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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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范文1

【關鍵詞】

纈沙坦;黛力新;高血壓

高血壓患者由于各種并發癥改變日常生活狀態,活動和自理能力受限,身心受到很大創傷,常常會產生抑郁焦慮情緒,嚴重者有自殺傾向[1]。在高血壓藥物治療的基礎上予以相應的抗焦慮措施,可對患者的康復起著重要作用[2]。作者在臨床實踐中對高血壓抑郁焦慮患者予降壓藥治療的同時聯合抗焦慮抑郁治療,降壓收到較好效果,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選擇本院2008年1月至2011年06月期間門診就診的40例原發性高血壓伴有抑郁情緒和焦慮情緒的患者,診斷標準參考WHO診斷標準,3次測量中每次收縮壓≥140 mm Hg和/或舒張壓≥90 mm Hg,同時排除各種原因引起的繼發性高血壓,并排除心臟器質性疾病及精神障礙[3]。入組患者均為漢密爾頓抑郁量表(17項表)HAMD>8分和/或漢密爾頓焦慮量表(14項表)HAMA>7分[4]。 40例原發性高血壓伴有抑郁情緒和焦慮情緒的患者包括男22例,女18例,年齡43~71歲,平均58.7歲。40例患者隨機分為治療組20例和對照組20例,兩組年齡、性別、病程、HAMD 評分、HAMA 評分基本相似,具有可比性。

1.2 治療方法 兩組均給予降壓藥纈沙坦(代文,北京諾華公司生產) 80 mg,1次/d口服,治療組加服氟哌噻噸美利曲辛(黛力新,丹麥靈北制藥公司生產)1片,早晨及中午各服1次。兩組均治療8周,8周后觀察療效,在治療期間均不合用其他降壓藥、抗焦慮抑郁藥。

1.3 觀察指標 及療效評定 治療8周后,比較兩組治療后的血壓情況和治療后的焦慮量表(HAMA)和抑郁量表(HAMD)評分。

1.4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 10.0 軟件進行統計分析,計量資料以均值±標準差(x±s)表示,患者治療前后各項指標的比較用配對t檢驗,以P

2 結果

2.1 治療前后血壓情況比較,見表1。

2.2 兩組治療前后HAMD及HAMA評分比較,見表2。

3 討論

高血壓患者受各種因素影響常伴有焦慮、抑郁等情緒異常和睡眠障礙,而這些情緒異常又是影響血壓控制的重要因素。Markovit等報道[5],有明顯焦慮或憤怒情緒以及發怒后抑制情緒的發泄,均可顯著增加高血壓發生和發展的危險度。焦慮或憤怒時血內腎上腺素濃度增高,而焦慮或憤怒情緒外露時,血內去甲腎上腺素濃度增高,二者都可引起外周血管收縮,阻力增加,血壓升高,影響降壓治療的效果[6]。因此,有效控制焦慮抑郁等不良情緒,對高血壓患者血壓的下降和穩定起很大作用。黛力新是三環類抗焦慮抑郁的復合制劑,每片含氟哌噻噸0.5 mg、美利曲辛10 mg。小劑量三氟噻噸主要作用于突觸前膜多巴胺自身調節受體(D2受體),促進多巴胺的合成和釋放,使突觸間隙中多巴胺的含量增加,而發揮抗焦慮和抗抑郁作用。美利曲辛是一種雙相抗抑郁劑,可以抑制突觸前膜對去甲腎上腺素及5羥色胺的再攝取作用,提高了突觸間隙的單胺類遞質的含量。兩種成分的合劑具有協同的調整中樞神經系統的功能,抗抑郁、抗焦慮和興奮特性[7]。本觀察中發現降壓藥加黛力新組在治療8周后降壓有效率明顯高于單純應用降壓藥組,同時患者的焦慮憂郁癥狀及睡眠明顯好轉。說明抗焦慮抑郁治療對所有伴焦慮抑郁癥狀的高血壓患者非常重要。它可以使過度緊張的生理活動降低下來,克服負性情緒,防止這些異常生理反射對血壓的影響,在改善焦慮抑郁等情緒障礙的同時,明顯提高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效果。

參 考 文 獻

[1] 劉梅顏,胡大一,姜榮環,等. 心血管內科門診患者合并心理問題的現狀分析.中華內科雜志,2008,47:277 279.

[2] 俞群軍,黃友良,周小媛,等. 高血壓病并發抑郁癥的調查及帕羅西汀的療效觀察.醫學臨床研究,2005,22:1675 1677.

[3] 1999 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 中國高血壓防治指南起草委員會.高血壓雜志,2000, 8:94112.

[4] 張明圓.精神科評定量表手冊.第2版.長沙:湖南科技出版社,1998:121140.

[5] Markovitz JH, Matthews KA, Kannel WB, et al. Psychological predictors of hypertension in the fyamingham study. JAMA, 1993,270(20):24392443.

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范文2

隨著大型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及資金結算要求的提高,財務公司憑借其更寬的業務范圍、更廣的融資渠道、更專業的金融服務,逐漸替代結算中心,成為我國大型企業集團的普遍選擇。企業集團在設立財務公司時,多由集團公司及下屬的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根據集團自身情況選擇由集團公司控股或下屬子公司控股。我國分拆上市的制度背景使得多數上市公司上層存在一家集團公司,整體上市的熱潮推動了部分企業集團實現整體上市,即由上市公司整合了集團的主要生產經營資產,而集團公司則主要定位于集團的股權管理。此外,由于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較高,投資者對上市公司與其控股股東之間的獨立性及相互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行為更為關注,因此,本文主要探討作為上市公司的股份公司與其母公司集團公司共同投資設立財務公司的情況。

二、財務公司的組建模式

目前,財務公司的組建模式主要有三種:集團公司控股的財務公司、股份公司控股的財務公司及引入機構投資者的財務公司。

(一)集團公司控股的財務公司 集團公司控股的財務公司(簡稱“集團財務公司”)即在設立財務公司時,集團公司及其合并范圍子公司(不包括集團公司控股的股份公司及其合并范圍子公司)對財務公司具有實質控制權。如中石化財務公司、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集團公司更大的資產規模、雄厚的資金實力、對整個企業集團的控制力使得集團公司作為設立財務公司的主體,更可能滿足國家銀監會的相關要求,更可能在全集團范圍內實現資金集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這也是財務公司成立初期,多數由集團公司控股的原因。然而,此模式下,作為集團公司子公司的上市公司將資金存放在財務公司,會引發監管機構、投資者對集團公司侵占上市公司資金的懷疑,從而對全集團的資金集中產生障礙。銀監會等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將資金存放在集團控股的財務公司均做出限制性規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與集團財務公司進行存款、貸款、委托理財、結算等金融業務應遵循自愿原則,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得對上市公司的資金存儲等業務做統一要求,以保證上市公司的財務獨立性;上市公司不得通過集團財務公司向其他關聯單位提供委托貸款、委托理財;不得將募集資金存放在集團財務公司;上市公司與集團財務公司發生存款業務時,上市公司存放在集團財務公司的存款余額不超過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總資產的5%且不超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貨幣資金總額的50%等。

