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格化工作意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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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格化工作意見范文1

一、主要問題簡述

1、違章搭建的處理

小區業主私自在天井和其他公用部位違章搭建一時難以處理,根據現行法規的處罰程序太長,強制執行手續繁雜,效果不佳。物業管理單位往往不能第一時間內不能掌握第一手資料。

2、高層住宅居改非問題

一些公司未經任何部門批準,在高層住宅內開辦公司營業的居改非行為,給廣大業主利益帶來侵害。例如進行“居改非”的業主和其他業主一樣的標準支付維修基金和電梯費、水泵費,引起了業主之間的矛盾;公司客戶過于頻繁進出住宅樓給其他業主帶來不安全隱患等。同時由于工商部門已對部分住宅內的公司頒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物業管理單位只能勸阻而無權采取強制措施,給物業管理單位管理工作帶來了難度。

二、關于改變住宅用途立法建議

這幾年,本市“居改非”的問題比較嚴重。許多市民對“居改非”辦企業(餐飲、倉庫)、辦公司(貿易、中介)等引起的人員進出增多、貨物上下搬運、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頻繁和人聲嘈雜、環境惡化等情形有很大意見,要求政府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但也有不少市民包括一些政府部門對“居改非”從事新型的經營業態(例如軟件、翻譯)和家庭小作坊類型持容許態度,認為此類“居改非”并不影響或者很少影響相鄰業主、使用人,而且這是擴大就業的一條途徑。

針對現狀,我們認為解決“居改非”問題,不宜一刀切,而是既要嚴格禁止,又要正確引導。在現階段,既要運用政府的行政手段,也要發揮業主大會的自主管理作用。并逐步淡化政府對“居改非”的管理職能,逐步增強并發揮民事主體解決物業使用糾紛的作用。為此,可以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一)嚴格限定不得改變住宅用途的范圍:

一是封閉住宅區內的住宅;

二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得改變使用性質的住宅。

(二)規定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條件:符合城市規劃、文物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房屋安全使用、環境保護、治安管理等規定以及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三)規劃確定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由區(縣)規劃管理部門提出,經組織聽證后報區(縣)人民政府審查,經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后,將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經營業態、房屋安全使用、環境保護、治安管理等要求向社會公布。

(四)在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內,具體房屋單元的業主需要“居改非”的,持“居改非”申請書、業主委員會開具的證明,向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備案證明,當事人憑備案證明向工商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

(五)依法“居改非”從事經營活動的業主、使用人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該項費用扣除物業服務成本后,主要用于補充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

(六)在禁止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內,工商管理部門不得將住宅視為經營場所頒發營業執照。

(七)物業管理企業切實履行物業管理職責,應當經常巡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使用情況,發現擅自“居改非”的,應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例如兩天)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不報告或者報告不及時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八)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九)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從事經營活動影響相鄰關系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十)本《規定》實施前的擅自“居改非”,應本著事實求是、適當從寬的原則處理。一是經業主大會討論允許“居改非”的,當事人應當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二是經業主大會討論不允許“居改非”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按照《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在“居改非”行為人未改正之前,應當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三是“居改非”從事經營活動影響相鄰關系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二、關于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立法建議

經本市多年來對住宅違法搭建的整治,違法搭建情況有了較大的改觀。但是,部分高檔別墅區的違法搭建出現蔓延且難以遏止的現象;隨著住宅商品化、產權多元化進程的加快,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現象比較嚴重。為了加強對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懲罰力度與查處執法力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物業管理企業切實履行物業管理職責。除了在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前,事先告知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外,應當經常巡查物業管理區域的裝飾裝修活動。發現違法裝飾裝修、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例如兩天)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不報告或者報告不及時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二)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加強對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懲罰力度與查處執法力度。發現或者接到舉報違法行為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對正在實施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二是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已存在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可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三是附有違法建筑并結構相連的房屋,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轉移、抵押登記。

(三)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相鄰關系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其中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該幢房屋的所有業主可以訴請賠償。

網格化工作意見范文2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全省“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整治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積極開展“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發現并消除一批“三合一”火災隱患,實現火災形勢的穩定。

二、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以廖卷清副市長任組長的*市“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組,辦公室設在消防*市支隊。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組,設立辦公室,建立工作聯系制度,組織、協調綜合整治工作。重點整治地區要抽調人員成立綜合整治機構,在綜合整治工作組的領導下,謀劃、指導、督促整治工作的開展。

