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合同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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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合同管理辦法范文1

(一)在依法履職的大背景下,加強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增加。

隨著市場經濟法制觀念的逐步建立和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推進,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以往大多數按慣例、憑經驗開展的工作,正逐漸依照法制的思維和方式,首選或優選合同形式來框定工作內容,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防范工作風險,確保履職效果,維護人民銀行權益和聲譽。同時,近年來,以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作為當事人對外簽訂的合同數量、合同金額不斷增加,合同內容、合同范圍也在不斷豐富和拓展。以人民銀行某地市分支機構為例,自2011年“六五”普法以來,累計簽訂各類民事合同60余份,年均簽訂合同近20份,并且呈現逐年增加態勢。合同標的也從以往簡單的物品、服務買賣擴展到事物委托、技術開發、基建工程等專業領域。因此,從確保依法履職、防范風險的角度來考量,加強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與日俱增。

(二)在規范管理的制度層面上,關于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散見于人民銀行的一些規范性文件。

2006年7月,人總行頒布了《對外簽訂法律文件操作規程》(以下簡稱《操作規程》),明確了對外簽訂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工作程序,包括協商、會簽、審批、授權、簽署、蓋章、歸檔等一系列互相聯系、銜接有序的工作,首次涉及了合同管理的部分內容。2007年1月,人總行制定了《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工作規程》(以下簡稱《工作規程》),在第六章專章規定了采購合同,用6個條款對采購合同簽署程序、形式、必備條款等首次做出了比較原則的規定。2010年1月,人總行修訂了《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在第五章采購程序管理中規定:采購合同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人員)或本單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機構審核。2010年3月,人總行制定了《關于建設工程領域應予注意的法律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用13個條款對合同簽訂和履行中應注意的法律問題進行了提示,首次對人民銀行系統工程建設領域的合同管理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規范。2012年,人總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合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全面系統規范了合同管理事項,但迄今未正式制定印發。

(三)在加強管理的實踐層面上,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正在對合同管理的內容和手段進行積極探索。

例如,人民銀行某地市分支機構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合同管理的規范化。主要表現在:一是在職責分工上,建立發起部門承辦、法律部門審核的機制。明確所有以單位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合同的簽訂、履行均由發起部門負責,合同中涉及的權利義務分配、責任承擔等由法律部門負責審核,出具法律意見。二是在合同審查上,建立雙審復核制和限時辦結制度。即由法律部門A、B崗分別審查后,雙人簽名,再由法律部門負責人復核并簽署意見;對涉及重大疑難問題的合同建立會審制度,即由法律部門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審查。同時明確規定法律部門應于受理后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方以適當延長。三是在合同履行上,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注重法律部門與發起部門的業務溝通,認真聽取情況介紹和背景說明,認為合規合理的應吸收采納。注重法律部門與行級領導之間的信息溝通,審查意見書應經發起部門分管行級領導簽署意見方可執行。注重審查意見執行情況的及時反饋,發起部門若有不予采納的意見,應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反饋,否則視為完全采納。

二、目前人民銀行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管理規定逐步建立,但仍然缺乏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梳理文件可以發現,迄今為止人民銀行系統關于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散見于一些總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之中,自上而下尚沒有形成一套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2006年7月總行制定的《操作規程》,即便有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應當遵照執行,但從文件的適用范圍來看,該規程僅適用于總行層面,不涉及分支機構及直屬企事業單位。二是體現于集中采購類合同。2007年制定的《工作規程》、2010年修訂完善的《管理辦法》盡管在合同管理的局部環節上規定有所不同,但仍就集中采購類合同的管理提供了基本規范。首先,在對集中采購的定義上,指出集中采購是指采購單位使用預算資金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納入集中采購范圍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這就將是否采取合同形式確定為滿足集中采購行為的一個必要條件,足以顯示合同在集中采購活動中的重要性。其次,在集中采購組織實施中,明確規定了采購合同的簽訂依據、法律審核以及簽署對象三個問題。《管理辦法》規定:采購單位根據中標(成交)結果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須經本單位法律部門(人員)或本單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機構審核。合同簽署由采購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署。最后,合同約定在驗收和資金結算環節發揮著關鍵作用,《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根據合同的約定進行驗收,并按照合同規定的付款條件履約付款。三是體現于工程建設類合同。由于工程建設類合同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合同標的大、履行周期長、施工情況復雜,所以2010年總行制定的《通知》要求該類合同必須采用國家有關部門的建設工程合同規范格式文本,對合同的審查應要求外部房地產專業律師進行初審并提交法律意見書,以及應關注合同簽訂主體的適格性等法律問題。實際情況表明,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目前簽訂的合同已不僅僅局限于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領域。因此,履職實踐中豐富具體的合同管理需求與規范統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的矛盾,是目前合同管理的中存在的首要問題,亟需制定一部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的基本規范,使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全部合同的規范管理均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二)注重合同簽訂環節管理,對合同履行等重視不夠。