(二)股份公司控股的財務公司 股份公司控股的財務公司(簡稱“上市公司財務公司”)即在設立財務公司時,股份公司及其合并范圍子公司具有實質控制權。如寶鋼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自2003年興起的整體上市熱潮使得多數企業集團將集團公司下屬的生產經營性資產投入作為上市公司的股份公司,從而減少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保持相互的獨立性。但此模式下,上市公司沒有足夠的控制力將集團公司的閑置資金集中在財務公司,從而也不能實現全集團的資金集中,影響資金歸集的力度,尤其是集團公司仍保留部分經營業務的情況下;集團公司盡管并不實際控制財務公司,但作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若能夠對財務公司的運營施加影響,仍然可能影響財務公司運作的獨立性。

(三)引入機構投資者的財務公司 隨著現代企業制度改革的推進,財務公司的職能也在不斷拓展,由單純地提供資金集中管理服務到提供集約化金融服務、集團化金融管理和集成化金融支持等。早期,受財務公司服務企業集團內部定位及資本金規模較小的影響,銀監會關于企業集團申請設立財務公司必須有具有境外機構投資者作為股東的硬性規定限制了財務公司的發展。隨后,銀監會取消了這一硬性規定,從而激發了一波組建財務公司的熱潮。目前,我國財務公司已基本建立了比較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但股權結構的單一導致財務公司的決策難以擺脫行政命令的干預。為減少行政干預,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引入具有金融背景的戰略投資者共同成立財務公司將成為大型企業集團的發展趨勢及主動選擇。外部機構投資者的引入,有利于實現股權結構、董事會構成的多元化以及權力的相互制衡,同時,機構投資者豐富的金融從業經驗、金融人才儲備能夠為財務公司的發展提供更好的平臺,從而可以拓展其金融業務的經營范疇,更好地為集團公司提供服務。但外部戰略投資者的引入使集團公司對財務公司的行政控制力度減弱,決策流程受到一定的影響。受財務公司定位及資本金規模的限制,如何吸引機構投資者加入財務公司也是企業集團面臨的一個問題。

三、財務公司組建模式影響因素

在組建財務公司時,無論是股份公司控股還是集團公司控股,均要滿足《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中對成立主體財務指標的要求,此外,還需要從集團公司類型、上市地上市規則的規定及對財務報告的影響等方面選擇適合的財務公司組建模式。

(一)制度要求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申請設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操作規程》等制度辦法對財務公司設立主體的資產負債狀況、盈利能力、現金流狀況等各方面指標進行了硬性約束,如申請前1年年末,設立主體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8億元人民幣;合并口徑資產總額不低于50億元人民幣,凈資產率不低于30%;申請前連續兩年合并口徑營業收入不低于40億元人民幣,稅前利潤總額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等。對于大規模的企業集團,無論股份公司還是集團公司,其資產規模等指標均可滿足設立財務公司的要求,可不受此條件的約束。而如果股份公司規模等指標難以滿足辦法的要求,則只能采取集團公司控股模式。

(二)集團公司的不同類型 不同的上市方式使得集團公司承擔不同的職能。對于整體上市的企業集團,集團公司的多數業務已投入股份公司,集團公司僅執行股權管理職能,資金存貸業務將主要集中在股份公司。選擇股份公司控股的財務公司可以更有效地實現股份公司的資金集中,促進股份公司業務的發展,同時避免產生將上市公司資金存放在集團控股財務公司的障礙。此外,股份公司控股的財務公司與控股股東集團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體之間的交易將被認定為關聯交易,因此部分業務量較小,關聯交易管理的難度也較小。對于非整體上市的集團公司,由于集團公司仍然存在自營業務,部分集團公司的主營業務規模甚至比上市部分還大,與財務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比較頻繁,為更有效地實現全集團的資金集中,同時減少關聯交易管理的難度,此類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時可選擇集團公司控股。

(三)上市地上市規則的影響 多地上市的公司會同時受到多個上市規則約束,且不同上市地上市規則對關聯方的認定及關聯交易的管理存在差異。如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若上市公司層面的關聯人士持有上市公司非全資附屬子公司10%以上的股權,則該非全資附屬子公司同時屬上市公司的關聯人。因此,按此規定,若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共同投資設立財務公司,股份公司具有實際控制權,且集團公司在其中持股超過10%以上,則財務公司將被認定為關聯方,上市公司與其進行的任何交易將被認定為關聯交易,無疑加大了關聯交易管理的難度,增加了公司關聯交易的審議及披露風險。因此,若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可以將集團公司對財務公司的持股比例控制在10%以下,從而避免以上問題的發生。企業集團可根據上市公司上市地規則的規定,通過合理安排規避關聯交易管理的難度。

(四)公司報告的影響 股份公司控股的財務公司,財務公司的收益將會并入股份公司,同時影響股份公司及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而且,由于股份公司的財務報告需要公開披露,從而更可能對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的反應起到積極影響。盡管在合并財務報表時需要扣除股份公司內部抵消部分,但由于財務公司可以通過整合集團融資需求、拓寬融資渠道等方式獲得低成本融資,使得公司的財務費用降低,收益水平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優化,從而會對整體財務狀況產生有利影響。相反,如果采用集團公司控股財務公司,財務公司的效益只會對集團公司產生影響,難以產生上述效應。

(五)財務公司的戰略定位 受設立目的、資金來源、服務對象、業務范圍、監管方式的差異,我國財務公司定位與國外財務公司存在顯著差異。財務公司定位,應該允許在同一時期不同公司的定位不同;允許同一公司不同時期的定位不同,這樣更有利于財務公司發揮作用(楊合力,2010)。目前,我國監管部門出于風險防控的意識,將新設立財務公司的功能主要定位于建立集團內資金集中管理平臺,為集團內成員單位提供服務。財務公司實質上只發揮了結算中心和內部銀行的功能,在投融資和外匯業務等方面仍受政策管制(陳嬋、肖星,2009)。此類財務公司不能吸引機構投資者加入,設立主體均為集團內成員單位。

