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畢業論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交通安全畢業論文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交通安全畢業論文范文1

論文關鍵詞:]交通,城市道路,分車帶景觀,疏林草地

長沙市三一大道即319國道城區段,作為長沙市城北主要出入通道之一,是連接伍家嶺商圈、廣電商圈乃至機場高速、京珠高速的重要走廊,成為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在交通組織與景觀設計的相互配合下,通過對北城區交通流量的分析,以及整體城市風貌的研究,力求展現新城新風貌。將市政道路、景觀等系統建設真正落實到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中,同時在景觀建設中,力求達到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充分融入城市文化,讓使用人群共享一條具有自己特色的城市大道。

1 項目背景

三一大道是長沙市北城入口的交通主干道,位于開福片區的四方坪至九尾沖路段,其全長兩公里。隨著城市的高速發展,現狀道路的交通承載能力已難以滿足社會需求;中央分車帶的景觀已處于老化狀態畢業論文題目,與道路兩側的建筑風格、尺度、色彩等缺乏整體感;綠化形式單調、品種單一、缺乏季相變化,個別樹種(如蒲葵)不適應長沙氣候,在冬季須進行包扎處理,嚴重影響整體景觀效果;道牙設置過高,且其面層易脫落,不僅影響車行視線,而且破壞了城市形象;未進行澆灌系統的設置,整條分車帶內植被只能依靠水車澆灌,不利于植物生長,且增大了財政支出,影響了交通。在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中已明確三一大道為北城區主入口道路,作為2009年長沙市的重點市政建設項目之一,結合市政道路改造拓寬于一體,以高標準、高起點進行項目的建設,建成北城區整體社會、經濟發展新風向的形象展示窗口,對美化城市道路、提升城市品位、以及整個長沙市的多元化發展起著宣傳與推動的作用。

2 總體設計模式

位于開福片區三一大道的四方坪至九尾沖路段,其原屬于長沙市北城區的城鄉結合部,近年來,隨著北城片區經濟的飛速發展,其已成為長沙經濟騰躍的形象展示區。通過對三一大道用地現狀以及周邊環境的進一步調查研究,在滿足整體交通流量的前提下,將原有的雙向六車道增為雙向八車道,原有的8米中央綠化帶則減為2米寬景觀帶。根據區域特色,結合城市整體發展趨勢,提出了“以人為本、尊重交通、體現特色”的設計思路,整體設計風格強調體現“疏林草地”,以展現北城經濟活躍,欣欣向榮畢業論文題目,對外開放以及熱情洋溢的城區氛圍,使其具有區域識別性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2.1 設計定位

根據長沙市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北城片區整體環境定位,結合周邊用地現狀,把三一大道中央分車帶景觀建設成為保障交通安全、美化城市形象、符合社會發展趨勢的安全大道、形象大道、景觀大道。

2.2 設計理念

(1)完善功能,安全舒適。設計充分研究道路使用現狀,根據車流與人流量大小的特點,注重調頭口的合理設置,以保證車輛的安全調頭,以及人群在不影響車行的前提下安全穿越人行道,滿足其通達功能。

(2)塑造形象,提升品質。景觀提質改造工程是重新塑造城市形象的重要形式,體現了城市的精神面貌。三一大道中央分車帶力求以高品質、嚴管理為最終目標,融合周邊整體景觀,有效提升北城片區整體形象。

(3)凸顯城市精神,強調地域特色。北城片區屬于對外經濟發展的核心區域,其對整個長沙市的經濟發展起到帶動作用。分車帶的景觀建設將其發展精神充分融入設計中,與片區景觀營造一整體對外開放的環境氛圍。

(4)尺度適宜,節奏輕快。景觀設計尊重以人為本,充分考慮人們對于景觀的尺度感受,采用自然式布置形式,創造一宜人的多元化觀賞景觀空間。

2.3 設計特色

(1)依從交通,注重功能

由于三一大道的天然地理優勢,使其處于高車流量與高人流量的交通環境中。在設計中,充分考慮交通與行人的關系,處理好車流與人流交匯處的安全問題,通過景觀的引導性設計,使中央分車帶景觀為其二者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務。

(2)綠化為主,注重變化

三一大道中央分車帶的景觀設計在盡可能滿足道路功能的前提下畢業論文題目,以植物造景為主,輔以景觀小品,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同時,力求達到最佳的景觀效果。設計中,打破原有植被景觀色彩單一的格局,通過草坪綠帶形式來強調道路的輪廓、線形,進行有效視覺引導,且增大了景觀帶的視覺寬度。植物選擇以本土開花樹種為主,注重色彩的搭配以及季相的變化,植株高度控制在一米五左右,取消了喬木層的設置,在不影響視線通透性的同時,滿足了防眩要求。引入大量草花品種,進行不同季節的更換,其與多年生植物相互配合,豐富了分車帶色彩景觀,做到四季有景可賞。通過植物色彩、質地、常綠與落葉的合理搭配,產生不同的植物圍合空間,在統一中尋求變化,達到“車在路上走,人在畫中游”的景觀效果論文開題報告范文。

(3)抓住細節,注重尺度

在景觀帶的設計中,除了把握大尺度上景觀組團的設計外,更注重一些細節的處理。(1)在以植物造景為主要手法的同時,點綴以小型鵝卵景石,豐富了造景素材。(2)井蓋的處理配合以草坪為主的大環境氛圍,采用仿真草加以遮蓋,與整體草坪融為一體。(3)15公分高的弧形路沿石畢業論文題目,不僅營造了美觀的整體效果,而且保護了分車帶內景觀,為車輛與路沿石的邊擦提供了更人性化的緩沖空間。(4)加置的填埋式澆灌系統,通過噴頭噴射直徑與景觀植被帶面積的換算,選擇半球形噴頭,達到最佳噴灌效果,減少了人力的投入,且能形成實時小型噴泉景觀。

(4)把握環境,體現特色

長沙北城片區屬于經濟開發區,隨著近幾年城市的飛速發展,三一大道作為長沙的北入口進城大道,體現著一個城市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等的發展水平。作為一個對外開放的形象展示窗口,結合片區整體現代化發展氣息,抓住特色,建成展現新城新風貌的開放式景觀大道。