梳理現有的制度規范可以發現:一是只注重合同簽訂環節的管理。如2006年總行制定的《操作規程》,規范對象僅限于包括合同在內的法律文件的協商、會簽、審批、授權、簽署、蓋章、歸檔等一系列互相聯系、銜接有序的工作。因此,就合同管理而言,《操作規程》制定的主要意圖是對包括合同在內的法律文件的行內審批、辦理流程給予明確,關注的焦點和重點是合同簽訂環節的諸多問題,尚未涉及合同簽訂后的履行管理等后續問題。二是在專項合同管理制度中,也較少涉及合同履行等后續管理內容。如《工作規程》關于集中采購合同的6個條款,其中有4個條款事關合同簽訂,1條是關于合同副本的持有備案工作,只有剩下的1條是關于合同履行事項的?!豆ぷ饕幊獭返谒氖畻l籠統規定:項目需求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對于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由簽訂合同的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后來制定的《通知》中,首次明確提出了工程建設領域合同履行中應注意的問題,包括合同生效后履行過程中,違約責任的約定、新加入文件的優先解釋順序、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不可抗力的規定、糾紛解決方式以及履約擔保制度等涉及合同履行后續管理的相關問題。盡管該《通知》首次對合同履行做出了較為全面的規定,但這僅適用于工程建設類合同,集中采購類合同的履行管理還很原則和概括,包括合同履行在內的諸多合同管理問題還尚未有明確全面的管理規定。三是實踐中合同履行管理尚不到位。具體到實踐層面,由于合同簽訂環節的相關規定明確具體,簽訂單位對合同簽訂環節的管理把關較嚴,具體操作也比較到位,很大程度上規避了潛在的法律風險,保障了人民銀行的合法權益。但由于制度建設滯后、部門職責模糊不清,加之受合同周期較長、情勢變更等履行環節諸多因素影響[1],導致對合同履行等后續環節的管理重視不夠,合同后續環節的執行管理偏弱,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合同整體法律效果的發揮。

(三)發起部門合同管理責任不明確,職責落實不到位。

合同發起部門,是指根據業務或管理職責需以所屬單位名義對外簽署合同的部門。按照總行合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規定,建議合同管理實行總行統一管理,各分支機構分級負責,法律事務部門與合同發起部門分工協作、各負其責的管理體制。按照這種管理機制和職責分工,在合同管理上,法律事務部門承擔以下四項職責:即負責制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相關制度、對合同進行法律審查、協調處理合同糾紛、總結和提示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作為合同發起部門,分別負責合同起草、談判、業務審查、送交法律審查、報批、簽署、履行、保管、報告重大合同信息等工作。歸根結底來講,合同發起部門對合同的法律效果承擔主要內部責任。如此規定顯然有利于從職責分工上廓清法律部門和業務發起部門的職責,便于合同簽訂前的起草、談判,簽訂后的履行、報告等環節的具體操作,從根本上而言有助于加強合同管理和提高合同效率。但在合同管理實踐中,部分發起部門及經辦人員對發起部門的合同管理職責認識不足,認為合同管理僅僅是法律事務部門或集中采購部門的事情,所以在起草、談判合同時關鍵環節把關不認真、核心條款審讀不仔細,致使條款表述瑕疵,數據計算錯誤,必備要素欠缺,合同后續管理松散等等。如工程建設類相關招標、建設、施工合同,約定的專用條款與通用條款內容自相矛盾現象時有發生,部分采購合同合同價款不清、驗收付款等環節不能較好地保護單位權益等,給包括法律審核在內的合同管理工作帶來極大的難度[2]。具體到基層央行的合同審核,由于合同內容單一重復、標的金額較小、合同對象較為固定,受慣有的工作習慣和“熟人舊路”思想的影響,有的發起部門認為對所有合同進行法律審核似乎顯得有些多余。加之合同需要進行法律審核,無形中延長了合同簽訂時間,有時候容易給發起部門造成法律部門有意阻礙或制肘拖延的顧慮和嫌疑。在合同簽訂環節,尚有法律部門把關審核和溝通提醒,合同簽訂生效后管理職責全在發起部門自己掌握,所以發起部門樹立承擔合同效果主要內部責任的思想認識,保證合同管理責任落實到位顯得尤為重要。

(四)注重民事合同管理,對勞動合同、行政合同等管理尚處于空白。

就合同分類而言,前文述及的集中采購、工程建設等合同均屬于民事合同類型。理論上來講,關于合同管理的問題,不應僅僅局限于民事合同范圍,還應包括勞動合同、行政合同等領域。在最早規范人民銀行對外簽訂的法律文件、防范法律風險的《操作規程》中,規定合同僅是法律文件的一種形式,并將法律文件分為外事類、業務類、采購類和其他類,由此可見對合同的管理并不必然僅僅指向民事合同,盡管后者在具體實踐中占據了較大比例,并呈現逐漸增加態勢。隨著《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加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業務操作崗位和勞務派遣用工等多種用工形式的出現,致使勞動合同這一較為特殊的合同形式,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也屢次使用。此外,隨著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對履職方式的不斷探索,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再貼現貸款合同等此類行政合同的出現已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盡管行政合同的法律地位仍有爭議,但是行政主體以實施行政管理為目的,與行政相對一方就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即行政合同已是現代行政法、行政管理中合意、協商等行政民主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現代行政管理的迫切需要。因此,隨著上述新型合同種類的不斷使用,盡管總行也制定了此類合同的范本,但是有關此類合同的管理,特別是審查、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環節,具有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遵循原則、實施方式和救濟途徑,所以對此類合同的管理亦應有一定的預見和足夠的重視。

三、人民銀行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盡快制定出臺統一全面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

為了明確職責,加強內部控制,防范和控制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建議盡快制定出臺人民銀行系統統一適用、全面具體的合同管理基本制度。一是建議明確基本管理制度所涉合同為民事合同,合同管理的內容包括起草、談判、審查、審批、簽署、履行、保密、保管和報告重大合同信息等行為,并對這些合同管理行為分別作出相對明確具體的規定,為民事合同基本管理奠定制度規范基礎。二是根據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合同的專業特點和存在的法律風險,進一步統一完善較為分散的相關專有規定,以總行規范性文件的形式,適時制定出臺關于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類合同管理的相對詳盡的專門規則,加強此類使用頻率高、專業性強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程度維護好人民銀行及分支機構的合法權益。三是針對技術開發類合同的專業特點,考慮到近年來該類合同使用呈現出不斷增加趨勢,建議總行必要時制定出臺技術開發類合同管理的專門規則,促進技術開發活動高效安全進行。

