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醫療保險性質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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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療保險性質

社會醫療保險性質范文1

【關鍵詞】新農合;行政管理權;人社部

國務院于2013年3月10日出臺的《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中提到,“整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職責,由一個部門承擔”,但并未說明由哪個部門進行管理。鄭秉文、鄭功成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應該交由人社部管理,而李珍認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下為論述方便,簡稱為衛生部)更具優勢。但是筆者認為,不論是從性質、存在問題還是發展前景看,新農合歸人社部主管,符合社會保險合并管理的規律和趨勢,是大勢所趨。

一、由人社部擔當行政主管,更能體現新農合的性質

傳統農村合作醫療歸衛生部管理,是農民在合作社的基礎上,自發創建的具有社區互助、社區自治性質的傳統農村合作醫療,是衛生事業的一部分,所以,屬衛生部主管。但是新農合制度是“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是通過統籌分配籌集的資金,在一定范圍內對有醫療需求的繳費人群給予必要的幫助,是社會保險性質,屬于社會保障事業,并于2010年被納入《社會保險法》。而我國社會保險的主管行政部門,就是人社部。人社部對社會保險的制度創新、制度運行和制度改革相對衛生部,更為專業一些,更能符合新農合的制度本身。

而且新農合由人社部主管,也符合“大部制”改革要求?!按蟛恐啤备母锏母灸康木褪且眄樄芾眢w制,減少制度摩擦和內耗,提高效能。實踐證明,相同職能交由不同部門管理,只會增加管理的成本,降低管理的效率,會損害政府的公信力,更會造成制度上的差異、政策上的摩擦,會使得原本有利于人民的好事,就因管理體制的不順,造成制度的不銜接、待遇的不公平、服務的不便捷等問題,便會弱化改革帶來的影響力,容易導致民眾不滿。所以國務院于2008年組建了人社部,實行了社會保險歸口統一管理。新農合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都屬基本醫療保險,同屬保險性質,就應由人社部管理。而且將新農合交由社會保障部管理,不但能體現歷次機構改革的基本精神,而且是最終完成“三保合一”的社會保險管理體制的關鍵環節,更是社會保險制度合并管理的必經途徑。

二、由人社部擔任行政主管,能更好地籌資難問題,并提高參保農民醫保水平

我國現行新農合的籌資機制是由“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但是我國對“集體”這個組織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而且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出現日趨邊緣化和發展水平地域化,使得籌資來源和集體的經濟收益出現不確定性。交由人社部管理后,可以取消集體經濟的籌資任務,由農村居民自行承擔,原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以分紅的方式發給農村居民?,F在農村居民的經濟收益有所提升,部分農村居民完全有能力負擔和城鎮居民相同的個人繳費。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合并后,可以設置成“一制兩檔”,供參保人員自由選擇。這樣,部分農村居民就可以選擇和原先城鎮居民一樣的繳費檔次,而部分貧困的城鎮居民也可自主選擇繳費較少的原先新農合的繳費檔次。這樣,不僅可以調動居民積極性,實現全面參保,也會有穩定的基金來源,解決了籌資難的問題。

醫療保險其本質就是互助共濟,風險共擔,高收入的人群幫助低收入的人群,低風險人群幫助高風險人群?!叭:弦弧焙蠼挥梢粋€部門管理,會使得同一制度下參保人數和基金總額大幅度增加,使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增強,運行更穩定,風險負擔更公平。而且現在農民的經濟條件也在好轉,與城鎮居民所處的經濟社會環境基本相同,經濟收入也基本相當,完全可以被同種保險覆蓋。但在新農合試點的快速推進中,衛生部面對龐大的新農合經辦業務已經是自顧不暇,疲憊不堪,根本無力承擔三項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相對而言,人社部原本就管理三項基本醫保中的兩項,且已形成相對完整成熟的管理體系,加之城鎮化過程中,將會有更多的農民市民化,加入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行列中。所以,人社部應當仁不讓的承擔起“三保合一”后的行政主管職責。

三、由人社部擔當行政主管,能更好的應對城鎮化、老齡化等未來趨勢

隨著我國城鎮化的進程加快,勞動力在城市間的流動也在加快,但是由于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不對接、信息不共享,管理不統一,造成流動人員醫療保險關系難以轉移和接續,無法滿足我國龐大的流動人口看病就醫的需求,“農民工就醫難”問題依然突出存在。由人社部擔任“三保合一”后的行政主管,能順利解決制度整合問題,能對城鄉居民實行統一的籌資標準和統一的醫療服務待遇,使用統一的醫療保險卡,就不會存在城鄉流動人口醫保權利的轉移和接續問題。當購買了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有醫療服務的需求時,可享受當城鎮居民相同的醫療服務待遇,不必將城市生的病帶回家去治,也不會出現在城市看完病,將醫藥單寄回農村報銷醫療費用的情況。這樣不僅降低農民工享受醫療服務的成本,更能調動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積極性,更能消除城鄉居民在同一區域內醫療待遇不公平的現象。

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問題已經十分突出,農村的老齡化問題更為嚴重。人口老齡化不僅涉及養老的問題、醫療的問題,還有老年人護理的問題,所以需要把養老和醫療捆綁在一起。交由人社部擔當行政主管,不但可以進行統一管理,而且使社會保障各項目之間功能互補,更能避免醫療與養老、生育、工傷等之間待遇上的遺漏、交叉和重復,也能平衡設計參保人員社會保障需求的政策。形成從出生到養老的一整套醫療保障體系,從而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進而提升整體社會保障能力。

社會醫療保險性質范文2

普遍醫療型醫保模式是典型的全民福利型醫療體制模式,主要由政府提供醫療保健,公立醫療系統提供的服務覆蓋99%的國民。私營醫療作為補充,服務對象是收入高、要求高的人群。

社區醫療保健體系是整個系統的“守門人”,全科醫師不隸屬政府部門,政府衛生部門向他們購買大眾的初級保健服務。每個居民需指定一位全科醫師作為自己的家庭醫師?;颊呦氲蕉夅t療服務機構就診,需持有全科醫師的轉診單。若患者病情較重或是疑難病例,二級醫療服務機構會將患者轉到三級醫院治療,由三級醫院的專家提供臨床某專業內復雜疑難問題的服務,但三級醫院不負責一般的診療。

優點:該醫保模式能合理利用衛生資源。具有覆蓋面廣和基本免費的特點,保障了“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的公平性,同時降低了衛生總費用。

缺點:該體系保健資金的很大一部分用于維持龐大的醫護體系,真正用到病人身上的費用不到總數的40%。免費醫療制度使公立醫院幾乎沒有什么經濟效益,醫護人員的工資待遇不高導致工作積極性不高。

日本:社會保險型

社會保險型醫保模式主要通過實施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對居民的醫療保障。

日本的醫療保險總體上構成比較復雜,其中,社會保險構成覆蓋全民醫保的基礎部分。在此基礎上,有各種補充保險(互助組合)和其他私人保險。補充保險的形式多樣,內容廣泛。日本商業保險業十分發達,保險業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管理效率比較高。社會保險的許多業務都是由這些商業保險公司承擔的。

優點:目前日本國民醫療保險覆蓋率為99%,基本實現了“全民皆保險”。日本很少存在“看病難、看病貴”的現象。日本為全體國民提供了醫療保障,此外還有各類補充保險分擔剩余的自付醫藥費,所以日本國民很少因為經濟原因該就診而未就診、該住院而未住院。

缺點:隨著醫療費總額的上升,醫療保險對國家的負擔也在迅速增加。同時,保險費率不斷提高,被保險者負擔也在增加。在醫療體制方面,還存在著醫療制度分立,保險者財力不均,保險費負擔不同,老年人醫療費負擔不均,醫療機構數量分布不均等問題。