三、工作目標

充分運用網格化管理模式,徹底清查和整治“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使現有“三合一”場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實現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或倉庫分離;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杜絕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企業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切實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環境,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市在*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存量“三合一”場所。

四、工作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在現有廠房、倉庫中設有員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從事生產儲存活動,并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

(二)整治重點區域:*縣錢清鎮、楊汛橋鎮、輕紡城市場,諸暨市草塔鎮、大唐鎮、直埠鎮、楓橋鎮、暨陽街道,上虞市湯浦鎮,嵊州市經濟開發區,新昌縣城關鎮,越城區皋埠鎮、東湖鎮,鏡湖新區東浦鎮等塊狀經濟比較發達的區域。各地要結合實際確定一批整治重點區域。

(三)整治重點行業:服裝、制鞋、襪業、箱包、輕紡、化纖、印刷、絹絲領帶、小化工、工藝品、竹木加工業及火災隱患突出的其他行業。

五、工作措施

(一)依法開展整治。要堅持“總體鏟除、疏堵并舉”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將員工宿舍從生產儲存場所中搬遷出來,實現生產與生活完全分離。對一時難以完全分離的,要嚴格按照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和《*市“三合一”建筑及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整治應用標準》的規定,進行就地改造,落實多種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如開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設室外通廊,實行垂直或水平實體墻防火分隔,規范安裝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安裝簡易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局部自動噴水應用系統,加強火源管理,對企業員工實行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等。對區域性、集中成片的“三合一”場所,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綜合治理,引導企業生產活動向工業園區或標準廠房集中,并建設獨立的員工公寓或利用現在建筑改造成員工宿舍,統一安排企業員工住宿。進一步強化“三合一”場所產權人和使用人的主體責任,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不能解決“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問題的,不得用于從事生產、儲存活動。要通過開展巡查、區域聯防等措施,嚴密監控,堅決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綜合執法。公安、安監、建設、規劃、國土、工商、房產管理、城管等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多管齊下,做好“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級公安機關要定期研判“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分布狀況及火災形勢,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治意見,并組織實施;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三合一”場所的監督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消防隱患,健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安監部門要發揮綜合監管作用,督促相關部門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要加大依法查處力度,對不依法履行預防和消除火災隱患職責的單位及其負責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公安等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以及拒不整改火災隱患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責任人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三合一”場所,有關部門要依法吊銷其相關證照;對擅自改變建筑使用性質形成“三合一”問題的,規劃、建設、國土、城管等部門要依法予以查處;對違法違章搭建的“三合一”建筑,要依法予以拆除。

(三)強化源頭控制。公安、發展改革、安監、建設、規劃、國土、工商、房產管理、城管、消防等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防止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在辦理相關行政審批中,要嚴格把關,并建立信息交流制度,相互通報有關情況。在工業園區、開發區建設中,相關生活配套設施要與總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并加強對工程建設的監督;要督促一定規模的企業配套建設員工宿舍;對涉及易產生“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相關事項的審批,要加強建筑性質和使用功能布局的監管。要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加快“三合一”場所相對集中區域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建設步伐,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四)強化動態監管。“三合一”場所集中區域的動態監管要實施網格化管理,將行政區域劃分為若干個管理網格,明確網格責任和組成人員,制定網格檢查工作職責和網格考核標準,開展每月一次綜合性檢查,形成檢查記錄,報告檢查情況,開展消防安全宣傳。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1月上旬)。建立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機構。制定具體的、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政府、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的工作職責、工作分工、工作進程和工作要求,實施網格化管理模式。召開綜合整治工作動員大會,自上而下統一思想。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營造綜合整治的良好氛圍。在當地主要媒體向社會公告綜合整治的時間、范圍、標準、要求和舉報電話。

(二)全面排查階段(*年11月至12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進行一次拉網式的大檢查。檢查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充分發揮鄉鎮、街道的主力軍作用;檢查要填寫記錄并由檢查人員簽字。及時匯總排查情況,對排查出的“三合一”場所要登記造冊,建立檔案。排查結束后,綜合整治工作組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進行一次全面分析,確定整改意見、措施和工作重點。根據排查情況對綜合整治方案進行調整,對新排查出的“三合一”場所落實監管措施和監管責任人。