隨著財務公司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對投融資、外匯業務的需求不斷增強,財務公司的定位也由結算中心和內部銀行功能向提供集約化金融服務、集團化金融管理和集成化金融支持轉變,業務范圍甚至擴展到集團之外。此時,財務公司會存在引入外部機構投資者的主動需求,以充分利用機構投資者豐富的金融從業經驗、金融人才儲備,拓展其金融業務的經營范疇。我國財務公司中,機構投資者只能參股,最終控制權仍掌握在集團公司或股份公司手中,由哪一方控股需要考慮的因素與前面相同。盡管如此,外部機構投資者的引入也會影響企業集團對財務公司的行政控制力度。

財務公司組建模式影響因素分析表如表1所示:

四、結論

目前,財務公司逐漸替代結算中心成為我國大型企業集團的普遍選擇,但在成立財務公司時,是采用集團公司控股還是股份公司控股,是否需要引入機構投資者均成為成立主體面臨的現實選擇。財務公司的設立主體可根據自身的財務指標狀況、集團公司類型、上市地上市規則規定及對財務報告的影響選擇由集團公司控股還是股份公司控股,并根據財務公司的發展階段、業務規模、戰略定位選擇是否引入機構投資者。

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范文3

一、財務公司的相關概念及其服務功能

財務公司的設立,不僅對企業集團內部的財務管理進行了整體統一的控制協調,同時也保證了集團內的各個成員單位具有彼此獨立的財務管理運營模式。要在這樣一種分權和集權共存的體制下,實現對財務的集中管理,需要我們對財務公司有正確的定位。

2006年,銀監會根據現實經濟環境修訂了《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其中,對財務公司的經營范圍有明確的規定,財務公司在運營當中可以涉及的業務有:轉賬收付、結算清算、存貸款、融資租賃、委托、信用鑒證、擔保業務、票據業務、同業業務、顧問咨詢等。此外,該辦法的相關規定還涉及到,合格的財務公司可以主動向銀監會提出申請,經審批合格后可以進行債券發行承銷、股權證券投資等業務。綜上所述,財務公司所具有的業務功能大致可以分為三類:資金集中、調度及結算,金融服務以及咨詢服務。

(一)資金集中、調度及結算功能

資金的集中、調度和結算功能是財務公司所具備的基本功能?!镀髽I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明確了財務公司的概念――企業集團內部的金融機構,其設立目的在于對集團資金加強集中管理和提高使用效率,為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及金融服務。

因此,無論是從監管角度,還是從業務發展角度看,資金集中、調度及結算功能均為財務公司功能的重中之重。就監管方面而言,資金歸集率是財務公司關鍵性的發展指標。中國財務公司協會常務副會長王巖玲表示,資金集中度這一重要相關指標將廣泛應用于評價財務公司自身業務的拓展與延伸水平上。從業務的發展來看,有些成員單位的資金流動是間歇性地,有些成員單位則需要進行融資擴大自身的運營規模。此時,由財務公司通過資金集中、調度及結算功能就能把一些成員單位正在閑置的資金調動到有融資需要的成員單位中去,解決后者的資金短缺問題,在資金的流動中將資金效益最大化,創造了新的價值。除了能在集中管理的過程中讓企業集團的資金利用率得到最大限度上的提升,財務公司對集團內部資金的集中、調度和結算還有利于規范集團的內部運作和管理控制,規避由于過度投資而引起企業集團在資金管理上失去控制,產生資金鏈斷裂等的風險。

(二)金融服務功能

金融服務功能是財務公司的關鍵功能,也是核心功能。互聯網金融作為時下最熱門的新興金融模式,也促使了財務公司對其金融服務功能進行拓展。財務公司的互聯網金融服務,能讓企業集團分散于全國各地區,甚至是全世界各地區的成員單位的支付和結算問題都得到有力的解決,使成員單位都能方便、安全和高效地辦理相關業務,提高了成員單位的結算能力和資金匯款劃款的速度。

互聯網金融服務的重點之一是電子商業匯票業務。對財務公司來說,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有如下優勢:第一,利用相關的網絡平臺和計算機軟件進行票據交易更為便捷快速,有利于提高集團票據在金融市場上的交易活躍度,從而增加集團票據的流動性。第二,通過對整個集團的票據進行集中檢測和保管,有助于提高財務公司的資金歸集率,而由專業團隊對票據進行管理,票據風險也大大降低。第三,由財務公司進行票據業務操作更為專業,既縮短了成員單位的融資路徑和時間,又節約集團的融資成本。

另外,就金融服務中常見的外匯業務而言,財務公司可以在境內以現金池形式歸集外匯資金,集中進行結售匯交易。財務公司與銀行合作,利用彼此的結算網絡通過外匯資金池對成員單位的外匯資金進行歸集,將企業集團的外匯資金集中到財務公司,既實現了統籌管理集團外匯資金的目的,也加強了集團資金在境內外流轉的效率,為參與境外金融市場交易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財務公司集中管理集團的結售匯交易,也有利于節省成本,規避外匯市場匯率波動帶來的風險。

(三)咨詢服務功能

咨詢服務功能是由財務公司主要功能衍生出來的附加功能。具體業務形式包括為成員單位提供關于財務、清算結算、投融資、信用鑒證等各方面的顧問咨詢服務。其中,財務和投融資顧問服務是咨詢服務功能的重點和核心業務。

在發展的前期,企業集團對財務公司的服務需求集中在資金管理上,也就是說,財務公司需要整合集團內部的閑置資金統一協調使用,以此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利用率。此時,也是財務公司發展的初期,咨詢服務功能還未顯現。伴隨著企業集團的逐步發展壯大,財務公司的服務功能也在不斷進化。當企業集團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為了繼續做大做強,需要不斷調整企業自身的戰略,運作各種投融資項目,甚至對其他公司采取兼并和重組策略,這就自然而然地對財務公司產生了提供財務顧問和投融資咨詢服務的需求,于是財務公司便由其原有的服務功能中發展出咨詢服務這一附加功能。正由于財務公司是為了協同金融服務而衍生出來的,因此,對各種金融服務的顧問咨詢應該作為財務公司在提供咨詢服務方面的重點。

二、財務公司面臨的挑戰以及相應對策

在企業集團中,財務公司依靠一定的運作模式來實現自己在集團中的功能定位,良好的運作模式使得成員單位之間的資金可以在集團內部得到合理的配置,有效的投融資協調整合能夠促進成員單位與上下游供銷商建立良性的信貸關系,財務公司在這里起著中介和顧問的作用。在我國,能夠對企業集團內部一些較為龐雜的交易進行相應的處理是財務公司能夠建立的基礎,這就意味著,大多數財務公司僅僅作為企業集團的計算中心,或者換句話說,只是充當著企業集團的內部銀行,為企業集團的成員單位提供結算與資金融通等服務。由于這種在功能定位上的偏差,導致我國很多財務公司還保持著非常單調且傳統的經營模式。