美國:市場主導型

市場主導型醫保模式主要依靠私營保險的形式實現對居民的醫療保障。

美國的醫療衛生系統主要由醫療服務機構、醫療保險組織、醫療保險參加者組成。該模式實行醫療保障和醫療體制分離的制度,沒有社會化醫療制度或全民性健康保險。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會為其雇員到私營保險公司購買醫療保險,其他人則需自己購買。約40%的醫療費用來自私營醫療保險計劃,即使是政府醫療保險計劃,很多也是由私營醫療保險公司執行的。醫療機構完全私營,政府的責任是管窮人和老人等弱勢群體。

優點:通過供需雙方的博弈,最大限度地滿足人們的不同消費需求;實行強有力的管制,醫療質量安全方面有較好的保證。另外,將新技術、新設備的研發成本計入生產成本,將醫療行為與經濟利益、處罰機制和誠信制度掛鉤,極大地促進了醫療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的提高。

缺點:市場化帶來服務和保險的不公平,醫院會排斥無力承擔醫療費的病人,保險公司會通過提高保費排斥高發病率的普通人群。此外,醫院和醫生的收入與服務量直接掛鉤,使其增加開“大處方”、“大檢查”的動機。因此美國的醫療成本非常昂貴,人均醫療費用每年約5000美元。

新加坡:儲蓄基金型

儲蓄基金型醫保模式主要通過強制性的儲蓄積累方式滿足居民醫療保障需求。

新加坡醫療保險制度包含3個層次,即全民保健儲蓄計劃、健保雙全計劃和保健基金計劃。整個制度強調以個人責任為基礎,對所有國民實行統一的醫療保健。

全民保健儲蓄計劃是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的組成部分,覆蓋所有在職人口,雇主、雇員雙方按照工資的一定比例供款建立保健儲蓄基金,用于支付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住院及部分門診費用。健保雙全計劃旨在幫助解決參保者大病或慢性病的醫療費用,屬于社會保險性質,但采用自愿參加原則。保健基金計劃則由政府出資設立基金,對無力支付醫療費的窮人給予醫療補助。

社會醫療保險性質范文3

關鍵詞: 國外;流動人口;醫療保障;啟示

中圖分類號:R19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7408(2012)12-0019-03

隨著經濟活動和城市化的發展,我國流動人口迅速增長。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顯示,2010年我國流動人口數量達2.21億人,占全國人口總量的16.5%,《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2》中指出,2011年我國流動人口數量達到2.3億,約占我國總人口的17%。然而超過一半的流動人口未參加任何形式的醫療保險。流動人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頻發,已經成為廣受關注的社會問題。將流動人口納入國家醫療保障體系之中,完善流動人口的社會保障制度,對于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應當看到,國外的醫療保障制度實施較早,相關制度也比較完善,因此,完善流動人口醫療保障制度,既要從我國國情出發大力開展試點工作,同時也要積極借鑒國外的先進做法。

一、不同類型醫療保障制度下流動人口的醫療保障

國際上具有代表性的醫療保障制度有四種:國家醫療保障制度、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市場主導型醫療保險和儲蓄型醫療保險。流動人口的醫療保障涵蓋在國家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之中。

1.以英國為代表的國家醫療保障制度下的流動人口醫保。1942年,英國發表了《貝弗里奇報告》,這個報告是由英國經濟學家貝弗里奇提交的。該報告對社會保障提出了著名的普遍性原則、政府統一管理原則、公民需要原則。即社會保障涵蓋所有公民,不論貧富都納入其中,政府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來具體實施滿足公民的基本需要。這就是“貝弗里奇三原則”。它的宗旨是提供一個不以個人的財富為基礎、廣覆蓋、沒有差別的、適度最低的覆蓋,同時也不阻止人們在這最低覆蓋基礎上,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1]《貝弗里奇報告》提出“三統一”原則即統一管理,統一水平,統一待遇,將碎片化的舊制度統一改造為一個大一統的全國制度。1948年英國建立了國家醫療服務體系(NHS),醫療保健主要由政府提供,公立醫療系統提供的服務覆蓋99%的英國人。收入高、要求高的人群可以選擇私營醫療。由于實施全國大統一原則,具有覆蓋面廣和基本免費的特性,保障了“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的公平性。還充分體現了受益普遍性原則。在英國,不僅包括英國公民和移民,甚至包括了所有的來英國辦理公務、旅游、工作和學習的外國人,都不同程度地受益于全民和全面社會保障制度。由于英國醫保覆蓋全面,也就涵蓋了大量的流動人口,促進了人口的流動,有助于經濟社會的發展。

2.以德國為代表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下的流動人口醫保。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具有強制性、公平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征。日本、加拿大和韓國等100多個國家采取了這種模式。19世紀末20世紀初是德國經濟高速發展時期,城市化進程加快,流動人口的比例較大。據統計,1907年德國總人口6000萬,流動人口2900萬,幾乎相當于總人口的一半左右。在一些城市,有60%的人口為流動人口,而當地出生的居民僅占40%。[2]德國政府在城市化高速發展過程中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都涵蓋了流動人口,進行統一管理,建立比較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為失業和疾病期間的流動人口提供了一種基本的安全感。

德國醫保的歷史比較悠久。早在1883年,德國首相俾斯麥首次頒布了德國也是世界上首部《疾病社會保險法》,成為社會保險誕生的標志。二戰后,德國又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完善了醫療保險體系。德國的醫療保險由法定醫療保險和私人醫療保險兩部分組成。德國8200多萬人口中,90%以上參加法定醫療保險,其余參加私人醫療保險。月稅前收入不超過法定義務界限的就業者、失業者、大學在讀學生和符合義務保險規定的所有外國人等,這些人必須參加法定醫療保險。這其中包括大量的流動人口。德國2003年頒布《法定醫療保險革新法》,廢除了原來被保險者固定分配到某個醫療保險機構的制度,被保險人可以自主選擇保險機構。參保人無論在鄉村還是城市,均可就近就醫,享受到基本同質的醫療服務,解決了流動人口的醫保問題。

3.以美國為代表的商業醫療保險制度下的流動人口醫保。美國是所有發達國家中惟一沒有實行全民醫保的國家。美國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私人商業醫療保險與社會醫療保險相結合的辦法。大多數美國人由其雇主購買醫療保險,另外,社會的兩大弱勢群體——老年人和貧困人群醫療保障由國家支付的醫療保健照顧計劃和醫療保健資助計劃提供。這種社會醫療保險計劃僅僅覆蓋部分人群,費用基本上由財政承擔。私人商業醫療保險是整個美國醫療保險的主體,開展醫療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就有1000多家。目前,美國五分之四以上的國家公務員和七成以上的私營企業雇員購買醫療保險。政府通過免征醫療保險金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稅,鼓勵企業與雇員向醫療保險公司集體購買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具有完全的流動性,可以在全美的任何一個州轉換工作,這樣的醫療保障制度下,全國范圍的勞動力流動沒有任何障礙,是勞動力流動的一個重要保證,這在某種程度上成為促進勞動力在全國范圍流動的一個權利保障。

4.以新加坡為代表的儲蓄型醫療保險制度下的流動人口醫保。新加坡在醫保籌資方式上采用了儲蓄積累制為核心的公積金制度,財政上突出了自擔健康責任;在衛生保健的供給上采用了公私混合供給體制。新加坡的醫療保障制度以儲蓄型為顯著特點,它包括強制醫療儲蓄、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救助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保健儲蓄計劃,是全民性、強制性的。所有在職人口都被覆蓋,雇主、雇員各繳納雇員工資的一定比例以建立保健儲蓄基金,主要解決雇員本人和家屬的住院和老年醫療費用。第二部分是社會醫療保險包括健保雙全計劃和健保雙全補充計劃,這還是自愿參加的,略帶商業醫療保險性質,從而為重病和頑疾提供低成本保險。第三部分社會醫療救助,主要目的是扶持低收入、無家庭的老年弱勢人群,解決他們的醫療費用,其中包括外籍流動人口的醫療救助。目前在新加坡工作的外籍雇工醫療負擔加重,新加坡政府正在考慮提高他們的醫保額度。據統計,2008年在新加坡工作的外籍雇工約75.7萬人。凡持有工作許可證的外籍雇工在新加坡都享有強制醫保待遇。