(二)加強合同履行等后續環節管理。

一是要摒棄以往思想認識上“重簽訂、輕履行”、“緊審核、松實施”的合同管理舊思維、就習慣,讓合同管理“全過程、系統性、動態性”管理的思維貫穿于合同始終。認識到合同管理就是由洽談、草擬、簽訂、生效開始,直至合同失效為止。不僅要重視簽訂前的管理,更要重視簽訂后的管理。二是要學習正確全面的合同管理知識,使相關管理部門認識到,合同管理不僅僅是起草、談判、審查和簽訂合同,這些行為的完成才標志著合同的生效。合同生效后的履行、變更、解除、爭議處置和權利救濟等等后續環節,也是合同管理的分內事宜,不容忽視。凡涉及合同條款內容的各部門都要一起來管理,要注重履約全過程的情況變化,特別要掌握對自己不利的變化,及時對合同進行修改、變更、補充或中止和終止。三是要對合同履行等后續管理涉及的履約擔保、情勢變更、驗收付款、維保售后等環節,明確相關單位和部門的管理責任,建立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合同后續管理按照規定、穩步有效推進。

(三)夯實合同發起部門的管理責任。

一是要徹底改變合同管理僅僅是法律部門或集中采購部門等一個或幾個部門職責的思想認識。要在工作理念和職責分配上明確:合同管理實行總行統一管理,各分支機構分工負責,法律事務部門和合同發起部門分工協作、各負其責。二是要明確合同發起部門對合同的實施效果承擔主要內部責任。法律部門僅負責制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的相關基本制度,在簽訂之前對合同進行法律審查,當合同履行中出現糾紛時協調處理,并及時總結轄區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適時進行風險預警提示。除此之外,有關合同的其他所有行為或活動,都屬于合同發起部門應該負責或牽頭協調的職責范圍,發起部門應當履行職責,不容推脫。三是要加強對合同發起部門負責合同管理工作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使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員通過《合同法》及總分行合同管理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總分行合同管理的有關制度規定,為合同發起部門順利履行合同管理職責奠定基礎。

(四)探索總結特殊合同的管理制度。

采購合同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采購管理;價格控制;價格跟蹤

中圖分類號:G35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16-0194-02

隨著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企業在提高產品產量、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首當其沖是價格戰。因此,企業除加強管理、優化組織結構、降低生產成本外,更應注重構成產品的生產資料的采購成本的降低。而企業中各相關部門購進的原、輔材料、設備、建筑材料、各類商品及其他物資,都在不同層面影響產品生產成本和產品質量。

眾所周知,在一個企業中財務部門的地位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既是一個核算部門,為各個相關部門承辦財務方面的經濟業務,又是一個預算部門,為企業的整體規劃來預算及籌集資金,它還是一個成本控制部門,這不僅僅包括日常票據審核報銷的控制,還包含了生產成本費用的控制。一個企業是由許多個相互聯系、相互制約部門組成的經營實體,在企業管理過程中,最容易發生的失控點則主要集中在直接管理人、財、物、和銷權力的重要崗位和環節上,而這其中,企業物資采購就是一個既敏感、復雜、又易出現問題的環節,所以,現在很多的企業給財務部門增加了一項特殊的工作:采購價格控制。

根據企業具體情況采購部門制定出有目標有戰略的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并從根本上制止了采購方面的跑、冒、滴、漏,具體做法是:

1 建章立制,理順物資采購程序,規范采購行為

根據《國有企業物資采購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機電設備招、投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應制定出既適合本單位現有條件,又不違反國家法規政策的制度、規定。我單位制定了《采購招標及合同評審管理辦法》,《物資采購與管理的考核規定》,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做到責、權分明,使價格審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使采購工作規范有序,改進和加強了企業的內部管理。我公司規定了“四個不準”,要求所有采購合同不經審計不準簽訂合同,不簽合同不準預付貨款,各項采購無資金來源及價格不經審計不準投產,價格未經審計不準報銷。

2 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搞好采購管理工作

隨著計算機的發展,網絡充斥著每個人的生活,利用計算機及網絡管理采購工作,對采購工作和價格審計工作的影響也無疑有了質的飛躍。根據實際情況編制采購合同管理程序,將設計部門的電子版明細表直接導入采購合同管理程序,由財務部門按照事先做好的目標成本將成本細化到每一個零部件上,做為采購價格的限定價格,所有采購合同都輸入程序當中。如果最終輸入的采購價格高于限定的價格,將做出提示,如果不修改初始目標成本價格,不予通過。并且由專人進行程序內容錄入,在全公司內聯網,相關人員均可以在網上查詢到所需的數據。通過這樣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復訂貨及多訂貨,并且通過查詢可以及時發現漏訂貨的現象。由于事先做出了目標成本,通過程序隨時控制成本發生的情況,對于成本即將高于目標限定價的,及時給予預警,高于目標的不予訂貨。用電腦代替人腦的控制,沒有了人際關系的干擾,對于成本控制工作的發展也會有較大的促進。

3 完善基礎工作,加強市場價格跟蹤

(1)編制原材料采購價格數據庫。

以前可利用的信息非常少,往往都是通過平時訂單的積累,手工的記錄,對方出具的價格本等來審計價格,每查一個價格都需要翻閱大量的資料,現在我們通過前期大量的工作,整理編制了原材料采購價格數據庫,將曾經簽訂過合同的價格統統整理出來,按照不同類別、不同規格進行分類,可以在計算機上隨時查詢相關或同類部件的供貨廠家和已簽訂的供貨價格,這樣就節省了后期很大的工作量,不必重復的翻閱厚厚的資料。

(2)編制原材料價格變動報表。

廣開渠道、多方收集信息,通過在網上查詢價格,電話詢價、報刊等手段,了解市場行情,隨時跟蹤市場價格的變動,形成原材料價格變動報表,并以此為依據指導零部件價格的變動,加強采購價格的精細化管理。

原材料價格變動報表(見圖1)