眾所周知,財務公司作為企業集團在整個集團運營過程中采用的一種十分重要的手段,有效地緩解了集團內部存在的一些問題,并可以讓企業的產融更好地進行結合。任何事物都有利也有弊,由于股東與管理者之間的委托關系,在財務公司內部也會不可避免地存在,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管理者可能會只考慮個人利益而忽略風險的存在。因此,對風險加以監督、管理和約束對財務公司而言是非常必要的,這樣不僅可以降低財務公司自身的股東成本,更重要的是有利于降低整個集團由于問題產生的風險。

我國是依靠金融業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等監管單位的規章制度,來控制財務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規避財務公司可能出現的對整個金融系統所產生不良影響的風險失控。當前情況下,我國財務公司的經營范圍仍然較為狹窄,僅限于其所屬的企業集團內部,所管理的資金類型也比較單一,主要是集團內部的流動資金。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仍然按照商業銀行的標準對財務公司進行風險評估和監督管理,很有可能會夸大財務公司存在的風險,并采取過于嚴格的監管措施,導致財務公司在發揮服務功能和進行自身發展方面都受到較大的制約。因此,在實際工作中,應當根據財務公司的性質、特點和實際情況,設計更為恰當的評估標準,采取更為合理的監管辦法。在評估的過程中,可以根據財務公司的具體規模、所開展的業務以及其資產的性質,分別對其進行評估,確定風險水平,再根據所評估的風險水平,采取適當監管標準和措施,這樣才能促進財務公司更好的發展,更有效的發揮自身的作用。

除此之外,在企業集團中建立財務公司,也就是將外部的資本市場在一定程度上移植到企業集團內部,這樣縮短了資金的流通路徑,增加了資金創造的價值,使得集團內部的資金得到更加有效的流通和運轉。但是,資金由財務公司進行管理的過程中,集團內部的各個成員和財務公司之間不可避免地進行關聯交易。而這種關聯交易可能會造成財務公司與成員單位之間,以及成員單位相互之間因為各種原因讓利給彼此,這就可能會導致集團無法有效衡量各個成員單位的真實效益,從而削弱集團的激勵機制對成員單位發揮的作用。此時,我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適當地監管企業集團內部的關聯交易,允許成員單位和財務公司之間公平公開的關聯交易,通過這種方式來控制集團在關聯交易中存在的整體風險。同時,在相關文件中,證監會明確地對上市公司和關聯方的交易種類與行為做出了限制,但對其所限制的交易種類與行為卻沒有進行更為詳細的分析說明,同時,也沒有對上市公司和關聯方之間其他類型的資金流動與占用做出比較明確的限制性規定。這種粗放型的規定使得龐大的資金都脫離了企業集團的集中管理,導致財務公司無法充分發揮其管理資金的功能。因此,在關聯交易管理方面,我國可以借鑒國外已有的經驗,對交易實行分級管理,大金額交易由股東大會決策,小金額關聯交易可以不予披露。企業集團可以成立審計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對關聯交易行為進行嚴格審核,使集團能夠規范其關聯交易,從而為財務公司充分發揮其功能創造出更好的環境。

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范文4

【關鍵詞】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中小企業 內部控制

一、中小企業內部控制現狀

(一)控制環境較差

有些中小企業在有限公司階段雖然制定了企業章程,但是卻未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未制定相關議事規則,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權限不明確,未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

有些中小企業在有限公司階段未設立董事會,只設立一名執行董事;未設立監事會,只設立一名監事;相關的《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對外投資管理辦法》等也未制定;公司的決策、執行、監督等基本都由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負責,未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

有些中小企業在有限公司階段也未成立專門的審計部門,公司審計工作尚無規范的、系統的制度及流程,部分內部審計工作由財務部來承擔。

(二)風險評估缺乏

有些中小企業在有限公司階段未制定專門的風險識別與評估體系。由于公司規模較小,公司管理層能夠及時發現并積極防范日常經營過程中的風險,公司并未設立專門的部門來處理應急性的突發事件,實際經營中對于主要風險的把握是通過總經理對于業務的掌控來完成。但從公司長期發展的角度來看,突發性的重大風險防御機制尚需建立和完善。

(三)控制活動不健全

有些中小企業在有限公司階段未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明確風險預警標準,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或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員、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因為有些中小企業在以前未發生過重大風險及突發事件,所以也未建立相應的機制,但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對一個健全的企業內部控制是必不可少的。

(四)信息與溝通不暢

有些中小企業在有限公司階段的重大決策及大部分一般決策都是由老板一個人決定的,相應的信息溝通與反饋得不到有效的處理,同時員工對信息與溝通也沒有較強的意識,導致有些中小企業的信息與溝通不暢。

(五)內部監督薄弱

有些中小企業在有限公司階段未建立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沒有設立專門的內部審計機構或者其他經授權的監督機構,未設立監事會,只有一名監事也不能形成有效的監督。

二、完善中小企業內部控制的建議

(一)控制環境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要求,企業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建立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權限,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情況,協調內部控制審計及其他相關事宜等。內部審計機構應當結合內部審計監督,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

本人建議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并確定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明確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權限、任職條件、議事規則和工作程序,確保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形成制衡。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對外投資管理辦法》等規則辦法。設立內部審計機構,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按照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程序進行報告;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向董事會、監事會報告。

(二)風險評估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要求,企業應當根據設定的控制目標,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企業開展風險評估,應當準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確定相應的風險承受度。

本人建議中小企業組織相關人員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政策,準確識別外部風險,同時公司的核心技術掌握在幾個核心技術人員手中,我們建議制定相應激勵政策,以求這些核心技術人員與公司同在。

(三)控制活動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要求,企業應當結合風險評估結果,通過手工控制與自動控制、預防性控制與發現性控制相結合的方法,運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本人建議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明確風險預警標準,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或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員、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四)信息與溝通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要求,企業應當建立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內部控制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確保信息及時溝通,促進內部控制有效運行。

本人建議每周組織開一次例會,由董事、監事、高管及一般員工或者各派相應代表出席,實時總結公司過去一周的工作情況,展望部署下一周的工作,傾聽一般員工的想法,同時董監高的意見與建議也要實時轉達至一般員工。

(五)內部監督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要求,企業應當根據本規范及其配套辦法,制定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明確內部審計機構(或經授權的其他監督機構)和其他內部機構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權限,規范內部監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范文5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企業所得稅管理,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國稅發〔*〕88號)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依法治稅,全面推進企業所得稅科學化、專業化和精細化管理,切實提升企業所得稅管理和反避稅水平,充分發揮企業所得稅組織收入、調節經濟、調節收入分配和保障國家稅收權益的職能作用。