二、國外流動人口醫療保障制度的優缺點及改革方向

1.國外流動人口醫療保障的優點。一是覆蓋大量流動人口。大多數的發達國家都實現了全民醫保,如,英國為代表的醫療保障制度覆蓋面很廣,凡是英國的正常居住者,均可以通過國民醫療體系獲得醫療保障。來自英國國外的居住者也享受醫療服務,按照衛生部門規定的比例要繳納一定的費用,來自歐盟成員國的人員,在提供急救服務時則依據雙邊協定免于收費。以德國為代表的醫療保險的覆蓋面也較廣,政府通過立法推行強制性法定醫療保險制度。新加坡的醫療保險特點是全民覆蓋,分層保障,覆蓋了大量的流動人口。二是立法保障流動人口醫療保障。英國于戰后展開了一系列社會保障立法活動,1944年制定了《國民保險部法》。德國1883年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疾病保險法》;德國在社會保險立法中確立了以下一些重要原則:通過社會統籌使危險得到最大程度分散、通過立法強制性、由社會共同負擔社會保險費用、各項目實施全國統一的保險費率、首先在勞動者中建立社會保險機制、保險費與工資掛鉤、保險給付與個人繳費掛鉤等。很多國家都通過法律形式保障了流動人口的醫療保障。三是建立了完善的醫療救助體系,為流動人口中的貧困人口提供較好的醫療服務。流動人口中有一部分貧困人口,許多國家針對這類群體都制定了相應的政策。德國醫療保險資金籌集強調支付能力原則,低收入雇工和低收入其他人員的保險費分別由雇主和政府代為交納,美、新兩國均實施了范圍有限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和針對窮人的醫療救助制度,體現了效率前提下的兼顧公平。美國式醫療保障制度雖然沒有給所有國民提供最低的醫療保險覆蓋,但是貧困人口在罹患急、重病癥時,可以去公立醫院的急診部門接受免費治療,構成了一條最后的安全線。

2.國外流動人口醫療保障的缺點。一是衛生服務效率不夠高。全民醫療保障制度的英國、瑞典等國家,缺乏市場機制的調節,衛生服務效率相對都較低。醫院主要靠爭取政府的經費而不是提高服務質量,醫生工作也缺乏積極性,出現服務態度差、候診時間長的現象。其他國家的醫療保障也存在醫療資源浪費嚴重,醫療服務利用效益不高,醫療服務機構缺乏競爭的缺陷。二是流動人口醫療費用持續上漲。首先,人口老齡化。據權威的世界銀行政策研究報告《防止老齡危機》的報告預測,全球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從1990年的近5億增長到2030年的14億左右,老年人的醫療費用比較高,為一個兒童的2倍到3倍,流動人口中老年人的數量也不斷增加,所以老齡化意味著嚴重的醫療費用負擔。其次是制度設計上的缺陷。由社會醫療、私人醫療保險或政府承擔的醫療保健費用在總衛生保健費用中的比例在加大,而這類費用支付的方式均屬于第三方付費。如果不存在費用約束機制,必然出現大量過度醫療和浪費。三是仍有部分流動人口沒有享受到全民醫療保險服務的權利。當然就其人口比例來看是很低的。美國有15%的人被排除在醫療保險體制之外,是當今世界唯一沒有建立全民醫保制度的發達國家。

3.國外流動人口醫療保障的改革。(1)英國。從20世紀90年代起即持續不斷地進行醫療保險體制改革。將競爭機制引入了國民衛生服務體系,并且擴大了商業醫療保險和私營醫院的作用,其目的是要將國家干預與競爭機制結合起來,歷次改革雖然各有側重,卻始終沒有放棄“以稅收為基礎、政府分配預算,向全體國民提供基本免費醫療服務”的原則。面臨巨大的醫療支出,2010年英國衛生部就外國人在英國享受免費醫療的政策提出改革方案,并向大眾征詢意見。根據這個改革方案,今后外國人(包括學生、持工簽者、探親父母等)不能在英國享受免費的全民醫療保險。(2)德國。為促進保險機構間的競爭,德國在1993年的《衛生保健改革法》中對原制度進行了改革,允許投保人自由選擇醫療保險機構和醫療服務機構。2004年,德國開始實施《法定醫療保險現代化法》,對醫療保險體系的主要支柱——法定醫療保險制度進行改革。主要是開源節流,增加醫療保險收入,減少支出;改革醫療保險體制結構,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增強透明度,提高醫療服務的效率和質量。通過改革解決保費入不敷出的現象,保障醫療體系的健康運行。(3)美國。 2010 年,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美國醫療保險改革法案,這是美國自上世紀50年代以來意義最大的醫療體系的改革。新醫改前有4600萬人沒有醫療保險,新醫改后3200萬人將獲保,醫保覆蓋率從現在的85%上升到95%,美國將逐步走向全面醫保,政府預算赤字將在新醫改法案生效后減少。為使新醫改取得更好效果,緊接著出臺了各種減稅措施,使更多的個人為自己,雇主為員工購買醫療保險。改革將會控制高昂的醫療費,也將使大量流動人口受益。(4)新加坡。政府也同樣認識到醫療保障領域存在的市場失靈現象,逐步加強了對這一領域的國家干預。1990和1994年,新加坡政府在原有強制性個人保健儲蓄的基礎上,引入了社會保險性質的健保雙全計劃和增值健保雙全計劃等。

三、國外流動人口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對我國的啟示

1.提高醫保覆蓋面,將流動人口納入醫保。目前我國醫療保險的最大問題就是保險范圍覆蓋率低,無論是農村或城鎮都有一些空白點,尚有大量流動人口未被納入醫療保險范疇,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覆蓋全民的醫療保障體系是我們新的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的目標。英國、德國、日本等國家是實行全民醫保,美國也正走向全民醫保,從國外醫療保障發展的歷史與現實可以看出,醫療保障必須覆蓋到全體國民,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否則便違背了社會保障的最初宗旨。國外全民醫保,特別是把流動人口納入醫保的模式對我國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有重要參考價值。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面,從根本上說就是實現從制度上實現城鄉居民全覆蓋。特別要把城鄉之間大量的流動人口納入醫保體系,應將在城鎮企業中就業的農民工、靈活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的流動人口納入城鎮醫療保險體系。為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協同相關部門對企業進行監督,使企業能夠按照相關規定為流動人口辦理醫療保險,并定期檢查企業雇員的醫療保險參保狀況,處罰未予流動人口繳納醫療保險的企業。保障流動人口利益。同時為了使對流動人口醫保的制度全覆蓋變為實際全覆蓋,需要以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站和社會保障服務站為依托和平臺,全面落實屬地管理措施,在社區建立“一站式”服務窗口,實行“一站式”聯合辦公,負責流動人口登記,基本醫療保險的服務工作,按照低費率、全覆蓋、可轉移的原則,研究探索適合流動人口特點的醫療保險的操作程序和辦法,特別要解決農民工醫療保險關系異地接轉、中斷就業及返回城鎮重新就業的醫療關系接續問題。認真解決農民工城鎮醫保與農村合作醫療的銜接、轉移問題。

2.克服碎片化傾向,進一步統籌醫?;稹鉄o論是英國還是德國,都在克服碎片化傾向的基礎上建立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并把流動人口納入其中。我國基本醫療保險有的是地市級統籌,也有一些是縣級統籌。被分割在2000多個統籌單位,各統籌單位之間政策不一致。因此也產生了不公平問題,對于促進人口流動、推進經濟社會發展不利。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與人的流動性高度相關,統籌層次越高,越利于人的流動。要使醫療保險制度能夠覆蓋到流動就業群體,就必須使制度本身能夠與其流動的特點相適應,逐步提高統籌層次。由于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現行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以及財政體制的差異大,短時間內建立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還有相當困難。因此,先實行省級統籌,研究省級統籌模式下的醫療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待條件成熟時,再研究實現醫療保險全國統籌的可行路徑。

