案需經過消防機關審查通過后方可實施,但許多商業場所為了節約時間,未經消防機關審核就自行改造施工。這些施工方案往往沒有消防安全方面的考量,給建筑消防安全埋下隱患,最常見的就是沒有預留消防通道或設計不合理,導致發生火災時人員逃生困難。

2.3 電力設備得不到妥善管理

人員密集場所往往也是電力設備集中的區域。大量電器同時使用,會放出大量的熱。如果沒有正確使用和妥善管理,極易引發火災事故。此外,電力線路設計布設不合理,線路間互相擾亂,導致漏電、短路等電器事故,也是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3 當前密集場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存在的問題

導致當前消防監督檢查開展不利,效率較低的原因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場所經營主體方面的原因,一個是消防機關自身的原因。

首先是消防責任主體,也就是人員密集場所管理單位消防安全意識薄弱。大多數人員密集場所都是企業單位等經濟組織。在日常工作中,這些單位往往過于重視追求經濟效益,對不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還需要一定經濟投入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所忽視,對火災事故危害認識不夠,存在僥幸心理,認為本單位、本部門不會發生火災。這就使得人員密集場所不但不會在消防安全監督上下大力氣,反而還會自我檢查作為應付消防機關安全管理的手段。消防檢查和各項消防安全措施流于形式,不能發揮應有效果,安全管理疏漏很多,消防事故隱患叢生。

其次是消防監督機關自身的問題。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城市規模越來越大,相對于龐大的管轄區域和管轄人口,消防機關規模盡管也有所擴大,但整體而言人力還是極為不足。檢查人員往往身兼多職,沉重的日常工作給消防人員身心健康帶來沉重壓力,同時兼受時間等客觀因素限制,各項工作開展效率不高,消防監督檢查往往不夠深入、全面。此外,消防監督檢查人員職業素養、業務能力參差不齊也是影響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高效開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4 關于做好密集場所消防監督工作的建議和對策

一是要大力開展消防監督宣傳工作。各級政府、消防機關要開拓創新,結合當地實際特點,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活動,將消防安全的意識灌輸到每個人心中。要讓所有人都認識到消防監督工作和個人切身利益的緊密聯系。對于人員密集場所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要強化其消防安全意識,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演練,提高火災防范和應急逃生能力。

二是要貫徹實施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消防責任制。消防機關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的管理,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場所法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通過法律的強制力督促場所管理者重視消防安全、重視消防監督。

三是開展常態性的消防監督檢查,對重關鍵性區域要予以重點檢查。在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上,針對當地消防安全的薄弱環節和重要區域,消防機關要集中力量開展整治工作,以點帶面,從而帶動全局的消防監督工作良性發展。

5 結束語

言而總之,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繁多,發生后造成的客觀損失和社會影響重大,切實做好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監督工作,對于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十分深遠的意義。鑒于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監督工作的復雜性和困難程度,單純依靠消防機關難以取得顯著成效,必須充分利用社會各界的力量,構建全方位的社會消防監督管理體系,最大限度地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強化人員密集場所安全保障能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人員密集場所范文2

 

關鍵詞:人員密集場所;隱患成因;防范措施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待生活的品位也在迅速增長,對于一些人員密集場所的環境要求和空間要求也就更高,現在一些賓館、飯店、歌廳、舞廳從以前的幾十平方米到現在的上千平方米,室內裝修也越來越奢侈、豪華,甚至很多都是可燃材料裝修;更為嚴重的是有的場所缺少安全出口、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設施等嚴重的違規問題,這些問題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火災事故。筆者結合工作實際,主要就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的成因及預防對策問題進行探討。

