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范文1
引言
近幾年,隨著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使林業資產逐步走向市場化、產業化與規范化。但其中也不乏出現森林資源資產為作為對象轉讓、出售、銀行抵押以及拍賣等經濟行為的問題,因此,進行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也變得尤為重要。
1 森林資源林木資產評估概述
林木資產就是指林地內作為森林資產的組成部分的所有林木。林木資源在我國占據面積和蓄積方面都被列為林中之寇,林木資產也被叫做立木資產,立木資產又包含活立木和枯立木兩種,指的是站立于林地中的尚未砍伐的樹木。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與市場的逐步完善,森林經營中的立木資產交易范圍與頻率也越來越高,隨之而來的林木資產的評估就變得非常重要。林木資產評估中的立木價格對森林經營所獲的利潤有著直接的影響,其利潤的高低,對立木交易的雙方同等重要。但由于立木資產在價格估算時,由于各自的計算方法和評估方法都有所不同,準確確定極為困難,還需要結合林木資產的自身特點與評估方法的具體選定及評估結果得出科學合理的評估結論。
2 森林資源林木資產的特點
2.1 生產周期方面
林木資產歸類于生物性資源資產,從種植到成才少則幾年,多則幾十年,生長周期極長。由于受到這種周期生長的影響,使林木產品在供應調配上帶來很多困難,再加上森林的經營付出、造林投資需要長時間方可取得回報,投入的資金長期被占用,其經營成本所產生的銀行利息很重,這種利率的高低直接影響到經營成本的正常運營。
2.2 經營方面
林木資產具有資源再生的能力,這是生物性資產所具有的共性。這種特有的性質在林木資產的經營中有著很大的作用,但在異齡林木資產中產生的作用是最大的,只要科學合理的經營便可長期甚至永久性地經營下去,因此,在進行評估時,要將這種再生能力給予適當的估計。
2.3 效益方面
林木資產經營目的是以木材為主其他林產品為輔,森林經營中可同時挖掘其生態所產生的效益。如利用森林特有優勢進行防風固沙、釋放氧氣、預防水土流失等,以起到改善人類現有的生存環境。在我國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過程中,要做到對木材與林產品在經濟效益方面評估的同時也要對其生態方面所產生的經濟價值一同進行評估。目前,我國森林資源資產的生態經濟效益處于高端時期,為了避免亂砍亂伐,國家對森林的采伐制定了相應的限制條例,而這種限制也將會影響到資產評估的結果。
3 森林資源林木資產評估的必要性
林木資產是森林資源的一部分,其資產的評估更是森林資產資源管理中的重要組成。無論是在森林資源流轉的規劃上還是對其資源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上,均起著重要的作用。既能夠推動森林資源資產的交易活動循序漸進的進行,又能夠對森林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起到促進作用;另外,還有利于森林資源依照市場經濟的規律對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起到保護作用,使其演變為以根本取代傳統的經營方式,從而實現了森林資源向著資產化管理模式發展,促進了森林資源變成資產商品化的經營方式,從根本上深化了林業經濟改革制度。因此,森林資源進行資產評估是十分有必要的,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和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4 評估方法現狀分析
4.1 林木資產評估
(1)市場價到算法,林木資產評估中的市場價到算法僅適用成熟林或過熟林。它能把林木資產現有的市場情況客觀的反應出來,可從市場中直接獲取評估參數和評估指標。而評估結論更能準確的反應出市場價格,其結果就非常容易被評估的各方人員所接收和理解。
(2)現行市場法,應用現行市場法一定要合理選擇可參照的案例,選定幾個適合的評估案例是這種評估方法成功的關鍵所在。要保障調整參數的正確測定,進行評估的林地盡量保持與案例林狀況一直的局面,其交易時間必須以接近評估基準日為準;另外,受到發育不充分的森林資源資產市場的影響,找到一個近期評估案例是很困難的,若以參照以往不同日期的評估案例,就必須以當時物價指數和評估基準日為基礎對物價指數進行相應的調整。
(3)收獲現值法,所謂收獲現值法就是用于中齡林和快成熟的林木用以資產評估時以折現率的計算投資效益的一種方法,進行評估時。要將林木經營成本的前期投入的金額價格扣除,再對調整系數進行測算,并進行實證分析。就拿中齡林木來說,進行收獲現值法測算得出的結果可直接反應出林木資產的價值,所得結果非常合理且受到市場的歡迎。
(4)重置成本法,這種方法只適用幼林和未成熟林木的造林地進行資產評估。利用重置成本法進行資產估算時,一定要考慮在林木經營過程中由于技術改良或技術推廣時所造成的原有價值的相對減少問題,再加以成本的測算與投資收益的合理確定后與其他方法協調進行方可。
4.2 林地資產評估
(1)現行市場法,此方法是林地資產評估的基本方法。使用該方法最關鍵的是要選擇適當的評估案例,所選的被評估林地條件和參照案例要求林地條件必須相似。但在實際評估過程中尋找與其資產評估相仿的參照案例非常困難,各個參照案例的價格成交時均要做相應的系數調整,現行市場法還要具備能夠獲取較多交易實例資料的活躍市場,且要保障進行交易的案例合理與真實。
(2)期望價法,利用林地期望價法對林地進行評估時所具備的前提條件是:一是林地屬于無限年期的經營方式,永續作業中的林木經營的主伐林齡要相同;二是林地期望價法最適用于薪炭林、疏林地、防護林、灌木林地、采伐跡地與火燒跡地及國家規劃中的宜林地林的資產評估,但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該方法對林地進行評估時的參數確定還缺少客觀的參考依據。
(3)年金資本化法,該方法適用于那些年租金相對穩定的林地進行資產評估,其方法計算比較簡單,進行估算時僅僅涉及到年平均租金和總投資收益率。但在年平均地租金和投資收益率的計算時,要注意將通貨膨脹帶來的影響從平均地租租金中扣除,在投資收益率的確定方面也應考慮到這個問題,若在地租租金中沒有扣除通貨膨脹因素,那么在采取投資收益率時就必須包含通貨膨脹。
(4)林地費用法,此方法通常適用于像苗圃類型的林地進行資產評估,最主要方面是用在比較明確的林地購入費且購入后只采取了改良措施而并沒有進入經營階段的林地。但在林地資產中林地購入后單單做了改良而未進行經營的情況甚少,因此,此方法在林地資產評估使用當中用的最少。
5 案例分析
5 結論及建議