3.健全法律制度。從國外醫療保障制度發展狀況來說,各個國家雖然國情不同,但都要通過制度安排來實施,通過立法來保障。國家對流動人口的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進行立法,對流動人口的醫療保障行為進行規范,使流動人口的醫療保障制度不斷完善并健康發展。但從我國社會保險立法現狀來看,由于二元社會結構尚未完全消除,統一的立法存在一定困難。目前可以依據的與醫療保障制度相關的立法還沒有,大多以行政建議或條例規定的形式出現,規范的層次不高,缺乏權威性、普遍性、流動人口的醫保缺乏法律保護。因此,我國應借鑒英國、德國、美國的立法經驗,盡快出臺流動人口醫療保障方面的法律,確定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及轉續辦法。把一些管理條例、地方法規上升到國家法律高度,提高權威性。

4.加強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 發達國家作為成熟的經濟市場體,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比較完備??梢哉f完備的醫療保障信息化網絡是發達國家醫療保障系統建設的基礎。德國通過信息平臺建設實現醫療數據互通,有力地推動了醫療保險系統信息化建設。在目前我國流動就業群體逐漸增多、工作崗位變換日益頻繁的情況下,勞動者醫療保險關系的變動、轉續和管理的工作量越來越大,為此,要加快建立醫療保險關系數據庫,首先要在實現醫療保險關系數據庫在省內各市聯網,在此基礎上,逐步實現在全國范圍內的聯網與數據共享,使流動人員醫療保險能夠實現跨地區轉移接續。

5.建立完整的醫療救助體系,為貧困流動人口提供最低醫療服務。國外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對貧困人口,特別是流動人口中貧困人口進行救助,這一點對我們有很大啟示。我國大多數的流動人口收入較低,為了解決流動人口中貧困人員的醫療問題,應建立完整的醫療救助體系,為貧困流動人口提供最低醫療服務。借鑒德國的做法,收入低于一定水平,則不需要交納保險費,而可以跟在配偶的名下保險,兒童則原則上跟保在父母的名下,同樣享受醫療服務。也可以借鑒美國醫療保障制度中,公立醫院急診部向貧困人群免費開放的做法。從而更好地解決貧困流動人口的“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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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蔡昉.中國流動人口問題[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

社會醫療保險性質范文4

[關鍵詞]社會醫療保險; 商業醫療保險; 擠出效應; 補充功能。

一、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關系。

( 一) 商業保險是對社會保險的補充。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都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組成部分,分屬于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兩個層面。兩者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功能和作用不同,一般認為,商業保險是對社會保險的補充。社會保險是第一層次的保障,主要滿足人們的基本生活需求,是一種“低標準”的保障,而商業保險是更高層次保障,目的在于滿足人們高層次的多樣化的保險需求[1]。如果說社會保險是“雪中送炭”,那商業保險則是“錦上添花”。在壽險領域,二者是典型的互補關系,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只是給參保者提供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后,仍然可以從商業保險公司購買年金計劃,更好地保障退休后生活,二者并不矛盾。在待遇支付階段也不存在沖突,領取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數額絲毫不會影響到商業保險公司的年金的領取數額,因為壽險的保險標的為人的身體( 生命) ,生命是無價的,因此,壽險不需要遵循補償原則,可以多買多得[2]。

( 二) 非壽險領域,二者存在競爭關系。

但是在實踐中,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不僅存在互補關系,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競爭關系。商業保險中的非壽險產品如醫療保險、意外傷害等項目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工傷保險之間就存在典型的競爭關系,二者此消彼長。由于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社會成員必須參加,在保障能力和繳費能力一定的前提下,社會保險滿足了部分醫療、意外傷害方面的保障需求,人們對商業保險相關產品的需求自然減少。也就是說,商業保險的部分需求被強制替代,社會保險對商業保險產生“擠出效應”,此時,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就是典型的競爭關系。

二、社會醫療保險對商業醫療保險的擠出效應分析。

在醫療保險領域,社會保險會對商業保險產生擠出效應。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醫療保障制度越來越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越來越大,待遇支付水平也越來越高,參保者從社會醫療保險可以獲得基本的醫療保障,就會停止或減少購買商業醫療保險。

( 一) 社會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擴大對商業醫療保險的擠出效應。

20 世紀八、九十年代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初期,由于打破了大鍋飯、鐵飯碗,一些勞動者經歷了下崗、失業的陣痛,風險保障水平和福利待遇大大降低,相當數量的工薪勞動者缺乏應有的醫療保障,農村醫療保險更是空白。于是部分勞動者和社會成員通過購買商業保險中的相關產品來分散疾病風險,此時商業保險承擔了部分社會保險職責[3]。

隨著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和綜合國力的提高,國家越來越重視對國民的醫療保障。為了實現全民醫保,在改革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2003 年,國家出臺了針對農村居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2007 年開始在全國試點針對城鎮非就業者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過十幾年的改革和發展,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已經從制度上覆蓋了城鄉全體居民,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越來越大,保障對象由最初的城鎮國有、集體企業職工擴大到包括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在內的全體勞動者乃至全體社會成員。每個國民都可以從國家提供的醫療保險制度中找到適合自己的保險項目,這必然形成了對于商業保險的擠出效應。特別是隨著城鄉醫療救助的推行和大額醫療保險的舉辦,勞動者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也找到了支付渠道,不用再依靠商業醫療保險途徑來解決。社會醫療保險的發展,替代了對商業醫療保險的部分需求。

( 二) 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水平的提高對商業醫療保險的擠出效應———廣西的案例。

不僅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體系的完善和覆蓋范圍的擴大會對商業醫療保險產生擠出效應,而且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水平的提高也會產生同樣的效應。社會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越高,對商業保險的絕對替代量也就越多,對商業醫療保險的擠出效應就越大。下面以廣西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情況來說明。

廣西社會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和保障水平也是逐步提高的。截止到 2010 年底,廣西城鎮基本醫療保險( 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參保人數 935. 49 萬人[4],參保率達到 96. 54%。社會醫療保險的待遇支付水平也逐步提高,特別是 2010 年各統籌地區普遍進行政策調整,提高統籌基金的支付比例,降低住院起付標準線,提高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社會平均工資的 4 倍提高到 6倍。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的住院起付標準只有 700 元,2011 年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差不多達到 17萬,在職職工住院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 85%,參保人從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獲得的支付額越來越高。對于那些既參加社會醫療保險又購買了商業醫療保險的人來說,如果生病住院,在獲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后,能從商業醫療保險獲得多少賠付呢?

案例: 李某住院醫療費用的報銷。

李某,男,48 周歲,在職,參加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且自己購買了一份保額為10000 元的中國人壽長久呵護住院費用補償醫療保險,由于已經參加了基本社會醫療保險,所以李某一年的保費為 340 元。2011 年,李某生病住院,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 30 天,住院總費用為 10000 元,其中自費藥品和項目 1000 元,甲類藥品和項目 4800 元,使用乙類藥品和項目 2000 元,丙類項目 1000元,床位費 40 元/日 ×30 天 =1200 元。

李某屬于在職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 85%,個人支付 15%,該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結算如下:

 

 

 

李某出院時,已經在醫院刷卡結算獲得了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6247. 5 元。由于李某還購買了商業保險公司的長久呵護住院費用補償醫療保險,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李某住院在獲得基本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后,剩余醫療費用還可以申請商業保險公司的賠付。商業保險公司賠付標準為:

[醫療總費用 - 社會醫療保險支付費用 - 自費部分( 自費藥品和項目 + 丙類的自費部分 + 乙類自費部分的 30%) ]×80%,那么李某可以從中國人壽廣西分公司的團體健康險獲得的賠付為: [10000 -6247.5 - ( 1000 + 200 + 300* 30%) ]× 80% = 1970 元。

李某覺得商業醫療保險的賠付不理想,商業保險公司只是賠付了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剩余的一部分費用,一些自費藥品和項目社會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承擔,商業醫療保險也不報銷。購買了兩種保險,最后自己還要支付一部分醫療費用。并且隨著年齡越來越大,該險種的保費越來越高,作為一種短期醫療保險,每年都必須投保才能獲得賠付,而不是像社會醫療保險那樣,繳費滿一定年限退休后就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從成本和收益的角度來講,社會醫療保險的效益更高,既然已經有了社會醫療保險的保障,商業醫療保險的就不是很需要了,于是李某決定從 2012 年起不再購買商業醫療保險。

