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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證明范文1
**房產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系**公司**分公司,因經營需要,營業地址由原“**區**大道**號”搬至“**區**大道**號”,其他經營范圍、經營方式不變,現申請予以變更登記,請貴局核實辦理為感!
特此證明!
附:公司《房屋產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壹份**公司**分公司(章)
產權證明范文2
茲證明 (企業名稱)能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自覺接受我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日常監督檢查,并及時向我辦報送有關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表。近2年來共發生重傷事故 起,死亡事故 起。安全生產證明信模板
特此證明。
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蓋章)
產權證明范文3
但是,既然挑起了這副擔子,我就無怨無悔,就要干出實效。要想干出實效,必須有強烈的事業心,做安全生產的熱心人;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做安全生產的明白人。
所謂熱心人,就是要熱心安全生產工作,只有這樣,才能增強主動性,干好安全生產工作。組織上剛任命我為東營市安監局局長時,有很多老朋友都勸我,安監工作任務重、責任大,說近50歲的人了,平平和和干幾年就退休了,不要再擔風險,干這苦差事。但是,我對安全生產是這樣理解的:一個地方政績可能有很多,如果用數字來衡量的話,安全生產是“1”,是擺在首位的唯一的有效數字,其余都是1后面的十進位的零,如果安全生產搞不好,其他政績再多都是零。
組織上將這副擔子交給自己,我暗暗下定決心一定要挑好,用自己的熱心干出一番名堂。我很慶幸組織上為我們配了一個好班子,人人想事業,干事業。2001年建局伊始,我和班子成員就提出了要發揚“團結、務實、嚴謹、創新”的安監精神,達到“人員精干、裝備精良、工作高效、爭創一流”的工作目標,并及時向東營市委、市政府反映全市安全生產情況,爭取市領導的支持。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開常委擴大會、市長辦公會議聽取安監部門的匯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并確定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 現在,東營市三級機構初步建立和完善,為抓好安全生產提供了組織保障。為切實加強各級安監隊伍裝備建設,我逐個縣區作縣區長的工作,各縣區、鄉鎮都專門撥付了???,配置了安全監察專用車輛、電腦、攝像器材等設備,為實施有效監管創造了條件。
所謂明白人,就是面對安監工作的新形勢,增強責任感,主動學習和研究、探討安全生產的規律和特點,居安思危,居危思進,抓住重點,成為安全生產的明白人。只有成為安全生產的明白人,才能成為安全生產的責任人,會干、并且干好。安監局機構新、人員新,面對安全生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去學習、研究,制定出符合當地實際的措施。
在帶頭學習、研究的同時,我們提出建立“學習型機關、創新型個人”,鼓勵廣大干部職工加強學習,勇于創新,探索出符合東營實際的安全生產監管方式和方法。我們規定,每位同志每年都要確定一個題目,到基層進行調研,并將其建議和措施是否被采納作為干部考核和提拔任用的條件,在全局形成了人人出主意、想辦法的良好氛圍。
在監督管理上,我們積極推行安全生產目標化管理。將安全生產的事故和工作指標層層分解,逐級下達,從市、縣政府、部門一直到企業班組、人頭,人人肩上有指標、有壓力。在縣區實行縣級領導包鄉鎮,鄉鎮干部包村莊、企業,劃片管理。實行安全檢查責任制,事故隱患備案制、隱患銷檔制。對全市危險源進行了普查,根據其危險程度,實行“ABC”三級管理,重點監控;在制度建設上,努力適應安全生產形勢發展的需要,適時制定出臺相關的規章制度。2001年,我們提請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建立東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舉報制度的通知》,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從財政列專款設立舉報獎勵資金,鼓勵廣大市民參與安全生產監督。出臺了《東營市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規定》,對各級政府、部門及其負責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負的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以政府令了《東營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安全管理獎懲暫行辦法》,確定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市政府給予獎勵;在宣傳教育上,我們專門成立了宣傳培訓科,調動全社會每個企業、每個人的積極性,形成宣傳教育社會化大格局;在事故救援方面,我們出臺了各個行業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了救援設施,實行政府統一指揮,部門聯合行動,多實施成功救援;在關心干部職工生活方面,想方設法積極協調,激發了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的熱情,堅定他們獻身安監事業的信心和決心。
產權證明范文4
1.1.1 原材料搬運、存放、加工、安裝作業安全保護措施。 ? 原材料搬運中應道路暢通,搬運量適當。
? 原材料存放時應避開人員通過的道路及吊裝設備覆蓋的范圍,玻璃板型材面應墊木方,應避開50mm,不許直接放置于地面。 ? 材料放在樓板內1米遠,不要放在架子上。
? 原材料放上時就放實在,固定好以免加工時滑落。
? 材料在安裝作業時應注意周圍東西與之磕碰,安裝好以后應作封閉或圍欄的安全措施。
1.1.2 現場作業安全文明保護措施。
? 在現場設有專職安全負責人,專門負責與現場甲方,土建協調,落實有關 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進場前和施工中對安裝隊員進行安全教育。
? 特殊工種(電工、焊工)要有市級以上審批專業證書。
? 工地宿舍工作棚等臨時建筑,經工種技術人員審核,主管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完工后經有關人員檢查后方可使用。
? 進入現場后,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時刻檢查下層的物品,確保人員的安全,在沒有扶手和簡易的扶手的樓梯和前臺上通過時,應先試其牢固程度,靠近墻一側通過,2人以上共同操作前協調一致,互相配合。
? 施工安裝時,不得違章操作,遇有特殊情況,經請示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施工。
? 現場施工時,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防火條例。