4 推動陽光工程,實施比質比價采購

為杜絕“暗箱操作”,應積極倡導“陽光工程”,對大宗采購實施招標或議標,成立招標評審小組,吸納生產、技術、采購、質量等相關人員參加,并對采購物資的質量實行跟蹤調查。建立《物資使用情況反饋制度》,不定時對各使用部門回訪,讓使用部門參與對采購物資的價格、質量監督;對物資采購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分析原因,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促使采購部門增強責任心。充分發揮管理職能,堅持全方位審核。對采購物資在審價過程中不是簡單的以價審價,而是結合生產情況、根據生產計劃、倉庫庫存等各方面信息,監督物資采購質量、控制物資的采購數量,盡量減少資金占用;在價格審核過程中及時發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并監督實施。

5 建立外協、采購戰略合作伙伴

采購合同管理辦法范文3

臨沂超越電力建設有限公司為了進一步強化合同集中管理,規范合同審查標準,提高合同審查質量,突出合同管理重點,加大對重大合同的監督審核力度,于年初提出了管理創新課題———“基于風險管控的工程合同管理體系”。提出這一課題后,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相關的資料收集、理論研究、實踐分析,進一步強化合同集中管理,規范合同審查標準,提高合同審查質量,突出合同管理重點,加大對重大合同的審核力度。體系從建設到運行半年多以來,大大提升了合同管理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真正做到了精細化管理,規避了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諸多風險。

【關鍵詞】

合同管理;風險控制;體系建設

0前言

風險管控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是一項高智能的工作,是一個復雜的體系,是項目管理的核心。面對當前建筑施工行業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沒有高效的合同管理體系,就不能實行有效的工程項目管理,就不能順利的完成工程預期目標。施工企業只有不斷規范合同管理,做好合同風險管控,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得到更好的生存和發展。臨沂超越電力建設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型電力施工企業,具備電力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電力設施承裝、承修、承試二級資質。公司注冊資本4200萬元,職工286人,年收入5億多元,每年需簽訂大量工程合同。作者對該公司合同管理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并參考大量資料,幫助該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工程合同管理體系,收到良好效果。

1實施背景

1.1國家不斷加大對工程建設領域的法制化管理

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征就是經濟法律的強制性。近年來,建筑領域逐漸出臺了《合同法》、《招投標法》、《建筑法》、《質量管理條例》、《房屋維修辦法》、《總分包實施管理辦法》等以合同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合同是各個合同主體之間聯系的紐帶,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約束。目前建筑施工市場競爭趨于激烈,企業利潤逐步減少,合同風險不斷加大,只有重視合同管理的企業,才能有效減少工程建設風險,增加企業利潤,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

1.2國家的反腐形勢以及國家電網公司“三集五大”體系建設對企業合同的規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當前,國家政策、經濟的主要著眼點就是抑制行業腐敗,推進國有企業經營的透明化、規范化和法制化。同時,國家電網公司“三集五大”體系初步建立,對企業管控水平的要求不斷提升。電力工程市場“僧多粥少”的局面不斷加劇,電力施工企業產能過剩,競爭更加激烈,合同價格越來越低,而對進度、質量、安全、文明、環保等方面的要求卻越來越高,造成工程承包合同的風險持續提升。因此,只有重視合同管理的企業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風險,保障企業利潤的最大化。

1.3隨著超越電力建設公司生產規模和經營業績的不斷擴大,企業自身也需要對合同管理體系建設進行有效的改進、優化和提升

2014年,超越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全年承攬輸變電工程45項,架設線路總里程340.56公里,實現變電容量183萬千伏安。全年實現銷售收入5.6億元,同比增加13%。企業的高速發展對企業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挑戰,對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建設進行有效的改進、優化和提升,是實現企業健康發展的必然選擇??傊?,在建筑施工市場上,一個不慎簽訂的合同就可能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甚至面臨破產的窘境,因此,施工企業必須加強合同管理,以提高企業的生存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2目標

公司的合同管理體系以規范管理、提高效率、提升效益為目標,與現有管理體制和手段相結合,力爭用最小的改動,實現最優的風險控制效果。企業建立工程合同管理體系的主要目標就是“對企業合同存在的風險進行有效控制”。合同管理體系的目標定位在于:

1)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簽訂、實施、履約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制度;

2)對合同進行規范化管理,確保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得以生存和發展。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施工合同的簽訂條件越來越苛刻,而施工合同的價值量和質量直接影響到施工企業的生死存亡。

3主要措施

3.1培養合同管理人才

一個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是合同管理成功與否的關鍵。公司在企業內部選拔出素質高、學習能力強、知識面廣、責任心強的優秀合同管理人員。同時,多次組織專題學習和討論。建立完善的崗位競爭機制和獎懲機制,以機制促進人員的選拔和后續發展。同時,在日常管理過程中,要求合同管理人員對所有簽訂的合同建立電子文本,同時編制電子目錄,方便合同的檢索和查詢。

3.2合同科學分類

結合公司實際,將企業的合同劃分為三類,實行分類管理。一類,經濟合同包括股權投資合同、對外借款合同、對外擔保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無形資產買賣合同、對外捐贈合同和500萬元以上的工程發包合同、工程對外分包合同及物資采購合同;最終由供電公司總經理批準。二類,經濟合同包括100萬元以上低于500萬元的工程發包合同、工程對外分包合同,50萬元以上的物資采購合同、承攬合同;最終由供電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三類,經濟合同為一、二類經濟合同以外的其他經濟合同(如50萬元以下的物資采購合同、承攬合同,100萬元以下的工程發包合同。)由本企業負責人批準。同時,將合同類型調整為:物資采購合同、承攬合同、工程發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其他合同、股權投資合同、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無形資產買賣合同、捐贈合同。