此案例說明,隨著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水平的提高,對于那些既參加基本社會醫療保險又購買了商業醫療保險的人來說,從社會醫療保險獲得待遇支付后再從商業醫療保險獲得的賠付額比較低,參保人從成本和效率的角度考慮,覺得不經濟,就會減少對商業醫療保險的需求。

可見,隨著社會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擴大和待遇水平的提高,人們會逐漸減少對商業醫療保險的需求,社會醫療對商業醫療保險產生了擠出效應。

三、改革商業醫療保險,更好發揮補充功能。

無論是商業保險還是社會保險從本質上說都是滿足人類尋求保障需求的載體,因此,合作必將是二者關系發展的主流,而競爭只是在某些階段合作的表現形式之一[5]。在國際上特別是發達國家,商業醫療保險與社會醫療保險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例子并不鮮見,且逐漸成為發展趨勢。綜觀各國社會保險的發展歷史不難發現,在社會保險的動態變化過程中,商業保險始終對其起到一種補充作用,并隨著社會保險的收縮或擴張,來調整自己補充的內容[6]。為此,我們需要妥善處理商業醫療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的關系,科學界定商業醫療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合理劃分二者業務。商業醫療保險要對現有制度進行改革與創新,增強主動合作意識,盡可能減少二者的競爭,提高互補合作,共同滿足人們的醫療保障需求。

( 一) 遵循補償原則,提高商業醫療保險的待遇支付水平。

從廣西的案例可以看出,目前的商業醫療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在待遇支付階段銜接不順暢。商業保險公司在賠付投保人的醫療費用時,要剔除社會保險基金已經支付的費用,再減去一些自費費用后,才按照一定的比例報銷,參保人從兩方獲得的醫療費用報銷額不超過其醫療費用總額。這遵循了保險領域的補償原則。所謂補償原則是指,如果發生保險合同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要對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予以補償,補償數額以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為限,被保險人不能因保險賠償而獲得額外的利益。

補償原則意味著任何被保險人不能從保險行為中獲得超過其損失部分的收益。一般地,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合同中帶有費用報銷型的保險需要遵循補償原則,醫療保險作為典型的費用報銷型保險,必須遵循這一法定原則。世界多數國家規定,既參加社會保險又投保商業保險,對于非壽險性質的保險計劃,在保障范圍相同部分的那部分賠償金不能兼得。我國許多地方法規,比如《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第 33 條也規定兼有商業性保險賠償的,醫療費和喪葬費不重復支付[2]。

在遵循補償原則的前提下,商業保險公司需要調整醫療保險支付政策,提高已經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投保人的賠付額。對于那些已經獲得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參保人,其剩余醫療費用不再分自費項目或者甲乙類藥品,一律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付,這樣投保人從商業醫療保險就可以獲得比較多的賠付,才能吸引人們繼續投保商業醫療保險,從而更好地發揮商業醫療保險的補充作用。從短期看,這樣做,商業保險公司會損失一部分利潤,但是從長期來看,這是商業醫療保險維持經營的必然選擇。

否則,隨著社會醫療保險的全民覆蓋和保障水平的提高,二者的競爭性越來越明顯,商業醫療保險必然面臨著業務萎縮的局面。商業雇主責任保險的迅速萎縮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2004 年,國家頒布了《工傷保險條例》,要求所有企業都必須為員工參加工傷保險,社會工傷保險的參保率迅速提高,這就對商業雇主責任險產生了很大的沖擊。因為二者的保障范圍都是工作帶來的風險,并且社會工傷保險比商業雇主責任險的保障范圍更全面,而商業保險公司又沒有適時調整雇主責任險的費率和待遇支付辦法,導致越來越多的企業參加社會工傷保險,商業雇主責任險業務量迅速下降。

( 二) 做好角色定位,尋找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空間。

社會保險主要為人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追求社會公平為基本目標,社會成員必須先參加社會醫療保險,再參加商業醫療保險,除非社會保險中尚無這種保障項目。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和保障水平必然會逐步提高,會對商業醫療保險產生一定的擠出效應。社會醫療保險在發展中存在的不足和空白,就是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機會和空間。對此,商業保險機構應該充分研究社會醫療保險,尋找社會保險的補充保險,以此作為商業保險拓展市場的目標[7]。商業醫療保險的發展必須認識到這一點,重新確定發展戰略,明確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找到自己的合理定位和發展空間,把精力主要放在開拓新市場和新產品上面,而不是和社會醫療保險爭奪市場,主要提供社會醫療保險保障范圍之外的補充產品,滿足個人特殊醫療保健需求,為不同層次的人們提供不同的醫療保障。

( 三) 開發新產品,使商業醫療保險更好地發揮補充作用。

在準確定位的基礎上,商業保險公司需要加強新產品的研究,充分利用自身的靈活性,著重研究可以為社會保險拾遺補缺的險種[8]。對于醫療保險來說,商業保險著重于滿足職工較高層次的保障需求,著眼于提供社會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外的賠付需求,如提供社會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藥品目錄之外的費用保障,對疾病引起的營養、交通、誤工費等費用的支出可通過投商業醫保獲得保障。此外,可以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設計出多種適合企業和員工需要的補充醫療保險產品供企業選擇,滿足社會成員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對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外的職工,商業保險提供一些與其繳費能力相適應的基本保障需求。只有根據投保人不同的消費需求,提供不同層次的保險產品,商業保險公司才能在社會醫療保險水平不斷提高的形勢下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二者相互補充共同發展。

( 四) 加強合作,實現社會醫療和商業醫療保險的合作共贏。

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均是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者都遵循大數法則、風險共擔的基本原則,應該通過有效的機制加以合理組合,以降低全社會的風險管理成本,提高全社會成員的風險保障水平[9]。二者可以在一定的范圍和領域展開合作,以減少競爭實現共贏,改變目前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各自為政、相互分割的局面。首先,要準確界定基本保障的范圍和內容,基本保障范圍之外的自愿保障項目都可以由商業保險公司經營; 其次,通過高層管理者的協商促使商業保險機構與社會保險機構開展深層次的交流和合作,如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及大額醫療保險這些群眾自愿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項目,可以允許商業醫療保險機構的介入,讓商業保險公司承擔部分服務工作,例如購買服務、代辦業務等,充分利用商業保險機構在實施風險控制和管理服務體系上的專業優勢,從而提升醫療保險的運行效率,降低公共服務成本。再次,在對醫療服務機構的監督和管理方面,商業醫療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也可以展開合作,實現資源、數據、經驗等共享,從而降低醫療保險費用,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實現社會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機構和參保者的三方共贏。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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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0 年廣西社會保險信息公告[EB/OL]。 廣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網站,2011 -0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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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唐金城,陳嘉州。 論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協調互動發展[J]。 西南金融,2007,( 7) : 46 -47.

社會醫療保險性質范文5

Abstract: Labor dispatching in China was from the foreign representative office workers in 1980. In the early 21st centur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mployment form of labor dispatching speeding up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this trend has rapidly increased. The development of labor dispatching promotes the employment situation of China's workers. Many migrant workers rapidly and constantly pack into the city to seek better opportunities and living conditions. The emergence of this situation brings some problems for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in China. For example, the medical security problem of migrant workers is a hidden dangerous, if not to pay attention to and solve it, there will be a series of derivative problems. From the groups with labor dispatching, this paper discuss the related problems and solutions.

