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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范文1
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食品衛生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區域的環境衛生、食品衛生負有直接的責任,并有責任、有義務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并執行本責任書所列條款。
一、保障食品質量安全
1、嚴格遵守國家《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
2、保證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后出售,未經檢驗及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決不出售。
3、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范,對生產關鍵工序進行嚴格控制。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4、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5、、積極配合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整潔、大方的就餐服務環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餐廳(食堂)的環境衛生工作,保持餐廳(食堂)地面、餐桌椅、灶臺、服務臺、收費機衛生。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充分利用餐廳(食堂)現有設施設備,保持餐飲用具潔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三、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健康監督和衛生知識培訓
餐廳(食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對新進人員,必須先辦證后上崗;管理人員有責任對餐廳(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中關于食品加工人員的衛生要求,對餐廳(食堂)職工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個人,立即責令其整改,執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時間的,可勒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四、嚴格食品原材料、調料和食品添加劑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嚴格驗收、保管貨品原材料,保證食品原料新鮮、無腐爛、無蟲害、無變質現象;對味精、食鹽、醬油、醋等調味品和食品添加劑,凡過期、變質、標識不清或感官性狀異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嚴格環境、食品衛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責任化
對各餐廳(食堂)各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嚴格要求,培養其衛生習慣和衛生意識,真正做到各履其職,各負其責。
六、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為執行細則,對違反其中任何條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責任,將追究本部門責任人和崗位負責人責任。
七、獎懲
對認真履行本責任書條款,確保全年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隱患的責任人,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獎勵。(以上內容將納入年終考核評審)
八、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門留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簽字蓋章):部門:
公司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范文2
為加強建筑(拆遷)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維護城市市容環境整潔,給城市居民營造一個美好的生活和居住環境,根據國務院《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號《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特通知如下:
(一)建筑(拆遷)工地必須設置遮擋圍墻。圍墻設置高度不低于2.5米,圍墻必須堅固、穩定、整潔、美觀,沿街面要粉刷成灰白色,在明顯位置寫好施工單位名稱標語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標語,陳舊脫落要及時刷新。施工工地由施工企業負責,待建地塊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未拍賣土地由區國有資產運營中心負責。房地產等開發單位在圍墻上張貼廣告的需經區城市管理局批準。
(二)建筑工地外不能隨意堆放物料。施工單位未經批準不得在工地圍護設施外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物品。在經批準臨時占用的區域,應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存放。