? 施工過程中,應在甲方、監理公司、建設單位指定的地點休息,施工現場不準使用電爐子,不準隨意扔煙頭,必須到指定的地點吸煙,并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 盡量不在夜晚使用具有刺激性聲音的機具,以減少擾民降低環境污染和噪音。
1.1.3 施工工具設備使用安全保證措施。
? 在使用工具前,檢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備完好標準的工具嚴禁使用。
? 嚴禁開動別人負責的設備和電氣開關。
? 設備使用中嚴禁超負荷運轉。
1.1.4 配合方應提供的安全保證措施。
? 配合方應保護腳手架的安全,在施工處應搭設跳板并固定可靠。 ? 配合方應在房屋四周搭設安全防護網。
? 配合方應在有可能出現危險處設置警示牌。
1.1.5 消防安全保護措施。
? 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嚴重違反制度者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分、處罰。
? 對新入現場員工,必須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允許上崗工作。
? 在工程進行施工前,必須對安裝隊進行安全防火教育,并進行安全防火交底。
? 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 工作前及工作時間內不準喝酒。
? 走路時,遇有電氣焊,起重等作業場所,應遠離三米以上繞行通過。
? 嚴禁開動別人負責的設備和電氣開關。
?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并獲得操作證才能上崗作業。 ? 工作前必須按規定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手套、防護鏡、絕緣鞋等。
? 在各種機床上操作,一律禁止戴手套。
? 在檢修電氣設備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上掛標牌,當停電時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
? 電工、電焊工工作時必須穿絕緣鞋。
? 工作中禁止閑談、打鬧。不準分散他人注意力。
1.1.6 電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 進入現場施工時,首先查看現場電源、線路、電閘的保險程序,使用帶電工具應按使用說明書接好地線,接通電源后,經過建筑公司電工檢查后方 可使用,并使用漏電保護。
? 工地內架設的電線,必須征得有關部門的同意,并符合用電規章制度,它的懸掛高度和工作地之間的水平,應該按當地的電業局的規定標準。
? 配電線路和電氣設備帶電部分,如果不便包以絕緣或者絕緣強度不足以保證安全,就可以采用屏護措施,屏護是采用遮檔欄,
護罩護蓋,箱匣等把帶電體與外界隔離開來。
? 開關電氣,不論高低壓均按出廠標準,備齊膠蓋、鐵殼箱等屏護裝置,金屬材料制度的屏護裝置必須接地(零)。
? 變電設備需高遮欄或柵欄作為屏護,且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 為防止過電壓放電和各種短路事故,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均需保持規定的距離。
? 收工時要切斷電源,并檢查施工現場,清除隱患。
1.1.7 電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 在焊接時,動工前要向總包單位提出辦理火證,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層以下各層設立防火監護人,保證焊接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電焊機接到總包單位電工同意后方可使用。
? 電焊機所有外露帶電部分必須有完好隔離防護裝置,如防護罩,絕緣板等。
? 焊機插座應完好,有接地(零)線。
? 一項線不許超過2米,2項線不許超過三個接頭。
1.1.8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處進行作業為高處作業。
? 高處作業必須根據情況,使用經過檢查、檢驗合格的安全帶。 ? 高處作業的腳手架,跳板必須由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合格后方準使用,并根據情況設置圍欄或圍網。
? 六級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天,看不清信號的霧天,暴雨天均禁止
露天高處作業。
? 高處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焊條頭、釘和其它物品,必要時需用繩套拴牢工具裝取送工具或材料。
? 高處作業時,所有的工具零件,凡有可能掉下的物體必須事先拴好系在繩上或固定物上。
? 高處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
? 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為施工人員創造上下和操作的安全條件并教育施工人員按指定的通道上下禁止沿繩索或架桿上下,或在墻上行走操作。
? 夜間一般不得進行高處作業,如必須進行時,應在作業區和通道上設置充足的照明。
? 本規定與上級規定有抵觸時,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1.1.9 交叉作業管理規定。
? 交叉作業各單位,應有先行通知,使各單位明了交叉作業的存在。
? 交叉作業時,交叉面應禁止焊接等有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 ? 交叉作業時,應有專人看護,隨時對作業進行監督。 ? 對交叉作業處可能的落物進行徹底清理。
1.2 現場文明、衛生管理規定
1.2.1 標志
? 生活區、庫房區加工區要做有標牌進行標志,寫明“生活區”、“ 庫房”、“加工區”。
1.2.2 生活區基本要求
? 宿舍墻壁具備基本潔凈條件,安裝隊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應上墻,地面應平整、清潔。
? 床鋪擺放整齊、有規律、井然有序,床單被褥清潔,鋪疊規律。 ? 將所有隊員編列序號,沿墻設衣帽鉤,成排按序編號,對應人員編號懸掛個人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
? 設專用衛生用具框架,各人的衛生用具編號按序擺放、取用。 ? 制定月生活規定,按時起床,就餐、休息。
? 建立衛生值日制度,保持生活區環境衛生。
? 伙房清潔衛生,炊事人員無傳染性疾病,飲具定期消毒。
1.2.3 庫房基本要求
? 材料庫為應具有足夠的面積。
? 材料應封閉緊固,門設鎖并安排值班人員守庫。
? 庫房必須設有擺放工具,小件材料的框架,框架用角鋼焊接或木頭制作,中、小型工器具一律按編序號,排列上架,小件材料按規格排列上架,并做好清晰的標識。
? 除玻璃鋁板等東西貼有標簽的材料外,其它材料一律標識,標明材料的名稱、型號、規格。
? 材料必須按種類規格存放,不同種類的材料禁止混放。 ? 庫房內禁止吸煙。
? 庫房內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 保持庫房內衛生。
1.3 加工區基本要求
? 制作加工臺案,所有加工材料上案加工。
? 禁止踩踏,靠坐加工材料。
? 加工區要安全、防止污染,磕碰損傷材料。
? 接用電及使用設備按公司規定執行。