一、人員密集場所的特點

(一)場所所在建筑使用性質變更。酒吧、網吧、飯店等人員密集場所很少使用獨立的建筑,經營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部份進行裝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場、辦公樓的某個樓層,有的在停用的倉庫或廠房內,有的在居民住宅樓首層,有的甚至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這些建筑原設計不是用作人員密集場所,內部的消防設計不能滿足人員密集場所的相關要求。將這些建筑隨意改為人員密集場所不僅改變了建筑的使用性質,也給場所帶來了“先天性的火災隱患”。

(二)建筑面積比較小。一般為幾十或幾百平方米不等,通常設置在建筑底層,樓層高度4~5米。租賃戶或經營戶為“充分”利用空間,將樓層分隔成兩層,有的甚至在中間形成一個小中庭,由于底層樓層分隔必然會引起安全出口數量不足,人員聚集的多,人員疏散困難。這是造成群死群傷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項目的多樣性。酒吧、網吧、卡拉OK房、美容美發店、茶藝樓等,應有盡有。

(四)裝修相對高檔化。由于商業需要,最大限度地吸引顧客而贏利,往往因造型和突出宣傳效果而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纖維織品等可燃易燃材料進行裝修,直接導致火災荷載大幅度增加。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設置的門多數是推拉門、轉門等,門向內開啟,而且有的還在門口1.4米范圍內設置踏步;疏散通道采用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寬度不夠;室外疏散小巷寬度達不到3米的要求。

二、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的成因

(一)違章裝飾裝修?!督ㄖ炔垦b修設計防火規范》明確規定了建筑物頂棚、墻面等部位以及窗簾、帷幕等裝飾織物必須滿足的燃燒性能等級要求。然而有的裝飾工程設計、施工單位任意降低防火標準,人為造成很多火災隱患。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類人員密集場所用火用電、防火檢查、控制室值班、員工培訓、消防設施維修保養、火災隱患整改、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以及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等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雖然建立了一些內部管理制度,但不符合本單位或公共場所安全管理的實際,制度內容不具體、不全面,有的規定內容與現行消防法律法規規定不相一致,缺乏可操作性。

(三)某些人員密集場所未經消防審核,有的未經驗收擅自投入使用,或隨意改變建筑物內部結構,擅自改變場所的使用性質;有的驗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而與之相匹配的消防安全基礎設施沒有跟上,事后又無法彌補,有的消防水壓不足、室內消火栓數量不足,致使消防設施先天不足,留下了火災隱患,增大了發生火災的危險性。

(四)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設施不符合規范要求,設置位置不夠合理。有的建筑內部缺少自動消防設施或建筑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一旦發生火災事故,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預防及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從源頭抓起,嚴把“四關”

人員密集場所范文3

關鍵詞:人員密集場所;隱患成因;防范措施

中圖分類號:TU976+.5 文獻標識碼:A

由于經濟高速前進,群眾生活能力切實提升,群眾對待生活的態度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針對那些人數較多的區域的規定也就相應的變多了,目前很多酒店等從過去的小規模變為如今的上千平米,而且其中的裝修也非常的好,有非常多的是由可燃物質組成的,最關鍵的是一些區域沒有安全出處,而且不合理的使用消防裝置等等的一些不利現象,正是因為存在這些不利現象,所以才容易導致災情發生。本人通過多年的工作總結,接下來重點的講述一些人數聚集區域的災情構成要素和應對方法。

1 人口數量較多的區域的具體特征

1.1 此類場所處在的建筑體的使用特征出現了改變。像是酒店等人數非常多的場所,它們一般不單獨的使用建筑體。通常是進行租賃,然后將其裝飾,一些是位于商場等地一個樓層里,一些是位于不使用的庫房中,還有一些是在民居中。此類建筑體在最初的設計的時候,并未希望將其用作該種用途,所以其自身的消防設計等并不和其現如今的使用情況相符合。把此類建筑體不合理的變更成人數集中的區域,不但使得其最初的使用性改變了,同時還會給區域帶來非常多的火情隱患問題。