森林資源在進行資產評估所選取方法的過程其實就是要求評估人員以遵守客觀事實或一定的約束為基礎條件對待定資產進行的理論分析、論證、比較的過程。并對資產評估的價值以最大程度上實現其認可度與公允性,其方法的科學合理性是決定評估結果真實、可靠的關鍵因素。目前,我國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當中所選取的評估方法的實證研究非常少,大多數僅僅偏向于資產評估的理論研究上,且這種理論研究也不夠規范。建議在今后有關森林資產評估的研究工作中更應重視對其評估方法的實際案例研究,尤其要對我國森林資源中的經濟林、防護林和竹林等林木資源的評估方法的選取上與參考應用方面進行深入研究,為以后我國森林資源資產在評估方法科學合理的選擇上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
6 結束語:
近年來,盡管我國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穩步推進。但森林資源資產進行目的性的經濟行為也越來越多,如轉讓、合資、抵押貸款、合作與股份經營等。實踐中還存在林權流轉與操作不規范,資產評估市場極為混亂,導致我國的國有森林資源在大量流失?,F有的資產評估機構尚無法滿足快速增長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需求,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理論與實踐的改革依然任重道遠,還需相關人士進行更深一步的探究。
參考文獻
[1] 郭超,用材林林木資產評估決策支持系統的研制[D].中南林業科技大學,2008年.
[2] 郭保香,我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發展歷程、問題及對策研究[J].林業經濟,2010(8):86-89.
[3] 朱龍章,劉少雄,劉爾平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探討[J].現代農業科技,2010(24):204-206.
[4] 孫晶波,李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理論、方法在實踐中的探索[J]北京:林業科技情報,2006(2):23-26.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范文2
關鍵詞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問題;對策;中國
中圖分類號 F316.2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1)13-0214-02
被稱為“第三次”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明晰了林業產權,放活了山林經營權,落實了經營者對林木的處置權,確保林地經營者的收益權,大大激活了民眾對林業生產投入的積極性,有效地發揮了森林資源的潛力。森林資源轉讓、作價入股、合資合作造林、貸款抵押等林木交易活動越來越多,從而使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應運而生。
1 我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現狀
1.1 理論儲備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是一項新興行業,在我國始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正式啟動于90年代中期。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以福建林學院陳平留、陳伯賢和國家林業局中南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王永安等一批學者對南方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進行研究和探索。1996年陳平留教授出版了我國第一本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專著《森林資產評估》。
1.2 實踐探索
1995年原林業部、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學者、管理人員、基層工作者20多人開始對全國范圍內的森林資源資產交易現狀進行調查研究,依據我國資產評估的基本理論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等規定要求,結合森林資源資產的特點,起草了我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相關技術文本,同年由原林業部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聯合制定頒布了《關于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有關問題的規范意見(試行)的通知》。原林業部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于1996年頒布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范(試行)》,于1997年又頒布了《加強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至此,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才真正作為一項新興資產評估行業予以開展。為進一歩規范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操作行為,提高評估質量,加強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保護森林資源資產所有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2006年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聯合制定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之后,一些省、市、縣也制訂《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為我國開展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據和理論指導[1]。
2 現階段我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存在的問題