3.3防范合同源頭風險

1)參加系統外部工程投標前要認真調查建設單位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和項目核準情況,對擬投標項目的風險進行審慎分析。重點研究發包人是否存在可能無力持續支付工程款的傾向;是否存在信譽問題,是否有濫用權利,對承包人施行非合同約定的罰款或扣款等現象發生。加強投標前的合同風險評估和審查,分析合同中可能給承包人帶來風險的條款,對存在明顯不合法規的歧視性條款或缺失公平的“霸王”條款的招標項目,應堅決放棄投標。

2)參加系統內投標也要仔細研究標書,認真核對工程量清單,計算基本施工成本,做到心中有數,才能有的放矢。

3)大力推進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系統內的合同一般采用國家電網公司統一文本簽訂。系統外的合同,根據市公司法制辦審核后的文本確定。施工單位在審查時應注意對照示范文本,防止錯漏或產生歧義。

3.4做好合同(簽訂)后評估

1)建立和落實成本費用管理目標責任,加大成本費用的預算控制與考核激勵機制,將批準的項目成本分析報告作為與項目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的主要依據,作為項目實施內部承包、外部分包的合同簽訂依據。

2)做好合同后評估優化施工方案,合同后評估是以中標價為基礎,針對工程項目的特點、施工組織及施工成本等情況,進行全面分析、測算并根據成本管理的需要編制責任成本預算,預測項目的成本和效益。

3)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使企業合同管理覆蓋企業的每個層次,延伸到每個角落,促進合同管理的專業化。

3.5切實做到合同履約

1)要降低項目管理風險,首先要妥善收集和保存設計變更、會議紀要和現場驗收等資料,認真按合同約定期限、合同約定程序做好簽證工作,同時要注意監理工程師的簽證權限,防止無效簽證。其次要按合同約定定期報送工程進度結算資料,并附上完整的結算說明和結算依據,及時辦理工程進度款結算。

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簽訂人員,應在合同簽訂后將所經手工程的招標文件、招標答疑資料、投標書(指投標預算、施工組織設計、報價書)和合同文本對公司管理部門或項目部進行交底,使他們對施工合同的簽訂情況有比較詳細深刻的了解。

3)合同為轉移企業風險,可能會有違約、索賠、爭議、保險、擔保等轉移風險條款。將這些內容協商并寫進合同,那么就可將業主違約、工程變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發生的一些意外傷害等風險向業主或第三方轉移。

3.6完善變更審批手續

在企業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存在著諸多不可預見和可變更風險,對項目的經濟效益產生重大的影響,因此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必須了解合同內容,注重資料的收集和整理,采取全過程、系統化的動態合同管理。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將實際情況和合同資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其中偏差,對工程實施情況實時進行診斷。合同履約過程中要積極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或減輕風險的不利影響,及時修正、變更、補充合同,將風險造成的損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必要時選擇終止合同。

3.7控制分包合同風險

1)建筑企業分包合同風險控制的水平,是企業管理水平的直接反映。對分包商實施動態管理,定期對分包商進行跟蹤考核、評價,完善分包商信譽評級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分包商的履約能力,引入分包商項目主要負責人準入及清退管理制度,實施分包商戰略合作伙伴管理,通過競爭方式選擇實力較強、信譽較好的合格分包商,嚴禁不合格分包商參與工程分包。要求所有進入超越電建公司的分包商隊伍必須通過國家電網公司審查入網。

2)合同簽訂后,工程的預算成本可以基本確定下來,企業在組建項目部時,能夠根據預算成本按照市場法則確定責任成本,確定工程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臺班費、其他直接費和間接費等。項目部負責人組織工程實施時,可以將費用分解到各分部或分項,能夠做到合理用工、用料、控制人工費用、管理費用,為節約工程開支、爭取工程盈利打下基礎。

3)為規避合同風險,提高企業效益,2014年超越電建公司新成立了“配網施工隊”,減少配網工程的分包,消除了分包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點。同時規范了零用工管理,從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租用民工,規避了勞動用工合同和傷亡賠償合同中存在的風險。

4總結

合同管理體系實施以來,大大提升了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真正做到了精細化管理,規避了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諸多風險。2014年以來,超越電建公司共簽訂合同230多項,未發生一例合同糾紛;辦理工程結算160余項,都能夠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例辦理,做到了客觀公正、有理有據。

作者:劉樂璇 單位:臨沂第一中學

【參考文獻】

[1]王爽.施工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的防范辦法[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09.

[2]潘錫雄.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探討[J].現代經濟信息,2012(14).

[3]李宏強.淺析建筑企業工程合同的風險管理[J].現代品牌,2011.

采購合同管理辦法范文4

1系統關鍵信息化技術

我國經營管理系統包含如下關鍵信息化技術:1)組件化技術:經營管理系統采用組件化技術將龐大的業務體系分解成足夠小的可以靈活插接的業務組件,一方面使系統變大為小,化繁為簡;另一方面,可以根據具體需求對系統進行自由剪裁和靈活配置。2)工作流技術:該系統具備強大的工作流引擎支持,采用工作流技術支持用戶自定義業務流程;并可根據電力企業管理要求的變化,動態重組業務流程。工作流技術覆蓋了流程建模、流程分析、流程執行的整個電力企業經營流程的生命周期,實現了各業務部門的協同。3)集中存儲技術:該系統中的“數據中心”獨立于各業務組件,用于統一收集、集中存儲大量的業務數據,業務組件可直接調用數據進行業務處理,所生成的新數據繼續存儲于數據中心,進行統一管理,從而充分保證了數據的一致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2經營管理系統