1.2 規模不是很大。通常來講,大約都在幾十平左右,大一些的也就百余平。而且大多數是位于其底部,高度在四米左右。為了能夠最佳的使用,有些時候將其分成上下兩個區域,還有時候將其在中心位置設置一個小中心區域,此時必然會導致因為底層的樓分開,此時沒有充足的安全出口,而人數過于集中,無法有效地撤退。其是致使大規模傷亡的關鍵要素。

2 導致災情的具體要素

2.1 不按照規定進行裝飾活動。《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明確規定了建筑物頂棚、墻面等部位以及窗簾、帷幕等裝飾織物必須滿足的燃燒性能等級要求。不過一些項目的設計以及具體的建設方不按照規定的改變防火內容,使得形成許多的不利現象。

2.2 沒有合理的管控體系內容。所有的人員較為集中的區域的用電以及火情檢測等等的相關活動都要制定有效地管控體系。一些雖說成立了內部管控模式,不過和本機構的管理實際情況不相符,其體系要素非常的混亂,而且一些規定和目前的有關法規之間不協調。

2.3 對于沒有通過消防核查的,以及那些驗收沒有達標私自運行的,或者是不按照規定將其構造變更的;有的驗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而與之相匹配的消防安全基礎設施沒有跟上,事后又無法彌補,有的消防水壓不足、室內消火栓數量不足,致使消防設施先天不足,進而就面對非常多的不利現象,導致災情非常惡劣。

2.4 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設施不符合規范要求,在設計其方位的時候,未認真地考慮。一些建筑自身沒有有效地消防裝置或者是它的裝置等無法有效地運作,當災情出現的時候,無法實現其應有的功效特征。

3 針對問題開展的應對方法

3.1 認真地貫徹落實消防安管活動。具體的講有如下的一些方法和步驟:

從根源處應對。第一,要監督有關的設計方認真地開展設計工作。切實的遵守當今的相關消防規定內容來進行設計工作,對于那些不合乎規定的內容應該棄用,再次進行設計,要做好圖紙內容的核查工作。而且,建設圖紙要由有關的審定機構來開展核查活動,做好項目驗收工作。但項目完成之后,認真地開展后續的驗收活動,在開業的時候還應該進行有關的檢查。在使用之前的時候,要有所在區域的消防部分的核查達標材料才可以。二是建章立制,從制度管理上扼制火災隱患的形成。公共娛樂場所要根據場所的使用情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安全疏散管理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值班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配電房操作規程,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程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貫徹執行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應該切實通過體制來約束人的行為,通過體制內容來應對災情的發生。第三,認真地開展消防安全要素培訓工作,切實提升工作者的綜合素養。營業性場所要加強員工的消防宣傳培訓,要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安全常識,開展警示教育,以增強員工的消防法制意識,增長消防安全知識。新員工必須通過消防安全培訓方可上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上崗證件后方可上崗值班。每名員工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經由合理的培訓活動,確保所有的工作者能夠具備充足的消防思想,要積極的應對災情。四是積極采取不燃化防火處理。嚴格控制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裝修(飾)頂棚、墻面、隔斷、地面等;對于增設的樓梯、室內樓板應符合建筑耐火等級的要求,鋼樓梯可采用涂刷防火漆、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護,樓板應采用符合耐火極限要求的材料;對設置有廚房的,應采用實體墻與其他部位分隔開。