? 加工材料有序,暫存材料按公司材料存放規定執行。
產權證明范文5
第一條為規范本市房地產登記行為,保障房地產交易安全,維護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房地產登記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房地產登記,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依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對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房地產他項權和其他依法應當登記的房地產權利以及與此相關的事項進行記載、公示的行為。
第四條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房地產登記管理工作和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房地產登記機構負責房地產登記的具體工作。
第五條房地產登記簿是證明房地產權利的根據。房地產登記簿應當記載房地產的坐落,房地產權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房屋和土地的面積,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期限和用途,房屋的來源、結構和用途,房地產他項權,房地產權利的限制,房地產登記時間等內容。
第六條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統一的房地產登記簿和登記信息系統。
房地產登記簿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永久保存。
房地產登記簿可以公開查詢。具體辦法由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第七條房地產權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房地產物權的證明。
房地產權證書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房地產權共有證、房地產權權屬證明書等。
房地產權證書與房地產登記簿的記載應當保持一致,房地產權證書與房地產登記簿的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地產登記簿確有錯誤的外,以房地產登記簿為準。
第八條房地產登記應當遵循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上房屋所有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
土地上已有房屋的,房屋所有權應當與土地使用權一并登記,并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發給房地合一的房地產權證書。
土地上沒有房屋或者在建房屋未竣工的,土地使用權可以單獨登記。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九條房地產登記,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申請;
(三)審核;
(四)核準登記并發給房地產權證書。
本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房地產登記由當事人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按照本辦法規定提交申請登記材料。
當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采取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偽造證件、文件等非法手段騙取登記。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地產登記的,除本條第二款和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三款、第四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以外,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一)買賣;
(二)交換;
(三)贈與;
(四)抵押;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受贈人可以憑經公證的贈與合同單方申請房地產登記。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地產登記的,由權利人申請:
(一)以劃撥或者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初始登記;
(二)新建房屋的初始登記;
(三)繼承或者遺贈;
(四)經登記的房地產權終止;
(五)因人民政府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土地使用權爭議處理決定而取得房地產權利;
(六)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裁決或者調解而取得房地產權利;
(七)有本辦法第三十二條所列變更登記的情形之一;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共有的房地產,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按份共有人對其享有的份額可以單獨申請轉移登記、他項權登記。
申請登記的房屋為按份共有,當事人提交經過公證的文件,生效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者仲裁機構的裁決書、調解書等文件的,可以由部分共有人代全體共有人申請所有權登記。
第十四條當事人可以委托人申請房地產登記。
委托人申請房地產登記的,應當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授權委托書、被人和人的身份證明。不能提交被人身份證明的,委托書應當經過公證。境外當事人委托人申請房地產登記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國家規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委托材料是外文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中文譯本。
商品房的買受人、預售商品房的預購人委托出售房屋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代為申請辦理房地產登記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應當依照合同約定代為申請辦理登記。
第十五條當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齊備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決定。