3 景觀界面

整個分車帶景觀處于城市空間三維界面體系中,不同角度,不同視線高度,不同使用人群,對其景觀的感受有所不同,隨之產生多變的視覺空間。

(1)車行面層。三一大道屬于聯系城市不同區域的交通主干道之一,繁忙的車流量決定了其主要的使用人群。根據車輛的行駛速度,把握好變化的整體空間尺度,因地制宜,設計一系列不同的標準景觀段,通過局部的變化與整體的統一,產生有節奏的韻律感,消減車行人員的視覺疲勞。在設計中,充分考慮到車速對乘駕人員視覺連續性的影響畢業論文題目,以30~50米為標準段進行景觀單元的設計,形成一系列不同的小型植物群落空間,滿足人們在高速行駛下對景觀整體性的視覺感受。整個景觀帶地被層均覆蓋經改良的草種,色澤柔和的草地景觀不僅緩解了視覺疲勞,增加了視野開闊度,而且減少了土壤的裸露機會,創造了更清潔、更環保的行車環境。通過植物層次、以及疏密的逐漸過渡,將掉頭口區域內采用留白處理,為乘駕人員提供良好的安全行車視野。

(2)步行面層。在這一層面內,使用人群主要為路人以及散步的人群。三一大道周邊眾多的學校、居住小區以及商鋪,這決定了分車景觀帶不僅要滿足功能的需求,而且需要良好的觀賞效果。對于分車帶景觀的塑造,主要以植物的變化來形成不同的空間格局,通過常綠與落葉樹種的合理搭配,以及植物色彩、質感等的相互協調,注重展現植物的個體美論文開題報告范文。通過小型鵝卵景石的點綴作用,豐富景觀空間,增加其趣味性,給人以靜觀感受。植物空間的變化,不同空間氛圍的營造,充分配合周邊建筑環境,做到步移景異。

(3)高架橋上層。從四方坪立交橋俯瞰整個三一大道,其中央分車帶的整體景觀效果一覽無余。設計中,把握整個路段的“S”線形,從平面構成入手,把握整體構圖效果,利用自然曲直的道路路線,創造一有節奏、有韻律的景觀綠帶。景觀以組團為單位畢業論文題目,以分車帶為畫板,注重整體平面構圖形式,做到收放自由,引入“飄帶”式設計,大量使用草花植物,形成花海,與灌木、小喬木層相互配合,力求展現一靈動的空間。

不同的觀賞層面,以及不同景觀使用人群的心理,給人們帶來一全方位立體感受空間,做到景隨人動,人隨景悅。

4 結語

道路是城市的骨架,是城市發展的形象使者。中央分車帶景觀建設作為道路建設的形象展示臺,體現著整個城市的發展步伐。此次景觀帶的建設在充分尊重交通優先的原則下,通過與城市的整體發展相協調,并把握地域特色,建成具有自己獨特風格的景觀大道,這為以后城市中央分車帶景觀的營造提供了一定的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1](英)G.卡倫著.城市景觀藝術[M].劉杰,等譯.天津:天津大學出版社,1992.

[2](美)凱文·林奇.城市形態[M].北京:華夏出版社.2001.

[3]單虎.城市道路空間形態的設計研究[D].合肥:合肥工業大學,2001.

交通安全畢業論文范文2

關鍵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U41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飛速發展,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加,農村人口向城市的集聚,城市道路資源明顯不足,對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的要求越來越高。道路交通設施安全合理、舒適、人性化理念是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者追求的目標,因此,在完善道路交通設施的同時,應采取一系列措施,確保整個城市道路交通系統處于一個穩定,健康,可持續的發展狀態之中。

一、城市道路交通設施存在的問題

1、交通設施設置隨意。道路交通設施設置的目的是根據“有序、安全、暢通”的精神,指導或保障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等交通參與人遵照交通設施的指示或要求行駛。道路交通設施本身必須合理設計,科學規劃,以人為本。但是,我們很容易發現城市街道的信號燈、標志標線、隔離帶等隨意設置,如信號燈的設置和路面標線的設置不匹配;多車道的道路上只設置一個指示標志;快速進出城通道上設置減速帶,單行線的設置變動頻繁,隔離欄的設置加劇行車人的心理恐懼和車道空間,特別是涉及旅游指示標志,設置不明確,不連續。這些設置不合理、隨意設置的交通設施不僅沒有起到指示或引導作用,反而會誤導駕駛人。駕駛人很容易被誤導駛入自己不想進入的車道,突然變道情況發生概率提高,輕則發生刮蹭,重則造成車禍,嚴重影響交通通行,一條路堵,全城堵,“蝴蝶效應”立刻顯現。

2、施工質量差,監管不到位。道路交通設施施工質量的好壞主要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及構件的質量,二是監理和政府監管是否到位。按照規范,在城市交通設施的施工過程中,從工程立項到招投標到施工,最后竣工都必須按照國家交通行業標準執行和實施,但是,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總有這樣那樣的設計及工程變更,如果不能按要求施工,政府監管又不到位,施工結束就會發現有這樣或那樣的質量問題。即使是些小問題或是臨時性問題,但對于路況不熟或外來的交通參與者來說,往往是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造成堵車現象的主要原因,因為這些因素的存在,使他們在行車的過程中,極大地分散了注意力,提高了車禍發生的可能性。當然,我國在交通設施建設方面起步晚,許多城市街道上的交通設施極其缺乏且不規范,更談不上標準化,甚至在沿海的一些城市街道上,既沒有人行道與自行車道,又沒有畫標線,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共用,即使有標志,有時也形同虛設,很多主車路與支路的交叉口未設置交通標志的現象仍然比較常見。

3、新建交通設施與道路總體規劃設計不協調。城市道路建設規劃,特別是新城區的道路建設規劃,應納入城市道路交通規劃中,而道路交通設施是道路交通規劃中的必然內容,本應一同考慮與實施。但是,從各地發生的城市交通事故現場報道中,我們不難發現,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比如資金問題,土地問題,環境問題,農民的拆遷問題,使得政府在城市道路建設規劃中不能將城市道路交通規劃的方方面面考慮進去,無法把未來交通發展的趨勢考慮進去,以致建成后沒幾年,有的甚至沒通車使用前,就發生道路的交通設置和實際的交通要求不符,新的設施沒啟用就更換的現象經常發生。一般認為滿足國家《城市道路設計規范》等強制性規范的要求即可保證道路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即使設計人員仔細考慮了道路交通安全,但引發交通安全問題的根源,如交通安全問題的產生、安全交通方式的選擇、路網的安全性等都難以在一條或幾條道路的設計中得到改善。

