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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擔保書范文1
民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民營經濟的發展,極大地促進了整個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的增長和產業結構的升級,擴大了勞動就業,優化了勞動力資源配置。然而,如同其他事物一樣,民營經濟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自身的和政府等方面的許多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企業發展缺乏資金。民營企業的資金是靠自身滾動發展起來的,規模小、市場空間有限。而吉林省財政部門每年僅拿出4000萬元的小額貸款,對于吉林省近85?郾6萬的民營企業來說,能分攤到每個民營企業的資金滿足率不足50%,流動資金滿足率不足70%,民營經濟流動資金缺口達150億元,在2003年完成的231?郾2億元投資中,扶持資金0?郾49億元僅占0?郾2%,全省27個縣因資金不足,閑置的生產能力達30%以上,降低了企業的盈利空間,影響了企業的生存和競爭。
融資渠道不夠暢通。在各種籌資方式中,銀行信貸是最重要的資金來源。吉林省超過200萬以上的貸款都要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中國人民銀行實行差別準備金率和兩次上調準備金率,已經間接地凍結了部分信用貸款,而吉林省多數民營企業規模小,自我積累不足。據一些民營企業反映,他們想上項目但融資無門,自有資金不夠。即使靠自有資金上去了,也難以籌措到流動資金,不得不放棄一些較好的投資機會。向銀行貸款,還需提供貸款擔保書或貸款抵押物,處于起步階段的民營中小企業,往往缺少合適的不動產等傳統抵押資產,而吉林省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系統尚未建立。
稅費負擔較重。從稅收立法上看,對民營企業還存在一定的歧視,例如現行增值稅關于認定一般納稅人的劃分,標準偏高,使大多數民營企業很難成為一般納稅人;民營企業除繳納企業所得稅外,其投資者分到的利潤,還要再繳個人所得稅,存在重復征收所得稅的問題。一些政府基層部門往往把民營企業視為收費、攤派、集資的重點對象,在地方財政收支難以平衡的情況下,靠增設名目繁多的費用作為解決財政困難的重要渠道,收費項目“雜”且“多”,其中相當一部分屬于不合理收費,收費標準不統一,程序不規范。這給中小企業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難,阻礙著民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社會服務體系建設滯后。民營經濟在創業、發展過程中迫切需要一些社會化、專業化服務,以提高其經營能力。如與研發有關的行業動態信息,與市場有關的競爭信息,與政府有關的政策信息等,但中介服務機構提供這方面有用信息的能力還很弱。民營企業在投資信息服務、產業指導方向、技術支持等方面存在渠道不暢、信息不通的問題,使其在項目投資選擇上往往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和投機性,從而導致風險加大和經濟損失。
促進民營企業發展的財稅對策
鑒于民營經濟在未來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亟需建立健全支持、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大力營造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優良環境。
設立專項基金,實施財政補貼。財政補貼是政府為使民營企業在國民經濟及社會的某些方面充分發揮作用而給予的財政援助,有其特殊性,且納入政府年度財政支出預算中,是政府對民營企業的一種直接援助。財政補貼的應用主要是鼓勵民營企業科技進步。由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出資設立專項基金,通過制定民營企業技術創新與開發計劃,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給予專項補貼。如法國政府對中小企業研究開發經費可補貼其投資的35%。意大利政府則是建立了扶持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特別滾動基金”和“鼓勵中小企業和手工業、促進微型企業現代化備用金”,還對創新與開發金融公司進行扶持,向為中小企業獲取貸款提供擔保的集體和擔保組織提供補貼,對于落后地區和工業蕭條地區的中小企業大多給予直接補貼。
拓寬融資渠道,鼓勵民營企業投資。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少、投資能力弱、缺乏吸引外部投資的能力,是限制民營企業發展的瓶頸,應采取多種財稅政策拓寬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鼓勵民營企業進行投資。第一,由政府出資建立民營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通過多種渠道籌集擔保資金,同時鼓勵各類商業性擔保公司的設立。第二,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幫助民營企業盡快成功上市籌資,充分利用已有的在A股、B股和創業板上市條件,迅速擴大規模,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信譽和業績贏得客戶的支持和信賴。第三,在債券及社會融資方面,允許民營企業以多種形式吸納社會閑散資金。在組建信用擔保機構、組織上市和發行債券的過程中,應充分發揮稅收政策的扶持作用,可以給予5―10年的免征營業稅、證券交易稅的稅收優惠政策。第四,要發展外向型民營經濟,把更多的民營企業推向國際市場。同時,加強與國外金融機構的聯系,爭取國際金融機構的支持。
落實優惠政策,加大執行力度。對民營企業給予稅收上的優惠是世界各國發展和保護民營經濟的主要手段。因此,一方面應進一步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對民營企業實施低稅率,允許民營企業實行加速折舊,并在稅前列支;允許民營企業用于科技開發研究的費用按當年實際支出在所得稅前列支;對高科技型民營企業,利潤達不到一定程度,可以免征所得稅,超過一定額度的,可考慮按現行稅率減半征收所得稅;對中小企業研究和開發費用比上兩年實際支出增長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所得稅抵免;對民營企業用稅后利潤轉增資本的再投資行為給予稅收抵免;投資的凈資產損失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在增值稅方面,對小規模民營企業納稅人可比照小規模商業企業的做法,將其稅率由4%降低到2%;而對民營企業一般納稅人,特別是高科技型的民營企業,考慮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民營企業將購置的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稅款作為進項稅額抵扣,以鼓勵民營企業加快其技術改造和科技進步的進程,提高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