當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尚未齊備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補正要求。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不能當場作出受理決定或者書面告知申請人補正要求的,應當出具收件收據,在五日內將受理決定或者補正要求書面告知申請人。逾期未告知的,收到申請登記材料日為受理日。已經告知補正要求的,申請登記材料補齊日為受理日。申請人逾期未補齊申請材料,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受理的,應當將已收到的申請材料退還給申請人。當事人在材料齊備時可以另行申請登記。
第十六條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審核,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同時將有關事項如實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
第十七條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階段發現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不齊備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補正;認為申請登記的房地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可以實地查看。
申請人應當在書面補正通知送達之日起十日內補正申請登記材料。逾期未補正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作出不予登記決定。申請人補正申請登記材料的期間不計入登記期限。
第十八條申請人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登記前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申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產權屬來源證明的;
(二)申請登記的權利與房地產權屬來源證明不一致的;
(三)申請登記事項與房地產登記簿記載沖突的,但已確定房地產登記簿記載有誤的更正登記除外;
(四)土地使用權未經初始登記,申請與該土地相關的其他房地產權登記的;
(五)房屋所有權未經初始登記,申請與該房屋相關的其他房地產權登記的,但依據本辦法規定申請預告登記的情形除外;
(六)房地產權屬糾紛尚在訴訟或者仲裁過程中的;
(七)違法建設未經依法處理的;
(八)申請標的物為臨時建筑的;
(九)房地產被依法沒收或者被政府依法收回,原房地產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十)房地產權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以查封等形式限制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不予登記的情形。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作出不予登記決定的,應當制作不予登記決定書并送達當事人,退還當事人提交的申請登記材料。不予登記決定書應當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不予登記情形消除的,當事人可以重新申請房地產登記。
第二十條核準登記的,自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核準登記后,發給房地產權證書。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直接登記:
(一)依法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的房屋;
(二)經人民法院判決認定的無主房屋;
(三)經人民法院判決收歸國有的房屋;
(四)被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房屋。
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機關書面通知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登記,并辦理原房地產權的注銷登記。
本條規定的登記,可以不發給房地產權證書。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國家機關應當提供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文件,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予以登記:
(一)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二)行政機關依法作出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批準建設用地、房屋拆遷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等與房地產權利有關的決定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房地產權利的相關證明:
(一)自然人死亡,其權利承受人申請證明死者享有的房地產權利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權利承受人申請證明已終止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房地產權利的;
(三)房地產滅失,原房地產權利人申請證明原房地產權利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申請房地產登記的期限,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的依其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本辦法的規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房地產權證書破損的,權利人提交以下文件,可以申請換證: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房地產權證書;
(四)房地產測繪附圖。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審核,準予換證的,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收回原房地產權證書,發給新的房地產權證書。
第二十六條房地產權證書滅失的,權利人可以申請補發。申請補發房地產權證書的,權利人應當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失,并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報紙刊登滅失聲明。
權利人申請補發房地產權證書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刊登滅失聲明的報紙;
(四)房地產測繪附圖。
申請補發房地產權證書,自報紙刊登滅失聲明之日起三十日內無人提出異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十五日內完成審核,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補發房地產權證書。