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認真落實企業所得稅各項政策,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和反避稅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提升企業所得稅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二、總體要求及其主要內容

根據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總體要求是:分類管理,優化服務,核實稅基,完善匯繳,強化評估,防范避稅。

主要內容是:

(一)分類管理

分類管理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方法。各地要結合當地情況,對企業按行業和規??茖W分類,并針對特殊企業和事項以及非居民企業,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點,加強薄弱環節監控,實施專業化管理。

1、分行業管理

針對企業所處行業的特點實施有效管理。全面掌握行業生產經營和財務核算特點、稅源變化情況等相關信息,分析可能出現漏洞的環節,確定行業企業所得稅管理重點,制定分行業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辦法、納稅評估指標體系。

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規范,并在整合各地分行業管理經驗基礎上,編制主要行業的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對全國沒有編制管理操作指南的我省較大行業,由省局負責組織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對于全國或全省均未制定操作指南而在當地屬較大行業的,由所在市地稅局負責編制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在行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前,各地可根據總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實際情況,對交通運輸、房地產、建筑安裝、餐飲等行業實行集中統一的管理辦法。

2、分規模管理

按照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和稅源規模進行分類。對占本地稅源80%以上的重點稅源戶,實行精細化管理。全面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工藝流程,深入掌握企業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核算、稅源變化及稅款繳納等基本情況。對于稅源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向上一級地稅機關反映。

對生產經營收入、年應納稅所得額或者年應納所得稅額較大的企業,要積極探索屬地管理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征管模式,試行在屬地管理基礎上集中、統一管理,充分發揮專業化管理優勢??茖W劃分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和上級稅務機關的管理職責,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企業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核發等日常管理工作。對生產經營收入、年應納稅所得額或者年應納所得稅額中等或較小的企業,主要由當地稅務機關負責加強稅源、稅基、匯算清繳和納稅評估等管理工作??h、市以上稅務機關負責對企業的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檢查和反避稅等工作事項。實施分級管理,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分征收方式管理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核算情況,對企業實行不同的征收管理方式。帳證健全,財務會計核算規范準確的,實行查帳征收方式;帳證健全,財務會計核算相對準確,可以查帳征收,但個別收入或成本項目需要核定的,可實行查帳與核定相結合的征收管理模式,或采取預計利潤率方式預征,年終匯算清繳;對達不到查賬征收條件的企業,按照總局制發的《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的有關規定,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在企業完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基礎上,達到查賬征收條件的及時轉為查賬征收。

4、特殊企業和事項管理

匯總納稅企業管理。在國家稅務總局建立的跨地區匯總納稅企業信息管理的平臺上,實現總分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信息傳遞和共享??倷C構主管稅務機關督促總機構按規定計算傳遞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預繳分配表,切實做好匯算清繳工作。分支機構主管稅務機關監管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有關事項,查驗核對分支機構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等指標以及企業所得稅分配額,核實分支機構財產損失。建立對總分機構聯評聯查工作機制,省、市局分別組織跨市、縣總分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共同開展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和檢查。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通過稅務登記信息掌握其設立、經營范圍等情況,并按照稅法規定要求其正常納稅申報。加強非營利性組織資格認定和年審。嚴格界定應稅收入、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分別核算應稅收入和不征稅收入所對應的成本費用。

減免稅企業管理。加強企業優惠資格認定工作,與相關部門定期溝通、通報優惠資格認定情況。定期核查減免稅企業的資格和條件,發現不符合優惠資格或者條件的企業,及時取消其減免稅待遇。落實優惠政策適用范圍、具體標準和條件、審批層次、審批環節、審批程序等規定,并實行集體審批制度。對享受優惠政策需要審批的企業實行審批臺賬管理;對不需要審批的稅收優惠,實行相關資料的備案及跟蹤管理。各市單筆減免稅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需通過公文處理系統(ODPS)書面報省局備案。

異常申報企業管理。對存在連續三年以上虧損、長期微利微虧、跳躍性盈虧、減免稅期滿后由盈轉虧或應納稅所得額異常變動等情況的企業,作為納稅評估、稅務檢查和跟蹤分析監控的重點。

企業特殊事項管理。對企業合并、分立、改組改制、清算、股權轉讓、債務重組、資產評估增值以及接受非貨幣性資產捐贈等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特殊事項,制定并實施企業事先報告制度和稅務機關跟蹤管理制度。要專門研究企業特殊事項的特點和相關企業所得稅政策,不斷提高企業特殊事項的所得稅管理水平。

5、非居民企業管理

強化非居民企業稅務登記管理,及時掌握其在中國境內投資經營等活動,規范所得稅申報和相關資料報送制度,建立分戶檔案、管理臺賬和基礎數據庫。

加強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等分支機構管理、非居民企業預提所得稅管理、非居民企業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的管理、中國居民企業對外支付以及國際運輸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管理,規范非居民企業適用稅收協定的管理。

(二)優化服務

優化服務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基本要求。通過創新服務理念,突出服務重點,降低納稅成本,不斷提高企業稅法遵從度。

1、創新服務理念

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務,促使企業自覺依法納稅,不斷提高稅法遵從度。結合企業所得稅政策復雜、涉及面廣和申報要求高等特點,探索創新服務方式。根據企業納稅信用等級和不同特點,分別提供有針對性內容的貼近式、全過程服務,不斷豐富服務方式和手段。

2、突出服務重點

堅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執法。在企業設立、預繳申報、匯算清繳、境外投資、改組改制和合并分立等重點環節,及時做好企業所得稅政策宣傳和輔導工作。提高“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素質,及時更新企業所得稅知識庫,通過在線答疑、建立咨詢庫等形式,為企業提供高質量咨詢解答服務。加強稅務部門網站建設,全面實施企業所得稅政務公開。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及時聽取企業對有關政策和管理的意見建議。嚴格執行保密管理規定,依法為企業保守商業秘密。

3、降低納稅成本

針對各類納稅人、各類涉稅事項,健全和完善各項工作流程、操作指南,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加強征管信息系統在企業所得稅征管中的應用,避免重復采集涉稅信息。減少企業所得稅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逐步實現企業財務數據采集信息化。

(三)核實稅基

核實稅基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核心工作。要加強稅源基礎管理,綜合運用申報、審批、備案、評估、稽查等方式,采取綜合比對等方法,加強收入管理、稅前扣除管理、關聯交易管理和企業清算管理,確保企業所得稅稅基真實、完整和準確。