我國子系統經營管理系統包含全面預算管理、物資管理、合同管理幾個子系統,各個子系統之間相互集成,是我廠管理信息系統的重要組成。

2.1預算管理系統

預算管理是我廠管理信息系統的核心之一。預算管理就是在電力企業各項經濟業務過程中,遵循電力企業內控制度、費用、資金審批管理辦法、預算指標限額的過程;電力企業每一項經濟活動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流程都應受到一定條件的控制,使電力企業各項經濟活動沿著既定的軌道前進。通過預算管理在電力企業內建立費用及部門費用體系。在實際費用發生時,根據該費用應歸集的項目名稱或部門名稱進行核算,嚴格杜絕不合理費用的發生。預算管理主要對管理費用、生產成本、銷售收入、利潤等進行事前預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涉及了對大修費、技改費、維修費、燃料費、差旅費、福利費、招待費、辦公費等費用的管控。通過預算管理系統對資金進行有效的閉環管理,由原來手工結合軟件系統進行管理,轉變為全面納入管理信息系統的精細化管理,從而真正實現了事前預測,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管理體系。預算管理主要包括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控制、預算調整和預算分析等,如圖1所示。自2007年以來,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全面預算和成本控制為核心的經營管理目標,通過推行全面預算管理與項目費用控制,嚴格控制了設備日常維護材料消耗,和大、小修以及技改等生產費用的使用,把物資采購、燃料采購和合同執行過程等全部納入了預算管理體系,系統的預算管理功能集成框架圖如圖2所示。系統提供一系列的規范標準確保資金預算信息的標準化,并且為數據的匯總及維護提供基本保障。在物流管理一體化的條件下,業務流程是我廠運用先進管理模式成功的基礎。預算管理系統由用戶靈活自定義業務流程,并可進行動態重組業務流程??筛鶕芾砟J降母淖?,以電力企業戰略及組織結構為基礎,在預算管理系統中設置其相關的業務流程,由其自動控制業務流轉。這可以迫使我廠脫離傳統和落后的手工作業方式的束縛,按照統一、標準、自動化的業務流程工作。系統提供智能決策支持,規范了執行體系和決策體系。

2.2物資管理系統

物資管理系統針對物資管理業務,對計劃、采購、合同、庫存、財務和預算控制等進行一條線的集成化管理,從而達到規范物資管理流程、保證物資供應、降低采購費用、減少庫存積壓和加快資金周轉的目的,實現對物資的有效管理與控制,物資管理系統包括信息數據、需用計劃、采購過程、倉庫管理等。

2.2.1信息數據管理物資代碼的編制工作是一項標準、規范和繁重的工作,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采取統一、規范的工作方式,嚴格地遵循物資代碼編制的基本原則。建立了一套符合電力系統管控要求的物資代碼編碼標準。材料的編碼標準如下:編碼由類別、大類、小類、品名、材質、規格型號代碼六部分組成。其中“大類代碼”標識為:01:鋼材,02:金屬制品,03:重復軋制用鋼材,04:次品鋼,05:生鐵,06:鋼,07:鋁,08:鉛,09:鋅,10:錫。備品的編碼標準類似材料的編碼標準,編碼由類別、大類、主設備、主設備型號、品名、配件特征碼六部分組成。其中“類別代碼”的標識:31:汽機配件,32:鍋爐配件,33:電氣配件,34:熱工配件,35:化學配件,36:燃料配件,37:水電配件。從財務角度、物資管理角度、檢修維護使用等多種角度對物資進行分類,便于日常管理和統計分析。編制倉庫、倉位信息,并進行倉庫與倉位的組合,搭建立體的可視化倉庫體系。系統中有供應商、制造商、運輸商、承包商的地址、電話、聯系人、銀行賬號、資信、貿易條款、資信等基本信息,根據供應商交貨合格率、及時率等進行評估,從而不斷推進供應商選擇和管理的優化。

2.2.2需用計劃管理系統實現了對物資需用計劃編制、審批、執行的一條線管理,實現了對日常維護、大修、小修、技改計劃產生的物資月度需用計劃、臨時需用計劃進行項目的審核及其費用的平衡預算,系統提供費用的預警,可區分需用計劃的輕重緩急,跟蹤物資需用計劃的采購、到貨以及領料情況,分析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采購部門根據物資需用計劃、庫存情況、在途情況、物資儲備定額進行計算,為采購計劃的編制提供參考。

2.2.3采購過程管理對于采購計劃,在系統中計劃員根據需用計劃的物資類型將各部門的需用計劃進行匯總,系統按照需用時間以及用途的優先級來制定采購計劃,可考慮實際庫存和需用計劃具體情況,并且同時也會考慮安全庫存。系統提供標準的采購合同樣本,采購員通過招、議標,確定采購內容并最終形成符合標準的采購合同,系統又提供了標準化的合同監管體系,便于采購員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管控,提供采購臺賬查詢、付款信息查詢等相關輔助決策功能。

2.3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的一般原則和規范建立統一的標準,實現我廠所有合同項目的集中管理和綜合查詢,將所有涉及到業主與承包商的合同及其費用問題納入合同管理,并配合相應的合同付款、變更等功能實現對合同的有效控制。對合同的執行情況、付款情況進行監控,有利于貫徹集約化管理的思想,對合同進行分類統計并打印出相應報表??蓪贤膱绦星闆r進行審核、統計、查詢等;反映合同的付款情況,對已完成的合同進行歸檔。合同管理功能包括一下幾部分:1)合同登記:在系統中登記各類合同,包括設備采購合同、物資采購合同、外包工程合同等。建立各類合同的標準與格式,規范合同的內容和條款,維護合同的嚴密性和法律有效性。按合同類別分別進行管理,權限、職責明確。2)合同審批:在系統中進行審批工作,根據設定的審批流程進行,提高了審批工作的便捷性和規范性,實現合同管理的集約化。3)合同執行和注銷:在系統中完成合同的付款審批、付款登記、資金收付情況,記錄合同變更、解除、索賠情況,合同執行完畢進行合同注銷處理。4)合同統計查詢:提供按條件、權限等因素查詢分析合同的整體情況,包括審批情況、基本情況、執行情況和付款情況,為合同管理人員提供有價值的決策參考。