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的對策

1、嚴格按標準科學設置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隔離設施及電子監控等的設置,應分別遵循相互協調統一的原則。城市交通信號燈的設置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實施,同時要根據城市所處環境氣候的特點以及各條道路的實際條件進行設置,比如道路等級,路面的寬度,交通量的多少,道路周邊環境等。城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的設置主要目的是為交通參與者特別是機動車駕駛人提供及時、完善和清晰的道路信息,加強對車輛的合理引導,以使車輛能順利、快捷地抵達目的地,保證交通暢通和行車安全。城市交通隔離設施主要包括隔離柵和橋梁護網,它們能夠直接、有效地阻止人或動物進入城市道路,防止非法侵占道路用地,具有有效地排除橫向干擾、避免由此產生的交通延誤或交通事故,保障道路安全、高效、舒適、順暢運營的功能。城市道路交通電子警察監控實時搜集道路狀況,如道路擁堵信息、違章信息、氣象信息及相關設備狀態等信息,全天候監視道路交通狀況,控制與調節交通流,為疏導交通、減少交通事故、保證行車安全提供研判依據。

2、加強建設者,管理者,規劃者協調統一。道路是交通的載體,道路的修建、建設者和道路交通的管理者往往是不同的部門,管道路修建的不管交通,管交通的制約不了修路的。為使修路與交通管理更好地結合起來,交通管理部門積極參與城市道路規劃,堅持與城市規劃、城市建設緊密結合,直接參與城市道路修建改建工作中,提前介入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規劃。把交通管理中的經驗和道路施工中的工藝有機的結合起來。

3、 科學、有效地維護道路交通設施。作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僅要科學、合理地規劃和設置交通設施,而且要科學、合理地維護好現有的交通設施,保障交通設施處于科學、規范,正常的運行狀態中。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管理隊伍。交通警察無論是指揮疏導交通,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還是在設置交通設施,清理路障,都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而工作的,都是在從事著保障交通安全與暢通的工作,從整體上看,都是在從事為民服務的工作。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置與管理的成敗取決于交警隊伍的素質,取決于是否有一批從事道路交通科學研究與監管的人員,通過他們對道路交通科學理論研究和開發應用高新科學技術,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豐富交通管理內容,提高交通管理手段,實現交通管理的科技化和現代化。建立一支高效的施工隊伍來維護道路交通設施。道路交通設施的設置和維護最終要落實到具體的施工人員去完成,鑒于道路交通設施的特殊性,基本是在通車的情況下維護交通設施,施工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術資格和經驗,而且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施工,因而施工隊伍必須經過精心挑選,由擁有相關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組成。在保證不影響或盡可能少影響城市日常交通狀況的條件下,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

4、普及交通安全知識,加強宣傳和教育。要大力加強道路交通設施知識宣傳與教育,除了在駕校的考題上出現相關內容外,很多駕駛員對交通安全知識知之甚少,即使知道,也有許多人存饒幸心理不遵守,更不要說普通老百姓,紅燈橫穿馬路,跨隔離欄,都是很危險的行為。所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一是在增加警力的基礎上,加強交通安全的管理,在工作時增加宣傳內容,改善教育方式,擴大覆蓋面;二是積極爭取政府和大眾媒體的支持,與社區、媒體建立友好關系,設立固定宣傳欄目,經常性的交通講座,交通事故的宣傳,使交通安全知識進入家庭,學校,使百姓更直觀的理解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和對自己及他人生命尊重;三是協助成立民間交通安全宣傳志愿者,開展全方位的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結束語

城市道路交通設施對道路交通的影響是非常重大的,和老百姓的生命財產息息相關,政府對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的重視,很大程度上可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的暢通無阻,而交通通暢是現代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作為城市道路交通設施,連接著城市的各個角落,方便城市車輛交通以及人們的出行,給人們的生活、工作以及出游帶來方便,是我們道路交通設計者和施工者的責任。

參考文獻

[1]段里仁,毛力增.交通安全設施標準化是交通安全的基本條件與保障[J].交通標準化,2011,(2).

[2]劉煒.論城市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的設置[J].青海民族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10,(5).

交通安全畢業論文范文3

    行為是屬于交通肇事行為還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爭?!稒z察日報》曾在本案發生后先后刊登了兩篇代表性的文章。在這兩篇觀點針鋒相對的文章中,麥子的《飆車,真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文主張胡斌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劉明祥的《飆車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嗎?》一文主張胡斌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從這兩篇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出,這兩位作者之所以對胡斌案的定性存在截然相反的觀點,主要是因為,雙方對于飆車行為的內涵如何界定沒有充分展開論述,胡斌的行為是否屬于飆車行為、對這種行為如何認識也就難以取得一致意見。胡斌案已經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筆者沒有該案的第一手資料,也無意有關辦案機關的處理結果評頭品足。本文僅就飆車行為的如何定性問題作粗淺探討。

    一、飆車行為的性質分析

    關于飆車一詞,現代漢語詞典對此的定義為:“開快車”。在百度百科中進行搜索,“飆車”一詞有兩種含義:一種是傳說中的御風而行的神車,二是駕車高速行駛。由于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在法律上也就找不到界定飆車的標準。筆者認為,法律意義上的飆車行為并不應僅按照其上述語義來界定,它并不僅是超速行駛行為這么簡單。如果法律對某一路段車輛行駛的最大速度規定為80碼,那么,過往車輛的速度如果是81碼畢業論文,構成了超速行駛,101碼也構成了超速行駛,但二者的危險性卻不可同日而語。從超速行駛的程度上看,認定為飆車行駛,其超過最高限速規定應達到一定比例。另外,判定超速行為是否屬于飆車,還應包括駕車者的主觀心理狀態。因為從一般的社會經驗來看,飆車者追求的大多是高速行駛中感官上的、競爭之后的成就感和驚險演出成功后所獲得的認同感。綜合這兩方面的因素,筆者認為,法律意義上的飆車行為應界定為:行為人明知自己超速行駛,為了達到某種心理上的刺激、等不正當的滿足,而故意為之的行為。

    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空間內駕車飆車的行為并不是一般的交通運輸行為。對于“交通運輸|的含義,理論上有不同的觀點,筆者認為,交通運輸是指利用交通工具并借助一定的交通設施將人或物從一地運載到另一地的活動過程,交通運輸的目的是運輸一定的人或物。但飆車行為并非如此。從表面上看,飆車的行為人確實是利用了交通工具,并借助一定的交通設施將自己和所駕駛的車輛從一定運往另一地。但從本質上講,飆車者的目的僅僅是利用一定的交通工具和設施來炫耀自己的某種技能,而和交通運輸無關。

