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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時期節約型社會發展中,國家越來越重視生態環境的建設,通過增加對林業投資,森林資源使用效率有所提高,但資源的使用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因此,提升保護森林資源的能力是當前需要重點研究的工作。 1森林資源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1.1管權問題。 與公有產權相對比,森林資源有一定的私有產權,這種權利本身對權利人實施財產的保值或者增值的鼓勵,有利于林業資源的管理效率的提高。不過,擁有私有產權的森林資源極易被個人的非正常思想所影響,導致森林資源的嚴重浪費,現有的方針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得以實施。部分林業管理單位之間的工作缺乏相互配合,存在著權力干涉或者是任務量不合理分配等問題,制約了管權機制的正確劃分。 1.2監督問題。 市場經濟帶動著各個行業共同發展,一方面提高了經濟收益,另一方面也增大了對自然資源的使用量。為了使林業資源獲得最有效的使用,林業局負責在各地設立森林資源的監督、管理部門,這些部門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保證了林業資源的利用率,使其浪費量或者損失量保持在一定的范圍內。不過部分監督管理單位的監督力度還是不大,對林地功用的管理措施、使用林地的審核規定的監督力度和對損壞林地的案例的監察力度還有待于加強。 1.3補償機制問題。 生態補償制度屬于自然資源的有償利用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當前,部分地方政府制定了有關森林生態補償的地方制性度,同時指出了補償的主體、補償的要求、補償的對象和對生態公益林的建設、保障以及管理的費用來源,這是林業管理制度的巨大創新與改革,對森林的生態補償有非常關鍵的指導作用。不過,規定的補償制度中,補償費用比較少,還需要從根本上調和對生態公益林建設的補償費用與建設速度要求嚴重不符的矛盾,并加大對生態公益林的補資金的籌集渠道。 2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的措施 2.1加強管理,支配資源。 ①做好對森林資源補償的審核工作。對于工程項目需要臨時或長期使用的林地,應該根據法律的規定辦理相關的手續,通過林業主管單位的審核,確定沒有錯誤以后才可以正常使用。根據相關規定,定時收取使用費和管理森林植被的恢復資費,保證森林資源在此期間不會遭到規定范圍以外的損壞,進而確保自然生態環境處于相對平衡的狀態。②加強對森林資源補償監督工作。有關部門要積極制定并出臺林業資源的保護制度,對各項資源實行實地考察以后,搜集相關的資料,為后期管理奠定一定的基礎。對林地的使用、開墾以及利用等各個細節增強考核,避免產生監管問題。負責人應該掌控好對森林資源的監管過程中的森林資源、資產的破壞與損失等問題。③加強對破壞林地案件的監察力度。第一,只要有毀林開墾或者是非法占用林地的,都應該嚴格根據相關規定,不但應該保證誰損壞,誰修復,而且應該按照有關法律追究其責任,相關領導也有連帶責任。第二,增強對違法征占或者使用林地、毀林開荒以及在林間過度放牧等情況的監察力度,對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而使用林地者以及使用林地期間不按照規定及時交費者,都應當給予一定的懲處。 2.2設立各種補償制度。 ①收取生態補償稅。生態補償稅的收取項目有:木材的加工與販運,征用或者占用林地,森林旅游業的發展在風景區內的商業經營,林業單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征收的環保補償費與罰款等。②林業單位的補償。采用從育林基金或者是造林更新所需的預算資金中留出一些作為公益林的補償費用,通常用來作公益林中病蟲害的預防和治理、護林防火以及科學研究等。③社會公眾的補償。需綜合目前從業者的收入,從其中收一小部分,例如:讓從業人員繳納基本收入總數的一部分用作生態公益林補償。 2.3產權完善,正確選擇。 ①生態公益林的產權討論。按照生態公益林的自身結構性質,從根本上屬于一種具有較強綜合性的服務系統,可以扮演社會產品或者是公共產品的角色。根據公共產權理論體系的劃分,生態公益林的產權結構不但符合目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對增加森林資源的使用率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而且可以盡可能地分配森林資源的經營權與管理權。②商品林的產權討論。按照商品林的經濟性狀況實施剖析,商品林的林木砍伐和利用一定要與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律進行比對,比如:價值規律和供求規律等,并用這些規律來推進經營管理者對其自身權力的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