3系統實施體會

采購合同管理辦法范文5

一、高校合同審計審簽的內涵及作用

(一)高校合同審計審簽的內涵 高校合同指高等院校及其相關部門與其他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高校的合同審計審簽實際是指學校審計處對涉及物資、服務等采購活動、基建維修工程及房屋租賃、資產處置等經濟活動,就合同簽訂與履行的全過程所進行的審計監督、檢查、評價和咨詢活動。

(二)高校合同審計審簽的作用 通過合同審計審簽工作,可以強化學校內部控制機制,明確合同簽訂程序,規范各級管理行為,對高校內控建設及發展有著深遠意義。一方面可以完善高校合同條款,避免潛在的經濟糾紛。高校內部審計部門對各職能部門或相關單位送來的各類經濟合同,通過對合同主體、內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合同文本格式的規范性、合同條款的完備性、合同實質性條款與招標文件、詢價信息的一致性等進行審查,可減少合同簽訂的失誤,防范風險。另一方面可以強化內部控制機制,增強職能部門的責任意識。高校的內審部門通過對各部門提供的合同訂立的依據及合同訂立的流程進行審計,審查合同所涉及的經濟活動是否經過授權批準、合同所涉及的經濟活動是否履行了學校規定的相關手續、招投標項目有無招標記錄、所簽合同與招投標的結果是否一致、詢價的項目有無用戶及職能部門的共同調研結果及結果的合理性等。這樣既可審查合同簽署的流程,又加強了各部門的責任意識,強化學校的內控機制,更好地避免風險。

二、高校合同審計審簽工作中的問題

(一)合同訂立的主體多元化,合同管理缺少專門機構 目前高校所簽訂的合同種類繁多,大致可分為各類資產、服務、設備、藥品采購合同、建設工程合同、修繕工程合同、對外合作辦班合同、國外辦學合同、科技服務合同、資產租賃合同、捐贈合同等經濟類合同,另有人事管理、勞動用工合同等。合同簽訂的主體較復雜,既有基建處、后勤處、設備采購處、國有資產管理處、人事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又有教務處、外事管理處及各個二級學院。由于高校各部門平時均相對獨立地對外開展各項社會活動,因此在對外簽訂合同時往往是以部門或學院的名義對外簽訂,各自為政,所簽訂的合同通常分散在各部門及學院,缺乏統一的管理。高校內部無專門的管理機構對各類合同的全過程進行必要的監督,這種多頭管理多頭對外的管理體制使一些合同無法及時歸檔、統一管理,相關領導及財務部門也無法全面了解所簽合同的標的額,易形成潛在的經濟及法律風險,給學校造成損失。

(二)合同簽訂的文本格式多樣化,合同文本欠規范 由于高校對外合同內容多樣,既有工程項目的施工合同,又有購買設備資產的采購合同、還有對外辦學辦班的合作合同等類型,合同的文本格式各不相同。以物資采購合同為例:由于所購資產既有國內也有進口的設備及資產,供貨方有國內生產廠家、有商,還有負責進口設備的外貿公司,既有小公司也有大公司。在實際工作中有時采用高校自已擬訂的合同文本有時采用供貨單位的格式合同,造成合同簽訂的文本各式各樣,合同涉及條款也不一致,甚至大相徑庭。合同中所涉及的質量標準、違約責任條款、安全事故責任的約定、貨款支付方式的約定及糾紛解決的方式、管轄地等重要條款的約定不系統,增加了內部審計部門進行合同審計審簽工作的風險。

(三)合同管理內控制度及審計環境不夠完善目前高校的合同管理意識還不強,合同審計也沒有較為成熟的審計依據、審計程序及評價體系。高校內部尚未出臺系統的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與合同相關的規章制度。部分高校雖出臺相關文件要求對合同進行審計審簽,但對合同審計的操作性層面卻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對于合同審計程序、各職能部門在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的職責界定及未經審計的合同有何制度約束等,尚未有完整明確的制度規定。實際工作中各職能部門的合同雖大部分經審計處審簽,但也有部分工程項目已做完,工程決算需送交審計時才臨時補簽合同補審簽手續,各學院對外辦班及其他用工合同等卻未送審計處審簽,各種科研及技術服務等合同未經審簽但財務已付款等情況。由于缺少完善的制度約束,各職能部門無明確的責任邊界,學校的合同管理工作隨意性較大,學校的風險未能得到有效防范。

(四)合同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不夠全面高校合同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合同審計人員既需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還需具備一些專業技術的學習理解能力,目前高校的合同審計工作往往由原內部審計人員分工承擔,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通常為財務審計、工程審計,對法律知識一般不夠精通,高校內審部門的知識結構、人員配備無法滿足合同審計需要。 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人員往往僅對招議標結果與送審合同進行審核,審核其程序是否按學校規定執行,從經濟及財務角度對合同進行審核,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技術服務合同一般審計人員較難把握其關鍵控制點,對合同涉及的重要條款、技術指標、法律責任等的審核欠全面,存在審計風險。

三、高校合同審計審簽工作的完善

(一)規范合同主體、完善合同文本 高校的合同管理工作可以規范學校的各項經濟行為,有效防范財務風險、法律風險,預防合同糾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減少“暗箱操作”。因此學校為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管理行為,應成立合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分管,紀委、財務、審計、設備采購、基建等職能部門共同參與,明確對外各部門的職責權限。鑒于學校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學校內設各部門及院系均不能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學校對外簽訂合同時不應以內設部門或院系的名義對外簽訂,對外簽訂的合同主體需經學校授權,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使用統一的合同專用章,各部門嚴格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各類合同,并由學校統一管理。合同的文本形式,凡是國家或相關行業有統一示范文本的,由于其合同條款較全面、完整、嚴謹,應使用示范文本;沒有統一示范文本的,學校應根據具體情況參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學校具體要求組織相關人員擬定、設計出適合學校的各類合同的高校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的規范性,降低審計風險。