2.1 多頭管理,體制未理順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是社會公正性中介服務機構,是一個新興行業。目前,我國從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的機構主要有2類:一類是由國資系統批準成立的資產評估機構,它們由于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量少,未配備林業專業技術人員,不熟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業務,未得到林業部門認可。而根據原林業部及原國資局頒布的國資辦發〔1996〕59號文及國資辦發〔1997〕16號文規定,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須由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并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驗證確認;另一類是林業部門管理的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單位,由于沒有注冊資產評估師等問題,也未得到國資系統的批準。且在林業系統內部,國家林業局是由計資司負責組織資格考試,核發相應的證書和印章,而省級大多是林政處等森林資源管理部門負責這項工作,到地方則又出現國資部門與林業部門雙重管理,因而評估中易出現多頭管理,勢必造成管理重疊與脫節的混亂局面。
2.2 評估“兩張皮”,職責難厘清
財政部、國家林業局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非國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按照抵押貸款的有關規定,凡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銀行抵押貸款項目,應委托有財政部門頒發資產評估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銀行抵押貸款項目,可委托有財政部門頒發資產評估資質的機構評估,或由林業部門管理的具有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的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林業科研教學等單位提供評估咨詢服務,出具評估咨詢報告。這樣使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在具體操作中易出現對森林資源資產進行分拆、高評或重疊評估等不良現象,加之評估行業自身獨立性不強,易導致理論上清晰事實上難厘清的評估“兩張皮”。
2.3 知識結構不合理,難以適應市場需求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與一般的資產評估不同,有其獨特的專業性,既涉及到經濟學、會計學、市場學、法學、管理學,又涉及到林學中的森林資源調查、木材采運等。目前,國資部門批準設立的評估機構,大都沒有配備森林資源調查、木材采運等專業人才;而林業部門認可的森林資源調查機構又沒有配備一般資產評估所必須具有的經濟學、財會學、法學、管理學等專業人才。因此,2類評估機構人員知識結構配制都不合理,均難以適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市場的需求。
2.4 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評估質量難以保證
評估人員是實施評估業務的主體,評估人員素質高低直接影響評估工作的質量,是評估業的生命線,其素質主要體現在業務素質、職業道德和法制觀念上[2]。評估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或缺乏林學知識,不懂森林資源特性,或對評估基本理論不十分了解,專業勝任能力不強;有的從業人員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責任性認識不足,職業操守能力較弱;有的從業人員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法制觀念淡薄,防患風險意識不強,不嚴格按照評估操作規范和評估準則進行公正評估,評估質量難以保證。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范文3
一、我省開展森林旅游資源資產評估工作的現實意義
1、有利于樹立良好規范的森林旅游資源資產經營指導思想。對森林旅游資源資產進行評估,是為了把森林旅游資源資產的耗費介入其成本之中,對森林旅游資源資產的價值進行重新的架構,強調森林旅游資源資產在各生產要素中的突出位置。改變過去那種“高投入、低產出、高浪費、低效益”的經營模式,重視資源的保護和培育,走新型的森林旅游發展道路。
2、變我省森林旅游資源的無償或微償使用為有償使用制度。對森林旅游資源資產進行評估,可以重新計算森林旅游的開發和使用成本,森林旅游經營者只有付出相應的經營成本和代價后,才能取得相應的旅游資源經營權和資格,這樣經營者就會為了減少自身經濟損失而放棄對森林旅游資源的過度和無度濫用,減少或有效杜絕了對森林旅游資源及生態環境的破壞,對保護森林旅游資源和生態環境等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3、為優化我省森林旅游資源配置打下堅實的理論基礎。市場經濟不同于計劃經濟的最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資源的配置是通過市場自發調節的。通過價值規律和價格杠桿等來調節資源的合理流動。這就要求全部市場資源必須要有價格基礎。對于森林旅游資源也是如此,通過對森林旅游資源經營模式的完善,通過引進合作、合資和股份制經營等多種形式,加快森林旅游資源產權制度的建立。在這一過程中,加強對森林旅游資源的價值評估無疑會加速這一重要的生產要素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優化配置,有利于森林旅游業的快速、穩定、可持續發展。
4、為我省森林旅游資源產品的定價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我省是一個森林旅游資源極其豐富的省份。但由于受過去只注重開發而不注重保護的森林資源經營觀念的驅使,森林旅游資源正日益呈現迅速退化的趨勢。森林旅游產品不合理的定價機制,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對較低的森林旅游產品價格,會造成森林旅游資源的過度消耗,超出資源環境的承載力,加快資源損壞。森林旅游業對于我省來講,還是一個新興的產業,因此價格的制定上還存在著較大的盲目性和不合理性。因此,我們要強調在對森林旅游資源資產進行科學合理的評估的基礎上,合理開發、合理確定森林旅游產品的價格。
二、森林旅游資源資產評估方法
根據《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的規定,資產評估基本方法主要包括市場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三種。森林旅游資源資產和其它資產相同,在評估的時候也主要依據上述的三種方法。但由于森林旅游資源資產其自身的特殊性及影響森林旅游資源資產價值的因素比較復雜,在評估方法的使用上也要與其它資產評估有所區別。