關鍵詞: 勞務派遣;流動性;醫療保障

Key words: labor dispatching;mobility;medical security

中圖分類號:F84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5)30-0070-03

0 引言

勞務派遣,又稱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征就是勞動力的雇用和使用分離。勞動派遣機構已經不同于職業介紹機構,它成為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對于勞務派遣的特征,可以做以下介紹,勞務派遣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存在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和被派遣勞動者三方主體,和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兩種不同性質的合同。通過仔細分析會發現勞務派遣有一些其他勞動用工方式所不具備的特征:其一,派遣單位專門從事勞動力派遣的事業,它主要針對各種經濟組織或個人的需要,安排其所雇用的勞動者為上述主體提供勞動力資源。其二,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簽訂了勞動合同,具有勞動關系,從而使被派遣勞動者在派遣單位的指揮下向特定主體提供勞務。 同時為了防止用工單位濫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對于勞務派遣崗位的范圍,我國勞動法也有明確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或替代性的崗位上實施。所謂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長的工作崗位,及非常設的崗位。所謂輔工作崗位,是指非主營業務的工作崗位。所謂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與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一定時期內無法從事工作,需要其他人員暫時替代工作的崗位。

近年來,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型用工形式,在我國建立勞動力市場機制的過程中逐漸產生,并發展異常迅速,由于該用工形式具有節約人力成本、改善組織靈活性等多方面優勢,因此,它已經發展成為擴大就業、緩解就業壓力的一種重要途徑。但在我國大多數被派遣勞動者都是知識水平不高,或者是年齡較大的人群。并且對勞動法不了解,同時他們工作的流動性比較大,所以就會為勞務派遣單位或是用工單位提供鍥機,不為他們繳納保險金等,損害他們的合法權益等。

1 完善派遣員工醫療保障權益的必要性

1.1 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需要 我國多年來一直在努力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通過完善勞務派遣員工醫療保障的權益,能夠增加人民的幸福感,整體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進一步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

1.2 滿足被派遣勞動者的需要 被派遣勞動者自身,也希望能夠被納入醫療保險的范圍內。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自身所從事的行業大多數都是體力活甚至存在嚴重職業病潛在的可能。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數勞務派遣員工是外來人員,可能會因為戶籍制度而無法享受同等的住房補助,醫療救助等,所以他們也迫切想要改變這種現狀,維護自己的權益。

1.3 促進經濟發展的需要 首先,通過完善派遣勞務員工的醫療保障權益,能夠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增加他們的收入,提高生活和消費水平,以此促進經濟的發展。其次,由于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使一些單位需要更多不同類型的勞動力來滿足其發展的需要,勞務派遣可以滿足這些要求,適應產業結構的調整,促進經濟的發展。

1.4 促進勞務派遣行業的發展 完善了勞務派遣員工醫療保障權益的實現,就可以使更多勞動者愿意接受勞務派遣,更多人找到工作,比如一些下崗人員可以接受勞動局的技能培訓,在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后由勞務派遣部門推薦工作,這樣就是從不同方面來促進就業,同時也就能夠促進勞務派遣行業的規范持續發展。

1.5 促進社會保險制度發展成熟的需要

社會保險制度也包括醫療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的成熟和健全可以促進社會保險的發展和完善,能夠促進和諧勞動關系的行成,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和發展。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同時也會更加有利于促進社會保險制度的進一步發展和玩善。

2 勞動派遣員工醫療保障現狀

2.1 被派遣員工對醫療保障的需求在不斷增加 由于被派遣員工工資水平不高,積蓄有限,所以當他們遇到一些大病大災,積蓄不夠支付醫療費用的時候,他們就會迫切地想要享受醫療保險。這就使他們對醫療保障的需求在不斷增加。

2.2 醫療保險制度不夠合理,導致制度不能充分實施

2.2.1 制度本身的問題 醫療保障制度中,繳納保險費有一部分是所在單位繳納,另外一部分由勞動者本人自己繳納。但如果勞動者本人無法負擔起那部分繳納費,比如,保潔人員的工資較低,那么就是說保潔人員交不起保險費,他們就被拒絕在該保險范圍之外了。

2.2.2 勞動者自身原因 被派遣員工,他們的工作流動性比較大,可能不會長時間停留在一個地方工作,但是由于各個地方的社會保險制度不相同,實施方式也不同。所以假如他們在甲城市繳納了保險費,但是由于特殊原因去了乙城市,那么他們在甲城市所繳納的保險費就不能再用,也就沒有保險待遇之說。

2.2.3 制度監管不嚴 每個地方在實施保險制度時,由于監管力度不同,執行力度差別較大,可能導致一些勞動者即使繳納了保險費也未能享受保險待遇。所以就導致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沒能得到保障。

3 導致勞動派遣員工醫療保障權益受損的原因

3.1 被派遣勞動者觀念上的一些偏見 有些被派遣勞動者可能認為他們多注意安全,意外就不會發生,自己也就沒必要白花錢繳納保險費。比如單純體力勞動者的工作基本上沒有什么危險性的事情需要他們去做,所以他們也就理所當然的忽略可能存在的潛在危險,從而為了省錢,而拒絕繳納保險費。

3.2 有些群體對制度的認識不足 有些群體認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可以覆蓋到他們,所以沒有必要去建立專門的制度。但是,在這需要說明的是,雖然進城務工人員可以加入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但如果他們在外生病,考慮到成本等各方面因素,他們一般不會回指定的屬地醫院就醫。因此,這種保障制度對他們來講可能起不到任何保障功能。

3.3 保險待遇不夠合理 我國現行的政策是在繳費周期內,執行統一的醫療保險待遇,但是被派遣勞動者所從事的工作卻不同,比如,有些派遣單位可能會將員工派遣到工作環境比較差或者對身體危害程度比較大的崗位上,但是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卻無法及時進行調整,對他們而言,使用統一的醫療保險待遇可能會有失公平。

4 完善勞務派遣員工醫療保障權益的措施

4.1 宣傳勞務派遣員工參加醫療保險的積極意義 通過宣傳勞務派遣員工參加醫療保險的積極意義,可以改變他們對醫療保險制度的認識,讓他們能夠更積極主動的參加醫療保險。同時也能夠增強勞務派遣者對醫療保險制度的信任,也能夠使他們帶動身邊的人去積極主動參保,促進該制度的進步和完善。

4.2 加大宣傳醫療保障制度的具體內容 加大宣傳醫療保障制度的具體內容,使他們能夠更全面更充分地了解這方面的知識,也有利于他們更加懂得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3 加強法律法規的監管監察力度 通過相關部門加強監管監察的力度,可以更加有效的推行勞務派遣員工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和完善。政府應當審核勞務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資質,特別是對勞務派遣的適用行業和適用崗位進行審核。各地勞動保障部門應加強對派遣單位雇傭勞動者和用工單位使用勞動者的過程進行監督,包括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辦理社會保險等,監督檢查勞動者工資支付、工作時間、勞動保護、休息休假的情況,并對違規者進行嚴厲的處罰。

4.4 進一步完善勞務派遣員工醫療保障制度 通過這一方法可以加強被派遣員工對該制度的信任 度,促進被派遣勞動者的參與積極性。這一點可以做的就是簡化勞動者在進行保險報銷時的手續進程。許多勞務派遣員工的工作都是很繁瑣耗時的,他們的工作內容非常多且復雜,同時他們的工作時間相對而言也是比較長的,這就導致他們并沒有那么多空閑時間去進行繁瑣的報銷流程,所以,筆者認為在報銷流程上可以更簡化便捷。這樣能夠加強勞動者的滿意度,也完善了勞務派遣員工的醫療保障制度。

4.5 國家現行法律制度下勞務派遣工的數據分析 國家非常重視勞務派遣工的權益保障,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使勞務派遣工有了一個可以受到法律保護的身份;2012對其進行的修訂就是更進一步地保障了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而在2013年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更是將勞務派遣工的保險問題和同工同酬問題作為一項重點來抓。在這些法律制度、規定的保障下,本文通過資料搜索和大量信息的匯總,發現了某機構在對國內的一些企業勞務派遣工的人數進行的一次調研。該調研通過對266家企業的管理層發放了266份調查問卷,其中100人以內的企業44家,100人到500人的42家,500人到1000人的企業22家,1000人以上的58家。調查結果如表1。