(三)及時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噪音)污染。
1、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及時清運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嚴禁隨意傾倒在城市道路、湖內、綠化帶、空曠地帶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內。
2、建筑工地運輸車輛的車廂應確保牢固、嚴密,嚴禁在裝運過程中沿途拋、灑、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內應砼硬化,并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后出場。
3、設置各種防護設施,防止施工中產生的塵土飛揚及廢棄物、雜物飄散。
公司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范文3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步伐,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的意見》(政發〔〕74號)和市物價局、市市政管理局《關于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通知》(價費發〔〕1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市生活垃圾,是指縣城城區內的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業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
本辦法所稱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指對城市生活垃圾進行收集、運輸和無害化處理而產生的費用。
第二章征收范圍和對象
第三條濟青高速公路以南、壽陽山路以西、寶通街以北、西外環路(寶通街)以東范圍內的居民(含暫住人口)、城中村、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企業組織、農貿集貿等各類市場、個體經營者、運營車輛等以及該范圍內由縣級環衛部門統一清運生活垃圾的,均應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三章征收標準和計費方法
第四條根據縣物價局、市政局《關于縣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價字〔〕42號),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分階段執行如下征收標準:
(一)-征收標準:
1.居民:(1)居住戶每戶每月5元;(2)城市暫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
2.機關、團體、事業單位、非企業組織按在職職工人數每人每月3元。
3.企業:(1)生產企業按在職職工人數每人每月2元。(2)商業、服務業、娛場所和停車場等,按營業面積每平方米每月0.2元。(3)旅店按每床每月2元。(4)餐飲業按營業面積每平方米每月0.4元。
4.醫療衛生:(1)對沒有設病床的門診部、衛生診所,按照營業面積每平方米每月0.4元;(2)有固定病床的醫療機構,按每床每月2元。
5.農貿、集貿市場及各類市場每攤點按使用面積每平方米每天0.2元。
6.交通工具:(1)客車每座每月0.5元;(2)出租車每車每月5元;(3)貨車每噸每月2元。
(二)起征收標準:
1.居民:(1)居住戶每戶每月10元;(2)城市暫住人口每人每月4元。
2.機關、團體、事業單位、非企業組織按在職職工人數每人每月6元。
3.企業:(1)生產企業按在職職工人數每人每月4元。(2)商業、服務業、娛場所和停車場等,按營業面積每平方米每月0.4元。(3)旅店按每床每月4元。(4)餐飲業按營業面積每平方米每月0.8元。
4.醫療衛生:(1)對沒有設病床的門診部、衛生診所,按照營業面積每平方米每月0.4元;(2)有固定病床的醫療機構,按每床每月4元。
5.農貿、集貿市場及各類市場每攤點按使用面積每平方米每天0.4元。
6.交通工具:(1)客車每座每月1元;(2)出租車每車每月10元;(3)貨車每噸每月4元。
第五條對城區內以下單位和居住戶免收生活垃圾處理費,申請減免者可憑有效證件,經縣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核實后辦理減免手續。
1.義務教育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敬老院;
2.有下崗失業人員的居住戶(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下崗失業證》為依據);
3.低保戶(以民政部門頒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證》為依據);
4.五保戶(以所在社區居委會或村委出具的證明材料為依據)。
第四章征收方式
第六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實行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直接征收和委托有關單位代征兩種方式。采取委托代征方式的,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與被委托單位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征收或代征單位的征收成本費用,由財政部門從其收取上繳的生活垃圾處理費額中按8%的標準給予返還。
1.居住小區內居民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小區物業公司配合縣環境衛生管理處征收。
2.生產企業、商業、服務業企業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縣環境衛生管理處征收。
3.城中村居民、暫住人口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相關街道、縣經濟開發區代征。城中村主要包括下列自然村:
城關街道20個自然村:(略)。
經濟開發區15個自然村:(略)。
4.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非企業組織等財政全額撥款及差額撥款單位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縣財政局代征。
5.有明確開辦主體的各類市場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縣環境衛生管理處按標準核定征收數額后,由市場開辦主體代征,各類攤點群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縣環境衛生管理處征收。
6.衛生醫療機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縣環境衛生管理處征收。
7.交通運輸經營者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縣環境衛生管理處按標準核定征收數額后,由縣交通運輸局代征。
第七條各有關部門、單位、街辦、開發區應據實向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報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繳費基數。對弄虛作假,不如實申報的,漏報瞞報部分經核實后,按規定標準加倍征收。
第五章征收管理
第八條縣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是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征收主管部門。縣環境衛生管理處具體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征收管理工作。監察、公安、財政、物價、統計、住建、城管執法、交通、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經信、民政等部門及相關街辦、開發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配合縣環境衛生管理處做好征收管理工作。
第九條縣財政部門應當設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專戶,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第十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實行按月計收,也可按季度或年度預繳,年終匯算清繳。
第十一條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應持有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核發的收費工作證件,并使用財政統一票據??h財政部門負責票據的發放、核銷、稽查及其它監督管理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印制、發放、出售、銷毀和承印垃圾處理費收費票據。
第十二條各繳費單位和個人應在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或其委托代收單位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超過規定時間未足額繳納的,每日按應繳款的5‰加征滯納金。對拒不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7號)第三十八條規定,由代征單位或縣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催繳;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縣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請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以應交生活垃圾處理費3倍以下的罰款,但對單位的罰款額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對個人的罰款額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
第十三條財政、物價、審計等部門對票據的領用、填開、使用、收費項目及標準、資金上繳及資金使用情況要進行日常和年度監督檢查。對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
第十四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工作納入縣政府對相關單位的考核范圍。對不認真履行繳費義務或代繳代收義務的單位,縣政府將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各鎮(街、區)應參照本辦法執行。
公司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范文4
根據《市區創建市衛生城區指揮部辦公室關于上報2012年鞏固和發展市衛生城區成果工作要點的函》(涪創衛辦發〔2012〕1號)要求,現將我局2012年鞏固和發展市衛生城區成果工作要點函告如下:
一、進一步深化環衛管理機制體制改革
(一)深入環衛保潔市場化運作,繼續實行城區清掃保潔對外公開招投標的辦法,促進市場競爭,同時將公廁管理、小廣告治理等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相關內容納入路段保潔質量考核,推進保潔公司精細化作業。
(二)提出和制定鄉鎮(街道)環衛管理工作意見和標準,加強城鄉結合部、主次干道與背街小巷結合部的衛生管理。
(三)根據我區社平工資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各類臨時用工工資待遇,同時嚴格按照《社保條例》完善各類工人“五險一金”的社會保險,穩定工人隊伍。
二、加大環衛基礎設施設備建設投入力度