1、市場比較法。市場比較法也稱現行市價法。它是以相同或相似的其它森林旅游資源的市場價格作為評估基礎,以此來估算待評估資源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評估公式如下:E=K××G×S
其中,E為森林旅游資源資產評估值;K為森林旅游資源質量調整系數;為旅游消費水平調整系數;G為相同或相似森林旅游資源資產單位有效使用面積的市場價格;S為待評估資產的有效使用面積;
2、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在資產評估中用當前條件下重新購置一個全新的被評估對象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去除發生的各種實體性、功能性、經濟性的減值而把剩余部分的價值作為被評估對象的評估值的一種資產評估方法。評估公式如下:
資產評估價值=重置價值―實體性減值―功能性減值―經濟性減值
3、收益現值法。收益現值法也稱年金資本化法,是指通過估算被評估資產的未來預期收益并折算成現值,借以確定被評估資產價值的一種資產評估方法。從資產購買者的角度出發,購買一項資產所付的代價不應高于該項資產或具有相似風險因素的同類資產未來收益的現值。收益現值法對資產進行評估的實質是將資產未來收益轉換成資產現值,而將其現值作為待評估資產的重估價值。該方法適用于市場比較成熟,年均收益比較穩定,旅游資源開發、建設和管理已經比較完善的森林旅游資源資產的價值評估。評估公式如下:E=A/P
其中,E為森林旅游資源資產評估值;A為年均純收益;P為投資收益率;
三、結論
以上三種評估方法只是在森林旅游資源資產評估實際中經常使用的方法之一,這三種方法是分別從不同的渠道中分解出來的,雖然計算方法各不相同,但在使用中并不能完全將三者割裂開來,它們只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表現森林旅游資源資產的價值。在評估實踐中,一定要相互配合、相互統一。在評估中,避免單一的評估方法,而要是多方法的協調使用,相互修正,以形成合理的評估結果,避免單一方法帶來的偏差。在選擇森林旅游資源資產評估方法時要同時考慮被評估資源的自身特點、評估的條件等多種因素的存在。
參考文獻:
[1]傅晶.黑龍江省森林公園產業化經營研究[J].商業研究,2006(10):117―119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范文4
關鍵詞:生物資產 資產評估 評估方法
一、生物資產價值評估的背景
生物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的物質基礎。地球上多種多樣的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為人類提供了不可缺少的食物、纖維、木材、藥物、工業原料和服務。與此同時,由于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科技的不斷發展,對生物資產的需求也越來越多。而且,由于生物資產本身的一些特性,其在人的勞動與自然力的共同作用下生長的,受自然規律和自然環境的影響,另外每種生物資產的生長、發育、成熟、結果都不同,因此,對生物資產的研究不管是從會計角度還是評估角度都是比較重要的。從會計角度看,全球范圍內不管是組織、協會還是個人已經認識到生物資產的確認與計量問題,在這方面研究最早的是澳大利亞會計準則委員會(Australian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簡稱AASB)于1998年頒布的1037號(AAS35)會計準則,即自生和再生資產(self-Generating and Regener-atingAssets簡稱SGARAs)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農業》(以下簡稱IAS41)對生物資產的研究從概念的界定、初始確認到后續計量作了詳細具體的介紹。我國在借鑒國外會計準則的基礎上,2006年頒布《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
但從資產評估的行業講,對生物資產的價值評估的研究很少。目前具體的生物資產的價值評估準則,這給從事生物資產的企業的經濟活動帶來了不便,制約了其快速發展。而且也不能很好地向信息使用者傳遞一些有用可靠的信息,影響了信息使用者的決策。為了保證會計與評估的相互協調與合作,進一步體現評估對會計的補充和完善作用。在當前市場經濟不斷深入的大潮中,生物資產的租賃、重組、典當、保險、交換等經濟行為的不斷增多,不能僅依據生物資產的賬面價值來反映,還要借助于生物資產價值評估的相關理論與方法,以資產評估結果重新確定其價值。
二、生物資產價值評估的意義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涉及生物資產的企業與日俱增,探討生物資產價值的評估問題,對評估行業和企業都有一定的理論意義與現實意義。從理論上講,首先,為生物資產價值評估做出理論貢獻。通過借鑒其他國家對其他行業,尤其是農業資產評估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價值評估理論,可以得出生物資產價值評估的目的、依據和方法。在評估范圍越來越細、越來越廣的情況下,可以為進一步研究資產評估理論體系和評估方法、模型提供參考,對于推動資產評估理論的發展有重要意義。其次,可以推動會計學相關理論在該領域的應用。從實踐上講,有利于建立全行業統一的評估準則,使評估機構能夠很好的按照規范行事,使生物資產的評估更加明朗化;有利于持有生物資產的企業更好地掌握本企業的資產價值情況,促進企業加快生產,提高企業資產價值;有利于不同地區企業持有的生物資產的價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比性;有利于生物資產的信息使用者獲得全面、詳實、可靠的評估信息;有利于進一步推動和完善評估準則,加快我國評估領域的發展;有利于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生物資產價值評估的發展;有利于協調有關評估各方的經濟利益。
三、西方國家生物資產價值評估的現狀分析
英國《評估指南》(紅皮書)1996版指南12――森林與林地資源評估,提到了關于資源類植物價值評估的一些方法?!稓W洲資產評估準則》(EVS)2000版指南5
貸款為目的的農業資產評估中將農業資產劃分三個大部分來說明:第一部分介紹農業資產包含的內容以及相互之間的區別、評估方法以及市場價值的確定;第二部分介紹了多年生植物的存在形式――正在生長著的、培育中的、收獲的和其他形式的,還介紹了一些牲畜;第三部分主要介紹了在評價這些動植物時影響因素和多年生植物的評估方法。《IVS指南10――業資產評估》2005版該指南中指出了生物資產是活的動物和植物,評估中將其劃分為附著地的生物資產和非附著地的生物資產,將其區別于農業資產和個人財產進行評估,要求根據農業生物資產的類型和周期性按照市場法對農業資產進行評估?!栋拇罄麃喸u估準則與實踐》對鄉村資產評估進行了介紹,其中包括對生物資產相關不動產的闡述,如果園的建設投資、養殖設備、設施等評估。國外學者進行很多有關生物多樣性經濟價值評估的理論、方法及其應用的研究,從生物多樣性經濟價值的類型、評估方法和案例研究等方面進行論述,國外比較流行的是條件價值法。20世紀70年代以后,隨著福利經濟學對消費者剩余、機會成本、非市場化商品與環境等公共產品價值的思考,生物多樣性經濟價值的評估研究逐步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的理論、方法體系。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簡稱經合組織,OECD)將評估方法分為三類,即實際市場價格法(市場分析)、模擬市場法和替代市場法。