    交通運輸作為一項具有相當危險性的行業,已經成為現代社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雖然其帶有與生俱來的危險性,但同時也具有相當大的社會效益,它給人類帶來的高效便捷已經是不容置疑的事實。綜合考量,它的存在是利大于弊的,因此得到了社會的允許。為了趨利避害,人們制定了大量的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以最大限度的引導交通運輸行為最大限度地造福人類。但公路上的飆車行為卻只具有與生俱來的高度危險性,而沒有給社會帶來任何效益。據調查,飆車行為還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危害:影響了行車秩序,妨害了交通安全;制造噪音、污染環境;引發打架群毆等暴力事件;助長賭博歪風,毒化社會風氣;增加交警負荷,增加社會管理成本;引發交通事故,增加社會負擔;引起公眾恐慌和不滿,增加社會對立。綜上,在公共道路上標車的行為本身就帶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理應為法律所禁止。據有關報道,我國的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的交通管理規章中都禁止在城市中飆車。

    二、城市道路上飆車行為的構罪問題分析

    1、沒有造成危害結果的飆車行為

    如前所述,公路飆車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當前很多城市中這種行為屢禁不止,和制裁不利有很直接的關系,僅憑治安處罰手段不足以有效治理這種行為。將其納入到刑法懲罰范圍之內既有必要性,也不存在適用法律上的障礙:完全可以認定這種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首先,行為人對于自己嚴重超速駕駛的行為是明知故犯的;其次,行為人對于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態度。公路并不是f1賽道,它的存在是為了方便交通運輸,方便快捷人民的  生產生活,而并非是為了滿足一小部分人在超高速駕駛中尋求刺激。如果說行為人對于在封閉的高速公路上飆車還存在自信自己的駕駛技術不會造成嚴重后果的話,那么在城市道路上飆車會對其他車輛和行人造成傷害,自己的行為會產生什么嚴重后果,作為一個理性人,他是完全能夠預測到的。行為人之所以放任為之,完全是因為他對社會公眾的生命安

    全持漠視的態度,對可能發生的后果持放任態度。行為人對自己的駕駛技術持過于自信的態度和對公眾的人身安全持漠視的態度,這兩者并不矛盾。另外,公路飆車行為所造成的社會危害也不僅僅限于交通運輸安全,如前所述,它對整個公共安全都構成了潛在威脅。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公路并不是完全孤立存在的,尤其對于人流、車流密集的城市道路,行為人在這些地方飆車,會對不特定的多數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這種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等行為的社會危害相比,差異并不像有些論者所講得那樣存在天壤之別。

    2、致他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飆車行為

    行為人在公共道路上飆車,對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完全持漠視的態度,對于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的態度。行為人在這種罪過的支配下,最終導致他人傷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構成要件。在這里需要討論的問題是,將這種在道路上飆車致人傷亡的情況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處罰情節是否需要致多人傷亡為要件。在胡斌案中,劉明祥教授提出“胡斌不是故意沖撞人群,后果只造成了一人死亡而不是多人傷亡,他的行為與那種已經是使就會造成不特定多數人死亡的所謂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有重大差別”。對此有論者做出了精彩的點評:“本案中,不是故意沖撞人群是事實,但后果只造成了一人死亡而不是多人傷亡卻是偶然——如果當時站在斑馬線上的,不是只有譚卓一個人,而是一群人,那么,案發現場的場景,就會‘壯觀’得多”。“從他(胡斌)決定把車以那種速度開到鬧市區那一刻,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就已經受到威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險犯,造成嚴重后果只是加重處罰情節”。筆者認為,這種評論是入木三分的。對于在城市道路上飆車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認定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處罰情節,并不應強求該行為造成多人傷亡。致人傷亡數量的多寡只是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處罰情節的基礎上,對其量刑時應考慮的因素。

交通安全畢業論文范文4

論文摘要:計劃生育政策實施30多年來導致眾多的獨生子女家庭,由于獨生子女的意外死亡產生了眾多的失獨老人。較之其他老年群體,失獨老人更為弱勢,面臨的養老問題也更為嚴峻。文章通過對失獨老人的養老現狀和成因分析,為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提出積極的建議和措施,力求為保障失獨老人的養老需求提出基本思路。

論文關鍵詞:失獨老人;獨生子女;養老

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實施30多年以來產生了數以萬計的獨生子女家庭。我國目前獨生子女家庭數量已突破了一億大關。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已經陸續步入老齡化的行列。但是,對于獨生子女家庭而言,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面臨的風險是無法規避的。有些家庭由于獨生子女的突然死亡而成為失獨家庭。據有關統計,目前中國15歲到30歲的獨生子女總數大約為1.9億人,這一階段的死亡率為萬分之四,按此比例可以得出中國每年將產生7.6萬個失獨家庭,目前該類失獨家庭的數量已經超過百萬。在這一百萬大軍中,有很大一部分家庭屬于第一代獨生子女家庭。由此可以推斷出這些失獨家庭中很多家庭將正在步入養老的階段。這些特殊的家庭再為中國計劃生育政策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卻不得不接受“空巢”的后半生。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孩子不僅僅是養老的基礎,更是家庭的精神寄托之所在。所以,該由誰來照料這些失獨老人的老年生活?誰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精神慰藉?一直是一個頗富爭議的領域。

一、失獨老人的養老現狀

失獨老人是計劃生育政策下的一個特殊群體,他們的“空巢”不是由于子女外出學習或者工作所導致,而是由于家庭中獨生子女的不幸去世。這類特殊的老人的養老現狀在面臨著一個巨大的挑戰。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明文規定,“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對于普通的家庭而言,這只不過是一個碩大的宏觀政策,沒有具體化。即使有一些地方政府發放了一定的社會援助,但每月不過在幾百元左右。失獨老人不生病時候還能勉強維持生計,一旦生病必將陷入極端貧苦的境地,使得失獨老人的養老面臨著巨大的不確定性。

(一)失獨老人的經濟現狀

目前中國的養老模式主要以居家養老為主,家庭的供給是老人的主要來源。失獨老人與其他老人相比較,無法從成年子女那里年得到相應的家庭贍養支持。再加上由于計劃生育政策導致的“4-2-1”家庭結構,使得這類老人可能還要面臨贍養自己父母的巨大責任。由此可見,失獨老人的家庭經濟負擔是十分沉重的。