(一)堅持做好“4個10”民生工程。新建、改建公廁垃圾站6座。
(二)進一步完善果皮箱及相關垃圾收運設施,計劃購買果皮箱200個,基本達到主、次干道果皮箱全覆蓋,并實現收運設施配套。
(三)加大環衛機械設備采購力度。計劃購買各類環衛作業車輛10臺。
三、深入開展環衛作業精細化管理
(一)細化日常管理。一是進一步加強環境衛生網格化管理力度,加強日常巡查考評,確保環衛作業質量穩步上升;二是及時發現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科學設置戶外垃圾桶,完善公廁垃圾站管理辦法、調整垃圾清運時間等,盡量做到惠民不擾民。
(二)環衛作業方式創新。一是扎實開展化糞池在線監測工作,建立完整的責任體系、監測體系、清掏機制,確?;S池安全;二是強化保潔工人配置,將垃圾專用鉗、錐形安全桶配備到個人。
(三)創新開展工作。一是餐廚垃圾收運處置在2011年初步啟動的基礎上,力爭餐廚垃圾項目在落實并啟動,建成市遠郊區縣餐廚垃圾處置樣板區縣;二是配合新的垃圾處置費代征單位全額完成2012年征收任務,并基本實現應收盡收目的;三是圍繞城區主干道,打造主城環線環衛精品工程,突出工作靚點。
四、實施人行道提檔升級改造
推進人行道提檔升級工程,完成興華中路、興華西路、興華東路等50000平方米人行道提檔升級改造。
五、規范整治店招店牌
進一步規范城區店招門頭,美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完成規范整治店招店牌200塊。
六、繼續實施路燈改造工程
加強城市照明設施建設力度,繼續實施路燈新建或改造工程,完成宏聲大道北路、望州路、濱江路西段等5條道路路燈建設。
七、推進道路綠化提檔升級
加大城區綠化升級改造力度,提高城區綠化整體水平,完成望州公園西路、雙寶路等城市主干道行道樹提檔升級工程。
公司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范文5
第一條為做好全市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依據《國務院批轉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全市生活垃圾城鄉一體化收集和無害化處理工作的意見》、《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行政區域內城鄉生活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
第三條實行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管理,建立市、鎮(街道)、村(居)三級管理網絡,健全“戶分類、村收集、鎮清運、市處理”四級運行體系。
第四條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應當遵循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建立市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第六條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研究貫徹上級有關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研究制定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協調解決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導和協調督促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指示,抓好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實。
(二)負責對全市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督促單位、組織和個人履行維護城鄉環境衛生義務。
(三)收集掌握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信息動態,開展環境衛生問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推廣先進典型。
(四)承辦上級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
第九條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配備工作人員,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指導工作。
(二)建立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建好環境衛生設施,配齊環衛機械設備,落實環境衛生管理經費,完善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三)組織好轄區內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清運工作,對各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督查、考核。
第十條各村(居)民委員會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建立村(居)環境衛生管理網絡,明確1名兩委成員具體負責環境衛生工作,原則上配備2名以上環境衛生監督巡查員,全面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工作。
(二)宣傳城鄉環境衛生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把環境衛生日常監管制度納入《村規民約》或《衛生公約》,增強村(居)民的環境衛生意識。
(三)合理劃分保潔員責任區域,嚴格落實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制度,按要求合理設置垃圾收集點。
(四)對本村(居)環境衛生進行監督檢查,每日至少巡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整改。