從上述國外研究現狀來看,雖然國際評估準則和發達國家的評估準則中對農業資產評估的研究有許多可取之處,但相對于其他資產評估研究來講,起步較晚,而且也不成熟。各評估準則中只是粗略介紹影響生物資產的自然因素,都沒有詳細說明生物資產具體的評估依據、評估原則和不同生長階段下的評估方法及一些參數的選取,未將其作為重點進行研究.、隨著社會的進步及評估的范圍的不斷擴大,現有的國外的理論與方法不能滿足生物資產發展的需要。
四、我國生物資產價值評估的現狀分析
我國的資產評估行業是改革開放和建設社會主義經濟的過程中逐漸發展起來的,屬于新興行業。1989年,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下發了《關于國有資產產權變動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的若干規定》,這是我國首次提及資產評估問題的政府文件。1993年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成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資產評估項目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涉及行業越來越廣,技術復雜程度也越來越高。1996年頒布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規范(試行)》,2001年又頒布《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具體準則。但目前關于生物資產價值評估的文獻很少,而且部分都是從森林資源或者森林生物多樣性角度進行的,尚未對生物資產有較全面和系統的研究。本文從生物資產概念、森林資源價值評估、森林生物多樣性經濟價值評估、作物種質資源價值評估和果園資產評估等方面進行說明。
(一)生物資產的概念2006年以前,一些專家學者們借鑒IAS、《澳大利亞自生和再生資產會計準則》和其他國家的會計準則,對生物資產的界定還沒有統一的認識,2006年的《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給出了生物資產的定義:生物資產指有生命的動物和植物。并將其劃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為了研究方便可將生物資產劃分不同種類:按其生物學特性分為動物和植物;按其生長周期長短分為一年生生物和多年生生物;按價值轉移方式的小同,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
性生物資產;還可劃分為成熟生物資產和未成熟生物資產(何夢圓、馬慧,2006)。
另外,我國學者在會計核算基礎上總結出生物資產和其他資產相比,具有下列基本特性:一是生物資產形成的特殊性。一般資產完全是依靠人們的生產勞動取得的,而生物資產是通過人的勞動和生物自身的生長、發育過程相互作用形成的。生物資產的價值形成除凝結有人類勞動以外,自然力作用的生長、發育會形成其增值;生物資產的經營受自然規律的制約,遵循自然規律,生物資產就會順利地生長、發育,不斷再生,反之則會消亡,失去其價值。二是生物資產的多樣性。生物資產的種類繁多,這使其各自的生長、發育特點差異很大,增加了計價難度。三是生物資產經營周期的既定性。生物資產的投人、生產、經營、回收的周期完全決定于生物的生命周期,不同于工業生產周期以及資產價值轉化的周期可人為控制。生物資產的這些特點決定了生物資產會計處理的特殊性和復雜性。
(二)資源類價值評估資源類的價值評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森林資源價值評估。我國資產評估協會尚未制定有關生物資產價值評估的相關規定,1996由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林業部制定《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規范(試行)》(以下簡稱《規范》),以適應我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事業的發展,規范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保護森林資源資產所有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和《林業部、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局的通知》等有關文件制定的,具體規定了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程序和基本方法,對林木資產評估、林地資產評估、森林景觀資產評估及整體林業企事業資產評估作了詳細規定,規范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行為。按照大范圍森林資源包含的經濟林也屬于生物資產的范疇,此《規范》中指出了森林資源中林木、林地、森林景觀及整體林業企事業的評估程序和評估方法。
侯元兆等(2005)第一次比較全面地評估了中國森林資源價值,核算出了生態服務價值,即涵養水源、防風固沙和凈化大氣的經濟價值三項生態服務價值,首次得出了森林的這三項環境價值遠大于立木價值的結論.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森林資源價值核算的理論。王強(2006)按照森林資源資產的特殊性,以及影響森林資源資產價值因素的復雜性,詳盡的介紹了各類森林資源資產的具體評估方法,包括市場成交價比較法、市場價倒算法、年凈收益現值法、年金資本化法、收獲現值法、重置成本法、序列工數法、歷史成本調整法,重點介紹了運用收益現值法時應考慮的折現率問題和質量調整系數。該項研究中還按照不同種類介紹了各評估方法的應用,其中林木資產評估中從用材林、經濟林、竹林、防護林和特護林方面,詳細介紹了評估方法的應用及評估時涉及的影響因素。何夢圓、馬慧(2006)研究指出,按照生物資產的特征,消耗性生物資產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場倒攤法進行評估,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生長階段確定評估方法。鄒繼昌(2006)采用收益現值法對用材林林木資產進行評估,給出了評估參數及評估公式,說明了采用收益現值法的理論依據。謝德新(2006)提出了經濟林按照生長階段產前期、始產期、盛產期和衰產期進行評估,指出成本法主要適合于產前期,市場法理論上適合于任何長階段,但現階段因前提條件不具備限制了這一方法在經濟林資產評估實踐中的實際應用。經濟林的收益年限在整個經濟林壽命中所占比重最大,故經濟林的資產評估主要以收益法為主。