(二)失獨老人的生活照料狀況

生活照料是養老的一個重要方面,其中家庭子女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多數老人由于身體方面的原因都需子女提供生活方面的照顧,但由于子女的不幸離世,失獨老人也就失去了這種傳統意義上的家庭支持。迫于無奈,其中一部分失獨老人不得不求助于一些專業養老機構,但是養老機構卻明確規定接收老人需要子女簽字,以此為由而拒絕接收。沒有人為這些失獨老人簽字負責,養老機構更是不愿意承擔這個風險,使得失獨老人從養老機構那里得到一些生活照料成為一種遙不可及的夢想。

(三)失獨老人的精神慰藉狀況

在中國,養兒防老成為幾千年來養老的最優選擇,對于每一個家庭的影響至關重要。子女對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發揮著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子女的不幸離世,這類老人往往感覺到無助和孤寂,情感上十分脆弱。由于失獨老人長期受到子女去世的壓抑,這類老人往往自卑,情緒十分消極,更有甚者辦理原來居住地,斷絕和原來的生活圈子交往,開始與世隔絕。

(四)失獨老人的現實選擇狀況

由于獨生子女的不幸離世,失獨老人往往從精神上和經濟上遭受沉重的打擊。他們一般生活上比較困苦,精神世界極其空虛。為了擺脫這些困境,其中一部分老人排除了主流的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土地養老、社會保險養老。他們進入寺院,開始尋求新的寄托,開始自己新的養老生活。

二、失獨老人問題產生的成因

隨著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實施30多年以來,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的老年生活的開始,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被擺在了一個突出的位置。由于獨生子女的意外死亡,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成為一個迫待解決的議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國家政策層面

失獨老人問題是伴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出臺而誕生的。1973年起,中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政策,中國的人口再生產類型發生了歷史性的轉變,由原來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長”轉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當年很多家庭就是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號召“只生一個孩子”,卻無法規避成年子女突遇死亡的風險。這項風險不應該轉移給家庭承擔,而且許多家庭也無力承擔這樣的風險。隨著問題越來越嚴重,政府隨即出臺了一些政策法規來保障這類人群的基本生活,但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失獨老人的危機。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政府應該給予必要的幫助”。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出該規定是從一個宏觀的層面來界定該事件,未能制定出詳細的實施細則來加以貫徹落實,所以根本無法實施。盡管一些地方政府也發放了一些社會援助,但是區區幾百元的補助根本無法承擔起失獨老人家庭的基本生活開支。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調整,使得政策的搖擺性很大,這樣就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失獨老人的援助問題。

(二)個人層面

由于個人成長過程的不確定性,個人存在過程中的意外事件也時有發生,必然導致一部分獨生子女不幸死亡。據調查,造成獨生子女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和疾病,其他的如溺水、自殺和工傷也有一定的比例。當面臨這樣的意外事件時,家庭無力承擔,值得寄托于政府的相關政策。目前的政策條例無法提供給失獨老人以合適的保障,由此帶來的矛盾不只是個人,更有甚者是全社會。

三、對失獨老人的養老的建議

(一)大力建立計劃生育專項援助機制

計劃生育部門應該加緊制定失獨老人養老專項救助條例,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失獨老人進行救助活動。一方面可以拓展籌集資金的渠道,除了政府的財政撥款外,可以進行社會捐贈等;另一方面可以明確失獨家庭的經濟狀況和需求狀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援助。救助機制的建立有利于促進計劃生育政策的穩定開展,促進社會的安定和諧,更有利于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政府的人文關懷。

(二)大力推進養老保險和獨生子女保險工作的開展

健全養老保險和獨生子女保險機制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失獨老人的經濟困難,緩解失獨老人的經濟壓力,免除其后顧之憂。養老保險可以提高對適度老人的養老金,提高獨生子女家庭參與養老保險的激情和意識。

(三)加強獨生子女意外事故的風險意識

目前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獨生子女一代在日趨激勵的市場競爭中面臨更大的壓力。他們是家庭中唯一的一個子女,從小就背負著父母和親朋的期望,在遇到情緒問題時如果不能得到及時的引導,更容易產生極端行為。2000年國家衛生局統計數據顯示,全國15~34歲的青少年中,自殺成為死亡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為了降低獨生子女的死亡率,規避獨生子女在突發事件中的意外事故,社會、學校、家庭應該相互配合,共同協作,加強風險意思,降低獨生子女非疾病的死亡率。第一,依托學校和社區組建獨生子女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定期測評和咨詢獨生子女及其家庭;第二,加強對交通安全意識的宣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減少因交通事故、溺水等引起的死亡;第三,父母要加強對獨生子女的教育,同孩子一起探討安全知識,保持高度的警惕心。

(四)大力宣傳孝道文化,在精神層面給予失獨老人更多的關懷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美德。大力宣傳孝道文化,讓更多的人來關系失獨老人這一特殊群體,不但可以增強社會和諧程度,還可以為當地的發展注入更多的穩定因素。第一,要加強輿論宣傳,教育社區居民弘揚中華民族敬老、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樹立全社會尊老敬老的意識;第二,大力培養專業人才,促進失獨老人服務朝著專業化、現代化發展,專業人員可以為失獨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顧、精神慰藉等方面的相關服務;第三,可以大力發展社區的力量參與,社區可以組建家庭自助互助組織,利用社區資源幫助社區內的失獨老人,拓展社區內失獨老人的社會支持網絡。

(五)積極支持非政府組織扶助失獨老人

國家應該大力鼓勵大量的慈善組織和基金會等第三部門進入失獨老人養老領域,發揮他們靈活多變、專業性強、富有激情的優勢。慈善組織和基金會可以根據不同年齡階段的特征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及時有效地扶助擁有失獨老人的家庭,提供一些政策之外的關懷和補助。

交通安全畢業論文范文5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力圖通過創新培養機制、強化實踐教學和優化教師隊伍等方式,推動我國法學教育整體轉向和全面轉型。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應以此為契機,結合法學專業特點和理工院校的自身特色,認真思考理工院校法律人才的培養定位,盡力從法律職業培養角度,從法律思維養成和法學方法訓練上,不斷挖掘培養對象的職業發展潛力,以科技法學、知識產權法務、企業法務等復合型、應用型職業法律人才培養模式,打造自己的法學人才培育優勢。

關鍵詞:

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定位

在高校綜合性發展模式下,多數理工院校成為“以工為主”綜合性大學(以下稱“理工院校”),法學、社會學、管理學等專業成為其作為綜合性大學的重要學科支撐。但理工院校法學人才培養,與政法類院校和傳統綜合性大學相比,在培養經驗、師資水平、圖書資料、學術積淀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法學專業知識培訓存在缺憾。但法律工作本身是一項復雜的社會工作,需要多方面的社會閱歷、社會經驗;法律職業者的知識需求,除了法律專業知識外,還要有跨學科的專業知識。且隨著科技發展、社會分工細化,相關專業的立法和司法活動頻繁,這使得法律工作者不但要掌握法學基礎知識,還要對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特別是新興科學技術知識也能把握?!耙怨橹鳌本C合性大學濃厚的理工學科背景,容易為其特色法學人才的培養提供背景支持,為科技法學、知識產權法務、企業法務人才的培養提供學科支撐,容易形成自己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和培育優勢。“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提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的建設,更為理工類院校法學人才培養提供了契機。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要求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簡介1998年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就強調法律培養的職業性、專業化,將其培養目標定位為“高級專門人才”,要求法律從業人員通過專門系統的培訓,掌握法律基礎知識和法律操作技能,形成獨特的法律思維和法律信念。且法律作為社會的調整器,滲透于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糾紛的解決不能單靠法律知識,更需要相關領域的學科知識[1]。即法律職業對法律從業人員的要求,不單是專業化、職業化、精英化,更要求社會化;既有著后天訓練得來的法律理性判斷[2],也有著對更多領域知識的掌握,憑借豐富的社會經驗、社會閱歷,自由駕馭法律運用,實現法律規范的規范目的和規范價值。但我國目前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脫節嚴重[3],法科學生的培養過于強調理論性、主張原理研究,忽略司法實務中的法律現象;有關法律從業人員的培訓制度、教育教學制度,也由于實施條件不足等原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被“虛置”[4],教育、培訓效果并不明顯。有鑒于此,2011年12月,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年-2020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聯合頒布了《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從應用型法律人才、復合型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層面,對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做出整體戰略性部署,建立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以解決法學教育培養模式相對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與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的狀態,在尊重法律人才培養職業性需求的基礎上,培養具有法學知識認知、實踐能力操作和社會責任感的法律人才[5],提高法學人才培養質量。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卓越”要求法律職業是一種在經過專門法律訓練后、具備嫻熟法律技能、具有基本法律職業倫理的人所從事的工作[6]。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是在法律職業人才培養方向上強調法律人才培養的卓越性。如何理解該“卓越性”?從字面意義看,“卓越”意指“杰出”、“突出”、“非同一般”。法律學科作為一社會學科,法律本身的知識架構雖然相對獨立,但其對應的社會現象卻是紛繁復雜、非孤立存在。如金融業務、專利發明、證券業務、法醫學、高科技開發和涉外等法律業務,都要求既通法律業務又懂其他專業知識,但能勝任這些跨專業法律業務的法律工作者卻極少。也就是說,法律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工作,需要多方面的社會閱歷、社會經驗。目前我國法律人才培養較注重法律知識的通曉而不注重其他專業知識的灌輸;加之法學專業培養出來的學生實踐操作能力較弱,面對實際問題時往往無所適從。所以,“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是在尊重法律人才培養職業性需求的基礎上,強調法學專業學科知識掌握基礎上的學科交叉,要求卓越法律人才既掌握法學專業課程本身的知識,也了解與法律事務相關聯的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甚至工學、理學等領域的知識;具備法律職業技能,掌握法律解釋、法律推理、法律論證在內的法律操作技術;富于法律人的法律理念、倫理修養[7],擁有法律正義感、職業倫理觀念、法律擔當精神和勇于創新、不斷探索意識,展示出較強的法律職業發展潛力,能夠在未來社會中妥善處置不斷涌現的各種社會紛爭,以較強法律實踐運用能力實現人才培養的應用性、復合性和職業性。

二、理工院?!翱萍碱悺弊吭椒扇瞬排囵B定位

(一)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提供了背景支持“以工為主”綜合性大學(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以其深厚的理工優勢、科技特色和管理學背景,有著工程學、工學、理學和經濟、管理類學科的資源優勢,加之注重實驗教學,強調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培養,順應了卓越法律人才的應用性、職業性的培養需求。若能有效彌補理工科院校法學專業辦學氛圍不足的缺憾,積極借助理工院校實踐性強的培養特色,以規范化操作的模式建立高校與實務部門聯合培養機制,以高校與法律實務工作者的互聘制度、互訓模式,從鍛煉校內教師實踐運用能力和提升校外教師理論功底的角度,加強法學師資隊伍建設,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并落實法學實訓教學環節,隨時為學生實踐能力訓練提供操作平臺,定將為單一模式法律人才培養提供更為廣闊的領域。理工院校的科技背景、實驗特色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提供了背景支持。