(三)集中整改階段(*年1月至11月)。綜合整治工作組建立檢查指導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檢查指導。對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釘子戶,沒有整改條件的場所及其他違法違章場所,要組織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開展聯合執法,該停的停、該拆的拆,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及時通報整治工作進程,交流工作經驗,扎實推進整治工作。組織所有整治對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通過他們對員工實施教育,著力提高業主和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四)驗收鞏固階段(*年12月)。制定驗收細則,明確驗收步驟、內容及要求。組織人員逐家進行驗收。認真開展綜合整治工作總結,完善相關工作制度。重點鄉鎮(街道)明確或成立監管部門(機構),落實監管措施,切實加強對“三合一”場所的控制和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叭弦弧眻鏊馂碾[患整治事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把“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的考核內容,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扎扎實實地抓好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網格化工作意見范文3

一、總體目標

加強城市化管理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源頭控制、整改到位、完善提升”的總體目標開展工作?!霸搭^控制”,就是要對涉及城市管理的行為和行政審批事項事先進行審查,對影響城市形象、影響居民生活的事項不予批準,從源頭上進行控制;“整改到位”,就是要針對已存在的對城市管理不利或有損城市形象的問題,采取“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辦法,下大力氣進行整改,著力解決;“完善提升”就是要按照更高的要求和標準,完善各類設施,規范管理行為,全面提升我鎮城市化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做優、做靚鎮容鎮貌,彰顯中心城區魅力。

二、城市管理工作的原則

(一)依法原則。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規,杜絕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的隨意性,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

(二)統一原則。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在現有行政區劃和行政體制不變的前提下,在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指揮調度下,按照統一標準和要求,對全鎮城市管理工作實行扎口管理。

(三)精細原則。建立健全全鎮范圍內的道路綠化、臨街店面、環境衛生、鎮容鎮貌等全天候、全覆蓋動態監管機制,注重各項管理工作的細化,切實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四)長效原則。堅持部門負責和條塊協調相結合,強化城管、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聯動機制,充分發揮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的主體作用,明確各自職責,形成部門、條線縱向到底,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橫向到邊,不留死角的城市化管理體系。

三、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加強源頭管理,落實關口前移

1、完善規劃管理。規劃要充分考慮城市現代化管理的功能和要求,城市建筑、市政設施、公益配套等規劃要通盤考慮,確保市政交通、停車場點、環衛設施、污水管網、消防、菜場、學校、燈光、綠化、社區醫療等公共基礎設施功能和管理功能同步到位。

2、加強環境衛生管理。重點加強對沿街店鋪的垃圾治理,加大對垃圾收集容器、收集車等設施的投入,合理設置垃圾收集點;各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和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負責與經營者協商垃圾處理方案,環衛所負責垃圾定時上門收集、定時清掃、日產日清,并按實際需要配足保潔員。重點路段和區域應適當延長保潔時間,暴露垃圾發現后2小時內必須清理完畢。各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和城管部門負責對執行不力的經營戶進行教育和處罰。鎮城管委向社會公開垃圾治理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獎,發動群眾與政府共同監督,確保道路兩側衛生整潔。

3、加強建設、改造項目審批管理。全鎮建設、改造工程的立項,相關職能部門受理后,首先要對基礎配套設施進行初審和把關,同時報鎮城管委審查,經鎮政府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各相關部門要按有關規定嚴格把關審批,項目竣工后實行使用、管理、執法部門聯合驗收,確保建設項目與基礎設施建設到位。

4、加強臨街開店審批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行業指導規劃,切實加強臨街開店的審批。臨街所有開店及店面裝修審批事項須經鎮城管委的審查,工商、環保、衛生、消防等部門發放有關許可證前須由鎮城管委牽頭會辦,確保居民生活環境、市容環境與商貿經濟協調發展。鎮城管委定期對有關部門落實行業指導規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執行不力的部門及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對行業指導規劃實施后不符合要求的店面,由主管部門牽頭整治,有關部門配合實施。

5、加大對違章搭建和其他違法違章行為的執法查處力度。按照“老的違章建筑逐步清理,堅決不允許產生新的違章建筑”的原則,加大對全鎮范圍內所有違章搭建的執法查處力度,并建立完善的舉報、處罰和拆除聯動機制。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一經發現違章搭建現象,須立即會同城管部門依法予以阻止、處罰和拆除。對其他違法違章行為,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城市化管理方面的管理職責,建立和完善日巡視制度,按照人性化管理的要求,堅持“教育規范在先、懲戒處罰在后”的思路進行宣傳教育。對拒不服從管理的,通過聯動機制進行查處,將矛盾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6、加強建筑工地施工的管理。完善工地圍欄施工和文明管理。全鎮主要道路兩側在建和待建工地必須建設圍欄廣告墻,實施封閉施工。建設工程施工應嚴格執行區政府《關于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和運輸環境管理的實施意見》,并加強對建筑垃圾儲運管理。