(2)森林生物多樣性經濟價值評估。北京大學教授張穎開創性地利用市場價格法、機會成本法和支付意愿法,對我國森林生物多樣性的價值進行核算,得出了我國森林生物多樣性價值的成果。吳火和(2006)研究認為,針對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的不同價值需要采用不同的計量評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場價格法、替代市場法和模擬市場法(假想市場法)。為提高評估的效率和評估結果的準確性與可信度,在綜述了國內外生物多樣性信息系統研究和應用進展的基礎上,嘗試設計了基于專家知識的智能型森林生物多樣性資產價值評估專家輔助系統(ESEFBA)。而且文獻還列舉了龍棲山自然保護區森林生物多樣性生物資產類價值評估,從木材生產價值評估和林副產品生產價值評估角度對直接實物資源資產進行評估,其中林副產品采用的是市場價值法。李銀霞(2002)以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為例,從直接使用價值評估方法和間接使用經濟價值評估方法兩方面對森林生物多樣性經濟價值評估進行論述。
(3)作物種質資源價值評估。作物種質資源又稱作物遺傳資源,是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朱彩梅(2006)在對作物種質資源的價值概念、價值屬性、價值特點、價值分類、價值內涵以及價值評估方法系統研究的基礎上,系統地探討了作物種質資源的價值構成分類及其評價方法,提出了作物種質資源價值評估的原則和依據。其中涉及資產評估基本方法――市場法的應用。
(4)果園資產評估。應容樞(1998)在對果園調查研究基礎上,根據果園的特征、經營果園面臨的行業風險和涉及到的果園時間價值補償因素,得出果園應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現值法。
從以上對國內的生物資產價值評估研究現狀的分析可以看到,對于生物資產的概念界定問題從會計上已基本達成共識。由于研究問題的方式、方法的不同,對生物資產的分類還是還存在爭論。我國目前還沒有完整的農業資產評估準則,就生物資產的角度,對植物經濟價值的評估的文獻還是較多的,具體有經濟林及林副產品,但沒有涉及到其它植物,如蔬菜、經濟作物、糧食作物的評估方法及影響因素。并且對動物的評估理論與方法的研究較少。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范文5
【關鍵詞】 林權; 質押; 評估
林權質押貸款是我國進行林業投融資改革中催生出來的一項新的金融產品,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以借款人或第三人依法擁有的森林資源資產(以下簡稱林權)作質押的貸款。開展以林權證為基礎的林權質押貸款業務,有利于緩解信貸支農資金緊張、盤活林業存量資產、促進農民增收等。開辦林權質押貸款的重要保證是對特定的林權資產準確進行評估。因此,對林權質押評估基本理論問題的研究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林權質押貸款的林權評估作為一項價值分析估算的過程,會涉及資產評估的基本評估要素。本文將從資產評估的基本要素出發,對林權質押評估基本要素的特殊性進行探討。
一、評估主體與評估對象
資產評估的主體是指資產業務評估的承擔者,具體包括資產評估的從業人員以及由評估人員組成的評估機構。由于林權質押評估的技術性強,要求質押物必須由有林權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和人員對擬作為質押物的林權進行評估。林權評估機構和人員的評估資質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資產管理機構進行審核,并經貸款人確認備案。在林權質押評估過程中,評估人員需要考慮以質押為目的林權資產的性質、功能、作用等,從而合理對林權資產進行估值。
資產評估的對象最主要的組成部分就是資產。林權質押評估的評估對象概括地說就是林權。目前我國學術界對林權的定義如下:權利主體對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權以及由所有權這個基本權能派生出來的一系列附屬權能或稱作他項權利,即使用權、占有權、處分權、抵押權、收益權等。而在本文中涉及到的林權主要是指可用于質押的林權。2004年國家林業局頒發了《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登記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第八條歸納了可設置質押權的森林資源資產:1.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2.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權;3.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采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使用權;4.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此外,林木所有權質押時,其林地使用權須同時質押,但不得改變林地的屬性和用途。
同時,《辦法》第九條規定了不得質押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1.生態公益林;2.權屬不清或存在爭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3.未經依法辦理林權登記而取得林權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農村居民在其宅基地、自留山種植的林木除外);4.屬于國防林、名勝古跡、革命紀念地和自然保護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5.特種用途林中的母樹林、實驗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6.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集體林地使用權。
二、評估目的與評估依據
資產評估的目的可以簡單地理解為資產評估所要達到的目標。林權質押評估目的是由引起林權質押評估的特定行為所決定的,它對評估結果的性質、價值類型有重要的影響。林權質押評估的目的是評估時必須首先明確的基本事項,也是界定評估對象的基礎。林權質押資產評估的特定目的是為各利益主體簽署質押合同提供價值參考依據。