第三章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
第一節初始登記
第二十七條權利人申請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四)地籍圖。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還應當提交已繳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證明。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屆滿后自動續期或者經批準續期的,權利人應當重新申請土地使用權登記。
第二十八條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自新建商品房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之日起九十日內,提交下列材料,申請初始登記,辦理《房地產權權屬證明書》: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四)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及其附圖;
(五)房屋測量成果報告;
(六)房屋門牌證明。
新建非商品房屋,由權利人提交前款規定的材料,申請初始登記。
第二十九條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完成審核,核準登記的,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發給房地產權證書。
在新建商品房核準初始登記前,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取消對商品房預售款的監管。
第二節轉移登記
第三十條經登記的房地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當事人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后申請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交換;
(三)贈與;
(四)繼承、遺贈;
(五)其他應當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的情形。
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應當與買受人在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第三十一條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地產權屬發生轉移的文件;
(五)房地產測繪附圖;
(六)繳納有關稅費的證明。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核,核準登記的,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發給房地產權證書。
第三節變更登記
第三十二條經登記的房地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權利人申請變更登記:
(一)房地產權利人更改姓名或者名稱的;
(二)房地產用途發生變化的;
(三)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發生變更的;
(四)土地、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五)房地產分割、合并的;
(六)房屋結構發生改變的;
(七)其他應當辦理房地產變更登記的情形。
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文件。
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除本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申請人還應當提供房地產測量成果報告。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審核,核準登記的,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發給房地產權證書。
因城市建設、行政區劃調整等政府行為導致第三十二條第(三)項的情形發生,權利人申請變更登記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免收房地產登記費;權利人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出具發生變更事實的證明文件的,相關政府部門應當出具。
第四節注銷登記
第三十四條房地產權利因房屋滅失、土地使用權消滅等情形終止的,原權利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注銷登記: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原房地產權證書;
(四)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等文件。
申請注銷登記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審核,核準登記的,應當將注銷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原房地產權證書作廢。
第三十五條經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終止后,原權利人未申請注銷登記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在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提供發生法律效力的文件時,應當依據有關文件辦理注銷登記,將注銷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原房地產權證書公告作廢。
第四章他項權登記
第三十六條設定房地產抵押權等他項權的,由當事人申請房地產他項權設定登記。
第三十七條申請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房地產權證書;
(四)抵押擔保的主債權合同;
(五)抵押合同。
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需要評估房地產價值的,還應當提交評估材料。
第三十八條經登記的房地產他項權發生轉移、變更或者依法終止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房地產他項權證;
(四)證明房地產他項權發生轉移、變更或者終止的文件。
經登記的房地產他項權終止后,當事人未申請注銷登記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者行政機關提供發生法律效力的文件時,依據有關法律文件辦理注銷登記,將原房地產他項權證公告作廢,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三十九條申請房地產他項權設定、轉移、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審核。核準設定、轉移、變更登記的,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發給房地產他項權證;核準注銷登記的,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原房地產他項權證作廢。