7、加強道路、綠化設施和各類管線管理。規范道路開挖施工和綠化移植、截枝等管理。道路開挖、綠化移植等原則上與道路建設和改造同步實施。要加強各類管線鋪設的規劃建設和綜合管理,原則上各類管線須在道路建設和改造時一步到位,能入地的則盡量入地。道路和綠化在建設改造后5年內不得開挖、不得移植。確需開挖的,施工單位須與鎮城管委簽訂責任書,履行道路開挖前地下管線布網清楚、開挖后路面圍欄及警示設施完善、竣工后工完場清的管理義務。對不履行責任義務的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各職能部門在審批道路開挖和綠化移植、截枝項目等事項時須報鎮城管委審查,未經批準不得發放開挖許可證,不得移植、截枝。

(二)加大整改力度,促進標本兼治

采取“一事一議”辦法,由鎮城管委牽頭,主管部門負責,相關部門配合,制定有效措施,對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類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1、加強道路交通秩序和停車的管理。交警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等違法違章行為加大處罰和教育力度。要結合道路改造,科學合理組織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改造,增設單向通行道路,主要路口通行渠化,切實維護交通秩序。要結合地塊改造,合理規劃和建設一批大型、集中的停車場所,因地制宜設置一批小型停車場所,在條件許可的非主干道路適當增設停車位,盡最大限度增加停車位數量,解決停車難問題。同時,交警、城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查處各類違章停車現象,對沒有內設停車位的貨車和大型客車不準在鎮區范圍內停泊。

2、開展流動攤販、夜排檔綜合整治。要下大力氣改善菜場、學校、小區周邊環境和主要道路兩側環境,適度增設疏導點、便民攤亭,統籌考慮菜市場、夜排檔等設點布局;在市場少、攤販聚集、群眾生活需要的路段,按照“不影響交通、市容和便民”的原則,選好場所,就近引導流動攤點進場入市合法經營。要安排專人按照“四個統一”,即:統一規劃定位、統一經營種類設置、統一經營時間、統一垃圾存放清理,規范管理經營場所。要加強對攤點秩序的管理和執法,確保主次干道、農貿市場周邊無占道攤點、無店外設攤,新村小區無固定無證攤點。要適當增設夜排檔集中點,設置相關配套設施,實施統一管理。對各類無證攤販和門店,工商、城管等職能部門要堅決予以取締。

3、落實行業規劃加強整改。對照行業規劃,對全鎮目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車輛清洗、修理業、重型建材店、小餐飲店、廢品收購站和鋁合金加工點等行業重點進行整治。對現有的車輛清洗、修理業、重型建材店、小餐飲店、廢品收購站和鋁合金加工點,由工商、建管、城管、交管、環保、衛監、消防等職能部門及所在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負責,實行聯合執法,重點解決損壞公共設施、排污、油煙、噪聲、衛生、垃圾等問題。對存在問題經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應責令停業或搬遷。鎮區、旅游景點周邊及主干道、旅游專線兩側范圍內原則上不允許設置廢品收購站,應選擇合理的場所設置專門的廢品收購點,對無證廢品收購點,工商、城管等職能部門要堅決予以取締。鋁合金加工點特別是位于居民區憂民嚴重的,要堅決予以停業關閉或取締。

4、積極改善自然村環境。各村和香溪社區要結合環境示范小區創建工作,加快推進自然村改造。對暫不實施改造的自然村,要根據國家衛生城市標準,落實保潔人員,完善管理制度,改善環衛、排污等基礎設施,全面試行雨污水分流治理,確保村容環境整潔。同時,要加強對外來租住人口的管理,規范房屋出租行為,嚴格執行外來人口暫住證制度。要加快村民居住地“小區化”管理進程,加大全天候的巡查制度,切實維護社會治安。

5、開展打擊非法運營整治活動。交管、交警、城管等職能部門要對非法載客運營、貨車闖禁及亂停放的問題開展集中突擊整治。要加大對“黑出租”、“黑摩的”、“黑中巴”、“黑三輪(車)”的打擊力度,堅決予以取締。對合法經營的人力三輪車,應根據群眾實際需要合理設置??奎c,不得隨意停靠和載客。