(二)建立健全高校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各相關業務部門相互協作的一項系統工程,合同審計審簽是合同管理中的一個環節。為使合同的簽訂、審簽、履行及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學校應根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的工作實際,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合同磋商、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的有關制度及規定。制度中應根據合同的內容、合同類型明確授權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歸口管理,明確各職能部門及審計部門在簽訂及履行合同過程中的責任和權限。對合同審計審簽的流程、規則、合同審計的重點及未經審計審簽的合同財務不得付款等作出明細規定,為合同審計審簽工作營造一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規范操作、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合同審計審簽工作環境,從而減少或避免法律風險,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及審計工作質量。

(三)加強高校合同審計人員的素質建設 合同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強、知識全面、法律法規意識要求高,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工作,沒有一支高素質的審計隊伍就無法適應合同審計審簽工作的需要。因此審計部門一方面應優化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在人員配備時充分考慮合同審計工作需要,申請學校配備適量的合同審計專業人員;另一方面依照合同審計人員素質要求,選擇本單位的相關審計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加強對法律專業知識、專業技術知識、政策法規的學習及培訓,培養復合型合同審計人員,增強其風險意識,以進一步適應合同審計工作需要;另外對于技術性較強的合同,可尋求學校法律顧問、校內外專業人士的幫助,更好地完成合同審計審簽工作。

合同審計審簽工作是學校內控建設及風險管理的一個有效手段,對于完善學校內部控制、強化學校合同管理、規避合同風險、維護學校權益具有重要意義。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應把合同審計作為一項單獨的審計內容, 積極探索新方法、新思路,提高合同審計審簽水平, 進一步發揮為學校節約資金,減少風險,增加價值的作用。

參考文獻:

[1]章鶯:《高校合同審計的問題與對策》,《湖南農業大學學報》2008年第2期。

采購合同管理辦法范文6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規范政府采購相關人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第18、19、20號部長令精神及《河南省財政廳關于規范省級政府采購監管與執行行為的通知》,結合我市政府采購工作實際,現就規范我市政府采購管理與執行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與執行操作職能

實行監督管理與執行操作職能相分離,是建立科學規范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的基本要求??h(市)區一級集中采購機構的設置要依據《政府采購法》的要求,實事求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不能為安排人員而設機構,管理職能必須有機構承擔。

財政部門是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主要履行制訂政府采購政策及管理制度,擬定政府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審核批復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審批政府采購方式,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監督檢查采購人和采購機構的政府采購活動,加強合同備案管理,處理供應商投訴等職責,不參與政府采購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

采購人是政府采購項目執行主體,依據政府采購法律、政策制度、采購目錄等規定承擔落實采購需求的實施工作,包括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實施計劃,按照規定的程序實施政府采購項目,確定中標供應商,或委托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供應商,受理供應商詢問和質疑并依法書面答復,及時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負責政府采購項目驗收,保存采購文件,具體辦理政府采購資金支付事項等。

采購機構接受采購人委托,在委托業務范圍內,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組織政府采購項目的操作和實施,包括編制招標文件,組織招標活動,受理供應商詢問、質疑并依法書面答復,編制評標報告,保存采購文件等。

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應遵紀守法,客觀、公正、廉潔地履行職責。認真審查招標項目文件制定的完整性、科學性,維護招標項目的公平競爭。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進行評標,保守供應商的商業秘密,對評標過程和結果保密,配合招標采購單位答復供應商提出的質疑,配合財政部門做好投拆處理工作。

二、進一步簡化并規范政府采購招標程序

(一)編制招標文件

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機構應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和需求編制招標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就采購文件的有關事項征詢有關專家或者供應商意見。技術復雜、數額較大的項目,招標文件要組織專家論證。招標文件規定的各項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投標人或者商品,以及含有傾向性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

市本級500萬元、縣(市)區級300萬元以上以及社會影響較大的政府采購項目,除法律法規要求保密外,采購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購機構應當招標信息預告三日,就商務要求和技術標準的主要條款是否有傾向性、歧視性征集潛在供應商意見。

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機構對招標文件的合法性負責并承擔責任,在招標文件前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編號。

(二)招標公告

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機構按照《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0號令)要求,在省級以上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信息媒體上公告招標信息。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三)開標

開標由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機構主持,采購人、投標人和有關方面代表參加。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采購人或采購機構在開標前,應當通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可視情況是否派人到現場監督開標活動。

(四)評標

評標工作由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機構負責組織,具體評標事務由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的組成、職責必須符合財政部和監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的要求。其中采購人代表應當由采購人出具授權書或證明。評標委員會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貨物、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8號令)規定的評標方法和評標程序進行評審,并對評審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采購人或其委托的招標機構在組織評標時發現評標委員會不依法評標或評審結論違犯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的,應當予以制止,并應當及時向財政部門報告。

(五)定標

采購機構應當在評標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將評標報告送采購人。采購人應當在收到評標報告后五個工作日內,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侯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也可以由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供應商(事前必須簽訂該權屬授權書)。

經批準由采購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應當在評標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供應商。

評標報告應在評標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報送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查。

(六)中標公告

采購人按規定確定中標供應商后,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機構應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媒體上中標公告,同時向中標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書,不再進行擬中標結果公示。由采購機構中標公告和中標通知書的,采購人確定中標供應商后應向采購機構出具確認的書面文件。

(七)簽訂合同

采購人或采購機構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的約定,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書面合同。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招標文件和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

采購人或采購機構應當自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將采購合同副本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八)檔案管理

采購人和采購機構應按規定妥善保管每宗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采購方式)、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估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保存期限為從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三、逐步建立政府采購相關人權利和義務統一的運行機制

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以及采購機構執業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接受政府采購當事人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政府采購過程中出現的供應商投訴,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第19號令)進行處理,對政府采購活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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