(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作業隊伍與設施設備
第十一條作業隊伍按以下標準建設:
(一)鄉鎮駐地及各村(居)原則上按照每100戶設1名保潔員的標準,配齊保潔人員。
(二)每輛垃圾壓縮運輸車原則上配備1名司機和2名裝卸工。
(三)城鄉道路、河道原則上按每2公里設1名保潔員,涉及多個村莊的,以中間線為界,各自負責本轄區保潔工作。
第十二條建立保潔員聘用、培訓、考核、辭退等制度。
鄉鎮街道駐地保潔工作實行市場化運作,擇優選擇保潔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由保潔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聘用、管理保潔員;村(居)保潔員由村(居)民委員會按照村民自治原則選聘,由村(居)民委員會與保潔員簽訂務工合同。保潔員要統一著裝,統一配置作業工具。
第十三條鄉鎮街道垃圾收集清運工作可采取市場化運作模式,采取競標的方式優選承包人,由鄉鎮街道與承包人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承包人負責司機及裝卸工的聘用、管理,并承擔交通安全等風險。
第十四條設備按以下標準配備:
鄉鎮街道原則上按照每15-20個村莊配備1輛垃圾壓縮運輸車,鎮區(含駐地村)配備12噸、其它村莊配備8噸垃圾壓縮運輸車。
村(居)原則上按照每100戶設置1處600升垃圾箱,每名保潔員配備1輛三輪垃圾收集車,配齊清掃收集工具和標志服。
第十五條垃圾壓縮運輸車、垃圾箱、三輪垃圾收集車由市政府采購中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集中采購,分期分批配備給鄉鎮街道。
第十六條環境衛生設施管理和使用單位應當做好環境衛生設施的保養,保持環境衛生設施整潔、完好。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阻撓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立和建設。
第四章作業規范及質量標準
第十八條村鎮垃圾收集清運作業規范:
(一)村鎮道路實行每日一普掃,全天巡回保潔,道路衛生達到三級道路保潔標準。
(二)生活垃圾實行分類存放,定時定點收集,每天早8點前將生活垃圾收集完畢。
(三)每年5-10月份期間,生活垃圾一日一清運,每日兩次藥物消殺,進行滅蠅控蚊。其它季節兩日一清運。
(四)集中收集清運的垃圾包括塑料制品、金屬、電池、紙屑、果皮、菜葉、雜草等,建筑垃圾、煤渣、玻璃、農作物秸稈等,由農戶自行處置。
(五)垃圾收集運輸車輛保持車體整潔,視野范圍內無污垢。垃圾滲濾液無滴漏。
(六)嚴禁亂倒亂卸垃圾。
第十九條村鎮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一)主次干道、路面兩側干凈整潔,視野范圍內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無樹掛,無雜草,無瓜果皮殼,無白色污染,無污染積水,無人畜糞便,建筑物料、柴草擺放有序,周圍保持潔凈。
(二)房前屋后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水溝內無污泥水及污染物,無糞堆,建筑物料、柴草擺放有序,周圍保持潔凈。
(三)坑塘、河道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無雜草,無各種漂浮物。
(四)垃圾箱周圍衛生整潔,無白色污染,無污泥積水,無垃圾外溢,垃圾箱內無積水。
第五章經費保障
第二十條各級財政將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加大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并逐年增加。
(一)生活垃圾收集設施、設備建設購置費用。由鄉鎮街道承擔,市財政根據各鄉鎮街道經濟條件分別給予補助。
每購買一輛垃圾壓縮運輸車、一個垃圾箱、一輛三輪收集車,補助70%的購置費。
鄉鎮、街道承擔的一次性設備購置費,由市財政從轉移支付中扣除。
(二)日常運行費用。垃圾壓縮運輸車運行費用,村莊保潔員標志服、工具費,設備、設施維修維護費等,由各鄉鎮街道籌集支付,市財政按照進場垃圾數量和運距進行以獎代補。按照實際過磅計量數據,每運送至市垃圾綜合處理場1噸垃圾,獎勵15元。
(三)村莊保潔員務工補助。由市、鄉財政每戶每月各補助1元,不足部分由村(居)按照村民自治原則自行解決。
第二十一條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進一步研究制定城鄉企事業單位、工商業戶等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為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提供資金保障。
第二十二條各鄉鎮街道對市補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并采用多種方式、多渠道補充環境衛生經費。
第六章監督與考核
公司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范文6
一、堅持高點定位,強化觀念引領。環境衛生整潔,關乎群眾健康幸福,折射社會管理水平,影響整體發展大局。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按照“目標引領、觀念先行”的思路,以創新的精神、務實的態度營造聲勢、謀求共識。一是用新目標引領。在城市發展定位上,明確提出把縣建成一流中等城市的目標,以創建為抓手,年全面啟動了“三創四化”活動,今年又啟動了國家衛生城市、省級文明城市、省級園林城市創建工作,通過抓城市創建、保城市環境,促城市發展;在農村衛生環境上,明確提出實現“可視范圍內不見垃圾”的目標,通過開展潔凈大行動,提升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水平。高起點、高標準的目標定位,讓全縣上下對城鄉衛生環境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盼。二是用新觀念引領。