6、加強綠化和燈光建設管護。鎮區及主干道的綠化和夜景燈光要按照亮化、美化、生態化的要求,做好整體規劃和布局調整。重點是要高標準,做好竹園路、金山路、中山路、翠坊街、穹靈路、文化廣場的燈光改造規劃和綜合道路建設改造工程,穩步推進綠化和夜景燈光建設,確保綠化、亮化工程上檔次、出精品。要加強對鎮區及主干道綠化的管護,完善招投標和考核制度,對綠化管護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景觀燈光管理要按照有關辦法,切實加強規劃控制和運行維護管理。

(三)鞏固治理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1、注重長效,強化管理

(1)加強城管作業隊伍建設。創新管理機制,進一步理順和明確建設管理、環衛保潔、河道保潔、綠化、燈光、市容等管護作業人員,以及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的職責和職能,落實定位、定崗包干責任和考核機制,提供高標準和高水平的管理服務。

(2)加強市政公共設施的日常管理。著力完善配套設施,強化市政公共設施日常管理、環衛保潔、查漏、補缺、修損等工作,對主干道路、河道、公共場所全面實行一級保潔標準。引入競爭機制,提高管理和運行效率,降低服務成本。

(3)積極推進示范路、達標路建設。按照省、市道路市容環境管理創優的要求,結合道路建設改造,明確部門分工職責,搭建市民參與平臺,落實市容環衛責任制,推進道路環境管理上檔次、上水平。

(4)加快推行“區域式聯動、網格化管理”。村(社區)、居委會、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要以具體管理任務為載體,將轄區內下屬各單位的城市管理人員,如環衛保潔員、綠化養護員、各類管理員、協管員、小區物業保安等城管作業人員與城管執法隊員組合為一個聯動整體,分編為若干網格化管理小組,實行定位包干區域管理,明確分工管理職責,實施捆綁管理考核,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5)加強小區綜合管理。要加強對物業管理的行業監督。完善自治組織、房屋出租和封閉管理,繼續推進農村“小區化”管理和市鎮老住宅區改造,不斷完善環衛、排污、綠化等基礎設施,規范綠化養護、道路保潔和停車秩序維護,強化對保潔人員履行職責的監督管理,不斷優化村(居)民的居住環境。小區內車庫禁止出租居住或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出租行為。

2、嚴格執法,提高效能

(1)切實加強城管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要不斷完善城管隊伍體制、機制建設,保障執法人員編制、經費、裝備,強化教育和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和城管隊伍準入門檻。要完善執法工作規范,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健全執法效能督察和考核機制,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提高管理效能。

(2)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健全全鎮城市管理工作“110”聯動機制,完善規范綜合聯合執法、資源共享、執法調處、快速反應等運行機制。遇到重大問題,主動依靠公安力量,并由鎮城管委牽頭組織,以主管部門為主,各相關委員單位配合聯動,協調解決。公安部門負責及時處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活動中的暴力抗法等事件。

(3)積極創新城市化管理模式。在城市管理工作網格化的基礎上,通過各種平臺使監督舉報社會化系統內外部信息交換和管理及時化。鎮城管委設立監督中心和指揮中心雙線運行,反復檢查落實,強化監督,實現實時、動態和精細管理,不斷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

四、相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鎮城市管理委員會,對城市化管理工作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協調、統一管理,建立會辦會審、監督考核等工作機制,完善運行流程。鎮城管委下設辦公室,負責城市化管理日常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督檢查。

(二)完善城市化管理網絡。建立健全城市化管理工作體制。在各村(社區)、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組建城管科室,具體負責各自轄區內的城市化管理工作,落實轄區市容環衛責任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覆蓋的城市化管理網絡,進一步促進城管工作重心下移。

(三)建立社會監督機制。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建立市民志愿者隊伍,定期參加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充分聽取意見、建議。建立城市管理檢查、舉報查處制度,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村(居)民、社會單位、新聞媒體舉報或曝光的城市化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鎮城管委各成員單位、有關村(社區)、市鎮辦、新區、金橋、旅游公司要限期整改,并將整改結果按要求及時回復。

網格化工作意見范文4

為建立健全租賃房屋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整治和消除出租房屋火災隱患,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等部門關于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意見的通知》、《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公安局等部門關于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一年左右努力,現有出租房基本達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租房產生新的火災隱患;進一步落實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預防和減少出租房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組織領導:

縣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濮志江同志任組長,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和縣安監局、工商局、建設局、供電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及縣規劃局、城管執法局、公安消防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匯總通報工作。各部門、鄉鎮(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聯絡員名單請于明年1月30日前報縣公安局消防大隊,。

職責分工:

各鄉鎮(街道):負責制訂具體整治工作方案,組織轄區內動員發動、普查登記、整治整改、檢查驗收工作,指導、督促各村(居)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公約,組織開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檢查和逃生演練。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對出租房屋內違法生產、加工、銷售、儲存、使用危險物品行為,依法實施處罰;消防部門負責對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配備和用火、用電、用氣等情況進行檢查治理,對發現的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責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實施處罰;加強對出租房屋專項治理工作的消防業務指導,積極提供各類消防技術咨詢,確保整治順利實施。

安監部門:負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并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工商部門: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對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活動進行查處。

建設部門:負責消防車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積極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條件。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屋的登記備案和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的管理,對符合出租條件但未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依法給予處罰,對不符合出租條件而出租的,依法給予處罰。

電力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屋外部供電線路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積極做好安全用電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租房屋內用電安全隱患檢查并提出整改指導意見。

城管部門:負責對違法搭建的出租房屋進行整治,依法堅決拆除違法搭建的出租房屋和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建筑物。

宣傳部門:負責社會面上的消防安全宣傳和出租房屋的專項宣傳,營造消防安全氛圍。

綜治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召集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研究問題和對策,并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嚴格進行檢查考核。

其他有關部門: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對本行業系統內存在的出租房屋進行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點

整治的重點范圍是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整治的重點區域是城郊結合部、塊狀經濟發達的區塊、用于出租的簡易棚屋連片區域。

五、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今年11月開始,到明年10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今年12月至明年1月)

1、建立組織,制定實施方案。為確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縣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租房整治方案。各鄉鎮(街道)要建立相應組織,并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扎實推進工作。

2、動員部署,明確目標任務。在全縣統一動員部署下,各鄉鎮(街道)要召開相關會議傳達精神,全面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和任務。

3、加大宣傳,營造工作氛圍。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利用廣播、電視、橫幅、標語等途徑大力宣傳消防安全隱患存在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努力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社會環境。

(二)排查摸底階段(明年2月至明年3月)

1、開展隱患排查。各鄉鎮(街道)組織人員對轄區內出租房屋及有人員居住的沿街店鋪進行全面排查,逐戶摸清出租房屋及其消防安全情況,認真填寫《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普查登記表》(附件2),按照出租房屋一戶一檔制度的要求,健全出租房屋檔案,對普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逐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并在明年3月中旬把《出租房屋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4)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

2、組織自查自改。各鄉鎮(街道)要邊排查邊動員,明確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職責和整治工作要求,逐戶同房屋出租人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場所要限期進行人員分離,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三)集中整改階段(明年4月至明年8月)

1、整改提高。按照出租房屋內的消防安全隱患由出租人負責整改,出租房屋外的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由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整改的要求,在轄區內集中時間全面開展整治。對本次治理重點的出租房屋、有人員居住的沿街商業店鋪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重點區域,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門工作組,幫助整治整改。

2、強制整改。對不具備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在集中治理階段結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未拆除的,責令停止出租或營業。對不配合的場所和業主則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聯合執法,強制整改。此項工作要求在明年7月底前完成。

3、完善機制。通過這次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災危險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級評價以及重大火災隱患舉報、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掛牌督辦等長效管理機制,同時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為抓手,以督查、考核和聯合執法為基本手段,將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與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相結合,與“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相結合,與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相結合,與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合理安排,統籌兼顧,確保出租房火災隱患整治取得實效。

(四)考核驗收階段(明年9月至明年10月)

縣將組織專項整治驗收工作組對全縣出租房屋專項治理進行驗收檢查,驗收內容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為主,對納入專項整治的出租房屋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業店鋪存在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確保所有登記在案的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處理。各鄉鎮(街道)將書面總結和自查報告于明年9月10日前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研究制訂考核辦法,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街道)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驗收和考核,驗收不合格的,責令繼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近年來,出租房火災頻發,消防安全形勢嚴峻。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推進。

(二)嚴格要求,落實責任。認真逐戶地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督促房屋出租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落實整改任務,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同時,要強化工作責任,層層分解治理職責到戶到人。各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加強對出租房綜合整治工作特別是重點區域整治工作情況的督查,及時通報督查情況。對整治工作成效明顯的地方要予以通報表彰,樹立典型;對組織整治不力的地方予以通報批評。

網格化工作意見范文5

市政府召開這次會議,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會議和全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專題會議精神,總結去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析面臨的形勢,部署今年的任務。剛才,表彰了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進單位;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市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簽訂了目標責任書;俊海、乃敏同志分別就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講了很好的意見,講得很具體、很有針對性,大家要認真抓好落實。下面,我講三個問題。