評估依據就是資產評估工作所要遵循的法律、法規、經濟行為文件、重大合同協議以及取費標準和其他參考依據。目前,林權質押評估可以參照的法律法規主要有:《物權法》、《擔保法》、《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登記辦法(試行)》、《林權抵押小額貸款管理辦法》等。
三、評估原則與評估程序
評估原則是資產評估的行為規范,是調節評估當事人各方關系、處理評估業務的行為準則。林權質押貸款的林權評估原則是指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在林權資產評估中必須遵守的準則,也是林權評估資產評估工作的指導方針。評估師對委托方指定的以質押為目的的特定林權資產進行評估的過程中,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規范化要求,應嚴格遵循資產評估的基本原則。主要有:真實性原則,要求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在林權資產評估工作中要以掌握的資料為依據,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公平性原則,要求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工作中要擺脫業務當事人的影響,并始終保持第三者的立場客觀地進行評估;科學性原則,是指在林權資產評估工作中,評估人員應遵循科學的評估標準,把握不同評估目的和評估對象的特點,因地制宜地采用科學的方法,得出準確的評估結論。
林權質押貸款中林權評估工作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是評估工作維護當事各方經濟利益的基本保障。除此以外,評估執業過程中還應遵循一些為評估人員在執業過程中的專業判斷提供技術依據和保證的一些技術規范和業務準則具體的操作原則,具體包括預期收益原則、供求原則、貢獻原則、替代原則、估價日期原則等。
資產評估程序是指資產評估機構和人員執行資產評估業務、形成資產評估結論所履行的系統性工作步驟。林權質押貸款的林權評估的基本程序包括:評估項目的核準和備案、評估項目的洽談與簽約、資產核查、資料搜集、評估數據的分析與整理、評定估算、撰寫與提交評估報告書、評估報告與相關資料的歸檔。
四、價值類型與評估方法
林權質押評估價值類型是指林權資產評估結果的價值屬性及其表現形式。不同的價值類型從不同的角度反映林權資產評估價值的屬性和特征。決定資產評估價值類型的基礎條件是資產評估的特定目的。而資產自身的條件對其評估價值具有決定性影響。不同功能的資產會有不同的評估結果,相同資產在不同的使用方式和利用狀態下也會有不同的評估結果和價值表現形式。資產評估價值類型的形成,不僅與資產評估的特定目的與被評估資產自身條件有關,還與市場條件因素有著密切的關系。依據市場參與者的數量、交易時間、交易雙方素質、信息占有情況及處事方式等因素,林權質押評估依據的市場條件分為:公開市場條件和非公開市場條件。林權質押貸款的林權評估根據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金融監管機關的規定選擇評估結論的價值類型為抵押價值。
林權質押貸款中林權資產評估,作為專業資產評估,在傳統的資產評估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的基礎上,依據森林資源資產被質押的特定目的與被評估森林資源資產的特殊特點,發展和衍生出了一些林權質押評估方法。
市場法是指利用市場上同樣或類似資產的近期交易價格,經過直接比較和類似分析以估測資產價值的各種評估技術方法的總稱。在林權質押評估中,具體包括市價倒算法、現行市價法等。
收益法是指通過被評估林權未來預期收益的現值,來判斷林權資產價值的各種評估方法的總稱。在林權質押評估中,收益法主要包括收獲現值法、假設開發法、年金資本化法、林地期望價法等。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測被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測被評估資產業已存在的各種貶值因素,并將其從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評估資產價值的各種評估方法的總稱。在林權質押評估中,具體包括重置成本法、序列工序法、林地費用價法等。
五、評估假設與評估基準日
資產評估假設是指依據有限事實而對資產價格作出合理推斷。適用林權質押評估的假設有以下幾種:
交易假設是假定所有用于質押的林權資產已經處在交易過程中,評估師根據待評估資產的交易條件等模擬市場進行估價。
公開市場假設是指假定在市場交易的資產,即基于市場客觀存在的現實,資產可以公開買賣,各類資產的行情不同。
持續使用假設是指資產按現行用途繼續使用,或者轉換用途繼續使用,評估時就不能按資產拆售零部件所得收入之和進行評估。
清算假設是指資產所有者在某種壓力下被強制進行整體或拆零,經協商或以拍賣方式在公開市場上出售。
資產的價值隨著市場的變化而不斷變化,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客戶的委托評估任務是確定委托評估對象在某一時間點的公允價值,這個時間點就是評估基準日,精確到某年某月某日,這個評估值就是資產評估基準日的資產價值。
目前我國林權質押貸款正處于試點規范階段,將林權作為抵押物來進行質押,在我國尚處于初步探索階段,還沒有針對林權質押貸款相關概念的專題討論,并且,林權價值是確定貸款金額的重要依據,而我國尚未形成專業的林權資產評估交易機構,現有的評估機構資質較差,導致林權評估結論不統一,隨意性較大,評估價值不能得到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認可。因此,要對林權質押貸款的林權評估從評估基本理論到評估方法的應用進行探討與評估管理,并將其納入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中,為林權體制改革提供有效的服務,從而促進林權抵押貸款又好又快地發展,幫助廣大林農增收增效,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金融發展。
【參考文獻】
[1] 尉京紅,王淑珍,等.資產評估理論與實務[M].北京:中國市場出版社,2004.
[2]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林業部.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技術規范(試行)[S].1996.
[3] 董新春.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實物[M].中國林業出版社,2010.
[4] 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用書編著組.資產評估[M].經濟科學出版社,2010.