(二)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定位理工院校法律人才的培養,可以考慮其理工優勢、科技特色,將法律人才的培養與科技服務、企業管理、基層事務處理有效結合起來,借助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等方面的知識,通過“法律+管理”、“法律+經濟”、“法律+科技”等模式優化課程體系,以法律外部知識供給拓寬專業面,打牢專業適用基礎,培養專業適應能力,在知識、能力、素質結構和課程結構優化等方面整體優化、提高素質、提升適應力和競爭力,注重“復合人才的專業素養、通識教育、綜合素質與能力”等[8],形成自己的學科培養優勢。具體而言,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專業性、卓越性、復合性,可圍繞“科技類法律卓越人才”這一核心,利用“以工為主”的綜合性院校學科部門齊全的特點,根據理工院校法學專業規模大小、辦學特點,按照“基層法務實驗班”、“企業法務實驗班”、“知識產權法務實驗班”等應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和復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要求,側重于知識產權法、建筑法、交通法、企業法等專業方向,“面向科技、面向行業、面向基層”分類培養卓越法律人才,成為既通法律又懂工程、技術、經濟和管理的復合型法律專門人才,實現“法律”與“科技”、“法律”與“管理”的融通,以培養與使用相結合的模式,滿足社會、市場對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三)“科技類”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多樣理工院?!翱萍碱惙勺吭饺瞬拧迸囵B目標定位,使“科技類”法律人才培養成為理工院校法學人才培養的首要任務。而如何培養“科技類法律卓越人才”,各理工院校都有自己的模式選擇。如有的學校采用“法學專業課程+全校性公共選修課”模式,要求法律專業學生選修理工類、經管類專業的公共選修課。這種培養模式雖然擴大了法學學生的知識面,卻無法對法學專業以外的學科知識進行全面系統掌握。有的學校采用“科技+法學”本科雙專業、雙學位培養模式,要求理工類本科學生在主修科技專業課程的同時,以“2+2模式”在三、四年級或從第二學年下學期開始,輔修法學專業課程。由于輔修課程多半利用晚上、雙休日時間授課,輔修專業培養計劃、課程內容和要求都比較簡單,主修專業和輔修專業都在四年的學制時間內完成,學習時間較為倉促,無法保證其學習質量,法律知識體系化掌握和法律技能培養受到影響。由此,有的學校采用“科技+法學”本碩連讀的培養模式,設置“科技+法學”試驗班,將“科技”與“法學”兩個專業結合起來,用“3+3”或“4+2”的時間完成一個科技類本科專業和一個法律碩士專業的學習,獲得科技專業本科學位和法學專業碩士學位。如讓本碩連讀的學生,頭3年完成建筑、計算機、管理、會計等本專業課程學習,第4年在完成本專業畢業論文的同時,進入法律碩士課程的系統學習,第5年完成法律碩士課程,第6年完成法律碩士的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這種模式,可以讓學生較為系統地學習法學專業知識,但也因此沖擊法學本科、研究生的招生名額、招生規模;且因為跨專業的本碩連讀,需要理工專業與法學專業的相互配合,有些事宜需要不斷調和、甚至要工科專業做出讓步才行。當然,也有學校依托知識產權研究所、環境資源保護法研究中心、法與經濟研究中心、法與管理研究中心等研究機構,進行“科技類”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但這種培養多從研究型角度進行,法律的操作性、應用性不足[9]。理工院校結合自身學科優勢的法律人才培養,雖類型多樣,但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相應瑕疵。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建設,使理工院?!翱萍碱惙勺吭饺瞬拧迸囵B優勢得以凸顯,也對該卓越人才的培養質量提出要求。筆者以為,在法科學生大類培養的基礎上,根據理工院校法學專業的辦學特色,按照“知識產權法務實驗班”等實驗班的模式,制定專門的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方案,設置特色課程,強化實踐訓練,讓學生系統掌握交叉學科課程,以通識教育的視角把握科技活動中的各項法律事務,既強調學科領域的交叉、又注意學科彼此的系統與完整,不失為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有效途徑之一。下面筆者將就如何設置法務實驗班,如何培養科技類應用型、復合型卓越法律人才進行具體分析。

三、理工院校科技類卓越法律人才“實驗班”培養模式的具體思路

(一)依循理工院校學科優勢設置卓越法律人才實驗班如前文所述,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可根據院校法學專業規模大小、辦學特點,“面向科技、面向行業、面向基層”的培養。這實際上也是從理工院校的自身學科發展要求出發考慮的。由于理工院校,特別是地方理工院校招錄的學生大部分來自學校所在地區域,學生就業選擇多半為回家鄉或到家鄉附近地域,環境適應較快,往往能很快投入工作。理工院校法學專業畢業生也是如此,畢業后基本上在生源所在地附近的法律實務部門、特別是基層法律實務工作,地區適應期也短,可以較好地滿足司法實務人才需求。與此相反,一些綜合實力強的法學名校畢業生一般不愿意到基層、特別是到中西部地區的基層法律部門工作。將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定位為“面向基層”,可切實有效地滿足基層法務部門的用人需求,也解決了法學學生的就業問題。而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行業優勢,又是專門政法院校無法比擬的。所以,理工院校科技類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應從“科技”與“法學”、“行業”與“法學”相結合的角度,在法科學生大類招生的基礎上,擇優篩選、設置“基層法務實驗班”、“企業法務實驗班”、“知識產權法務實驗班”、“交通法務實驗班”、“電力法務實驗班”、“水利法務實驗班”、“建筑法務實驗班”等,充分發揮理工院校的專業特質、行業特色,從知識產權法、建筑法、交通法等方向,培養懂法律、通外語、曉科技、重運用的卓越法律人才。

(二)確定并優化卓越法律人才實驗班的培養方案教育部對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確定了16門核心課程。各高校為滿足政策要求而紛紛設置了16門核心課程,又在教學學時總量的要求下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學科特色課程,以致全國法學教育培養方案“一盤棋”,呈現單一性、同質性特點。2013年2月,教育部了新的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但也未體現出“卓越計劃”分層次、分類培養特點。既然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定位在“科技類”法務人才的培養,“面向科技、面向行業、面向基層”培養優秀法律職業者,確可從自身學科建設、培養特色需要出發,在保證理論教學、提高學生理論素養的基礎上,調整現行法學本科培養方案,提升培養學生法律實務能力、法律運用能力的課程比例,形成理工特色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如在理論課程體系設置上,可針對培養對象的行業需求,從實際出發,適當減少公共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科目,減少在基層法務工作中較少遇到的“國際法”(教育部規定的16門核心課程之一)等課程,考慮將其合并到其他課程中或改為選修課、壓縮課程學時。而為應對基層法務工作者群眾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公共基礎課或任選課中,可酌情增加政治學、經濟學、心理學、社會學及歷史學等公共課程,豐富拓展學生的學科知識領域,注意其社會糾紛調解能力、心理輔導能力、人際交往能力等其他社會技能的培養,而不單純局限于法律技能培養。并在教學學時上給予“科技”門類、“法學”門類課程必要的學時保障,不受制于學校統一設定的理論教學、實踐教學學時總量的限制。同時,為凸顯“科技類”卓越法律人才特質,“知識產權法務”實驗班的課程設計時,可考慮知識產權法學課程的細化,設置“知識產權法總論、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專利與實務、知識產權法律實務”等系列課程,讓“知識產權法務”實驗班的同學在本科階段對知識產權有一個全面系統的了解和把握?!敖煌ǚ▌铡睂嶒灠嗟恼n程設計,也可考慮將交通法則細化,在“民法總論、侵權法”等課程基礎上設置“道路交通安全法、鐵路運輸法、航空運輸法、交通行政法、交通執法實務”等系列課程,形成“交通法務”實驗班的課程特色,滿足科技類法律人才面向地區、面向行業的培養需要。而在集中安排的法律實踐、法律實訓環節,除了考慮常規的法學專業見習、“模擬法庭”教學實習、“法律診所”課程實訓和法學專業見習,強調法學學生專業實踐能力培養外,還要注意增設非專業實踐環節。如可借助理工院校理工科學生的實習工廠,安排相關實驗班的同學到實習工廠見習,了解技術產品的生產流程、科技成果的應用轉化過程,增強對科技成果保護、轉化的感性認識,起到科技技能鍛煉、科技意識熏陶的作用。