1、稅源基礎管理

通過企業辦理設立、變更、注銷、外出經營等事項的稅務登記,及時掌握企業總機構、境內外分支機構、境內外投資、關聯關系等相關信息。加強納稅人認定工作,正確判定法人企業和非法人企業、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獨立納稅企業和匯總(合并)納稅企業、正常納稅企業和減免稅企業。加強國稅和地稅部門之間、與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全面掌握戶籍信息。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職能作用,實行稅源靜態信息采集與動態情況調查相結合。強化企業所得稅收入分析工作,及時掌握稅源和收入變化動態。引導企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核算制度,提高財務會計核算水平。

明確納稅人備案管理事項。對納稅人下列涉稅事項進行備案管理:

(1)納稅人實行的會計核算制度和方法。

(2)納稅人采用的存貨計價方法。

(3)納稅人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比例。

(4)納稅人預提費用項目及預提標準。

(5)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備案事項。

以稅收管理員為依托,落實稅收管理員工作制度,及時掌握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為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奠定基礎。

加強跨國稅源管理,建立健全國際稅源信息匯集和日常監控機制,對企業跨境交易、投資、承包工程、提供勞務和跨境支付等業務活動的應稅所得加強管理,防范侵蝕我國稅基和延遲納稅。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法與稅收協定銜接機制,防范跨國企業濫用稅收協定偷逃稅。

2、收入管理

依據企業有關憑證、文件和財務核算軟件的電子數據,全面掌握企業經濟合同、賬款、資金結算、貨物庫存和銷售等情況,核實企業應稅收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信息交換,及時掌握企業股權變動情況,保證股權轉讓所得稅及時征繳入庫。依據財政撥款、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專用票據,核實不征稅收入。依據對外投資協議、合同、資金往來憑據和被投資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關于稅后利潤分配決議,核實股息、紅利等免稅收入。對分年度確認的非貨幣性捐贈收入和債務重組收入、境外所得等特殊收入事項,實行分戶分項目臺賬管理。

充分利用稅控收款機等稅控設備,逐步減少手工開具發票,掌握納稅人的經營收入。利用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比對分析企業所得稅收入與流轉稅及其他稅種收入數據、上游企業大額收入與下游企業對應扣除數據等信息,準確核實企業收入。

3、稅前扣除管理

加強成本管理,嚴格查驗原材料購進、流轉、庫存等環節的憑證。依據行業投入產出水平,重點核查與同行業投入產出水平偏離較大而又無合理解釋的成本項目。

加強費用扣除項目管理,防止個人和家庭費用混同生產經營費用扣除。利用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征管、勞動用工合同等信息,比對分析工資支出扣除數額。加大大額業務招待費和大額會議費支出核實力度。

對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長期股權投資損失、虧損彌補、投資抵免、加計扣除等跨年度扣除項目,實行臺賬管理。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保證扣除項目真實、合法、有效。特別要加強發票核實工作,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據。對按規定應取得合法有效憑證而未取得憑證的稅前扣除項目,一律不得稅前扣除。

加強現金交易真實性的核查工作,有效控制大額現金交易。

加強財產損失稅前扣除審批管理。對企業自行申報扣除的財產轉讓損失、合理損耗、清理報廢等損失,一律實行備案登記,加強審核和事后跟蹤管理。對大額財產損失要實地核查。各市財產損失審批金額超過200萬元的,需報省局備案。

加強不征稅收入對應成本、費用的扣除管理,認真落實不征稅收入所對應成本、費用不得稅前扣除的規定。

4.關聯交易管理

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有差別或有盈有虧的關聯企業,建立關聯企業管理臺賬,對關聯業務往來價格、費用標準等實行備案管理。拓寬關聯交易管理信息來源渠道,加強關聯交易行為調查,審核關聯交易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防止企業利用關聯方之間適用不同所得稅政策以及不同盈虧情況而轉移定價和不合理分攤費用。加強對跨市大企業和企業集團關聯交易管理,實行由省局牽頭、上下聯動的聯合納稅評估和檢查。

5、清算管理

加強與工商、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的相互配合,及時掌握企業清算信息。加強企業清算后續管理,跟蹤清算結束時尚未處置資產的變現情況。對清算企業按戶建立注銷檔案,強化注銷檢查,到企業生產經營場所實地核查注銷的真實性和清算所得計算的準確性。

(四)完善匯繳

匯算清繳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關鍵環節。要規范預繳申報,加強匯算清繳全程管理,各市地稅局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匯算清繳的規范流程,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質量。

1、規范預繳申報

根據企業財務會計核算質量以及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預繳和匯算清繳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企業本年度企業所得稅預繳期限和方法。對按照當年實際利潤額預繳的企業,重點加強預繳申報情況的上下期比對;對按照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平均額計算預繳的企業,重點提高申報率和入庫率;對按照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企業,及時了解和掌握其生產經營情況,確保預繳申報正常進行。對企業申請按照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所得稅的,應根據省局《小型微利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做好認定和管理工作。認真做好預繳稅款的催報催繳,依法處理逾期申報和逾期未申報行為。

2、加強匯算清繳管理

做好匯算清繳事前審批和宣傳輔導工作。按照減免稅和財產損失等稅前扣除項目的審批管理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及時辦結審批事項。審批事項不符合政策規定不予批準的,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告知企業原因。分行業、分類型、分層次、有針對性地開展政策宣傳、業務培訓、申報輔導等工作,幫助企業理解政策、了解匯算清繳程序和準備報送的有關資料。全面推進年度申報管理軟件,運用信息化手段處理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引導企業使用電子介質、網絡等手段,有序、及時、準確進行年度納稅申報。

加強受理年度納稅申報的審核工作。認真審核申報資料是否完備、數據是否完整、邏輯關系是否準確。重點審核收入和支出明細表、納稅調整明細表,特別注意審核比對會計制度規定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項目。發現申報錯誤和疑點后,要及時要求企業重新申報或者補充申報。

認真做好匯算清繳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及時匯總和認真分析匯算清繳數據,充分運用匯算清繳數據分析日常管理、稅源管理、預繳管理等方式,及時發現管理漏洞,研究改進措施。

3、發揮中介機構作用

引導中介機構在提高匯算清繳質量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對法律法規規定財務會計年報須經中介機構審計鑒證的上市公司等企業,要求其申報時附報中介機構出具的年度財務會計審計鑒證報告,并認真加以審核。企業可以自愿委托具備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年度財務會計審計鑒證報告和年度納稅申報鑒證報告。

4、建立匯算清繳檢查制度

每年匯算清繳結束后,由稅政部門統一組織,由各市稽查局統一實施,組織開展企業匯算清繳重點稽查。對未按規定進行匯算清繳的企業按規定予以處罰。

(五)強化評估

納稅評估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夯實納稅評估基礎,完善納稅評估機制,建立聯合評估工作制度,創新納稅評估方法,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征管質量和效率。