第五章預告登記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當事人申請預告登記:
(一)預購商品房;
(二)以預購商品房設定抵押及其抵押權的轉讓;
(三)以房屋在建工程設定抵押及其抵押權的轉讓;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二)項規定的預購商品房應當屬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規定的預售范圍。
第四十一條預售人與預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提交下列材料,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
預購人委托預售人代為申請辦理登記的,預售人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的期限申請辦理。
預售人未在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期限內與預購人申請預告登記或者未依預購人委托代為申請預告登記的,預購人提交第一款規定的材料,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
已經預告登記的預購商品房不得重復辦理預告登記。
第四十二條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后,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未申請轉移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第四十三條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核,核準登記的,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發給預告登記證明書。
第四十四條申請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預告登記證明書;
(四)抵押擔保的主債權合同;
(五)抵押合同。
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需要評估房地產價值的,還應當提交評估材料。
預購商品房抵押權發生轉讓的,申請預告登記時,除提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轉讓合同。
預購商品房未經預告登記的,不予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的預告登記。
第四十五條申請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或者預購商品房抵押權轉讓預告登記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審核,核準登記的,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發給預告登記證明書。
第四十六條申請在建工程抵押權預告登記,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
(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五)抵押擔保的主債權合同;
(六)抵押合同。
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約定需要評估房地產價值的,還應當提交評估材料。
在建工程抵押權發生轉讓的,申請預告登記時,除提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轉讓合同。
第四十七條申請在建工程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審核,核準登記的,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發給預告登記證明書。
第四十八條新建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在建工程抵押關系尚未終止的,在建工程抵押權預告登記轉為房地產抵押權登記,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核準新建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同時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發給房地產他項權證,原預告登記證明書失效。
在建工程抵押權預告登記轉為房地產抵押權登記時,其抵押范圍不包括已經辦理預告登記的預購商品房。
第四十九條經預告登記的新建商品房,其所有權初始登記后,預售人和預購人應當自初始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依照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
預購人委托預售人代為申請辦理登記的,預售人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的期限申請辦理。
預售人未在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時間內與預購人申請轉移登記或者未依預購人委托代為申請轉移登記的,預購人提交下列材料,可以單方申請轉移登記: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預告登記證明書;
(四)繳清房款的證明;
(五)完稅證明。
經預告登記的預購商品房因未通過規劃驗收等原因而未辦理初始登記,進而不能辦理轉移登記的,規劃、建設、國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后依法已辦理初始登記,當事人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辦理。
第五十條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時,預購商品房已設定抵押權預告登記并且抵押關系尚未終止的,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轉為房地產抵押權登記,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發給房地產他項權證,原預告登記證明書失效。
第六章其他登記