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全面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在全縣開展為期兩年的思想觀念大討論,總結了規劃建設觀、大眾公共觀、生態環境觀等“十大觀念”,提煉了“厚德從善、崇文重教、誠信守法、尚勤敢超”為內容的“縣精神”,編撰了“六鑒”,并組織百村千場“新觀念面對面”宣講活動,讓觀念深入人心;旗幟鮮明地喊響“抓環境衛生就是抓社會管理創新、就是抓民生、就是抓發展”的口號,真正把整潔行動作為大事來抓、實事來做、硬事來管;特別提出了“城鎮客廳理論”和“農村公園理論”,要求把城鎮當作自家客廳來裝扮、來呵護,把村莊當作公園來規劃、來建設,為開展整潔行動積聚了強大的內生動力。三是用新方式引領。在利用會議、輿論宣傳教育的同時,積極推行以言傳身教為主要方式的規勸活動,由縣級領導帶頭,機關干部、群團組織、在校學生、離退休干部廣泛參與,開展上街進村規勸,當場糾正車輛亂停亂靠、行人亂扔垃圾、商戶占道經營等行為。每年全縣參與規勸和清掃行動人員達10萬余人次,發放“門前三包”溫馨提示等各類宣傳資料30多萬份,糾正不文明行為10多萬人次。通過領導帶頭,抓反復、反復抓,促進居民文明習慣的養成。
二、開展“三創四化”,美化城市環境。實踐證明,城市創建活動是美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抓手。年,我們緊跟株洲市委、市政府部署,全面啟動了以創建全國平安暢通縣、省級衛生縣城、省級文明縣城和城鎮綠化、亮化、美化、凈化為主要內容的“三創四化”活動,縱深推進整潔工程。一是加強城鎮規劃。把規劃作為城鄉環境衛生整潔工作的“第一菜單”來抓。圍繞“一流中等城市”目標,投入2000多萬元資金,聘請中國城市規劃設計院等頂級設計機構,完成新一輪縣城、20個鄉鎮總規修編,實現城鄉建設規劃全覆蓋。同時,加大城區重要片區、節點和村莊建設的控制性詳規編制,修訂和完善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垃圾處理、給排水等專項規劃,強化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確保新建一片,完善一片,從源頭上減少臟、亂、差現象。二是加強基礎建設。實施城鄉環境衛生整潔工程,硬件建設是基礎。近年來,我縣累計投入15億元,改造街巷122公里,街面“剛改柔”75萬平米,改造城區下水道58.6公里、自來水管網55公里,新建公廁45座、垃圾中轉站10座,新增公共綠地35萬平米、路燈2560盞、果皮箱2500只、側掛桶3160只。同時,加大休閑廣場建設和市場改造力度,湘東大市場、城區農貿市場全部升級改造完畢,商業步行街、洣江風光帶、文化廣場等市民休閑購物場所相繼投入使用。通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使城市功能進一步完善,實現了城市建設與改善人居環境的有機結合。三是加強專項整治。投入120萬元,開展小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公路和鐵路沿線、居民小區、集貿市場的環境衛生整治大行動,清除積存垃圾4.5萬噸。投入30余萬元,著力整治“五小”行業,全面推行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有效改善了“五小”行業衛生狀況。扎實開展拆除違章建筑、治理城鎮“牛皮癬”、整治街道占道經營、規范戶外廣告、整頓車輛亂停亂放、規范夜宵攤市等整治行動,共拆除違章建筑和廠棚11000余處,清除違規戶外廣告2150處、總面積38900平米。特別是年,投入3000多萬元,實施“穿衣戴帽”工程,對縣城主要道路門店統一制作店牌、清洗臨街墻面、規范空中管線,抓好標志性建筑亮化、美化,進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
三、推行“四分模式”,整治農村衛生。城鄉環境衛生整潔工作啟動以來,我縣先后改造硬化鄉村道路2575公里,水泥道路通村到組率達到98%,“三清四改”18萬處,治理礦區生態環境和企業污染點5000多處,農村環境衛生明顯改觀。但農村地區衛生習慣改變難、垃圾處理難、長期堅持難、經費保障難等問題仍然存在。針對這一現實,我們探索了以“四分”為主要內容的新辦法,實現了農村環境衛生由點的治理向面的治理、由突擊性行動向經常性保潔的轉變。一是分區包干。將村級衛生區劃分為村級公共區和農戶責任區,村級公共區包括主道路、主水系、村民集中活動場所和村級市場等,由村集體出資,聘用專人進行日常保潔維護;農戶責任區指各家各戶房前屋后的曬坪、水溝、綠化區等,各農戶按要求落實了包衛生、包秩序、包綠化的“三包”責任,每個季度組織開展一次衛生大清掃,并注重經常清理,保持日常整潔。二是分散處理。由于農村地域寬廣、人口眾多、住居分散,垃圾處理設施比較滯后,垃圾實行集中處理的能力不足,成本過高。我們采取就地處理的方式,原則上要求每家農戶配備一個垃圾池,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分戶分類收集,并通過“回收、堆肥、焚燒、填埋”四種方法,化整為零,就地從簡進行處理。廚余垃圾實行就地堆肥還土;可回收利用的廢舊物資專門存放,由廢品回收人員集中回收;對于回收難度較大的“白色垃圾”,采取焚燒后填埋處理。目前,全縣農戶配備垃圾池13萬多個,普及率超過了80%,垃圾投放基本做到了入池。三是分級投入。縣財政每年預算潔凈行動專項工作經費1000萬元,采取以獎代撥的方式,500萬元用于支持鎮區創建,500萬元按每個村平均1萬元的標準補貼到村,用于村莊潔凈行動;各鄉鎮根據實際情況,配套一定的工作經費,對重點村、中心村、貧困村給予適當支持,彌補村級經費不足;村組和村民自籌一部分資金,負責村級公共衛生區的日常保潔,基本形成了財政下撥、部門支持、鄉鎮配套、村組自籌相結合的多渠道多層次投入模式。四是分期考核。強化激勵措施的運用,實行月抽查、季考核??h考核鄉鎮鎮區,并抽檢到村,每季考核排前三名的鄉鎮,在享受縣財政資金扶助的基礎上,獎勵3—5萬元;排后三名的鄉鎮,取消縣財政資金扶助,同時處罰3—5萬元??己私Y果通過縣電視臺向全縣公布。鄉鎮考核村,參照縣考核辦法,進行1000—3000元不等的考核獎罰,考核結果通過公開欄向全鎮進行公開。村考核組,并延伸到戶,各村對各組的衛生情況進行交叉檢查評比,予以100—200元不等的考核獎懲,考核結果在全村進行公示。對各農戶采用“大評比、小獎勵”的辦法進行激勵,按清潔、較清潔和不清潔評定等次,評比結果張貼到戶,或在各組公示,對清潔戶給予價值10—20元的小額物資獎勵。