3.2 對場所管理的基本要求。首先,人數較為集中地建筑體不能在門窗等處設置柵欄等阻隔體,這樣當災情出現的時候,便于逃生。其次,人員密集場所平時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疏散用門,或設有門禁系統的居住建筑外門,要確保當災情發生的時候,無需用設備就能夠從里面將其開啟,而且要在非常顯眼的地方注明使用信息。第三,凡屬人員密集的場所應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設定為中危險級,在選配滅火器種類時,應選用4kg儲壓式ABC型干粉滅火器,在滅火器的設置上還應注意每一個滅火器配置點滅火器不應少于2具,不宜多于5具,而且要設置在非常方便拿取的方位,同時還不能夠干擾到群眾的撤離。第四,人數較多的區域由于電氣裝置數量非常繁多,要切實的結合相關的規定和體系等來進行設置,而且必須要由那些有專門的建設資格的工作者來進行,不能超過其自身的負載情況,不能不按照規定的私自設置線路。第五,設置在多種用途建筑內的人員密集場所,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1.0h的樓板和2.0h的隔墻與其他部位隔開,并應滿足各自不同工作或使用時間對安全疏散的要求。設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內的疏散樓梯宜通至屋面,且宜在屋面設置輔助疏散設施;六是人員密集的生產加工車間應保持疏散通道暢通,通向疏散出口的主要疏散通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2.0m,其他疏散通道凈寬度不應小于1.5m,且走道地面上應劃出明顯的標示線。員工集體宿舍隔墻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h,且應砌至梁、板底。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Z].

[2]公安部第107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S].

人員密集場所范文4

Abstract: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main causes of fire accidents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technology, management, education and so on in assembly occupancies, and put forward the key issues of fire safety management work in these places in the future, in order to provide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work in assembly occupancies.

關鍵詞: 人員密集場所;火災事故;消防安全

Key words: assembly occupancies;fire accident;fire safety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22-0210-02

0 引言

隨著經濟建設的不斷增速,我國GDP以年均8%的速度上漲,而在取得可喜成績的同時,也應當看到,公共安全問題在我國每年度的GDP損失中也占到了6%的份額,而所有的公共安全問題之中,火災事故無疑是最常見、危害最大的災害之一。尤其是對于人員密集場所來說,人員相對集中,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嚴重后果,因此,做好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管理工作刻不容緩。

1 引發人員密集場所火災的主要原因

1.1 防火技術層面 當前導致人員密集場所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技術層面問題大致存在于兩個方面,首先,隨著現階段建筑、裝修技術的不斷提升,裝飾裝修尤其是室內裝修材料日新月異。各類公共場所在進行豪華裝修過程中采用大量高分子材料,這些材料一旦遭遇火災燃燒極為猛烈,同時也會產生大量的有毒氣體,這些氣體在建筑物中達到一定濃度時,將會引發人員的中毒和窒息,嚴重時將導致人員死亡。第二,由于部分公共場所建筑物自身的建筑缺陷和消防設施配置缺陷,導致一些小型火災在發生之初得不到有效的控制,由小變大最終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這些技術因素缺陷很大程度上導致了最佳火災撲救時間的錯過,加速了火勢的蔓延。

1.2 日常防火管理層面 消防安全管理是防火防災措施中的重點,但從現實情況來看,很多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非十分完善。首先,經營者為追求經濟利益降低運營成本,人為地忽視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沒有設立專門的機構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進行控制和自查。第二,部分商場、賣場、歌舞廳未落實防火管理責任制度,消防設備落后甚至已經損壞,一旦發生火災之后,已經損壞的消防設施難以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導致初期滅火失敗。第三,一些單位習慣于臨時性的、突擊性的防火安全檢查,而疏于日常的隱患整改和規范性管理檢查,導致防火安全管理機制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流于形式,嚴重制約了安全管理制度在防控火災和消除火災隱患中的作用發揮。

1.3 消防常識教育層面 當前引發公共場所火災事故的教育層面問題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由于當前大多數大型賣場、超市、歌舞廳的員工流動性較大,企業經營者不愿花費人、財、物力進行系統的消防安全演練和消防知識普及,即便一些地區的相關企業在上級監管部門的強制要求下開展相關的知識技能培訓和演練,也多走走形式,實際作用有限。第二,從教育內容來看,由于公眾場所營業單位的日間客流量較大,組織專門消防安全演練和培訓勢必影響正常經營,因而部分單位的消防教育僅停留在書面、口頭階段,使得單位員工在面對火災時由于以往沒有實際操作過防火器材,因而不會使用相關器械。三是消防教育投入有限,部分單位出于成本考慮,在消防安全教育與技能培訓中,僅以一人示范其他人觀看,造成員工動手能力不足,消防教育僅存在于意識層面,實際效用有限。