第五十一條權利人認為房地產權證書或者房地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提交下列材料,可以申請更正登記: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證明房地產權證書或者房地產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材料。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審核。核準更正時,應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梢栽谠康禺a權證書上進行更正的,在原房地產權證書上更正,不發給新的房地產權證書;不宜在原房地產權證書上更正或者申請人要求發給新的房地產權證書的,收回記載有誤的房地產權證書,發給新的房地產權證書。不予更正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五十二條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房地產權證書或者房地產登記簿的記載有誤的,可以依據原始登記材料對登記筆誤進行更正。對于筆誤以外的其他記載錯誤,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更正登記。權利人逾期不辦理更正登記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據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機構發生法律效力的文件對房地產登記簿的錯誤記載予以更正。核準更正登記的,通知權利人領取新的房地產權證書,記載錯誤的房地產權證書公告作廢。
第五十三條房地產利害關系人認為房地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房地產歸屬等事項錯誤的,提交下列材料,可以申請異議登記:
(一)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證明房地產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材料。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異議事項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
異議登記后,申請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的,異議登記失效。
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異議登記的申請人請求賠償。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撤銷原房地產登記:
(一)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機構發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證明房地產登記是當事人通過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偽造有關證件、文件等非法手段獲取的;
(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登記不當,造成重復登記等錯誤,通過更正登記不能糾正的;
(三)當事人提交的權屬來源證明文件被撤銷的。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撤銷登記的決定在作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送達當事人,并將原房地產權證書公告作廢。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采取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偽造有關證件、文件等非法手段騙取登記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撤銷登記。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三十、四十一、四十九條規定,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未在規定或者約定的期限內申請登記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辦理,逾期仍不申請的,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從事相關業務,并將其有關情況在新聞媒體上公布,但因買受人或者預購人的原因無法提出申請的除外。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不按規定或者約定申請登記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七條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登記機構的工作人員,,,貪贓枉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登記錯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登記機構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對全市或者一定區域范圍內的房屋土地進行房地產總登記。
第五十九條地下空間的房地產登記依照本辦法辦理。
產權證明范文6
有句俗語說的好:“一根再細的頭發也有它的影子;一個在小的事故,也有它的苗子”。然而,現實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認識到這一點。有的人安全意識淡薄,在工作中馬虎、湊合、蠻不在乎,把安全制度、安全規程拋在腦后,導致了事故的發生,輕則設備受損,重則人身傷亡。
這不是駭人聽聞,它就發生在我們身邊。不信?那就聽聽這個真實的故事吧:大家曾親切的稱呼他---老鐘,在一次處理冒頂事故時,因違章作業不幸身亡。事后,他妹妹對我哭訴了那催人淚下發人深思的經過。那是一個普通的星期天的中午,久居外地難得歸家的她回到家后,哄著兩個年幼的孩子,依偎著雙親和嫂嫂圍在一起包餃子,嫂嫂說:“一會你哥就下班了,這么些年了,咱也吃頓團圓飯!”。于是,餃子在家人的歡聲笑語中包好了。
哥哥下班的時間已過,可還沒有聽見那熟悉的腳步聲,煮餃子的水溫了又沸,沸了再溫……時鐘依舊悄然地走著,一家老小,就這樣由靜靜的等待,變得浮燥不安起來。
不知何時,天空中飄來了幾朵陰云,讓人隱約感覺到了什么?!斑?,咚咚” “回來了……爸爸回來了”侄女歡快的叫喊著奔去開門,然而出現在她面前的不是爸爸而是表情凝重的爸爸單位上的領導。
“老鐘他,他……他出事了!”(停3秒,音樂緩緩進入)
噩耗傳來,這個家的“天”塌了……
當看到哥哥的尸體被抬到井口時,父親、母親、嫂嫂、侄兒、侄女哭成一團。母親像瘋了似的向哥哥的尸體撲去,搖著喊著:“我的兒,你要疼死為娘啊!” 嫂子哭得死去活來,“孩子他爹!我們這個家不能沒有你啊” 年幼的侄兒侄女抱著嫂子的腿,邊哭邊喊:“媽媽,我要爸爸、我要爸爸呀!”
(音樂聲音減小)安葬哥哥的那天,風刮得很緊、很緊,一路上不時卷起的黃土,送他上路。(音樂慢慢停下)
沒多久,當她得知哥哥是因為自己違章作業而造成了此次事故時,她不禁對思念的哥哥生出了恨意:哥哥啊,你在違章時難道就沒有想到你可愛、聰明的一雙兒女?難道就沒有想到你滿頭白發的雙親嗎?
對此,我無言,耳邊嗚咽的哭聲、沙啞的喊聲,仍是那樣的悲意凄涼,撕心裂膽。
朋友,當你聽到這如泣如訴的故事時,你又有何感想呢?違章,又是違章,這簡簡單單的兩個字竟有多少人為此丟掉了生命,又有多少個家庭因為他變得支離破碎。我不禁要問,為什么這樣的悲劇屢屢上演?難道說這些以生命作代價換來的教訓還不夠深刻嗎?難道說家人那撕心裂肺的哭喊聲還不能夠喚醒您那顆沉睡的安全的種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