(三)建設聯合培養機制下的“雙師型”卓越法學師資隊伍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首先要求法學師資隊伍的卓越。以“建筑法務實驗班”為例,建設工程監理課程授課,不僅要求教師熟知建設監理相關的法律知識,還要求其掌握“建筑工程、建筑安裝工程、鐵路工程、公路工程、橋梁工程”等與建設工程監理相關的專業知識,需要師資隊伍專業知識掌握的雙向性,要求既懂法律又懂工程、既懂理論又會操作,否則無法勝任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工作。但由于理工院校對文科專業師資的支持遠不及工科專業,本身就難吸引優秀法學人才前來執教;而傳統法學教育的“純法學性”,就算現有教師具有博士學位、教授職稱,也因為其不做實務、不懂理工學科知識,無法將法律知識與科技專業知識有機融合在一起,師資隊伍建設情況令人堪憂。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中“雙千”計劃的實施,打開了理工院校師資隊伍建設的大門。即理工院??身槕獜秃闲?、應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養需求,在現有教學隊伍的基礎上,與地方法律實務部門建立雙向互通的聯合培養機制,建設“雙師型”師資隊伍。即法學院系教師走出校門,到法律實務部門掛職鍛煉,檢視法學理論知識的運用;學校也外聘一批有豐富實務經驗的法官、檢察官、律師,特別是科技法務方面的實務工作者,如專利人、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等作為實務教師、兼職教師。這些法官、檢察官、律師等長期接觸法律實務,具有豐富的辦案經驗,對實務人才培養需求往往有最直觀的認識和表達,能有效彌補學院教師在實踐能力訓練指導上的不足。加之理工院校法學師資相較于專門政法院校本身存在較大差距,注重實踐教學,注意與校外法律實務部門合作交流、優勢互補,培養一支既有專業理論功底又有法律實務經驗、特別是科技法務實踐經驗的專、兼職教師隊伍,不僅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法學師資上的不足,更能形成理工院校法學人才培養的特色和優勢,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卓越性”也由此得到展現。因此,聯合培養機制下的“雙師型”師資隊伍,由學校校內教師與法律實務部門工作者,在教學、科研、就業實習基地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不僅能為法學學生提供良好的法學理論知識,還以法律實務操作理念進一步訓練學生的法學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素養;并能對法律實務中暴露出來的諸多法律問題進行校內外師生的共同交流、溝通,為該實務問題的解決尋找理論根據,更為法學理論的確認提供實例依據。這不僅是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有效結合的重要途徑,更是法律職業化需求的實質所在[10]。

(四)注重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教學理念更新和教學方法改進法律教育本身是一個系統工程,其需要實際解決的問題并非是教什么,而是如何教[11]。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作為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對法律人才培養的整體性戰略部署,涉及培養定位、教學理念、教學隊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管理等各個方面。其中,教學理念在培養定位后,對整個教學內容、教學形式和教學方法起著主導和支配作用;需將良好的教學理念內化為教學的自覺行動,并以其不斷更新的教學內容、日趨合理的教學形式和教學方法表現出來。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應在把握法學教育共性基礎上,圍繞“以學生自身發展為本、以實踐性教學為主”的教學目標,結合學科特點,奉行“不斷挖掘學生發展潛力”的教學理念,發揮理工院校重實驗、講應用的培養特色,借助理工院校的校內實習工廠等實習基地,選擇適合具體課程的個性教學方案(如小班教學、個別疏導等,但這需要花費老師較多的時間和精力),注重法學知識的方法論訓練。當然,由于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學時緊張,不可能讓學生在校期間學盡所有知識,傳統灌輸式為主的教學方法難以應對學生獲取知識需求;而專門知識的方法論訓練,可以讓學生掌握學習知識的具體方法。

四、結語

法學作為一門社會科學,有許多需要記憶的知識點,但這些知識點的把握,不是通過記憶、背誦的形式表現出來。我們應擯棄單純記憶性知識為主要內容的考試方式,借助“法律邏輯思維訓練+案例分析經驗積累”的方法論訓練,強化法律實踐操作技能把握,并將其納入學生學習效果的評定指標、評價范疇,畢竟職業發展潛力的大小是確立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標準之一[12]。所以,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應在把握法學教育共性基礎上,圍繞“以學生自身發展為本、以實踐性教學為主”的教學目標,結合理工學科培養優勢,奉行“不斷挖掘學生發展潛力”的教學理念,注重法學知識的方法論訓練,強調實踐教學的重要作用,并于其中積極引導、提升學生大膽思考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13]。只有培養出來的學生有了較強的職業發展潛能,才能在今后的社會實踐歷練和工作經驗積累中勝任司法實務和法學研究工作,才有可能成為理工學科領域的卓越法律人才[12]。

參考文獻:

[1]房文翠.知識在法學教育中的屬性與效用———兼論我國法學教育知識觀的重構[J].法制與社會發展,2003,(6):142-150.

[2]王晨光.法官的職業化精英化及其局限[J].法學,2002,(6):3-9.

[3]霍憲丹.法律職業素養是“法共體”的基本資質[J].法學家,2003,(6):19-24.

[4]蔣志如.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之張力問題研究[M].法律出版社,2012:17.

[5]余濤.從法學的學科屬性談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法律職業能力導向下的法學教育改革[J].朝陽法律評論,2012,(2):113-129.

[6]孫笑俠.法律人之治:法律職業的中國思考[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72.

[7]喻中.為卓越法律人畫像[J].法制資訊,2013,(10):21-22.

[8]王文華.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與法學教學改革[J].中國大學教學,2011,(7):31-34.

[9]黃輝,陳祺祎.論“以工為主”綜合性大學的復合型法學人才的培養[J].人力資源管理,2014,(3):135-137.

[10]胡衛萍.淺議法律職業需求下的法學碩士研究生培養[J].華東交通大學學報,2013,(Z):41-43.

[11]王愛民.試論法律人才的培養與法學教學方法的革新[J].社會科學家,2005,(1):125.

[12]龔廷泰.“十一五”本科“質量工程”建設的檢視與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J].南京師大學報.2012,(5):38-43.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