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范文6
關鍵詞:森林資產;清查內容;方法
森林資產清查又是森林資產評估中的重要的工作環節,它是對評估范圍內的待評估森林資產的實有數量、質量、分析狀況等情況進行清理核對,并編寫清查報告。森林資金產的清查較一般資產更為復雜和困難。森林資源的資源產業化管理是森林資源管理的一個飛躍,其主要目的是保護森林資源、發展森林資源、合理利用有效資源,實現森林資源的良性循環,使森林資源發揮最佳的生態效益、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具有經營的永續性、經營周期的較長性、結構的綜合性、功能的多樣性、管理的困難性。
1 森林資產清查的目的
關于加強生態建設的要求,以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綠色增長、實現科學發展觀為主題,在依法保護現有森林、林地、林木、野生動植物等的基礎上,結合森工轉型發展的實際需要,森林資產是具有森林生態系統的物質結構,是各類自然資源性資產的一種,即以森林資源為財富的財產為森林資產。而森林資源是指林地、林木以及林區范圍內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總稱。森林資源是具有再生性的自然資源,即可更新資源。堅持嚴格保護、積極發展、科學經營、持續利用的方針、充分發揮森林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為個業轉型發展、職工轉崗、強化監管、確保生態安全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2 森林資產清查的內容和項目
2.1 林地資產。林地資產是森林資金產的重要的組成部分、林地資產清查的項目一般有:
林地資金產的位置、林地資產的面積(要求現地面積,小班資產清單上記載的面積與圖面上色繪及記載的面積相符)、林地資產的種類。對林地資產的價值有很大的影響,要求現地與記載相符、林地資產的生產力、地利等級等。在森林資產清查時必須對其進行專行專門的調查測定。
2.2 林木資產
林木資產也是森林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林木資產的清查項目有:樹種組成、林分起源、林分結構、年齡、林分密度、林分蓄積、林分出材率、林種。清查項目要求資產清冊上的記載必須與森林資源管理部門的檔案的記載相一致。
2.3 其它森林資產
其它森林資產主要有林區的野生動植物資產、林副產品資金產和森林環境資產。其中森林環境資產本身是一個有著多種物質結構組成的復雜綜合體,其主體是森林,在清查中重點是查這綜合體上各種物質結構在保健、旅游、休息、觀賞等級方面的價值以及它的地利等級。
3 資源清查方法
森林資源清查的方法主要有全面清查、重點清查、抽樣清查、分類清查四種,各種方法分別適應于不同的情況。
3.1 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即對待評估森林資產進行全面的清查核實。全面清查的工作量較大,通常在下列情況采用:
森林資產所有者無法提供準備的待評估資產清冊,即森林資產的占用者在評估前未組織森林資源調查,并且沒有經過更新后反映森林資現狀的森林檔案資料;待評估森林資金產的經濟價值較高多數為立即采伐的近成熟林,評估后可能產生權的轉移時;待評估的森林資產數據少,清查的工作量小時;在待評估森林資產的數量少時,由于其工作量較小,也可根據資產清冊到現地進行全面現地核實,采用的技術標準和方法可用二類調查,也可用三類調查。
3.2 重點調查
重點調查是根據待評估森林資產的性質與作用將森林資產分為重占和一般兩種類型,對重點資產進行重點清查,對一般資產只作為一般的掌握和了解,這種方法通常是在待評估的森林資產的經濟價值相差較大,而且整體數量較多,全面清查又代價太大,資產的所有者又能提供了較多準確的待評估清冊以及其它森林資產資料時采用。
3.3 抽樣調查
抽樣調查是以待評估資產為總體,從中以概率統計的方法隨機抽取一定數量的樣地,通過樣地的調查,掌握整個待評估資產的情況。抽樣清查一般是在待評估的森林資產面積大、數量多,而且較為集中時使用,抽樣的方法可采用分層抽樣的方法。也可用隨機抽樣或機械抽樣的方法。在圖面材料準備、小班界線清楚時,為節約清查的工作量多采用分層抽樣的方法。
3.4 分類清查
分類清查即將評估森林資金產按某一分類標準進行分類,如按森林的樹種和齡組將待評估資產分為成熟林、近熟林、中齡林和幼齡林,在每個齡組中再按樹種細分為若干類型,在每個類型中典型抽取部分有代表性的標準地進行詳細清查,通過這些標準地來評估同類資產的狀況。
4 森林資金產清查報告的編寫
根據委托方提供的森林資產清冊如森林資產小班一覽表、林業基本圖、林權清冊、林權圖、林權證書、合同、協議書等森林資產使用權、所有權的有關文件。確認各小班森林資產的權屬、對于權屬不清的小班應剔除,要求委托方提供權屬證書或證件,不能確定權屬的,則不能作為資產的評估對象。清查報告書要求簡名扼要、重點突出,其主要內容有:
4.1 前言
要求簡單論述清查的依據文件、目的要求、隊伍組織、清查的基準日、清查的范圍及提供的成果。
4.2 森林資金產所在地區的概況
包括自然條件、經濟條件和過去的經營條件的概況。
4.3 清查方法
在本次清查中所采用的對林地、林木清查的方法。
4.4 資產范圍確定
按清查的成果分項論述林地資產、林木資產的不同權屬的面積、蓄積生長量、單位面積產量、年齡結構及經營效益等。
4.5 結語
結語是對整個清查工作總結性的文字描述,在結語中應說明清查結果的精度,可應用的范圍以及清查工作中必須闡明的有關問題。
4.6 附表編制、圖面材料編制、附件材料編制
森林資產清查的附表主要有森林資產小班一覽表和其它各種森林資金源資產的實物量統計表;森林資產清查的主要圖面材料是基本圖。在評估的面積大,范圍廣時,應根據被評估單位提供的基本圖,通過外業核實、修訂后,重新繪制成圖。其方法與二類調查一致,在評估的面積很小時,必須提供小班位置圖和面積實測圖;森林資產清查的附件材料主要是調查的一些原始數據、計算過程、使用的表格、權屬證明的復印件等。因此,在資產清查中附件主要是{查的原始數據和計算過程。在編制中只要按規定的規格和要求,將這些材料整理清楚并裝訂成冊,以供備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