一、認清形勢,居安思危,進一步增強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

近年來,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增長、保穩定、保民生、保安全”的總體要求,以“平安暢通縣區”創建為抓手,扎實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強化道路交通隱患治理,深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不斷完善,交通管理水平明顯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持續減少,為經濟社會發展和黃藍經濟區建設創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去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分別比上年下降15.7%、7.9%、19%、34.8%,沒有發生群死群傷的惡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平穩。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各級各部門齊抓共管、真抓實干的結果,更是廣大公安交通民警、交通運輸和安全監管戰線干部職工盡職盡責、辛勤工作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的絕對量仍然很大,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在整個安全生產事故中所占的比重還是很高,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仍然很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領導和市民對交通安全持續好轉的期盼還很強烈。一是交通管理任務更加繁重。當前,我市機動車保有量每年以高于10%的速度增長,去年新增6.7萬輛,同比增長11.5%,高出全省5個百分點,總量達到58.5萬輛。城市道路通行密度急劇增加,中心城區主干道日趨飽和,高峰期交通擁堵趨于常態化,保道路暢通、保交通安全的任務越來越重。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基礎仍然薄弱。一些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淡薄,無牌無證、酒后駕駛、超員超載超速行駛、沖闖紅燈等行為時有發生;部分交通運輸企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無資質或超資質駕駛、超限超載、非法違規上路等行為屢查不止;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不盡完善,公路全程監控等科技手段運用程度不高,部分路段路通標志、信號燈、中間隔離設施建設相對滯后,這些都是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直接原因。三是安全監管責任落實還不到位。有的地方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交通事故預防工作機制還不完善,安全隱患排查不徹底、整改不到位;有的職能部門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嚴格,有的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對這些問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解決。

交通安全,人命關天,責任如山。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體體現,是促進社會文明和諧的重要內容,也是實施黃藍國家戰略、建設生態文明典范城市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特別是今年我們黨要召開十,本月下旬要召開省第十次黨代會,做好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至關重要。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全面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我市道路安全、有序、暢通。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全面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今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總的要求是: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營運車輛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有所下降,堅決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順利完成“平安暢通縣區”創建任務,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工作中,要著力做到“五個強化”:

(一)強化道路隱患排查治理。隱患不除,事故難防。要始終把道路隱患排查治理作為第一位的任務,認真落實防范和治理措施。各級安監、交通、公路、城管、公安等部門要圍繞事故多發、秩序混亂、交通安全設施嚴重缺失的重點路段,深入開展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做到問題早發現、隱患早排除。對排查出的事故多發地段和安全隱患點段,城區道路由城管部門負責,省道、國道由公路部門負責,縣鄉村道路由所在縣區政府負責,逐一落實責任,明確時限要求,確保整改到位。市公路、城管、規劃等部門要針對路口事故多發的實際,規范道路開口審批制度,對不合理的路口及時予以封閉,并突出抓好信號燈、警示燈、減速帶等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切實把路口車速壓下來、事故降下來。今后,在城區道路開口,必須經公安交警部門嚴格把關審批,堅決杜絕居民小區門口隨意開口的問題;新建居民小區的出入口不能直接匯入城市主干道,要在小區開發時同步規劃建設輔路。

(二)強化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控是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門要聯合執法,形成合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查違治亂,疏堵保暢,不斷改善路面行車秩序。工作中,要突出一個重點,抓好三項整治。突出一個重點,就是突出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針對當前中心城區交通擁堵問題,從“動態管控”和“靜態管理”兩個環節入手,搞好綜合分析,強化工作措施,提升交通秩序維護能力。動態管控,就是堅持警力下沉,嚴格落實網格化巡邏制度,在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合理調整和完善勤務安排,盡量減少管理空擋;要科學渠化路口設計,優化交通信號配時,加大“綠波帶”建設力度,提高道路安全暢通能力。靜態管理,就是重點加強停車泊位管理,科學規劃設計,創新管理機制,堅決杜絕私自占道停車違法行為。關于停車泊位的規劃和管理問題,區政府與公安交警部門要緊密配合,共同研究,抓好推進實施。抓好三項整治,一是由公安交警部門牽頭,開展道路交通治超、治疲、治假、治堵、治患、治酒、治占“七治”專項行動,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加大打擊處罰力度,形成嚴管、嚴查、嚴懲的高壓態勢。在專項行動期間,對各類違法行為,要按照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上限來處罰和處理。二是由市住建委牽頭,交通、公安等部門聯動,開展大型貨車專項治理,摸清建設工地底數,建立報備制度,確保其牌證齊全,依法運營,嚴格查處超載超限、疲勞駕駛、沖闖禁行區域、城市揚塵等違法行為。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貨車,公安交警部門要落實抄告制度,取消進出中心城區的資格。三是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開展電動三輪車違法載客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黑出租,有效維護出租車市場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各縣區政府和公安、交通等部門要加強主干道、城市道路、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繼續推進“暢通安全行星級路”和“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創建工作,在中心城區主要路段開展創建行車秩序示范路活動,為市民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p#分頁標題#e#