該調研中,收回有效問卷256份,其中人數增加的占有比例45%,人數減少的只有14%,由此看來,法律法規的健全和保護,提高了人們對勞務派遣工的認可度,在基本的醫療和權益保障的條件下,提高了人們的工作積極性,不僅在一定程度上使這些勞務派遣工的生活和工作有了保障,也解決了用工單位的人員緊缺問題,是促進勞務派遣工制度健康長期發展的一項有效措施。

5 結束語

伴隨著勞務派遣行業的發展,被派遣勞務員工的醫療保障制度的問題會越來越明顯,越來越不可忽視,與這個問題息息相關的人群是非常龐大的。通過對該群體權益進行合法的保護和加強,能夠提高該群體工作積極性,促進社會的發展。相關人員應該重視這個問題,并努力解決這個問題。促進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促進勞務派遣行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發展,從而進一步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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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療保險性質范文6

國外農村醫療保險的成功范式眾多,從籌資主體上看大致可分為政府主導型、個體主導型、多方互助型;從保障范圍及程度上看,可分為福利型、風險型、福利風險型;從資金的籌集上看,可分為社會醫療保險模式、國家醫療保險模式及商業醫療保險模式。雖說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仍是自費醫療體制,但是醫療保險化的趨勢日漸明顯,政府保險金的投入也逐漸增多。在政府主導型國家或福利型國家,醫療保險勢必會增加國家干預的力度。以美國為例,1887年聯邦政府的收入僅占GNP的3%,1937年上升到5.5%,而在20世紀70年代則躍升至38%。而在中國,囿于長期以來的二元制經濟社會結構,農村醫療保險顯得尤為特殊,與其它國家既有相似點,又不乏其獨特之處。因此,解讀并借鑒一些國外農村醫療保險的典型模式有益于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的成熟與完善。

一、國外農村醫療保險的典型范例

泰國農村的醫療保障制度

泰國政府于2001年試點“30銖計劃”,2002年頒布實施《國家健康保健法》,政府逐步推廣并將衛生服務計劃列入正常事務的開支,建立起以城市醫療為先導,農村醫療為基礎的醫療體制,將約一半的衛生資源投向農村,偏向于改善農村衛生落后的狀況;而且,還逐步探索出適合不同人群需要的保障方案。凡農村居民,除了享受免費醫療和自愿參加私人醫療保險外,均可參加健康卡保險,一戶一卡,每卡家庭自費500銖,政府補助500銖(折合約20美元),持卡者患病可到健康中心或所在區醫院就診,當需要轉診時,可轉到省醫院就診。這樣,醫療風險的分擔就趨于分化,加之醫療保健服務提供有效的預防,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國民體質的提高。“30銖計劃”是針對農民制定的,其主要特點是管理規范化,從中央到地方有特設機構統一運作;其保障范圍廣,包括預防保健、門診、住院等;對弱勢群體的免費醫療,規定個人月收入200銖以下,或家庭月收入低于2 800銖的享受免費醫療服務。主要補償標準為:每次門診或住院只需支付30銖的掛號費,便可享受政府每年預撥的1202銖統籌基金(2000年標準)。1995年開始,貧困人群可免費獲得醫療卡。1984年創立的醫療卡計劃,就是專為幫助弱勢群體獲得醫療服務資源而量身定做的。健康卡持有者到公立醫院就診(門診、住院),除了規定的自費項目,如整容、配鏡以外,可就診8次,每次最高限額是2000銖,全年的最高限額是16000銖,由就診單位向省管理委員會結算。

英國的醫療模式

英國是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有著較為完善的醫療保險制度。隨著城鄉扁平化趨勢的推進,英國的國民健保制度覆蓋城鄉,農民可以享受到社區診所及醫院的雙重服務。雖說英國的國民健保制度(National Health Service,簡稱NHS)保障能力強、范圍廣,但其醫療體制卻是公私并存,有合作亦不缺乏競爭,可供經濟社會條件有差異的群體選擇。其主要醫療機構分為社區機構及醫院,病人就醫時只需交納處方費便可享受免費醫療保健服務;另一方面,由于采取的是醫藥分離,醫師開的處方需患者到獨立于醫院的藥店購買,即便如此,政府也提供了低保家庭的NHS藥費。英國農村居民的衛生保健資金籌集與城鎮居民一樣,86.2%由政府通過財政預算提供,私人健康保險籌資以及自費床位的收入為10.5%,用戶付費占3%,其衛生費用約占GDP的6%。據統計,2002~2003年間,NHS共花費了680億英鎊(約等于9520億元人民幣,以英國人口5989萬算,人均NHS開支15900元),占當年英國GDP的7.7%。另外2007~2008年度,NHS開支增加到了900億英鎊,占GDP的9.4%。

巴西農民的醫療保險制度

巴西的全民醫療保險制度有一定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紀20年代,經過幾十年的運作,其體系不斷更新并日趨完善。1976年,巴西制定了面向城鄉居民的醫療免費制度,用于保護弱勢群體。

目前,巴西主要推出的是“家庭保健計劃”,并成立家庭健康小組。這一計劃具有高覆蓋率、高激勵性、高管理性、高服務性等特點,不分貧富貴賤,人人都可以享有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1994年以來,政府推出家庭與社區相統一的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制度,取得了很好的績效,走在了發展中國家的前列。該計劃設有專門的機構來運營,實行聯邦與州統一監管,在國家社會福利部的直接管理下,成立國家醫療保險協會。保險醫院分為高、中、初三個檔次,可以滿足不同病情、不同人群的需求。巴西有嚴格的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各有其針對性,有著嚴格的就醫轉診制度。一般情況下,居民患病后,首先到所屬地的初級醫療機構接受診治,之后根據病情,經醫生與院方同意,方可逐級轉院,這一點與我國新農合頗為類似;另外,其資金的統籌途徑一般是由本人繳納工資的8.5%~10%,雇傭單位上交相當于工資的17.5%,還有政府的稅收及財政補貼等?!凹彝ケ=∮媱潯彼栀Y金來自聯邦和各州的專項資金。1999年,除社區健康外,每個小組可獲得聯邦政府28000雷亞爾的資金支付,小組中的醫生及護士服務方面的可及性達到90%以上。此外,雖然大型綜合醫院及公共機構屬性是國有,但政府也鼓勵其與私立醫院、商業醫療保險共同發展。

韓國農村的醫療保險模式

1963年韓國頒布了第一部具有保險性質的法律《醫療保險法》,當時出于經濟困難的考慮,國家無法拿出更多的財力,只好采取自愿參加的方式。由于統籌平臺低,導致保險層次低、覆蓋面小、受益率低。后來,隨著韓國經濟的騰飛,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快,農民參加醫療保險的積極性逐漸高漲,與此同時,政府也加大了對醫療保險所需資金的投入。1981年,政府決定開始在農村推行第一批試點,到了1988年,這一制度逐漸推廣普及農村,約90%的農村都參加了醫療保險;另外有10%的貧困農民由政府提供免費醫療服務救助,最終實現了全民醫保。

農民參加醫療保險的經費一般是政府與參保家庭各承擔50%,醫藥資源基本上是由城市輸向農村,城鄉逐漸步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動階段。患者就醫時,享受到的醫療服務必須是逐級轉診式的。醫療費用的分擔大致分為:一是起付錢,病人每診次支付4美元;二是病人在診所門診看病能享受70%的補貼,在醫院門診看病能享受50%的補貼;三是住院費用,保險部門每年至多付三個月的住院費,其余費用自己承擔。但住院費用根據病情的不同可能差異較大,對于巨額的醫藥費,參保農民仍需擔負過多的開支。為了扭轉城鄉衛生資源不均衡這一狀況,該國決定醫學院校的畢業生必須到農村服務兩年,然后才能取得行醫資格。

此外,其它國家的農村醫療保險模式也可資借鑒,如日本的強制健康保險與農民互助保險;墨西哥的農村醫療保險制度;馬來西亞的國家衛生服務計劃;新加坡1983年起實施的保健儲蓄計劃;德國的法定醫療保險和自愿醫療保險;朝鮮與古巴的全民免費醫療等,盡管難有十全十美的醫療保險制度,但各國的有益經驗不可忽視。