2 提升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管理水平的主要策略

2.1 隱患險于明火,強化意識消除隱患 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管理水平,應當全面關注火災隱患問題。首先,要充分認識到公共場所消防管理工作的長期性和重要性。安全問題是任何一個人口密集的大型商場、超市、歌舞廳經營中所應關注的首要問題,因此,對于火災隱患,不能僅靠有效的幾次“專項治理”活動來一勞永逸的解決,而應全單位上下做到天天關注、時時關注、處處關注,以積極的態度和主動地工作來滿足和適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管理工作。第二,作為大型商場、超市、歌舞廳的業主、主要經營管理者,也應當認識到安全經營對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樹立正確的防火安全觀念,動員員工將預防火災作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務來抓,及時發現身邊隱患,依靠集體、團隊力量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災隱患。通過提高防火意識和安全意識,為做好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管理工作提供思想保障。

2.2 防范勝于救災,優化防火控災技術措施 人員密集場所應當將火災事前防范作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來抓。具體來講,首先,容納大量人員的公共場所建筑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采用防火阻燃材料,在必要的地點設立安全標示并經常檢測消防指示燈、防火門等器材的狀態。做到人員密集場所既不易發生火災,又能在火災發生的第一時間疏散人群,減少混亂。第二,人員密集場所的商戶應盡快安裝、升級自身的視頻監控系統、感溫探測器、感煙探測器等技術器材,設計合理的排煙系統,以達到盡快發現火情,處理火情的目的。第三,對于一些火災高危地區如高層建筑中的歌舞廳、KTV等,應當設計建立一些防火掩體,以達到在火情發生或人員疏散困難或救援無法及時趕到時為人員提供必要的救生暫避場所。第四,嚴格保障人員密集場所消防通道、緊急疏散通道的暢通度,禁止任何人、任何單位以任何理由對消防通道、疏散通道進行占用、改造,保障逃生道路的暢通。通過上述四點技術管理層面的工作,為火災的疏散和救援最大程度的提供便利條件。

2.3 責任重于泰山,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日常管理層面的防災控災應做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應當強化防火檢查工作,阻塞一切漏洞,消除隱患。對于人員密集場所來講,實施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是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的必要保障,因此應當探索一條消防管理長效機制,一方面關注定期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另一方面實施必要的不定期監督檢查,努力做到安全防火警鐘長鳴。第二,加強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力度,作為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大力監督落實轄區內各單位的消防知識普及和教育的力度,不定期組織檢查,對各人員密集單位員工所掌握的基本消防安全知識和滅火控災常識進行調查,以了解各單位的消防教育情況。人員密集場所各單位的管理層,應當按要求定期組織員工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并嚴格落實培訓要求,檢查教育成果,不能僅僅走走過場,應付上級檢查。第三,應當全力落實防火責任制,對于人員密集單位內部的消防管理項目,應當派專人負責,一旦出現隱患,將由具體負責人承擔相應的責任。通過上述管理措施,將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3 小結

綜上所述,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管理是一個系統的、長期的工作,需要各方面提高認識、動員力量、相互配合。只有從技術層面、管理層面和教育層面同時著手,才能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災隱患,最大程度的發揮消防安全管理的效能,進而為我國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黃輝,賈建倉,任文梅,張宏勝.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現狀與防火對策[J].西部探礦工程,2006,04:298-302.