(三)強化重點環節安全監管。要以開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活動為契機,強化源頭管理,夯實基層基礎,構筑道路交通安全防線。一要管好重點車。以長途客車、臥鋪車、旅游包車、校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為重點,嚴格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全面加強日常監管。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要逐車檢測登記,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堅決整改,問題嚴重的要停車整頓。當前,要按照國家和省里的部署要求,把校車管理作為重中之重,開展聯合行動,集中清理整頓,搞好更新換代,確保學生上學安全。二要管好重點企業。各級交通、安監、公安部門要把客運企業安全監管作為重點,組織一次專項檢查,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客運企業要堅決整頓,對不合格的客運車輛堅決不允許上路行駛。要繼續做好掛靠車輛清理工作,切實解決因車輛掛靠而引發的安全責任不明確、管理責任不落實等問題。三要管好重點人。公安部門要強化駕駛人的源頭管理,完善駕駛員考試制度,嚴把新增駕駛員的考試關。交通部門要嚴格營運車輛駕駛員的準入門檻,嚴把駕駛人的從業資格關,特別要重點加強對出租車駕駛人的教育管理,研究切實有效的辦法,不斷提高他們的安全和文明意識。各客運企業要加強對客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嚴把駕駛人的行車安全關。

(四)強化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當前,我市交通基礎設施與道路建設不同步、不配套的問題比較突出,已成為影響交通安全的一大隱患。要進一步整合資源,加大投入,全面優化道路交通設施,保障群眾行車安全。各縣區政府和公路、交通、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要認真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在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時,對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交通監控及其他交通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與道路建設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立項、同步建設、同步投用。當前,要重點抓好兩項工作:一是抓好道路中間隔離設施建設。嚴格標準規范,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年內一級公路及其他雙向四車道以上公路危險路段全面整改達標。這項工作已經列入了安全考核,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作為一項硬任務來抓好落實。二是抓好安全監控設施建設。實踐證明,有安全監控設施的地方違章違規就少。要深入實施“科技興安”戰略,盡快完善道路電子監控系統,加快推進公路全程監控系統、市際和縣際公路卡口、城區闖紅燈自動拍照系統建設,提高城市道路管理水平。高速公路管理部門要加強高速電子監控系統建設,完善道路交通防控體系。

(五)強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是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基礎性工作。宣傳、公安、教育、安監、農機等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根據自身工作特點,細化宣傳教育方案,突出機動車駕駛人、中小學生、務工農民、私家車主等重點人群,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特別是教育主管部門要針對學生上、放學期間不遵守交通規則、逆向行駛、沖闖紅燈等問題,作為專門安排部署,抓好宣傳教育。要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把“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納入“文明”建設體系,大力弘揚文明交通新風尚,把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延伸到社會各個角落,進一步增強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努力營造關愛生命、杜絕交通違法的濃厚氛圍。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近期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對各市創建“平安暢通縣市”工作進行評價驗收。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評價標準,認真務實地做好考評工作,確保圓滿完成任務。要以本次評價為契機,全面考核轄區內交通安全狀況,認真查找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及時整改薄弱環節,健全完善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社會化的長效機制,推動創建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不僅是公安、交通、安監等幾個部門的責任,更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民參與,走綜合治理的路子,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都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及時掌握工作動態,研究解決具體問題;分管領導要靠上抓,深入工作一線和事故多發區域,加大指導協調力度,推動工作開展。要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堅持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情況,分析形勢,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意見,及時高效地解決好有關問題,真正發揮好聯席會議制度的職能作用。

二要密切部門配合。各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者及有車單位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督促整改,努力構建無縫隙全程監管工作機制。各級公安、交通等部門要立足本職,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全力維護道路的安全暢通,同時要積極謀劃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學習借鑒外地的先進經驗,為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其他各有關部門都要按照各自職能,既要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齊心協力、緊密配合,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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