1、夯實納稅評估基礎

要全面、及時、準確地采集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來自第三方的涉稅信息。建立省局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數據庫,逐步積累分行業、分企業的歷年稅負率、利潤率、成本費用率等歷史基礎數據。研究按行業設立省級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指標體系。根據行業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核算和企業所得稅征管特點,建立行業評估模型。

2、完善納稅評估機制

通過比對各種數據信息科學選擇評估對象。根據行業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特點,分行業確定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的重點環節,確定風險點,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檢測、預警。運用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模型比對分析年度納稅申報數據和以往歷史數據以及同行業利潤率、稅負率等行業數據,查找疑點,從中確定偏離峰值較多、稅負異常、疑點較多的企業作為納稅評估重點對象。

充分運用各種科學、合理的方法進行評估。綜合采用預警值分析、同行業數據橫向比較、歷史數據縱向比較、與其他稅種關聯性分析、主要產品能耗物耗指標比較分析等方法,對疑點和異常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并初步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斷。

按程序對評估結果進行處理。經評估初步認定企業存在問題的,進行稅務約談,要求企業陳述說明、補充舉證資料。通過約談認為需到生產經營現場了解情況、審核賬目憑證的,應實地調查核實。疑點問題經以上程序認定沒有偷稅等違法嫌疑的,提請企業自行改正;發現有偷稅等違法嫌疑的,移交稽查部門處理,處理結果要及時向稅源管理部門反饋。

3、完善評估工作制度

構建重點評估、專項評估、日常評估相結合的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工作體系。實行企業所得稅與流轉稅及其他稅種的聯合評估、跨地區聯合評估和國稅與地稅聯合評估??偨Y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經驗和做法,建立納稅評估案例庫,交流納稅評估工作經驗。

(六)防范避稅

防范避稅是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重要內容。要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反避稅操作規程,深入開展反避稅調查,完善集中統一管理的反避稅工作機制,加強反避稅與企業所得稅日常管理工作的協調配合,拓寬反避稅信息渠道,強化跟蹤管理,有效維護國家稅收權益。

1、加強反避稅調查

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方法,加大對轉讓定價、資本弱化、受控外國公司等不同形式避稅行為的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反避稅工作深度和廣度。規范調查分析工作,實行統一管理,不斷提高反避稅工作質量。要針對避稅風險大的領域和企業開展反避稅調查,形成重點突破,起到對其他避稅企業的震懾作用。選擇被調查企業時,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狀況、行業重點、可能存在的避稅風險以及對國家稅收影響大的行業和企業等具體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確定反避稅工作的重點。繼續推進行業聯查、企業集團聯查等方法,統一行動,以點帶面,充分形成輻射效應。

2、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要重視稅收日常管理工作與反避稅工作的銜接和協調。通過加強關聯交易申報管理,全面獲取企業關聯交易的各項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傳遞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使反避稅人員能夠充分掌握企業納稅申報、匯算清繳、日常檢查、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信息和資料,及時發現避稅疑點。稅政部門要積極向其他稅收管理部門提出信息需求,做好信息傳遞工作。

3、拓寬信息渠道

要充分發揮數據庫在反避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拓寬信息資料來源,積極利用所得稅匯算清繳數據、國際情報交換信息、互聯網信息以及其他專項數據庫信息,加強分析比對,深入有效地開展好反避稅選案、調查和調整工作。增強反避稅調查調整的可比性。

4、強化跟蹤管理

建立結案企業跟蹤管理機制,監控已結案企業的投資、經營、關聯交易、納稅申報額等指標及其變化情況。通過對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的分析,評價企業的經營成果,對于仍存在轉讓定價避稅問題的企業,在跟蹤期內繼續進行稅務調整,鞏固反避稅成果。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企業所得稅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統籌協調,狠抓落實,從組織領導、信息化建設和人才隊伍培養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進企業所得稅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一)組織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地稅機關要把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稅收征管的主要任務來抓,以此帶動稅收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企業所得稅管理,定期研究分析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分管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工作。要由所得稅和國際稅務管理部門聯合牽頭,法規、征管、計財、人事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門相互配合,各負其責,確保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級地稅機關要加強調查研究,對新稅法貫徹落實情況、稅法與財務會計制度的差異、企業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信用等重點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對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反饋。要不斷加強企業所得稅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體系。正確處理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其他稅種管理的關系,加強對各稅種管理的工作整合,統籌安排,協調征管,實現各稅種征管互相促進。

2、明確工作職責

各級地稅機關要認真落實分層級管理要求,各負其責。省局強化指導作用,細化和落實全國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辦法和要求,組織實施加強管理的具體措施,建立納稅評估指標體系,開展省內跨區域聯評聯查和反避稅等工作,組織高層次專門人才培訓。市局要做好承上啟下的各項工作,細化和落實總局和省局有關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制度、辦法、措施和要求,指導基層地稅機關加強管理??h局要負責落實上級稅務機關的管理工作要求,不斷加強稅源、稅基管理,切實做好定期預繳、匯算清繳、核定征收、納稅評估等日常管理工作,著重提供優質服務。要完善企業所得稅管理崗責考核體系,加強工作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

3、加強協同管理

建立各稅種聯動、國稅和地稅協同、部門間配合協同的機制。利用企業所得稅與各稅費之間的內在關聯和相互對應關系,加強企業所得稅與流轉稅、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的管理聯動。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各部門之間、國稅和地稅之間、不同地區稅務機關之間的工作協同與合作,形成管理合力?;鶎拥囟悪C關要注意整合企業所得稅管理與其他稅種的管理要求,統一落實到具體管理工作中。加強企業所得稅稽查,各市每年可選擇1至2個行業進行重點稽查,加大打擊偷逃企業所得稅力度。配合加強和規范發票管理工作,嚴格審核發票真實性和合法性。各級地稅機關要加強與國稅部門在納稅人戶籍管理、稅務稽查、反避稅工作等方面相互溝通,加強與外部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逐步實現有關涉稅信息共享。

(二)信息化保障

1、加快專項應用功能建設

完善涵蓋企業所得稅管理所有環節的全省征管信息系統專項應用功能,增強現有征管軟件中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臺賬管理、納稅評估、收入預測分析、統計查詢等模塊功能。加強匯總納稅信息管理。

明確總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信息交換職責,規范信息交換內容、格式、路徑和時限。各市局要按規定將所轄總分機構的所有信息上報省局,由省局上傳總局,由稅務總局清分到有關稅務機關,實現總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之間信息互通共享。