人員密集場所范文5

關鍵詞:人員密集 建筑 火災隱患 致災因素 預防治理

1、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的定義

人員密集場所建筑是指人員聚集眾多、密度較大,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群死群傷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建筑?!督ㄖO計防火規范》(2006版)中將人員密集場歸納為同一時間內聚集人數超過50人的公共活動場所,而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9版)明確定義為: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

2、城市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火災隱患存在的種類

(1)在一些大中型城市的商業繁華地段遍布著人員密集場所建筑,更有甚是文物保護建筑,建設之初未經消防設計或原消防設計已經滿足不了現行消防技術標準規范要求。比如一些商場建筑的防火分區超面積或原本就沒有進行防火分隔,防火間距及消防車通道寬度不足,消防給水系統等消防設施不符合現行規范標準。

(2)有些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設施自安裝首次調試后就沒有進行過檢驗維修,消防控制值班人員不懂更不固定,甚至根本不設消防控制人員,致使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轉或達不到功能要求,成了“假”消防設施。

(3)建筑使用上滿足不了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技術標準。一些設置在居住建筑內的人員密集場所,應設置獨立安全出口,但在投入使用之初就沒有設置第二安全出口,或與居民住宅共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能滿足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要求。

(4)一些城市自身消防水源不足。這些城市里的部分人員密集場所沒有設置消防水源,即便安裝了消防給水系統,由于水源有限也只成了擺設,不能真正起到滅火作用。少數缺水地區的人員密集場所將消或拴系統直接接到市政管網給水系統上,不單獨設立消防泵,無法滿足消防給水常高壓的要求。

3、城市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火災隱患形成的原因

3.1 歷史形成原因

由于建筑始建年代久遠,當初的消防科技還不發達,消防技術標準比較落后,不能滿足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消防技術要求。消防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建筑消防審核、驗收體制還不完善,加之消防監督檢查監管不到位,致使這些人員密集場所建筑投入使用并沿用至今。

3.2 消防設施系統檢測、維護管理不到位

一些人員密集場所的負責人不重視消防工作,不能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檢驗維修保養,不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管理、維護制度,致使建筑消防設施設備年久失修,老化、損壞嚴重,影響防滅火功能。

3.3 在消防設施安裝維護上不投入資金

一些人員密集場所經營者只顧眼前利益,認為安全投資沒有收益,加之僥幸心理作怪,不認為火災會與發生在自己頭上,寧愿在廣告宣傳上投入大量資也不愿在消防安全設施建設上投入丁點資金。

4、城市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火災隱患的預防與治理

4.1 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火災隱患的監督檢查

人員密集場所歷來是消防監管重點單位,按照《消防法》規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至少應每年對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進行一次消防監督檢查。首先是人員密集場所所在建筑是否經過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合格,并取得相應消防行政許可;其次是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人員密集場所開業前或使用前是否依法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取得消防行政許可;最后是已經通過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的建筑使用性質是否改變。

4.2 加大對人員密集場所建筑火災隱患整改力度

對發現存在火災隱患的人員密集場所不僅要依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更要督促其落實整改措施、制定推進整改計劃、跟蹤督促整改進程,直到消防設施設備滿足現行人員密集場所各項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4.3 嚴把建筑消防審核、驗收及備案抽查關

消防行政許可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各項消防技術標準規范對人員密集場所建筑進行消防審核、驗收及備案抽查,從源頭上杜絕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火災隱患。

4.4 定期組織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維護,確保正常運行

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消火栓給水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各類消防設施必須有經過消防培訓的專門人員管理操作,并定期組織檢驗檢測,發現問題故障,及時溝通生產廠家或具備消防資質公司進行維修維護。

5、城市人員密集場所人為致災因素的基本種類

5.1 將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在耐火等級低的建筑物內

人員密集場所應設置在耐火等級較高的一、二級建筑內,但個別業主為節省資金投入而將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在耐火等級較低的三級建筑內,達不到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防火要求。

人員密集場所范文6

第二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直接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

(一)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儲罐區,未設置在城區的邊緣或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