二、國外農村醫療保險對我國啟示

市場經濟的運行風險使得各國都在不斷發展和完善并且日益形成具有本國特色的醫療保險模式。鑒于我國地域廣闊、經濟發展不平衡、地區差異較大等特點,我們必須立足于國情,只能借鑒、消化、創新國外的醫療模式,且不可盲目隨從。具體如下:

1. 政策的保障與政府的支持

成功的醫療保險離不開制度的保障與政府的大力支持。醫療保險屬于社會保障,本質上是公共福利與公共服務,政府必須出臺一系列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公共領域建設的主體則是政府,但農民在享受這一福利時也須承擔一定的義務。任何純政府或純農民建立的醫療保險都是脆弱的,也是艱難的。

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看,醫療保健更是一種機會,高質量的醫療保健應當看作一種國民可以獲得的權利,不取決于他們的生活或經濟狀況。

從數字上看,巴西國家稅收和財政補貼約占保險基金總數的22%,其《家庭保健計劃》所需資金幾乎全部由政府財政劃撥;泰國的“30銖計劃”是靠政府啟動的專項資金來運行;韓國政府支付統籌資金的50%;日本的“國民健康保險”給付水平更高,其中包括診療費的70%。我國可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加大對農村醫療保險的投入。國外成功經驗表明,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與經濟發展水平不存在必然的相關性,2004年《世界發展報告》涉及到的“古巴之謎”就足以說明這一點。在“以人為本”的國度里,我們更應該把人民群眾的健康放在突出位置。

從制度上看,韓國有《醫療保險法》,日本和泰國分別在1934年和2002年頒布了《國民健康保險法》,德國在1883年頒布實施了《勞工疾病保險法》,英國1948年頒布了“國家衛生服務法”,1964年又通過了《衛生保健法》。相比我國,則缺乏相應法律制度的支撐,僅停留在辦法、決定、意見等層面上,政府僅在政策及運行上加以引導與規范,加之不同級政府財政支持存在著數量的“先后博弈”、“多少博弈”,合作醫療機制幾經波折,忽冷忽熱,缺乏持續性與連貫性。在公共領域,有些地方存在著政府與民爭利的現象,所以啟動立法加以規范勢在必行。統籌基金融資多元化、持續發展的制度化是順利推行的前提。若政府完善法律制度,加大對農村醫療保險及保健的投資,農民的體質會大大提高,強壯勞動力又有利于經濟的發展,這也與經濟學法則相一致。

2.建立健全醫療救助體系,強化對弱勢群體的扶持

醫療貧困救助是政府保障人權的重要職能之一,是社會問題,也是倫理問題。弱勢群體生活在社會的底層,處在醫療保險鏈條的低端,結構性危機、變革性危機的發生會加劇他們生活的難度。目前,農民對醫療服務需求與有限的購買力之間的矛盾異常突出,癥結不是參合門檻高,而是無法承受巨大的后續醫療費用,畢竟,新農合的報銷比例很有限,難以讓他們充分享受政府的陽光政策。我們雖說不贊成新農合成為“富人俱樂部”一說,但事實是強勢家庭占用更多的統籌資源,而弱勢家庭僅停留在家庭賬戶及小額報銷服務水平上。各國政府都在解決這一情況,如韓國政府為貧困農民提供醫療救助費用;泰國政府對單身月收入200銖以下或家庭月收入2800銖以下者實行免費醫療,并發放有免費醫療許可證;在墨西哥,也有給城市和偏僻地區貧苦居民提供免費醫療救濟,受益者大多是農民;在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如北歐四國,一般的醫療費用都有政府買單。我國作為發展中大國,更要保證醫療的公平性,優化供需結構。

如今,各國政府都有一個共識,對弱勢群體的醫療救助不僅有利于國民體質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其在促進社會公平、社會穩定、保障人權方面的功效。在中國,醫療救助體系屬于新農村建設、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能只追求參合率,要考慮到農民應對疾病風險的承受能力。越是生活拮據的群體,越需要醫療救助,從而防止“馬太效應”的發生?,F階段的農村醫療保險體系,應當是新農合與醫療救助的主輔結合,互補互濟,技術性層面的操作可與民政部門統籌解決。同時,借鑒英國把醫療保障與預防保健公共衛生合二為一的成功范例,我們也可把原本屬于公共衛生范疇的預防保健職能歸入新農合中去。

3.拓展合作醫療制度的輻射面,促進醫療保險形式的多樣化

覆蓋面的提高有利于操控統籌基金的保障能力,受益面越廣、受益人群越多,越能激發農民參合的積極性,這樣,統籌基金底子就會越來越大,調控能力也會越來越強。墨西哥醫療保險的覆蓋人數約占總人口的65%,在城市達90%以上(不包括對窮人的免費醫療救濟);韓國在1998年就覆蓋了90%的農民,大大增強了其保障輻射水平。我國雖說以自愿參合為注冊原則,但鑒于“逆向選擇”發生的可能,半強制性成為一種普遍的選擇。高覆蓋率促進高受益率,有利于增強農民的風險意識,強化預期收益,進而鞏固新農合的穩定性。因此,新農合應該在堅持“保大”的同時適當“保小”,逐步擴大受益群體,在讓參合農民得到益處的同時,增強其主體參合意識,防止功利選擇的發生。

推出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險,允許并規范民間組織的發展。雖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生存條件與國外有異,但是國外的經營方略與競爭機制也有諸多亮點。日本早前就推出了政府強制健康保險,即年屆20歲的國民都要參加。從上世紀50年代起,隨著日本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加快,農村醫療保障僅靠單一體制很難滿足人們的需求,加之農民收入低,自費醫療負擔沉重,于是農民自組團體,互助互濟。

現在日本醫療保險模式是“兩駕馬車”即“雇員健康保險”與“國民健康保險”。在英國,雖說NHS有覆蓋廣、保健高、費用免等優點,但考慮到醫院設施、醫資質量、看病效率等,許多有條件的居民仍自愿掏錢購買商業醫療保健服務,這樣做不僅效率高、質量好,也能促進公私醫療機構的競爭發展。因此,隨著我國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與物質的寬裕,新農合保障的有限性無法滿足農戶的需求,商業保險預期保付額度的可及性會逐漸受到農民的青睞,對于政府主導外的醫療保險要大力扶持,引導保險公司的介入;此外,還應允許農村民營診所的存在,規范其經營,逐步打破定點醫院終身制,納新部分民營機構,從而引入競爭機制。對待公私醫療機構要一視同仁,不偏不倚,巴西與英國的競爭范式都是值得我們借鑒的。

4.規范合作醫療基金的測算,強化各方監管

醫療保險資金的補給要統籌規劃,合理測算,要與經濟發展水平、人口結構、社會需求相適應。投入過少,可能會使醫療體系軟弱無力;投入過多,也會適得其反,一則造成大量衛生資源的浪費,二則會以勤養懶,挫傷生產者的積極性,不利于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以瑞典為例,該國的人均GDP由第三滑向第四,一個奇怪的現象便是國民請假次數增多,生病人數增多,請假天數增多,但健康指數并未下降,福利的極端公平制約了經濟增長。高醫療福利并非與高經濟增長直接掛鉤,馬來西亞、泰國、韓國等國家都承擔著過重的財政負擔,陷入福利醫療財政危機。

資料顯示,1993年德國疾病保險給付比1985年增長1.85倍,年增23%。美國的老殘健康保險和補充健康保險的給付額,1992年比1980年增長了2.9倍,年增24%。支出額度的不斷加大需要建立科學有效的測算機制,在強調衛生資源使用公平性的同時,優化衛生資源配置,提高資源使用率,促進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結合。新農合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公平、公開、公正地確保統籌基金的安全封閉運行?,F階段,免費醫療尚不可取,一定程度上的自費是必要的,采取個人繳費與財政補給是較佳的方式,既可以有效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又可使參合者珍惜醫療資源,促進資源的公平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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