2.推進電子申報

加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和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等基礎信息的標準規范制定,加強信息采集工作。研究開發企業端納稅申報軟件,鼓勵納稅人電子申報,統一征管系統電子申報接口標準,規范稅務端接受電子信息功能。加強申報數據采集應用管理,確保采集數據信息及時、準確。

(三)人才隊伍保障

1、合理配置人力資源

各級地稅機關應配備足夠數量的高素質企業所得稅專職管理人員??鐕髽I數量較多的市局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反避稅人員。國際稅務管理部門應配備一定的非居民企業管理專業人員。

2、分層級多途徑培養人才

建立健全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和干部管理權限承擔相應的管理人才培養職責。省局重點抓好高層次專家隊伍和領導干部隊伍的培養,市局和縣局主要負責抓好基層一線干部隊伍和業務骨干隊伍的培養,重點是提高稅收管理員的企業所得稅管理能力。通過內外結合的方式強化企業所得稅管理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

3、培養實用型的專業化人才

在培訓與實踐的結合中培養實用型人才,著力培養精通企業所得稅業務、財務會計知識和其他相關知識,又具有一定征管經驗的企業所得稅管理人才。

堅持中長期培養與短期培訓相結合,將企業所得稅管理人才培養列入各級各類人才培養規劃。針對新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和管理制度,及時開展專題培訓,不斷更新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

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范文6

電網信息化對S電科院財務控制的影響體現為:(1)核心業務通過系統流轉,內控層次減少,管理出現扁平化,內部控制轉變為基于對信息的科學性和企業發展的需要。(2)系統的流程化管理打破了單位職能部門傳統的條塊分割,強調優化流程結構,實現了單位資源的系統配置和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集成了單位的物流、資金流、信息流,使得復雜的問題簡單化、流程化。(3)信息技術使得內部控制手段多樣、靈活,使其預防、檢查、糾錯等功能得到提升。另外,因為業務運作過于依賴信息系統,也導致電科院出現了新的風險:(1)控制流程風險。信息化下固定模式結構的信息系統尚無法靈活適應個性化的單位流程要求,導致日常管理難以從組織結構、生產流程、業務流程等方面全面適應信息系統;系統中的部分業務流程簡化造成了較多審批環節的遺漏。(2)計算機系統風險。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及人為因素,會導致計算機硬件及相關設備引起故障,使數據丟失甚至系統癱瘓。軟件風險主要來源于:各個系統之間的集成度不高;軟件功能不足,成熟度不夠;軟件不穩定,導致系統脆弱。(3)人員道德風險。如內部人員利用系統缺陷謀取利益,黑客等對業務數據非授權的訪問、篡改、泄密和破壞等。為此,S電科院財務部根據自身情況,構建了新型財務風險控制體系并應用于實踐,取得了較好效果。

二、S電力科研院所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的構建

(一)構建目標

滿足國網公司“依法治企”要求,促進單位嚴格遵循國家財經法規;控制財務風險;體現財務集約化、精益化、標準化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財務信息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為提高組織經營效率和效果服務。

(二)構建原則

包括:(1)風險導向原則,當以風險識別和評估為基礎,根據單位潛在風險發生概率和影響程度,構建財務內部控制相關內容。(2)重要性原則,控制范圍要涵蓋單位的重點單元、重要領域和流程環節。(3)時效性原則,當單位的經營管理發生較大變化時,及時調險控制體系方案,以適應管理要求。(4)成本效益原則,風險控制應以恰當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三)具體內容

S電科院的財務風險控制體系內容包括模塊:系統安全控制、系統規范性控制、貨幣資金控制、存貨管理控制、債權債務控制、固定資產控制、工程項目控制、其他控制。

1.系統安全控制。

單位制定信息系統安全控制制度,內容涵蓋計算機機房、主機操作系統、數據庫、網絡接入、網絡設備、應用系統等方面的安全控制措施。

2.系統規范性控制。

對于現有系統存在的集成度不高、軟件不成熟等問題,制定替代性、補償性措施,以彌補其缺陷;對系統中的電子數據不完整問題,制定系統數據上傳及時性及完整性的考核機制,消除人為因素導致數據上傳缺失、滯后或錯誤的現象;制定相關手冊,詳盡地描述現有信息系統之間的聯系,并對系統的業務和數據流轉、系統之間的接口情況等進行描述,為財務人員熟悉現有系統提供必要資料。

3.貨幣資金控制。

利用ERP系統中的財務管理模塊通過與ERP各業務模塊及其他業務系統有效集成,使業務數據和財務數據同步,ERP系統與財務管控系統會計數據雙向傳遞,保障所有財務數據均通過ERP系統或財務管控系統同步查詢,同時財務管控系統對現金流進行預算控制;強化庫存現金、銀行存款、資金安全備付控制和資金集中管控,資金撥付嚴格按預算執行,壓縮資金支付環節,提高資金周轉效率,減少資金分散和沉淀。

4.存貨管理控制。

利用網省ERP、國網總部ERP、電子商務平臺、經法系統,控制存貨招投標環節的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適當、合法和有效,以及招投標資料依據的充分和可靠,招投標程序及其結果的真實、合法和公正。制定存貨的核算、定期盤點、盤盈盤虧處理報批等的管理制度。

5.債權債務控制。

利用ERP系統中的財務管理模塊、財務管控系統與其他業務系統,定期查詢相關數據;制訂債權債務管理的實施細則或辦法,并有效執行;建立債權債務管理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職責權限;確保債權債務管理的申請與審批,有關債權債務協議的訂立與審核、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的相對獨立性;建立完善的應收款項管理制度;應收款項的記錄保存,財會部門負責辦理資金結算和款項回收情況;債權債務清查規范。

6.固定資產控制。

利用ERP系統、基建管控系統、財務管控系統,結合傳統管理措施來實施控制。另外,單位建立了固定資產預算制度、授權批準制度、賬簿記錄制度、職責分工制度、資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區分制度,以及固定資產處置、定期盤點、維護保養、保險等制度。

7.工程項目控制。

利用ERP系統、電網前期管理系統、項目規劃庫、項目儲備庫、項目計劃庫、財務管控系統、電子商務平臺、基建管控系統、工程結算管理平臺、生產管理系統、固定資產全壽命周期系統、經濟法律系統等,設計工程項目的控制。另外,建立了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項目資本金制、合同管理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嚴格實行工程概算、工程結算以及工程竣工決算。

8.其他控制。

通過電子商務平臺與ERP系統,控制業務合同的簽訂、履約等;制定無形資產管理辦法,防范產權風險;制定關聯交易管理辦法,規避關聯交易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等。

三、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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