(二)甲、乙類廠房設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三)甲、乙類廠房與人員密集場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設置在同一建筑內;

(四)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樓梯間的設置形式及數量不符合規定;

(五)旅館、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未按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六)易燃可燃液體、可燃氣體儲罐(區)未按規定設置固定滅火、冷卻設施。

第三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

(一)人員密集場所,存在第六條第一款至第九款規定要素2個以上(含本數,下同)的;

(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存在第四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七條第五款、第六款規定要素2個以上的;

(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重要場所,存在第四條至第十一條規定要素3個以上的;

(四)其他場所,存在第四條至第十一條規定要素4個以上的。

第四條總平面布置方面的綜合判定要素:

(一)未按規定設置消防車道,或消防車道被堵塞、占用;

(二)建筑之間的既有防火間距被占用;

(三)甲、乙類倉庫或丙類廠房與人員密集場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設置在同一建筑內;

(四)城區建成區內的液化石油氣加氣站、加油加氣合建站的儲量達到或超過GB50156對一級站的規定;

(五)丙類廠房或丙類倉庫與集體宿舍混合設置在同一建筑內;

(六)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及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老年人建筑,醫院、療養院的住院部分等與其他建筑合建時,所在樓層位置不符合規定;

(七)地下車站的站廳乘客疏散區、站臺及疏散通道內設置商業經營活動場所。

第五條防火分隔方面的綜合判定要素:

(一)擅自改變原有防火分區,造成防火分區面積超過規定的50%:

(二)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損壞的數量超過該防火分區防火分隔設施數量的50%;

(三)丙、丁、戊類廠房內有火災爆炸危險的部位未采取防火防爆措施,或這些措施不能滿足防止火災蔓延的要求。

第六條安全疏散及滅火救援方面的綜合判定要素:

(一)擅自改變建筑內的避難走道、避難間、避難層與其他區域的防火分隔設施,或避難走道、避難間、避難層被占用、堵塞而無法正常使用;

(二)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數量不符合規定,或被封堵;

(三)按規定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而未設置;

(四)商店營業廳內的疏散距離超過規定距離的25%;

(五)高層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或損壞率超過30%,其他建筑未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或損壞率超過50%;

(六)設有人員密集場所的高層建筑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門的損壞率超過20%,其他建筑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門的損壞率超過50%;

(七)民用建筑內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間、前室室內的裝修材料燃燒性能低于B1級;

(八)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走道、樓梯間、疏散門或安全出口設置柵欄、卷簾門;

(九)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之外的其他場所,其安全出口、樓梯間的設置形式及數量不符合規定;

(十)除首層外,設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既有外窗被封堵或被廣告牌等遮擋,影響滅火救援;

(十一)高層建筑的舉高消防車作業場地被占用,影響消防撲救作業;

(十二)一類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電梯無法正常運行。

第七條消防給水及滅火設施方面的綜合判定要素:

(一)未按規定設置消防水源;

(二)未按規定設置室外消防給水設施,或已設置但不能正常使用;

(三)未按規定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或已設置但不能正常使用;

(四)除旅館、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之外的其他場所,未按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五)未按規定設置除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外的其他固定滅火設施;

(六)已設置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其他固定滅火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或運行。

第八條防煙排煙設施方面的綜合判定要素:

人員密集場所未按規定設置防煙排煙設施,或已設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運行。

第九條消防電源方面的綜合判定要素:

(一)消防用電設備未按規定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

(二)未按規定設置消防用電設備末端自動切換裝置,或已設置但不能正常工作。

第十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方面的綜合判定要素:

(一)除旅館、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之外的其他場所,未按規定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處于故障狀態,不能恢復正常運行;

(三)自動消防設施不能正常聯動控制。

第十一條其他綜合判定要素:

(一)違反規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構件上直接敷設電氣線路或安裝電氣設備;

(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未按規定設置防雷、防靜電設施,或防雷、防靜電設施失效;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